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務管理制度

    時間:2024-11-13 18:45:43 財務管理 我要投稿

    財務管理制度[精品]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財務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財務管理制度[精品]

    財務管理制度1

      第一節 財務工作準則

      一、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司內部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總公司及所屬各分公司及項目部的財務管理。

      第三條 本管理制度是財務管理、會計記帳、成本核算、材料核算、工時統計的準則。

      二、會計人員的行政隸屬關系

      第四條 分公司及項目部財務人員均直屬總公司財務部管理,向總公司負責;財務人員的人事關系、工資、福利待遇等均直屬總公司。分公司或獨立項目部對財務人員進行使用管理。

      三、基本工作要求

      第五條 本公司會計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六條 財務人員在工作中應當遵守職業道德,樹立嚴謹的工作作風,嚴守工作紀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第七條 財務人員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法規和制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開展工作,保證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第八條 會計報表由各級財務部門每季度編制并上報一次,總公司財務部負責管理并編制合并會計報表,會計報表必須由主辦會計、財務主管、行政主管簽名。會計報表應分別送財務總監、總經理和董事長各一份。

      第九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條 財務人員崗位調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負責的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移交必須在財務總監或分管總經理的監督下進行,沒有辦好交接手續的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扣發當年工資。

      第二節 資金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總公司的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資金使用成本,激活沉淀資金,設立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

      第二條 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是總公司資金籌集、資金管理、資金調度、資金決算的職能部門,同時負責稅務、銀行等業務關系的處理,直接由總公司財務總監領導。

      第三條 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設主任一人、出納一人。

      二、資金籌集

      第四條 總公司對外籌集資金,包括向金融機構貸款等全部由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辦理,其他分公司及項目部與總公司其它管理部門均無權辦理上述業務。

      第五條 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對外籌集資金應根據總公司董事會的決議進行,所籌資金的用途應符合董事會決議的要求,必須?顚S,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條 融資審批權限:500萬元以下的融資由資金管理中心決定,500至1500萬元由總公司董事長審批,1500萬元以上總公司董事會討論決定。

      三、資金管理

      第七條 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的資金管理權限包括資金籌集、帳戶管理、資金調度、資金決算等各方面。

      第八條 各分公司可根據需要開設一個基本帳戶和若干個一般帳戶,各分公司及項目部開設帳戶必須由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統一辦理,分公司及項目部均不得白行設立帳戶。

      第九條 為減少沉淀資金,各分公司每半年應對現有銀行帳戶進行一次清理,對不再發生資金進出的銀行帳戶要進行銷戶處理,在銷戶前應向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寫出書面報告,經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同意后辦理。銷戶的銀行帳戶資金全部匯入分公司基本帳戶。

      第十條 各分公司及項目部、項目收取的所有款項必須存入資金管理中心帳戶,使用的資金由資金管理中心按計劃調撥;如收取的款項為承兌匯票或現金,應向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報告,按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的意見辦理。

      第十一條 各分公司及項目部應于每月25日前將下月所需資金書面報告報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審批后報董事長批準。資金計劃應按工程項目(單位)、費用類別分別填寫。

      第十二條 各分公司及項目部應嚴格按照審批后的資金計劃使用資金,不得挪作他用;如發現有挪用資金的,將對分公司經理和財務負責人每次分別罰款500元。

      第十三條 各分公司及項目部審批后的資金計劃中的支出項目因各種原因未能付出的,應向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報告,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在下月計劃中調整;各分公司可在需要付出時列入資金使用計劃。

      第十四條 各分公司及項目部應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資金使用情況和本月資金收款計劃同時報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資金使用情況表應按工程項目(單位)、費用類別分別填列,對資金計劃與實際支出的差異做出說明。

      第十五條 要款責任人

      項目經理為項目部要款的第一責任人,分公司經理為分公司要款的第一責任人。項目預算員編制決算書及進度報表并辦理甲方、監理簽字手續,同時協助項目經理參與要款工作,并辦理項目付款手續;分公司經理和經營科長、副科長對項目要款工作提供必要支持并疏通上層關系;財務人員負責要款手續辦理工作,并負責款項回收。

      第十六條 要款程序

      1、進度款要款程序

      (1)每月項目預算員編制進度報表,提請監理和業主代表審批,根據合同和已回收工程款情況提出要款計劃數額,必要時項目預算員可請分公司經營科協助,經營科必須給予支持。

      (2)項目經理或預算員與業主(總包)方主管人員溝通和協商,獲取付款承諾并向分公司經理匯報;

      (3)分公司經理獲知付款信息后,應迅速做出同意或要求增加數額的指示,必要時親自或指派經營科長、副科長協助辦理;

      (4)分公司財務科長根據項目經理提供的付款信息,自行或委派財務科其他人員到業主(總包)辦理要款手續,回收資金。

      2、年終要款規定

      (1)年終根據分公司下達的要款指標,分公司經理應在每年 lO月中旬召集生產(副)經理、經營科長、副科長、項目經理、財務科長專門研究,擬定年終要款計劃,明確責任人; .

      (2)相關責任人根據分工積極投入要款工作,必須確保工程款回收;

      (3)分公司經理每周主持召開要款工作碰頭會,將業主承諾、資金動向及要款進展情況相互通氣,并針對要款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研究具體對策,部署下階段要款方案;

      (4)年終要款的操作程序參照進度款要款程序。

      3、竣工決算要款規定

      (1)項目預算員根據工程審計部審計后的決算書與業主(總包)辦理完決算手續,需要社會審計的工程完成社會審計后,方為預算員在本項目的工作完成,在此之前調到新的項目后仍須承擔原項目的決算辦理工作,分公司經營科承擔領導、協助和協調的責任;

      (2)項目經理如未調離本分公司,仍為工程決算要款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工程尾款和保修金的回收工作;

      (3)分公司經理和經營科長、副科長為要款直接責任人,要給項目經理提供必要的支持,在項目經理調離本分公司情況下直接負責要款工作。

      第十七條 要款工作必須滿足本分公司資金周轉要求,同時滿足公司上交款規定數額,上交款中下列款項必須無條件確保:

      1、項目使用的機械、料具,根據公司內部標準計算的租金;

      2、根據分公司人數確定的上繳資金;

      3、應上交的利潤;

      4、應上交的陳欠款;

      5、公司墊資的計劃回收款。

      第十八條 要款獎罰

      l、對上述要款工作未能及時、準確、有效完成者,視情節輕重每次給予處罰,公司財務總監、資金管理中心主任均有權進行處罰;

      2、要款指標獎罰列入分公司考核指標,有關規定見公司檢查監督制度。

      四、資金調度

      第十九條 總公司資金調度權歸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各分公司及項目部不得拒絕執行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下達的資金調度指令,必須將指定的款項匯入指定單位的開戶銀行。

      第二十條 各分公司及項目部因經驗不足或計劃不周,發現所報資金使用計劃有漏項或少報的,可及時向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辦理補報手續;經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審核,報總公司財務總監批準后辦埋。

      五、資金結算

      第二十一條 各分公司及項目部劃入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的資金在扣除各分公司及項目部應上交總公司的資金后,原則上歸各分公司及項目部使用,不收取利息;各分公司及項目部存放在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當資金不足使用時,各分公司及項目部可向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辦理借款手續。

      第二十二條 各分公司向集團申請借款的條件:工程收款達到合同應收款的70%并按照公司規定收回陳欠款無法滿足墊資工程資金。

      第二十三條 各分公司向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辦理借款,應制定相應的還款計劃,逾期不能還款的,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將加收罰息;該罰息將直接從該分公司經理和財務負責人的經濟指標考核獎勵中扣除。

      六、資金使用

      第二十四條 資金使用審批規定

      1、分公司和項目部按照月計劃使用的資金,由分公司經理及付款程序辦理,50萬元以內的支付由分公司經理簽字,50—100萬元支付由分公司正副經理簽字,100萬元以上由分公司正副經理、經營科長、財務科長聯合簽字,F金會計必須嚴格把關,超出計劃使用的資金必須報總公司資金管理中批準。

      2、其它分公司按照月計劃使用50萬元以內的支付由分公司總經理(執行經理)簽字,50萬元以上由總公司總經理簽字。

      3、對于工程款、分包工程款、材料款的支付,應由財務人員審核,尤其是尾款的支付必須由財務科長簽字確認。在支付款項時感情用事、不把關,出現超付的對責任人罰款3000元以上,嚴重的降職或開除,必要時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 支票與財務印章管理

      支票與現金必須分人保管,企業財務專用章和私章由分公司(分公司)財務科長保管,支票與現金由現金會計保管,不得簽發空頭支票,不得簽發與預留銀行印鑒不符的支票及延期支票。

      第二十六條 對外付款規定

      l、分包工程進度款的支付程序如下:

      分包單位向項目技術負責人申報當月工程進度報表,項目技術負責人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確認后報項目預算員,由項目預算員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報項目經理按照分包合同審批簽署付款意見后報分公司經營科,由分公司經營科審核合同履行情況后轉分公司財務科審核已經付款的情況,簽署意見后交分公司經理確定工程進度款支付。

      2、分包工程決算支付程序如下:

      分包單位工程完畢后編制分包工程決算書,報項目技術負責人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同時應保證甲方、監理已經簽署驗收合格意見,轉交項目預算員對決算書進行審核后報項目經理審批,項目經理簽署意見后報食堂會計、材料會計對發生的伙食費、材料費進行決算,在上述程序履行完畢后報分公司經營科審核合同執行情況并申請工程審計部進行分包審計,票據審計部按照審計資料審批有關票據后由分公司財務科根據合同扣除保修金并填寫付款憑證后報分公司經理審批,分公司經理按照付款審批權限的規定決定或報總經理批準簽署付款意見,分公司財務科根據本意見支付相應款項。

      3、材料款支付程序

      材料款的支付根據材料采購合同規定由材料采購員提出付款申請,由材料科長簽字認可;如為材料預付款報分公司經理審批后支付;材料進場后的付款由材料采購員交使用單位的倉庫和收料員簽字確認并由項目經理對材料付款簽署意見后報分公司經理批準后支付。

      4、對于向我方人員行賄的,一經查實扣罰總價的10%。

      5、本條由監事會、票據審計部和分公司經理行使處罰權。

      第三節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第一條 目的'

      為加強固定資產的保管及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范圍

      本制度所稱固定資產,是指企業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械、運輸工具及其它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的主要設備,但單價在20xx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過2年的也作為固定資產。

      第三條 管理部門

      固定資產按下列類別分別進行管理,其管理及保養由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負責:

      1、土地、房屋、通訊設備、辦公設備、非運輸車輛由使用部門辦公室負責管理;

      2、計算機、網絡設備由網絡中心負責管理;

      3、運輸車輛、機械設備、工程料具由機具管理務中心管理;

      4、生產工具由使用單位倉庫負責管理;

      5、其它資產由資產管理科管理。

      第四條 編號

      固定資產取得后,由財務部門依據其類別分別編號并掛牌,同時移交管理部門管理。

      第五條 增減報告

      資產管理科在下一季度第一個月的15日前就固定資產情況編制報表,交管理單位核對后由管理單位、財務部門、使用部門分掣孽存,本項采用計算機處理報表。資產使用管理部門應在每月末將增減、調動情況報資產管理科。

      第五條 盤點

      公司財務管理部、資產管理科組織資產管理部門每年10月份組織一次盤點。盤點后應編制固定資產盤點報告,注明盈虧原因,由總經理審核并簽署意見,根據公司的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批準后,在期末結帳前處理完畢,盤盈固定資產計入營業外收入,盤虧或毀損的固定資產,在減去過失人和保險公司等賠款和殘值之后,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

      第六條 固定資產的增置、營造

      1、企業固定資產在取得時,應按照取得時的成本入帳,取得時的成本包括買價,運輸和保險等相關費用,以及為固定資產達到可使用狀態前所必要的支出; 。

      2、接受債務人以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按應收債權的帳面價值加上應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帳價值;

      3、接受捐贈的資產由財務部門進行評估加上應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帳價值。

      第七條 固定資產折舊

      固定資產按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

      第四節 現金管理制度

      第一條 公司在下列范圍內可以使用現金:

      1、職工工資、津貼、獎金;

      2、個人勞務報酬;

      3、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備用金;

      4、1000元以下零星支出;

      5、分公司(分公司)經理審批的其它開支;

      6、各種業務招待費;

      7、購買農副產品。

      第二條 公司辦理勞保福利,購置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及其它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決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三條 分公司庫存現金按照國家會計制度執行,不得超過開戶銀行核定的現金限額,超出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四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出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必須事先報總經理和開戶銀行批準。

      第五條 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的,必須填寫備用金領用單或借款單,總公司人員由公司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分公司人員由公司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其他分公司人員由分公司總經理批準,分公司人員由分公司經理批準,所有審批人員必須建立臺帳,財務審計部應經常對其進行審計。

      第六條 符合本制度第一條規定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據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憑證,經手人和主管領導簽字,并經董事長或董事長委托人簽字后由現金會計支付現金。

      第七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根據各部門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編制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和財務總監審核后填制憑證,交總經理簽字,由現金會計發放現金,并由財務部門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八條 現金會計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收入與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決算,帳款相符。

      第九條 財務審計部定期或不定期對各單位的銀行資金、現金進行檢查,發現帳實不符的不論何種情況均視為貪污挪用。

      第五節 票據審批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則

      第一條 對公司經濟往來的票據分兩種辦法進行審批,即原則上采用董事長一支筆審批,或在董事長批準的部分分公司及項目部采用計劃審批法。

      第二條 審批要求:一、審批人員必須實事求是地根據公司各種管理制度進行審批;二、必須根據雙方合同的約定辦事;三、必須根據有關財務規定進行審批;四、必須查清預算價和實際發生量方可審批;五、遇特殊情況或各種干擾時,應及時向董事長或總經理匯報,以便采取措施及時解決;六、對分包工程款必須在工程審計完畢后方可審批;七、對低值易耗品必須根據指導價審批;八、其它材料必須附有符合規定的招投標手續和合同方可審批。

      上述第六、七、八款手續必須符合公司資金管理制度的程序,否則對責任人按照資金管理制度第二十一一二十三條規定處罰。

      第三條 在審批發票時,必須做到連續編號,發票上寫明所附單據張數,凡發現不在報支范圍內的發票,當場撕毀。

      第四條 凡是單獨發生的發票,包括汽油發票,必須張張審批,堅決不允許粘貼在封面上審批,F金會計、成本核算登記員要嚴格把關,配合好審計部做好前期準備工作。

      第五條 在逐張發票審批的同時,把票據的金額、編號及發票本身號碼同時輸入計算機。

      第六條 不管任何人報銷發票,發票上都必須具備對方開好的日期,如發現沒有日期或自己填制日期的,作無效處理。發票審批時,所有手續必須完備,如發現搞形式主義補辦手續的,不予報銷并進行處罰,屢教不改的開除。

      第七條 差旅費、過路費、定額發票等除在封面上簽字審批外。對里面的小單據必須張張簽字或蓋章,以防再次重復報銷。定額發票必須連號且蓋有對方的財務專用章,差旅費也必須與實際相符。如發現無正式車票的或缺車票的不予報銷,當場撕毀。

      第八條 原則上各類發票都由直接主管人簽字、監督,不屬直接主管的不得無原則的簽字與表態,發現后發票作無效處理,并當場撕毀,同時追究簽字人的責任。

      第九條 各部門主管一定要認真負責,實事求是,把好簽字關,通過審批發現誤差的,一切損失由簽字人全額承擔,并加倍罰款。

      第十條 凡是各種費用指標包干,均須憑實際票據報批,節余部分歸個人所有,超支不予報銷。

      二、計劃審批試行辦法

      第十一條 本試行辦法的票據審批權歸試點單位經理(總經理),在報批過程中超出計劃部分由審批人負責。

      第十二條 大額費用每月編制計劃,計劃偏差控制在20xx元以內,傳真報總經理審批后由現金會計按計劃發放。

      第十三條 平時管理費開支(如差旅費、業務招待費等)每半月申報計劃,計劃偏差控制在1000元以內,傳真報總經理審批后一份報票據審計部,由現金會計按計劃發放,個人備用金按照制度規定,在計劃內領用。

      第十四條 公司對該財務和票據每兩月進行一次審計,如發現弄虛作假或不按照公司制度審批,不論金額大小,第一次罰審批人20xx元,第二次罰5000元,第三次取消審批權,情節嚴重的開除或追究法律責任。

      三、差旅費報銷規定

      第十五條 市內差旅費實行包干制,由審計部制定標準,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

      第十六條 市外出差人員在出差之前須征得部門主管同意并事先向辦公室通報,不通報的做曠工處理。

      第十七條 管理人員出差,乘坐輪船、火車及長途汽車須憑相應的票根報銷。報銷標準:項目經理、科長報銷火車硬座,輪船三等艙以下;一般管理人員報銷火車硬座,輪船四等艙以下。如因特殊原因第二天上午必須投入工作,可以夜間乘火車,報銷硬臥。

      第十八條 工地與工地之間調遣以公共車為主。

      第十九條 緊急公務必須搭乘飛機、專車時,應事先以書面說明

      原因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事后憑發票和經批準的書面申請報銷。

      第二十條 搭乘公司交通工具者,不予報銷交通費,如發現按票據額的兩倍罰款。

      第二十一條 出差伙食補助不論職務高低,往返途中統一每天補貼30元,并且地區之間來往路程時間要超過8小時才能補貼。

      第二十二條 出差結束后,必須及時到考勤處辦理注銷手續。

      第二十三條 婚假、產假、大中專畢業生每年一次探親假、喪假報銷來回路費。其余一律不報。

      四、招待費和業務費審批規定

      第二十四條 500元以上的餐費報銷必須附上菜單明細,對白紙抄寫的部分菜單,必須蓋好與飯店相符合的公章.否則不予報銷,當場撕毀。

      第二十五條 為保證對總公司、分公司及項目部費用考核的正確性,招待費報銷時必須另附說明,要寫明費用事由和列支部門,并注明所有陪同人員。

      第二十六條 成本核算登記員必須把發生費用的部門和人員記錄清楚,不得串戶,不得徇私舞弊記在領導的帳上,領導也要以身作則,不得將下屬的餐費拿來報支,堅決杜絕利用公司名義招待自己的親戚好友或公司內部人員,一經查實,發票當場撕毀,同時給予雙倍處罰。

      第二十七條 項目招待費在十七項指標中考核,在指標70%內項目經理自行支配,其中大約30%用于項目技術負責人和預算員對外交往,超出70%后每次使用必須報分公司經理批準。

      第二十八條 管理人員招待費不得超過公司規定的年度和每次使用的限額,特殊情況須請示分公司經理同意。

      分公司經理招待甲方主要人員盡量讓分公司生產(副)經理、經營科長、項目經理一起參加,避免發生不必要的重復支出。

      第二十九條 不允許將超額發票分開報銷,一經發現,當場撕毀,并予以雙倍處罰。

      第三十條 逢年過節拜訪的合作單位及上一級部門,額度都得事先請示總經理,并列出明細,報銷時須經過總經理或董事長批復,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辦公費審批規定

      第三十一條 添置計算機、復印機、傳真機等辦公用品必須先向總經理書面申請,不得事后補辦手續。購買工程上所需要的書籍,應由各科室負責人向總公司辦公室提出申請,同意后方可購買,凡沒有申請簽字的,或擅自購買的一律不予報銷,報銷時必須經同級辦公室主任簽字。

      第三十二條 小型辦公用品(如各類手頭文具、計算器、質檢尺、小型卷尺等)由公司統一采購,公司對每個職位的管理人員核定限額,管理人員在限額內領用。小型辦公用品由辦公室辦理采購和發放事務。

      第三十三條 一般管理人員辦公桌、辦公椅等,原則上不添置,但由于人員增加必須添置的,一般人員辦公桌不得超過每張350元,并事先征得審計部同意。

      第三十四條 項目辦公室辦公家具標準:

      1、3萬平方米以上大包工程項目經理辦公室費用50000元,包括辦公桌椅、沙發、茶幾、傳真機、飲水機、文件柜、空調、計算機;如有項目總工,總工辦公室費用30000元,包括計算機、辦公桌椅、沙發、茶幾、飲水機;

      2、3萬平方米以下大包工程和分包工程項目經理辦公室費用30000元,包括辦公桌椅、沙發、茶幾、飲水機、文件柜、電話;

      3、主體項目必須安裝固定電話。

      第三十五條 對管理人員手機話費實行包干,標準由票據審計部核定。

      六、材料票據審批規定

      第三十六條 一次性購買萬元以上設備及電動工具,必須有三家以上的招投標手續及質保書、保修卡方可審批,報批時按照招標程序辦理。

      第三十七條 合同內屬我方采購的材料,如不爭取而歸甲方采購的,對材料負責人、項目經理、分公司經理、生產經理(副經理)分別罰20xx元;對我方采購的材料,借口甲方采購而在價格上弄虛作假的,罰材料負責人、項目經理、分公司經理、生產經理(副經理)各10000元;凡是招投標手續弄虛作假的,罰分公司經理、生產經理(副經理)、材料負責人、經營科副科長、項目經理各10000元,材料員,、預算員各5000元。以上三種情況由監事會主席和票據審計負責人處罰。如連續出現三次,對責任人給予開除處理。

      第三十八條 通過正規招投標程序而采購的材料價格,如經材料監督員詢價發現價格偏高的,責任人賠償50%;如發現弄虛作假的,按100%賠償,并對以上人員罰款1000元以上。

      第三十九條 所有甲供材料轉帳單必須憑公司領貨憑證上的實際數量,由材料會計辦理好各項手續,核對后方可進行審批,只提供轉帳憑證無領貨憑證的作無效處理,不予審批并進行處罰。

      七、分包隊伍票據審批規定

      第四十條 對分包隊伍票據的審批:(1)一定要按公司有關招投標手續的規定進行審批,無合同約定的不能審批,并查清有關事情的來龍去脈;若合同中沒有明確由我方分包,系甲方指定的,我公司不承擔進度、質量、安全和付款責任,配合費按規定收;(2)必須查清當地的預算價和我方的實際工程量;(3)按公司的有關規定,手續齊全后,才可審批。

      八、拖延發票報銷的處罰

      第四十一條 低值易耗品材料在付款完畢后一個月內辦理報批手續。

      第四十二條 招投標材料、設備及工程發包,在合同簽訂后一個星期內必須將合同交票據審計負責人,合同履行完畢一個月內必須辦理報批手續。

      第四十三條 所領用的備用金(不含定額備用金),一個月內必須結一次帳,否則超過一個月,罰所領備用金金額的10%;超過兩個月,罰所領備用金金額的15%;超過三個月,罰所領備用金金額的20%。

      第六節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第一條 會計應該以會計期間分期決算帳目和編制財務會計報表。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歷起訖日期確定,半年度、季度、月度為會計中期。

      第二條 會計報表做到內容完整、數字真實、計算準確,不得漏報或任意取舍,會計報表之間、會計報表各項目之間,凡有對應關系的數字應當一致,會計報表中本期與上期的有關數字應當相互銜接。

      第三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它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該歸檔。

      第四條 會計憑證按月、按照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表明月份、季度、起止年、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年內資料由分公司及項目部財務科長保管,一年后交總公司檔案室,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五條 會計報表應按照季度、年度按時歸檔,由財務管理部指派專人管理,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六條 對上述五條中出現一處遺漏或錯誤,給予責任人30元罰款,由公司財務管理部負責處罰。

      第七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或其指派人員批準,如出現泄密現象對財務負責人與直接責任人進行處罰。

      第七節 備用金及借款管理制度

      一、備用金管理規定

      第一條 公司總部備用金的領用一律由公司總經理批準,總經理外出不在當地時,由副總經理批準(重大款項副總經理通過電話請示總經理);分公司工作人員備用金由分公司經理審批,其它分公司的資金一律由分公司總經理審批。

      除上述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不準批準使用任何資金。

      第二條 有關人員的備用金額度規定如下:

      總經理2萬元;副總經理1.5萬元;分公司經理1萬元;分公司生產(副)經理3千元;經營科長5千元;項目經理、部門及其他科室負責人3千元。

      副總經理以上人員、分公司經理需領用備用金,可自行到財務部門辦理手續,其他人員一律按第一條規定辦理。

      第三條 特殊情況因公務確需的,由其直接主管簽字后按照第一條規定辦理。 第八節 會計核算及財務管理規定

      一、核算體制

      第一條 總公司實行總公司、分公司及項目部、項目部三級核算,對于個人往來項目必須核算到個人。其中總公司和分公司實行全面核算,分公司實行內部獨立核算,項目部實行成本核算;分公司實行獨立核算,承擔有限民事責任。分公司及項目部分別為利潤中心、利潤指標中心和成本指標考核中心。

      第二條 總公司設立財務管理部,其它分公司設立財務科,各分公司、機具管理中心設立財務科,項目部設兼職成本核算員(由預算/定額員兼任)?偣、分公司及項目部均獨立建帳,進行會計核算,編制會計報告。

      第三條 總公司與分公司為總分公司關系,分公司受總公司領導,總公司財務管理部對分公司財務部(科)行使領導、指導職能;分公司財務部對各分公司財務科行使領導、指導職能;分公司財務科對項目部成本核算員行使指導職能?偣矩攧展芾聿繉λ鶎俑骷壺攧諜C構人員負有指導、檢查、監督、考核、人員調配、培訓的責任。

      第四條 總公司對會計人員實行委派制,各級會計人員必須對總公司負責,各級會計人員的工作業績由總公司財務管理部實施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進行獎罰。分公司及項目部對會計人員有使用權。

      第五條 總公司財務管理部統一負責處理對外關系,協調與各地財政、稅務、銀行的關系,各分公司及項目部凡涉及各地財政、稅務、銀行的相關事宜必須事前向總公司財務管理郡請示、匯報,未經總公司財務管理部授權或同意,不得擅自辦理上述事宜(日常正常的納稅申報由各分公司及項目部辦理后報總公司財務管理部備案)。

      第六條 總公司內,對一般關聯方交易原則上按市場經濟規則操作,按市場價進行決算;對重大關聯方交易的決算原則和方法,必須事前報告總公司董事長審批。

      第七條 總公司財務管理部負責對總公司的資產進行管理,編制總公司的合并會計報表;各分公司負責對本分公司的收入、成本、費用進行全面核算,如實反映各自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各分公司負責對本分公司的收入、成本、費用進行內部獨立核算,年終將當年會計利潤上交分公司財務科,分公司財務科要對各分公司的會計報表進行匯總。

      第八條 分公司財務部負責各分公司之間經濟往來的協調工作,保證各分公司“內部往來”資料的準確、一致。

      第九條 分公司之間的物資調撥,調撥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由公司審計部進行調控、監督。調撥甲供材料按市場價決算,預算價格與市場價的差額由調出方承擔。該差額不影響經濟指標考核,由成本核算科從調出方的成本中扣除。

      第十條 分公司及項目部之間的物資調撥,調撥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調撥甲供材料按市場價決算,預算價與市場價的差額由調出方負擔。該差額不影響經濟指標考核,由成本核算科從調出方的成本中扣除。

      第十一條 機械設備加工公司向機具管理中心提供模板等開具材料調撥單;公司財務部按月向各分公司及項目部分配固定資產折舊。雙方均通過“內部往來”列帳。

      第十二條 年度末,各分公司將當年實現的利潤全部交分公司財務科。會計處理如下:借記:本年利潤;貸記:內部往來一公司財務科;如為虧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二、會計核算

      第十三條 會計核算流程按總公司公布的《財務會計工作流程圖》執行。

      第十四條 公司目前實行《施工企業會計制度》。

      第十五條 各級財務機構都必須及時記帳、結帳,當天的業務當天要處理,不得拖延。

      第十六條 原始憑證必須符合國家和總公司規定要求,各項要素完備,不得以虛假的原始憑證列帳。

      第十七條 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采用現金流量表日記帳,由現金會計登記,每月與總帳進行核對,F金每月由財務主管(科長、總帳會計)監督盤點抽查一次,并做好盤點記錄;現金會計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并由財務主管簽字。

      第十八條 對有關部門和個人實行定額備用金制度,并要求及時報銷,報銷時支付現金以補充備用金。定額備用金核算流程按公司公布的《財務會計工作流程圖》執行。

      第十九條 為保證發票能及時得到審批,當事人應根據國家和公司的規定要求,取得正規、合法的發票,并進行整理,做好封面,由直接主管人簽字,交票據員檢查登記;公司制度規定發票后面應附有相關證明材料的,必須同時送審。票據員應嚴格審查把關,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駁回,限于一周內整改完畢,符合要求的送公司審計部審批。凡無正當理由,未在公司制度規定的時間內將發票交公司審計部審批的,一律按公司制度對當事人進行處罰。駁回整改的如在下月仍不送審的,按二倍進行罰款。

      第二十條 分公司員工的工資由分公司及項目部每月按計稅工資進行預提。

      第二十一條 各級財務機構的材料會計負責材料的采購、領用、結存、調撥、退料、報廢的會計核算工作。材料計劃流程和材料采購流程根據公司有關制度執行。

      對外購材料,如果收到材料而發票未到,原則上應于月末進行預點;為簡化會計核算程序,由各分公司材料會計于每年12月末根據各項目材料報表上結余額為負數的材料,單列統計報表報財務科,財務科據此進行預點,下一會計年度建立新帳時將原預點數全額沖回。

      第二十二條 每年12月25日前由分公司材料部門、材料會計、項目部倉庫保管員、收料員對各項目部的庫存材料(含大宗材料)進行盤點,對盤點結果要寫出書面報告,分析盤盈、盤虧的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報分公司經理,并上報公司總經理。分公司經理審核批準后財務部門要及時進行帳務處理。

      第二十三條 固定資產實行分類管理,按類提取折舊。固定資產分類及預計使用年限如下:

      一類:房屋、建筑物 20年

      二類:試驗設備及儀器 5年

      三類:施工機械 10年

      四類:運輸設備 10年

      五類:生產設備 10年

      六類:電子設備 3年

      提取折舊時,預留凈殘值3%,采用直線法(平均年限法)按月計提。折舊費除房屋外,均由各使用單位承擔。

      固定資產帳目由公司資產管理科編報,固定資產管理信息實行計算機管理,按照固定資產類別、使用單位分別進行管理。

      第二十四條 固定資產每年lO月份進行一次清理盤點,由財務管理部協助配合資產管理科組織實施,并將清理結果報公司總經理。

      第二十五條 固定資產采購按照公司規定的權限和程序進行采購,發票及購進單經審計部審批后,由公司資產管理科組織建立固定資產,同時會計科登記入帳。大型設備分期付款而發票未到的,先根據購進單組建固定資產,同時貸記:應付帳款或長期應付款,并按規定計提折舊,待取得發票并經審計部審批以后,沖回原估計入帳數,按發票重新列帳,如發票與原列帳數不一致,應調整已提折舊金額。

      第二十六條 項目部的臨時設施要單獨核算分攤,購建時,借記:臨時設施;每月按當月完成產值占項目總產值的比例分攤臨時設施價值,借記:工程施工一臨時設施攤銷,貸記:臨時設施攤銷;竣工時,借記:臨時設施攤銷,貸記:臨時設施;收回的殘值收入,沖減工程成本。

      第二十七條 年度末各項目部應對未完工程成本進行盤點,不允許通過調節未完工程成本調節利潤,一經查出,將嚴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進行處罰。未完工程盤點由項目部經理組織工程、預算、材料、財務人員按照權責發生制的要求進行。盤點時可采用“約當產量法”或其它有效方法進行。

      第二十八條 分公司20xx元以下的生產工具由各分公司自行采購,一次性攤銷到有關項目部的成本。

      第二十九條 對應收帳款加大收款力度,落實責任人,簽訂責任狀,分公司總帳會計和材料會計每月要和甲方核對往來帳目,防止和糾正差錯,并辦理簽認手續,參與收款工作。

      第三十條 公司對固定資產、長期投資、短期借款、長期借款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核算(不含分公司之間內部往來)。

      三、成本核算

      第三十一條 分公司財務部門要根據審計部門審批的發票,正確歸集各項目部的成本、費用,并按規定的方法進行分攤,以保證成本核算的準確性。

      第三十二條 成本、費用與收入要成配比,要準確劃分已完工程與未完工程的成本,不得利用調節未完工程成本來調節利潤。

      第三十三條 確認收人要遵循謹慎性原則,對未經審計部門審計的工程項目只能暫按內部預算確認收入。

      第三十四條 分公司、項目部要根據發票審批的有關規定,做好事前審核準備工作,完備各種手續,以保證各種成本費用能及時進帳,提高成本、費用核算的準確性。

      第三十五條 目前公司會計上計算機記帳和手工記帳并行,為便于成本核算科的考核,計算機中的工程成本帳的項目設置要與考核項目一致,成本項目設置如下:

      1、人工費;2、材料費;3、機械費;4、其它直接費(下設料具費、臨設費、其它);5、間接費用(下設項目管理人員工資、辦公費、業務費、其它間接費)。

      手工記帳上的工程成本帳的項目不變。

      第三十六條 會計科與成本核算科要加強溝通,成本核算科要深入分公司,每季度核對一次成本、費用進人會計核算的資料,找出形成差額的原因,提出調整處理的意見。

      第三十七條 為加強項目部的成本自控能力和配合成本核算科的工作,各項目部設兼職成本核算員。成本核算員主要是在項目部經理的領導下,對項目部的成本進行計劃、組織、協調、監控,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項目部經理匯報和通報分公司財務機構。項目部的成本管理具體分工如下:

      預算員:按月下達項目部的制造成本,分別報送項目部經理、分公司財務總帳會計、公司財務管理部成本核算科;組織材料員工工時統計員、機械管理員及時完成自身的成本核算和控制工作,發現異常情況(如材料超耗、工人工時超支、機械閑置或不足等)及時進行協調并及時向項目部經理和分公司財務機構匯報。

      材料員:根據項目部的制造成本,按月編制材料采購、耗用計劃,控制材料的耗用,對多余材料要在材料報表中如實反映,以便公司統一調配,防止材料積壓,每月25日完成當月材料報表的編制工作。

      工時統計員:根據項目部的制造成本,按月編制工人用工計劃,通過生產管理部組織工人的調配,防止出現多用工人或因工人不足影響工程進度,控制用工總量,防止工時超耗,每月25日完成當月工時統計報表的編制工作。

      機械管理員:根據項目部的制造成本,按月編制機械使用計劃,通過機械管理中心進行機械設備的調配,防止出現多用機械或因機械不足影響工程進度,督促司機或操作人員做好機械設備的保養維修工作,每月25日完成當月機械設備運轉統計報表的編制工作。

      第三十八條 各分公司之間要每月核對一次內部往來款,防止少計、漏計成本、費用。

      第三十九條 為加強對項目部成本的監控力度,分公司經營科應協助、督促項目部按月下達各項目部制造成本指標,以便財務部門與實際成本進行比較,分析差異原因,采取措施控制成本支出。

      第四十條 各分公司、項目部應實事求是地上報產值報表,不得上報虛假報表,任意抬高或壓低產值,預算核算的資料準確率不得低于98%。

      第四十一條 甲方外包工程不得進入內部產值報表,如是通過我方過帳的,必須單獨列示,并加以說明。

      第四十二條 分包工作量應單獨編制報表,并按各自的取費標準分別列出并作出對比分析表,若為包清工的,應把我方提供的材料作為甲供材料列入其中。

      第四十三條 為確?己撕秃怂愕臏蚀_性,項目部必須按月、季、階段實施工作量盤點制度,預算核算必須與財務核算、材料部門的分割部位、范圍、時間保持一致。項目部經理親自落實,分公司經營科副科長、總帳會計、材料會計及公司成本核算科、會計科必須抽查、監督,對確因工程情況出現的不一致,必須作出書面說明。

      第四十四條 建安產值、建安經濟收入、經濟收人的范圍、標準

      按公司頒發的標準實施。

      第四十五條 人員工時統計按下發的報表統一填寫,內容正確、時間及時、項目分列清楚,并每月與分公司工時統計部門核對清楚,找出差異原因;不正常未出報表的項目由分公司經營科副科長落實填制補充報表。

      第四十六條 平均人員數按大、小年分別對待,大年按330出勤天/人計算,小年按315出勤天/人計算。

      第四十七條 成本核算和會計核算的各種資料必須由經辦人和審核人簽字,并對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四十八條 為保證資料的準確性,成本核算和會計核算必須分季度、按工程結構封頂、工程竣工兩個階段匯總調整。

      第四十九條 成本核算和會計核算人員必須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如發現資料不準確或弄虛作假,騙取考核獎勵,根據情節輕重發現一次給予500—5000元罰款。

      第五十條 會計報表實行分公司經理、財務科長共同負責制,分公司經理、財務科長都要在會計報表封面上簽字蓋章,以明確經濟責任。

      四、財務管理

      第五十一條 資金管理和調度、融資、投資,執行公司資金管理制度。

      第五十二條 公司人員備用金按定額備用金管理,即一次領用,報銷時以現金補充備用金,備用金數額執行公司資金管理制度,如備用金超過定額,現金會計有權拒付。

      第五十三條 員工借款必須由現金會計每月進行登記記錄,并在次月lO日之前將登記簿交到財務管理部,如越權批示的一律對審批人員和現金會計按制度進行處罰。

      第五十四條 為加強對分公司及項目部資金的監控力度,實行資金周報制度。分公司及項目部必須如實填報,并在周日將當周資金收支情況及下周的重要收支預計情況報到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資金管理中心對其真實性和正確性進行抽查,發現弄虛作假的,每次罰分公司經理、財務負責人、現金會計各500元。

      第五十五條 安裝與土建的資金按甲方對土建與安裝分別審定的進度款拆分,沒有對土建與安裝分別審定的按照二者產值減去甲供料占總產值減去甲供料的比例進行,土建項目應及時將應拆分給安裝的資金撥付到位。

      第五十六條 分包單位開發票的問題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如果分包合同價款不含稅金,則由我方請稅收部門出具完稅證明給分包隊伍(如涉及多個分包隊伍,可提供完稅證明復印件),由分包隊伍提供發票給我方;如果分包合同含稅金,則分包隊伍必須提供相關發票給我方。

      第五十七條 分公司需對外投資的,必須經總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未經董事會研究決定擅自對外投資的,將對批準人和財務負責人進行處罰。各分公司均不得對外進行投資。

      第九節 財務盤點制度

      第一條 目的

      為保證存貨及財產的正確性,加強管理人員的責任心,加強財產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盤點范圍

      存貨盤點:原材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養材料、外協加工料品、下腳料;

      財產盤點:固定資產、保管資產等的盤點;

      財務盤點:現金、票據、有價證券、租賃契約。

      第三條 盤點方式

      1、固定盤點:盤點工作每年于年中和年末盤點兩次,由財務管理部組織有關管理部門進行;

      2、突擊盤點:監事會和審計部不定期進行盤點,對突擊盤點中查出的帳實不符事項,輕者對責任人罰款20xx元以上,嚴重的罰款2~3萬元。

      第四條 盤點工作注意事項

      1、財務管理部在盤點前擬定工作計劃,報總經理批準后下達盤點通知,并召集有關部門負責人召開盤點協調會,擬定時間表;

      2、盤點原則上采用全面盤點方式,如確因事情特殊無法辦理,須經董事長批準方可改變方式;

      3、盤點應盡可能采用精確計量,每項財物數量確定后再進行下一項,盤點結果不得變動;

      4、盤點結果應由財務管理部委派的盤點人員填寫“盤點統計表”,一式兩份,一份交資產管理部門,一份由財務部門保存以核對盈虧數量。

      第五條 盤點報告

      財務管理部依據“盤點統計表”編制“盤點盈虧報告”,送資產主管部門說明盈虧原因及對策后,送回財務部門會呈董事長、總經理審核。本報告一式四份,一份報董事長、一份報總經理、一份交資產管理部門,一份財務管理部留存。

      盤點盈虧金額平時列入暫估科目,年末以凈額轉入本年度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

      第六條 賠償處理

      材、物、料管理人員及保管人員有下列情況者,賠償相同金額并處以500元以上罰款:

      1、對所保管的財物進行盜賣、掉換或化公為私者;

      2、對所保管的財物未經批準擅自轉移、借撥或損壞不報者;3、未盡保管責任或由于過失致使財物遭受盜竊、損失或盤虧者。

      第十節 財務管理獎罰條例

      第一條 嚴守財務機密,對本公司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有關費用,不得隨意泄露,泄露者給予1000元罰款,嚴重者開除。

      第二條 每月30日對本月發生的經濟業務及時結帳,做到帳證、帳表、帳實相符,如有錯誤每次處罰扣分。

      第三條 對公司規定的上交資金統計表、收款收據使用表、工程量、應收款統計表于次月5日前上報總公司財務管理部,遲一天處罰扣分。

      第四條 要同建設方、總包方和協作單位定期結清所有材料、資金往來帳,防止串戶,不得影響要款,如耽誤要款要進行處罰。

      第五條 分公司及項目部財務人員增開銀行帳戶,必須書面申請,向總公司財務管理部報批,擅自增開罰款1000~20xx元。

      第六條 發現簽字手續不全和殘缺不全的票據,每次對報批人罰款50元。

      第七條 登記帳簿的文字要求數字準確,無刮、擦、涂、抹現象,否則發現一次罰50元。

      第八條 使用虛假的發票,發票不予報銷,每張罰款100元,并且在內部公告上曝光。 第十一節 內部審計制度

      第一條 企業內部審計是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對各種票據、分包工程款、萬元以上材料招投標和有關費用包干執行情況的審計,及各職能部門履行職責情況的審查、評價。公司內部審計組織有:財務審計部、票據審計部、工程審計部,審計部門直屬監事會主席和董事長領導,為股東服務,除監事會主席和董事長及其指派人員外,其他人員均無權干涉上述部門的工作,總經理、副總經理只有詢問和索要資料的權力。

      第二條 內部審計人員必須依法審計、忠于職守、堅持原則、客觀公正、廉潔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如審計人員在工作中徇私情、弄虛作假,發現一次罰20xx元,第二次罰10000元,第三次開除。

      第三條 內部審計人員必須具有一定的財務專業知識、熟悉財務管理、工程預算等相關業務,了解和掌握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當地施工預算定額,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第四條 審計人員必須不斷更新知識,掌握新的財務、會計、金融、稅務、外貿、外經等法規以及工程預算和電算化技術。

      第五條 內部審計人員必須遵循獨立性原則、客觀性原則、群眾性原則和政策性原則,要依據國家法律、標準和企業規章制度進行審計。在選擇審計依據時,必須選擇與審計事項有關的依據,即選擇與審計事項期限相一致的憑據或是最新制定的法規、制度為依據。擅自改變審計依據或憑主觀想象審計的,經查實后每次處以500元以上罰款。

      第六條 審計人員必須根據審計目的,采取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取得有效證據,以判斷、證明被審計事項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效益性和達標程度,并作出正確、公正的審計結論及合理化建議。若有違背,處以500—1000元罰款。

      第七條 審計人員必須認真審核憑證、帳表、決算書,檢查資金和財產,檢測財務會計軟件,查閱有關文件和資料。

      第八條 對審計涉及的有關事項必須進行調查,并索取有關文件、資料等證明材料。

      第九條 對嚴重違反財經法規或嚴重浪費的行為,及時予以制止,否則對審計人員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若審計人員主觀臆斷、處事不公的,罰款500元以上。監事會主席、總公司董事長負責處罰。

      第十條 審計人員對以種種理由百般刁難、阻撓和妨礙審計工作以及拒絕提供有關資料者,應及時向監事會主席匯報,并對有關責任人罰款1000—5000元。

      第十一條 對嚴重違反財經紀律和法規并造成嚴重損失的直接責任人,扣除當年工資,并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二條 對審計報告、審計處理意見、審計附件(與審計有關的各種證據)必須及時收集、整理、歸檔、保管。

      第十三條 票據審計部、財務審計部、工程審計部在開展工作過程中必須及時總結,必要時在總公司董事會上要進行匯報。

      本制度由董事長、監事會主席和審計部負責人行使處罰權。

    財務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工會財務管理,充分發揮工會財務在履行工會基本職責中的應有作用,根據《會計法》、《預算法》、《工會會計制度》,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遵照有關規定,認真討論編制工會財務計劃和預、決算。嚴格執行工會經費開支標準,及時檢查分析工會財務收支情況。

      第三條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檔案資料和現金(核定數),定期向局工會和經費審查委員會報告各項經費的收支情況。

      第四條每年向工會會員公布財務收支情況。

      第五條工會財務工作人員工作變動時,應辦清交接手續,并有工會領導負責監交。

      第六條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對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開支,拒付管理。第七條工會財務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堅持原則、秉公辦理、不謀私利,做到收支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

      第二章工會經費收支預決算制度

      第八條預算收支的編制原則

      1、預算收入應按照收入來源,充分考慮本年度各項變動因素,依法、真實、完整、合理地編制。

      2、預算支出的編制,應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體現工會工作特點,優化經費支出結構。工會接受的行政補助資金或上級工會補助資金要納入預算管理,依據規定的開支范圍?顚S,不得截留、挪用和改變資金用途。第九條預算收支范圍

      1、預算收入包括:⑴會費收入;(2)撥繳經費收入;⑶上級補助收入;⑷政府補助收入;⑸行政補助收入;⑹事業收入;⑺投資收益;⑻其他收入。

      2、預算支出包括:⑴職工活動支出;⑵維權支出;⑶業務支出;⑷行政支出;⑸資本性支出;⑹補助下級支出;⑺事業支出;⑻其他支出。

      第十條財務部門要根據預算管理的要求,按照“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真實合法、精細高效”的原則,編制本工會預算、決算草案,經單位工會委員會集體討論通過,并經本級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后,報上一級工會審批。在預算執行過程中,遇有特殊情況,需增加支出或減少收入時,應編制預算調整方案,每年以一次為限,其編、審程序與預算編制審批程序相同。

      第十一條單位工會要嚴格按照批準的預算和財務制度進行開支,不得擅自擴大支出范圍,提高開支標準,不得擅自改變預算資金用途。經費預決算情況應每年接受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審查,形成書面審核意見,并向工會會員公布,接受監督。

      第三章工會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嚴格執行貨幣資金業務審批制度,重大資金支出實行集體研究和決策,并建立責任追究制度。

      第十三條按照支付申請、支付審批、支付復核、支付辦理的操作流程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業務,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

      第十四條財務專用章由專人保管,個人名章由本人或其授權人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第十五條現金的收付、存取符合《現金管理暫行條例》。不得有下列違反現金管理規定的行為:

      1、超出規定范圍或限額使用現金;

      2、未經開戶銀行批準坐支現金;

      3、超出開戶銀行核定的庫存限額留存現金;

      4、用不符合財會制度規定的憑證抵頂庫存現金;

      5、以現金形式保留賬外公款;

      6、編造用途或用轉賬憑證套用現金;

      7、利用賬戶為其他單位或個人套取現金;

      8、其他違反現金管理規定的行為。第十六條銀行結算賬戶的開設、使用符合《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和央行關于規范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的有關規定。不得有下列違反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規定的行為:

      1、擅自多頭開設銀行結算賬戶;

      2、偽造、變造證明文件開立銀行結算賬戶;

      3、擅自改變銀行結算賬戶用途;

      4、將單位款項以個人名義在金融機構存儲;

      5、出租、出借銀行結算賬戶;

      6、不及時撤銷應當撤銷的銀行結算賬戶;

      7、其他違反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規定的行為。第十七條支付結算符合《支付結算辦法》。不得有下列違反支付結算紀律的行為:

      1、簽發沒有資金保證的票據或遠期支票;

      2、簽發、取得和轉讓沒有真實交易和債權債務的票據;

      3、無理拒絕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資金;

      4、其他違反《支付結算辦法》規定的行為。

      第四章工會票據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從上級工會領用的《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以下稱收據)實行專人保管、專柜保存,做到防火、防盜、防霉爛、防損毀、防蟲蛀、防鼠咬、防丟失。

      第十九條按照規定的使用范圍使用,僅限于工會依法取得的收入。填寫的項目完整、內容真實、金額準確,同號各聯次之間項目、內容、金額應完全一致。

      第二十條領購、使用、繳銷等工作符合規定,做到手續清、記錄清、責任清。收據使用完后,及時向上級工會等辦理相關校驗、注銷手續,按規定重新辦理領取手續。

      第二十一條不得有相互轉借、轉讓收據或擅自處理空白聯和其它質量殘次無效聯的行為。

      第二十二條對停止使用的收據做好清理登記工作,及時向上級工會等辦理相關核銷手續。

      第二十三條銀行票據有明確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注銷等環節的職責權限和程序,設置登記簿進行記錄。

      第五章工會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條按照《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規定,開設獨立的銀行賬戶,實行工會經費獨立管理。

      第二十五條工會經費各項收支符合《工會法》和有關政策規定,不得亂集資、亂攤派、亂收費,不得任意擴大開支范圍、提高開支標準,不得辦理與工會工作無關的資金收付。第二十六條遵守《預算法》以及《工會預算管理辦法》,對工會經費實行預算管理,編制預算報告,組織預算執行。

      第二十七條堅持“收支兩條線”原則,各項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1、工會會費收入、工會經費按規定提取上繳

     。1)會費收入。根據會員“工資收入”的0.5%交納會費,在每月15日前足額提取。機關的工會會員的“工資收入”為:職務工資、級別工資;事業單位的工會會員的“工資收入”為:職務工資、級別工資、職務崗位津貼。

     。2)經費上繳。按工資總額2%計提工會經費,40%交上級工會,60%留存。

      2、根據工會困難補助審批程序和職工困難情況酌情給予補助,慰問傷、病職工人員,必須做到?顚S,不能作為其他開支。

      第二十八條根據上級工會要求和本級工會年度工作計劃,按照“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真實合法,精細高效”的原則編制年度預算,做到格式統一,內容完整,項目明晰,依據充分,說明清楚,程序規范,簽章齊全,報送及時。

      第二十九條

      無重大支出項目的年度,不得編制赤字預算。期末滾存經費結余不得出現赤字。

      第三十條預算收入按照規定的工會經費來源項目,充分考慮當年各項收入的變動因素進行編制,做到實事求是,積極穩妥,切實可行。

      第三十一條預算支出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根據本級工會年度工作計劃,明確工會經費支出范圍,分輕重緩急進行編制。

      第三十二條年度預算草案編制工作完成以后,提請本級工會委員會討論通過,并經本級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后,報上一級工會審批備案。第三十三條年度預算經批準后,嚴格按照預算組織收入和安排支出。收入方面,做到應收盡收,不得隨意減免、不收或少收。支出方面,按照先有預算、后有支出的要求,做到有預算不超支,無預算不開支。遇有特殊情況需要調整預算的,按照預算編制程序編制調整預算并經上級工會委員會同意后執行。

      第三十四條定期分析預算執行情況,及時研究解決預算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強化預算約束力,確保預算貫徹執行。

      第三十五條每筆費用開支據實報銷,不得“以撥代支”、“以領代報”或“虛報冒領”。會議、活動、培訓、維修等較大開支附有具體開支明細清單及有關附件。

      第三十六條工會經費按照規定比例及時分成和足額上解,不得擅自改變經費收繳渠道,不得少記、隱瞞、轉移行政撥繳經費,不得截留、挪用應上解經費。

      第三十七條各種專項資金按照有關規定?顚S,不得改變資金用途、擴大開支范圍、提高開支標準。

      第六章工會經費使用審批

      第三十八條工會應當依法在當地金融機構開設獨立的銀行結算賬戶,具有社會團體法人資格的`工會必須開立基本存款賬戶。銀行賬戶只能用于本工會業務范圍內的資金收付,與工會無關的資金不得進入工會賬戶結算,嚴禁公款私存。各項收入必須及時入賬,不得賬外設賬,不得私設“小金庫”。

      第三十九條工會各項資金的使用必須在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的原則下,堅持工會主席審批,重大開支事項,須經工會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

      第四十條各項經費支出應做到“有預算審批、按規定開支、取得發票真、用途填寫清、手續三人簽、臺帳資料全”。在各種業務票據報銷時,原則上1000元以內可支付現金,1000元以上開轉賬支票。

      第四十一條對幫扶困難職工、送溫暖等方面的開支必須采用實名制發放,做到?顚S。

      第四十二條工會經費不能用于非職工服務和工會以外的開支,不能用工會經費支付社會攤派的費用,不能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

      第七章工會財務處理程序管理

      第四十三條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規定和上級工會要求處理會計業務。第四十四條會計憑證的格式、內容、填制方法、審核程序、錯誤更正方法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工會會計制度》的要求。

      第四十五條原始憑證真實、完整、合法、有效,并附有相關附件,報銷單據上經辦、證明、驗收、稽核、批報等相關人員簽章齊全。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蓋有出具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并與收款單位名稱相符。對外單位開具的原始憑證蓋有本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

      第四十六條記賬憑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規范填制,做到要素完整、摘要簡明、科目正確、數字準確、編號連續、字跡清晰,相關會計人員簽章齊全。會計憑證裝訂厚薄適中、工整美觀。

      第四十七條會計賬簿設置齊全,有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并設有必要的輔助賬和備查賬,各類賬簿的啟用、登記、結賬、錯誤更正方法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工會會計制度》的要求,記賬及時,文字規范。

      第四十八條明細賬包括各類收入明細賬、各類支出明細賬、固定資產明細賬、往來款項明細賬等。日記賬包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備查賬包括低值易耗品備查賬、呆壞賬處理備查賬等。

      第四十九條賬簿登記以審核無誤的記賬憑證或原始憑證為依據。各種賬簿單獨裝訂,頁號連續,整潔美觀。

      第五十條定期核對相關賬目記錄,并將賬目記錄的有關數字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債權債務等相互核對,保證賬證相符(會計賬簿記錄與原始憑證、記賬憑證相符)、賬賬相符(同一經濟業務在不同賬簿之間的記錄相符)、賬實相符(各類賬簿記錄與資產、負債實有數額相符)。

      第五十一條

      按照上級工會和有關方面要求定期編報會計報表。會計年度終了,按時編制工會財務報告。工會財務報告主要內容包括:工會經費收支決算封面、決算說明書、收支決算表,年末資產負債表,年末收入支出表,年末往來款項明細表,年度經費收解報告表。

      第五十二條發生調整預算的,附有本級工會的調整預算報告。

      第五十三條財務報告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格式統一、裝訂整齊、報送及時,并經分管財務的工會主席、經審主任及編制人審閱并簽章。年度財務報告經本級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后按時上報上一級工會。

      第五十四條賬務處理全部實行會計電算化。根據財政部《會計電算化工作規范》的要求,建立健全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配置與會計電算化需要相適應的硬件,按照上級工會的要求選用財務軟件,保證會計電算化工作順利實施。

      第五十五條紙質記賬憑證應及時打;紙質會計報表應按季打;紙質會計賬簿、決算報告應在次年第一個月內全部打印并裝訂成冊,也可根據需要臨時打印、裝訂成冊。

      第五十六條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本單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定期整理歸檔,妥善保管,規范辦理調閱和銷毀事宜。

      第八章工會財務內部控制制度

      第五十七條工會財務管理工作人員為會計、出納。會計負責財務總體工作,核準辦理會計業務,負責經濟業務稽核及記賬業務;出納負責記好現金日記賬、銀行日記賬,確保準確無誤。

      第五十八條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第五十九條銀行印鑒由會計保管、支票或其他銀行結算憑證由出納人員入保險柜保管。出納人員外出或請假時,由工會主席指定專人保管。

      第六十條會計事項必須由兩個及以上人員按規定程序辦理。以現金和銀行存款支付的,由工會主席審批、會計制證,經出納員確認無誤后,方可辦理。

      第六十一條

      出納每月必須至少一次對庫存現金、有價證券、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銀行對賬單進行檢查核對,并如實填寫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六十二條財務人員工作調動或因故離職,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將其分管的財務工作以書面形式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其中,未了事項應逐一說明,否則不得離開崗位。移交工作由工會主席負責監督。

      第六十三條會計人員負責具體工會會計工作。會計崗位職責如下:

     。1)認真執行國家統一的財務制度、會計準則。

     。2)按照《會計法》和會計準則的規定,設置會計賬簿,辦理啟用手續,并負責登記。保證賬簿登記及時、準確,賬簿記錄內容真實、完整。

     。3)組織工會經費及時足額收繳,落實資金到位率。

     。4)負責編制本級工會預、決算,編制年度預、決算說明。

     。5)負責編制本級工會會計報表,編寫年度會計報表說明。

      (6)負責工會資產產權登記的具體工作,做好本級工會的年度財產清查。

     。7)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要求,妥善保管、裝訂本級工會會計核算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

      第六十四條出納人員負責辦理貨幣資金的結算等業務,出納崗位職責如下: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財政方針政策、法律和國家統一的貨幣資金管理法規。

     。2)按照《會計法》和會計準則的規定,設置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辦理啟用手續,并負責登記。日記賬按開戶銀行分別設置,啟用手續齊備。次年初,銀行存款日記賬、現金日記賬應分別整理立卷。

     。3)依據收付款記賬憑證辦理銀行和現金收付業務。結算完畢在收、付款憑證上簽名或蓋章,在憑證附件(原始憑證空白處)上加蓋“收訖”、“付訖”戳記。

     。4)每日根據辦結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日記賬,并做到日清月結。每月銀行日記賬必須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核對不符時,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F金日記賬每日必須與庫存現金核對相符。

     。5)根據工會主席核準的經濟業務進行會計核算。審查、確認原始憑證記載事項,如實填制記賬憑證。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受理,并及時向財務主管報告。對記載不清楚、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要求經辦人予以補充或更正。

     。6)庫存現金超限額的部分,必須在當日或最遲次日送交銀行。

     。7)有價證券、空白支票和空白票據必須入保險柜妥善保管。

      第八章

      附則

      第六十五條

      本制度由XX局工會負責解釋。

      第六十六條

      本制度自下文之日起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和加強中小學校的財務管理,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促進我縣教育事業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通知》(國發〔20xx〕43號)文件精神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中小學校財務制度》,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全縣各級人民政府舉辦的普通初中、職業初中、九年一貫制學校、普通小學、特殊教育學校,高級中學等也可參照執行。

      第三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度;堅持量入為出,勤儉辦學;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四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部門預算,實行國庫集中收付、政府采購和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核算和監督。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五條按照農村義務教育“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要求,以中小學經費實行“校財局管”的管理辦法,并由縣級財政、教育行政部門及農村中小學共同組織實施。

      縣級財政部門的主要職責:按有關政策和要求,組織預算編制工作,按規定程序和時間下達預算控制數和批復農村中小學預算;按批準的農村中小學年度預算和用款計劃,及時撥付資金。每年新學期開學前,要按國庫直接支付或授權支付的辦法,保證農村中小學運轉資金及時到位;對農村中小學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使用效果進行考核;定期向縣級人民政府報告農村中小學預算執行情況;定期向上級財政部門報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情況。

      縣級教育部門的主要職責:在編制好本級教育行政部門預算和執行部門預算的前提下,組織、指導農村中小學校編制本單位年度預算草案,匯總報送同級財政部門;根據縣級財政部門下達的預算控制數和預算批復,向各農村中小學下達預算控制數和年度預算;匯總審核農村中小學校用款計劃,及時向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加強教育經費的管理和監督,對農村中小學校的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內部審計;定期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情況。

      農村中小學校的主要職責:認真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各項政策,在校長的領導下,組織學校教務、總務、財務和教師代表研究、確定預算建設草案,報各鄉鎮中心學校匯總,各中心學校在規定的時間報送縣教育局;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按批準的年度預算向縣教育局申報用款計劃,按要求定期報送預算執行情況報表。

      第六條按照財政“四項改革”的要求,中小學校的財務嚴格實行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采購、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學校預算編制制度,各項收入統一編入縣級財政預算,并由縣級財政部門按照財政國庫管理體制的規定辦理資金支付。

      第七條以鄉鎮中心學校為單位分別設立中小學財務核算點,以學校(教學點)為基本核算單位,分別按政策規定的標準,核算中小學經費,各中學和村小(教學點)實行報帳制,但學校的資金所有權、使用權、財務自主權不變。中小學校的賬戶按照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管理的規定,在本地金融機構開設零余額賬戶,核算學校的財務收支,賬戶的管理按照國庫集中收付管理的相關規定。

      第八條各鄉鎮中心學校的財務核算點要有專門人員擔任會計、出納工作一般鄉鎮2-3人,大鄉鎮3-4人。各中學和各小學只設立報帳員,財務核算點分別為各中小學校設立帳本。中學財務核算點的會計負責為有關中學代理記帳,小學財務核算點的會計負責為各小學代理記帳,并辦理學校的會計核算、資金收付、會計報表、檔案管理等財會業務。學?沙闪⒔搪毠みx舉推薦產生的民主理財小組,負責對學校每月收支匯總表進行初審,校長終審。學校對會計原始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

      第九條從事財務工作的人員必須由具備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學校財務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不得隨意撤換和調動。

      第三章預算管理

      第十條按照財政“四項”改革的'要求,中小學校必須編制完全的部門預算,將學校的各項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統一納入縣級財政預算。

      第十一條預算編制原則

      預算編制應正確體現和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政策、方針和規章制度,嚴格執行《預算法》、《教育法》和《義務教育法》,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保證重點,公開透明”的原則,不得編赤字預算。

      第十二條預算編制中小學校預算主要包括收入預算、支出預算、政府采購預算。收入預算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預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支出)和項目支出等。

      中小學校預算編制時應將預算內、外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統籌考慮。本著量入為出的原則,合理安排各項支出,重點保證教職工工資、公用經費、校舍維修改造、資助貧困生等支出。

      第十三條預算執行各中小學校在預算執行過程中,應視資金的用途,采取網上申請或手工填寫《中小學校用款計劃表》,向教育財務部門提出用款計劃,教育局財務部門對各學校的用款計劃審核匯總后報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根據教育財務部門分校匯總表對各學校所需資金進行直接支付或授權支付。

      第十四條預算調整中小學的預算執行中原則上不予調整,但國家政策發生變化或自然災害等不可預見因素,直接影響到中小學正常教育教學活動時,可由中小學校提出預算調整申請。預算調整的申請應包括調整的事項和原因、調整的必要性、調整的金額等。預算調整必須符合法定程序。

      中小學校的預算支出應當按照預算科目執行,即按申請(指定)的用途使用資金。不同預算科目之間的預算資金需要調整使用的,必須報縣財政部門批準,不得擅自改變資金用途。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五條中小學校依法從各渠道取得的收入必須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管理,不得隱瞞、截留、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謀取私利。取得收入時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票據,并嚴格按照收支兩條線管理,納入財政專戶儲存。

      第十六條中小學校的收入主要有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其它收入等。

      中小學校代收的課本費、作業本費等不屬于學校收入,但必須納入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儲存,在學校財務部門通過往來賬戶核算,代收費收入應與學生結算,多退少補。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七條中小學校的各項支出,必須按國家和當地的統一開支范圍和定額標準執行。嚴格區分人員經費、公用經費、項目經費的使用,保證?顚S。中央和省用于農村義務教育的經費不得挪作它用,中央和省補助的中小學校公用經費不得用于償還各類非債務。

      第十八條中小學校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支出、項目支出、勤工儉學支出、撥出經費、上繳上級支出、結轉自籌基建支出等。

      人員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和其他人員支出等。

      對個人家庭的補助支出主要包括離退休費、退職費、撫恤和生活補助費、醫療費、住房補貼、助學金和其他補助支出等幾項。

      公用支出是指維持學校正常運轉和滿足基本辦學需要而形成的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和專項公用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主要有: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取暖費、交通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福利費、勞務費、租賃費、零星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工會經費、其它日常支出等;專項公用支出主要有:辦公設備購置費、專用設備購置費、交通工具購置費、圖書資料購置費、其他專項支出等。

    財務管理制度4

      評估與審計

      一、酒店根據業務需要,可委托專業評估機構進行資產評估,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年度財務報表審計或專項審計。

      二、根據業務性質,評估或審計單位的選擇,由酒店財務部與集團公司財務部協商后予以確定。

      三、財務部須配合經確定的評估或審計單位開展評估或審計工作。

      四、評估或審計單位出具的評估或審計報告,須由財務部報送總經辦審閱后,返回存檔。

      資產管理

      一、酒店資產管理的重點為貨幣資產(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債權資產(各種應收帳款和預付帳款)、存量資產(存貨和固定資產)等。

      二、貨幣資產管理:

      1、酒店現金結算限額(采購借款除外)為人民幣5,000.00元。凡超出國家《現金管理條例》規定的現金支付范圍或現金結算限額的均不得支付現金,特殊情況下須報總經辦審批;

      2、酒店現金收入應于次日送存銀行,不得坐支現金。確因業務需要坐支時,須經財務總監審核簽認后報總經辦審批;

      3、酒店收到現金(含銀行支票),必須開具票據,嚴禁無憑據收款。

      4、酒店銀行帳戶只供酒店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外借或為他人套取銀行現金,特殊情況下須報總經辦審批;

      5、酒店對其在銀行留存印鑒的印章實行分管,出納員負責財務專用章的保管,會計經理負責酒店法定代表人私章的保管。相關保管人對所蓋印章的票據用途和金額負責。

      三、債權資產管理:

      1、為加快資金回收,防止發生壞帳,加強酒店各種應收帳款的'管理,每年年末或根據實際需要,財務部須核對應收款,向欠款單位發出《欠款確認函》(見附件二),經對方簽名蓋章確認后予以存檔并按《欠款確認函》的規定時間催收;

      2、對確實無法按時收回或無法收回的債權,由財務部提出處理建議,報總經辦審批。

      四、存量資產管理:

      1、酒店固定資產分七類,折舊年限具體為:

      1)房屋建筑物20年

      2)機器設備10年

      3)運輸工具5年

      4)通訊設備5年

      5)電子、電器設備5年

      6)辦公家私5年

      7)其他固定資產5年

      2、固定資產預計凈殘值為10%;

      3、酒店固定資產管理按照酒店《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執行;

      4、酒店存貨分為低值易耗品和倉庫庫存物資,其中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按照酒店《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執行。庫存物資的管理按照酒店《倉庫管理制度》執行;

      5、酒店特設閑置資產倉,由財務部資產管理員對酒店備用、閑置、報廢、報損的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進行專門管理,以達到提高資產使用價值的目的。閑置資產(含報廢、報損)的管理按酒店《閑置資產倉管理規定》執行。

      收入、成本和費用管理

      一、酒店每年對經營收入、經營成本、經營管理費用實行計劃管理。

      1、營銷部于每年十月底前編制酒店下一年度的《銷售預測分析報告》報總經辦審批;

      2、總經辦于五個工作日內將批準的《銷售預測分析報告》下發財務部與各營業部門;

      3、酒店各部門于每年十一月十五日前制訂本部門下一年度經營管理計劃報送財務部。其中,營業部門根據《銷售預測分析報告》及本部門對下一年度經營管理情況的預測編制計劃(見附件三),管理部門根據本部門上年同期管理數據及同行業相關管理狀況編制計劃(見附件四);

      4、財務部根據各部門報送的經營管理計劃,在歸納分析和綜合平?的基礎上制訂下一年度酒店經營管理計劃(見附件五)、經調整后的部門經營管理計劃及《酒店經營管理考核方案》報總經辦審批;

      5、財務部將經審批同意的部門經營管理計劃分別下發相應部門執行。

      二、酒店經營收入分為營業收入和營業外收入。其中營業收入由收銀部收銀員按酒店《收銀操作規定》執行,營業外收入由相關部門按酒店《營業外收入管理規定》執行。

      三、營業部門根據總經辦審定的成本率或經營情況制訂銷售項目收費標準,并填寫《營業項目收費標準(調整)表》(見附件六 )經部門負責人簽認--財務部成本經理審核--財務總監審批后執行(財務部成本經理、財務總監須二個工作日內審批)。

      四、酒店對生產經營過程實行成本控制和經營管理考核。

      1、成本部按酒店《物資市場調查規定》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市場調查,并于每季度末編寫《物資市場調查分析報告》報總經辦審批;

      2、成本部收到采購部報送的固定供應商《固定采購價格定價表》和《直接采購參考價格表》或《直接采購參考價格調價表》后,于兩個工作日內進行市場調查及價格審核確認,并返回采購部;

      3、成本部每月按總經辦批準營業部門的成本率與經營費用和管理部門的管理費用進行監督檢查,并于次月十日前編寫《成本、費用數理分析報告》,呈報總經辦;

      4、收銀部收銀員按總經辦批準的營業部門價格折扣率、優惠權限對營業部門各級管理人員上述權限的使用進行監督,成本部夜間核算員須每日逐單審核并編制營業收入日報表交日間核算員復審。

      5、成本部成本核算人員按酒店《付款單證審核規定》執行成本審核工作。

      五、酒店收入、成本和費用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準確、完整地進行核算。

      六、財務部根據酒店和部門上月經營管理收支狀況,結合已審批的酒店及各部門經營管理計劃于每月九日前編制《酒店經營與計劃考核對照表》(見附件七)與《部門經營(管理)與計劃考核對照表》(見附件八),上報總經辦及送給各相應部門。

    財務管理制度5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條 合作社財務管理工作要按照“民辦、民管、民受益”原則,堅持自主經營、自我服務、民主管理辦社方針,真實、完整提供會計信息,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營效益,增加社員收入。

      第三條 合作社填制會計憑證、登計會計賬簿、管理會計檔案等要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四條 合作社會計核算辦法參照《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 合作社是股份合作的經濟組織,依法獨立享有經濟、社會活動的自主權,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準侵占、平調、截留和私分合作社的財產。

      第六條 合作社的財務工作要接受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定期向主管部門報送財務和會計報表。

      第二章 資產管理

      第七條 合作社的資產按流動性分為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

      第八條 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過1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變現或耗用的資產,主要包括現金、銀行存款、短期投資、應收及預付款項等。

      第九條 合作社在銀行開設現金結算戶應嚴格執行國家《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用于日常零星支付和備用的庫存現金不準超過規定限額。

      第十條 合作社建立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日逐筆登記,準確及時反映現金的收付、提存和結余情況,做到賬款相符。

      第十一條 固定資產,是指合作社使用期限超過1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第十二條 合作社采用年限平均法進行固定資產折舊。

      第十三條 合作社建立固定資產登記、保管和使用制度,對固定資產的存量及增減變動情況及時、準確、如實登記,建立固定資產明細賬,定期清查盤點,做到帳物相符。

      第十四條 合作社接受捐贈、補助的資產列入資本公積金。

      第十五條 合作社固定資產需要處置時,原值在1萬元以下由理事會決定,1萬元(含1萬元)以上由社員大會審議決定。

      第十六條 合作社不得以任何形式為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經濟擔保。

      第三章 財會人員

      第十七條 合作社按照帳、錢、物相互獨立分管原則,配置專職會計員、出納員和財產物資保管員,凡涉及款項和財物收付、結算及登記的任何一項工作,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分工辦理。

      第十八條 合作社會計核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采用借貸記帳法。會計年度自公歷1月1日至1 2月3 1日止。

      第十九條 財務負責人具體領導合作社的財務工作,負責制訂各項內部財務制度、編制財務收支計劃和財務支出的限額審批。

      第二十條 會計員負責按規定設置賬簿,開設賬戶,實行總分類和明細核算。正確運用會計科目,真實編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按期編制會計報表。做好參謀作用,并依法實行會計監督。

      第二十一條 出納員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設置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做到序時登記,日清月結;不得“白條”抵庫現金,不得挪用和坐支現金,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

      第二十二條 財產物資保管員負責合作社固定資產日常核算,根據會計憑證登記固定資產帳卡,定期進行盤點核對,做到賬、卡、物相符。

      第二十三條 合作社財會人員調動或離職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編制交接清單,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簽字蓋章后存檔。在未辦清交接手續以前,財會人員不得離職。

      第四章 財務收支

      第二十四條 合作社開展生產經營,依法取得營業收入時,要手續完備,使用統一的收款憑證和必要的內部憑證,并及時入帳。

      第二十五條 合作社開展生產經營,需要支付費用時,必須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六條 合作社財務支出執行“一支筆審批”原則,實行分檔逐級審核,限額授權,由合作社財務負責人審批。

      第二十七條 生產經營性開支。金額在20xx元以下(不含的,由合作社財務負責人審批;金額在20xx元以上10000元以下(不含10000元)的,由合作社理事會集體研究決定后,由合作社財務負責人審批;金額在l0000元以上的,由社員代表會議表決通過后,由合作社財務負責人審批。

      第二十八條 非生產經營性開支。凡金額在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的,由合作社財務負責人審批;金額在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不含10000元的,由合作社理事會集體研究決定后,由合作社財務負責人審批;金額在10000元以上的,由社員代表會議表決通過后,由合作社財務負責人審批。

      第二十九條 合作社財務支出按下列程序進行:

      1、經辦人出具合法的`開支原始憑證,并注明事由、時間、經辦人和證明人姓名。

      2、出納員和會計員審核原始憑證的真實性、規范性和合法性。

      3、合作社財務負責人根據審批權限負責審批。超出審批權限的,應簽署審查意見后,由合作社理。事會集體研究決定或社員代表會議通過。

      4、對不規范且金額大于300元的支出原始憑證,必須到稅務部審核辦理補稅手續,

      方可審批、支付。

      第五章 民主理財

      第三十條 合作社建立民主理財制度,保證社員對合作社財務的知情權、決策權和監督權。

      第三十一條 合作社年初財務收支計劃和重大財務事項必須通過社員會議的形式,征得社員同意并記錄在案。

      第三十二條 合作社社員對財務有下列民主管理的權利:

      (一)有權對所公布的財務帳目提出質疑;

      (二)有權委托監事會查閱審核有關財務帳目;

      (三)有權要求有關當事人對有關問題進行解釋或解答;

      (四)有權逐級反映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三十三條 監事會行使下列監督權:

      (一)有權對財務收支情況檢查和監督;

      (二)有權代表社員查閱審核有關帳目,反映有關財務問題;

      (三)有權對財務管理中發現的問題提出處理建議;

      (四)有權向上一級部門反映有關財務管理中的問題。

      第六章 利潤分配

      第三十四條 利潤,是指合作社在一個會計年度期間的經營成果,包括營業利潤、利潤總額和凈利潤。

      (一)營業利潤,是指主營業務收入減去主營業務成本和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加上其他業務利潤,減去營業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后的金額。

      (二)利潤總額,是指營業利潤加上投資收益,減去發生的投資損失和計提的投資減值準備金的凈額。

      (三)凈利潤,是指利潤總額減去所得稅后的余額。

      第三十五條 合作社按月計算利潤。

      第三十六條 合作社當年實現的凈利潤按以下順序分配:

      (一)按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

      (二)剩余部分:

      (1)60%按成員及有關方面與本社產品的交易量(額)比例返還。

      (2)其余40%按社員投資股和身份股及量化后的公積金份額和其它屬于量化給社員的份額分紅。

      第三十七條 合作社聘用職員計劃及其工資標準,需經理事會批準,所付工資計入服務成本。

      第三十八條 對社員和職員的物質獎勵,其金額計入服務成本。

      第三十九條 合作社如有虧損,以公積金、股金依次彌補;因補彌虧損所減小的資金,社員大會應酌情規定恢復補充的辦法和期限。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條 本制度由合作社負責組織實施。

      第四十一條 本制度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有關規定相抵觸時,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 本制度自合作社章程通過之日起實施。

    財務管理制度6

      第一條為嚴格財務管理,明確經濟責任,根據財政部、國家教委和省財政廳頒布的有關財務法規和制度,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各校領導分管系統限額、專項審批,大額借支實行聯簽制。

      第三條學校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由主管財務工作的副校長負責日常財務管理工作。

      第四條學校設置負責財務管理工作的專職機構——管理科,下設財務組,統一管理學校財務工作,對學校負責。同時,學校財務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監督。

      第五條學校管理科財務組配置一名財務主管、一名會計、一名出納,具體管理財務工作。

      第六條學校財務應加強預、決算管理,按上級指示精神和有關的財務制度、規定,結合學校事業發展需要,編制年度預算收支計劃和決算,經學校領導審核、批準后報上級主管部門并予公布。

      第七條學校應加強財務監督,設立專門的財務監督機構,形成學校內部審計制度。內部審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

     。2)實驗小學教師管理制度(包括教師問卷調查總結報告、教師相關規定、制度、政策、通知等)

      小學教育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制度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深入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健全并規范學校教學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教師的教育教學行為,預防并及時、有效、妥善地處理各類教學事故,維護正常教學秩序,建設良好的校風、教風和學風,全面提升教學質量,根據《教育法》《教師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小學管理規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教學事故是指教職員工在教學管理及教學活動中,因本人主觀過錯或過失所引起的,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和教學質量,或違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教學語言或行為。

      第三條教學事故根據事故的性質和所造成的危害程度不同,分二個級別:

     、.一般教學事故

     、.重大教學事故

      第四條教學事故的類別

     、.一般教學事故

      1.教師擅離課堂;上課遲到超過3分鐘、提前下課超過5分鐘。

      2.教師不備課上課;上課無教案;完全使用舊教案上課或直接使用、抄襲別人教案上課。

      3.不按學校課程安排上課;或未經學校職能部門批準,隨意調換課程、請人代課或代他人上課。

      4.布置或批改作業馬虎隨意,不執行學校要求或遺失學生作業,影響正常教學。

      5.教師布置大量機械重復和抄寫的作業,或布置超過規定的作業量。

      6.教學內容出現知識性錯誤;組織課堂教學不力致使課堂教學秩序混亂。

      7.無故不按時參加、或不按時完成、或不接受學校及上級部門布置的教學研究工作。

      8.工作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上網聊天、打游戲、網購、炒股等。

      9.工作時間內亂串辦公室,閑扯與工作無關的事,搬弄是非,挑撥同事關系,干擾他人工作。

      10.學校屬辦公場所,學校工作人員帶領閑雜人員做與教育教學工作無關的事情,如:中午、下午放學后在辦公室聚眾打牌、打麻將等。

      11.監考遲到3分鐘以上;擅自請人代監考;監考時以各種方式要求學生提前交卷。

      12.在監考過程中做與監考無關的事情(如抽煙、閑聊、看書報、打電話等);不嚴格履行監考職責,擅離職守。

      13.教學設施設備運行不良或損壞,無特殊原因超過3天仍未報修或維修,影響教學活動正常進行或影響教學效果。

      14.鈴聲、廣播聲不響,亂響,有誤差,影響教學活動正常進行。

     、.重大教學事故

      15.在校時間隨意讓學生回家請家長、取物品。

      16.教師在上課時間,撥打、接聽電話或收發信息。

      17.教師酒后上課。

      18.教學過程中遇到突發事件,不能及時妥善處理,造成事態惡性發展。

      19.教職員工對學生有打、罵、停課、趕出教室或諷刺、挖苦、侮辱等行為;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20.違反有關規定,要求學生統一購買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審定或規定使用的教材教輔材料;擅自向學生發放輔導材料并收取費用,或向學生兜售輔導材料等。

      21.歧視學困生;給學困生單獨編排座位;隨意拒絕學困生上課,將其趕出教室或學校;不給學困生批改作業,或脅迫其不能正常參加考試等。

      22.組織或變相組織、直接或間接參與有償家教、違規辦班等。

      23.索要、變相索要、收受家長貴重禮品。

      24.學生曠課逃學,課任教師發現學生不在課堂,未能及時向班主任教師通報;班主任教師接通知后未能及時向學校有關部門報告,因處置不力造成嚴重后果。

      25.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學校教學工作安排,或故意不完成教學任務。

      26.任課教師無故不讓學生參加考試。

      27.監考中對學生答題進行暗示、提示。

      28.由于監考人員失誤,造成考試結束后收回試卷數與參加考試人數不相符;不按要求裝訂試卷;遺失學生試卷、考試成績,致使學生成績無法確定。

      29.批閱試卷不認真,出現差錯在5分以上或判定等級失誤;經核查,一個班級(或一個考場)需要更改成績(等級)的試卷份數超過該班級(或該考場)試卷總數的3%。

      30.對學生考試違紀行為不制止、不上報;放縱考生舞弊;對突發事件處置不當,導致考場秩序混亂。

      31.違反規定,私自更改學生考試成績或等級。 32.教學設備、設施不能及時供應;教學實驗器材、用品等不能及時供應或準備不充分。

      33.因校內原因造成停水、停電而未能及時修理,導致教學活動中斷,影響教學秩序和教學進程。

      34.校舍、教學設施設備損壞未及時上報,維修前未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上報后管理人員未及時維修或施工管理不當而影響正常教學,造成安全事故。

      35.因工作不當引起家校糾紛被家長投訴學;蛏霞壷鞴懿块T,經學校查實,產生較壞影響。

      第五條教學事故處理程序

      1.教學事故發生后,責任人或發現者、知情者應及時報告學校教導處或校長室。

      2.查實后,需填寫《教學事故認定處理表》,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并及時報告分管校長、校長及職能科室。

      3.責任人可在3個工作日內提出申訴,學校核定事實后簽署意見。

      4.嚴重教學事故需及時報告校長室,一般教學事故視情況報告教導處。

      第六條教學事故責任人的處理

      任何事故均應明確責任人,不能以單位或部門代替。單位領導或部門負責人對教學事故故意隱瞞或拖延不報者,應視作責任人參照處理。

      一般教育教學事故:視情況給予校內批評,并按學校有關章程處理。一學期發生一般教學事故兩次即作重大教學事故處理。

      重大教育教學事故:

      要求事故責任人作書面檢查,并全校通報批評。 2.后果及影響嚴重者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當年師德考核、年度考核均定為不合格。

      3.因失職造成學生意外傷害,責任人必須全額賠付相關費用,觸及法律者,交付司法部門依法處治。

      學校鋼琴訓練中心琴房(實訓室)使用及安全管理制度

      一、琴房使用制度

     。ㄒ唬⿲W生必須有老師帶領才能進入電鋼琴房練琴。

     。ǘ⿲W生進入琴房后,先檢查電鋼琴、桌椅、墻壁、門窗等是否損毀壞,如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報告管理員,劃清責任后方可練琴。否則,將由發現問題時的練琴者理賠損失。

     。ㄈ┣俜績葒澜鼰、吐痰、會客、用餐、吃零食;嚴禁亂竄琴房,大聲喧嘩;不準在電鋼琴上堆放重物,不準隨便挪動和拆卸琴房設施;不準向窗外隨便仍東西;不準在琴房墻壁上亂貼亂畫;不準遮蓋琴房門上的觀察窗。

     。ㄋ模┣偕w要小心輕放,不準亂砸琴鍵,避免灰塵進入琴鍵影響琴的音質;不準帶水杯進入電鋼琴室,防止水倒入琴中損壞電鋼琴,違者按規定處罰。

     。ㄎ澹⿲W生嚴禁私自配制琴房鑰匙,不準爬窗或私自撬門進入琴房,任何時間不得將無關人員帶入琴房。

     。┣俜坎坏么娣潘饺宋锲,嚴禁在琴房內使用電器(手機充電器、烤火爐),或私自亂拉電線,亂接開關,違者將給予嚴懲。

     。ㄆ撸┚毲俳Y束離開琴房前要做到蓋好琴蓋、關好窗戶、熄燈并鎖好門,應自覺注意保持琴房內外的環境整潔。

     。ò耍┮獝圩o學校鋼琴及其他設施,故意損壞或人為造成不必要的損壞,照價理賠,情節嚴重者上報學校給予紀律處分,并處以罰款。

     。ň牛┓䦶那俜抗芾砣藛T的管理,學生不得在琴房進行與練琴無關的其它活動。

      二、琴房安全管理制度

     。ㄒ唬⿲W生必須按規定參加實訓課,嚴禁穿拖鞋、背心進入琴房,不得在室內亂涂、亂丟、亂吐,不得將食品帶入琴房,不得大聲喧嘩、打鬧。

     。ǘ╀撉僭O備若有故障應及時通知指導教師,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拆卸、移動、更換儀器設備。

     。ㄈ┣俜繘]電時,不得隨意搬弄電閘,整個實訓過程由教師控制供電。

     。ㄋ模⿲嵱栠^程中要嚴謹認真,做好記錄。嚴禁未搞清楚正確操作程序前亂操作,以免產生誤操作而造成安全事故。

     。ㄎ澹﹪澜亚俜康碾娋、插排、配件等帶出琴房外,不得在教室私自充電。

     。⿲嵱柦Y束后應及時做好各工位和室內的衛生工作,- 8 -關好門窗,切斷總電源,經指導老師檢查合格后方可離開。

     。ㄆ撸┌凑铡罢l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琴房管理員負責琴房的安全工作,嚴格執行各項操作規定,杜絕事故隱患,定期對琴房的安全防范工作進行檢查,對不符合安全規定和安全制度的問題要及時糾正;每月一次電源開關、電器和線路的檢查,發現故障、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等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報修,并做好記錄備案,消除安全隱患。

      學!叭匾淮蟆笔马棝Q策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健全黨內監督制度,規范民主決策行為,嚴格執行學!叭匾淮蟆笔马椉w決策制度,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的通知》精神,現就學!叭匾淮蟆笔马棝Q策提出如下要求:

      1.事前報告。學校研究“三重一大”事項時,應及時填寫《“三重一大”事項報告表》,并至少提前1個工作日向聯系學校局黨組班子成員、市教育主管部門政工科及相關科室報告,主動接受監督。

      2.事后備案。學!叭匾淮蟆笔马椉w決策后,應填寫《“三重一大”事項決策情況備案表》,連同相關材料于決議形成后3個工作日內報送市教育主管部門政工科備案。

      3.工作要求。學校要高度重視“三重一大”決策事項的管理,嚴格執行事前報告、事后備案制度。凡涉及到學!叭匾淮蟆睕Q策事項的,必須經學校班子會集體討論研究決定;凡涉及需要由黨員大會或教代會、工會等討論決定的,需先經學校黨支部或行政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后,提交黨員大會或教代會、工會通過;凡因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要依紀依法分別追究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其他責任人的責任。

    財務管理制度7

      為推進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化、規范化,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中共XX委、XX人民政府批轉市紀委等單位關于全面推行村賬鄉(鎮)代理,加強村級財務規范化管理的實施意見》和《XX村賬鄉(鎮)代理財務管理暫行規定》,結合我村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機構及職責

      1、村集體財務收支會計核算委托鄉鎮村賬代理中心(以下簡稱“中心”)代理。村財務管理機構設立財務負責人1名,報賬員1名,如有特殊要求,報“中心”批準可增設助理會計1名。財務負責人一般由村民委員會主要負責人擔任,若村已建立村經濟合作社,財務負責人由社長擔任。

      2、村財務負責人全面主持本村財務工作,其崗位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村合作經濟社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主持制訂本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編制年度財務預算和年終財務決算報告,并提請村民(代表)會議審議通過。

     。2)代表本村簽訂各項承包合同和其他經濟合作協議,維護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認真做好經濟合同的兌現、結算工作。

     。3)維護財經紀律,按照制度規定和財務預算,開源節流,做好資金的籌集和使用,把好財務審批關。

     。4)支持并督促村報賬員認真履行職責,依法辦理并按時完成各項財務收支結報等工作,對本村財務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總責。

     。5)定期組織財務檢查,清理核對賬目,盤點財產物資,收回應收欠款。

      3、村報賬員具體負責本村財務工作,其崗位主要職責:

     。1)負責做好出納工作。保管現金、有價證券、銀行結算票據和收款收據;對內容不真實、用途不明確、開支不符合規定,憑證要素或審批手續不齊全的票據要拒絕付款;認真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遵守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條例,定期核對現金和銀行存款余額,做到賬款相符。

     。2)及時整理好有關收付款憑單、附件和證明,填好出納結報表,每月(每季)按時向“中心”報賬。

     。3)記好有關財務備查簿。做好應收、應付等往來款項的記錄和債權債務結算工作。季未把應收款明細清單報村兩委負責人和村務民主監督委員會主任。

     。4)負責村集體資產管理和各種承包合同的管理、結算、兌現、歸檔工作。

     。5)負責各類統計報表上報工作。

     。6)負責做好文書及檔案工作。

     。7)定期向群眾公布財務收支賬目。

      二、財務預決算

      1、財務活動實行計劃管理,做到年初有預算,年終有決算。年初在編制財務預算時必須堅持統籌兼顧,增收節支、量入為出、留有余地的原則。

      2、財務預算和決算主要內容包括年度各項收入和各項支出的綜合預算和專項預算。重要項目和工程實施必須實行專項預算、專項決算。年終必須編制綜合決算。

      3、預算和決算年度與會計年度同步,即每年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

      4、年初預算方案由村兩委集體討論提出,上報“中心”審核,再經村民(代表)會議審議通過后報“中心”備案,并在公開欄公布。在預算執行過程中,發生較大變化的,如追加預算外建設項目、大額設備購置或其他大額支出,必須提請村民(代表)會議對原預算進行修改,并按規定程序做好會議記錄和公布、報送、備案工作。

      5、財務負責人必須在財務預算指標內,依據財務制度和有關規定把好財務收支的審批關。

      三、貨幣資金管理

      1、本村貨幣資金一律由村報賬員負責管理,其他人員不得經管貨幣資金。

      2、現金收入,必須于收款當日送存銀行,不準以存折形式存入銀行。本村只能在當地銀行開立一個基本賬戶,不準多頭開戶。

      3、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堅持“七不準”原則。即:不準私設小金庫,不準擅自出借集體資金,不準挪用公款,不準以集體資產為個人和外單位貸款提供擔保,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白條抵庫,不準坐支現金。

      4、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制度,村庫存現金限額規定為3000元,超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F金使用嚴格執行國家《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一切支出,除規定可以用現金支付外,應按銀行有關結算規定,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以確保貨幣資金的安全完整。

      5、嚴格按照賬、款、印鑒分開保管原則,空白支票憑證由村報賬員保管,預留銀行印鑒由“中心”代理會計、村財務負責人、村報賬員分別保管,其中村財務專用章由“中心”代理會計保管。

      6、本村使用資金,由村報賬員填寫資金使用申請單,報村財務負責人審批。屬日常資金使用的,開具現金支票;屬工程項目等較大資金使用的,憑原始憑證,開具轉賬支票,報“中心”審核后到銀行辦理有關手續。

      四、財務審批

      1、健全財務審批制度,規范審批手續,一切財務支出都必須取得或填制合法、有效的原始憑證,票據內容應完整、真實,經手人需注明用途并簽字或蓋章,由村財務負責人審批同意簽字。不得未批先付。村財務負責人長期(指連續3個月以上)外出,應書面委托村委會其他成員行使臨時財務審批權;若遇村財務負責人不履行審批職責,導致村財務無法及時報賬,村民(代表)會議可在村委會其他成員中重新確定財務負責人。

      2、審批權限。實行村財務負責人“一支筆”限額審批制度和村主任聯簽制度。村1000元以下日常經費支出由村主任審批;1000元至5000元的經費支出,由村兩委聯席會議討論決定后,授權村主任和村財務負責人審簽;1萬元以上的經費使用和支出必須在村兩委聯席會議討論研究基礎上,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后,授權村主任和村財務負責人審批;村財務負責人的費用支出由村主任審批。

      3、村干部報酬和通訊設備及費用。每年年初把村干部報酬或誤工補貼標準、通訊費用標準等由村兩委研究提出,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后,列入當年預算。黨組織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不得公費配置移動電話、住宅電話和小汽車。

      4、差旅費實行一程一報,按規定及時報銷。如無急事包乘出租車的費用不得報銷。

      5、堅持取消村級接待費支出,嚴禁用公款吃喝送禮。村干部到上級有關部門辦事不得動用村集體資金宴請;嚴禁動用村集體資金以拜年、慰問等方式向上級有關部門及領導干部送禮金、禮物等,否則所支的費用均由當事人自負,并追究當事人相應的責任。

      6、違反規定擅自審批或付款的,由審批人或付款人承擔責任,造成集體資金損失的,由審批人或付款人負責賠償。

      五、收支結報

      1、本村財務收支實行月(季)報制,于每月(季)后3日內由村報賬員到“中心”報賬。

      2、財務收支票據一律經村務民主監督委會員審核,符合規定的加蓋村務民主監督委會員審核專用章后,報“中心”審核入賬。

      3、非出納人員代收各種款項時,應在收款后3日內向村報賬員結清。

      六、票證管理

      1、村集體一切經濟收入一律使用“浙江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收據”。禁止使用外購、自制的收據發票收款。收款收據憑購領證向“中心”購領。

      2、收據要求整本連號不得拆開使用,開具完畢的票據要及時交“中心”登記核銷,多本票據按領用先后順序開具。

      3、領用的收款收據由報賬員妥善保管,不得出借,不得遺失,作廢收據不得缺聯、缺份。

      七、財產物資管理

      1、切實加強對村級集體財產管理,保證集體資產保值增值。

      2、財產物資要建立財產、物資專用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3、各類財產物資應有專人負責保管,并及時加強維修保養。

      4、健全入庫、保管、領用手續,入庫時應清點驗收,出庫時應經批準由領用者簽名。

      5、固定資產的更換和購置,應根據財務計劃辦理。固定資產的報廢、變賣要經鄉鎮審查批準。屬于不正常報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作價轉讓,做到合理估價,及時收回價款。年終做好對固定資產的盤點清理工作。

      6、財產物資的承包、出租、出借,要經村兩委研究決定,并要簽訂協議,落實責任人,按規定收取承包金、租金或占用費,并上墻公布,接受監督。

      7、嚴格執行固定資產折舊制度,所提折舊費,應保證對固定資產損耗價值的'補償,用于其重置更新。

      八、債權債務管理

      1、村集體發生應收應付經濟業務應全額列入賬內核算。村報賬員要建立應收應付分戶明細登記簿,詳細登記欠款單位、時間、金額、原因等應收應付經濟業務。

      2、村委會要加強債權債務的管理,要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積極催收債權,并努力減少債務。

      3、村報賬員應加強與“中心”會計溝通與聯系,及時核對債權債務的變化情況,每年至少核對2次,使兩者賬賬相符。

      4、村集體的應收款項確實無法收回的,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辦理有關手續,報鄉鎮“中心”核銷。任何人不得擅自決定應收款項的減免。

      九、民主理財

      1、村務民主監督委員會負責本村民主理財工作,其具體理財職責是:監督財務制度的實施情況,重點檢查財務預算、收益分配、公積金、公益金、福利費的提取和使用、管理人員工資的確定,承包合同及其他經濟合同的執行和實施情況;檢查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及村財產物資管理情況;查閱審核財務賬目和群眾反映的有關財務問題;對財務公開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

      2、定期開展民主理財。本村確定每月(每季第一個月)5日為理財日,定期召開理財會議,審核村準備結報的有關票據,對有異議的票據,應及時向村民委員會提出,由村委會主任或經手人作出解釋;若對村委會主任或經手人的解釋,不能通過的,村委會可以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對無異議發票應及時蓋上監督章,并做好理財記錄。

      3、村務民主監督委員會成員應當正確行使職權,不得借民主理財之機,妨礙影響財務管理工作和經濟活動的正常開展。如遇村務民主監督委員會成員不履行職責或不正確履行職責,致使村民主理財工作無法正常開展,村賬不能及時上報“中心”的,村黨組織應責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村兩委可提請村民代表會議按程序罷免其成員資格。若村民代表會議不能罷免其成員資格,村兩委可書面報告鄉鎮村賬代理工作聯席會議批準,村賬先報“中心”入賬,以后再進行集中理財或審計。

      十、財務公開

      1、內容:財務收支、債權債務、工程項目承包、村干部報酬、村集體土地補償款收支、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糧食生產直補等情況實行明細公開或專項公開。公開內容由“中心”提供并蓋章。

      2、時間:確定每月(每季第一個月)15日至20日為公開日。

      3、形式:在村務公開欄張貼公布。積極創新群眾喜聞樂見的其他公開形式,推行網上定向公開。

      4、程序:由村報賬員定期向“中心”領取財務公開表,經村務民主監督委員會審核蓋章后,在村務公開欄公布,并做好財務公開資料整理歸檔。

      十一、財會人員管理

      1、村報賬員要實行持證上崗。未取得上崗證的,在受聘上任一年內必須接受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業務培訓,經考試成績合格者頒發上崗證準許其上崗,成績不合格者不得留任。

      2、村黨組織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及其直系親屬不得任村(社)的報賬員。

      3、村報賬員要保持相對穩定,不受村兩委換屆影響。無正當理由,不得隨意解聘或撤換。村報賬員在年度民主評議村干部活動中被評為稱職者可連聘連任,累計2次評為不稱職者予以解聘。

      4、村報賬員的任免和調換由村黨組織提出初步人選,村兩委聯席會議討論決定,若村兩委聯席會議存在較大爭議,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也可經公開考試選拔確定人選。確定的人選報鄉鎮“中心”審核后備案。

      5、村報賬員的報酬與福利待遇原則上享受村主要干部同等勞動報酬與福利待遇

    財務管理制度8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制度,執行公司統一的財務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的執行情況。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通過財務監督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分配和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積極主動與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溝通,及時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有效規范財務工作,及時提供財務報表和有關資料。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公司設財務部,部門下設會計和出納崗位。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 財務部門各個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 財務經理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財務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四)組織領導財務部門的工作,分配和監督其他人員的工作任務,制定考核獎懲指標;

      (五)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財務核算體系,生產管理控制流程,成本歸集分配制度;

      (六)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當好公司參謀。

      (七)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負責公司各項費用報賬工作。

      (二)按照公司財務制度的規定組織公司的財務核算工作、賬簿登記工作和會計報表編制工作。

      (三)組織公司倉庫的盤點工作,撰寫盤點報告。

      (四)負責處理公司的各項稅務工作。

      (五)根據公司的要求,匯總編制統計報表。

      (六)按規定裝訂和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七)負責銀行賬戶的對賬工作,及時處理銀行未達賬項。

      (八)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每天盤點現金,做好現金的日清日結工作。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按時登記銀行日記賬和現金日記賬。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財務工作管理

      第八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條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

      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財務經理負責審核,每月1日前完成報表編制工作,由財務經理審核后報公司總經理。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的各項經濟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檢查工作。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經理監交。

      第四章 支票管理

      第十七條 支票由出納員或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請購審批單”,經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十八條 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財務經理、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借款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十九條 支票借款應在簽發支票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清算,超期的財務人員月底清帳時憑“支票借款單”轉應收個人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帳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條 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由支票領用人辦理現金借款手續,并按現金借款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財務經理會同總經理聯簽字?偨浝硗獬鰬跈啾皇跈嗳舜,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第五章 現金管理

      第二十二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三條 除本規定第二十二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或轉賬的方式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四條 公司固定資產、原料輔料、車輛保管維修、代辦運輸費用、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原則上采取轉帳方式支付,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五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10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六條 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提取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財務經理和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二十七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并按借款審批程序第二條執行。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二十八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二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二十九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行政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 差旅費由會計審核并報財務經理復核后,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二條 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三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銀行存款帳目,逐筆記載現金、銀行款項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六章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四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按要求整理歸檔。

      第三十五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六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七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財務經理批準。

      第七章 處罰辦法

      第三十八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名義存入銀行的;

      (六) 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三十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不服從公司工作安排的;

      (三)泄露公司業務信息和財務信息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 個人能力原因,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第八章 附 則

      (一)會計核算基礎工作規范

      (二)借款及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審批程序

      第四十四條 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試行。

      附則一、會計核算基礎工作規定

      第一條 充分體現會計信息的可靠性,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會計科目的運用及帳戶的設置、按《企業會計制度》執行,不得任意更改或自行設置,個別因公司業務需要新增會計科目時,須報批準。

      第三條憑證統一采用記帳憑證,在實行會計電算化操作后,可采用軟件打印記帳憑證。

      第四條 會計核算組織程序:采用記帳憑證匯總表核算程序,記帳憑證匯總表核算組織程序如下:

      (一)根據審核后的原始憑證填制記帳憑證;

      (二)根據原始憑證匯總表編制記帳憑證匯總表;

      (三)根據記帳憑證匯總登記總分類帳;

      (四)根據原始憑證登記現金日記帳和銀行日記帳;

      (五)根據記帳憑證及所附的原始憑證登記各明細分類帳;

      (六)月終,根據總分類帳和各明細分類帳編制會計報表。

      記帳憑證匯總表核算組織程序的特點是:先定期(5天或10天)將所有記帳憑證匯總編制成科目匯總表,然后再根據科目憑證匯總表登記總分類帳。

      記帳憑證匯總表的編制方法是:根據一定時期的全部記帳憑證,按照相同科目歸類,定期(5天或10天)匯總每一會計科目的借方本期發生額和貸方本期發生額,填寫在科目憑證匯總表的相關欄內,以反映全部會計科目的借方本期發生額和貸方本期發生額。

      第五條 記帳規則:

      (一)記帳須根據審核過的會計憑證。除按照會計核算要求進行轉帳時,用記帳員寫的轉帳說明作記帳依據外,其它記帳憑證都必須以合法的原始憑證為依據。沒有合法的憑證,不能登記帳簿,且每張記帳憑證必須由制單、復核、記帳,會計主管分別簽名,不得省略。

      (二)登記帳簿時用鋼筆或碳素筆寫(除了復寫的以外,不得使用鉛筆和圓珠筆)。

      (三)記帳憑證和帳簿上的會計科目以及子、細目用全稱,不得隨意簡化或使用代號。

      (四)會計分錄的科目對應關系,原則上一種經濟事項分別或匯總編一套分錄,不得將不同內容的多種經濟事項合并編制一套分錄。

      (五)明細帳應隨時登記,總帳定期登記,一般不超過10天。

      (六)每一筆帳須記明日期、憑證號碼和摘要,經濟事項的摘要不能過分簡略,以保證第三者能看清楚。每筆帳記完后,在記帳憑證上劃“∨”號。

      (七)記帳的文字和數字應端正、清楚、嚴禁刮擦、挖補或涂改,不得跳行隔頁。應將空行或空頁劃斜紅線注銷。

      (八)記帳發生錯誤,用以下方法更正:

      1.記帳前發現記帳憑證有錯誤,應先更正或重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或帳簿上的數字差錯,應在錯誤的全部數字正中劃紅線,表示注銷,并由經辦人員加蓋小圖章后,將正確的數字寫在應記的欄或行內。

      2.記帳后發現記帳憑證中會計科目、借貸方式或金額錯誤時,先用紅字填制一套與原用科目、借貸方向和金額相同的記帳憑證,以沖銷原來的記錄,然后重新填制正確的記帳憑證,一并登記入帳。如果會計科目和借貸方向正確,只是金額錯誤,也可另行填制記帳憑證,增加或沖減相差的金額。更正后應在摘要中注明原記帳憑證的日期和號碼,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據。

      3.報出會計報表后發現記帳差錯時,如不需要變更原來報表的,可以填制正確的記帳憑證,一并登記入帳。如果會計科目和借貸方向正確,只是金額錯誤,也可另行填制記帳憑證,增加或沖減相差的金額。更正后應在摘要中注明原記帳憑證的日期和號碼,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據。

      (九)紅字沖帳除了用于更正的錯誤外,還可以用于下列事項:

      1.經濟業務完成后,發生退回或退出;

      2.經濟業務計算錯誤而發生多付或多收;

      3.帳戶的借方或貸方發生額需要保持一個方向;

      4.其它必須沖銷原記數字的事項。

      (十)各帳戶在一張帳頁記滿后接記次頁時,需要加計發生額的帳戶,應將加計的借貸發生總額和結出的余額記在次頁的第一行內,并在摘要欄“承前頁”

      (十一)月、季、年度末,記完帳后應辦理結帳,為了便于結轉成本和編制會計報表,需要發生額的帳戶,應分別結出月份季度和年度發生額,在摘要欄注明“本月合計”、“本季合計”和“本年合計”的字樣,在月結、季結數字上端和下端均劃單紅線,在年結數字下端劃雙紅線?偨Y的數字本身均不得用紅字書寫。發生筆數不多的帳戶,也可不結總。不需要加計發生額的帳戶,應隨時結出余額,并在月份、季度余額下端劃單紅線,在年度余額下端劃雙紅線。

      (十二)編制會計報表前,必須把總帳和明細帳記載齊全,試算平衡,每個科目的明細帳各帳戶的數額相加總和同該科目的總帳數額核對相符。不準先出報表,后補記帳簿。

      (十三)年度更換新帳時,需要結轉新年度的余額,可直接過到新帳各該帳戶的第一行,并在摘要欄內注明“上年結轉”字樣。必要時,詳細注明余額組成內容,在舊帳的最后一行數字下面注明“結轉下年”字樣。結轉以后的空白行格包括不結轉余額的帳戶,劃一條余線注銷或蓋戳注銷。

      第六條 結帳、對帳:

      (一)結帳是結算各種帳簿記錄,它是在一定時期內所發生的經濟業務全部登記入帳的基礎上進行的,具體內容如下:

      1.在結帳時,首先應將本期內所發生的經濟業務記入有關帳簿。

      2.本期內所有的轉帳業務,應編成記帳憑證記入有關帳簿,以調整帳簿記錄。如待攤、預提費用應按規定標準予以攤銷提取。

      3.在全部業務登記入帳的基礎上,應結算所有的帳簿,具體方法參見“記帳規則”的第11點。

      (二)對帳是為了保證帳證相符,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具體內容如下:

      1.帳證核對:是指各種帳簿(總帳、明細分類帳以及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等)的記錄與會計憑證(記帳憑證及其所附的原始憑證)的核對,這種核對主要是在日常編制憑證和記帳過程中進行。月終如果發現帳帳不符,就應回過頭來對帳簿記錄與會計憑證進行核對,以保證帳證相符。

      2.帳帳核對每月一次,主要是總分類帳各帳戶期末余額與各明細分類帳帳面余額相核對,現金、銀行存款二級帳與出納的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相核對,會計部門各種財產物資明細類帳期末余額與財產物資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的保管帳相核對等。

      3.帳實核對分兩類:第一類現金日記帳帳面余額與現金實際庫存數額相核對,銀行存款日記帳帳面余額與開戶銀行對帳單相核對,要求每月核對一次;第二類各種財產物資明細分類帳帳面余額與財產物資實有數額相核對,各種往來帳款明細帳帳面余額與有關債權債務單位的帳目核對等,要求每季核對一次。

      附則二、借款和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程序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財務管理,嚴格執行財務制度,依據規范化管理實施大綱,特制定本標準及程序。

      第二條 借款及報銷審批程序

      (一)出差人員借款,必須先到財務部領取“借款憑證”,寫明出差時間、地點,借款金額原則按“往返車費+(住宿費+生活補助)×預計出差天數”計算借款金額,填寫好該憑證后,先經部門經理同意,再由財務經理批準,最后經總經理審批后,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三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二)凡職工借用公款者,在原借款未還清前,不得再借。

      (三)其他臨時借款,如購置款、業務費、周轉金等,審批程序同第二條第一款。

      (四)試用人員借支旅差費或臨時借款,須由正式員工出具擔保書或簽認擔保,方能辦理,若借款人未能償還借款,擔保人應負有連帶責任。

      (五)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后,三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賬,報賬后結欠部分金額或三天內不辦理報銷手續的人員欠款,財務部門有權通知行政部在當月工資中扣回。

      (六)報銷審批時應具備的憑證:“請購審批單”或“費用審批單”,原始發票、物品明細表。在所附憑單上,要由經辦人簽字,主管部門經理簽字和財務經理簽字。

      第三條 出差開支標準及報銷審批オ

      (一)公司職工出差乘坐車、船、飛機和住宿、伙食、市內交通費,按下表規定執行(詳見附表一)。各部門負責人應嚴格控制外出人員,并考慮完成任務的期限,確定出差日期。對因公外出人員均對號入座按標準辦理應報銷費用。如出差人員投親靠友自行解決住宿問題,則按標準的40%計發給個人;如不足標準住宿的,按節約額的50%計發給個人;如超標準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個人自己負擔。

      (二)公司人員出差的交通費一律按附表標準套用。具體對下列情況均以有關規定執行如下:

      1.乘坐火車,從晚上8時至次日晨7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的,可購火車硬臥鋪票和輪船三等艙。

      2.乘坐火車符合1條規定而不買臥鋪票的,節省下的臥鋪票費,發給個人,但為了計算方便,規定按本人實際乘坐的火車硬席票價的50%發給。

      3.公司人員出差,事先經單位領導批準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應憑車船票價按實支報,不發繞道和在家期間的出差伙食補助費、住宿費。

      4.出差期間乘坐直達特別快車暫按乘坐一般特別快車不坐臥鋪補助的規定執行,即按硬座票價的45%計發補助費,因使用空調設備而另外加收的費用不計入票價之內。

      5.公司人員調動工作,核發差旅費以其調入地區執行標準計發。調入人員的交通、住宿、伙食補助除照公司規定執行外,其它開支參照有關規定執行。

      6.出差人員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間,按標準發給伙食補助費,不發交通費和住宿費。住院超過一個月的停發伙食補助費。

      7.公司人員參加在外地召開的各類會議,除有會議主辦單位出具的食宿費自理的證明,可回公司按出差標準領取伙食費補助;住宿費憑住宿處發票按公司規定標準執行外,其余情況一概不領發有關費用。

      8.員工赴外地學習培訓超過30天以上的部分,培訓期間食宿費自理的,按相關職位標準的50%計發。

      (三)出差補助

      按出差起止時間(“算頭不算尾”)每天只享有伙食補助,補助標準按附表發放。

      (四)出差市內短途交通費 按附表中相應人均標準,憑票據據實報銷。

      (五)其他雜費

      如存包裹費、電話費,雜項費用控制在人均每天10元內,憑單據報銷。

      (六)車船票

      按出差規定的往返地點、里程,憑票據核準報銷。

      (七)因特殊情況出差需乘坐飛機,由公司總經理批準,連續三個月虧損部門人員出差,一律不準乘坐飛機。

      (八)根據出差人員事先理好的報銷單據,先由會計對單據全面審核,同時按出差天數填上住勤補貼,然后由部門經理簽認報財務經理、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方能報銷。

      (九)出差人員不得以電話費、傳真費名義沖減超標準住宿費,電話費和傳真費必須在住宿發票和賬務清單中單列。

      (十)出差期間發生的個人餐費、洗衣費、飲料費、健身桑拿費、美容美發費等一律由出差人員自負,不能報銷。

      (十一)出差期間的宴請費用不在差旅費中報銷,單獨列在業務招待費中審批報銷。

      (十二)同性別兩人一起出差,只能住一間雙人間,按一個人(職務較高者)住宿標準計算。

      (十三)出差人員在外住宿超過兩天,如有特殊情況未住飯店(如住朋友、親戚家),可以給予每人標準規定的未住宿補助。

      (十四)出差在外期間,一般不對外宴請和對外贈送禮品,如確有需要必須事先請示公司領導。

      (十五)員工探親交通費按國家規定辦法執行。

      第四條 業務招待費標準及審批

      (一)因業務需要開支招待費的,由部門經理填寫招待費審批單,報總經理批準。

      (二)業務招待費報銷單據必須有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列明公司抬頭,數字分明,先由經手人簽名,注明用途,部門經理加簽證實,再報財務經理審核,然后由總經理審批,方能付款報銷。

      (三)超審批金額外的業務招待費,一般不予開支,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審核加簽。

      (四)公司大型招待活動及單筆金額超過20xx元的招待費用,須經董事長批準并簽字報銷。

      第五條 其他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

      (一)屬生產經營性的各項費用,20xx元以內的憑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先由經辦人和部門經理簽名后,報分管領導、財務經理審核后,然后送總經理批準報銷。

      (二)屬非生產經營性的各項費用,5000元以內的按第六條第一款執行,超過5000元的報董事長批準。

      第六條 本規定解釋權在公司財務部。

    財務管理制度9

      第一條為規范服裝行業經費的使用,使服裝行業的各項經濟活動有章可循,依據《廣東省行業協會條例》和《廣州服裝行業協會章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服裝行業財務工作職責和管理。

     。ㄒ唬┓b行業的財務工作人員應嚴格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

     。ǘ┟貢庁撠熅幹品b行業年度收支計劃,報會長辦公會議審議,提交理事會審定,并組織貫徹執行。

     。ㄈ┴撠煿潭ㄙY產增減變動的會計核算和監督以及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工作,全面反映和監督固定資產的增、減值和變動情況。

     。ㄋ模└鶕b行業的收支情況,按月、季編制財務報表。月財務報表分別報會長、秘書長;半年財務報表報理事會,年度財務報表報服裝行業登記管理機關。

     。ㄎ澹┴撠煈湛、應付款和現金銀行存款的管理,以及日常經費報銷工作,并做好清算拖欠款及催收工作,保證資金的完整、安全。

     。┙邮茇敹悪C關和登記管理機關對財務工作的檢查、監督和財務審計工作。

     。ㄆ撸┴撠煴9軙嫏n案以及固定資產等資料,負責電算化系統的使用。

      第三條本服裝行業經費的管理。

     。ㄒ唬┓b行業經費開支按照預算在先、開支在后的原則進行。每年的費用開支情況須向理事會報告。

     。ǘ﹫箐N手續。凡一切合法報銷憑證必須由經辦人、證明人簽名,并注明原因及用途,經會計人員審核后報會長審批或秘書長審批。

     。ㄈ⿲徟鷻嘞抻蓞f會理事會審議核定。

     。ㄋ模⿻嬋藛T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財務審計。

      第四條本會人員工資及福利

     。ㄒ唬┓b行業秘書處專職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ǘ┢溉沃频拿貢L工資福利由理事會自行決定。

     。ㄈ﹨f會聘用專家的聘金參照相關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ㄋ模┡R時聘用人員的聘金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由秘書處擬定后報會長批準。

      第五條本會固定資產的管理。

     。ㄒ唬┕潭ㄙY產管理的內容包括購置、維修與改良、調撥、移交、報廢、處置及盤點等。

     。ǘ┓b行業秘書處是固定資產實物管理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的'購置和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與財務人員進行固定資產核算,確保固定資產賬、卡、物相符。

     。ㄈ┕潭ㄙY產的使用部門是固定資產使用、保管、維護的直接責任者,應嚴格遵守設備操作規程和維護保養制度,合理使用固定資產,避免人為損失。

      第六條本服裝行業旅差費用的管理由協會理事會審議核定。

      第七條凡應享受假期,因工作需要未能休假經批準的專職人員,按國家有關政策發給假期工資。

      第八條本制度經理事會審議通過后生效,由理事會解釋。

    財務管理制度10

      一、什么是企業:以盈利為目的的經濟組織。

      正是因為企業是盈利為目的,所以企業從成立的那一天起,就面臨著激烈的市場競爭,始終處于生存、倒閉、發展、萎縮的矛盾之中,企業管理的首要任務是生存,只有生存才能獲利,企業管理的目標“生存、發展、獲利”(過程和一個人一樣)

      企業生存的基礎是市場,要占領市場就必須要有獨特的經營方式,不斷創新,以優質的服務占領市場,同時在合理的前提下不斷降低成本,減少支出,提高企業競爭能力。

      二、企業成立的過程(選型)

     。1)籌資

     。2)投資

     。3)資金運作即經營活動

     。4)資金分配

     。ㄒ唬┗I資:籌措資金。

     。ǘ┩顿Y:預測、法例、預算、控制、分析。

      例:餐飲業:朝陽產生、品牌優勢、成功的管理經驗、本土化(入鄉隨俗)

     。ㄈ┵Y金運作(生產經營,錢—物—錢)

     。ㄋ模┵Y金分配(利潤分配)

      三、財務在企業經營中的作用:

     。1)財務的兩大技能(核算、監督)

     。ㄒ唬┖怂悖壕褪抢脤I的,科學的,計算方法,為企業作好經營分析。

     。ǘ┩ㄟ^核算,提供分析,監督財產完狀況及作用狀況。

      四、成本管理

     。1)為什么要加強企業成本管理,成本管理是企業競爭能力的表現,是增加利潤的根本途徑,其抵御內外壓力,求得生存的保障,是企業發展的基礎。

     。2)成本的概念,成本一詞被人們廣泛使用,即使在同一領域中,同一個企業同一個人身上成本的概念,都是在不斷變化的,例:后廚主管,廳面的主管,單店的經理,昆明公司經理(火、中)、整休,云貴公司,所以要定義成本,首先要定義收入,成本配比原則的情況下,成本的概念都正確。

     。3)成本的特征:

     。ㄒ唬┵Y源的耗費

     。ǘ┦且载泿庞嬎愕暮馁M

     。ㄈ┦翘囟▽c的耗費

     。ㄋ模┦钦=洜I活動的耗費

     。4)成本管理是企業管理者在滿足客戶需要的前提下,在控制成本與降低成本的過程中所系取的一切手段,目的是以最低的成本達到預先規定的質量、數量與其他要求。

     。5)成本管理的`目的可分為降低、控制兩種。

     。ㄒ唬┛刂剖侵冈诤硕ㄖ笜讼碌墓芾

     。ǘ┙档、務析會因,系取措施,合理降低。

     。6)控制系統的組成

     。ㄒ唬┙M織系統

     。ǘ┬畔⑾到y

     。ㄈ┛己

     。ㄋ模┆剟

     。7)成本控制原則

     。ㄒ唬┙洕瓌t:指推行成本控制而發生的成本,不應超過因缺少控制而喪失的經濟利益。

     。ǘ┮虻刂埔耍嚎刂葡到y要適合企業自身的特點,不可照搬。

     。ㄈ⿻䥺T參加:任何成本都是人的某種作出的結果,只能由參與或者有權干預治功的人來控制,不能指望局外人來控制,任何成本控制方法,其本質就是要設法影響執行作業的人,讓他們自發地進行自我控制,所以每一位員工都負有成本責任成本控制是全體員工的共同任務,只有通過全體員工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

      成本控制對員工的要求:具有控制成本的愿望和控制成本的意識,養成節約成本的習慣,關心成本控制的結果,理解成本控制的意義,有效控制成本的關鍵是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主觀能動性。

      每個人都不希望別人來控制自己,大家在領取獎金時總春風得意,笑容滿面,似乎忘記了獎金的產生過程,這其中有多少辛酸苦辯,有多少矛盾產生,沒有想起獎金是在監督下完成的,嚴格控制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不論是主管經理、員工都是如此,但控制在任何時候都是必須的。

     。8)成本控制要注意如下幾個問題:

     。ㄒ唬┯锌陀^、準確、適用的控制標準。

     。ǘ┕膭顓⑴c制定標準

     。ㄈ┳寙T工了解企業的困難和實際情況

     。ㄋ模┙⑦m當的獎勵措施

     。ㄎ澹├潇o地處理成本超支和過失

     。9)在分析成本不利差異時,應尋求解決為準,而不是找“罪犯”。

      五、領導推動原則

      成本控制對企業領導的要求是:

     。1)重視并全力支持成本控制

     。2)具有完成成本目標的決心、信心

     。3)具有實事求是的精神

     。4)以身作則

      六、成本降低

     。1)成本降低與成本控制的區別

     。ㄒ唬┛刂埔酝瓿上揞~為目標,降低則以最小化為目標

     。ǘ┛刂苾H限于有指標的項目,降低則指全部

     。ㄈ┛刂剖窃趫绦羞^程中努力實現目標,降低則包括,預處、決策、調整

     。ㄋ模┛刂莆姆Q絕對控制,降低,稱相對控制

     。2)降低的原則

     。ㄒ唬┮灶櫩蜑橹行

     。ǘ┛茖W分析生產過程

     。ㄈ┲饕繕耸墙档蛦挝怀杀

     。ㄋ模┛孔陨砹α、降低成本、不能從顧客

     。ㄎ澹┮掷m降低

     。3)降低的主要途徑

     。ㄒ唬╅_發新產品,改變成本結構

     。ǘ┎捎眯碌脑O備、工藝、材料

     。ㄈ╅_展成本管理

     。ㄋ模└倪M員工的思想意識,提高技術水平

      七、成本分類

     。ㄒ唬┌唇洕再|分為:材料、動力、工資、折舊、稅金等

     。ǘ┌从猛痉郑荷a成本、銷售成本、管理成本。

     。ㄈ┌闯杀玖曅苑譃椋汗潭ǔ杀、變動成本、半變動成本

      注:固定成本:房租,要采取合理的措施,降低單位固定成本,可以降低。

      變動成本:水、電、汽要盡量合理降低。

      半變動成本:工資,要適量運用,以期達到最佳平衡。

    財務管理制度11

      一、明確崗位職責,實行財務集中管理

      1、機構設置:全鄉各機關、單位、村社財務實行分級管理、集中結算、分別核算,由鄉財政所統一代理各機關、單位、村社的財務會計核算和資金收支結算。

      2、崗位設置:財政所內要分別設立單位辦公室和財政總預算會計、單位核算會計、資金結算會計、專項資金管理以及國有資產管理、農村財務管理、財務收支監督稽核等業務崗位,實行一人多崗和一崗多人。各財務單位均要分別確定單位財務審批、審核和報賬員,并保持人員相對穩定,各村社均由村文書作為統一的報賬員。

      3、職能劃分:財政所辦公室主要負責單位的日常工作和檔案管理,以及黨政領導交辦給財政所的臨時性工作任務;財政總預算會計崗位主要負責財政預、決算編制業務,負責財政資金的調度、平衡,組織預算執行;單位核算會計崗位主要負責各代理單位的財務核算,協助代理單位內部財務管理;資金結算會計崗位主要負責財政預算內、外資金、專項資金、單位資金和村社集體資金的收支結算,保證資金安全;專項資金管理崗位主要負責辦理各種專項資金的領撥、使用、報賬和財務核算;國有資產管理崗位主要負責全鄉國有資產的修購配置、調配使用和出入登記工作,確保資產的安全完整;農村財務管理崗位主要負責村社集體資金的收支核算和各種集體資產的監督管理;監督稽核崗位主要負責各種專用票據的管理,對財政所內各業務崗位經辦的收支憑證進行復核審查,組織鄉、村的財務檢查和專項審計,負責查處財務違紀事項的牽頭、協調工作。

      4、集中結算:對統管的行政事業單位和村社集體,一律取消其所有的銀行賬戶和出納崗位,實行“零戶統管”,由財政所資金會計統一辦理各單位、各村社的資金收付結算。

      5、集中核算:由鄉財政所對統管的鄉級行政事業單位和村社集體財務全面實行“代理記賬、集中核算、無償服務”,取消所有代理記賬單位的

      — 1 —所有會計崗位。每個財務主體單位只設一名報賬員,由財政所按所統管的單位分別建賬,對村社集體財務應以村、社分別核算,以分清財務主休、明確資金權屬。對財務清理不徹底,分別建賬確有困難的,可暫以村為單位建立過渡賬,明細核算到社。各村社、各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在體外設立單位、集體收支賬務。

      二、加強收支管理,規范資金結算秩序

      1、嚴格收入管理,實行村賬鄉管。改變資金分散管理、會計人員分散管理、財務核算分散管理為集中統一管理。對各種農戶繳款,由財務人員分戶、分次開票。

      2、實行資金統管,杜絕體外循環。單位和村社資金在會計主體、資金權屬和財務審批“三權不變”的前提下實行收支兩線、定期報賬。對所收資金實行直達國庫、財政專戶或財政統管的單位賬戶。對非現金往來結算由財政所直接實行內部劃轉。各村社、各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在體外開立單位、集體賬戶。

      3、規范資金結算,實行封閉運行。對行政事業單位應繳預算和應繳專戶的資金分別直達國庫和財政專戶,不得直接記入單位收入,更不得公款私存或以個人名義收取單位或集體的各種資金。對單位職工和村社干部的'固定性人員經費實行財政直發;對各單位和村社日常開支,由鄉財政所一次性核定預借備用金;開支發票統一由單位報賬員定期報賬,實行資金直達用款單位或個人賬戶,年終一次性歸還備用金,徹底杜絕截留坐支現象。

      三、規范資金渠道,健全財務管理體系

      1、全鄉財務實行專項預算和部門綜合預算管理辦法,建立嚴格的預算指標控制制度,徹底理順村社和各單位的財權、事權關系。根據村社和各單位的職能職責,在上級統一的財力保障標準的基礎上,確定財政補助比例或補助數額。整合各單位和村社的其他資金,實行部門綜合預算和村社集體資金預算,重點專項資金實行財政直接管理。嚴格預算約束,強化預算鋼性。

      2、鄉財政所要按照“兩上兩下”的單位預算編審程序“和“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從嚴審查各單位和村社預算,作出單位和村社綜合預算— 2 —批復。

      3、建立財政資金保障機制,鄉財政所要妥善調度資金,根據各單位和村社的用款計劃和時間進度進行撥款,做到資金調撥進度和時間進度基本同步。

      4、各單位、各村社要通過爭取上級補助、開展單位創收活動等多渠道增加本單位收入,確保單位正常運轉,實現收支平衡,略有節余。鄉財政對各單位經費的自給能力實行激勵約束機制。

      5、財政所財務人員和單位報賬員,要按指標控制賬、財產物資賬、資金核算賬規范設立相應的各類總賬,明細賬和備查賬,

      6、各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只能與本單位報賬員發生個人財務往來,納入本單位財務核算,財政所不得與其它單位職工個人直接發生財務關系,不得辦理任何超預算開支的資金結付。

      7、鄉財政所每半年要向鄉人大主席團和鄉政府分管領導提供一次財政預算執行情況,每季度向政府鄉長提供一次各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按月向各統管的獨立核算單位提供會計報表。

      四、強化財務管理,嚴格費用報銷審核

      1、財務審批程序。各單位和村社費用開支,實行交叉審核、單位法人“一支筆”審批制度。各種開支發票嚴格堅持“一單三簽”和財務復核制度。由經辦人在發票上“背書”詳細開支情況、經單位會計人員進行發票要素審核,涉及補助的費用報銷,要由單位財務負責人確定報銷標準和金額。未經財務負責人審核的發票,財務審批人不得審簽,未經財政所長復核的發票,資金會計不得辦理資金結算,核算會計不得受理做賬。10人以上的單位開支,由單位財務負責人審核、單位法人(或委托人)獨立審批,法人經辦的支出不得自行審簽;10人以下的行政事業單位開支,由政府分管領導審核,單位負責人審批。單位負責人經辦的支出,由政府鄉長審批;村社集體開支由村主任審核、鄉長審批,村主任經辦的支出由支部書記審核。財務審核人對報賬人提交審核的開支發票,要明確簽署審核意見,對不屬實或需進一步調查核實的開支發票,要明確提出處理意見,原則上不得將原始票據退還經辦人重新變通、完善。

      2、費用報銷辦法。各單位費用開支要嚴格堅持開支范圍和標準,實行“定期報賬,逾期不報”的辦法。對黨政實職領導和單位負責人的非上交性職務消費實行“定額控制,憑票報銷,超支不報,節約歸公”。對其他人員實行實報實銷。實行包干補助的人員,在補助范圍內不得再報銷費用。

      3、報賬結算程序。對供給內直發的鄉、村、社固定性人員經費,由財政直接列支,直接頂抵各單位預算指標。各單位、各村社的其它費用、福利開支,由單位報賬員憑“一單三簽”后的原始發票,經復核后,到資金會計處辦理資金結算和票據移交。

      4、債務往來管理。各單位和村社都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增收節支和債務消化目標,及時清理往來,力所能及地搞好債務劃轉,防止新增債務。從嚴控制內部職工的借款規模,嚴格執行“前借未清,不得辦理新借”的規定。

      5、開支發票審核。各單位職工在外開支,要嚴格堅持“誰經辦,誰報賬,誰結付”的辦法,嚴禁以單位名義在外,掛賬。要重點加強對公務租車、接待用餐、物資采購和在外出差開支的管理。財務人員必須嚴把原始憑證審查和資金支付關,不得經辦超標準、超范圍、超預算等各類違規支出。

      6、激勵約束機制。各單位都要建立增收節支、勤儉辦事的激勵約束機制,對沒有突破個人開支定額的節約部份,可由本單位在年度綜合預算經費內,在節約額的50%以內發給個人節支獎勵。

      五、嚴格開支標準,從嚴控制支出規模

      公用支出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優先保證水電、電話費和機關公務支出。以下是政府機關公用支出管理的相關規定,其他單位可參照執行。

      1、水電費:公用辦公的水電費由單位負擔,個人用電實行定額補助,每人每月補助20元。

      2、打印費:各辦公室打印文件、報表及其他資料,統一交黨政辦室打。h政辦公室按打印數量收取適當費用),無特殊情況不得在營業性打印部打印,否則,打印費用由個人負責。

      3、電話費:電話費實行包干使用,享受正科級待遇的黨政實職領導每人每月300元,黨政副職、享受正科級以上待遇的非實職領導每人每月150元,享受副科級待遇的非實職領導和辦公室主任每人每月70元,其他干部每人每月40元,政府辦公室每月80元包干使用。

      4、差旅費:由書記出據出差通知單并核定生活、住宿補助金額:出差開支往返車、船、飛機費據實報銷;其他差旅費開支包干使用(包括住宿費、生活補助、乘車補助、市內交通費),到縣城出差50元/天/人(家住城區的按30元計算),到縣外市內出差100元/天/人,在市外省內出差150元/天/人,到省外出差200元/天/人,到經濟特區出差250元/天/人;特殊情況經鄉主要領導同意接待的生活費外,超標準開支一律自理。外出學習、培訓時間較長的(一個月以上),不適用該補助標準,根據情況適當補助,但縣內不得超過15元/天,縣外市內20元/天,市外省內30元/天,省外40元/天,經濟特區50元/天。

      5、租車費:一般情況不允許任何人租車,因工作需要急需租車的,在請示書記或鄉長同意后,由辦公室出據租車通知單,并經主要領導簽字后方可租車。

      6、業務招待費:來人來客一律在政府伙食團就餐,不準找包包煙。確需進營業性餐廳就餐和找包包煙的,在請示書記或鄉長同意并確定標準后方可就餐和找包包煙。所有來人來客就餐均由辦公室出據就餐通知單,月末憑通知單結算。煙、酒等由財政所派專人統一采購,煙、酒分別由政府辦公室、財政所管理員管理,管理人員必須做好出庫登記。

      7、辦公設備購置費:各辦公室因開展工作需要購置辦公用品的,由各辦公室提出申請,經領導審批后,交財政所統一購置。

      六、強化財務監督,嚴肅資金結算紀律

      1、所有鄉、村干部和其它人員,未經財政所審查和財務人員委托,不得從事財務收支活動。各單位、各村社有關財務收支的文件、合同、協議等相關資料要抄送交鄉財政所存查、備案。

      2、財務人員收款一律使用監管專用收據,單位和村社收款及結算資金由財政所審查后核發票據。實行數量控制、交舊領新,徹底杜絕白條收支和票據混開的現象。

      3、建立國有資產管理責任制,實行資產修購、進出登記,確保資產安全、完整。充分明確各單位的資產使用、管理權限,落實每綜資產的具體管理責任人,鄉財政所要與每一個管理人員簽訂責任書。未經資產主管主管機關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改變資產用途,或者調配、交換資產。

      4、財政所要與稅務、國庫、銀行、信用社和各代理單位、村社定期對賬。做到隨發生、隨結算,隨做賬,不得出現臨時性票外收款。單位和村社結報票款,必須檢核所發票據,實行票款同行。徹底杜絕先交錢后交票和只交票不交錢的的現象,保證各項收入真實準確。

      5、財務收支考核一律以單位核算會計賬面數字為準。

      6、鄉財政所要定期審查村社財務,防止集體資產流失。

    財務管理制度12

      為了加強對學校經費的使用和管理,加強民主理財,使有限的資金發揮更大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預算編制的指導思想:堅持依法理財,嚴格經費管理,堅持民主理財,做到校內財務公開。

      第二條、預算編制的原則:統籌安排,量力而行,保證重點,略有節余。首先保證人員經費和教育、教學、科研的需要,注意重點項目經費的安排,嚴格控制公務費的開支。

      第三條、經費預算方案的制定程序:總務主任每年10月份對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匯總核算,對下年度收支情況認真匡算,制定綜合財務預算計劃草案,提出經費安排的初步意見,提交校長審閱和校務會議討論,校長批準。其預算執行情況,由總務主任定期向校長匯報。

      第四條、經費管理辦法:量入為出,指標分解,分片使用,統一管理。

      1、全校人員經費(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由校長按國家政策和學校的有關決定確定,由總務主任實行統一管理、一級核算。

      2、公務費、業務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等經費,根據年度計劃由學校統籌管理,并加強督促,嚴格控制支出在限額范圍之內。

      3、學校負責人作為經濟責任人,要從嚴從緊把好經費開支關口,力求用有限的經費辦更多的實事,產生更大的辦學效益。

      第五條、經費使用規定及審批程序

      1、在區教育局下達年度預算經費指標之前,學校只能作維持正常運轉的日常費用開支。

      2、每年11月底,由總務主任提出《學校統籌經費管理方案》,經校務會議討論,校長批準?倓罩魅我鶕甓阮A算計劃統籌管理公務費、業務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等經費的有效使用。

      3、區財政局、區教育局等上級部門下達的專項經費,必須?顚S。

      4、各項費用開支均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和規章制度,在規定的范圍內,本著節約的原則掌握使用。如有違反制度者,總務主任有權拒絕支付相關費用。

      5、不在預算經費計劃安排內的開支,由會計(或相關人員)寫出專項報告,報校長特批。

      6、基建費支出的審批程序:

      (1)基建預付款由校長審核、審批。其《合同》送檔案室存檔備查。履行《合同》分期付款時,必須經質檢部門簽出對工程質量進行跟蹤審計的意見,報校長審簽后,由總務主任執行支付。

      (2)基建決算款須經審計后,由校長簽字認定才能支付,并將決算情況報校長及校務會。

      7、大小型維修的修繕費。其經費預決算先由總務主任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預審(同一項目不得一人既管施工現場又搞預審),然后由校長審核,最后報校長審簽。

      為加強學校財務管理,本著量入為出,事前控制的原則,有計劃的調配使用教育資金,合理配置辦學資源,安排好費用支出,保障和促進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預算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權責結合”的管理體制。學校預算編制要遵循“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總原則,根據學校事業發展規劃和預算年度全?赡芙M織的收入情況,統籌合理安排支出項目,不搞赤字預算。

      2.財務預算是根據學校教育事業發展計劃和工作任務編制的財務收支計劃、固定資產設備購置計劃、資金使用計劃、根據學校的發展需要和財力結合單位工作任務安排所需資金,是學;I集、分配、運用、控制資金的依據。

      3.做好預算編制前期準備工作。要分析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通過實際情況與預算的.對比,摸索收支規律,為本年度的"預算編制打下基礎;要了解和掌握預算年度事業發展計劃及其資金供需情況,以便安排支出預算時做到保證重點,兼顧一般。

      4.學;A信息是做好財務預算的根本保障,各教師有義務向后勤處提供其職責范圍內的數據資料,并對所提供的基礎信息負責,對于重大數據差錯,要追究其責任。

      5.預算的編制要堅持穩健的原則,盡可能排除收入的不確定因素,不將上年非經常性的收入作為預算年度的收入依據。收入預算的編制按來源測算:在編制財政補助收入時應根據有關政策法規、人員工資標準及撫順市公用經費定額標準編列;在編制預算外資金收入(事業收入)時,應根據具體的收費項目確定,凡明確有收費標準的項目,要根據有關基數和收費標準計算編列;在編制其他收入時,應根據實際情況和結合上年情況編列。

      6.預算的編制要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各教師應根據自己的年度工作計劃,參照上年度本部門各項實際開支,考慮可能出現的變化因素,先自行作出本人費用預算。后勤處匯總后編制學校年度預算草案。

      7.支出預算分為基本支出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兩部分,支出預算首先要保證基本支出。

      8.編制基本支出時,應分為人員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對個人及家庭補助支出三個兩部分:人員支出應按國家有關政策、標準和編制人數等計算編列;公用支出有支出定額的,要按定額計算編列,無支出定額的,要根據實際情況測算編列。

      9.項目支出的預算要與學校發展規劃相結合,其安排要做到“量力而行”,對于不能短期完成的項目要制定項目規劃,分步實施。在編制項目支出預算時,應分為“基本建設項目支出”、“行政事業性項目支出”和“其他項目支出”,在對申報項目進行充分的可行性論證和嚴格審核的基礎上,按照輕重緩急進行排序,并及時上報教委計劃財務科。項目支出實行項目管理,要有執行項目完成情況報告、招投標制度、重大項目審核制度和績效考評制度。

      10.學校財務預算一經批準實施,必須確保預算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各教師應嚴格按預算進度執行,嚴格控制超過預算及無預算開支情況,非經規定程序,不得隨意更改和突破。

      11.凡是未報預算或未經批準執行的預算項目,所需支出必須寫出書面報告,經學校校長批準后方可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13

      1、“營養餐”實行定額員補助,收支平衡的'結算辦法。

      2、“營養餐”轉賬專設,專人專管,主管、會計、出納三分離。

      3、財務支出范圍包括:各種招標營養食品和定點供應營養食品的費用。

      4、“營養餐”臺賬分設,收支平衡。

      5、“營養餐”結算統一按上級的要求進行。

    財務管理制度14

      一、熟練掌握村級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業務,認真做好會計核算和監督,保證會計賬務處理及時,會計科目運用準確,會計信息真實完整。

      二、按村級財務管理制度要求對原始憑證的合法性、準確性及手續的.完備性進行審核。

      三、根據審核后的原始憑證及時填制記賬憑證,準確記賬,做好村賬會計核算業務。

      四、按村級財務會計制度要求做好財務分析,及時、準確編制會計報表,并根據工作需要,及時提供有關會計信息。

      五、按月向會計核算中心主任(財政所長)匯報收支執行情況。

      六、定期對會計資料進行整理,分類裝訂,按規定及時歸檔。

      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政資金監管員工作職責

      一、負責收集、整理財政局下發的鄉鎮財政資金政策文件及撥款文件;

      二、負責與各業務站所、社區、村(居)委會的日常信息聯絡,及時掌握各項

      資金信息;

      三、負責登記鎮財政資金監管臺帳及項目資料的整理歸檔;

      四、負責鄉財政資金公開公示工作;

      五、負責與鄉財稅所核對資金信息;

      六、負責上報資金落實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財務管理制度15

      為加強酒店管理,規范酒店財務行為,提高經濟效益,根據《企業財務通則》制定本制度:

      一、貨幣管理制度

      1、酒店的貨幣資金包括現金、銀行存款和信用證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在途貨幣資金、外埠存款等其他貨幣資金;

      2、酒店對外付款一般采用轉帳結算方式,如采用現金結算,應符合《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

      3、酒店管理當局,必須建立健全內部牽制、控制制度;

      1)現金內部控制,實行分工負責制,相互牽制,實行錢帳分離,現金收支出納,會計核算憑證,通過會計相互監督;

      2)空白銀行憑證和預留印鑒要分開保管,不得一個人兼任;

      4、建立健全嚴格的開支審核、審批制度:

      1)在規定范圍內使用現金(現金限額待定),所有超限額的支出,必須以支票或其它轉帳結算方式進行結算,特殊情況,須總經理親筆簽字批準,方可付現;

      2)所有開支必須經過授權審核人審批,報送總經理批準,實行一支筆的審批制度;

      5、出納應根據酒店制定的付款和費用核銷的有關規定,認真審核每筆業務,是否辦理了相應的審批手續,不符合規定的應退回;如出納憑不符合手續的憑證付款的,由出納負責追回,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6、出納收取各營業點的現金,必須于當日16:00時前全部存入銀行不得坐支現金和挪用現金,違者按偷竊論處;

      7、出納保險柜內,不得存放個人財物,一經發現,全部沒收;

      8、周轉金是酒店財務部借支給酒店各營業點收款崗的專項款項,只可用于收錢找零,支付客人預收款,外幣兌換等用途,不得擅自挪用和轉借他任;

      9、各營業點收銀員在收取錢,物品等需在帳單,報表上加蓋私章,以示責任;

      10、出納報帳完畢后,須在原始單據上加蓋核銷印章或現金付訖,轉帳付訖印章,以示原始單據已報銷;

      11、收銀員,出納員在操作運作中,收取的假幣及現金的短款由責任人自行全額賠付,遵循長繳短賠的原則;

      12、核定庫存現金,收銀員周轉金限額(收銀周轉金,實行三班交接),庫存現金,周轉金最高限額,一般只保留3000元(待定),嚴禁用不符合財務制度的憑證頂替庫存現金,周轉金;

      13、嚴格執行各營業點收銀員,周轉金每班交接制度,認真記錄好每班交接情況,嚴格登記;

      14、酒店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和往來結算而收到的款項,應及時入帳管理和核算,任何人不得拖延,禁止保留帳外公款,公款私存,嚴禁白條抵庫;

      15、實行對庫存現金、周轉金和銀行存款經常性的檢查和突擊性抽查制度(每星期至少檢查一次),并做好記錄,杜絕弊端發生;

      16、會計人員、收銀員如因工作調整或不需周轉金,必須辦理相關的交接及退款手續,交接時,應有監交人在場的情況下進行,由移交人編寫移交清單,經接交人核對后,必須由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三方簽字,一式三份;

      17、嚴禁將客人給予的小費私人占有,若客人給予小費,應將小費投入小費箱中;

      18、嚴禁采購物品及辦理其它業務索要回扣(包括禮品),若供應商、客戶執意要給予回扣(包括禮品),應如數交公;若私自占有,按貪污論處;

      19、嚴禁私賣不屬于酒店的商品及物品、物料,一經發現有此情況,追究當事人及部門經理的責任,并按所持商品或物品物料價格的十倍罰款;

      二、外匯管理制度

      1、外匯的收入支出必須按國家外匯管理局的外匯管理條例'執行,嚴格收支管理工作。

      2、每天營業收入中的外幣,收銀員必須詳細記錄在營業收入報表中,連同收費單證一并繳交出納進帳。

      3、營業收入中的外匯轉帳憑證,在收到憑證的每二天即委托銀行轉帳。

      4、外匯現金必須當天送存銀行,一切營業收入的外匯現金,不得坐支,外匯的收支必須通過銀行辦理。

      5、賓客交外幣結帳,一律按當天中國銀行兌換現鈔的匯率折算人民幣,不得擅自更匯率的比值,也不得取整舍零作匯率折算人民幣,必須根據當日外匯牌價兌換。

      6、嚴禁套取外幣,也不得違章代辦兌換手續,嚴禁利用職務之便,私自兌換外幣。

      三、借支款項規定

      1、借款包括采購借款、工程借款及業務借款;

      2、酒店各部門凡因零星采購、修理,因公出差等需用款項(包括現金、支票),由用款人填制借支單,詳細說明用途及需借款金額,經部門經理審批,并按借款審批權限,逐級送審;

      3、按規定程序辦理借款,原借款單一律存放在財務,會計憑單入帳,借款人須在借款事由完成三天內或一周內(待定),辦理報銷沖抵手續,還款或報銷抵帳時,財務將借款單返還借款人,逾期未辦理的,在本人當月工資中扣除,直到扣完為止;

      4、借款人第一次借款尚未報銷,原則上不予辦理再借;

      5、一律不準私人借用公款;

      6、超越審批權限的借款,出納有權拒付,倘若出現越權的借款,出納要承擔全部責任;

      四、發票管理規定

      為了加強發票的管理,杜絕違規現象的發生,安全保管和正確使用發票,制定如下規定:

      發票的使用

      1、各經營部門只要經濟活動已經發生,收銀員已經收取款項,才能提供稅務發票,沒有發生經營活動,原則上不能對外提供發票;

      2、對于發生經營活動要求多開發票,收銀員應先請示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辦理,并規定如下:

      a)房務部:住宿客人要求多開發票,原則上不多開,特殊情況(金額較小不超過1000元),由部門經理簽字,按10%代扣稅金;

      b)餐飲部:客人消費結帳要求多要定額發票,原則上不能提供,但金額較。ú怀^500元),由部門經理簽字,并按10%代扣稅金;

      c)沒有消費,客人要求虛開不應給予,特殊情況須總經理簽字批準,并到財務部辦理;

      發票的領用

      1、發票內部領用由收銀領班統一領用保管,營業點收銀員到收銀領班處領用和注銷;

      2、收銀領班根據所需發票的領用數額,到財務部核單員處領取和注銷;

      發票的保管

      1、發票存根聯由收銀領班集中統一交由財務部核單員;

      2、不能缺頁;

      3、開票錯誤必須連同存根聯一起,三聯同時作廢,并注明'填錯作廢';

      4、不得拆本使用發票;

      五、收銀業務周轉金管理規定

      1、收銀業務周轉金的發放:財務部經理根據業務需要擬定收銀業務周轉金數額(),經總經理審批后,由財務部發放,并掛前廳收銀處往來;

      2、收銀業務周轉金的使用:收銀業務周轉金是酒店財務部借支給酒店各營業點收款崗的專項款項,只可用于收款找零、支付預收款、外幣兌換等用途,不得擅自挪用,如有緊急情況需用于其他用途,須經財務部經理、總經理審批;

      3、收銀業務周轉金的內部控制:由財務部和各使用部門共同控制;

      a)各營業點收款崗的業務周轉金,日常管理由各使用部門收款員負責,并報財務部備案;

      b)各收銀點收銀員需建立業務周轉金每班交接制度,設立交接登記簿,記錄每班交接情況;

      c)各部門指定專人須定期檢查核對本營業點業務周轉金,每星期至少檢查一次,并做好檢查記錄;

      d)財務部指定專人負責檢查各營業點周轉金,可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檢查,每月至少檢查四次,月末須將檢查情況向財務部經理匯報;

      4、業務備用金的交回:

      a)如因業務量減少而減少的周轉金,須經財務部經理核準后,應立即通知各收銀點將多余的款項及時交回財務部;

      b)如因業務調整或不需周轉金,收銀員應及時辦理相關的交接手續(需2名監交人在場);

      六、收銀管理規定

      1、嚴格遵守酒店的規章制度和《員工手冊》;

      2、嚴格遵守酒店的財務管理制度及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3、嚴格按規定的.收銀、投幣程序進行操作;

      4、嚴格遵守保險室的管理規定;

      5、嚴格按規定發放鑰匙,并作好相應的記錄;

      6、嚴禁私自兌換外幣,不得挪用周轉金或將周轉金借給他人;

      7、快速、準確地為客人提供結帳服務;

      8、認真做好每一班的交接記錄,并做好相關的信息傳遞;

      9、嚴格按實際消費開具發票,不得多開、虛開發票,不得將空白發票聯撕給客人;

      10、負責填制有關報表,整理營業單據,以便稽核;

      11、對于超出自身職權的事情,應及時向主管匯報,不得擅自處理;

      12、對本班未能完成的工作應清楚地交于下一

      班完成;

      13、未經許可,不得私自換班、改班;

      14、對假幣及現金短款,由責任人自行全額賠付,遵循長繳短賠的原則,不得長吞短缺;

      15、嚴格按規定使用公共設備設施,按正常程序操作電腦,積極參加培訓,提高自身素質及專業技能;

      16、未經許可,不得將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和包裹帶入工作崗位;

      17、按時參加財務部及所在部門例會;

      18、尊重上級,服從分配,按時完成上級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應收帳款管理制度

      1、應收款項是指酒店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應收和預付款,包括應收票據,應收帳款,預付帳款和其它應收款等;

      2、酒店一般采用現金結算方式,避免應收款的發生,如遇特殊情況需賒銷的,應嚴格按照酒店審批程序和權限,并根據購貸方信用確定其賒銷的限額和期限;

      3、酒店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應收款,應積極催收,貫徹誰經辦、誰追款,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保證應收款項順利收回,做好資金回籠;

      4、未經批準擅自給客戶賒銷造成損失的,追究責任人責任;

      5、擔保掛帳,只有部門經理以上的人員才能擔保掛帳,擔保人應在單據上親筆簽字,方可生效;

      6、擔保人對自己擔保的掛帳應在一個月內由其本人負責催收結清,財務人員予以配合;

      7、收銀員根據掛帳協議,將帳務作相應處理,及時催收,收到帳款時,將帳款及時交于財務,不得坐支和挪用;

      八、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酒店購置固定資產必須全部納入內部核算和管理,并將其實物和價值分開管理,購置固定資產的原始憑證及其有關的合同由財務部保管(合同的正式文本酒店應至少有兩份,行政辦一份,財務部一份)。對實物的管理應建立固定資產卡片,卡片詳細列明固定資產的名稱、單價、預計使用年限、折舊率等,并定期與財務核對,做到帳物相符,帳卡相符;

      2、固定資產實行分級歸口管理制度,分級是按照固定資產的使用地點,由酒店內部各部門或各人管理,歸口是指按照固定資產的用途進行管理,各部門設備歸各部門管理,各部門對使用及分管的固定資產的用途進行管理,各部門設備歸各部門管理,各部門對使用及分管的固定資產負責,確保其安全、完整,加強保養和維護,充分發揮其效用;

      3、已購置的固定資產,因使用部門內部調撥,應由調出部門填制'固定資產交接單',經調撥雙方確認,一式三份,一份交財務辦理財產轉移手續,一份連同固定資產卡片交調入使用部門造冊入帳,另一份作為調出部門注銷在冊的固定資產及日后查對;

      4、因個人責任造成固定資產毀損、丟失的,應根據情節的輕重追究管理部門,使用部門以及責任人的責任,并給予相應的處罰;

      5、對于酒店固定資產單位價值較高,使用時間較長的設施設備(如攝像機、投影儀等),應由工程部指派專人保管,進行日常維護,保管人員工作變動時要辦理相應的交接手續;

      6、使用部門因營業或工作需要,需購置新添固定資產應書面提出購置申請并填寫'固定資產申請表'(如屬更新,應同時提出原物品處理意見),填報新增固定資產的名稱、規格、數量、價值呈總經理審批;

      7、已購置的固定資產因閑置需轉讓,應將轉讓固定資產處理報告連同轉讓金交財務部,而財務部根據有效審批報告注銷在冊的固定資產,并作相關的帳務處理;

      8、定期或不定期的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并將盤點情況表報送有關部門,對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及毀損、轉讓和報廢的處理,由固定資產歸口、管理部門或責任人填寫固定資產基本情況及其有關說明送財務部、工程部批示處理意見后報總經理批準實施;

      九、會計檔案的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財務檔案保管管理制度;

      2、酒店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由財務部按照歸檔要求裝訂成冊,并編寫時間和編號;

      3、會計檔案應為本酒店財務工作提供便利,外單位借用時須經財務負責人同意和總經理批準,原則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情況,經批準并辦理借用手續后方可借出,且不得拆散原卷冊,并應限期歸還;

      4、會計檔案必須進行嚴格的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時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禁損毀、散失和泄密;

      十、倉庫物資管理制度

      1、酒店所有物資應按類別分別管理;

      2、倉管員必須嚴格遵守自己的工作職責,保管好所有物資,并登記物資明細帳,做好進倉物資的驗收及出庫物資的發貨;

      3、對所有物品帳卡都需設置'最高存量、最低存量',以利于庫存物資的存量管理;

      4、所有倉庫物資需經財務部、使用部門、采購員三方同時在場驗收后方可入庫;

      5、各類鮮貨、蔬菜到貨時,必須認真清點、過秤(安排專人監秤)并做好記錄;

      6、驗收過程中,若發現質量要求及規格、數量等與'申購單'上的要求,不符的物資,拒絕進倉,并及時向采購部經理報告;

      7、任何一種物資出倉須憑申領部門經理、采購部門經理簽字的申領單'方可發貨,一并開出'領料單',領貨人必須在領料單上簽字;

      8、存貨物資要貫徹執行'先進先出'定期每月翻堆的倉庫管理規定;

      9、要節約倉容,合理使用倉容,根據物資的類別、特點分堆存放;

      10、倉庫保管員對倉庫所儲存的物資,必須按固定堆存存儲,并在物資所在的貨位上設'貨品卡'凡出入倉物資,應予當天在貨品卡上登記并結出存貨數,以便與物資明細帳相核對;

      11、存倉的物資必須做到物卡相符、帳卡相符、帳帳相符,每月末倉管員應根據物資明細帳記錄的收付發生額和余額數字,編制'收、發、存盤存報告表'報送財務部;

      12、倉管員對所保管的物資應經常檢查,對滯存在倉庫時間較長的物資,要主動向部門經理反映滯存情況,對倉庫物資,發現霉變、破損或超保質期的,應及時向上級報告,以便采購部及時調換;

      13、建立健全倉庫盤存制度,每月盤點一次,盤點前倉管員應將本月入庫和發出的物品數量全部入帳,做好盤點前的準備工作;

      14、除按酒店規定辦理貨物出倉手續外,任何人不得私拿倉庫物品離開倉庫,違者按偷竊處罰;

      15、倉庫對任何部門均應按正式出倉手續方可發貨,嚴禁先出貨后補辦手續的做法,嚴禁用白條作為出庫憑證抵作庫存,發現白條抵庫,一律由倉管員負責,特殊情況,須總經理簽字批準;

      16、保證倉庫物資安全,倉庫發貨必須在倉庫辦公地方發貨(門口),不得在倉庫內發貨;

      17、對于盤盈、盤虧及毀損的存貨,應查明原因,分別情況進行處理,如屬責任事故,追究過失人的責任;

      18、倉庫物資在發貨地點由領貨人點驗離開后發生的短缺,由收貨方自負,倉庫不負補償責任;

      19、庫房要做到三無(無鼠、無蚊、無蟑螂),地面要干凈,無積水,無垃圾,貨架上的物品要擺放整齊,無浮土、灰塵;

      20、商品入庫時,廠家及供應商附送的贈品,應及時入庫入帳,不得私人占有;

      21、凡倉庫包裝廢舊物資變賣時需有證明人在場,變賣款項應及時上繳財務入帳;

      22、財務部有權對領用的物品物料進行追蹤檢查,各部門不得隱瞞拒絕檢查。

      十一、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1、倉庫為商品和物資保管重地,除倉管員和因業務、工作需要的有關人員外,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進入倉庫;

      2、因業務、工作需要進入倉庫的人員,在進入倉庫時,必須先辦理入倉登記手續,并要有倉管員的陪同下進行,不能獨自進倉。凡進倉人員工作完畢,出倉時,應主動請倉管員檢查;

      3、一切進倉人員,不得攜帶火種、背包、手提袋等物進倉;

      4、倉庫范圍及倉庫辦公地點,不準會客,其他部門職工更不準圍聚閑聊,不準帶親友到倉庫范圍參觀;

      5、倉庫不準代私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應未經領導同意的其他單位或部門的物品存倉;

      6、任何人員,除驗收時所需外,不準把倉庫商品物資試用試看;

      7、倉庫應定期每月檢查防火設施的使用實效,并接受保安部的檢查監督。

      十二、倉庫防火安全制度

      1、倉庫內嚴禁吸煙、使用明火和攜帶火種進入倉庫(設置明顯的告示牌);

      2、倉庫門口及通道不得堆放任何雜物,要保持通道暢通,周圍不得堆入易燃易爆物品;

      3、根據貨物的不同性質分類、分庫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單獨設庫存放,不得同其他庫房混用;

      4、庫內物品要碼放整齊,不得過高、過寬,物資須距電線、燈泡50厘米以上,燈泡不超過60瓦,嚴禁亂拉臨時電線;

      5、倉庫保管員要熟悉各種消防器材性能、使用方法、器材擺放位置及有效期;

      6、如發現火情立即撲救,及時報有關領導及保安部,并保護好現場,協助查清起火原因;

      7、愛護消防器材,保持滅火器清潔,禁止隨意挪動、遮擋消防器材;

      8、倉庫員離開庫房時必須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確無隱患,切斷電源,鎖好門窗方可離開。

      十三、酒店廢品處理制度

      1、廢品的范圍:玻璃酒瓶、啤酒瓶、罐頭空殼、廢紙、紙盒、舊報刊、廢舊塑料紙、廢舊麻袋、破毛巾、破桌布、住客掉棄的舊爛衣物、以及餐廳的獸骨等;

      2、各部門搜集的各種廢品統一交由倉庫處理,金額全額上交財務(需有二人以上為證);

      3、倉管部在收到各部門送到的廢舊物品時,應做出登記,注明品名、數量,逐月按各部實交廢舊物品匯總數量;

      4、各種廢舊物料(屬酒店設備方面)的處理收入,要沖銷營業成本,其余廢舊物料作廢品收入,作為全酒店統一分配;

      十四、財務部例會制度

      建立財務部例會制度是了解問題、解決問題、加強內部垂直管理,提高工作質量的必要措施,為使例會規范化,特擬定以下制度:

      1、部門例會:

      1)時間:原則上定為每周五17:00點(如遇到特殊情況另作調整)

      2)參加人:由財務部經理主持,會計、出納、核單員等全體財務部人員參加。

      3)內容:

      a、財務經理傳達酒店例會有關會議精神。會計、出納、核單員匯報近期工作情況,交辦事情的落實情況以及工作中出現的有待解決的問題。

      b、財務經理總結一周工作情況并布置下一階段的工作重點。

      2、收銀員會議:

      1)時間:原則上為每周五15:00(如遇特殊情況另作調整);

      2)參加人:核單員、出納、收銀員及其所在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

      3)主題:協調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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