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店管理制度

    時間:2024-05-16 09:13:43 服務業/酒店/餐飲 我要投稿

    酒店管理制度(經典)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酒店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酒店管理制度(經典)

    酒店管理制度1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瘜W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酒店(賓館)內發生火災時,立即組成火場指揮處,下設四個組:通訊聯絡組、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各組職責:

      通訊聯絡組:撥“119”向消防隊報警,同時通知其它各組人員到位,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車的到來。滅火行動組:利用酒店(賓館)現有的滅火器材組織滅火。

      疏散引導組:負責組織疏散人員離開火場,搶救受災物質。負責火災現場的警戒,及時疏散無關人員和車輛,保障消防車直接迅速進入火場撲救,維護火場滅火、疏散物資的良好秩序。

      安全防護救護組:做好火災現場安全防護工作,如有人員傷亡,及時撥打“120”搶救傷員。

    酒店管理制度2

      1.0目的

      提高突發事件處理的效率和效果,維護公司利益。

      2.0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部門。

      3.0職責

      3.1公司領導負責處理重大質量事故。

      3.2品質督導部負責指導、協助、督促各服務中心突發事件的處理,并進行季度匯總分析。

      3.3行政人事部負責職業安全類突發事件的處理。

      3.4歸口職能部門負責分管業務范圍內的突發事件的處理。

      3.5服務中心負責管轄范圍內突發事件的處理。

      3.6主管、領班負責第一時間處理業務范圍內的突發事件并及時上報。

      3.7所有員工都負有及時向上級匯報突發事件,并協助處理的責任。

      4.0定義

      4.1突發事件:打破正常的管理或服務秩序,出人意外地發生的具有一定影響或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事件。

      4.2安全管理類(治安、消防、交通等),如:斗毆、偷盜(失竊)、搶劫、綁架、槍殺、流氓行徑等治安刑事案件;糾紛、碰車、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等民事案件。

      4.3設備設施類(房屋本體、電梯、空調/供暖、給排水、供配電等),因房屋、設施、設備等引起的突發事件、人身和財產損傷等。

      4.4環境管理類,因保潔、綠化、消殺等引起的突發事件。

      4.5客戶服務類(如家政保潔、維修等),因提供的居家服務等引起的顧客、公司財產損失等。

      4.6裝修類,因裝修原因引起的各類事件。

      4.7客戶關系類,因各種原因發生與客戶間的沖突。

      4.8職業安全類,因職業安全原因引起的'員工傷害等。

      4.9其它類,以上各類以外的突發事件。如非法x、受到公共傳媒批評或在10人以上公眾場合受到批評等。

      4.10一類突發事件:轄區內公共區域及房屋毗連部位發生火災和爆炸,治安事件和刑事事件如盜竊(不含盜竊未遂),人員非正常傷亡,3000元以上的物業管理責任賠償和公司財產損失,公共傳媒負面報道等。

      4.11二類突發事件:指不含一類突發事件的打破正常的管理或服務秩序,出人意外地發生的具有一定影響或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事件,包括造成負面影響和成功防范的事件。

      4.12質量事故:因管理原因造成的、需借助組織或外界力量解決的事故,包括:在管轄區內發生火災;在管轄區內發生管理疏漏導致的刑事事件,如搶劫、綁架、槍殺、縱火、流氓行徑等;因房屋、設施、設備、服務等引起人身損傷(傷勢須送醫院)和500元以上財產損失的事故;非法x、受到公共傳媒負面評價等。

      4.13重大質量事故:下列情形的質量事故,包括:發生5000元以上的直接經濟損失;經政府機構鑒定屬人員重大傷殘或死亡事故。

      5.0方法和過程控制

      5.1突發事件的發現、應急處理措施

      5.1.1突發事件發生后,當事人或目擊者應立即報告部門主管、控制中心,同時,在確保自身和受害者人身安全前提下,努力阻止事態或損失的擴大。事態得到相對穩定后,部門負責人應填寫《突發事件報告》,報相關部門和人員。

      5.1.2部門主管應及時到現場進行處理,并視事件嚴重程度即時報告服務中心經理,請經理或其授權人到場指揮協調。對于一類突發事件,應立即報告歸歸口職能部門總監、品質督導部、分管領導,必要時由分管領導在24小時內向集團領導報告。

      5.1.3若服務中心經理不能獨自處理,應及時通知歸口職能部門、品質督導部或分管領導協助處理。重大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總經理。

      5.1.4治安、交通等各類突發事件的具體處理辦法見《突發事件處理指引》。

      5.2突發事件糾正預防措施

      5.2.1一類突發事件

      5.2.1.1重大質量事故由公司領導組織召開事故分析會;一般質量事故由歸口職能部門和品質督導部組織召開事故分析會。質量分析會應分析事發原因,追查事故責任人,并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

      5.2.1.2歸口職能部門應根據事故分析會決議填寫《突發事件報告》處理意見,事發部門應落實各項改進措施。

      5.2.1.3歸口職能部門及品質督導部負責驗證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實施情況。

      5.2.2二類突發事件

      5.2.2.1在采取各項應急措施將突發事件平息后,服務中心經理應組織分析事發原因,并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填寫在《突發事件記錄表》和《突發事件報告》上,一個工作日內主送歸口職能部門,抄送品質督導部,抄報公司領導。

      5.2.2.2歸口職能部門負責指導處理突發事件,并在《突發事件報告》上簽署處理意見報分管領導/總經理。

      5.2.2.3經公司領導審批,在兩個工作日內將處理意見反饋至事發服務中心及其他人員。

      5.2.2.4事發部門應結合公司處理意見,積極落實糾正和預防措施,并將落實結果填寫在《突發事件報告》中,品質督導部驗證。

      5.3資料歸檔

      5.3.1對驗證完畢的《突發事件報告》,原件由品質督導部存檔,服務中心保存復印件。

      5.3.2對因設備故障引發的突發事件,還須填寫《設備搶修(大修)記錄表》,服務中心保留原件,品質督導部將其復印件作為《突發事件報告》的附件歸檔。

      5.3.3對于質量事故,必須將事故分析會記錄作為《突發事件報告》的附件歸檔。

      5.4統計分析

      5.4.1每月5日前,各服務中心應在信息月報中對上月的突發事件進行統計,報送品質督導部。

      5.4.2品質督導部在每季度結束后的第一個月10日前,對上季度的突發事件情況進行統計分析。

      5.4.3突發事件個案分析:主要針對具有代表性和影響面大的突發事件,分析包括突發事件經過,產生的原因,處理過程和結果,經驗教訓和糾正預防措施等。

      6.0支持性文件

      6.1《突發事件處理指引》

      7.記錄表格

      7.1 xxwy/qp/7.5.1-aq-03-f1《突發事件登記表》

      7.2 xxwy/qp/7.5.1-aq-03-f2《突發事件報告》

    酒店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為提升酒店形象,規范在崗員工著裝標準,進一步規范化管理,特制定此規定,本規定適用于恩施市華硒藝術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制服管理制度

      第一條、酒店人力資源部、采購部負責制訂酒店管理人員及員工制服的制作,標準及款式設計,制作通過公開招標確定。

      第二條、酒店財務部下屬服裝中心服裝酒店管理人員及員工服裝的管理和發放。

      第三條、對嚴重不符合或者提示多次仍未按照酒店員工管理手冊予以相應處罰。

      第三章、制服的`發放標準與程序

      第一條、酒店管理人員及員工制服的使用年限原則上為三年。

      第二條、所有崗位員工每位按季節發放夏裝或冬裝二套,在換季時需更換制度時服裝中心需回收換季前員工已領取的制服方可發放換季后的制度。

      第三條、員工領用制服時,需按照相關規定由財務部相關負責人簽字后到酒店服裝中心處領取服裝,服裝中心管理人員做好發放記錄。

      第四條、新員工入職,崗前實習結束后根據崗位發放相應制服。

      第五條、因工作崗位調換的員工,需將原崗位服裝退還服裝中心,下個崗位制服根據崗位要求做相應調整。

      第六條、離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按酒店員工手冊離職管

      理規定辦理相關離職手續。如因員工自離未退還酒店制度,部門填寫內部工作聯系單反饋至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出具相關證明交于服裝中心并做好相關賬務處理。

      第七條、如因員工個人原因損壞酒店制度,需照價賠償。

    酒店管理制度4

      一、目的

      為了做好公司的環境衛生工作,

      確保安全生產,

      保證產品質量,

      保障員工身

      體健康,減少吸煙造成的危害,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公司所轄區域范圍。

      三、適用對象

      公司全體員工、臨時工及外來人員。

      四、原則

      公司禁止吸煙工作采用“限定場所、部門負責、加強引導、嚴格管理、群眾監督”的原則進行管理。

      五、管理規定

      1.可吸煙區域的設定

      公司劃分可吸煙區域與禁止吸煙區域,可吸煙區域包括廠區中門衛、前門衛、

      科室辦公室、

      鍋爐房、

      制冷機房操作間、

      維修車間、

      招待所客房、

      職工宿舍、及廠區指定吸煙室、吸煙點,廠區內其它場所禁止吸煙、游煙。

      符合消防防火要求,設置滅火器材;

      設置明顯的標識;

      與非吸煙室、非吸煙點隔離;

      遠離人員密集和行人必經的通道;

      有專門存放煙頭的容器,不隨地亂扔煙頭與煙灰;

      有專人管理,負責清掃。

      公司根據以確定吸煙室、吸煙點并制作統一醒目的可吸煙標識。

      2.遵守事項

      應在吸煙室、吸煙點吸煙,不得在禁止區域吸煙。

      吸煙時應使用煙灰缸,禁止多人同時在吸煙室、吸煙點吸煙,吸煙時不得大聲喧嘩吵鬧。

      點火的火柴及吸剩的煙頭應確保熄滅后放入煙灰缸,

      煙灰缸中應隨時保

      持有水。清理煙灰缸時應徹底確認煙灰缸內物質已完全熄滅。

      廢棄的打火機不得扔在煙灰缸內,各部門收集后統一處理。

      吸煙完畢后,應清理吸煙場所。

      3.禁止吸煙區域

      公司確定的吸煙區域以外的區域均為禁止吸煙區域。

      六、處罰規定

      辦公室負責公司禁止吸煙管理工作,對各部門和公共場所禁煙工作實施監督、檢查、考核,對違反規定的人員進行處罰。具體處罰細則如下:

      1.在吸煙室、吸煙點以外的禁煙區域內吸煙的,發現一次罰款

      20元,同時扣其直接主管人10元。

      2.在吸煙室、吸煙點內亂扔煙頭、煙灰的,發現一次罰款50元。

      3.對不聽勸阻、不服從管理、無理取鬧的罰款200元。

      4.對因違反此管理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造成重大損失的報上級司法部門處理。

      七、其他

      1.員工有監督的權利,對檢查人員在檢查中有舞弊行為、包庇行為、執法不規范行為者,任何人均可舉報,舉報人可采用電話、郵件或書面等一切形式進行舉報,監督組由公司領導班子全體成員,接到舉報后嚴肅處理。

      2.外來人員應遵守本管理規定,警衛、被訪部門負責宣傳本管理規定。

      3.吸煙有害身體健康,應少量吸煙或不吸煙,公司鼓勵不吸煙。各部門應積極開展吸煙有害健康等宣傳活動,提倡大家今早戒煙。

      八、本管理規定從批準下發之日起生效

      公民酒店禁煙制度

      第一條為了控制煙草危害,保障公民身心健康,維護公共場所無煙環境,依據愛國衛生相關規定,結合本酒店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全酒店干部職工要自覺遵守本制度,不得在禁煙場所吸煙。

      第三條公民酒店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包括:

     。ㄒ唬┎蛷d各區域;

     。ǘ┛头扛鲄^域及房間內部;

     。ㄈ┬姓k公區域;

     。ㄋ模┓、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禁止吸煙場所。

      第四條凡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應設有明顯禁煙標志,不設置任何吸煙器具,不設附有煙草廣告的標志和物品。

      第五條酒店控制吸煙領導小組辦公室全面負責酒店所有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工作,各部門負責轄區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工作,并履行以下職責:

     。ㄒ唬┳龊媒刮鼰煹男麄鹘逃ぷ;

     。ǘ┰诮刮鼰焾鏊O置醒目的禁止吸煙標志;

     。ㄈ┓植块T、分區域設置禁煙勸導員及時勸阻在禁止吸煙場所內的吸煙行為;

      第六條酒店干部職工有義務勸阻進入禁煙場所內的吸煙者禁止吸煙;酒店干部職工有義務宣傳吸煙對人體健康的危害。

      第七條禁止吸煙場所的管理部門,應當對違反規定吸煙者進行勸阻教育,對不聽勸告者責令其離開該場所。

      第八條本規定由公民酒店控煙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酒店管理制度5

      為了實現員工考勤的真實性、規范性和工資發放的公平性,保障員工隊伍的穩定性,確保工作的有序進行,我們根據《社會用工收入分配辦法》等相關規定,并運用人力資源管理系統,制定了本管理制度。

      一、員工考勤

      (一)考勤起止時間

      1. 學期期間:根據中心盤點方法,考勤周期從每月26日到次月25日。

      2. 假期期間:按照學校和中心的.放假規定,假期考勤時間從放假通知書發出之日起計算。

      (二)考勤表的生成

      人力資源部每月25日后在人力資源管理系統發布考勤模板,各部門和食堂須在月底前提交當月考勤記錄。人力資源管理員(經理助理)負責制表,部門負責人審核確認,人力資源部審核通過后,生成系統的考勤表并打印成紙質考勤表。

      1. 學期期間:紙質考勤表需要人力資源管理員(經理助理)、部門負責人和中心主管領導簽字并在月底前交給人力資源部。

      2. 假期期間:系統的制表和提交時間會根據中心的放假安排而變動,紙質考勤表的簽字流程相同。

      二、工資發放

      (一)工資表編制時間和系統程序

      1. 學期期間:人力資源部在人力資源管理系統中發放工資模板,財務核算部發放食堂工資總金額。各部門和食堂應在每月11日至15日期間完成工資表的編制和提交工作。在人力資源管理系統中,人力資源管理員(經理助理)制表,部門負責人審核確認,人力資源部和財務核算部審核通過,由財務核算部統一打印紙質工資表。

      2. 假期期間:開學一個月后編制社會用工工資表。

      (二)工資表公示時間

      食堂和加工廠應由財務核算部領取工資表,在每月的16日至17日期間在指定的公告欄公示兩天。

      (三)工資表簽字時間和程序

      紙質工資表由各部門和食堂在每月18日提交給中心主管領導、主任和書記簽字。如有特殊情況,時間可相應順延。

      (四)食堂和加工廠工資表公示地點

      人力資源部會定期或不定期對本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各部門和食堂必須嚴格遵守,不得在員工考勤和工資發放中有任何虛假行為。對于違規行為,我們將依法嚴懲。

    酒店管理制度6

      1、公司員工必需按規定辦理住宿,自覺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聽從公司行政人員管理和布置。

      2、公司宿舍僅限本公司員工住宿,不準留宿無關外來人員;

      3、全部人員住進和遷出,均需向行政部申請,并在行政部辦理鑰匙、用具交接手續。離職人員需在離職日起三天內搬出宿舍前方可結算薪資。

      4、室內設備用具統一規劃,損壞公物需按價賠償。

      5、宿舍擺放的物品以及個人生活用具擺放要整齊,不得私拉亂接電線,打鐵釘、貼畫等。

      6、個人棉被起床后須疊齊,保持床鋪干凈潔凈,嚴禁在宿舍內飼養寵物。

      7、禁止將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帶入寢室內。

      8、各宿舍每周輪番值日,由所住人員自行布置負責輪番值班清掃衛生,嚴禁在室內外亂倒水和垃圾。

      9、運用衛生間,便入池并按時沖水洗,便紙入簍,不能丟到便池內。

      10、嚴禁在宿舍內博、酗酒、打架及其他不良行為。

      11、嚴禁在室友睡覺后在宿舍內聊天,打游戲,打電話,影響他人休息。

      12、夜晚不能開燈睡覺,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燈、風扇、空調、水龍頭等人走關閉并維護好公共財物。

      13、宿舍夜間23點前關燈就寢,23點前未歸寢人員當天禁止回宿舍住宿。

      14、集體宿舍是公共場所,禁止存放貴重物品,手機、現金等物品請隨身攜帶。

      15、嚴禁偷用偷盜他人財物,被發現者將送至公安機關處理。

    酒店管理制度7

      1、所有工具分門別類登記造冊,并由倉管員管理。

      2、個人領用工具要經主管批示,并經過登記注冊后,由領用人簽名備案方能發放,若有丟失由領用人負責賠償。

      3、借用工程倉庫備用的工具應盡量當班歸還,并要登記記錄扣才能借出,歸還工具時,將登記記錄注銷。

      4、常用值班公用工具要列出清單,由領班負責保管,如有丟失或損壞,應由領班負責。

      5、非常用公用工具交由倉管員負責保管,為應急情況時借出使用。

      6、對各班組及個人領用之工具倉管員要定期進行檢查,如有丟失,要求賠償或罰款,如有損壞,不能修復,則由主管以上管理人員批示報廢注銷并重新配備。如人為損壞,則要求賠償。

      7、對安全用具及手持電動工具,要符合安全規程有關規定,由專人負責定期保養。

      8、各類儀器、儀表要保證精密、準確,同時由專人定期檢查、檢修。

    酒店管理制度8

      一、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一)貨幣資金(亦可稱現金)管理是酒店財務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牽涉面廣。因此必須加強管理,嚴格遵守財經紀律,以保證貨幣資金的正常使用和周轉。

      (二)酒店貨幣資金管理主要包括現金的管理和銀行存款的管理。

      (三)現金的管理。

      (1)現金使用范圍主要限于:○1支付工資、獎金及工資性津貼等。

      ○2支付差旅費。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起點(一千元)以下的零星開支。

      (2)對于營業收入中所取得的現金,規定由出納進行清點并送銀行。任何人都不得坐支現金。

      (3)財務部在收支現金時,要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及所附單據是合法,數額是否完整,簽字手續是否齊備等。對不符合制度規定的,應予以糾正或拒絕辦理收付。

      (4)認真做好庫存現金保管工作,F金和有價證券必須放在銀箱里以確保安全和完整無缺。

      (5)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配備備用金時,應向財務部提出申請,經財務部經理審核批準后由出納負責辦理。備用用金支出不得超過規定范圍和業務內容不得移作他用或私人挪用,支出主管對各部門備用金使用情況定期抽查。

      (6)各部門領發工資、獎金如待領部分或多余的,應及時交財務部,各部門不得存放現金。

      (7)現金一切收付款項,均須按業務性質分別填寫交款單或支款單。單上都應寫明收付的內容、用途及有關情況、金額,并由有關人員審核蓋章后方能辦理收支款手續。

      (8)現金收支業務必須當日登記現金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杜絕用白條或原始憑證抵庫、堵塞帳外現金,現金收付憑證和收支結存單,按規定需送審核員審核。

      (9)各部門的收付款項都應通過財務部門入帳。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自留現金,不得私設'小金庫'。財務部應經常督促檢查。

      (四)銀行存款的管理

      1、對超過現金收付限額以上的款項進行收付時,必須通銀行結算。

      2、酒店因經營業務需要使用轉帳支票付款,一律由各部門填寫支票清單,部門經理簽字后,經財務部經理審批后報總經理室批準后方能辦理領取支票手續。

      3、支票領用者,必須在支票登記簿上寫明領用日期、付款內容并簽字后方可領用。凡領用后的支票應在7天內將發票送回財務部,并注銷登記。對我無特殊原因而逾期不送回者,按規定進行處罰。 4、財務部門簽發轉帳支票時,就進行登記并將支票項目填寫齊全,不準簽發空頭支票。當無法明確收款單位名稱、金額時,也應把支款用途、簽發日期寫清楚。

      5、實行計劃控制的費用或物資采購,在付款時就同時核實計劃,超計劃的部分必須按規定辦理追補手續后,方能付款。

      6、遵守銀行有關規定,不得將銀行帳戶借給其他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保管好空白支票及已用支票存根。

      7、正確使用和審核各種銀行結帳憑證,及時辦理銀行存款的收付業務,并及時審核銀行往來對帳單,月末有未達帳款,就查明原因,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五)每月根據酒店貨幣資金使用情況編制'現金流量表',反映當月酒店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流入、流出及存款余額的情況。每年需編制年度現金流量表,'現金流量表',由財務部資金支出主管負責編制,并需附上情況分析報告送財務部經理審批,同意后報總經理室。

      二、營運資金控制管理制度

      (一)營運資金是指保證酒店活動正常進行所必須的流動資金,其組成的項目主要有:

      1、貨幣資金(稱現金):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

      2、結算資金:應收寓客帳、應收帳款(外客帳及其他應收款)。

      3、儲備資金:食品原料、原材料、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器皿餐具等。

      4、生產資金:在產品、待攤費用。

      (二)營運資金的主要來源:

      1、撥入,即由上級主管部門或投資股東投入。

      2、貸款,即向銀行申請貸入。

      3、利潤中提取,酒店通過從經營所獲利潤中的企業發展基金'中提取。

      (三)為保證酒店各項經濟活動的正常進行,營運資金不能用于基本建設投資、更新改造、固定資產大修理以及職工福利支出。任何人或部門都不得以任何名義抽調、挪用酒店的營運資金。對違反規定的,財務部應予以抵制。

      (四)酒店的營運資金實行分級歸口管理。其原則是誰用誰管,管用結合,權責合一。各歸口管理部門職責為:

      1.財務部

      (1)編制營運資金管理及收支等有關計劃。

      (2)會同有關歸口部門核定營運資金定額,并層層落實。

      (3)建立費用預算管理制度及分析檢查制度。

      (4)及時清理應收的預付款。

      (5)定期檢查備用金使用情況。

      (6)控制儲備資金定額、核定各項物資的'最高限量和最低儲備量,壓縮庫存,加速資金周轉。

      (7)做好材料物資的收、發、存工作。建立損壞賠償、定期盤點及報廢制度,積極處理呆滯積壓物資。

      (8)提供物資消耗有關資料,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物資消耗定額。

      (9)負責資金調度,組織資金調度,組織資金供應,分析營運資金占用情況,考核營運資金使用效果。

      2、餐飲部

      (1)會同財務成本控制部門制定食品原料、物料用品消耗定額管理辦法。

      (2)加強對已領用的食品原料、物料用品及在產品的管理。

      3、客房部

      (1)會同財務成本控制部門制定物料用品消耗定額管理辦法。

      (2)加強對已領未用物料用品的管理。

      (3)加強對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五)營運資金的考核指標主要有:定額營運資金周轉天數、每百元營業收入占用定額營運資金(即營收資金率)、食品原料周轉天數等等。

      1、必須在保證酒店經營活動需要的前提下,盡量減少資金占用量,提高資金利用效果,做到少花錢,多辦事。

      2、編制的定額營運資金計劃應同酒店綜合經營計劃保持銜接。

      (六)酒店每年應定期或不定期對營運資金的使用進行清查工作。

      1、物資材料的清查:

      (1)日常清查。財務部每月組織有關人員按物資類別對實物進行輪番抽查。每次抽查率不少于5%,清查時,通過認真核對,做到帳、卡、物三相符。同時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必須查明原因,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

      (2)年度清查。財務部于每年末組織有關部門組成清查財產小組,負責對各類物資進行全面清查核算采取永續盤存制方法進行。清查結束,必須清點造冊。對清查中發現的盈虧及損壞的物資必須查明原因。對超儲積壓的物資提出處理意見。

      2、貨幣資金和結算資金清查:

      (1)庫存現金必須日清月結。

      (2)每月月末編制的銀行存款調節表,對未達帳都要查明原因并有說明。

      (3)應付帳款必須及時清理。

      (4)應收帳款必須及時催收,每月編制明細表,做到筆筆有著落。

      (5)備用金借用人員須在年底辦理轉借手續。

      (七)營運資金的報損

      1、現金。酒店在現金收付中出現的長短款,應查明原因、明確責任后及時處理。短款一般由責任者賠償,長款列作營業外收入。具體按結帳收款中有關規定辦理。

      2、物資報損。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區別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酒店管理制度9

      制定目的:為了更好的規范、約束前臺接待員工作態度及行為本制度從制定之日起開始實施,所有解釋權、修改權歸屬行政部。本制度在執行過程中若與其他制度發生沖突,一切以本制度為準。

      一、客戶接待相關職責及處罰規定。

      1、應該按時上下班,不得出現遲到、早退現象,若有以上情況發生嚴格按照員工手冊規定執行。

      2、不按規定著裝,未化淡妝,擅自離崗、串崗、脫崗,上班不說普通話者,應罰款5元。

      3、不服從部門經理工作安排,不關心團結同事,蓄意制造事端,挑撥離間者,視情節扣罰50元。

      4、不愛護辦公用品,不節約成本資源,不維護公司利益者,視節扣罰5元—50元不等。

      5、認真值日,維護工作區域衛生,若發現有人故意破壞辦公設施,應及時上報。

      6、不得用公司電話撥打私人電話,在崗時間應把個人手機設置為震動或關機。接待服務時不得接聽私人電話,發現罰款10元。

      7、工作時間嬉笑打鬧、閑聊,在辦公室內吃零食、看報刊雜志、睡覺者,發現罰款10元,第二次扣罰20元,逐次累加。

      8、與客人發生爭執,影響惡劣的,扣罰50元-100元不等。

      9、拾獲客人遺留物品,并據為己有的',扣罰50元—100元不等,情節嚴重者給予除名。

      10、私自泄露客人個人資料的,扣罰50元—100元不等,情節嚴重者給予除名。

      11、登記客人資料不完整,錯登、漏登者,應處給予10元罰款。

      12、接聽電話,以“您好!富潤元通”開頭,聲音真誠甜美,展現公司良好的形象。

      二、文秘服務工作

      1、為前來應聘的求職者提供服務,安排填寫《應聘表》,并及時將應資料上報到公司行政部門。行政部門審核后,由前臺通知應聘者前來面試。前臺將《應聘表》《面試記錄表》交給面試部門主管。當人才被錄用后,由前臺負責通知其前來報到。

      2、人才報到后,由前臺將應聘人員提交的資料進行整理,填寫《入職申請表》,粘貼各種證件。

      3、負責公司內日?记诘挠涗浌ぷ鳎ㄔ嚻趩T工),對遲到早退、曠工等記錄及時上報到行政辦公室。

    酒店管理制度10

      1.定價原則:明確商品定價的基本準則,如成本加成法、市場競爭分析、利潤率目標等。

      2.價格審批流程:規定價格設定、修改需經過哪些部門的審批,確保決策的合理性。

      3.價格調整機制:設定價格變動的`周期、條件及審批程序,以應對市場變化。

      4.促銷策略:規范各類促銷活動的價格策略,如折扣、套餐優惠等。

      5.價格公示與告知:規定如何向客人展示價格,確保透明度。

      6.價格監控與審計:建立定期的價格審核機制,防止價格異常波動。

      7.違規處理:設定違反價格管理制度的處罰措施,強化制度執行。

      作用和意義

      價格管理制度有助于:

      1.維護酒店的經濟利益,通過合理定價實現盈利目標。

      2.提升服務質量,確保價格與服務相匹配,增強客戶滿意度。

      3.規避法律風險,遵守價格法規,避免因價格問題引發的糾紛。

      4.促進內部管理,明確職責分工,提高工作效率。

      怎么制定

      1.調研分析:收集市場信息,分析競爭對手價格策略,了解客戶需求。

      2.確立目標:設定價格管理目標,如利潤目標、市場份額等。

      3.草擬制度:結合酒店實際情況,編寫初稿,涵蓋所有關鍵環節。

      4.內部討論:征求各部門意見,確保制度的可行性與接受度。

      5.試行與修訂:在小范圍內試行,根據反饋調整完善。

      6.正式發布:經過高層審批后,正式發布并進行全員培訓。

    酒店管理制度11

      一、勞動管理制度:

      酒店員工每月休息兩天(炊事班師傅、配菜人員除外,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有事請假(不發工資)回店銷假,書寫請假條,經批準后方可離崗,否則安曠工論處,曠工一天扣發基本工資的'百分之兩百。

      二、工作管理制度:

      全體員工務必要服從安排,聽從指揮,當天工作務必要當天高標準地完成,上班時間不許會客、接打電話、看電視、做私活。

      三、財務管理制度:

      各項收支要做到日清月結,總臺每一天要與酒店結清當天帳目,各員工予支資金,不得超過當月工資的一半,員工工資在一般狀況下按月發放(特殊狀況可適當推遲,但不得超過一個月)。

      四、財產物資管理:

      各員工要愛護管理好酒店所有財產物資,各類工器具、餐具、工作服等物品,誰損壞誰照價賠償,用當月工資抵扣,如不夠者用下月工資繼續抵扣,直至扣完為止。

      五、學習管理制度:

      每星期日下午集中學習兩小時,學習資料包括事時政治、業務訓練和文體活動,根據具體狀況可交替進行安排。

      六、衛生管理制度:

      每星期六下午為集中打掃除時間,各員工按照自我分管的衛生職責區認真進行打掃清理,不許出現衛生死角。做到墻壁干凈、地面整潔、無灰塵廢棄物;門窗玻璃干凈明亮無污垢斑跡;洗手間無蚊蠅異味。

      七、獎懲職責制:

      建立檢查考試獎懲職責制,每月15日下午進行各項制度落實狀況的檢查和各項業務技術的考試,檢查考試合格者獎現金5元,不合格者罰款2元。

    酒店管理制度12

      一、會計稽核制度

      (一)會計稽核是對會計核算工作的檢查和監督,是酒店內部控制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

      (二)酒店會計稽核工作主要由會計主任負責,并按稽查內容與項目分工落實有關人員開展工作。各稽核人員對審核簽署的憑證、帳薄、報表負責。

      (三)酒店稽核工作包括對營業收入的帳單憑據、原始憑據、記帳憑證、會計帳薄、會計帳薄的稽查及財務成本計劃的稽核。

      (四)會計稽核工作的主要內容:

      1、營業收入有關單據的稽核。主要由收入主管審核酒店每日營業收入的有關帳單、憑據及報表。

      2、原始憑證的審核。主要審核:

      (1)填制憑證單位的名稱、日期及填制人員的簽章,其中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須蓋有單位的公章。

      (2)接受憑證單位名稱是否本單位

      (3)經濟業務的內容是否合法、真實。

      (4)數量、單價和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

      (5)報銷手續是否完備。

      (6)自制原始憑證須有經辦部門負責人簽章,對外開出的原始憑證,必須加蓋本單位的人公章。

      3、記帳憑證的審核:

      (1)經濟業務的摘要是否簡明扼要。

      (2)會計科目使用是否準確。

      (3)填列的金額是否準確,與原始憑證是否相符。

      (4)所附原始憑證是否完整,未附原始憑證的除按規定可無原始憑證的外,是否注明原始憑證的存放處。

      (5)制證日期是否填制,制證人員(現金、銀行轉帳)是否蓋章或簽字。

      4、會計帳薄的稽核:

      (1)檢查會計帳簿是否及時記帳,是否符合規定。

      (2)帳帳(總帳與明細帳)、帳表(明細帳與有關報表)的金額是否相符。

      5、會計報表的稽核:

      (1)會計報表的種類是否齊全,內容是否完整,印章是否齊全。

      (2)會計報表是否平?,帳表金額是否相符。

      (3)會計報表各表之間的相互關系是否正確。

      6、財務成本計劃的稽核:

      (1)財務成本計劃指標的計算是否正確。

      (2)財務成本計劃與其他專業計劃是否平衡。

      (3)計劃指標是否符合上級要求,是否切實可行。

      (五)會計稽核人員要按規定審核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對記載不正確、不完整、不符合規定的憑證,應退回補填或更正,對偽造、涂改或經營業務不合法的憑證應拒絕受理,并及時報告部門經理。

      (六)財務部經理及財務會計人員應遵守執行有關財政制度和財經紀律,對違反制度和紀律的收支業務應予抵制,并做好說明教育工作。

      二、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一)會計檔案是記錄和反映酒店各項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財務部要切實加強對會計檔案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健全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調閱和銷毀等制度,切實把會計檔案管好。

      (二)會計檔案的`范圍為:

      1、會計憑證: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匯總憑證、銀行對帳單、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2、會計帳薄: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明細帳、總帳、固定資產卡片、輔助帳薄。

      3、會計報表:月、季度會計報表,年度會計報表(決算)。

      4、電腦磁盤:儲存會計核算資料、電腦核算程序。

      5、其他會計資料:帳單、發票、收據存根、計劃統計報表、經濟合同、會計移交清冊等等。

      (三)酒店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都應由財務部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或裝訂成冊。當年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財務部保管一年,期滿之后,由財務部編造清冊歸檔入庫。

      (四)已入庫的會計檔案,應保持原卷冊的封裝,需拆封整理的,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處理。會計檔案的保管,必須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時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五)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據財政部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酒店保存的會計檔案應根據本單位的業務需要,積極給予利用。酒店其他部門查閱會計檔案,須經有關負責人同意,要向保管人說明查閱范圍,并按規定進行登記,查閱后及時歸檔。

      (七)外單位查閱會計檔案,需憑查閱單位介紹信,說明查閱范圍,查閱人還應出示身份證件,經財務部經理批準后,才能辦理登記查閱手續。

      (八)查閱會計檔案必須由保管人陪同,不得讓查閱人單獨在場。查閱時會計檔案需保持原樣,不得拆抽,涂改,如需復印的,須經財務部經理同意。

      (九)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銷毀時,應指定專人鑒定審查、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經酒店領導同意,報主管部門批準后方能銷毀。對于其中未了結的債權債務的原始,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保管到結清為止。建設單位在建設期間的會計檔案,不得銷毀。

      三、票證管理制度

      (一)票證是酒店為開展經營業務、按照一定格式印制的有價證券。票證既是企業向客戶核收各種款項的依據,也是客戶據以報銷費用或支付款項的憑證。

      (二)酒店根據業務需要和管理制度,由財務部設兼職管理員,負責全店的票證管理工作。

      (三)票證的種類及用途

      1、房金帳單(發票)。它是總服務臺開具據以向住店客戶收取房費、餐費、電訊費、洗衣費、車費等費用的票證。

      2、餐廳帳單(發票)。它是餐廳開具向顧客收款的憑證。

      3、收據是用于非營業性款項往來結算的憑證。

      4、有價證券及其他票據。如餐券、舞票等收款憑證。

      (四)票證由財務部票證管理員經財務部經理審批同意后負責印刷或購買,其他部門一律不得自行印刷或外購。

      (五)票證印刷或購入后,由票證管理員按種類編號進行登記,妥善加以保管。領用時按順序發好,并做好領用登記銷號手續。應定期對庫存票證進行盤點。嚴格保管好票證。

      (六)各部門因業務需要領用有關票證,應指定專人前去辦理。領用時要認真清點領用的票證是否連號,發現漏號要及時調換。

      (七)各部門票證的人員要妥善保管各自使用的票證,要按票證使用規定辦,一個人同時只能使用一本票證,發生作廢票證時,不能撕毀或丟棄,必須完整上交財務部。

      (八)財務部票證管理人員要經常核查所經管的各項票證,了解掌握各部門使用票證的情況,督促各部門將用完的票證存根及時前來以舊換新。

    酒店管理制度13

      標準程序:

      1.酒店各部門應根據自己的工作情況,相應制定安全防盜措施。

      2.以預防為主,不留漏洞,增強防范意識。

      3.酒店各出入口的.保安值勤人員應嚴格認真工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酒店。

      4.酒店各部門各崗位員工在工作中,下班前都應嚴格檢查自己的工作區域,辦公室門窗,文件柜,辦公桌是否已關閉妥當,重要文件、現金、器材是否已放在安全地方。

      5.財務部門倉庫更應嚴格檢查,認真防范。

      6.加強對停車場和公共區域的巡視,消除安全隱患。

      7.服務中提醒客人保管好自己的私人財物,防止客人物品丟失。

      8.留意客人在消費中出店時的情況,防止酒店物品丟失。

      9.充分利用安全溫控系統,監控酒店各區域,防止和發現不良行為,確保安全。

      10.各部門員工在工作中的巡視和保安巡視檢查,防止盜竊事件的發生。

    酒店管理制度14

      酒店采購應控制成本、接受財務監督及其他部門的監督、稽查,全面負責酒店的采購工作。

      第一條采購工作基本要求

      1、所有采購項目均需酒店總經理簽批授權、財務部批準同意。

      2、所有采購物品均需比較至少三家的價格和品質,月結類物品每月每一類至少有三家供貨商提供報價單。

      3、采購人員須對自己采購物品的價格、品質負責。

      4、采購人員須每月通過電話、傳真、外出調查、接待廠商等方式獲取酒店使用的各類物品主要品種的價格信息并整理成價格信息庫,以書面形式匯報給酒店財務部及公司。

      5、所有供應商名片、報價單、合同等資料及樣品采購部須登記歸檔并妥善保管,有人員變動時須全部列入移交。

      6、采購時間要求:一般物品采購時間為3-5天,急用物品第二天必須采購回來,印刷品、客房一次性用品、布草等使用部門須提前一個月下單采購。

      7、采購部禁止采購任何未下申購單的物品,否則財務部將不予以報銷。

      8、禁止使用部門自行采購物品或私自與供應商洽談采購事宜。

      9、采購部負責跟進各協作廠商的貨款及時簽批支付事宜,對到期的應付帳款,酒店應及時支付,以建立酒店良好形象,維護酒店財務信譽,同時也為日后的采購工作提供便利。

      第二條采購崗位職責

      1、了解各部門物品需求及各類物品市場的供應情況,掌握財務部對各種物品的采購成本及采購資金的控制要求,熟悉了解各種物品的采購計劃。降低物資食品采購成本,為酒店提供價格合理質量好的各類物資及食品。

      2、了解部門和倉庫各類物品的消耗情況和庫存物資動態,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實際經營情況,合理、科學地根據采購計劃,對各種物品進行價格調查。

      3、搜集市場上各類物質的價格信息,作好資料的存檔工作;積極配合搞好物資食品保管工作,做好物資平衡工作,及時處理呆滯物資,加速物資周轉。

      4、大宗用品或長期需用的物資,根據核準的計劃可向有關的工廠、酒店、商店簽訂長期的供貨協議,以保證物品的質量、數量、規格、品種和供貨要求。

      5、主動協調與酒店內其他各部門的`關系,經常傾聽使用部門對物資采購工作的意見,及進改進采購工作。

      6、協助客房倉庫作好物質的驗收工作,對質量不合格和價格不符的產品給予退換貨工作。對食品原料進庫前,要嚴格驗收,注意食品的生產期,不進保質期已過一半的食品,確保食品原料的新鮮度。

      7、與有關供應商作好積極的溝通,保持良好的合作關系。

      8、嚴格執行酒店財務制度,遵紀守法,不索賄、不受賄,在平等互利在原則下開展作業。

      第三條臨時物品采購工作程序

      1、臨時物品的采購申請:臨時采購物品必須是在營業部門運行過程中的某些突發需求(包括客人的某些需求和酒店本身產生的突發需求,例:工程維修配件等)部門申請人詳細填寫申購單,注明所需采購物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等

      2、臨時物品的采購審批部門負責人簽字審核,檢查所需采購物品的名稱、數量、規格等必要時進行刪減和增補,并注明急需采購的原因。

      3、臨時物品的采購實施:采購員根據部門所下的申購單直接采購,部門急用的物品采購必須當天完成;采購員將部門所采購物品購回后,需將申購單交給相關部門補簽手續。

      2、臨時物品的采購驗證:采購購回物品后,倉庫及部門負責人驗貨給予優先及時驗收,驗收合格入庫后交與申請部門領用。

      第四條采購物資驗貨流程

      1、無論是供應商或是采購購回的物品必須先驗收再入庫,由庫房根據申購單驗收貨物,不允許直接將貨物交與使用部門。

      2、對于不符合采購申購單的貨物,庫房人員有權拒收,供應商或采購人員辦理入庫驗收手續后,倉管應開入庫單,并將入庫單客戶聯交采購員或供應商辦理結算手續。

      3、倉管在驗貨過程中對項目質量、規格等難以確認的情況下應主動請使用部門一起驗收。

      4、在驗收過程中,倉管或使用部門有權對不符合要求的物品提出退貨要求,經確認實屬不符的由采購人員或供應商辦理退貨手續,

      5、購買、收貨和使用三個環節上的相關人員要相互監督、相互合作、共同做好工作,對于有爭議的問題應各自向上級報告協調解決。

    酒店管理制度15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酒店集團的資金營運管理,及時了解和反饋酒店集團資金營運計劃和實際營運情況,明確各類付款的審批權限、程序和各級審批職責,及時滿足各類資金需求,加速資金流轉,特制定本管理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于酒店集團及下屬各酒店項目從資金計劃到資金支付及反饋的全部過程的管理規定。

      第一節資金計劃管理

      第三條集團根據經營管理的實際需要,對資金需求實行計劃管理。資金計劃包括年度資金計劃和月度資金計劃。

      年度資金計劃

      第四條年度資金計劃是根據各酒店項目全年費用預算和經營計劃編制的資金需求概算,是資金營運管理的目標計劃;由酒店集團對酒店的全年度資金計劃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第五條年度資金計劃編制的主體是各酒店財務部。根據下一年的經營任務及市場預測,結合營銷部、工程部及行政人事部的資金需求計劃和費用預算作出。酒店集團根據酒店的全年度資金計劃匯總上報集團總部。集團總部審批后在酒店集團管理目標中下發,作為酒店集團資金營運目標和規模。

      月度資金計劃

      第六條月度資金計劃是酒店根據每月實際完成經營任務和工作內容編制的資金需求。是指導每月資金調撥和支付的操作性計劃,由酒店集團對酒店實行監控。

      第七條月度資金計劃編制的主體為酒店財務部,由財務部每月25日向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上報酒店負責人審批的下月資金需求計劃申請表。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將各酒店和本部的資金計劃進行分類匯總后制定月資金計劃,并對上月資金計劃的實際執行情況進行對比檢查并說明原因,經酒店集團總經理審核后于每月29日前上報集團。

      第八條月度資金計劃的執行規定。月度資金計劃由集團財務副總裁簽發。在計劃內20萬元以下的合同付款,其最后審批權限為酒店集團第一負責人;計劃內20萬元以上或計劃外的付款須經集團財務副總裁審批后方可支付。

      第二節付款審批管理

      合同付款審批

      合同請款及規則

      第九條合同的跟蹤、請款、登記、移交由合同跟蹤單位負責,具體按《合同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第十條由非合同跟蹤單位提交的,或未蓋有《請款專用章》合同復印件作附件的請款申請,各審批單位必須退回,不予審批。

      第十一條付款審批表及相關資料

      請款人進行合同請款(包括未能及時簽訂合同的預付款請款),必須在《付款審批表》上寫明合同名稱、編號、內容、合同總額(或預計總額)、已付款數額、現請款金額、請款依據和理由、結算款的結算金額,并附上蓋有《請款專用章》的合同復印件、合同會簽表,附上反映合同執行情況的附件。

      第十二條各審批部門有權要求請款人補充欠缺的付款依據和資料。

      第十三條所有以酒店名義簽訂的合同請款,請款跟蹤單位審批后,需先經簽訂合同的酒店財務部合同管理員進行合同登記和審核,酒店財務負責人和總經理審批后才可送酒店集團行政人力資源部,由酒店集團行政人力資源部跟蹤會簽情況;請款跟蹤單位為酒店集團各部門的合同請款,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原則上須經合同簽訂單位的酒店財務部合同管理員、財務負責人及總經理審批,如遇特殊緊急合同付款,應以傳真方式經酒店財務部合同管理員、財務負責人及總經理審核后,報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審核。

      第十四條各酒店和酒店集團各部門應做好合同的付款計劃,按時編制《付款申請表》。

      第十五條為保證合同的正常審批和資料的安全傳遞,付款審批表及附件送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須辦理文件的簽收手續。請款人不得擅自到各審批人處查問審批情況或擅自取走審批資料遞向下一審批人。若有需要,可到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查詢。

      第十六條酒店集團各部門對收到的付款申請和附件資料需在24小時內審核,對不符合要求或需補充資料的須馬上向跟蹤人反饋,或退回跟蹤人。

      合同付款審批職責

      第十七條各單位具體審批職責

      1.跟蹤部門和跟蹤人

      1.1由合同跟蹤人根據合同條款和實際到貨情況填寫付款審批表,并根據付款內容附齊資料:

      1.1.1營銷推廣合同--市場營銷部

      1.1.1.1合同會簽表和合同(加蓋《請款專用章》)復印件(或計劃)

      1.1.1.2廣告實際發布統計表、樣報

      1.1.1.3監播證明和質量驗收簽證表

      1.1.1.4營銷費用預算

      1.1.2工程維修合同--工程部

      合同會簽表和合同(加蓋〈請款專用章〉)復印件、驗收證明等。

      1.1.3購銷合同--相關經辦部門

      合同會簽表和合同(加蓋〈請款專用章〉)復印件、驗收證明等。

      1.1.4其他合同----合同會簽表和合同(加蓋〈請款專用章〉)復印件、驗收證明等

      1.2由跟蹤單位負責人審批;

      2.酒店

      2.1由酒店財務部合同管理員根據合同和公司有關規定審核此項請款的合理性及正確性,確認付款記錄及已付款金額,凡有已請款金額與已付款金額不相符的要在付款審批表上說明已請款數和已付款數,檢查付款依據及附件是否齊全,檢查結算方式與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是否一致,有無違反合同條款之處,及時提出處罰意見,并簽名確認、登記備案;

      2.2由酒店財務部負責人對各項付款按規定權限進行審核,檢查已付款數和應付款數的正確性,除復審合同登記員已審核的事項外,還檢查是否按規定程序辦妥付款審批,對合同規定結算為承兌匯票的是否支付現金,是否按規定扣除貼現息,最后根據批準后的月資金計劃安排出納付款。

      2.3由酒店負責人確認合同執行情況;

      3.酒店集團對口職能部門

      酒店集團各對口職能部門審核管轄內的合同付款是否符合合同執行情況。

      4.審核部

      對已經審核部會簽立項的合同,付進度款時,不再經審核部審核,但付結算款時必須經審核部審核并簽名。若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合同金額有較大的變更,審核部對此應有明確的確認意見。

      5.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

      5.1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合同管理員對簽收到的付款審批表分酒店、部門登記;

      5.2檢查付款審批表的審批程序是否完整,酒店負責人、部門負責人是否同意付款,有無酒店財務部確認;

      5.3檢查付款依據是否齊全,是否要提出處理意見;

      5.4復核付款金額是否正確無誤;

      5.5對不合格的付款審批表,退回或通知跟蹤人更正或補齊付款依據;

      5.6建立合同付款檔案,核對已付款記錄,核算應付款金額,并提出審核意見;

      5.7酒店集團財務負責人對合同付款進行審核。

      6.酒店集團總經理

      酒店集團總經理對月資金計劃內20萬元以下的合同付款進行審批。

      7.集團財務副總裁

      集團財務副總裁對酒店集團月資金計劃內20萬元以上和月資金計劃外的合同付款進行審批(超過500萬元由總裁/董事局加簽)。

      合同付款審批權限和程序

      第十八條各級審批權限和程序

      1.金額在10萬元以下的非結算款或10萬元以下的一次性付款的合同付款審批程序:

      合同跟蹤人--合同跟蹤部門負責人--酒店財務負責人--酒店總經理--酒店集團涉及部門--酒店集團財務負責人--酒店所屬地地區公司審核部

      2.金額在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或20萬元以下的結算款的合同付款審批程序:

      合同跟蹤人--合同跟蹤部門負責人--酒店財務負責人--酒店總經理--酒店集團涉及部門--酒店集團財務負責人--酒店集團總經理--酒店所在地地區公司審核部

      3.月資金計劃內金額在20萬元以上和月資金計劃外的合同付款審批程序

      合同跟蹤人--合同跟蹤部門負責人--酒店財務負責人--酒店總經理--酒店集團涉及部門--酒店集團財務負責人--酒店集團總經理--地區公司審核部--集團財務副總裁(超過500萬元由董事局加簽)

      非合同付款審批

      開業前行政管理費付款審批

      第十九條開業前行政管理費付款審批

      酒店經辦部門xx酒店財務負責人xx酒店總經理xx酒店集團財務負責人--酒店集團總經理

      行政管理費付款審批

      第二十條行政管理費包括工資、福利費、場地租金及管理費、水電費、郵政費、業務費、工作餐、勞保費、交通費、車輛費、差旅費、培訓費、辦公場地費等。

      第二十一條行政費用實行預算管理。

      第二十二條行政費用預算內付款審批程序

      原則:

      1.年度預算不得超支。

      2.年內各月累計<=各月累計預算的110%。

      3.工資福利、業務費、交通費、全年度內不能單項超支。

      審批程序:

      1.酒店行政費用開支

      經辦人--經辦部門負責人--酒店財務負責人--酒店總經理

      2.酒店集團總部各部門行政費用開支

      經辦人--經辦部門負責人--酒店集團財務負責人--酒店集團總經理

      3.酒店集團總經理費用的開支由集團財務副總裁或其指定負責人審批,并由指定人員審核。

      第二十三條行政費用預算外付款審批程序

      1.預算外累計費用總額在年度預算額3%(含3%)以內的開支,酒店集團或酒店的,須報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和酒店集團第一負責人審批。

      2.預算外累計費用總額超過年度預算額3%-5%(含5%)的開支,須報集團財務副總裁審批。

      3.預算外累計費用總額超過年度預算額5%以上的開支,須報董事局審批。

      行政管理費外付款審批(預算內)

      第二十四條各酒店和部門對于非合同的付款,在辦理請款手續時除費用借支外,必須填寫'付款審批表',費用借支填寫'借支單',寫明請款的原因、用途、金額及計算依據,并附上經審批的附件。

      第二十五條各類非合同項目請款及借支所附附件:

      1.促銷活動┈┈┈活動預算計劃及會簽表

      2.裝飾品、電器等物品┈┈┈預算計劃和購置請示和驗收結算書

      3.食品、酒水等其他經營物品的購買┈┈┈采購申請單和三家以上報價比較和驗收結算書

      第二十六條行政管理費外緊急借支的審批程序

      1.金額在5千元以下借支的審批程序:

      經辦人--經辦部門負責人--酒店財務負責人--酒店總經理

      2.金額在5千元以上2萬元以下借支的審批程序:

      經辦人--經辦部門負責人--酒店財務負責人--酒店總經理--酒店集團財務負責人

      3.金額在2萬元以上4萬元以下借支的審批程序:

      經辦人--經辦部門負責人--酒店財務負責人--酒店總經理--酒店集團財務負責人--酒店集團總經理

      4.金額在4萬元以上借支的審批程序:

      經辦人--經辦部門負責人--酒店財務負責人--酒店總經理--酒店集團財務負責人--酒店集團總經理--集團財務副總裁

      緊急借支的報銷在事后按性質以正常手續審批。

      第二十七條行政管理費外非合同付款請款的審批程序

      1.金額在2萬元以下的非合同付款的審批程序:

      經辦人經辦部門負責人酒店財務負責人酒店總經理

      2.金額在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的非合同付款的審批程序:

      經辦人--酒店財務負責人--酒店總經理--酒店集團財務負責人--酒店集團總經理--酒店所在地地區公司審核部

      3.月資金計劃金額在10萬元以上和月資金計劃外的非合同付款的審批程序:

      經辦人--酒店財務負責人--酒店總經理--酒店集團財務負責人--酒店集團總經理--地區公司審核部--集團財務副總裁(超過500萬元由總裁/董事局加簽)

      第二十八條以上審批程序,包括行政費用預算內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辦公文具的采購及印刷品的印刷業務,若立項時已經審核部會簽同意或單價為招標單價,付款時可不須地區審核部審批,若立項時未經審核部會簽同意,付款時必須經審核部審批。

      資金管理規定

      第二十九條資金管理

      1.資金的.管理原則是既要保證酒店營業所需的資金,又要加快資金周轉。

      2.資金管理的依據是按酒店報酒店集團,并經集團財務副總裁審批的現金流量計劃表執行。要加強資金管理,嚴格審查各項庫存占用的資金,應收結算款占用的資金。信貸部定期進行核對,及時催收應收款項;合理安排應付款的支付。

      第三十條現金管理

      1.現金管理采用備用金制度。

      1.1根據酒店經營情況,向出納等有關部門配備一定數量的備用金。

      1.2備用金金額的核定是根據每天現金的平均支出量,按三天的用量進行核定。核定出的備用金由使用部門填制備用金申請表,報財務部批準后,從銀行提款。

      1.3財務部審

      計人員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備用金的使用情況,核對備用金的金額,并填制備用金核查情況表,說明檢查結果,對于核查出的長短款,要說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報酒店財務負責人批準。

      1.4酒店支付500元以下(含500元)的款項都要使用出納備用金來支付,因此,出納備用金要根據支出情況隨時補充。酒店支付500元以上的款項都要通過支票或銀行轉帳支付,具體見第三十六條.2.出納申請補充備用金,要填制備用金補充申請表,并將有關零星支出憑證及原始發票附在申請表后,送財務部逐一審核后,填寫支票申請,報財務負責人審批后,從銀行提款補足備用金。

      2.對于使用轉賬支票付款的管理

      2.1財務部根據所附單據或其它有關明細單證審批,由財務部填寫支票后,再送財務總監審核,報總經理簽字批準。

      2.2支票領取者,需在財務部的支票登記簿和支票根上簽字后,方可領用。

      2.3凡領用后的支票要在7天內將發票送回財務部,并注銷登記。超過一個月未回的支票,由財務總監督促回收,并按制度提出處理意見。

      3.每月定期編制現金流量表。

      第三節資金調撥

      第三十一條資金調撥的權限在集團總部,酒店集團每月報資金計劃,由集團總部根據其資金計劃進行綜合平衡與調配。

      第三十二條酒店銀行帳戶的開立、取消統一按《合生集團銀行帳戶管理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為保證資金計劃的可行性及準確性,可明確預計支付時間及金額的付款事項,原則上禁止計劃外的付款及無計劃的資金調撥。

      第三十四條對于計劃內已調撥轉入酒店帳戶的資金,若因故取消付款計劃,酒店及時通知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

      第三十五條對于已安排轉入酒店支出專戶的資金,如酒店集團急需時,可直接知會酒店財務部,應立即直接劃入指定帳戶。

      第四節資金的支付

      現金付款規定

      第三十六條現金付款范圍

      1.日常工資、獎金、福利、補貼的發放;

      2.行政預算內的各項費用的報銷;

      3.經審批的臨時借支項目。

      第三十七條原則上可以不付現金的付款都不支付現金。

      資金支付的反饋

      第三十八條酒店出納員每天下午4:30分之前向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報送(或傳真)《每日資金收付情況一覽表》;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根據酒店出納報送的收付情況表進行匯總,在次日上午10點鐘之前報送至集團財務管理中心。

      第三十九條酒店財務部在每月的27日前向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報送《月現金流量表》,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根據酒店出納報送的報表進行匯總后于每月29日前報送集團財務管理中心。

      第四十條酒店出納在每年會計年度結束后,將當年的年度資金營運情況表報送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由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匯總后報集團財務管理中心。

      第五節監控體系

      第四十一條監控主體:資金管理辦法監控主體為酒店集團、集團總部、集團監事會;

      第四十二條為加強資金管理降低支付風險,防止挪用資金和計劃外使用資金,酒店集團有權對各酒店資金管理辦法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檢查周期為每季或每月一次,并出具內部稽查書面報告。集團財務管理中心可定時和不定時進行檢查。

      第四十三條集團監事會有權對各酒店資金管理辦法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檢查周期為每季一次,并出具書面審計報告。

      第六節獎懲規定

      第四十四條基本規定

      1.本規定分為獎勵和處罰兩部份,獎勵分為通報表揚和物質獎勵,處罰分為警告、記過、降級、辭退。

      2.一年內受到兩次警告者作記小過一次處理,一年內受到兩次記小過者作記大過一次處理。依此類推。

      3.主管級以下員工的降級處罰按降低一級工資處理。

      4.對出現工作失職但拒不接受本處罰規定的,經酒店查實后予以辭退處理。

      5.對未辦正常離職手續擅離崗位的員工,取消其當月及年度獎金。

      6.凡員工當月獎金不足以扣罰時以扣除當月全部獎金處理,不再累計到下月執行。

      7.造成酒店經濟、信譽嚴重損失或其他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除按制度辭退外,酒店保留追究其經濟或法律責任。

      第四十五條獎勵規定

      1.通報表揚:

      1.1嚴格執行資金管理規定,并積極反饋執行情況,提出合理化建議的。

      1.2發現資金管理執行過程中存在不足,避免可能給酒店造成損失五千元以下的;

      2.物質獎勵:對以下單位或個人,除給予通報表揚外并給予物質獎勵。

      3.發現資金計劃管理中存在漏報,或付款審批管理中存在多頭請付款、請錯款,審批手續不齊,或對資金管理中的違章行為(如暗箱操作等)及時向監事會反映,舉報屬實,避免對酒店造成損失五千至三萬元的,增發當月獎金50%;避免對酒店造成損失三萬元至五萬元的,增發當月獎金100%;避免對酒店造成損失五萬至十萬元的,增發當月獎金100%及年度獎金50%;避免對酒店造成損失十萬元以上的,增發當月及年度獎金100%,同時晉升工資一級。

      第四十六條處罰規定:凡因工作失職發生如下情形之一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1.警告:凡因失職發生以下情形之一,對第一責任人給予警告處分:

      1.1.各酒店財務部不按規定按時報送資金計劃等有關報表,逾期在一個工作日內,且無正當理由。

      1.2.各酒店財務部報送資金計劃、付款審批管理,資金調撥和支付中存在個別過錯但情節較輕微者。

      2.記過和降級:凡因失職發生以下情形之一,且造成或可能造成酒店損失五千至三萬元者,對第一責任人處以記小過處分,扣發當月獎金50%;造成或可能造成公司損失三萬至五萬元者,對第一責任人處以記大過處分,扣發當月獎金100%;造成或可能造成酒店損失五萬至十萬元者,對第一責任人給予降低行政級別一級處理,扣發當月獎金100%及年度獎金50%。

      2.1各酒店財務部不按規定按時報送資金計劃等有關報表且逾期在一個工作日以上,影響資金調配的。

      2.2各酒店財務部因未做好資金計劃申請,漏報或有意多報,導致付款不及時,給酒店帶來損失的。

      2.3非合同跟蹤人進行請款,造成重復請款,造成酒店損失的。

      2.4合同跟蹤單位不按本規定認真履行請款責任,進行合同請款、付款登記,辦理合同跟蹤移交手續而造成損失的。

      2.5跟蹤人不按本規定認真填寫付款審批表,所要求的應附附件不齊全,不認真履行請款人對合同條款執行情況及請款金額的基本審核職責的。

      2.6各級付款審核人未能履行其審批職責,造成多頭請款、重復請款、錯誤請款和付款的。

      2.7未經審批,擅自改變經指定的擬付款項目付款的。

      2.8對已調撥資金,由于個人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付款的。

      2.9其他未按本規定執行,而造成損失的。

      3.辭退:凡因失職發生以下情形之一者且造成或將造成酒店直接損失達十萬元以上者,對第一責任人給予辭退處理,扣發當月獎金及年終獎金,酒店保留追討有關經濟損失或提請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權利。

      3.1付款審核人未能履行其審批職責,造成多頭請款、重復請款、錯誤請款和付款的。

      3.2在資金管理執行過程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不正當地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

      3.3各酒店財務部不認真履行資金管理規定職責的;

      3.4凡有任何賬外經營或其他對公司利益造成嚴重損害者。

      第四十七條獎罰程序:

      當事人或責任人為各酒店人員的,不管其職位高低,均由集團監事會作出處理決定,由集團人事部進行獎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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