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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2024-10-09 08:29:38 考試 我要投稿

    【推薦】自學考試合同3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自學考試合同3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推薦】自學考試合同3篇

    自學考試合同 篇1

      一、債權轉讓

      1.債權轉讓協議簽訂后,原債權人就不再是當事人,而受讓人成為新的債權人。

      2.債權轉讓協議無須債務人同意,但是,不得增加債務人的負擔。

      3.債權轉讓應當通知債務人,該轉讓對債務人生效;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生效。

      “對債務人不生效”,是指債務人同原債權人履行債務,原債務人必須接受。

      “對債務人生效”,是指債務人只能對新債權人履行。如果債務人仍向原債權人履行,引起的效力有:

     、僭瓊鶛鄠鶆杖匀淮嬖;

     、谠瓊鶛嗳丝梢跃芙^受理;

     、廴绻瓊鶛嗳耸茴I,原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就產生不當得利關系。

      4.債權轉讓的'無因性:

      例:甲將10噸貨物讓給乙,而乙將100噸貨物贈與丙,后丙殺害了乙的兒子,乙享有撤銷贈與的權利。乙行使撤銷權后,乙丙之間的贈與合同就不存在,這時,乙不能主張甲將貨物交付于丙的行為無效。

      債權轉讓的無因性,即:只要轉讓成立,事后發生的原因行為無效,不影響債權轉讓的效力。

      5.債權轉讓后,債務人的權利(第82、83條)

      債務人有兩個權利:

     、俚咒N權援用;

     、诳罐q權援用。

      二、債務轉讓

      例1:乙已將貨款交付于甲。甲于交貨之前與丁簽訂協議,約定:甲向乙交付10噸一級茶葉的義務由丁承擔。這就是債務轉讓,丁成為新債務人,而甲退出新債權債務關系,在這種情況下,債務轉讓,務必經過債權人乙同意,否則無效;一旦經債權人同意,一切風險由債權人承擔。

      例2:甲欠乙10噸茶葉,甲將部分債務轉讓給丁,這時,甲并未退出原債權債務關系,仍是債務人,丁也成為債務人。在這種情況下,債務轉讓無需經過債權人乙同意。

    自學考試合同 篇2

      (一)有名合同與無名合同

      1.有名合同,即法律民已命名的合同。

      2.無名合同,即法律上尚未確定一定名稱的合同。

      (1)借用合同:

      指以非消費耗物的使用權為標的合同。

      借用與租賃的區別:租賃有租金、有對價;而借用無對價。借用無對價決定了借用合同是單務的、無償的、實踐性的合同。

      (2)消費借貸合同:

      借貸與借用的區別:借用不轉移所有權,借貸要轉移所有權。

      消費借貸:以可消耗物的占有使用為目的的合同。

      例:甲乙為鄰居,甲借乙10斤米,該借米合同即消費借貸合同。

      消費借貸與借用的區別:借用是無償的;消費借貸可能是有們的,可能是無償的。一般認為,消費借貸合同是諾成合同。

      區分有名、無名的意義:無名合同的適用規則,這規定在《合同法》第124條,有兩個規則:第一,無保合同當然適用合同法總則;第二,比照分則中最相類似的規定適用。

      例:借用合同比照,租賃合同的規則適用。

      (二)單務合同與雙務合同

      1.如果雙方都負有義務,為雙務;如果僅有一方負有義務,為單務。

      2.常見的`單務合同有:保證合同、借用合同、贈與合同、民間借貸。

      3.區分單務、雙務的意義:履行抗辯權只能發生以雙務合同中。

      (三)有償合同與無償合同

      1.劃分標準:是否支付對價。

      2.無償合同包括:保證合同、借用、贈與

      3.可為有償也可為無償的合同:民間借貸、保管合同、委托合同。對于這類合同,如果當事人沒有特另約定的話,法律推定為無償。

      4.區分有償、無償的意義。

      有償與無償的當事人承擔的責任不同:對于有償合同,其違約責任原則上采無過錯原則;對于無償合同,無償的一方實行過錯原則,并且無償的一方只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而導致對方損失的情況下,才承擔責任。

      例證:合同法第189條、第374條、第406條。

      (四)諾成合同與實踐合同

      1.諾成合同:指經過要約、承諾階段,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就可成立的合同,又稱不要物合同。

      2.實踐合同:指除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還需要有標的物的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又稱要物合同。

      3.公認的實踐合同有:動產質押、定金、借用、保管、民間借貸。

      注意:根據《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8條規定,“公民之間贈與關系的成立,以贈與物的交付為準!睋,贈與合同是實踐合同。但是,按照合同法185條規定,贈與合同顯然是諾成合同,應以合同法為準。

      (五)要式合同與不要式合同

      1.要式合同:指法律明確規定必須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

      2.不要式合同:指法律不要求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

    自學考試合同 篇3

      合同的形式:

      合同的形式可分為口頭、書面和默示形式。一般情況下,合同的形式屬當事人自由選擇的范疇。因此,現在的大多數合同均屬不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包括:

      (1)擔保法上的所有合同(保證、抵押、質押、定金)、金融機構的借款合同、建筑工程合同、融資租賃合同、技術開發合同、技術轉讓合同,這些合同要求必須采用書面形式;

      (2)特殊的需要登記、批準的合同,包括:專利權轉讓合同、商標權轉讓合同,以不動產或汽車、輪船等重要的動產抵押的合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中外企業合同。注意:房屋買賣合同、城市私有房屋租賃合同不屬于登記、批準的`合同。

      關于“要式”的規定屬強行性規定。如果未采用法律要求的要式,合同原則上不成立、不生效?荚圏c在于例外。

      例:甲乙雙方通過電話協議完畢,約定6月8日訂立書面合同。6月1日,甲通過電話要求乙履行,乙將貨物(如100噸貨物80噸)發了過去,后甲再要求乙履行剩下20噸貨物,乙表示無貨,不履行。甲要求乙承擔違約責任。該案如何解決?關鍵在于看合同是否成立,該合同屬要式合同,雙方示訂書面合同,按照原則是不成立,但是,一方履行了主要義務,另一方接受了,這樣合同視為成立。

      默示:

      默示分為有兩種:一是作為的默示,一是不作為的默示。這里特別注意:一般情況下,沉默沒有任何意義。

      例:試用買賣。試用期滿,是否購買完全取決于試用人,不得有任何限制。

      法律規定沉默有意思表示效力的情形極少。

      沉默僅僅在兩種情況下才有意義:

      (1)法律有明確規定;

      (2)當事人事前有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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