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

    時間:2024-11-15 12:48:58 財務管理 我要投稿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必備15篇)

      在生活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工會財務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必備15篇)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工會經費管理,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充分體現工會經費為廣大教職工服務,根據《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和有關財務管理的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工會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依法多渠道籌集工會活動經費,合理編制工會預算,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資源,保證工會活動經費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三條 工會財務管理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財務制度,堅持依法理財、民主管理、勤儉節約、手續完備原則,組織工會財務活動,保障工會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

      第二章 工會經費籌集

      第四條 工會會員繳納會費。根據工會章程規定,在職工會會員每月按本人工資收入的0.5%繳納會費,工會委托校財務處從工資中扣繳。

      第五條 學校行政撥款。學校根據《工會法》規定,每月按全部教職工工資總額(含各種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的2%下撥給工會。

      第六條 專項資金。學校為支持工會開展大型活動(如教代會)、老干部活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職工福利等加撥的專項經費。

      第七條 其他收入。社會贊助、捐贈、上級獎勵、利息收入等。

      第三章 工會經費使用和管理

      第八條 工會經費主要用于維護教職工權益、開展教職工文化教育和文體活動、工會干部培訓和工會積極分子獎勵、職工福利和困難教職工補助、慰問和送溫暖活動、對外交流和調研考察、工會建設和辦公費用等。

      第九條 按照“經費獨立管理原則”,獨立建立銀行賬戶,實行獨立核算。 第十條 工會經費的使用必須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和“勤儉節約”的原則,提高經費的使用效益,做到“用得合理,群眾滿意”。

      第十一條 工會經費實行預決算制度。年初由工會財務人員根據校工會年度工作計劃、活動安排,作出經費使用預算計劃,經工會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并經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核后,嚴格按財務預算運行;年終做好決算,定期向教職工公布賬目,接受教職工監督。

      第十二條 工會經費開支由工會分管財務的副主席“一支筆”審批。2萬元以上大額開支須有主管校領導(工會主席)簽批。報銷時要有正規發票,由經辦人、驗收人簽字,分管財務的副主席簽審后方可報銷,做到票證齊全,手續完備。

      第十三條 校工會組織大型活動前,由活動的第一負責人擬定活動費用預算報告,提交工會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后方能實施。

      第十四條 工會經費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抵押。

      第十五條 校工會將上解上級工會后的工會經費的30%按比例劃撥給分工會,作為分工會獨立開展活動經費。

      第十六條 各分工會應將劃撥的經費主要用于為教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不得用于與工會活動無關的費用。

      第十七條 各分工會經費開支由分工會主席審批,經校工會分管財務的`副主席審核后,憑正規發票(發票背面要注明活動項目,經辦人、驗收人簽字,分工會主席簽審)實行實報實銷。

      第四章 工會經費的監督和檢查

      第十八條 發揮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監督作用。年初預算和年終決算必須經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批準,平時經費開支要接受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監督和檢查。

      第十九條 發揮工會財務人員的監督作用。工會財務人員要堅持按工會財務制度辦事,有權拒付不合理開支。特殊情況下,需經主席辦公會議審批并注明情況。

      第二十條 工會委員會換屆時要向下一屆工代會報告本屆財務工作情況;各分工會年終要向本單位、本部門的會員公布工會經費收支情況,做到財務公開。

      第五章 工會財務人員職責要求

      第二十一條 工會財務人員必須具備會計從業資格證,有財務工作經驗,一般由學校財務處人員擔任。

      第二十二條 工會財務人員要嚴格執行各項財務制度,遵守財經紀律,努力鉆研業務,提高業務素質,正確處理會計賬務,確保工會經費運作管理合法、安全、有效。

      第二十三條 工會賬戶會計記賬憑證要求合理合法,真實反映經費業務,憑證內容要素要齊備完整,按照會計制度規定,正確使用會計科目。

      第二十四條 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移交人員應將工會財務的一切憑證、賬本、表冊、印章、現金、支票等所有會計資料編制移交清冊,會同監交人員當面向接管人逐項清點移交。財務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離職。

      第二十五條 工會財務的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應按有關規定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成冊歸檔。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加強工會財產管理,定期進行財產清查。凡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或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相對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必須登記固定資產總賬及明細賬,并由專人使用管理。

      第二十七條 財產損壞、遺失照價賠償。遺失按原價新舊程度折價賠償;損壞按修理價賠償。

      第二十八條 財產年久廢舊,由管理人員向工會委員會提出報廢建議,經審查核實后,作報廢處理。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經校工會委員會討論通過后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條 本制度解釋權屬校工會委員會。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2

      1、負責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2、做到逐日逐筆記賬,每日結出余額,并與實際庫存現金核對相符。

      3、定期和會計核對賬目,做到賬賬相符。

      4、安全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

      5、認真執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各項規定。

      6、不坐支現金。

      7、不公款私存。

      8、不白條抵庫。

      9、不挪用公款。

      10、不超銀行規定的庫存現金限額留存現金。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3

      根據《會計法》、《工會會計制度》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1、設立專兼職出納人員,實行錢、賬分管。

      2、工會各項資金均統一納入工會預算會計核算,嚴禁設置“小金庫”和賬外賬。

      3、設立“現金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記賬憑證,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日業務終了,應計算當日現金收支合計數和結余數,并與實際庫存數核對,做到賬款相符。

      4、每日現金結余數不得超過銀行核定限額,多余現金應及時送繳銀行,每月終了,應當計算當月現金收支合計數和結余數,并與實際庫存數核對相符,做到“日清月結”。

      5、因工作或業務需要臨時借款,應按批準權屬履行借款手續,現金當面點清,工作或業務結束,督促及時結賬,禁止無故拖欠借款。

      6、工會與外單位的經濟往來,除在規定范圍可以使用現金外,必須通過開戶銀行進行轉賬結算,現金結算按《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執行。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4

      1、按照《工會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及有關政策規定,對固定資產、庫存物品等進行登記、核算、管理和處置。實行工會資產獨立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卡片。

      2、加強本級工會固定資產、庫存物品的.管理,定期進行實物盤點,確保工會資產安全完整、賬實相符。

      3、工會房屋建筑物產權和土地使用權歸屬明確,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齊全。

      4、不得用工會經費進行高風險投資。沒有用工會經費進行擔保的行為。

      5、嚴格按照《工會法》、《企業破產法》、《物權法》和中華全國總工會有關破產企業工會資產的處置意見,做好破產企業工會資產的處置工作。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工會財務管理,充分發揮工會財務在履行工會基本職責中的應有作用,根據《會計法》、《預算法》、《工會會計制度》,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遵照有關規定,認真討論編制工會財務計劃和預、決算。嚴格執行工會經費開支標準,及時檢查分析工會財務收支情況。

      第三條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檔案資料和現金(核定數),定期向局工會和經費審查委員會報告各項經費的收支情況。

      第四條每年向工會會員公布財務收支情況。

      第五條工會財務工作人員工作變動時,應辦清交接手續,并有工會領導負責監交。

      第六條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對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開支,拒付管理。第七條工會財務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堅持原則、秉公辦理、不謀私利,做到收支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

      第二章工會經費收支預決算制度

      第八條預算收支的編制原則

      1、預算收入應按照收入來源,充分考慮本年度各項變動因素,依法、真實、完整、合理地編制。

      2、預算支出的編制,應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體現工會工作特點,優化經費支出結構。工會接受的行政補助資金或上級工會補助資金要納入預算管理,依據規定的開支范圍?顚S,不得截留、挪用和改變資金用途。第九條預算收支范圍

      1、預算收入包括:⑴會費收入;(2)撥繳經費收入;⑶上級補助收入;⑷政府補助收入;⑸行政補助收入;⑹事業收入;⑺投資收益;⑻其他收入。

      2、預算支出包括:⑴職工活動支出;⑵維權支出;⑶業務支出;⑷行政支出;⑸資本性支出;⑹補助下級支出;⑺事業支出;⑻其他支出。

      第十條財務部門要根據預算管理的要求,按照“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真實合法、精細高效”的原則,編制本工會預算、決算草案,經單位工會委員會集體討論通過,并經本級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后,報上一級工會審批。在預算執行過程中,遇有特殊情況,需增加支出或減少收入時,應編制預算調整方案,每年以一次為限,其編、審程序與預算編制審批程序相同。

      第十一條單位工會要嚴格按照批準的預算和財務制度進行開支,不得擅自擴大支出范圍,提高開支標準,不得擅自改變預算資金用途。經費預決算情況應每年接受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審查,形成書面審核意見,并向工會會員公布,接受監督。

      第三章工會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嚴格執行貨幣資金業務審批制度,重大資金支出實行集體研究和決策,并建立責任追究制度。

      第十三條按照支付申請、支付審批、支付復核、支付辦理的操作流程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業務,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

      第十四條財務專用章由專人保管,個人名章由本人或其授權人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第十五條現金的收付、存取符合《現金管理暫行條例》。不得有下列違反現金管理規定的行為:

      1、超出規定范圍或限額使用現金;

      2、未經開戶銀行批準坐支現金;

      3、超出開戶銀行核定的庫存限額留存現金;

      4、用不符合財會制度規定的憑證抵頂庫存現金;

      5、以現金形式保留賬外公款;

      6、編造用途或用轉賬憑證套用現金;

      7、利用賬戶為其他單位或個人套取現金;

      8、其他違反現金管理規定的行為。第十六條銀行結算賬戶的開設、使用符合《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和央行關于規范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的有關規定。不得有下列違反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規定的行為:

      1、擅自多頭開設銀行結算賬戶;

      2、偽造、變造證明文件開立銀行結算賬戶;

      3、擅自改變銀行結算賬戶用途;

      4、將單位款項以個人名義在金融機構存儲;

      5、出租、出借銀行結算賬戶;

      6、不及時撤銷應當撤銷的銀行結算賬戶;

      7、其他違反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規定的行為。第十七條支付結算符合《支付結算辦法》。不得有下列違反支付結算紀律的行為:

      1、簽發沒有資金保證的票據或遠期支票;

      2、簽發、取得和轉讓沒有真實交易和債權債務的票據;

      3、無理拒絕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資金;

      4、其他違反《支付結算辦法》規定的行為。

      第四章工會票據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從上級工會領用的.《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以下稱收據)實行專人保管、專柜保存,做到防火、防盜、防霉爛、防損毀、防蟲蛀、防鼠咬、防丟失。

      第十九條按照規定的使用范圍使用,僅限于工會依法取得的收入。填寫的項目完整、內容真實、金額準確,同號各聯次之間項目、內容、金額應完全一致。

      第二十條領購、使用、繳銷等工作符合規定,做到手續清、記錄清、責任清。收據使用完后,及時向上級工會等辦理相關校驗、注銷手續,按規定重新辦理領取手續。

      第二十一條不得有相互轉借、轉讓收據或擅自處理空白聯和其它質量殘次無效聯的行為。

      第二十二條對停止使用的收據做好清理登記工作,及時向上級工會等辦理相關核銷手續。

      第二十三條銀行票據有明確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注銷等環節的職責權限和程序,設置登記簿進行記錄。

      第五章工會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條按照《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規定,開設獨立的銀行賬戶,實行工會經費獨立管理。

      第二十五條工會經費各項收支符合《工會法》和有關政策規定,不得亂集資、亂攤派、亂收費,不得任意擴大開支范圍、提高開支標準,不得辦理與工會工作無關的資金收付。第二十六條遵守《預算法》以及《工會預算管理辦法》,對工會經費實行預算管理,編制預算報告,組織預算執行。

      第二十七條堅持“收支兩條線”原則,各項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1、工會會費收入、工會經費按規定提取上繳

     。1)會費收入。根據會員“工資收入”的0.5%交納會費,在每月15日前足額提取。機關的工會會員的“工資收入”為:職務工資、級別工資;事業單位的工會會員的“工資收入”為:職務工資、級別工資、職務崗位津貼。

     。2)經費上繳。按工資總額2%計提工會經費,40%交上級工會,60%留存。

      2、根據工會困難補助審批程序和職工困難情況酌情給予補助,慰問傷、病職工人員,必須做到?顚S,不能作為其他開支。

      第二十八條根據上級工會要求和本級工會年度工作計劃,按照“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真實合法,精細高效”的原則編制年度預算,做到格式統一,內容完整,項目明晰,依據充分,說明清楚,程序規范,簽章齊全,報送及時。

      第二十九條

      無重大支出項目的年度,不得編制赤字預算。期末滾存經費結余不得出現赤字。

      第三十條預算收入按照規定的工會經費來源項目,充分考慮當年各項收入的變動因素進行編制,做到實事求是,積極穩妥,切實可行。

      第三十一條預算支出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根據本級工會年度工作計劃,明確工會經費支出范圍,分輕重緩急進行編制。

      第三十二條年度預算草案編制工作完成以后,提請本級工會委員會討論通過,并經本級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后,報上一級工會審批備案。第三十三條年度預算經批準后,嚴格按照預算組織收入和安排支出。收入方面,做到應收盡收,不得隨意減免、不收或少收。支出方面,按照先有預算、后有支出的要求,做到有預算不超支,無預算不開支。遇有特殊情況需要調整預算的,按照預算編制程序編制調整預算并經上級工會委員會同意后執行。

      第三十四條定期分析預算執行情況,及時研究解決預算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強化預算約束力,確保預算貫徹執行。

      第三十五條每筆費用開支據實報銷,不得“以撥代支”、“以領代報”或“虛報冒領”。會議、活動、培訓、維修等較大開支附有具體開支明細清單及有關附件。

      第三十六條工會經費按照規定比例及時分成和足額上解,不得擅自改變經費收繳渠道,不得少記、隱瞞、轉移行政撥繳經費,不得截留、挪用應上解經費。

      第三十七條各種專項資金按照有關規定?顚S,不得改變資金用途、擴大開支范圍、提高開支標準。

      第六章工會經費使用審批

      第三十八條工會應當依法在當地金融機構開設獨立的銀行結算賬戶,具有社會團體法人資格的工會必須開立基本存款賬戶。銀行賬戶只能用于本工會業務范圍內的資金收付,與工會無關的資金不得進入工會賬戶結算,嚴禁公款私存。各項收入必須及時入賬,不得賬外設賬,不得私設“小金庫”。

      第三十九條工會各項資金的使用必須在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的原則下,堅持工會主席審批,重大開支事項,須經工會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

      第四十條各項經費支出應做到“有預算審批、按規定開支、取得發票真、用途填寫清、手續三人簽、臺帳資料全”。在各種業務票據報銷時,原則上1000元以內可支付現金,1000元以上開轉賬支票。

      第四十一條對幫扶困難職工、送溫暖等方面的開支必須采用實名制發放,做到?顚S。

      第四十二條工會經費不能用于非職工服務和工會以外的開支,不能用工會經費支付社會攤派的費用,不能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

      第七章工會財務處理程序管理

      第四十三條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規定和上級工會要求處理會計業務。第四十四條會計憑證的格式、內容、填制方法、審核程序、錯誤更正方法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工會會計制度》的要求。

      第四十五條原始憑證真實、完整、合法、有效,并附有相關附件,報銷單據上經辦、證明、驗收、稽核、批報等相關人員簽章齊全。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蓋有出具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并與收款單位名稱相符。對外單位開具的原始憑證蓋有本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

      第四十六條記賬憑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規范填制,做到要素完整、摘要簡明、科目正確、數字準確、編號連續、字跡清晰,相關會計人員簽章齊全。會計憑證裝訂厚薄適中、工整美觀。

      第四十七條會計賬簿設置齊全,有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并設有必要的輔助賬和備查賬,各類賬簿的啟用、登記、結賬、錯誤更正方法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工會會計制度》的要求,記賬及時,文字規范。

      第四十八條明細賬包括各類收入明細賬、各類支出明細賬、固定資產明細賬、往來款項明細賬等。日記賬包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備查賬包括低值易耗品備查賬、呆壞賬處理備查賬等。

      第四十九條賬簿登記以審核無誤的記賬憑證或原始憑證為依據。各種賬簿單獨裝訂,頁號連續,整潔美觀。

      第五十條定期核對相關賬目記錄,并將賬目記錄的有關數字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債權債務等相互核對,保證賬證相符(會計賬簿記錄與原始憑證、記賬憑證相符)、賬賬相符(同一經濟業務在不同賬簿之間的記錄相符)、賬實相符(各類賬簿記錄與資產、負債實有數額相符)。

      第五十一條

      按照上級工會和有關方面要求定期編報會計報表。會計年度終了,按時編制工會財務報告。工會財務報告主要內容包括:工會經費收支決算封面、決算說明書、收支決算表,年末資產負債表,年末收入支出表,年末往來款項明細表,年度經費收解報告表。

      第五十二條發生調整預算的,附有本級工會的調整預算報告。

      第五十三條財務報告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格式統一、裝訂整齊、報送及時,并經分管財務的工會主席、經審主任及編制人審閱并簽章。年度財務報告經本級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后按時上報上一級工會。

      第五十四條賬務處理全部實行會計電算化。根據財政部《會計電算化工作規范》的要求,建立健全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配置與會計電算化需要相適應的硬件,按照上級工會的要求選用財務軟件,保證會計電算化工作順利實施。

      第五十五條紙質記賬憑證應及時打;紙質會計報表應按季打;紙質會計賬簿、決算報告應在次年第一個月內全部打印并裝訂成冊,也可根據需要臨時打印、裝訂成冊。

      第五十六條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本單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定期整理歸檔,妥善保管,規范辦理調閱和銷毀事宜。

      第八章工會財務內部控制制度

      第五十七條工會財務管理工作人員為會計、出納。會計負責財務總體工作,核準辦理會計業務,負責經濟業務稽核及記賬業務;出納負責記好現金日記賬、銀行日記賬,確保準確無誤。

      第五十八條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第五十九條銀行印鑒由會計保管、支票或其他銀行結算憑證由出納人員入保險柜保管。出納人員外出或請假時,由工會主席指定專人保管。

      第六十條會計事項必須由兩個及以上人員按規定程序辦理。以現金和銀行存款支付的,由工會主席審批、會計制證,經出納員確認無誤后,方可辦理。

      第六十一條

      出納每月必須至少一次對庫存現金、有價證券、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銀行對賬單進行檢查核對,并如實填寫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六十二條財務人員工作調動或因故離職,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將其分管的財務工作以書面形式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其中,未了事項應逐一說明,否則不得離開崗位。移交工作由工會主席負責監督。

      第六十三條會計人員負責具體工會會計工作。會計崗位職責如下:

     。1)認真執行國家統一的財務制度、會計準則。

     。2)按照《會計法》和會計準則的規定,設置會計賬簿,辦理啟用手續,并負責登記。保證賬簿登記及時、準確,賬簿記錄內容真實、完整。

     。3)組織工會經費及時足額收繳,落實資金到位率。

     。4)負責編制本級工會預、決算,編制年度預、決算說明。

     。5)負責編制本級工會會計報表,編寫年度會計報表說明。

      (6)負責工會資產產權登記的具體工作,做好本級工會的年度財產清查。

     。7)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要求,妥善保管、裝訂本級工會會計核算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

      第六十四條出納人員負責辦理貨幣資金的結算等業務,出納崗位職責如下: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財政方針政策、法律和國家統一的貨幣資金管理法規。

     。2)按照《會計法》和會計準則的規定,設置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辦理啟用手續,并負責登記。日記賬按開戶銀行分別設置,啟用手續齊備。次年初,銀行存款日記賬、現金日記賬應分別整理立卷。

     。3)依據收付款記賬憑證辦理銀行和現金收付業務。結算完畢在收、付款憑證上簽名或蓋章,在憑證附件(原始憑證空白處)上加蓋“收訖”、“付訖”戳記。

     。4)每日根據辦結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日記賬,并做到日清月結。每月銀行日記賬必須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核對不符時,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F金日記賬每日必須與庫存現金核對相符。

     。5)根據工會主席核準的經濟業務進行會計核算。審查、確認原始憑證記載事項,如實填制記賬憑證。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受理,并及時向財務主管報告。對記載不清楚、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要求經辦人予以補充或更正。

     。6)庫存現金超限額的部分,必須在當日或最遲次日送交銀行。

     。7)有價證券、空白支票和空白票據必須入保險柜妥善保管。

      第八章

      附則

      第六十五條

      本制度由XX局工會負責解釋。

      第六十六條

      本制度自下文之日起執行。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6

      一、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任務

      1、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國家、團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2、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并對預算過程進行控制管理和結算;合理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儉開支,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學校內部管理制度;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按規范做好賬目、單據、報表等工作,并理解上級相關部門的財務檢查。

      二、財務管理體制

      1、學校財務管理體制是:“統一領導,集中管理”,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

      2、學校財務處為學校的單一財務機構,在校長領導下,統一管理學校的各項財務工作,學校設財務主管1名,財務人員若干名。

      3、學校財務處應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以及學校實際情景,明確分工并制定人員崗位職責,每學期對財務人員的崗位職責的履行情景進行必要的考核。

      三、預算及收入管理

      1、學校預算的依據是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入計劃。學校財務處應在每年的一月前按有關規定編制好下上年度的財務結算和本年度的財務預算。

      2、編制預算必須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收入預算堅持進取穩妥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儉的'原則。

      3、學校收費實行一費制。愛德分校的收費按有關文件執行。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據學校為發展事業和開展教育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發生的各項耗費和損失。

      2、學校支出包括:

     、攀聵I支出。事業支出的主要資料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它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它費用。

     、茖m椯Y金支出。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的專項資金,必須按項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項目完成后并理解有關部門的檢查和驗收。

      3、學校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由財務處結合學校情景制定有關規定和開支標準,并報校長室審批。

      五、資產管理

      1、資產是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2、流動資產是指能夠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借出款、存貨等。存貨是指學校在開展教育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過程中耗用而存儲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消耗性物資、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堅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到達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質,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4、固定資產分類:學校固定資產一般為六類: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它固定資產。

      5、學校財務處應配合裝備服務中心,結合學校具體情景,制定存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六、財務監督和檢查

      1、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對違反財經法規的支出,財務處有權拒絕,同時報告領導處理。

      2、財務監督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后監督三種形式。財務處對不一樣的經濟活動實行不一樣的監督形式。

      3、學校財務處主管有權且必須組織專業人員對學校的會計工作進行審計(包括行政、工會、食堂、基建等),并進行有效的經濟核算。

      4、學校財務處應理解上級有關部門的財務監督和審計。

      七、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1、財務報告是指反映學校必須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財務處應以月報的形式向校長室和財政部門供給財務報告。而各條線必須定期以月報的形式向財務處供給財務報告。

      2、財務處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主要資料包括學校事業發展和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情景、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善措施等。

      八、財務處應根據上述管理制度進一步細化,制定出有關配套的規章制度,構成科學規范的財務運行模式。

      九、以上管理制度的解釋權屬校長室,該制度將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為了更好地規范和完善學校的財務管理制度,規范財務行為,嚴密財務手續,維護財經紀律,強化財務的監督與管理,確保財務工作有序進行,使財務管理制度不流于形式,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現將我校的財務管理制度、收費管理制度、采購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如下:

      學校財務制度是強化財務管理的一種手段,是財經工作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令、法規的具體表現。因此,學校必須建立財務管理制度。

      1、要合理安排,按要求、正確制定預算內、外資金收支計劃。

      2、每學期,財會人員應及時向分管財務的校長、總務報告各項經費的收入情況,并配合校長做好預算內、外支出計劃,做到統收統支,?顚S。

      3、必須做到民主理財,不得單立賬目,嚴禁公款私存,學校只能在指定的銀行開立賬號,不得私自找銀行或儲蓄所建賬存款。

      4、嚴格財經審批手續,所有報銷發票應有經手人、驗收人或證明人簽字,并注明事理,最后由校長審批方可報銷。

      5、部門或個人向財務辦理借款手續時,借款人應填寫借條,并說明借款使用原因,分管財務校長審批后,財務人員才能給予借款。

      6、不管是接待還是購置設備等,報銷票據都必須具有稅務監制章的合法發票,必須具備發票的名稱、填制發票的日期、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或專用章),大小寫必須相符。其發票背面須有經辦人和證明人簽名或簽章,屬于固定資產的,必須填寫財產登記表。

      7、全校財產物資的申購、調配、報廢等均由總務處辦理。保管室負責保管、驗收,履行領用手續。

      8、差旅費報銷,當事人應如實填明出差事由、地點、日期、出發和到達時間、票價。車票應貼在報銷單背面,報單人簽名,學校領導審批,會計審核后才能辦理報銷手續。

      9、學校的收據和發票,是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和法定依據,學生票據和事業性發票均由總務購買,會計向總務領用,用多少領多少,用完要及時上繳財政。如果開錯,此發票三聯填上“報廢”字樣,作為報費處理。

      10、學校財務要做到日清月結,每學期結束,學校要成立結帳小組,清期賬目做到民主理財。

      11、自覺接受上級審計部門的審計,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12、財會人員必須嚴格執法,自覺執行財經紀律,做好財務核算,做到賬物相符,帳帳相符。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7

      為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把有限的工會經費用于為職工服務和開展工會活動上,特制定本制度。

      1、按月督促行政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撥交工會經費;

      2、根據《工會法》規定,按時、足額上解經費;

      3、及時收繳會員會費;

      4、在銀行獨立開戶,實行工會經費獨立核算,嚴格執行結算制度和銀行賬戶管理規定;

      5、認真編制預算,按預算使用經費;

      6、報銷時必須要有經手人、證明人,并注明用途,經主席審批后方可報銷,附件要齊全;

      7、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和其他各項財經紀律;

      8、工會會計要做好日記總賬、按月記賬,按季編報資產負債表,做好年度預算、決算的.編報工作;

      9、按規定做好固定資產的購置、保管、核銷工作;

      10、每年1-2次向職代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報告財務工作;

      11、做好會計檔案的保管、交接工作;

      12、積極參加市總工會組織的財務檢查等工作。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工會(以下簡稱工會)財務管理,進一步規范工會的財務行為,提高工會經費及相關資金的使用效益,服務學校改革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工會預算管理辦法》(中華全國總工會【20xx】38號)、《工會會計制度》(財政部財會【20xx】7號),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工會財務管理工作由工會主席直接領導,堅持依法理財,規范操作,確保工會經費和資金運行合法、合理、安全、有效,保障工會各項活動的正常開展。

      第三條工會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合理編制財務預決算,依法積極籌集工會經費,合法合理使用工會經費和資金,對預算執行過程實行核算和監督。

      第四條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原則:遵紀守法,經費獨立,預算管理,依法收繳,為教職工服務,勤儉節約,民主管理。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和機構

      第五條工會財務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管理體制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經費審查監督體制。工會經常性經費開支實行主席負責制,重大開支由工會委員會集體研究決定。

      第六條工會應配備專業會計人員,持證上崗,分設會計、出納崗位,對工會經費進行獨立核算。工會經費收支相對獨立的分工會應設立兼職會計和出納,對分工會經費進行獨立核算和管理。工會經費收支不進行獨立核算的分工會,也應規范做好本分工會經費收支的登記工作。

      第三章財務預算

      第七條工會預算是在分析上年預決算執行情況的基礎上,根據本年度的工作任務及重大活動項目,合理、全面編制的工會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工會預算編制必須堅持統籌兼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略有結余、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

      第八條預算收入的編制要按照收入來源,充分考慮本年度各項變動因素。預算支出的編制,要堅持勤儉節約,體現工會的工作特點。要優化經費支出結構,把資金使用的重點安排在維護職工權益、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等方面。

      第九條年度預算經工會委員會討論通過,并經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后,報上級工會審批或備案。

      第十條工會在預算執行過程中,遇有特殊情況,預算收支總額需要增減時,應當編制預算調整方案。程序與第九條相同。

      第十一條工會要加強預算支出的管理,嚴格執行預算和財務制度,不得擅自擴大支出范圍,提高開支標準,不得以領代報。應納入集中采購范圍內的支出,按有關規定辦理。專項資金必須?顚S。建設工程、大型設備(工具)購置和大型修繕等支出,應經有關部門審核后執行。

      第四章經費收入

      第十二條會費收入。是指工會會員根據《中國工會章程》規定繳納的會費?捎晒袑W校財務按月從會員基本工資的0。5%中代扣后轉入工會帳戶。

      第十三條撥繳經費收入。是指學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規定,每月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繳的工會經費,凡歸屬于本級工會的留成部分,計入撥繳經費收入。

      第十四條上級補助收入。是指收到上級工會補助的款項。包括專項補助、送溫暖補助、其他補助等。

      第十五條行政補助收入。是指學校行政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和國家的有關規定給予工會的補助款項。包括專項設備配套費、基建、維修、幫困、教職工療休養活動等補助款項。

      第十六條其他收入。是指工會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銀行存款利息、接受捐贈收入等。

      第五章經費支出

      第十七條職工活動支出。是指為會員及其他職工開展教育、文體、宣傳等活動發生的支出。

      第十八條維權支出。是指直接用于維護職工權益的支出。包括工會協調勞動關系和調解勞動爭議、開展職工勞動保護、向職工群眾提供法律咨詢、法律服務等、對困難職工幫扶、向職工送溫暖等發生的支出及參與本單位民主各管理等其他維權支出。

      第十九條業務支出。是指用于培訓工會干部、加強自身建設和開展業務工作所發生的各項支出。

      第二十條資本性支出。是指用于建設工程、設備工具購置、大型修繕和信息網絡購建而發生的支出。

      第二十一條補助支出。是指為解決下級工會經費不足或根據有關規定給予下級工會的各類補助款項。

      第二十二條其他支出。是指上述支出項目以外的各項支出。

      第六章財務決算

      第二十三條財務決算是工會收支預算的執行結果。學校工會應按上級工會的要求編制年度決算。決算未經批準前,稱為決算草案。

      第二十四條編制決算草案,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做到收支數額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

      第二十五條決算草案應包括“工會經費收支決算表及經費收繳情況表”和文字說明。說明是對全年預算執行情況的總結、檢查和分析,重點檢查經費收繳、主要收支構成情況和問題以及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效果等。

      第二十六條工會決算草案的審批程序與預算審批程序相同。

      第七章現金與支票的管理

      第二十七條工會應嚴格遵守《現金管理條例》,執行銀行核定的現金庫存限額,按照規定控制庫存現金,保證支付而不超限額。會計和出納應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月末將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進行核對,保證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余額(調節后)相符。對未達賬項,會計要及時查詢,并督促有關人員及時處理。

      第二十八條控制不合理的現金支出,經濟業務在結算起點(1000元)以上的,一律實行轉帳結算。支付現金時,必須由收款人本人簽字,原則上不得代領現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會計人員應將支付的支票日期、收款單位、金額填寫齊全,有效收據所蓋單位財務章必須與支票填寫的收款單位名稱完全一致,否則拒絕付款。

      第八章財務稽核

      第三十條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的要求,應設立會計、出納崗位,并明確相應的崗位職責。

      第三十一條會計職責:

     。1)負責擬訂工會經費預算。

     。2)定期分析工會經費預算完成情況,收、管、用好工會經費,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報賬及時。

     。3)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實地盤點庫存現金時,出納人員必須在場,盤點結果應與庫存現金日記賬相符。

     。4)每月對銀行存款余額與銀行對賬單余額進行賬單核對。如余額不符,必須編制銀行存款調節表,核對相符。如余額調節后仍不相符,應進一步查明原因,確定有無違反銀行結算管理制度的問題。

     。5)負責擬訂工會經費決算草案。負責起草提交給上級工會、學校領導和教代會、工代會的年度財務收支情況報告。

      第三十二條出納職責:

     。1)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審核人員審核簽章的收付憑證,經工會主席審批后,進行復核,辦理款項收付。

     。2)控制好庫存現金。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以“白條”抵充庫存現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金。

     。3)不準簽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須簽發不填寫金額的轉賬支票,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用途、簽發日期,規定期限和報銷期限,并由領用支票人簽章。不得將空白支票交其他單位或個人簽發,對于填寫錯誤的支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與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遺失時,要立即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

     。4)保管好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如有短缺,要負賠償責任。

     。5)保管好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并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簽發支票所使用的各種印章,不得由同一人保管。對于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應專設登記簿登記,并認真辦理領用注銷手續。

     。6)根據審核無誤的記賬憑證分別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并結出余額,F金帳賬面余額要同庫存現金核對相符。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余額核對相符。對于未達賬款,要及時查詢。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將銀行賬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

     。7)出納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簿的登記,以及稽核工作和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第九章財務檔案管理

      第三十三條根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加強會計檔案的管理,更好地發揮會計檔案作用,認真落實財務會計檔案管理工作。

      第三十四條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資料。

      第三十五條會計人員要按照國家和上級關于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和要求,對工會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財務計劃、單位預算等會計資料,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成卷,裝訂成冊,并送交學校檔案室保管,防止丟失損壞。按規定的年限保管會計檔案,到期按檔案銷毀要求操作處理。

      第三十六條調閱會計檔案,要嚴格辦理手續。本單位人員調閱會計檔案,要經工會主席及會計主管人員同意,批準后要詳細登記調閱人員的姓名、單位,調閱理由,調閱檔案名稱,調閱、歸還日期。調閱人員一般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需要復制的,要經工會主席同意。

      第十章財務監督

      第三十七條工會財務應嚴格執行工會內部控制制度,自覺接受校工會經審會的審查,自覺維護財經紀律。

      第三十八條工會主席離任時,應按照規定對其進行離任(或者任期)審計。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第三十九條工會要按照規定接受同級經費審查委員會和會員的審查監督,定期向會員代表大會(或會員大會)和上一級工會委員會報告經費收支情況,定期公布賬目。

      第十一章固定資產管理

      第四十條工會固定資產包括購置、自制、接受捐贈和調撥等所有財產。一般設備、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以及單價雖低于規定標準,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財產均為固定資產。購買固定資產,應經主管財務的工會主席審批或經校工會委員會討論決定方可購買。購買程序參照學校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購買后的固定資產應驗收,并登記入賬,專人負責保管,定期清查核對,報廢或損耗,按學校相關規定程序經批準后處理,以保證賬物相符。

      第四十二條負責資產保管的人員調動時,必需辦理交接手續,將保管的財產移交清楚后,才能離職。

      第十二章會計電算化

      第四十三條配備專用計算機,進行會計電算化核算,會計軟件采用浙江省教育工會統一配發的“新中大7.0”(單機版)。

      第四十四條明確工作職責和工作權限,出納負責制作記賬憑證并輸入計算機;會計負責對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等進行審核,登記機內賬簿,報表生成,對機內的會計數據進行分析,對打印輸出的賬簿、報表進行確認。

      第四十五條建立電算化會計檔案,年度終了,對當年度的會計數據進行備份,保管期限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本制度自20xx年3月起執行,由工會負責解釋。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9

      財務決算完成后,根據預算情況,如果有超預算項目并開支的,找出超支原因并編制文字說明。

      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保管責任

      一、物資入庫存及時驗收,認真做好“三查一堅持、四不收”制度,若發現問題按驗收索賠制度處理;

      三查:查發票或送貨單據,查物品名稱,查規格數量。一堅持:堅持開箱點數過硬。

      四不收:數量不符不收,質量低劣不收,規格不清不收,物品損壞不收。

      二、物品保管做到不潮,不霉爛,不變質。

      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使用責任制

      一、使用工會的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要提前一天報告保管理員;

      二、借用固定資產者,應憑借條找工會主席或副主席簽字后方能使用;

      三、在使用過程中,如出現故障,不得隱瞞,要主動報告工會;

      四、操作者必須了解和掌握固定資產物品的'使用方法;五、使用人員必須遵守管好、用好、維護好的原則。

      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遺失損壞制度

      一、固定資產和低值在使用過程中不是故意損壞的要報請礦工會主席和職代會經審會會議審查,決定報損;

      二、低值易耗物品在運輸中發生損毀的要寫出書面報告說明原因,報礦工會主席審批決定報損;

      三、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因保管人無責任心被遺失的,按索賠制度執行。

      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索賠制度

      一、承辦購買固定物品中,提貨時未注意質量問題,運回礦使用中發現質量不合格,應由承辦單位通知對方派員處理,洽談退貨或索賠;

      二、提運固定資產、物品中,返回途中發生車禍、損壞物品,應向運輸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

      三、在自提取貨搬運過程中發生的物品短缺、損失,根據情節屬過失人責任的,向過失人索賠償;

      四、在處理報損和索賠中,工作人員應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不謀私利。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10

      一、貫徹執行《會計法》、〈工會法〉及財政部的各項財務政策、法規和制度。

      二、建立健全工會財務規章制度、會計核算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

      三、根據各項財務制度的規定,嚴格審核各類原始憑證,經審核無誤后,填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填制要完整、數字準確、情況真實、帳目清楚,內容摘要文字要求簡潔、清楚。

      四、嚴格遵守財經紀律,保證憑證、帳薄報表、核算資料的真實性及所有資料準確性,堅持各項資金、財產增減變動及財務收支的合法性。

      五、做好全年的預算、決算報表,進行會計分析和事業收支效益,促進管理和增收節支。

      六、全面、準確、完整、真實的反映各方面的'會計資料,及時地為領導決策提供準確可靠的會計信息。

      七、積極搞好工會的各項工作,完成工會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11

      1、從上級工會領用的《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以下稱收據)實行專人保管、專柜保存,做到防火、防盜、防霉爛、防損毀、防蟲蛀、防鼠咬、防丟失。

      2、按照規定的使用范圍使用,僅限于工會依法取得的“五項收入”。填寫的項目完整、內容真實、金額準確,同號各聯次之間項目、內容、金額應完全一致。

      3、領購、使用、繳銷等工作符合規定,做到手續清、記錄清、責任清。收據使用完后,及時向上級工會等辦理相關校驗、注銷手續,按規定重新辦理領取手續。

      4、不得有相互轉借、轉讓收據或擅自處理空白聯和其它質量殘次無效聯的行為。

      5、對停止使用的.收據做好清理登記工作,及時向上級工會等辦理相關核銷手續。

      6、銀行票據有明確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注銷等環節的職責權限和程序,設置登記簿進行記錄。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教育工會是在教育局黨領導下相對立的群眾組織,工會財務工作直接在工會員會的領導下,在上級工會及本單位財務部門的業務指導下,負責工會經費核算和管理工作。

      第二條工會財務機構暫由單位財務處設專人兼管。

      第三條工會財務工作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工作規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以及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條例為工作準則。

      第四條工會財務人員要嚴格執行各項財務制度,發揮會計的映和監督職能,遵守財經紀律,維護國家、集體和全校教職工的合法利益。

      第五條工會財務人員要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認真學習專業知識,正圈理會計賬務,熟練運用計算技術和分析方法,提高業務素質,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和無私奉獻的精神,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為領導當好參謀,為全校教工當好家、理好財。

      第二章工會資金的籌集

      第六條經費收入:嚴格制度,依法辦事,全面落實撥交經費的政策,按規定及時向上級工會上繳經費。

      第七條會費收入:根據“工會法”規定,凡工會會員均按本人每月基本工資收入的0。5%及時、準確、足額交納會費。

      第八條其他收入:接納行政的有關補助、職工福利經費和其他部門的損贈等。

      第三章經費使用和管理

      第九條堅持經費立管理原則。教育工會在銀行設立賬戶,單核算。根據審定的預算,工會經費開支由工會主席“一枝筆”審批,重事項要經工會員會審批。

      第十條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工會經費主要用于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

      第十一條堅持管理原則。接受會員會或會員代表會的監督;接受工會經費審員會的審。

      第十二條堅持為職工服務原則。嚴格執行工會經費的開支范圍和標準,工會經費不得用于筏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抵押。

      第四章工會經費報銷

      第十三條必須有正式發票,發票的內容印名稱、日期、數量、單價、金額、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齊全,不得涂改、填補,小寫金額一致。

      第十四條發票背面要有經辦人簽名,工會主席審批并簽名。重活動應由工會員會研究決定,并形成書面報告。

      第十五條按照財務規定在限額內使用現金,超出限額應使用轉賬支票。支票或現金使用后應在一周內到財務報銷。

      第五章工會會計檔案管理

      第十六條工會財務的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應按有關規定定期收集,審核對,整理成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并送交檔案室保管。

      第十七條調閱工會會計檔案要嚴格辦理手續,本單位人員調閱工會會計檔案應經財務負責人同意,外單位人員調閱需經工會領導報單位領導批準,按規定閱。調閱人員一般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特殊情況需經主要領導批準

      一、加強預算管理,堅持審批制度

      1、學校年初要遵循“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做好預算。每月要編制月份計劃,報總校審批,方可實施。

      2、學校根據總校安排報賬時間,及時報賬。報賬同時,報下月支出計劃,經總校批準后方可實施。

      3、固定資產購建和日常修理,單價在3000元以上或總造價在1萬元以上的支出,在年初預算時要負有專項說明,執行前必須事前提出書面申請

      二、加強學校收費管理

      1、嚴禁設立“小金庫”,不得將收入作為往來款項進行核算。

      2、對不符合規定的票據,學校財產機構不得使用。

      3、嚴禁違反規定,巧設項目向學生收取費用。如統一發動、購買練習冊,按人頭收取班級活動費,強制保險等。

      4、不扣留、挪用各種收費,足額、及時上繳總校。

      三、支出管理

      1、學校的財務收支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學校的一切重大開支和重要的經濟事項的決策,應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并做好會議記錄備查。

      2、財務機構內部分工做到帳、物分開,報賬員不兼任檔案管理、財務保管工作。

      3、禁止在支出過程中變通、變造現象,保持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有效。

      5、培訓費報銷程序及標準:

     。1)教育局文件,填培訓卡,學區校長簽字,會計處核銷。

     。2)縣內培訓,車費10元,住宿費20元以下(有票據);

      市內70元以下車費,30元以下住宿費(有票據)。沒有統一伙食安排的,市內每天補助5元,市外每天補助8元。

     。3)培訓回來及時到總校核銷培訓費,過月單據不予核銷。

      6、為保證學校正常運轉,學校領導積極向總校反映,申請小額備用金,以保證學校急需的臨時性支出需要。

      四、財產管理

      1、低值易耗品學校建立明細帳,由學校保管員及時記錄、存檔。

      2、固定資產管理責任到人,發生人員變更時做好交接手續,詳細盤點。物品非正常損壞或丟失,責任人照價賠償。

      3、學校物品一律不許外借,外借不能收回時,保管員、外借人平均折款賠償。

      五、檔案管理

      1、報賬員對文件、制度、報表、預算決算及重要合同,定期歸檔、審查、整理立卷。

      2、檔案要有目錄,并裝訂成冊,防止丟失或毀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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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為了規范李白河小學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發展,按《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國家有關法規,結合本校特點,制定本制度。

      2、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依據《財政資金管理辦法》,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國家、學校集體和教職工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3、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事業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固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財務公開,如實反映學校財務收支情況。

     。ǘ┴攧展芾眢w制

      4、切實做好“收支兩條線”這一財經制度。學校設報帳員一名,在校長的領導下,由總務處管理學校財務活動,定期區財務結算中心報帳,由結算中心核帳、結帳。

      5、財務人員的工作職責,工作權限,技術職稱,任免獎罰,都嚴格按照街道財務管理規章規定執行。

     。▽τ谫Y金的使用,財務人員要嚴格把關,嚴格遵守結算現金管理制度,做到及時記帳,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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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實行“核定收入,定額或者定須補助,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預算管理辦法。將全部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和各項非財政收入與各項支出統一編列預算,報經財政部門核定。而對于學校的大型修繕和設備購置等,則按桂城街道公物采購和工程招標的相應文件標準執行,學校預算在經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核定以后,則由學校自求平衡。

      7、預算編制,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數字指標必須運用科學合理的方法,依據充分確實的資料和收支的規律,進行計算,力求和項數的真實準確,不任意編造。在編制預算時,要按照保證重點,兼顧一般的原則,優先確保支出重點,并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

      8、收入預算,考慮學校維持正常運轉和發展的基本需要,參考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根據預算年的收入增減因素和措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則根據學校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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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收入管理的要求:

      A、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積極組織收入。(按一費制文件)

      B、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在執行收費時公開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張榜或發通知公布收費項目和標準,并按有關規定,對家庭經濟確有困難的學生,進行書雜費減免。

      C、所得收入必須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收費票據要指定人員保管,要建立嚴格領用制度。對票據的收款日期,付款單位或付款人名稱,收費依據,收費金額必須逐一填寫清楚,并加蓋學校公章和經手人員印章(或簽全名)]

      D、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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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我校的各項支出是為了保證學校完成教學、教育任務而發生的,各項資產的耗費及損失,必須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精打細算,厲行節約,使各項支出發揮最大的經濟效果,其支出管理的要求有:

      A、嚴格執行國家的各項財經規則和財經紀律,即嚴格遵守《會計法》、《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及《中小學財務制度》的各項規定。

      B、節約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首先,正確編制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其次,要精打細算,妥善安排,把有限的錢用在“刀刃”上。

      C、各項支出實行分類管理,按實際支出數列報,不以計劃數和預算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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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結余分配要求:

      按照桂城街道教育組的有關規定和XX小學教師獎勵方案進行計算,提取及其分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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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ò耍┵Y產管理

      13、學校在各種存款的管理上,必須嚴格按照桂城街道財政部門的要求,交由街道結算中心統管,其負責結帳、轉帳、對現金及各種存款進行清查、校對等業務。

      14、學校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結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賬、物相符。對固定資產的盤點應當按規定程序及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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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學校對不同類別的債務分別管理,及時清理并按照規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債務在規定期限內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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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學校報送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情況表專用基金變動情況表,專用基金變動情況表,有關附表及財務情況說明書,編制財務報告時應遵循以幾方面要求:

      a、真實性

      b、完整性

      c、準確性

      d、及時性

      17、學校財務分析的內容包括中小學校事業發展和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專用基金變動以及財務管理情況,存在問題和改進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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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學校財務監督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后監督三種形式,財務監督的方法主要有三種:

      a、財務檢查

      b、實物檢查

      c、現金檢查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教育工會是在教育局黨委領導下相對獨立的群眾組織,工會財務工作直接在工會委員會的領導下,在上級工會及本單位財務部門的業務指導下,負責工會經費核算和管理工作。

      第二條 工會財務機構暫由單位財務處設專人兼管。

      第三條 工會財務工作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工作規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以及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條例為工作準則。

      第四條 工會財務人員要嚴格執行各項財務制度,發揮會計的反映和監督職能,遵守財經紀律,維護國家、集體和全校教職工的合法利益。

      第五條 工會財務人員要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認真學習專業知識,正確處理會計賬務,熟練運用計算技術和分析方法,提高業務素質,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和無私奉獻的精神,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為領導當好參謀,為全校教工當好家、理好財。

      第二章 工會資金的.籌集

      第六條 經費收入:嚴格制度,依法辦事,全面落實撥交經費的政策,按規定及時向上級工會上繳經費。

      第七條 會費收入:根據“工會法”規定,凡工會會員均按本人每月基本工資收入的0.5%及時、準確、足額交納會費。

      第八條 其他收入:接納行政的有關補助、職工福利經費和其他部門的損贈等。

      第三章 經費使用和管理

      第九條 堅持經費獨立管理原則。教育工會在銀行設立賬戶,單獨核算。根據審定的預算,工會經費開支由工會主席“一枝筆”審批,重大事項要經工會委員會審批。

      第十條 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工會經費主要用于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

      第十一條 堅持民主管理原則。接受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監督;接受工會經費審査委員會的審査。

      第十二條 堅持為職工服務原則。嚴格執行工會經費的開支范圍和標準,工會經費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抵押。

      第四章工會經費報銷

      第十三條 必須有正式發票,發票的內容印名稱、日期、數量、單價、金額、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齊全,不得涂改、填補,大小寫金額一致。

      第十四條 發票背面要有經辦人簽名,工會主席審批并簽名。重大活動應由工會委員會研究決定,并形成書面報告。

      第十五條 按照財務規定在限額內使用現金,超出限額應使用轉賬支票。支票或現金使用后應在一周內到財務報銷。

      第五章工會會計檔案管理

      第十六條 工會財務的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應按有關規定定期收集,審査核對,整理成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并送交檔案室保管。

      第十七條 調閱工會會計檔案要嚴格辦理手續,本單位人員調閱工會會計檔案應經財務負責人同意,外單位人員調閱需經工會領導報單位領導批準,按規定査閱。調閱人員一般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特殊情況需經主要領導批準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14

      為保障工會各項工作正常開展,合理使用工會經費,根據《工會法》的有關規定和信息中心財務管理制度,為加強國土資源信息中心工會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一、工會經費收支管理

     。ㄒ唬┕慕涃M來源:

      主要是全體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扣除應上繳廳工會的`會費)、及中心撥入的工作經費,及工會自行開展的創收等費用。主要用途是用于工會的會議、工會開展各項文體活動所需費用、慰問職工住院、幫扶困難職工及社會上的捐贈等。

     。ǘ┲浞绞剑

      金額超過1000元以上至5000元的,工會需要請示分管領導,并請分管領導審批,5000元以上的重大開支,需要中心財務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并形成會議紀要,由工會組織實施。支出不超出1000元的,由工會委員研究決定,工會主席負責審核報工會財務。凡慰問本單位職工的,由工會委員統一購置慰問品,標準不超過200元。直系親屬辦理喪事的,慰問金標準500元(指父母),非直系親屬不予慰問,慰問其他有關人員酌情處理。慰問金的支出是由參與慰問的工會委員,報告需要慰問人理由后,由工會研究決定從工會財務辦理支付手續,經辦人簽字,工會負責人簽字,工會財務按照支出情況規定制表入帳。

      二、工會財務人員職責與管理

      工會設立會計、出納各一人(兼職),在工會主席領導下進行工作,負責工會財務收支和資產管理、銀行轉帳和結算、各項經費收支及票據的審核、記帳、報銷。每季度上報給中心領導財務報表,年底公布全年收支情況。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15

      一、認真執行全國總工會、省總工會及國家有關現金管理的政策法規。

      二、根據會計編制的記賬憑證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業務結算。

      三、按銀行有關規定提取庫存現金用于日常開支,收取現金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

      四、及時準確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五、加強現金貨幣資金管理,對現金做到日清月結,并定期與不定期對現金進行盤點,及時查找原因和處理,做到賬賬、賬實相符。

      六、加強銀行存款貨幣資金管理,定期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及時查明原因并及時處理。

      七、負責保管好工會財務在銀行購買的各類支票、票據、工會財務部分印簽。

      八、配合會計檢查指導基層工會會費收繳工作。九、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工會的財務管理制度3

      為保證有限公司工會經費的合理運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工會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一、本制度試用范圍:有限公司工會及各分工會。

      二、工會財務工作實行工會委員會領導的工會主席負責制度統籌資金、配置資源、管理經費的使用。確保工會經費合理、安全、有效運作,保障工會各項工作的展開。

      三、工會財務管理原則:堅持手續完備原則;堅持量入為出、略有結余、勤儉節約的原則。

      四、工會經費在職工福利、職工文體活動、職工教育、文化宣傳、工會建設等范圍內使用。

      第二章預、決算管理制度

      一、按照《工會預算管理辦法》編制工會預算、決算和組織預決算執行。

      二、工會預算編制原則: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真實合法,精細高效。

      三、依法取得的各項收入應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四、本年度無重大支出項目,不得編制赤字預算。期末滾存經費結余不得出現赤字。

      五、要認真執行上級工會批準的預算。一切開支均在經批準的預算內

      執行。調整或者追加預算,要嚴格履行規定的程序。

      六、預算支出的編制要遵循勤儉節約的原則,要把資金使用的重點安排在維護職工權益,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方面。

      七、加強預算支出管理,嚴格執行預算和財務制度,不得擅自擴大經費支出范圍,提高開支標準,不得以領代報,不得擅自改變預算資金用途。

      八、年度預算、決算草案,由工會財務部門編制,經工會委員會(或者會)討論通過,并經本級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后,報上一級工會審批或備案。

      第三章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一、庫存現金管理

      1.辦理有關現金收支業務時,應嚴格遵守《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2.應按照開戶銀行核定的庫存現金限額提取和保留現金,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

      3.庫存現金要專柜存放,不得與個人款項混雜,不得“坐支”現金或者白條抵庫。

      4.現金收入必須開具發票或收據,并當日入賬,及時送存銀行,不得將現金收入以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不得用不符合財務制度的憑證頂替庫存現金;不得利用賬戶替其他單位或個人套取現金;嚴禁將款項擅自挪用或借給個人;禁止設立“小金庫”或賬外賬。

      5.現金付款的原始憑證必須是合法憑證,付款內容真實,數字準確,不得涂改。

      6.提取現金,應注明用途,并由會計機構負責人簽字蓋章。借出款項,必須執行嚴格的審批程序,且用途合法、手續完備。

      二、銀行存款管理

      1.按照《工會法》和中國人民銀行關于規范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的有關規定,開立獨立銀行賬戶,實行工會經費獨立核算。

      2.加強銀行賬戶管理,銀行賬戶的賬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3.除了在規定范圍內直接使用現金結算外,其他收付業務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結算。要嚴格按照國家《支付結算辦法》規定辦理銀行業務。

      4.加強銀行預留印鑒管理。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5.定期核對銀行賬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銀行存款余額與銀行對賬單調節相符。

      第四章票據管理制度

      一、銀行票據管理

      1.嚴格按照《票據法》、《票據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管理使用銀行票據。

      2.建立銀行票據管理制度,明確銀行票據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注銷等環節的職責權限和程序,并設登記薄進行記錄。

      3.票據上的記載事項應當真實,不得偽造、變造。

      4不得簽發空頭支票或遠期支票,不得將支票交給領用單位代為簽發。

      5.蓋有印鑒的空白票據丟失,要立即向銀行掛失,并登報聲明作廢。

      二、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管理

      1.嚴格按照《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管理使用專用收據。

      2.按照專用收據號段順序使用專用收據,安規定填寫手寫和打印專用收據。

      3.不得轉讓、出借、代開、買賣、銷毀、涂改專用收據,不得將專用收據與其他財政票據、稅務票據互相串用。

      4.應當妥善保管開具的專用收據存根,收據存根保存期限一般為5年。

      第五章財務支出審批制度

      一、堅持工會主席“一支筆”審批制度,建立嚴格的經費開支程序和授權批準制度,明確授權批準的范圍、權限、程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做到申請、經辦、審核、簽批等經費開支手續完備,原始憑證合法有效,相關附件齊全。

      二、重大資金支出實行集體決策和審批,并建立責任追究制度。

      三、會計人員必須認真履行《會計法》規定的.監督職責,一切經費開支必須經過會計人員審核,對于原始憑證不合法、內容不完整、手續不齊全、數字不清楚的,會計人員有權拒絕報銷。

      四、出納付款時要進行符合把關。主要復核報銷憑證所附單據是否齊全、合規,各項簽字、審批手續是否完備。

      五、各種支出報銷憑證要合規。

     。1)原始憑證要求內容完整,不得有涂改、刮擦等現象;

     。2)購買物品或接受勞務必須取得正式發票。

     。3)報銷附件要齊全。如會議支出要附會議參加人員名單,汽車維修要附維修清單等。

      第六章專項資金管理制度

      專項資金主要包括困難職工幫扶資金、困難勞模救助金、送溫暖資金、增收留成基金、財務專用基金、經審專用經費以及其他有關指定用途的專項資金。

      一、按照全總、省總有關規范專項資金的文件要求管理使用各項專項資金,做到?顚S。

      二、要建立各項專項資金管理制度;專項資金的使用必須實行嚴格的審批程序。

      三、幫扶資金及其他各類專項資金應根據資金來源和有關規定管理使用。

      四、縣以上工會增收留成基金、財務專用基金以及經審專用經費按照全總管理辦法的規定比例提取,不得變更提取比例。

      第七章財產管理制度

      一、財產管理范圍

      1.固定資產: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來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按固定資產管理。

      2.低值易耗品:單位價值在固定資產起點以下,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或單位價值在固定資產起點以上,耐用時間一年以下的財產為低值易耗品。

      二、財產購置管理

      1.購置財產要按照批準的年度預算執行。

      2.固定資產的購置要有兩人以上經辦。

      3.要建立完善資產登記、入庫、領用、處置、清查盤點等日常管理制度。

      三、財產賬務處理

      1.資產管理部門對驗收入庫及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須建立《工會固定資產卡片》,并計入《工會固定資產明細賬》,按物登卡、憑卡記賬。

      2.財務部門按照《工會會計制度》規定,進行具體賬務處理。

      3.工會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但為了使各級工會及時掌握固定資產的變化情況,及時處置已超過使用年限的固定資產,根據《工會會計制度》規定,可以設置專門的輔助賬記錄各項固定資產的原值、購入時間、預計使用年限、應計提折舊、固定資產凈值等。

      4.資產管理部門要設立低值易耗品備查薄,對購入的低值易耗品登記備查。

      四、財產使用管理

      1.明確專人負責財產管理,任何人不得隨意侵占、挪用本單位財產。

      2.領取使用財產須辦理領用登記手續。

      3.財產內部調撥、變賣、報廢、贈送等必須履行嚴格的報批手續。

      4.財產使用部門要愛護公共財物,做好財產保管和養護工作,對因管理不善或失職而造成的財產丟失或損壞應賠償責任。

      5.職工調動工作或退休,應先到財產管理部門辦理財產清交手續。

      五、財產清查工作

      1.定期對財產物品進行清理核查。核對固定資產明細賬、固定資產輔

      助賬、低值易耗品明細賬、財產實務明細表,財產物品做到賬表相符、帳實相符、帳帳相符。

      2.根據財產清查情況,編制《財產清查盤點盈虧情況表》,報上級工會批準后進行處理。

      第八章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度

      一、會計崗位職責

      1.熟悉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掌握工會業務管理的有關知識,根據本單位實際制定各項財會規章制度,并組織貫徹執行。按照《工會會計制度》設置會計科目和會計賬簿。

      2.按照規定設置現金日記賬,收付現金須及時逐筆登記,做到賬款相符;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規定,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不得“坐支”現金,不得以“白條抵庫”,不得挪用和私借現金。

      3.按規定設置銀行存款日記賬,做好銀行存款、取款和結算工作,并及時逐筆登記;銀行存款賬面余額應與銀行對賬單核對相符,有未達賬項的,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

      4.現金、有價證劵及出納經管的有關印鑒、支票、原始憑證等應使用專用保險柜保管,不得隨意存放。

      5.嚴把“收支關”。對原始憑證要認真復核,檢查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領導審批等報銷手續是否齊全,F金收付應在原始憑證上加蓋“現金收訖”或“現金付訖”印章。

      第九章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一、會計檔案主要主要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會計報告、報

      表及其他會計核算資料。

      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和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的規定對會計檔案進行歸檔、保管、查閱和銷毀。

      二、會計檔案應當由會計機構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會計憑證一般每月裝訂一次,會計報表按季或按年裝訂。

      三、會計檔案由會計機構負責保管,保管期滿按規定移交給單位檔案管理部門統一保管。移交時,要編制移交清冊,辦理移交手續。

      四、要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保管期限保管會計檔案,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和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別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類。

      五、會計檔案保管期滿,由單位檔案管理部門會同財務部門提出銷毀意見,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若有未了結的債權人的原始憑證,應單獨抽出,另外立卷),經單位領導批準后,由檔案部門和財務部門共同派員監銷。

      第十章會計工作移交管理制度

      一、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離職。

      二、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前,必須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賬簿、報表、印章、現金、有價證劵、支票薄、發票及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從事會計電算化工作的移交人員還應當列明會計軟件及密碼、會計軟件數據磁盤(或優盤等)及有關資料等內容。

      三、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一般會計人員

      交接,由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負責監交;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交接,由單位領導負責監交,必要時可由上級主管部門派人會同監交。

      四、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并應在移交清冊上注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發和監交人員的職務、姓名,移交清冊頁數以及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等。

      五、移交清冊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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