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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以房養老的看法
上月底,有兩戶廣州籍老人與一家保險公司簽署了以房養老合約。該保險公司表示,以65周歲男性,房產有效保險價值500萬為例,老人每月領取的養老金為15155元,直至去世。
從數額看,如果房子價值不菲,每月補貼確實寬裕,足夠老兩口游山玩水,出國游也可玩得輕輕松松。不過肯定會有人擔心,辛苦打拼一輩子買的房,就這么抵押給保險公司了,萬一老人家過世得早,豈不是白送給保險公司?應該看到,以房養老比較適合無子女或子女在國外不需要房產,并且老兩口沒有其他收入只能用房換錢的家庭,它是對目前家庭養老、土地養老、醫保社保養老的一種有效補充,為符合條件的家庭提供了一種新的選擇。
須提醒的是,以房養老屬于新政策,簽約的家庭必須慎之又慎,尤其是對合約內容須掌握得一清二楚,最好在簽合同的時候帶上信得過的律師,逐一了解清楚,一旦合同生效,再后悔就為時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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