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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藥銷售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農藥銷售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農藥銷售管理制度1
一、從兩縣(市)看農村藥品市場現狀
穆棱市藥品供應單位[含藥品批發、零售企業,各級醫療院(所)下同]297家,其中城鎮人口10萬,藥品供應單位112家;農村人口22萬,藥品供應單位185家。海林市藥品供應單位489家,其中城鎮人口24萬,藥品供應單位121家;農村人口19萬,藥品供應單位368家。城鎮人口每萬人6.55個供藥單位;農村人口每萬人13個供藥單位。雖然從數量上,農村人口供藥單位比城鎮人口要多,但從分布地域上看:城鎮人口相對集中,而農村人口相對分散,每平方公里的供藥單位僅為0.03個,從客觀上造成農村用藥不便。
通過兩個縣(市)的調查,農村藥品市場供應渠道主要有兩個:一個是合法供應渠道、一個是非法供應渠道。合法渠道有三個途徑:一是鄉鎮衛生院;二是藥店(兩縣共有16個鄉鎮,有藥店鄉鎮12個);三是村級衛生所和個體診所。非法渠道有四個:一是有的商販在集貿市場,暗地銷售;二是游醫藥販走街串巷,上門兜售;三是農村商店、小賣店偷摸銷售;四是偏遠村屯在家隱藏銷售。目前,由于財政投入不足,鄉鎮衛生院和農村衛生所生存困難,在利益驅動的心態之下,也從藥販手中采購藥品,非法藥販正以各種手段侵入農村用藥的合法供應渠道。穆棱市通過整頓和規范農村藥品市場,批發企業的銷售額由以前的每年200萬元,上升到每年700多萬元,零售企業銷售額由每年的600多萬元上升到1500多萬元,上升了275%。由此可見,非法藥品供應以價格低、服務快的優勢逐步占據廣大農村藥品市場。它們的到來,造成農村藥品市場存在著較大問題,突出表現在:“三多”.即:假劣藥品多、過期失效藥品多、游醫藥販多。兩個縣(市)80%經銷假劣藥品案件發生在農村;90%農村醫療機構存在著使用過期失效藥品現象;農村游醫藥販已經形成一定的規模。廣大農民用藥安全、有效受到直接的威脅。
為什么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多次打擊,不能徹底解決問題。通過調查,主要有以下三個原因:一是市場有需求。合法渠道的藥品供應往往品種少、價格高、不方便;而藥販子價格相對較低、送貨及時,這些從客觀上為非法供應渠道提供了機會和市場。二是打擊難度大。這些非法經營藥品行為,隱蔽性強、流動性大,監管難度大、效果差。三是農村藥品質量不高。制假、售假者為逃避打擊,把目標從城鎮轉移至農村,加之農村群眾對假劣藥品的識別能力較差,造成農村假、劣藥品泛濫。之所以存在上述現象,根本原因就是合法藥品供應渠道不暢、沒有充分占領農村藥品市場;同時基層藥品經營、使用單位供應渠道混亂,給假劣藥品提供滋生的溫床。因此,單純依靠行政監督的手段是遠遠不夠,必須利用多種手段,進行綜合治理,規范和疏通藥品供應渠道。
二、充分發揮藥品監管部門杠桿作用,保障農民用藥安全
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用藥安全、有效是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主要職責,充分發揮其行政杠桿的調節作用,扶正祛邪、堵疏相濟,才能有效地促進農村藥品市場的好轉,是農村藥品綜合治理有效途徑。我局通過近一年的實踐,在總結穆棱、海林兩個縣(市)經驗的基礎上,初步形成的農村藥品管理的思路和辦法。
1、增強藥品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通過新聞媒體、法律咨詢服務、舉辦假劣藥品展覽等多種形式,在農村廣泛宣傳《藥品管理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合理用藥知識。一方面,宣傳合法供藥單位藥品質量相對可靠,提倡老百姓從合法供藥單位購買藥品;另一方面,增強群眾自我保護和識別假劣藥品能力,自覺拒絕假劣藥品。
2、加大對非法購銷藥品行為的打擊力度。必須以打擊農村過期失效、霉爛變質藥品和規范藥品購銷渠道為重點,加強日常監管,開展專項整治;尤其對合法單位從無證單位采購藥品的,進行重點打擊。一年來,穆棱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共出動執法人員1800多人次,檢查管理相對人290多家,打擊游醫藥販15人次,查處取締無證銷售藥品“黑點”51家,共沒收藥品106種,標值12萬元,共收繳罰款32.4萬元。有效地遏制了非法購銷和制售假劣藥品行為,凈化了農村藥品市場。
3、規范農村藥品經營、使用單位的行為。從貫徹和落實藥品、醫療器械相關法律、法規入手,首先是強制推行建立“雙記錄”(藥品、醫療器械購進記錄)制度。要求管理相對人真實準確地填寫記錄,做到藥品(醫療器械)記錄和進貨發票相吻合。經過穆棱、海林兩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近一年的實踐證明,真實、可靠的藥品(醫療器械)購進記錄是規范進藥渠道一種行之有效的監管方式,為農村藥品市場秩序明顯好轉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其次是建立管理相對人檔案。把管理相對人的基本情況登記造冊、填表入檔,做到心中有數。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做出的行政處罰,各股、隊每季度匯總一次,全部記錄在案。對管理相對人實行分類管理,對有問題的和問題較重的單位實行重點監管。
4、強化農村藥品從業人員的培訓?h(市)級藥品監督管理局應以鄉鎮為基本單位,有計劃地對藥品從業人員進行《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監督管理辦法》等藥事法規、藥品基本知識等內容的培訓,努力改變鄉鎮藥品從業人員素質偏低的現狀,提高藥品從業人員的基本素質。使管理相對人對《藥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有更深刻的了解,為今后藥品市場管理的法制化、規范化創造必要條件。
5、加快農村藥品供應的網絡建設。積極探索既符合藥品管理法律法規又方便農村用藥的藥品供應體制和渠道,在政策上積極支持藥品零售連鎖經營向鄉鎮和農村的延伸,形成以縣級藥品批發企業為依托,統一進貨、統一結算、統一價格的連鎖經營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保證藥品質量;支持邊遠或交通不便區域實行“藥品代購”,確保了農村藥品優質有效供給。
三、針對農村藥品市場特點,建立價低、快捷的農村藥品供應網絡
我們的工作方針是“以監督為中心,監、幫、促結合”。本著“監管到位就是服務到位,以大服務促進大發展”的理念,在全面整頓農村藥品市場過程中,我們發現非法藥品供應渠道的主要優勢是在價格低、服務優,而這些單純靠打擊、規范的行政手段是遠遠不夠,不解決好農村合法藥品供應單位的價格和服務問題,不可能從根本上扭轉農村藥品管理的局面。必須用行政調節和市場調節的雙重手段,進行綜合治理,支持和鼓勵合法藥品經營單位和非法渠道搶占農村市場,才能使農村用藥渠道疏暢、藥品質量得到保障。因此,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有義務從價格、服務二個方面督促和幫助他們找到了解決問題的辦法:
一是幫助經營企業提高服務意識,建立了快捷的供應網絡。由于農村地廣人稀,交通不便,因此只有方便、及時的藥品供應才能滿足農村藥品需求。穆棱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幫助經營企業劃分南北兩面片,以八面通、穆棱兩個批發企業為中心,鄉鎮藥店為落腳點,下鄉聯絡員負責溝通,每3天一個巡回,將醫療院(所)需要的.藥品快速送到。這樣做既滿足了使用需求,也使藥販子無縫可鉆。
二是降低藥品價格,讓利于民。價格低廉是藥販子的最大優勢,只要價格相對合理,合法藥品供應單位在農村有廣闊的市場。穆棱市藥品經營企業在20xx年9月價格綜合下調36.68%的基礎上,20xx年5月又對240種常用藥品的價格下調了17%,前后兩次合計下調了53.68%,前后兩次藥品價格下調幅度之大、品種之多,受到了社會各界的普遍贊譽。合法經營企業也從薄利多銷中償到了甜頭,批發企業的銷售額由以前的每年200萬元,上升到每年700多萬元,零售企業銷售額由每年的600多萬元上升到1500多萬元,上升了275%。由此可見,通過規范整頓藥品市場,不僅人民群眾受益,醫藥經濟健康發展,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廣大群眾用藥的安全和方便。
三是引入競爭機制,適當降低農村開辦藥店“門檻”,鼓勵在農村開辦藥店。在較大村屯、人員集中的地方合理布局藥店,利用市場競爭機制,形成商商之間、商衛之間的良性競爭局面,達到提高農村的供藥水平、質量,降低藥品價格的目的。促進農村醫藥市場不斷規范,使廣大農民群眾用上質優價廉的藥品。
四、對加強農村藥品市場管理的設想和建議
通過一年的實踐,雖然在農村藥品市場管理上做了一些工作,但離保障人民群眾用藥方便、及時、有效的目標還有一定差距,經過對農村用藥管理的探索,我們有以下的設想和建議:
1、加快乙類非處方藥的實施步伐,F在農村商店、小賣店非法銷售藥品現象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說明農村藥品市場有這樣的“需求”。乙類非處方藥網點的在農村設置,一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滿足廣大農村的藥品供應;二是使地下“黑點”變為地上“明點”,方便對其藥品質量的監管,保證藥品質量;三是引入市場競爭機制,既降低了藥品價格,使廣大農民群眾“吃得起藥”,又使藥販無利可圖,一定程度上也凈化了農村藥品市場。
2、要充分利用多年以來形成縣、鄉、村三級衛生保障體制的供藥渠道,F在農村用藥的主要渠道仍是鄉以下衛生院(所),因此國家應盡快出臺《醫療院(所)藥房管理規范》,使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有法可依。在規范它們的用藥行為同時,能否實行鄉鎮衛生院統一委托代購藥品的試點。對于沒有設立藥品批發網點的鄉鎮衛生所、個體診所所需的藥品,由符合條件、經當地藥監部門同意的衛生院統一委托代購配送。
3、加快實施《藥品監督員管理辦法》,解決基層藥品監管由于人員少、監管面積大,監管覆蓋面達不到百分之百的問題。如果有兼職藥品監督員,就可以迅速形成縣、鄉、村三級藥品監督管理網絡,有力打擊農村制售假劣藥品違法行為。
農藥銷售管理制度2
一、指導思想
以構建完善現代農業發展新格局,服務“三農”為宗旨。促進我市農業綠色高質量發展,營造法治、公平、規范的農資市場環境,以涉農法律、法規為依據,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農資等違法行為,深入推進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切實做好農資打假執法和監管工作,保障我地區“備春耕”生產順利進行,為我市農業生產安全保駕護航。
二、工作目標
開展農資打假專項整治行動,加大對農資產品的監管力度,主要是對以玉米、水稻、大豆等主要農作物種子為監管重點,嚴厲打擊生產經營假劣種子、轉基因玉米種子、套牌侵權種子、未審先推種子、無證生產經營種子、未按要求備案種子、生產經營檔案和標簽不規范等違法違規行為。
對轄區種子經營門店抽查覆蓋率達到80%以上,被抽查門店經營的品種抽樣覆蓋率達到30%以上。被檢查企業經營檔案、包裝、標簽整改合格率100%,零售主體經營活動備案率100%。按時辦結省農業農村廳、市農業農村局轉辦督辦的舉報等案件,及時向相關部門書面反饋。加強種子案件查處,對結案案件公開曝光并上傳《中國種業大數據》信息平臺。
農藥等農資產品的監管,農藥許可、限制使用農藥定點經營和實名購買制度,嚴厲打擊生產經營禁用農藥、假冒偽劣農藥、特別是嚴厲打擊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檢查臺賬不健全、標簽不規范等行為落實情況。突出重點,明確分工,狠抓落實,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農資違法行為,保障農業生產順利進行,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為20xx年農業生產打下良好基礎。
肥料等農資產品的監管,以復混肥、配方肥、有機肥、水溶肥微生物肥為監管重點重點檢查對假冒偽造肥料登記證、登記產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經登記、一證多用、水溶性肥料添加植物生長調節劑、肥料產品中含有有毒成分、肥料產品標簽不規范、標簽標識混亂、虛假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查處。
三、工作重點
農資打假行動以關系農業生產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種子、農藥、肥料等為監管重點。種子質量監管是重中之重,嚴厲查處生產經營假劣種子、轉基因玉米種子、新種子套牌侵權、無證生產經營、未審先推、包裝標簽不規范、檔案不規范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生產、經營和使用禁用高毒農藥,以及無證生產農藥、一證多用、套用或冒用農藥生產登記證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肥料有效成分不足、未經登記、一證多用、假冒偽造登記證、肥料產品標稱具有農藥功能等違法行為。對轄區內農資生產企業和經營門點進行一次“拉網式”排查,重點是鄉村級農資零售市場和經營門點,農資掛靠、代銷和承包經營戶等。對已經喪失相關資質條件或者有嚴重違法行為的農資生產經營主體,依法予以清理。對無證、無照生產經營農資的黑窩點,聯合有關部門嚴肅查處,堅決予以取締。
。ㄒ唬┓N子管理
1.農作物種子經營實行許可證管理制度
。1)申請領取主要農作物雜交種子及其親本種子、常規種原種種子經營許可證的,由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報省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核發。申請領取其它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的,由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審核,報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核發。
。2)經營農作物種子的企業在有效區域內設立分支機構的,憑市場監督部門核發的合法證照到市農業農村局辦理備案手續后方可經營。
。3)受委托代銷不分裝農作物種子的經營單位,到市農業農村局申請、辦理市場準入手續后方可經營。
2.打擊未審先推及越區種植
。1)農作物種子經營企業不準引進和銷售未經審定通過的品種。對于試驗、示范的品種,經省農業農村廳批復后,由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備案管理,申請單位方可按批準條件安排非經營性質的試驗、示范,并與農戶簽訂示范合同,給農戶造成損失的要進行補償。
。2)禁止引進、銷售越區品種。對銷售越區品種或因越區種植造成損失的,要依法追究經營者的法律責任。
3.加強種子質量管理
。1)嚴禁銷售假劣農作物種子。以一般品種種子冒充粒型相似的緊俏種子進行“易名”銷售的,“一種多名”或“一名多種”的及經營種子質量標準達不到種子標簽標注指標的,按經營假劣種子處理。對重點品種進行質量抽檢。因種子質量問題造成使用者損失的要承擔賠償和其他責任。
。2)農作物種子經營單位調出或郵寄出我市行政區域的種子,必須向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申請檢疫。經檢驗、檢疫合格后方可調運、郵寄。
。3)加強種子標簽檢查。銷售的農作物種子必須符合《農作物種子標簽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
。4)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負責管理在本市內進行的農作物種子預備試驗、區域試驗和生產測試。新品種的推廣,必須通過試驗、示范。對某些品種在試驗或使用過程中存在嚴重缺陷、退化及適應性差等突出問題的,由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提出停止經營銷售意見,經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報省農業農村廳后,對該品種實行市場退出制度。
。5)加強對退出種子市場品種的檢查。按照省農業農村廳文件要求,對退出種子市場的品種,停止其經營、推廣。
4.建立農作物種子經營檔案
農作物種子經營期間,各種子經銷單位必須建立農作物種子經營檔案,內容要填齊填全。完整的經營檔案要記載種子的銷售去向、銷售時間、銷售數量、聯系方式、進貨數量、該批次種子的檢驗合格證。銷售種子必須使用統一的農作物種子銷售憑證及種子經營檔案臺帳,如實填寫相關內容并保存兩年。銷售發票上要填寫種子正規名稱,不允許填寫品牌名稱、代號或土名。
5.嚴厲打擊虛假廣告行為
對發現的農作物種子虛假廣告行為,未審定的品種或夸大其詞、斷章取義等虛假內容的廣告行為,移交市場監督部門處理;對因虛假宣傳造成使用者損失的依法追究其責任,建議市場監督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處罰。
6.加強對農作物種子生產的管理
凡具備農作物種子生產條件,并持有《種子生產許可證》的種子企業,到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備案后,經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或批準后,方可在我市境內從事農作物種子生產活動。種子管理部門要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種子企業生產的種子進行田間檢驗,確保種子質量,使生產的種子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
在種子基地播種期前后,對轄區內種子企業的制種情況和落實基地情況進行排查,全面準確掌握種子生產者名稱、品種名稱、生產地點、生產面積等信息;在種子生產花期,對轄區內玉米、水稻制繁種專項檢查,嚴厲打擊制繁種基地無證生產、套牌侵權、生產非法轉基因種子等違法行為。
7.嚴把種子進貨渠道
種子經營單位應及時、詳實地向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提供種子來源、數量、品種名稱、該批次種子的檢驗合格證,經檢驗、核實備案后,方可上市出售。
8.加強轉基因種子監管。
從基地源頭治理和市場流通監管,嚴厲打擊非法生產和銷售轉基因種子的違法行為。一是強化制繁種生產環節監管,對備案制種田塊實行全覆蓋檢查,開展轉基因成分檢測,嚴防非法轉基因種子制種生產;二是強化流通環節監管,對轄區內種子企業、經營門店經營的種子開展轉基因成分抽檢,嚴查轉基因種子非法銷售,利用轉基因試紙條快速檢測手段,為農民提供檢測服務;三是深入村屯開展入戶倒查。要深入村屯開展以玉米種子為重點的轉基因成分抽樣檢測。要追根溯源,嚴查非法生產經營主體。四是加大檢查力度。采取明察暗訪、群眾舉報等多種方式,對涉種案件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
要加大違法案件查處力度,提高案件辦結率。
認真對待執法檢查中發現的、群眾投訴的和舉報的案件線索,符合立案條件的要依法立案調查處理,涉及外地或外省的案源,要按規定程序報告或移送;對經營和使用環節發現的假劣種子線索,要深挖源頭,摸清假劣種子生產經營鏈條,實施溯源打擊。對線索明顯、事實清楚的重大案件,要商請當地公安機關提前介入,從物流信息、資金往來和賬戶憑證等方面固定證據。對涉嫌犯罪的假劣種子案件,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ǘ┺r藥管理
1.加大農藥標簽管理力度
嚴格執行新的《農藥標簽和說明書管理辦法》,對拒不執行的,從嚴處理。
2.加強對國家禁用限用農藥的管理
把甲胺磷等5種高毒有機磷農藥的管理做為長期工作來抓,一經發現,從嚴從重從快處理。同時要求農藥經營單位,長期堅持建立高毒農藥和鼠藥購銷臺帳。
3.加強對農藥質量的抽檢
對重點農藥品種進行不定期抽檢,嚴厲打擊摻雜使假、質量不合格等行為。根據用藥實際,重點檢測農藥有效成分含量,及產品中是否含有禁限用高毒農藥和未登記成分。
4.加強對藥肥混用產品的檢查
對水稻床土調理劑類、作物生長調節劑類以及部分種衣劑,涉嫌混有農藥成分的加強檢查,一經檢出,一律按無農藥登記證處理。
。ㄈ┓柿瞎芾
加強對肥料登記證號的管理,依據《肥料登記管理辦法》,重點查處無登記證號、冒用登記證號肥料產品。
四、工作措施
。ㄒ唬┘訌娊M織領導,把農資打假行動落到實處
市農業農村局成立農資市場監管工作領導小組。
。ǘ┙ㄕ铝⒅,落實安全生產經營責任制
農資經營業戶作為農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要充分認識農資安全生產經營工作的重要性,按照省農業農村廳、市政府的相關要求,落實安全生產經營主體責任,保證進貨渠道正規,產品質量合格,銷售記錄完整,做到制度完善,職責明確,責任到人,工作到崗,切實保障農業生產經營安全。
。ㄈ┘哟蟀讣樘幜Χ
要組織精干力量,采取明查暗訪等形式,嚴厲查處一批大案要案。加大生產經營假劣農資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集中曝光重大假劣農資案件,以達到警示和震懾的作用。對構成犯罪的案件,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堅決給予打擊。
。ㄋ模┘哟笮麄髁Χ,營造打假氛圍
充分利用電視、廣播、網絡、報刊等多種媒體,加大對冬春季農資打假行動和農資打假監管工作的宣傳力度,積極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全面掀起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的高潮,確保20xx年放心農資下鄉進村。
農藥銷售管理制度3
問:為什么要修改《條例》?
答:農藥是重要的農業投入品,農藥的使用直接關系到農產品的質量安全和生態環境,因此,加強農藥管理十分必要,F行《條例》是1997年公布施行的,已不適應新形勢下農藥管理工作的需要,亟須修改完善:一是臨時登記門檻低,導致低水平、同質化農藥供給多,安全、經濟、高效農藥供給少,需要依法促進農藥產業轉型升級,提高農藥質量水平。二是農藥生產管理存在重復審批、管理分散等問題,需要調整管理職責,優化監管方式。三是農藥經營主體規模小、布局散、秩序亂,有的制假售假甚至銷售禁用農藥,需要依法推動轉變經營管理方式,完善經營管理制度。四是農藥使用中存在擅自加大劑量、超范圍使用以及不按照安全間隔期采收農產品的現象,需要依法加強農藥使用監管,促進科學使用農藥。五是現行《條例》的法律責任處罰力度不夠,需要綜合運用民事、行政等多種措施,對違法生產經營者實行嚴厲處罰,提高違法成本。
為了切實解決上述問題,加強農藥管理,保證農藥質量,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和人畜安全,保護農業、林業生產和生態環境,有必要修訂《條例》。
問:《條例》在農藥登記方面做了哪些修改?
答:《條例》對農藥登記制度主要做了以下修改:一是取消臨時登記,明確在我國生產和向我國出口的農藥需申請登記,經登記試驗、登記評審,符合條件的,由農業部核發農藥登記證并公告。二是規定農業部組織成立農藥登記評審委員會,負責農藥登記評審,并明確了登記評審委員會的人員組成。三是規定申請農藥登記,首先要進行登記試驗,登記試驗報所在地省級農業部門備案,新農藥的登記試驗須經農業部批準。四是規定登記試驗由農業部認定的登記試驗單位按照規定進行,登記試驗單位對登記試驗報告的真實性負責。五是規定了登記試驗結束后,申請人應當提交的資料以及農藥登記機關的審批時限等。六是規定了農藥登記證應當載明的內容和有效期,以及農藥登記證的延續、變更程序。
問:《條例》在農藥生產管理制度方面做了哪些修改完善?
答:針對農藥生產管理存在的重復審批、管理分散等問題,按照國務院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改革精神,《條例》做了以下修改:一是實行農藥生產許可制度,明確農藥生產企業應當具備的條件,并規定由省級農業部門核發農藥生產許可證。二是規定委托加工、分裝農藥的,委托人應當取得相應的農藥登記證,受托人應當取得農藥生產許可證,并明確委托人應當對委托加工、分裝的農藥質量負責。三是要求生產企業建立原材料進貨記錄制度,采購原材料要查驗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和有關許可證明文件并如實記錄。四是規定農藥生產企業應當嚴格按照產品質量標準進行生產,農藥出廠銷售應當經質量檢驗合格、附具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并建立出廠銷售記錄制度。五是規定農藥包裝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印制或者貼有標簽,并明確了標簽應當標注的具體內容,特別要求用于食用農產品的農藥的標簽標注安全間隔期。
問:《條例》在農藥經營方面做了哪些規定?
答:針對農藥經營主體規模小、布局散、秩序亂,有的制假售假甚至銷售禁用農藥等問題,《條例》做了以下規定:一是取消農藥經營主體僅限于供銷社、農技推廣站等主體的'規定,實行農藥經營許可制度,對高毒等限制使用農藥實行定點經營制度,明確了農藥經營者應當具備農藥和病蟲害防治專業知識、能夠指導安全合理使用農藥、經營場所應當與飲用水水源和生活區域有效隔離等條件,以及申請農藥經營許可的程序。二是要求農藥經營者建立采購臺賬,采購農藥時查驗產品包裝、標簽、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以及有關許可證明文件,并如實記錄,不得向未取得農藥生產許可證的農藥生產企業或者未取得農藥經營許可證的其他農藥經營者采購農藥。三是要求農藥經營者建立銷售臺賬,如實記錄銷售農藥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企業、購買人、銷售日期等內容,并正確說明農藥的使用范圍、使用方法和劑量、使用技術要求和注意事項。四是規定農藥經營者不得加工、分裝農藥,不得在農藥中添加物質,不得采購、銷售包裝和標簽不符合規定,以及未附具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未取得有關許可證明文件的農藥。
問:農藥的使用直接影響到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在農藥使用管理方面做了哪些規定?
答:針對農藥使用中存在的擅自加大劑量、超范圍使用以及不按照安全間隔期采收農產品等問題,《條例》主要做了以下規定:一是要求各級農業部門加強農藥使用指導、服務工作,組織推廣農藥科學使用技術,提供免費技術培訓,提高農藥安全、合理使用水平。二是通過推廣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先進施藥器械等措施,逐步減少農藥使用量,要求縣級政府制定并組織實施農藥減量計劃,對實施農藥減量計劃、自愿減少農藥使用量的給予鼓勵和扶持。三是要求農藥使用者遵守農藥使用規定,妥善保管農藥,并在配藥、用藥過程中采取防護措施,避免發生農藥使用事故。四是要求農藥使用者嚴格按照標簽標注的使用范圍、使用方法和劑量、使用技術要求等注意事項使用農藥,不得擴大使用范圍、加大用藥劑量或者改變使用方法,不得使用禁用的農藥;標簽標注安全間隔期的農藥,在農產品收獲前應當按照安全間隔期的要求停止使用;劇毒、高毒農藥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葉、菌類、中草藥材的生產。五是要求農產品生產企業、食品和食用農產品倉儲企業、專業化病蟲害防治服務組織和從事農產品生產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建立農藥使用記錄,如實記錄使用農藥的時間、地點、對象以及農藥名稱、用量、生產企業等。
問:在法律責任部分,《條例》做了哪些補充完善?
農藥銷售管理制度4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規范農藥市場秩序為抓手,以禁用、限用高毒農藥監管和打擊制售假劣農藥為重點,圍繞重點產品、重點單位和重點區域,通過“抓規范、保質量、打假藥、促執法”,進一步凈化農藥市場,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監管機制,提升監管水平,保障農業生產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
二、工作任務
。ㄒ唬┙∪r藥監管體系
按照農業部農藥監管“有機構、有職能、有人員、有經費、有設備”的五有標準抓好農藥監管體系建設?h農藥質量監督管理站負責全縣范圍內農藥監督管理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要配備農藥監督專干,每個村要配備農藥監督協管員,并將專干和協管員名單報縣農藥質量監督管理站備案。農藥監管工作人員要加強業務學習,提高自身業務素質,提高農藥監管水平。
。ǘ﹪栏褶r藥經營條件的審查
按照國務院《農藥管理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年6月起在全縣范圍內開展農藥經營條件審查。具體審查內容為:
1.申請。農藥經營單位應先向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農藥經營條件、資格的審查,經審核合格后憑《農藥經營條件審查確認函》,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農藥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年檢。
2.受理?h農業局對農藥經營單位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查,查驗申請材料是否齊全,決定是否受理。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3.審查?h農業局對農藥經營單位進行經營條件審查。主要審查農藥經營單位提交的從業人員學歷、資質證明、營業場地及倉儲條件、安全防護設施措施、消防安全設施、急救設施措施及相適應的管理制度等條件,具體標準為:(1)有不少于10平方米的固定經營場所,禁忌物料不能混存混放;(2)有與其經營的農藥商品相配套的倉儲設施、安全防護設施措施、消防安全設施、急救設施措施及相適應的管理制度;(3)各項管理制度健全,并貼掛上墻;(4)銷售人員須經培訓考核且具備一定的植保專業知識,熟悉所銷售的農藥產品,能夠正確指導農民使用農藥產品,提供技術咨詢,熱心解答農民提出的技術問題,服務態度好;(5)積極配合農藥行政執法,一年內違法記錄不得超過2次。經審查符合條件的,發放《農藥經營條件審查確認函》,經營的農藥屬于危險化學物品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經審查,符合規定條件的,依法辦理營業執照。
。ㄈ┩菩懈叨巨r藥定點經營
1.合理布局。按照省農業廳的要求,在全縣蔬菜優勢區域重點鄉鎮實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管理,在蔬菜集中種植鄉鎮,不得核定經營高毒農藥,在糧油等其他作物集中種植的鄉鎮,由縣農業局對高毒農藥經營申請條件進行審核和確認,按照“安全第一、合理布局、方便群眾”的原則,計劃在全縣23個鄉鎮設立50個高毒農藥定點經營點。
2.完成受理、審查過程。按照“優中選優”的原則,組織植保、經作、執法等專家對申請高毒農藥經營單位進行審查核準,對符合《省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實施辦法》(試行)條件的申請者,出具《高毒農藥經營條件審查確認函》。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審查,對符合條件的,依法辦理營業執照,并在經營范圍中注明準許經營高毒農藥。這項工作計劃在今年8—9月全面完成。
3.向社會公布,掛牌經營。對已取得高毒農藥經營資格的單位,利用廣播、電視和網站等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并報省農業廳備案,同時在今年9月將對這些已經批準的高毒農藥經營單位實行掛牌經營。
4.監督管理。對50個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單位實行監督管理,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單位必須設立“高毒農藥經營專柜”,明確專人負責,建立由縣農藥監督管理站統一印制的進銷貨臺帳,進貨要有詳細記錄,銷貨也要有明細銷售去向,農藥進銷貨臺帳應保存3年以上備案,做到進銷貨信息100%有記錄,流向100%可跟蹤,質量100%有保證。
。ㄋ模┘訌娹r藥銷售產品審查
根據《省農業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藥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農業發號)精神,從年起,凡進入我省銷售的農藥產品全部實行入市審查制度。按照省農業廳的要求,為了從源頭上控制假冒偽劣農藥產品流入,營造良好的農藥市場秩序,促進企業銷售合法、合格的農藥產品,實現優質放心農藥產品全覆蓋。凡進入銷售的產品實行一產品一審查制度,對“三證”齊全產品標簽合法,產品經檢驗合格的農藥產品,由省藥檢所發放《省農藥銷售產品審查確認函》,并向社會統一公布。為了配合省農業廳的統一部署,縣農藥監管部門負責督促進入我縣銷售的農藥企業主動到省藥檢所進行產品審查確認后,再到縣農藥監管部門登記備案,并對全縣范圍內的所有農藥經營產品進行檢查,登記造冊。檢查經銷商是否憑《省農藥銷售產品審查確認函》進貨;檢查所售產品標簽、標識、劑型、有效成份及含量是否與《省農藥銷售產品審查確認函》相符,檢查產品中是否含有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違禁成份和其他未登記成份。對于農藥產品質量或標簽不合格的`,借用、冒用、轉讓、涂改、偽造《省農藥銷售產品審查確認函》的農藥產品的,取消其確認資格。同時,加大對未經審查進入銷售的農藥產品的監督抽查力度和依法清查力度。
。ㄎ澹┘哟筠r藥市場監管力度
堅持“檢打聯動、打防結合”的原則,依法對重點產品、重點市場、重點區域開展多種形式的監督抽查和專項檢查,切實加大農藥產品標簽的查處力度,重點抽查農藥產品的有效成份、含量及是否添加禁限用高毒農藥成份,檢查農藥產品標簽標識是否合法規范,查處夸大功效與適用范圍的虛假標簽廣告。具體做法:
1.從今年6月起,對全縣所有農藥經營單位進行一次拉網式的全面清理,由縣農業局牽頭,聯合縣工商等部門取締不符合《農藥管理條例》規定的單位,現場檢查其經營范圍和資質,經營場地、設施,管理措施等,對無照經營和不符合經營條件的堅決取締,對符合條件的進行登記造冊,建立信息檔案,將符合經營條件的單位名單在縣電視臺或縣農業信息網上向社會公示,并報省藥檢所備案。
2.開展農藥質量、標簽、廣告3大專項抽查,今年7—8月組織開展農藥市場專項整治活動,檢查甲胺磷等5種禁用高毒有機磷農藥,特丁硫磷、克百威、甲拌磷、水胺硫磷等仍在使用的高毒農藥產品,重點監管農藥批發部,各鄉鎮農藥經營店和統防統治組織及往年監督檢查中涉嫌生產經營假劣農藥的單位,加大抽查密度,重點打擊劣質農藥,對假冒、偽造、無農藥登記證產品的要一查到底,依法處理,對標簽內容不規范,夸大農藥產品功效等行為,要限期整改,并按《農藥管理條例》相關條款予以依法查處。
3.實行“黑名單”管理。對生產、經營假劣農藥的單位進行重點跟蹤監管,及時列入黑名單;對市場監督抽檢不合格農藥生產、經營單位和產品實行“黑名單”管理,進行重點監控。對于屢次抽檢不合格、產品中擅自添加隱性成份(特別是禁限用高毒農藥成份)和冒證生產農藥的不法企業予以公開曝光,并上報省農業廳和國家農業部吊銷其農藥登記證。在第二年的營業執照年檢前,對已納入“黑名單”管理的單位不予經營資格確認,并在新聞媒體上予以公開曝光。
。┘訌娊洜I人員業務培訓,提高經營素質
每年9至10月利用3—5天時間對全縣所有農藥經營者進行全面培訓,由縣農業局組織植保、植物栽培等方面的相關專家進行授課,考試考核合格者列入審查范圍。對培訓考試不合格的農藥經營者,不得發放《農藥經營條件審查確認函》,不得進行農藥經營,以達到全面提高經營者素質要求。
三、組織措施
。ㄒ唬┘訌婎I導,提高認識
為加強農藥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縣人民政府成立縣農藥市場監督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縣農藥市場綜合整治工作,統一部署有關聯合執法行動。形成政府統一指揮、各有關部門協調配合的工作機制,做到組織落實、人員落實、措施落實、經費落實、責任落實。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縣農業局分管副局長擔任辦公室主任,負責主抓農藥監管的日常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應將農藥監管工作納入政府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內容之一,建立工作責任制,把農藥監管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ǘ┘訌姴块T配合,形成合力
在縣人民政府領導下,由縣農業局牽頭,聯合縣工商等部門,在全縣范圍內開展以農藥為重點的綜合整治活動,每年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研究部署農藥監管重點工作,加強協調配合,形成監管合力。
農藥銷售管理制度5
一、工作目標
通過實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管理,在全市范圍內基本杜絕非法農藥產品的流入,高毒農藥經營實現有限制、能控制、可追溯,農藥監管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度明顯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隱患大幅降低,農產品質量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二、工作內容
。ㄒ唬┳龊酶叨巨r藥定點經營管理的宣傳工作
各縣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標語、資料、宣傳欄、培訓班等多種途徑和方式,向廣大群眾,尤其是農藥經營人員、種植戶廣泛宣傳,要把禁限用高毒農藥的種類、使用產生的危害以及對蔬菜、果樹產業健康發展和農產品質量安全帶來的安全隱患等作為重點,要讓廣大群眾和農藥經營者明白和理解高毒農藥的危害以及實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和緊迫性。積極引導群眾使用替代高毒農藥品種,提高廣大群眾抵制禁限用高毒農藥的自覺性。同時,要做好農藥經營人員的培訓,不斷提高他們的守法誠信安全經營意識;引導農藥經營人員理解、支持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工作,符合條件者可以自愿申請高毒農藥定點經營資格并做出承諾,獲得高毒高毒農藥定點經營資格后,嚴格執行“五項管理制度”(購進備案制、經營專柜制、銷售臺賬制、購買實名制和公開承諾制)。
。ǘ┳龊酶叨巨r藥的摸底和市場清理工作
各縣區在做好廣泛宣傳工作的基礎上,要組織執法人員對轄區內所有農藥經營單位進行一次全面清查清理,重點加強農藥批發市場、專業市場、零售大戶、集散地、鄉村流動商販以及植保站、農資公司、供銷社倉庫為重點的檢查,做到縣不漏戶、店不漏產品,對清查中發現的高毒農藥產品進行登記造冊。建議經營者采取退貨、折價給定點經營單位等形式盡快處理庫存高毒農藥,確保5月1日前全部按要求處理完畢。對非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單位逾期未處理仍繼續銷售的高毒農藥,各縣區要加大市場監督抽查力度,及時引導經營單位將剩余高毒農藥轉讓給定點經營單位。
。ㄈ┤鎸嵭懈叨巨r藥定點經營管理
各縣區要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嚴格按照工作目標要求,根據經營單位的營業執照情況實行分級受理,由各級農藥監督機構按程序進行審批,確定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單位資格。對于具有一定的經營規模,信譽度良好,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3人、場所與食品店、生活聚集地有一定隔離區的`經營單位,經自愿申請,營業執照由縣(區)發的,由縣(區)農業局受理審核,市農業局批準,省級備案;營業執照由市級發的,由市農業局審核,省級批準。取得高毒農藥定點經營資格的,由省上統一頒發“陜西省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單位”牌匾,并向社會公示。
。ㄋ模┳龊枚c經營單位統一五項制度落實工作
對獲得高毒農藥定點經營資格的單位,全市統一實行“五項制度”嚴格管理。一是購進備案制。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單位購進農藥產品,要嚴格把關。凡具備“兩證一號”(農藥登記證、農藥生產許可證或生產批準證書、農藥標準號)、標簽符合規定要求的國家允許生產銷售的農藥產品,經農業部門登記備案后,方可銷售;沒有通過備案審查或經審查不合格的產品一律不得銷售。通過登記把關,可以有效杜絕非法農藥進入流通環節,進一步凈化農藥市場。農藥登記備案管理要堅持市、縣聯動、以縣(區)為主。在一個縣(區)銷售的農藥產品,要到該縣(區)農藥執法機構備案,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縣(區)銷售的農藥產品,要到市農業行政綜合執法支隊備案。市和縣(區)兩級農藥執法機構要及時溝通信息,避免重復登記備案。對于高毒農藥產品銷售完畢后要及時向備案機構核銷。二是經營專柜制。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單位在經營門店必須設立高毒農藥銷售專柜,實行專柜擺放、封閉存放、明示標志、專人管理。三是銷售臺賬制。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單位必須按照統一要求,全面建立銷售臺賬,對高毒農藥產品的名稱、備案登記號、購買者姓名、身份證號、購買數量、購買時間、購買用途、聯系方式等進行詳細登記。四是購買實名制。購買高毒農藥人員,須憑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和所在地村委會(或合作經濟組織)出具的種植證明,根據需要限量購買。五是公開承諾制。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單位必須公開承諾嚴格執行“五項制度”,與當地農藥管理機構簽訂承諾書,并固定懸掛于店面醒目位置,接受農藥管理機構的監督管理和社會監督。
三、工作步驟
。ㄒ唬┬麄靼l動階段。4月1日至4月10日。實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管理制度既是貫徹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進一步強化農藥監管的重要舉措,也是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行之有效的好辦法。今年省市農業工作會議都提出了明確要求。各縣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將實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管理制度擺上今年農業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切實搞好宣傳發動,在全社會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ǘ┲贫ǚ桨鸽A段。4月11日至4月30日。以縣(區)為單位,對轄區內的農藥經營單位及經營的高毒農藥產品進行全面調查摸底,登記造冊,掌握轄區內高毒農藥市場的第一手資料。在此基礎上,各縣區要結合當地實際,制定詳細的實施方案。方案要任務具體,步驟明晰,進度明確,措施有力,確保方案的科學、可行和可操作。
。ㄈ┤鎸嵤╇A段。5月1日至9月30日。各縣區要按照方案要求,在轄區內全面實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管理。5月1日至5月10日為申請受理階段,5月11日至5月31日為審核把關階段,6月1日至6月10為上報批準階段,6月11日至9月30為全面實施五項制度提高完善階段。各縣區要倒排工期,分步實施,務實求實,扎實推進,確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務。對批準確定的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單位要及時向社會公布,并接受監督。
四、工作要求
。ㄒ唬┘訌娊M織領導。實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是一項把關要嚴格、操作要規范、關系現代農業發展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重要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強度大。各縣區也要成立專門領導小組,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靠上抓,明確分工,落實責任,為確保按時完成任務提供有力的組織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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