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運輸管理制度

    時間:2025-01-02 09:30:27 交通/運輸/物流/倉儲 我要投稿

    運輸管理制度15篇[熱門]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運輸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運輸管理制度15篇[熱門]

    運輸管理制度1

      1、機電管理措施

      (1)機電設備要杜絕失爆,下井前進行防爆檢查,合格后貼上防爆證后才允許入井。設備要掛專責牌,每天有專人檢查、維護,確保完好。煤電鉆使用前必須設有檢漏、漏電閉鎖、短路、過負荷、斷相、遠距離起動和停止煤電鉆功能的綜合保護裝置。煤電鉆每小班使用前,必須對煤電鉆綜合保護裝置進行一次跳閘試驗。

      (2)局扇要實行三專(專用變壓器、專用開關、專用線路)供電,掘進工作面所有非本安型電器設備要裝兩閉鎖(風電閉鎖、瓦斯電閉鎖)設施,當局扇停止運轉或瓦斯超限時,能立即自動切斷東二(13-1)煤采區膠帶上山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

      (3)不得帶電檢修和搬遷設備,嚴禁非機電人員拆卸機電設備。

      (4)電纜、信號線、管路必須按要求吊掛整齊,開關要上架并靠幫安設。

      (5)起吊、拆除、安裝設備時,必須由專人檢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完好,起吊點和工具是否有足夠的承載強度,不完好或不夠承載強度時,不許起吊,起吊點能承載的拉力必須超過起吊重物的6倍。且起吊時做到平、穩、緩慢,操作人員不能站在設備的正下方。

      (6)嚴禁用人體重量來平衡被吊運的設備,嚴禁用手直接校正已吊設備張緊的吊繩、吊具。嚴禁用支護錨桿作為起吊點。

      (7)起吊設備時必須設專人集中精力統一指揮,附近嚴禁無關人員逗留、通行、作業等。嚴禁起吊帶電的設備。

      (8)檢修輸送機及在輸送機靠幫一側工作時,輸送機應停止運行。輸送機檢修時,必須將前級開關斷電,并掛停電牌。電器設備檢修空間必須符合規定。

      (9)井下使用礦燈人員嚴禁拆開、敲打、撞擊礦燈,升井后必須立即將礦燈交還燈房。

      (10)井下電工必須配帶瓦斯便攜儀。

      (11)防爆電器設備入井前,應檢查其“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及安全性能。檢查合格并簽發合格證后,方準入井。

      (12)井下照明和信號裝置,應采用具有短路、過載和漏電保護的照明信號綜合保護裝置配電。

      (13)施工現場應懸掛供電系統圖。

      (14)噴霧回風側5m范圍內不得有電器設備。

      (15)機電設備安設處要無淋水,頂板穩定完整,如確需放在有水處則要有防開關淋水措施。設備表面要清潔干凈。

      (16)皮帶機、刮板機必須有可靠的液力偶合器,并裝入適量水介質。易熔塞齊全可靠,防爆片齊全、可靠。

      (17)井下煤電鉆必須每半個月升井檢修一次,合格后方可下井。

      (18)嚴格執行拆接火制度及停送電制度。嚴格執行“誰停電,誰送電”原則。

      2、皮帶機、鏈板機管理措施:

      (1)皮帶機:

      a、安裝皮帶機時,做到平、直、穩。皮帶機頭機尾滾筒、托滾靈活可靠,軸承潤滑良好、機尾清掃器應牢固、有效、保護裝置齊全,信號可靠。

      b、每天必須安排專人維修皮帶機,確保皮帶機運轉完好,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帶病運轉。

      c、司機持證上崗,做到懂結構、懂原理、懂維修。操作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操作過程中發現問題,立即停機處理。

      d、皮帶運行前,應認真做好如下檢查:

      a司機工作地點的支護情況

      b各個保護裝置是否齊全、液壓耦合器是否漏油,油量是否充足

      c、機頭機尾的牢固情況,機頭機尾的滾筒、托滾h架是否與皮帶機的中心線垂直

      d、機身機頭機尾范圍內是否有障礙物,皮帶接頭的完好情況、皮帶是否跑偏等

      e、嚴禁人員乘坐皮帶機和跨越正在運行的皮帶機?缭降攸c設過橋。嚴禁用皮帶機打運材料。

      f、機頭設置滅火裝置

      (2)鏈板機:

      a、鋪設刮板機時,要做到平、穩、直,刮板等構件齊全,鏈條松緊適當,避免運行中的鏈條跑偏,飄鏈、掉鏈、卡鏈。機頭、尾要用地錨固定牢靠。地錨采用ф20㎜金屬等強錨桿,錨固長度不小于1200mm,數量不少于2根。必須安裝清晰、靈敏、可靠的信號系統,并堅持正確使用。堅持使用易熔塞。

      b、定期進行檢查、維修,確保完好。使用前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停止使用,機器運轉時發現故障或預兆時,應立即停車處理。

      c、鏈板機司機持證上崗,保證司機懂結構、懂原理、懂維修,操作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操作過程中發現問題,立即停機處理。

      d、鏈板機運行前,應認真做好如下檢查:

      a司機工作地點的支護情況

      b檢查鏈板機運行范圍內有無阻礙物,鏈板機上是否有人

      c、機頭機尾的牢固情況,機頭部分液壓耦合器和減速器,齒輪和鏈條的磨損情況

      d、機身的鏈條與刮板的連接螺栓牢固情況,是否卡鏈

      e、啟動前必須發出信號,試運轉后方可正常啟動,并觀察電動機啟動正常否,確保安全運行。

      f、掐接鏈條時,操作人員要密切配合,并應躲開鏈條受力方向,以免斷鏈傷人。接鏈條時,避免鏈條扭花。

      g、嚴禁人員乘坐刮板機和跨越正在運轉的刮板機,嚴禁用鏈板機打運材料,嚴禁人員在溜槽、中行走。

      h、及時清理機頭,機尾和兩側的浮貨。成巷段鏈板機應安設擋煤板。

      3、絞車管理措施

      (1)絞車使用前必須安裝齊全可靠的聲光信號,并保證工作時信號清晰。

      (2)絞車使用前應檢查地錨螺絲、擋繩板、閘皮、鋼絲繩及繩頭等構件,發現問題及時匯報處理。絞車司機應聽清信號后方可開車,注意觀察,手不離閘把,絞車啟動應慢。

      (3)礦車運輸時,礦車之間、礦車和鋼絲繩之間的連接,必須使用不能自行脫落的連接裝置,鋼絲繩鼻子必須有護繩環并插接。

      (4)絞車信號硐室施工在巷道左幫,凈寬3.0m、凈深3.0m、凈高2.9m,采用鋼帶錨網、噴漿聯合支護,噴厚100mm。絞車應按照尺寸型號挖基礎,澆砼來安裝,各螺絲要緊固有效。且必須養護一星期后方可使用。

      (5)巷道左幫每隔40米施工一躲避硐。規格為:直墻半圓拱型斷面,躲避硐寬2m、高2.4m、深2m,采用鋼帶錨網噴聯合支護,噴漿厚度80mm。躲避硐中安裝壓風自救裝置。硐中嚴禁放任何雜物、工具、設備等。

      (6)絞車及鋼絲繩驗算:

      根據施工提料需要,對、f48探巷jd-4.0絞車進行絞車驗算。

      牽引力計算公式:

      fmax=n(w物重+w車重)×(sinα+u1cosα)+w繩重×((sinα+u2cosα)

      其中:n――絞車所提車輛數、α――為斜巷最大坡度

      u1――為車輪與軌道之間的.摩擦系數,u1――0.007~0.02,一般取0.015

      u2――為鋼絲繩與地輥之間的摩擦系數,一般u2=0.2

      w繩重=每米鋼絲繩的重量×所需鋼絲繩的長度

      f48探巷選用jd-4.0絞車,18.5mm的鋼絲繩,公稱抗拉強度1570mpa,鋼絲繩最小破斷力總和為21.914噸。巷道長度850m,最大角度15°。預計提升兩輛重車,牽引力計算:

      fmax=w兩輛重車×(sinθ+u1cosθ)+w繩×(sinθ+u2cosθ)

      =7.78×1000×(sin15°+0.015cos15°)+(121.8÷100)×850×(sin15°+0.2cos15°)

      =2595.9千克≈2.6噸<4噸

      故絞車可以選用jd-4.0的絞車,斜巷提升安全系數大于6.5。21.914÷2.6=8.4>6.5,

      故鋼絲繩可以選用直徑為φ18.5mm

      根據以上計算,所選絞車及鋼絲繩型號滿足提升要求。

      (7)絞車及鋼絲繩選型:

      根據牽引力選用絞車,確定鋼絲繩。e121301膠帶順槽外段最大坡度5°,根據jd-2.5絞車容繩量設計絞車一次服務巷道施工長度不超過400米,預計提升兩輛重車,計劃選用鋼絲繩直徑為φ18.5mm,公稱抗拉強度1570mpa,鋼絲繩最小破斷力總和為21.914噸。牽引力計算:

      fmax=w兩輛重車×(sinθ+u1cosθ)+w繩×(sinθ+u2cosθ)

      =7.78×1000×(sin5°+0.015cos5°)+(121.8÷100)×400×(sin5°+0.2cos5°)

      =932.49(千克)≈0.93噸<2.5噸

      故絞車可以選用jd-40kw的絞車,斜巷提升安全系數大于6.5。21.914÷0.93=23.56>6.5,

      故鋼絲繩可以選用直徑為φ18.5mm

      根據以上計算,所選絞車及鋼絲繩型號滿足掘進施工提升要求。

      (7)絞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8)斜巷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制度,嚴禁蹬鉤上下。

      (9)絞車必須帶電操作,嚴禁放飛車放大滑。

      (10)不得在能自動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車輛。斜巷懸車必須采取可靠的措施,即用錨鏈鎖道:用錨鏈鎖住前輪(上輪),每車必鎖,并且絞車司機不得離開絞車,并閘死滾筒,嚴禁摘鉤頭處理。處理斜巷中礦車、叉車等掉道時,必須在掉道地點下方施工2根戧柱。嚴禁摘鉤頭拿道,嚴禁動力復軌。拿道人員嚴禁站在車輛兩側及下方,且掉道地點下方不得有人作業或逗留。

      (11)開車前必須對絞車的所有情況進行檢查,有問題及時處理。只有確認安全后方可開車。

      (12)斜巷提升材料(叉車提升長料或超出礦車的材料)要用錨鏈或棕繩捆綁牢固,以防打運中竄料。

      (13)斜巷提升必須使用保險繩、標準防脫插銷,保險繩長度應符合核定提升車輛總長度。提升物料時,物料嚴禁超寬、超高、超重。

      (15)臨時軌道鋪設軌距0.9m,軌枕間距為1m。采用30kg/m的鋼軌鋪設,構件齊全,緊固有效。道接頭下增設道板。

      (16)斜巷施工時,為防止跑車必須設置可靠的“一坡三擋”。上坡方向5m處應設置一保險擋”,距下坡方向5m安設第二道常閉保險擋,并要堅持正常使用!耙黄氯龘酢痹诶蛙嚭痛娣跑嚰皯臆嚂r都必須使用,保險擋必須常閉。

      (17)電絞最突出部分與軌道的間距不得小于600mm。采用帶有閉鎖的20t滑輪做絞車回頭滑輪,掛在生根梁上的繩套上。采用3根2.4m的12#礦用工字鋼并排作為生根梁,生根梁兩端各施工2根地錨并配合錨鏈防止地梁下游,每根生根梁鉆出5個直徑25mm的孔并施工地錨加固。各生根梁上套上不少于三股18.5mm鋼絲繩,每股繩搭接不少于4道繩卡,繩卡要卡緊卡牢,堅持每班檢查,繩卡外留出繩頭不小于800mm。

      地錨施工必須牢固可靠,地錨采用φ20、l=2200的等強錨桿,每根地錨施工3根樹脂藥卷,地錨外露100mm~200mm,每根地錨的錨固力不小于7t。

      (18)每次電絞走鉤前必須派專人檢查地梁、導向輪、鋼絲繩等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匯報和處理,確保在正常完好的情況下方可使用。嚴禁絞車鋼絲繩斷絲超限后繼續使用,嚴禁絞車鋼絲繩插接使用。

      (19)信號把鉤工應認真檢查鉤頭、大繩、防脫銷、連環、保險繩等的使用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匯報和處理。

      (20)斜巷絞車在正常停車后(指較長時間停止運行),應閘死滾筒,確需離開崗位時,必須將車松到下平巷停穩,切斷絞車電源。

      (21)斜巷每20m應安裝一地滾,具體以鋼絲繩不拖底板為準。

      (22)裝、卸物料(包括長料)時,人員必須互相配合好,喊清保安口號。

    運輸管理制度2

      為了提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切實開展安全例會工作,特制訂本制度。

      二、范圍。

      適用于xxxxxxxx有限公司各車間部門。

      三、步驟。

      1公司每兩個月由安全第一責任人或委托分管安全的副職主持進行一次全公司安全生產例會。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和公司領導指定的其他人參加。

      2安全例會必須要有記錄,與會人員要在記錄上親筆簽名。分析會上提出的措施要專人負責監督落實。

      3安全例會的'基本內容:總結本月安全生產基本情況;對發生的事故、障礙、違章等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吸取教訓;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安全監督體系運轉中發現的安全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環節;聽取安全員的安全監督報告;綜合分析安全趨勢;研究采取預防事故的對策;下個月安全生產工作的要點。

      安全例會工作是考核各車間部門負責人的重要內容之一。公司依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本制度進行考核,具體工作由公司辦負責執行。

    運輸管理制度3

      為加強區作業場所職工危害防治工作,保護廣大職工的身體健康,減少職業危害因素造成的'損害工作和職業危害防治,依據我礦《萬年礦關于職業危害防治管理規定》文件精神,結合運輸區工作特點制定本制度: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組織明確職責,成立職業危害防治小組。

      組長:區長、支書

      成員:副區長、技術員、工會主席、辦事員

      辦公室設在技術組,電話:63146

      區長是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區職業危害防治工作;區副職或成員負責各分管責任區內的工作;技術員負責職工危害資料、培訓,和日常工作。

      二、健全制度

      依據國家安全監督總局下發的《煤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管理規定》(試行)和我礦《萬年礦關于職業危害防治管理規定》文件精神,技術組制定區職業危害防治管理細則。

      加強對大巷、翻罐籠、地面揚塵點的監管監控,各揚塵點的粉塵處理按區衛生區域劃分,由各班班長負責,發現一次不按時灑水對責任人罰款10元,聯掛班長5元;不按規定佩戴勞動保護用品對責任人罰款10元,聯掛班長5元。

      技術組編制區職工危害防治培訓計劃,按時對職工進行職工危害防治教育培訓,未能做到的、造成不良后果的,對技術組進行處理。

      積極配合礦職工危害防治部門做好區職業危害防治檢查、預防、宣傳、教育工作。

      建立健全區職工職業危害防治資料、檔案。

    運輸管理制度4

      為切實加強礦井大巷機車運輸安全技術管理,改善運輸安全環境,規范機車行車秩序,保證運輸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電機車的安全性能必須符合以下要求,否則不得投入使用:

      1、司機室必須有牢固的頂棚,并且不得妨礙司機操作和視線。

      2、有警鈴(嗽叭)、前后燈,并能正常使用。

      3、撤砂裝置完整有效,制動裝置靈活可靠,制動距離符合安全規程規定,電瓶托輥轉動靈活,電瓶穩固推銷齊全完整。

      4、電氣性能良好,符合防爆要求,車燈照度符合要求。

      5、列車有紅尾燈。

      6、機車每年出井大(中)修一次,年審合格。

      第二條:行駛機車的軌道及設施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1、現生產水平軌道型號不得小于15kg/m,新延深水平不得低于22—24kg/m。

      2、道岔必須符合標準,安裝正規搬道器,禁止使用牛必道岔。

      3、軌道和道岔質量達到合格品,運輸隊每周應對軌道和巷道情況檢查一遍。

      4、巷道轉彎處,乘人上下車地段,坡度較大地段,車場、風門處、巷道口、巷道狹窄地段,應設鮮明警標,上下車地點應有照明。

      第三條:行車調度及信號符合以下要求:

      1、凡一條巷道行駛兩臺及以上機車或一個水平行駛三臺及以上機車時,應設運輸調度站。配置燈光信號指揮系統,信號系統應有防止機車在同一區段碰頭,追尾和兩臺機車同時進入一個車場調車作業的閉鎖功能。

      2、凡不設運輸調度站的水平,應嚴格劃分各臺機車的行駛區間,共用區間應設列車占道的閉鎖信號。因特殊情況進入其它機車行駛區間時,必須經調度室批準,并與對方機車直接聯系,取得同意后才能進入。

      3、同一水平運輸調度站與各裝載點,中部車場,終端車場間應設置不經人工轉接的'電話通訊。

      4、現設運輸調度站,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于實現時,必須裝設燈光閉鎖信號,制度專門的運行方案和安全措施,在保證機車與機車間實現對口聯系的基礎上,嚴格貫徹執行。

      第四條:機車的行車秩序必須對以下內容作出明確規定:

      1、每條運輸線路上行駛機車的臺數,礦車牽引數量,錯車地點,行駛最大速度。

      2、各臺機車的行駛區間,停車地點,各車場停車線和頂車極限。

      3、各車場的調車方式及裝、調、頂車秩序。行車秩序由礦機電部門根據現場情況制度,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執行。

      第五條:行車作業過程中司機除認真執行操作規程外,還必須做到:

      1、嚴格按照燈光信號系統指示和跟車員信號指揮開停。

      2、除車場(或處理事故)以外,不得進行頂車作業。

      3、雙控機車,不得在靠礦車一端司機室進行操作。

      4、在調車過程中,不得脫鉤頂車。

      5、嚴禁司機站在巷道中在車外操縱機車。

      6、在行車期間,嚴禁司機將身體任務部分伸出車外,凡接近風門處、巷道口、行人較多地段,彎道處和進入車場前必須減速、鳴鈴報警。

      第六條:行車過程中跟車員除認真執行操作規程外,還必須做到:

      1、嚴格按運輸調度員的行車指令或信號指揮機車司機發、停車。

      2、無運輸調度站和燈光信號系統時,負責與井底車場或其它區段機車跟車員的聯系。

      3、跟車時,必須站在列車最后一輛礦車上。(當掛人車時,應在人車內乘座,并隨時注意到車運行情況。)

      4、頂車作業時,不得在列車上指揮開車,嚴禁用木棒或其它物件頂車。

      5、不得在列車靠機頭前三個礦車范圍內掛材料設備車。

      6、嚴格執行大型材料、設備運送管理制度。

    運輸管理制度5

      本《貨物裝卸管理制度》旨在規范企業內部貨物的裝卸作業流程,確保操作安全、高效,減少貨物損失,提升物流效率。主要內容涵蓋裝卸人員職責、操作規程、設備管理、安全規定、質量控制及應急處理等方面。

      內容概述:

      1.裝卸人員資質與培訓:明確裝卸人員的入職條件,定期進行安全操作培訓。

      2. 操作規程:制定詳細的`裝卸步驟,包括裝載、卸載、堆碼等環節。

      3.設備管理:對裝卸設備進行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4.安全規定:設立安全操作標準,預防事故的發生,如佩戴防護裝備,遵守操作規程等。

      5.質量控制:監控裝卸過程,確保貨物完好無損,防止貨物混裝、錯裝。

      6.應急處理:建立應急預案,對突發情況如設備故障、貨物破損等進行及時響應。

    運輸管理制度6

      為使礦井的文明生產、質量標準化水平提高,促進文明生產,創造安全、規范、整潔的工作環境,形成文明有序的工作秩序,運輸區根據宣東礦業公司重新修訂的《井下文明生產責任區域管理辦法》制定以下管理辦法:

      一、井下文明生產責任范圍劃分

      1、-230膠帶大巷一臺皮帶機頭到二臺皮帶機頭文明生產責任區由8點班的-230機頭、機尾、裝載站崗位人員負責。

      2、-230膠帶大巷二臺皮帶機巷、第一聯絡巷、第二聯絡巷及 三叉口文明生產責任區由清理消塵組人員負責。

      3、-200膠帶巷、205尾巷文明生產責任區由下運一組李樹龍班負責。

      4、一采區膠帶上山、一采區煤倉上口文明生產責任區 由下運二組于連和班負責。

      5、一采區膠帶上山、102二臺皮帶機巷、一采區一聯絡巷由下運三組王慶利班負責。

      6、大巷變電所、本區內所管轄范圍內的`電纜吊掛、車間、機電設備的完好、配電點和變電所周圍5米范圍內的文明生產責任區由電修組王志軍班負責。

      7、裝載站的文明生產責任區由井下三班負責。

      8、本區所管轄范圍內的水管、風管、消塵管、噴霧 及所有安全設施、機電設備的完好、車間的文明生產責任區由機組機武貴禮班負責。

      二、責任區標準

      各班組所負責的責任區內文明生產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和《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的要求。

      1、各種材料、設備工具集中存放,分類擺放整齊,掛牌明示,各種責任牌、標志牌、指示牌及安全文化牌吊掛規范準確

      2、巷道清理干凈,無浮喳、雜物;巷道無淤泥、無積水(淤泥、積水:長度>5米,深度>0.1米 )。

      3、管、線吊掛整齊,管線上無積塵,供風、供水、排水管路,符合《規程》規定,保證不漏氣、不漏水。

      4、機電設備安裝位置合理,掛牌管理;衛生清潔無積塵,開關、綜保、上架,所用儀表顯示數值準確。

      5、帶式輸送機機頭;機尾牢固、鋪設平、穩,直運行可靠。

      6、皮帶巷內有風流凈化裝置;轉載點有噴霧設施;保證正常使用;-230膠巷水溝暢通,蓋板齊全、穩固、平整。

      7、各班組按要求定期消塵,-230大巷、膠軌聯絡巷、大巷變電所及本責任區負責的配電點5米范圍內每五天徹底消塵一次,裝載站、-200皮帶巷、205尾巷、一采區皮帶上山、102 皮帶巷、一采區第一聯絡巷、一采區煤倉上口每天徹底消塵一次。

      三、責任區管理

      1、區成立文明生產領導小組,各班組成立以班組長任組長的工作小組,負責本班組的日常工作。

      2、區根據評分標準每10天評比一次,評比結果做為評優評先的依據;對不符合的要給予處理。

      3、備用的材料、設備集中堆放在自己的責任區內,不能放在自己責任區內的負責清理所放材料、設備5米范圍的文明生產。替換下來的材料、設備及時出口。

      4、責任區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或上報。

      四、考核和獎罰

      1、按宣礦字[20xx]20號文關于《井下文明生產責任區域管理辦法》執行.

      皮帶運輸區

      20xx年4月1日

    運輸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施工項目場內機動車輛、機動車駕駛員、道路安全運輸管理,預防各類道路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結合公司生產經營實際,規范施工項目場內道路運輸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在施工場地內使用的所有機動車輛,包括施工作業所需用的汽車起重機、自卸翻斗車、砼罐車、拖拉機、農用車、客貨兩用車等各類施工車輛,也包括項目施工服務車輛的管理。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所屬各項目部。

      第二章、管理機構設置與職責

      第四條、公司安全質量環保部對項目部場內道路運輸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物資設備部對項目部施工車輛的日常管理進行監督檢查;保衛科負責項目施工服務車輛的日常安全管理。

      第五條、項目安全質量環保部負責項目施工車輛的場內道路運輸安全檢查;項目物資設備部負責項目施工車輛的日常管理;項目辦公室負責項目部施工服務車輛的日常管理。

      第六條、項目經理為場內道路安全運輸管理第一責任人。安全分管領導對本項目場內道路運輸安全管理具體負責。

      第七條、所屬項目部機動車輛的管理部門、作業隊、班組負責人,對所管轄的機動車輛安全負直接管理責任。

      主要職責:

     。ㄒ唬、建立健全機動車輛安全技術、運行、維修等管理規章制度。

     。ǘ、做好機動車輛日常安全檢查、維修、保養和運輸調配工作。

     。ㄈ、組織駕駛員、維護管理人員開展日常和專項安全教育培訓。

     。ㄋ模、負責辦理機動車輛、駕駛員等相關證件的審驗和繳費工作。

     。ㄎ澹、發生場內道路安全事故及時報告,配合事故調查,制定防范措施,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第八條、項目經理部負責對新進場的駕駛員進行審查并備案。駕駛員在施工現場從事駕駛工作必須持有相應準駕車型的駕駛證、操作證、上崗證等相關證件,嚴禁無證駕駛、嚴禁駕駛與證件不符的車輛。

      第九條、機動車駕駛員對車輛行駛安全負直接責任。主要職責:

     。ㄒ唬、遵章守紀,嚴格按崗位操作技術規程和交通法規駕駛車輛。

     。ǘ、愛護車輛,保持車輛良好安全技術狀態和車容車貌。

     。ㄈ、做好出車前安全檢查和收車后的保養工作。

     。ㄋ模、發生道路安全事故時應保護好現場,及時報告,搶救傷員,配合調查。

      第十條、機動車駕駛員應遵守交通安全紀律,做到七不準,即不酒后開車、私自出車、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駕駛室超座、穿拖鞋駕駛、私自將車交他人駕駛。

      第十一條、車輛的調度人員應合理安排車輛和駕駛員,帶“病”車輛禁止派出使用。

      第三章、場內道路要求

      第十二條、工程項目按設計要求編制施組時,對施工便道的布置和實施應當既滿足施工運輸強度的`需求,又要保證道路安全運輸。

      場內臨時性道路應符合以下要求:

     。ㄒ唬┞坊鶊詫,邊坡穩固。

     。ǘ└鶕䴔C動車輛車型選用適當的路寬。一般路面寬度不得小于機動車輛寬度的1。5倍,單車道應設有會車位置。

     。ㄈ┦┕がF場道路設置縱坡度不宜大于10%,特殊情況個別短距離地段最大不得超過15%;道路回頭曲線最小半徑不得小于15m。

     。ㄋ模┯辛己玫呐潘O施,保持路面平整、不積水。

      第十三條、在場內道路的急彎、陡坡、狹路、視距障礙、交叉道口、橋頭和地形險峻路段,要設置各種警示、限速等安全標志。

      第十四條、在車輛、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應當設置圍欄和警示標志。

      第四章、道路運輸管理

      第十五條、項目經理部每季度組織對施工車輛及施工服務車輛進行檢查,日常巡視監督由項目安全質量環保部負責,對發現的違犯規定駕駛機動車輛、證件不齊、超速行駛、超載等現象按照《場內道路運輸安全違章處罰標準》進行處罰。

      第十六條、場內施工車輛、施工服務車輛行駛應遵循以下原則:

     、、在交叉路口處施工車輛先行,非重車讓重車先行,小車讓大車先行;

     、谠谄碌郎闲旭,非重車讓重車先行,輕型車輛讓重型車輛先行,下坡車讓上坡車先行。

      第十七條、當班人員在工作前應對車輛進行安全例檢,、“安全例檢”的內容如下:

     、、制動器性能完好無損,反應靈敏;

     、、方向盤/轉向器及雨刮器性能完好、工作正常;

     、、水溫、燃油、機油正常,各儀表顯示正確;

     、、各燈光信號(大小燈、轉向燈、剎車燈及倒車燈等)指示正常;

     、、前后輪胎完好,工作正常;

     、、車輛有無其他異常情況等。

      第十八條、所有機動車輛在非工作時應停放在安全區域。車輛應集中停放在指定的路段、停車場,不得隨意停放,不得停放在斜坡上,因故必須停放時,車輛不得脫檔且必須拉緊手閘,切斷電源,鎖好車門,輪胎下墊好三角木,確保車輛不至溜滑。

      第十九條、機動車輛應加強日常保養。車輛使用完后,責任駕駛員應對車輛進行一次系統的外觀檢查、清洗。維修保養人員每班應對使用后停放的車輛進行正常的維護保養。

      第二十條、施工車輛在運輸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ㄒ唬┧惺┕ぼ囕v除駕駛室以外,其他部位不準搭乘人員。駕駛室搭乘人員不得超過核準搭乘人數。

     。ǘ┫虻吞幣R空邊緣卸料時,后輪與邊緣要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防止坍塌和翻車;在堅實地段陡坎處向下卸料時,必須設置牢固的車檔裝置,擋車裝置高度不低于車輪外緣直徑的1/3,長度不小于車輛后軸兩外輪側間距的2倍。同時必須設置專人指揮,夜間應有照明并設紅色警示燈。

     。ㄈ┳孕额愜囕v要確認車廂放下后,才能行駛。嚴禁舉斗行駛。

     。ㄋ模┙乖谟袡M坡的路面上卸料,防止因重心偏移使車輛傾覆。

     。ㄎ澹┊斳噹谂e升狀態下做檢修維護時,必須用牢固的撐桿將車廂頂穩,并在車輪處前后兩方向墊好三角木。

     。┦┕ぼ囕v在運輸途中,駕駛員應確保平穩駕駛,正常施工道路上(平坦、寬闊、能雙向會車)限速30公里/小時;彎道、危險路段保持慢行,限速15—20公里/小時。

      第五章、交通事故處理

      第二十一條、駕駛員、操作員發生道路安全事故后,當事人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處理,并立即報告事故所在地的交通管理部門和單位(項目部)車輛管理和安全管理部門。各部門接到報案后應立即趕赴現場,保護好現場,積極搶救傷員,嚴禁逃逸、嚴禁違規私自處理。

      第二十二條、公司所屬各項目部發生道路安全事故,不論責任及事故大小,必須及時向公司主管部門報告。

      第二十三條、發生安全事故后,必須按“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偈鹿试蛭床榍宀环胚^;

     、谑鹿守熑魏吐毠の词芙逃环胚^;

     、鄯婪洞胧┪粗贫ê吐鋵嵅环胚^;

     、茇熑稳宋窗凑兆肪恐贫茸肪坎环胚^。

      第二十四條、酒后開車、無證或私自駕駛操作車輛、設備造成事故的,除按規定賠償損失外,還應予以經濟處罰。如發生重、特大事故,觸犯刑法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全質量環保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執行。

    運輸管理制度8

      (1)嚴格執行《道路運輸條例》及配套規章,認真履行監督職責,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積極深化和拓展工作措施,以預防為主,加強源頭管理和監督,加強道路運輸市場的整治,強化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措施。

      (2)堅持“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在提交研究客運企業、班次運力項目許可中嚴把安全條件關,督促許可對象在經營管理中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與相關股室共同指導督促客運企業、客運站建立健全內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道路運輸安全措施的落實。

      (3)與相關股室共同指導督促道路貨運企業按照相關安全法規的相關規定落實本行業制定的安全生產制度和各項措施。

      (4)與相關股室共同指導督促各客運站按照《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等一系列運輸行業管理規范,督促客運站嚴格遵守“三不進站”、“五不出站”的安全規范管理要求,強化安全生產監管力度。

      (5)督促各客運企業執行市處關于實施道路旅客運輸企業質量信譽考核工作相關規定,對道路客運企業質量信譽情況進行全面考核、評價。協同把關,共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和事故責任約談制度及“一票否決”制度,對運輸安全指標不合格的單位在申請新增線路等審批事項實行限制措施,逐步建立和完善依法經營、誠實信用、公平競爭、安全有序、優質服務的道路旅客運輸市場。

      (6)與相關股室共同指導督促客運企業落實客運車輛、旅游車輛按規定安裝gps安全監控系統和客車落實承運人責任險制度。

      (7)督促客運企業按職責加強對包車客運、超長途班車客運、山區農村班車客運、學生周末班車等關鍵環節的安全把關,指導督促客運企業加強安全管理,嚴禁客車夜間在三級以下(含三級)山區公路路段運行,嚴禁駕駛員疲勞駕駛,對單程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運車輛,應配備兩名駕駛員,一次連續駕駛班車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24小時內累計行車不得超過8小時。

      (8)根據氣候特點抓好針對性的運輸安全監督。適時參加應急預案聯動,有效防范雨、雪、霧及冰凍害等惡劣氣候對安全運輸的'影響。

      (9)重視加強安全生產基礎性工作,與相關股室共同指導客運企業完善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類業務臺帳資料。

      (10)根據上級有關部署,積極參與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管理、隱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生產各類專項整治活動。

      (11)建立健全進站車輛檔案資料,加強對包車、加班牌證的管理,嚴把牌證發放關。

    運輸管理制度9

      一、疫苗的運輸必須用冷藏箱,領取疫苗時必須配置相應的冷藏設備。

      二、疫苗在運輸過程中,疫苗發放、運送、接收人員要進行溫度監測記錄。

      三、冷鏈設備必須做到專物專用,不得挪作它用。

      四、冷鏈設備必須建檔建卡,建立健全領發手續和登記制度,做到賬、物相符。

      五、疫苗進、出必須建立專賬,做到賬、苗相符。

      六、疫苗要進入冷鏈系統保存,并由專人負責保管,opv、mv疫苗等在—20℃條件貯存,bcg、hbv、dpt、dt等在2℃—8℃條件下貯存。

      七、疫苗保存期間要進行溫度監測,每天上班后和下班前各測量1次疫苗溫度,并如實記錄監測結果;做好停電、停機、故障維修記錄,管理員因故外出不能進行日常監測時要做好交接班。

      八、貯存的`疫苗要擺放整齊,疫苗與箱壁,疫苗與疫苗間應留有1—2cm的空隙,疫苗要按品名和失效期分類擺放。

      九、冷鏈設備要經常進行保養,經常保持電冰箱的清潔,做到無灰塵、無污跡,電冰箱蒸發器結霜溫度超過4小時要及時化霜和除霜,長期停止使用時,應將箱內外擦凈,每周開機2小時。冷藏箱和冷藏背包使用過擦凈水跡,保持箱內干燥和清潔。

      十、冷鏈設備出現異;蚬收蠎皶r報告,由專業人員進行檢查和修理,非專業技術人員不得隨便拆卸。

    運輸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總 則

      一、為了貫徹執行“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保障我單位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不受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影響,預防職業病的發生,保護職業病的合法權益,提高勞動生產率,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規定了職業健康管理職責及作業管理,作業環境管理,職業健康管理等職責,適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職業健康管理的單位。

      三、辦公室人事辦為公司職業健康管理機構,客運公司經理為主管領導,人事辦主任為直接領導,德州交通集團有限公司交通醫院為客運公司制定職業健康定點檢查醫院。

      四、各部門應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宣傳教育,普及職業病防治知識,增強職工職業病防治觀念,提高職工自我健康保護意識。

      五、公司任何部門或個人有權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向辦公室人事辦、經理辦公室舉報,舉報電話為:0534-2618927、0534-2618805。

      第二章 管理職責

      一、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在各自工作范圍和管理權限內負責本部門職業健康管理工作,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對全公司職業健康工作進

      行指導、決策及監督管理。人事辦代表公司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行使職業健康監督管理職能。全體職工有權對職業健康工作進行群眾監督。

      二、人事辦和交通醫院作為公司職業健康檢測機構,全面負責公司范圍內的'職業健康檢測及公司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布置的職業健康管理工作。

      三、人事辦和交通醫院負責職業健康監護,主要負責職業健康體檢和醫療。

      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職業病診斷應當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承擔,我公司僅以此機構出具的職業病診斷結論執行政策。

      四、涉及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部門必須指定專(兼)職職業健康管理人員。

      第三章 作業管理

      一、必須認真落實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簡稱“建設項目”)職業健康設施“三同時”管理規定。

      根據相關資料,駕駛員崗位的職業病范疇有:

      1、噪聲性耳聾,

      2、頸椎病,

      3、視力疾病。

      管理人員的職業病范疇有:

      1、頸椎病。

      機務車間人員,電焊、噴漆等崗位,其中電焊作業的職業病危害因素主要有電焊煙塵、金屬錳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氟化物、臭氧、紫外輻射等,可導致勞動者發生電焊工塵肺、錳中毒、以及中毒性呼吸系統疾病、電光性眼炎等多種職業病;噴漆作業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主要有苯及其化合物、酯類化合物等有機溶劑,其中苯是國際公認的致癌物質,可引起白血病;另外還存在噪聲、粉塵、汽油以及各類清洗劑等多種職業病危害因素。

      (一)建設項目主管部門在擬定生產建設項目時,要充分利用先進技術,盡量選擇無毒、無害的先進生產工藝。在可行性論證階段,應當委托職業健康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二)職業健康設施的設計必須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防塵,防毒工作的決定》,并嚴格執行《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20xx)及有關行業標準、規定。

      (三)對職業健康有特殊要求的(如有毒、有害、有放射性)危害性較大的設計項目,必須經人事辦和有關部門審查同意,符合安全衛生要求后才能實施。屬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同時報安全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設計審查。

      (四)工程部門及施工單位要對職工安全衛生設施工程質量負責;設備及物資供應部門要對所購進設施、設備、防護器材的質量負責;人事辦對建設項目職業健康設施實行監督管理。

      (五)職業安全衛生設施竣工驗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進行,必須有項目主管部門、人事辦人員參加,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運行。

      (六)生產設備檢修時,安全衛生設施必須同時列入計劃,同步檢修,同步投入生產。

      二、塵毒作業單位必須依據《國務院關于防塵、防毒工作的決定》及有關標準、規范加強塵毒作業管理。

      (一)塵毒作業現場操作盡量選擇隔離化、遙控化、密封化等非直接接觸作業方式。

      (二)必須建立健全各項塵毒作業操作規程及有關管理制度,嚴禁違章作業。

      (三)塵毒作業揚所控制章、操作室、人員休息室內,塵毒濃度不得超過國家限值標準。

      (四)從事塵毒作業職工,要盡量縮短接觸時間,要加強個體防護。非進入塵毒濃度超標場所作業不可時,必須穿戴好個體防護用品。

      第四章 作業環境管理

      一、 塵毒、高溫、噪聲、振動作業環境按照國家標準實行分級管理。

      二、人事辦必須按照相關標準對公司塵毒、噪聲、振動等有害作業環境定期進行檢測評價,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上報并督促整改,做好檢測數據歸檔管理工作。

      三、塵毒作業環境濃度合格率,高溫、噪聲、振動作業環境指標合格率,職業健康防護設施運行效率等指標應作為安全環保管理考核指標。

      四、塵毒、噪聲、振動作業單位應建立防護設施運行、維護和管理制度、管理檔案。

      五、涉及職業危害因素的單位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為職工提供職業病防護用品。并督促職工正確使用和穿戴。

      職業病防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六、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隨意拆卸停用各種職業健康防護設施、標識,因故必須拆卸、停用時須報經安環部門批準,并在生產設備檢修完畢時及時恢復。

      第五章 健康管理

      一、交通醫院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及衛生部門有關職業健康管理標準對我公司接觸塵、毒噪聲、振動等崗位的職工進行健康檢查。

      二、實行就業前、在崗和特殊健康檢查、職業病人離退后復查。檢查結果必須建立職工健康監護檔案。健康監護檔案包括勞動者的職業史、職業病危害因素接觸史、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和職業病診療等個人健康資料。

      三、職業健康體檢崗位人員名單由人事辦根據現場調查檢測結果提出,報交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結果應及時報送人事辦。

      四、各部門發現職業病人或疑似職業病人時,應當及時向人事辦報告。

      五、人事辦應及時向公司領導及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對確認為職業病的,應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

      六、人事辦根據《職業病防治法》及有關規定,我公司實行接塵人員每年檢查一次。接觸噪聲、振動人員每2年檢查一次,各部門對檢查出的職業病或疑似職業病人員要按照國家規定調離原崗位并妥善安置。

      七、各部門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的勞動者,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給予適當的崗位津貼。

    運輸管理制度11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道路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3.聘用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明,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不得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照規定進行檢驗,符合要求后方可運輸。

      5、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7、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9、無違章操作,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情況,安全隱患的整改情況,應急預案、相關法律法規和會議精神的學習和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3、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5、檢查司機是否帶病或疲勞駕駛,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四、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制度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生,須做到:

      1、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2、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檢查,發現有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3.駕駛員應定期體檢和心理職業適應性檢查。

      4、每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排除隱患。

      5、裝載貨物時,必須檢查超載和危險品等。,確認無誤后方可開車。

      6.不定期檢查司機和車輛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規定。

      7、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8.定期檢查和糾正車輛和辦公室的消防設備、電路和車輛部件。

      9.對不及時整改的安全隱患,要嚴格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10、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檔案,總結經驗,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討論新技術的應用。

      五、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為把交通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須做到: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電話:

      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并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3、受傷者的外傷應立即包扎止血,骨折應根據骨折部位就地取材,并轉移到安全地帶,死者也應轉移到安全地帶進行妥善安置。積極協助

      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升級,最大限度減少傷害。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并做好各項善后工作。

      5.發生一次死亡

      3人以上的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向當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告。

      六、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

      1、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工作,一旦發生自然災害、突發事件,要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和指揮。

      2.報告:遇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在最短時間內逐級向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告(遇異地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同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告)。

      3、車輛:投入應急運輸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并經檢測合格的在用車。車輛運行單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須配備2名駕駛員,每位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4、人員:參運人員年齡在20至50歲之間,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且技術過硬、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5、接受應急運輸任務后,運輸車輛、人員必須整合待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集合,且必須由道路運輸經營者親自帶隊。

      6、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運輸車輛及參運駕駛人員要遵守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服從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遇事主動請示、匯報,協調解決好各項工作事務。

      7、完成應急運輸任務后,必須向各有關部門匯報任務完成情況,及時做好車輛維護、保修,總結經驗,提高應急應變能力和處置能力。

      8、根據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關應急物資的儲備,并完成交通部門交辦的其他運輸任務。

    運輸管理制度12

      1.目的:

      為加強危險化學品的運輸、裝卸過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安全事故的發生,做到危險化學品的運輸、裝卸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公司內所有危險化學品的運輸、裝卸環節。

      3.職責:

      3.1供應部、銷售部負責對運輸車輛、人員的資質檢查及車輛安全設施的檢查。

      3.2相關單位保管員負責整個裝卸過程的監護。

      3.3安全部負責對裝卸過程的安全監督檢查。

      4.工作程序

      4.1.1供應部、銷售部在危險化學品進行裝卸前,要根據有關要求檢查車輛的資質和安全附件是否齊全。

      4.2對裝卸操作人員的工作要求

      4.2.1裝卸操作人員,必須由經過培訓合格的人員負責,其他人不得擅自操作。

      4.2.2操作人員在裝卸危險化學品期間不得脫離崗位,當班不能裝卸完畢或有緊急情況需交下一班次或其他人繼續裝卸時,一定要以書面的形式交代清楚,防止發生物料的泄漏。

      4.2.3裝卸、搬運危險化學品時應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倒和滾動。

      4.2.4裝卸對人體有毒害及腐蝕性物品時,操作人員應具有操作毒害品的一般知識,操作時輕拿輕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裝破損物料外溢。操作人員應戴防護眼睛、佩戴膠皮手套和相應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護服。

      4.2.5作業中不得飲食,不得用手擦嘴、臉、眼睛。每次作業完畢,應及時用肥皂(或專用洗滌劑)洗凈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護用具應及時清洗,集中存放。

      4.2.6裝卸易燃液體時需穿防靜電工作服,禁止穿帶鐵釘的鞋子。桶裝的易燃液體物料不得在水泥地面滾動。桶裝的各種氧化劑也不得在水泥地面滾動。

      4.2.7各項操作不得使用沾染油污及異物和能產生火花的機具,作業現場需遠離熱源和火源。

      4.2.8裝卸危險化學品時,操作人員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集中精力注意裝卸的情況,以便于出現異常情況時,及時采取應急措施。

      4.2.9工作前應認真檢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開啟易燃易爆的桶裝物料的桶蓋時,應使用銅或者銅鋁合金的專業扳手。

      4.2.10公司內各車輛裝卸點所配備的消防器材及急救藥品,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確保其有效完好;如存在失效、數量不夠等現象,要及時報告單位、部門領導。

      4.2.11應熟練掌握裝卸過程中的一般事故處理方法和防護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4.3對運輸槽車隨車人員的工作要求

      4.3.1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裝卸應符合《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的有關規定。

      4.3.2從事危險貨物運輸、裝卸的人員,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崗位培訓,憑專業崗位操作證書上崗作業。

      4.3.3從事危險貨物運輸、裝卸人員對所運危險貨物要掌握其化學和物理性質及應急措施。

      4.3.4運輸、裝卸作業時,必須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4.3.5進入裝卸作業區前,必須安裝防火罩,不準隨身攜帶火種,裝卸易燃、易爆危險貨物時,不準穿帶有鐵釘的工作鞋和穿著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

      4.3.6車輛進入危險貨物裝卸作業區,駕駛員應按有關安全規定駛入裝卸貨區。

      4.3.7車輛?控浂鈺r,應聽從作業區指定人員的指揮,車輛與貨垛之間要留有安全距離;待裝、待卸車輛與裝卸貨物的車輛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并不準堵塞安全通道。駕駛員不準離開車輛。

      4.3.8裝卸過程中,車輛的發動機必須熄滅并切斷總電源。在有坡度的場地裝卸貨物時,必須采取防止車輛溜坡的有效的措施。

    運輸管理制度13

      毒化學品管理制度是一套旨在保障企業員工安全、環境保護及合規運營的規則體系,涵蓋了毒化學品的采購、存儲、使用、廢棄等各個環節。它強調風險評估、安全操作規程、應急預案以及員工培訓,旨在確保企業在處理這些高危物質時能遵循最佳實踐。

      內容概述:

      1.毒化學品的分類與標識:明確各類毒化學品的性質、危害程度,實施統一的標識系統。

      2.采購與驗收:設定嚴格的采購流程,確保來源合法,同時進行嚴格的`入庫驗收,檢查化學品的包裝、標簽、證書等。

      3.儲存管理:規定專用的儲存區域,設立安全防護措施,如防火、防泄漏設施,定期進行庫存盤點。

      4.使用與操作:制定詳細的操作規程,確保員工正確使用毒化學品,防止意外接觸或泄漏。

      5.廢棄物處理:設定毒化學品廢棄物的收集、儲存、運輸和處置程序,遵守環保法規。

      6.安全與健康:建立應急響應機制,定期進行安全演練,提供必要的個人防護裝備,保障員工健康。

      7.培訓與教育:定期對員工進行毒化學品知識培訓,提升其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運輸管理制度14

      一、制定依據

      1.1《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

      1.2《汽車運輸業車輛技術管理規定》

      1.3《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停車場的安全管理,租用停車場應滿足本制度的要求。

      三、實施主體及職責分工

      3.1安檢部負責對停車場安全管理的監督和檢查。

      3.2安檢部設立專人對停車場進行管理。

      3.3安檢部應賦予停車場專職管理人員相應的職權,專職管理人員應具備本崗位的管理能力。

      四、安全設備配置的種類、數量及質量要求

      4.1公司營運車輛應按有關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的設備設施,確保駕駛員和押運員獲得充分的安全保證,及在發生車輛事故時提供必要的應急器材。

      4.2車輛安全設備設施除了車輛購置時的原有配備外,根據運行安全需要,公司可根據駕駛員及押運員的'反饋意見,按有關規定增配。

      4.3車輛應配備滅火器、警告標志牌、標志燈等用于人身安全和應急警告的安全設備設施。原則上,安全設備設施應存放在車輛備艙中,且應易于取用,同時不得干涉車輛及其總成有效運行。

      4.4滅火器使用期限原則上不超過2年或壓力指示在綠色區域內,應避免受潮。滅火器應用于撲滅車輛發生的火災,用后應及時補充。

      4.5警告標志牌,應符合國家相應的標準,具備熒光反射功能;不得以其他類似物品代替,如交通錐形標牌等。車輛因故停駐于道路上,駕駛員應按規定在車后設置警告標志牌。

      4.6其他設備設施如防火、防毒、防潮和應急救援等設備設施也應符合國家規定的要求,駕駛員、押運員應妥善保管,保證設備使用時有效。

      4.7對于車輛上的特種設備設施,安全部門要加強管理,定期對特種設備進行檢測,押運員和駕駛員也要在出車前、收車后對車輛上的特種設備進行檢查。

      4.8安檢部應對駕駛員、押運員進行使用注意事項的講解,保證駕駛員、押運員能夠正確使用,避免因使用不當而造成的傷害;定期對安全設備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失效,應及時更換、補充,建立管理臺賬。

      4.9駕駛員或押運員發現設備設施損壞或失效時,應及時向安檢部報告,以便維修或更換。

      4.10押運員要確保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運輸的液化氣瓶或液化石油氣裝車完好、牢固,各裝置使用正常、有效。

      五、專用停車場安全環境要求(包括周邊警戒區劃定、警戒標志設置等)

      5.1停車場地面積應與停車數量相匹配。運輸劇毒化學品、爆炸品專用車輛及罐式專用車輛,數量為20輛(含)以下的,停車場地面積不低于車輛正投影面積的1.5倍;運輸其他危險貨物的,專用車輛數量為10輛(含)以下的,停車場地面積不低于車輛正投影面積的1.5倍。

      5.2停車場地應封閉,并設立明顯警示標志,不得妨礙居民生活和威脅公共安全。根據需要,設置運輸劇毒、爆炸和Ⅰ類包裝危險貨物專用車輛的停車區,并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以隔離其他設備、車輛和人員。

      5.3停車場設置進入、駛出通道和消防通道,且人車分離。

      六、日常運行管理要求

      6.1車輛進入停車場時,應登記車輛及危險貨物相關信息。

      6.2停車場地設置專人值守,實行交接班制度。停車場管理員應對安全設施設備進行相應查驗,確認完好有效。

      6.3運輸車輛應按區停放,車輛垂直投影應在區域內。駕駛員離開車輛時,應確認已經關閉車輛功能性設施設備和貨物安全狀態。

      6.4停車場應實行封閉管理,重要位置實行實時視頻監控。

      6.5每季度至少一次檢查停車場安全設施設備的有效性。

    運輸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為了預防公司外購鐵水運輸、入庫、卸車過程中的鐵水噴濺、火災或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人員生命及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二、 職責分工

      公司鐵水運輸的協調工作,由安全生產部具體負責,并對鐵水運輸過程進行跟蹤,有權力和義務制止違章行為。

      安全生產部負責監督和檢查各類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建立不可承受風險臺賬,將鐵水運輸列為三級不可承受風險,并執行四級監控。

      車間負責制定鐵水裝卸過程安全管理規定,執行起重設備和鐵水包的日常安全檢查制度和要求,定期檢查崗位人員執行情況。

      崗位人員,按照規定認真檢查起重設備、吊具和鐵水包,如實記錄檢查情況,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三、鐵水運輸作業規定

      1、嚴禁司機酒后駕車。

      2、汽運公司應明確專人操作運輸鐵水的`車輛,嚴禁無證駕駛。

      3、每次出車前,駕駛員必須對車輛和鐵水包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必須及時解決,否則不得使用。車輛儲物箱內嚴禁放置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4、鑄管部明確專人對鐵水包進行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做到每包鐵水均測量包壁溫度,在包壁四周不同部位測量。

      5、鐵水裝入量應嚴格控制,液面距離包沿不得低于30cm,鐵水過滿,未采取有效的預防控制措施不得啟動車輛。

      6、駕駛員必須在關好車門后,才能開始行駛,起步前系好安全帶,離開車輛時必須從點火開關上取下鑰匙。

      7、要在車輛停止狀態下預熱發動機,避免頻繁和劇烈加速,適時換檔,每檔發動機轉速不超過該檔最高轉速的三分之二。

      8、駕駛員應隨時注意車速,并與前方車輛保持足夠的安全車距,鐵水運輸的車輛在廠區外道路上行使速度不得超過20公里/小時,在鑄造廠區內行使速度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

      9、車輛運行,嚴禁搭載無關人員和貨物,車上人員嚴禁吸煙,運行中的車輛駕駛員禁止接打電話。

      10、鐵水運輸中遇路邊有行人時,與行人之間距離不得低于1.5米,必要時停車避讓行人。

      11、行車時,必須選擇平坦、寬闊的路面,嚴禁從積水、坑洼或者不明路況的道路上行駛。

      12、駕駛員在裝卸鐵水作業進入生產現場離開駕駛室時,必須將勞保用品穿戴整齊,并服從生產調度的指揮,按規定行車和泊車。

      13、鐵水的裝卸作業必須輕裝輕卸,嚴禁擦碰、撞擊、重壓、斜置或歪拉斜吊。無關人員嚴禁接近鐵水包。

      14、因故不能及時裝卸時,在待裝卸期間當班調度和隨車人員應負責看管車輛和所裝鐵水,隨時保持溝通,危及安全時應立即向安全生產部匯報。

      15、鑄管部應明確專人操作起重設備吊運鐵水,設專人指揮,明確信號。行車工必須嚴格按照《起重設備安全檢查表》定期檢查行車,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嚴禁帶病作業,確保行車和吊具安全可靠。

      16、鐵水運輸駕駛員除遵守上述安全規定之外,還需遵守汽車駕駛員的安全操作規程和轉運車輛管理制度。

      四、突發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1)當鐵水運輸過程中因故發生事故時,當事人必須立即上報公司調度室。各級相關負責人收到信息都應快迅到達事故現場。

      (2)安全生產部負責組織人員疏散、轉移至安全地帶,確保職工生命安全;根據現場事態發展情況,展開相關救援工作。

      (3)若事故造成相鄰建筑物著火時,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撲救,必要時迅速聯系保衛部,請求援助。

      (4)鐵水在轉運過程中,鐵水包出現有破損、滲漏等現象,在未經改裝和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之前,引起燃燒或爆炸現象,駕駛員應立即采取自救,并向總調報告,報請總調派遣叉車卸下鐵水包。情況危急時向當地119報告,請求援助,以防事故擴大。

      (5)當鐵水表面結殼,可用中頻爐內高溫鐵水沖開,嚴禁隨意翻轉鐵水包或人工搗戳,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6)當發生人員傷害事故,應立即送往阜康中心醫院進行救護。

      五、現場指揮要求

      1、從事鐵水吊運的起重設備操作工必須持證上崗,并經過專門培訓方可。

      2、指揮人員必須是經部長指定的段長、班長或調度,其他人員不得指揮吊運鐵水(緊急情況除外),嚴禁多人指揮。

      3、統一使用對講機指揮,操作者和指揮者分別佩戴1部對講機,頻道一致。指揮時,必須先喊出操作者名字或行車代號,再發出操作指令,否則操作者不得啟動行車任何機構。

      4、操作者未聽清指揮口令,嚴禁啟動行車。

      5、啟動行車必須鳴鈴警示,并嚴格遵守《行車工安全操作規程》。

      六、考核與獎懲

      1、違章指揮、違章操作或違反本規定,經有關部門查證,給予責任人100-500元的考核/次,造成事故者,經鑄造公司安委會研究決定給予重罰。

      2、由于安全檢查不到位導致鐵水運輸中發生漏包或穿包事故者,對相關責任人的考核,由鑄造公司安委會視情況研究決定。

      3、崗位人員,未按照規定檢查鐵水包或未及時記錄、記錄與實際情況不符者考核責任人50-100元/次。

      4、各類臺賬和記錄,未按規定保存或使用完后不及時上交更換,分別考核責任班組長及以上人員200元/次。

      5、發生事故后,對因組織救援不力而導致事態擴大者,將視情況考核責任人。

      6、對安全檢查仔細認真,及時發現隱患并上報者,視情況給予50-300元的獎勵/次。

      七、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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