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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2024-10-18 14:28:59 合同范文 我要投稿

    有關經濟合同模板合集10篇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經濟合同10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有關經濟合同模板合集10篇

    經濟合同 篇1

      一、經濟合同的概念。

      經濟合同是法人之間為實現一定的經濟目的、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關系的協議。

      經濟合同是雙方或多方的法律行為。合同的內容必須經過當事人各方的充分協商,并在自愿的基礎上達成一致。否則,在法律上無效。經濟合同正式簽訂之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者必須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二、經濟合同的種類。

      經濟合同的種類較多,按書面形式劃分,可分為條款式、表格式、表格和條款結合式;按有效期劃分,可分為長期合同、中期合同、短期合同:按內容劃分,可分為購銷合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等10類,每類中還可以分為幾小類,下面把這10類合同分別加以介紹:

      1、購銷合同。

      這是供方將產品、商品用期貨形式出售或調撥給需方而簽訂的合同。它包括供應合同、采購合同、購銷結合與協作調劑合同等。

      2、加工承攬合同。

      這是供方根據需方的要求而簽訂的合同。它包括加工合同、訂貨合同、修繕合同等。

      3、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這是建設單位與承包施工單位為完成工程建設項目而簽訂的合同。它是加工承攬合同中分離出來的一種合同,包括勘察設計合同、建筑安裝合同等。

      4、貨物運輸合同。

      這是工業、農業、商業等企業單位為委托鐵路、公路、海洋航運、內河航運、航空等交通運輸部門運送貨物而簽訂的合同。

      5、供用電合同。

      這是生產單位與電力部門簽訂的供用電力合同。供電方只能是供電局,用電方必須是經審批下達電力分配計劃中規定的生產企業單位。

      6、倉儲保管合同。

      這是工業、農業、商業、物資等部門與倉儲保管部門之間簽訂的材料、設備、產品或商品等物資的儲存保管合同。

      7、財產租賃合同。

      這是供方(出租人)把物資提供給需方(承租人)在一定時期內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約定報酬(即租金)的合同。

      8、借款合同。

      這是工業、農業、商業企業和農村鄉鎮企業在生產過程和商品流轉過程中,因臨時性或季節性的需要,與銀行或信用社簽訂的借貸現金的合同。

      9、財產保險合同。

      這是投保人與保險人之間,關于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的合同。

      10、科技協作合同。

      這是科研單位之間或科研單位與企事業單位之間,為協同完成某項科研項目、技術革新項目、產品研制項目而簽訂的合同。它包括科研合同、試制合同、成果推廣合同、技術轉讓合同、技術咨詢服務合同等。

      三、經濟合同的基本內容。

      經濟合同的基本內容,是經濟合同的核心部分,也就是合同當事人之間達成一致意見的各項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條例的.規定,經濟合同應具備以下主要條款:

      1、標的。

      這是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如貨物、貨幣、工程項目、勞務或腦力勞動的成果等。

      2、數量和質量。

      數量是指標的計量,如產品的數量、借款和金額等:質量是指標的特征,如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等。

      3、價款或酬金。

      這是指取得合同標的的一方向對方所支付的代價。價款或酬金是以貨幣數量來表示的。

      4、履行的期限、地點或方式。

      履行期限是指締約者履行義務和享受權利的時間界限。履行地點是指交貨、提貨的場所。履行方式是指當事人采用什么方式來履行合同的義務。履行方式有時間方式和行為方式。時間方式是指合同的一次性全面履行,還是分成若干部分分期履行。行為方式是指交付標的物的方法,常見的有送貨、提貨、代運等。

      5、包裝和驗收方法。

      要具體寫明包裝標準和驗收方法,如果因包裝不合格或發生損壞、丟失,引起糾紛,則能明確責任。

      6、違約責任。

      這是對不按合同規定履行義務的制裁措施,以及發生意外事故的處理。違約責任主要采取違約金和賠償金形式。

      7、其它必要的條款。

      這是指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或具體經濟合同的性質必須具備的條款,以及當事人一方要求必須規定的條款。

    經濟合同 篇2

      甲方:

      住所地:

      身份證號碼:

      乙方:

      住所地:

      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購買位于____市____區__小區__號樓__單元__層__戶房屋,需向乙方借款______(大寫:_______)。

      同時約定該房屋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所需條件時,將該房屋產權轉讓與乙方。甲、乙雙方就該房屋轉讓、借款事項,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大寫_______),月利息為__,借款方式: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借給甲方______(大寫:_______)。

      二、待該房屋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所需的條件后,甲方須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將該房屋產權過戶至乙方名下。

      三、乙方支付給甲方現金______(大寫_______),作為欲轉讓房屋產權的39;轉讓費。支付方式:本合同成立時,乙方支付現金______(大寫_______);待該房屋所有權權屬變更登記、產權過戶至乙方名下時,支付剩余的'現金______(大寫_______)。

      四、因甲方買房的全款均有乙方所出借,甲方自拿到該房屋鑰匙起,同意乙方無償使用、占有、居住、管理該房屋。由乙方確定該期限。

      五、協議第二條約定的所附條件成就時,即房屋(____市____區__小區__號樓__單元__層__戶)已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經濟適用房上市出售要求時,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所有權變更登記,將產權過戶至乙方名下。否則:

      1,逾期不辦理,按日5‰支付滯納金,同時仍應履行協助過戶義務;

      2,若因甲方原因導致無法辦理該產權變更登記,乙方無法實現取得該房屋所有權的目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該房屋總價款(以甲方與開發商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為準)30%的違約金,同時歸還借款______且按照約定借款利率支付______借款利息。該利息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至還款日止。

      六、協議第二條約定的所附條件成就前,乙方不得提前向甲方催要借款。所附條件成就后,合同目的完成,乙方取得房屋所有權,乙方基于借款______及利息的債權滅失。

      七、該合同條款所約定的權利、義務對雙方當事人的近親屬有法律約束力,其近親屬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雙方有義務告知自己的近親屬。

      上述條款符合法律規定,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涉及附生效條件的約定條款成立)。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濟合同 篇3

      問題的提出:

      1、如果違約金約定過高,法院應依照什么標準進行調整?

      2、如果當事人沒有對違約金的約定提出異議,法院能否主動調整?

      我國《合同法》一百一十四條二款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實際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薄逗贤ā吩谫x予當事人以約定違約金自由的同時,又規定了當事人得就違約金數額主張調整。實踐中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法院加以調整的情形時有發生。然而,在理論上,關于違約金的性質、國家干預的程度等問題依然使人困惑,而立法上,如何判定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如何予以“適當調整”,法律均未進一步明確,從而導致對違約金“過高”調整問題的認定和處理在審判實踐中頗多爭議,法律適用極不統一,司法工作者有時也無所適從。本文就司法實踐中遇到的這一問題作一些理論和實務上的探析。

      有的學者對實踐中對違約金的調整依據的標準進行歸納,總結出如下一些方式:1、以實際損失調整違約金;2、以遲延給付一年的賠償額不超過欠付的本金為限予以調整;3、參照最高人民法院有關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并在此基礎上乘以四倍計算違約金;4、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16條,即“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5、將過高的違約金數額減少到損失的.2倍額度;6、以“不超過合同未履行部分的總值為限”酌情予以調整;7、不采用固定比例或上限的調整方法,完全由法官根據不同案件進行自由裁量?梢妼崉罩袑τ谶`約金調整適用標準的混亂。

      最高人民法院對于違約金的適用標準也嘗試作出司法解釋以指導實務中的疑惑。1994年3月1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逾期付款的違約金應依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復函》(法函[1994]10號)規定:根據當時央行[1990]97號通知下發的《違反銀行結算制度處罰規定》第九條關于銀行計扣逾期付款滯納金的規定,經濟合同法及其有關條例中規定的逾期付款的違約金,應按逾期付款金額每日萬分之三計算;1996年5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依據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復》(法復〔1996〕7號)規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逾期付款金額每日萬分之五計算。1999年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復》規定:對于合同當事人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中國人民銀行調整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時,人民法院可以相應調整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標準。參照中國人民銀行1996年4月30日發布的銀發〔1996〕156號《關于降低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的通知》的規定,目前,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可以按每日萬分之四計算。20xx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復>的批復》將最高人民法院法釋〔1999〕8號批復中“參照中國人民銀行1996年4月30日發布的銀發〔1996〕156號《關于降低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的通知》的規定,目前,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可以按每日萬分之四計算”的內容刪除。此后,最高人民法院再未有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計算的相關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對于司法解釋的修改與利率市場化的發展分不開的,“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可以按每日萬分之四計算”的標準已經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20xx年4月27日最新調整的利率標準,一年期貸款利率為5.85%.根據銀發20xx第250號規定,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浮動區間為[0.9,2],即一年期貸款利率為11.7%為合理。銀發20xx第251號規定:“關于罰息利率問題。逾期貸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還款的借款)罰息利率由現行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收利息,改為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若貸款利率約定為11.7%,則逾期貸款罰息可在此基礎上加收50%,11.7%*1.5=17.55%,即逾期貸款罰息為日萬分之四點八一。

      根據1991年8月13日法(民)<1991>21號,《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的通知》第六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

    經濟合同 篇4

      立協議人:

      xxxx建筑工程公司(下稱甲方)

      xxxx百貨公司(下稱乙方)

      xxxx建筑工程公司訴xxxx百貨公司建筑安裝工程合同糾紛一案,在xx區人民法院主持下,雙方當事人調解結案,調解書已于**年10月16日送達。調解協議規定乙方欠甲方建筑工程款83209. 26元,于**年10月16日前一次付清。逾期不付按銀行貨款的有關規定承擔利息;雙方互不追究其他責任,F因乙方目前經濟方面有困難,提出分期付款。經甲、乙方反復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同意變更xx區人民法院(**)x法經字第190號民事調解書關于乙方欠甲方建筑工程款83209. 6元,于**年10月26日前一次付清”的決定。

      (二)乙方于**年**月**日前,付款;于 年** 月** 日付款元。

      (三)甲、乙雙方均應信守協議。乙方如不履行協議,每期拖欠的款額,每拖欠一日按30%計 算滯納金。

      (四)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交人民法院一份。

      甲方:xx建筑工程,A公司(公章) 乙方:X X百貨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X X X(章) 法定代表人:X X X(章)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經濟糾紛解決途徑的選擇

      在我國,解決經濟糾紛的途徑和方式主要有仲裁、民事訴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

      1、仲裁與民事訴訟是兩種不同的爭議解決方式。當事人發生爭議只能在仲裁或者民事訴訟兩種方式中選擇一種解決方式。有效的仲裁協議可排除法院的管轄權。只有在沒有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或者當事人放棄仲裁協議的情況下,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轄權,這在法律上稱為或裁或審原則。

      2、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方式的選擇則與糾紛的性質有關。根據法律的'不同規定,有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也可以先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時再起訴;有的則只能先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才能提起行政訴訟;還有的則只能通過行政復議的方式解決,由行政機關對糾紛作出最終裁決。

    經濟合同 篇5

      新勞動合同法關于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一、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有6種情況下,勞動者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并且有權取得經濟補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第六種情況是如果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二、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三、以下三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之后,解除勞動合同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四、以下四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大規模裁員(需要裁員二十人以上或者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天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過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勞動合同期滿之后,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解除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換言之,勞動合同期滿,如果勞動者在維持原勞動合同條件續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同意續訂,此時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六、以下兩種情況下,致使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二)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綜上所述,《勞動合同法》具體規定了17種解除勞動合同情況,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當然這并不是全部,因為《勞動合同法》還有兜底條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合同的,勞動者也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的數額如何確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對此明確的規定: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

      用工單位和勞動者注意:

      一、用工單位與用工者簽訂合同要保存雙方自愿簽約的證據,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如果勞動合同對此沒有明確約定,應該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供勞動保護,按時發放工資以及各項福利,依法繳納各項保險。單位制定規章制度要合法,不合法的規章制度不受法律保護,即使單位以勞動者違反了單位規章制度為由解除合同,也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用人單位在任何情況下不能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用人單位不能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二、《勞動合同法》的十七項經濟補償金的規定是對勞動者權益的有力保障,勞動者要注意6種情況下自己解除合同有經濟補償金,其余情況下勞動者自己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筆者曾經解除過一些咨詢者,他們因為“老板”、“經理”、“人事”要求自己辭職,自己就打了辭職報告。這樣的情況下,用工單位就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了。而勞動者自己的權益被自己毫不知情的損害了。由誰提出解除合同,真的很重要。

    經濟合同 篇6

      買方:____________ (下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__ (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___ (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 按照_______標準執行(須注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 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注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 .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應盡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注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 險: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并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

      第五條 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 2.驗收方式:______(如采用抽樣檢驗,應注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檢驗機構按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總價: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后,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并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_______________.第十條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_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行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附加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其它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定的地址或傳真號碼以___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后的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等單位。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受權代表:(簽字)______

      受權代表:(簽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于____(地點)。

    經濟合同 篇7

      【題目】

      一。20xx年1月l0日,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一份買賣合同。合同約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購買CAT320B型挖掘機5臺,每臺40萬元,共計200萬元: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公司向乙公司付款100萬元,余款自挖掘機交付之后每月5日前支付10萬元,10個月付清;甲公司任何一個月未按期付款,乙公司享有解除合同的權利;貨款付清之前,乙公司保留該5臺挖掘機的所有權。乙公司在收到100萬元貨款后3日內交付挖掘機。

      甲公司依約支付100萬元貨款,乙公司在約定時間內向甲公司交付挖掘機時,因合同未約定履行地點及履行費用負擔,雙方發生爭議。在爭議未決的情況下,乙公司委托運輸公司將挖掘機送到甲公司,為此支付運費l萬元。

      在乙公司保留挖掘機所有權期間一發生以下事實:(1)甲公司發現一臺挖掘機有重大質量問題,無法使用;(2)一臺挖掘機因被突發洪水浸泡受損,送丙修理廠修理,因未支付修理費而被丙修理廠扣留;(3)甲公司將一臺挖掘機出租給丁公司,租期3個月,獲得租金1 0萬元;(4)甲公司連續3個月沒有支付貨款。

      要求:根據上述內容,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如何確定該買賣合同的履行地點?并說明理由。

     。2)在乙公司保留所有權的情況下,挖掘機因洪水所受損失應當由誰承擔?并說明理由。

     。3)如丙修理廠不知保留所有權的事實,丙修理廠能否對挖掘機行使留置權?并說明理由。

     。4)在甲公司連續3個月沒有付款的情況下,乙公司能否要求解除合同?并說明理由。

     。5)甲公司與丁公司之間的租賃合同是否有效?甲公司是否有權收取租金?并說明理由。

      【答案】

     。1)應該在乙所在地履行。根據法律規定,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依照以上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對于履行地點需要按照如下原則進行確定: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本題中甲是收取貨物、交付貨款的一方,乙是收取貨款、交付貨物的一方,所以應該在乙所在地履行。

     。2)應該由甲承擔損失。根據法律規定,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本題中約定的所有權保留條款對風險的移轉沒有影響,挖掘機已經交付給甲了,所以應該由甲承擔損失。

     。3)丙修理廠可以行使留置權的.。根據規定,債權人留置的動產,應當與債權屬于同一法律關系,但企業之間留置的除外。本題中留置的挖掘機與修理是同一法律關系,所以丙修理廠可以留置挖掘機。

     。4)乙公司可以解除合同。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題中甲乙約定甲公司任何一個月未按期付款,乙公司享有解除合同的權利,而甲公司連續3個月沒有支付貨款,這符合了約定的條件,因此乙可以解除合同。

     。5)租賃合同有效,甲有權收取租金。根據法律規定,附條件的法律行為,條件成就時,該法律行為的效力發生。本題中,貨款付清是5臺挖掘機所有權轉移的條件,由于條件尚未成就,5臺挖掘機的所有權雖然未轉移,但是根據《物權法》的規定,物權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甲此時雖然不享有所有權,但還享有用益物權中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出租財產屬于收益的權利,因此,甲有權出租該挖掘機并有權收取租金。

    經濟合同 篇8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

      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

      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配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武漢市城鎮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證明》編號: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武漢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經濟適用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劃撥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平方米,

      規劃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_____,《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經批準,在該地塊建設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批準文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經濟適用房銷售依據

      該經濟適用房項目經核查批準,準予上市銷售!段錆h市經濟適用住房銷(預)售許可證》編號為:武經房【______】______號。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經濟適用房的基本情況

      1.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住宅,土地性質為劃撥用地。所購買的住房為【現房】【預售房】,買受人所購住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項目中的第________棟【座】________單元______層_____號房,戶型為________房________廳________廚______衛,封閉式陽臺______個,非封閉陽臺________個(見附件一)。

      該住房層高為________米,屬________結構。

      該住房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有關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2.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非住宅,土地性質為劃撥用地。所購買的房屋為【現房】【預售房】。買受人所購房屋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項目中的第________棟【座】________單元________層________號房(見附件一)。

      該房屋層高為________米,屬________結構。

      該房屋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有關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3.如無特別約定,該房屋在建筑材料、設計、防火、給排水、隔音、照明、節能、環境等方面均應當符合有關的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第四條計價依據、方式與價款

      1.該房屋屬于政府定價的經濟適用住房。

      政府定價批準文號為:武價函【】________號,核定銷售基準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________元。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建筑面積計算房屋價格,買受人所購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基準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_______元,核準的樓層調節率為________%,實際銷售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________元×(1±%)=________元,合計總金額為: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2.該房屋屬非政府定價的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內行政劃撥土地上建設的非住宅用房。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建筑面積計算房屋價格,買受人所購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雙方約定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___元,合計總金額為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第五條出賣人不得向買受人收取該房價款外的費用。經批準未計入銷售價格的代收、代繳費用,經買賣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由出賣人代收代繳時,出賣人必須出示委托收費部門出具的合法委托書及收費標準,且不得加價代收。

      第六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房屋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進行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即時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________×100%

      因規劃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在規劃設計變更批準之日起15日內簽署補充協議。

      2.雙方自行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交付期限及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條件的經濟適用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房屋工程檢驗合格,已向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機構辦妥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2.該房屋已取得經濟適用住房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3.出賣人與買受人關于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日期及條件的約定:

     。1)供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供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供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排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綠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有線電視、寬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小高層、高層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不可抗力或者買賣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原因,需要延期交付使用的,出賣人應當在原因發生之日起15日內書面告之買受人。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該房屋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相關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房屋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房屋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書面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2.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即時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3.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條違約責任

     。ㄒ唬┏鲑u人保證銷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ǘ┵I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出賣人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合同終止履行。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該比率應不小于本款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ㄈ┏鲑u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_______日之內,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__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書面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___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即時貸款利率支付利息及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終止履行。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__(該比率應不小于本款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ㄋ模┏鲑u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裝飾、設備差價以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核定的為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ㄎ澹╆P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該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____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相關證件資料交付給買受人自行辦理權屬登記或接受買受人委托代為辦理權屬登記。

      如因出賣人的責任,造成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該房屋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經濟適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與出賣人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該房屋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二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_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有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共用部位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三條買賣雙方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房屋所在項目以下部位和設施等全體業主享有所有權:

     。1)物業管理用房;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買受人遵守業主臨時公約,履行出賣人與_______物業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的規定

      根據《武漢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武政【20xx】30號)有關規定,買受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須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滿五年后,才能按市場價上市出售。出售時,買受人須在市、區房產交易窗口按照該房屋屆時市場評估價與購買時該房屋總價差額的一定比例交納收益。具體比例按市房產管理局、市物價局屆時公布的標準執行。憑繳款證明、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和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土地性質變更為“出讓土地”。

      第十五條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另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十七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_頁,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出賣人_____份,買受人_____份,_______份。

      第十九條本經濟適用房買賣合同簽訂后,由出賣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內連同《武漢市城鎮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證明》原件一并向區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備案。

      第二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ê炚拢

      買受人(簽章):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ê炚拢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該經濟適用住房所在樓層房屋平面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附件二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三裝飾、設備標準

      1.外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內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天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地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門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廚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衛生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陽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附件四合同補充協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經濟合同 篇9

      摘要:合同成立與合同生效是兩個聯系緊密又互相區別的法律概念。正確區分合同成立與合同生效的基本含義和構成要件不僅具有重要的法律理論意義,而且對合同當事人簽訂合同、適當履行合同義務也具有深遠的司法實踐意義。在很多情況下,我們往往只是注重合同成立而忽略了合同生效,從而在不少方面失去了自己的合法利益。因此,合理的認識合同成立與合同生效有助于我們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關鍵詞:合同成立;合同生效;法律意義;司法

      合同成立與合同生效是我們研究《合同法》時兩個經常被提到和用到的概念。正確區分合同成立與合同生效的基本含義和構成要件不僅具有重要的法律理論意義,而且對合同當事人簽訂合同、適當履行合同義務也具有深遠的司法實踐意義。筆者在本文中就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概念、構成要件及意義進行辨析。

      一、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概念

      關于合同成立,有兩層含義,第一層含義是指當事人經過要約、承諾這一合同訂立的過程最終以締結合同為目的就合同內容達成的意思表示一致,反映的是是法律對當事人意思自治和意思自由的尊重,也是合同法最基本的法律理念體現。本層含義的合同成立一般認為應當具有以下三個基本的構成要件:

     。1)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主體;

     。2)意思表示一致;

     。3)通過要約和承諾的過程。

      合同成立的第二層含義指的是合同成立的時間,指的是一個時間點,該時間點是區分合同主體是否承擔合同責任的重要標志。合同法25條規定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這是對合同成立時間的原則性規定。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分析:合同成立的時間首先區分為諾成合同和實踐合同來分析:

      1、諾成合同,是指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為成立,而不需要以交付標的物為成立要件的合同。對于諾成合同的成立時間可以區別為當事人采用書面合同和不采用書面合同的情況:

     。1)不采用書面合同的情況,那么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承諾生效的形式可以是口頭、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我國對于承諾生效采用到達主義,即承諾到達要約人時承諾生效,合同成立。

     。2)采用書面合同的情況,包括法律規定需要書面合同和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合同的情況,則合同的成立時間又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書面合同書簽訂的時間即是合同成立的時間,另外一種情況是書面合同書簽訂之前,當事人已經履行了主要的義務,那么合同在當事人履行主要義務的時候,合同就已經成立了。

      2、實踐合同是指除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還需交付標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比如單純的私人之間的贈與合同。對于此類合同,只靠單純的要約、承諾,合同是不能成立的,而合同的成立時間是贈與物的交付時間。

      二、合同生效的概念

      (一)合同生效的概念

      合同生效,是指成立了的合同依當事人意思表示的內容而發生法律效力。有人認為合同生效屬于事實判斷,決定著合同的履行效力自何時開始發生,解決的是效力發生的時間點問題。而筆者并不贊同這種觀點,筆者認為合同的生效解決

      的是已經成立的合同怎樣獲得法律的肯定性評價和何時獲得法律的肯定性評價的問題,應該包括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實質要件應該符合《民法通則》55條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應該具備的條件,即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而形式要件解決的是合同何時生效的問題,合同法44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合同法45條和46條還分別規定了附條件生效的合同和附期限生效的合同。那么對于符合合同生效實質要件的合同,它生效的時間大多是成立時即可獲得法律的肯定性評價,而特殊情況又包括了

     。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2)附條件和附期限生效的合同,這樣的合同最終是否生效,什么時候生效取決于所附的條件和期限。

      (二)合同生效與有效合同之間的關系

      有效合同指的是基于法律對于已經成立的合同進行的肯定性評價的結果,和可撤銷合同、無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處于同樣的`層級。對于合同主體來講,有效合同可以獲違約責任。合同生效和有效合同是兩個非常相近而且非常容易混淆的概念。合同生效和有效合同之間的關系,筆者認為有效合同是合同生效后的一種法律肯定性評價的結果。

      二、合同成立與合同生效的在法律建

      構及司法實踐當中的意義

      (一)合同成立與合同生效在法律建構上的意義

      按照大陸法系的區分,合同法屬于私法的范疇,因此,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主要依據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因此在合同從無到有的這個過程中,合同成立概念的出現體現的就是合同法對于合同主體意思自由的一種尊重。盡管合同法對于合同成立要經過要約、承諾的過程以及關于合同成立構成要件等內容有相關的規定,而實質上法律對于合同成立是采取了非常寬松的態度,比如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合同成立應當是對合同內容達成意思表示的一致,但是在合同法61條又規定對于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因此,我們看到合同成立這一概念本身體現的即是合同法對于合同主體意思自治和意思自由的一種尊重。合同生效這一概念的法律建構對于合同法來講體現的是法律對于已經成立的合同的一種強制干預。這種強制干預的目的在于建構一種更為誠信的合同體系以使得合同主體在簽訂合同時不能任意妄為。但即使這樣,法律對于合同的干預也是被動干預,而不是主動干預。

     。ǘ┖贤闪合同生效在司法實踐意義

      合同成立在司法實踐中筆者認為主要有兩個意義,一個是雙方當事人確定合同成立后履行合同內容的基礎,因此,對于合同主體來講合同成立的過程最重要的就是對合同的內容進行詳盡的商榷,而第二個意義在于確定合同成立的時間,根據我們前述分析合同成立的時間可知,大多時候合同成立都是合同生效的時間,因此,合同成立后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的內容履行合同內容,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合同生效的司法實踐意義筆者認為有兩點,一是合同主體在簽訂合同時對于合同生效條件的認識是合同主體對自己所簽訂合同的風險認識;二是合同法主體在合同成立后履行合同義務發生爭議時,合同主體首先應當判斷自己合同的效力,是否為有效合同,認識自己所承擔的法律責任,以及相應的救濟方式。辯析合同成立與合同生效

      參考文獻

      1、何闖《淺析合同法上的不安抗辯權.》法制與社會 20xx

      2、王海濤《合同的基本性質》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20xx

      3、仁川 吳弘 《合同法教程 》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20xx

      4、王利民,崔建遠《合同法新論總則》 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20xx.

      5、邢宇菲《民法》 北京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xx

    經濟合同 篇10

      隨著國家對農村政策的大幅度傾斜,作為最基層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過程中同時也面臨著一系列需要引起重視和解決的問題。筆者在實際工作中發現,在農村經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有很大一部分涉及農村財務問題,而其中又大多涉及農村經濟合同。因此,全面加強和規范農村經濟合同管理工作是化解基層矛盾的有效手段,F就有關問題談談認識和看法。

      一、農村經濟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表現多樣

      經對某鎮70余個村莊、近千份經濟合同的調研審查發現:目前農村經濟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

      (1)對合同的嚴肅性認識不足,口頭協議現象存在。多數村在一些事前認為不是很重要的交易事項,沒有簽訂書面合同。審計中發現,在一些涉及面較窄、標的較小的承包或租賃事項,經常不簽訂書面合同,而是采用口頭協商、由村主任直接敲定的形式。這種不簽訂書面合同的口頭協定,為日后糾紛埋下了伏筆,雙方權益難以分清,特別是村居換屆后,當事人發生變化,村集體利益就不能有效保護。

      (2)合同形式不規范。多數村簽訂合同時,由于受知識水平所限,合同形式極不規范,條款、事項沒有條理。

      (3)合同內容不合理。合同內容不盡合理,雙方權利義務不清、不明或不對等的現象很多。有些合同的內容不符合法律規定,比如企業租賃合同期限為永久、土地使用權為長期,等等。

      (4)合同訂立的過程不符合法律要求。有些合同簽訂的過程沒有按照法律的程序執行,例如集體組織作為發包人對外發包的過程中,不依法召開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由村委會直接簽訂合同。集體資產拍賣轉讓不依法進行資產評估。

      (5)合同制約監督機制弱化。大多數村的.合同協議沒有經公證機關公證或鄉鎮司法機關監督,僅僅雙方協定,加上村集體組織的制約機制較弱,一些承包(租賃)戶往往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村委會毫無辦法,往往不了了之,使集體的利益受損。比如不按時足額繳納承包(租賃)費、合同到期拒絕續簽協議、不履行其他應盡的義務,等等。

      (6)合同執行隨意性強。很多合同簽訂后,就被放在一邊,成為一紙空文,發包方只收承包費,不盡管理義務,或變更合同內容等,承包方則隨意改變承包項目、私自轉包等。在合同管理方面,多數村的經濟合同無人管理或管理比較松散。

      (7)由于合同法人更換影響合同履行。農村集體合同的主體一方是作為法人的村委會,由其法人代表村委會主任和承包(租賃)方簽訂,因為村委換屆導致法人代表的變更,往往影響承包合同的履行。

      二、產生上述問題有多方面原因

      經分析認為:上述問題的存在,原因是多方面的,具體可以概括為:

      (1)重視程度不強,管理意識不夠。在實際操作中,部分村干部未能及時公開村委會所簽訂的合同及履行情況,透明度不高,造成部分群眾對村委會所簽訂的合同內容及款項均不清楚;經濟合同履約率不高,承包金拖欠現象較為普遍。村干部對于經濟合同管理的這種態度,容易造成群眾的誤解,使干群關系緊張,影響社會穩定。既不利于群眾監督合同的履行,也不利于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2)管理機構設置不健全。在村級組織做好有關經濟合同基礎檔案管理的基礎上,鄉鎮有關部門應該發揮好統籌管理和調節仲裁的功能。但在審計中發現,大部分鄉鎮部門對村級合同疏于監督管理,少數鄉鎮也只是對部分村級合同進行保管存放,未能切實履行起應發揮的職能。

      (3)村級檔案管理水平較低。目前,多數村委會并沒有設立專人負責合同管理,沒有統一登記造冊、歸檔管理,這種做法既不利于監督也容易遺失。經常是在發生經濟糾紛時,村委會作為合同當事人卻找不出自己保存的那份合同,從而使糾紛無法得到及時有效地解決。

      (4)合同管理人員業務能力不足。村級負責合同管理的人員普遍存在專業水平不夠,業務能力不足的現象。在其指導下,村民與村委會或村民間在合同簽訂、鑒定和管理方面存在很多弊病,不規范的合同較多。有些合同因此失去法律效力而無法兌現,有些則因解釋不清而出現糾紛。

      三、規范農村經濟合同管理的相應對策

      筆者認為,可通過采取以下措施,從根本上解決農村經濟合同管理中存在的種種問題:

      (1)加強宣傳,充分認識合同管理的重要性。通過下發文件、召開會議、組織培訓等形式,加強鎮村有關部門對該方面的思想政治教育。通過學習教育,讓大家普遍認識到加強農村經濟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認識到合同管理在促進集體資產運營、集體資產保值增值、農村經濟健康協調發展、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在重大現實意義。

      (2)健全機構,專司合同管理職責。各鎮可成立農村經濟合同管理領導小組,設專人負責村級經濟合同方案的審核、合同的鑒定、督促村委會加強對農村經濟合同的正常履行。村級成立專門的經濟合同管理小組,成員由黨員、干部、群眾代表組成。合同管理小組人員應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對村內所簽經濟合同進行監管,審核合同的簽訂是否合法,是否符合上級政府的相關政策,監督合同的履行情況。

      (3)規范管理,做好簽約各環節的監督服務。經濟合同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務是制定各類經濟合同的規范模版,使每類合同的簽訂有章可循;其次是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對不同類型的經濟合同訂立相應的原則和流程,簽訂合同的各個環節均要按原則審核,按流程操作,使合同的簽訂與履行得到有力的保障;再次還要對簽約各環節提供良好的服務,合同簽訂前應通過培訓等手段使當事人充分了解該類合同的相關知識,并協助當事人對項目進行評估及各項準備工作。簽約過程中的招標等環節,應力爭達到規范運用,保障公平,簽約后要及時分類、歸檔、保存,并進行跟蹤回訪,以保障合同能夠有效執行。

      (4)強化培訓,切實提高合同管理水平。村級管理人員的水平直接決定著整個合同管理工作的水平。有關部門要進行村級合同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培訓內容主要是法律、法規,合同簽訂及合同的管理、履行、變更、解除等知識。通過培訓,提高合同管理人員業務素質,促進合同管理工作不斷完善,防止簽訂不符合法津法規的合同,提高合同正常履行的比率,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培訓應采取多種形式,主要是集中講授的形式,也可采取現場培訓的方式;對于一些落后村,可以組織講師到該村重點授課,以增強針對性和培訓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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