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運輸車輛管理制度

    時間:2025-01-06 13:32:19 交通/運輸/物流/倉儲 我要投稿

    運輸車輛管理制度(推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運輸車輛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運輸車輛管理制度(推薦)

    運輸車輛管理制度1

      為了進一步加強公司對進出散裝物料車輛的管理,加大環保綜合整治力度,特制定本制度。

      1、 公司經營部和行政部保衛科具體負責進出散裝物料車輛的管理工作。

      2、 保衛科具體負責對進廠散裝物料車輛統一監督管理。嚴禁散裝物料車輛未經篷布苫蓋進入廠區。

      3、 經營部負責對場地裝卸散裝物料車輛的監督管理,所有散裝物料車輛裝運不可超高,以保證蓬布能夠封閉車箱兩側。

      4、 遇有大風天氣時,收、放蓬布時,必須在避風的.地方進行操作。

      5、 裝運高溫散裝物料,注意及時更換耐高溫蓬布。

      6、 貨物裝卸完成后,注意及時清理蓬布表面粘連物。

      7、 公司在散裝物料車輛進出門口設置醒目警示標志,進行告知。

      8、 對車輛未經篷布苫蓋而進入廠區的,對當班保衛人員和運輸散裝料車輛司機視情節給予警告或100元罰款。

      9、 公司散裝物料車輛出廠,篷布未苫蓋或未進行防塵處理的,對運輸散裝物料車輛或經營部有關負責人視情節給予警告或100元罰款。

      10、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運輸車輛管理制度2

      1.目的:

      為了規范駕駛員日常駕駛和交接物資操作及流程,保證物資以及人員運輸的安全、及時、準確、高效。規范公司車輛使用的行為及流程,提高車輛運行安全和質量,降低物流運輸成本。提高公司對外形象。特此制定車輛運輸管理規定。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駕駛公司和使用公司車輛的全體員工。對車輛提貨、配送、用車、及物資運輸交接的管控。

      3.車輛運輸管理:

      3.1車輛使用管理:

      3.1.1供貨商、客戶、往來單位備忘錄管理:

      a、營業、采購部常用車部門使用車輛人員應將各個供應商、客戶、往來單位的名稱、聯系人、聯系方式、詳細地址統一建立備忘錄進行管理,便于提貨業務聯系。

      b、各個部應將常往來的客戶的公司名稱、聯系人、聯系方式、具體配送部門詳細地址、簽收人、注意事項等統一建立備忘錄進行管理,便于出車業務聯系。

      c、管理部人員應收集各個部門的常用車路途記錄,將固定往來單位的名稱、聯系方式、詳細地址統一建立備忘錄進行管理,方便制定派車計劃。

      3.1.2派車計劃管理:

      a、用車最好提前1天申請,如事情緊急應按辦事情的緊急程度先后安排。應根據營業發貨,納品等業務、采購業務、行政用車或其他部門《公務用車申請單》等。綜合考慮制定次日好行車路線。以用時最短,路程最少為目標,提高工作效率。

      b、根據行車路線,綜合線路的路況、發貨物資的數量、重量、體積,以及其他用車情況。合理安排車輛及配備人員制定當日的派車計劃。(緊急情況特殊對待)

      3.1.3發車準備管理:

      a、駕駛員接到派車計劃、配送、提貨相關的資料等才能發車。

      b、駕駛員檢查車輛情況,并于門衛處填寫《車輛行駛記錄本》,返回登記。

      3.1.5車輛中途管理:

      a、駕駛員應按照相關交通道路法規的規定安全駕駛。保證人員、車輛、物資安全。做到平安出行,平安歸來。

      b、駕駛員加油:詳見5.3

      c、車輛維修,詳見5.2

      3.1.6派車完成管理:

      a、車輛安全回到公司(如有物資)應及時做入庫交接。嚴禁車輛帶物資過夜的情況。

      b、車輛完成派車計劃任務應停穩到公司固定停車位。嚴禁隨意停放妨礙其他車輛通行,造成安全隱患。無特殊情況,公司車輛須每天停放回公司。

      c、駕駛員停穩車輛應第一時間到門衛登記《車輛行駛記錄本》,并檢查油表、水溫表等車輛情況,并打掃車內衛生。

      d、駕駛員回到辦公室,立即到調度員處確認回校時間。

      e、將車鑰匙門衛處處統一保存管理。

      f、如派車任務無法在當天下班前回公司(如出差等情況),用車人員需在《公務用車申請單》簽字說明以便于管理部安排車輛。

      3.1.7其他用車申請:

      a、以部門/個人名義申請用車,須填寫《公務用車申請表》,用車的理由、時間、地點等信信息。經部門主管或上級領導審批后交給管理部,管理部安排派車計劃。

      3.1.9車輛使用原則:

      a、安全第一,保證人員、車輛、物資安全。

      b、路線及派車計劃的合理。以用時最短,路程最少為目標,提高工作效率。

      c、見單發車,按照指定路線行駛,嚴禁公車私用。

      d、未經審批,其他人員不得公車私用。

      e、未經審批,公司車輛不得外借和租賃。

      f、車輛使用貫徹“誰使用誰負責”原則

      4車輛安全管理:

      4.1駕駛員管理:

      a、年齡在20歲以上,50歲以下健康狀況良好,并適合駕駛。

      b、對于所要求駕駛的車輛車型,具有有效證件(如駕駛證、從業資格證等)。

      c、良好的道德品質及職業素質,自覺遵守相關交通犯規。

      d、無重大責任事故記錄

      e、2年以上的實際駕駛經驗并對車輛駕駛現場試車。

      4.2車輛管理:

      a、車輛手續齊全,能通過正常年審。在正常行駛期內和保險期內。車輛動力、制動、燈光照明、轉向系統正常具有安全行車條件。

      b、每輛車配備專用工具箱,工具箱內具備簡易維修及換胎工具、警示架、警示燈、照明燈、滅火器、拖拽繩、跨接電纜、防滑鏈、反光背心等

      c、車輛按規定正常保養,更換機油、三濾、輪胎等

      d、車輛停放應按照法定停車位停放,拉緊手剎或憋檔防止溜車。盡量避免停放到完全死角(無人經過及攝像頭)。人員離開車輛應關緊車窗,將車門全部鎖死。保證車內物品安全及防止車輛被盜。如長時間離開需將車內物資妥善安置,禁止公司物資在車輛過夜。

      4.3正常駕駛管理:

      a、駕駛前檢查車況。包括:水箱水位、機油、剎車、離合、輪胎及胎壓、轉向、燈光、照明、電器設備、工具箱齊全、滅火器、個人防護用品。

      b、帶齊車輛證件及駕駛證件。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

      c、駕駛員遵照交通法規駕駛。嚴禁酒后駕駛、疲勞駕駛。

      d、起步、會車、停車慢;通過交叉路口、狹路、橋梁、彎道、 險坡、車站和繁華路段進慢。 e、安全駕車,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

      4.4惡劣天氣駕駛管理:

      a、冰雪天氣駕駛,使用低速檔慢速行車。注意燈光使用(嚴禁開大燈)必要時加開應急燈。注意觀察路面情況,拉大安全車距。能見度低于10米或路面結冰大2毫米以上應路邊停車保持應急車燈。

      b、雨天駕駛應減速慢行,注意燈光使用(嚴禁開大燈)必要時打開應急燈。注意觀察路面情況,拉大安全車距。能見度低于10米找就近停車場停車等待。

      c、雷暴天氣駕駛應注意關閉車輛電器(如導航,收音機),安裝防靜電設備。關緊車窗呆在車內不要下車。遠離大樹和電線。

      d、大風沙塵天氣應注意車輛跑偏和注意道路路況。

      e、炎熱干燥天氣駕駛應注意防暑降溫,杜絕疲勞駕駛。檢查車輛電器線路,禁止在車內放置打火機、香水等易燃易爆物品。防止車輛發生自燃自爆事故。

      5.車輛日常管理:

      5.1車輛定車定人定責:

      a、公司車輛按照定車定人定責的原則為用車人員。

      b、每輛車建立出車記錄本,管理部每月檢查出車登記、車輛使用及衛生狀況等。

      5.2車輛維修費用管理:

      a、公司承擔車輛的正常維護保養費用。

      b、車輛責任人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上報管理部。,判斷是正常損耗還是人為損壞,正常損耗由公司承擔維修費用,人為損壞由責任人承擔維修費用。避免小問題積攢成大故障。

      c、公司對車輛維修實行定點維修原則。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5.3加油管理:

      a、每次收車前如果汽油不到油表顯示的四分之一時應將汽油加滿。避免出現中途沒油的`情況,影響工作,路途較遠可申請攜帶加油卡返回公司立即交還管理部并填寫加油記錄。

      b、公司統一辦理并配備加油卡。加油要求在《車輛行駛記錄本》中記錄。原則需要做到定點加油,不得使用現金加油,現金加油須經財務審核總經理審批。

      c、在加油卡內的充值金額全部使用完后,管理部委派司機應盡快開具增值稅發票并遞交給財務部,再申請加油卡充值。

      5.4車輛違章管理:

      a、管理部在每月隨后一周第一個工作日上網查詢車輛違章情況。管理部向責任人出具《車輛違章記錄通知單》。違章責任人必須在一周內處理好違章。因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b、1個月出現2次、連續2個月都有違章記錄和1年累計違章記錄超過5次的取消公司車輛駕駛資格。(備注:因為載貨導致的違章屬公司責任,不計入個人違章次數)

      c、員工離職前要查詢是否有違章記錄,如有記錄需本人處理好違章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5.5車輛安排管理:

      a、駕駛員對調度員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后可向領導反映。

      b、在工作時間以外的因公用車(如接送客戶、接貨)須提前申請。

      c、公司車輛為運送公司商品及公務物品專用車輛,車輛不得運載與業務無關的職員或物品。有特殊情況時須提前向公司申請并征得領導的同意。

      6.交通事故處理的管理

      6.1交通事故處理:

      a、發生交通立即停車保護現場,搶救傷員及財物。

      b、第一時間報告公司,報告公安交警部門。公司管理部人員第一時間到現場協助公安交警部門對事故進行處理,同時通知保險公司進行現場定損,賠償金額。

      c、事故發生后3天內,當事人應書面向公司提交事故發生的詳細報告。

      d、發生嚴重事故時(包括:人員傷亡、車輛被搶被盜等),管理部第一時間報告總經理接受批示。并于1天內補報書面資料。事故處理完成后,必須將事故的詳細報告及處理結果報公司備案。

      e、發生交通事故,事故的性質和事故駕駛員的責任認定以交警部門的書面裁決為依據。

      6.2交通事故處罰:

      a、對方全責的事故,造成損失。公司走保險及進行索賠程序。個人不承擔賠償與處罰責任。

      b、己方負全責的造成損失。保險公司承擔的維修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但為了防范主動違章,相關責任人同時須承擔保險公司承擔費用的10%,作為責任處罰金從當月工資中扣除。保險公司不承擔的所有維修費用由責任人全額承擔。并承擔保險費上浮帶來的損失。

      c、雙方都有責任的按照交警部門判定的責任比例。保險公司承擔的維修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相關責任人同時須承擔保險公司承擔費用的10%,作為責任處罰金從當月工資中扣除。保險公司不承擔的所有維修費用按照責任比例由責任人承擔。并承擔保險費上浮帶來的損失。

      d、公司人員傷亡處置按照法定工傷處理規定辦理。

      e、外部人員傷亡處置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由律師協商執行。

      f、責任人負全責或大部分責任造成人員受傷的,除對肇事者由公安機關和公司依法、依規處理處罰外,還要取消全年獎金,并要待崗學習,寫出書面檢查進行考核。視其認識程度決定待崗時間和是否辭退。

      g、責任人負全責或大部分責任造成人員死亡的,除對肇事者由公安機關和公司依法、依規處理處罰外,必須辭退肇事者,解除勞動合同。

      h、發生交通事故后,事故發生部門或肇事者必須在事發現場向公安交警部門和有關保險公司報案,決不能逃逸和不及時報案,如逃逸和不及時報案造成事故現場被破壞,責任認定困難、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等后果與責任的均由事故發生部門和肇事者自負,公司依據損失大小在原處罰標準上加倍處罰。

    運輸車輛管理制度3

      第一章 裝載

      第一條 車輛必須按信號進出鏟位,瞭望清楚,要按照規程進出工作面,服從指揮人員的指揮,違者罰款50.00元。

      第二條 如有鏟斗,大塊砸車等情況,及地匯報調度及值班區長,如匯報不及時或不匯報視情節給予處罰。若發現上護板有大塊必須及時處理,否則出現后果視情節予以處罰。

      第三條 裝車時不許離開駕駛室,不許將頭或身體其它部位伸出窗外,違者罰款50.00元。

      第四條 凡是汽車沒有裝滿,掃道工又沒給發車信號,私自跑車的駕駛員,一次罰款100.00元,扣除產量,二次下崗。

      第五條 車輛待裝時,不準駕駛員及車輛到電鏟回轉半徑以內或大幫下面及大幫邊緣停留違者罰款100.00元;造成車輛損失的駕駛員進行下崗學習并接受主管部門的處理。

      第二章 運行

      第六條 駕駛員上車前,必須對所駕駛車輛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無隱患后方可發車,否則因漏檢而造成的事故,對駕駛員從嚴處理。

      第七條 駕駛員必須持證上崗,否則一次罰款100.00元。

      第八條 嚴格執行定車、定崗制度,嚴禁非駕駛人員動車,不得私自換乘,混崗作業,違者罰款100.00元。

      第九條 嚴禁酒后駕車,發現班前或班中飲酒者,不安排工作,并罰款500.00元。

      第十條 車輛必須按生產指揮人員,調度室安排的指定路線運行,不得私自改變行駛路線,未按安排運行或不服從指揮,串區、串鏟的,扣除期間產量,并罰款100.00元。

      第十一條 運行的汽車在行駛當中,必須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50-100米)如遇有大雨、大霧或濃烈煙霧灰塵及冰雪路面等情況,必須保持安全距離,且速度不得超過30公里/小時,違者罰款300.00元。

      第十二條 車輛掛幫造成前輪起來,罰款500元。

      第十三條 會車時必須根據路段情況和交通規則各行其道正常行駛,嚴禁在路面狹窄或彎道處會車,否則出現后果從重處罰。

      第十四條 生產車駕駛室內嚴禁乘座其他人員,特殊情況需經調度及值班區長同意批準,違者罰款50.00元。車斗或機器蓋板、踏板上不得乘人,違者罰款200.00元。

      第十五條 經檢查凡制動、燈光、轉向等裝置不全、無效等,不得投入運行,違者按有關規定予以罰款100.00元。

      第十六條 凡因駕駛員操作失誤造成事故,無嚴重后果離崗學習,造成重大事故,由安監處及有關部門處理。

      第十七條 在任何情況下,汽車都不得壓電纜、水溝及安全設施,違者按有關規定予以罰款100.00元的處罰。

      第十八條 嚴禁坡道停車,特殊情況必須停車需將前后輪掩好,并采取切實可靠措施,否則一次罰款100.00元。

      第十九條 同種車輛嚴禁超車,異種車輛超車時,必須在前車讓車后,方可超車,夜間會車時應相距150米時,互閉遠光燈,使用近光燈,違者罰款100.00元。如強超、強會從重處理。

      第二十條 車輛運行過程中,在通過新鋪火燒巖路段,必須減速慢行,以減少沖擊力,待壓實后再正常行駛,違者出現扎輪胎的現象,輪胎使用不足一個月,罰車組300.00元。不足二個月,罰車組200.00元。

      第二十一條 車輛在通過煙區運行時,為確保行車安全,司機必須加強瞭望,減速慢行,鳴喇叭或打開燈光,違者罰款100.00元,造成后果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二條 生產車輛在沒有值班區長、調度室安排情況下,不允許從事雜作業,違者罰款200.00元。

      第二十三條 車輛在經過交叉路口時,必須減速慢行,加強瞭望,如不減速,發現一次罰款50.00元.

      第二十四條 道路上有大塊,應及時處理或匯報有關領導,在大塊上輾軋者,發現一次罰款50.00元。

      第二十五條 車輛在運煤期間,必須保管好運輸單,如有丟失,一張罰款50.00元。

      第二十六條 嚴格交接班制度,交班司機必須在交班前一、二趟時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尤其其對輪胎氣壓的檢查,如出現檢查不到位,交接不清,出現接班后生產中途回庫補充氣,一次對交班司機罰款100.00元。

      第二十七條 白班下班時,三點三十分之前不準停車等待交接,四點班下班交班時,十一點三十分之前禁止停車等待交接,違者罰款50.00元。

      第二十八條 接班司機在交接過程中要認真檢查各種液面的位置和燃氣壓力(早交接時間)。如出現在生產過程中或其它交接班時間回庫補油或補氣者,一次罰款100.00元。

      第二十九條 交接班過程中,接班人員未到,交接人員提前停車待交,一次對交班司機給予罰款50元的處罰,如車輛有故障需及時匯報調度室和相關領導。

      第三十條 在日常保養及運行中,司機及維修工必須對車輛進行周密、細致的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匯報處理,如因檢查不到位,責任心不強,造成后果視情節嚴肅處理。

      第三十一條 車輛在生產過程中,嚴禁在車斗內帶貨往返運行,帶貨量少的發現一次罰款100.00元,整車滿載往返運行發現后立即下崗。

      第三十二條 車輛在生產過程中發生故障行走困難時,需立即停車,拉緊手制動,停在坡道或有危險路段需將前后輪掩好后,立即向值班區長報告。否則給予罰款100.00元的處罰。

      第三十三條 駕駛員應當如實回答有關人員的詢問,如出現反映情況不準確,弄虛作假的行為,造成影響的車輛故障檢修的視情節予以處罰。

      第三十四條 故障車輛能在原地處理的,不許回庫處理,需開回修理的,要向調度室報告,夜間需向值班領導報告,請示指導處理,不允許私自拖拉故障車輛。如私自拖拉故障車輛給予罰款100.00元的處罰。

      第三十五條 車輛磨合或運行期間,確屬司機責任心不強造成高溫、抱瓦、支胳膊等事故一律給予罰款500元的處罰,并視情節給予賠償或下崗處理。

      第三十六條 車輛出現故障不能運行的,必須由本車司機進行看護,違者給予50.00罰款。冬季運行,看車或因放水不凈而引起凍壞部件,按損失部件金額,給予相應處罰。

      第三十七條 車輛夜間運行時,遇到強光眩目看不清前方道路時,要立即停車。等對方車輛會車后,且看清前方道路時方可正常行使。

      第三十八條 在運行過程中,加強對車輛各部的檢查,及時發現問題或隱患,如出現檢查不到位,造成后果的,追究當班司機責任。

      第三十九條 駕駛員必須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詳細記錄當班車輛運行情況,故障情況等,不得有空項。否則每處空項給予罰款5.00元的處罰。

      第四十條 在生產過程中,駕駛員嚴禁在班中睡覺或消極怠工有違反者,時間在半小時內的罰款50.00元,一小時以上(含1小時)罰款100.00元。

      第四十一條 參與冬季運煤的車輛,收車后司機必須對車輛的各部進行全面細致的檢查,及時發現問題,排除故障,為第二天的生產做好準備。

      第四十二條 運行路線擋土墻高度、陡坡、急彎處的擋土墻高度應為1.5米以上,寬度3米以上,如不符合上述標準,應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并由值班區長及安全辦人員協調建立。

      第四十三條 生產運行中的車輛不許開車門行使、違者一次罰款50.00元。

      第四十四條 在其他車輛出現事故或有隱患時,能夠及時發現并采取措施制止的給于獎勵

      第四十五條 運行車輛輪胎缺氣,經檢查氣壓不足規定壓力,發現一次對當班司機給予罰款200.00元的處罰。如發現不能及時處理,堅持作業,一經發現嚴肅處理,造成后果加重處罰。

      第四十六條 凡因駕駛員責任心不強,造成輪胎損壞報廢,對責任人按輪胎價格的百分之十至二十賠償。

      第四十七條 車輛在停止狀態下,沒有技術人員,修理工試車指令的情況下,發動機轉數不得超過1500轉,否則發現一次對司機給予罰款100.00元處罰。

      第四十八條 天然氣車輛駕駛員必須時刻注意觀察燃氣表的壓力,及時進行補充燃氣,如因補氣不及時造成車輛停車或因氣罐壓力過低不能補氣的,給予罰款500.00元的處罰。

      第四十九條 凡司機私自向散熱器中添加非凈化水或未加防腐劑者,發現一次給予罰款100.00元。

      第五十條 車輛缺水時修理工提供非凈化水或未加防腐劑的對提供水的修理工給予罰款50.00元的處罰,如司機知道不加制止,對司機給予同等處罰。

      第五十一條 在檢查中發現車輛散熱器中缺水或防凍液,每次補加水不超過半桶為正常(以10公斤桶為標準),補水半桶至一桶(不含半桶)對司機給予罰款50.00元的處罰,超過一桶罰款200.00元,超過兩桶屬嚴重缺水未造成后果,罰款500.00元,造成后果對責任人按損失程度,對照責任狀處罰。

      第五十二條 車輛運行中,如出現水箱或水管爆裂、漏水,必須原地待命,及時向有關人員匯報原地處理,如司機私自開回,未造成后果的罰款100.00元,造成后果按責任狀處罰。

      第五十三條 車輛在無爆裂、漏水現象缺水時需及時檢查發動機、變速箱油色、油面,如因檢查不到位,未造成后果的罰款100.00元,造成后果,根據損失情況對照責任狀進行處罰。

      第五十四條 在運行過程中,因駕駛員操作不當造成脫線、誤車的必須及時向當班有關領導匯報,并給予罰款50.00元的處罰,對隱瞞不報和私自救援增大救援難度者給予罰款100元以上處罰,如造成事故視情節及損失情況從重處罰。

      第五十五條 依據燃氣車輛操作規程在生產運行中,直線行駛的生產車輛不得超過30公里每小時,如果測速在30至50公里的范圍之內,對本車司機給于警告、批評教育,如果測速在45公里每小時之間,對本車司機給予罰款500.00元的處罰,超過50公里每小時,對本車司機給予下崗處理。

      第五十六條 運行車輛通過彎道、泥濘路段、窄路段、冰雪路段及在雨、霧、雪天運行時,必須按交通安全法和限速標志規定的車速運行,否則按超速處理。每發現一次對司機給予罰款300.00元罰款,超速幅度較大者從重處理直至下崗學習。

      第五十七條 車輛在運行過程中,司機嚴禁撥打手機和聽mp3。如果必須撥打手機必須選擇安全路段停車接打,否則,每發現一次對司機罰款200.00元。

      第五十八條 發現發動機進氣管道內有灰塵,司機必須及時擦試,并上報有關領導查明原因。

      第五十九條 然氣車在加氣過程中要按區里指定路線行駛,如有違規對駕駛員罰款200元,并且要在加氣前后向調度和值班區長匯報,同時要認真填寫先關記錄,違者罰款20元。

      第六十條 如果發動機因吸入大量灰塵而造成發動機無力,并造成經濟損失的,對車組罰款1200.00元,并賠償經濟損失。

      第六十一條 如果發動機因吸入灰塵,造成發動機沒到檢修期而提前檢修的,則取消年末責任狀兌現獎的資格。

      第六十二條 對駕駛員、維修工,未按規程規定作業,一次的進行教育,有關方面將做好記錄,二次離崗學習,三次調離原崗位

      第六十三條 及時回斗,不得在斗沒有恢復原位的情況下行駛,一經查出對司機給予扣除當月績效獎50.00元的處罰,出現后果加倍處罰。

      第六十四條 沒有特殊情況車輛嚴禁在驗收房停留,否則罰款50.00元,特殊情況不得超過十分鐘,如發現有消極怠者立即下崗。

      第六十五條 生產過程中,駕駛員嚴禁向驗收人員索要產量,如果發現此類行為,經過調查屬實的扣除索要到的產量同時罰款200.00元。

      第六十六條、司機在交接班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如發生因責任心不強、交接班不嚴格將車輛交給飲酒司機,未造成后果的對交班司機給予下崗并罰款1000元的處罰,如造成事故的從重處罰。

      第六十七條、生產運行過程中,司機嚴禁私自到外委單位的電鏟生產運行,如有違反扣除當班所有產量并給予相應的處罰。

      第三章 排棄

      第六十八條 嚴格執行土場排棄規程,服從有關領導及土場專職指揮人員的指揮。

      第六十九條 土場排棄土檔高度應在輪胎半徑以上,寬度為1.5米以上(指巖石、土所形成的土擋), 車輛可平行緩慢倒至土擋內邊緣排棄,或以里輪與土擋邊緣為先切入點,外輪與土擋邊緣保持一定距離,使后輪直線與土擋直線形成安全三角區,防止后視外側不清造成失誤。

      第七十條 嚴禁車輛在土場倒向排棄面或倒向有危險的路段時猛沖及高速行駛,違者一次罰款200.00元并予以教育,二次離崗學習。

      第七十一條 土場排棄土擋高度和寬度、強度不符合規定標準的情況下,車輛不準靠近土擋排棄,需距土擋三米以外卸貨,違者一次罰款200.00元,并予以教育,二次離崗學習。

      第七十二條 發現土場邊緣出現危險裂痕、易滑坡裂痕等跡象時,車輛在距裂痕處三米以外卸貨,違者一次罰款200.00元,二次離崗學習。

      第七十三條 土場土擋為沙子、沙拌土、泥土等松散貨物堆積的,禁止車輛靠近邊緣排棄,需距邊緣三米以外卸貨。

      第七十四條 倒車時若遇有障礙,需下車查看后情況,末了解情況不允許盲目倒車。

      第七十五條 貨臺貨物翻盡后,若后面有貨物堆在貨臺上,應先提車輛,待貨物與貨臺分離后,再把舉升開關置于回位位置,防止貨臺猛在下落,使車輛劇震受操作。

      第七十六條 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在卸貨后,在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況下,在支起的貨臺下檢查車輛。

      第四章 救援

      第七十七條 露天采區運輸生產經常需要牽引陷入坑中或有故障車輛,必須設專用牽引繩和牽引杠。

      第七十八條 牽引繩必須插結,不過性,無拉傷痕跡,完全能承受被牽引車輛的牽引力。

      第七十九條 必須配備與牽引繩相應的牽引銷,牽引銷要有鎖止裝置,做到安全可靠。

      第八十三條 打誤的車輛需要牽引時,由值班領導與代班區長組織進行。

      第八十四條 轉向不靈的車輛不許被牽引,需移至不防礙其它車輛通行并且安全的路段進行修理。

      第八十五條 牽引制動失效或制動不靈的車輛需用硬牽引杠,特殊路段需用專用引繩由隊長以上領導指揮,由專人做好前、后輪掩車準備工作,并設有付牽引繩的情況下進行。

      第八十六條 車輛在坑內牽引過程中,其它車輛不許超越,反向行駛的車輛應提前避讓,同向行駛的車輛必須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

      第八十七條 被牽引的車輛需由駕駛經驗豐富的.駕駛員操作,牽引車輛必須選擇車況好的車輛,由駕駛素質過硬的駕駛員操作。

      第八十八條 在救援過程中,必須服從指揮人員的指揮,指揮人員須堅決按照救援要求進行指揮。

      第八十九條 在救援過程中出現疑難問題,特殊情況在沒有切實可行安全保證的前提下,應逐級匯報各級領導,請上級有關部門決定。

      第九十條 各隊必須自備牽引繩一根,由隊長負責管理使用,如因牽引繩影響救援的罰隊長300.00元,不能使用的牽引繩必須及時反舊更新。.

      第五章 維修

      第九十一條 車輛檢查、檢修需支起貨臺時,首先檢查車輛上方有無各種線路,若有禁止支起貨臺。

      第九十二條 車輛發生故障時,必須及時匯報有關領導,如擅自處理造成后果或有可能造成后果的視情節嚴肅處理。

      第九十三條 凡涉及電腦和相關電器故障,任何人不得擅自處理,必須經技術人員相關人員制定出可行的處理方案后方可處理,如擅自處理者視情節處理。

      第九十四條 電焊工在焊接車輛時必須遵照規程及時將電腦線、發電機接地線摘除后方可施焊,否則發現一次罰款200.00元,如造成后果視情節嚴肅處理。

      第九十五條 回庫修理帶貨未卸在指定地點的,清理貨物費用由司機支付并予以罰款50.00元。

      第九十六條 車輛在檢修或大修期間,車輛及車輛附近衛生由司機負責打掃,維修場地衛生由修理工負責打掃,如衛生檢查不合格,對車組或修理組罰款50.00元,包車組長及修理負責人,從重處罰。

      第九十七條 車輛在維修過程中,司機必須做好修理質量的監督及他各部的檢查工作,如出現維修質量問題或遺漏故障的現象,造成后果的,需追究參與修理的本車司機責任,給予罰款100.00元的處罰。

      第九十八條 檢查、檢修車輛支起貨臺時必須將兩側別銷插靠并鎖止,如不別或別一側對責任人給予罰款100.00元的處罰。

      第九十九條 車輛一側輪胎拆除后,嚴禁只用一個千斤頂支撐,必須用木方、鋼圈等頂墊牢靠否則對責任人給予罰款100.00元的處罰。

      第一百條 實施風電焊機作業時,沒有設專用滅火器,專人進行監護,并未按區規定處理焊點及場地對責任人(包括焊工、司機)給予罰款200.00元的處罰。

      第一百零一條 在廠房內外或生產現場搶修車輛時,必須將故障前后輪掩靠,以防溜車。如有違反對責任人給予罰款100.00元的處罰。

      第一百零二條 修理隊長或修理組長在安排修程的同時,必須設專人負責修理過程中的安全監護工作,如發現不落實責任設計專人負責,對安排修程的隊長或組長給予罰款100.00元罰款,造成后果按照責任從重處理。

      第一百零三條 在修理過程中如設定的監護人不負責罰款100.00元,對監護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對監護人視危害程序給予相應的處罰。

      第一百零四條、庫內嚴禁用明火,如必須動用明火時,須經安全辦同意,并設有專人監護的條件下進行,違者罰款100-200元

      第一百零五條 庫內嚴禁停放自行車、摩托車、如有違者,罰款50--100元

      第一百零六條 庫內的防火設施不許隨意亂動或損壞,防火沙箱不的倒空或它用 ,車輛滅火器必須保持有效,如有違反嚴肅處理。

      第一百零七條 輪胎夾大塊必須及時處理,如因處理不及時造成輪胎損壞的,對責任人給予罰款200.00元的處罰。

      第一百零八條 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在車輛附近吸煙或動用明火,如必須使用明火檢修(包括風、電焊作業)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火災及爆炸事故的發生。如有違反未造成后果的給予罰款200.00元的處罰,造成后果的由上級部門處理。

      第一百零九條 司機必須選擇具備通行條件的道路運行,如出現司機強行通過不具備通行條件的路段,導致車輛(然氣管路等零部件)損壞的給予罰款300.00元的處罰,造成嚴重后果視情節從重處理。

      第一百一十條 然氣車輛在加氣站造成設備設施損壞,對駕駛員罰款300元,并包賠損失由先關部門處理。

    運輸車輛管理制度4

      一、為全面貫徹安全生產管理法律法規及公司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切實把各項規定、制度落到實處,及時發現并消除安全隱患,杜絕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礦安全領導小組及專職安全員負責本礦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

      三、安全生產定期監督檢查每半月不少于一次,由礦主要負責人組織的安全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四、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的內容包括:

     。1)礦及下屬部門安全生產制度的`健全落實情況;

     。2)涉及安全的崗位人員到崗履職情況;

     。3)運輸車輛的證照是否齊全有效;

     。4)運輸車輛的安全技術狀況(綜合性能檢測、二級維護是否按期進行,燈光、轉向、制動、喇叭是否穩固有效,輪胎磨損及胎壓情況,隨車其他裝置是否牢固有效);

     。5)從業人員情況(駕駛證、從業資格證件是否有效,是否按時參加例會、教育學習,是否存在私自頂班現象,是否存在違反操作規程的違章行為,上期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的整改情況,思想狀況等);

     。6)安全設施設備的情況(滅火器是否符合相應規定并保持有效狀態等);

     。7)其他涉及安全的內容。

      五、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結果及處理辦法;

     。1)符合規定,鑒定合格,繼續運行;

     。2)輕微隱患,當場立即整改;

     。3)一般隱患,視整改難易程度,應限定日期進行整改;(4)重大隱患,應采取相應停業、停運等措施在一定期限內整改;六、發現安全隱患責令整改應明確整改責任人,監督檢查人員負責監督整改。整改完畢后由責任部門寫出整改報告,由礦安全管理機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出具驗收結論。

      七、礦發現一般以上安全隱患組織整改。

      八、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及整改后的驗收應有相應的文字記錄,制作監督檢查記錄臺帳,歸檔保存。

    運輸車輛管理制度5

      1、目的

      目的是為了加強中信物流飛馳有限公司運輸車輛及其分包商運輸車輛的安全管理工作,徹實履行本公司向CSPC所做的承諾,嚴格執行CSPC道路運輸安全管理相關標準,以預防為主,持續提高道路運輸安全和服務質量。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中信物流飛馳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飛馳)及其分包商。

      3、駕駛員管理

      駕駛員是道路運輸活動的行為主體,其健康狀況、安全意識及駕駛技能等是導致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駕駛員管理是道路運輸管理中的最重要的部分;駕駛員應遵守交通法規、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遵守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確保行車安全。

      3.1駕駛員的要求

      無論是中信飛馳駕駛員還是其分包運輸公司駕駛員都要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才能任職。

      1)已上崗的,25歲以上,60歲以下;對新招聘的,25歲以上,45歲以下;

      2)健康狀況良好,并適合駕駛。

      3)對于所要求駕駛的車輛車型,具有有效證件(如駕駛證、危險作業從業資格證、汽車列車證等)。

      4)初中文化程度及以上

      5)良好的道德品質及職業素質

      6)無重大責任事故記錄

      7)駕駛經驗:

      a)對于運輸非危險品,至少有駕駛拖掛車2年以上的經驗;

      b)對于運輸危險品,至少有駕駛拖掛危險品罐車1年以上的經驗;

      駕駛員個人檔案的建立:包括駕駛證、身份證、危險作業從業資格證、汽車列車操作證等復印件各一份,同時駕駛員還必須提供一份有效的身體健康體檢報告(不超過3個月),在正式上崗前報運輸部或HSE部存檔備案。

      3.2駕駛員培訓

      中信飛馳所有駕駛員(包括其分包公司)在上崗前都必須接受中信公司相關部門對其進行的培訓,培訓包括中信飛馳HSE管理手冊、產品安全培訓、個人防護及健康衛生以及駕駛車輛技巧和道路運輸安全等方面,只有通過培訓并且合格的`駕駛員才能正式上崗;同時中信飛馳還將對駕駛員進行不定期的安全培訓,但每季度至少有1次;各分包公司可以根據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由安全管理員或相關部門管理人員增加相應的安全培訓,并保持培訓記錄,培訓記錄必須在完成培訓后2個工作日內交一份由中信飛馳HSE部門備案;具體的表格如:附件3培訓記錄表CITIC-HSE-YSB-003

      3.2.1培訓內容有:

      1)基礎培訓:

      a)道路運輸安全法規;HSE管理體系;應急反應計劃及程序

      2)產品安全培訓

      a)產品的安全數據表(MSDS)如附件2;

      3)個人防護及職業衛生知識

      a)急救知識;防護用品的使用;酒精及藥物政策;疲勞管理以及相關的消防安全知識;

      4)駕駛技巧培訓(邀請駕駛技術好的人員講述工作經驗)

      3.3駕駛員安全周會和車隊安全會議

      中信飛馳要求其車隊及其分包公司運輸車隊安全管理人員每周必須組織召開一次駕駛員安全例會,會議時間一般不要超過30分鐘,主要是以分享駕駛員個人經驗為主,特別是一些發生在車隊駕駛員身上的險兆事故;車隊安全會議一般是由中信飛馳(或其分包公司)運輸經理或由HSE部組織的會議(一月至少1次),主要是學習事故案例或安全法規,及本公司的各種安全規章制度,同時也對公司的安全目標及完成情況作出總結。附件4駕駛員(車隊)安全會議記錄表CITIC-HSE-YSB-001。

      3.4駕駛時間

      交通事故的一個重要因素是駕駛員疲勞駕駛。運輸管理人員有職責負責安排工作程序表,使得駕駛員不會超過規定的每日/每周上班時間,這包括駕駛和其他相關活動的工作。中信飛馳為了防止司機工作疲勞,從而降低工作中發生的風險,中信飛馳對司機的工作時間作了以下規定(各分包公司也應按如下工作時間執行):

      a)司機最大的駕駛時間為: 10小時/人/天

      b)司機最大的工作時間(包括:駕駛時間,非駕駛時間,短暫休息時間)為: 12小時/人/天

      c)兩班之間的最小休息時間為: 10小時/人/天

      d)最大的駕駛時間: 60小時/星期

      e)司機最大的工作時間(包括:駕駛時間,非駕駛時間,短暫休息時間): 72小時/星期

      f)最小的休息時間為: 34小時/星期

      為了加強對駕駛員工作時間管理,及時了解駕駛員的身體狀況,每位駕駛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工作時間記錄表:它包括:1.工作或輪班開始和結束時間;2.駕駛開始和結束時間,和總的工作時間;3.駕駛員姓名;4.駕駛員每天工作時間。具體工作時間記錄表如附件5所示CITIC-HSE-YSB-002

      3.5駕駛員駕駛車輛應注意事項

      3.5.1駕駛員要堅決做到“一安、二嚴、三勤、四慢、五掌握”和“八不走”、“七注意”的規定。

      a) “一安”就是嚴格遵守交通管理條例,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b) “二嚴”就是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c) “三勤”對車輛做到勤檢查、勤調整、勤維護。

      d) “四慢”情況不明慢;視線不良慢;起步、會車、停車慢;通過交叉路口、狹路、橋梁、彎道、險坡、車站和繁華路段進慢。

      e) “五掌握”掌握車輛技術狀況;掌握道路情況;掌握氣候變化情況;掌握貨物裝卸點;掌握車輛、行人動態。

      3.5.2 “八不走”

      a)貨物裝卸不符合規定、貨物裝載不勻時不走。

      b)制動器作用不良、轉向器有故障時不走。

      c)沒有方向指示燈、制動燈和夜間行駛無大小燈、尾燈或燈光不亮時不走。

      d)車輛技術狀況不符合運行條件,輪胎氣壓不符合標準時不走。

      e)車輛未領取安檢合格證或車輛證件不全不走。

      f)大霧、大雨天氣五米以內視線不清,或大雨、大雪后道路泥濘溜滑,安全無保障時不走。

      g)通過道路或鐵路交叉路口時未看清火車動向,通過漫水路和橋未判明水情深淺,遇到新路、險橋和便道未查明情況時不走。

      h)開車前,駕駛員生病、身體不舒服或情緒不正常、精神不振作、精力不充沛等不宜駕駛車輛時不走。

      3.5.3 “七注意”

      a)注意了解當次裝卸貨地點,運距和裝載等情況,做好準備。

      b)注意檢查貨物清單和裝載貨物是否相符及貨物裝載是否均勻,捆扎是否牢固。

      c)注意了解車輛技術狀況,檢查主要安全部件。

      d)注意檢查車門是否關好,車輛起步前檢查車輛周圍、車下有無人畜或其它障礙物。

      e)注意保持車輛清潔和號牌字跡明顯,攜帶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票證等。

      f)停車時,注意選好地形、拉好駐車制動,關好車門,并保管好未卸貨物。

      g)嚴禁酒后開車,強行超車,盲目快車,人貨混裝。

      4、運輸車輛管理

      道路運輸安全操作的基礎就是首先要有符合國家或行業相關標準的車輛,并且通過采取適當的管理措施,使車輛隨時處于良好的安全運行技術狀態。中信飛馳HSE部要求對所有的車輛(自有的以及分包公司的)都應建立相應的車輛管理檔案,自有的車輛由運輸部負責,外協分公司的車輛由HSE部門保存檔案,檔案內容有:機動車行駛證、營運證、車輛檢驗合格證、車輛保險、養路費、營運費、車裝常壓容器使用證等復印件各一份以及車輛和駕駛員的合影照一張,對資料不全(或沒有檔案)的車輛一律不得參與中信飛馳的貨物運輸。

      所有參與運輸車輛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運輸危險貨物的常壓罐體,應符合GB18564規定的要求;運輸危險貨物的壓力罐體,應符合GB150規定的要求;罐式集裝箱應符合GB/T16563的規定。

      4.1車輛的保養、修理

      a)中信飛馳將定期對運輸車輛進行保養,并保持各種詳細的記錄;建立車輛技術檔案(包括車輛運行記錄,維修記錄,檢測記錄,總成修理記錄等),及時準確地做好記錄。具體維修內容及記錄見運輸部相關資料。

      b)對車輛進行動火、進入密閉容器、用電等危險作業實行安全許可證管理。

      c)每部車輛必須配置干粉滅火器,駕駛室內應配有1個至少2Kg的干粉滅火器,危險品運輸車駕駛室外應配有2個至少4Kg的干粉滅火器、錐形反光路障(至少3個)、三角警示牌(至少2個)、二個三角塊及相應的個人勞保用品(安全帽、安全鞋、安全手套、安全眼鏡、反光背心)以及常用的急救藥品(創可貼、消毒藥水、防暑藥、紗布、膠帶等)。

      d)車輛在途中臨時?、過夜,必須安排人員看管;如是夜晚必須設置錐形反光路障、三角警示牌等相關措施;

      e)運輸危險化學品的汽車罐車停放要求:

      1)不得?吭跈C關、學校、廠礦、橋梁、倉庫和人員稠密等地方;

      2)停車位置應通風良好,停車地點附近不得有明火;

      3)停車檢修時應使用不產生火花的工具,不得有明火作業;

      4)裝有易燃易爆罐車在途中停車如果超過六小時,應按當地公安部門指定的安全地點或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中轉許可證》的專用停車場停放;

      5)途中發生故障,維修時間長或故障程度危及安全時,應立即將汽車罐車轉移到安全場地,并由專人看管,方可進行維修;

      6)重新動車前應對全車進行認真檢查,遇有異常情況應妥善處理,達到要求后方可動車;

      7)停車時駕駛員和押運員不得同時離開車輛。途中停放時,司機和押運員不得同時遠離汽車罐車,必須留有人監看,停車要選擇10米內沒有明火和建筑物的地方。

    運輸車輛管理制度6

      第一條:為了加強本公司車輛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車輛運輸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全體員工必須經常學習和熟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技術規范,在實際運營過程中必須嚴格按交通部標準jt3130《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和國家標準gb13392《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執行。駕乘人員必須每天對自駕車輛進行安全運輸及車輛標志進行檢查,并隨時接受公司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和道路交通主管部門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發現隱患必須立即整修、消除。

      第三條:公司安全生產工作例會每月一至三次,遇有特殊情況和發生重大、特大行車事故隨時通知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對全體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總結經驗教訓,整改事故隱患,提出防范措施,確保運輸安全。提高駕乘人員自覺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各項規章制度的意識。

      第四條:公司強化所有車輛風險保障能力的管理,凡國家規定實行強制保險的險種,公司所有運營車輛必須按要求投保,任何車輛不得漏保、脫保、公司還設立車輛責任賠償保證金和事故賠償擔保人(單位)制度,凡不按公司規章制度參加投保和不交納保證金和提供事故賠償擔保人(單位)的'車輛,公司不予其簽定勞動合同,不準其掛靠本公司進行運營。(注:第三者責任保險不得少于20萬元,貨物運輸保險不得少于15萬元)。

      第五條:車輛承運危險貨物應根據托運單位提供有關資料認真予以查對核實,并提前15天向公司報送運輸計劃,包括貨物品名、數量、運輸路線、運輸日期等必須詳細填報,以備公司和運輸管理部門監督檢查和調整工作。

      第六條:公司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嚴禁搭乘無關人員。運行中駕乘人員嚴禁吸煙,停車時不準靠進明火和高溫場所,并經常檢查消防設備的準備情況,發現過期、失效或損壞,應及時維修或更換。

      第七條:凡裝運危險貨物的車輛,必須懸掛規定的標志牌和標志燈,凡末經道路運政管理機關檢查合格的車輛和常壓容器,不得裝運危險貨。

      第八條:維修、改裝或動用明火維修易燃、易爆危險貨運輸時罐(槽)車時,必須到經道路運政管理機關審查批準,有一定資質的修理單位進行維修,改裝作業。

      第九條:在運營過程中發生燃燒、爆炸、污染、中毒等事故,駕乘人員必須根據承運危險貨物的性質,按規定要求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向當地道路運政機關和有關部門報告,全力消除危害。

      第十條:本公司車輛及駕乘人員凡違反上述統一規定者,自負一切經濟、刑事責任。

      第十一條:本規定自xx年xx月xx日起開始執行。

    運輸車輛管理制度7

      1、樓層車道為方便經營戶,在規定時間內開放使用。

      2、進入樓層車道的車輛,須服從統一指揮,憑入場證有秩序進入車道。

      3、車輛進入樓層車道限速20碼以下,車道只允許載重1.5噸以下,3.5米高以下的小汽車及微型小貨車進入,禁止大貨車及載重車進入。

      4、進入樓層車道的車輛裝卸貨物時需靠邊停放,不得堵塞車道。

      5、進入樓層車道車輛做到裝卸貨后立即駛出,嚴禁長時間將車輛停放在車道內。

      6、車道內嚴禁無關人員逗留、玩耍,禁止在車道邊閑坐,欄桿邊攀高。

      7、嚴禁小孩進入車道內玩耍、攀高,經營戶有義務教育小孩在市場內注意安全。

      8、車輛進入樓層車道須單向行駛,從北車道口進,南車道口出,嚴禁任何車輛在車道內調頭和逆向行駛。

      9、樓層車道晚上不開放,特殊情況使用需報請福田市場分公司有關領導同意。

      高速公路服務區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服務區應積極配合協助高速交警、地方公安等部門做好服務區的治安安全工作;

      第二條認真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法律法規,熟悉服務區各種安全消防設施并會熟練使用;

      第三條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對當班情況作詳細記錄,相關情況已處理的.向接班人員通報,未處理的說明原因移交下一班處理;

      第四條熱情主動地為客人服務,維護服務區日常秩序,制止一切損害服務區利益、危害顧客生命財產安全的行為; 第五條維護服務區廣場的停車秩序,做好車輛的管理工作;

      第六條發現有橫穿高速、鬧事及不文明顧客時,要及時加以勸阻、制止,方式方法要靈活,對嚴重擾亂服務區營業秩序、損壞服務區財物的現象,要采取有效措施,維護服務區利益;

      第七條執勤時不準吸煙、看書、打私人電話、干其他與工作無關的私事,不得擅離職守,不得隨便竄崗、換班; 第八條工作人員端莊穩重,作風正派,遵紀守法,紀律嚴明,講究禮儀。

    運輸車輛管理制度8

      1.我們設立這個制度是為了進一步強化市區建筑渣土的處置運輸管理,嚴防渣土亂倒和運輸過程中出現"滴漏撒"現象,保證城市的清潔衛生。依據相關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法規,結合我們的實際需求,制定了這項規定。

      2.本規定適用于福州市的鼓樓區、臺江區、倉山區、晉安區、馬尾區等地區。其中,所謂的建筑渣土指的是建設工地產生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

      接下來,市市容管理委員會是主管建筑渣土處置運輸的部門,負責協調各部門一起加強管理。下屬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機構則具體負責渣土的日常管理工作。

      此外,要處理運輸建筑渣土,必須先向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機構申請,并按照指定的時間、路線和接收地來運輸。禁止沒有申請批準就隨意處理運輸建筑渣土的行為。

      3.市區建筑渣土的`運輸實行集中統一管理。所有的渣土都由市建筑渣土運輸總公司統一調配和運輸。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市區從事渣土運輸。

      另外,市區所有建設工地的渣土都必須委托市建筑渣土運輸總公司進行運輸,并簽訂運輸合同,不允許私自雇傭其他單位和個人進行渣土運輸。

      需要注意的是,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需要提供施工許可證,由建筑項目的總承包商協助業主向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機構申請渣土處置運輸手續。

      市區房屋拆遷和道路建設也需要持有拆遷許可證和道路施工許可證才能申請渣土處置運輸手續。

      同樣重要的是,從事市區渣土運輸的車輛必須按要求進行車體改造,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統一顏色,發放統一標志后才能運輸渣土。

      4.我們要強調的是,運輸渣土的車輛必須保持干凈出場,密封運輸。市建筑渣土運輸總公司應遵守渣土管理法規,接受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機構的調度和指揮,完成各種渣土運輸任務,不得私下承運非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機構調配的渣土運輸業務。

      對于違規行為,我們將給予警告并要求改正。如果建筑工地沒有辦理渣土申報處置手續,擅自運輸渣土,將被勒令補辦手續,每立方米渣土罰款50元。如若仍不改正,將被停工整頓;情節嚴重者,將被吊銷《施工許可證》。

      如果您有任何問題,歡迎隨時咨詢市市容管理委員會。本規定自xx年6月1日起生效。如果有與市政府以往規章、通告不一致的地方,將以本規定為準。

    運輸車輛管理制度9

      一、特殊車輛運輸管理規定

      1、各單位運送大件時,必須由分管礦長牽頭制定《特殊車輛運送安全技術措施》,經總工程師審批,并在礦調度會上提出申請、審批后方可實施。

      2、《特殊車輛運送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必須由技術科組織相關人員對大件車輛尺寸及所載重量、裝載車輛的選型、車輛裝載重心及沿途軌道、道岔、環境、絞車等進行校核。并指定專人負責現場指導裝車、沿途運輸和卸車,確保特殊車輛在運送過程中技術措施在落實上得到保障。

      3、運送大件期間所在單位必須派副職以上干部進行現場跟班,負責沿途《特殊車輛運送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駐礦安監處派員負責監督沿途運送大件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確保特殊車輛在運送過程中安全措施在落實上得到保障。

      4、《特殊車輛運送安全技術措施》必須貫徹到每一名參與作業人員,并有貫徹記錄和簽字備案。

      5、運送大件前必須對沿途所經路線(包括副井、平巷、斜巷)運輸設備和所用的`安全設施進行安全確認,合格后方可實施。

      6、首次運送的大件,應使用模型在運輸線路上預先試送,確保線路暢通。

      7、運送大件所用的車輛必須由施工安全負責人詳細檢查,確認車輛各部完好,連接、緩沖和閉鎖裝置可靠后方可進行裝車。裝車后,必須對大件車的實際長、寬、高、重心確認無誤后方可運送。

      8、副井上下口、平巷、斜巷(各車場)必須在顯要位置懸掛運送大件的長、寬、高、重等最大數據。

      9、每次運送大件,車輛上都必須配備復軌器,以備隨時使用。

      10、其它規定祥見朱煤機[20xx]8號文件。

      二、斜巷內裝卸車管理規定

      1、斜巷內原則上禁止裝卸物料,如必須裝卸時,應有經審批過的施工措施。

      2、裝卸車前,應仔細檢查礦車、特殊車輛及周圍環境狀況,確認完畢后,方可按施工措施施工。

      3、在斜巷內裝車、卸車時,必須將車停穩,司機必須手不離制動閘把,集中精力,注意觀察。同時停止電機運轉。

      4、裝卸前,必須在車輛的下方裝一道簡易阻車器,并用十字撐打牢固定住車輛(加長車輛另附穩車措施),語音信號必須沿至裝卸點。

      5、裝卸時,注意觀察周圍環境的安全情況,起吊時找正重心,固定牢固,防止物料旋轉、擺動、脫落傷及人員。

      6、施工時,跟帶班及施工負責人必須在現場,除操作人員外,其余人員應躲避在安全地點。

      7、起吊時,施工人員必須處在安全位置操作,嚴禁強行違規操作。

    運輸車輛管理制度10

      第一章公司概況

      深圳市喬元星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二零零陸年四月廿四日,注冊資金為50萬元,經營范圍是塑膠五金模具的技術開發、生產加工、銷售、上門維修,化工原料、化工產品購銷,國內貿易,貨物及技術進出口。法定代表人是譚富華,深圳市喬元星科技有限公司已購置1輛廂式貨車,駕駛員1名:唐小燕。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總則

      安全生產是關系到國家、企業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大事,為了加強機動車和駕駛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種隱患,防止行車事故的發生,提高運輸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本公司的運輸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屬下各運輸安全管理及所有從事道路貨物運輸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

      細則

      一、管理機構及工作職責

      (一)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譚小軍,職務:經理 主要工作職責:

      1.宣傳和貫徹政府分布的安全法規、條例、規定,組織各項活動、技術培訓。

      2.根據上級要求和企業實際制訂的安全工作計劃和有關管理措施,修訂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標準并負責組織實施。

      3.組織召開安全會議,總結、分析各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并針對存在問題制度相應的防范措施。

      (二)第二負責人 胡佳,職務主管,主要工作職責是:

      1.布置和檢查公司各部門工作人員的安全學習。

      2.負責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培訓及安全獎罰,參與公司重大生產、交通事故的調處及善后工作。

      3.負責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建檔管理以及有關牌證的換發、年檢審業務的組織、管理事項,并做好有關資料的收集、統計和各階段工作總結。

      4.培訓駕駛員掌汽車基本原理,及對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現現場能力。

      (三)駕駛員的崗位職責:

      1.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程序,抵制違章行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2.積極參加各項學習活動,提高安全行為意識和技術水平。

      3.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指揮,按時、按質完成運輸任務

      4.遵守車輛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覺做好車輛“三清例!惫ぷ,保持車輛、輪胎、附屬裝備、隨車工具的整潔及車輛、證件齊全和完好。

      5.熟悉車輛性能、熟練駕駛技術,學習先進經驗,掌握行車規律。

      6.服從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人)的指揮和檢查,接受上級布置的有關任務和培訓。

      第三章 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貨物運輸的流程圖:

      一、貨物裝載

      (一)貨物要堆碼要整齊,捆扎牢固,關好車門,不超寬、超高、超重,保證運輸全過程安全。

      (二)裝載時防止貨物混雜、撒漏、破損。

      (三)整批貨物裝載完畢后,敞蓬車輛如需遮蓬布時必須嚴密,綁扎牢固,關好車門,嚴防車輛行駛途中松動和甩物傷人。

      二、貨物運輸

      (一)在運貨過程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盲目開車、超速駕駛,要確保貨物及駕駛員本人的安全,防止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散落或丟失的情況。

      (二)行車過程中注意行車安全,文明禮讓,防止因為違規或違章行駛發生交通事故,延誤交貨時間。

      三、貨物卸載

      (一)當到達貨物的目的地時,觀察和選擇最佳的停車位置。

      (二)當車輛停穩熄火后方可卸貨。

      (三)卸貨時注意貨車周圍的行人安全。

      (四)與收貨人(收貨單位)核對貨物后返回。

      第四章 應急預案及事故處理

      一、發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駕駛員應訊速報告交警部門和公司負責人,在處理機關人員未到達前,應主動做好事故后果的搶救工作及進保護好現場。

      二、公司負責人接到事故信息后應立即派員前往現場協助處理,對重大事故還要會同公司其它負責人做好善后工作。

      三、肇事駕駛員在處理事故現場后在四十八小時內應寫出書面檢查報送公司相關負責人。

      四、對肇事駕駛員根據其事故性質、責任和認識、表現,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批評、警告、吊證及追究賠償等處理。

      第五章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一、出車前和收車后要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檢查范圍包括油箱、剎車、發動機、輪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檢。

      二、駕駛員對車輛做定期保養,并送到專業維修中心(廠)做定期維護。

      三、定時單位負責人定期詢問駕駛員的休息時間,防止疲勞駕駛。

      四、定期抽檢駕駛員對交通法規、法則的掌握度,對檢查不合格的人員加強培訓。

      五、定期跟車送貨,了解駕駛員在貨物運輸過程中的操作情況。

      第六章 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駕駛員的管理

      (一)將駕駛員信息登記在冊,檢查駕駛員證件的真實性。

      (二)定期檢查駕駛員的相關駕駛證件,確保證件做定期審驗。

      (三)定期與駕駛員進行座談,了解情況。

      (四)牢固樹立駕駛員安全生產、安全駕駛的思想,做到不盲目開車、不違章開車、不疲勞開車、不酒后開車、不超載、不超速。

      二、車輛管理

      (一)將每輛車的信息登記在冊。

      (二)定期做好車輛維護:

      1.車輛維護的原則。車輛維護應貫徹“預防為主、強制維護”的原則。操持車容整潔,裝備完好、及時發現和消除故障、隱患,防止車輛早期損壞。

      2.車輛維護的方式。車輛維護作業,包括清潔、檢查、補給、潤滑、緊固、調整等,除主要總成發生故障必須解體時,不得對其進行解體。

      3.車輛維護的類別及作業范圍。車輛的維護分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等。維護主要作業范圍如下:

      日常維護:是日常性作業,由駕駛員負責執行。其作業中心內容是清潔、補給安全檢視。

      二級維護:由專業維修工負責執行。以檢查、調整為主,并拆檢輪胎,進行輪胎換位。

      季節性維護可結合定期維護進行。

      車輛二級維護前進行的檢測診斷和技術評定,根據結果,確定附加作業或小修項目,結合二級護一并進行。

      強制維護:車輛的維護必須遵照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規定的行駛里程或間隔時間、按期強制執行。各級維護車輛作業項目和周期的規定,必須根據車輛結構性能、使用條件、故障規律、配件質量及經濟效果等情況綜合考慮。

    運輸車輛管理制度11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廳(局),上海市政工程管理局,天津市政工程局,各計劃單列市交通局(委):

      根據《公路法》的規定,由我部制定的《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xx〕2號令,以下簡稱2號部令)已發布,并將于xx年4月1日起實施,為認真做好2號部令的貫徹實施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將超限運輸管理工作納人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層層落實責任制,從組織上保證超限運輸管理工作的順利實施。同時應及時向當地政府領導匯報,爭取政府的最大支持。

      二、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公路管理機構要在2號部令實施前開展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宣傳月活動,利用各種宣傳手段,通過多種渠道,面向全社會廣泛深人開展宣傳工作,讓廣大群眾特別是車主和司機充分認識超限運輸的危害性,了解超限運輸管理的基本要求。

      三、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公路管理機構要組織公路路政、運政管理人員學習2號部令,掌握超限運輸管理的'有關規定和具體要求。

      四、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主管部門要根據本地實際,盡快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并會同省級物價主管部門制定《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賠(補)償標準》。

      五、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公路管理機構要以超載車輛為重點,加大治理力度,務必使當前車輛超載普遍及嚴重的現象得到有效遏制。對違反規定在公路上行駛的超限車輛,情節輕微的,要及時進行現場糾正,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要及時采取責令停駛、卸載等強制性措施,阻止違法行為繼續進行。

      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路管理機構要根據本轄區內超限運輸車輛的分布情況,配備必要的流動性超限檢測設備,也可在主要的干線公路上設置固定的超限自動檢測裝置,充分利用高、新科技成果,不斷強化管理手段。同時,還可根據需要,在超限運輸檢測站附近設立必要的卸貨場。

      七、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公路管理機構要加強對執法人員的培訓,重點抓好形象教育、素質教育、政策法規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堅持先培訓發證后上崗執法,努力培養一支高素質的執法隊伍,以確保超限運輸管理做到行政執法規范、標準,服務語言文明、禮貌,案件處理妥善、及時。

      八、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不斷加強對超限運輸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逐步建立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不斷規范執法行為,防止出現公路“三亂”。同時,還應及時分析研究管理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予以解決。

      九、各級運輸管理部門在抓好運輸市場管理的同時,應積極配合做好車輛超限運輸管理工作,加強源頭管理,制止車輛違章超載。

      十、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公路管理機構依照2號部令規定,對經國家批準生產并投入市場的奔馳、斯泰爾、紅巖、黃河等單軸軸載大于10噸、少于13噸的車輛,只要車貨總重符合國家核定的噸位標準,暫不按超限處理,允許其上路行駛。

      十一、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公路管理機構要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積極與公安、法院等部門協調合作,爭取他們的支持與幫助,將超限運輸管理工作由部門行為逐步轉變成社會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

    運輸車輛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完善商品配送,加強配送環節管理,提高配送效率,使公司的配送環節高效、快捷、靈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原則

      安全行駛、提高效能、注重配合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品尚公司市場部、品尚事業部之相關人員

      第二章、細則

      第四條、配送車管理

      一、物流車輛上班期間由物流中心倉庫主管進行調配、指揮,主要責任是對公司的各分店商品進、退、換貨進行運輸。

      二、每天9點前或倉庫主管要求的時間,司機必須準時出車,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向物流中心倉庫主管說明原因。

      三、物流司機必須對物流中心倉出的貨核單清點簽字,如有誤直接指出改單。如未提出所造成的損失由物流司機負責。

      四、物流司機到達各分店,所有的貨由物流司機搬運到店門口,由店內員工清點簽字。對于退換回物流倉的貨物物流司機按《退貨單》清點簽字裝上車。所有的商品必須做到帳單相符,對于簽出字途中的貨物短少由物流司機負責賠償配送車輛安全規章制度配送車輛安全規章制度。

      五、物流司機從分店退換貨回送倉庫時,倉庫管理員必須檢查司機送達的貨單是否相符,核對無誤簽字方可入庫簽字后造成的短缺由物流中心倉負責賠償。

      六、配送車在運轉過程中如果有發生車輛異;虺霈F車禍,不能行駛,則司機需要立刻通知市場部經理車輛情況,并立刻進行后續處理,爭取車輛能提早投入使用。

      七、司機駕駛車輛時,應該遵守交通規則,開車時應該全神貫注,不可疲勞駕駛、酒后駕駛、。駕駛車輛時,不可以做同其他人聊天或接電話等不利于安全駕駛的的活動。如果在工作中出現違章等所產生的費用,公司與司機各承擔50%的費用。

      八、司機負責擬訂車輛的`維護、保養,維修的年度計劃,按計劃的對車輛進行維護、保養,維修。在進行前應該通知經理,經理同意后方可在公司指定的維修點進行。在維修、保養維護中的費用報經理審核,副總簽報。

      九、司機每日行駛前必須檢查外觀、油漆、玻璃、車燈、水箱、剎車系統、輪胎、水、油、皮帶等是否有損壞或刮傷,如果發現第一時間通知經理,到現場核對檢查。如果有影響安全的異常,則必須安全隱患排除后方可行使。

      十、車輛在不使用時,應該放置在公司行政辦公區或指定的放置位置安全存放,以免不必要的損失。司機下班后,如無公司批準,嚴禁用公車辦私事,發現有此種情況,由經理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處罰直至開除,如果在此期間車輛有損壞、違規等事情發生,則造成的損失由司機全部負責(上班期間如果公車私用造成的損失也是由司機全權負責)。

      第三章、附則

      第五條、制度的批準、修定與解釋權

      一、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實施;

      二、本制度可根據公司經營及管理要求對本制度進行修訂,審批權歸公司總經理;

      三、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總經辦;

      四、新版本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舊版本同時廢止。

    運輸車輛管理制度13

      為確保安全行駛,規范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運輸安全管理規定:

      1、所有機動車輛司機,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并取得“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

      2、嚴格按照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貨物運輸車輛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要求進行運輸作業。

      3、嚴禁酒后駕車、疲勞駕車、違規駕車。

      4、嚴禁車輛“帶病”運輸。發現車輛存在問題要及時進行檢查、維修,保證車輛車況安全良好。

      5、除駕駛室按規定乘座人員外,車輛的其它部位一律不準乘坐人員。

      6、車輛駕駛員要對本車進行定期檢查、維修、保養,保證車況良好。

      7、所有車輛必須配備2個5公斤的'干粉滅火器。

      二、車輛檢查制度

      1、檢查內容:方向、剎車、燈光、輪胎、發動機、儀表等其它部件和持證情況,每四個月進行一次二級維護保養,每年進行一次車輛年檢。

      2、檢查規定:

      (1)駕駛員應在每日上班開車前、班中、班后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

      (2)公司每月應對本單位的車輛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3)對檢查出的問題和安全隱患,應及時進行處理和整改,若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要責令停止運輸作業。

    運輸車輛管理制度14

      為了加強安全管理,最大限度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維護企業良好的信譽,更好地促進經濟效益,使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內部實行法人責任制,綜合管理,全員考核,職工監督的安全體制。同時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防治”原則,建立全員參與,齊抓共管,綜合治理,責任到人的安全防范網絡。

      二、公司領導必須把安全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做到安全工作有計劃、有布置、有檢查、有總結、有評比,確保安全工作始終擺在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

      三、全面執行駕駛員管理辦法,推行安全目標管理和責任制考評,實行獎優罰劣,優勝劣汰,對違章、肇事人員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四、公司實行分級安全管理體制。管理機構設置:公司成立以法人代表為首的安全生產委員會,由公司領導負責人組成。以部門負責人為首成立安全領導小組,負責貫徹執行公司的有關安全規定,負責管理所屬車輛的安全事項,駕駛員的安全學習和思想教育。

      五、公司法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主管安全的領導為安全生產的重要責任人,對企業安全生產全權負責,公司領導層的`其他人員按職責分工擔負綜合治理責任。

      六、公司配備安全監督車、照相機、錄像機、通訊設備和處理事故現場等必備工具,專職安全人員必須由政府有關部門核發的安全員證,持證上崗。

      七、定期召開安全會議,組織安全檢查,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及安全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管理和安全行車經驗,組織實施安全管理目標計劃。及時組織舉辦違章、肇事、事故隱患駕駛員學習班。

      八、公司安委會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專題會議,和召開一次各部室負責人,安全員及有關人員參加的安全例會。每月召開一次行車安全工作例會。遇特殊情況和重大、特大行車事故及時召開會議。

      九、安全活動每周不得少于一次,由安全技術部組織進行活動內容,積極開展安全文化“五進”活動和公司內宣傳等形式開展常規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消除安全隱患。

      十、每月由公司安委會組織進行安全學習,主要內容是傳達學習有關行車安全的法規,文件精神、分析事故,分析安全情況,提高安全要求,做到記錄清晰,內容具體,有據可查。

    十一、安全技術部每月組織對車輛安全部件進行一次愛車例保檢查。

      十二、駕駛員須對出車前,泊車后進行車輛自檢,其內容包括:剎車、轉向、前橋及輪胎氣壓,燈光及信號裝置,嚴格把關。

      運輸公司管理制度

      員上守則作為企業內部約束員工行為的基本規則,在制定前,要遵循一定的原則。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準時上下班,對所擔負的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二)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執行。

      (三)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秘密。

      (四)愛護本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

      (六)保持公司信譽,不作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行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業。

      (九)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

      (十)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士或行號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因過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

      第三條員工每是工作8小時,星期六、日及紀念日休假。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適當延長工作時間,所延長時數為加班,可給加班費或補休。

      第四條管理部門之每日上、下班時間,可依季節之變化事先制定,公告實行。業務部門每日工作時間,應視業務需要,制定為一班制,或多班輪值制。如采用晝夜輪班制,所有班次,必須1星期調整1次。

      第五條上、下班應親自簽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簽或代打,如有代簽或代打情況發生,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第六條員工應嚴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條本公司每日工作時間訂為8小時,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至10小時,所延長時數為加班。除前項規定外,因天災事變,季節關系,依照政策有關規定,仍可延長工作時間,但每日總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其延長之總時間,每月不得超過46小時。其加班費依照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員工應服從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條員工請假,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病假──因病須治療或休養者可請病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可以未請事假及特別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數,即予停薪留職,但以1年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14天,可以特別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結婚,可請婚假3天,晚婚者加10天,子女結婚可請2天。

      (四)喪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喪亡者,可請喪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喪亡者,可請喪假

      (五)產假──女性從業人員分娩,可請產假90天(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入計算)。

      (六)公假──因參加政府舉辦之資格考試(不以就業為前提者)、征兵及參加選舉者,可請公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七)公傷假──因公受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第十條請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條第一款規定辦理外,其余均以曠工論處。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內所能治愈,經醫師證明屬實者,可視其病況與在公司資歷及服務成績,報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病假,最多3個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別或意外事故經提出有力證件者,可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請假期內之薪水,依下列規定支給。

      (一)請假未逾規定天數或經延長病事假者,其請假期間內薪水照發。

      (二)請公假者薪水照發。

      (三)公傷假工資依照勞動保險條例由保險機關支付,并由公司補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額。

      第十二條從業人員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應附醫師的證明,公傷假應附勞保醫院或特約醫院的證明,副經理以上人員請假,以及申請特準處長病事假者,應呈請總經理核準,其余人員均由直屬核準,必要時可授權下級主管核準。凡未經請假或請假不準而未到者,以曠工論處。

      第十三條曠工1天扣發當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7小時比例以小時為單位扣發。

      第十四條第九條一、二款規定請病、事假之日數,系自每一從業人員報到之日起屆滿1年計算。全年均未請病、事假者,每年給予1個月之不請假獎金,每請假1天,即扣發該項獎金1天,請病事假逾30天者,不發該項獎金。

      第十五條本公司人員服務滿1年者,得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一)工作滿1年以上未滿3年者,每年7日。

      (二)工作滿3年以上未滿5年者,每年10日。

      (三)工作滿5年以上未滿10年者,每年14日。

      (四)工作滿10年以上者,每滿1年加給1日,但休假總數不得超過30日。

      第十六條特別休假,應在不妨礙工作之范圍內,由各部門就業務情況排定每人輪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隨時令其銷假工作,等工作完畢公務較閑時,補足其應休假期。但如確因工作需要,至年終無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數,計發其與薪水相同的獎金。

    運輸車輛管理制度15

      一、安全管理

      1、機動車司機熟悉交通規則,必須持交警部門發放審核的駕駛證駕駛相應的車輛。

      2、學習駕駛員不準單獨駕駛。

      3、實習駕駛員應由正式司機帶2-3月后才準單獨駕駛。

      4、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活動開展正;。

      5、超高、超長、超寬大件和特殊重型設備、器材運輸應有專門的安全措施,并懸掛明顯標志。

      二、車輛

      6、及時維護保養,保證車輛技術狀況良好,不準帶病運行。

      7、出車前檢查制動、轉向、燈光等,確保性能良好可靠。

      8、備有消防器材。

      9、特種車輛標志清楚,油罐車裝有拖地鏈條。

      10、冬季冰凍期間應配有防滑鏈條和擋木,回場后將水箱中的水放空。

      三、臨時交通道路

      11、路基堅實,邊坡穩定。

      12、路寬:雙車道7米,單車道4米,不準堆放材、物品占用公路。

      13、單行道有回車場。

      14、排水良好,路面無積水。

      15、危坡險段設有標志、護柱、護墻等。

      16、及時清理路面廢物,填平坑洼、保持平整。

      17、重要交叉路口、鐵道路口、重要設施應有明顯標志和燈光信號。

      18、橫跨路面的線路、設施應埋在地下或高于路面4.5米。

      19、交通繁忙的路口有專人指揮。

      20、卸料倒碴場地平坦,不得有較大坡度,臨空邊緣有車檔。

      21、裝卸料場所有專人指揮。

      四、駕駛

      22、按規定的車速、車距行駛,禮貌行車,不盲目超車、會車。

      23、駕駛室不準超坐,或堆放過多的物品。

      24、嚴禁酒后開車,不準穿拖鞋開車。

      25、不準私自出車和繞道行駛。

      26、自卸車、油罐車、平板車、吊車、裝載車、機動翻斗車、除駕駛室外,不準乘載人。

      27、載重汽車載人、人貨混載應遵守有關規定,車廂墻板高度大于1米,載運器材應綁扎牢固。

      28、載運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嚴禁煙火,做到低、中速行駛,不準隨便停車,雷雨天氣停止行駛。

      29、危坡險段處禁止停車。

      公路養護施工作業安全管理及保通辦法

      第一條為維持高速公路養護作業現場秩序,規范高速公路養護作業安全管理,正確引導駕乘人員按規定線路有序通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路政管理規定》、《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5768-1999》、《道路作業交通安全標志GA182-1998》等法律、法規和規范,結合南華路政中隊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高速公路養護作業安全管理包括:

     。2)、作業車輛、機械管理;

     。3)、作業現場管理;

     。4)、作業區通行(保通)管理。

      南華路政中隊與楚雄管理處、交警搞好協調配合,對公路養護施工作業進行規范管理。

      第三條公路需要養護施工作業時,由省公路投資公司楚雄管理處向中隊報送《公路養護施工作業情況工作函》。明確施工時間(期限)、施工路段、施工單位、施工對象(對公路特定病害情況采用對應的養護措施)、影響交通的情況下采取的交通管制措施。

      第四條由作業(施工)單位向中隊報送:

     。1)、經楚雄管理處審核同意的《公路養護施工作業表》;

     。2)、《施工組織計劃》。主要包括:

     、俟こ谈艣r、工程特點和難點、施工目標;

     、诠芾砟J、質量體系、施工方案和施工工序;

     、凼┕そM織及進度、安全保障措施;

     、苤饕囕v機具使用計劃、勞動力安排計劃;

     、莠F場文明施工措施;

      路政中隊對工程概況、工程特點和難點、施工組織及進度進行重點了解,做到心中有數。

     。3)、《安全保障措施》(施工保通方案),施工保通人員名單,通訊錄,施工保通人員值班表。

      第五條由施工單位報送的材料經中隊與楚雄管理處,交警共同審核同意后,方可進行施工作業。對未經路政審核同意的施工堅決取締,責令施工方迅速恢復交通。

      第六條中隊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作業安全管理及保通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必要時,收取路政保通服務費。

      第七條對施工單位占用、拆除、移動、涂改、損壞公路附屬設施的行為收取施工保證金。施工結束后,經路政、管理處檢查恢復原狀后全額退還施工單位,未恢復原狀的,由中隊收取公路路產損失賠償費、清理費等。

      第八條中隊擬定《施工作業管理及保通方案》,進行施工作業管理及保通工作,實施對施工作業人員(保通人員)、車輛機械、施工作業現場、作業區通行(保通)的管理和監督,中隊對路巡班組進行監督考核。

      第九條路巡班組的職責是:

     。1)、配合、指導施工單位按國家規范設置明顯的`施工標志、安全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

     。ǎ玻、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要求必須穿著統一的反光安全標志服。無反光條的標志服需及時更換。要求施工保通人員在崗,及時引導交通,看守施工標志、標牌。禁止施工作業人員穿著拖鞋工作,禁止在工地飲酒、打鬧、隨意穿越高速公路。

     。ǎ常、對作業車輛,機械進行檢查。

     、僮鳂I車輛,機械必須有明顯的安全標志,噴涂反光油漆或粘貼反光膜,并保持表面清潔。

     、谧鳂I車輛必須在頂部配置黃色閃光警示燈。

     、圩鳂I車輛應當停放在作業區內。

     、鼙M量避免作業車輛在社會車輛通行路段調頭。

     、蒈囕v,機械須審驗合格,技術狀況完好,并配備素質相當的駕駛員、操作員。

     。ǎ矗、對施工作業現場進行監督檢查。

     、偈┕挝槐仨毎磭乙幏对O置明顯的施工標志、安全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

     、谝归g及雨雪霧天氣施工單位必須設置紅色警示信號。

     、凼┕挝粦凑展肥┕ゐB護規范堆放材料,并設置安全標志,并及時清除施工路段路面雜物。

     、苁┕挝粺o擅自占用、拆除、移動、涂改、損壞公路附屬設施的行為。

     。ǎ担、在施工現場進行安全保通工作。

     、僖龑ㄟ^施工現場的車輛按照設置的標志有序通行,服從路政員、施工保通人員的指揮。

     、谂浜鲜┕挝贿M行公路施工作業交通管制,為公路養護作業提供交通安全服務。

     、蹖ξ粗袛嘟煌ǖ氖┕ぷ鳂I路段,加強交通安全檢查。發生交通阻塞時,配合交警、管理處、施工單位做好分流、疏導工作。必要時,在施工路段入口定點值勤。

      第十條路巡班組對檢查內容填寫《公路施工管理、檢查記錄表》,并要求施工現場負責人簽字。對存在的問題要當場要求施工單位,施工作業人員在規定時限內整改,不及時整改的,上報中隊,由中隊通報楚雄管理處、交警、并向路政大隊及公路所在縣市安監局匯報。

      第十一條除昆瑞路政支隊的路政員依法在中隊轄區公路上履行公路作業管理及保通勤務外,其他單位不得使用路政車,路政員在中隊轄區公路上進行路政管理職務活動。

      第十二條除公路防護、養護外,占用、利用或者挖掘公路、公路用地、公路兩側建筑控制區,以及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樹木,應當事先報經路政許可。并參照本辦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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