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安全應急預案【匯編15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后果,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生產安全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生產安全應急預案1
根據《安全生產法》第68條規定,按照省、市、縣有關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管理的要求,為及時有效地開展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救援工作原則
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是指在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時,能迅速有效地組織事故施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防止事故擴大。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應堅持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相互配合、快速高效的原則,堅持以電站為整體組織自救的原則,堅持電站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必須支持、配合事故救援并提供事故施救所需的一切便利條件的原則。
二、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
電站成立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施救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1、指揮部組成
總 指 揮:由站主要領導擔任
副總指揮:由站分管領導擔任
成 員:由下列人員組成:
安全生產部負責人、保衛部負責人、行政工作部負責人、工會負責人、財務部負責人、實業總公司負責人、發電運行部負責人、水電修試公司負責人、水利水電工程公司負責人。
2、指揮部主要職責
。1)、統一協調電站各部門、全站職工應急施救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
。2)、組織制定并實施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計劃;
。3)、統一調配施救的`人員、物資、器材;
。4)、負責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
。5)、必要時請求當地政府參加應急救援。
。6)、根據事故狀況,視情況成立事故調查組、施救組、善后組和后勤保障組,并有效領導其開展工作。
三、應急處理程序
1、重、特大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部門應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電站領導及有關管理部門負責人,并根據現場實際迅速采取措施,封閉并保護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和物資,疏散事故危險區域人員,控制事態發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2、站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接到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迅速組織救援工作。同時視事故特點和嚴重程度,緊急調動電站有關部門人員迅速趕到事故現場參加救援。
3、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電站指揮部應按規定及時把事故簡要情況快速報告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和上級管理機關。必要時請求當地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給予救援。
4、緊急救援工作應制定具體的安全技術措施,周密組織,嚴防事故損失程度擴大。
5、生產事故處理的安全措施按照電站制定的《設備運行規程》、《事故處理規程》中有關規定進行。
6、所有參加事故救援人員應按指揮部制定的救援方案實施救援,服從指揮部指揮。
7、生產運行部、水電修試公司負責生產事故應急施救措施;保衛部負責火災爆炸事故應急施救措施;水利水電工程公司負責防汛應急預案措施;實業總公司負責提供事故應急救援所需交通工具,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物資保障,負責人員受傷事故急救措施,負責保障事故應急通訊暢通;電站生活后勤部門負責事故應急生活后勤保障工作;財務部負責事故救援所需資金保障;行政工作部負責事故應急救援宣傳報導;安生部負責事故應急救援協調和現場安全監督;并定期開展反事故演習。
生產安全應急預案2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食品安全事故運行機制,有效預防、積極應對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 事故分級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級,即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等級的評估核定,由衛生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照有關規定進行。
1.4 事故處置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作為應急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減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健康損害。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按照“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建立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機制。
。3)科學評估,依法處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等科學手段;充分發揮專業隊伍的作用,提高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4)居安思危,預防為主。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急準備,落實各項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加強宣教培訓,提高公眾自我防范和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識和能力。
2 組織機構及職責
2.1 應急機制啟動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衛生行政部門依法組織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核定事故級別。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衛生部會同食品安全辦向國務院提出啟動I級響應的建議,經國務院批準后,成立國家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重大、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別由事故所在地省、市、縣級人民政府組織成立相應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2 指揮部設置
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事故的性質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確定,主要包括衛生部、農業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局、鐵道部、糧食局、中央宣傳部、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監察部、民政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海關總署、旅游局、新聞辦、民航局和食品安全辦等部門以及相關行業協會組織。當事故涉及國外、港澳臺時,增加外交部、港澳辦、臺辦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由衛生部、食品安全辦等有關部門人員組成指揮部辦公室。
2.3 指揮部職責
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重大應急決策和部署;組織發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審議批準指揮部辦公室提交的應急處置工作報告;應急處置的`其他工作。
2.4 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指揮部辦公室承擔指揮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負責貫徹落實指揮部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檢查督促相關地區和部門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態蔓延擴大;研究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向國務院、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置的工作情況;組織信息發布。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會商、發文、信息發布和督查等制度,確?焖俜磻、高效處置。
2.5 成員單位職責
各成員單位在指揮部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加強對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工作的督促、指導,積極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2.6 工作組設置及職責
根據事故處置需要,指揮部可下設若干工作組,分別開展相關工作。各工作組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工作,并隨時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工作開展情況。
。1) 事故調查組
由衛生部牽頭,會同公安部、監察部及相關部門負責調查事故發生原因,評估事故影響,盡快查明致病原因,作出調查結論,提出事故防范意見;對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負責,督促、指導涉案地公安機關立案偵辦,查清事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監管部門及其他機關工作人員的失職、瀆職等行為進行調查。根據實際需要,事故調查組可以設置在事故發生地或派出部分人員赴現場開展事故調查(簡稱前方工作組)。
。2) 危害控制組
由事故發生環節的具體監管職能部門牽頭,會同相關監管部門監督、指導事故發生地政府職能部門召回、下架、封存有關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擴大。
。3) 醫療救治組
由衛生部負責,結合事故調查組的調查情況,制定最佳救治方案,指導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衛生部門對健康受到危害的人員進行醫療救治。
。4) 檢測評估組
由衛生部牽頭,提出檢測方案和要求,組織實施相關檢測,綜合分析各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和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定現場搶救方案和采取控制措施提供參考。檢測評估結果要及時報告指揮部辦公室。
。5) 維護穩定組
由公安部牽頭,指導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加強治安管理,維護社會穩定。
。6) 新聞宣傳組
由中央宣傳部牽頭,會同新聞辦、衛生部等部門組織事故處置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并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信息發布工作。
。7) 專家組
指揮部成立由有關方面專家組成的專家組,負責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為應急響應的調整和解除以及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參與應急處置。
2.7 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
醫療、疾病預防控制以及各有關部門的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作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應當在衛生行政部門及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組織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置相關工作。
3 應急保障
3.1 信息保障
衛生部會同國務院有關監管部門建立國家統一的食品安全信息網絡體系,包含食品安全監測、事故報告與通報、食品安全事故隱患預警等內容;建立健全醫療救治信息網絡,實現信息共享。衛生部負責食品安全信息網絡體系的統一管理。
有關部門應當設立信息報告和舉報電話,暢通信息報告渠道,確保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時報告與相關信息的及時收集。
3.2 醫療保障
衛生行政部門建立功能完善、反應靈敏、運轉協調、持續發展的醫療救治體系,在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時迅速開展醫療救治。
3.3 人員及技術保障
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要結合本機構職責開展專業技術人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培訓,加強應急處置力量建設,提高快速應對能力和技術水平。健全專家隊伍,為事故核實、級別核定、事故隱患預警及應急響應等相關技術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國務院有關部門加強食品安全事故監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等技術研發,促進國內外交流與合作,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提供技術保障。
3.4 物資與經費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的儲備與調用應當得到保障;使用儲備物資后須及時補充;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產品抽樣及檢驗等所需經費應當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保障應急資金。
3.5 社會動員保障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需要,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協助參與應急處置,必要時依法調用企業及個人物資。在動用社會力量或企業、個人物資進行應急處置后,應當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3.6 宣教培訓
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食品安全專業人員、食品生產經營者及廣大消費者的食品安全知識宣傳、教育與培訓,促進專業人員掌握食品安全相關工作技能,增強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責任意識,提高消費者的風險意識和防范能力。
4 監測預警、報告與評估
4.1 監測預警
衛生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需要,在綜合利用現有監測機構能力的基礎上,制定和實施加強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能力建設規劃,建立覆蓋全國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監測體系。衛生部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結果,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綜合分析,對可能具有較高程度安全風險的食品,提出并公布食品安全風險警示信息。
有關監管部門發現食品安全隱患或問題,應及時通報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方面,依法及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4.2 事故報告
4.2.1 事故信息來源
。1)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與引發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生產經營單位報告的信息;
。2)醫療機構報告的信息;
。3)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監測和分析結果;
。4)經核實的公眾舉報的信息;
。5)經核實的媒體披露與報道信息;
。6)世界衛生組織等國際機構、其他國家和地區通報我國信息。
4.2.2 報告主體和時限
。1) 食品生產經營者發現其生產經營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眾健康損害的情況和信息,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負責本單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有關部門報告。
。2) 發生可能與食品有關的急性群體性健康損害的單位,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
。3) 接收食品安全事故病人治療的單位,應當按照衛生部有關規定及時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
生產安全應急預案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規范我市水利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廣西壯族自治區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廣西水利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應急預案適用于我市水利行業安全生產過程中突然發生且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有重大社會影響或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有效控制”的原則,結合我市水利行業生產特點,建立健全各種預警和應急機制,加強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各縣(區)人民政府是水利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主體,承擔處置事故的首要責任。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各司其職,積極協調配合,動員力量,有組織地參與事故處置活動。事故現場應當設立由當地政府組建,各應急指揮機構參加的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機構,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指揮。水利企事業單位要及時報告事故信息。在縣(區)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與縣(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密切協作,快速處置信息。相關部門應當在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時間內啟動應急預案。
2.組織體系與職責
2.1市水利局組織機構與職責
市水利局設立水利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由局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局領導擔任,成員為局機關相關科室、站的負責人。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具體承辦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水利局供水管理科,辦公室主任由供水管理科科長兼任。
水利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在市水利局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其主要職責為:
。1)擬定水利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指導和協調局屬單位以及縣(區)水行政管理部門制定和完善應急預案、落實預案措施;
。3)指導、協調和參與水利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
。4)及時了解和掌握水利生產安全事故信息,根據事故情況及時向市政府、自治區水利廳報告;
。5)配合市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處理及評估工作;
。6)為地方提供事故處理的專家和技術支持,組織事故應急處置相關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演練。
2.2局屬單位組織機構與職責
局屬各單位應成立相應的水利安全生產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本單位水利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等相關工作。
2.3各縣(區)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機構與職責
各縣(區)水行政主管部門應成立相應的水利安全生產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編制轄區內水利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建立相應的應急處置機制,對水利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實施屬地管理,并履行相應的職責。
2.4水利企業事單位的組織機構與職責
水利企事業單位應按照管理權限,在相應的水利安全生產應急指揮機構的指導下,成立安全生產應急機構,編制相應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報當地水利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備案。做好應急預案的宣傳工作,提前儲備應急物資,組織相關人員定期進行應急演練,對安全生產隱患進行經常性排查,做好重大節假日、重要時段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水利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水利企事業單位應積極組織搶救,并立即報告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水行政主管部門。
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工作準備
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研究水利安全生產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指導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區域內以及所主管工程項目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隊伍建設,加強水利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有關知識的宣傳教育,開展安全生產應急預案以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的監督檢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3.2預警預防行動
3.2.1水利企事業單位應當根據各自生產的特點和范圍,加強對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配備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3.2.2對可能導致水利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險情,生產單位等知情單位應當按管理權限立即報告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所在地人民政府。
3.2.3水利企事業單位、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可能導致水利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信息后,應及時確定應對方案,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并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
4.處置程序
4.1事故分級
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理》,按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分為I、II、III、IV四級。
4.1.1I級(特別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1.2II級(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1.3III級(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1.4IV級(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本事故分級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4.2事故報告
4.2.1事故報告程序
。1)水利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事故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之內向事故發生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有關部門接到報告后,立即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每級上報的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報告的方式可先采用電話口頭報告,隨后遞交正式書面報告。
。2)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接到水利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立即逐級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
4.2.2事故報告內容
。1)事故發生后及時報告以下內容:
、偈鹿拾l生的時間、地點;
、诎l生事故單位的名稱、主管部門和參建單位資質等級情況;
、凼鹿实暮喴涍^及原因初步分析;
、苁鹿室呀浽斐珊涂赡茉斐傻膫鋈藬担ㄋ劳、失蹤、被困、輕傷、重傷、急性工業中毒等),初步估計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菔鹿蕮尵冗M展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2)根據事故處置情況及時續報以下內容:
、儆嘘P單位負責人的姓名以及相關執業資格;
、谑鹿试蚍治;
、凼鹿拾l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軗岆U交通道路可使用情況;
、萜渌枰獔蟾娴挠嘘P事項等。
4.2.3相關記錄
各級應急指揮部應當明確專人對組織、協調應急行動的`情況做出詳細記錄。
4.3應急響應
水利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各級應急指揮部應當根據管理權限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參與事故應急救援處置。
4.3.1水利企事業單位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立即啟動事故應急預案,積極組織搶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水行政主管部門。
4.3.2縣(區)水行政主管部門接到水利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應根據事故等級,采取相應的應急響應行動,其相關負責人應當帶領有關救援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參與事故應急救援。并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規定,將事故情況報告縣級人民政府和設區市水行政主管部門。
4.3.3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接到水利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應根據事故等級,成立事故救援工作組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參與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并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規定,將事故情況報告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水利廳。
4.4指揮協調和緊急處置
4.4.1水利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應當按照事故等級,由相應人民政府迅速成立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統一指揮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由到達現場的各級應急指揮部和水利企事業單位及主管單位組成。
4.4.2在事故現場參與救援的各單位和人員應當服從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的指揮,并及時向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機構匯報有關重要信息。
4.4.3發生水利生產安全事故后,生產單位及主管單位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并全力協助開展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4.4.4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應高度重視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并根據生產特點、環境條件、事故類型及特征,為應急救援人員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裝備。
4.4.5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根據事故狀態,事故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應劃定事故現場危險區域范圍、設置明顯警示標志,并及時發布通告,防止人畜進入危險區域。
4.4.6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要注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移動現場物件時,應當做出明顯的標記和書面記錄,盡可能拍照或者錄像,妥善保管現場的重要物證和痕跡。
4.5信息發布
水利生產安全事故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實行統一管理,確保信息準確、及時傳遞,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向社會公布。
5.應急結束
5.1結束程序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由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宣布應急結束。
5.2善后處置
5.2.1水利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結束后,根據事故發生區域、影響范圍,有關應急處置指揮機構要督促、協調、檢查事故善后處置工作。
5.2.2主管單位及事故發生單位應依法認真做好各項善后工作,妥善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以及受影響人員的生活安排,按規定做好有關損失的補償工作。
5.2.3水利企事業單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事故產生的損失逐項核查,編制損失情況報告上報主管部門并抄送有關單位。
5.2.4主管單位、事故發生單位及其它有關單位應當積極配合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評估等工作。
5.2.5主管單位應當組織有關單位共同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盡快恢復正常生產。
5.3事故調查和經驗教訓總結
5.3.1水利生產安全事故調查組應當按照事故等級,由相應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水行政主管部門、監察部門等組成,負責事故調查,其職責如下:
。1)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
。2)查明事故的性質和責任;
。3)提出事故處理及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所采取措施的建議;
。4)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5)檢查控制事故的應急措施是否得當和落實;
。6)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5.3.2事故調查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水利企事業單位基本情況;
。2)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4)事故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估;
。5)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
。6)事故結論;
。7)事故責任單位、事故責任人及其處理建議;
。8)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9)經驗教訓和有關水利安全生產建議;
。10)各種必要的附件等。
5.3.3水利生產安全事故現場處置工作結束后,參加事故應急處置的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應當組織有關單位對本部門(單位)應急預案的實際應急效能進行評估,對應急預案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及時進行完善和補充。
5.3.4主管單位、事故發生單位及有關單位,應當從事故中總結經驗,吸取教訓,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確保后續生產的安全。
5.3.5水利生產安全事故現場處置工作結束后,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當提出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
6.應急保障措施
6.1通訊與信息保障
6.1.1各級應急指揮機構及人員通訊方式應當報上一級應急指揮部備案。
6.1.2正常情況下,各級應急指揮機構和主要人員應當保持通訊設備24小時正常暢通。
6.1.3水利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正常通訊設備不能工作時,應立即啟用備用應急通訊設備,保證事故應急處置的信息暢通,為事故應急處置和現場指揮提供通訊保障。
6.1.4通訊與信息聯絡的保密工作、保密范圍及相應通訊設備應當符合應急指揮要求及國家有關規定。
6.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6.2.1現場搶險及物資裝備保障
。1)根據可能突發的水利生產安全事故性質、特征、后果及其應急預案要求,主管單位應當組織有關單位配備適量應急機械、設備、器材等物資裝備,以保障應急救援調用。
。2)水利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時,應當首先充分利用現場既有的應急機械、設備、器材。同時在地方應急指揮部的調度下,動用所在地公安、消防、衛生等專業應急隊伍和其它社會資源。
6.2.2應急隊伍保障
各級應急指揮部應當組織好三支應急救援基本隊伍:
。1)搶險隊伍。由水利企事業單位的人員組成,負責事故現場的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
。2)專家咨詢隊伍。由從事科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質量監督、安全監督、質量檢測等工作的技術人員組成,負責事故現場的生產設施安全性能評價與鑒定,研究應急方案、提出應急對策和意見,并負責從技術角度對已發事故可能引起或產生的危險因素進行及時分析預測。
。3)應急管理隊伍。由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人員組成,負責接收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應急指令、組織各有關單位對水利生產安全事故進行應急處置,并與有關部門進行協調和信息交換。
6.2.3經費與物資保障
各級應急指揮部應當確保應急處置過程中的資金和物資供給。
6.3應急培訓與演練
6.3.1培訓
。1)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救援處置要求,切實做好應急指揮機構、重點建設項目管理等有關人員的事故應急救援知識和技能培訓,不斷提高處置和應對水利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
。2)主管單位應當組織水利企事業單位人員進行各類安全事故及應急預案教育,對應急救援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和常規性培訓。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采取多種形式,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原則上每年至少組織一次以上。
。3)培訓對象包括有關領導和有關應急人員等,培訓工作應做到合理規范,保證培訓工作質量和實際效果。培訓情況要留有記錄并建立培訓檔案。
6.3.2演練
。1)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急指揮部應當根據水利生產情況和總體工作安排,組織相關單位進行水利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演練,必要時邀請當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或社會公眾參與。
。2)演練結束后,組織單位要總結經驗,完善和改進事故防范措施及修訂應急預案。
6.4監督檢查
6.4.1按照管理權限劃分,由水行政主管部門應急指揮部對水利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進行監督檢查。
6.4.2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應當有具體的監督、檢查辦法和程序,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責令整改,拒不執行的,報請有關主管部門予以處理。
7.獎勵與責任追究
7.1對水利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集體或個人,由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7.2對水利行業安全生產中,因玩忽職守造成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和有關單位的責任;相關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由監察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實施條例》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3各級應急處置指揮機構、水利企事業單位按本預案要求,承擔各自職責和責任。在水利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中,由于玩忽職守、瀆職、違法、違規等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及行政法規,追究當事人和有關單位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生產安全應急預案4
一、工程概況
項目名稱:
建設性質:新建(鋼框架及鋼桁架結構)
建設地點:
建設規模:
二、潛在事故和事故后果分析
1、施工階段,人員復雜,必須做好各分包隊伍之間的協調工作,并加強交叉作業的管理。
2、由于工程作業中,防水、使用油漆等易燃物質,人員用電和吸煙易造成火災等因素,需要做好消防預案準備。同時油漆、涂料及防水作業,一旦作業不當,也易發生職業性中毒,所以要做好職業性中毒的預防和救護工作。
3、由于施工用電設備量大面廣,易造成觸電事故,須做好防觸電應急準備。
4、由于施工用機械較多,易造成機械傷害事故,要做好機械傷害事故預案。
三、事故應急準備
事故類別:
。1)各種坍塌;(2)工地現場火災;(3)食物重毒;
。4)爆炸;(5)物體打擊;(6)高空墜落;
。7)機械傷害;(8)觸電;(9)其它重大安全事故
。ㄒ唬⿷鳖I導小組
姓名
職務
聯系電話
負責部門
總指揮
兼管善后處理組
副總指揮
負責事故現場應急組織
組長
通訊聯絡接待組
組長
事故搶險組
1)安全應急各組組長,是該組的第一負責人,要負起對組內人員安排、調動、發布命令責任,不得拖延,貽誤時機。
2)安全應急各組成員,要堅決服從各組組長的安排、調動和命令,不折不扣地完成所承擔的任務。
3)各組長要積極地執行搶險方案,同時要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根據現場實際果斷應對突發情況,隨即向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報告。
。ǘ┌踩珣鳖A案分組責任人及職責
1)總指揮:全面指揮應急搶險處理,領導確定搶險方案;協調各部門之間與外界的關系,及時協調、合理調配人力、物力、資金,使搶險快速有序地運行。
2)副總指揮:配合總指揮履行指揮職責,認真落實小組的施工布置,根據實際情況積極協調各組力量和人員關系,確保搶險過程始終處于有效的受控狀態。
3)通迅聯絡接待組:
職責:負責事故險情的報告以及現場聯絡。
1.負責事故險情的報告,救援工作。報告內容:發現險情的第一時間。
2.負責相關信息的溝通,在將事故報告給各方的同時,通知給組長和相關領導做好現場勘查、匯報工作。
3.負責做好各方人員的初次接待等工作。負責通知后勤保障組等做好后續接待工作必要時匯報指揮部領導予以接洽。
4)應急后勤保障組:
職責:負責事故險情的需用物資的調運、準備。
1.做好安全物資的準備、供應和維護工作確保安全物資始終處于可用狀態。
2.做好對上級和社會各職能部門的接待和對來人吃、住、行的安排。
3.做好善后處理人員的安排和協調管理工作。
4.隨時保持在組長和領導周圍,保證各項工作暢通。
5.做好應急準備資金,保證救治傷員費用,保證搶險物資費用。
5)安全應急事故搶險組:
職責:負責任何類型事故的搶險、搶修工作
1.負責任何類型事故的搶險、搶修工作(包括消防、防汛等)
2.發現險情立刻趕到出事現場,施工現場由胡彥斌組織根據現場事故情況制定搶險方案。
3.施工現場由陶旭峰負責組織人員做好搶險、搶修準備。
4.依據即定的搶險方案組織勞務人員立即投入搶險工作。
5.組織物資、機械、工具到事故現場備用。
6.對受傷人員立即進行現場搶救和救護。
7.項目部司機負責轉送病員去醫院救治;
8.配合救護車做好傷員的運送工作。
9.隨傷員到醫院配合醫生救治,及時向組長傳遞傷員傷情。
6)事故現場保護組:
職責:做好事故現場保護,設置警戒線,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1.組織門衛和勞務隊管理人員做好事故現場保護,設置警戒線,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2.負責現場人員管理和疏散工作,減輕恐慌心理,做好穩定工作。
3.配合事故調查人員搞好事故的調查取證工作。
7)施工現場保衛組
職責:負責施工現場組織警衛工作
1.施工現場組織警衛看好工地大門,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和工地人員外出。
2.對事故處理人員進入大門要查驗證件,熱情接待,積極引導到需要去的地方。尤其對新聞媒體采訪人員要采取謹慎熱情的態度,在主動請示指揮組領導確需放行的,由負責人將來人直接引導至通訊聯絡組。
3.對進入工地人員要及時通報給組長或相關領導。
8)善后處理組:
1.依據相關法規控制積極配合、協助相關部門做好事故、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2.負責事故處理,受害、受傷家屬等相關人員的接待、賠償工作并負責起草文件、報告等文秘工作。
3.接待新聞媒體并告之特大事故發生、發展情況以及事故救援、傷亡情況,事故、事件結束后處理情況。
四、施工現場安全應急預案
。ㄒ唬┯|電應急預案
1、應急程序:
1)當確認有觸電事件后,由總指揮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成員在最短時間內到位,首先安排事故搶險組專業電工在事故發生后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切斷電源。
2)接到險情,通信聯絡接待組立即向項目經理報告,同時對搶險、搶救的相關信息進行收集整理,依據觸電人員的狀況,向86120急救中心報告請求救援。必要時向甲方請求到現場處理,現場保護組立即封鎖現場,現場保衛組負責疏散人群,清理現場并組織警衛看好工地大門保證醫務急救車輛能夠駛入事故現場。
4)由應急事故搶救組迅速組織根據觸電者傷勢情況進行必要的臨時人工呼吸。并由搶救組組長胡彥斌負責將人員傷亡情況和財產損失匯報搶險指揮部。
5)事故處理完畢后,由善后處理組組織事故現場保護依據調查事故報告程序規定:
A、查明事故的原因、過程性質、人員傷亡情況及財產情況。
B、查明事故的性質和主要責任者。
C、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及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所應采取的建議。
D、填寫事故報告的應急響應記錄。
E、事故處理完畢,事故發生單位應及時寫出詳細事故處理報告。
2、觸電應急救護處理:
1)觸電傷員迅速脫離電源,就地迅速用徒手心肺復蘇法進行搶救,并堅持不斷地進行,爭取醫務人員接替救治。
2)在醫務人員未接替救治前,不應放棄現場搶救,更不能只根據沒有呼吸或沒有脈搏的現象,擅自判斷傷員死亡,放棄搶救。
3)當發生觸電事故,將傷員直接送往醫院搶救的做法是錯誤的,任何拖延現場與操作錯誤會導致傷員加重或死亡。
4)要根據觸電傷員的不同情況,采用不同的急救方法。
。ǘ└呖諌嬄、物體打擊應急預案
1、潛在事故發生區域
1)因該工程有高空作業,在裝修未開始前,施工現場的臨邊及電梯井及基坑槽邊均屬于高空墜落的潛在事故發生區。
2)結構施工階段,外圍護架體,鋼柱、鋼梁安裝均屬于高空墜落的潛在事故發生區同時也潛在高空物體打擊的危險源發生地。
2、應急程序:
1)當確認有高空墜落或物體打擊事故發生后,由總指揮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成員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現場保護組立即封鎖現場,疏導人群至安全地帶,以減少不必要的傷亡。設立警戒線,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危險區域。
2)安排事故搶險組勘察事故危險源所在區域,確定后安排人員對危險因素進行排除,首先確保事故區域危險誘因得以排除。
3)由應急事故搶救組根據事故人員傷勢情況進行必要的臨時人工呼吸,為搶救傷員創造條件。應急后勤保障組迅速提供所需的工具、材料、醫療用品等物資設備。并由搶救組組長負責隨時將人員傷亡情況匯報搶險指揮部。
4)接到險情,通信聯絡接待組立即向項目經理報告,同時依據傷亡人員的情況,向86120急救中心報告,請求救援。
5)事故處理完畢后,由善后處理組織事故現場保護依據調查事故報告程序規定:
A、查明事故的原因、過程性質、人員傷亡情況及財產情況。
B、查明事故的性質及主要責任者。
C、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及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D、填寫事故報告的應急響應記錄。
E、事故處理完畢,事故發生單位應及時寫出詳細事故處理報告。
。ㄈC械傷人應急預案
1、腳手架跨塌、吊籃應急預案
A、現場如因立桿失穩或扣件斷裂等原因致使模板支撐或腳手架跨塌,最先發現險情者要大聲喊叫,叫明某地點或某部位發生跨塌,以利于受影響區域人員盡快撤離,同時報告應急小組負責人。
B、急救小組組長或副組長負責現場總指揮組織搶險,由安全員打電話向86119、86110、86120求助。
C、切斷影響區內電源。
D、如有人員受困,首先搶險救受困人員,同時用鋼管加固俱相鄰受影響的支撐架體,防止聯動跨塌。
E、拉出影響區警戒線,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或圍觀,同時疏通交通,以利于86119、86110、86120搶險救援人員進入現場搶救。
2、大型機械設備事故應急預案
A、施工現場如發生大型機械設備事故,應立即切斷設備電源,撤離操作人員。如人員受傷受困,立即進行搶救并向86120求救。
B、立即電話通知設備處負責人及公司主管領導。
C、封閉現場,防止無關人員進入圍觀。
D、將傷員送附近醫院搶救,途中請求交警疏通交通或警車開道。
E、疏通道路,以利于搶險人員或86120急救中心人員進入搶險救助。
上述事故發生后,均應立即向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ㄋ模┞殬I性中毒應急預案
1、潛在事故發生區域:
1)油類化學品倉庫中的化學品泄露。
2)焊接作業。
3)油漆、涂料的施工作業。
2、應急程序:
1)當確認有職業性中毒事件發生后,由總指揮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成員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現場保護小組立即封鎖現場,并負責疏導人群至安全地帶,以減少不必要的傷亡。設立警戒線,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危險區域。
2)安排事故搶險組勘察事故發生原因,制定可行的方案,必要時依據方案首先安排專人著防護服、呼吸瓶進入事故區將遇險者救出,確保遇險者處于安全地帶。
3)安排人員對危險因素(如有毒氣體)進行排除,確保事故區域危險誘因得以排除。
4)在事故現場由應急事故搶救組迅速組織根據事故人傷勢情況進行必要的臨時人工呼吸,為搶救傷員創造條件。應急后勤保障組迅速提供所需的工具、材料、醫療用品等物資設備。并由搶救組組長負責隨時將人員傷亡情況報搶險指揮部。
5)接到險情,通信聯絡接待組立即向項目經理報告,同時依據傷亡人員的狀況,向86120急救中心報告請求救援,必要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6)事故處理完畢后,由善后處理組組織事故現場保護依據調查事故報告程序規定:
A、查明事故的`原因、過程性質、人員傷亡情況及財產情況。
B、查明事故的性質和主要責任者。
C、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及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所應采取的建議。
D、填寫事故報告的應急響應記錄。
E、事故處理完畢,事故發生單位應及時寫出詳細事故處理報告。
3、應急處理應注意的問題:
1)當事故起因是空氣流動性差房間內防水或油漆作業,嚴禁非專業人士參與救助。待遇險者脫離危險區后,采用排風扇散盡毒氣,并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事故區。
2)禁用水沖洗泄露的化學品,以防止污染水體或發生有害化學反應。
。ㄎ澹┦┕がF場消防應急預案
1、火災類型及潛在事故區域:
1)火災類型有油火,易發生于油料倉庫;室內防水材料、油漆、涂料作業區;
2)火災類型有電火,易發生于室內木工電器作業區域,配電室等區域。
3)普通火災類型,易發生于焊接作業區,焊接加工區。
2、應急準備:
。1)、醫療器材:擔架、氧氣袋、塑料袋、小藥箱;
。2)、搶救工具:一般工地常備工具即基本滿足使用;
。3)、照明器材:手電筒、應急燈36V以下安全線路、燈具;
。4)、通訊器材:電話、手機、對講機、報警器;
。5)、救援機械:面包車、吊車、挖掘機、鏟車各壹臺;
。6)、滅火器材:滅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緊急情況下集中使用。
3、應急程序:
1)當有火災事件發生后,由總指揮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成員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首先現場保護組立即封鎖現場,并負責疏導人群至安全地帶,以減少不必要的傷亡。設立警戒線,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危險區域。同時由現場事故搶險組成員專業電工負責拉閘斷電,(不論是否因電引起火情)
2)通信聯絡接待組立即向項目經理報告,必要時,撥打86119火警救援。同時依據傷亡人員的狀況,向86120急救中心報告請求救援。報告第一發現火情的時間、地點。報警后及時到門外等候帶入現場。
3)由現場保護組成員負責按預案布置消防車的位置,對重點設施進行監控和保護;疏通消防通道、消除障礙物,為消防隊車輛,迅速、準確、及時到位進行撲救創造良好條件。
4)安排事故搶險組根據現場情況,制定安全可行的方案,當火勢不大,可能的情況下依據方案首先安排專人身著防護服、呼吸瓶進入事故區,將遇險者救出,確保遇險者處于安全地帶。
5)視火勢大小,安排搶險組人員進行大火撲救工作。
6)在事故現場由應急事故搶救組迅速組織根據事故人傷勢情況進行必要的臨時人工呼吸,為搶救保管員創造條件。應急后勤保障組迅速提供所需的工具、材料、醫療用品等物資設備。韋建旺負責轉送傷病員去醫院救治;擔架員負責運送傷病員。并由搶救組組長負責隨時將人員傷亡情況匯報搶險指揮部。
7)事故處理完畢后,由善后處理組組織事故現場保護依據調查事故報告程序規定,積極配合公安消防部門調查分析事故原因,統計財產損失情況,并接受公安機關和上級意見決定,吸取教訓,迅速恢復生產。
A、查明事故的原因、過程性質、人員傷亡情況及財產情況。
B、查明事故的性質和主要責任者。
C、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及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所應采取的建議。
D、填寫事故報告的應急響應記錄。
E、事故處理完畢,事故發生單位應及時寫出詳細事故處理報告。
4、應急處理應注意的問題:
1)如屬于電火或油火,嚴禁使用水進行撲救,應該使用干粉滅火器與消防砂進行撲救。
2)如屬于普通類型的火災,所有消防手段均可使用。
3)遇有倉庫著火、火勢很大,不得進入撲救,以防油料泄露,造成可燃氣體爆炸。
五應急預案
。ㄒ唬⿷睖蕚
。1)本項目成立以項目負責人為組長,專職安全員、項目部其他管理人員、施工班組負責人參加的現場意外傷害應急領導小組。
。2)本工程為甘肅建投2#綜合樓保溫裝飾一體板外墻施工,根據以往施工安全意外傷害發生頻率,主要意外傷害有:高空墜落、物體打擊、觸電、機械傷害、火災以及食物中毒。
。3)為提高安全防范,公司承建項目在《施工現場安全條件備案》時,必須參加施工現場職工意識,使事故人員得到及時求治,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及國家《中華人民共和意外傷害保險》。
。4)施工現場技術負責人,必須根據公司IS09001質量體系文件及《施工項目管理規范》要求,編制特殊及關鍵過程安全施工方案,項目開工前抓好“三級安全教育”,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由技術負責人對施工班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雙方簽字歸檔。
。5)分部、分項工程開工前由專職安全,對施工現場安全條件進行驗收,做好“三寶”的使用,并向作業人員進行危險源分析,及施工注意事項交待。
。6)項目部根據工程進展情況,配備醫用擔架、急救藥品、衛生繃帶等,并就近聯系衛生醫療點,職工發生中毒、意外傷害時及時拔打“86120”急救電話。進行搶救。
。ǘ⿷表憫
。1)應急響應的主要內容:
1)立即搶救傷亡人員,就地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2)積極組織人員搶險救情,并對周圍財產、環境采取必要保護措施;
3)立即停止作業,疏散人員;
4)設安全警戒線并保護好事故現場;
5)盡可能確保用電、用水、道路等暢通;
6)作好有關記錄;
。2)應急響應程序
1)應急響應的啟動:出現環境和安全緊急情況時,現場當事人或發現人立即報告項目部及公司安全科有關人員,并根據事故大小及管理級別上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2)項目部負責人應立即按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組織人員和設備、設施、設法控制事件發展,將可能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
3)同時聯系社會急救組織,撥打86110、86119、86120電話報警。
生產安全應急預案5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江西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大余縣防洪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根據安全生產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度、涉及范圍,將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四級。
一、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眾的基礎作用。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由縣水利局統一領導和指揮本系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各相關部門按照分工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對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實行分級管理。
科學預防,注重實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備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危險目標的確定及危險性評估、物資儲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二、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在縣水利局統一領導下,局相關部門協調安全突發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并根據實際需要,向縣人民政府提出成立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的建議。
縣水利局局長擔任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指揮長,副局長(副主任科員)擔任副指揮長,負責對水利系統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做出處理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重大決策,決定要采取的措施。指揮部成員包括機關各股室負責人,負責調查了解險情的相關情況及險情上報,組織做好相關的配合工作。
三、日常管理機構
縣水利局負責管轄范圍內的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依法組織協調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組建與完善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監測和預警系統;制訂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組織預案演練;組織對相關人員進行有關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知識和處理技術的.培訓,指導各部門制定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四、預警行動
縣水利局突發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局屬各單位接到可能導致安全事故信息后,要密切關注事態進展,并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事態嚴重時及時上報給縣水利局安全生產辦公室。
事故(險情)發生后,有關單位或個人應立即向縣水利局(值班電話:0797---8722240,傳真:0797-8729765)報告。
事故報告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遇險人數;
。3)事故的原因、性質;
。4)事故周圍環境;
。5)已經采取的救助措施和救助要求;
。6)事故報告單位、人員、通信方法;指揮部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向縣人民政府報告。
五、突發事故應急響應和終止
1.應急響應的原則
發生安全突發事故時,各相關部門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啟動應急響應。同時,要遵循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客觀規律,結合實際情況和預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時調整或撤消預警和響應級別,并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要采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核實的方式,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2.應急響應
嚴格按照縣應急局制定的應急響應原則,報上級主管部門執行。
六、附則
1.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水利局負責解釋。
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生產安全應急預案6
為了認真落實縣政府6月9日安全生產緊急會議的要求,對交通運輸行業進行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保證人民群眾出行安全和生產生活物資運輸的需要,特制定安全生產緊急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圍繞安全生產、運輸組織、優質服務、市場秩序四個重點,堅持早、嚴、細、實的工作原則,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提早動手,精心組織嚴格要求,狠抓落實,圓滿完成安全生產工作任務,努力實現一升兩降四不的目標,即:提升服務質量,降低事故發生率、降低服務對象投訴率,不發生重大惡性事故,不發生嚴重壓站現象,不發生公路嚴重堵塞責任事件和不發生影響重大的旅客投訴案件。
安全生產大排查時間:6月9日至11日,實行工作一邊倒。
二、組織領導
強化組織領導,落實崗位責任制。實行主要負責人責任制和一崗雙責制度,認真落實崗位責任,保障人身安全為重點,實行定崗定員制度。成立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楊朝輝局長任組長,李斌副局長任常務副組長,其他領導班子成員為副組長;李慧峰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各運輸企業相應成立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制定《工作方案》,完善《突發事件處置預案》,排查本單位的薄弱環節,必要時派駐管理干部和技術人員督導基層、企業的工作,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三、強化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全面落實全縣交通系統安全生產工作目標任務和工作重點,把安全發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的原則落實到各項工作中,貫穿于經濟社會發展的全過程,切實做到思想認識上警鐘常鳴,制度上嚴密有效、技術支撐上堅持有力,監督檢查上嚴格細致、事故處理上嚴肅認真。堅持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堅決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嚴把各個關口,確保安全形勢穩定。
1、抓好以客運為重點的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要認真貫徹落實《道路運輸條例》,鞏固去年以來的客運專項整治成果,嚴把運輸經營者市場準入關、營運車輛技術狀況關、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關,搞好汽車客運站長運公司的安全監督。嚴格審查企業資質,嚴禁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和業戶、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客運車輛和不符合規定要求的駕駛員從事運輸。嚴格營運車輛的日常維護制度,保障營運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營運客車要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過期失效的要及時更換。加強駕駛員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嚴禁超速行駛、酒后駕駛、疲勞駕駛及無證無牌車輛行駛等各種違章違法行為。汽車客運站、長運公司要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和保安制度,配備必要的安檢設備,充實保安人員,加強防破壞,消防等工作;落實好三品的查堵措施,及時檢修、更換消防設備,嚴把車門、站門,嚴禁三品上車和超員車輛出站。重點加強長途客運班車、旅游包車的安全管理。單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運車輛,必須配備兩名以上的駕駛員。要強化措施,嚴防途中客車超員和三品上車。規范包車程序,客運包車只限三級及以上客運資質企業經營,并一次一辦理包車手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與運輸企業、運輸企業與駕駛員簽訂《安全責任書》,領取包車牌,方可營運,堅決杜絕違規包車。(責任單位:運管所)
2、抓好農村公路安全生產工作。要按照職責分工,重點抓好干線公路、重要橋梁及渡改橋、急彎陡坡路段等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結合當前的防汛工作,按照防汛工作的職責分工和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要求,對全縣道路橋涵進行一次全面細致的安全大檢查,同時加大公路巡查力度,完善公路設施特別是急彎陡坡路段、交叉路口的標志標線。合理安排施工計劃,加強公路養護、施工現場管理,保障職工生產安全和公路暢通。(責任單位:公路站)
3、突出做好交通重點工程等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各交通工程指揮部辦公室要加強對公路施工企業的安全監管,重點檢查在建重點項目建設各方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情況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情況;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嚴肅查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重點防范起重機械傷害、施工坍塌、高處墜落等事故,嚴防因趕工期造成生產安全事故。高挖高填路段施工單位是否按設計要求施工到位,是否存在地質災害隱患;橋梁施工圍堰是否牢固,防護措施是否落實到位;施工現場安全警示標志是否設立,交通疏導員是否配備等。(會杉線工程責任領導:張建平,責任人:唐曉林、張素娟;站洞線工程責任領導:賴建榮,責任人:謝曉輝、歐陽蓮;筠請線工程責任領導:朱佩清,責任人:周斌;濟廣高速出口至林崗大橋以南整治改造工程責任領導:朱小華,責任人:許德城)
4、嚴格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堅決消除事故隱患。對全縣水上客貨運輸、碼頭、采砂場、渡運等水上交通情況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對沒辦全證照的旅游船,進行停航及限期辦理相關手續;對無證砂石貨運船進行停業整頓;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渡船下發停航整改通知書,要求限期更新或維修渡船等的處理。對檢查結果造冊登記,建立臺帳,及時匯總以便跟蹤督查。堅決遏制了各類水上交通運輸生產事故發生。目前我縣僅存打石崗一處渡口,該渡口主要問題是鐵質渡船救生衣時間較長,自然老化,需要補充14件救生衣,救生圈2只;木質渡船需要補充6只救生圈,現正在向市交通運輸局申請撥付。(責任領導:李斌、陳曉春,責任人:曹金圣、許德城,打石崗渡口渡工:許會生)
四、加大執法力度,搞好市場監管
縣運管所要認真履行行業管理職能,加大執法力度,強化對道路運輸市場的監管,嚴厲打擊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和拉客、倒客、宰客、甩客、不規范使用客運標識和出租汽車拒載、不按規定使用計價器以及倒賣車票等各種侵害旅客合法權益的違章經營行為;加強客運價格監督,嚴格執行運價政策,嚴禁亂漲價、亂收費;嚴厲打擊超員、超限等違法行為,凡發現超員、超限運行的車輛,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采取措施進行分流,分流費用由當事人承擔,嚴禁只罰款、不分流。要派專人到汽車站、長運公司現場辦公,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五、強化整改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在端午節前組織力量,集中開展節日安全生產大檢查,全面整改事故隱患,有效防范事故發生。針對排查中暴露出的問題,認真加以整治。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所屬行業企業的安全檢查,落實安全生產措施,抓好事故隱患整改,防范于未然。要加強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和薄弱環節的安全檢查和事故防范,確保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到位。對排查發現的隱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實責任、資金和整改措施,并加強監控。對重大隱患,實行掛牌督辦,跟蹤治理,逐一整改銷號,一時難以完成整改的,節日期間要安排專人盯守,實行24小時嚴密監控;對可能引發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或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要責令企業停產停業。
六、加強值班值守工作紀律
各單位要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積極加強與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的協作配合,在信息資源、監督執法及突發事件搶險救援等環節加強聯動,形成合力。確保各項工作協調有序,萬無一失。要堅持領導干部值班帶班制度,特別是節日期間連續生產的企業,要切實加強節日值班值守。主要領導干部不得空崗。要暢通安全生產信息傳遞渠道,確保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隱患信息能及時準確上報。進一步制定和完善事故應急預案,強化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加大救援裝備的投入,保證一旦發生事故能夠得到迅速的控制和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
生產安全應急預案7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切實加強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各地建立完善應急預案體系,有效應對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公路水運工程建設正常實施,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等。
1.3 事故分級
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是指經依法審批、核準或者備案的公路水運工程項目新建、改建和擴建活動中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
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按照人員傷亡(含失蹤)、涉險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事故、Ⅱ級(重大)事故、Ⅲ級(較大)事故和Ⅳ級(一般)事故。
1.3.1 Ⅰ級(特別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Ⅰ級(特別重大)事故(以下簡稱Ⅰ級事故):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
。2)100人以上重傷;
。3)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
。4)國務院責成交通運輸部組織處置的事故。
1.3.2 Ⅱ級(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Ⅱ級(重大)事故(以下簡稱Ⅱ級事故):
。1)造成1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生命安全;
。2)50人以上重傷;
。3)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
。4)省政府責成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處置的事故。
1.3.3 Ⅲ級(較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Ⅲ級(較大)事故(以下簡稱Ⅲ級事故):
。1)造成3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
。2)10人以上重傷;
。3)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
1.3.4 Ⅳ級(一般)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Ⅳ級(一般)事故(以下簡稱Ⅳ級事故):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
。2)10人以下重傷;
。3)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
本條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同時符合本條規定的多個分級情形的,按照最高級別認定。
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對Ⅱ級、Ⅲ級和Ⅳ級事故分類情形進行細化補充。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國境內(除臺灣、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外)公路水運工程Ⅰ級事故的應對工作,以及需要由交通運輸部支持處置的Ⅰ級以下事故的應對工作。自然災害導致的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可參照本預案進行處置。
本預案指導地方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以及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水運工程項目參建單位對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應對工作。
1.5 工作原則
。1)以人民為中心、預防為主。
應急管理工作應當以人民為中心,以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為出發點,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督促項目參建單位依法開展風險分級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提高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預控能力。
。2)以屬地為主、分級響應。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在本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遵循屬地為主原則,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分級響應,充分發揮專業技術優勢,積極參與事故救援。項目參建單位應按規定開展先期自救互救,服從各級人民政府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現場指揮,配合事故救援、調查處理工作。
。3)協調聯動、快速反應。
按照協同、快速、高效原則,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做好應急資源調查,加強專業技術力量儲備,與當地有關部門和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保持密切協作,建立協調聯動的快速反應機制。督促項目參建單位加強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提高自救、互救和應對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
1.6 預案體系
。1)國家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國家部門預案或本預案)。本預案是交通運輸部應對公路水運工程Ⅰ級事故和指導地方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的政策性文件,由交通運輸部公布實施。
。2)地方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地方預案)。地方預案是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國家相關法規及本預案要求,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為及時應對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而分別制定的應急預案,由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布實施。其中,省級預案是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對公路水運工程Ⅰ級、Ⅱ級事故處置,以及省級人民政府責成處置的其他事故的政策性文件?h級、市級預案的適用范圍由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職責分工自行確定。
。3)公路水運工程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項目預案)。項目預案是公路水運工程項目建設或施工等參建單位制定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本層級預案包括項目綜合應急預案、合同段施工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按照本預案和地方預案的總體要求,建設單位根據建設條件、自然環境、工程特點和風險特征等,制定項目綜合應急預案;施工單位根據項目綜合應急預案,結合施工工藝、地質、水文和氣候等實際情況,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和風險等級較高的作業活動,編制合同段施工專項應急預案或現場處置方案。
。4)應急預案操作手冊。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項目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等可根據有關應急預案要求,制定與應急預案相配套的工作程序文件。
2. 組織體系
2.1 應急組織體系構成
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體系由國家級(交通運輸部)、地方級(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項目級(各公路水運工程項目參建單位)三級應急組織機構構成。
2.2 交通運輸部應急組織機構
2.2.1 機構構成
交通運輸部在啟動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Ⅰ級應急響應時,同步成立“交通運輸部應對XX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是我部應對公路水運工程Ⅰ級事故的指揮機構。
2.2.2 領導小組組成及職責
由部長或經部長授權的部領導任組長,分管副部長或部安全總監或部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司(以下簡稱安質司)及辦公廳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相關單位負責人任成員,并指明一名工作人員作為聯絡員。視情況成立現場工作組和專家組,在領導小組統一指導、協調下開展工作。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決定終止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
。2)按規定組織或配合國務院實施公路水運工程Ⅰ級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3)Ⅰ級應急響應啟動后,立即召開領導小組第一次工作會議,議定Ⅰ級應急響應期間領導小組各項工作制度及安排;應急響應期間,根據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及時召開后續工作會議;
。4)根據國務院要求或現場應急處置需要,決定是否成立現場工作組和專家組;
。5)當事故應急工作由國務院統一指揮時,領導小組按照國務院的指令、批示,配合協調相應的應急行動;
。6)研究決定其他相關重大事項。
2.2.3 應急日常機構
部安質司作為部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日常機構,具體承擔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的日常工作,以及Ⅰ級應急響應啟動后的組織、協調等具體工作。
應急狀態下應急響應的主要職責:
。1)接收、匯總事故信息,起草有關事故情況報告,提出相關應急處置建議;
。2)傳達落實領導小組下達的指令;
。3)向部應急辦提出需要其他應急協作部門支持的建議;
。4)研究提出赴現場督導的技術專家人選;
。5)與部政策研究室保持溝通,確認對外發布的事故信息;
。6)與部應急辦保持溝通,確認上報的事故信息;
。7)承辦領導小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應急響應結束后的主要工作:
。1)評估應急處置方案、措施及效果,總結應急救援的經驗與教訓,對預案體系、組織體系、應急機制及應急聯動等方面進行系統性評估,提出完善應急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并向領導小組提交評估報告;(2)參與事故調查,側重分析技術層面原因。
2.2.4 部內有關單位職責
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部安質司負責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部應急辦(中國海上搜救中心)、辦公廳、政策研究室、公路局、水運局、通信信息中心等按職責分工予以配合,公安局、海事局、救撈局等視情況參與。
2.2.5 現場工作組
現場工作組視事故情況決定成立,由部安質司負責聯絡。公路水運工程Ⅰ級事故現場工作組經領導小組批準成立,必要時由部領導帶隊;Ⅱ級事故現場工作組經部長批準后成立,由部安質司主要負責人帶隊;Ⅱ級以下事故現場工作組經分管副部長批準后成立,由部安質司分管負責人帶隊,F場工作組由交通運輸部、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分別派員和有關專家組成。當國務院統一組建現場工作機構時,部應當派出相應級別的人員參加。
現場工作組職責:
。1)傳達部應急工作要求,及時向部報告現場有關情況;
。2)主動與地方政府組成的事故現場應急搶險指揮機構聯系和會商;
。3)根據現場所了解的情況,研究事故救援技術和處置方法,提供相應的技術咨詢意見;
。4)必要時向部請求調用相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
。5)從專業角度分析事故原因,總結經驗教訓,為事故調查提供技術分析材料;
。6)承辦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2.6 專家組
專家組依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申請或根據部應急處置工作需要成立,由部安質司提出建議。專家組由公路水運工程及其他相關行業工程技術、科研、管理等方面專家組成,根據需要參加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專業咨詢意見。
2.3 地方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急組織機構
省、市、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分別組建本級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機構和管理體系,明確相關崗位職責,落實具體責任人員。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指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相應事故級別的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會同本級相關職能部門,建立應急管理預警機制和救援協作機制。
2.4 項目級應急組織機構
項目建設單位應設立應急組織機構,協調各合同段施工單位的應急資源,按規定及時向交通、安監等屬地直接監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送事故情況,組織相鄰合同段之間的自救互救,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擴大,并保護事故現場。項目建設單位應急管理工作,應當按照屬地政府和直接監管的相關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2.5 協同工作機制
2.5.1 工作聯絡
交通運輸部建立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聯絡員制度,加強信息溝通,相互配合,形成協同工作機制,部安質司負責聯絡。
部辦公廳、政策研究室、公路局、水運局、海事局、通信信息中心等相關司局應分別明確一名應急聯絡員,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確定廳級、處級各一名本地區應急聯絡員。應急聯絡員在應急響應期間,須保持聯絡暢通。
2.5.2 響應聯動
各層級預案在組織體系、預防預警、應急響應、應急保障和預案管理等方面應協調一致。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應急預案應與本預案相銜接。當上一級應急組織機構啟動響應時,下級應急組織機構應同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形成行業聯動。
項目綜合應急預案應與屬地直接監管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預案相銜接。同一個項目相鄰或鄰近合同段的施工專項應急預案應體現預警信息共享、應急救援互助等要求。
2.5.3 應急協作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加強與本地區安監、公安、國土、環保、水利、衛生、消防、氣象、地震、質監等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系,逐步建立完善應急會商機制;當公路水運工程Ⅰ級、Ⅱ級事故發生后,主動協調上述相關部門給予支持配合。
根據地方政府或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請求,由部應急辦牽頭協調武警交通部隊、中央企業等專業或兼職救援隊伍。救援隊伍抵達事故現場后,應接受當地政府組成的現場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指揮、調遣。
3. 預防與預警
3.1 預防預警機制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在日常工作中,按照《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的相關要求開展對氣象、海洋、水利、國土等部門的預警信息以及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相關信息的搜集、接收、整理和風險分析工作,完善預防預警機制,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情形,按照相關程序發布預警信息,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3.2 預警信息來源
預警信息來源主要包括:
。1)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相關單位上報的信息;
。2)氣象、海洋、水利、國土、安監等政府相關部門對外發布的橙色及以上級別的天氣、海況、地質等災害預警信息;
。3)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或險情),以及上級部門對外發布的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通報或預警信息;
。4)經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實的新聞媒體報道的信息。
3.3 預防工作
3.3.1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預防工作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了解轄區內公路水運工程項目重大風險、重大事故隱患的分布情況,對接收到的各類預警信息要及時轉發,督促項目建設單位對轄區內重點工程項目的辦公場所、駐地環境、施工現場等開展經常性的隱患排查,對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督促項目參建單位按規定報備,提前采取排險加固等防控措施,及時撤離可能涉險的人員、船機設備等。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按規定接收自然災害類預警信息,通過網絡、短消息等多種方式及時轉發橙色及以上級別的預警信息,提出防范要求,有效督促、指導項目參建單位做好災害防御工作。
3.3.2 項目參建單位預防工作
項目參建單位均應指定專人接收預警信息,按照地方政府、行業主管部門的.應急布置和項目級應急預案,提前做好各項事故預防工作。
項目建設單位應當牽頭組織整個項目的事故預防工作,督促、指導項目其他參建單位按照職責做好各自的預防工作。項目施工單位應結合事故發生規律,有效開展安全風險評估與預控,認真排查各類事故隱患,制定重大事故隱患清單并組織專項治理,提前做好各項應對措施。
3.4 項目預警信息發布和解除
項目預警信息由建設單位根據上級預警信息或本級實際情況發布和解除。建設單位向施工合同段發布的項目預警信息應包括: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類別、起始時間、預警級別、影響范圍、影響估計及應對措施、警示事項、從業人員自防自救措施、發布單位等。
4. 應急響應
4.1 分級響應原則
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Ⅰ、Ⅱ、Ⅲ、Ⅳ四級。當發生符合公路水運工程Ⅰ級事故情形時,交通運輸部啟動并實施Ⅰ級應急響應,并立即以《交通運輸部值班信息》的形式,報中辦信息綜合室、國務院總值班室,應急組織機構按照本預案2.2款規定開展應急工作。
當發生符合公路水運工程Ⅱ、Ⅲ、Ⅳ級事故情形時,交通運輸部視情啟動Ⅱ級應急響應,應急響應內容主要包括密切跟蹤突發事件進展情況,協助地方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派出現場工作組或者有關專家給予指導,協調事發地周邊省份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給予支持,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在裝備物資等方面給予協調等。
各地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并細化響應等級及應急響應措施。
對于Ⅰ、Ⅱ級生產安全事故,上級部門啟動應急響應后,事發地應急響應級別不能低于上級部門的應急響應級別。
4.2 事故信息報送
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項目施工單位應立即向項目建設單位、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必要時可越級上報。
事發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急聯絡員或值班部門接報事故后,應當立即口頭或短信報告部安質司應急聯絡員或部安質司責任處室相關人員,并按照《交通運輸行業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報表制度》要求,在1小時內將信息上報至部安質司,其中Ⅰ、Ⅱ級事故還應按照《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和處理辦法》的要求上報部應急辦,并及時續報相關情況。
4.3 應急響應程序
4.3.1 Ⅰ級應急響應
。1)發生公路水運工程Ⅰ級事故或者接到國務院責成處理的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部安質司主要負責人(主要負責人不在京時為分管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向分管副部長、部長報告有關情況,提出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建議,經分管副部長同意后,報請部長核準。由部長或經部長授權的部領導宣布啟動交通運輸部應對XX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Ⅰ級應急響應,同時成立領導小組。
。2)部安質司負責籌備領導小組第一次工作會議,擬定應急響應期間的指揮協調、會商制度,提出派駐現場工作組、專家組建議,以及信息報告、新聞發布、專家咨詢、后期保障等事項。
。3)部安質司負責將應急響應信息通知部內相關司局和事發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各級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同步啟動。
。4)根據事故信息和現場情況,經部長或經部長授權的部領導批準后,盡快組織現場工作組、專家組趕赴現場參與應急處置的技術指導,追蹤掌握即時事故信息。
4.3.2 Ⅱ級應急響應
、蚣墤表憫凑障铝谐绦蚝蛢热輪樱
。1)發生Ⅱ級事故,部安質司主要負責人(主要負責人不在京時為分管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向分管副部長、部長報告有關情況,提出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建議,經分管副部長同意后,報請部長核準。由分管副部長或經部長授權的部安全總監宣布啟動交通運輸部應對XX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Ⅱ級應急響應,視情況組織現場工作組和專家組,參與事故現場應急處置的技術指導,追蹤掌握即時事故信息。
。2)發生Ⅲ級事故,部安質司主要負責人(主要負責人不在京時為分管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向分管副部長報告有關情況,經分管副部長同意,由部安質司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宣布啟動交通運輸部應對XX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Ⅱ級應急響應,根據事故應急救援需要,視情況組織現場工作組和專家組。
。3)發生Ⅳ級事故,部安質司責任處室負責人提出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建議,報部安質司主要負責人(主要負責人不在京時為分管負責人)核準,由部安質司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宣布啟動交通運輸部應對XX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Ⅱ級應急響應。
。4)Ⅱ級應急響應期間,部安質司負責跟蹤、指導事發地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開展事故救援方案會商、專家技術支持、協調救援協作機構等具體工作。
4.3.3 應急響應終止條件與程序
、窦、Ⅱ級應急響應至少符合下列條件方可終止:
。1)經論證人員無生還可能;
。2)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已經結束;
。3)險情得到控制,涉險人員安全離開危險區域并得到安置;
。4)次生災害基本消除。
、窦墤表憫K止程序如下:
部安質司根據掌握的信息,并向事發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實后,滿足終止響應條件時,由部安質司向領導小組提出終止響應建議,報請組長核準后,由組長宣布終止Ⅰ級應急響應,或者降低為Ⅱ級應急響應,轉入相應等級的應急響應工作程序,同時宣布取消領導小組。
、蚣墤表憫K止程序如下:
部安質司根據掌握的信息,并向事發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實后,滿足終止響應條件時,經分管副部長同意,Ⅱ級事故由分管副部長或部安全總監、Ⅲ級與Ⅳ級事故由部安質司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宣布終止應急響應。
地方應急響應終止程序由地方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參照交通運輸部應急響應終止程序,結合本地區特點制定。
4.4 應急處置
4.4.1 Ⅰ級應急響應處置
。1)現場督導。
、窦墤表憫獑雍,需派出現場工作組時,由部領導帶隊趕赴現場。部安質司負責人與責任處室負責人及相關司局人員參加現場工作組,F場工作組還應包括若干(一般1~3名)技術專家,部安質司應保持與現場工作組的即時聯系溝通,F場工作組抵達事故現場后,通過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時與當地政府組成的現場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取得聯系,盡快確定協同工作內容及聯系會商機制,按照應急處置的統一安排,積極主動配合工作,為搶險救援提供技術咨詢意見。
。2)信息上傳與下達。
部安質司承辦處室按照《交通運輸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暫行規范》做好信息上傳下達工作,F場工作組抵達事故現場4小時內,應將現場情況以短信、傳真或郵件等方式傳給部安質司。部安質司接到現場工作組發回的事故信息1小時內,向分管副部長、部長報告,并抄報部應急辦。事故現場有新情況或新風險時,現場工作組應及時向部安質司和應急辦報送動態信息。
當國務院、交通運輸部領導對應急處置有批示(或指示)時,部安質司應及時向事發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現場工作組傳達。
4.4.2 Ⅱ級應急響應處置
、蚣墤表憫獑雍,視情況成立現場工作組時,由部安質司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帶隊趕赴現場。
部安質司按照《交通運輸部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司公路水運工程施工階段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流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承辦處室應跟蹤現場工作組工作及應急處置情況,并與部應急辦及時溝通相關信息,F場工作組按照本預案2.2.5及4.4.1有關規定開展相關工作。
4.5 信息發布
突發事件處置與信息發布應同步啟動、同步進行。信息發布堅持實事求是、及時公開的原則,按照《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規定執行。對于情況較為復雜的突發事件,在事態尚未清楚、但可能引起公眾猜測或恐慌時,應在第一時間發布已認定的簡要信息,根據事態發展和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再作后續詳細發布。
4.6 善后處置
事故善后處置工作以屬地為主,在屬地人民政府以及負責事故調查處置的相關機構的統一部署、領導下,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按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同時督促項目參建單位對事故引發的各種潛在危害要組織安全風險評估,對主要結構物進行監測,在此基礎上制定相應的專項施工方案,防止盲目復工,導致二次或衍生事故的發生。
4.7 總結評估
4.7.1 評估總體要求
。1)應急響應終止后,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結合項目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上報的應急工作總結,及時總結分析評估,編寫應急工作總結、事故應急評估報告。
。2)Ⅰ級應急響應終止后,部安質司應根據事發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應急工作總結、事故應急評估報告及現場督導情況,編制部級應急總結評估報告,評估應急工作情況,總結經驗教訓,提出預案改進建議。
4.7.2 評估目的
通過評估,判斷應急工作的質量和效率,發現存在的問題,總結經驗教訓,尋找有效的解決手段,為以后事故處置提供可借鑒信息;修訂完善應急預案,進一步健全應急管理體系和運行機制。
4.7.3 評估內容和程序
4.7.3.1 評估內容
在充分分析工程風險因素、事故起因、救援經過的基礎上,重點評估以下內容:
。1)預防預警和預控措施;
。2)項目應急自救效果及能力;
。3)信息報送的時效性與準確性;
。4)事故救援組織機構設置及運行;
。5)現場救援決策、指揮、協調機制及效率;
。6)技術方案及實施情況;
。7)應急協作及應急保障。
4.7.3.2 評估程序
。1)搜集評估信息;
。2)邀請專家協助開展評估;
。3)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編寫事故(或險情)應急評估報告,發生Ⅱ級以上事故,或交通運輸部啟動應急響應時,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于應急響應終止后的45個工作日內將本級部門的應急工作總結、事故應急評估報告向部安質司報備。
4.8 事故調查及原因分析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積極參與國務院或有關地方人民政府組織的事故調查工作,選派相應的技術專家和應急管理人員參加事故調查工作。技術專家和應急管理人員應當誠信公正、恪盡職守,遵守事故調查組的各項工作紀律。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派出的人員參與事故調查時,應注重從技術調查入手,提供技術咨詢,促進事故技術調查更加深入,并為行業監管提供借鑒。重點分析事故發生的工程質量、技術管理等方面的主觀因素,以及工程地質、水文、氣象等方面的客觀因素,并提出行業監管的改進建議等。
、蚣壱陨鲜鹿收{查完畢后30個工作日內,參與調查的人員應向部安質司提交技術調查總結材料。
5. 應急保障
5.1 日常應急機構運行
部安質司在日常狀態下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的法律、法規,擬定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的政策、制度,制定和修訂本預案,指導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應急管理工作。跟蹤、收集、分析事故信息,提出改進應急管理的工作建議,按規定組織或參與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應急培訓和演練、重大以上級別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等。
5.2 人力保障
公路水運工程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遵循“專兼結合、上下聯動”的原則。建設單位應發揮施工單位的自我救助能力,充分了解本項目可調配的應急救援人力和物力,建立兼職的搶險救援隊伍和救援設備力量,或與社會專業救援隊伍簽訂救援協議。武警交通部隊納入國家應急救援力量體系,是國家公路交通應急搶險救援保通專業隊伍,救援力量調動使用應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重視公路水運工程應急技術專家管理、應急管理隊伍建設和應急資源信息收集。
。1)應急技術專家:交通運輸部成立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領域安全生產應急專家組,主要由從事科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安全等專業的技術專家組成。應急專家按照部應急專家工作規則的要求,為事故分析評估、現場應急救援及災后恢復重建等提供咨詢意見。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Ⅱ級及以下應急響應時,可提請部安質司協助選派部應急專家。
。2)應急管理隊伍:主要由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安監、建設管理等相關處室及公路、港航、海事、質監機構的負責人和應急聯絡員組成,參與或組織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應急資源信息:充分了解、掌握本地區及鄰近地區的專業(兼職)搶險救援隊伍和應急技術裝備等應急資源信息分布情況,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社會資源儲備。
5.3 財力保障
。1)應急保障所需的各項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并按規定程序列入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年度財政預算。
。2)項目建設、施工單位應建立應急資金保障制度,制定年度應急保障計劃,設立應急管理臺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立、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專項費用,按要求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監理單位應加強對施工單位應急資金使用臺賬的審核。
。3)項目建設單位應按規定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險等險種。項目施工單位應按相關保險規定,為本單位員工及相關勞務合作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鼓勵為危險崗位作業人員投保意外傷害險和安全生產責任險。
5.4 宣傳、教育和培訓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將應急宣傳、教育和培訓作為安全生產教育的重要內容,納入年度培訓計劃。每年對應急工作人員進行培訓;督導項目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結合當地政府的統一部署,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開展應急工作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項目建設和施工單位應將應急培訓納入到項目年度培訓計劃,有計劃地對管理人員,尤其是施工一線工人進行培訓,提高其專業技能。監理單位應督促施工單位定期組織安全培訓,并審查其安全培訓記錄。應急培訓教育可通過農民工夜校、安全技術交底、崗前警示教育等形式,采用多媒體、動漫、案例等手段,有效開展應急知識培訓宣傳教育,切實提高一線人員的應急逃生及避險技能。
5.5 預案演練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組織開展本級應急預案的演練。項目參建單位應根據工程特點,分門別類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工作。
演練可通過桌面推演、實戰演習等多種形式開展,解決操作性、針對性、協同配合等問題,提高快速反應能力、應急救援能力和協同作戰能力。
應急演練組織單位應在演練過程中做好演練記錄,應急演練結束后對演練進行總結和評價。
5.6 責任與獎懲
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實行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對在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宣傳、表彰和獎勵。
違反《交通運輸部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追究辦法》(試行)(交安監發〔2014〕115號)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的情形,依此辦法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 附則
6.1 預案評審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進行審定。
施工單位針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和風險等級較高的作業活動編制的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應當組織專家評審,形成書面紀要并附有專家名單。
預案評審時應考慮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預防措施的針對性、組織體系的科學性、響應程序的可操作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預案間的銜接性等內容。
6.2 預案備案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制定相應的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應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國家高速公路、獨立特大橋及特長隧道、10萬噸級以上碼頭、航電樞紐等工程的項目綜合應急預案,按規定向屬地直接監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施工單位制定的合同段施工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應向建設單位備案,并履行相關審批程序。
6.3 預案管理與更新
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交通運輸部將組織修改完善本預案,更新后報國務院:
。1)預案依據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或調整的;
。3)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4)在事故實際應對和預案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進行重大調整的;
。5)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參照本預案更新情況,及時進行同步更新或修訂。項目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遇有預案更新情況,應及時進行更新或修訂。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項目的防臺防汛等應急預案,原則上每年應在汛期來臨前予以更新。
6.4 預案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交通運輸部負責制定、組織實施和解釋。
6.5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生產安全應急預案8
為快速、及時、妥善地處理水利系統內部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提高應對水利工程建設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能力,做好應對處置工作,保證水利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急法》、國務院《國家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設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結合我市水利工程建設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1.應急指揮機構與體系
1.1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xx市水利局成立水利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局主要負責人:
副組長:局領導班子成員:
成員:局辦公室、安全生產辦、紀檢效能科、水利派出所、工程管理科、農水科、安全飲水辦、水資水政科、移民科、財審科。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下設決策組,技術搶險指導組、安全保衛組、信息宣傳組、后勤保障組、事故調查組6個專業處置組。
決策組由局領導組成、局長為決策組組長,分管局長及其他局領導為決策組成員。
決策組主要職責為:
。1)指揮、協調應急反應行動;
。2)與應急反應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
。3)直接監察應急操作人員行動;
。4)通報外部機構,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5)決定應急撤離,決定事故現場外影響區域的安全性;
。6)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教育。
技術搶險指導組由局工程管理科、安全生產辦、農水科組成,由局分管水利技術領導負責牽頭。
技術搶險指導組主要職責為:
。1)根據各水利工程生產工作場所、內容的相關特點,制訂其可能出現的需技術解決的應急反應方案,為事故現場提供有效的工程技術服務和技術儲備;
。2)根據事故現場的特點,及時向領導小組提供科學的工程技術方案和技術支持,有效地指導應急反應行動中的工程技術指導工作;
。3)對各生產工作場所特點以及生產安全過程的危險源進行科學的風險評估;
。4)制定應急反應物資器材、人力計劃;
。5)指導和參與各類險工險段的搶險救災工作。
安全保衛組由水利派出所、紀檢效能科組成,由分管領導牽頭。
安全保衛組主要職責:
。1)做好救援工作的安全保衛,防止人為故意阻止或破壞救援行動;
。2)保證救援工作不受外部的干擾;
。3)保護好事故現場;
。4)對現場的有關實物資料進行取樣封存。
后勤保障組由局辦公室、紀檢效能科、移民科、財審科組成,由局領導負責牽頭。
后勤保障組主要職責:
。1)協助制定水利工程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儲備計劃,按已制訂的應急反應物資儲備計劃,檢查、監督、落實應急反應物資的儲備數量,完善物資資源收集和儲備的相關工作;
。2)應急預案啟動后,按應急領導小組的部署,有效地組織應急反應物資資源到生產作業場所,并及時對事故現場進行增援,同時提供后勤服務;
。3)負責搶險救災人員、車輛的調集;
。4)做好受傷人員醫療救護的跟蹤工作;
。5)慰問有關傷員及家屬,確保事故發生后傷亡人員及家屬思想穩定。
信息宣傳組由辦公室、安全飲水辦、水資水政科組成,由局領導牽頭。
信息宣傳組主要指責:
。1)負責應急反應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具體聯絡,信息收集,各組的協調溝通等工作;
。2)積極同媒體等相關部門銜接,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發布事件信息;
。3)事故發生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善后續發布工作。
事故調查組有水利派出所、安全生產辦、紀檢效能辦、水利工程管理科組成,由局領導牽頭。
事故調查組主要職責:
。1)查明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
。2)初步確定安全生產事故的性質和責任者;
。3)提出對安全生產事故有關責任單位或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4)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向派出調查組的領導小組及人民政府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交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報告書。
2.預警和預防機制
2.1工作準備
定期研究水利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指導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區域內以及所主管水利工程項目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隊伍建設,加強安全事故應急有關知識的宣傳教育,開展工程項目應急預案以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的監督檢查工作,防患于未然。在建水利工程項目法人、施工單位要提高認識,加強宣傳,增強職工預防安全和自我保護意識,克服麻痹大意思想。
2.2預警預防行動
2.2.1局二級單位、在建水利工程項目法人、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工程的特點和范圍,加強對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配備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進行演練。
2.2.2對可能導致安全事故險情的,在建水利工程項目法人、施工單位等知情單位應當按項目管理權限立即報告當地水行政管理部門、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必要時可越級上報。
2.2.3接到可能導致水利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及時確定應對方案,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并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
3.事故報告
3.1事故報告程序
3.1.1水利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當地水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3.1.2接到水利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遵循“迅速、準確”的原則,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嚴重的應立即逐級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
3.1.3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門逐級上報事故情況,每級上報的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3.2事故報告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4)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已采取的措施;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7)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
4.指揮協調和緊急處置
4.1發生安全事故后,在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成立的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協調下,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在事故現場參與救援的各工作組、單位和人員應當服從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的指揮,并及時向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機構匯報有關重要信息。
4.2發生安全事故后,安全責任單位等相關單位必須迅速、有效的實施先期處置,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并全力協助開展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4.3應急指揮部應高度重視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后勤保障組根據工程需要及時提供勞動保護用品,救援器材等保障用品,參與傷員救護工作。
4.4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根據工程特點、環境條件、事故類型及特征,由技術搶險組專家提出相應的技術處置和搶險方案,及時投入搶險工作。
4.5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根據事故狀態、事故現場安全保衛組配合應急指揮機構劃定事故現場危險區域范圍、設置明顯警示標志,及時發布通告。
4.6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安全保衛組要注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為縮小事故等原因需移動現場物件時,應當作出明顯的標記和書面記錄,盡可能拍照或者錄像,妥善保管現場的重要物證和痕跡。
4.7信息發布工作。事故發生后,事故的信息和新聞發布,由信息宣傳組積極同新聞宣傳等單位銜接,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發布事件信息,并更具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5.應急結束
5.1安全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活動結束以及調查評估完成后,按照“誰啟動、誰結束”的原則,由有關應急指揮部決定應急結束,并通知有關部門和公眾。
5.2善后處置
5.2.1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結束后,根據事故發生區域、影響范圍,有關應急處置機構要督促、協調、檢查事故善后處置工作。
5.2.2事故發生單位應依法認真做好各項善后工作,后勤保障組協助妥善解決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以及受影響人員的生活安排,按規定做好有關損失的補償工作。
5.2.3事故發生單位及其他有關單位應當積極配合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評估等工作。
5.3事故調查和經驗教訓總結
5.3.1水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事故調查,認真吸取教訓,總結經驗,及時進行整改。
5.3.2安全事故調查組應當根據事故等級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協助或自行進行事故調查,查明原因、損失情況,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等,并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5.3.3安全事故現場處置工作結束后,參加事故應急處置的各項工作組應當組織有關單位對本部門(單位)應急預案的實際應急效能進行評估,對應急預案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及時進行完善和補充。
5.3.4事故發生單位及相關單位,應當從事故中總結經驗,吸取教訓,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確保后續生產安全。
6.應急保障措施
6.1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6.1.1工程現場搶險及物資裝備保障
。1)根據可能突發的安全事故性質、特征、后果及其應急預案要求,水利運行管理單位、施工單位等單位應當配備適量應急機械、設備、器材等物資裝備,以保障應急救援調用。
。2)安全事故發生時,應當首先充分利用工程現場既有的應急機械、設備、器材。同時在地方應急指揮部的調度下,動用工程所在地的公安、消防、衛生等專業應急隊伍和其他社會資源。
6.2經費與物資保障
工程建設項目法人,施工單位等應當建立安全生產保障經費,儲備相關的搶險設備和物質。
6.2.1技術儲備與保障
整合水利工程建設、運行管理、機電設備、勘察設計等方面的應急救援專家并建立專家庫,常設專家技術組,根據安全事故的具體情況,及時派遣或調整現場應急救援專家成員。
7.附則
7.1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7.2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生產安全應急預案9
1.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有效預防和控制生產安全事故,規范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提高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效率,建立統一領導、職責明確、規范有序、科學高效的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維護社會安定,促進本轄區內的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根據《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轄區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轄區內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
1.3工作原則
1.3.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提高全社會的安全防范意識,落實各項預防措施,做好應急處置準備工作,將危害降到最小程度。
1.3.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營市街街道辦事處統一領導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并充分發揮企業的自救作用。
1.3.3平戰結合、資源整合。堅持全面規劃,資源整合,加強培訓演練,將日常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發揮生產經營單位應急救援第一響應者的作用;發揮兼職應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1.3.4加強溝通,通力合作。有關社區和單位應通力合作,加強信息的溝通。
1.3.5廣泛宣傳,加強防范。加強應急處置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增強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建立健全社會各界支持、參與事故處置的工作機制。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擇情啟動預案,實施應急措施并嚴格遵守《營市街街道辦事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處置轄區生產安全事故。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營市街街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機構
2.1.1設立營市街街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傊笓]由辦事處主任擔任,副總指揮(現場總指揮)由辦事處分管副主任擔任,成員由辦事處相關科室、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組成。
2.1.2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主任由辦事處安監科負責人擔任,具體負責轄區應急體系建設和指揮部交辦事宜。
2.2營市街街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主要職責
2.2.1指揮部及其成員的主要職責
A.核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B.協調與上級應急機構、部門、轄區單位之間的關系;
C.決定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D.組織、指揮、協調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E.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應急領導機構和營市街街道辦事處的決定;
F.承擔營市街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
G.協助區政府生產安全應急預案的執行;
H.及時匯報并請求區政府啟動超出辦事處應急處置能力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2.2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A.負責組織指導轄區內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指導和督促轄區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工作;
B.編制、管理本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綜合監督檢查、指導轄區單位應急機構、隊伍的應急準備工作以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實施;
C.負責建立和維護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機構、隊伍、預案、裝備、物資等信息數據庫,統一規劃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通信和信息網絡;
D.組織指導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培訓、演練和交流工作;
E.承擔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安全事故應急措施及應急響應
3.1幾類安全事故應急措施
3.1.1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
A.采取有效措施處置尚未爆炸的危險物品并疏散人員;
B.做好現場保護和傷員搶救工作;
C.協助公安部門查明爆炸物品的種類和數量。
3.1.2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
A.迅速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撤離或采取其它措施保護危害區域的其他人員;
B.協助專業人員迅速控制危險源,測定危險化學品性質、事故危害區域及程度,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
C.做好現場保護和傷員搶救工作。
3.2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
3.2.1事故報告
規模以上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單位必須立即按照應急預案要求將事故概況同時分別報歸口管理部門、110指揮中心、區政府辦公室(值班電話:87589620,87583600)、區安監局(值班電話:87589832)。
規模以上單位和規模以下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街道科所隊、社區居委會要在得知事故信息后的第一時間上報指揮部辦公室。
3.2.2應急響應
應急響應按照生產安全事故等級,分別響應。指揮部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后,在1小時內報告區政府辦公室和區安監局。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單位的行業類型、經濟類型及規模;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處置的有關事宜;事故的報告單位、報告時間。超出辦事處應急處置能力時,及時請求區級以上有關應急機構給予支持。
3.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程序
3.3.1先期處置
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辦公室人員應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指揮公安、消防、醫療救援等相關應急隊伍進行先期處置,并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A.立即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B.緊急調配轄區內應急資源用于應急處置;
C.劃定警戒區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D.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
E.及時向區應急指揮部報告,并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和支持請求;
F.其他必要的先期措施。
3.3.2應急決策
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根據生產安全事故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范圍、等級和可控情況,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報區有關部門。
3.3.3預案啟動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指揮部成員、應急救援隊立即到位,配備必要的設備、工具。
3.3.4指揮協調
根據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和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由指揮部副總指揮任現場總指揮,負責研究制訂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和措施,開展以下工作:
A.對應急行動中的重大事項作出決策;
B.統一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援;
C.迅速消除生產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危險源,劃定危險區域,維護秩序;
D.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到傷害的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
E.組織協調有關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F.向辦事處和區安監局(電話:87589832)及時報告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
3.3.5措施要求
A.參加應急處置人員應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F場指揮部可根據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成立若干工作組;
B.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拍照、做出標志、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C.對易燃、易爆、有毒和放射源等危險源,協助有關部門和機構做好安全防護,防止發生二次災害;
D.根據現場情況,必要時指揮部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定時檢查應急救援措施落實情況;
E.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出現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等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
4.應急結束
對一般事故,現場指揮部在確認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險已經消除后,向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由辦事處決定是否停止應急狀態。對較大及以上事故,由區級及以上政府決定是否停止應急狀態。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事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消除事故后果和影響,安撫受害者和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5.2事故調查與應急處置工作總結
應急處置結束后,指揮部應總結分析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處置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并形成報告,報送區有關部門。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進行。
5.3獎懲與責任追究
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不履行法定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相關處分和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附則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營市街街道辦事處制定,報區安監局備案。為適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新形勢、新要求,改進完善應急處置措施,本預案每年修訂一次。
生產安全應急預案10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確保在發生各類安全生產事故后,科學有序、高效迅捷地組織開展事故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生產和生活秩序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北京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單位發生的管道爆裂、路面坍塌有毒氣體中毒事故應急工作。
1.4應急預案體系
包括:綜合預案、管道爆裂、路面坍塌事故專項預案和人員中毒、傷亡、觸電、物體打擊現場處置方案。
1.5應急工作原則
統一指揮、快速反應、以人為本、自救與專業救援相結合。
2危險性分析
2.1公司基本概況
我公司位于***,負責**城區供水工作,公司現有員工***人,公司主管道覆蓋面積60km2,供水管道總長度400公里,一座水廠最大供水能力5.0萬m3/日。目前可提供水量3.0 m3/日(設計能力10萬m3/日)。服務人口40萬人,
2.2危險性分析
。1)管道檢查井、室的毒氣:已建成的管道或井、室中常常會存在有害氣體濃度超標,如在進入前未進行檢查或檢查方法不當,可能造成爆炸或人員中毒,導致人員傷亡等;
。2)管道爆裂冒水:如供水主管道發生爆裂,可能造成路面坍塌、沉陷以及造成人員傷亡等。
。3)水源地高壓輸電線路:水源地高壓輸電線路與地面樹木形成交叉,如不及時處理,可能會造成接觸,導致火災、電擊傷人以及水源地掉電供水中斷等事故;
。4)供水部配電柜及配電線路用電:配電柜及配電線路未按規定定期檢修和違反操作規程,可能會導致用電事故,并可能導致供水部停產和造成人身傷害等事故;
。5)施工工地溝槽塌方:在溝槽開挖過程中,如溝深超過規定深度和寬度或支護不當,可能會造成塌方,并造成人員傷亡、交通中斷等事故;
。6)施工工地管材吊裝:在管材吊裝過程中,違反操作要求,可能造成設備物件傾倒、墜落、物體撞擊人體導致人員傷亡等事故;
。7)施工工地用電:在管道施工過程中,抽水作業水泵漏電,使用電動夯漏電,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或引發火災等事故。
3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組織機構由公司安全事故應急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應急指揮中心)、公司安全事故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以下簡稱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現場指揮中心、公司各職能部門和支持保障部門、兼職應急隊伍等組成。
3.2應急指揮中心
總指揮:公司總經理
副總指揮:各位副總經理、公司副書記、公司工會主席
成員:由綜合辦公室主任、企業管理部主任、安裝公司經理、供水部經理組成。
應急指揮中心職責:
。1)負責組織公司施工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修訂、審核、發布、演練和總結;
。2)按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規定下達預警和預警解除指令,專項應急預案啟動和終止指令;
。3)組織、指揮協調施工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在應急處置過程中,負責向當地應急指揮中心、上級單位報告,配合政府部門應急工作及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4)加強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建設。結合生產經營應急工作的特點,建立具有快速反應能力的施工安全事故搶救隊伍,提高搶救裝備水平,形成施工安全事故應急保障。
。5)做好穩定職工的情緒和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及安撫工作。
3.3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
主任:
職責:綜合辦公室主任為總協調人,事故發生后負責傳達指揮中心的要求,協調各部門開展工作。
副主任:
職責:負責外圍協調工作
副主任:
職責:負責現場指揮工作
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值班電話XXX,為24小時應急值守。
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職責:
。1)接到事故報告后,要立即向指揮中心領導報告,并按照領導的指示,協調所屬各單位做好人員、車輛保障;
。2)隨時掌握施工安全事故的發生情報;
。3)按照應急指揮中心指令,及時將相關命令信息通知現場應急指揮部和各工作小組。
3.4現場應急指揮部
總指揮:現場最高領導
副總指揮:現場領導
成員:
職責:
。1)按照應急指揮中心指令,成立各工作小組,負責現場應急指揮工作,整合和調配現場應急資源;
。2)及時向應急指揮中心匯報應急處置情況;
。3)收集、整理應急處置過程的有關資料;
。4)核實應急終止條件并向應急指揮中心請示應急結束;
。5)負責現場應急工作總結。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1)建立健全工程項目重大危險源信息監控方法與程序,完善危險源辯識工作,對危險源進行識別和評估。
。2)在技術和管理措施上加強重大事故危險的監控,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
。3)對危險設備的危險區域予以明顯標識,實現規范化、標準化管理。
4.2預警行動
任何人員接到可能發生的施工安全事故的信息后,應立即報告本單位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并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同時通知有關單位(部門)采取相應行動預防和控制事故的發生、擴大。
4.3信息報告
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接到報告后,應迅速通知全體指揮中心成員,根據情況由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值班室)或指揮中心主要領導負責及時向上級機關當地應急救援中心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單位、聯系電話、報告人、傷亡人數等簡要情況。
4.4預警原則
。1)快速反應原則:事故處置要堅持一個“快”字,做到反應快、報告快、處置快。事故單位必須在第一時間向公司綜合辦公室或向公司領導直接報告,同時迅速報警,指揮中心領導要盡快到達事故地點。
。2)先期處置原則:一旦發生事故,事故單位應立即啟動先期處置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盡可能的控制事態發展,以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統一指揮原則:發生重、特大事故后,由指揮中心全面負責內部的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并配合、服從上級有關部門的對重、特大事故的統一指揮,保證處置工作的統一高效。
。4)協調作戰原則:公司各部門在指揮中心的統一領導指揮下,按照各自職責,密切協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事故的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
5應急響應
5.1現場處置
。1)在領導到達事故現場之前,事故單位應按著救人優先的原則,同時在保障人身安全的情況下盡可能地搶救重要資料和財產,在此基礎上,注意保護好事故現場。
。2)如遇供水主管線爆裂時,安裝公司應急小分隊立即出動關閉相應閘門,如危及到居民的房屋或周邊建筑物時,要立即疏散受影響的居民和過往群眾,并對現場立即封閉,防止過往人員、車輛發生事故。搶修分隊要立即查明管線爆裂情況并迅速進行搶修。同時啟動應急供水預案,以保障受影響地區的急需用水。
。3)物體打擊受傷人員和坍塌有被埋人員被救出后,搬運到安全地方,立即清理受傷人員傷口、止血、包扎、檢查心跳等,無力救助送往附近醫院或撥打120,由急救中心搶救。
。4)發生火情斷開電源,組織自救,如果形成火災撥打110,并向當地應急救援中心和上級單位報告,F場人員撤離火災現場,聽從專業消防人員完成火災任務。
。5)指揮中心領導和成員到達現場后,應立即了解事故情況,立即研究部署搶救方案,上級有關部門到達現場后,聽從上級的統一指揮,堅決執行上級的決定,并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
5.2應急結束
事故應急處理和搶險基本結束后,指揮中心應立即做好受傷人員的救治、慰問和善后處理工作,并配合相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及時清理現場,迅速搶修受損設施,盡快恢復正常的供水工作。事后對事故進行徹底清查,責任到人。
5.3信息報告和發布
各部門及時將事故的進展情況報告應急辦公室,應急辦公室負責匯報指揮中心。應急指揮中心協同有關部門做好信息對外發布。
6保障措施
6.1應急隊伍保障。通訊與信息保障。
。1)事故現場搶修小組
組長:由安裝公司主管搶修的副經理擔任,負責現場人員調配、材料管理等全面工作
移動電話:
成員:安裝班安裝工。
。2)水廠事故現場搶修小組
組長:為水廠廠長,負責現場人員調配、材料管理等全面工作
移動電話:
副組長:
移動電話:
成員:各班長
。3)現場警戒
現場警戒由安裝公司巡查隊負責,劃定現場的警戒區并組織警戒,維護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負責疏散事故區域內的群眾和無關人員;負責救援運輸車輛的暢通。
6.2物資保障
按照公司目前使用的管材、管徑情況,對一些經常使用的管材、管徑應作充足的準備,做到隨用隨到。如水泵、發電機等機械設備,安裝公司由專人負責定期維修、始終處于良好狀態。
安全事故應急常用物資和設備有:
。1)常備藥品:消毒藥品、急救物品(創可貼、繃帶、無菌敷料、仁丹等)及各種常用小夾板、擔架、止血袋、氧氣袋等。
。2)搶險工具:鐵鍬、撬棍、千斤頂、麻繩、氣割工具、加壓泵、消防斧、滅火桶、小型金屬切割機、電工常用工具等。
。3)應急器材:架管、安全帽、安全帶、防毒面具、應急燈、小型柴油發電機、柴油、對講機、電焊機、水泵、滅火器等。
。4)設備:挖掘機、發電機、車輛等
7、培訓與演練
各小分隊每年應進行應急課程培訓兩次,有針對性的進行應急事故實戰演練一次,并由應急中心辦公室進行現場評估和總結。
8、獎懲
8.1對在搶救過程中,無故不到位或遲到、臨陣脫逃,不服從命令,將給予批評和處罰。
8.2在搶救過程中表現勇敢、機智、成績突出人員給予表揚或獎勵,在搶險救災中受傷害的,按工傷待遇處理。
9、附件
9.1應急預案備案
本預案經總經理審閱批準實施,報當地街道(地區)辦事處備案,廠長辦公室存檔。
9.2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公司安全主管負責人組織制定,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9.3應急預案實施
本預案于X年X月X日實施。
生產安全應急預案1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規范水務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制定本預案的依據是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水務工程質量管理規定》、《水務工程質量事故處理暫行規定》、《水務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和《水務工程建設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適用范圍
在我轄區內發生的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1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局直屬單位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一般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減少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
(2)屬地為主,部門協調。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水務行業生產安全事故依托地方人民政府組織開展救援處置工作,區水務局發揮指導、協調和配合作用。
(3)分級負責,協同應對。區水務局與各鎮(鄉)人民政府及行政村分級負責、分工協調共同開展應對行動。
(4)專業指導,技術支撐。統籌利用行業資源,組織調配水務應急專家和救援隊伍,為科學處置提供技術支撐。
(5)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堅持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相結合,加強教育培訓、預測預警、預案演練和保障能力建設。
2、組織領導及相關機構職責
2.1組織領導
播州區水務局成立播州區水務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2水務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領導、組織、協調全區水務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和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協調與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機構之間的聯系,相互配合。
2.3工作組成員及職責
領導小組下設信息組、專家組、后勤組、救援組。
信息組組長:李永龍(分管安全工作副局長);成員單位:建設管理科。負責事故處理的日常協調聯絡及上傳下達工作。
專家組組長:劉坪延(區水務局副科級領導);成員:各有關科室負責人、專家。負責對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涉及水務專業問題的決策提供顧問參考,并為事故的處置提出意見和建議。
后勤組組長:汪啟飛(副局長);成員單位:辦公室、財務科。負責水務救援物資、現場醫療衛生、車輛的保障協調工作。
救援組組長:余盛熙(局長);副組長:汪啟飛、劉坪延、李永龍;成員單位:遵義市播州區供水設施搶修排、遵義市播州區水利搶險抗旱排澇服務隊、辦公室、建設管理科、水旱災害防御科、財務科、播州區供排水管理服務中心、農村水利建設服務中心、河長辦、水政水資科、水庫建設與運行服務中心。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迅速深入水務工程單位、重災區第一線,負責制定具體的工程搶險方案,并指導實施。
2.4相關科室(中心)應急救援責任范圍
辦公室:負責局機關辦公場所的消防安全事故應急救援;以及局屬辦公車輛安全事故應急救援。
建設管理科:負責全區水庫、水池、水窖等水利工程運行管理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負責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信息的上傳下達,與區人民政府、區安委辦、市水務局建設科的聯絡。
水旱災害防御科:負責本部門應急管理和地質災害、山洪溝治理工程建設、防汛抗旱中涉及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
建設科:負責在建骨干水源工程建設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
運行科:負責全區。ㄒ唬┬退畮斓人畡展こ踢\行管理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負責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維修養護、水庫干渠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
農村水利建設服務中心:負責在建河道治理工程、煙水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
播州區供排水管理服務中心:負責全區城鎮供水及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和管網配套的建設和運行等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負責農村飲水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
河長辦:負責河堤防工程、水電站工程運行管理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負責河道生態水系工程建設等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
水政水資料:負責取水井工程運行管理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
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轄區。ǘ┬退畮、山塘、自來水、河道、水池、水窖、水電站、渠道、機井、泵站、污水處理廠和輸水管道等工程運行管理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
播州區供水公司、省水投水務集團播州公司:負責所管轄區已建、改擴建自來水的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
遵義杭播源環?萍及l展有限公司:負責所管轄區已建、改擴建污水處理廠的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預防
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局屬各科室(中心)、各公司按職責分工,健全安全生產風險監測和風險分級防控機制,定期開展風險評估,加強水務生產安全事故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導,及時掌握水務安全生產形勢動態和事故苗頭,做好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工作。
3.2隱患排查與處理
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局屬各科室(中心)、各公司要定期開展工程設施巡查監測和隱患排查。排查或監測中發現安全隱患,第一時間組織開展治理,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對于情況復雜、不能及時完成隱患治理的,必須做好應急防護措施,制定周密方案限期完成隱患治理,做好事故風險管控。
3.3預警
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局屬各科室(中心)、各公司應當及時將生產安全事故風險信息報送局辦。根據重大危險源監控信息,對可能引發較大險情或者其它災害、災難等生產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及時上報值班領導。
3.4預警行動
區水務局接到可能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信息后,要密切關注事態進展,并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事態嚴重時區水務局應及時上報區人民政府。
3.5信息報告
水務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局分管領導和局長,局分管領導和局長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進行處置,同時應在1小時內報告當地政府和區應急管理局、上級水務部門,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區水務局接到區委、區人民政府、區安委會轉來的事故信息后,立即核實并及時反饋。
發生水務生產安全事故的有關單位要及時、主動向區水務局提供與事故應急救援有關的資料,監管部門提供事故前監督檢查的有關資料,為區水務局研究制訂救援方案提供參考。
發生較大生產安全事故,區水務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應將有關情況及時向區人民政府匯報,由區人民政府統一安排新聞報道工作,以便及時組織輿論引導工作。
4、應急響應
4.1響應標準
按照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應急響應級別原則上分為I級響應、Ⅱ級響應、Ⅲ級響應、Ⅳ級響應。
4.1.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啟動Ⅰ級響應:
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者100人以上重傷(中毒),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事故。
4.1.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啟動Ⅱ級響應: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的事故。
4.1.3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啟動Ⅲ級響應: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1.4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啟動Ⅳ級響應:
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1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2分級響應
、窦墤表憫袆佑蓢鴦赵贺撠熃M織實施。Ⅱ級應急響應行動由省政府負責組織實施。Ⅲ級應急響應行動由遵義市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Ⅳ級響應由播州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
4.3指揮和協調
當應急響應行動時,區水務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立即按照相應的預案組織應急救援力量,服從指揮調度,全力配合組織救援,F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事故單位及應急救援隊伍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防止次生和衍生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區水務局協調的主要內容:
(1)啟動本部門相應的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2)掌握現場信息,提出現場應急行動原則和要求。
(3)組織主管業務領導、有關科室負責人、專家等救援人員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工作。
(4)協調指揮本系統應急力量實施救援行動。
(5)及時向區人民政府報告應急救援行動的進展情況,同時抄送區人民政府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4.4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主要依靠事故發生地的應急救援力量。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單位和當地政府應按照應急預案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出現急劇變化的特殊險情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及時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4.5其它工作
服從現場應急指揮部指揮,配合做好醫療事故救助、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現場監測與評估、信息發布等工作。
4.6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獲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消除次生、衍生事故隱患后,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區人民政府宣布應急結束。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一般生產安全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由區人民政府負責,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由市人民政府負責,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秩序,區水務局負責協助處理有關水務生產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置。
5.2保險
積極協助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5.3事故災難調查報告,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水務生產安全事故由區人民政府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區水務局根據區人民政府要求派員參加。
生產安全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分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區人民政府。
根據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提交的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區水務局組織分析、研究,提出改進水務行業應急救援工作的意見,并抄送有關部門。
6、保障措施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區水務局要加強通信設施維護工作,確保信息網絡24小時不中斷,必要時配備應急通信裝備,如衛星電話。
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響應后,相關單位和工作人員應保持24小時通信暢通,直至應急響應終止。
區水務局負責收集水務生產安全事故相關信息、分析和處理,并及時報送至區人民政府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6.2應急支援與保障
6.2.1現場搶險及物資裝備保障
(1)根據可能突發的水務生產安全事故共性、特征、后果及其應急預案要求,主管單位應當組織有關單位配備適量應急機械、設備、器材等物資裝備,以保障應急救援物資儲備。生產經營單位應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
(2)水務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時,首先充分利用現場已有的應急機械、設備、器材。同時在地方應急指揮部的調度下,動用所在地公安、消防、衛生等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其它社會資源。
6.2.2應急隊伍保障
(1)搶險隊伍,由水務專業搶險隊和相關單位的人員組成,負責事故現場的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
(2)專家咨詢隊伍,由工程師及以上技術人員組成,負責事故現場的生產設施安全性能評價與鑒定,研究應急方案、提出應急措施;并負責從技術角度對已發事故還可能引起或產生的危險因素進行分析預測。
(3)應急管理隊伍,由區水務局有關人員組成,負責接收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應急指令、組織各有關單位對生產安全事故進行應急處置,并與有關部門進行協調和信息交換。
6.3應急演練
區水務局應急指揮部,應當根據水務生產情況和總體工作安排,組織開展水務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演練。
7、附則
7.1預案管理與更新
若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7.2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區水務局負責解釋。
7.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生產安全應急預案12
事故應急救援應遵循在預防為主的前提下,貫徹統一指揮,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的編制步驟主要如下。
1、預案編制準備
。1)成立預案編制小組
預案編制工作是一項涉及面廣、專業性強的工作,是一項非常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安全、工程技術、組織管理、醫療急救等各方面的知識,要求編制人員要由各方面的專業人員或專家組成,熟悉所負責的各項內容。
企業管理層應首先委任預案編制小組的負責人,確定預案編制小組的成員,小組成員應是預案制定和實施過程起重要作用或是可能在緊急事件中受影響的人員。成員應來自企業管理、安全、生產操作、保衛、設備、衛生、環境、維修、人事、財務等應急救援相關部門。
此外,小組成員也可包括來自地方政府應急救援機構的代表(例如,消防、公安、醫療、交通和政府管理機構等),這樣可消除企業應急預案與地方應急預案的不一致性;也可明確當事故影響到廠外時涉及到的單位和職責。
。2)制定編制計劃
對整個預案的編制過程制定詳細周密的計劃,使得預案編制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
。3)收集資料
在編制預案前,需進行全面、詳細的資料收集、整理。企業需要收集、調查的資料主要包括:
、僦車鷹l件:地質、地形、周圍環境、氣象條件(風向、氣溫)、交通條件;
、趶S區平面布局:功能區劃分、易燃易爆有毒危險品分布、工藝流程分布、建(構)筑物平面布置、安全距離;
、凵a工藝過程:物料(毒性、腐蝕性、燃燒性、爆炸性)、工作溫度、工作壓力、反應速率、作業及控制條件、事故及失控條件;
、苌a設備、裝置:化工設備(高溫、低溫、腐蝕、高壓、震動、異常情況);危險性大的設備;電氣設備(短路、觸電、火災、爆炸、誤運轉和誤操作);
、萏厥鈫误w設備:高壓氣瓶、盛裝危險化學品的承壓容器等;
、迬靺^:石油庫、危險品庫等;
、弑酒髽I、相關(相鄰)企業及當地政府的.應急預案。
。4)危險辨識與風險評價
編制應急預案首先要了解清楚工廠中所有潛在的危險因素、其發生事故可能性有多大、可能造成的最大事故后果如何,這項工作就是危險辨識與風險評價。目前,用于生產過程或設施的危險辨識與風險評價方法已達到幾十種,常用的有:故障類型與影響分析(FMEA)、危險性與可操作性研究(HAZOP)、事故樹分析 (FTA)、事件樹分析(ETA)等。企業可根據各自實際情況、事故類型,選用合適的危險辨識評價方法。
在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危險辨識與風險評價應包括如下內容:
、僦饕kU物質的種類、數量及特性;
、谥卮笪kU源的數量及分布;
、畚kU物質運輸路線分布;
、芸赡馨l生的事故類型、性質;
、菘赡茉斐傻氖鹿屎蠊;
、奘鹿士赡苡绊憛^域。
。5)應急資源與能力評估
依據危險辨識與評價的結果,對已有的應急資源和應急能力進行評估,明確應急救援的需求和不足。應急資源包括應急人員、應急設施(備)、裝備和物資等;應急能力包括人員的技術、經驗和接受的培訓等。制定應急預案時應當在評價與潛在危險相適應的應急資源和能力的基礎上,選擇最現實、最有效的應急策略。
應急資源與能力評估應包括如下內容:
、倨髽I內部的應急力量的組成、各自的應急能力及分布情況;
、诟鞣N重要應急設施(備)、物資的準備、布置情況;
、郛數卣仍畽C構或相鄰企業可用的應急資源。
2、應急預案的編寫
應急預案的編制必須基于危險辨識與風險評價的結果、應急資源的需求和現狀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要求。此外,編制應急預案時應充分參閱已有的應急預案,盡可能地減少工作量和避免應急預案地重復和交叉,并確保與其他相關應急預案的協調和一致性。
預案編制小組在設計應急預案時應考慮:
。1)合理組織 應合理地組織預案的章節,以便每個不同的使用者能快速地找到各自所需要的信息,避免從一堆不相關的信息中去查找所需要的信息。
。2)連續性 保證應急預案每個章節及其組成部分,在內容相互銜接方面避免出現明顯的位置不當。
。3)一致性 保證應急預案的每個部分都采用相似的邏輯結構來組織內容。
。4)兼容性 應急預案的格式應盡量采取范例的格式,以便各級應急預案能更好地協調和對應。
3、應急預案的評審與發布
為了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合理性以及與實際情況的符合性,預案編制單位或管理部門應依據我國有關應急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其他有關應急預案編制的指南性文件與評審檢查表,組織開展應急預案評審工作。
應急預案評審通過后,應由企業最高管理者簽署發布,并報送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備案。
4、應急預案的實施
應急預案簽署發布后,應做好以下工作:
。1)企業應廣泛宣傳應急預案,使全體員工了解應急預案中的有關內容;
。2)積極組織應急預案培訓工作,使各類應急人員掌握、熟悉或了解應急預案中與其承擔職責和任務相關的工作程序、標準等內容;
。3)企業應急管理部門應根據應急預案的需求,定期檢查落實本企業應急人員、設施、設備、物資的準備狀況,識別額外的應急資源需求,保持所有應急資源的可用狀態。
5、應急預案的演練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應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工作,發現應急預案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高應急人員的實際救援能力。
應急演練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應急預案的規定,結合企業可能發生的危險源特點、潛在事故類型、可能發生事故的地點和氣象條件及應急準備工作的實際情況,突出重點,制定演練計劃,確定演練目標、范圍和頻次、演練組織和演練類型,設計演練情景,開展演練準備,組織控制人員和評價人員培訓,編寫演練總結報告,針對演練中發現的不足項及時采取措施并跟蹤整改糾正情況,確保整改效果。
應急演練應重點檢驗應急過程中組織指揮和協同配合能力,發現應急準備工作的不足,及時改正,以提高應急救援的實戰水平。
6、預案的修訂與更新
企業應急管理部門應積極收集本企業、相關企業各類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的有關信息,積極開展事故回顧工作,評估應急過程中的不足和缺陷,適時修訂和更新應急預案。
當發生以下情況時,應進行預案的修訂工作:
、傥kU化學品數量和種類發生變化;
、陬A案演練過程中發現問題;
、畚kU設施和危險物質發生變化;
、芙M織機構或人員發生變化;
、菥仍夹g的改進。
生產安全應急預案13
為有效應對突發性農機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生產、生活秩序,確保農村社會穩定,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農機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和以人為本的指導思想,扎實抓好各類型拖拉機和其它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工作。對突發拖拉機及其它農業機械重特大事故應立即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并按程序逐級報告。做到報告及時準確,出案迅速果斷,現場有效保護,實施救援快捷,快速處置得力。把事故傷亡人數,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作好善后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二、機構職責
。ㄒ唬、組織領導機構
成立曾口鎮農機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我鎮農機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領導。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ǘ┞毮苈氊
組長:掌握事故全面情況,制定現場搶救措施,現場組織、指揮搶險和排險工作
副組長: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負責現場取證、勘查、分析,寫好調查報告,搞好事故責任認定,作好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穩定群眾思想情緒,解決傷亡家屬實際情況,維護穩定、避免上訪。
成員:分別成立現場指揮、醫療救護、治安維護、事故調查、善后處理、后勤保障等工作小組。按各自的分工協調行動,服從組長命令和調遣,保護好現場。組織救護和醫療人員,聯絡公安、交警等部門共同維護現場秩序,作好群眾思想教育工作,確,F場救援正常進行。
三、重大農機事故的報告
1、各村(居)委會在本轄區發生事故后必須及時向鎮農機應急處理小組報告;
2、農機應急處理小組接到報告后立即帶領事故處理人員趕赴現場,確定案情后,分別報告區農業局和區農機監理站。
3、事故報告主要內容:事故發生時間、詳細地點、肇事農業機械及其駕駛員基本情況、事故主要經過、事故傷亡情況,初步估算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已采取的`措施。
四、重大農機事故現場處理
1、接到事故報案后,鎮農機事故應急處理人員立即到達現場,同時向區農業局、農機監理站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護現場,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道路等,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出示標志,繪制現場圖,并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2、死3人以上、重傷10人以上的特大農機安全事故,區農業局長,鎮黨委書記,鎮長必須到達事故現場,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救援,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凡發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較大農機安全事故,區農業分管局長和鎮黨委,政府領導必須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處置、組織事故救援。
4、農機安全事故應急處理人員到達現場后,應立即著手開展下列事故處理工作:
。1)組織醫療等單位和個人搶救傷員,按照就近搶救原則。
。2)勘查現場,收集證據,其中包括:A、收集物證;
B、現攝影、錄像;C、繪制現場圖;D車輛檢驗;E道路鑒定;F、尸體檢驗。
。3)對事故現場進行嚴格保護,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4)尋找目擊者,并詢問當事人和證人。
。5)及時疏導交通,依法監護肇事者。
五、事故調查及處理
1、根據《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規定,屬于農機監理機關處理范疇的農業機械事故,應立即依法移交農機監理組織事故調查處理;不屬于的,應依法移交交警機關或安監部門,并做好配合工作。
2,對重大農機事故責任人,應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3,對重大農機事故管理責任人,依據事故責任追究制度提交監察部門。
生產安全應急預案14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積極應對企業大概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以下簡稱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發揮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達到盡快控制事態發展,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
2、編制依據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和《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關于印發淄博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制訂本預案。
3、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科學管理的原則。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首要任務,在事故未發生時充分做好預防工作;在事故發生后,立即救援受傷人員,組織撤離或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內的`其他人員。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發揮專家、專業救援力量和人民群眾的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采取科學的管理方法,采用先進的檢測、檢驗、監測手段、救援裝備和技術,迅速控制事態,消除危害后果。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地原則。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下,經貿局和相關企業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具有組織制訂并實施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職責。
(3)屬地為主,分級響應的原則。在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必需作出“第一反應”,果斷、迅速地采取應對措施,組織應急救援隊伍,先期到達事故現場進行有用處置,盡力控制事態發展,切斷事故災害鏈,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同時,應立即向上級部門報告事故情況。上級部門迅速對事故作出判斷,決定應急響應行動。
(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的原則。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一是通過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等手段實現本質安全,盡大概防止事故發生;二是在假定事故必然發生的情況下,通過預先采取的預防措施,達到降低或減少災害的影響。為此,平時要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應急預案的演練,使各專業救援組織和群眾熟悉應急救援的基本技術、方法和技巧,把握自救和互救的知識,提升應急響應系統的整體救援本領。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區經貿局、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應急支持保障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生產經營單位組成。
經貿局首要職責:
。1)傳達區應急指揮部命令并監督落實;
。2)通知并聯絡應急救援各專業組組長及相關成員,做好應急準備或立即投入救援;
。3)選址并建立現場救援指揮部,綜合協調各專業組救援工作;
。4)事故災害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協調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5)檢查現場救援工作,收集險情和救援狀況并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提出救援建議,幫忙市應急指揮部開展工作;
。6)做好穩固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7)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置工作;
事故單位:負責疏散人員,關停設施,組織技術人員研究應急措施,并配合相關部門工作。
三、預警預防機制
1、生產安全事故監控與信息報告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相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報后,立即向公安110報警,同時報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緊急情況下現場相關人員或單位可越級報告。
報告內容首要包含時間、地點、信息來源,首要危害物質及危險源、事故性質、涉及范圍、事故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
2、預警行動
各企業生產安全應急機構接到大概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后,應迅速按照應急預案,組織專家對事故發生地的危害進行辨識評估,確定事故影響的范圍及大概影響的人數,從而對警情做出準確及時判斷,初步確定響應級別,并密切關注事態進展。如果事故不足以啟動應急救援體系的最低響應級別,則應急響應關閉。
四、應急響應
1、分級響應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當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事發企業、區經貿局應立即啟動本級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刂剖聭B發展,當事態超出其響應級別或事故無法得到有用控制時,應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對事故做出應急響應。
區經貿局負責實施應急響應的工作:
(1)及時向區委、區政府領導報告安全生產事故的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
(2)開通與事故地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相關專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通訊聯系。
企業負責實施應急響應的工作:
。1)組織實施應急救援。按照職責分工,立即開展應急處置、應急保障工作,保證組織到位、應急救援隊伍到位、應急保障物資到位。
。2)向周圍公眾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
。3)組織救援和救治受到傷害的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
。4)組織協調相關方面做好現場應急處置的保障和支援工作。
。5)采取相應措施防止事故出現擴大和次生、衍生、耦合情況。
。6)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應急救援處置、事態評估情況和工作建議。
2、事故現場保護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相關單位必需保護好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受傷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當盡大概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3、應急救援人員安全防護
事故發生地相關單位應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規定,向應急救援人員宣傳必要的救援知識,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和用具。應急救援人員須服從命令聽指揮,有序開展工作。當碰到大概威脅應急救援人員險情,大概造成次肇事故傷害時,應急救援人員要善于自我保護,避免不必要的人身傷害。
五、預案完善
1、預案修訂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應急預案實施后,經評估發現其缺陷和不足,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組織修訂完善,報區政府批準后實施。
2、子預案的制訂
各企業應當在本《預案》發布實施之日起60日內,按照本《預案》的要求,結合本單位的特點和具體情況,制訂出本單位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日常安全制度
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值班制度、檢查制度和例會制度。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遇有緊急情況,及時處置。定期檢查應急救援工作,應當根據季節和事故發生期等情況,列入安全例會內容,定期分析和研究。
生產安全應急預案15
根據《Xx市供水集團公司20xx年防汛工作方案》,為確保部門各項防汛任務落到實處,保障城市安全供水,現結合部門實際,制定制水部汛期搶險應急預案如下:
一、總則
1、為確保供水工作在汛期應急情況下各崗位正確履行職責,使應急供水工作快速啟動,高效有序地運轉,最大限度地減輕汛情造成的影響,特制定本預案。
2、汛期應急供水工作實行“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全局互動、保障供水”的指導方針,遵循統一指揮、團結協作和局部利益服從大局利益,一般工作服從應急工作的原則。
3、汛期應急供水工作要與日常行政管理、生產管理、安全管理協調一致,統籌兼顧,并保證應急供水工作實施過程中的權威性。
4、部門所有員工都有積極參加抗洪搶險、保障供水的義務和責任,對供水搶險工作中成績突出的班組和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對失(瀆)職等違規行為將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5、因洪水等自然災害造成供水系統設備、管道故障、停電等中斷或部分中斷供水時,應適時啟動應急供水預案。
6、搶險人員必須服從統一指揮,隨時奔赴應急現場救援。
二、汛期供水搶險小組組織體系
1、指揮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班組負責人
2、設備搶修組
組長:
成員:
3、后勤保障組
組長:
成員:
4、搶險小組辦公室設在湖東水廠,組長方正同志具體負責以下工作:
、僦笓]、部署、監督和檢查搶險工作;
、谂c上級部門聯系,及時匯報情況;
、郾匾獣r協調有關部門請求支援;
、芙M織汛期過后正常的供水生產秩序恢復工作。
三、工作預案
1、預防措施
、俳∪M織機構
防洪、防汛搶險工作內容復雜,牽涉面廣、工作量大,連續性強。應切實加強防汛搶險隊伍的自身建設,努力提高人員自身素質,不斷充實先進裝備,提高實戰能力。
、趥潺R、備足各種搶險物資、設備、交通工具等,并且確保處于隨時可啟動的完好狀態。
、垩雌谇昂笕骈_展供水設施安全大檢查,發現問題和隱患及時整改,逐個落實。
2、汛期搶險
、僭诮拥窖辞榫o急預報后,搶險小組應立即投入到工作,組織人員對雨情、水情等進行會商,研究落實具體防御措施。并根據汛情預報情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對迎戰洪水的各項工作及時進行全面安排、周密部署。
、趽岆U小組和防汛人員按責任分工立即上崗到位履行各自職責,并隨時將防汛應急處理情況上報公司防汛辦公室。
、弁瑫r協助交通、電信、供電等公用設施部門盡快恢復被損壞的道路、供電、通信等有關設施,確保汛期供水搶險工作的順利展開。
、軉討鳖A案措施后,制水部兩廠四站主要負責人每隔30分鐘向制水部防汛工作小組領導上報一次汛情,以及時了解汛情對水廠生產狀況的影響。
、菀芮杏^察湖東廠區后圍墻水流情況,和南灣廠區西側護坡水流情況,發現異常及時撤離工作人員,確保人員安全。
3、汛期過后安排及恢復生產工作
、傺辞檫^后,制水部帶班領導每30分鐘向公司領導上報汛情,隨時為可能再次出現的'汛情做好準備。
、诩皶r恢復正常的供水生產秩序,進行總結。
供水公司安全生產應急預案3
1、目的
預防自然災害緊急事態的發生,并在一旦發生的緊急情況下,能迅速做出有效反映,使事態影響程度控制在最小限度,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制水分公司對自然災害緊急事態的控制。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洪水或水浸、雷擊等。
3、管理職責
3.1應急指揮小組負責緊急事態的全面指揮。
3.2制水分公司負責對自然災害信息的掌握及對緊急事態應急措施的組織實施。
3.3各有關部門負責緊急事態預防措施及應急行動的協調與配合。
4、內容及要求
4.1洪水或水浸災害
4.1.1值班人員應經常進行安全巡視,特別是在梅雨或漲水季節應加強對構筑物及其排水設施的巡視,提高警惕。
4.1.2確保排水溝渠暢通,排污口大小滿足要求,若發現不符合要求設施或構筑物有嚴重缺陷的,應及時通過書面申請形式報告制水分公司主管經理,從而及時處理問題。
4.1.3定期檢查制水設備、設施,確保其安全可靠、滿足正常供水要求。
4.1.4當災情發生后,制水分公司經理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并報告制水分公司主管經理,應急指揮小組負責全面指揮工作,受災部門/單位為搶險工作的主力,當需要增援時,其它部門/單位應積極配合。
4.1.5若水災發生在水泵房,并且水勢上漲猛烈無法控制時,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停止所有機組的工作,然后切斷一切供電電源和操作電源,組織人員馬上疏散至安全地帶。
4.1.6災情過后,制水分公司經理組織人員對事故過程進行調查,針對事故發生的原因,積極改進防護措施,若文件有不妥處,負責進行修改。
4.2雷擊
4.2.1制水分公司機電設備、構筑物(包括高壓配電房、變壓器房)的防雷系統,由技術工程部組織人員定期進行檢測。
4.2.2每年3月在雷雨季節之前,必須檢查、維修防雷電設備和拉地。檢查的主要項目如:
4.2.2.1防雷設備的外觀形貌、連接程度,如發現斷裂、損壞、松動應及時修復;
4.2.2.2用儀器檢測防雷設備沖擊接地電阻值,如發現不符合要求,應及時修復;
4.2.2.3清洗堵塞的阻火芯,更換變形或腐蝕的阻火芯,并應保證密封處不漏氣。
4.2.3雷雨天氣時,應注意人身安全防護。
4.2.4若發現防雷系統出現異;蚬收,應以書面的形式上報技術工程部,由技術工程部統一處理。
4.2.3當因雷擊造成設備損壞或者安全事故,若造成人員安全事故按照《事故管理規定》處理。制水分公司及時對損壞的設備進行維修或更換。
4.2.3當因雷擊發生火災,按照《火警應急預案》處理。
5、相關文件
5.1《事故管理規定》
5.2《火警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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