• 酒店管理制度

    時間:2024-12-17 11:09:07 服務業/酒店/餐飲 我要投稿

    酒店管理制度【常用15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鄲腊,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酒店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酒店管理制度【常用15篇】

    酒店管理制度1

      1.領料單須填三聯單,第一、二聯分別交計劃財務部、倉庫保管員,第三聯由酒水員按編號逐日將“領料單”憑證上交餐飲部成本核算員。

      2.領飲料時必須將品名、數量(大寫)填寫清楚,交餐飲部經理簽字方可生效。根據申領數,發貨人須將實發數正確填寫在“領料單”上,經領貨人驗收無誤,并經雙方簽字有效。若有涂改現象,此聯單以作廢處理。

      3.酒水員每日領飲料,入庫前必須由酒水處管理員或領班驗收復查,并在黃聯單上方簽字;若(驗收時)缺貨或運輸途中損壞,按實物價格賠償。

      4.營業前酒水員必須將每瓶(聽)飲料擦干凈;營業時酒水員憑小票發放飲料;每餐營業結束后酒水員將小票與帳臺進行核對,并做好記錄。每日的酒水表須當天完成,做到日清日結酒水毛利。小票與酒水報表一并交計劃財務部,每月成本核算員對各部門酒水盤點一次。

      5.酒水處管理員或領班每日必須檢查酒水品種是否齊全,若倉庫無貨及時申購。

      6.嚴禁員工私拿飲料,一經發現,提供人、拿用人一并從嚴懲處。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團體用餐飲料如有節余,必須填表一式兩份,一份酒水員留存保管,一份交成本核算員,按月結算一次,可按實物價格給予一定獎勵。

      7.客人點用餐點的何種飲料品種,小票必須開什么品種,不得采取變通辦法(如茶水充當酒水),一經發現,按實數對當事人從嚴處罰。

      8.酒店內部舉行促銷活動,多余的酒水必須填表一式兩份,一份留保管,一份與實物酒水一并交餐飲部。若私自存放、拿用或供他人使用,一經發現,從嚴論處。

      9.各餐廳不得隨意改動各類飲料、茶水價格,一經發現,對責任人從重處罰。

      1.餐飲部是食品生產部門和酒店的重要營收部門,應認真貫徹“部門是成本中心”的原則,加強經營管理,搞好成本毛利核算,不斷提高經濟效益。

      2.把好食品鮮活原料驗收關。驗收時應嚴格檢驗原料的.質量,認真核對價格的數量,復秤重量,對不合格或短斤缺兩的原料堅決拒收。

      3.廚房實行標準成本制度,制定一菜一單,嚴格掌握配料標準,并盡可能提高原材料的綜合利用率,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合理使用原料,做到“主料主用、次料次用、邊角料充分利用”。

      4.食品毛利與酒水分開計算。各餐廳、宴會廳酒水實行定額制,酒吧、咖啡室酒水實行總額制,使用多少領貨多少,避免浪費和積壓。

      5.切配中心應由總廚師長核算確定各類原料的折損率和出肉率。

      6.各廚房按實際需要填寫領料單,切配中心憑單發貨,逐日由餐飲部成本核算員按照各種原料加工的折損率和出肉率,折合成各廚房的耗用原料成本。

      7.每天營業結束后,應定時將所有發票、驗收單、廚房原料成本單、倉庫零星領料單以及當日廚房食品庫存進銷清單和廚房小票等歸集到成本核算員處,根據當日餐飲營收,計算出毛利率,做到日清日結。

      8.定期分析毛利情況。根據營收、餐飲標準和婚宴數量等找出毛利率高低原因,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

    酒店管理制度2

      1、餐飲部財務用品管理實行班組責任制,由各管區主管、廚師長監督執行,各班組領班具體負責。部門做好二級帳,班組做好三級帳。

      2、領班應定期對本班組使用的設備、財物、用品進行檢查和清點。

      3、缺損財物應填寫物品缺損報告單,經主管簽字后,報餐飲部經理審批。如有損壞應及時報修,如不能修理應及時按有關規定辦理報廢手續。

      4、設施設備和貴重餐具、用具必須正確使用,加強維護保養,如有缺損應及時報告,查找原因,追究責任。

      5、部門內部設備、餐具、用具借用,應辦理借用手續。部門外借用,應經部門領導同意方可辦理借用手續。

    酒店管理制度3

      管理制度

      為保證幼兒園正;顒又刃,保障我園全體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確保幼兒園財產不受損失,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我園按上級教育部門要求并結合本園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園長是本園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幼兒園安全工作由園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各年級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定期對幼兒進行安全知識教育,開展多樣化安全教育活動;每班應有針對性的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

      3.建立健全領導干部24小時值班.專職保衛護校制度;加強幼兒園教育活動的管理,保證園內活動秩序正常;負責幼兒園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園內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4.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保教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幼兒活動情況,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5.幼兒園要定期對園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教育局。

      6.幼兒園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門窗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7.幼兒園對各室安裝防盜門窗,并在樓道等處安裝視頻監控。

    酒店管理制度4

      1、建立三級檢查督導制度

      在總經理領導下,人力資源部質檢主任和質檢員有權對酒店各部門進行全面服務質量監督檢查。部門級在部門經理指導下,對本部門各個業務部門進行監督檢查。主管級負責對本管區的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組成酒店質量督導--部門--主管三級檢查督導制。

      2、質量檢查處罰規定

      為提高酒店的服務質量,使客人真正有賓至如歸的感覺,增強員工的勞動紀律性,同時也使酒店管理人員真正做到抓好自己部門的事,管好自己部門的'人,增強管理人員的管理職能和督導意識,特制定酒店質量督導檢查罰款的有關規定。

      (1)酒店質量檢查出的質量、紀律方面的問題一律處罰部門經理。

      (2)對檢查出的問題,統一報人力資源部進行處罰。

      (3)不管部門人員多少,凡對酒店的服務質量造成不良影響并由此引起客人投訴的,除處罰員工外一并處罰部門經理。

      (4)在工作中相互推諉、沒有按時完成工作任務并造成影響的,除處罰責任人外一并處罰部門經理。

      (5)凡酒店質量檢查出的問題,一律按酒店員工手冊紀律處罰的有關規定扣罰,并按以下規定處罰部門經理。

     、10人以下的部門有違紀的員工,發現一起,處罰部門經理一次。

     、10人-50人的部門有違紀的員工一個月內發現二次處罰部門經理一次,不夠二次,按百分比扣除。

     、50人-100人的部門有違紀的員工一個月內發現三次處罰部門經理一次,不夠三次,按百分比扣除

     、100人以上的部門有違紀的員工,一個月內發現四次,處罰部門經理一次,不夠四次,按百分比扣除。

    酒店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消防安全管理,保護賓客、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以預防為主,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減少火災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飯店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消防組織機構

      第二條單位成立消防領導小組

      成員如下:

      組長:利元勝總經理

      副組長:彭小艷經理、賀強保安隊長

      成員: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消防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規定》,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上級的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布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各種隱患,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和消防設施處于完好狀態。

      第三章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職責

      1、在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酒店內部的消防工作。

      2、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完善本酒店的消防管理制度。

      3、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第四章員工消防安全職責

      1、酒店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參加義務消防隊和消防演練、火災應急演練。

      2、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境,操作的設備及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懂得消防設備的使用方法。

      3、牢記消防中心電話號碼“119”,救火時必須無條件聽從消防中心和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4、嚴禁將貨物堆放在消防栓、滅火器的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貨物,確保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發現異色、異聲、異味,須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領導,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6、當發生火災火警時,首先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后報告。

      第五章防火管理制度

      酒店(含院內)動用明火必須執行下述規定:

      1、在酒店內任何部位動用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消防主管必須到現場檢查,一切防火措施齊全后填寫審批單,明確時間、地點、原因、方式、責任人、防護人和防護措施,經經理批準后方可動用。

      2、明火作業現場必須保證有兩人以上,其中一人負責監護,嚴禁一人進行明火作業。

      3、作業完成離開現場時,作業人和監護人要認真檢查,確認火種完全熄滅不能復燃后方可離開。

    酒店管理制度6

      為了加強管理,提高員工技能,增強愛店意識,節約酒店費用,特制定酒店餐具管理制度如下:

      一、餐具的管理與控制規定

      1、餐具的分類與保管

      餐具分為前廳餐具和后廚餐具,前廳餐具的洗涮與存放由前廳管理,責任人為前廳主管;后廚餐具的洗涮與存放由后廚洗碗間進行管理,責任人為后廚廚師長。

      2、撤臺時餐具的管理要求

      (1)服務員在服務和收拾餐具時,認真做到輕拿輕放,杜絕魯莽作業,并嚴格做到大、小餐具分類擺放;

      (2)傳菜員須將用過的后廚餐具傳回洗碗間;

      (3)傳菜員在傳餐具過程中要小心謹慎,防止滑倒,損壞餐具,做到輕拿輕放;

      3、前廳、包房及后廚對餐具的清洗要求

      (1)在清洗過程中,餐具必須分類裝放,按秩序清洗;

      (2)使用框裝餐具時,不能超過容量的三分之二,小件餐具不能堆放太高,以防倒塌損壞;

      (3)清洗好的餐具抹擦干凈后分類擺放到規定的餐具擺放處,以便營業時及時取用。

      4、餐具的使用管理規定

      (1)在餐具的使用過程中,各部門員工要加強責任心,如發現有不合格的餐具要及時更換,避免將破損餐具上臺而影響公司整體形象;

      (2)各點發現破損餐具,在每天營業結束后填寫破損記錄,并將破損餐具統一存放待月底盤存時進行統一處理;

      (3)嚴格杜絕破損的餐具上臺面,方法是:出品不用破損的餐具→傳菜員不傳有破損的餐具→服務員不用破損的餐具→洗碗時不洗有破損的餐具。

      二、餐具的盤點規定

      (1)每月26日餐廳部進行餐具盤點,由財務部、倉庫管理員同時到場進行監盤工作,將一個月破損的餐具進行匯總,制作餐具破損表并分析餐具損耗原因,減少餐具損耗。

      (2)各點均要設定餐具盤點表;

      三、餐具損耗率規定

      餐具損耗率分為自然損耗率和非自然損耗率,自然損耗率為營業收入的'千分之二,損耗成本由公司承擔,超過千分之二定為非自然損耗率,損耗成本由餐廳部承擔。

      四、餐具獎罰規定

      1、賠償

      (1)員工在工作中不慎損壞餐具,應立即上報領班進行記錄并申領餐具,此時可不立即賠償,可先記錄月底,根據餐具損耗率進行一次性賠償;

      (2)員工如是故意(因工作態度不好)損壞餐具物品,各部門負責人有權當場開賠償單,賠償金額為進價的一倍;

      (3)客人損壞由客人賠償,需免賠的須經酒店經理同意后才可免賠;

      (4)不明原因造成的丟失,由各部門按餐具進價進行賠償;

      (5)所有賠償以罰款形式上報餐廳和財務,并做好記錄;

      (6)餐具自然損耗率按比例分配到各樓層班組,月底盤點在自然損耗之內的樓層班組,可以不對員工進行處罰;超過自然損耗率時,按餐具進價進行平攤處罰,管理人員負有連帶責任。

      2、獎勵

      (1)對餐具管理突出班組進行獎勵表揚,并把經驗推廣;

      (2)如餐具損耗率在控制范圍內,酒店按餐具損耗率節約部分的50%拿來對餐廳部進行獎勵。

    酒店管理制度7

      1、嚴格遵守酒店一切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愛崗敬業,做好自律。

      2、每天早晨參加晨會,晨會由主管或經理主持。內容是:

      匯報昨天工作情況包括昨天在哪些地方推銷;洽談成功了幾家;有哪些問題需要解決今天的工作安排:今天打算去什么地方;預計會成功幾家?

      3、完成分管區域的銷售任務

      4、出發前檢查儀表是否整潔,銷售物品是否齊備。

      5、熟知口碑宣傳資料以及產品優勢,并能形成一套有見解的'說服客戶的理論。

      6、開展公關營銷,負責轄區終端營業員生日禮物派送,與終端營業員建立良好關系;

      7、高質量地做好終端工作:

      8、做好分管區域終端開發和維護工作,管好終端用品;

      9、做好分管區域終端拜訪工作。按規定,每周拜訪頻率:

      10、建立終端檔案。

      1)組織、參與各項促銷活動;

      2)做好日;A工作,包括工作日志、各類等;

      3)處理消費者投訴;

      4)及時了解市場動態,特別是競爭品牌動向,拿出合理化建議;

      11、團結互助,互相學習,積極進取,不得拉幫結派,酗酒、賭博。

      12、業務員每月出勤不低于23天,否則按曠工處理,每月出差天數少一天罰款20元,超過3天后扣除當月工資。

      13、業務員出差期間,用當地固定電話向酒店匯報,每月出差前、后到酒店登記,以便考核工資。

      14、業務員每月出差回酒店后,必須按時上班,每天早8:30簽到,如有事請假要辦理請銷假手續,經上級簽字審批后方可離開酒店。

      15、業務員出差期間,不得關機,否則關機一次罰款10元。

      16、出差期間應合理安排工作時間,擬寫工作計劃,出差日記要有客戶詳細的檔案及客戶消費情況,每月要按時交回酒店,交回酒店后獎10元,未交罰款20元。如單子被其它酒店搶走,要在工作日志里詳細擬寫原因。以便下次工作的順利進行。

      17、正確處理客戶異議,注意工作方式,樹立個人形象,打造大禹品牌。

      18、嚴格執行酒店促銷政策,所有促銷活動一律不得請退(特殊問題如老客戶等)

      19、不得發生竄單,如發現竄單每次罰款500元,并承擔因竄單發生的一切損失。

      20、不得私自截留公款,一經查出移交法律部門解決。

      21、每月30日到酒店參加月例會,不得無故缺席,否則每次罰款100元,(特殊情況除外)。

      22、每月出差回酒店后,應積極核對帳目,以免長時間不對帳,發生帳目混亂現象,給個人造成經濟上的損失,每次入帳的單子必須有本人簽字認可后,方可入帳。

      23、如因口誤或因個人造成的損失,由個人負責陪償。

      24、參與酒店各項業務、文化活動。

    酒店管理制度8

      1、公司員工必需按規定辦理住宿,自覺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聽從公司行政人員管理和布置。

      2、公司宿舍僅限本公司員工住宿,不準留宿無關外來人員;

      3、全部人員住進和遷出,均需向行政部申請,并在行政部辦理鑰匙、用具交接手續。離職人員需在離職日起三天內搬出宿舍前方可結算薪資。

      4、室內設備用具統一規劃,損壞公物需按價賠償。

      5、宿舍擺放的物品以及個人生活用具擺放要整齊,不得私拉亂接電線,打鐵釘、貼畫等。

      6、個人棉被起床后須疊齊,保持床鋪干凈潔凈,嚴禁在宿舍內飼養寵物。

      7、禁止將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帶入寢室內。

      8、各宿舍每周輪番值日,由所住人員自行布置負責輪番值班清掃衛生,嚴禁在室內外亂倒水和垃圾。

      9、運用衛生間,便入池并按時沖水洗,便紙入簍,不能丟到便池內。

      10、嚴禁在宿舍內博、酗酒、打架及其他不良行為。

      11、嚴禁在室友睡覺后在宿舍內聊天,打游戲,打電話,影響他人休息。

      12、夜晚不能開燈睡覺,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燈、風扇、空調、水龍頭等人走關閉并維護好公共財物。

      13、宿舍夜間23點前關燈就寢,23點前未歸寢人員當天禁止回宿舍住宿。

      14、集體宿舍是公共場所,禁止存放貴重物品,手機、現金等物品請隨身攜帶。

      15、嚴禁偷用偷盜他人財物,被發現者將送至公安機關處理。

    酒店管理制度9

      為規范員工宿舍管理,給廣大員工提供一個安全舒適的休息環境,結合員工宿舍目前的管理情況,特制定以下補充規定:

      一、關于員工家屬在宿舍住宿的管理規定

      1、員工家屬、親友來訪,如需在員工宿舍探親房住宿,員工必須提前向本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審批、安全部登記,并到財務部繳納100元物品押金后,憑財務部的押金收條到安全部宿舍管理員處,由安全部宿舍管理員給予安排住宿并發給探親房鑰匙及床上用品。

      2、員工直系親屬可免費入住探親房10天。超過10天者必須重新辦理申請審批手續,并適當收取成本費用,11—20天,按每人15元/天收取費用,21天以上者每人30元/天。員工非直系親屬入住探親房,1—20天,按每人15元/天收取費用,21天以上者每人30元/天。對續住兩天以上不重新辦理申請審批手續者,安全部有權收回員工家屬、親友探親房鑰匙,請員工家屬離開,并給予該員工警告處分。

      3、員工家屬來訪,不入住員工宿舍家屬探親房,必須按本規定第二條"來訪親友管理規定"進行登記。

      二、關于來訪親友管理規定

      1、來訪親友會客時間為8:00—22:00,非會客時間安全部宿舍管理員有權拒絕員工親友來訪。

      2、對員工來訪親友,均需憑有效證件在宿舍管理員處登記,并在規定時間、地點會客。

      3、安全部、大堂經理、總值班經理將定期不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員工在非會客時間在宿舍會見親友或私自留宿親友者,處罰員工50元,情節嚴重者按《員工手冊》有關規定處罰。

      三、關于男女員工互訪及深夜回宿舍管理規定

      1、男女員工在23:00以后不允許再互竄宿舍,如有違反將對竄宿舍的員工處以50元罰款。

      2、堅決杜絕男女員工混居、非法同居現象,如有發現,對雙方員工各罰款200元。

      3、非工作需要,酒店員工必須在24:00以前回到自己宿舍休息,在24:00以后進出宿舍的員工,必須說明原因,主動進行登記,并配合宿舍管理員進行查詢,如有違犯,處罰違紀員工50元罰款,不服從管理、情節嚴重者按《員工手冊》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關于在外住宿人員管理規定

      酒店為員工提供了免費住宿,原則上員工不得在外租房住宿。如有特殊情況,由本人書面申請,經部門經理簽字同意,人力資源部、安全部批準,并簽定保證書后,方可在外住宿。如有私自在外住宿者,將按酒店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在外租房住宿者,酒店不安排宿舍。

      在外住宿者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必須維護酒店形象和聲譽,同時遵守酒店有關規章制度。

      五、關于對員工宿舍管理員管理的規定

      宿舍管理員必須嚴格按《員工宿舍區域管理制度》及本規定對員工、宿舍進行管理,不得徇私舞弊,不得故意刁難員工。如有違者,安全部將按《員工手冊》及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酒店員工宿舍管理制度4

      1、寢室床位不得私自調換床位,如有特殊須書面申請,一經發現罰款貳拾至伍拾元。

      2、為了員工的安全和養好精神,教育員工按時主寢,外出員工進出不得打擾其他人 員休息,24:00準時關燈,嚴禁員工24:00以后隨意出入,累計三次以上勸退寢室。

      3、在寢室不得喝酒、聚眾,一經發現罰款伍十至壹佰元。

      4、男女員工在23:00以后不得隨意進入異性寢室,嚴禁男女混宿,一經發現予勸退宿舍。

      5、晚上酒店大門23:00準時上鎖,如須出入找負責大門鑰匙人員,不允許翻門,一經發現罰款貳拾至壹佰元,累計三次勸退宿舍處理。

      6、不準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嚴禁私自留宿被酒店辭退和自動離職的員工,同意留宿者負主要責任,并以勸退寢室處罰。同寢室知情不報者警告處分。

      7、自動離職和被酒店辭退的.員工,在次日搬離宿舍。

      8、寢室內要保持衛生、清潔。物品擺放整齊,共同營造一個舒適的環境。

      9、嚴禁偷竊他人財物,一但查獲給予嚴肅的行政處罰,情節嚴重者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10、寢室財物人為造成損失的照價賠償,物品自然老化報上級予以更換。

      11、宿舍不允許使用電器,一經發現沒收處理。

      12、值班人員不定期檢查寢室的衛生狀況及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如果不按以上制度執行者按貳拾至壹佰元處罰。

      13、以上寢室制長由寢室長負責嚴格執行。

    酒店管理制度10

      1.目的

      為了加強員工考勤管理,使員工明確考勤管理辦法,確保員工考勤的準確,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酒店全體員工的考勤。

      3.職責

      3.1人力資源部對本制度的執行負領導責任。

      3.2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具體管理和執行。

      3.3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員工考勤的登記傳遞工作。

      4考勤規定

      4.1說明

      4.1.1規定時間未到崗者為遲到。

      4.1.2未到規定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為早退。

      4.1.3工作時間及參加集體活動時間,未經領導批準而離開工作崗位及活動現場即為脫崗。

      4.1.4因為酒店工作安排未能休完正常休假日,視為加班。

      4.1.5未按規定作息時間(作息時間據各酒店實際情況和季節變化自定)出勤及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集體活動:遲到,早退或脫崗超過30分鐘,及集體活動未向組織者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私自不參加者均視為曠工,曠工2小時以內(含2小時)及在集體活動中產生的.曠工,不計入休假;曠工超過2小時,不超過4小時,視為曠工半天;超過4小時,視為曠工一整天。曠工半天和一整天都計入休假。

      4.1.6其他不出勤情況,詳見《處罰細則》。

      4.2.員工到各部門報到后,由部門考勤。

      4.3考勤方式

      4.3.1各部門主管每天上班時采用點名方式對本部門員工進行考勤。

      4.4考勤的核對,上交與統計。

      4.4.1每月月底17:00前各部門負責人將本部門員工本月考勤情況核對好,在員工個人考勤表上填寫部門,休假天數,出勤天數,并在負責人欄內簽字。清點數量,準確無誤后送交人事部并簽字確認;同進領取新的考勤表。

      4.4.2勞資員將總考勤表與各部門員工的個人考勤表核對無誤后簽字,同時核算工資。

      4.5員工調動時考勤方式

      4.5.1內部調動

      部門自行調整。

      4.5.2公派參加活動按出勤計算。

      5.檢查。

      5.1部門負責人每天劃完員工個人考勤表后與請假條核對自檢,以確保其準確性。5.2質檢部對各部門的考勤情況隨時抽檢,并將其結果記錄上報部人力資源部經理。

      度檢查表上。

      5.3人力資源部經理對人事員工作進行不定期抽標查。

      6.處罰。

      6.1凡是考勤表的填寫與事實不相符;違反核對,上交與統計等要求的,對各部門負責人予以50元罰款。

      6.2人力資源部不按本制度規定執行其職責的,予以30元罰款。

      6.3曠工1天罰款100元,連續3天予以辭退。

      6.4丟失員工考勤表者,每次罰款50元。

      1.7遲到,早退,脫崗30分鐘(包括30分鐘)以內的,罰款。10元;超過30分鐘,罰款50元。

      注:酒店滿月指:每月一日至月底

    酒店管理制度11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瘜W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酒店(賓館)內發生火災時,立即組成火場指揮處,下設四個組:通訊聯絡組、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各組職責:

      通訊聯絡組:撥“119”向消防隊報警,同時通知其它各組人員到位,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車的到來。滅火行動組:利用酒店(賓館)現有的滅火器材組織滅火。

      疏散引導組:負責組織疏散人員離開火場,搶救受災物質。負責火災現場的警戒,及時疏散無關人員和車輛,保障消防車直接迅速進入火場撲救,維護火場滅火、疏散物資的良好秩序。

      安全防護救護組:做好火災現場安全防護工作,如有人員傷亡,及時撥打“120”搶救傷員。

    酒店管理制度12

      財務計劃管理制度

      1、結合酒店總經理室對酒店經濟活動的安排,計劃期內客源、貨源、內務價格等變化情況,并作出詳細分析和充分估計,以審定、編制財務計劃。

      2、依據總經理審定的酒店財務計劃,按各部門的不同經營范圍、計劃期的多方面因素和歷史資料,參考部門年初的上報計劃,分攤酒店計劃指標,下達給各業務部門實施。

      3、財務計劃分為年度、季度計劃:

     。1)每年第三季度進行酒店財務內審,每年第四季度各部門向財務部提交用款計劃,經綜臺平衡后,提出每二年的財務收支計劃,報酒店總經理室和財務部。

     。2)酒店財務部按標準的收支計劃,合理安排比例,下達定額指標給各部門。

     。3)各業務部門根據上報酒店總經理審批后的季度計劃指標,結合本部門的具體情況,按月分攤季度任務指標作為本部門季內各月指標檢查尺度。

     。4)酒店對各業務部門的計劃檢查按季進行,全年清算。

      4、財務計劃內容:

     。1)財務部應編制:

      流動資金計劃、營業計劃、費用計劃、外匯收支計劃和利潤計劃、償還債務計劃及基建計劃、利潤分配計劃等。

     。2)各部門應編制:

     、黉N售部及前臺:客源計劃(包括外聯部分)、費用計劃、營業計劃和利潤計劃等。

     、诳头坎浚簜淦肥褂糜媱潱ê挠闷罚、費用計劃、設備維修更新及購置計劃等。

     、鄄惋嫴浚籂I業計劃、利潤計劃、費用計劃、食品原材料及物品采購計劃、設備維修更新及購置計劃等。

     、苌虉霾浚轰N售計劃(分批發與零售)、商品進貨計劃(分進口商品和出口產品)、利潤計劃、費用計劃、外匯使用計劃、流動資金計劃、商場裝修計劃、設備維修及購置計劃、印刷品付印計劃和費用計劃等;

     、菸鞑透栉鑿d:營業計劃、利潤計劃、利潤計劃、費用計劃、食品原材料及商品采購計劃、耗用品購進計劃和設備養護計劃等;

     、薏少彶浚何锪线M貨計劃、工衣工鞋訂做計劃和加工訂貨計劃等;

     、呗糜尾浚嚎驮从媱、營業計劃、利潤計劃和費用計劃等;

     、喙芗也浚嘿M用計劃、用品使用計劃、花瓶盆載及用品、用具購置計劃、清潔機具養護及更新計劃、花店經營計劃等;

     、岵疾莶浚嘿M用計劃、布草添置計劃和備品耗用計劃等;

     、馐聞詹浚郝毠げ蛷d收支計劃和費用計劃等;

      11。工程部:燃料進貨和耗用計劃、水電耗用計劃、設備維修計劃、零配件及工具購置計劃和費用開支計劃等。

     。3)總經理室、人事部、財務部、保安部和事務部要編制費用開支計劃。

     。4)各部所需編報的計劃、送財務部匯總呈報。

      資金籌集管理制度

      1、酒店籌集資金應該按國家法律、法規及旅游飲食服務行業財務制定規定,可一次或分期籌集。

      2、酒店資金的籌集可采用向銀行貸款、向其他單位臨時借款、向內部職工籌集等方式。當酒店的經營規模擴大時,經總經理室決定,投資者增加投資額也是一種方式。

      3、籌集資金的審批權限及規定:

     。1)酒店根據需要可用原有的固定資產作抵押,向銀行或其他單位借款,借向銀行貸款時應通過酒店總經理室批準。

     。2)借款余額不得超過酒店的實收資本,重大項目或借款余額已超過實收資本的20%以上的借款,應單獨作出可行性報告報經總經理批準。

      4、對各方籌集的資金,應嚴格按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不許挪作他用。

      5、資金使用應嚴格按審批權限及規定程序辦理,大額開支一般要事先列入財務計劃,并應附有經濟效益預測資料。

      經費支出管理制度

      1、對于發給員工的工資、津貼、補貼、福利補助等,必須根據實有人數和實發金額,取得本人簽收的憑證列為經費支出,不得以編制定額、預算計劃數字列支;

      2、購入酒店辦公用品和材料,直接列為經費支出,但單位較大、數量大宗的應通過庫存材料核算。

      3、撥給的補助費、周轉金應按實際撥補數,以批準的預算和銀行支付憑證列為經費支出。

      4、撥給所屬部門的經費,應按批準的報銷數列為經費開支。

      5、撥給的各項補助款和無償慈善投資,應依據受補助和受支援單位開來的收據準列為經費支出;

      6、員工福利費按照規定標準計算提存,直接列為經費支出,并同時將提存從經費存款戶轉入其他存款戶,以后開支時,在其他存款中支付。

      7、購入的固定資產,經驗收后列為經費支出,同時記入固定資產和固定資金科目。

      8、其他各項費用,均以實際報銷的數字列為經費支出。

      低值易耗品財務管理制度

      1、各部門每月制定低值易耗品采購計劃,經財務部核價后轉交采購部門根據該部的費用定額掌握采購,財務部根據該部門費用定額審核報銷。

      2、由使用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管理低值易耗品,建立卡和賬冊,卡片一式兩份,由采購部門專人保管一份,使用部門專人保管一份,財務部登記明細分類賬。領料單必須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才能生效。

      3、對損壞和丟失的低值易耗品,應分清責任,屬工作差錯的要由責任人填寫報廢單,部門負責人簽字方能核銷。屬于個人過失的要賠償,屬有意破壞或丟失的要罰款處理。

      4、年終對庫存的低植易耗品進行一次盤點,并寫出盈虧報告及原因,由有關部門負責人審核,憑此報銷或入賬。

      家具、用具財務管理制度

      1、要按年分季編報家具、用具的'購進計劃,由各使用部門根據營業所需或辦公需用編報計劃,報財務部審查并提出意見后報總經理批準。

      2、家具、用具的購進成本,包括購進價格和所支付的運雜費。家具、用具購進后,作出賬務處理,在“營業費用—低值易耗品”科目入賬。

      3、領用家具、用具必須列表登記,領用部門或個人應負保管責任,同時必須做好日常修理工作。

      4、修理家具、用具所用的開支,以“營業費用—修理費”列支。

      5、家具、用具因磨損而失去使用價值時,經批準可辦理報廢。報廢的家具出售時,其售出殘值作“營業收入”處理。

      6、丟失、毀損家具、用具時、由當事人或部門寫明原因,向部門經理報告,轉報財務部審查后呈總經理審批。屬人為丟失、毀損,由當事人負責賠償或部門賠償。賠償的價款作“營業外收入”處理。

      7、家具、用具發生溢余或短缺,應先按估價價值轉入“待處理收益”或“待處理損失”科目賬戶,查明原因,并分別不同情況審批后,轉入“壞賬損失”或“營業外收入”處理。

      固定資金管理制度

      1、酒店的固定資金主要來源于流動獎金,占用固定資金直接影響流動資金的運用,因此必須嚴格控制固定資金的使用。

      2、酒店及各部門必須節約使用國定資金,充分利用已置的固定資產,每月均需核算固定資金利用率,季度檢查、年終清算考核各部門使用固定資金的效果;

      3、全面推行部門獨立核算,同時推行固定資產有償占用制度,即按各部門擁有的固定資產實績,攤繳占用費,攤繳費率按國家規定執行,促使各部門充分發揮固定資產的效能,壓縮固定資金的使用;

      4、未經工程部及總經理室審批,不得私自購置設施設備。未經批準進行采購,財務部不予報銷費用。

      流動資金管理制度

      1、酒店的流動資金既要保證需要又要節約使用,在保證按批準計劃供應營業活動正常需要的前提下,以較少的占用資金,取得較大的經濟效益。

      2、要求各業務部門在編制流動資金計劃時,嚴格控制庫存物品,物料原材料的占用資金不得超過比例規定。

      3、除經批準為特殊儲備者外,超儲物資商品原則上不得使用流動資金,只能壓縮超儲的商品、物料,以減少占用流動資金。

      4、嚴格遵守不得挪用流動進行基建工程的規定,嚴格遵守有關財務法規和制度。

      5、使用的基本要求

     。1)在符合國家政策和酒店總經理室、總經理要求的前提下,加速資金周轉,擴大經營,以減少流動資金的占用。

     。2)加速委托銀行收款和應收款項的結算,減少對流動資金的占用;

     。3)各業務部門應辦理流動資金存貨的報批手續,并在每月上報經濟業務報表的同時,上報流動資金使用效率的實績,即流動資金周次數和流動資金周轉一次所需的天數。

     。4)對商品資金的占用,應本著勤儉節約的精神,盡量壓縮;

     。5)盡量減少家具、用具的購置。

    酒店管理制度13

      峨眉天頤溫泉度假大飯店房卡管理制度

      一、房卡類別

      1、客房房卡分總控卡、領班卡、樓層卡、客人卡。

      2、總控卡店級領導、客房相關管理人員持有(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客務總監、客房經理)

      3、領班卡由各樓層領辦持有

      4、樓層卡各樓層員工持有

      5、客人卡由前臺員工制作

      注:若領班卡、樓層卡丟失或損壞,應立即上報部門,采取相應的措施(消磁和補辦),前臺要有補辦記錄,以免酒店遭受損失

      二、客人卡的管理制度:

      1、將客房匙交給客人前,前臺員工必須確認客人身份;

      2、前臺原則上單人房每間只發放一條房匙,雙人房根據客人要求可發放兩條房匙,并在電腦中注明;

      3、客人房卡遺失:

      驗明客人身份和登記相符→說明規定,向客人收取或從押金中扣除賠償費(30元)→重新制作l把新的鑰匙給客人→通知房務中心→使用管理卡到該房間插一次卡(做消磁處理),確保插卡前使用的鑰匙作廢。

      4、客人鑰匙損壞:

      A.驗卡→顯示房號和客人所報相同,且在期限內→重新制作l把鑰匙給客人,并向客人致歉。

      B.如果卡號不能顯示或不能驗卡→驗明客人身份和登記相符→重新制作1把鑰匙給客人,并向客人致歉。

      5、客人寄存鑰匙:

      A.聽清客人所報房號,請客人稍等→驗卡→顯示房號和客人所報一致,取房卡填寫房號,鑰匙插入新房卡,放在寄存抽屜內→客人來取時,驗明身份后,交還鑰匙,將寫房號的房卡撕毀。

      B.如驗卡時,房號不能顯示,應先驗明身份,重新制作鑰匙,再進行寄存。

      C.如客人寄存時囑咐他人來取→填寫留言單,請客人簽字確認→鑰匙、留言單放在房卡中存放于收銀抽屜內→領取時驗明身份→留言單保留在客帳內直至客人退房。

      6、客人退房時,前臺員工應提醒客人交還房匙→如客人出示的鑰匙沒有房卡或押金單證明其房號,必須驗卡驗證無誤后,方可通知客房服務員查房并辦理退房手續。

      7、退房時,客人將鑰匙留在房間:客房服務員查完房交到前臺。凡有折痕、斷裂、明顯污跡、壞的鑰匙,交前臺主管保管。

      8、未經登記客人許可,不得為任何來訪者開啟客人房間或發卡給來訪者;

      9、任何服務員如發現房卡遺留于公共場所,應立即交當值主管,送回前臺接待處處理;

      10、客房服務員不得對客人以錯放鎖匙在房間內為由,隨便開房門讓客人進入,應即時打電話到前臺接待處核實客人身份,如有任何疑問,應請客人到前臺接待處辦理補匙手續。

      11、前臺服務員每班交接時,必須核對客人鑰匙數量。發現任何缺失必須上報并在交接本上作記錄。

      10、所有IC卡上不能貼房號。

      房卡管理制度

      1、作為客房部的任何一員,如將總卡或是樓層卡丟失,就等于丟掉自己的這份工作,后果是不堪設想的,因為這關系到酒店和客人的財產安全和人生安全問題;

      2、所有持卡人都應做到卡不離人,不可將卡亂扔亂放,更不可將卡

      隨便給部門以外的人去開房門;

      3、每天上下班或吃飯的時候,都應有交接卡的程序,做好交接的登記;

      4、不可將卡帶離工作崗位,用餐或下班時應將卡交還房務中心保管;

      5、每個持卡人都應愛護房卡,正確使用房卡。

      敲門開門程序

      1、客房部任何持卡人都應養成,不管是任何房態(也就是說:“不管是空房、住人房、鎖房還是維修房等等”)都應養成敲門報“服務員”的好習慣;

      2、在開房門前首先要時刻了解所要開門的房間狀態(即:房態),一般除住人房而外,我們只需敲一次房門報“服務員”即可,而對住客房來講就不能簡單化,不管此時房間是否有客或是無客,都應先按門鈴三下或再敲三次房門,然后報:“服務員”,同時耳朵要時刻關注房間有無動靜(也就是說:“是否聽到有客人回應?”);

      3、不可不敲門直接就拿房卡開門,或者是邊敲門邊插房卡開門,還有任何人都不能抱有:“我以為房間沒有客人”的這種想法,而直接插卡開門的話,將會釀成大錯,這些可都是開門的大忌;

      4、開門時要注意房卡芯片的朝向,同時要懂得識別電腦鎖信號燈所表示的意思,電腦鎖信號燈一般有以下四種表示意義:

      A、房卡芯片朝向正確和設置房號和門牌號對得上,插入房卡電腦鎖會亮綠燈,你會聽到“嘟”一聲,此時立即拔出房卡,此時又會聽到電腦鎖內彈簧回彈的'聲音,這時房門就可以打開了;

      B、房卡所設置的房號與門牌號對不上(也就是說:“客人如果走錯房間”),或者是房卡超時和插卡不到位,此時電腦鎖會閃三下黃燈,房門是打不開的;

      C、任何房卡插反了,電腦鎖都會亮紅燈,抽出房卡紅燈立即熄滅,此時房門是打不開的;

      D、如果房間里面打上防盜栓的話,此時用總卡、樓層卡、賓客卡開門,電腦鎖都會先亮黃燈,再亮紅燈,并且會有“嘟”一聲鳴響;

      E、不管你怎么插卡,電腦鎖都不會亮燈的話,表示電腦鎖沒有電了,就要采取措施更換電池,方可用卡開門。

      5、客房部任何持卡人都不能隨便用自己的卡去幫客人開門,必須確認客人身份無誤后,方可用自己的卡幫客人開門,一般客人開不了門并要求幫其開門有以下幾種情況:

      A、客人有卡,沒歡迎卡,走錯房間;

      B、客人有卡,有/無歡迎卡,但客人不會開;

      C、客人有卡,有/無歡迎卡,但卡已超時;

      D、客人有卡,有/無歡迎卡,但電腦鎖沒電或壞了;

      E、客人沒卡,有押金單;

      F、客人沒卡,有歡迎卡,沒押金單;

      G、客人沒卡,沒歡迎卡,也沒押金單;

      不管以上這些情況如何我們都應遵循以下開門程序:

     、偈紫认蚩腿藛柡,請客人出示房卡、歡迎卡或者是押金單—→②通過歡迎卡或押金單確認客人身份無誤后方可幫客人開門—→③如果來客只有房卡,沒有歡迎卡和押金單,而卡開不了門要叫幫開門時怎么辦?有兩種做法:一是先詢問客人姓名(最好是讓客人出示一下有效身份證件),然后問房務中心客人姓名,如果確認相符后方可幫客人開門,開完門后必須第一時間將卡拿到前臺進行讀卡確認送回給客人;二是可讓客人稍等片刻,立即將客人房卡拿到前臺讀卡確認無誤后,再幫客人開門—→④如果客人沒有房卡、歡迎卡和押金單,或者是只有歡迎卡,可先詢問來客姓名再向房務中心咨詢住客姓名,如果相符后,再請來客出示有效身份證明(身份證、回鄉證、臺胞證或者是駕駛證等),確認無誤后方可幫其開門—→⑤如果當事人能認識或者是確定來客就是此房的住客,可直接幫客人開門—→⑥前臺或者是房務中心已經先確認了客人身份無誤后,通知開門時可直接幫客人開門—→⑦如果來客的身份與住客姓名不相符,是訪客的話,我們則應該讓來客稍等,立即通知前臺想辦法通知到住客,將來訪客人的情況告知住客,征得住客同意之后方可開門給訪客,如果前臺無法聯系得到住客的話,切記不能隨便開門給訪客,我們只能禮貌勸說訪客,

      讓其在大堂等候住客返回或者是叫訪客留下聯系方式,待住客返回后第一時間通知其再來訪。

      客房部:

      一、當客房服務人員在樓層遇有客人要求開房門的要求時,應進行如下操作:1、禮貌詢問客人的姓名:“先生/小姐,請問您怎么稱呼!保ㄐ鑶柷蹇腿巳2、請客人稍等,同時與客房中心聯系核對。3、如接到服務中心通知與電腦相符,則請客人出示證件,核對無誤后為客人開門。(應注意不要使用對講機,以免信息通過對講機泄露。)4、如接到服務中心通知與電腦不符,應對客人講:“對不起,先生/小姐,我們電腦的登記與您的名字不符,為了保證您房間的安全,麻煩您需要到前臺進行確認,如果確認無誤,我將馬上為您開門!弊ⅲ喝缈腿瞬辉傅角芭_,則請當班主管到樓層進行核對,程序同到前臺核對程序。

      二、當客人致電客房服務中心要求開房門時,文員應進行如下操作:1、禮貌詢問客人的姓名:“先生/小姐,請問您怎么稱呼!保ㄐ鑶柷蹇腿巳2 、請客人稍等,同時與客房服務中心電腦上的信息進行核對。3、如與電腦相符,則請服務員到房門口按電腦信息與客人證件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后為客人開門。4、如與電腦不符,應對客人講:“對不起,先生/小姐,我們電腦的登記與您的名字不符,為了保證您房間的安全,麻煩您需要到前臺進行確認,如果確認無誤,我將馬上為您開門!

      二、如果客人的證件放在房間,可先替客人開門將證件取出進行核對。

      三、客房服務中心、客房服務人員在接到前臺開門通知時,必須要確認是否已核對證件,其他部門如:餐飲部、康體部等通知開住客房門必須要核對清楚再開。注意事項:

      1、充分相信客人,不要以懷疑的口氣質問客人,應禮貌的請客人配合我們的工作。

      2、堅持原則,如客人不悅應表示理解,但不要因為客人的急燥表現而違反應執行的操作程序。

      3、應對客人申明:“我們是為了確保您住在我們酒店的安全,如果我們隨意的給陌生人開門,相信您一定不會放心住在這里!

      4、遇有特殊情況,需及時請示上級管理人員進行處理。

    酒店管理制度14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酒店集團的資金營運管理,及時了解和反饋酒店集團資金營運計劃和實際營運情況,明確各類付款的審批權限、程序和各級審批職責,及時滿足各類資金需求,加速資金流轉,特制定本管理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于酒店集團及下屬各酒店項目從資金計劃到資金支付及反饋的全部過程的管理規定。

      第一節資金計劃管理

      第三條集團根據經營管理的實際需要,對資金需求實行計劃管理。資金計劃包括年度資金計劃和月度資金計劃。

      年度資金計劃

      第四條年度資金計劃是根據各酒店項目全年費用預算和經營計劃編制的資金需求概算,是資金營運管理的目標計劃;由酒店集團對酒店的全年度資金計劃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第五條年度資金計劃編制的主體是各酒店財務部。根據下一年的經營任務及市場預測,結合營銷部、工程部及行政人事部的資金需求計劃和費用預算作出。酒店集團根據酒店的全年度資金計劃匯總上報集團總部。集團總部審批后在酒店集團管理目標中下發,作為酒店集團資金營運目標和規模。

      月度資金計劃

      第六條月度資金計劃是酒店根據每月實際完成經營任務和工作內容編制的資金需求。是指導每月資金調撥和支付的操作性計劃,由酒店集團對酒店實行監控。

      第七條月度資金計劃編制的主體為酒店財務部,由財務部每月25日向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上報酒店負責人審批的下月資金需求計劃申請表。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將各酒店和本部的資金計劃進行分類匯總后制定月資金計劃,并對上月資金計劃的實際執行情況進行對比檢查并說明原因,經酒店集團總經理審核后于每月29日前上報集團。

      第八條月度資金計劃的執行規定。月度資金計劃由集團財務副總裁簽發。在計劃內20萬元以下的合同付款,其最后審批權限為酒店集團第一負責人;計劃內20萬元以上或計劃外的付款須經集團財務副總裁審批后方可支付。

      第二節付款審批管理

      合同付款審批

      合同請款及規則

      第九條合同的跟蹤、請款、登記、移交由合同跟蹤單位負責,具體按《合同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第十條由非合同跟蹤單位提交的,或未蓋有《請款專用章》合同復印件作附件的請款申請,各審批單位必須退回,不予審批。

      第十一條付款審批表及相關資料

      請款人進行合同請款(包括未能及時簽訂合同的預付款請款),必須在《付款審批表》上寫明合同名稱、編號、內容、合同總額(或預計總額)、已付款數額、現請款金額、請款依據和理由、結算款的結算金額,并附上蓋有《請款專用章》的合同復印件、合同會簽表,附上反映合同執行情況的附件。

      第十二條各審批部門有權要求請款人補充欠缺的付款依據和資料。

      第十三條所有以酒店名義簽訂的合同請款,請款跟蹤單位審批后,需先經簽訂合同的酒店財務部合同管理員進行合同登記和審核,酒店財務負責人和總經理審批后才可送酒店集團行政人力資源部,由酒店集團行政人力資源部跟蹤會簽情況;請款跟蹤單位為酒店集團各部門的合同請款,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原則上須經合同簽訂單位的酒店財務部合同管理員、財務負責人及總經理審批,如遇特殊緊急合同付款,應以傳真方式經酒店財務部合同管理員、財務負責人及總經理審核后,報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審核。

      第十四條各酒店和酒店集團各部門應做好合同的付款計劃,按時編制《付款申請表》。

      第十五條為保證合同的正常審批和資料的安全傳遞,付款審批表及附件送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須辦理文件的簽收手續。請款人不得擅自到各審批人處查問審批情況或擅自取走審批資料遞向下一審批人。若有需要,可到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查詢。

      第十六條酒店集團各部門對收到的付款申請和附件資料需在24小時內審核,對不符合要求或需補充資料的須馬上向跟蹤人反饋,或退回跟蹤人。

      合同付款審批職責

      第十七條各單位具體審批職責

      1.跟蹤部門和跟蹤人

      1.1由合同跟蹤人根據合同條款和實際到貨情況填寫付款審批表,并根據付款內容附齊資料:

      1.1.1營銷推廣合同--市場營銷部

      1.1.1.1合同會簽表和合同(加蓋《請款專用章》)復印件(或計劃)

      1.1.1.2廣告實際發布統計表、樣報

      1.1.1.3監播證明和質量驗收簽證表

      1.1.1.4營銷費用預算

      1.1.2工程維修合同--工程部

      合同會簽表和合同(加蓋〈請款專用章〉)復印件、驗收證明等。

      1.1.3購銷合同--相關經辦部門

      合同會簽表和合同(加蓋〈請款專用章〉)復印件、驗收證明等。

      1.1.4其他合同----合同會簽表和合同(加蓋〈請款專用章〉)復印件、驗收證明等

      1.2由跟蹤單位負責人審批;

      2.酒店

      2.1由酒店財務部合同管理員根據合同和公司有關規定審核此項請款的合理性及正確性,確認付款記錄及已付款金額,凡有已請款金額與已付款金額不相符的要在付款審批表上說明已請款數和已付款數,檢查付款依據及附件是否齊全,檢查結算方式與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是否一致,有無違反合同條款之處,及時提出處罰意見,并簽名確認、登記備案;

      2.2由酒店財務部負責人對各項付款按規定權限進行審核,檢查已付款數和應付款數的正確性,除復審合同登記員已審核的事項外,還檢查是否按規定程序辦妥付款審批,對合同規定結算為承兌匯票的是否支付現金,是否按規定扣除貼現息,最后根據批準后的月資金計劃安排出納付款。

      2.3由酒店負責人確認合同執行情況;

      3.酒店集團對口職能部門

      酒店集團各對口職能部門審核管轄內的合同付款是否符合合同執行情況。

      4.審核部

      對已經審核部會簽立項的合同,付進度款時,不再經審核部審核,但付結算款時必須經審核部審核并簽名。若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合同金額有較大的變更,審核部對此應有明確的確認意見。

      5.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

      5.1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合同管理員對簽收到的付款審批表分酒店、部門登記;

      5.2檢查付款審批表的審批程序是否完整,酒店負責人、部門負責人是否同意付款,有無酒店財務部確認;

      5.3檢查付款依據是否齊全,是否要提出處理意見;

      5.4復核付款金額是否正確無誤;

      5.5對不合格的付款審批表,退回或通知跟蹤人更正或補齊付款依據;

      5.6建立合同付款檔案,核對已付款記錄,核算應付款金額,并提出審核意見;

      5.7酒店集團財務負責人對合同付款進行審核。

      6.酒店集團總經理

      酒店集團總經理對月資金計劃內20萬元以下的合同付款進行審批。

      7.集團財務副總裁

      集團財務副總裁對酒店集團月資金計劃內20萬元以上和月資金計劃外的合同付款進行審批(超過500萬元由總裁/董事局加簽)。

      合同付款審批權限和程序

      第十八條各級審批權限和程序

      1.金額在10萬元以下的非結算款或10萬元以下的一次性付款的合同付款審批程序:

      合同跟蹤人--合同跟蹤部門負責人--酒店財務負責人--酒店總經理--酒店集團涉及部門--酒店集團財務負責人--酒店所屬地地區公司審核部

      2.金額在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或20萬元以下的結算款的合同付款審批程序:

      合同跟蹤人--合同跟蹤部門負責人--酒店財務負責人--酒店總經理--酒店集團涉及部門--酒店集團財務負責人--酒店集團總經理--酒店所在地地區公司審核部

      3.月資金計劃內金額在20萬元以上和月資金計劃外的合同付款審批程序

      合同跟蹤人--合同跟蹤部門負責人--酒店財務負責人--酒店總經理--酒店集團涉及部門--酒店集團財務負責人--酒店集團總經理--地區公司審核部--集團財務副總裁(超過500萬元由董事局加簽)

      非合同付款審批

      開業前行政管理費付款審批

      第十九條開業前行政管理費付款審批

      酒店經辦部門xx酒店財務負責人xx酒店總經理xx酒店集團財務負責人--酒店集團總經理

      行政管理費付款審批

      第二十條行政管理費包括工資、福利費、場地租金及管理費、水電費、郵政費、業務費、工作餐、勞保費、交通費、車輛費、差旅費、培訓費、辦公場地費等。

      第二十一條行政費用實行預算管理。

      第二十二條行政費用預算內付款審批程序

      原則:

      1.年度預算不得超支。

      2.年內各月累計<=各月累計預算的110%。

      3.工資福利、業務費、交通費、全年度內不能單項超支。

      審批程序:

      1.酒店行政費用開支

      經辦人--經辦部門負責人--酒店財務負責人--酒店總經理

      2.酒店集團總部各部門行政費用開支

      經辦人--經辦部門負責人--酒店集團財務負責人--酒店集團總經理

      3.酒店集團總經理費用的開支由集團財務副總裁或其指定負責人審批,并由指定人員審核。

      第二十三條行政費用預算外付款審批程序

      1.預算外累計費用總額在年度預算額3%(含3%)以內的開支,酒店集團或酒店的,須報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和酒店集團第一負責人審批。

      2.預算外累計費用總額超過年度預算額3%-5%(含5%)的開支,須報集團財務副總裁審批。

      3.預算外累計費用總額超過年度預算額5%以上的開支,須報董事局審批。

      行政管理費外付款審批(預算內)

      第二十四條各酒店和部門對于非合同的付款,在辦理請款手續時除費用借支外,必須填寫'付款審批表',費用借支填寫'借支單',寫明請款的原因、用途、金額及計算依據,并附上經審批的附件。

      第二十五條各類非合同項目請款及借支所附附件:

      1.促銷活動┈┈┈活動預算計劃及會簽表

      2.裝飾品、電器等物品┈┈┈預算計劃和購置請示和驗收結算書

      3.食品、酒水等其他經營物品的購買┈┈┈采購申請單和三家以上報價比較和驗收結算書

      第二十六條行政管理費外緊急借支的審批程序

      1.金額在5千元以下借支的審批程序:

      經辦人--經辦部門負責人--酒店財務負責人--酒店總經理

      2.金額在5千元以上2萬元以下借支的審批程序:

      經辦人--經辦部門負責人--酒店財務負責人--酒店總經理--酒店集團財務負責人

      3.金額在2萬元以上4萬元以下借支的審批程序:

      經辦人--經辦部門負責人--酒店財務負責人--酒店總經理--酒店集團財務負責人--酒店集團總經理

      4.金額在4萬元以上借支的審批程序:

      經辦人--經辦部門負責人--酒店財務負責人--酒店總經理--酒店集團財務負責人--酒店集團總經理--集團財務副總裁

      緊急借支的報銷在事后按性質以正常手續審批。

      第二十七條行政管理費外非合同付款請款的審批程序

      1.金額在2萬元以下的非合同付款的審批程序:

      經辦人經辦部門負責人酒店財務負責人酒店總經理

      2.金額在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的非合同付款的審批程序:

      經辦人--酒店財務負責人--酒店總經理--酒店集團財務負責人--酒店集團總經理--酒店所在地地區公司審核部

      3.月資金計劃金額在10萬元以上和月資金計劃外的非合同付款的審批程序:

      經辦人--酒店財務負責人--酒店總經理--酒店集團財務負責人--酒店集團總經理--地區公司審核部--集團財務副總裁(超過500萬元由總裁/董事局加簽)

      第二十八條以上審批程序,包括行政費用預算內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辦公文具的采購及印刷品的印刷業務,若立項時已經審核部會簽同意或單價為招標單價,付款時可不須地區審核部審批,若立項時未經審核部會簽同意,付款時必須經審核部審批。

      資金管理規定

      第二十九條資金管理

      1.資金的管理原則是既要保證酒店營業所需的資金,又要加快資金周轉。

      2.資金管理的依據是按酒店報酒店集團,并經集團財務副總裁審批的現金流量計劃表執行。要加強資金管理,嚴格審查各項庫存占用的資金,應收結算款占用的資金。信貸部定期進行核對,及時催收應收款項;合理安排應付款的支付。

      第三十條現金管理

      1.現金管理采用備用金制度。

      1.1根據酒店經營情況,向出納等有關部門配備一定數量的備用金。

      1.2備用金金額的核定是根據每天現金的平均支出量,按三天的用量進行核定。核定出的備用金由使用部門填制備用金申請表,報財務部批準后,從銀行提款。

      1.3財務部審

      計人員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備用金的使用情況,核對備用金的'金額,并填制備用金核查情況表,說明檢查結果,對于核查出的長短款,要說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報酒店財務負責人批準。

      1.4酒店支付500元以下(含500元)的款項都要使用出納備用金來支付,因此,出納備用金要根據支出情況隨時補充。酒店支付500元以上的款項都要通過支票或銀行轉帳支付,具體見第三十六條.2.出納申請補充備用金,要填制備用金補充申請表,并將有關零星支出憑證及原始發票附在申請表后,送財務部逐一審核后,填寫支票申請,報財務負責人審批后,從銀行提款補足備用金。

      2.對于使用轉賬支票付款的管理

      2.1財務部根據所附單據或其它有關明細單證審批,由財務部填寫支票后,再送財務總監審核,報總經理簽字批準。

      2.2支票領取者,需在財務部的支票登記簿和支票根上簽字后,方可領用。

      2.3凡領用后的支票要在7天內將發票送回財務部,并注銷登記。超過一個月未回的支票,由財務總監督促回收,并按制度提出處理意見。

      3.每月定期編制現金流量表。

      第三節資金調撥

      第三十一條資金調撥的權限在集團總部,酒店集團每月報資金計劃,由集團總部根據其資金計劃進行綜合平衡與調配。

      第三十二條酒店銀行帳戶的開立、取消統一按《合生集團銀行帳戶管理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為保證資金計劃的可行性及準確性,可明確預計支付時間及金額的付款事項,原則上禁止計劃外的付款及無計劃的資金調撥。

      第三十四條對于計劃內已調撥轉入酒店帳戶的資金,若因故取消付款計劃,酒店及時通知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

      第三十五條對于已安排轉入酒店支出專戶的資金,如酒店集團急需時,可直接知會酒店財務部,應立即直接劃入指定帳戶。

      第四節資金的支付

      現金付款規定

      第三十六條現金付款范圍

      1.日常工資、獎金、福利、補貼的發放;

      2.行政預算內的各項費用的報銷;

      3.經審批的臨時借支項目。

      第三十七條原則上可以不付現金的付款都不支付現金。

      資金支付的反饋

      第三十八條酒店出納員每天下午4:30分之前向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報送(或傳真)《每日資金收付情況一覽表》;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根據酒店出納報送的收付情況表進行匯總,在次日上午10點鐘之前報送至集團財務管理中心。

      第三十九條酒店財務部在每月的27日前向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報送《月現金流量表》,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根據酒店出納報送的報表進行匯總后于每月29日前報送集團財務管理中心。

      第四十條酒店出納在每年會計年度結束后,將當年的年度資金營運情況表報送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由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匯總后報集團財務管理中心。

      第五節監控體系

      第四十一條監控主體:資金管理辦法監控主體為酒店集團、集團總部、集團監事會;

      第四十二條為加強資金管理降低支付風險,防止挪用資金和計劃外使用資金,酒店集團有權對各酒店資金管理辦法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檢查周期為每季或每月一次,并出具內部稽查書面報告。集團財務管理中心可定時和不定時進行檢查。

      第四十三條集團監事會有權對各酒店資金管理辦法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檢查周期為每季一次,并出具書面審計報告。

      第六節獎懲規定

      第四十四條基本規定

      1.本規定分為獎勵和處罰兩部份,獎勵分為通報表揚和物質獎勵,處罰分為警告、記過、降級、辭退。

      2.一年內受到兩次警告者作記小過一次處理,一年內受到兩次記小過者作記大過一次處理。依此類推。

      3.主管級以下員工的降級處罰按降低一級工資處理。

      4.對出現工作失職但拒不接受本處罰規定的,經酒店查實后予以辭退處理。

      5.對未辦正常離職手續擅離崗位的員工,取消其當月及年度獎金。

      6.凡員工當月獎金不足以扣罰時以扣除當月全部獎金處理,不再累計到下月執行。

      7.造成酒店經濟、信譽嚴重損失或其他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除按制度辭退外,酒店保留追究其經濟或法律責任。

      第四十五條獎勵規定

      1.通報表揚:

      1.1嚴格執行資金管理規定,并積極反饋執行情況,提出合理化建議的。

      1.2發現資金管理執行過程中存在不足,避免可能給酒店造成損失五千元以下的;

      2.物質獎勵:對以下單位或個人,除給予通報表揚外并給予物質獎勵。

      3.發現資金計劃管理中存在漏報,或付款審批管理中存在多頭請付款、請錯款,審批手續不齊,或對資金管理中的違章行為(如暗箱操作等)及時向監事會反映,舉報屬實,避免對酒店造成損失五千至三萬元的,增發當月獎金50%;避免對酒店造成損失三萬元至五萬元的,增發當月獎金100%;避免對酒店造成損失五萬至十萬元的,增發當月獎金100%及年度獎金50%;避免對酒店造成損失十萬元以上的,增發當月及年度獎金100%,同時晉升工資一級。

      第四十六條處罰規定:凡因工作失職發生如下情形之一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1.警告:凡因失職發生以下情形之一,對第一責任人給予警告處分:

      1.1.各酒店財務部不按規定按時報送資金計劃等有關報表,逾期在一個工作日內,且無正當理由。

      1.2.各酒店財務部報送資金計劃、付款審批管理,資金調撥和支付中存在個別過錯但情節較輕微者。

      2.記過和降級:凡因失職發生以下情形之一,且造成或可能造成酒店損失五千至三萬元者,對第一責任人處以記小過處分,扣發當月獎金50%;造成或可能造成公司損失三萬至五萬元者,對第一責任人處以記大過處分,扣發當月獎金100%;造成或可能造成酒店損失五萬至十萬元者,對第一責任人給予降低行政級別一級處理,扣發當月獎金100%及年度獎金50%。

      2.1各酒店財務部不按規定按時報送資金計劃等有關報表且逾期在一個工作日以上,影響資金調配的。

      2.2各酒店財務部因未做好資金計劃申請,漏報或有意多報,導致付款不及時,給酒店帶來損失的。

      2.3非合同跟蹤人進行請款,造成重復請款,造成酒店損失的。

      2.4合同跟蹤單位不按本規定認真履行請款責任,進行合同請款、付款登記,辦理合同跟蹤移交手續而造成損失的。

      2.5跟蹤人不按本規定認真填寫付款審批表,所要求的應附附件不齊全,不認真履行請款人對合同條款執行情況及請款金額的基本審核職責的。

      2.6各級付款審核人未能履行其審批職責,造成多頭請款、重復請款、錯誤請款和付款的。

      2.7未經審批,擅自改變經指定的擬付款項目付款的。

      2.8對已調撥資金,由于個人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付款的。

      2.9其他未按本規定執行,而造成損失的。

      3.辭退:凡因失職發生以下情形之一者且造成或將造成酒店直接損失達十萬元以上者,對第一責任人給予辭退處理,扣發當月獎金及年終獎金,酒店保留追討有關經濟損失或提請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權利。

      3.1付款審核人未能履行其審批職責,造成多頭請款、重復請款、錯誤請款和付款的。

      3.2在資金管理執行過程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不正當地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

      3.3各酒店財務部不認真履行資金管理規定職責的;

      3.4凡有任何賬外經營或其他對公司利益造成嚴重損害者。

      第四十七條獎罰程序:

      當事人或責任人為各酒店人員的,不管其職位高低,均由集團監事會作出處理決定,由集團人事部進行獎懲。

    酒店管理制度15

      酒店客房服務員標準服務管理制度

      1、不戴工牌、工牌佩戴位置不正確或佩戴歪斜者;

      2、服裝穿戴不整齊或不干凈者;

      3、不按標準服務語言向客人服務者;

      4、碰到客人或同事不問好者(要問早上好或上午好或下午好或晚上好)

      5、不讓客人先上、下電梯者;

      6、不按標準手勢敲門和不按標準語言與客人自報身份者;

      7、與客人搶路和與客人搶電梯、樓梯者;

      8、不回答客人問候和詢問者;

      9、對客人詢問酒店房價、房型、會員制度、服務范圍等酒店相關內容說不知道、不清楚或說錯者;

      10、不知道、不熟悉消防通道或說停電后客人通行線路者

      以上行為前兩次口頭警告處分,從第三次起每發現一次給予記過處分一次,記過處分在季度績效工資分配時,每一次記過處分扣除每人平均績效工資的5%,三個月累計次數達到10次以上者,視情節給予換崗、辭退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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