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管理制度(優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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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管理制度1
一、貯存食品的場所和設備,應當保持清潔,定期清掃,無積塵,無食品殘渣、無霉斑、鼠跡、蒼蠅、蟑螂,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混放。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隔墻離地,擺放整齊,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并定期檢查,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二、變質或過期食品、待處理食品、下架后暫停銷售食品、擬退貨食品等特殊食品,應劃定專區存放,并有顯著的標識說明。
三、不得將有冷藏、冷凍要求的食品在無冷藏、冷凍的條件下儲存。食品冷藏冷凍的溫度應分別符合冷藏冷凍的溫度范圍要求,做到原料、半成品嚴格分開存放。
四、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冷藏、冷凍柜(庫)應有明顯區分標志。新鮮蔬菜、水果的`存放溫度應控制在規定的范圍內。
五、冷藏、冷凍柜(庫)應由專人負責檢查,定期除霜、清潔和維修,保持霜薄氣足,無異味、臭味,以確保冷藏、冷凍溫度達到要求并保持衛生。
六、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運輸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市場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維護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活動,應當遵守本規定。軍事危險貨物運輸除外。
法律、行政法規對民用爆炸物品、煙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等特定種類危險貨物的道路運輸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危險貨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蝕等危險特性,在生產、經營、運輸、儲存、使用和處置中,容易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毀或者環境污染而需要特別防護的物質和物品。危險貨物以列入國家標準《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的為準,未列入《危險貨物品名表》的,以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結果為準。
本規定所稱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是指使用載貨汽車通過道路運輸危險貨物的作業全過程。
本規定所稱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是指滿足特定技術條件和要求,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載貨汽車(以下簡稱專用車輛)。
第四條 危險貨物的分類、分項、品名和品名編號應當按照國家標準《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GB6944)、《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執行。危險貨物的危險程度依據國家標準《危險貨物運輸包裝通用技術條件》(GB12463),分為Ⅰ、Ⅱ、Ⅲ等級。
第五條 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應當保障安全,依法運輸,誠實信用。
第六條 國家鼓勵技術力量雄厚、設備和運輸條件好的大型專業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鼓勵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實行集約化、專業化經營,鼓勵使用廂式、罐式和集裝箱等專用車輛運輸危險貨物。
第七條 交通運輸部主管全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具體實施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工作。
第二章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
第八條 申請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下列要求的專用車輛及設備:
1.自有專用車輛(掛車除外)5輛以上;運輸劇毒化學品、爆炸品的,自有專用車輛(掛車除外)10輛以上。
2.專用車輛的技術要求應當符合《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定》有關規定。
3.配備有效的通訊工具。
4.專用車輛應當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
5.運輸劇毒化學品、爆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應當配備罐式、廂式專用車輛或者壓力容器等專用容器。
6.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應當經質量檢驗部門檢驗合格,且罐體載貨后總質量與專用車輛核定載質量相匹配。運輸爆炸品、強腐蝕性危險貨物的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容積不得超過20立方米,運輸劇毒化學品的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容積不得超過10立方米,但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罐式集裝箱除外。
7.運輸劇毒化學品、爆炸品、強腐蝕性危險貨物的非罐式專用車輛,核定載質量不得超過10噸,但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集裝箱運輸專用車輛除外。
8.配備與運輸的危險貨物性質相適應的安全防護、環境保護和消防設施設備。
(二)有符合下列要求的停車場地:
1.自有或者租借期限為3年以上,且與經營范圍、規模相適應的停車場地,停車場地應當位于企業注冊地市級行政區域內。
2.運輸劇毒化學品、爆炸品專用車輛以及罐式專用車輛,數量為20輛(含)以下的,停車場地面積不低于車輛正投影面積的1.5倍,數量為20輛以上的,超過部分,每輛車的停車場地面積不低于車輛正投影面積;運輸其他危險貨物的,專用車輛數量為10輛(含)以下的,停車場地面積不低于車輛正投影面積的1.5倍;數量為10輛以上的,超過部分,每輛車的停車場地面積不低于車輛正投影面積。
3.停車場地應當封閉并設立明顯標志,不得妨礙居民生活和威脅公共安全。
(三)有符合下列要求的從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
1.專用車輛的駕駛人員取得相應機動車駕駛證,年齡不超過60周歲。
2.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應當經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考試合格,并取得相應的從業資格證;從事劇毒化學品、爆炸品道路運輸的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應當經考試合格,取得注明為“劇毒化學品運輸”或者“爆炸品運輸”類別的從業資格證。
3.企業應當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四)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從業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3.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4.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5.從業人員、專用車輛、設備及停車場地安全管理制度。
6.應急救援預案制度。
7.安全生產作業規程。
8.安全生產考核與獎懲制度。
9.安全事故報告、統計與處理制度。
第九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可以使用自備專用車輛從事為本單位服務的非經營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
(一)屬于下列企事業單位之一:
1.省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批準設立的生產、使用、儲存危險化學品的`企業。
2.有特殊需求的科研、軍工等企事業單位。
(二)具備第八條規定的條件,但自有專用車輛(掛車除外)的數量可以少于5輛。
第十條 申請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的企業,應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后,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申請表》,包括申請人基本信息、申請運輸的危險貨物范圍(類別、項別或品名,如果為劇毒化學品應當標注“劇毒”)等內容。
(二)擬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的投資人或者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和書面委托書。
(三)企業章程文本。
(四)證明專用車輛、設備情況的材料,包括:
1.未購置專用車輛、設備的,應當提交擬投入專用車輛、設備承諾書。承諾書內容應當包括車輛數量、類型、技術等級、總質量、核定載質量、車軸數以及車輛外廓尺寸;通訊工具和衛星定位裝置配備情況;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容積;罐式專用車輛罐體載貨后的總質量與車輛核定載質量相匹配情況;運輸劇毒化學品、爆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專用車輛核定載質量等有關情況。承諾期限不得超過1年。
2.已購置專用車輛、設備的,應當提供車輛行駛證、車輛技術等級評定結論;通訊工具和衛星定位裝置配備;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檢測合格證或者檢測報告及復印件等有關材料。
(五)擬聘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的,應當提交擬聘用承諾書,承諾期限不得超過1年;已聘用的應當提交從業資格證及其復印件以及駕駛證及其復印件。
(六)停車場地的土地使用證、租借合同、場地平面圖等材料。
(七)相關安全防護、環境保護、消防設施設備的配備情況清單。
(八)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第十一條 申請從事非經營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單位,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時,除提交第十條第(四)項至第(八)項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申請表》,包括申請人基本信息、申請運輸的物品范圍(類別、項別或品名,如果為劇毒化學品應當標注“劇毒”)等內容。
(二)下列形式之一的單位基本情況證明:
1.省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等證明。
2.能證明科研、軍工等企事業單位性質或者業務范圍的有關材料。
(三)特殊運輸需求的說明材料。
(四)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以及書面委托書。
第十二條 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交通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以及本規定所明確的程序和時限實施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行政許可,并進行實地核查。
決定準予許可的,應當向被許可人出具《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行政許可決定書》,注明許可事項,具體內容應當包括運輸危險貨物的范圍(類別、項別或品名,如果為劇毒化學品應當標注“劇毒”),專用車輛數量、要求以及運輸性質,并在10日內向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申請人發放《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向非經營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申請人發放《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
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將準予許可的企業或單位的許可事項等,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
決定不予許可的,應當向申請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許可決定書》。
第十三條 被許可人已獲得其他道路運輸經營許可的,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為其換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并在經營范圍中加注新許可的事項。如果原《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是由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發放的,由原許可機關按照上述要求予以換發。
第十四條 被許可人應當按照承諾期限落實擬投入的專用車輛、設備。
原許可機關應當對被許可人落實的專用車輛、設備予以核實,對符合許可條件的專用車輛配發《道路運輸證》,并在《道路運輸證》經營范圍欄內注明允許運輸的危險貨物類別、項別或者品名,如果為劇毒化學品應標注“劇毒”;對從事非經營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車輛,還應當加蓋“非經營性危險貨物運輸專用章”。
被許可人未在承諾期限內落實專用車輛、設備的,原許可機關應當撤銷許可決定,并收回已核發的許可證明文件。
第十五條 被許可人應當按照承諾期限落實擬聘用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和押運人員。
被許可人未在承諾期限內按照承諾聘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和押運人員的,原許可機關應當撤銷許可決定,并收回已核發的許可證明文件。
第十六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不得許可一次性、臨時性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
第十七條 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外商獨資形式投資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應當同時遵守《外商投資道路運輸業管理規定》。
第十八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設立子公司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應當向子公司注冊地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申請運輸許可。設立分公司的,應當向分公司注冊地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
第十九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需要變更許可事項的,應當向原許可機關提出申請,按照本章有關許可的規定辦理。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變更法定代表人、名稱、地址等工商登記事項的,應當在30日內向原許可機關備案。
第二十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終止危險貨物運輸業務的,應當在終止之日的30日前告知原許可機關,并在停業后10日內將《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或者《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以及《道路運輸證》交回原許可機關。
第三章 專用車輛、設備管理
第二十一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應當按照《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定》中有關車輛管理的規定,維護、檢測、使用和管理專用車輛,確保專用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第二十二條 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定期對專用車輛進行審驗,每年審驗一次。審驗按照《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定》進行,并增加以下審驗項目:
(一)專用車輛投保危險貨物承運人責任險情況;
(二)必需的應急處理器材、安全防護設施設備和專用車輛標志的配備情況;
(三)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的配備情況。
第二十三條 禁止使用報廢的、擅自改裝的、檢測不合格的、車輛技術等級達不到一級的和其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車輛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
除鉸接列車、具有特殊裝置的大型物件運輸專用車輛外,嚴禁使用貨車列車從事危險貨物運輸;傾卸式車輛只能運輸散裝硫磺、萘餅、粗蒽、煤焦瀝青等危險貨物。
禁止使用移動罐體(罐式集裝箱除外)從事危險貨物運輸。
第二十四條 用于裝卸危險貨物的機械及工具的技術狀況應當符合行業標準《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規則》(JT617)規定的技術要求。
第二十五條 罐式專用車輛的常壓罐體應當符合國家標準《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第1部分:金屬常壓罐體技術要求》(GB18564.1)、《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第2部分:非金屬常壓罐體技術要求》(GB18564.2)等有關技術要求。
使用壓力容器運輸危險貨物的,應當符合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制訂并公布的《移動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TSG R0005)等有關技術要求。
壓力容器和罐式專用車輛應當在質量檢驗部門出具的壓力容器或者罐體檢驗合格的有效期內承運危險貨物。
第二十六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對重復使用的危險貨物包裝物、容器,在重復使用前應當進行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維修或者更換。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應當對檢查情況作出記錄,記錄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二十七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應當到具有污染物處理能力的機構對常壓罐體進行清洗(置換)作業,將廢氣、污水等污染物集中收集,消除污染,不得隨意排放,污染環境。
第四章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
第二十八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應當嚴格按照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決定的許可事項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活動,不得轉讓、出租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件。
嚴禁非經營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單位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活動。
第二十九條 危險貨物托運人應當委托具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資質的企業承運。
危險貨物托運人應當對托運的危險貨物種類、數量和承運人等相關信息予以記錄,記錄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
第三十條 危險貨物托運人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妥善包裝并在外包裝設置標志,并向承運人說明危險貨物的品名、數量、危害、應急措施等情況。需要添加抑制劑或者穩定劑的,托運人應當按照規定添加,并告知承運人相關注意事項。
危險貨物托運人托運危險化學品的,還應當提交與托運的危險化學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
第三十一條 不得使用罐式專用車輛或者運輸有毒、感染性、腐蝕性危險貨物的專用車輛運輸普通貨物。
其他專用車輛可以從事食品、生活用品、藥品、醫療器具以外的普通貨物運輸,但應當由運輸企業對專用車輛進行消除危害處理,確保不對普通貨物造成污染、損害。
不得將危險貨物與普通貨物混裝運輸。
第三十二條 專用車輛應當按照國家標準《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GB13392)的要求懸掛標志。
第三十三條 運輸劇毒化學品、爆炸品的企業或者單位,應當配備專用停車區域,并設立明顯的警示標牌。
第三十四條 專用車輛應當配備符合有關國家標準以及與所載運的危險貨物相適應的應急處理器材和安全防護設備。
第三十五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不得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限運、憑證運輸貨物,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運輸手續。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托運人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運輸的危險貨物,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應當查驗有關手續齊全有效后方可承運。
第三十六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應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險貨物脫落、揚散、丟失以及燃燒、爆炸、泄漏等。
第三十七條 駕駛人員應當隨車攜帶《道路運輸證》。駕駛人員或者押運人員應當按照《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規則》(JT617)的要求,隨車攜帶《道路運輸危險貨物安全卡》。
第三十八條 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除駕駛人員外,還應當在專用車輛上配備押運人員,確保危險貨物處于押運人員監管之下。
第三十九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途中,駕駛人員不得隨意停車。
因住宿或者發生影響正常運輸的情況需要較長時間停車的,駕駛人員、押運人員應當設置警戒帶,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
運輸劇毒化學品或者易制爆危險化學品需要較長時間停車的,駕駛人員或者押運人員應當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第四十條 危險貨物的裝卸作業應當遵守安全作業標準、規程和制度,并在裝卸管理人員的現場指揮或者監控下進行。
危險貨物運輸托運人和承運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指派裝卸管理人員;若合同未予約定,則由負責裝卸作業的一方指派裝卸管理人員。
第四十一條 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和押運人員上崗時應當隨身攜帶從業資格證。
第四十二條 嚴禁專用車輛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超載、超限運輸。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使用罐式專用車輛運輸貨物時,罐體載貨后的總質量應當和專用車輛核定載質量相匹配;使用牽引車運輸貨物時,掛車載貨后的總質量應當與牽引車的準牽引總質量相匹配。
第四十三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應當要求駕駛人員和押運人員在運輸危險貨物時,嚴格遵守有關部門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線路、時間、速度方面的有關規定,并遵守有關部門關于劇毒、爆炸危險品道路運輸車輛在重大節假日通行高速公路的相關規定。
第四十四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應當通過衛星定位監控平臺或者監控終端及時糾正和處理超速行駛、疲勞駕駛、不按規定線路行駛等違法違規駕駛行為。
監控數據應當至少保存3個月,違法駕駛信息及處理情況應當至少保存3年。
第四十五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必須熟悉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技術標準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了解所裝運危險貨物的性質、危害特性、包裝物或者容器的使用要求和發生意外事故時的處置措施,并嚴格執行《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規則》(JT617)、《汽車運輸、裝卸危險貨物作業規程》(JT618)等標準,不得違章作業。
第四十六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應當通過崗前培訓、例會、定期學習等方式,對從業人員進行經常性安全生產、職業道德、業務知識和操作規程的教育培訓。
第四十七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應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嚴格落實各項安全制度。
第四十八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應當委托具備資質條件的機構,對本企業或單位的安全管理情況每3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評估,出具安全評估報告。
第四十九條 在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燃燒、爆炸、污染、中毒或者被盜、丟失、流散、泄漏等事故,駕駛人員、押運人員應當立即根據應急預案和《道路運輸危險貨物安全卡》的要求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并向事故發生地公安部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本運輸企業或者單位報告。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按照本單位危險貨物應急預案組織救援,并向事故發生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環境保護、衛生主管部門報告。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公布事故報告電話。
第五十條 在危險貨物裝卸過程中,應當根據危險貨物的性質,輕裝輕卸,堆碼整齊,防止混雜、撒漏、破損,不得與普通貨物混合堆放。
第五十一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應當為其承運的危險貨物投保承運人責任險。
第五十二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異地經營(運輸線路起訖點均不在企業注冊地市域內)累計3個月以上的,應當向經營地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并接受其監管。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五十三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監督檢查按照《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執行。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工作人員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進行現場檢查。
第五十四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對在異地取得從業資格的人員監督檢查時,可以向原發證機關申請提供相應的從業資格檔案資料,原發證機關應當予以配合。
第五十五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在實施監督檢查過程中,經本部門主要負責人批準,可以對沒有隨車攜帶《道路運輸證》又無法當場提供其他有效證明文件的危險貨物運輸專用車輛予以扣押。
第五十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有權向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機構舉報。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公布舉報電話,并在接到舉報后及時依法處理;對不屬于本部門職責的,應當及時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五十七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運輸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
(二)使用失效、偽造、變造、被注銷等無效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件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
(三)超越許可事項,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
(四)非經營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單位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的。
第五十八條 違反本規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非法轉讓、出租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件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收繳有關證件,處20xx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第五十九條 違反本規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投保;拒不投保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或者《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或者吊銷相應的經營范圍:
(一)未投保危險貨物承運人責任險的;
(二)投保的危險貨物承運人責任險已過期,未繼續投保的。
第六十條 違反本規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不按照規定隨車攜帶《道路運輸證》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一條 違反本規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以及托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未取得從業資格上崗作業的;
(二)托運人不向承運人說明所托運的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數量、危險特性以及發生危險情況的應急處置措施,或者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所托運的危險化學品妥善包裝并在外包裝上設置相應標志的;
(三)未根據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或者未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和應急救援器材的;
(四)運輸危險化學品需要添加抑制劑或者穩定劑,托運人未添加或者未將有關情況告知承運人的。
第六十二條 違反本規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未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對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或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運輸危險化學品以外其他危險貨物的企業或單位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三條 違反本規定,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托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的企業承運危險化學品的;
(二)在托運的普通貨物中夾帶危險化學品,或者將危險化學品謊報或者匿報為普通貨物托運的。
第六十四條 違反本規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擅自改裝已取得《道路運輸證》的專用車輛及罐式專用車輛罐體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七章 附則
第六十五條 本規定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未作規定的,按照《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執行;對非經營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未作規定的,參照《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執行。
第六十六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件和《道路運輸證》工本費的具體收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定。
第六十七條 交通運輸部可以根據相關行業協會的申請,經組織專家論證后,統一公布可以按照普通貨物實施道路運輸管理的危險貨物。
第六十八條 本規定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交通部20xx年發布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xx年第9號)及交通運輸部20xx年發布的《關于修改〈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的決定》(交通運輸部令20xx年第5號)同時廢止。
運輸管理制度3
【摘要】全面預算管理涉及面廣、流程鏈條長,一個環節出現問題都會影響全局。實現全面預算管理應當重視預算管理制度體系的建立與完善,使全面預算管理的實施有規可依、有章可循。本文從全面預算管理的意義和構建全面預算管理制度體系的必要性出發,對交通運輸企業全面預算管理制度體系的建立提出幾點建議。
關鍵詞交通運輸業 預算管理 制度體系
交通運輸業是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基礎產業,是推動我國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強大動力!笆濉笔俏覈煌ㄟ\輸基礎設施集中建設、擴大規模的重要時期,更是加快成網、優化結構的關鍵時期,20xx年鐵路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共完成2.79萬億元,同比增長4.7%;完成營業性客運量190.02億人,比上年下降2.2%,旅客周轉量31239.87億人公里,增長3.9%,貨運量431.34億噸,增長5.2%,貨物周轉量182432.29億噸公里,增長5.0%。
一、實施全面預算管理的意義
。ㄒ唬⿲嵤┤骖A算管理是實現戰略規劃目標的有力支撐
年度全面預算目標是企業戰略目標的分解和細化,是確保企業戰略規劃得以實現的有效手段和工具。通過制定年度全面預算目標,可以將發展戰略分解和細化到產銷規模、成本費用、投自、融資、資金營運等生產經營管理各個環節和各個方面;通過年度全面預算的執行,可以將年度預算目標落實、量化到各部門、各環節和各個工序,并以月度預算、季度預算的順利實施,確保年度目標的有效實現,從而實現“化戰略為行動”,確保企業戰略規劃目標的最終實現。
。ǘ⿲嵤┤骖A算管理是推動企業加強內部控制的重要工具
通過全面預算的制定和實施,可以對企業經營過程和外部環境進行及時、有效的分析、預測和判斷,揭示經營管理中的風險點所在,進而有針對性地加強風險管控,使自身所處的環境與擁有的資源和企業的發展目標保持動態平衡,推動企業加強內部控制,提高內部控制的效率和效果。
。ㄈ⿲嵤┤骖A算管理是提升企業價值創造能力的重要手段
通過全面預算的編制和執行,可以將企業有限的資源加以整合、協調分配到能夠提高企業經營效率效果的業務、活動、環節中去,并通過建立和完善各項控制標準和控制程序,進一步加強成本控制,實施精細化管理,遵循成本效益原則,從而推動企業提升資源的價值創造能力,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二、構建全面預算管理制度體系的必要性
制度體系是企業管理工作的基礎,是企業賴以生存的體制基礎,是企業員工的行為規范,是企業經營活動的體制保障。實現全面預算管理應當重視預算管理制度體系的建立與完善,使全面預算管理的實施有規可依、有章可循。首先,制度體系的建立有利于預算管理發揮實效。預算管理環節復雜,從編制審核、控制分析到考核評價,其中任何一個環節沒有制度約束都會導致該環節預算流于形式,只有通過建立系統、規范、有針對性、可操作的制度體系,才能實現預算管理“全員參與、全過程跟蹤、全崗位落實、全內容管控和全方位覆蓋”。其次,制度體系的建立有助于企業內控機制的有效運行。預算管理并不是孤立的管理模式,必須和企業資金管理、風險管理、物資采購及其他各項業務活動銜接,只有構建全面預算管理制度體系,與其他內控管理制度相輔相成、共同運行,才能推動整個企業內控機制的.健全完善。
三、構建交通運輸企業全面預算管理制度體系的建議
。ㄒ唬┙∪骖A算管理組織體系,營造良好的體系建設環境
健全有效的預算管理組織體系,從頂層設計入手強化全面預算的組織領導。一是健全全面預算管理組織機構,搭建預算管理委員會、預算管理辦公室和具體預算單位三個層次的全面預算管理工作架構,其中預算管理委員會負責決定和處理全面預算管理的重大事宜,預算管理辦公室具體負責全面預算的編制、審核、控制、分析、調整、考評等工作;二是制定預算管理工作規則,明確各部門在預算管理中的職責,避免出現漏洞、多頭管理、推諉扯皮現象;三是規范預算編制流程,明確部門預算內容,確保部門預算項目和部門工作職責互相支撐,企業所有管理活動閉環管理。財務部門采取合理方法將業務部門預算合理轉換成財務數據。
。ǘ┩晟祁A算定額標準制度體系,充分發揮基礎支撐作用
推行預算定額標準能有效提高預算編制效率,強化預算編制剛性。一是完善人員、資產、價格、計量等各項基礎資料數據庫,利用基礎數據庫制定、審核全面預算,實現基本支出預算費用標準化;二是完善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預算定額,收集歷史數據、同行業對標企業的數據,通過立體交叉式的比較,完善本企業建設項目定額,實現相同地域、相同規模、同一性質項目預算標準一致,最終實現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管理規范化、標準化;三是完善全面預算管理信息化平臺建設,與企業資金結算系統、財務核算系統和報表管理系統相銜接,實現對企業業務流、資金流、信息流等預算數據的全覆蓋,從而及時、準確地取得、傳遞和利用各項基礎數據,充分發揮支出標準在預算編制和管理中的基礎支撐作用。
。ㄈ┙∪A算分析制度體系,切實發揮預算約束控制作用
加強預算執行監控,切實發揮預算約束控制作用。一是建立預算執行監控制度,預算管理部門要加強與各執行部門的溝通,動態監控預算執行情況,反饋預算執行的進度與效果,及時發現和糾正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偏差與問題;二是建立定期預算執行分析制度及重大事項應急分析制度,將預算分析的對象,縱向深化到各預算責任中心,橫向分解到各業務流程,提高分析的針對性和時效性;三是完善預算控制責任制度,實行預算執行結果的非合理性偏差問責制,做到職責到位,責任到人。四是制定預算執行審批制度,在金額控制的基礎上,實行預算項目控制,嚴格控制預算外項目支出。
。ㄋ模┩晟祁A算考評制度體系,強調考核結果的運用
完善預算考核體系,調動實現預算管理目標的積極性。一是科學設計預算考核指標體系,在收入、利潤指標的基礎上,增加市場占用率、客戶滿意度、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率等非財務指標,建立績效考核的多重標準。二是完善預算考核結果的運用。將預算考核與激勵體系相結合,通過實施貨幣與非貨幣獎勵來加強目標的一致性,使經營者、員工與企業形成責、權、利相統一的責任共同體,最大限度地調動經營者和職工的主動性和責任性。
。ㄎ澹┩晟祁A算管理人才培訓制度,打牢體系建設的人才基礎
完善預算管理人才培訓制度,有效提高預算編制質量和預算控制效果。員工是全面預算的編織者、參與者和執行者,完善預算管理人才培訓,讓員工了解預算管理對企業的重要性,預算編制質量才能得到保障,才能提高員工參與預算管理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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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何靜.全面預算管理在交通運輸行業中的應用研究[D].云南大學,20xx.
運輸管理制度4
第一條 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路交通 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路運輸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 、法規 ,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凡在本公司從事危險化學品裝載、道路運輸、運輸途中停車、運輸完成清洗回場、停車以及停車管理等活動的駕駛員、押運員和停車場管理人員都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不得非法停放在沒有停放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資質的停車場。
第四條 進入公司專用停車場的車輛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進入停車場停放的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車輛,必須持道路運輸證、質監部門檢驗合格證明、機動車行駛證、駕駛人員駕駛證、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資格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等相關證件,已到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綜合管理部門備案。憑備案信息卡進入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
2、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按照《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gb13392)的規定懸掛標志和標志燈。
運輸劇毒、爆炸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須在車輛或者罐體的尾部安裝告示牌,標明化學品的名稱、種類、罐體容積、最大載質量、施救方法、企業聯系電話;在車身兩側和尾部噴涂'毒'、'爆'字樣;在車輛或者罐體的尾部和兩側粘貼反光帶,標示車輛或者罐體的輪廓。
運輸危險化學品的罐車以及其他容器必須封口嚴密,能夠承受正常運輸條件下產生的內部壓力和外部壓力,保證危險化學品在運輸中不因溫度、濕度或者壓力的變化而發生任何滲(灑)漏。
對裝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的罐車推廣使用han阻隔防爆技術。
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安裝gps衛星定位系統、超載報警器和行駛記錄儀。
第五條 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1、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到有資質的危險化學品專用停車場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隨意停放。臨時停車不準靠近明火、高溫場所、人員密集場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點。
2、危險化學品專用停車場應按照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分別設置易燃易爆區、低毒區和一般化學品停放區,做到分類停放。嚴禁將化學品性質或者撲救方法相抵觸的車輛停放在同一區域內。
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應對進入車輛、人員進行嚴格檢查,經檢查合格、登記后方可準予導入相應停車區域內。停車場管理人員應進行24小時巡查,遇突發情況應及時匯報并按照處置預案迅速處置。
4、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應當到具備危險化學品清洗資質的'單位清洗,嚴禁擅自清洗或者傾倒殘液。
第六條 公司專用停車場必須接受以下相關部門的相關監督管理:
1、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對停車場的安全監督管理;
2、公安局治安部門對停車場資質的審批和運輸安全規范的監督管理;
3、公安局消防部門對停車場安全設施配備的監督、檢查及驗收管理;
4、環保部門對停車場殘液處置及廢水、廢氣處理的監督管理。
第七條 公司專用停車場在具備以下條件后,開展罐車修理、清洗業務:
1、依法履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報批手續,并由有資質的中介機構編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2、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許可證;
3、具備相應的經營范圍、規模和專業人員;
4、具備完善的消防、勞動防護等安全設施;
5、具有完備的罐車清洗熏蒸設備和防爆檢測儀器;
6、殘液處置與廢水、廢氣處理達到環境保護標準;
7、具有健全的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規章制度。
第八條 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建設必須取得規劃許可,并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環保、安監、質監等部門的要求。
第九條 公司專用停車場工作人員負責以下日常檢查和管理工作:
1、停車場要保證專用車輛有地方停放,專用停車區域(周圍)懸掛或粘貼“危險”標志。
2、所有在停車場停放的車輛不允許裝載有危險貨物。
3、停車場有專人值守,對車輛出場、回場進行登記,對停放車輛進行統一管理,并對停車場的安保狀況負責。
4、停車場內按消防要求設置消防栓、滅火器等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規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5、停放的車輛不得阻塞消防車通道和堵擋消防栓。
6、停放的車輛之間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離。
7、停放車輛按順序停放在專用停車場所,現場應設置定置線、區域標志、警示標志、道路指示標志、限速標志、進出口標志、減速帶等。
8、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在停車場內吸煙和動用明火。用過的油棉紗等廢棄物,必須及時清理,不準存放在停車場內。
9、在停車場內禁止以超過限速的速度行駛。
10、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雜物,車場內應保持清潔和道路暢通,進出口不準停放車輛和堆放雜物。
11、配備必要的安保設施和監控系統,確保車輛停放安全。
12、無關人員禁止進入停車場。
13、做好《停車場值班記錄》和《車輛出入停車場場記錄》等相關記錄。
第十條 公司建立專用停車場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第十一條 停車場若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并立即報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監、環保、質監等部門。
第十二條 公司對違反危險化學品車輛停放管理的行為人,按照責任追究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給予處罰。
運輸管理制度5
一、危險化學品存儲庫房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常用化學品貯存通則》對耐火等級、溫度、濕度、電器、通風、庫房周邊、衛生等有關要求。
二、銷售危險化學品時要嚴格審查對方的資格證照,不得向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出售;,并做好銷售記錄,詳實記錄好貨物的數量及流向,并簽訂購銷合同
三、銷售貨物時應將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及時傳遞到客戶手中。
四、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專車專用,并有明顯標志。危險化學品在運輸中包裝應牢固;各類危險化學品包裝應符合gb12463-90《危險貨物運輸包裝通用技術條件》的規定;榻晌锪喜荒苎b在同一車、船內運輸。易燃、易爆品不能裝在鐵幫、鐵底車、船內運輸。易燃液體閃點在28℃以下的氣溫高于28℃時應在夜間運輸。禁止無關人員搭乘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船和其他運輸工具。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船應有消防安全設施。
五、按危險化學品的.特性,用化學的或物理的方法處理廢棄物品,不得任意拋棄、污染環境。
六、銷毀、處理有燃燒、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險的廢棄化學危險物品,應當采取安全措施,并征得所在地公安和環境保護等部門同意。
七、對廢棄處理環節相關資料、記錄應存檔,存檔期限至少兩年以上。
運輸管理制度6
一、運輸民爆器材時,應嚴格執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及有關交通安全規則。
二、運輸民爆器材的車輛應定期接受車輛安全檢查,逾期未經檢查的車輛和檢驗不合格的車輛不得承運民爆器材產品。
三、采用廂式運輸車,專用運輸車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各項設施和手續合格、齊全。
四、運輸民爆器材應配備押運人員、承運司機,押運員應隨身攜帶符合行政許可審批要求的有關證件,掌握押運產品的數量、質量、規格、批次和裝載等情況,了解所載物品的'主要危險特性和安全防護知識。
五、運輸民爆器材的車輛不應在人口密集的地方、宿舍區、交叉路口或火源附近停車。
六、民爆器材裝載應符合危險貨物配裝、碼放要求、中途卸貨后應及時調整貨物堆放高度,防止高位墜落的撞擊,裝載量不應超過額定負荷。車輛起停時,應避免突然啟動和急剎車。
七、在暴雨和雷電等惡劣天氣下,不得裝卸、運輸民爆器材。
運輸管理制度7
第一章公司概況
深圳市喬元星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二零零陸年四月廿四日,注冊資金為50萬元,經營范圍是塑膠五金模具的技術開發、生產加工、銷售、上門維修,化工原料、化工產品購銷,國內貿易,貨物及技術進出口。法定代表人是譚富華,深圳市喬元星科技有限公司已購置1輛廂式貨車,駕駛員1名:唐小燕。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總則
安全生產是關系到國家、企業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大事,為了加強機動車和駕駛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種隱患,防止行車事故的發生,提高運輸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本公司的運輸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屬下各運輸安全管理及所有從事道路貨物運輸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
細則
一、管理機構及工作職責
(一)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譚小軍,職務:經理 主要工作職責:
1.宣傳和貫徹政府分布的安全法規、條例、規定,組織各項活動、技術培訓。
2.根據上級要求和企業實際制訂的安全工作計劃和有關管理措施,修訂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標準并負責組織實施。
3.組織召開安全會議,總結、分析各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并針對存在問題制度相應的防范措施。
(二)第二負責人 胡佳,職務主管,主要工作職責是:
1.布置和檢查公司各部門工作人員的安全學習。
2.負責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培訓及安全獎罰,參與公司重大生產、交通事故的調處及善后工作。
3.負責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建檔管理以及有關牌證的換發、年檢審業務的組織、管理事項,并做好有關資料的收集、統計和各階段工作總結。
4.培訓駕駛員掌汽車基本原理,及對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現現場能力。
(三)駕駛員的崗位職責:
1.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程序,抵制違章行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2.積極參加各項學習活動,提高安全行為意識和技術水平。
3.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指揮,按時、按質完成運輸任務
4.遵守車輛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覺做好車輛“三清例!惫ぷ,保持車輛、輪胎、附屬裝備、隨車工具的整潔及車輛、證件齊全和完好。
5.熟悉車輛性能、熟練駕駛技術,學習先進經驗,掌握行車規律。
6.服從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人)的指揮和檢查,接受上級布置的有關任務和培訓。
第三章 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貨物運輸的流程圖:
一、貨物裝載
(一)貨物要堆碼要整齊,捆扎牢固,關好車門,不超寬、超高、超重,保證運輸全過程安全。
(二)裝載時防止貨物混雜、撒漏、破損。
(三)整批貨物裝載完畢后,敞蓬車輛如需遮蓬布時必須嚴密,綁扎牢固,關好車門,嚴防車輛行駛途中松動和甩物傷人。
二、貨物運輸
(一)在運貨過程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盲目開車、超速駕駛,要確保貨物及駕駛員本人的安全,防止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散落或丟失的情況。
(二)行車過程中注意行車安全,文明禮讓,防止因為違規或違章行駛發生交通事故,延誤交貨時間。
三、貨物卸載
(一)當到達貨物的目的地時,觀察和選擇最佳的停車位置。
(二)當車輛停穩熄火后方可卸貨。
(三)卸貨時注意貨車周圍的行人安全。
(四)與收貨人(收貨單位)核對貨物后返回。
第四章 應急預案及事故處理
一、發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駕駛員應訊速報告交警部門和公司負責人,在處理機關人員未到達前,應主動做好事故后果的搶救工作及進保護好現場。
二、公司負責人接到事故信息后應立即派員前往現場協助處理,對重大事故還要會同公司其它負責人做好善后工作。
三、肇事駕駛員在處理事故現場后在四十八小時內應寫出書面檢查報送公司相關負責人。
四、對肇事駕駛員根據其事故性質、責任和認識、表現,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批評、警告、吊證及追究賠償等處理。
第五章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一、出車前和收車后要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檢查范圍包括油箱、剎車、發動機、輪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檢。
二、駕駛員對車輛做定期保養,并送到專業維修中心(廠)做定期維護。
三、定時單位負責人定期詢問駕駛員的休息時間,防止疲勞駕駛。
四、定期抽檢駕駛員對交通法規、法則的掌握度,對檢查不合格的人員加強培訓。
五、定期跟車送貨,了解駕駛員在貨物運輸過程中的操作情況。
第六章 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駕駛員的管理
(一)將駕駛員信息登記在冊,檢查駕駛員證件的真實性。
(二)定期檢查駕駛員的相關駕駛證件,確保證件做定期審驗。
(三)定期與駕駛員進行座談,了解情況。
(四)牢固樹立駕駛員安全生產、安全駕駛的思想,做到不盲目開車、不違章開車、不疲勞開車、不酒后開車、不超載、不超速。
二、車輛管理
(一)將每輛車的信息登記在冊。
(二)定期做好車輛維護:
1.車輛維護的原則。車輛維護應貫徹“預防為主、強制維護”的原則。操持車容整潔,裝備完好、及時發現和消除故障、隱患,防止車輛早期損壞。
2.車輛維護的方式。車輛維護作業,包括清潔、檢查、補給、潤滑、緊固、調整等,除主要總成發生故障必須解體時,不得對其進行解體。
3.車輛維護的類別及作業范圍。車輛的維護分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等。維護主要作業范圍如下:
日常維護:是日常性作業,由駕駛員負責執行。其作業中心內容是清潔、補給安全檢視。
二級維護:由專業維修工負責執行。以檢查、調整為主,并拆檢輪胎,進行輪胎換位。
季節性維護可結合定期維護進行。
車輛二級維護前進行的檢測診斷和技術評定,根據結果,確定附加作業或小修項目,結合二級護一并進行。
強制維護:車輛的維護必須遵照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規定的行駛里程或間隔時間、按期強制執行。各級維護車輛作業項目和周期的規定,必須根據車輛結構性能、使用條件、故障規律、配件質量及經濟效果等情況綜合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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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運輸工具要求:
1)、運輸車輛安全狀況,嚴格按照國家標準GB 7258—1997《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執行。
2)、運輸車輛技術狀況,嚴格按JT/T 198《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中規定的一級狀況執行。
3)、運輸車輛標志,嚴格按B13392《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規定使用。
4)、車輛排氣管,均要安裝隔熱和熄滅火星裝置,并安裝符合JT 230規定的導靜電橡膠拖地帶裝置,且有切斷總電源和隔離電火花裝置,切斷總電源裝置安裝在駕駛室內。
5)、加強車況管理,定期檢測經常檢查,確保車輛電氣線路、容器密封性、安全標志、靜電導除裝置完好。
2、車輛及設備要求
1)、車輛車廂底板應平整完好,周圍欄板應牢固,在裝運易燃易爆危險貨物時,應使用木質底板等防護襯墊措施。
2)、槽車牢固,其容器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由專業生產企業定點生產,并經檢測、檢驗合格的產品。
3)、定期檢查、保養隨車配備消防器材,發現問題立即更換或修理。
4)、專車專貨,標志明顯,符合交通管理部門對車輛和設備管理規定。
5)、槽、罐車顏色符合國家色標要求,并安裝靜電接地裝置和阻火設備。
6)、運輸危險化學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密封口嚴密,能夠承受正常運輸條件下產生的內、外部壓力和沖擊力,保證運輸中不因溫度、濕度或壓力變化而發生任何滲(灑)漏現象。
7)、裝運危險貨物的槽罐要適合所裝貨物性能,具有足夠強度和耐腐蝕能力,并根據不同貨物需要,配備泄壓閥、防爆板、遮陽物、壓力表、液位計、導除靜電及相應的'安全裝置;槽罐外部附件有可靠防護設施,保證所裝貨物不發生“跑、冒、滴、漏”,并在閥門口裝置積漏器。
3、駕駛員、押運員
1)、駕駛員、押運員要了解所運危險貨物特性、包裝容器使用特性、防護要求和發生事故時應急措施,熟練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參加相關職業技術培訓,取得相關從業證件。
2)、運輸途中經常檢查貨物裝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不得擅自改變運輸作業計劃,按指定路線、時間、速度行駛,不超運、超載,搭乘無關人員。
3)、保持車廂清潔干燥,妥善處理殘留物,運輸結束后被危險貨物污染過的車輛及工、屬具按規定進行清洗消毒處理。
4)、運輸危險貨物時不在居民聚居點、行人稠密地段、政府機關、名勝古跡、風景游覽區停車,如需在上述地區進行裝卸作業或臨時停車,應采取安全措施。
5)、杜絕違章、違規和違法運輸行為,隨車攜帶“道路運輸危險貨物安全卡”、《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等相關證件。
4、車輛的灌裝、清洗和檢查
1)、不同性質、不同品種的化學品,不得混裝。
2)、槽車換裝不同性質的物品,要按照下列程序操作:高壓水沖洗——吹干——母液清洗——吹干。母液不得重復使用。清洗后經檢查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3)、在不密封的條件下,雨天不得露天裝、卸貨物。
4)、定期或不定期對槽罐以及其他容器的產品質量進行探傷檢查。
5)、運輸危險貨物根據貨物性質,采取相應的遮陽、控溫、防爆、防靜電、防火、防震、防水、防凍、防粉塵飛揚、防撒漏等措施。
運輸管理制度9
危險化學品儲存管理制度旨在確保企業安全、合規地管理危險化學品,涵蓋從采購、入庫、存儲到出庫的全過程。它涉及以下幾個關鍵點:
1.安全儲存設施:包括專用倉庫、隔間、貨架等,需符合國家相關法規標準。
2.庫存管理:對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數量進行精確記錄,實施定期盤點。
3.儲存分類:依據化學品性質,實行分類、分庫存放,防止相互反應引發事故。
4.應急預案:制定并定期演練應急預案,應對可能的'泄漏、火災等緊急情況。
5.員工培訓:對接觸危險化學品的員工進行安全知識和操作規程培訓。
6.環境監測:定期檢查儲存環境,確保溫度、濕度等條件適宜。
內容概述:
1.法規遵守:確保所有儲存活動符合國家和地方的危險化學品管理法規。
2.危險化學品識別:明確各類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如毒性、易燃性、腐蝕性等。
3.儲存標簽:每個化學品容器應有清晰、準確的標簽,標明名稱、危害信息、應急處理方法等。
4.安全距離:確保儲存區域與其他工作區、生活區保持安全距離。
5.廢棄物處理:規定危險廢棄物的收集、存儲和處置方式,防止環境污染。
6.訪客管理:對進入儲存區域的訪客進行嚴格控制和指導。
運輸管理制度10
煤礦機電、運輸設備是礦井生產工藝的重要組成部分,設備運行狀態的優劣,直接影響到礦井的安全生產與高產高效。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規范礦井機電運輸設備的計劃性檢修工作,保證機電設備高效、安全運行,特制定《xx公司機電運輸設備計劃性檢修管理制度》。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職責
1、機電副總經理是礦井停產檢修工作的第一責任者,負責檢修工作的總體安排和組織、制定實施方案,掌握總體進度和監督安全措施的落實。
2、總工程師負責組織制定檢修安全技術措施,分管副總工程師具體負責組織分管范圍內檢修項目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和審核。
3、分管副總經理是所轄范圍內檢修工作的直接責任者,負責檢修項目安全技術措施的具體落實。
4、機電運輸部負責編制礦井檢修計劃、停產檢修總體措施,組織會審單項檢修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機電運輸部對機電、運輸范圍內的計劃和措施負責。工程技術部對采掘工程范圍內的計劃和措施負責;通防部對一通三防范圍內的計劃和措施負責。
5、調度室是檢修工作的指揮部門,負責檢修工作的調度、協調、指揮。
6、安監部負責監督各檢修項目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重大檢修項目必須派人現場盯班。
7、承擔檢修項目的.單位,區(隊)長對本項目的檢修質量和安全施工負直接責任,區隊技術員負責編制項目施工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施工負責人負責安全技術措施的學習、貫徹和落實,對項目施工全過程的措施落實和檢修質量負責。項目安全負責人對項目的施工安全負責。
二、礦井機電、運輸設備的計劃檢修管理規定
1、機電運輸設備的檢修按日檢、月檢、年檢方式進行。
2、日檢:全礦每日計劃停產檢修時間:(按每礦實際確定,如規定12:00-14:00)進行;檢修范圍包括主、副井提升系統,井上、下供電系統、煤流運輸系統、采掘生產設備及輔助生產設備、設施的檢修等等。上述檢修時間包括檢修前的準備和檢修后試運轉所占用時間。
3、月檢:全礦每月有計劃停產檢修一天,時間限制在22小時以內;延長檢修時間或增加檢修班次等特殊情況由機電運輸部提出計劃,報機電副總同意、經礦委會研究確定并上報鑫龍公司機電運輸部審批。
4、年檢:礦井每年年底進行一次年度停產檢修,檢修天數不少于2天,檢修日期定在春節期間。特殊情況提請礦委會根據實際生產需要研究確定。
5、礦井停產檢修范圍,包括:采、掘、機、運、通各主要系統受檢修影響的區域以及壓風、清水、通訊等輔助系統的停產檢修。
三、計劃檢修項目的申報
1、日檢項目由各單位根據設備檢修需求自行確定實施,不再上報。
2、月份、年度計劃檢修項目必須申報,各單位申報的檢修項目應突出重點,主要申報因日常檢修時間短無法完成的檢修項目或施工影響安全生產時間較長的項目。
3、能在日常檢修時施工的項目,原則上不得列入月份、年度停產檢修計劃。
4、檢修申報的項目,按照下發的檢修計劃模板,將項目的名稱、施工地點、檢修項目的主要內容、計劃時間、施工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參加施工的班組、人數等填寫齊全,經主管隊長簽字后上報機電運輸部。
6、各單位每月15日前上報檢修計劃。機電運輸部于18日前組織有關部室對礦井停產檢修計劃項目預審,審查內容包括各單位檢修項目的時間安排,檢修內容及人員組織是否妥當,并安排、落實各單位上報檢修用的各種材料或備件計劃。
7、各單位10月下旬上報年度檢修計劃的項目,機電運輸部于11月上旬組織有關部室對年底停產檢修計劃項目預審,中旬確定檢修項目并報礦審批,11月下旬報鑫龍公司審核批準。
四、檢修計劃的審定
每月20日前,機電運輸部組織相關單位召開月份停產檢修預備會。機電副總工程師、機電副總經理、礦總工程師參加,主持審定礦井計劃停產檢修項目并材料、備件采購計劃。
五、停產檢修計劃的變更
凡列入計劃的檢修項目,必須按計劃完成施工。因生產原因需要調整檢修項目時,由變更單位提出書面申請上報,填寫項目變更原因,時間等相關內容,機電運輸部根據變更項目內容,協調各有關單位,并報礦領導批準后方可變更。
六、檢修計劃的報送
機電運輸部在礦審定項目后,應立即編制正式計劃,于當月22日前完成審批下發,同步上報鑫龍機電運輸部。
七、檢修項目安全技術措施的管理
1、檢修項目必須“一工一措施”,由承擔檢修任務的單位工程技術人員編寫,經會審、簽批后貫徹執行。嚴禁多個項目一份措施,嚴禁無安全技術措施施工。
2、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必須符合實際,用詞規范、語句簡練、表達準確,頁面清晰整潔。
3、安全技術措施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1).施工時間安排;2).施工勞動組織,確定施工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及參加施工人員;3).施工方法及程序,重大項目應繪制施工網絡圖;4).施工工具及準備;5).工程設備、備件及材料;6).檢修質量要求;7).施工安全措施;8).有關安全系數計算;9).有關施工圖紙。
4、安全技術措施內容還應包括:施工用的主要材料及備件的型號、規格、數量;凡項目施工影響供壓風、供水、供電、排水及其它系統的,必須編制停風、水、電申請表,經各生產部室及分管領導簽批同意后執行。
5、安全技術措施的審報:措施最少一式四份(分別報送礦調度室、安檢部、主管部室及區隊自用),由機電運輸部、生產部、通防部、調度室、安檢部、機電副總工程師、機電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審批,于每月26日前會審結束。上報公司的措施還要經總經理審批。
6、安全技術措施的宣貫、落實:施工單位至少提前一天組織學習、貫徹項目安全技術措施,所有參加施工人員必須認真聽取措施傳達,熟悉施工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項,并簽字備查;兩個以上單位共同施工的項目,相關單位也必須學習措施;未學習措施者不準參加施工。因此造成影響檢修的,對責任人追究責任并給予經濟處罰。
八、檢修項目的施工管理
1、日常檢修項目,檢修負責人要認真填寫日常檢修記錄(或報表等),檢修結束并進行試運轉,無問題后由設備司機(或操作人員)簽字驗收認可,檢修不合格的設備司機(或操作人員)不得簽字驗收。
2、較長時間的檢修項目因故中斷時,所有物件都必須恢復到穩定靜止位置,電氣設備停電閉鎖,經項目負責人做全面檢查后方可離開。重新開工時必須由項目負責人做全面檢查,無問題后方可開工。倒班作業的必須在靜止狀態下交接班,必須把現場的安全狀況交接清楚。
3、重大檢修項目由機電運輸部和安監部分別派人現場盯班監督實施。嚴禁兩個互相影響的項目同時檢修。
4、多個單位共同完成一項檢修任務時,由機電運輸部統一指揮,或者由機電礦長指定現場負責人組織檢修工作。
5、各級管理人員對檢修工作的安全、質量都具有監督權,但嚴禁越級指揮。
6、本礦的檢修項目由外單位承擔時,必須簽訂施工合同,并由承擔檢修項目的施工單位編制安全技術措施,經審批后貫徹執行。
7、檢修結束后,所檢修設備或系統按規定進行試運轉,恢復生產必須明確責任人按措施進行,特別是恢復通風的安全技術措施必須嚴格落實措施的安全規定。
九、檢修項目的驗收、總結
1、日檢項目由施工單位自行組織驗收,及時填寫設備檢修記錄、驗收報告存隊備查。
2、月份、年度檢修項目由機電運輸部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填寫驗收報告,一式兩份,施工單位一份,機電運輸部一份。
3、對檢修項目未按計劃完成施工的單位,機電運輸部組織追查、分析原因,對責任單位、相關人員責任追究并給予經濟處罰。
4、檢修總結:各單位在月份檢修結束三日內,寫出項目檢修總結,一式兩份,機電運輸部、施工單位各一份?偨Y要認真,應包括以下內容:
1)、檢修項目的名稱、時間、地點,設備檢修的主要部位;
2)、設備檢修的主要內容;
3)、檢修中發現、處理的問題;
4)、檢修質量及有關技術數據;
5)、檢修更換的各種配件。
6)、本次檢修獲得的經驗或需改進的不足之處。
5、礦井的檢修總結由機電運輸部在五日內完成,并存檔備查。
6、檢修涉及礦井大型固定設備的,設備的檢修技術報告和數據資料要記錄齊全,及時歸檔;并應及時更新設備檔案中的設備履歷薄及檢修記錄。
十、本管理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運輸管理制度11
一、安全管理
1、機動車司機熟悉交通規則,必須持交警部門發放審核的駕駛證駕駛相應的`車輛。
2、學習駕駛員不準單獨駕駛。
3、實習駕駛員應由正式司機帶2-3月后才準單獨駕駛。
4、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活動開展正;。
5、超高、超長、超寬大件和特殊重型設備、器材運輸應有專門的安全措施,并懸掛明顯標志。
二、車輛
1、及時維護保養,保證車輛技術狀況良好,不準帶病運行。
2、出車前檢查制動、轉向、燈光等,確保性能良好可靠。
3、備有消防器材。
4、特種車輛標志清楚,油罐車裝有拖地鏈條。
5、冬季冰凍期間應配有防滑鏈條和擋木,回場后將水箱中的水放空。
三、臨時交通道路
1、路基堅實,邊坡穩定。
2、路寬:雙車道>7米,單車道>4米,不準堆放材、物品占用公路。
3、單行道有回車場。
4、排水良好,路面無積水。
5、危坡險段設有標志、護柱、護墻等。
6、及時清理路面廢物,填平坑洼、保持平整。
7、重要交叉路口、鐵道路口、重要設施應有明顯標志和燈光信號。
8、橫跨路面的線路、設施應埋在地下或高于路面4.5米。
9、交通繁忙的路口有專人指揮。
0、卸料倒碴場地平坦,不得有較大坡度,臨空邊緣有車檔。
11、裝卸料場所有專人指揮。
四、駕駛
1、按規定的車速、車距行駛,禮貌行車,不盲目超車、會車。
2、駕駛室不準超坐,或堆放過多的物品。
3、嚴禁酒后開車,不準穿拖鞋開車。
4、不準私自出車和繞道行駛。
5、自卸車、油罐車、平板車、吊車、裝載車、機動翻斗車、除駕駛室外,不準乘載人。
6、載重汽車載人、人貨混載應遵守有關規定,車廂墻板高度大于1米,載運器材應綁扎牢固。
7、載運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嚴禁煙火,做到低、中速行駛,不準隨便停車,雷雨天氣停止行駛。
8、危坡險段處禁止停車。
運輸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為保障庫房貨品保管安全、提高庫房工作效率和物流對接規范,制定庫房管理制度,確保的物料儲運安全,規范倉庫管理,降低庫存,節約成本。
二、適用范圍
冷藏食品倉庫的管理人員和實際操作人員。
三、相關規章制度
。ㄒ唬⿴旆抗芾淼暮脡,不僅直接影響經營活動,而且關系到庫有物資的安全完整,所以庫房管理至關重要,F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1、認真檢查庫房周圍有無污染源。
2、庫房內保持清潔干燥,定時通風保持一定的溫度和控制相對濕度。物品避免陽光直射。
3、庫房應作好防蠅、防塵、防鼠工作,保證庫內無蠅、無鼠、無有害昆蟲等。
4、食品應分類存放,隔墻離地,防水、防盜、防潮、防霉、防污染,食品的擺放應利于通風和檢查。
5、嚴禁在庫房內存放殺蟲劑、農藥、藥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
6、有異味的食品應密閉存放,防止串味。
7、庫房要定期清掃不得存放個人物品和雜物等。
8、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等要及時登記卡片置于物品擺放處,做到先進先出,盡量縮短儲存期。
9、定期認真檢查食品質量,發現霉變、腐爛、超期食品及時上報處理。
10、建立完備的出入庫手續,見物入庫,嚴防空入空出現象出現。入庫時對進庫物品必須根據采購單按量驗收并根據發票上所列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單價、金額認真核對。不符合規定標準的物品一律退回。發現問題及時上報,把好質量關。
倉庫管理是倉庫功能得以充分發揮的保障,不可有任何的疏忽和大意。倉庫管理制度的原則和目標是:庫容利用好、貨物周轉快、保管質量高、安全有保障。
倉庫管理需有效利用庫容。庫房內貨物的存放量大,庫容利用率高。一般情況下,托盤貨物堆碼可以充分利用庫容;貨物周轉快是指進出庫貨物的批次多,頻度大,倉庫的利用效率高;保管質量高是指庫存貨物在保管期內,不丟失、不損耗、不變質、不生銹、不腐爛、不變味、不蟲咬、不發霉、不燃不爆等;安全有保障是指防火災、防盜竊等方面不發生問題。而食品倉庫管理制度相對來說,要求更高,更嚴格一些。
。ǘ榧訌姵杀竞怂,提高公司的基礎管理工作水平,進一步規范物資和成品流通、保管和控制程序,維護公司資產的安全完整,加速資金周轉,特制定冷凍食品倉庫管理制度。
1、凡食品入庫前必須做好檢查和驗收工作,有發霉、變質、腐敗、不潔的食品和原料,不準入庫。
2、對采購的食品及原料認真驗貨,做好登記,驗收合格后方可入庫保存,收集索證材料,分類存檔,登記臺帳。
3、食品及原料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食品庫房內不得存有非食品、個人物品、藥物、雜物及亞硝酸鹽、鼠藥、滅蠅藥等有毒有害物品。對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料,拒收入庫。
4、貨架上應對每類每批食品嚴格標明采購日期、產品名稱、產地、規格、生產日期及最終保質時限,做到帳、卡、物相符,掛牌存放,并做到先進先出。存放的'食品及原料應有包裝,并標明產品名稱,定型包裝食品應貼有完好的出廠標識。禁止存放無標識及標識不完整、不清晰的食品及原料。
5、經常檢查所存放的食品及原料,發現有霉變或包裝破損、銹蝕、鼓袋、胖聽等感官異常、變質時做到及時清出,清出后在專用區域內落地另放并標明“不得食用”等字樣,及時銷賬、處理、登記并保存記錄。
6、保持倉庫內通風、干燥,做好防蠅、防塵、防鼠工作,倉庫門口設防鼠板,倉庫內滅鼠使用粘鼠板,不得采用鼠藥滅鼠。冷藏冷凍設施運轉正常,冷藏溫度在0℃—10℃,冷凍溫度應達零下18℃。
7、食品入庫后,原料分類存放,對主糧食物不得靠墻或直接放在地面上,以防止潮濕、發霉變質,做到勤購、勤賣,避免存放時間過長,降低食品質量。食品在倉庫存放期間,要經常倒倉檢查。發現變質腐敗等情況,應及時報告領導,以便及時處理。不合格食品不得出庫。凡食品入庫前必須做好檢查和驗收工作,有發霉、變質、腐敗、不潔的食品和原料,不準入庫。
8、倉庫內保持清潔、衛生、空氣流通、防潮、防火、防蟲蛀。倉庫內嚴禁吸煙。倉庫內物品存放要整齊劃一,做到無鼠、無蠅、無蟲、無灰塵。
9、加強入庫人員管理。非倉庫管理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倉庫。
10、倉庫內保持清潔、衛生、空氣流通、防潮、防火、防蟲蛀。倉庫內嚴禁吸煙。倉庫內物品存放要整齊劃一,做到無鼠、無蠅、無蟲、無灰塵。
庫房保管員認真履行收、存、管、發、查等職責。
。ㄈ┦称防鋷旃芾硪幏
冷庫管理是指冷藏食品貯存空間的管理。食品冷庫管理作業應注意的問題有:
1、庫存食品要進行定位管理,其含義與食品冷庫裝置的應用圖相似,即將不同的食品分類、分區管理的原則來存放,并用貨架放置。倉庫內至少要分為三個區域:大量存貯區,即以整箱或砧板方式貯存;小量存貯區,即將拆零食品放置在陳列架上;退貨區,即將準備退換的食品放置在專門的貨架上。
2、食品冷庫要做好登記工作,以便明確保管責任。但有些食品為講究時效,也采取賣場存貨與庫房存貨合一的做法。
3、倉庫要注意門禁管理,不得隨便入內。
4、區位確定后應制作一張配置圖,貼在倉庫入口處,以便于存取。小量貯存區應盡量固定位置,整箱貯存區則可彈性運用、若貯存空間屬冷凍庫,也可以不固定位置而彈性運用。
5、貯存食品不可直接與地面接觸。一是為了避免潮濕;二是為了達到食品衛生標準的規定;三是為了堆放整齊。
6、要注意倉儲區的溫度,保持通風良好,干燥、不潮濕。
7、倉庫內要設有防水、防火、防盜等設施,以保證食品安全。
8、食品貯存貨架應設置存貨卡,食品進出要注意先進先出的原則。也可采取色彩管理法,如每周或每月不同顏色的標簽,以明顯識別進貨的日期。
9、倉庫管理人員要與訂貨人員及時進行溝通,以便到貨的存放。此外,還要適時提出存貨不足的預警通知,以防缺貨。
10、倉儲存取貨原則上應隨到隨存、隨需隨取,但考慮到效率與安全,有必要制訂作業時間規定。
四、入庫作業管理
1、入庫準備工作
冷藏庫應具備可供速凍食品隨時進出的條件,并具備經常清理、消毒和保持干燥的條件;冷藏庫外室、過道、走廊等場所,都要保持衛生清潔;冷藏庫要有通風設施,能隨時除去庫內異味;庫內所有的運輸設施、衡器、溫度探測儀、腳手架等都要保持完好狀態,還應具有完備的消防設備,如果冷藏庫溫度為一18℃,則凍結后的食品入庫前溫度必須在一16℃以下;在速凍食品到達前,應做好一切準備工作。
2、接運卸貨工作
。1)經快速凍結后的產品應盡快迅速裝箱,并盡快進入凍結物冷藏庫;同時,對作業場所的溫度也加以控制。冷藏庫的室內溫度保持在—18℃以下或更低,溫度波動控制在2℃以內。
。2)速凍加工后的食品在運送到冷藏庫時,應采取有效措施,使溫升保持在最低溫度。未凍結過的產品不可放入冷藏庫內降溫,以防止影響冷藏庫的冷藏能力,防止引起庫內其他已凍結食品的溫度波動。
。3)冷藏柜及冷藏陳列柜內速凍食品的裝載不能影響冷風循環流動,以縮小各點溫差。
。4)裝載及卸貨應縮短作業時間。裝載及卸貨場所的溫度應加以控制,裝載前貨柜應預冷到10 ℃以下,以有效地避免產品溫度回升。
。5)除霜作業期間,食品會不可避免地產生溫度回升現象。一旦除霜結束后,應在1 h內使產品溫度降低到-18 ℃以下;或者進行除霜前,將產品溫度降到-18 ℃,甚至更低,使產品回溫時不致高于-18 ℃。
3、核對入庫憑證
。1)審核驗收依據,包括業務主管部門或貨主提供的入庫通知單。
。2)核對供貨單位提供的驗收憑證,包括質量保證書、裝箱單、磅碼單、衛生證、合格證等。
。3)核對承運單位提供的運輸單據,包括提貨通知單、貨物殘損情況的貨運記錄、普通記錄和公路運輸交接單等。
在整理、核實、查對以上憑證時,如果發現證件不齊或不符等情況,要與貨主、供貨單位、承運單位和有關業務部門及時聯系解決。
4、初步檢查驗收
對到貨冷藏食品到貨情況進行初略的檢查,其工作內容主要包括數量檢查和包裝檢查。數量檢查的方法有兩種:一是逐件點數計總;二是集中堆碼點數。無論采用哪種方法,都必須做到精確無誤。在數量檢查的同時,對每件貨物的包裝要進行仔細地查看,查看包裝有無破損、水濕、滲漏、污染等異常情況。出現異常情況時,可打開包裝進行詳細檢查,查看內部貨物有無短缺、破損或變質等情況。
5、辦理交接手續
入庫冷藏食品經過以上幾道工序后,就可以與送貨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如果在以上工序中無異常情況出現,收貨人員在送貨回單上蓋章表示貨物收訖。如果發現有異常情況,必須在送貨單上詳細注明并由送貨人員簽字,或由送貨人員出具差錯、異常情況記錄等書面材料,作為事后處理的依據。
6、貨品檢查工作
對入庫冷藏品進行具體檢驗,包括
。1)數量檢驗。根據供貨單位規定的計量方法進行數量檢驗,或過磅、或檢尺換算,以準確的測定出全部數量。數量檢驗除規格整齊劃一、包裝完整者可抽驗10-20%者外,其它應采取全驗的方法,以確保入庫物資數量的準確。
。2)質量檢驗:倉庫一般只作物資的外觀形狀和外觀質量的檢驗。進口物資或國內產品需要進行物理、化學、機械性能等內在質量檢驗時,應請專業檢驗部門進行化驗和測定,并做出記錄。
7、入庫信息處理
經驗收確認后的貨物,應及時填寫驗收記錄表,并將有關入庫信息及時準確的錄入入庫管理信息系統更新庫存物的有關數據。貨物信息處理的目的在于為后續作業提供管理和控制的依據。因此,入庫信息的處理必須及時、準確、全面。貨物的入庫信息通常包括以下內容:貨物名稱、規格、型號:包裝單位、包裝尺寸、包裝容器及單位重量等:貨物的原始條碼、內部編碼、進貨入庫單據號碼;貨物的儲位指派;貨物入庫數量、入庫時間、生產日期、質量狀況、貨物單價等;供貨商信息,包括供貨商名稱、編號、合同號等;入庫單據的生成與打印。
8、組織貨物入庫
入庫前與入庫時的要求:預冷。預冷是食品在長途運輸或冷藏前預先。
運輸管理制度13
本危險化學品銷售管理制度旨在規范企業內部的銷售流程,確保合規性,保障員工安全,同時提升客戶滿意度。制度涵蓋以下幾個核心領域:
1.許可證與資質管理:確保所有銷售活動符合國家及地方的法規要求,包括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獲取與維護。
2.產品知識與培訓:確保銷售人員充分了解所售產品的性質、危害及安全處理方法。
3.銷售流程管理:定義從接單到交付的每一個步驟,強調安全操作與風險控制。
4.客戶溝通與服務:建立有效的客戶溝通機制,提供準確的產品信息,處理潛在的應急情況。
5.應急預案:制定應對化學品泄漏、火災等緊急情況的預案,確?焖夙憫。
6.合同審查:對涉及危險化學品銷售的.合同進行嚴格審查,防止法律風險。
內容概述:
1.法規遵守:確保所有銷售活動遵循國家和地方的危險化學品法規,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
2.員工教育:定期進行危險化學品知識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業務能力。
3.客戶篩選:評估潛在客戶的存儲、運輸條件,確保其有能力安全處理危險化學品。
4.包裝與標識:確保產品包裝符合安全標準,清晰標注警示信息。
5.運輸與配送:與合格的運輸公司合作,確;瘜W品在運輸過程中的安全。
6.售后支持:設立專門的客戶服務團隊,處理客戶反饋的問題,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
運輸管理制度14
化學品倉管理制度是企業安全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規范化學品的存儲、保管、領用及廢棄處理流程,確;瘜W品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內容概述:
1.化學品分類與標識:明確各類化學品的性質、危害及儲存條件,進行有效分類,并設置清晰的警示標識。
2.倉庫存儲規劃:合理布局倉庫,設立專門的存儲區域,確保防火、防爆、防泄漏設施到位。
3.入庫驗收制度:嚴格檢查化學品的`質量、數量、安全資料,確保合規性。
4.庫存管理:定期盤點,監控化學品的動態,避免過期或積壓。
5.領用審批流程:設立嚴格的領用審批程序,確;瘜W品的合理使用。
6.安全操作規程:制定詳細的化學品操作指南,提供安全防護措施。
7.應急響應機制:設定緊急情況下的應急預案,提高應對能力。
8.人員培訓與考核:定期對倉庫員工進行安全知識培訓和考核,提升安全意識。
9.環境監測與廢物處理:監控倉庫環境,按規定處置廢棄化學品。
運輸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公司廠區交通安全管理,保證公司內部交通安全,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職責劃分
1.后勤安保部做為廠區交通安全管理歸口管理單位,有對違反廠區交通安全規定的人員、車輛進行教育和處理的工作職責。
第二章交通安全規定
第三條后勤安保部有職責對進出廠區的車輛駕駛員和外來人員審查相關證明和證件。
第四條公司相關單位負責對工作范疇內的車輛駕駛員進行證件審查和交通安全教育。
第五條公司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置、移動、占用、毀損廠內交通標志和交通標線。
第六條進出廠區機動車輛駕駛員必須遵守公司的管理規定,車輛須在規定的停車區域停車,嚴禁在道路、交叉路口停留,嚴禁私自進入生產區和占用消防應急通道。
第七條進出生產區域的機動車輛,除特種車輛外,必須到后勤安保部辦理相關手續取得通行證后,方可進出生產區。
第八條進出生產區域的機動車輛司機必須證照齊全,禁止無證駕駛和酒后駕駛。
第九條進出生產區域的機動車輛必須佩戴阻火器,嚴禁攜帶煙火或其他火種進入生產區域。
第十條物料運輸車輛按登記順序進出廠區,禁止強行超車或插隊,以免影響正常的`交通秩序。
第十一條物料運輸車輛必須按照后勤安保部指定的線路和速度(5~10公里/小時)在廠區內行駛,嚴禁違規行駛。
第十二條運輸易燃易爆等高;瘜W物品的機動車輛進出生產區域必須按照后勤安保部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并懸掛警示標志。
第十三條運輸白灰渣、爐渣、易滴漏等物品的機動車輛,必須封蓋嚴密,保證不散落、飛揚或滴漏情況的出現,否則禁止進入廠區。
第十四條特殊的機動車輛(如超寬、超高、超長)進出生產區域,應由使用單位專人指引進出生產區域,保證車輛行駛框架、高空管架的安全。
第十五條施工車輛通過電纜溝、排水溝、管架下的道口必須采取安全措施方能行駛;履帶車在水泥道上行駛,必須鋪設軟墊。
第十六條嚴禁廠區道路上堆放物資,特殊情況應經安全部、后勤安保部等主管單位同意并設立明顯標志;
第十七條消防車、救護車等特殊車輛執行任務時,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速度限制。
第十八條若廠區內發生交通事故,由后勤安保部協助公安交警部門處理廠區交通事故。
第十九條進入生產區的機動車輛,必須自覺接受門衛檢查登記。后勤安保部對違反廠內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的當事人處罰50元~200元;造成嚴重影響的,將根據公司相關制度嚴肅處理。
第三章附 則
第二十條本規定由后勤安保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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