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

    時間:2024-08-01 11:26:21 財務管理 我要投稿

    (熱)工會財務管理制度15篇

      在當下社會,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工會財務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熱)工會財務管理制度15篇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1

      財務決算完成后,根據預算情況,如果有超預算項目并開支的,找出超支原因并編制文字說明。

      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保管責任

      一、物資入庫存及時驗收,認真做好“三查一堅持、四不收”制度,若發現問題按驗收索賠制度處理;

      三查:查發票或送貨單據,查物品名稱,查規格數量。一堅持:堅持開箱點數過硬。

      四不收:數量不符不收,質量低劣不收,規格不清不收,物品損壞不收。

      二、物品保管做到不潮,不霉爛,不變質。

      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使用責任制

      一、使用工會的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要提前一天報告保管理員;

      二、借用固定資產者,應憑借條找工會主席或副主席簽字后方能使用;

      三、在使用過程中,如出現故障,不得隱瞞,要主動報告工會;

      四、操作者必須了解和掌握固定資產物品的'使用方法;五、使用人員必須遵守管好、用好、維護好的原則。

      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遺失損壞制度

      一、固定資產和低值在使用過程中不是故意損壞的要報請礦工會主席和職代會經審會會議審查,決定報損;

      二、低值易耗物品在運輸中發生損毀的要寫出書面報告說明原因,報礦工會主席審批決定報損;

      三、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因保管人無責任心被遺失的,按索賠制度執行。

      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索賠制度

      一、承辦購買固定物品中,提貨時未注意質量問題,運回礦使用中發現質量不合格,應由承辦單位通知對方派員處理,洽談退貨或索賠;

      二、提運固定資產、物品中,返回途中發生車禍、損壞物品,應向運輸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

      三、在自提取貨搬運過程中發生的物品短缺、損失,根據情節屬過失人責任的,向過失人索賠償;

      四、在處理報損和索賠中,工作人員應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不謀私利。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2

      為保障工會各項工作正常開展,合理使用工會經費,根據《工會法》的有關規定和信息中心財務管理制度,為加強國土資源信息中心工會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一、工會經費收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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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是全體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扣除應上繳廳工會的'會費)、及中心撥入的工作經費,及工會自行開展的創收等費用。主要用途是用于工會的會議、工會開展各項文體活動所需費用、慰問職工住院、幫扶困難職工及社會上的捐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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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額超過1000元以上至5000元的,工會需要請示分管領導,并請分管領導審批,5000元以上的重大開支,需要中心財務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并形成會議紀要,由工會組織實施。支出不超出1000元的,由工會委員研究決定,工會主席負責審核報工會財務。凡慰問本單位職工的,由工會委員統一購置慰問品,標準不超過200元。直系親屬辦理喪事的,慰問金標準500元(指父母),非直系親屬不予慰問,慰問其他有關人員酌情處理。慰問金的支出是由參與慰問的工會委員,報告需要慰問人理由后,由工會研究決定從工會財務辦理支付手續,經辦人簽字,工會負責人簽字,工會財務按照支出情況規定制表入帳。

      二、工會財務人員職責與管理

      工會設立會計、出納各一人(兼職),在工會主席領導下進行工作,負責工會財務收支和資產管理、銀行轉帳和結算、各項經費收支及票據的審核、記帳、報銷。每季度上報給中心領導財務報表,年底公布全年收支情況。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3

      一、總則

      1、校工會是在學校黨委領導下相對獨立的群眾團體,學校工會財務工作是直接在工會主管主席的領導下,在上級工會及本校財務部門指導下,負責全校工會經費核算工作和管理工作。

      2、校工會財務工作必須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務部頒發的《會計人員工作規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以及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條例為工作準則。

      3、校工會財務人員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各項財務制度,發揮會計的反映和監督職能,遵守財經紀律,維護國家、集體和全校教職工的合法利益。

      4、校工會財務人員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的方針,認真學習專業知識,正確處理會計帳務,熟練運用計算技術和分析方法,提高業務素質,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和無私奉獻的精神,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為領導當好參謀,為全校教工當好家,理好財。

      二、管理范圍及辦法

      工會財務制度包括工會資金的籌集、分配、計劃、使用和財產進出、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主要有:預算、決算管理制度,會費、經費收繳制度,經費使用原則和開支范圍,財產管理制度,民主管理制度等。

      1、經費、會費收入、開支及管理

      (1)經常向主管領導和財務部門宣傳有關政策規定,使撥交經費的政策深入人心,全面落實。

      (2)抓好組織建設,增強組織觀念,提高會員素質,使會費收繳率達到100%。

      (3)嚴格制度,依法辦事。每月按時按規定向上級工會上解經費,做到及時、準確、足額。

      (4)面對現實,合理使用,量入定出,周密計劃。經費的使用向基層分會傾斜,向開展活動傾斜,并保證每年略有節余。

      (5)經費開支,嚴格執行上級工會規定的`范圍,對超出范圍的開支必須集體討論,對不合理的開支不予報銷。

      (6)強調計劃性,超過千元的開支必須先提出計劃,經集體討論通過后方可實施。

      (7)堅持一本帳、一支筆、一個戶頭,杜絕以留代報現象。

      (8)堅持公布制度,院工會每半年向工會委員會,基層分會向全體會員公布經費、會費使用情況,接受民主監督。

      (9)堅持廉潔公正,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堅決予以抵制。

      2.經費預決算:

      (1)編制預算時要分析上年預決算執行情況,掌握當年的工作規劃和重大活動項目,力爭使預算符合實際。

      (2)控制預算外開支,如遇特殊情況急需追加預算時,報主席會議討論批準后方可追加。

      (3)加強對財會人員的業務學習,不斷提高其業務能力,通過預決算能夠看出工會工作的標準及全貌。

      3.會計工作制度:

      (1)熟悉本職義務,掌握財經政策,嚴格執行法律制度,認真履行職責,及時上帳,準確清楚。

      (2)做到日清月結,及時提供準確數據。

      (3)每月同銀行核對一次帳目,千張傳票事故率不超過0.5%。

      (4)接待報銷的同志應主動熱情,堅持原則,手續齊全,必須堅持先審批,后報銷的原則,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并做好解釋工作。

      (5)月末憑證副件完整,裝訂整潔。

      (6)按規定控制庫存現金,保證支付而不超限額。

      (7)嚴禁向私人借工會財務現金和支票。

      (8)出主意、想辦法、協助主管領導收好、管好、用好經費。

      4.認真執行工會財務紀律

      (1)工會財務工作應按照上級規定和財務制度認真編制,執行財務計劃,預算、費用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分清經費渠道,合理使用經費,保證完成工會各項活動所需費用。

      (2)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認真記賬,算賬、報賬,做到手續齊全,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賬。

      (3)不準挪用,截留應上解的經費。

      (4)不準化大公為小公,損害會員利益。

      (5)不準私分工會財務,不準侵占國家財產,用白條頂庫存。

      (6)不準濫發獎金,津貼和實物。

      (7)不準用公款請客送禮,鋪張浪費。

      (8)不準弄虛作假,虛報冒領。

      (9)不準借出差、開會之機游山玩水,探親訪友。

      (10)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堵塞漏洞。

      5.會計職責

      (1)具體分管本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

      對各項財務會計工和要定期研究布置、檢查、總結。要積極宣傳,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要把專業核算與群眾核算緊密結合起來,不斷改進財務會計工作。

      (2)組織制定本單位的各項會計制度,并監督貫徹執行。

      (3)組織制定本單位的財務收、支計劃,開支標準和開支范圍,分清資金渠道,合理使用資金。

      (4)負責完成各項上交任務。

      (5)開展財務成本完成情況分析,收、管、用好工會經費,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賬。

      (6)審查或參與擬訂各項經費予、決算計劃,當好領導參謀。

      (7)負責向本單位領導和職代會報告財務狀況,審查對外提供的會計資料。

      (8)組織會計人員學習政治理論和業務技術,負責會計人員的考核。

      6.出納員職責

      (1)、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

      a.嚴格按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稽核人員審核簽章的收付款憑證,進行復核,辦理款項收付。

      b.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憑證上加蓋印章及“收訖”、“付訖”戳記。

      c.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規定的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不能用白條抵庫,更不能挪用現金。

      d.嚴禁簽發空頭支票。

      (2)登記現金和銀行的記帳,每月終了,現金的帳面余額要同實際庫存現金核對相符。每月終了,銀行存款的帳面余額要與銀行對帳單核對。

      (3)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簿的登記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4)保管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

      (5)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收據及空白支票,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但簽發支票所使用的各種印章,不得全部交一個保管。

      7.會計檔案保管制度

      (一)總則

      (1)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的科學管理,更好發揮會計檔案的作用,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校工會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2)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薄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資料。因此,凡是記錄和反映校工會經濟活動,經過會計核算的各種憑證,賬薄和報表均屬會計檔案范圍。

      (3)會計人員要按照國家和上級關于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和要求,對本單位的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薄、會計報表、財務計劃,單價預算和重要的經濟合同等會計資料,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成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指定專人妥善保管,防止丟失損壞。

      (4)調閱會計檔案,要嚴格辦理手續,本單位人員調閱會計檔案,要經會計主管人員同意,外單位人員調閱會計檔案,要有正式介紹信,經會計主管人員或單位領導人批準,批準后要詳細登記調閱的檔案名稱,調閱日期,調閱人員的姓名和工作單位,調閱理由,歸還日期。調閱人員一般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需要復制的、要經過本單位同意。

      (5)對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要按照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由財務部門和檔案部門共同鑒定,報請批準后,進行處理,對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要填寫“會計檔案銷毀清冊”。銷毀時,由單位領導指定檔案部門和財務部門共同派員監銷。并在銷毀清冊上簽名或蓋章!皶嫏n案銷毀清冊”要長期保存。

      (6)合并、撤消單位的會計檔案,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移交給并入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指定的其他單位接收保管,并由交接雙方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4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工作方針、政策、制度、紀律。

      二、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工會經費收支由主管會計審核簽字,工會主席審批。

      三、年底及時編好下年度工會經費預算,做好本年度決算。

      四、根據工會經費獨立原則,建立預算、決算和經費審查監督制度。工會主席作為法人代表是工會財務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工會會計是直接責任人。

      五、站工會財務必須自覺接受上級工會和站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審查監督。站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每年至少對工會經費的收支情況進行一次全面審查,并向站工會委員會提交書面審查報告。

      六、工會經費收支,預、決算經站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后定期向會員大會報告,接受民主監督,并予以公示。會員有權對工會經費使用情況提出意見和質疑。

      七、妥善保管現金和一切財務帳表、憑證、檔案、資料。

      八、開支要有計劃,否則不予報銷。借款外出采購,需經主席批準,及時報帳。

      九、站行政向站工會撥繳的全員職工工資總額百分之二的'工會經費主要用于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工會實體創收的收入和會員上繳會費的百分之四十可以用于會員福利性開支。

      十、按季度做好資金平衡表。

      十一、工會經費、財產和站撥給工會使用的不動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調撥。

      十二、根據特別工作需要,及時提供有關資料。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5

      為了科學地管理好使用好學校工會各項經費,加強核算,提高財務管理水平,更好地為廣大教職工服務,維護財經紀律,特制定學校工會財務制度如下:

      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全國總工會有關財務規章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二、按照工會財務制度的規定,認真編制財務計劃,做好預、決算工作,按時上報上級工會。

      三、堅持工會經費獨立管理的.原則,獨立開設銀行賬戶,按規定確立財務機構及會計人員,按上級工會規定管好用好校工會經費,做到?顚S。

      四、及時足額撥交工會經費。

      五、工會財務管理由校工會主席一支筆負責,一切經費支出均由校工會主席審批后執行。

      六、工會經費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

      七、認真接受經費審查委員會和學校的財務審查,按時做好財務工作總結和財務收支報告,做好財務賬目的管理,及時整理歸檔。

      八、在財務監督的共同合作下,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各種單據需有經辦人、驗收人(或審核人)簽字,否則不得付款。

      九、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不定期進行所有現金檢查。

      十、按上級工會要求做好財務自查、自檢工作,按時向工會委員會報告經費使用情況,自覺接受會員群眾和經審會的監督。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工會(以下簡稱工會)財務管理,進一步規范工會的財務行為,提高工會經費及相關資金的使用效益,服務學校改革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工會預算管理辦法》(中華全國總工會【20xx】38號)、《工會會計制度》(財政部財會【20xx】7號),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工會財務管理工作由工會主席直接領導,堅持依法理財,規范操作,確保工會經費和資金運行合法、合理、安全、有效,保障工會各項活動的正常開展。

      第三條工會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合理編制財務預決算,依法積極籌集工會經費,合法合理使用工會經費和資金,對預算執行過程實行核算和監督。

      第四條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原則:遵紀守法,經費獨立,預算管理,依法收繳,為教職工服務,勤儉節約,民主管理。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和機構

      第五條工會財務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管理體制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經費審查監督體制。工會經常性經費開支實行主席負責制,重大開支由工會委員會集體研究決定。

      第六條工會應配備專業會計人員,持證上崗,分設會計、出納崗位,對工會經費進行獨立核算。工會經費收支相對獨立的分工會應設立兼職會計和出納,對分工會經費進行獨立核算和管理。工會經費收支不進行獨立核算的分工會,也應規范做好本分工會經費收支的登記工作。

      第三章財務預算

      第七條工會預算是在分析上年預決算執行情況的基礎上,根據本年度的工作任務及重大活動項目,合理、全面編制的工會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工會預算編制必須堅持統籌兼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略有結余、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

      第八條預算收入的編制要按照收入來源,充分考慮本年度各項變動因素。預算支出的編制,要堅持勤儉節約,體現工會的工作特點。要優化經費支出結構,把資金使用的重點安排在維護職工權益、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等方面。

      第九條年度預算經工會委員會討論通過,并經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后,報上級工會審批或備案。

      第十條工會在預算執行過程中,遇有特殊情況,預算收支總額需要增減時,應當編制預算調整方案。程序與第九條相同。

      第十一條工會要加強預算支出的管理,嚴格執行預算和財務制度,不得擅自擴大支出范圍,提高開支標準,不得以領代報。應納入集中采購范圍內的支出,按有關規定辦理。專項資金必須?顚S。建設工程、大型設備(工具)購置和大型修繕等支出,應經有關部門審核后執行。

      第四章經費收入

      第十二條會費收入。是指工會會員根據《中國工會章程》規定繳納的會費?捎晒袑W校財務按月從會員基本工資的0。5%中代扣后轉入工會帳戶。

      第十三條撥繳經費收入。是指學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規定,每月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繳的.工會經費,凡歸屬于本級工會的留成部分,計入撥繳經費收入。

      第十四條上級補助收入。是指收到上級工會補助的款項。包括專項補助、送溫暖補助、其他補助等。

      第十五條行政補助收入。是指學校行政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和國家的有關規定給予工會的補助款項。包括專項設備配套費、基建、維修、幫困、教職工療休養活動等補助款項。

      第十六條其他收入。是指工會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銀行存款利息、接受捐贈收入等。

      第五章經費支出

      第十七條職工活動支出。是指為會員及其他職工開展教育、文體、宣傳等活動發生的支出。

      第十八條維權支出。是指直接用于維護職工權益的支出。包括工會協調勞動關系和調解勞動爭議、開展職工勞動保護、向職工群眾提供法律咨詢、法律服務等、對困難職工幫扶、向職工送溫暖等發生的支出及參與本單位民主各管理等其他維權支出。

      第十九條業務支出。是指用于培訓工會干部、加強自身建設和開展業務工作所發生的各項支出。

      第二十條資本性支出。是指用于建設工程、設備工具購置、大型修繕和信息網絡購建而發生的支出。

      第二十一條補助支出。是指為解決下級工會經費不足或根據有關規定給予下級工會的各類補助款項。

      第二十二條其他支出。是指上述支出項目以外的各項支出。

      第六章財務決算

      第二十三條財務決算是工會收支預算的執行結果。學校工會應按上級工會的要求編制年度決算。決算未經批準前,稱為決算草案。

      第二十四條編制決算草案,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做到收支數額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

      第二十五條決算草案應包括“工會經費收支決算表及經費收繳情況表”和文字說明。說明是對全年預算執行情況的總結、檢查和分析,重點檢查經費收繳、主要收支構成情況和問題以及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效果等。

      第二十六條工會決算草案的審批程序與預算審批程序相同。

      第七章現金與支票的管理

      第二十七條工會應嚴格遵守《現金管理條例》,執行銀行核定的現金庫存限額,按照規定控制庫存現金,保證支付而不超限額。會計和出納應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月末將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進行核對,保證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余額(調節后)相符。對未達賬項,會計要及時查詢,并督促有關人員及時處理。

      第二十八條控制不合理的現金支出,經濟業務在結算起點(1000元)以上的,一律實行轉帳結算。支付現金時,必須由收款人本人簽字,原則上不得代領現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會計人員應將支付的支票日期、收款單位、金額填寫齊全,有效收據所蓋單位財務章必須與支票填寫的收款單位名稱完全一致,否則拒絕付款。

      第八章財務稽核

      第三十條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的要求,應設立會計、出納崗位,并明確相應的崗位職責。

      第三十一條會計職責:

     。1)負責擬訂工會經費預算。

     。2)定期分析工會經費預算完成情況,收、管、用好工會經費,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報賬及時。

     。3)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實地盤點庫存現金時,出納人員必須在場,盤點結果應與庫存現金日記賬相符。

     。4)每月對銀行存款余額與銀行對賬單余額進行賬單核對。如余額不符,必須編制銀行存款調節表,核對相符。如余額調節后仍不相符,應進一步查明原因,確定有無違反銀行結算管理制度的問題。

     。5)負責擬訂工會經費決算草案。負責起草提交給上級工會、學校領導和教代會、工代會的年度財務收支情況報告。

      第三十二條出納職責:

     。1)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審核人員審核簽章的收付憑證,經工會主席審批后,進行復核,辦理款項收付。

     。2)控制好庫存現金。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以“白條”抵充庫存現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金。

     。3)不準簽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須簽發不填寫金額的轉賬支票,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用途、簽發日期,規定期限和報銷期限,并由領用支票人簽章。不得將空白支票交其他單位或個人簽發,對于填寫錯誤的支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與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遺失時,要立即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

     。4)保管好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如有短缺,要負賠償責任。

     。5)保管好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并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簽發支票所使用的各種印章,不得由同一人保管。對于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應專設登記簿登記,并認真辦理領用注銷手續。

     。6)根據審核無誤的記賬憑證分別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并結出余額,F金帳賬面余額要同庫存現金核對相符。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余額核對相符。對于未達賬款,要及時查詢。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將銀行賬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

     。7)出納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簿的登記,以及稽核工作和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第九章財務檔案管理

      第三十三條根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加強會計檔案的管理,更好地發揮會計檔案作用,認真落實財務會計檔案管理工作。

      第三十四條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資料。

      第三十五條會計人員要按照國家和上級關于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和要求,對工會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財務計劃、單位預算等會計資料,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成卷,裝訂成冊,并送交學校檔案室保管,防止丟失損壞。按規定的年限保管會計檔案,到期按檔案銷毀要求操作處理。

      第三十六條調閱會計檔案,要嚴格辦理手續。本單位人員調閱會計檔案,要經工會主席及會計主管人員同意,批準后要詳細登記調閱人員的姓名、單位,調閱理由,調閱檔案名稱,調閱、歸還日期。調閱人員一般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需要復制的,要經工會主席同意。

      第十章財務監督

      第三十七條工會財務應嚴格執行工會內部控制制度,自覺接受校工會經審會的審查,自覺維護財經紀律。

      第三十八條工會主席離任時,應按照規定對其進行離任(或者任期)審計。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第三十九條工會要按照規定接受同級經費審查委員會和會員的審查監督,定期向會員代表大會(或會員大會)和上一級工會委員會報告經費收支情況,定期公布賬目。

      第十一章固定資產管理

      第四十條工會固定資產包括購置、自制、接受捐贈和調撥等所有財產。一般設備、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以及單價雖低于規定標準,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財產均為固定資產。購買固定資產,應經主管財務的工會主席審批或經校工會委員會討論決定方可購買。購買程序參照學校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購買后的固定資產應驗收,并登記入賬,專人負責保管,定期清查核對,報廢或損耗,按學校相關規定程序經批準后處理,以保證賬物相符。

      第四十二條負責資產保管的人員調動時,必需辦理交接手續,將保管的財產移交清楚后,才能離職。

      第十二章會計電算化

      第四十三條配備專用計算機,進行會計電算化核算,會計軟件采用浙江省教育工會統一配發的“新中大7.0”(單機版)。

      第四十四條明確工作職責和工作權限,出納負責制作記賬憑證并輸入計算機;會計負責對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等進行審核,登記機內賬簿,報表生成,對機內的會計數據進行分析,對打印輸出的賬簿、報表進行確認。

      第四十五條建立電算化會計檔案,年度終了,對當年度的會計數據進行備份,保管期限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本制度自20xx年3月起執行,由工會負責解釋。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7

      第一章

      第一條為了規范工會活動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工會經費的使用效益,使工會在學校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中,更好地擔負起自身的各項基本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工會會計制度》以及中華全國總工會、江蘇省總工會等部門頒布的相關條例,結合學校工會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工會財務管理工作是在工會主席的直接領導下,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依法理財,規范操作,確保工會經費運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保障工會各項活動的正常開展。

      第三條工會財務管理原則:堅持經費獨立原則,堅持民主管理原則,堅持勤儉節約原則,堅持預算管理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原則。

      第四條工會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根據經費收入編制工會年度預算,依法組織收入;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績效;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流失,如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對單位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第五條工會財務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體制,財務經常性收支實行由工會主席“一支筆”審批制。工會重大經濟事項須報請主管校領導和經費審查委員會同意后方可執行。

      第六條學校工會財務由學校財務部代管,設置獨立會計賬戶,實行獨立核算。配備專職財會人員,財會人員應當具備與其工作崗位相適應的資格和能力。會計、出納、審核不能由同一人擔任,要分工明確,各負其責。財務管理接受學校審計部、財務部監督。

      第二章預決算管理

      第七條工會編制預算是在分析以前年度預決算執行情況的基礎上,根據本年度的工作規劃、任務編制工會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工會預決算應報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核批準,報校長辦公會通過后執行。

      第八條工會預算編制必須堅持“量入為出,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把主要資金用于維護教職工權益。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妥的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和厲行節約的原則。

      第九條嚴格執行預算管理,維護預算的嚴肅性。各項支出應在年初納入工會工作計劃中,在預算執行過程中,調整年度預算須經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核批準。預留機動經費下撥須工會主席、工會分管校領導、財務分管校領導審批后辦理。

      第十條預算按照項目管理,以各分工會(各部門)設立活動經費項目,學校按支出類別設置經費項目,按照年度預算管理要求執行,年末項目預算指標收回。年終要及時、實事求是的編報財務決算。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一條收入是指工會依法開展業務活動及其他活動所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第十二條工會收入包括:會費收入、撥繳經費收入、上級工會補助收入、行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投資收益、其他收入等。

      第十三條工會各項收入應全額納入工會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接受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上級工會以及相關部門的審查、監督。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四條支出是指工會為開展業務工作和活動所發生的各項資金損耗和損失。

      第十五條支出按照功能分為:職工活動支出、維權支出、業務支出、資本性支出、事業支出、其他支出。

      第十六條工會經費使用堅持預算管理原則,所有費用均應納入預算并嚴格按照預算執行,沒有預算的不得開支,嚴格執行工會經費的開支范圍和標準。

      第十七條工會經費必須堅持為教職工服務的原則,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費用;不得為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

      第十八條工會經費嚴格執行審批制,單筆報銷票據金額低于5萬元,項目負責人、分工會主席、工會主席審簽后辦理結算;單筆報銷票據金額超過5萬元(含5萬元)以上,須經分管校領導審批,屬于南京審計大學大額資金使用辦法規定的履行大額資金審批程序。

      報銷經辦人、審批人為同一人時,須分管校領導審批。

      第十九條工會經費的報銷應做到原始票據真實有效,手續齊全,報銷票據堅持有經手人、審簽人的簽字制度,原始票據不符合規定的不能報銷。

      第二十條根據學校銀行結算業務需要,原則上通過公務卡或對公轉賬方式辦理業務,報銷時通過銀行轉賬方式結算,一般不使用現金支付結算,特殊情況提前聯系財務部辦理現金取款業務。

      第五章資產管理

      第二十一條資產是指工會擁有和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和固定資產。

      第二十二條流動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應收款項、借出款、庫存物品、投資等。

      第二十三條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價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也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固定資產一般可按以下類別進行分類、編號、登記和管理:

      1、房屋及構筑物;

      2、專用設備;

      3、通用設備;

      4、文物和陳列品;

      5、圖書、檔案;

      6、家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

      第二十四條嚴格貨幣資金管理,不準公款私存,不準挪用現金,不準以借據或白條抵庫,保留賬外賬;不準利用賬戶為他人套取現金;不準編報假用途,套取單位現金。

      第二十五條定期進行銀行對賬,嚴禁簽發空白支票,執行現金庫存管理,按照現金管理有關規定支出,各項支出均應通過銀行進行結算,無特殊理由,原則上不予以使用現金。發放需要領取人本人簽字。

      第二十六條應收及暫付款的.管理所有暫存、應付款應及時清理,所有暫付款,必須辦理借款手續,會計人員依據用途進行支付,經辦人員應在活動結束后及時辦完結算手續。

      第二十七條固定資產的管理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使用單位負責”的管理體制,資產的采購、入庫、使用、報廢等按照南京審計大學采購和資產管理固定執行,納入學校資產統一管理。

      第六章會計檔案管理

      第二十八條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資料。凡是記錄和反映學校工會經濟活動,經過會計核算的各種憑證,賬簿和報表均屬會計檔案范圍。

      第二十九條會計人員按照國家和上級關于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要求,對本單位的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財務計劃等會計資料,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成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并送校檔案室保管,防止丟失損壞。各種資料均要求保管年限為15年和30年,到期按檔案銷毀要求操作處理。

      第三十條調閱會計檔案,要嚴格辦理手續。本單位人員調閱會計檔案要經工會主席和財務部負責人同意,批準后要詳細登記調閱檔案的名稱、調閱日期、調閱人員的姓名、單位,調閱的理由、歸還的日期,調閱人員一般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

      第三十一條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必須及時做好以下工作:

      1、整理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冊、會計報表等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資料;

      2、編制移交清冊,列明移交的資料、物品等內容;

      3、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

      4、會計移交雙方就移交情況做出確認簽字或蓋章,交出人員必須對移交的遺留問題作出書面說明;接替人員繼續使用移交的會計賬簿,不另立新賬,以保持會計記錄的連續性。

      第七章財務監督

      第三十二條工會應嚴格執行以下“八不準”:

      1、不準使用工會經費請客送禮;

      2、不準違反工會經費使用規定,濫發獎金、津貼、補貼;

      3、不準使用工會經費從事高消費娛樂和健身活動;

      4、不準單位行政利用工會賬戶,違規設立小金庫;

      5、不準將工會賬戶并入單位行政賬戶,使工會經費開支失去控制;

      6、不準截留、挪用工會經費;

      7、不準用工會經費參與非法集資活動,或者為非法集資活動提供經濟擔保;

      8、不準用工會經費報銷與工會活動無關的費用。

      第三十三條工會財務管理應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自覺接受上級工會和同級工會經審委員會的監督審查,自覺維護財經紀律,保障工會經費正常使用。

      第三十四條財務人員有權且應當按照《會計法》及其他財務規章制度行使財務監督權。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由南京審計學院工會委員會和財務部負責解釋。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8

      根據《工會法》、《工會會計制度》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1、會計檔案是記錄和反映本單位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報告等專業資料。依法保管會計檔案,確保其安全性、可靠性、有效性,是會計工作的重要職責。會計檔案管理具體執行《工會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中會計檔案的管理辦法。

      2、會計檔案的內容

     。1)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2)會計賬簿類: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臺賬、輔助賬簿;

     。3)財務報告類:季度報表、年度財務報告,包括會計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

     。4)其他類:置于存儲介質的年度財務數據,視同會計檔案。

      3、會計檔案立卷、歸檔

      會計檔案按職責分工及立卷要求,分別進行整理、裝訂、立卷,并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當月會計憑證需在次月25日前裝訂完畢。年度會計賬簿、會計報表需在報表批準后的15個工作日內裝訂完畢。

      4、會計檔案日常管理

     。1)已受理未報銷的原始憑證、已裝訂未移交的保存期內會計檔案,由會計妥善保管。

     。2)未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除上級檢查外不得轉移出財務部門。

      5、會計檔案的調閱

     。1)本單位人員調閱,需須經財務主管同意。

     。2)外單位人員調閱,需持介紹信,經財務主管審閱,報工會主席批準后,詳細記錄調閱的檔案名稱、日期、調閱人員的姓名和工作單位、調閱理由等,向檔案保管人出具調閱手續。外單位人員調閱時須有本單位工會財務人員在場。

     。3)調閱人員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如有特殊需要,由工會主席批準。

     。4)查閱或者復印會計檔案人員,嚴禁在檔案上做任何記錄、符號或標記,更不準涂畫、拆封和抽換。需復印會計憑證的,應征得財務主管同意。

      6、會計檔案的`銷毀

     。1)超過保管期限需銷毀的會計檔案,由檔案保管人員提出銷毀意見,會同工會負責人共同鑒定,經確認無誤后,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經工會主席審查批準后銷毀。

     。2)超過保管期限但未了結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及關聯憑證,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由檔案保管人員到具體事項終止時再行銷毀。

     。3)會計檔案銷毀時,工會負責人會同檔案保管人員共同監銷,銷毀后在銷毀清冊上簽名或蓋章。并將銷毀情況書面報告工會主席。

      工會會計電算化管理辦法 為規范會計電算化工作,根據財政部《會計電算化工作規范》和上級工會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1、配備與會計軟件相適應的計算機設備專門用于會計電算化工作,不能聯入單位局域網及互聯網,需要聯網的,應通過物理隔離等技術,保證賬務數據的安全。賬務處理等電子數據定期備份。財務軟件、報表軟件能滿足上級工會及有關方面數據上報、報表上報的要求。

      2、根據業務特點及電算化標準,分設電算化主管(兼數據管理員)、數據錄入員和數據審核管理員,做到既分工明確,又相互制約。

      3、嚴格操作程序,非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會計電算化專用計算機,不得調閱會計數據和資料,以確保會計數據安全保密。

      4、操作人員必須在規定的職責范圍和使用權限內進行操作,嚴格管理操作密碼并定期更新。

      5、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打開數據庫,不得修改系統軟件。對軟件的必要維護,應向電算化主管匯報后,由系統管理員進行處理。

      6、做好硬件、軟件的安全與保護工作,會計電算化硬件設備不得挪作他用,會計核算存儲介質必須放在通風、干燥、防磁的場所,以確保財務工作的正常開展和系統的正常運行。

      7、規范處理日常賬務。做到原始憑證審核無誤,記賬憑證錄入準確,記賬前認真核對,月末及時計算生成各種會計報表,做到數據準確,內容完整。年終核對總賬、明細賬,并確保下年初始化數據準確無誤。

      8、做好會計檔案的整理保管工作。會計數據必須做好備份,每月備份一次;年終數據應采用光盤介質備份,以便長期保管。會計憑證按月打印裝訂,會計報表按月打印,會計賬簿年度終了打印并各自裝訂成冊。所有會計資料及時歸檔,專人負責。

      9、做好會計電算化檔案的移交工作。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9

      為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做到“用得合理,職工滿意”,更好地為職工群眾服務,按照工會會計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及其他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工會經費使用管理原則

      1、經費獨立管理原則。根據年初審定的預算,合理使用各項經費。

      (1)經費報銷時應填清楚,由工會主席審批后方可報銷;

      (2)商家出具的發票內容完整;

      (3)用于全體會員的福利性支出不得超過當年下撥經費的50%。

      2、堅持預、決算管理原則。一切經費均應納入預算。

      3、堅持遵紀守法原則。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政策、規定和開支范圍、標準,認真執行工會財務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4、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工會經費應重點用于維護職工權益,開展職工教育和職工群眾性活動方面。

      5、堅持勤儉節約原則。要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節約開支,依靠職工用好經費,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二、工會經費開支范圍

      1、會員活動費。用于組織會員開展集體活動。如會員活動日、旅游活動、聯歡會及其他集體活動的費用等。

      2、職工活動費。用于開展教育、文娛、體育、宣傳活動等方面的開支。

      (1)職工教育:用于工會舉辦的職工教育、業余文化、技術、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學、消耗用品;職工教育所需資料、工會舉辦各種知識培訓等。

      (2)文體活動,用于工會舉辦職工業余文藝體育活動、節日聯歡、文藝創作、美術書法、攝影、展覽等;文體活動所需設備、器材、用品購置費及維修;文體匯演、比賽獎勵;以及按規定開支的伙食補貼費、夜餐費等。

      (3)宣傳活動:用于工會組織政治、法律、政策、科技、講座、報告會的酬金;工會組織技術交流、職工讀書活動以及舉辦展覽、黑板報等所消耗的用品,重大節日工會組織活動的宣傳費;工會舉辦圖書館、閱覽室的消耗用品費等。

      3、工會業務費。用于履行工會職能、加強自身建設和開展業務工作等方面的費用。如:工會干部培訓所需教材、費用等;評選、表彰優秀工會干部和工會積極分子的獎勵;工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費用;建家活動費用;又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開展的法律咨詢服務、勞動爭議協調等各項工作活動的費用;慰問困難職工的費用;辦公費、差旅費等方面的費用。

      三、工會會費收入、經費上繳規定

      根據《工會法》、《會計法》及有關財務管理規定,結合我縣工會工作實際,制定工會財務管理有關規定:

      1、工會財務工作要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而出,收支平衡和勤儉節約的原則,節約開支,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2、財務管理實行統一管理,?顚S,并由主管財務主席“一支筆”審批。未經主席審批,任何人不準動用任何經費。

      3、要嚴格財務審批手續,開支要堅持細算,任何支出項目都要事先請示,填寫公物購置審批卡,經主管領導批準,方可購買,購買物品要有二人,嚴格質量和價格。

      4、動用專項資金要有主管領導和具體負責人提出具體方案或預算,經研究同意后,再具體實施,最后入賬。

      5、財務人員要敢于堅持原則,遵紀守法。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政策、規定和開支范圍、標準,認真執行工會財務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6、財務人員要有高度負責的責任感和事業心,要熱愛本職工作,要精通熟悉業務,對收支情況要心中有數,了如指掌。

      7、會計賬目要日清月結,賬賬相符,定期公布接受群眾監督,每月要向主席和市總工會報表,將一個月的情況向領導匯報清楚,并提出當月收支存在的問題及改正的措施。積極當好領導的參謀。

      8、報銷單據必須是正式發票并附公物購置審批卡,票物相符,經辦人簽字,領導簽字后方可報銷入賬。

      9、收繳經費要及時入庫。要收一戶如一戶,不得在經手人手中過夜,不能截留,不能挪用。,更不能私存,現金收入要做到日清,當天收入當天交銀行,庫存現金不能超過100元,以防丟失被盜。

      10、財政供養人員工資按縣財政劃撥當月發放;經費供養人員工資按經費收繳情況和地稅代征情況發放。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10

      一、為了科學地管理好使用好北京市婦女兒童社會服務中心工會各項經費,加強核算,提高財務管理水平,更好地為廣大職工服務,維護財經紀律,特制定中心工會財務制度。

      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全國總工會有關財務規章制定,遵守財務紀律。

      二、按照工會財務制定的規定,認真編制財務計劃,按照《北京市工會預算管理辦法》編制工會經費預算、決算和組織預算執行,若遇重大支出超出預算,必須提交北京市婦女兒童社會服務中心工會委員會討論通過,做好預算、決算工作,按時上報上級工會。

      三、堅持工會經費獨立管理的原則,獨立開設銀行帳戶,按規定確立財務機構及會計人員,明確會計人員工作崗位、工作職責和權限,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按上級工會規定管理好、用好中心工會經費,做到?顚S。

      四、按照機關工會要求,及時足額撥繳工會經費。

      五、工會財務管理由中心工會主席一支筆負責,一切經費支出均由中心工會主席審批后執行。

      六、工會經費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

      七、認真接受經費審查委員會和上級工會組織的財務審查,按時做好財務工作總結和財務收支報告,做好財務賬目的管理,及時整理歸檔。

      八、管好、用好工會經費,要建立、健全工會會計賬簿:總賬、收入支出明細賬、現金銀行日記賬、及固定資產明細賬,錄入憑證登記、結賬、錯誤更正方法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工會會計制度。

      九、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費用在1000元以下,可用現金支付,費用在1000元以上需使用支票支付,若有大額支出需提交工會委員會討論決定,并且不定期進行所有現金盤點檢查。

      十、嚴把費用支出手續,費用單據必須合法取得,報銷單據時必須有經辦人、主管負責人、工會主席簽字,否則不得付款。

      十一、根據手續齊全,審核后的單據進行登記賬簿,會計核算做到賬證相符、賬賬相符、賬表相符、賬實相符,

      十二、在資產管理方面,根據財務賬簿建立固定資產帳,逐一登記財產的.名稱、型號、數量、金額等,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定期盤點。

      十三、按照《工會會計制度》的規定,根據經過審核的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會計報表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報送及時,并且簽章齊全。

      十四、工會財務需管理好印章、票據。財務專用章由專人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支票。發票、收據由區工會統一領購。

      十五、整理保管檔案是工會財務的責任,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按照國家和工會有關規定,及時整理歸檔,妥善保管,調閱和銷毀手續要齊全

      十六、按上級工會要求做好財務自查、自檢工作,按時向工會委員會報告經費使用情況,自覺接受委員群眾和經審會的監督。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各級工會組織。

      第三條工會會計是各級工會核算、反映、監督工會預算執行和經濟活動的專業會計。工會依法建立獨立的會計核算管理體系,與工會預算管理體制相適應。

      第四條縣級以上(含縣級,下同)工會應當設置會計機構,配備專職會計人員?h級以下工會應當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專職會計人員;不具備設置條件的基層工會,應當委托經批準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或者聘請兼職會計。

      第五條各級工會應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體系,完善崗位責任制度和內部稽核制度?h級以上工會應當組織指導和檢查下級工會會計工作,負責制定有關實施細則或補充規定;組織工會會計人員培訓,不斷提高政策、業務水平。

      第六條工會應當對其自身發生的經濟業務進行會計處理和報告。

      第七條工會會計應當以工會的持續運行為前提。

      第八條工會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會計報表。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的報告期間(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第九條工會會計應當以貨幣計量,以人民幣作為記賬本位幣。

      第十條工會會計以收付實現制為基礎,以權責發生制為補充。

      第十一條工會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和支出。其平衡公式為:資產=負債+凈資產。

      第十二條會計應當采用借貸記賬法記賬。

      第十三條會計記錄的文字應當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民族文字。

      第二章一般原則

      第十四條工會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符合工會宏觀管理的要求,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滿足本級工會加強財務管理的需要。

      第十五條工會會計應當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如實反映工會財務狀況、各項收支情況及結果,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可靠、內容完整。

      第十六條工會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使用。

      第十七條工會會計應當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隨意變更,以確保會計信息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八條工會會計應當遵循重要性原則。對于重要的經濟業務,應當單獨反映。

      第十九條工會應當及時進行會計處理和報告,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二十條資產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實際成本計量。除另有規定外,一律不得自行調整賬面價值。

      第二十一條凡是指定用途的資金,應按規定的用途?顚S,并單獨反映。

      第三章資產

      第二十二條資產是工會擁有或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投資和固定資產等。

      第二十三條流動資產是指預計在一年內(含一年)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主要包括貨幣資金、借出款、應收款項、庫存物品等。

      (一)貨幣資金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

      貨幣資金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入賬。工會應當設置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日逐筆登記。庫存現金的核算應當做到日清月結,其賬面余額必須與庫存數相符;銀行存款的賬面余額應當與銀行對賬單定期核對,如有不符,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

      工會發生外幣業務時,應當將有關外幣金額折算成人民幣金額記賬。

      (二)借出款是工會因開展工作或發展工運事業的需要而出借給其他工會或工會所屬單位的款項。

      工會應當對借出款嚴格管理,借出每筆款項時均需與借款單位簽訂書面文件,署明用途和還款期限,還款期限通常不應超過三年;對于逾期未還款的借出款,需在年度會計報表附注中說明原因。逾期三年以上、因借款單位原因尚未收回的借出款,報經批準認定確實無法收回或者報經批準認定不再要求借款單位還款的,應及時予以核銷。

      (三)應收款項包括應收上級經費、應收下級經費、其他應收款等。

      應收上級經費是工會應收未收的上級工會應撥付(或劃轉)工會經費和補助。應收下級經費是本級工會應收下級工會的上繳經費。其他應收款是工會除應收上下級經費以外的其他應收及暫付款項。

      應收款項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入賬。期末,工會應當分析各項應收款項的可收回性,對于確實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應報經批準認定后及時予以核銷。

      (四)庫存物品指工會取得的將在日;顒又泻挠玫牟牧、物品及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的工具、

      器具等。

      庫存物品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其實際成本入賬。購入、有償調入的庫存物品以實際支付的價款記賬。無償調撥、接受捐贈的庫存物品以其公允價值或者有關憑據注明的金額(加上相關費用)記賬。

      庫存物品在發出(領用或出售等)時,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中選擇一種方法確定發出庫存物品的實際成本,一經選定,不得隨意變更。

      工會應當定期對庫存物品進行清查盤點,每年至少全面盤點一次。對于盤盈、盤虧或報廢、毀損的庫存物品,應當及時查明原因,報經批準認定后及時進行處理。盤盈的庫存物品按照其公允價值入賬,并計入當期收入;盤虧的庫存物品,將其賬面余額計入當期支出。報廢、毀損的庫存物品,先扣除殘料價值、可以收回的保險賠償和責任人賠償等,將凈損失計入當期支出。

      第二十四條投資是指工會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工會的相關規定,以貨幣資金、實物資產等方式向其他單位的投資。投資按其流動性分為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按其性質分為股權投資、債權投資等。

      (一)投資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其實際成本入賬。以貨幣資金方式對外投資,以實際支付的款項記賬。以實物資產方式對外投資,以評估確認或合同、協議確定的價值記賬。

      (二)投資期內取得的利息、利潤、紅利等各項投資收益,應當計入當期收入。

      (三)處置(出售)投資時,實際取得價款與投資賬面余額的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投資收益。

      對于因被投資單位破產、被撤銷、注銷、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被政府責令關閉等情況造成難以收回的未處置不良投資,報經批準認定后應當及時核銷。

      第二十五條固定資產是指工會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來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

      (一)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為固定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按固定資產管理。

      (二)固定資產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其實際成本入賬。

      購入、有償調入的固定資產,以實際支付的買價、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費、裝卸費及相關稅費等記賬。

      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以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必要支出記賬。

      無償調入、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以其公允價值或者有關憑據注明的金額(加上相關費用)記賬。

      對固定資產進行改建、擴建,其凈增值部分,應當計入固定資產價值。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支出。

      (三)處置(出售)固定資產時,沖減其賬面余額并相應減少固定基金,處置中取得的變價收入扣除處置費用后的凈收入(或損失)計入當期收入(或支出)。

      (四)工會應當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每年至少全面盤點一次。對于盤盈、盤虧或報廢、毀損的固定資產,應當及時查明原因,報經批準認定后及時進行處理。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其公允價值入賬,并相應增加固定基金;盤虧的固定資產,沖減其賬面余額并相應減少固定基金。報廢、毀損的固定資產,沖減其賬面余額并相應減少固定基金,清理中取得的變價收入扣除清理費用后的凈收入(或損失)計入當期收入(或支出)。

      第四章負債

      第二十六條負債是指工會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以資產償付的債務。包括借入款、應付個人收入、應付款項等。

      第二十七條借入款指工會借入的款項。

      第二十八條應付個人收入包括應付工資(離退休費)、應付地方(部門)津貼補貼、應付其他個人收入。

      (一)應付工資(離退休費)指應付未付給本單位職工的工資及離退休費。其中,工資指按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給在職人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年終一次性獎金以及經國務院或人事部、財政部批準設立的津貼補貼等。離退休費指按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給離退休人員的離休、退休費及經國務院或人事部、財政部批準設立的津貼補貼。

      (二)應付地方(部門)津貼補貼指應付未付給本單位職工的地方(部門)津貼補貼。其中,地方(部門)津貼補貼指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出臺的津貼補貼。

      (三)應付其他個人收入指應付未付給本單位職工的其他個人收入。其中,其他個人收入指按國家規定發給個人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誤餐費、夜餐費,出差人員伙食補助費、市內交通費,出國人員伙食費、公雜費、個人國外零用費,發放給個人的一次性獎勵等。

      第二十九條應付款項包括應付上級經費、應付下級經費、其他應付款。

      (一)應付上級經費指本級工會按規定應上繳的工會經費及建會籌備金。

      (二)應付下級經費指本級工會應付下級工會的各項補助以及應轉撥下級工會的工會經費和建會籌備金。

      (三)其他應付款指除應付上下級經費之外的其他應付及暫存款項。

      第三十條各項負債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入賬。

      第五章凈資產

      第三十一條凈資產是指工會的`資產減去負債后的余額。包括固定基金、在建工程占用資金、投資基金、專用基金、后備金、結余。

      第三十二條固定基金指工會固定資產占用的基金。固定基金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入賬。

      在建工程占用資金指工會在建工程完工前累計占用的資金。在建工程占用資金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記賬,

      待工程完工后轉入固定基金。

      第三十三條投資基金指工會對外投資占用的基金。投資基金應當按照實際發生數額入賬。

      第三十四條專用基金指工會按規定依法提取和使用的有專門用途的基金。包括增收留成基金、財務專用基金、工會干部權益保障金。

      提取專用基金時,按照實際提取金額計入當期支出;使用專用基金時,按照實際支出金額沖減專用基金余額;專用基金未使用的余額,可滾存下一年度使用。

      第三十五條后備金指縣級以上工會按規定依法提取的特殊情況下使用的儲備金。

      提取后備金時,按照實際提取金額沖減結余;使用后備金時,按照實際支出金額沖減后備金余額;后備金未使用的余額,可滾存下一年度使用。

      第三十六條結余指工會各項收入與支出相抵后滾存的累計余額。

      第六章收入

      第三十七條收入是指工會根據《工會法》以及有關政策規定開展業務活動所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收入按照來源分為會費收入、撥繳經費收入、上級補助收入、政府補助收入、行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投資收益、其他收入。

      (一)會費收入指工會會員依照規定向工會組織繳納的會費。

      (二)撥繳經費收入指基層單位行政撥繳、下級工會按規定上繳及上級工會按規定轉撥的工會經費中歸屬于本級工會的經費及建會籌備金。

      (三)上級補助收入指本級工會收到的上級工會補助的款項。包括回撥補助、專項補助、超收補助、幫扶補助、送溫暖補助、救災補助、其他補助。

      (四)政府補助收入指各級人民政府按照《工會法》和國家的有關規定給予工會的補助款項。

      (五)行政補助收入指工會取得的所在單位行政方面按照《工會法》和國家的有關規定給予工會的補助款項。

      (六)事業收入指獨立核算的工會附屬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非獨立核算的附屬事業單位的各項事業收入。

      (七)投資收益指工會對外投資發生的損益。

      (八)其他收入指工會除會費收入、撥繳經費收入、上級補助收入、政府補助收入、行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投資收益之外的各項收入。

      第三十八條各項收入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入賬。

      第七章支出

      第三十九條支出是指工會為開展各項工作和活動所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及損失。支出按照功能分為職工活動支出、維權支出、業務支出、行政支出、資本性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事業支出、其他支出。

      (一)職工活動支出指工會為會員及其他職工開展教育、文體、宣傳等活動發生的支出。

      (二)維權支出指工會直接用于維護職工權益的支出。

      (三)業務支出指工會培訓工會干部、加強自身建設及開展業務工作發生的各項支出。

      (四)行政支出指工會為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發生的各項日常支出。

      (五)資本性支出指工會從事建設工程、設備工具購置、大型修繕和信息網絡購建而發生的實際支出。

      (六)補助下級支出指工會為解決下級工會經費不足或根據有關規定給予下級工會的各類補助款項。

      (七)事業支出指工會對獨立核算的附屬事業單位的補助和非獨立核算的附屬事業單位的各項支出。

      (八)其他支出指各級工會除職工活動支出、維權支出、業務支出、行政支出、資本性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事業支出以外的各項支出。

      第四十條各項支出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入賬。

      第八章會計報表

      第四十一條工會會計報表是反映各級工會財務狀況、業務活動和預算執行結果的書面文件。工會會計報表是各級工會領導、上級工會及其他會計報表使用者了解情況,掌握政策,指導工作的重要資料。

      第四十二條工會會計報表主要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和附注。

      (一)資產負債表,是反映工會某一會計期末全部資產、負債和凈資產情況的報表。

      (二)收入支出表,是反映工會某一會計期間全部收入、支出及結余情況的報表。

      (三)附注。附注應分析說明工會預算執行情況以及工會在籌集、分配、使用、管理經費過程中的成績和問題,分析影響預算執行的原因,經費收支變動趨勢,提出改進措施、意見和建議。

      第四十三條工會會計報表分為年度會計報表和中期會計報表。以短于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的期間(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編制的會計報表稱為中期會計報表。年度會計報表是以整個會計年度為基礎編制的會計報表。

      第四十四條工會要負責對所屬單位會計報表和下級工會報送的年報進行審核、核批和匯總工作,定期向本級工會領導和上級工會報告本級工會預算執行情況。

      第四十五條會計報表要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賬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做到數字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會計報表必須經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負責人審閱簽章并加蓋審查公章后上報。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工會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管理會計檔案等,應當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規定執行。

      第四十七條本制度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12

      根據《會計法》、《工會會計制度》和《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1、按照《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規定,開設獨立的銀行賬戶,實行工會經費獨立管理。

      2、工會經費各項收支符合《工會法》和有關政策規定,不得亂集資、亂攤派、亂收費,不得任意擴大開支范圍、提高開支標準,不得辦理與工會工作無關的資金收付。

      3、遵守《預算法》以及《工會預算管理辦法》,對工會經費實行預算管理,編制預算報告,組織預算執行。

      4、堅持“收支兩條線”原則,各項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5、根據上級工會要求和本級工會年度工作計劃,按照“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真實合法,精細高效”的原則編制年度預算,做到格式統一,內容完整,項目明晰,依據充分,說明清楚,程序規范,簽章齊全,報送及時。

      6、無重大支出項目的年度,不得編制赤字預算。期末滾存經費結余不得出現赤字。

      7、預算收入按照規定的工會經費來源項目,充分考慮當年各項收入的`變動因素進行編制,做到實事求是,積極穩妥,切實可行。

      8、預算支出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根據本級工會年度工作計劃,明確工會經費支出范圍,分輕重緩急進行編制。

      9、年度預算草案編制工作完成以后,提請本級工會委員會討論通過,并經本級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后,報上一級工會備案。

      10、年度預算經批準后,嚴格按照預算組織收入和安排支出。收入方面,做到應收盡收,不得隨意減免、不收或少收。支出方面,按照先有預算、后有支出的要求,做到有預算不超支,無預算不開支。遇有特殊情況需要調整預算的,按照預算編制程序編制調整預算并經本級工會委員會同意后執行。

      11、定期分析預算執行情況,及時研究解決預算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強化預算約束力,確保預算貫徹執行。

      12、每筆費用開支據實報銷,不得“以撥代支”、“以領代報”或“虛報冒領”。會議、活動、培訓、維修等較大開支附有具體開支明細清單及有關附件。

      13、工會經費按照規定比例及時分成和足額上解,不得擅自改變經費收繳渠道,不得少記、隱瞞、轉移行政撥繳經費,不得截留、挪用應上解經費。

      14、各種專項資金按照有關規定?顚S,不得改變資金用途、擴大開支范圍、提高開支標準。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13

      1、負責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2、做到逐日逐筆記賬,每日結出余額,并與實際庫存現金核對相符。

      3、定期和會計核對賬目,做到賬賬相符。

      4、安全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

      5、認真執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各項規定。

      6、不坐支現金。

      7、不公款私存。

      8、不白條抵庫。

      9、不挪用公款。

      10、不超銀行規定的庫存現金限額留存現金。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14

      為嚴格遵守黨和政府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認真執行上級工會規定,貫徹為工會建設服務,為教育服務,為群眾服務,切實抓好收、管、用三個環節。

      一、按期收好各項經費:工會經費和工會會費

      二、記帳及時、切實做到內容、數字真實、摘要清楚、經常核對,做到帳帳相符、帳據相符、帳表相符。

      三、對報銷發票嚴格審查,禁用不規范的發票或白條為原始憑證。

      四、會員慰問費不超過會費的`20%

      五、妥善保管現金和一切帳目帳務、憑證,定期向工會委員會報告財務工作情況和各項經費的開支情況,主動向經費審查委員會提供有關的財務工作資料,接受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

      六、工會會計人員要認真執行新《會計法》和工會的各項財務制度、財務紀律,按《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的要求做好本職工作.

      七、本制度自通過之日起施行。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15

      為加強工會財務管理,充分發揮工會財務在履行工會基本職責中的應有作用,特擬定本制度。

      第一條預算制度

      1.工會預算要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根據上級工會財務的規定,每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前編制下年的經費預算。

      2.編制預算前,工會委員會必須估算全年可能的收入,在廣泛聽取群眾和公司各部門意見的基礎上,由工會主席召集有關人員,討論研究開支項目與金額,然后編制預算草案,提交經費審查員審查,同意后報送上級工會審批。

      第二條決算制度

      1.根據上級工會財務部門的規定,每年一月十五日前編制上年度決算。

      2.編制決算時,須將上年賬目結清,做到收支平衡,方可編制決算草案,然后交經費審查員審查,同意后準時報上級工會批復。

      第三條經審費審查制度

      1.工會經費審查員應代表會員群眾,認真對工會各項經費的收支和財產管理進行審查監督,工會每年的預、決算報表連同賬冊憑證以及有關資料,都應主動接受經費審查員審查。

      2.工會對經費審查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要認真進行研究,使工會經費使用更加合理、規范。工會委員會委員應將上級工會規定的各項要求和制度,以及經費開支范圍和標準等項經費審查員報告,以更好地發揮經費審查員的檢查監督作用。

      第四條工會經費使用和報銷制度

      工會經費使用實行工會主席審批制。工會主席因公外出或其他原因不在時,由工會委員會委員代為審批,主席回來時予以及時匯報,便于全面了解經費使用情況,并按年度預算組織收支。

      1.使用工會經費必須事先提出請款報告,經工會主席同意方可辦理支款手續。

      2.工會經費的報銷,必須在費用發生后一周內報賬。如有特殊情況,原始憑證不能超過一個月,過月者拒絕報銷。

      3.在辦理報銷時,必須要有正式單據,載明所購商品明細項目,在單據后面幾號具體用途、經辦人員、工會主席的`簽字方可報銷。

      4.物品采購、驗收、發放制度。

     。1)工會物資大采購,必須按年度預算指標控制,事先編制開展某項活動所需費用計劃,報請領導批準,方可組織落實。

     。2)凡工會購買大宗物品,需征得工會主席意見后,再委派相關人員按照陽光采購的方式,按質定價、按量計劃進行采購。發貨票必須有經辦人、驗收人、審批人簽字,方可辦理報銷手續。

     。3)凡工會各種獎品的發放,由具體工作人員制定發放表一式兩份,經工會主席批準后方可進行。不經工會主席批準,不得隨意發放各種獎品及紀念品。

     。4)獎品發放后,應將獎品發放表簽字蓋章,手續齊全后,本人留存一份,交會計入帳一份。剩余獎品應辦理移交手續,歸工會內勤人員統一管理,另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五條定期公布制度

      1.工會經費的收支情況(收支賬目),每年在工會會員大會上公布一次,廣泛聽取會員群眾的意見,接受群眾的監督。

      2.召開工會會員大會時,由工會主席向大會作工會財務收支報告或預決算執行情況報告,使會員群眾了解工會財務情況,聽取意見和反映,以促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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