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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2024-09-08 12:05:12 財務管理 我要投稿

    會計出納管理制度15篇【集合】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會計出納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會計出納管理制度15篇【集合】

    會計出納管理制度1

      為盡快理順財務管理,規范費用運作程序,完善內部管理體系,明確界定費用申請、物品申購、審批、采購、耗用與報銷等各環節的責任,特制定以下管理規定:

      一、費用范圍:根據籌備組的實際情況,將費用分為四大類:

      1、生活設施:指籌備組人員生活使用的設施設備;

      2、生活開銷:指籌備組人員在正常情況下的生活伙食、餐費的開銷;

      3、工作聯系:指與合作單位聯系工作所產生的車費、接待費、資料打印費等;

      4、市場考察:指對同行單位考察的門票、車費等相關費用。

      二、費用管理流程:

      三、費用審批與物品的申購流程:

      部門采購部財務部總經理(20xx元以下日常開支、日常消耗物品)總公司(20xx元以上工程、業務、大額物品購置)。

      1、生活設施:使用部門負責人根據公司生活或辦公的實際需要,如實填制《申購單》,并說明原因,送財務負責人復核,報總經理簽署,經總公司董事長審批后送采購部門采購;

      2、生活開銷:籌備組人員在正常情況下的生活伙食、餐費,由使用部門負責人每月按計劃填制《費用申請單》,送財務負責人審核,呈總經理審批后,報總公司審批。

      3、工作聯系:指在與合作單位洽談工作所產生的車費、接待費,車費按實際乘車票據報銷,注明乘車時間、路段;接待費20xx元/次以下由總經理簽署,20xx元/次以上報總公司董事會審批。

      4、市場考察:按工作進展的需要,由籌備組提前申請,列明考察單位、門票和車費,由籌備組總經理審批!

      5、籌建辦財務實行錢、賬分開管理,為了控制費用開支情況,籌備組賬目必須每3天向總經理匯報一次。

      四、物品采購

      1、公司的一切物品、材料由采購統一購買,特殊用途、專業性強的物品,由部門派專業人員協同一起購買;

      2、采購部必須憑審批齊全的《申購單》進行采購,遵循“貨比三家”的`原則,嚴格按照《申購單》的要求,保質、保量、準時、快捷的購回所需物品;

      3、未經總經理批準,任何部門不得自行采購物品,否則不予報銷。

      五、報銷

      1、購回物品單據的報銷必須附有:

     。1)《申購單》

     。2)供應商發票,并注明地址和電話號碼;

     。3)各單據要求統一、齊全;

      2、采購單據需交采購負責人或聯系人簽字,經使用部門經理和財務負責人復核,呈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部報銷;

      3、財務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報銷制度,并進一步核查各單據的準確性,對不符合手續和報銷制度的,可以拒絕報銷。

      六、物品使用

      1、對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由財務部納入物業管理范圍,并由部門確定物業責任人,對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申購、調撥、使用、維修、報廢等各方面進行跟蹤管理,并及時知會董事長;

      2、對日常耗用品由財務部針對麥客隆KTV新店籌建財務管理制度各部門計劃情況,進行定額管理,對超定額的使用由財務部進行監督把關;

      七、崗位責任

      1、總經理:全面負責公司的費用管理,對整個籌備辦的費用管理負領導責任;

      2、財務負責人:是費用管理的中心,代表總經理行使費用管理監督職能,對費用負管理及監督執行責任。

      3、部門負責人:是費用和物料管理的重要環節,直接管理本部門物料,制定本部門物料管理方案,落實具體負責人,負責物料的使用、保養,對物料的差錯和損失負經濟責任。

      4、采購員:負責物料采購環節的管理,對采購中發生的質量、數量、價格差錯負責賠償責任。

    會計出納管理制度2

      一、總則

      第一條為嚴格財務管理,明確經濟責任,根據財政部、教育部和省財政廳頒布的有關財務法規和制度,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學校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由主管總務工作的副校長負責日常財務管理工作。

      第三條 學?倓仗庁攧辙k公室統一管理學校財務工作,對學校負責。同時,學校財務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監督。

      第四條學?倓仗庁攧辙k公室配置一名財務主管、兩名會計、兩名出納,具體管理財務工作。

      第五條學校財務應加強預、決算管理,按上級指示精神和有關的財務制度、規定,結合學校事業發展需要,編制年度預算收支計劃和決算,經學校領導審核、批準后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六條 認真執行“收支兩線”管理的規定,將學校的.預算內、外資金以及暫存類資金按性質及時劃入財政 “專庫”。

      二、各項收入管理制度

      第七條學校的各項收入,包括學雜費收入、計劃外招生收入、借讀生、承包收入等。

      1.學雜費收入:按市物價局和市教育局等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的學雜費是學校的重要收入,學?倓仗帒e極組織收納,做到安全、快捷、準確。

     、艑W生的各項收費標準,應分清年級、項目;應交學費的學生人數,應分清班級,做到數字精確、姓名確實;及時了解中途離校的學生名單。

     、茖W生的學雜費一旦入庫,除計算、收款等技術性錯誤的款項以外,一律不予退款。

     、窍硎軐W校減免學費的學生,均為陽光班、唯新班學生和學校正式教職工子女及特困戶子女,減免標準由學校行政辦公會確定。特困戶子女學雜費減免程序是: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民政部門出具貧困證明,經總務副校長簽字同意后執行。學雜費之外的其它費用均不減免。

     、葘W費一學期收繳一次,在春、秋季入學時進行,新、老生一次交清,不得拖欠,確有實際困難,經總務副校長批準可延期交納。否則,視同故意不交學費,學校將責成限時交納,超期不交者,應予勸退。

     、蓪W雜費收入,總務處應自收費之日起,30天內做好清算、核對、結帳、上繳財政“專庫”,并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收費情況。

      2.計劃外招生收入,與學雜費一同清算、結帳,上繳財政“專庫”。

      3.借讀生收入,入學時與學雜費、書本費等一同清算,上繳財政“專庫”。

      4.承包收入:主要是指學校超市、食堂、醫務室等承包收入。應按合同規定,由出納人員按時、足額地收納入帳,不得拖欠、滯納,否則,應按合同規定對承包人予以處罰。

      第八條學校任何處室和個人,不得擅自截留學校的收入,私設“金庫”;為學;蛱幨也少徫锲、繳納款項等,不論對方以什么形式或借口返回的現金、禮金及物品,都要繳交總務處,并辦理登記手續。否則,一經發現,按違反財務制度處理。

      第九條學校財務人員因工作失職,引起學校收入減少或流失,應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借款管理制度

      第十條借款是指學校各科室因辦公、教學、后勤等工作需要購置設備、辦公物品、公務出差以及行政維修等,請求學?倓仗幗o予的借款。

      第十一條借款手續規定

      借款經手人須按如下規定辦理借款等手續。

      1.借款須經校領導批準。超過3000元者,還需提前2天到財務辦公室預約,否則不予借出。

      2.借款時,由各分管處室領導提出,報分管校長批準。借款人須填 “借款單”,先由各處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再報分管財務校長簽批,以后憑“借款單”到財務辦公室借款。

      3.借款后,借款經手人須在預定的還款日期內還款或憑正式發票到財務報銷,月底結帳前須辦理完報銷手續,特殊情況暫不能報銷者,須經財務主管同意。

      4.一般情況下,第一次借款未報銷之前不給予第二次借款

      5.根據批準的用款計劃,維修、改造、采購大宗物品等所需借款或預付款,憑學校領導的用款批示及用款處室的有關資料說明(如合同、購物用途說明),經財務校長審核無誤后方可付款。

      6.學校舉辦臨時性的大規;顒,如運動會、藝術節、慶;顒拥,主辦單位須提前列報用款計劃,經校領導批準后,財務方可付款。

      7.學期結束前一個星期,借款經手人應辦理借款報銷手續。如放假時仍未到財務辦公室報銷者,視同占用公款處理,并從借款人工資收入中扣回。特殊情況需續借須經分管財務校長批準。

      四、財務報銷與審批制度

      第十二條學校的各項支出,除工資、津貼等經常性支出及節假日支出外,應分清支出類別,在取得發票等報銷憑證后,辦理審批報銷手續,以便財務及時入帳。

      第十三條報銷支出審批權限:

      1.500元以上由校長簽批,500元以內由財務副校長簽批,餐飲費無論金額大小都必須經校長簽批,最后由分管財務副校長簽批后方可到財務辦公室報銷。

      2.報銷憑證應以正式發票為準,并有單位名稱、開具發票單位印章、單價、數量,批量采購應附貨物清單、規格、型號、金額等內容,發票上應有經辦人簽字、處室負責人簽字證明;采購書本及資料還須有倉管員驗收簽字。對于不符合填寫要求的發票,財務人員不給予報銷。

      3.行政采購支出:是指行政、后勤部門因工作需要采購圖書、學生學習資料、辦公用品、配件、修繕用材料等支出,此項支出數量大、品種繁多,須經校領導研究同意,并經學校紀檢部門同意,采取招標等形式并在學校紀檢部門的監督下采購。

      五、財務報表及預決算報表管理制度

      第十四條會計人員應于每月終了的次月8日前,完成上月份財務收支報表,并附文字說明;按月結帳、對帳,現金、銀行存款要做到日清月結。每學期結束后,應在一周內完成學期報表。各種報表應按月報學校領導審閱。

      第十五條學年初、學年終,應按時完成預、決算報表的編制及上報工作,同時按規定附加報表文字說明,年終結算應有決算報告。

      六、附則

      第十六條如本制度與國家財會法規或上級文件精神有抵觸,則以國家法規、上級文件規定為準。

    會計出納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財務管理,充分發揮財務管理計劃、控制、監督、決策的職能,保證公司經營管理正常進行,提高擔保資金的利用效益,維護股東利益,根據《公司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財務通則》《擔保企業會計核算辦法》并結合《金融企業財務制度》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根據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要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加強經營管理,提高資產運營效率。公司的財務活動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第三條

      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務是:全面貫徹《會計法》,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合理編制公司預算,如實反映公司財務狀況;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建立健全財務管理機制,加強經濟核算,管好用活資金,加強對擔;鸬娘L險防范管理,防止資產流失,對公司經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第四條

      建立責任明確的公司內部財務管理體制,公司董事會、監事、總經理、財務負責人應各司其職。財務部門要完善內部工作責任制,努力為公司發展和擔保業務的開展做好服務。

      公司內部要認真做好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嚴格按照財務部《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辦理每筆會計業務,會計記錄應當準確完整。

      公司應當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凡是應屬于本期的收入和支出,不論款項是否在本期收付,都應作為本期的收入和支出處理。

      第五條

      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是:

     。1)財務計劃管理

     。2)收入管理

     。3)支出管理

     。4)擔;鸸芾

     。5)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管理

     。6)資金管理

      第二章

      財務計劃管理

      第六條

      財務計劃是對本年度經營活動的預測,根據本公司的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財務計劃包括基本業務收支計劃和資金計劃兩部分。

      第七條

      基本業務收支計劃主要有公司擔保業務活動中的收入、費用支出、及其他業務收支、稅金及營業結余的留用情況。

      第八條

      資金計劃主要包括公司資金的籌集和使用。

      第九條

      公司財務計劃在公司有關業務部門提供的數據基礎上,有財務部門匯總編制。

      第十條

      公司財務部門應經常檢查、分析財務計劃執行情況,提出改進意見,以保證年度財務計劃的完成。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十一條

      公司收入來源有:

     。1)擔保費收入:指從事擔保業務的收入

     。2)利息收入:指公司基本賬戶和其他存款賬戶利息的收入

     。3)其他業務收入:包括固定資產出租收入、轉讓無形資產收入、咨詢費收入等

     。4)投資受益:進行投資取得的受益

     。5)營業外收入:指非業務性收入如外單位捐贈未限定用途的財務、其他單位對公司的補助、固定資產盈余、固定資產清理凈收益、其他零星雜項收入。

      第十二條

      各項財務收入應按國家政策和有關規定認真核算、正確反映、防止漏收、錯收。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在外私設賬戶,以保證損益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或轉移收入。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十三條

      支出是指公司為開展主營業務及其他活動發生的資金耗費和損失。主要包括:

     。1)業務支出:公司在進行擔保項目調查、評估過程中聘請中介機構對項目進行評估、鑒定、審計、公正等的支出,一集聘請常年法律顧問、財務顧問等的支出,對本公司自身的審計評估除外。

     。2)營業費用:包括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保險費、職工教育經費、安全防衛費、公雜費(車船燃料費、養路費和拍照費、清潔衛生用具、訂閱公用書報、辦公用品)、外事

      費、郵電費、電子設備運轉費、注冊登記費、差旅費、修理費、水電費、房租費、招待費、勞保費、住房公積金、稅金(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咨詢費、公證及訴訟費和其他費用。

     。3)營業稅金及附加:包括營業稅、城建稅、教育附加費、地方教育附加費、水利基金等。

     。4)提取短期擔保風險準備金:按每筆新發生擔保額10%提取風險準備金。在該筆擔保業務按時履約解除擔保責任時,凈預提的風險準備金等等余額返還擔;。

     。5)提取長期擔保風險金:從擔;鸬哪晔找嬷邪50%提取擔保風險準備金,擔保風險準備金總額達到基金總額的50%后,可不再提取。

     。6)代償損失超出準備支出:代償損失超過已提取短期、長期擔保風險準備金差額部分。

     。7)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年未按在保項目所收取保費的50%提取,同時轉回以前年度提取本年已解除擔保責任余額項目所收取保費計提的未到期責任準備,用于彌補代償損失。

     。8)提取擔保賠償準備金:按年末在保余額的一定比例計提,實行差額提取,用于彌補代償損失,計提的比例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計提的比例根據擔保業務代償率和代償損失率不同而不同。代償率和代償損失率有公司董事會決定。

     。9)利息支出:指借款應支付的利息。如到期一次支付的利息數額較大,應按權責發生制原則進行核算。

     。10)其他業務支出:公司在業務經營中發生的其他與業務有關的支出。

     。11)營業外支出:指固定資產盤虧、固定資產清理凈損失、罰金、其他等。

     。12)所得稅:根據國家所得稅有關規定計算應繳的所得稅。

      第五章

      擔;鸸芾

      第十四條

      擔;鹗潜WC公司擔保業務正常開展的前提和基礎,主要由國家、企業法人、個人投入,其他籌措擔保資金的活動應在國家規定的范圍內開展。其來源主要有:

     。1)國家、企業法人、個人出資

     。2)基金凈收益

     。3)其他

      第十五條

      擔保資金的使用應建立審核和控制制度,建立內部制約機制,資金的收付集中由財務部門辦理。對外撥付保證金和發生代償賠付,必須符合操作規程,會同各有關職能部門共同討論通過,報公司分管財務經理簽字批準后,由財務部門審核,方可對外付款。

      第十六條

      加強風險防范和管理,正確提取和使用風險準備金和資本保障基金,中心開展擔保業務提取的各項準備金及資本保證金有:

     。1)未到期責任準備金

     。2)長期責任準備金

     。3)資本保障基金

      第六章

      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十八條

      凡是單位價值在20xx元(不含)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不含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如房屋、建筑物、電子設備、機械設備等。公司因業務需要而購建的大、中型計算網絡(包括硬件購置費及軟件開發費),應作為固定資產進行處理。

      第十九條

      固定資產由財務部門進行核算,按季(或按月)計提折舊,固定資產折舊實行平均年限法。經殘值率為固定資產原值的5%電子設備的`預計凈殘值為0。由資產管理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的購置、調用、維修和管理,每季度核對,年終全面盤點,發現賬務不符,要及時處理。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 20年

      二、機器、機械設備 10年

      三、運輸工具 4年

      四、電子設備 3年

      第二十條

      低值易耗品應比照固定資產的管理方法,建立登記保管制度。每年進行一次盤點,對短缺的物品要查明原因,及時處理。低值易耗品實行一次攤銷法(五五攤銷法)

      第二十一條

      公司在建工程包括前期準備、正在施工和雖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在建工程按照實際成本計價。

      第七章

      資金管理

      第二十二條

      公司的庫存現金要嚴格執行《現金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在保證正常業務開展的限額內留用,對超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繳存銀行。對庫存現金定期檢查核對,保證賬款相符。銀行存款要按月月銀行對賬,對未達賬做未達賬項調節表。

      第二十三條

      建立錢、物、賬分管制度

     。1)出納人員專管貨幣資金的收支并進行序時登記。

     。2)物資管理人員負責減產物資的收發并保證其安全完整。

     。3)會計人員按照會計制度對經濟活動進行反映和控制,并通過資產清查達到賬實一致的目的。

      第二十四條

      建立資金審批制度,凡是涉及財務收支及稅務等經濟活動都必須經總經理審批。

      第二十五條

      建立資金集中管理制度,公司資金實行統一管理,高度集中的辦法,一切收支都必須通過財務部辦理。通過財務部核算,監督控制各業務環節的資金周轉狀況及資金成本,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第二十六條

      公司的應收賬款為應收未收的擔保費收入,要及時進行清理。

      第二十七條

      公司的暫收、暫付款項為臨時性的資金來源和運用,必須經領導審批后辦理,并經常進行檢查,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清理,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反映,采取措施,認真處理。

      第二十八條

      公司的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是利用暫時不用的資金為確保擔;鸬谋V岛驮鲋刀扇〉拇胧,應按設立擔保公司的原則投資于風險較小的金融債券等證券類別,并按會計制度規定提取投資風險準備。

      第二十九條

      公司在進行擔保業務是暫收保證金及存出保證金應嚴格按制度執行,對收取的會員基金實行專項管理。

      第三十條

      公司根據業務需要借入資金,對借入的資金應合理運用,到期一次性支付的利息數額較大時,應該分期預提,分期攤入成本。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公司必須接受審計、財政和稅務機關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規定,對各項收支內容的檢查和監督,并如實提供會計資料和有關情況。

      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如與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有抵觸的,按國家現行法規執行。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自20xx年2月1日起試行。解釋權屬本公司。

    會計出納管理制度4

      1、為加強理學會公共財務及經費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會長、副會長不得兼任財務負責人。

      3、理學會的經費主要由會費撥給,經費管理由財務組專人負責。

      4、理學會的公共財產(即固定資產)。包括宣傳室的桌、椅、布置品、宣傳板等各種器材、日常辦公用品、題庫和會刊等財產均由財務處統一登記管理。理學會的固定資產僅限于理學會工作和各項活動中使用,且不得損壞、丟失,否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情況嚴重者須按價賠償。會長換屆改選期間應做好交接工作。

      5、理學會日常用品包括宣傳用品、辦公用品等的購買,須由各部門向會長或副會長申請,經會長或副會長簽字后方可購買,須經財務組組長核對、驗收、簽字后方可報銷。各部門若有特殊情況需購買物品,要爭的會長口頭同意。領取和借用物品必須履行相關手續,借用物品必須按時歸還,不得損壞。

      6、各項活動要申請費用的,須做好活動經費預算,報理事會審批,活動經費由專人負責,活動結束后必須向會長、財務部上報經費使用情況,已備核查,超出預算100%者,多余部分應寫報銷申請書,說明超支原因,方可報銷。

      7、各部門舉行活動須向同學收費或拉贊助的,必須報財務組批準,指定專人負責財務,并向財務組上報具體情況,財務組有權對其進行核查。

      8、小型開支經費低于十元的個人先墊,之后向財務組負責人申請報銷,報銷須及時,不要積壓,報銷要用正式發票(須蓋章),并寫明使用去向,經手人,否則不予報銷。

      9、各組使用財務和經費時,必須實事求是,必須本著節約的原則,做到少花錢多辦事,辦實事。

      10、理學會成員若出現財務問題,經舉報核實無誤,將被開除理學會,且報送校社聯財務部門,交與校團委處理。

      11、秘書組每個月須主動監督、詢問財務副組長社團財務的開銷狀況及余額。財務組組長在每次開銷后,在qq群內公開;財務組副組長聯系秘書組,給全體會員每一個月做一次短信開銷財務報告通知。每月底定我社的“財務透明日”。

      12、關于財務的其他管理內容,必須遵守社聯的《財務管理辦法》。(詳見附件)

      13、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釋權歸理學會財務組。

      附件一:財務管理中的幾點注意點

      附件二:淮海工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會財務管理辦法

      理學會

      附件一:財務管理中的.幾點注意點(在活動中仍需繼續總結經驗)

      1.每次活動有經費開銷時,比如說:長期活動,對于斷斷續續的小型開支經費,財務組須確定一個人作為經手人,然后由其做好開支記錄,等活動結束后統一到財務組開銷,以確;顒幽芨咝、流暢地舉行。原則上,報銷時間不得積壓超過五天。

      2.對于超過5元的經費開銷,經手人須向店主索要發票;少于5元的可以只收收據。但無論是發票或是收據必須有店家的親自蓋章。

      3.每次活動后,財務組須及時保存關于活動開支的word文檔和手寫稿各一份,以便會長、社聯、會員檢查。

      附件二:淮海工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會財務管理辦法

      第一條淮海工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實行資金統一監管、調撥的財務制度。學生社團聯合會全部資金(包括團委撥款、活動收入、贊助資金等),由主席團統一管理,所有支出款項由主席團統一調撥。

      第二條設立學生社團聯合會備用金總帳。所有帳目、現金及報銷憑證由主席團委派專人登記、保存。

      第三條各部門所需日常辦公經費由秘書長統一劃撥,從備用金列支。

      第四條各部門申請專項活動經費應提前五天向主席團提交書面預算報告,經主席團批準后從備用金列支。

      第五條備用金列支滿1000元,辦公室憑有效報銷憑證(發票)交秘書長統一報銷。發票背面或正面應注明詳細用途、經手人、開支日期。日常工作中不報銷出租車費、通訊費及工作餐費。

      第六條各部門通過舉辦活動的勞務收入交辦公室統一管理,勞務收入可用于舉辦社團聯合會機關內部活動。勞務收入設專門賬戶,資金使用需經主席團會議批準。

      第七條公關部對外籌集的社會團體捐助資金和企業贊助資金只能用于舉辦社團活動。提供捐助和贊助的社會團體、企業應填寫《捐助、贊助資金登記表》。

      第八條院團委劃撥的辦公家具、設備等資產由辦公室統一造冊登記、統一管理和使用。未經主席團批準,不得擅自轉借、挪用。干部換屆改選期間應做好交接工作。

      第九條各會員社團辦公經費和活動經費原則上自籌。各會員社團經費來源主要有:團委撥款、掛靠部門撥款、社團成員勞務收入、會費收入、社會團體捐助和企業贊助。

      第十條各會員社團經費獨立核算,社團聯合會定期審計、統一監管。

     。ㄒ唬└鲿䥺T社團應設立資金總帳。所有帳目、現金及報銷憑證由專人登記、保存。

     。ǘ└鲿䥺T社團負責人不得兼任財務負責人。

     。ㄈ└鲿䥺T社團可以對外籌集社會團體捐助資金和企業贊助資金,提供捐助和贊助的社會團體、企業應填寫《捐助、贊助資金登記表》。捐助、贊助資金只能用于舉辦社團活動,列支辦公經費。

     。ㄋ模└鲿䥺T社團每學期只能收取會費一次,會費收取標準經社團聯合會財務部核準后方可收取,會費總額的80%須用于舉辦社團內部活動,辦公經費支出不得超過會費總額的20%。

     。ㄎ澹﹫F委或掛靠部門的撥款資金憑有效報銷憑證(發票)報銷。發票背面或正面應注明詳細用途、經手人、開支日期。不報銷出租車費、通訊費及工作餐費。

     。└鲿䥺T社團自管資金(會費、勞務收入、捐助和贊助資金)憑有效報銷憑證(發票或收據)記入自管資金賬目。發票(收據)背面或正面應注明詳細用途、經手人、開支日期。

     。ㄆ撸└鲿䥺T社團自管資金(會費、勞務收入、捐助和贊助資金)收支賬目每學期期末向全體成員公布,接受監督。

     。ò耍┥鐖F聯合會財務部不定期審計各會員社團財務收支情況,并向社團成員公布審計結果。

     。ň牛┰簣F委或掛靠單位劃撥的辦公家具、設備等資產由各會員社團統一造冊登記、統一管理和使用。不得擅自轉借、挪用。負責人換屆改選期間應做好交接工作。

    會計出納管理制度5

      一、總則

      1、為加強財務管理一經濟核算,規范企業財務行為,保證公司經濟健康、穩步發展,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2、財務管理以公司價值增值為目標,以財務資源合理配置為內容,價值分析為工具,以決策---控制---評價為主線,保障公司價值最大化與股東財富最大化目標的實現。

      3、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合理籌集資金,積極參與經營投資決策,有效利用公司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4、公司財務管理基本原則是建立健全企業內部賬務管理制度,做好賬務管理基礎工作,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依法計算和繳納國家稅收,保證投資者權益不受侵犯,保證企業利益不受損失。

      5、公司經濟核算必須以法規、準則為準繩,以信息采集、加工、反饋、披露為重點,不斷改善財務信息質量,以更好地為經營管理決策、風險控制及業績評估提供有效信息。

      6、公司及各控股企業(含全資、絕對控股、相對控股企業)都必須執行本制度。各級企業的負責和財會人員為執行本制度的責任人。

      二、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1、公司及控股公司實行獨立核算,獨立核算企業設置財務機構,配置會計人員并指定主管會計。

      2、公司總部設財務總監、財務部。各控股公司設置財務機構,必須報股份公司財務部,經理室審批。

      3、公司財務部門配備必要的財會人員,財務總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財務人員應當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良好的品德和較高的業務素質。對財會人員被告統一任用,持證上崗,重點委派。

      4、財會人員任命的程序

     。1)財務總監由總經理提名、董事會任命。

     。2)公司財務部部長由總經理任命。

     。3)各級控股公司財務部長(賬務負責人)及財會人員由各控股公司提名,報公司財務部備案。

     。4)未經委派或任命的財會人員,不得在財會部門從事財會工作。人事關系不在本公司的,不能從事出納工作。

     。5)公司財務部是公司財會業務的主管部門,各級財會人員接受本單位的行政領導,同時接受公司財務部的業務指導,具有雙重性。對財會人員的處罰、解聘、辭退必須報公司財務部經總經理室審查批準。

      5、聘用財會人員應實行回避制度。單位領導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單位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工作。

      6、各控股公司財務部長(財務負責人)在上級財務部門和所在公司領導下工作。其具體職如下:

     。1)主持財務部日常工作,保證財務部門崗位責任制的切實執行,組織財會人員完成各項工作。

     。2)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維護公司的利益。

     。3)維護企業資產的完整、安全、增值,搞好企業的資金籌集、管理調試和合理使用。對已付出的資金去向,正在執行的經濟合同,應收未收的賬款,投資分紅款,單位及個人貸款等,應定期檢查、監督、追蹤、督促限期收回。

     。4)負責審核企業財務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保證會計核算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5)組織編制本企業的財務計劃,并督促其實施。

     。6)搞好經濟活動分析和財務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真實、可靠的會計信息。

     。7)參與企業重大經濟事項的討論,以及參與重大經濟合同的洽談及簽訂。

     。8)嚴格控制成本費用開支,制止鋪張浪費。

      7、各級財務機構、財會人員對本單位實行會計監督。為切實保障財會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充分發揮會計監督職能,賦予各級財務部長(財務負責人)如下職權:

     。1)有權對所在企業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審核、檢查和監督;

     。2)有權檢查所在企業財務收支、資金使用和財產管理執行情況。

      8、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9、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賬。

      10、賬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11、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財務科監交。

      1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3倍:

     。1)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存現金的;

     。2)用不符合賬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3)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4)利用賬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5)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6)保留賬外款項或者將公司款項以賬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7)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以處罰的`。

      13、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賬務人員應予解聘”

     。1)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2)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賬表、文件資料的;

     。3)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薄的;

     。4)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5)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6)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7)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予以辭退的。

      三、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報表

      1、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財務通則》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賬薄、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2、公司采用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并按有關的規定辦理會計事務。

      3、記賬方法采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人同幣同其他貨幣折算,按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規定辦理。海外企業應選定一種貨幣為記賬本位幣。

      4、合資企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收益和費用等應按實際收付的貨幣記賬,同時應選用一種貨幣為本位幣,將所有外幣折合成本位幣記賬和編制財務報表。

      5、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必要時可用外國文字旁述;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6、公司對公司資本堅持資本確定、資本充實的原則。

      7、公司各單位收益與費用的計算,實行分級核算,按部設賬。

      對同一時期的各項收入及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都必須在同一時期內反映,如應付工資、應提折舊等均按規定時間進行,不應提前或延后。

      8、公司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非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9、凡與公司合作經營的企業,應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具本如下:

     。1)以現金投資的,應以收到或存入開戶銀行的日期和金額作為記賬依據;

     。2)以廠房、設備、原材料等實物投資的,應按合同規定并經檢驗核實的實物清單、金額、收到實物的日期作為記賬依據。

     。3)以專有技術、專利權等無形資產作投資的,應以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作為記賬依據。

     。4)各方交付的出資額,應由政府批準的注冊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后,據以發給出資證明。

      10、公司向其它單位投出的資金,應按投出時交付的金額記賬,所發生的收益和損失,應在投資損益科目中入賬,在利潤表中單獨反映。

      11、公司對境外的投資或在境外購置房屋等固定資產,必須經董事會批準后方可行。

      12、長期借款的利息支出,應根據使用單位用款時間計算利息。

      13、公司以單價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公為五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機器設備;

     。3)電子設備及辦公設備;

     。4)運輸工具;

     。5)其它設備。

      14、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機器設備(含室內裝修)10年;

     。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15、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價。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關稅及工商稅等。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16、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1)盤盈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賬,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沖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3)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后的凈額)與固定資產凈值的差額,其收益入公積金,其損失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4)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及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會計手續,并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時行核算。

      17、凡單項債權(不論境內外)賬齡超過1年仍未回收時,各核算單位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壞賬準備金。

      18、公司主要的會計報表有如下幾種:

     。1)資產負債表(年、季、月);

     。2)損益表(年、季、月);

     。3)股息紅利分配方案(年度);

     。4)財務狀況變動表(年度);

     。5)專用基金明細表(半年);

     。6)固定資產增減變化表(月);

     。7)銀行貸款增減變化表(月);

     。8)現金出納月終盤存表(月);

     。9)提取壞賬準備金明細表(月);

     。10)應收、應付和預付款項明細表(月)。

      四、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1、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2、銀行賬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賬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賬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

      3、銀行賬戶的賬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4、銀行賬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由會計保管,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5、銀行賬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賬,不準多筆匯總高收,也不準以抵支記賬。按月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也逐筆調節平衡。

      6、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付款,不得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托并經總經理批準,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7、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不得以白條抵作現金,F金收支作到日清月結,確保庫存現金的賬面余款與實際庫存額相符,銀行存款余款與銀行對賬單相符,確,F金我、銀行日記賬數額分別與現金、銀行存款總賬數額相符。

      8、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準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七天內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經總理批準,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9、嚴格現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資、工程支出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不得直接兌付現金。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1)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2)個人勞務報酬;

     。3)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4)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5)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定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10、領用空白支票必須注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報總經理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柜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11、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付款。

      12、未經董事會批準,嚴禁為外單位(含合資、合作企業)或個人擔保貸款。

      13、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并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責任。

      14、財會人員辦理信匯、電匯、票匯(含自帶票匯)、轉賬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審批單應附入付款憑證記賬備查。

      付款審批單由項目經辦人負責辦理報批。付款審批權限如下:屬預付貨款、定金的,10萬以下的(含10萬元)由下屬公司、企業正、副經理和賬務部部長共同審批;10萬元以上至30萬元(含30萬元)由總會計師審批;30萬元以上至50萬元(含50萬元)由總會計師和主管副部經理或總經理助理共同審批;50萬元至100萬元(含100萬元)由總經理審批;100萬元以上的董事長審批。

      報上級審批的項目上,上報單位應先提出初審意見;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的,先報總會計師審查。

      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付款,財務人員有權且必須拒絕支付,并及時向上級請求處理。

      五、工資及資金

      1、公司實行“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制度。

      2、公司員工年度工資及資金總額,由總經理按章程的規定擬訂。

      3、員工的工資標準和獎勵方法,應由總會計師提出方案后,報總經理審定。

      4、下屬公司、企業實行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鉤的工資制度,具體辦法由總會計師擬訂,報總經理審定。

      5、下屬公司、企業的資金按下達的利潤基數及實際完成的利潤額分別提取,采取平時預提、年終結算的方法,提取比例由總會計師擬訂,報總經理審定。

      6、實行全員抵押承包經營與經理任期目標責任制的下屬公司、企業,其工資及獎金的提取和分配,按《承包合同書》的規定執行。

      六、稅收及利潤分配

      本利潤分配制度用于規范公司的利潤分配順序和分配內容。

      第一條 范圍:本公司的利潤分配管理按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 目的:本規定的目的在于加強對利潤分配順序的規范,提高管理效率,實現對公司業務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

      第三條 內容:

      1、公司及下屬公司、企業依法向國家繳納的稅金,不準偷稅漏稅。

      2、稅后利潤的分配按章程的規定執行。

      3、企業實現的利潤總額按國家規定做相應調整后,應先依法繳納所得稅,利潤總額減去繳納所得稅后的余額即為可供分配的利潤。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可供分配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被沒收的財務損失、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2)彌補企業以前年度虧損。即彌補超過用所得稅的利潤抵補期限,按規定用稅后利潤彌補的虧損。

     。3)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即按稅后利潤扣除前兩項后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盈余公積金已達注冊資金的50%時可不再提取。盈余公積金可用于彌補虧損或按國家規定轉增資本金。

     。4)提取公益金。公益金主要用于企業職工的集體福利設施。

     。5)向投資者分配利潤。企業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資都分配。分配順序為:

     、僦Ц秲炏裙晒衫。

     、诎垂菊鲁袒蚬蓶|會議決議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

     、壑Ц镀胀ü晒衫。

      第四條 注意事項:

      1、企業以前年度虧損未彌補完之前,不得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

      2、盈余分積金轉增資本金時,轉增后留存企業的法定盈余公積金應不少于企業注冊資金的25%;

      3、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公益金之前,不得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4、企業當年無利潤時,不得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七、利潤不交和庫存物資財務管理

      1、下屬公司、企業應上交公司的利潤(含基數利潤和分成利潤),必須在當年12月底前上交70%,余下30%在下年3月底前交清。對不按時全額上交的單位,公司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最高利息率加30%計收利息。

      2、本公司所得稅采用應付稅款法核算。公司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彌補上一年度的虧損;

     。2)提取法定公積金10%;

     。3)提取任意公積金;

     。4)支付股東股利。

      3、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積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積金由股東大會決定。

      公司不得在彌補公司虧損和提限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盜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

      股東大會決議將公積金轉為股本時,按股東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但法定公積金轉為股本時,所留存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注冊資本的25%。公司股東大會對利潤分配方案作出決議后,應在股東大會召開后兩個月內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發事項。

      4、倉庫必須建立嚴密的出入庫制度和保管規范,每月向財務部門報送一次庫存報表,報表同時抄送上級財務部門。

      5、倉庫每月由會計會同倉庫管理員進行一次實物盤點,并編制出庫存物資盈虧表,報表同時抄送上級財務部門。

      6、對庫存物資的笑盤盈、盤虧,倉庫不得自行作財務處理。盤虧在1000以下者(含1000元),由所在單位賬務部審核,報經理審批后處理;1000以上至5000元的(含5000元)須呈報會計師審批后處理;5000元以上的由總理經審批后處理。

      八、會計憑證和檔案保管

      1、各下屬公司、企業必須加強對發票的管理,安排專人負責發票的登記、領用、清理、核對工作。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開xx,違者處發票額15%以上的罰款和扣發1-2個月的獎金,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2、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會計憑證必須內容真實、手續完備、數字準確、不得涂改和挖補,如事后發現差錯,也必須由經辦人負責畫雙紅線并蓋章進行更正。

      3、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4、會計檔案必須按月裝訂成冊,妥善保管、不得丟失,至少保存15年。采用電子計算機記賬的,機器儲存和輸出的會計記錄視同會計賬簿、應專人負責妥善保管至少15年。

      5、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會計檔案保存期滿需銷毀時,應抄具清單,報總經理、董事會、主管部門和稅務機關同意后,才能銷毀。

      九、附則

      1、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執行。以前制度與本制度相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2、企業可以根據本制度及本企業管理需要擬訂相應的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

      3、制度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制度執行。

      4、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改。

    會計出納管理制度6

      (一)財務計劃管理是酒店計劃預算管理的一個主要組成部分。通過編制財務計劃來規劃和控制酒店的經營活動,促使酒店各部門在經營管理中努力工作、合作競爭,提高經濟效益,從而達到或超過預定的經濟指標。

      (二)酒店財務計劃的`制定,主要根據上級主管部門對酒店經營活動的要求,在對市場和酒店經營情況分析的基礎上,由總經理掛帥,財務部經理主要負責,各部門經理共同配合,經反復研究而完成,批準后實施。

      (三)酒店財務計劃主要包括經營計劃、資本性支出計劃、主要依據客源市場行情及價格等方面的變化、當所酒店經營收支的水平、物價上的指數、明年酒店經營情況以及結合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進行編制。

    會計出納管理制度7

      為了更好地完善本店的財務制度,特制定以下規定。

      1、每天上班前服務員向經理領取酒水單并做好登記工作。次日上班前由經理監督盤點酒水單的張數。如有丟失按每張10元罰款。

      2、收銀員收款后蓋章須直接把紅單交給服務員,有服務員交給吧司取貨。

      3、吧司看單后出酒,吧司的紅單與收銀臺的'白單必須保持一米以上的距離。

      4、吧司與收銀員要做好每天的日銷售報表。

      5、吧司管貨,收銀員管錢,所有貨物必須開單才能出貨,每月盤點如有缺貨由吧司負責。

      6、酒水單需要涂改時必須經過服務員、經理和吧司簽名才能有效。

      7、服務人員開錯單,送錯酒水燒烤小吃等由該服務人員負責。

      8、存酒單由客人自行保管,剩余的酒水進庫房作增加庫存處理,其他人員不得私自處理剩余的酒水。

      9、獲獎的瓶蓋上繳公司統一按規定處理,不得私自藏匿,否則,每發現一個罰款10元,第二次發現按開除處理。

      10、每張報銷單必須由經辦人、驗收人和經理簽名方可報銷。

      11、每店店長享有200元內非正常支出的決定權,超出200元的非正常開支必須報請總經理批準。

      12、每店店長享有一定量的簽單權,財務必須做好簽單的每天登記工作。

      13、每月的月底為固定盤點時間,月中不定期盤點1-2次,由財務主管負責安排時間。盤點必須經理、收銀和吧司到場監督,并在盤點單上簽名確認。

      14、收銀員每天按要求備好定量的備用金,有特殊情況要及時向財務主管匯報。財務主管人員和監督員有權在任何時間進吧臺檢查財務收入情況,收銀員要密切配合。

      15、公司的任何人員都必須對外保守公司的財務秘密,不得向外泄露任何財務情況,否則,以開除論處,造成公司的財務損失,由該人員負責賠償。

      16、每月的月底為發放工資時間,10日為發放提成、獎金、補助時間。財務必須提前兩天做好工資和提成報表,由財務和店長核準,并報請總經理批準后方可發放。

      17、除招待需要,任何人不許簽單掛賬。

    會計出納管理制度8

      第一條為了加強代理會計機構的管理,規范代理會計業務,促進代理會計行業的健康發展,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法律的規定執行。按照規定的規定制定。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設立代理記賬機構和委托代理記賬機構辦理代理記賬業務。本辦法所稱代理會計機構是指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本辦法所稱“客戶”,是指委托代理人會計機構辦理會計業務的單位。本辦法所稱“會計”,是指接受委托會計業務的會計機構代理。

      第三條設立會計師事務所以外的代理記賬機構的申請,應當經縣級以上__部門(以下簡稱審批機關)批準,并予以批準。機構簿記許可證由財政部印制。具體審批機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__部門和計劃市政府確定。第四條設立代理記賬機構,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外,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3名以上全職員工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監理代理記賬業務負責人具有會計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3)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4)有完善的代理會計準則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第五條申請代理會計,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申請報告,并提供以下材料:

      (1)代理商的協議或章程;

      (2)員工身份證明,會計資格證書,主管代理人記賬業務負責人具有會計人員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明材料;

      (3)代理人簿記業務負責人和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全職員工在機構全職工作的書面承諾;

      (4)辦公地址和辦公場所產權或使用權證明;

      (5)代理簿記業務規范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的機構名稱的有關資料。

      第六條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決定是否批準。如果不能在20天內作出決定,審批機關負責人的批準可以延長10天,并告知申請人延期的理由。

      第七條審批機關審查滿足法定條件的',應當自作出批準決定之日起十日內向申請人出具批準文件,并出具代理簿記許可證。審批機關決定不批準的,應當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決定,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有權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依法提起行政訴訟。省級以下人民__部門作出批準決定的,審批機關應當將批準文件復制到當地省級財政部門。

      第八條申請人取得代理人的會計許可證后,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登記。

      第九條代理記賬機構應當在辦公室的顯著位置設置代理簿記許可證。

      第十條代理人會計機構名稱,會計,會計業務負責人或者辦公地點變更的,變更登記由審批機關依法辦理。

      第十一條單位應當依法設置會計帳簿,但沒有設立會計機構或者帳戶的條件簿記公司內部管理系統。

    會計出納管理制度9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協會的財務管理和規范協會的會計制度,更好地落實執行學校有關規定,結合協會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協會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

      一)積極組織收入,努力節約開支,增強經濟自主能力。

     。ǘ┙⒑徒∪攧罩贫,加強財務監督。

     。ㄈ┘訌娊洕怂,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ㄋ模┚S護財產物質的完整和安全,不斷挖掘潛力,充分發揮財產物質的經濟效益。

      第三條

      按“統一領導,歸口管理”的原則,在協會法人統一領導下,一切財務收支活動都由協會財務負責管理。第五條

      協會財務管理的內容包括:財務計劃管理、財務收入管理、項目費用管理、財產物資管理、貨幣資金管理、財務分析與評價。

      一、社團賬目管理

      1.各社團內部必須有專門的財務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由兩名成員組成。一人負責掌管賬本,按時記賬,管理發票;一人負責保管現金,具體屬實地登記好每一筆現金去向用途,作好現金記賬。

      2.各社團的出納與匯總定期進行財務核對,如發現有問題,應及時處理。

      3.社團每學期至少向社團成員公布財務狀況一次,并接受社團成員監督。

      4、協會舉辦大型活動或添置大型設備及固定資產的經費支出(經費超過千元),須作書面報告,交主席團審核通過。具體經辦由會長簽核。

      二、社團經費來源管理

      1.會員會費社團吸納新會員時可按規定向其收取一定數額的會費。在收取會員費用前,須向濟南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提交收費申請經批準后方可收費,并向會員開出收據;收取會費后,須向濟南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上報會費收取情況。

      2.贊助各社團不得參與贊助商純商業性的經營活動,贊助費只能用于被贊助的活動,如有剩余則轉入本社團經費并登記

      入賬。

      3.上級主管部門撥款對社團參加或舉辦全校性的且具有一定水準和良好影響的活動,學院及學?勺们榻o予一定資金支持。所撥款項登記入賬后歸各社團作為社團活動經費。

      4.其它收入社團舉行如捐贈、義賣等活動所得的收入在上報濟南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批準后,由社團自行管理使用,并做好賬目記錄。

      三、社團公共財產管理

      各社團對購入的公共財產除按常規支出作帳外,還要標明其品種、數量、規格、價格等。社團財產為社團所有,社團任何成員不得隨便處理或占有,社團解散時,其財產歸屬由校團委監督處理。

      四、社團發票管理

      盡量取用帶有正規公章的全國統一發票,條件不允許時可用收據。發票填寫必須全面真實無涂改。發票須要有經手人、證明人及財務負責人簽字后才可入賬。若確實遇到特殊情況無法開出發票或收據,則必須由社團指導老師書面證明該款項的具體用途及無法開出發票的原因。

      五、社團賬本轉交

      各社團在換屆時應及時上一屆負責人的更換名單;交接賬本時,應在賬本上注明轉交時間、原因,注明剩余現金的數量,轉交時要有財務負責人簽字。

      山東建筑大學跆拳道協會財務管理制度

      建筑財務管理制度3

      為了加強會計基礎工作的管理,提高會計信息的真實性,正確計算公司的財務成果,進一步落實財政部頒發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減少或避免不必要的損失,維護公司正常經濟活動,特制定本制度。

      1.財務人員職業道德

      1.1財務人員在工作中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具有良好的職業技能,嚴守工作紀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1.2必須熱愛本職工作,忠于職守,嚴肅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做到愛崗敬業。

      1.3必須實事求是,講求信用,保守公司秘密,做到誠實守信。

      1.4會計人員必須真實地反映經濟業務事項,公證地提供會計信息。

      1.5會計人員必須熟悉并掌握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稅法及企業規章,做到堅持原則。

      1.6會計人員必須努力鉆研業務,及時更新知識,增強職業判斷能力,適應工作要求,做到自覺提高職業技能。

      1.7會計人員必須熟悉企業的業務流程,運用并掌握財務會計信息和會計方法。

      1.8會計人員必須具有鮮明的服務意識、文明的服務態度,做到強化服務。

      2.財務部崗位職責

      2.1負責會計的管理工作,對各項財務會計工作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總結。

      2.2負責確定會計核算控制點,建立健全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并督促貫徹執行。

      2.3負責組織編制會計報表、成本表,及時檢查下署工作完成情況。

      2.4負責督促檢查會計人員正確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會計制度和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以及履行崗位職責。

      2.5負責原始憑證的審核,準確完整記賬、算賬、報賬及財務檔案整理工作。

      2.6負責往來賬目核算與材料供應商的對賬工作。

      2.7負責公司的營業執照、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的年檢工作。

      2.8負責財務人員離職的交接工作。

      2.9每月30日向公司領導報送各項財務報表。

      2.10 負責對保管員、材料員進行定期培訓。

      2.11 負責同相關部門溝通與協調、落實工作。

      2.12 負責落實向建設單位索取工程款工作。

      2.13 負責質量保證金反款工作,前題在綜合部提供相關材料后辦理(備案證、竣工報告)。

      3.會計人員崗位職責

      3.1熟悉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掌握本行業業務管理的有關知識,適應公司的工作要求。

      3.2按會計制度建賬,設置會計科目,進行會計核算和接受監督。

      3.3認真做好記賬、算賬、報表工作,做到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表;(根據稅務部門要求,月末30日報成本表,下月l0日前報稅務表)遲報一天負激勵10-50元。

      3.4拒絕接受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如:假票據等)并向公司負責人匯報。

      3.5認真執行公司制定的報銷審批制度,按程序審批。

      3.6做好財產清查工作,對于財產清查中發現的盤盈和虧損,及時向主管財務領導匯報,以保證賬物相符。

      3.7成本會計必須到所負責的工地與保管員進行出、入庫票據的傳遞交接工作,并將傳遞的`票據及時的對賬、記賬,與保管員進行月末盤點工作。

      3.8成本會計必須真實、客觀地反映各工程成本耗用情況,數字要真實、準確,每月進行一次盤點。

      3.9成本會計定期將各工程水、電量簽字函復印件及時從保管員處取回報送財務部。

      3.10 成本會計必須按規定時間內報表(每月20日盤點,30日報成本表);遲報一天負激勵10-50元。

      3.11 工程竣工后成本會計必須在一個月內上報竣工成本表。

      3.12 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賦予的其它職責。

      4.出納員崗位職責

      4.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及企業管理制度。

      4.2保管庫存現金、空白支票和空白票據,并對其安全和完整負責。

      4.3負責辦理現金的結算業務辦理時,應按照核定的庫存限額和現金支付范圍內使用現金,如有違反,負激勵100元。

      4.4復核或授權審核收付款原始憑證,及時向相關會計崗位傳遞會計憑證(傳遞時間不能超過三天);遲報一天負激勵l0一50元。

      4.5根據收付款會計憑證序時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每曰進行日結和賬實核對,做到日清月結。發現問題及時核對,查明原因,違者負激勵50元。

      4.6監督和維護財經紀律,依照規定阻止違法和違規的行為,合理利用資金,保證資金和財產的安全。

      5.現金管理制度

      5.1嚴格執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在規定范圍內使用現金。

      5.2各部門的現金收入必須全額統一交財務部保管。

      5.3庫存現金限額為i000元,超出部分必須當日交存銀行。

      5.4嚴格遵守收、支兩條線的原則,出納員不得坐收、坐支現金。

      5.5出納員到銀行提存現金數額較大時,必須安全部派人乘公司專車前往,以保證安全。

      5.6公款不準用于生產經營活動以外的個人借款。

      5.7嚴格控制攜帶大批公款外出,出差人員應按照出差天數、地點等,適當借支差旅費,經主管領導批準,一般一人一次借款不得超過20xx元,并提前一天通知出納員。

      5.8出差人員返回后,必須在三el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結賬手續。遲報一天罰款:30元,每周一、周四上午九點為公司內部報銷時間。

      5.9外出采購支出在200元以上的,原則上使用支票結算。

      5.10 嚴格執行企業報銷制度和支出標準,各種原始票據要合法有效,凡不符合報銷制度的,出納員有權拒絕報銷。

      5.11 現金收付業務,應當及時登記現金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

      5.12 一切現金收、付必須有憑有據,對現金收、付憑證要嚴格審核審核時手續完整,數字正確。

      5.13 出納員和會計人員必須分清職責范圍,不得一人兼管。

      5.14 接受公司內部的監督檢查,確保公司完善會計制度。

      6.銀行存款和支票的管理

      6.1財務部要加強支票的管理,空白支票與財務專用章要異地存放。作廢支票一定要加蓋作廢章。

      6.2領用支票要按規定的程序填寫《支票借款單》,由借款人簽字,經主管領導批準后,到財務領取支票,并在'領用支票登記薄'登記方可支付。

      6.3支票使用人要妥善保管好支票,不得毀損或遺失,如有遺失,立即掛失,由于遺失支票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損失的額度、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6.4出納員簽發支票,必須填準日期、用途,需注明使用限額的,限額要書寫規范。

      6.5采購人員用支票采購時,原則上不能超過請領時的限額。超過限額需向主管領導請示,如超限額較多,需補辦手續,不經請示,追究責任,并罰款100元。

      6.6出納員要及時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隨時準確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得開據空頭支票,如果發生銀行存款空頭,由出納員個人承擔,并按銀行罰款額度處罰。

      6.7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進行核對,發現問題及時查找,更正未達事項,填未達清單,凡已支付的支票存根,要督促經辦人在規定時限內報賬;(時限七天)超期一天罰款50-100元。

      7.財務印章的管理

      7.1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財務印章一般應由以下人員保管:

      (1)企業法人名章由指定出納員保管。

      (2)財務專用章由指定的會計人員保管。

      (3)發票專用章、現金收(付)銀行收(付)章由財務部部長保管。

      7.2財務專用章、法人名章、發票專用章應按規定用途和范圍內用印,不準交由非負責人用印,不準在空白紙張上用印,違反上述規定罰款200元。

      7.3印章一般不得攜帶出公司使用,確因工作需要攜帶出公司使用的,必須經財務主管領導審批并登記,違者罰款200元并追究法律責任。

      7.4啟用、封存或銷毀財務印章,應當填制財務印章啟用、封存或銷毀表,經公司法定代表人審批后,方可辦理啟用、封存或銷毀,并做出記錄。

      7.5財務印章應當隨會計人員的交接辦理交接手續,并寫出書面材料。

      8.報銷審批制度

      為了進一步完善會計工作的操作標準,強化企業財務管理規范,現制定如下報銷審批制度:

      8.1材料員在購入材料發貨票及入庫單上簽上經手人姓名,交財務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后到財務部審核報銷。

      8.2企業內部報銷時,(包括:辦公用品、汽油、修車、差旅費等各項支出)由經辦人到財務部領取專用借據和報銷票據,經財務主管領導批準,到財務部門領取現金或支票。在規定時間內及時報銷,報銷時按規定粘貼,經手人在專用票據規定位置及原始發貨票的后面簽字。經財務主管領導批準后,到財務部審核報銷。如:借款超過規定時限,(三天、特殊情況一周內)掛個人借款處理。

      以上報銷審批程序缺少一項,拒絕報銷,發現虛報,弄虛作假的將追究其責任,罰款處理。

      9.會計工作交接制度

      會計人員在發生以下變動情況時,應當辦理會計工作的交接手續:

      9.1在本企業內部調離會計工作崗位或離職。

      9.2因病或其他原因離開工作崗位的,需辦理以下交接手續。

      (1)移交人員必須將所保管的會計檔案、資料及其物品等在規定時間內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

      (2)移交人員必須將所保管財務印章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

      (3)沒有填制完的記賬憑證應當填制完畢,沒有登記的賬簿應當登記完畢,并在各賬戶最后一筆余額上加蓋移交人員名章。

      (4)對未完事項寫出書面材料,整理簽字后公司留存一份。

      9.3移交人員未履行完畢會計工作交接手續前,不得離開原會計工作崗位。

      9.4移交時如有短缺、不完整,必須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冊中注明,由移交人員負責完善。

    會計出納管理制度10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的財務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經費的使用效益,促進學校各項工作健康、協調、持續發展,根據《教育法》、《會計法》、《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原國家教委頒布的《中小學財務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好事業發展需要和教育經費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三條 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為領導決策提供必要的財務數據資料;加強票據管理和資金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規范學校經濟秩序;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

      第四條 學校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校長對學校的財務工作負法律責任。學校負責人特別是主要負責人要按照《會計法》的規定加強對財務機構、財務人員的領導和管理,要嚴格履行法定職責,對本單位財務行為的真實性、合規性、合法性負全部責任,必須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不得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學校的一切經濟活動在校長室的統一領導下,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所有的會計業務,如工會帳、食堂帳、必須納入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嚴禁私設“帳外帳”、“小金庫”。

      第五條 學校的財務收支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學校的一切重大開支和重要的經濟事項的決策,應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并做好會議記錄備查。學校負責人對學校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第六條 根據《會計法》、《預算法》、《政府采購法》的規定,強化學校內部財務管理,建立健全相應的`內部控制制度,財務機構內部分工做到錢帳分開,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銀行留存印鑒由出納和總帳會計分別保管,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內部監督制度,做到凡事有章可循,有人負責,有人監督。

      第七條 強化資產管理。

      一、嚴格按現金的使用范圍(個人勞務報酬、根據有關規定頒發給個人的各種獎金和福利、在職人員的差旅費、結算起點1000元以下的零星開支以及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執行支出。

      二、發生的現金收入須當日繳存財政專戶,不得“坐支”,不得“白條”抵充庫存現金。

      三、嚴格按財政和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開設帳戶,辦理銀行結算業務,按月與銀行對帳,及時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保證帳款相符、帳帳相符。及時與市財政部門核對預算外資金、往來資金的繳、撥、存情況。

      四、對發生的應收及暫付款項,學校應嚴格控制其額度及收回償還時間,不得長期掛帳。因公事借款,在公事辦完后,經辦人必須在一周內辦理報銷手續。逾期不辦理的,會計人員有權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還借款,直至清帳。

      五、建立健全財產物資的管理制度。學校資產按照市、區教育局統一使用資產管理軟件進行管理。每年六月份,學校組織人員對本單位財產物資進行清查盤點,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六、對各類財產物資的增減變動和處置嚴格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和規定程序辦理。

      第八條 加強收入管理。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做到應收盡收,并全部納入學校預算,不得遺漏。事業收入中,學校收取的學雜費、住宿費、擇校費、借讀費和信息技術教育費等預算外資金收入,及時足額上繳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不得坐支和挪用。

      第九條 加強學校收費管理。

      一、學校所有收費項目按規定到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審批手續,嚴格按核定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進行收費,并于開學前在校園內指定的公示欄進行長期公示。

      二、按時到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年檢手續。

      三、學!耙话咽帧笔鞘召M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和財會負責人是直接責任人,各處(室)、年級負責人是具體責任人,任何部門和個人均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或提高收費標準,進行各種收費。

      四、學校所有收費必須嚴格執行收費申報制度和收費公示制度,所收各項代辦費用,及時辦理好結算業務,財務部門在學期結束后按規定向學生家長公示使用情況,并結算有關費用。凡退還給學生的費用,均由學生簽字,由班主任負責結退到學生手中,任何人不得截留挪用。凡經批準或按文件規定收取的所有費用必須納入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均不得以任何借口而不執行。

      五、學校所有收費統一使用江蘇省財政廳制發的正規收費票據;學校財務部門應加強票據管理,落實專人購領、保管、繳驗、發放票據。建好票據臺帳和收費檔案,做到票款一致。票據存根按會計檔案管理要求進行保管。

      六、對不符合規定的票據,學校財產機構不得使用,不得作為報銷憑證。收費票據不得轉借、轉讓、代辦、買賣和用于自立項目的收費,不得利用收費票據從事經營活動和違法違紀活動。

      七、學校房屋出租收入和食堂、校園商店等三產承包金收入統一納入學校大帳,嚴禁設立“小金庫”,不得將收入作為往來款項進行核算。學校如需獨立設置工會帳目,一律設在本校財務機構。

      第十條 本制度從頒布之日起施行,凡以前制定的規章制度與本制度內容有抵觸的,按本制度執行。

    會計出納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事務所醫療保險基金的財務行為,加強醫療保險基金管理,維護保險對象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計法》、《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縣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第三條本制度所稱醫療保險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是指為了保障參保險對象的社會保險待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本縣有關規定,由個人分別按繳費類別繳納以及通過其他合法方式籌集的專項資金。

      第四條 基金財務管理的任務是: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依法籌集和使用基金;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努力搞好基金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并如實反映基金收支狀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加強監督和檢查,確;鸢踩。

      第五條 基金納入單獨的基金財政專戶(以下簡稱“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顚S,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擠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財政預算。

      第六條 基金按照國家要求實行同一辦理,建賬、分賬核算,?顚S,自求平衡,不得相互擠占和調解。

      第二章 基金預算

      第七條 基金預算是指醫保事務所按照社會保險制度的實施計劃和任務編制,經規定程序審批的年度基金財務收支計劃。

      第八條 每年度終了前,由醫保事務所按縣財政部門和縣社會保障部門規定的表式、工夫和編制要求,按照本年度預算履行情況和下年度基金收支預測,編制下年度基金預算草案。

      第九條 醫保事務所編制的年度基金預算,由醫保事務所審核匯總后送縣財政部門審核,縣財政部門同意并報縣政府核準后,由縣財政部門及時告訴縣社會保障部門履行,并報財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備案?h社會保障部門要及時將核準的年度基金預算書面告訴醫保事務所。

      第十條 事務所要嚴格按批準的年度基金預算執行,并認真分析基金收支情況,定期向縣財政部門和縣社會保障部門報告預算執行情況?h財政部門和縣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基金運作的監控,發現問題迅速糾正。

      第十一條 遇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年度基金預算時,醫保事務所要編制調整方案,由縣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并送縣財政部門審核,縣財政部門同意并報縣政府批準后,由縣財政部門及時通知縣社會保障部門執行,并按照要求報財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縣社會保障部門要及時將批準的調整方案書面通知醫保事務所。

      第三章 基金籌集

      第十二條 基金按國家和本縣有關征繳規定按時、足額地籌集,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和減免。

      第十三條 基金收入包括社會保險費收入、利息收入、財政補貼收入、其他收入。

      (一)社會保險費收入是指繳費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收入。

      (二)利錢收入是指用社會保險基金采辦國家債券或存入銀行所獲得的利錢等收入。

      (三)財政補貼收入是指財政給予基金的補貼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滯納金及其他經縣財政部門核準的收入。上述基金收入項目按規定形成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

      第十四條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按規定分別計入基本醫療保險兼顧基金。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收入包括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收入、統籌賬戶基金利息收入、財政補貼收入、其他收入。

      第十五條 醫保事務所要定期將征收的基金及時繳存縣財政專戶?h財政部門和醫保事務所憑該憑證記賬。

      第四章 基金支付

      第十六條 基金要按照社會保險的兼顧范圍,按照國家和本縣規定的項目和標準支出,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增加支出項目和提高開支標準。

      第十七條 基金支出包括社會保險待遇支出、轉移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其他支出。

      (一)社會保險待遇支出是指按規定支付給社會保險對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支出。

      (二)上解下級支出是指下級經辦機構上解下級經辦機構的基金支出。

      (三)其他支出是指經縣財政部門核準開支的其他非社會保險報酬性質的支出。

      上述基金支出項目按規定組成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出。

      第十八條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上解上級支出和其他支出,在統籌賬戶中列支。

      第十九條 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支出項目按規定形成社會統籌醫療保險待遇支出。

      社會兼顧醫療保險報酬支出是指按本縣醫療保險辦法規定,在基本醫療保險兼顧基金支付范圍以內支付的醫療費用。

      第二十條 醫保事務所應根據工作需要,在縣財政部門和縣社會保障部門共同認定的國有或國有控股銀行分別設立社會保險基金支出戶(以下簡稱“支出戶”)。

      支出戶的主要用途是:接受縣財政專戶撥入的基金,暫存社會保險支付費用及該賬戶的利息收入,支付各類社會保險待遇的支出款項,劃撥該賬戶資金利息收入到財政專戶,上解上級經辦機構基金。支出戶除接收財政專戶撥付的基金及該賬戶的利息收入外,不得發生其他收入業務。

      第二十一條 醫保事務所應根據批準的基金年度預算,按月填寫縣財政部門統一的用款申請書,并注明支出項目,加蓋本單位用款專用章,在規定的時間內報送縣財政部門。對不符合規定的憑證和用款手續,縣財政部門有權責成醫保事務所予以糾正?h財政部門對用款申請審核無誤后,在規定的時間內將資金撥入醫保事務所支出戶。

      第五章 基金結余

      第二十二條 基金結余是指基金收支相抵后的期末余額。

      第二十三條 基金結余除按照經縣財政部門和縣社會保障部門約定、最高不超過規定預留的支付費用外,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動用基金結余舉行其他任何形式的直接或間接投資。

      第二十四條 基金當年入不敷出時,按下列順序辦理:

      (一)動用歷年滾存結余中的存款;

      (二)存款不足以保證支付需求的,可轉讓或提前變現用基金采辦的國家債券,具體按財政局規定辦理;

      (三)轉讓或兌付國家債券仍不能保證支付需求時,由縣財政部門給予適當支持;

      (四)在財政給予支持的同時,根據需要按國務院有關規定報批后調整繳費比例。對國家未規定統一繳費比例的,可由縣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經縣財政部門審核并報縣政府批準后,在國家規定的范圍內,調整相應的繳費比例。

      第六章 財政專戶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所指的財政專戶,是縣財政部門按國務院有關規定設立的社會保險基金專用計息賬戶,在經縣XXX認定、招投標確定的國有或國有控股銀行開設。

      縣財政專戶、支出戶只在國有或國有控股銀行開設。

      第二十六條 縣財政專戶的主要用途是:接收醫保事務所征繳醫療保險費收入,該賬戶資金形成的利息收入以及支出戶轉入的'利息收入等,接收縣財政補貼收入等。

      第二十七條 縣財政專戶發生的利錢收入,直接計入縣財政專戶。醫保事務所支出戶產生的利錢收入,及時劃繳縣財政專戶。

      縣財政部門憑銀行出具的原始憑證記賬。同時,出具財政專戶繳拔憑證,并附加蓋專用印章的原始憑證復印件,交醫保事務所記賬和備查。

      第二十八條 財政補貼收入由國庫直接劃入財政專戶。

      縣財政部門憑國庫出具的撥款單記賬,同時,縣財政部門要出具財政專戶繳撥憑證,并附加蓋專用印章的原始憑證復印件,交醫保事務所記賬和備查。

      第七章 資產與負債

      第二十九條 資產包括基金運行過程中形成的現金、銀行存款(含財政專戶存款、支出戶存款)、債券投資、暫付款項等。

      醫保事務所負責現金的管理,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F金的收付和管理,要嚴格遵守國務院發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

      醫保事務所要及時辦理基金存儲手續,按月與開戶銀行對賬。醫保事務所和縣財政部門要定期相互對賬,保證賬賬、賬款相符。

      第三十條 負債是指基金運行過程中形成的各種借入款項和暫收款項等。借入款項和暫收款項要定期清理,及時償付。因債權人等特殊原因確實無法償付的,由醫保事務所查明原因提出申請,經縣財政部門批準后,轉入相關基金的其他收入。

      第八章 基金決算

      第三十一條 每年度終了后,醫保事務所應按照縣財政部門規定的表式、工夫和要求,編制年度基金財務報告。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表、有關附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和分析基金的財務收支及辦理情況,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和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醫保事務所可按照工作需要,增加基金當年結余率、社會保險費實際收繳率等有關財務分析指標。

      編制年度基金財務報告必須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手續完備、內容完整、報送及時。

      第三十二條 醫保事務所編制的年度基金財務報告在規定期限內經

      縣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匯總后,送縣財政部門審核,經縣財政部門同意后報縣政府批準。批準后的年度基金財務報告為基金決算。

      第九章 監督與檢查

      第三十三條 醫保事務所要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社會公告基金收支和結余情況,并接受社會對基金管理的監督。

      第三十四條 縣社會保障、財政和審計部門等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支出戶和財政專戶內的基金收支和結余情況舉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改正,并向縣政府和縣社會保障基金監督委員會報告。

      第三十五條 下列行為屬于違紀或違法行為:

      (一)截留、擠占、挪用基金;

      (二)擅自增提、減免社會保險費;

      (三)未按時、未按規定標準支付社會保險待遇的有關款項;

      (四)未按時將基金收入存入財政專戶;

      (五)未按時、足額將財政專戶基金撥付到支出戶;

      (六)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

      第三十六條 有第三十五條所列行為的,應區別情況、限期改正,并作財務處理:

      (一)即時追回基金;

      (二)即時退還多提、補足減免的基金;

      (三)即時足額補發或追回社會保險待遇的有關款項;

      (四)即時繳存財政專戶;

      (五)即時足額將財政專戶基金撥付到支出戶;

      (六)國家法律、法規及財政部規定的其他處理辦法。

      第三十七條 對有第三十六條所列違紀或違法行為的單位以及主管人員的直接責任者的處罰,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等執行。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單位和主管人員以及直接責任者處以的罰款,應及時上繳國庫。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制度僅對其內容體系的核心要點舉行了準繩性的概括,涉及財務會計的具體辦理辦法或操作規范,在不違背國家財務會計法律、行政法規、規章 、規定的前提下,按照本制度編制,經事務所主任核準后履行。

    會計出納管理制度12

      為了保障商會會務工作正常開展,加強商會財務管理,促進商會工作規范化、制度化、透明化建設,建立陽光照耀的財務體制,根據國家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特制定商會年費收取標準及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條、收入管理

      一、本商會通過以下方式取得合法收入,并開具加蓋商會財務專用章的統一收據,有關款項及時列入商會收入帳戶:

     。ㄒ唬⿻M。商會作為民間社團組織,是政府和企業溝通的橋梁和紐帶,主要任務是整合各方資源,發揮職能作用,竭誠為會員企業服務。按照國家社團會費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商會實際,制定以下會費收取標準:普通會員元以上/年,企業會員元以上/年,執委元以上/屆,,副會長元以上/屆,會長萬元以上/屆。

     。ǘ┚栀。鼓勵全體會員向商會捐贈財物。

     。ㄈ┱Y助。

     。ㄋ模┰诤藴实臉I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手續費收入。

     。ㄎ澹┿y行存款利息收入。

     。┢渌戏ㄊ杖。

      二、年費必須在每年12月底前交清。后期入會的會員,滿一年后續交第二年會費。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年費的,依照《章程》有關規定視為自動退會,取消其會籍。對確有重大困難的會員企業經申請,由秘書處核實,并經商會理事會批準通過,年費可以給予減緩交納。

      第二條、支出管理

      本會的經費使用依據民主理財,取之于會員、用之于會員的.原則,按照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發展使用,盡可能減少招待費用發生。主要用于以下個方面:

     。ㄒ唬┺k公費(含辦公用品購置費、文印費、書報費、郵電費、電話費及商會簡報、會刊印刷費等);

     。ǘ┎盥觅M;

     。ㄈ⿲B毠ぷ魅藛T的工資、補貼及福利費;

     。ㄋ模⿻⻊召M(會員大會、理事會、秘書處工作會議,以及以商會名義召開的其他會議費用);

     。ㄎ澹┥虝耐馐禄顒咏涃M;

     。┥虝e辦為會員服務的各項活動支出;

     。ㄆ撸┡c商會有關的其它正常開支。

      第三條、商會經費開支實行年度預決算制

      年初,秘書長根據商會上年預算執行情況和本年度工作需要,向理事會報告年度經費預決算,經理事會討論通過后執行。

      第四條、商會財務開支實行會長審批制、會長可委托輪值副會長審批

      本會日常財務開支實行會長審批制,由經辦人簽字,驗收人蓋章,秘書長附簽,報會長(輪值副會長)審批。各項費用支出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即所有發生的費用均須持有填寫完整、清楚的正式票據并注明用途,對手續不全,不符合財務制度的費用支出,一律不予報銷。

      商會財務原則上不辦理預借款,因公事臨時需借用公款的,必須嚴格辦理審批領取手續。審批的原則是:借款元(含元)以下由秘書長審批;元以上,由會長審批。

      第五條、商會的會計組織工作按國家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商會常設機構設專職出納員一名,兼職的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一名,保證會計資料的合法、真實、準確和完整性。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嚴格遵守和維護財經紀律,保護商會資產的安全完整,按規定編報會計報表,并每月寄月報表給副會長及理事會成員。會計人員離崗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出納員的主要任務是登記捐贈費、會費收入和其他款項的收款,經費支出,辦理銀行存款和現金收付,檢查票據的有效性和用途,定期向理事會和會長書面報告財務收支情況等。

      第六條、商會財務收支自覺接受會員大會、理事會及審計部門監督。

      商會要嚴格控制各項財務支出,集中財力為會員企業辦實事。秘書長定期向理事會報告財務收支情況,并由當值副會長向會員大會或理事會通報商會財務收支審查情況,接受會員監督。未列入年度預算的重大開支(2萬元以上)須報請理事會研究通過后執行,并定期接受會員大會的質詢。商會換屆或法定代表人更換之前須接受社團登記機關和業務主管機關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七條、本會資產為共有財產,依照國家和社會團體行政主管機關有關規定及本會章程進行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各項財產物品的購置必須本著實際需要,要事先編制計劃并提出預算,經會長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任何無計劃、無請示或超標準購置財產物品的,其費用由當事人自理。

      第八條、本制度所依據的國家政策、法令、制度如有變動,按國家新的規定執行。

    會計出納管理制度13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經濟行為,樹立廉潔治校意識,預防職務違紀、違法及其犯罪,保證學校經費合理使用,推動學校和諧快速發展,現結合我校實際,規范學校財務管理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資金收入學校所有資金收入由財會人員統一收取入帳。

      二、計劃用款各部門按照資金輕重緩急程度上報用款計劃,本月25日前上報下一月的用款計劃,財務科統一匯總報校長室審核上報,沒有用款計劃項目不得安排用款。

      三、發票審批發票先由經手人簽名,部門負責人審核,財務科復核,然后報分管部門領導審核,經校分管領導和校長審批后方可報銷。

      四、物資采購購買物資先由部門負責人書面申請,經校領導批準(報銷附后),物資采購在20xx—10000元由學校組織集體采購;10000元以上由學校組織工會、教師代表并邀請教育局紀檢人員參與購買,屬于政府采購項目,上報政府采購中心批準或集中采購。

      五、工程施工工程施工由學校邀請縣紀委、教育局紀檢領導和職工代表參與投標或議標,工程造價3萬元以下,在縣紀委、教育局紀委指導下,由學校組織人員驗收評審,3萬元以上報縣財政局評審中心評審定價。工程經費管理,3萬元以上項目需報縣財政局評審中心審計,金額較大的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審計,未經審計(或在審)的項目,預付工程款嚴格控制在預算的.70%以內,待審計結束后按審計價結算。

      六、合同管理學校在簽訂經濟類合同時,根據類別邀請縣教育局監察室、審計室等相關職能科室人員參與并在合同上鑒證簽字;各類投標準備階段,標書制作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嚴控非誠信企業參與招投標活動;投標、開標及相關程序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規定,付款按合同規定履行。

      七、借用公款教職工因公出差或外出物資采購借用公款(教職工500元以下、管理人員1000元以下不預借公款),回來應立即辦理報帳手續,在一月內未及時報銷結賬,財務科將從工資中直接扣除;個人因私借款金額不超過個人月工資50%。

      八、資料征訂教輔資料征訂先由年級學科組審核提議,經年級分管領導及校領導批準,報銷時附相關合同,手續不齊全的不予報銷。

      九、加班補助加班先由部門負責人書面申請,經分管領導批準,按周結清;加班補助按相關工作量確定。

      十、職工探親與配偶不住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未婚職工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親的待遇,已婚職工每四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親的待遇,但不包括岳父母、公婆的規定,職工探親路費憑票按實報銷(不含打的費),但不得報銷火車臥鋪票和飛機票。(參照蘇財行[1981]89號文件)

      十一、校產管理學校財產由后勤處統一管理,各部門和個人不得私自調動或處理,凡報廢資產須書面申請,經后勤處上報校長室批準,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由后勤處處理。各級部辦公室、教室、各處室內資產實行誰使用誰保管,每學期結束進行檢查,損壞、丟失按當時現行價格賠償。

      十二、財務公開學校成立民主理財小組,定期進行民主理財,審查學校各類財務賬目,做到民主理財,賬目公開,嚴禁違規開支,杜絕浪費。

    會計出納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XX有限公司是市政府國有獨資運營公司,具有法人資格的國有獨資企業,負責開發區工業區公用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投資和建設、前期土地平整等工作,歸屬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管理。

      第二條 為規范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工作,提高經濟效益,建立合法、科學、有序的財務核算體系,明確財務管理工作職責和權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以及國家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三條 公司董事長組織擬定財務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公司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審批財務事項。

      第四條 公司設置財資部。財資部是負責公司資金籌措及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職能機構,對公司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第五條 會計人員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帳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會計檔案管理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

      第六條認真貫徹執行市人民政府麗政發?20xx?11號文件精神,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堅持營運機構財務與主管部門財務分離、營運機構財務與下屬公司財務分離、營運機構投資財務與運行費用財務分離的“三分離”原則,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要求分別核算與管理。

      第七條 公司對外投資、貸款擔保和資產處置等重大事項,按規定上報市財政局審核,市政府審批。

      第八條 服從政府委派本公司財務總監的監督和指導,積極配合財務總監依法履行職責和行使職權。

      第二章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第九條 嚴格執行《支付結算辦法》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

      第十條 堅持不相容職務分離原則。會計不得兼任出納工作,財務印簽應實行分開保管。會計與出納相互制約、相互監督。

      第十一條 本公司不辦理現金業務。

      第十二條 公司在銀行開立的賬戶應該設置相應的銀行存款日記帳,出納員應該按照銀行存款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每日結算,隨時掌握存款余額。公司應指定專人簽發支票等支付工具,并妥善保管,嚴格按票據順序號簽發,嚴禁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

      第十三條 建立銀行對帳制度。每月末,出納人員應將銀行日記帳發生額與銀行提供的對帳單進行逐筆核對,提交會計人員復核。

      第十四條 嚴格執行《浙江省統一發票管理實施辦法》。發票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公司綜合部負責列冊登記,順號發放使用,保證完整無缺。發票中的各聯單據是公司財務收支活動中據以進行核算的原始憑證,必須按規定程序傳遞,不得散失,因故作廢的應該整份按照原聯數粘貼,加蓋作廢印章后隨存根保留備查。

      第十五條 加強應收及預付款項的管理:

     。ㄒ唬⿷占邦A付款包括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預付賬款。各類應收款及預付款應分單位及時登記,準確反映其形成、收回情況,月底應列出各項應收及預付款的余額分戶清單。

     。ǘ┮蚬霾罱杩,須經過董事長審批同意后支付。出差借款人應在返回后十日內,及時辦理差旅費報銷手續,結算借款金額。對無故延期不報者,財務部門在催促無效的情況下,可制定扣款計劃,報經董事長同意后從借款人工資中扣回。

     。ㄈ└黝悜占邦A付款應建立定期核對和清理制度。相關業務部門對六個月以上的款項與財資部進行核對后進行催收。對掛帳一年以上帳齡的款項應明確辦理人員的責任,落實催收措施;對將近兩年的應收款項應重新辦理債權落實手續,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資金損失。

      第三章財務收支審批制度

      第十六條 公司的資金只用于公司的正常經營活動,除業務結算、職工出差和業務需要可預支一定數額的資金外,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故占用、挪用公司的資金,預支資金必須經董

      事長批準。

      第十七條 公司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審批權限為:公司的日常經費支出由董事長審批。

      第十八條 審批程序實行“審查、審核、審批”三級審核制。各項支出由經辦人提出申請,職能部門負責人對該支出的合理性進行“審查”并簽署意見,財務負責人根據財務管理制度對已審查的支付款的真實性及合法性進行“審核”,最后由董事長簽審后支付。

      第十九條 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接受;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補充后再給予辦理。

      第二十條 公司在經營活動中的各項收入均應及時、全額登記入帳,統一核算。不準設“帳外帳”,嚴禁設立“小金庫”。

      第二十一條 公司經營支出管理參照麗水南城建設有限公司營運費用報銷規定。

      第四章 基本建設投資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條基本建設投資管理參照XX關于印發《政府投資項目預算資金撥付審批流程》(試行)的通知執行。

      第五章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條 固定資產是指企業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

      建筑物、生產用的機器設備、工具儀器、運輸工具,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的非生產用設備、工具、用具,均列為公司固定資產范圍。

      第二十六條 公司所有固定資產由管委會統一管理(賬實分開管理)。

      第六章內部控制制度

      第二十七條凡涉及資金款項和財物收付、結算的經濟事項,必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分工辦理,以起到相互分離、相互制約的作用。

      第二十八條出納人員的`職責:

     。ㄒ唬⿲τ嘘P公司銀行存款收付的事項,應經有關人員審核批準后,方可辦理;未經審核或手續不完備的收付事項,出納人員有權拒絕辦理。

     。ǘ┏黾{人員不能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 、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ㄈ┖灠l支票所使用的印章,應由出納和會計分別保管。

      第八章財務報告及財務評價制度

      第二十九條 財務會計報告是反映單位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書面文件,由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相關附表、會計報表附注組成。

      第三十條 會計報表編制要求: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

      第三十一條 根據公司內部管理需要,編制各種內部會計報表,由公司自行設計,如“預算執行情況表”等。

      第三十二條 財務會計報表必須由董事長、財務負責人、主辦會計簽字并蓋章,以明確責任。會計報表須聘請注冊會計事務所審計后,才能對外報送。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由財資部負責起草、解釋、修訂。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報財政部門批準后實施,修正時亦同。

      國有企業財務管理和監督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國有企業的財務預算及財務管理和監督,規范企業財務行為,依據《企業國有資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財政部令第41號)、《中央企業財務預算管理暫行辦法》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企業”為市本級國有企業(含國有獨資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和國有參股企業)。石家莊市人民政府授權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市國資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對國有企業的出資人職責(以下簡稱國有資產出資人)。國有資產出資人根據市政府賦予的監督管理職能,代表市政府對市本級國有企業財務預算、財務管理和財務監督實施統一的規范管理和監督。

      第三條國有企業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管理制度,確保企業財務預算、財務管理和財務監督的規范運作。

      第二章財務預算

      第四條為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有效建立和完善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各企業都要建立規范的財務預算管理制度,組織開展內部財務預算編制、執行、監督和考核工作,完善財務預算工作體系,推進實施全面預算管理。

      第五條財務預算是指企業在對未來一年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全面系統籌劃的基礎上,圍繞企業發展規劃和經營計劃,對預算內企業各種資源運用及經營成果與分配等所作的具體安排。

      第六條企業要在認真分析、預測影響經營目標主要因素的基礎上,制定切實可行的財務預算方案,并將財務預算細劃為月份、季度預算,建立必要的財務預算執行和完成情況監控及考核機制。

      第七條企業應當按照“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匯總”的程序,依據財務管理關系,層層組織做好各級子企業財務預算編制工作。

      第八條企業財務預算重點反映以下內容:

     。ㄒ唬┢髽I預算內預計資產、負債及所有者權益規模、質量及結構;

     。ǘ┢髽I預算內預計實現經營成果及利潤分配情況;

     。ㄈ┢髽I預算內為組織經營、投資、籌資活動預計發生的現金流入和流出情況;

     。ㄋ模┢髽I預算內預計達到的生產、銷售或者營業規模及其帶來的各項收入、發生的各項成本和費用;

     。ㄎ澹┢髽I預算內預計發生的產權并購、增資擴股、長短期投資以及固定資產投資的規模及資金來源;

     。┢髽I預算內預計對外籌資總體規模與分布結構;

     。ㄆ撸┢渌。

      企業應當采用合并口徑編制財務預算報表,合并范圍應當與上財務決算編制范圍一致,如有變動應當說明。

      第九條企業應當于每年11月30日前將下財務預算報告報國有資產出資人;國有資產出資人對企業報送的財務預算報告審核后,于12月31日前提出批復意見。

      第十條國有資產出資人根據企業財務預算,核定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指標,并與企業簽訂經營目標責任書。國有資產出資人在終了,依據企業財務決算結果,組織財務預算執行情況核查,對主要財務預算指標完成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將財務預算目標執行情況作為考核及獎懲依據。

      第三章財務管理

      第十一條企業要采取各種措施加強財務管理,在嚴格執行有關財務管理法律、法規和規定的基礎上,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制定財務管理制度和企業會計核算辦法,并報國有資產出資人備案。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原則上應包括以下內容:

     。ㄒ唬┵Y本金管理制度;

     。ǘ┴泿刨Y金及往來戶結算管理制度;

     。ㄈ┊a品、原材料、設備等資產購銷和管理制度;

     。ㄋ模┕潭ㄙY產和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ㄎ澹o形資產和遞延資產管理制度;

     。⿲ν馔顿Y管理制度;

     。ㄆ撸╀N售及其他收入管理制度;

     。ò耍┏杀竞怂慵百M用支出管理制度;

     。ň牛├麧櫡峙涔芾碇贫;

     。ㄊ┎块T負責人離任審計制度。 第十二條企業要以集團(公司)為單位,建立以現金流量為核心的內部資金管理制度,對資金實行統一集中管理,制定統一的使用計劃,明確資金調度權限和資金使用審批程序。要堅持適度籌措的原則,從總體上控制企業負債規模。

      第十三條企業所有資金(包括代收、代付資金)都必須嚴格按規定入賬管理,不得賬外設賬和資金體外循環。

      第十四條企業大宗原、輔材料或商品物資的采購、固定資產的購建和工程建設應當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進行操作。

      第十五條企業因合并、設立、轉讓、劃轉、合資合作、改制等涉及資產(產權)變動發生的財務事項,必須按規定審批程序辦理相應手續后,按相關規定調賬。

      第十六條企業要嚴格按權責發生制進行成本核算,合理劃分期間費用和當期成本的界線,及時結轉成本和費用。要按規定的比例提取固定資產折舊及預提各項費用,不得隨意調整計提比例和折舊政策。要定期開展經濟活動分析,隨時掌握企業成本變動的原因,及時提出相應的整改措施。

      第十七條企業應嚴格遵守會計核算規定,執行新《企業會計準則》(財政部令第33號)的企業,制定各項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的標準和方法,定期對計提的各項資產減值準備逐項進行認定、計算,不得應提不提、應攤不攤或者多提多攤成本(費用),造成企業經營成果不實。

      第十八條企業原則上不應為其他企業提供貸款擔保,確需為其他企業提供擔保的,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充分考慮被擔保單位的資信和償債能力,并由被擔保企業提供相應的資產反擔保。企業發生的擔保項目,要設置備查簿逐筆登記,并進行跟蹤監督。

      第十九條母公司與子公司或子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發生關聯交易,必須實行有償交易,并按公允的原則合理作價,據實分攤相應費用。企業發生的關聯交易,要按規定在會計報表附注中就關聯方的關系、交易價格的公允性和關聯交易差價的性質及形成的原因進行披露說明。

      第二十條企業月末應對應收債權和對外投資進行清理核實,制定切實可行的清收方案,加大回收力度。要嚴格劃分投資與債權的界限,不得交叉記賬,正確核算企業投資收益。要建立企業投資決策失誤追究制度,企業出現重大投資決策失誤,要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領導者和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企業下列財務事項必須報國有資產出資人審批:

     。ㄒ唬┙浨瀹a核資確認的潛虧掛賬及資產損失核銷以及影響所有者權益的事項;

     。ǘ┵Y產(產權)轉讓、劃轉、租賃、報廢等資產處置行為;

     。ㄈ┢髽I所發生的擔保、資產抵押行為;

     。ㄋ模┢髽I計提的工資總額;

     。ㄎ澹﹪、省和市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報批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二條企業實現的凈利潤歸企業出資人所有,必須按規定進行分配。國有獨資和國有控股企業分配方案須報國有資產出資人審批后執行。

      國有獨資企業、國有控股、參股企業應上交的國有資本收益,要按照石家莊市市屬國有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管理的規定及時上交。

      第四章財務監督

      第二十三條企業要建立完善的內部財務監督和審計制度,并報國有資產出資人備案。

      第二十四條企業須按規定設置內部審計機構或專職審計人員,對企業各項財務管理辦法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第二十五條企業要明確經理(廠長)、財務負責人(包括總會計師或行使總會計師職權的企業領導)、財務部門在財務管理上的權限和工作職責;公司制企業根據《公司法》規定,還應明確董事會、股東會和監事會在財務管理和監督上的職權和義務,并經董事會、股東會討論通過。

      第二十六條根據國有資產監管工作的需要,國有資產出資人依據《企業國有資產法》、《公司法》等法律規定,向企業派駐監事會或監事,對企業財務活動實施監督。

      第二十七條企業財務主要負責人的任免必須報國有資產出資人批準或備案:

     。ㄒ唬﹪歇氋Y和控股企業財務負責人(總會計師、財務總監等)的任免必須報國有資產出資人批準。

     。ǘ﹪歇氋Y和控股企業所出資的上市公司、擬上市公司以及涉及公用事業類主業的子企業等重要子企業的財務負責人(總會計師、財務總監等)任免必須報國有資產出資人批準。

      國有獨資和控股企業的一般子企業的財務負責人(總會計師、財務總監等)任免須經母體企業批準,并報國有資產出資人備案。

      第二十八條企業以下事項須按有關規定報國有資產出資人,由國有資產出資人委派具備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ㄒ唬┢髽I財務決算;

     。ǘ┢髽I經理(廠長)任期屆滿、和專項事項;

     。ㄈ┢髽I發生重大財務異常情況,如企業發生債務危機、長期經營虧損等重大事項;

     。ㄋ模﹪匈Y產出資人確定的其他需要審計事項。

      第二十九條企業及各級子企業應當根據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報告進行財務決算調整;企業對審計意見存在異議且未進行財務決算調整的,應在上報財務決算報告時,向國有資產出資人提交說明材料。

      第三十條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應當符合《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的有關規定,對企業違反國家財務會計制度規定或者未按注冊會計師意見進行調整的重大會計事項進行披露。

      第三十一條企業法人、總會計師或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等應對企業編制的財務決算報告真實性、完整性負責;承辦企業財務決算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對其出具的審計報告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第五章財務決算與財務報告

      第三十二條企業在每個會計終了后,應嚴格按國家財務會計制度及相關會計準則規定,在全面財產清查、債權債務確認、資產質量核實基礎上,認真組織編制財務決算報告,以全面、完整、真實、準確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第三十三條企業于每月10日前將上月財務快報及分析報送國有資產出資人。財務分析重點圍繞生產經營、財務變動、經營成果等情況進行分析,特別是對本單位影響經濟效益的重大變動事項進行詳細說明。

      第三十四條企業財務決算報告由財務決算報表、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以及國有資產出資人規定上報的其他相關生產經營及管理資料構成。

      第三十五條企業要嚴格按照財政部《合并會計報表暫行規定》和省國資委及財政部門有關財務決算編制工作要求,按照規定的合并范圍、合并口徑和合并方法,納入合并報表的范圍,編制企業財務決算合并報表。對沒納入合并報表范圍的子企業,企業應向國有資產出資人報送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者經濟鑒證證明。企業財務決算報表合并范圍發生變更,應將變更范圍及原因報國有資產出資人備案。 第三十六條企業應在終了后2個月內分別以紙質文件和電子文檔形式將財務決算上報國有資產出資人。含有上市公司的企業,可以在對上市公司財務指標預測的基礎上,編制財務預決算,正式財務決算報告須在4月初報國有資產出資人。

      第三十七條企業在編制財務決算工作中,要按照國家規定的成本開支范圍、費用開支標準以及遞延資產分期攤銷年限,規范提留。要結合企業清產核資工作,認真清理以前的潛虧掛賬,如實反映歷史遺留問題,經審批后合理消化和處理。

      第三十八條為確保財務決算的真實性,企業編制財務決算工作中要認真遵循會計真實性、準確性原則,按照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和會計核算工作要求,正確采用統一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不得隨意變更會計政策和濫用會計估計。

      第三十九條企業及子企業編制財務決算報告應當遵循會計可比性原則,編制基礎、編制原則、編制依據和編制方法及各項財務指標口徑應當保持前、后期一致,各期間財務決算數據保持銜接,如實反映間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的變動等情況。

      第四十條除國家另有規定,企業及子企業執行的會計制度應一致;因特殊情形不能保持一致的,應事先報國有資產出資人備案,并陳述相關理由。子企業執行會計制度與企業總部不一致的,應按有關規定將企業總部或者子企業的財務決算數據進行調整后合并。

      第四十一條國有資產出資人依法對企業財務決算報告編制工作進行監督,組織有關工作人員和中介機構對企業財務決算報告真實性、完整性進行核查。

      第四十二條企業報送財務決算報告后,國有資產出資人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對企業資產質量、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進行審核,并依據審核后的財務決算報告進行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企業效績評價和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結果確認等工作。

      第四十三條為促進企業及時準確編報企業財務報告,國有資產出資人對企業財務報告編報工作實行考核制度,對在財務報告編報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

      第六章罰則

      第四十四條企業違反本辦法,未按規定將有關事項報送國有資產出資人審批或備案的,即出現財務決算報告內容不完整、信息披露不充分、數據差錯較大、造成財務決算不實及財務決算報告不符合規范要求等問題的,由國有資產出資人責令其重新編報并予以通報批評。

      第四十五條經國有資產出資人或其委托機構檢查,企業違反財經法規,即因違規操作造成國有資產對外投資不能收回,違規對外擔保使國有資產被查封或拍賣,改制中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在國有資產處置中造成貶值,企業資產出租、出讓的暗箱操作等方面行為,將對企業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相應的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第四十六條企業在財務決算編制中弄虛作假、提供虛假財務信息,故意漏報、瞞報的由國有資產出資人責令改正,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國有資產法》和《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

      第四十七條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在企業財務決算報告審計工作中參與做賬,或在審計程序、審計內容和審計方法等方面存在嚴重問題及缺陷,造成審計結論失實的,國有資產出資人應當禁止其承接企業審計業務,并通報或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

      第四十八條國有資產出資人相關人員在對企業財務決算信息的收集、匯總、審核和管理過程中徇私舞弊,造成重大工作過失或泄露國家機密或企業商業秘密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九條本辦法由市國資委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會計出納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物業管理企業財務行為,有利于企業公平競爭,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結合物業管理企業的特點及其管理要求,制定本規定。除本規定另有規定外,物業管理企業執行《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財務制度》。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物業管理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各類經濟性質的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類組織形式的企業。其他行業獨立核算的物業管理企業也適用本規定。

      第二章代管基金

      第三條代管基金是指企業接受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維修基金和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房屋共用部位維修基金是指專項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大修理的資金。房屋的共用部位,是指承重結構部位(包括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外墻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樓內存車庫等。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是指專項用于共用設施和共用設備大修理的資金。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公用天線、供電干線、共用照明、暖氣干線、消防設施、住宅區的道路、路燈、溝渠、池、井、室外停車場、游泳池、各類球場等。

      第四條代管基金作為企業長期負債管理。代管基金應當專戶存儲,?顚S,并定期接受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檢查與監督。代管基金利息凈收入應當經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認可后轉作代管基金滾存使用和管理。

      第五條企業有償使用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業用房和共用設施設備,應當設立備查帳簿單獨進行實物管理,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雙方簽訂的合同、協議支付有關費用(如租賃費、承包費等)。管理用房是指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向企業提供的辦公用房。商業用房是指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向企業提供的經營用房。

      第六條企業支付的管理用房和商業用房有償使用費,經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認可后轉作企業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維修基金;企業支付的共用設施設備有償使用費,經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認可后轉作企業代管的.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第三章成本和費用

      第七條企業在從事物業管理活動中,為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維修、管理和服務等過程中發生的各項支出,按照國家規定計入成本、費用。

      第八條企業在從事物業管理活動中發生的各項直接支出,計入營業成本。營業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費、直接材料費和間接費用等。實行一級成本核算的企業,可不設間接費用,有關支出直接計入管理費用。直接人工費包括企業直接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等人員的工資、獎金及職工福利費等。直接材料費包括企業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直接消耗的各種材料、輔助材料、燃料和動力、構配件、零件、低值易耗品、包裝物等。間接費用包括企業所屬物業管理單位管理人員的工資、獎金及職工福利費、固定資產折舊費及修理費、水電費、取暖費、辦公費、差旅費、郵電通訊費、交通運輸費、租賃費、財產保險費、勞動保護費、保安費、綠化維護費、低值易耗品攤銷及其他費用等。

      第九條企業經營共用設施設備,支付的有償使用費,計入營業成本。

      第十條企業支付的管理用房有償使用費,計入營業成本或者管理費用。

      第十一條企業對管理用房進行裝飾裝修發生的支出,計入遞延資產,在有效使用期限內,分期攤入營業成本或者管理費用。

      第十二條企業可以于年度終了,按照年末應收帳款余額的0.3%…0.5%計提壞帳準備金,計入管理費用。企業發生的壞帳損失,沖減壞帳準備金。收回已核銷的壞帳,增加壞帳準備金。不計提壞帳準備金的企業,發生的壞帳損失,計入管理費用。收回已核銷的壞帳,沖減管理費用。

      第四章營業收入及利潤

      第十三條營業收人是指企業從事物業管理和其他經營活動所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人和其他業務收人。

      第十四條主營業務收人是指企業在從事物業管理活動中,為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維修、管理和服務所取得的收人,包括物業管理收入、物業經營收人和物業大修收人。物業管理收入是指企業向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務費收入、公眾代辦性服務費收人和特約服務收人。物業經營收人是指企業經營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設施取得的收人,如房屋出租收人和經營停車場、游泳池、各類球場等共用設施收人。物業大修收人是指企業接受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委托,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大修取得的收人。

      第十五條企業應當在勞務已經提供,同時收訖價款或取得收取價款的憑證時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物業大修收入應當經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簽證認可后,確認為營業收人的實現。企業與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雙方簽訂付款合同或協議的,應當根據合同或者協議所規定的付款日期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

      第十六條企業利潤總額包括營業利潤、投資凈收益、營業外收支凈額以及補貼收入。

      第十七條補貼收入是指國家撥給企業的政策性虧損補貼和其他補貼。

      第十八條營業利潤包括主營業務利潤和其他業務利潤。主營業務利潤是指主營業務收入減去營業稅金及附加,再減去營業成本、管理費用及財務費用后的凈額。營業稅金及附加包括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其他業務利潤是指其他業務收入減去其他業務支出和其他業務繳納的稅金及附加后的凈額。

      第十九條其他業務收入是指企業從事主營業務以外的其他業務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房屋中介代銷手續費收入、材料物資銷售收入、廢品回收收入、商業用房經營收入及無形資產轉讓收入等。商業用房經營收入是指企業利用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商業用房,從事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如開辦健身房、歌舞廳、美容美發屋、商店、飲食店等經營收人。

      第二十條其他業務支出是指企業從事其他業務活動所發生的有關成本和費用支出。企業支付的商業用房有償使用費,計入其他業務支出。企業對商業用房進行裝飾裝修發生的支出,計入遞延資產,在有效使用期限內,分期攤入其他業務支出。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條本規定由財政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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