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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師考試試題《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每日一練
稅務師考試試題《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每日一練:不安抗辯權
單選題
甲公司與乙空調廠簽訂一份空調的買賣合同,約定貨到后7天內甲公司付款。后乙空調廠在交貨前有確切的證據證明甲公司經營狀況嚴重惡化,面臨破產的窘境。根據規定,乙空調廠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
A、主張同時履行抗辯權
B、主張先履行抗辯權
C、主張不安抗辯權
D、主張解除合同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不安抗辯權。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的證據證明對方不能或可能不能履行合同義務時(如:經營狀況嚴重惡化),可以行使不安抗辯權。當事人在行使不安抗辯權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中止履行合同。中止履行后,只有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適當的擔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才能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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