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的合同合集15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信托的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信托的合同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信托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自然人身份證明文件與號碼 :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托投資公司資金信托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則基礎上,簽訂《_______電力資金信托合同》。
第一條 釋義
在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釋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1.本合同:指《_______電力資金信托合同》及對該合同的任何修訂和補充。
2.本信托:指根據本合同設立的_______電力資金信托。
3.信托當事人:指受本信托關系約束,根據本信托合同享受權利并承擔義務的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
4.指定管理資金信托:指委托人向受托人交付資金而設立的信托,委托人在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財產的運用方式、運用項目、運用期限等進行明確指定,由受托人根據信托文件管理、運用和處分信托財產。
5.信托計劃:指受托人制定的《_______電力資金信托計劃》。
6.信托資金:指委托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數額向受托人交付的資金。
7.信托計劃資金:指信托計劃項下信托資金的總和。
8.信托貸款:指受托人對_______市電力開發公司的信托貸款。
9.信托文件:指本合同、信托計劃和信托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
10.工作日: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規定的金融機構正常營業日。
第二條 信托目的
受托人為發揮在電力開發領域的投融資優勢,將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交付給予受托人經營管理的信托資金,以信托貸款的方式運用于_______市電力開發公司的融資項目。
第三條 信托類別
本信托為指定管理資金信托。
第四條 受益人
本信托為自益信托,委托人與受益人是同一人。
第五條 信托資金及其交付
本合同項下的信托資金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萬元(小寫金額___________萬元)。
委托人如為自然人,應在受托人營業場所交付信托資金,并簽署本合同。
委托人如為機構,應至受托人營業場所辦理合同簽署手續,并在簽署本合同后的兩個工作日內,將信托資金劃至受托人指定的資金托管專用賬戶。
第六條 信托期限
信托計劃推介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推介期結束日為信托計劃成立之日,信托期限為_____年,自本信托計劃成立日起計算。
第七條 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1. 有權了解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 并有權要求受托人作出說明;
2.按本合同的規定交付信托資金;
3.保證其所交付的信托資金來源合法,必須是其合法所有的財產;
4.保證其享有簽署包括本合同在內的信托文件的權利,并就簽署行為已履行必要的批準或授權手續;
5.保證設立本信托未損害債權人利益;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八條 受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1.自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據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管理、運用和處分信托財產;
2.收取信托報酬;
3.根據情況將信托事務委托他人代為處理;
4.以信托財產名義所有人的身份,作為___________市電力開發公司的債權人行使債權人權利;
5.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恪盡職守,本著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原則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托事務;
6.根據本合同的規定,以信托財產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凈收益;
7.對委托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托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依法保密;
8.妥善保管信托業務交易的完整記錄、原始憑證及資料,保存期為自本信托終止之日起十五年。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九條 受益人的權利和義務
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據本合同享有信托受益權;
2.受益人不得以信托受益權用于償還債務;
3.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權可以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轉讓和依法繼承;
4.根據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十條 信托財產的構成
信托財產包括下列一項或數項:
1.受托人因接受信托而取得的信托資金;
2.受托人因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
3.因前述一項或數項財產滅失、毀損或其他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財產。
第十一條 信托財產的管理和運用
本信托項下的信托財產,由受托人按信托計劃的規定,與信托計劃項下的其他信托財產集合管理和運用。
委托人簽署本合同,即表示同意加入信托計劃。
受托人對本信托項下的信托財產單獨記帳,與受托人的固有財產分別管理。
本信托項下的信托財產可以按公平市場價格與受托人的固有財產或其管理的其他信托財產進行交易。
第十二條 信托財產承擔的費用
。ㄒ唬┏俏腥肆硇兄Ц,委托人因處理信托事務發生的下述費用由信托財產承擔。
1.信托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發生的稅費;
2.文件或賬冊的制作及印刷費用;
3.信息披露費用;
4.律師費、審計費等中介費用;
5.收付代理機構的代理費用;
6.受托人的信托報酬;
7.信托終止時的清算費用;
8.按照有關規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費用。
本款所稱費用,是指按信托資金占信托計劃資金之比例分攤的信托計劃項下的信托財產承擔的費用。
。ǘ┵M用計提
本信托設立和存續過程中實際發生的費用從信托財產中支付,列入當期費用。受托人以固有財產先行墊付的,受托人有權從信托財產中優先受償。
受托人的信托報酬根據本合同第十四條的規定計算和提取。
第十三條 信托收益、信托收益率與信托凈收益的計算
信托收益的計算
信托收益指信托貸款利息扣除按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應由信托財產承擔的費用(不含信托報酬)后的余額部分。
本款所稱信托貸款利息,是指按信托資金占信托計劃資金之比例分攤的信托計劃資金的貸款利息。
信托收益率的計算
信托收益率=信托收益÷信托計劃資金×100%
信托凈收益的計算
信托凈收益=信托收益-信托報酬
第十四條 受托人的信托報酬
。1) 信托報酬的提取
受托人在本信托生效之日起每滿一年末按本條第二項規定的計算方法進行結算及劃撥。
。2) 信托報酬計算方法
1.若信托資金的'當年信托收益率為4%以下(包括本數),當年信托報酬的計算方法為:信托資金×0%;
2.若信托資金的年平均收益率在4%至于4.6%(含4.6%)之間,當年信托報酬的計算方法為:信托資金×(當年信托收益率-4%)。
3.若信托資金的當年信托收益率超過4.6%,當年信托報酬的計算方法為:信托資金×[0.6%+(當年信托收益率-4.6%)×50%]。
。3) 本條所稱信托收益率按照本合同
。4) 第十三條計算。
第十五條 信托凈收益的分配與信托財產的歸屬
。1) 信托凈收益的分配
受益人按信托資金占信托計劃資金的比例享有信托凈收益;
信托存續期間,受托人僅就信托凈收益部分進行信托利益的分配;
信托凈收益以現金形式分配,由受益人憑身份證明文件、法人授權文件、信托合同到受托人指定的地點領取信托凈收益。
信托凈收益分配時間為信托計劃成立之日起每滿一年后的10個工作日內。
。ǘ┬磐胸敭a的歸屬
信托終止,扣除第十二條規定的信托費用后的信托財產歸屬于受益人。
受托人在信托終止后的10個工作日內將信托財產返還受益人,由受益人到受托人指定的地點領取信托終止日至信托財產返還日期間的銀行存款利息歸屬于受益人,與信托財產一并返還。
第十六條 信托受益權的轉讓
在信托期限內,受益人可以通過轉讓信托合同的形式轉讓信托受益權。但不得分割轉讓。
受益人轉讓信托受益權,應持身份證明文件、信托合同、信托受益權轉讓申請書與受讓人共同到營業場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未到受托人處辦理轉讓登記手續的,不得對抗受托人。
受益人轉讓信托受益權,應當將本信托項下委托人與受益人的權利和義務全部轉讓給受讓人。
受益人轉讓信托受益權,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按照信托資金的0.1%分別向受托人繳納轉讓手續費。
第十七條 信托的變更、解除、終止與新受托人選任
。ㄒ唬 本信托設立后,除本合同另有規定,未經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變更、撤銷、解除或終止信托。
。ǘ┍拘磐幸蛳铝性蚨K止:
1.信托期限屆滿;
2.信托計劃終止;
3.信托當事人協商同意提前終止信托;
4.信托目的已經實現或者不能實現;
5.本合同與信托計劃另有規定,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法定事項。
。ㄈ┬率芡腥说倪x任方式按照《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稅收
受益人與受托人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各自依法納稅。
應當由信托財產承擔的稅費,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 風險揭示與風險承擔
受托人在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的過程中,可能會面臨融資對象和融資項目的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風險和其他風險等。
受托人根據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的規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導致信托財產受到損失的,其損失部分由信托財產承擔。
受托人違反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的規定處理信托事務,致使信托財產遭受損失的,受托人予以賠償。
第二十條 違約與補救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或一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嚴重失實或不準確,視為該方違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導致信托被撤銷、被解除或被確認無效,視為委托人違約,由此給信托計劃項下其他信托的受益人和信托計劃項下的信托財產造成損失的,由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的違約方當事人應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二十一條 通知
地址變化通知
委托人與受托人在本合同填寫的住所地為信托當事人同意的通訊地址。
一方通訊地址或聯系方式發生變化,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另一方。
受托人按其在本合同中登記的通訊地址或聯絡方式以掛號信件或傳真、電傳或電報等有效方式,就處理信托事務過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項通知委托人或受益人。
因委托人未及時通知受托人聯系地址信息而導致任何損失,受托人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其他事項
。1) 糾紛解決與法律適用
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解釋、修改和終止等事項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法規及規章。
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2) 本合同的組成
信托計劃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未規定的,以信托計劃為準;如果本合同與信托計劃所規定的內容相沖突,優先適用本合同。
。3)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蓋章(或簽名)并由委托人交付信托資金后生效。
。4)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簽署本合同前,受托人提示:委托人委托給受托人的信托財產必須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財產,同時請委托人仔細閱讀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的全部內容,并對各當事人之間的信托關系、有關權利、義務的條款的法律含義進行準確無誤的理解。
委托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___________
受托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___________
簽署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信托的合同2
財產信托基本協議財托字第_號協議單位:供貨單位(簡稱甲方)______需貨單位(簡稱乙方)______受托單位(簡稱丙方)______承兌單位(簡稱丁方)______乙方為______事需向甲方訂購______貨價______元。因暫時缺少資金,而甲方要求及時收回貨款。
現根據財產信托業務的有關規定,甲方特將上述乙方訂購的設備(物資)信托給丙方,丙方受托后按甲方的要求出售于乙方,并相應提供融資,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貨款,丁方同意承擔乙方延付貨款的承兌責任。為此,四方共同訂立本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訂貨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訂購上述設備(物資),甲、乙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了______號供貨合同。雙方確認供貨合同的各項規定。
丙方受理上述設備(物資)的信托后,對有關交貨日期、數量、質量、維修保養等事項概不負責,由甲、乙雙方按原供貨合同的規定處理。
第二條信托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財產信托總金額為______元,信托期限為______年______月。
甲、丙雙方有關財產信托的具體事項,另訂“財產信托合同”。第三條延付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財產信托后,負責向乙方出售,由于乙方暫時無力支付貨款,要求延期付款,并愿承擔相應的利息。
丁方同意擔保乙方到期付款責任。有關延期付款事項,由乙、丙、丁三方另訂“延期付款合同”。
第四條融資上述信托財產的交付,仍按甲、乙雙方原訂供貨合同的有關規定,由甲方直接發運乙方。但甲方應將發票、運單等交易單證交付丙方,由丙方轉送丁方,再由丁方督促乙方按規定辦妥銀行承兌手續,丙方在收到銀行承兌匯票二天內,按承兌匯票的總金額一次向甲方墊付貨款。
第五條還償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貨款,視同丙方對乙方的貸款,以月息______‰按季計收利息。延付的貨款采用銀行承兌匯票結算方式,乙方于承兌匯票到期日前將承兌票款交存丁方,丙方于承兌匯票到期日主動向丁方收取承兌票款。
乙主如不按規定向丁方交存承兌票款,丁方除應于到期日憑票支付外,即按銀行承兌契約的有關規定,對乙方執行扣款,并處以罰金、罰息。第六條費用甲方向丙方支付財產信托手續費為信托金額的______‰,共計______元,于甲方收到丙方墊付財產信托貨款后二天內支付。
乙方向丁方支付銀行承兌匯票承兌手續費______元,于丁方簽發銀行承兌匯票時付清。第七條附則本協議經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簽章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約,違約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辦理。
甲方______(公章)乙方______(公章)代表人______(簽章)代表人______(簽章)丙方______(公章)丁方______(公章)代表人______(簽章)代表人______(簽章)簽約日期:19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附1:財產信托合同立合同人:委托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___受托單位(簡稱丙方)____________甲方向丙方辦理財產信托,除確認財托字第號“財產信托基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外,有關財產信托的具體事項,補充訂立以下條款:
一、甲方將準備出售給____________單位的設備(物資),向丙方提出財產信托,并要求丙方在購貨單位延期付款期間提供融資。
二、甲方保證執行供需雙方訂立的供貨合同。凡發生脫期交貨或產品質量等違約事項,概由甲方負責處理。
三、丙方同意按“財產信托基本協議”第四條規定,在收到需貨單位的銀行承兌匯票后的二天內,按承兌匯票金額向甲方一次墊付全部貨款。
四、甲方收到墊付的乙方貨款后的'二天內,一次付清丙方財產信托手續費______元。
五、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丙方全部收回融資本息止為財產信托期,在此期間如發生任何意外事項,而使丙方無法按期收回融資本息時,甲方確認丙方有權向甲方連帶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資本息。甲方_______(公章)代表人______(簽章)丙方_______(公章)代表人______(簽章)簽約日期:19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附2:延期付款合同立合同人:購貨單位(簡稱乙方)____________受托單位(簡稱丙方)____________承兌單位(簡稱丁方)____________乙、丙、丁三方為執行財托字第號“財產信托基本協議”中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進一步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特補充訂立以下條款:
一、乙方因暫時無力支付貨款,要求分期付款。丙方同意接受財產信托,并相應提供融資,代乙方先向供貨單位墊付貨款,丁方同意承擔付款擔保責任,并簽發銀行承兌匯票。
二、乙方延付貨款期限為______年______月。分______次還清,具體還款日期和金額為:第一次償還日期:19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金額______元。
第二次償還日期:19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金額______元。第三次償還日期:19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金額______元。
第四次償還日期:19______年______年______月,金額______元。
三、丙方按“財產信托基本協議”第四條規定收到供貨單位遞交的發票、運單等交易單證后,即轉送丁方,由丁方通知和督促乙方于五日內辦妥銀行承兌申請手續,并按前條分期還款的日期、金額相應簽發銀行承兌匯票,及時送達丙方。
四、丙方墊付的信托財產貨款,視同對乙方的貸款,比照銀行貸款收息辦法,按6‰月利率直接向乙方收取融資利息。
五、乙方應于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日前按規定將承兌票款足額交存于丁方,以備丁方按期兌付。如乙方不能按時交存,丁方除比照簽發空頭支票的規定,對乙方處以票面金額1%的罰金外,并即主動在乙方的銀行帳戶扣收承兌的票款和延付期間按月6‰的利息及利息金額20%的罰息。
六、丙方于承兌匯票到期日通過聯行代付報單直接向丁方劃收承兌票款,收回融資,丁方應無條件支付承兌款項。
乙方______(公章)代表人______(簽章)丙方______(公章)代表人______(簽章)丁方______(公章)代表人______(簽章)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信托的合同3
立合同人:委托單位(簡稱甲方):
受托單位(簡稱乙方):
甲方向乙方辦理財產信托,除確認財托字第 號"財產信托基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外,有關財產信托的具體事項,補充訂立以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將準備出售給 單位的設備(物資),向乙方提出財產信托,并要求乙方在購貨單位延期付款期間提供融資。
第二條甲方保證執行供需雙方訂立的供貨合同。凡發生脫期交貨或產品質量等違約事項,概由甲方負責處理。
第三條乙方同意按"財產信托基本協議"第四條規定,在收到需貨單位的銀行承兌匯票后的二天內,按承兌匯票金額向甲方一次墊付全部貨款。
第四條甲方收到墊付的乙方貨款后的二天內,一次付清乙方財產信托手續費 元。
第五條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全部收回融資本息止為財產信托期,在此期間如發生任何意外事項,而使乙方無法按期收回融資本息時,甲方確認乙方有權向甲方連帶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資本息。
甲方: (公章)
代表人: (簽X)
乙方: (公章)
代表人: (簽X)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財產信托合同4
委托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托單位(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辦理財產信托,除確認財托字第_______號“財產信托基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外,有關財產信托的具體事項,補充訂立以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將準備出售給_________單位的設備(物資),向乙方提出財產信托,并要求乙方在購貨單位延期付款期間提供融資。
第二條甲方保證執行供需雙方訂立的供貨合同。凡發生脫期交貨或產品質量等違約事項,概由甲方負責處理。
第三條乙方同意按“財產信托基本協議”第四條規定,在收到需貨單位的.銀行承兌匯票后的_________天內,按承兌匯票金額向甲方一次墊付全部貨款。
第四條甲方收到墊付的乙方貨款后的_________天內,一次付清乙方財產信托手續費_________元。
第五條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全部收回融資本息止為財產信托期,在此期間如發生任何意外事項,而使乙方無法按期收回融資本息時,甲方確認乙方有權向甲方連帶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資本息。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信托的合同4
委 托 人: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受 托 人:xxx省xx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住 所 地:
受 益 人:xx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住 所 地: 為委托人擁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信托事宜,委托人與受托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簽訂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將其合法所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市 區 街道 村 街北側地塊〈溫土資掛20xx-1號宗地〉)信托給受托人進行經營管理,獲取收益。
第二條 受益人
委托人指定本信托的唯一受益人是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第三條 信托生效及信托合同的登記
本信托在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后即生效。本信托的登記由委托人負責辦理。
第四條 信托資產的交付
本信托項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在委托人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之時起予以交付。
第五條 信托期限
信托期限為 月,自委托人取得關于上述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之時起計算。
第六條 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ㄒ唬 委托人的權利
有權了解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并有權要求受托人作出說明。
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ǘ 委托人的義務
保證已就設立信托事項向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并保證設立信托未損害債權人利益;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七條 受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ㄒ唬┦芡腥说臋嗬
自信托期限開始之日起,根據本合同全權管理、運用和處分信托財產,包括但不限于籌集建設資金、房地產開發、對開發房產的維護管理等。
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ǘ 受托人的義務
根據本合同的規定,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托事務,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對委托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托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依法保密。
第八條 受益人的權利和義務
除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外,受益人還享有下列權利、承擔下列義務:
。1) 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據本合同享有信托受益權。
。2) 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權可以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轉讓和繼承。
第九條 風險揭示與風險承擔
受托人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包括投資對象和投資項目的風險、法律與政策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風險等。
受托人根據本合同的規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導致信托財產受到損失的,由信托財產承擔。
第十條 信托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本信托設立后,除本條下一款情形外,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變更、撤消、解除或終止信托。
本信托在受益人同意解除的情況下,可以提前解除;本信托因信托期限屆滿而終止。
第十一條 信托利益的分配與信托財產的歸屬
利益的分配:受托人按照本合同規定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信托解除之日或者期限屆滿后第十個工作日為信托利益分配日。
信托財產的歸屬:信托終止,信托財產歸屬于受益人。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合同項下的任何爭議,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受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五份,每方各持一份,其余用于辦理審批、登記等。
委托人: 受托人: 受益人:
年 月 日
信托的合同5
立合同人:
購貨單位:_______ (簡稱乙方)
受托單位:_______ (簡稱丙方)
承兌單位:_______ (簡稱丁方)
乙、丙、丁三方為執行財托字第號"財產信托基本協議"中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進一步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特補充訂立以下條款:
一、乙方因暫時無力支付貨款,要求分期付款。丙方同意接受財產信托,并相應提供融資,代乙方先向供貨單位墊付貨款,丁方同意承擔付款擔保責任,并簽發銀行承兌匯票。
二、乙方延付貨款期限為_______年_______月。分次還清,具體還款日期和金額為:
第一次償還日期: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金額_______元。
第二次償還日期: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金額_______元。
第三次償還日期: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金額_______元。
第四次償還日期: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金額_______元。
三、丙方按"財產信托基本協議"第四條規定收到供貨單位遞交的發票、運單等交易單證后,即轉送丁方,由丁方通知和督促乙方于五日內辦妥銀行承兌申請手續,并按前條分期還款的日期、金額相應簽發銀行承兌匯票,及時送達丙方。
四、丙方墊付的信托財產貨款,視同對乙方的貸款,比照銀行貸款收息辦法,按‰月利率直接向乙方收取融資利息。
五、乙方應于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日前按規定將承兌票款足額交存于丁方,以備丁方按期兌付。如乙方不能按時交存,丁方除比照簽發空頭支票的'規定,對乙方處以票面金額1%的罰金外,并即主動在乙方的銀行帳戶扣收承兌的票款和延付期間按月‰的利息及利息金額2%的罰息。
六、丙方于承兌匯票到期日通過聯行代付報單直接向丁方劃收承兌票款,收回融資,丁方應無條件支付承兌款項。
乙方:_______ (公章)
代表人:_______ (簽章)
丙方:_______ (公章)
代表人:_______ (簽章)
丁方:_______ (公章)
代表人:_______ (簽章)
簽約日期: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信托的合同6
委托人: (甲方)
以下簡稱
行紀人:鎮江市兄弟房產買賣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甲方自愿將座落于__________區__________ 路(街)__________房屋委托乙方出租。
甲方上述房屋產權人__________,戶型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_平方,樓層_____/_____,并含下列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月。委托期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金按__________結算,乙方每年給付甲方十個月租金,扣除2個月房租的閑置費,計人民幣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
三、付款方式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付款。
1. 現金; 2.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并征得共有人同意。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五、乙方通過媒體,尋求到承租戶,可自行與承租戶簽定房屋租賃合同,所有權利和義務乙方享有和承擔。甲方的原因造成違約的除外,乙方應在監督租戶妥善保管好室內物品,并監督使用。
六、乙方的報酬在收取承租戶的租金中提留(乙方所收取的承租戶的租金減去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租金),甲方不支付勞務費。
七、在乙方與承租戶簽定承租合同后甲方不得自行出租或悔租。如因甲方原因,到使承租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支付乙方勞務費_______________,另付賠償承租戶的其他損失及違約金。
八、對甲方的上述房屋,乙方在支付租金后有權自己使用,也可出租給任何人使用,對與乙方出租的價格與甲方無關。
九、在租賃期內甲方保證并承擔下列責任:
1.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設施能夠正常使用;
2.負責對房屋及附著物的自然損壞維修,因甲方延誤維修而使乙方造成損失,應由甲方賠償;
十、在租賃期內,乙方保證并承擔下列責任:
1.如對其房屋進行裝修,增擴設備時,應經得甲方同意,費用乙方承擔;
2.不得利用甲方房屋進行非法活動;
3.因使用不當或人為原因而使房屋的設備損壞的,乙方負責賠償或給予修復;
4.乙方須在租賃期滿后把房屋完好交給甲方,租賃期內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等由乙方根據實際用量付費;
十一、違約責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行紀合同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在十日內負責賠償。
十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設備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三、本契約未經事項:雙方另行議定,補充協議經雙方蓋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甲方另行出具授權委托書一份。
十五、其它事項約定: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 址: 地 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簽章): 資質證號:
身 份 證: 經 辦 人: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章后生效。
二OO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信托的合同7
受托人管理信托財產應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依據本信托合同規定管理信托資金所產生的風險,由信托財產承擔,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資金以及由受托人對該資金運用后形成的財產承擔;受托人違背信托合同、處理信托事務不當使信托資金受到損失,由受托人賠償。
合同編號:__________
委托人:見本合同第12.1款的規定
受托人:________信托投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托投資公司資金信托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委托人和受托人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信托的設立
1.1 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將本合同第12.2款所列信托資金委托給受托人。受托人根據《________________第一店資金信托計劃》(以下簡稱“本信托計劃”)及本合同的約定,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為宗旨管理、運用和處分信托資金,投資于________________第一店項目。
1.2 信托資金及其交付
本合同項下的信托資金金額為本合同第12.2款規定的資金數額(以下簡稱“信托資金”)。
委托人應當按本合同第12.3款的規定交付信托資金。
委托人交付的資金自交付日至信托計劃成立日期間的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在第一次分配信托收益時支付給受益人。
1.3 受益人
指本合同第12.4款規定的人。
1.4 信托期限
本信托期限為三年,自信托生效之日起計算。
委托人按本合同第1.2款的規定交付信托資金后,信托計劃成立日為本信托生效日。
第二條信托財產與費用承擔
2.1 信托財產的構成
信托財產必須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財產。
信托財產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項或數項:
。1) 受托人因承諾信托取得的信托資金;
。2) 因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或處分而形成的財產;
。3) 因前述一項或數項財產滅失、毀損或其它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財產;
。4) 除上述各項外的其他雜項收入。
本信托計劃項下之全部信托財產為信托計劃財產。
2.2 信托財產承擔的費用
2.2.1 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受托人因處理信托事務發生的下述費用由信托財產承擔:
。1)受托人報酬;
。2)文件或賬冊的制作及印刷費用;
。3)信托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發生的稅費;
。4)信息披露費用;
。5)律師費、審計費、手續費、銀行推介費等中介費用;
。6)營銷及推介費用;
。7) 信托終止時的清算費用;
。8) 按照有關規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稅費和費用。
2.2.2 信托財產應承擔的費用按如下方式計算:
信托財產承擔的費用 = 信托資金 ÷信托計劃資金 × 信托計劃財產應承擔的全部費用
2.2.3 受托人因違反本合同所導致的費用支出,以及處理與信托運作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不列入應由信托財產承擔的費用。
2.2.4 費用計提
。1) 受托人報酬由受托人按本合同第2.3款的規定提;
。2) 除受托人報酬外的其他應由信托財產承擔的費用從信托財產中支付,列入當期費用。受托人以固有財產先行墊付的,受托人有權從信托財產中優先受償。
2.3 受托人報酬
2.3.1 受托人報酬的提取
信托生效后,每滿一年計提一次受托人報酬。
2.3.2 受托人報酬的計算方法
若信托資金的年信托收益率在6%以下(含6%),受托人不提取報酬;
若信托資金的年信托收益率超過6%,受托人收取差額部分作為報酬。
2.3.3 本條所稱信托收益率按照本合同第5.1款計算。
第三條信托財產的管理和風險承擔
3.1 信托財產的管理
受托人對本信托的信托財產單獨記賬、分別核算,與受托人的固有財產分別管理。
本信托項下的信托財產可按公平市場價格與受托人的固有財產或其管理的其他信托財產進行交易。
委托人簽署本合同,即表示同意加入信托計劃。
3.2 風險揭示與風險承擔
受托人在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過程中,可能會面臨各種風險,包括法律與政策風險、管理風險和不可抗力風險等。簽署本合同前,委托人應仔細閱讀信托計劃和《________________第一店資金信托計劃風險申明書》(以下簡稱“風險申明書”)等文件。
受托人根據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的規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導致信托財產受到損失的,其損失部分由信托財產承擔。
受托人違反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的規定管理、運用和處分信托財產,導致信托財產受到損失的,受托人負責賠償,不足賠償的,由信托財產承擔。
第四條信托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4.1 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4.1.1 委托人的權利
除根據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享有權利外,委托人還享有下列權利:
。1)了解其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狀況,并要求受托人做出說明;
。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4.1.2 委托人的義務
除根據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承擔義務外,委托人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1)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交付信托資金;
。2)保證所交付的資金來源合法,且為其合法所有財產;
。3)保證已就設立信托事項向合法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并保證設立信托未損害其債權人利益;
。4)不從事任何有損本信托計劃中其他信托受益人利益的活動;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4.2 受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4.2.1 受托人的權利
除根據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享有權利外,受托人還享有下列權利:
。1)取得受托人報酬;
。2)根據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的規定運用、管理和處分信托財產;
。3)參與本信托的清算;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4.2.2 受托人的義務
除根據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承擔義務外,受托人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1)根據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的規定,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托事務;
。2)對委托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托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依法保密;
。3)根據本合同的規定,以信托財產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4.3 受益人的權利和義務
除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外,受益人還享有下列權利:
。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享有信托受益權;
。2)受益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以轉讓信托受益權的方式償還債務;
。3)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權可根據本合同的規定依法轉讓和承繼,并須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條 信托收益
5.1 信托收益及其計算
信托收益指在信托計劃資金投資物業所得的租金收入、房屋買賣差價、銀行存款利息及其他投資收益在內的所有收入總和,扣除按本合同第二條規定應由信托財產承擔的稅費(不含受托人報酬)后的余額部分。
信托收益率 = 信托收益 ÷ 信托計劃資金 × 100%
5.2 可分配的信托收益的分配
5.2.1 自信托收益中扣除根據本合同第2.3款的規定確定的受托人報酬后的余額部分為可分配的信托收益。
5.2.2 受益人按信托資金占信托計劃資金的比例對可分配的信托收益享有權利。
5.2.3 可分配的信托收益以現金形式分配,分配時間為信托生效之日起每滿一年后的10個工作日(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規定的金融機構正常營業日,簡稱“工作日”)內。 5.2.4 信托收益由受托人劃至本合同第12.5款規定的受益人獲取信托利益的銀行賬戶(簡稱“信托利益劃付賬戶”)。
第六條信托受益權的轉讓
在信托期限內,受益人可以轉讓其擁有的信托受益權。受益人轉讓信托受益權,應根據信托計劃等文件的規定,前往受托人營業場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未到受托人營業場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的受讓人,不能成為本信托合同項下的合法受益人,無權主張其權利,且不得對抗受托人。
信托受益權轉讓時,本信托項下委托人與受益人將其權利和義務相應轉讓給受讓人,其他受益人的權利與義務不變。
受托人在認定本合同的受益人和受益權時將以受益人已與原委托人、受讓人到受托人營業場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所依據的最后生效的《資金信托受益權轉讓協議書》中的文字為準!顿Y金信托受益權轉讓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受益人轉讓信托受益權,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按照信托資金的1‰的費率分別向受托人繳納轉讓手續費。
受托人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受益權的轉讓手續進行修改的權利。受益人轉讓受益權時請咨詢受托人,并按照當時的規定辦理轉讓手續。
第七條 信托的變更與終止
7.1 信托的變更與終止
7.1.1 本信托設立后,除受托人被依法撤銷或被宣告破產或依法解散或法定資格喪失的,受托人將進行變更外,未經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變更、撤銷、解除或終止信托。 7.1.2 受托人依法終止其職責時,新受托人由原受托人選任或依法根據監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確定。
7.1.3 受托人變更,原受托人應向新受托人辦理信托財產和信托事務的移交手續。自信托財產和信托事務移交之日起,原受托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終止。
7.1.4 經委托人與受托人協商一致,委托人可以追加信托財產,并根據受托人披露的信托財產凈值確定追加部分的價格。
7.2 信托終止事由
本信托因下列原因而終止:
1. 信托期限屆滿;
2. 受托人根據本信托計劃第七條之規定,將信托計劃資金購入的________________第一店物業產權轉讓,單獨或與其他資產一起上市;
3. 信托當事人協商同意信托提前終止;
4. 信托目的已經實現或者不能實現;
5. 本合同與信托計劃另有規定,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法定事項。
7.3 信托財產的歸屬
信托終止后,按信托資金占信托計劃資金的比例扣除根據本合同第2.2款和第2.3款規定的應由信托財產承擔的費用后(簡稱“可歸屬財產”),受托人將信托財產以貨幣的形式歸屬于受益人或其承繼人。
受托人在信托終止后10個工作日內將信托財產歸屬于受益人,劃至受益人的信托利益劃付賬戶。信托終止日至信托財產返還日期間的銀行存款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歸屬于受益人,與信托財產一并返還。
第八條 稅收處理
本信托當事人應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依法納稅。
應當由信托財產承擔的稅費,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辦理。
第九條違約與補救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或一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嚴重失實或不準確,視為該方違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導致信托被撤銷、被解除或被確認無效,視為委托人違約。
本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十條 通知
10.1 地址變更的告知
一方通訊地址或聯系方式發生變化,應以書面形式在發生變化后的15日內通知另一方。
10.2 信托利益劃付賬戶變更的告知
信托期限內,受益人如變更信托利益劃付賬戶,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受托人,并持與認購時相同的證明文件到受托人處辦理受益人信托利益劃付賬戶變更確認手續。
因委托人或受益人未按前述規定就聯系地址變更、聯系人更換或信托利益劃付賬戶變化通知受托人,由此導致的任何損失,受托人不承擔責任。
10.3 通知的送達
受托人按通訊地址或聯絡方式以掛號信件或傳真、電傳或電報等有效方式,就處理信托事務過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項通知委托人或受益人。
通知在下列日期視為送達被通知方:
1. 由掛號信郵遞,發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掛號信回執所示日;
2. 由傳真、電傳或電報傳送,收到回復碼或成功發送確認條的情況下的第一個工作日。
第十一條 其他事項
11.1 糾紛解決與法律適用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
與本信托有關的任何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11.2 合同組成
信托計劃與風險申明書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未規定的,以信托計劃為準;如果本合同與信托計劃及風險申明書所規定的內容沖突,優先適用本合同。若本合同受益人轉讓信托受益權,其所簽署的《資金信托受益權轉讓協議書》亦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1.3 工作日順延
本合同規定的受托人接收款項或支付款項的日期如果不是工作日,應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11.4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委托人或其代理人簽字并交付信托資金;經受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章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11.5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填寫事項
。ㄕ埼腥藙毡卮_保填寫的資料正確有效,如因填寫錯誤導致的任何損失,受托人和代理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12.1 委托人
姓名:
證件名稱:
身份證號:
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e-mail:
12.2 信托資金金額為人民幣大寫金額萬元整。
。ㄐ懡痤~¥)。
12.3 委托人應在信托計劃推介期間簽署本合同,并交付全額信托資金。
12.4 受益人
。ㄔ谶x擇的項目前劃“”,并填寫相應的內容)
委托人與受益人是同一個
委托人指定多人為本合同受益人,詳見本合同受益人附頁
委托人指定以下人士為單一受益人
姓名:
證件名稱:
身份證號:
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e-mail:
12.5 信托利益劃付賬戶
銀行卡卡號:
開戶銀行:
在簽署本合同時,信托各當事人對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以及信托計劃的規定已經閱悉,均無異議,并對當事人之間的信托關系、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的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委托人:
。ê炞郑
年月日
受托人:________信托投資有限公司
。ü拢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
。ê炚拢
年月日
附頁:
________信托投資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第一店資金信托合同 受益人附頁 合同編號:
委托人指定下列 位人士為受益人:
受益人編號:
姓名:
證件名稱:
身份證號:
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真:
e-mail:
該受益人擁有的受益權所對應的信托財產為人民幣大寫金額
。ㄐ懡痤~¥) 備案號(京icp備_______)
信托的合同8
借款單位_________根據信托貸款有關規定出具借款契約,向_________申請信托貸款,并約定下列條款以資信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項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_____元,設備_________元。 第二條 保證將貸款用于上列項目,并按計劃于_________年
借款單位_________根據信托貸款有關規定出具借款契約,向_________申請信托貸款,并約定下列條款以資信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項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_____元,設備_________元。
第二條 保證將貸款用于上列項目,并按計劃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全部完工投產,并實現預定的'經濟效果:新增產值_________,產量_________,利潤_________,稅金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__厘_________毫計息,每次還款同時計收利息。
第四條 借款單位如果未經銀行同意而改變計劃,挪用貸款或物資,銀行有權進行信貸制裁。
第五條 貸款到期,借款單位主動歸還,如不按期歸還借款,除按規定加收利息外,銀行有權在借款單位的存款帳戶中扣還,借款單位和擔保單位不得提出異議。
第六條 借款單位如果停建或沒有達到經濟效果,不能按規定歸還貸款時,借款單位愿用固定資產變價收入款和固定資產折舊基金或基金存款歸還。
第七條 擔保單位保證借款單位恪守契約規定的條款、如果借款單位不能按本契約規定還清本息,愿承擔經濟責任,由擔保單位負責歸還。
第八條 本契約經借款單位,擔保單位確認無誤并加蓋公章和負責人章后生效,借款本息還清后自動生效。
借款單位(蓋章):_________ 擔保單位(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信托的合同9
甲方:
乙方:
借款單位_____根據信托貸款有關規定出具借款契約,向人民銀行信托部申請信托貸款,并約定下列條款以資信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___萬元,用于___項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萬元,設備____萬元。
第二條 保證將貸款用于上列項目,并按計劃于____年__月__日全部完工投產,并實現預定的'經濟效果:新增產值___,產量___,利潤____,稅金___。
第三條 借款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厘____毫計息,每次還款同時計收利息。
第四條 借款單位如果未經銀行同意而改變計劃,挪用貸款或物資,銀行有權進行信貸制裁。
第五條 貸款到期,借款單位主動歸還,如不按期歸還借款,除按規定加收利息外,銀行有權在借款單位的存款帳戶中扣還,借款單位和擔保單位不得提出異議。
第六條 借款單位如果停建或沒有達到經濟效果,不能按規定歸還貸款時,借款單位愿用固定資產變價收入款和固定資產折舊基金或基金存款歸還。
第七條 擔保單位保證借款單位恪守契約規定的條款、如果借款單位不能按本契約規定還清本息,愿承擔經濟責任,由擔保單位負責歸還。
第八條 本契約經借款單位,擔保單位確認無誤并加蓋公章和負責人章后生效,借款本息還清后自動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簽章)代表人: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信托的合同10
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
營業地址或住址: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鑒于:
1.委托人與其他投資人共同出資,委托_________(以下簡稱“信托投資公司”或“發起人”)發起設立了_________(以下簡稱“股權收購信托”);
2.委托人根據股權收購信托相關信托文件的規定,與信托投資公司簽訂《_________資金信托合同(特定受益類)》,并提供信托資金_________元,并成為該項目的特定受益人;
3.《_________資金信托合同(優先受益權)》(以下簡稱“a類資金信托合同”)項下之優先受益人(以下簡稱“優先受益人”),有權要求上述股權收購信托特定受益人受讓其所持有的信托受益權;
4.委托人同意向受托人提供本合同所規定的信托資金,由受托人進行管理和運用,在股權收購信托項下優先受益人要求c類合同特定受益人受讓上述優先受益權時,或根據股權收購信托及相應信托合同的有關規定,以上述信托資金,受讓取得上述信托受益權;
為此,委托人與受托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托投資公司資金信托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將其合法所有的資金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的規定進行運用和處分,為本合同受益人獲取收益,同時根據股權收購信托項下信托文件的規定,受讓a類資金信托合同優先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權,為優先受益人之優先受益權良好的流動性和順利退出提供保障。
第二條 信托資金的用途
本項目為指定用途資金信托。信托資金用于:
1.在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情況發生時,受讓股權收購信托項下優先受益人信托受益權;
2.在本合同第八條的情況尚未發生時,以保證上述信托資金的流動性、安全性為原則,參與受托人與本合同項下信托資金同等金額部分的債權項下投資,包括受讓受托人編號_________貸款合同(_________資金貸款項目),或投資受托人其它信托產品,以獲取信托收益。
3.信托資金所取得的信托收益在分配前可進行同業拆放、銀行存款或國債回購等穩健性運作。
第三條 受益人
本合同項下的信托為自益信托。受益人與委托人為同一人。
第四條 信托資金及其交付
本合同項下資金信托的幣種為人民幣。
本合同項下信托資金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金額:¥_________元)。
委托人應于簽訂本合同后三日內,將上述信托資金繳納或劃轉至受托人指定之信托資金專戶。
受托人指定之本合同信托資金專戶信息如下:戶名: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第五條 信托生效
本合同項下信托在以下條件滿足時始得生效:
1.股權收購信托計劃成立;
2.委托人已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的規定,足額交付信托資金。
第六條 信托期限
本合同項下信托的期限為股權收購信托之存續期間。
第七條 信托資金的管理和運用
本合同項下的信托財產,由受托人按本合同的規定,設立信托資金專戶以區別于股權收購信托計劃項下其他信托合同的信托財產,進行相對獨立的管理和運用;但在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情形發生時,受托人應當以本合同項下的信托財產用于實現優先受益人所享有的信托受益權。
受益人無條件同意前款規定的信托財產的管理和運用方式。
受托人對本合同項下的信托項目資金應建立單獨的會計帳戶進行核算。
第八條 信托財產的使用
在以下情形下,本合同項下的信托財產用于受讓優先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權:
1.在股權收購信托存續期間,優先受益人根據信托計劃股權計劃和相應的資金信托合同的規定,要求c類資金信托合同特定受益人受讓其信托受益權時,受托人應當按照上述信托計劃和資金行托合同規定的條件和價格,以本合同項下的信托財產,受讓上述信托受益權;
2.在股權收購信托計劃終止前,優先受益人根據該信托計劃和有關信托合同的規定應當向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轉讓其信托受益權。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受讓上述優先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權時,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如無其它資金受讓,受托人應當按照股權收購信托計劃和該信托計劃項下相關信托合同規定的條件和價格,以本合同項下的信托財產,受讓上述信托受益權。
若本合同項下,信托財產中的現金不足以受讓上述信托受益權,受托人須將信托財產以公平市場價格轉讓給第三方,或由受托人受讓,直至足額受讓上述信托受益權止。
第九條 受讓上述信托受益權后信托受益權確定
受托人受讓上述信托財產后,其繼受的信托受益權按照股權收購信托計劃項下c類信托合同規定的信托受益權確定和執行。受讓人除享有上述c類信托合同項下第十二條第(1)項、第(2)項和第(3)項規定的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外,放棄特定收益人的其它權利。
第十條 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1.委托人的權利如下:
。1) 有權了解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并有權要求受托人作出說明;
。2) 有權查閱、抄錄或者復制與其信托財產有關的信托帳目以及處理信托事務的其他文件;
。3)因設立信托時未能預見的特別事由,致使信托財產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實現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時,委托人有權要求受托人調整該信托財產的管理方法;
。4)受托人違反信托目的處分信托財產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處理信托事務不當致使信托財產受到損失的,委托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撤銷該處分行為,并有權要求受托人恢復信托財產的原狀或者予以賠償;
。5)本合同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委托人的義務
。1)按本合同的規定交付信托資金;
。2)保證其所交付的信托資金來源合法,是該資金的合法所有人;
。3)保證已就設立信托事項向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并保證設立信托未損害債權人利益;
。4)本合同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 受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1.受托人的權利
。1)自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據本合同的規定,管理、運用和處分信托財產;
。2)可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將信托事務委托他人代為處理;
。3)本合同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受托人的義務
。1)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妥善管理和運用信托財產。未經委托人的同意,不得以本合同規定之外的方式,擅自運用、處分信托財產;
。2)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托事務,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3)對委托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托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依法保密;
。4)按照本合同及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向委托人和受益人提供信托資金管理報告和信托資金運用及收益情況表,并保存處理信托事務的完整記錄、原始憑證及資料,保存期為自本信托終止之日起十五年;
。5)將信托財產與其固有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帳,并將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帳;
。6)本合同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二條 受益人的權利
受益人在本合同項下享有如下信托受益權:
1.享有根據本信托合同規定,取得信托財產項下信托受益的權利;
2.在本信托終止后,取得全部信托財產的權利。
第十三條 信托財產應承擔的稅費和費用
1.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受托人因處理信托事務發生的下述費用與稅費由信托財產承擔:
。1)信托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發生的稅費;
。2)文件或賬冊制作、印刷費用;
。3)信息披露費用;
。4)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用、律師費、信用評級費等中介費用;
。5)收付代理機構代理費用;
。6)信托報酬;
。7)按照有關規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稅費和費用。
2.費用計提
信托存續期間實際發生的費用從信托財產中支付,列入當期費用。受托人以固有財產先行墊付的,受托人有權從信托財產中優先受償。
信托報酬由受托人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規定提取。
第十四條 信托報酬
受托人根據其運用信托資金從事本合同第二條第2項的投資行為獲取信托收益情況,按照以下規定收取信托報酬:
。1)若信托資金的當年收益率在5%以下(含5%),當年信托報酬的計算方法為:信托資金×0%;
。2)若信托資金收益率在5%以上,當年信托報酬的計算方法為:信托資金×(當年信托資金收益率-5%)。
受托人從事本合同第二條第2項之外的信托資金運用,不得收取信托報酬。
第十五條 信息披露
1.信托存續期間的信息披露
受托人在信托存續期間,應當自信托設立之日起,每半年以書面形式向委托人和受益人提交《資金信托項目報告》,并附送信托財產運用及收益情況表。受托人應保證上述報告和情況表所載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
2.信托終止后的信息披露
本項目項下信托終止后,受托人應當于信托終止后十個工作日內做出處理信托事務的清算報告,并送達受益人。
第十六條 信托終止后信托財產的`分配
1.信托終止后信托財產的歸屬
本信托終止后,信托財產,包括尚余的信托資金以及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使用上述信托資金所取的財產或權利,歸屬于本合同受益人。
2.信托終止后信托財產的領取及其期限:
。1)信托終止后,尚余之信托財產為現金的,由受托人于信托終止之日起十五日內將上述金額劃轉至受益人的以下銀行帳號:戶名: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2)信托終止后,尚余之信托財產為財產權益的,受托人應當于信托終止之日起十五日內,將上述財產權益過戶至受益人名下,并依法辦理完畢必要的財產權利轉移手續。
第十七條 風險揭示與風險承擔
受托人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包括投資對象和投資項目的風險、法律與政策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風險等。
受托人根據本合同的規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導致信托財產受到損失的,由信托財產承擔。
受托人違反本合同的規定處理信托事務,致使信托財產遭受損失的,受托人應予以賠償。
第十八條 信托受益權的轉讓
本合同項下受益人享有的信托受益權不得轉讓。
第十九條 信托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本信托設立后,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變更、撤消、解除或提前終止信托。
2.本信托可因下列原因而終止:
。1)本合同信托期限屆滿;
。2)信托當事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信托;
。3)信托目的已經實現或者不能實現;
。4)本合同另有規定,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法定事項。
第二十條 違約與補救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或一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嚴重失實或不準確,視為該方違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導致信托被撤銷、被解除或被確認無效,視為委托人違約。由此給信托計劃項下其他信托的受益人和信托財產造成損失的,由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二十一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解釋、修改和終止等事項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法規及規章。
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申明條款
委托人在此申明: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閱讀了本合同和信托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對本合同及風險申明書的所規定的內容已經充分了解并沒有異議。
第二十三條 期間的順延
本合同規定的受托人接收款項或支付款項的日期如遇法定節假日,應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第二十四條 合同簽署
本合同經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委托人持_________份,受托人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信托的合同11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聯系地址:
受托人:X X X信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 X X
聯系地址:X X 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辦法》、《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信托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托業務操作指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委托人與受托人在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則基礎上,簽訂本信托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信托目的
受托人發揮自身的專業理財能力和豐富的投資運作經驗,將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信任,交付給受托人經營管理的信托資金,按照信托計劃文件的規定集合運用于直接或間接投資處于成長周期產業領域的擬上市公司股權、具有被上市公司并購整合預期的高盈利優勢企業股權、具有投資價值的房地產企業股權、擬上市公司股權受益權以及上市公司的限售流通股。
第二條 受托人與保管人的名稱、住所
(一)受托人
本信托的受托人為×××信托有限公司,住所為[ ]。
(二)保管人
本信托的保管人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具體保管事務由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負責,中國××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分行)住所為[ ]。
第三條委托人與受益人、信托受益權的轉讓
(一)本信托為自益信托,委托人與受益人是同一人。
(二)信托受益權的轉讓
1.信托期間,受益人可以轉讓信托受益權,但任何信托受益權的轉讓或其他方式的處臵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2.受托人將審核信托受益權的受讓人是否為符合信托計劃文件規定的合格投資者,并有權要求信托受益權的受讓人重新簽署風險聲明書。
3.信托受益權進行拆分轉讓的,受讓人不得為自然人。機構所持有的信托受益權,不得向自然人轉讓或拆分轉讓。
4.信托受益權的轉讓必須經受托人登記方為生效,否則,任何信托受益權的擅自轉讓均不得對抗受托人。
第四條信托資金的幣種和金額
(一)本合同項下的信托資金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計[]份信托單位。
(二)委托人應至受托人營業場所辦理合同簽署手續,并在簽署本合同后的兩個工作日內,將信托資金劃至受托人指定的信托財產專戶。
(三)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資金自交付日至信托計劃成立日期間的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在信托計劃終止后信托利益分配時支付給相應的受益人。信托計劃不成立的,由受托人于10個工作日內歸還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資金及信托資金在委托人的交付日至信托資金退還日期間產生的利息,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
第五條信托計劃的規模與期限
(一)信托計劃資金規模最高不超過人民幣[ ]億元(大寫:人民
幣[ ]元整),最高計[ ]份信托單位,最低不少于人民幣[ ]億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最低計[ ]份信托單位。最終以全體委托人實際交付的信托資金本金總額為準。
(二)信托期限為五年,自受托人確認的信托計劃成立之日起算。起始日或到期日如果遇到法定節假日,則予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本信托在信托計劃文件規定的情況下可以提前終止或延期。
第六條信托資金管理、運用和處分的具體方法或安排
(一)本信托的全部信托資金用于直接或間接投資處于成長周期產業領域的擬上市公司股權、具有被上市公司并購整合預期的高盈利優勢企業股權、具有投資價值的房地產企業股權、擬上市公司股權受益權以及上市公司的限售流通股。
如果由于各種原因信托財產專戶中有閑臵資金,受托人有權將其運用于銀行存款、債券、貨幣型基金、央行票據等低風險高流動性投資品種,為受益人獲取相應的信托利益。
(二)信托財產包括下列一項或數項:
1.受托人因接受信托取得的信托計劃資金;
2.受托人因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
3.因前述一項或數項財產滅失、毀損或其他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財產。
(三)信托財產的管理和運用
1.本信托項下的信托財產,由受托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信托計劃文件的規定,與信托計劃項下的其他信托財產集合管理、運用和處分。
2.委托人簽署本合同,即表示同意加入信托計劃,同意遵守信托計劃文件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3.受托人對本信托項下的信托財產單獨記賬,與受托人的固有財產分別管理。
4.鑒于信托計劃的集合性質,委托人全權委托受托人對信托財產進行管理。
(四)退出方式
受托人可以在符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將信托財產中的被投資企業股權通過上市二級市場擇機出售、管理層收購、協議轉讓、拍賣、掛牌、被投資企業回購、被投資企業解散等方式實現變現,從而使信托退出投資項目。
第七條信托利益的來源、向受益人交付信托利益的時間和方法
(一)信托利益的來源
信托利益來源于信托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產生的收入,包括股權投資收入、銀行存款利息收益及其他投資產品收益等。
(二)向受益人交付信托利益的時間和方法
1.信托期間的分配
若信托存續期間內,信托計劃項下的信托財產每完成一筆投資項目(以信托財產從被投資企業股權形式全部變更為現金形式之日為基準)后的五個工作日內,所得款項在扣除該投資項目投資的本金,且扣除或頇提屆時應付未付的信托運營費、應付未付的受托人管理費、應付未付的投資顧問固定報酬以及受托人和投資顧問的業績報酬后,將全部剩余款項(如有)按照受益人持有信托單位的份額比例向所有受益人進行信托期間的分配。
2.信托終止后的分配
(1)信托終止后,受托人向受益人出具信托清算報告后的下一個工作日,受托人根據信托財產清算結果,按照如下順序將信托財產中的現金支付有關費用并向受益人進行信托利益的分配:
、僦Ц稇段锤兜氖芡腥斯芾碣M、投資顧問固定報酬;
、谌缬杏囝~,向受益人進行分配,直到其分配所得款項達到其交
信托的合同12
甲方:____地方稅務局
乙方:杭州xx清算中心
為方便納稅人稅費的繳納,加快資金清算速度,實現“一戶通”扣繳稅費,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納稅人授權地稅機關與其開戶銀行鑒訂委托扣繳協議的要求,就甲方通過“一戶通”系統委托扣繳稅費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根據納稅人的授權委托乙方通過“一戶通”系統辦理地方稅、費、基金的收取并進行資金清算。
二、雙方承諾共同遵守《“一戶通”系統業務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接受xx人民銀行____支行對委托繳稅業務的管理。
三、為確保該項業務的正常運行,雙方承諾嚴格履行各自的職責。
(一)甲方職責:
1、負責與納稅人簽訂扣款協議書,負責分戶扣款協議書信息的采集、維護工作。
2、按乙方提供的技術規范和標準建設、管理本單位的扣繳網絡系統,并與乙方聯網,保證本單位扣繳網絡系統的正常運行。
3、負責向納稅人發放納稅通知和提供完稅憑證;受理納稅人投訴,負責解釋有關扣繳數據的查詢;對確認應減收或補收的,負責處理退款或補收等相關事宜;對通過“一戶通”系統辦理委托繳稅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4、通過“一戶通”系統辦理的委托扣款款項必須經過付款授權。甲方生成的電子數據必須符合系統規定的要求,并在當期扣繳期限開始前,向乙方提供規定格式的委托扣款數據信息。
5、因業務發展等原因要求變更業務需求時,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經甲、乙雙方共同研究后,制定落實應用開發和調試計劃。
(二)乙方職責:
1、負責“一戶通”系統的技術規范和標準的`制定。技術規范和標準調整時,應提前通知甲方。
2、協助甲方進行用戶端程序(包括通信程序或接口程序)的開發。
3、負責與浙江省xx機構間有關委托繳稅業務及技術的協調。
4、負責“一戶通”系統收費數據信息的接收、轉發。
5、負責制定并落實相應的內控管理制度,維持系統的安全運行,資金清算的順利進行。
6、負責協調扣繳稅款的資金劃轉事宜。
四、費用標準及付款方式。甲方在正式運行“一戶通”系統后,按核定支付標準在每年9月30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五、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且長期有效。但因繳款業務等外部環境變化,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對本協議的有關條款進行修改,在雙方對有關條款的修改未達成一致前,仍按原條款執行。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xx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信托的合同13
委托人: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經友好協商,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將其本合同約定的財產信托給受托人,特訂立如下協議,以咨共同遵守。
第一條信托財產:包括委托人合法擁有的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及受托人對該信托資金管理運用、處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及財產權利。
第二條信托目的和事務:受托人參加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拍賣中心拍賣的_________公司法人股[]股的競買,在競買成功后以受托人的名義持有該競拍所得的股權,并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進行管理或者處分信托財產,受托人的行為的法律責任及風險由委托人承擔。
第三條委托人應將信托資金于受托人指定的時間內付至受托人指定的銀行帳戶,若委托人逾期支付或未如數支付或拒絕支付,則受托人有權辭任;受托人因前款辭任的,受托人有權自行決定是否繼續履行與[]拍賣中心的相關拍賣協議及處置信托財產,委托人應賠償受托人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及費用(包括受托人對[]拍賣中心的`一切違約賠償);受托人也可以為自己利益而履行與_________拍賣中心的上述拍賣協議,同時扣除因委托人而遭受的損失和費用后退還收取的信托資金余額。
第四條受益人為委托人或其指定的人。
第五條信托期限:自本協議簽訂時起_________。
第六條信托財產的管理方法:
。ㄒ唬┦芡腥藨斪袷乇竞贤囊幎,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托事務。
。ǘ┦芡腥斯芾硇磐胸敭a,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ㄈ┦芡腥吮仨殞⑿磐胸敭a與其固有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帳,并將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帳。
。ㄋ模┪腥擞袡嗔私馄湫磐胸敭a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并有權要求受托人作出說明。
。ㄎ澹┪腥擞袡嗖殚、抄錄或者復制與其信托財產有關的信托帳目以及處理信托事務的其他文件。
。┏罁、行政法規及地方法規、規章的規定或上級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作必要的報告外,受托人對委托人以及處理信托事務的情況和資料負有依法保密的義務。
第七條管理費用:受托人因處理信托事務所支出的一切稅、費、對第三人所負債務,以信托財產承擔或由委托人自行支付。受托人以其固有財產先行支付的,對信托財產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及享有直接向委托人或受益人追償的權利。
第八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信托終止:
。ㄒ唬┰谛磐衅谙迌,經雙方一致同意,委托人解除信托的;
。ǘ┦芡腥宿o任的;
。ㄈ┬磐衅谙迣脻M;
。ㄋ模┮蜻`反法律、行政法規及地方法規、規章,信托無效。
第九條信托終止,受托人應當向委托人就處理信托事務進行報告,并向委托人或新受托人辦理信托財產和信托事務的移交手續,委托人在受托人規定期限內未接收的,受托人有權自行處分或提存信托財產,所需費用由受托人承擔。
第十條本合同應經委托人及受托人簽字或蓋章,并辦理公證手續后生效,公證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委托人及受托人各執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公證機關留存。正本與副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_________受托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信托的合同14
委托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單位(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丙方辦理財產信托,除確認財托字第____________號“財產信托基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外,有關財產信托的具體事項,補充訂立以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將準備出售給_____單位的設備(物資),向丙方提出財產信托,并要求丙方在購貨單位延期付款期間提供融資。
第二條 甲方保證執行供需雙方訂立的供貨合同。凡發生脫期交貨或產品質量等違約事項,概由甲方負責處理。
第三條 丙方同意按“財產信托基本協議”第四條規定,在收到需貨單位的銀行承兌匯票后的二天內,按承兌匯票金額向甲方一次墊付全部貨款。
第四條 甲方收到墊付的乙方貨款后的二天內,一次付清丙方財產信托手續費_____元。
第五條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丙方全部收回融資本息止為財產信托期,在此期間如發生任何意外事項,而使丙方無法按期收回融資本息時,甲方確認丙方有權向甲方連帶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資本息。
甲方: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簽章) 代表人: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財產信托合同8
委托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受托單位(簡稱乙方):_________甲方向乙方辦理財產信托,除確認財托字第_________號“財產信托基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外,有關財產信托的具體事項,補充訂立以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將準備出售給_________單位的設備(物資),向乙方提出財產信托,并要求乙方在購貨單位延期付款期間提供融資。
第二條 甲方保證執行供需雙方訂立的`供貨合同。凡發生脫期交貨或產品質量等違約事項,概由甲方負責處理。
第三條 乙方同意按“財產信托基本協議”第四條規定,在收到需貨單位的銀行承兌匯票后的_________天內,按承兌匯票金額向甲方一次墊付全部貨款。
第四條 甲方收到墊付的乙方貨款后的_________天內,一次付清乙方財產信托手續費_________元。
第五條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全部收回融資本息止為財產信托期,在此期間如發生任何意外事項,而使乙方無法按期收回融資本息時,甲方確認乙方有權向甲方連帶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資本息。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信托的合同15
借款單位_________根據信托貸款有關規定出具借款契約,向_________申請信托貸款,并約定下列條款以資信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項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_____元,設備_________元。
借款單位_________根據信托貸款有關規定出具借款契約,向_________申請信托貸款,并約定下列條款以資信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項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_____元,設備_________元。
第二條
保證將貸款用于上列項目,并按計劃于_________年
借款單位_________根據信托貸款有關規定出具借款契約,向_________申請信托貸款,并約定下列條款以資信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項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_____元,設備_________元。
第二條
保證將貸款用于上列項目,并按計劃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全部完工投產,并實現預定的`經濟效果:新增產值_________,產量_________,利潤_________,稅金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__厘_________毫計息,每次還款同時計收利息。
第四條
借款單位如果未經銀行同意而改變計劃,挪用貸款或物資,銀行有權進行信貸制裁。
第五條
貸款到期,借款單位主動歸還,如不按期歸還借款,除按規定加收利息外,銀行有權在借款單位的存款帳戶中扣還,借款單位和擔保單位不得提出異議。
第六條
借款單位如果停建或沒有達到經濟效果,不能按規定歸還貸款時,借款單位愿用固定資產變價收入款和固定資產折舊基金或基金存款歸還。
第七條
擔保單位保證借款單位恪守契約規定的條款、如果借款單位不能按本契約規定還清本息,愿承擔經濟責任,由擔保單位負責歸還。
第八條
本契約經借款單位,擔保單位確認無誤并加蓋公章和負責人章后生效,借款本息還清后自動生效。
借款單位(蓋章):_________
擔保單位(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信托的合同】相關文章:
信托的合同07-22
個人信托合同06-12
資金信托合同06-10
財產信托合同 12-22
【推薦】信托的合同01-01
信托的合同【薦】01-02
信托的合同【熱門】01-01
【薦】信托的合同01-02
信托的合同【熱】01-02
信托的合同【精】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