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

    時間:2024-07-31 16:53:57 財務管理 我要投稿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合集】

      在現在社會,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工會財務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合集】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xxxx公司工會財務管理,規范財務行為,保證工會資金安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xxxx工運事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全國總工會《工會預算管理辦法》、《工會會計制度》,結合xxxx工會財務管理的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xxxx工會所屬各級工會及非獨立核算的文化、體育、教育、療(休)養等事業單位(統稱非獨立核算的事業單位,下同)。

      第三條工會財務工作必須堅持為職工群眾服務,為發展工運事業服務的宗旨;

      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和中華全國總工會、xxxx工會的財務規章制度;

      堅持工會預算管理原則,協調和處理工會建設與資金供給、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等各種經濟關系。

      第四條工會財務工作的基本任務是:認真貫徹黨的工運路線、方針、政策,堅持與時俱進,不斷推動工會財務工作創新;

      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為xxxx工運事業發展奠定物質基礎和提供財力保障;

      合理籌集和運用資金,保證工會資金安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加強工會資產管理,防止工會資產流失,如實反映本單位工會財務狀況,對本單位工會經濟活動進行核算、控制和監督。第五條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各級工會必須把財務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聽取匯報,研究財務工作。對重大經濟事項要集體討論決策,實行社團法人代表負責的.“一支筆”審批制度。

      各級工會的領導,要按照《會計法》的規定,保證財會人員依法履行職責,正確行使國家和工會組織賦予的權限,做好財會工作。第六條各級工會的一切經濟活動要在單位負責人的直接領導下,歸口于財務部門(或會計主管)統一管理,其他部門不得兼管財務工作。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七條xxxx公司工會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在現行組織機構的情況下,工會財務管理級次如下:

      公司大口級工會管理級次:xxxx公司級工會。

      各子公司級工會及其他部屬單位工會。

      第八條財務管理的職責權限: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工會規定的方針、政策、制度、紀律、辦法,并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工會內部各項財務管理辦法。

      二、編制本級預算、決算;

      審批(或審核)、匯總下級工會的預算、決算,并按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報送。

      三、收好、管好、用好本級經費,督促行政按規定撥繳經費并及時、足額上解經費,在本級管轄的范圍內合理分配經費。根據上級工會的規定,決定所屬單位的經費分成、預算撥款和經費調劑。

      四、積極組織收入,合理安排支出,按主管部門規定上繳有關費用,合理分配資金并確定獨立核算單位的結余分配和資金繳撥辦法。

      五、檢查、分析預算執行情況,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或建議,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和上級工會反映。

      六、組織、檢查、督促下級工會及本級所屬企事業單位進行會計核算,反映預算執行,實行會計監督;

      強化會計基礎工作,組織開展財務工作競賽;

      調查研究,財務工作經驗,指導和推動本系統、本單位財會工作發展。

      七、加強財會人員管理,組織培訓財會干部,提高財會人員政治、業務素質,培養和造就一支具有一定政策水平、懂業務、會管理的工會財務干部隊伍。

      八、加強工會資產管理,負責按規定申請或辦理工會資產產權登記,組織工會、企事業單位開展財產清查及辦理財產的盤盈、盤虧、貶值和報廢等工作。

      九、規劃、組織、指導本系統財務管理信息化發展,推廣適合xxxx工會財務管理的現代化技術和手段。

      十、堅持民主管理原則,發揚財務民主,定期公布賬目,接受會員和本級經費審查委員會監督,向本級工會委員會、會員代表大會定期報告財務工作。

      第九條xxxx公司工會經費實行按比例或額度分成制度。

      行政撥交工會經費,除按規定的比例上解全國總工會、xxxx和省、市總工會外,其余部分的分配,由公司大口級經費管理單位自行確定。用于基層工會經費比例不得少于60%。

      會費全額返還,由基層工會自行留用。

      第十條貫徹《會計法》和全國總工會《工會會計制度》的要求,各級工會及實行獨立核算的工會事業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會計人員并指定會計主管人員。

      具備獨立管理經費條件的子公司級工會,工會經費要在銀行獨立開戶、單獨設賬管理,不允許與本單位機關或黨、團等其他組織財務合并賬戶集中核算。

      必須貫徹錢、賬分管的原則。會計、出納要分設,錢、賬、物要分管。

      第十一條調整和任免財務負責人(或會計主管人員),要征得上級工會財務部門的同意。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第三章預算管理

      第十二條工會預算是各級工會經一定程序核定的年度財務收支。xxxx公司工會預算,要在xxxx工會有關工會工作方針、政策、制度和紀律的要求下,實行分級管理、下管一級的原則。

      xxxx公司工會預算分為本級預算和子公司級預算兩類。本級預算是指作為一級經費管理單位的工會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本級預算應包括本級經費供給的非獨立核算單位預算在內。子公司級預算是指本級預算所屬的獨立核算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計劃。

      第十三條各級工會財務部門是預算管理的職能部門。其職權是:編制本級預算、決算和預算的調整;

      審批下級工會及本級所屬單位的預算、決算;

      匯總本級及所屬各級工會的預算、決算;

      組織本級預算的執行,按程序辦理預算調整;

      監督、下級工會和所屬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

      協調處理工會與同級行政有關在工會預算管理方面的政策與經濟關系。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2

      基層工會與單位行政方面有關費用劃分的法律、法規(摘錄)說明在這次修訂基層工會經費使用管理辦法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和國家的有關規定,繼續摘錄了工會與行政有關費用劃分的相關規定,作為附件印發。

      一、關于工會房屋、設備費用方面

      1、《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第45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應當為工會辦公和開展活動,提供必要的設施和活動場所等物質條件。

      2、國家計劃委員、國家建設委員、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物資總局、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妥善解決各級工會房屋、設備問題的通知》(【79】財事字第426號工發總字【1979】162號):

      產業公司工會和基層工會及所屬職工集體文化、福利事業所需房屋設備及其維修和水電取暖等費用,均由同級行政解決。

      二、關于工會專職人員費用方面

      3、《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第41條:

      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工會委員會的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獎金、補貼,由所在單位支付。社會保險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單位職工同等待遇。

      4、全國總工會、財政部《關于〈工會法〉中有關工會經費問題的具體規定》(工總財字【1992】19號):

      工會脫產專職人員工資等列支問題。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企業、

      事業單位和機關支付工會委員會脫產專職人員的工資、獎勵、補貼、勞動保險和其他福利待遇,與所在單位行政管理人員有關經費的列支渠道相同。

      5、財政部《關于企業基層工會工作人員離、退休費和退職生活費開支問題的復函》(【82】財企字第98號):

      關于企業基層工會工作人員的離退休費及退職生活費開支問題,應與企業職工一樣,由企業行政方面負責支付,在營業外列支。

      三、關于工會開展活動有關費用方面

      6、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解決勞動保護工作經費問題的通知(工廳生字【1986】21號):

      基層工會為搞好勞動保護工作所需費用,應在本單位的行政勞動保護經費中支付,不能再工會經費中開支。

      7、國家勞動總局《關于企業勞動保護宣傳教育經費開支問題的函》

      【(80)勞護字18號】:

      “凡企業開展勞動保護宣傳教育(包括裝備勞動保護教育室)所需經費,應按《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項目總名稱表》第四項規定,在企業勞動保護措施經費中開支”。

      第四項的規定為:

      “購置或編印安全技術勞動保護的參考書、刊物、宣傳畫、標語、幻燈及電影片等。

      舉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展覽會、設立陳列室、教育室等。

      安全操作方法的教育訓練及座談會、報告會等,建立與貫徹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措施。

      安全技術勞動保護的研究與實驗工作,及其所需的工具、儀器等。

      8、全國總工會財務部《關于職工代表大會的費用由誰擔負的通知》【工財字(1981)29號】:

      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是整個企業的工作,其開支費用應由企業負擔。

      四、關于職工教育、療休養活動費用方面

      9、財政部、全國總工會《關于組織少數勞動模范、現金工作者短期休養活動經費開支問題的通知》(工發財字【1982】100號):

      組織勞模、先進生產(工作)者休養活動的往返路費、伙食補助和床位費由勞模、先進生產(工作)者所在單位的企業基金或利潤留成中列支;活動費、公雜費有組織活動的工會負擔。

      10、財政部《關于企業職工療養費用開支的'復函》(【82】財企字100號):

      職工經批準到療養所療養的往返路費,屬于因公負傷的,全部企業報銷;屬于疾病或非因工負傷的,五十公里以內的,由職工本人自理,五十公里以外的,原則上由企業補助二分之一。職工在療養所療養期間的伙食費,可由企業適當給予補助,最多不得超過伙食費二分之一,如因身體衰弱或經濟確實困難負擔不起伙食費的,可酌量提高補助費,但不得超過伙食費的三分之二。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3

      為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做到“用得合理,職工滿意”,更好地為職工群眾服務,按照工會會計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及其他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工會經費使用管理原則

      1、經費獨立管理原則。根據年初審定的預算,合理使用各項經費。

      (1)經費報銷時應填清楚,由工會主席審批后方可報銷;

      (2)商家出具的發票內容完整;

      (3)用于全體會員的福利性支出不得超過當年下撥經費的50%。

      2、堅持預、決算管理原則。一切經費均應納入預算。

      3、堅持遵紀守法原則。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政策、規定和開支范圍、標準,認真執行工會財務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4、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工會經費應重點用于維護職工權益,開展職工教育和職工群眾性活動方面。

      5、堅持勤儉節約原則。要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節約開支,依靠職工用好經費,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二、工會經費開支范圍

      1、會員活動費。用于組織會員開展集體活動。如會員活動日、旅游活動、聯歡會及其他集體活動的費用等。

      2、職工活動費。用于開展教育、文娛、體育、宣傳活動等方面的'開支。

      (1)職工教育:用于工會舉辦的職工教育、業余文化、技術、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學、消耗用品;職工教育所需資料、工會舉辦各種知識培訓等。

      (2)文體活動,用于工會舉辦職工業余文藝體育活動、節日聯歡、文藝創作、美術書法、攝影、展覽等;文體活動所需設備、器材、用品購置費及維修;文體匯演、比賽獎勵;以及按規定開支的伙食補貼費、夜餐費等。

      (3)宣傳活動:用于工會組織政治、法律、政策、科技、講座、報告會的酬金;工會組織技術交流、職工讀書活動以及舉辦展覽、黑板報等所消耗的用品,重大節日工會組織活動的宣傳費;工會舉辦圖書館、閱覽室的消耗用品費等。

      3、工會業務費。用于履行工會職能、加強自身建設和開展業務工作等方面的費用。如:工會干部培訓所需教材、費用等;評選、表彰優秀工會干部和工會積極分子的獎勵;工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費用;建家活動費用;又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開展的法律咨詢服務、勞動爭議協調等各項工作活動的費用;慰問困難職工的費用;辦公費、差旅費等方面的費用。

      三、工會會費收入、經費上繳規定

      根據《工會法》、《會計法》及有關財務管理規定,結合我縣工會工作實際,制定工會財務管理有關規定:

      1、工會財務工作要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而出,收支平衡和勤儉節約的原則,節約開支,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2、財務管理實行統一管理,?顚S,并由主管財務主席“一支筆”審批。未經主席審批,任何人不準動用任何經費。

      3、要嚴格財務審批手續,開支要堅持細算,任何支出項目都要事先請示,填寫公物購置審批卡,經主管領導批準,方可購買,購買物品要有二人,嚴格質量和價格。

      4、動用專項資金要有主管領導和具體負責人提出具體方案或預算,經研究同意后,再具體實施,最后入賬。

      5、財務人員要敢于堅持原則,遵紀守法。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政策、規定和開支范圍、標準,認真執行工會財務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6、財務人員要有高度負責的責任感和事業心,要熱愛本職工作,要精通熟悉業務,對收支情況要心中有數,了如指掌。

      7、會計賬目要日清月結,賬賬相符,定期公布接受群眾監督,每月要向主席和市總工會報表,將一個月的情況向領導匯報清楚,并提出當月收支存在的問題及改正的措施。積極當好領導的參謀。

      8、報銷單據必須是正式發票并附公物購置審批卡,票物相符,經辦人簽字,領導簽字后方可報銷入賬。

      9、收繳經費要及時入庫。要收一戶如一戶,不得在經手人手中過夜,不能截留,不能挪用。,更不能私存,現金收入要做到日清,當天收入當天交銀行,庫存現金不能超過100元,以防丟失被盜。

      10、財政供養人員工資按縣財政劃撥當月發放;經費供養人員工資按經費收繳情況和地稅代征情況發放。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4

      一、總則

      1、校工會是在學校黨委領導下相對獨立的群眾團體,學校工會財務工作是直接在工會主管主席的領導下,在上級工會及本校財務部門指導下,負責全校工會經費核算工作和管理工作。

      2、校工會財務工作必須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務部頒發的《會計人員工作規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以及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條例為工作準則。

      3、校工會財務人員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各項財務制度,發揮會計的反映和監督職能,遵守財經紀律,維護國家、集體和全校教職工的合法利益。

      4、校工會財務人員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的方針,認真學習專業知識,正確處理會計帳務,熟練運用計算技術和分析方法,提高業務素質,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和無私奉獻的精神,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為領導當好參謀,為全校教工當好家,理好財。

      二、管理范圍及辦法

      工會財務制度包括工會資金的籌集、分配、計劃、使用和財產進出、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主要有:預算、決算管理制度,會費、經費收繳制度,經費使用原則和開支范圍,財產管理制度,民主管理制度等。

      1、經費、會費收入、開支及管理

      (1)經常向主管領導和財務部門宣傳有關政策規定,使撥交經費的政策深入人心,全面落實。

      (2)抓好組織建設,增強組織觀念,提高會員素質,使會費收繳率達到100%。

      (3)嚴格制度,依法辦事。每月按時按規定向上級工會上解經費,做到及時、準確、足額。

      (4)面對現實,合理使用,量入定出,周密計劃。經費的使用向基層分會傾斜,向開展活動傾斜,并保證每年略有節余。

      (5)經費開支,嚴格執行上級工會規定的范圍,對超出范圍的開支必須集體討論,對不合理的開支不予報銷。

      (6)強調計劃性,超過千元的開支必須先提出計劃,經集體討論通過后方可實施。

      (7)堅持一本帳、一支筆、一個戶頭,杜絕以留代報現象。

      (8)堅持公布制度,院工會每半年向工會委員會,基層分會向全體會員公布經費、會費使用情況,接受民主監督。

      (9)堅持廉潔公正,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堅決予以抵制。

      2.經費預決算:

      (1)編制預算時要分析上年預決算執行情況,掌握當年的工作規劃和重大活動項目,力爭使預算符合實際。

      (2)控制預算外開支,如遇特殊情況急需追加預算時,報主席會議討論批準后方可追加。

      (3)加強對財會人員的業務學習,不斷提高其業務能力,通過預決算能夠看出工會工作的標準及全貌。

      3.會計工作制度:

      (1)熟悉本職義務,掌握財經政策,嚴格執行法律制度,認真履行職責,及時上帳,準確清楚。

      (2)做到日清月結,及時提供準確數據。

      (3)每月同銀行核對一次帳目,千張傳票事故率不超過0.5%。

      (4)接待報銷的同志應主動熱情,堅持原則,手續齊全,必須堅持先審批,后報銷的原則,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并做好解釋工作。

      (5)月末憑證副件完整,裝訂整潔。

      (6)按規定控制庫存現金,保證支付而不超限額。

      (7)嚴禁向私人借工會財務現金和支票。

      (8)出主意、想辦法、協助主管領導收好、管好、用好經費。

      4.認真執行工會財務紀律

      (1)工會財務工作應按照上級規定和財務制度認真編制,執行財務計劃,預算、費用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分清經費渠道,合理使用經費,保證完成工會各項活動所需費用。

      (2)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認真記賬,算賬、報賬,做到手續齊全,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賬。

      (3)不準挪用,截留應上解的經費。

      (4)不準化大公為小公,損害會員利益。

      (5)不準私分工會財務,不準侵占國家財產,用白條頂庫存。

      (6)不準濫發獎金,津貼和實物。

      (7)不準用公款請客送禮,鋪張浪費。

      (8)不準弄虛作假,虛報冒領。

      (9)不準借出差、開會之機游山玩水,探親訪友。

      (10)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堵塞漏洞。

      5.會計職責

      (1)具體分管本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

      對各項財務會計工和要定期研究布置、檢查、總結。要積極宣傳,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要把專業核算與群眾核算緊密結合起來,不斷改進財務會計工作。

      (2)組織制定本單位的各項會計制度,并監督貫徹執行。

      (3)組織制定本單位的財務收、支計劃,開支標準和開支范圍,分清資金渠道,合理使用資金。

      (4)負責完成各項上交任務。

      (5)開展財務成本完成情況分析,收、管、用好工會經費,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賬。

      (6)審查或參與擬訂各項經費予、決算計劃,當好領導參謀。

      (7)負責向本單位領導和職代會報告財務狀況,審查對外提供的會計資料。

      (8)組織會計人員學習政治理論和業務技術,負責會計人員的考核。

      6.出納員職責

      (1)、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

      a.嚴格按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稽核人員審核簽章的收付款憑證,進行復核,辦理款項收付。

      b.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憑證上加蓋印章及“收訖”、“付訖”戳記。

      c.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規定的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不能用白條抵庫,更不能挪用現金。

      d.嚴禁簽發空頭支票。

      (2)登記現金和銀行的記帳,每月終了,現金的帳面余額要同實際庫存現金核對相符。每月終了,銀行存款的帳面余額要與銀行對帳單核對。

      (3)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簿的'登記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4)保管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

      (5)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收據及空白支票,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但簽發支票所使用的各種印章,不得全部交一個保管。

      7.會計檔案保管制度

      (一)總則

      (1)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的科學管理,更好發揮會計檔案的作用,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校工會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2)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薄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資料。因此,凡是記錄和反映校工會經濟活動,經過會計核算的各種憑證,賬薄和報表均屬會計檔案范圍。

      (3)會計人員要按照國家和上級關于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和要求,對本單位的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薄、會計報表、財務計劃,單價預算和重要的經濟合同等會計資料,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成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指定專人妥善保管,防止丟失損壞。

      (4)調閱會計檔案,要嚴格辦理手續,本單位人員調閱會計檔案,要經會計主管人員同意,外單位人員調閱會計檔案,要有正式介紹信,經會計主管人員或單位領導人批準,批準后要詳細登記調閱的檔案名稱,調閱日期,調閱人員的姓名和工作單位,調閱理由,歸還日期。調閱人員一般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需要復制的、要經過本單位同意。

      (5)對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要按照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由財務部門和檔案部門共同鑒定,報請批準后,進行處理,對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要填寫“會計檔案銷毀清冊”。銷毀時,由單位領導指定檔案部門和財務部門共同派員監銷。并在銷毀清冊上簽名或蓋章!皶嫏n案銷毀清冊”要長期保存。

      (6)合并、撤消單位的會計檔案,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移交給并入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指定的其他單位接收保管,并由交接雙方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5

      根據《會計法》、《工會會計制度》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1、設立專兼職出納人員,實行錢、賬分管。

      2、工會各項資金均統一納入工會預算會計核算,嚴禁設置“小金庫”和賬外賬。

      3、設立“現金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記賬憑證,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日業務終了,應計算當日現金收支合計數和結余數,并與實際庫存數核對,做到賬款相符。

      4、每日現金結余數不得超過銀行核定限額,多余現金應及時送繳銀行,每月終了,應當計算當月現金收支合計數和結余數,并與實際庫存數核對相符,做到“日清月結”。

      5、因工作或業務需要臨時借款,應按批準權屬履行借款手續,現金當面點清,工作或業務結束,督促及時結賬,禁止無故拖欠借款。

      6、工會與外單位的經濟往來,除在規定范圍可以使用現金外,必須通過開戶銀行進行轉賬結算,現金結算按《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執行。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6

      為了科學地管理好使用好學校工會各項經費,加強核算,提高財務管理水平,更好地為廣大教職工服務,維護財經紀律,特制定學校工會財務制度如下:

      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全國總工會有關財務規章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二、按照工會財務制度的規定,認真編制財務計劃,做好預、決算工作,按時上報上級工會。

      三、堅持工會經費獨立管理的原則,獨立開設銀行賬戶,按規定確立財務機構及會計人員,按上級工會規定管好用好校工會經費,做到?顚S。

      四、及時足額撥交工會經費。

      五、工會財務管理由校工會主席一支筆負責,一切經費支出均由校工會主席審批后執行。

      六、工會經費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

      七、認真接受經費審查委員會和學校的財務審查,按時做好財務工作總結和財務收支報告,做好財務賬目的管理,及時整理歸檔。

      八、在財務監督的'共同合作下,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各種單據需有經辦人、驗收人(或審核人)簽字,否則不得付款。

      九、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不定期進行所有現金檢查。

      十、按上級工會要求做好財務自查、自檢工作,按時向工會委員會報告經費使用情況,自覺接受會員群眾和經審會的監督。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7

      1、按照《工會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及有關政策規定,對固定資產、庫存物品等進行登記、核算、管理和處置。實行工會資產獨立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卡片。

      2、加強本級工會固定資產、庫存物品的'管理,定期進行實物盤點,確保工會資產安全完整、賬實相符。

      3、工會房屋建筑物產權和土地使用權歸屬明確,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齊全。

      4、不得用工會經費進行高風險投資。沒有用工會經費進行擔保的行為。

      5、嚴格按照《工會法》、《企業破產法》、《物權法》和中華全國總工會有關破產企業工會資產的處置意見,做好破產企業工會資產的處置工作。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教育工會是在教育局黨委領導下相對獨立的群眾組織,工會財務工作直接在工會委員會的領導下,在上級工會及本單位財務部門的業務指導下,負責工會經費核算和管理工作。

      第二條 工會財務機構暫由單位財務處設專人兼管。

      第三條 工會財務工作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工作規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以及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條例為工作準則。

      第四條 工會財務人員要嚴格執行各項財務制度,發揮會計的反映和監督職能,遵守財經紀律,維護國家、集體和全校教職工的合法利益。

      第五條 工會財務人員要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認真學習專業知識,正確處理會計賬務,熟練運用計算技術和分析方法,提高業務素質,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和無私奉獻的精神,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為領導當好參謀,為全校教工當好家、理好財。

      第二章 工會資金的籌集

      第六條 經費收入:嚴格制度,依法辦事,全面落實撥交經費的政策,按規定及時向上級工會上繳經費。

      第七條 會費收入:根據“工會法”規定,凡工會會員均按本人每月基本工資收入的0.5%及時、準確、足額交納會費。

      第八條 其他收入:接納行政的有關補助、職工福利經費和其他部門的`損贈等。

      第三章 經費使用和管理

      第九條 堅持經費獨立管理原則。教育工會在銀行設立賬戶,單獨核算。根據審定的預算,工會經費開支由工會主席“一枝筆”審批,重大事項要經工會委員會審批。

      第十條 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工會經費主要用于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

      第十一條 堅持民主管理原則。接受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監督;接受工會經費審査委員會的審査。

      第十二條 堅持為職工服務原則。嚴格執行工會經費的開支范圍和標準,工會經費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抵押。

      第四章工會經費報銷

      第十三條 必須有正式發票,發票的內容印名稱、日期、數量、單價、金額、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齊全,不得涂改、填補,大小寫金額一致。

      第十四條 發票背面要有經辦人簽名,工會主席審批并簽名。重大活動應由工會委員會研究決定,并形成書面報告。

      第十五條 按照財務規定在限額內使用現金,超出限額應使用轉賬支票。支票或現金使用后應在一周內到財務報銷。

      第五章工會會計檔案管理

      第十六條 工會財務的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應按有關規定定期收集,審査核對,整理成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并送交檔案室保管。

      第十七條 調閱工會會計檔案要嚴格辦理手續,本單位人員調閱工會會計檔案應經財務負責人同意,外單位人員調閱需經工會領導報單位領導批準,按規定査閱。調閱人員一般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特殊情況需經主要領導批準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9

      根據《會計法》、《工會會計制度》,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1、嚴格執行貨幣資金業務審批制度,重大資金支出實行集體研究和決策,并建立責任追究制度。

      2、按照支付申請、支付審批、支付復核、支付辦理的操作流程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業務,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

      3、財務專用章由專人保管,個人名章由本人或其授權人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4、現金的收付、存取符合《現金管理暫行條例》。不得有下列違反現金管理規定的行為:

     。1)超出規定范圍或限額使用現金;

     。2)未經開戶銀行批準坐支現金;

     。3)超出開戶銀行核定的庫存限額留存現金;

     。4)用不符合財會制度規定的.憑證抵頂庫存現金;

     。5)以現金形式保留賬外公款;

     。6)編造用途或用轉賬憑證套用現金;

     。7)利用賬戶為其他單位或個人套取現金;

     。8)其他違反現金管理規定的行為。

      5、銀行結算賬戶的開設、使用符合《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和央行關于規范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的有關規定。不得有下列違反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規定的行為:

     。1)擅自多頭開設銀行結算賬戶;

     。2)偽造、變造證明文件開立銀行結算賬戶;

     。3)擅自改變銀行結算賬戶用途;

     。4)將單位款項以個人名義在金融機構存儲;

     。5)出租、出借銀行結算賬戶;

     。6)不及時撤銷應當撤銷的銀行結算賬戶;

     。7)其他違反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規定的行為。

      6、支付結算符合《支付結算辦法》。不得有下列違反支付結算紀律的行為:

     。1)簽發沒有資金保證的票據或遠期支票;

     。2)簽發、取得和轉讓沒有真實交易和債權債務的票據;

     。3)無理拒絕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資金;

     。4)其他違反《支付結算辦法》規定的行為。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10

      一、加強財務管理,貫徹執行財務工作,為群眾、為生產服務。切實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充分發揮其物質保證作用;二、遵照上級有關規定,認真討論編制財務計劃和預、決算。嚴格執行經費開支標準,走時檢查分析財務收支情況;

      三、督促檢查和幫助工會小組、車間工會,做好會費收繳工作,按時收繳工會經費;

      四、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檔案資料和現金(上級核定數),按時間礦工會和經費審查委員會報告各項經費的收支情況;

      五、每年向工會會員公布財務收支情況;

      六、協助有關人員健全工會財產,物品管理制度,全面系統登記工會財產,物品帳目監督檢查工會財產物品保管和使用情況;

      七、財務工作人員工作變動時,應辦清交接手續,并有工會領導負責監交;

      八、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對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開支,拒付管理;

      九、財務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堅持原則、秉公辦理、不謀私利,做到收支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

      出納員工作職責

      一、按財務管理制度和財經紀律,合理使用各項經費,不得亂支、挪用,不得以白條抵押現金;

      二、認真管好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必須嚴格遵守規定的庫存現金限額;

      三、登好現金和銀行存款帳薄,做到帳目清楚,“現金”余額與帳戶余額相符,銀行存款帳戶余額與銀行對帳單余額一致;

      四、妥善保管各種支票,防止丟失;

      五、搞好庫房的物資管理,做到帳物相符,在領、借時必須手續完備;

      六、配合會計檢查指導基層工會會費收繳工作;

      七、遵守勞動紀律,不隨便離崗,搞好本職工作;

      八、搞好協作配合,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任務。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11

      一、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任務

      1、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國家、團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2、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并對預算過程進行控制管理和結算;合理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儉開支,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學校內部管理制度;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按規范做好賬目、單據、報表等工作,并理解上級相關部門的財務檢查。

      二、財務管理體制

      1、學校財務管理體制是:“統一領導,集中管理”,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

      2、學校財務處為學校的單一財務機構,在校長領導下,統一管理學校的各項財務工作,學校設財務主管1名,財務人員若干名。

      3、學校財務處應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以及學校實際情景,明確分工并制定人員崗位職責,每學期對財務人員的崗位職責的履行情景進行必要的考核。

      三、預算及收入管理

      1、學校預算的依據是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入計劃。學校財務處應在每年的一月前按有關規定編制好下上年度的財務結算和本年度的財務預算。

      2、編制預算必須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收入預算堅持進取穩妥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儉的原則。

      3、學校收費實行一費制。愛德分校的收費按有關文件執行。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據學校為發展事業和開展教育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發生的各項耗費和損失。

      2、學校支出包括:

     、攀聵I支出。事業支出的主要資料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它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它費用。

     、茖m椯Y金支出。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的專項資金,必須按項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項目完成后并理解有關部門的檢查和驗收。

      3、學校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由財務處結合學校情景制定有關規定和開支標準,并報校長室審批。

      五、資產管理

      1、資產是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2、流動資產是指能夠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借出款、存貨等。存貨是指學校在開展教育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過程中耗用而存儲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消耗性物資、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堅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到達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質,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4、固定資產分類:學校固定資產一般為六類: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它固定資產。

      5、學校財務處應配合裝備服務中心,結合學校具體情景,制定存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六、財務監督和檢查

      1、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對違反財經法規的支出,財務處有權拒絕,同時報告領導處理。

      2、財務監督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后監督三種形式。財務處對不一樣的經濟活動實行不一樣的監督形式。

      3、學校財務處主管有權且必須組織專業人員對學校的會計工作進行審計(包括行政、工會、食堂、基建等),并進行有效的經濟核算。

      4、學校財務處應理解上級有關部門的財務監督和審計。

      七、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1、財務報告是指反映學校必須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財務處應以月報的`形式向校長室和財政部門供給財務報告。而各條線必須定期以月報的形式向財務處供給財務報告。

      2、財務處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主要資料包括學校事業發展和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情景、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善措施等。

      八、財務處應根據上述管理制度進一步細化,制定出有關配套的規章制度,構成科學規范的財務運行模式。

      九、以上管理制度的解釋權屬校長室,該制度將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為了更好地規范和完善學校的財務管理制度,規范財務行為,嚴密財務手續,維護財經紀律,強化財務的監督與管理,確保財務工作有序進行,使財務管理制度不流于形式,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現將我校的財務管理制度、收費管理制度、采購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如下:

      學校財務制度是強化財務管理的一種手段,是財經工作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令、法規的具體表現。因此,學校必須建立財務管理制度。

      1、要合理安排,按要求、正確制定預算內、外資金收支計劃。

      2、每學期,財會人員應及時向分管財務的校長、總務報告各項經費的收入情況,并配合校長做好預算內、外支出計劃,做到統收統支,?顚S。

      3、必須做到民主理財,不得單立賬目,嚴禁公款私存,學校只能在指定的銀行開立賬號,不得私自找銀行或儲蓄所建賬存款。

      4、嚴格財經審批手續,所有報銷發票應有經手人、驗收人或證明人簽字,并注明事理,最后由校長審批方可報銷。

      5、部門或個人向財務辦理借款手續時,借款人應填寫借條,并說明借款使用原因,分管財務校長審批后,財務人員才能給予借款。

      6、不管是接待還是購置設備等,報銷票據都必須具有稅務監制章的合法發票,必須具備發票的名稱、填制發票的日期、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或專用章),大小寫必須相符。其發票背面須有經辦人和證明人簽名或簽章,屬于固定資產的,必須填寫財產登記表。

      7、全校財產物資的申購、調配、報廢等均由總務處辦理。保管室負責保管、驗收,履行領用手續。

      8、差旅費報銷,當事人應如實填明出差事由、地點、日期、出發和到達時間、票價。車票應貼在報銷單背面,報單人簽名,學校領導審批,會計審核后才能辦理報銷手續。

      9、學校的收據和發票,是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和法定依據,學生票據和事業性發票均由總務購買,會計向總務領用,用多少領多少,用完要及時上繳財政。如果開錯,此發票三聯填上“報廢”字樣,作為報費處理。

      10、學校財務要做到日清月結,每學期結束,學校要成立結帳小組,清期賬目做到民主理財。

      11、自覺接受上級審計部門的審計,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12、財會人員必須嚴格執法,自覺執行財經紀律,做好財務核算,做到賬物相符,帳帳相符。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12

      一、貫徹執行《會計法》、〈工會法〉及財政部的各項財務政策、法規和制度。

      二、建立健全工會財務規章制度、會計核算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

      三、根據各項財務制度的規定,嚴格審核各類原始憑證,經審核無誤后,填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填制要完整、數字準確、情況真實、帳目清楚,內容摘要文字要求簡潔、清楚。

      四、嚴格遵守財經紀律,保證憑證、帳薄報表、核算資料的真實性及所有資料準確性,堅持各項資金、財產增減變動及財務收支的合法性。

      五、做好全年的預算、決算報表,進行會計分析和事業收支效益,促進管理和增收節支。

      六、全面、準確、完整、真實的反映各方面的.會計資料,及時地為領導決策提供準確可靠的會計信息。

      七、積極搞好工會的各項工作,完成工會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工會(以下簡稱工會)財務管理,進一步規范工會的財務行為,提高工會經費及相關資金的使用效益,服務學校改革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工會預算管理辦法》(中華全國總工會【20xx】38號)、《工會會計制度》(財政部財會【20xx】7號),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工會財務管理工作由工會主席直接領導,堅持依法理財,規范操作,確保工會經費和資金運行合法、合理、安全、有效,保障工會各項活動的正常開展。

      第三條工會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合理編制財務預決算,依法積極籌集工會經費,合法合理使用工會經費和資金,對預算執行過程實行核算和監督。

      第四條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原則:遵紀守法,經費獨立,預算管理,依法收繳,為教職工服務,勤儉節約,民主管理。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和機構

      第五條工會財務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管理體制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經費審查監督體制。工會經常性經費開支實行主席負責制,重大開支由工會委員會集體研究決定。

      第六條工會應配備專業會計人員,持證上崗,分設會計、出納崗位,對工會經費進行獨立核算。工會經費收支相對獨立的分工會應設立兼職會計和出納,對分工會經費進行獨立核算和管理。工會經費收支不進行獨立核算的分工會,也應規范做好本分工會經費收支的登記工作。

      第三章財務預算

      第七條工會預算是在分析上年預決算執行情況的基礎上,根據本年度的工作任務及重大活動項目,合理、全面編制的工會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工會預算編制必須堅持統籌兼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略有結余、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

      第八條預算收入的編制要按照收入來源,充分考慮本年度各項變動因素。預算支出的編制,要堅持勤儉節約,體現工會的工作特點。要優化經費支出結構,把資金使用的重點安排在維護職工權益、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等方面。

      第九條年度預算經工會委員會討論通過,并經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后,報上級工會審批或備案。

      第十條工會在預算執行過程中,遇有特殊情況,預算收支總額需要增減時,應當編制預算調整方案。程序與第九條相同。

      第十一條工會要加強預算支出的管理,嚴格執行預算和財務制度,不得擅自擴大支出范圍,提高開支標準,不得以領代報。應納入集中采購范圍內的支出,按有關規定辦理。專項資金必須?顚S。建設工程、大型設備(工具)購置和大型修繕等支出,應經有關部門審核后執行。

      第四章經費收入

      第十二條會費收入。是指工會會員根據《中國工會章程》規定繳納的會費?捎晒袑W校財務按月從會員基本工資的0。5%中代扣后轉入工會帳戶。

      第十三條撥繳經費收入。是指學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規定,每月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繳的工會經費,凡歸屬于本級工會的留成部分,計入撥繳經費收入。

      第十四條上級補助收入。是指收到上級工會補助的款項。包括專項補助、送溫暖補助、其他補助等。

      第十五條行政補助收入。是指學校行政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和國家的有關規定給予工會的補助款項。包括專項設備配套費、基建、維修、幫困、教職工療休養活動等補助款項。

      第十六條其他收入。是指工會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銀行存款利息、接受捐贈收入等。

      第五章經費支出

      第十七條職工活動支出。是指為會員及其他職工開展教育、文體、宣傳等活動發生的支出。

      第十八條維權支出。是指直接用于維護職工權益的支出。包括工會協調勞動關系和調解勞動爭議、開展職工勞動保護、向職工群眾提供法律咨詢、法律服務等、對困難職工幫扶、向職工送溫暖等發生的支出及參與本單位民主各管理等其他維權支出。

      第十九條業務支出。是指用于培訓工會干部、加強自身建設和開展業務工作所發生的各項支出。

      第二十條資本性支出。是指用于建設工程、設備工具購置、大型修繕和信息網絡購建而發生的支出。

      第二十一條補助支出。是指為解決下級工會經費不足或根據有關規定給予下級工會的各類補助款項。

      第二十二條其他支出。是指上述支出項目以外的各項支出。

      第六章財務決算

      第二十三條財務決算是工會收支預算的執行結果。學校工會應按上級工會的要求編制年度決算。決算未經批準前,稱為決算草案。

      第二十四條編制決算草案,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做到收支數額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

      第二十五條決算草案應包括“工會經費收支決算表及經費收繳情況表”和文字說明。說明是對全年預算執行情況的總結、檢查和分析,重點檢查經費收繳、主要收支構成情況和問題以及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效果等。

      第二十六條工會決算草案的審批程序與預算審批程序相同。

      第七章現金與支票的管理

      第二十七條工會應嚴格遵守《現金管理條例》,執行銀行核定的現金庫存限額,按照規定控制庫存現金,保證支付而不超限額。會計和出納應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月末將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進行核對,保證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余額(調節后)相符。對未達賬項,會計要及時查詢,并督促有關人員及時處理。

      第二十八條控制不合理的現金支出,經濟業務在結算起點(1000元)以上的,一律實行轉帳結算。支付現金時,必須由收款人本人簽字,原則上不得代領現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會計人員應將支付的支票日期、收款單位、金額填寫齊全,有效收據所蓋單位財務章必須與支票填寫的收款單位名稱完全一致,否則拒絕付款。

      第八章財務稽核

      第三十條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的要求,應設立會計、出納崗位,并明確相應的崗位職責。

      第三十一條會計職責:

     。1)負責擬訂工會經費預算。

     。2)定期分析工會經費預算完成情況,收、管、用好工會經費,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報賬及時。

     。3)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實地盤點庫存現金時,出納人員必須在場,盤點結果應與庫存現金日記賬相符。

     。4)每月對銀行存款余額與銀行對賬單余額進行賬單核對。如余額不符,必須編制銀行存款調節表,核對相符。如余額調節后仍不相符,應進一步查明原因,確定有無違反銀行結算管理制度的問題。

     。5)負責擬訂工會經費決算草案。負責起草提交給上級工會、學校領導和教代會、工代會的年度財務收支情況報告。

      第三十二條出納職責:

     。1)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審核人員審核簽章的收付憑證,經工會主席審批后,進行復核,辦理款項收付。

     。2)控制好庫存現金。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以“白條”抵充庫存現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金。

     。3)不準簽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須簽發不填寫金額的轉賬支票,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用途、簽發日期,規定期限和報銷期限,并由領用支票人簽章。不得將空白支票交其他單位或個人簽發,對于填寫錯誤的支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與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遺失時,要立即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

     。4)保管好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如有短缺,要負賠償責任。

     。5)保管好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并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簽發支票所使用的.各種印章,不得由同一人保管。對于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應專設登記簿登記,并認真辦理領用注銷手續。

     。6)根據審核無誤的記賬憑證分別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并結出余額,F金帳賬面余額要同庫存現金核對相符。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余額核對相符。對于未達賬款,要及時查詢。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將銀行賬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

     。7)出納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簿的登記,以及稽核工作和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第九章財務檔案管理

      第三十三條根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加強會計檔案的管理,更好地發揮會計檔案作用,認真落實財務會計檔案管理工作。

      第三十四條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資料。

      第三十五條會計人員要按照國家和上級關于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和要求,對工會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財務計劃、單位預算等會計資料,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成卷,裝訂成冊,并送交學校檔案室保管,防止丟失損壞。按規定的年限保管會計檔案,到期按檔案銷毀要求操作處理。

      第三十六條調閱會計檔案,要嚴格辦理手續。本單位人員調閱會計檔案,要經工會主席及會計主管人員同意,批準后要詳細登記調閱人員的姓名、單位,調閱理由,調閱檔案名稱,調閱、歸還日期。調閱人員一般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需要復制的,要經工會主席同意。

      第十章財務監督

      第三十七條工會財務應嚴格執行工會內部控制制度,自覺接受校工會經審會的審查,自覺維護財經紀律。

      第三十八條工會主席離任時,應按照規定對其進行離任(或者任期)審計。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第三十九條工會要按照規定接受同級經費審查委員會和會員的審查監督,定期向會員代表大會(或會員大會)和上一級工會委員會報告經費收支情況,定期公布賬目。

      第十一章固定資產管理

      第四十條工會固定資產包括購置、自制、接受捐贈和調撥等所有財產。一般設備、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以及單價雖低于規定標準,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財產均為固定資產。購買固定資產,應經主管財務的工會主席審批或經校工會委員會討論決定方可購買。購買程序參照學校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購買后的固定資產應驗收,并登記入賬,專人負責保管,定期清查核對,報廢或損耗,按學校相關規定程序經批準后處理,以保證賬物相符。

      第四十二條負責資產保管的人員調動時,必需辦理交接手續,將保管的財產移交清楚后,才能離職。

      第十二章會計電算化

      第四十三條配備專用計算機,進行會計電算化核算,會計軟件采用浙江省教育工會統一配發的“新中大7.0”(單機版)。

      第四十四條明確工作職責和工作權限,出納負責制作記賬憑證并輸入計算機;會計負責對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等進行審核,登記機內賬簿,報表生成,對機內的會計數據進行分析,對打印輸出的賬簿、報表進行確認。

      第四十五條建立電算化會計檔案,年度終了,對當年度的會計數據進行備份,保管期限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本制度自20xx年3月起執行,由工會負責解釋。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各級工會組織。

      第三條工會會計是各級工會核算、反映、監督工會預算執行和經濟活動的專業會計。工會依法建立獨立的會計核算管理體系,與工會預算管理體制相適應。

      第四條縣級以上(含縣級,下同)工會應當設置會計機構,配備專職會計人員?h級以下工會應當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專職會計人員;不具備設置條件的基層工會,應當委托經批準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或者聘請兼職會計。

      第五條各級工會應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體系,完善崗位責任制度和內部稽核制度?h級以上工會應當組織指導和檢查下級工會會計工作,負責制定有關實施細則或補充規定;組織工會會計人員培訓,不斷提高政策、業務水平。

      第六條工會應當對其自身發生的經濟業務進行會計處理和報告。

      第七條工會會計應當以工會的持續運行為前提。

      第八條工會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會計報表。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的報告期間(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第九條工會會計應當以貨幣計量,以人民幣作為記賬本位幣。

      第十條工會會計以收付實現制為基礎,以權責發生制為補充。

      第十一條工會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和支出。其平衡公式為:資產=負債+凈資產。

      第十二條會計應當采用借貸記賬法記賬。

      第十三條會計記錄的文字應當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民族文字。

      第二章一般原則

      第十四條工會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符合工會宏觀管理的要求,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滿足本級工會加強財務管理的需要。

      第十五條工會會計應當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如實反映工會財務狀況、各項收支情況及結果,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可靠、內容完整。

      第十六條工會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使用。

      第十七條工會會計應當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隨意變更,以確保會計信息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八條工會會計應當遵循重要性原則。對于重要的經濟業務,應當單獨反映。

      第十九條工會應當及時進行會計處理和報告,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二十條資產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實際成本計量。除另有規定外,一律不得自行調整賬面價值。

      第二十一條凡是指定用途的資金,應按規定的用途?顚S,并單獨反映。

      第三章資產

      第二十二條資產是工會擁有或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投資和固定資產等。

      第二十三條流動資產是指預計在一年內(含一年)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主要包括貨幣資金、借出款、應收款項、庫存物品等。

      (一)貨幣資金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

      貨幣資金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入賬。工會應當設置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日逐筆登記。庫存現金的核算應當做到日清月結,其賬面余額必須與庫存數相符;銀行存款的賬面余額應當與銀行對賬單定期核對,如有不符,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

      工會發生外幣業務時,應當將有關外幣金額折算成人民幣金額記賬。

      (二)借出款是工會因開展工作或發展工運事業的需要而出借給其他工會或工會所屬單位的款項。

      工會應當對借出款嚴格管理,借出每筆款項時均需與借款單位簽訂書面文件,署明用途和還款期限,還款期限通常不應超過三年;對于逾期未還款的借出款,需在年度會計報表附注中說明原因。逾期三年以上、因借款單位原因尚未收回的借出款,報經批準認定確實無法收回或者報經批準認定不再要求借款單位還款的,應及時予以核銷。

      (三)應收款項包括應收上級經費、應收下級經費、其他應收款等。

      應收上級經費是工會應收未收的上級工會應撥付(或劃轉)工會經費和補助。應收下級經費是本級工會應收下級工會的上繳經費。其他應收款是工會除應收上下級經費以外的其他應收及暫付款項。

      應收款項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入賬。期末,工會應當分析各項應收款項的可收回性,對于確實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應報經批準認定后及時予以核銷。

      (四)庫存物品指工會取得的將在日;顒又泻挠玫牟牧、物品及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的工具、

      器具等。

      庫存物品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其實際成本入賬。購入、有償調入的庫存物品以實際支付的價款記賬。無償調撥、接受捐贈的庫存物品以其公允價值或者有關憑據注明的金額(加上相關費用)記賬。

      庫存物品在發出(領用或出售等)時,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中選擇一種方法確定發出庫存物品的實際成本,一經選定,不得隨意變更。

      工會應當定期對庫存物品進行清查盤點,每年至少全面盤點一次。對于盤盈、盤虧或報廢、毀損的庫存物品,應當及時查明原因,報經批準認定后及時進行處理。盤盈的庫存物品按照其公允價值入賬,并計入當期收入;盤虧的庫存物品,將其賬面余額計入當期支出。報廢、毀損的庫存物品,先扣除殘料價值、可以收回的保險賠償和責任人賠償等,將凈損失計入當期支出。

      第二十四條投資是指工會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工會的相關規定,以貨幣資金、實物資產等方式向其他單位的投資。投資按其流動性分為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按其性質分為股權投資、債權投資等。

      (一)投資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其實際成本入賬。以貨幣資金方式對外投資,以實際支付的款項記賬。以實物資產方式對外投資,以評估確認或合同、協議確定的價值記賬。

      (二)投資期內取得的利息、利潤、紅利等各項投資收益,應當計入當期收入。

      (三)處置(出售)投資時,實際取得價款與投資賬面余額的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投資收益。

      對于因被投資單位破產、被撤銷、注銷、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被政府責令關閉等情況造成難以收回的未處置不良投資,報經批準認定后應當及時核銷。

      第二十五條固定資產是指工會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來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

      (一)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為固定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按固定資產管理。

      (二)固定資產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其實際成本入賬。

      購入、有償調入的'固定資產,以實際支付的買價、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費、裝卸費及相關稅費等記賬。

      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以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必要支出記賬。

      無償調入、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以其公允價值或者有關憑據注明的金額(加上相關費用)記賬。

      對固定資產進行改建、擴建,其凈增值部分,應當計入固定資產價值。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支出。

      (三)處置(出售)固定資產時,沖減其賬面余額并相應減少固定基金,處置中取得的變價收入扣除處置費用后的凈收入(或損失)計入當期收入(或支出)。

      (四)工會應當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每年至少全面盤點一次。對于盤盈、盤虧或報廢、毀損的固定資產,應當及時查明原因,報經批準認定后及時進行處理。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其公允價值入賬,并相應增加固定基金;盤虧的固定資產,沖減其賬面余額并相應減少固定基金。報廢、毀損的固定資產,沖減其賬面余額并相應減少固定基金,清理中取得的變價收入扣除清理費用后的凈收入(或損失)計入當期收入(或支出)。

      第四章負債

      第二十六條負債是指工會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以資產償付的債務。包括借入款、應付個人收入、應付款項等。

      第二十七條借入款指工會借入的款項。

      第二十八條應付個人收入包括應付工資(離退休費)、應付地方(部門)津貼補貼、應付其他個人收入。

      (一)應付工資(離退休費)指應付未付給本單位職工的工資及離退休費。其中,工資指按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給在職人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年終一次性獎金以及經國務院或人事部、財政部批準設立的津貼補貼等。離退休費指按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給離退休人員的離休、退休費及經國務院或人事部、財政部批準設立的津貼補貼。

      (二)應付地方(部門)津貼補貼指應付未付給本單位職工的地方(部門)津貼補貼。其中,地方(部門)津貼補貼指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出臺的津貼補貼。

      (三)應付其他個人收入指應付未付給本單位職工的其他個人收入。其中,其他個人收入指按國家規定發給個人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誤餐費、夜餐費,出差人員伙食補助費、市內交通費,出國人員伙食費、公雜費、個人國外零用費,發放給個人的一次性獎勵等。

      第二十九條應付款項包括應付上級經費、應付下級經費、其他應付款。

      (一)應付上級經費指本級工會按規定應上繳的工會經費及建會籌備金。

      (二)應付下級經費指本級工會應付下級工會的各項補助以及應轉撥下級工會的工會經費和建會籌備金。

      (三)其他應付款指除應付上下級經費之外的其他應付及暫存款項。

      第三十條各項負債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入賬。

      第五章凈資產

      第三十一條凈資產是指工會的資產減去負債后的余額。包括固定基金、在建工程占用資金、投資基金、專用基金、后備金、結余。

      第三十二條固定基金指工會固定資產占用的基金。固定基金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入賬。

      在建工程占用資金指工會在建工程完工前累計占用的資金。在建工程占用資金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記賬,

      待工程完工后轉入固定基金。

      第三十三條投資基金指工會對外投資占用的基金。投資基金應當按照實際發生數額入賬。

      第三十四條專用基金指工會按規定依法提取和使用的有專門用途的基金。包括增收留成基金、財務專用基金、工會干部權益保障金。

      提取專用基金時,按照實際提取金額計入當期支出;使用專用基金時,按照實際支出金額沖減專用基金余額;專用基金未使用的余額,可滾存下一年度使用。

      第三十五條后備金指縣級以上工會按規定依法提取的特殊情況下使用的儲備金。

      提取后備金時,按照實際提取金額沖減結余;使用后備金時,按照實際支出金額沖減后備金余額;后備金未使用的余額,可滾存下一年度使用。

      第三十六條結余指工會各項收入與支出相抵后滾存的累計余額。

      第六章收入

      第三十七條收入是指工會根據《工會法》以及有關政策規定開展業務活動所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收入按照來源分為會費收入、撥繳經費收入、上級補助收入、政府補助收入、行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投資收益、其他收入。

      (一)會費收入指工會會員依照規定向工會組織繳納的會費。

      (二)撥繳經費收入指基層單位行政撥繳、下級工會按規定上繳及上級工會按規定轉撥的工會經費中歸屬于本級工會的經費及建會籌備金。

      (三)上級補助收入指本級工會收到的上級工會補助的款項。包括回撥補助、專項補助、超收補助、幫扶補助、送溫暖補助、救災補助、其他補助。

      (四)政府補助收入指各級人民政府按照《工會法》和國家的有關規定給予工會的補助款項。

      (五)行政補助收入指工會取得的所在單位行政方面按照《工會法》和國家的有關規定給予工會的補助款項。

      (六)事業收入指獨立核算的工會附屬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非獨立核算的附屬事業單位的各項事業收入。

      (七)投資收益指工會對外投資發生的損益。

      (八)其他收入指工會除會費收入、撥繳經費收入、上級補助收入、政府補助收入、行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投資收益之外的各項收入。

      第三十八條各項收入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入賬。

      第七章支出

      第三十九條支出是指工會為開展各項工作和活動所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及損失。支出按照功能分為職工活動支出、維權支出、業務支出、行政支出、資本性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事業支出、其他支出。

      (一)職工活動支出指工會為會員及其他職工開展教育、文體、宣傳等活動發生的支出。

      (二)維權支出指工會直接用于維護職工權益的支出。

      (三)業務支出指工會培訓工會干部、加強自身建設及開展業務工作發生的各項支出。

      (四)行政支出指工會為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發生的各項日常支出。

      (五)資本性支出指工會從事建設工程、設備工具購置、大型修繕和信息網絡購建而發生的實際支出。

      (六)補助下級支出指工會為解決下級工會經費不足或根據有關規定給予下級工會的各類補助款項。

      (七)事業支出指工會對獨立核算的附屬事業單位的補助和非獨立核算的附屬事業單位的各項支出。

      (八)其他支出指各級工會除職工活動支出、維權支出、業務支出、行政支出、資本性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事業支出以外的各項支出。

      第四十條各項支出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入賬。

      第八章會計報表

      第四十一條工會會計報表是反映各級工會財務狀況、業務活動和預算執行結果的書面文件。工會會計報表是各級工會領導、上級工會及其他會計報表使用者了解情況,掌握政策,指導工作的重要資料。

      第四十二條工會會計報表主要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和附注。

      (一)資產負債表,是反映工會某一會計期末全部資產、負債和凈資產情況的報表。

      (二)收入支出表,是反映工會某一會計期間全部收入、支出及結余情況的報表。

      (三)附注。附注應分析說明工會預算執行情況以及工會在籌集、分配、使用、管理經費過程中的成績和問題,分析影響預算執行的原因,經費收支變動趨勢,提出改進措施、意見和建議。

      第四十三條工會會計報表分為年度會計報表和中期會計報表。以短于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的期間(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編制的會計報表稱為中期會計報表。年度會計報表是以整個會計年度為基礎編制的會計報表。

      第四十四條工會要負責對所屬單位會計報表和下級工會報送的年報進行審核、核批和匯總工作,定期向本級工會領導和上級工會報告本級工會預算執行情況。

      第四十五條會計報表要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賬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做到數字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會計報表必須經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負責人審閱簽章并加蓋審查公章后上報。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工會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管理會計檔案等,應當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規定執行。

      第四十七條本制度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會計人員必須加強政治學習,不斷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堅持黨的基本原則,樹立全局觀點,遵紀守法,忠于職守,廉潔奉公,實事求是,全心全意地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認真學習專業知識,提高業務素質,正確處理會計帳務,熟練運用計算技術和分析方法為領導當好參謀,為全校教職工當好家、理好財。

      第二條工會財務管理工作在工會主席的直接領導下,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依法理財,規范操作,確保工會經費運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保障工會各項活動的正常開展。

      第三條堅持經費獨立管理原則,工會經費獨立開設銀行賬戶,實行獨立核算。

      第四條工會經費堅持民主管理原則,建立預算、決算和經費審查監督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的監督;接受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審查。

      第五條工會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單位預算,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流失;如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對單位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工會財務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體制,財務經常性收支實行由工會分管財

      務工作的主席“一支筆”審批制。工會重大經濟事項,需報請主管校領導和校經費審查委員會同意后方能執行。

      第七條工會應設置獨立的財務室并配備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業務能力的財會人員。會計、出納、稽核崗位不能由同一人擔任,要分工明確,各負其責。

      第八條工會財務人員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各項財務制度,發揮會計反映、監督職能,維護國家、集體和全校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九條工會財務報銷必須執行學院規定審批制度,財務人員有權拒付不符合報銷手續的單據及不符合經費開支的標準的發票。日常會計收受的原始憑單必須具備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計量單位、數量、單價和金額,并具有填寫單位的財務專用章和經辦人簽字。同時有經手人、驗收人、單位負責人簽字方予報銷。

      第九條工會財務人員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樹立全心全意為會員服務的意識,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必須按照上級工會規定設置總賬及明細分類賬。認真做好記賬、報賬、算賬、結賬等工作,做到手續清楚,數字準確,情況真實,賬目清楚,提供準確可靠的會計資料。

      第三章預決算管理

      第十條工會財務預算是根據工會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

      第十一條收入預算的編制要參考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根據預算年度的收入增減因素和措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根據事業發展需要與財力可能編制。

      及損失。

      第二十一條工會經費支出包括會員職工活動支出、維權支出、業務支出、行政支出、資本性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事業支出、其他支出等。

      第二十二條工會經費的使用應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為出、收支平衡”和勤儉節約的原則。經費應重點用于維護職工權益、開展職工培訓教育和職工群眾活動方面,提高經費使用效益。嚴格執行工會經費的開支范圍和標準。

      第二十三條工會經費使用堅持預算管理原則,所有費用均應納入預算并嚴格按照預算執行。

      第二十四條堅持民主管理原則,定期接受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審查。

      第二十五條工會經費必須堅持為教職工服務的原則,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費用;不得為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

      第二十六條工會各項支出必須取得合法規范的發票、收據等原始憑證,發票或收據上要有發票或收據監制章和開票單位財務專用章;辦理支出事項至少兩人經手,發票背面應有財務負責人、經辦人、驗收或證明人親筆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

      第二十七條購買物品前必須征得主管財務的主席批準;購買時需兩人以上同往;回來后,有專人負責核對數目。

      第二十八條按財務規定在限額內使用現金,超出限額應使用轉賬支票。

      第六章資產管理

      第二十九條資產是工會擁有或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由流動資產和固定資產兩部分組成。

      第三十條流動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暫付款、借出款、庫存材料、投資等。

      工會必須獨立開設銀行基本帳戶,實行獨立核算。

      工會在銀行開立的帳戶只能用于本工會業務范圍內的資金收付,不得有與工會無關的資金進入帳戶內結算,不準出租、出借或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單位撤消后,銀行帳戶要按相關規定清理撤消。

      銀行資金不得外借,違反者要追究法律責任。造成經濟損失的,要由審批人

      負責追還,無法追還的,由審批人負責賠償。

      不得私設“小金庫”、保留帳外帳,不得假造用途套取現金,不準“白條”抵現,不得坐支。

      所有暫存、應付款項,應及時清理歸還。對暫付款,要按規定手續審批,取得合法憑證后方可支付。公款不得私借,因公借款,辦事結束后要及時結報,收回余款,堅持一借一清。

      第三十一條固定資產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圖書、其他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的核算起點為:一般設備單價1000元以上,專用設備15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實物形態的資產或單位價值未達規定標準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

      固定資產必須有專人管理,每年至少清查一次,發現短缺、損壞,要查明原因,屬于非正常損失的要追究責任,根據情況責成責任人予以全部或部分賠償。

      第三十二條資產的購置、使用、調撥、報廢、報損等應有嚴格的報批手續并落實到相關責任人。定期進行各類資產的清查與盤點工作,保護工會財產的完整與安全。

      第三十三條所有資產應指定專人管理和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或隨意調撥,不得將工會經費、資產做為學校經費、資產予以凍結、查封、抵押、清償債務。

      第三十四條工會組織合并的,依法屬于工會的經費和資產歸合并后的工會所有,工會組織撤消時,應在上級工會主持下,清理工會的資產和經費。清理后的資產和經費結余全部上交上級工會。

      第七章財務監督

      第三十五條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工會必須接受國家有關部門和學校財務部門的財務監督,并建立嚴密的內部控制制度。

      第三十六條工會的各項收支活動都應接受工會代表大會和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監督與審查。

      第三十七條財務人員按《會計法》及其它有關規定行使財務監督權,對違反國家財經法規的行為,有權提出意見并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

      第八章工會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八條工會財務的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及其他相關文件應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和要求,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成卷,裝訂成冊,編制目錄。

      第三十九條工會會計檔案一般不對外借閱,因特殊原因經工會主席批準,可以提供查閱,并辦理登記手續。但借閱者不得拆散、撕掉、剪裁、涂改和污損原卷冊。借閱者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如有特殊需要,經工會主席批準可進行復制。

      第四十條合并撤消單位的會計檔案,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移交給并入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指定的其他單位接收保管,并由交接雙方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第四十一條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須提出申請,編制銷毀清冊,報主管領導批準。銷毀時須有有關審計、經審部門和上級財務主管部門參加監銷。

      為了科學地管理好使用好學校工會各項經費,加強核算,提高財務管理水平,更好地為廣大教職工服務,維護財經紀律,特制定學校工會財務制度如下:

      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全國總工會有關財務規章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二、按照工會財務制度的規定,認真編制財務計劃,做好預、決算工作,按時上報上級工會。

      三、堅持工會經費獨立管理的原則,獨立開設銀行賬戶,按規定確立財務機構及會計人員,按上級工會規定管好用好校工會經費,做到?顚S。

      四、工會財務管理由校工會主席一支筆負責,一切經費支出均由校工會主席審批后執行。

      五、工會經費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

      六、認真接受經費審查委員會和學校的財務審查,按時做好財務工作總結和財務收支報告,做好財務賬目的管理,及時整理歸檔。

      七、在財務監督的共同合作下,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各種單據需有經辦人、證明人(驗收人)簽字,否則不得付款。

      八、按上級工會要求做好財務自查、自檢工作,按時向工會委員會報告經費使用情況,自覺接受會員群眾和經審會的監督。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工會的財務管理制度07-22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精選]07-31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經典]07-17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05-22

    基層工會財務管理制度06-29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集合】05-23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薦)07-16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熱門)07-17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精品]07-31

    學校工會財務的管理制度11-27

    黄频国产免费高清视频_富二代精品短视频在线_免费一级无码婬片aa_精品9E精品视频在线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