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管理制度(匯編15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財務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財務管理制度1
一、財政、財務管理制度建立的目的
為加強鎮政府的財政建設,強化財政職能,完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全面提高鎮政府的財政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鎮政府的財政統計辦人員管理、財政預算、財務結算等管理活動。
三、工作職責
財政統計辦(財政所):
負責抓好財源建設,編制和執行本鎮政府預決算計劃,管理預算外資金;負責管理和監督鎮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的財務活動以及社區財務制度規范和業務培訓;負責本級財政支出的監督管理;負責鎮政府管理干部的離任審計工作;協助做好機關財產管理工作。
各辦公室:
按本制度規定的'辦法,做好配合工作并及時上報度資金支出計劃;
鎮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鎮人民代表大會負責財政預決算的審議、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財政預算調整方案的審議、通過;負責組織監督檢查財政、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鎮政府書記、鎮長:
負責管轄權限內的日常財務支出的審批。
四、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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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所工作人員必須由具備相應工作能力的人員擔任,并具備相關工作的資格,持證上崗。
財政所長不得兼任財政總會計,財政總會計不得兼任會計;財政所長或財務總會計的人員調整必須報慈溪某財政局同意。
。ǘ┴斦A算
預算范圍
本鎮政府范圍內的一般預算收支、基金預算收支和預算外資金收支等三部分財政性資金。
辦公室及下屬村財政預算的申報
每初,各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上報度的資金使用計劃(預算)。資金使用計劃(預算)會同分管領導討論同意后送財政統計辦,財政統計辦根據計劃意見,進一步調查核實,了解收支情況,并結合收入預算計劃,擬訂和建議預算指標,報政府會議、黨群擴大會議討論同意批準。列入鎮政府度財政支出預算草案。
鎮政府的財政收入、鎮政府的財政可用資金預測。
財政所在每的月底前根據鎮政府往的情況和某財政局《關于鎮政府的財政管理體制的規定》,作出下一度財政收入、可用資金的預測工作,各級預算收入的編制,應當與國民生產總值的增長率相適應,按照規定必須列入預算的收入,不得隱瞞、少列,也不得將上的非正常收入作為編制預算收入的依據;形成“度財政收入、可用資金預測說明”,報鎮政府鎮長和書記。
財政支出預算方案的形成
預算編制的時間。
財政統計辦按某財政局規定的時間編制預算草案。
預算編制的原則。
編制預算應當參考上一預算執行情況和本度收支預測進行編制,預算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列赤字。
財務管理制度2
1、收入:
為少交稅收入記在賬外或是將不確認收入,將收入掛在往來科目中,此時也不會開增值稅發票,錢貨早已經交易。
2、成本:
、、情況1往往產生問題是賬面庫存商品成本結轉不及時,貨物已經發出但未記錄成本;或者是材料、人工等耗費已經計入成本,而與收入不配比。
、、部分生產類企業因車間零部件較多,材料入庫、出庫記錄不及時、不準確而產生賬面成本不準確,甚至有企業平時的成本按估計的方法來核算成本。
、、平時不對庫存進行盤點,使賬務和實際情況脫節,財務記錄不準確。
3、資金:
、、一般缺少資金,向銀行借款較多,一般與其他企業互相擔保;向個人借款用于暫時的資金往來或是生產經營,利息高于銀行貸款;有的還會存在職工集資問題。
、、現金、銀行存款:賬面現金較多,實際現金一般遠少于賬面,存在較多白條;現金使用不合規。
、、往往有較多的業務費(給客戶采購人員的回扣),在白條中列支,到最后沒有相應的.發票或是費用單。
、、出資、增資不實,往往是先出資再抽逃,以后通過費用方式慢慢的抵消掉。
4、人員工資問題:
、、往往繳納不足,與部分員工不簽訂勞動合同。
5、固定資產、無形資產:
、、固定資產入賬時間與實際情況不一致,導致折舊、攤銷在不同年度差異,也使損益表差異,甚至影響不同年度的盈虧情況。
、、賬面記錄與實際往往有差異;攤銷問題。有些可能已經報廢或減值,但仍掛賬。
、、因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一般金額較大,應與當地同等情況比較分析,可能有些利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合同隱藏大額的非正常交易等。此處僅列指幾條,更多問題大家共同討論分享。
財務管理制度3
參考建議各位財務、人資、行政的朋友,可以根據自己公司實際情況修改調整完善。重要在于制度的實施流程與執行管理和執行監督,并與崗位職能掛鉤,同時需要符合企業自身的業務特點?梢詫⒅贫群娃k公OA軟件及管理流程操作結合執行。
一. 總則
1 為加強集團的財務管理,規范集團的各項財務管理行為,保證集團戰略和目標順利落實,保障集團資產的安全、完整,促進首聯集團的發展,特制訂本制度。
2 集團財務管理的根本目標:以集團股東為主體的利益相關人利益最大化。
3 集團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和任務:
3.1 建立和健全集團基本財務管理體制。包括組織機制、決策機制、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機制、信息流轉機制等。
3.2 制定集團財務管理規則,包括各財務事項操作規范和管理權限,具體包括:
3.3 投資融資和收益分配:其核心內容是企業發展“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的科學統一,具體包括選擇融資渠道及合理的資本結構,綜合分析評估投資風險與報酬,協助進行投資決策;制定符合股東利益和企業長遠發展需求的股利分配政策。
3.4 通過系統的全面預算制度和配套的監控體系,對集團業務運作和資金流轉進行管理和監控,保證集團戰略目標實現的效果和效率,實現股東權益的保值增值。
3.5 建立良好的企業內部控制系統,加強風險防范,保證資產安全,降低成本控制的費用。
3.6 遵照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為各政府機構和股東提交準確完整的財會信息。
4 集團內部各單位財務制度不得違反或與本制度的規定和原則相沖突,本制度未盡事項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準。
二. 財務管理體制
1 集團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獨立核算的財務管理體制。集團的財務管理工作,在集團高層領導下,由集團總部財務管理部具體組織實施。各分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在各分公司總經理及總部財務管理部和總部財務副總的領導下,由其財務部門負責人組織實施,除接受總部財務管理部的檢查監督外,還要主動做好自查工作。
2 財務管理工作的開展以總公司、各分公司財務部門為主,各職能部門為輔;總公司、各分公司的財務部門的主要職責如下:
2.1 建立健全財務系統的基本規制,包括:
2.1.1 財務部門的目標體系和決策流程
2.1.2 核心業務的標準、制度流程
2.1.3 財務部門的組織設置/權限分配/崗位責任制/人員招聘、考核、培訓發展等
2.1.4 企業財務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和內部信息流轉的規定
2.1.5 培育和倡導符合公司文化導向的財會系統價值理念
2.2 核心業務流程包括:
2.2.1 財務系統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業務及管理目標的制定流程
2.2.2 嚴格遵循國家和集團各項財務制度的要求,辦理融資投資收益分配以及財務結算和核算業務;
2.2.3 組織編制財務預算,監督預算的執行情況;
2.2.4 負責經營活動分析工作,編制財務報告,真實、客觀、準確、及時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2.2.5 統一的貨幣資金管理和稅務籌劃制度,保障整體利益的實現;
2.2.6 集團規定的重大業務審批制度
三. 權限分配
1 各經營財務事項審批權限人由業務部門負責人、專業管理部門負責人、財務部門負責人、公司或集團高層領導構成。
2 審核責任人依據相關業務規范和經營政策對具體經濟業務的發生內容及要件進行審核。
3 審批責任人依據整體經營利益原則對具體經濟業務的發生必要性進行審批。
4 審核和審批權限人主要包括:
4.1 集團總部
4.1.1 職能部門經理:各管理職能部門經理在專業職權范圍內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1.2 財務副總:分管各項業務或分公司的副總在各自的分管領域范圍內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1.3 總經理: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1.4 總經理辦公會: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審核或審批權,體現高管層集體決策的原則。
4.1.5 董事長辦公會: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審核或審批權,在經濟事項的審批程序中體現為最終審批權責任機構。
4.2 收入中心。收入中心為按業態分的各分公司。
4.2.1 各分公司:在專業職權范圍內對分公司的經濟事項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2.2 各分公司職能部門負責人:在專業職權范圍內,對縱向隸屬關系范圍內的單店的經濟事項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2.3 各分公司總經理:依據相關經營政策要求,對利潤中心的經濟事項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2.4 此外,如在單項業務環節存在其他審核或審批權限機構,分別在細則中描述。
4.3 關于授權:各審批責任人可執行臨時授權,向下或同級授權執行審批責任;
授權必須以書面形式說明授權事項、授權對象和授權范圍(日期和內容金額),以授權方親筆簽字為準,特殊情況下該書面授權說明可電話溝通后后補。所有授權文件應編號歸檔保存。
4.4 財務開支審批一般原則:
4.4.1 先下級,后上級;
4.4.2 先定性審核,后定量核準;
4.4.3 先業務行政線,后財務線。
4.5 財務開支審批要點:
4.5.1 開支是否合理、合規、真實;
4.5.2 單據是否合法,數量、金額是否準確;
4.5.3 是否完備了必要的手續,如:資產購置是否經過批準,資產是否經過驗收等,辦理財務手續的基礎要件是否齊全,如原始業務單據等;
4.5.4 是否符合審批權限和開支標準的規定以及有關文件的精神;
4.5.5 是否符合有關經濟合同或協議的約定。
4.6 財務開支審批權限除本制度和集團其他有關制度、規定已明確的外,其余由各分公司的總經理負責組織制訂。
4.7 對審批權限中未能涉及的具體事項,財務人員應作出符合常理的專業性判斷,交由具有類似或相近事項審批權限的領導審批,并要保持一致性原則。
4.8 財務人員任職基本要求:
4.8.1 極強的保密意識;
4.8.2 認真、仔細、一絲不茍的工作作風;
4.8.3 忠于企業,嚴格遵守財經紀律;
4.8.4 工作穩定性較強;
4.8.5 具備與職位相適應的財會專業技能和任職資格。
四. 財務管理規則
1 籌資管理
1.1 籌資原則
1.1.1 總體上以支撐集團戰略、遵從集團統籌安排、滿足集團資金需要為原則。
1.1.2 長遠利益與當前利益兼顧;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兼顧。要慎重考慮公司的償債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償債而陷入困境。
1.1.3 在控制融資風險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各種融資渠道,權衡資本結構(權益資本和債務資本比重)對企業穩定性、再籌資或資本運作可能帶來的影響,以綜合資金成本率最小為目標。要注重學習運用各級政府及行業優惠政策,積極爭取低成本籌資如:無償、資助、無息或貼息貸款等;
1.2 權益性籌資
1.2.1 各分公司的實收資本不得隨意變更。各分公司資本的增減變動,不論是貨幣資金投入還是往來劃轉,均應報集團財務管理部審核,經批準后方可執行;合資企業注冊資金的增減變動應經本單位董事會批準,并聘請董事會認可的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后報集團總部備案。
1.2.2 合資企業在注冊或增資擴股時,應督促所有股東遵照國家有關法規和董事會要求,及時、足額交付資本金,對未按時或足額交付資本金的,應提交本單位董事會作股權調整等處理,并報總部備案。
1.2.3 合資企業股東投入的資本金不得以非法定程序抽回;
1.2.4 合作項目吸收的資金比照注冊資本進行管理。
1.3 債務性籌資
各分公司向銀行借款應遵從銀行與國家的有關規定,并以維護公司信譽為首要原則,及時辦理銀行借款到期歸還、續借申報工作,避免罰息、拖欠利息和延誤借款歸還事件的發生。
1.4 集團控股企業的以下對外借款(包括長短期借款、票據貼現等)須報集團審批:
1.4.1 向其他單位和個人借款超過萬元、向銀行借款超過萬元時;
1.4.2 融資成本高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時;
1.4.3 向有收購或參股意向的借款人借款;
1.4.4 借款有限制性條款,可能導致公司控制權易手或對公司其他方面產生重大影響如:如要求以公司的知識產權、重大資產作質押、擔保等。
1.5 集團總部及控股企業融資成本高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含)以下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辦公會審批。
1.6 未經集團同意,集團附屬單位之間不得互相拆借資金。
1.7 集團控股企業的以下內部拆借須報集團審批:
1.7.1 集團成員單位之間短期資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內),金額 萬以下的,須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萬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1.7.2 集團成員單位之間長期資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上),金額 萬以下的,須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萬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1.8 各分公司應在維護本單位信譽、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商業信用、緩交稅費等方式融資。
1.9 簽訂融資合同或協議時,應考慮法律因素和對企業稅收的影響,選擇最有利的方式。
2 投資管理
2.1 投資分為長期投資和短期投資兩種,長期投資指持有時間準備超過一年的各種股權性投資(如:獨資或與他方聯合設立公司、參股其他公司)、發行債券、其他債權投資及改建、擴建與新項目投資等,短期投資指能夠隨時變現并持有時間不準備超過1年(含1年)的投資,包括股票投資、債券、基金投資及其他債權投資等,日常固定產購置不作為投資管理。
2.2 集團及控股企業設立新公司或參股其他公司(非上市公司)、搞新項目開發,必須事先進行可行性研究,從以下幾方面進行定量和定性分析、評價。
2.2.1 對公司發展戰略的影響;
2.2.2 對公司經營的影響;
2.2.3 主要風險和應對措施;
2.2.4 公司的.資源包括人力、物力、財力、管理能力能否滿足新的投資需要;
2.2.5 投資收益;
2.2.6 稅務論證。
2.3 集團內企業任何權益性投資(含股權投資)項目的確定,都應在詳盡的市場調查的基礎上,遵循穩健性原則,以“不高估收益、不低估風險”的慎重態度編寫可行性研究報告,并召開包括由財務人員、有關專業人員參加的投資項目審評會,最終提交集團總經理辦公會和董事會審批。
2.4 長期投資項目立項一經批準,財務部門、融投資部門應積極配合項目操作部門做好項目啟動等前期工作及以后的投資管理,包括項目所需資金的籌措、調度、資金使用效果的跟蹤等工作。
2.5 集團內企業以房產、設備等固定資產進行聯營投資,在項目立項后應聘請專業機構進行資產評估,并比照固定資產轉讓的審批權限,報集團有關領導審批。
2.6 原則上不對被投資單位提供超出投資份額的借款、擔保。特殊情況需提供的,全資企業應按審批權限報集團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合資企業由其董事會批準,同時必須要求被投資單位提供反擔;虻盅何,提供抵押物的,必須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2.7 年度終了后,投資單位應關注被投資單位(包括股權投資)的董事會決議及利潤分配方案,積極催收應上繳利潤。
2.8 被投資單位(不含股權投資)應在投資全部到位后或發生股權變更時,及時辦理驗資手續;歇業或終止經營,投資單位應及時辦理或督促辦理有關工商、稅務等法律手續。
2.9 集團內企業應充分利用各種投資渠道提高閑置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并遵循“風險第一、收益第二”的原則,企業從事短期投資必須經集團批準(政府部門分配的國債認購任務除外)。
2.10 被允許從事短期投資的企業,財務部門要制定嚴密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風險控制,并監控及分析業務部門的操作過程,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匯報。
2.11 長、短期投資的所有權不得登記在個人名下。
2.12 投資審批權限:
2.12.1 集團控股企業的投資審批權歸集團公司(政府部門分配的國債認購任務除外),非控股企業由其董事會確定。
2.12.2 設立新公司、參股其他公司等權益性長期投資,投資額 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至萬元(含萬)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萬元至萬元(含萬)的,由集團董事會批準;投資額在萬元以上的投資由集團股東會批準。
2.12.3 股票、基金等短期投資,在一級市場進行申購由集團董事長批準,二級市場上投資則必須經集團董事會批準。
2.12.4 通過資本市場實施并購,須經集團股東會批準。
2.12.5 債權投資
1) 國債及企業債券(含可轉換債券)在一級市場申購,在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以上但不超過萬元的,由董事長審批;萬元以上的,由董事會審批;在二級市場投資,無論金額大小均由集團董事會審批;
2) 原則上一般不得向集團外企業提供以獲取利息收益為目的貸款,特殊情況下,由集團董事會批準。
2.12.6 集團總部及控股企業新項目投資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 萬元以上但不超過萬元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會審批。
2.12.7 各分公司的投資及投資效果、收益情況每年至少應向集團匯報一次。
2.12.8 投資清理審批權限。權益性投資的清理須報集團領導審批。
3 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管理
3.1 集團定義單位價值(包括運輸、保險、安裝等費用)在元以上,使用年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機器機械設備、電子設備、辦公設備、運輸工具以及其它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等資產為固定資產;對一些單價不足元,但數量眾多,在企業的經營中發揮較大作用的,根據管理需要也可列為固定資產,但需報經集團財務管理部批準。
3.2 固定資產的計劃與審批:
3.2.1 固定資產購置必須有請購計劃,詳細說明計劃購置的固定資產種類、名稱、單價、購置原因等;
3.2.2 非經營性固定資產請購計劃審批權限:
3.2.3 集團總部和各分公司固定資產請購計劃金額在萬元以下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為萬元-萬元的,須報集團總經理辦公會審批;金額在萬元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3.2.4 固定資產的處置,如報廢、出售及盤盈、盤虧的處理,應報經集團批準。
3.2.5 具體程序為:各分公司向集團財務管理部提交固定資產處置請示報告,由集團財務管理部會同集團其他職能部門商定處理意見,最后報集團有關領導審批。
3.2.6 單個分公司報廢、盤盈、盤虧金額在萬元以下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出售固定資產單位金額在 萬元以下的,由集團主管副總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
3.3 固定資產的購置與驗收:
3.3.1 大宗固定資產的購置應采取招標或詢價的方式;
3.3.2 固定資產購置的經辦人應在購置完成后持“購置固定資產審批報告”、“驗收合格單”及有效稅務發票到財務部辦理報帳手續,財務部門須查驗上述手續是否完備并核對購入資產的內容、附(備)件、價格等與合同、發票、單據一致后方能入帳;
3.3.3 由于采用分期付款或其他原因,在固定資產驗收并投入使用后,尚未取得發票時,財務部門應依據“購置固定資產審批報告”,“驗收合格單”,并注明暫時未取得發票的原因,預計取得發票時間,回收發票責任人等,辦理暫估入帳手續。已完工的在建工程,應及時辦理結算及驗收手續,轉入固定資產;
3.3.4 購置固定資產,不得以個人名義定購、辦理產權登記、注冊等;遇特殊情況必須以個人名義辦理時,需經集團董事長批準。
3.4 無形資產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購買、轉讓及授權他方使用必須經過集團批準。
3.5 各分公司財務部門應定期對遞延資產的帳面情況和攤銷情況進行清理,對長期掛帳的費用性開支和消耗性支出按集團相關會計政策及時處理,根據資產實際收益情況調整遞延資產的帳務處理,并清理其他經濟事項在遞延資產中的臨時掛帳,避免遞延資產虛增。
3.6 財務人員應注意考慮費用資本化的可能性和可行性,隨公司發展階段和戰略意圖的不同,做出費用資本化與否的選擇。
4 貨幣資金及結算資金
4.1 庫存現金管理
4.1.1 各分公司現金的使用范圍應符合國家《現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嚴格控制現金結算,超出結算起點的付款應通過銀行結算;特殊情況下需用現金結算時,必須取得對方的收款收據;各分公司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
4.1.2 各分公司必須核定庫存現金限額,限額的核定以本單位3天以內的現金日常用量為準,凡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送存銀行,企業現金的存入及取出應派車輛接送,切實做好安全保衛措施。
4.1.3 除零星現金收入可以補充庫存外,收入的現金應當天送存銀行,在銀行停止收款后收進的現金,應存入企業保險柜,于第二天上班后及時送存銀行。
4.1.4 出納員在辦理現金收付時,必須檢查收付款憑證是否按規定的審批權限及程序經過審批,不得受理未按規定審批的收付款業務;不得受理不完整、不真實、不合法的內外部憑證,并視情況報告財務負責人。
4.1.5 出納員在辦理現金收付時,應堅持“當面點清”的原則,每筆現金收付后,須加蓋“現金收訖”或“現金付訖”戳記。
4.1.6 “現金日記帳”應使用訂本式帳簿,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出納員仍要設置現金收付登記簿,逐筆登記。
4.1.7 出納員必須做到“日清月結”,日記帳與庫存現金應于每日終了后核對,如出現長短款,應報告財務負責人,查明原因后及時處理。
4.1.8 不準用白條抵充現金,不準因私借支現金,不準保存帳外現金,不得公款私存。
4.1.9 各企業財務部負責人或安排出納以外的其他人員每兩月至少對出納庫存現金檢查核對一次,驗證帳實是否相符,情況異常時,應進行突發性檢查。
4.1.10 出納員不得兼管任何購、銷業務和實物收發;不登記除銀行存款、現金日記帳外的任何其他帳簿;不兼管財務稽核和不抄寄結算帳戶的對帳單。
4.1.11 現金支付范圍:
1) 支付給員工的工資、獎金、津貼及勞保福利等開支;
2) 個人勞務報酬;
3) 報銷(或借支)的差旅費、業務費、修理費等;
4) 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5) 集團董事長、總經理、各分公司總經理批準的其他特別支出。
4.2 銀行存款管理
4.2.1 出納員在每月終了后5個工作日內,應根據銀行對帳單仔細核對和清理銀行日記帳,查明未達帳項及其原因,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及其說明,交部門財務稽核人員審查核對并簽字認可后報財務經理審批。
4.2.2 《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及其說明應每年裝訂成冊歸檔。
4.2.3 各分公司財務部門應定期對各開戶行的戶頭進行清理、核對,對不再使用的帳戶應及時辦理銷戶手續。
4.2.4 各分公司要嚴格規定銀行存款支付審批權限,出納人員應嚴格把關,履行審批程序,做到單據齊全、審批手續完備、合乎規章。各級審批人員出差、休假等不在公司期間,應對審批權限進行書面授權。
4.2.5 財務人員應通曉各類銀行結算方法,并根據情況選擇對公司較為有利的方法進行結算。
4.2.6 各分公司應就臨時閑置資金通過通知存款、定存等方式獲取最大利息收益。
4.2.7 款項支出須有可靠依據,并符合以下原則。:
1) 支出項目必須按規定辦理批準手續;
2) 收到的資產必須經檢查驗收;
3) 有關憑證的價格、金額、付款條件等經審核無誤。
4) 已經支付的付款憑證上應加蓋銀行(現金)付訖章,以防重復付款。
4.3 結算資金管理
4.3.1 結算資金主要指因商品銷售、購買物品等與其它單位發生的債權、債務往來。財務部門應本著加速資金周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防止壞帳、呆帳的發生、充分利用商業信用獲取資金、維護本單位信譽的原則進行結算資金的管理。
4.3.2 結算資金按往來性質記入應收應付、預收預付等會計科目。各科目按業務發生單位設立明細帳,并在備注中注明我方經辦人姓名和往來內容,不得以業務員名稱等其他形式設立明細戶頭。
4.3.3 各分公司對存貨銷售應嚴格控制賒銷,對庫存積壓的存貨可采取降價、置換等方式進行處理;各分公司賒銷、積壓存貨降價處理應報經各分公司總經理批準。
4.3.4 各分公司應建立必要的崗位責任制,明確規定業務部門及經辦人對應收帳款的收回應負全部責任。
4.3.5 財務部門應每月向本公司領導和業務部門通報應收帳款情況,督促催收。對長期未收回的款項,要求有關人員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追索。
4.3.6 對于已采取多種措施,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如果超過國家規定掛帳期限,可經本公司總經理確認和集團批準,報稅務主管部門批準后作壞帳損失處理。債權雖然從財務帳上核銷,但并不意味著放棄債權,仍應設置處理壞帳登記簿進行備查登記,視情況采取或繼續采取法律途徑進行追索。
4.3.7 各分公司應取得并妥善保管好能證明公司債權客觀存在的依據如:合同協議、提貨憑證、對帳函件等。
4.3.8 在支付應付帳款時,應對照合同等仔細復核,并同預付貨款及應收帳款等全部債權一起清理結算,防止重復付款。
4.3.9 財務部門每月應對債權的帳齡和債權損失可能性進行綜合分析,密切關注債務人的近況,對快過訴訟時效期的債權或償債能力趨弱的債務人應及時提請本公司領導采取法律或其他行動,防止壞帳損失的發生或擴大。
4.3.10 每個年度末,各分公司應按集團會計政策提取壞帳損失準備,并應定期對壞帳損失做出處理。
4.3.11 壞帳損失標準如下:
1) 債務人已撤消、破產、資不抵債,依照民事訴訟法進行追償后,確實無法追回;
2) 債務人死亡,既無遺產可供清償,又無義務承擔人,確實無法追回;
3) 因故在訴訟時效期內未起訴而債務人又拒不承認債務或雖承認但基本不具備償債能力;
4) 債務人逾期不履行償債義務已達三年以上,仍然無法收回。
5) 滿足上述條件之一,就應列入壞帳損失。
4.3.12 報批核銷壞帳時,應詳細說明債務人有關情況、發生應收款項的經濟事項、拖欠原因、催收情況等。同時,還應提交壞帳損失申請書,報經稅務機關認可。
4.3.13 壞帳損失審批權限:各分公司的壞帳損失核銷均應報集團審批;各分公司年度壞帳損失總額在萬元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元以下的,由集團財務管理部部長審批;總額在萬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元以上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總額在萬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萬元以下的,由集團總總經理審批;其余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如債務人為與各級審批人有關聯關系或利益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無論金額大小,一律由董事長批準。
5 存貨管理
5.1 盤虧、毀損、報廢處理的審批權限:各分公司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應報經集團審批后方可處理:
5.2 總額1萬元以內的,由總部財務管理部部長審批;萬元-萬元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萬元-萬元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具體報批程序同固定資產的報批程序。
5.3 外贈產品或其他存貨的審批權限:金額在元以下的,由各分公司總經理審批;金額在元-萬元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元-萬元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
5.4 低值易耗品管理
5.4.1 辦公用具類低值易耗品統一由行政部門按計劃購置,辦理登記、領用手續,且采購與驗收、保管不得為同一人,其審批權限由各分公司根據具體情況自行確定;
5.4.2 個人保管使用的低值易耗品若丟失或人為損壞,應由責任人照價賠償;
5.4.3 正常損耗、損壞需重新領用時,必須以舊換新;
5.4.4 低值易耗品攤銷一般采用一次攤銷法;如一次性領用量太大,對當前成本費用產生較大影響時,亦可采用分期攤銷法,但攤銷期一般不超過一年;
5.4.5 低值易耗品之價值雖然一次性攤銷,但對實物應在備查簿上進行登記管理。
5.5 各單位應根據自身的具體特點制訂本單位的存貨管理制度。
6 營業收入管理
6.1 各分公司應按照國家會計制度和集團有關制度的規定,正確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嚴禁收入不入帳或收入長期掛帳而不結轉銷售等隱瞞、截留營業收入,切實按收入與費用配比的原則結算當期利潤。
6.2 各分公司應建立健全發貨、退貨的內部控制制度。倉庫應根據提貨憑證發貨;
6.3 發生退貨時,要按規定的程序審批,確認退貨原因,辦理入庫手續;退付貨款后,應取得對方單位的收款憑據。
財務管理制度4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
第三條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第四條公司及全資下屬公司、分店(含51%股權的全資、內聯企業)的財務工作,都必須執行本制度。
第二節內部會計管理體系
第五條單位負責人對會計工作的職責
(一)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二)督促內部會計管理制度的貫徹實施。
(三)負責預算方案的實施,并督促財務部門下達落實收入、成本費用、利潤考核指標。
(四)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
(五)在財務報告上簽名并蓋章,并對此承擔責任。
(六)表彰獎勵會計人員。
第六條財務部機構設置
(一)財務部設置原則
公司按照“三統一分”的原則來設置,即“人員統一、機構統一、核算分離”。公司財務部對所有實體的財務機構實行隸屬關系的集中統一領導,實體財務人員業務上受公司財務部領導,行政上受各實體領導。按照業務工作量、經營規模等對大的實體可稱“財務部”設財務部經理崗位,小的實體可稱“財務室”,設會計主管崗位。
(二)會計工作組織機構
會計工作組織機構設置如下:
(略)
第七條內部會計核算形式
公司實行“統一管理、分散核算”的結賬體制,具體核算形式如下:
(一)各實體在公司統一領導下獨立核算,每周統
計一次收入、餐飲成本、一次性費用等財務指標,于周日下午報公司財務部匯總;每月結賬按要求編制各月報,由公司財務部統一匯總合并會計報表。
(二)周報及月報要求:周報統計時間范圍為上周日至本周六;月報核算時間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三)存貨購進采用實際成本法,從倉庫領用商品采用先進先出法,吧臺領用商品的核算采用零售價法。存貨盤點采用永續盤存制。
(四)收入、費用的核算采用權責發生制。
(五)對外業務部門,如稅務、工商、銀行、財政等相關業務由公司財務部統一辦理。政府職能部門到各實體收費,實體只有接待權,無決策支付權,并應及時向公司各職能部門匯報。
(六)其他涉及不到的,全面執行新頒布的《企業會計制度》。
第三節會計人員崗位職責
第八條會計工作崗位的設置
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設置如下會計崗位:財務總監、財務經理、副經理、主管會計、成本會計、往來款會計、資產會計、出納員、稽核主管、稽核員、收銀員、保管員、檔案管理員等。
第九條財務部的職責。
(一)按照國家財務、稅務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給合本公司行業特征,科學合理地組織財務活動,制定統一、健全的財務規章體系。
(二)依據公司年度經營計劃中有關投資計劃和項目進度安排計劃,負責擬訂相應的資金需求量預測計劃和各種財務預算計劃,為滿足公司運營資金和投資建設的需要,最合理地分配調度資金、積極籌措資金。
(三)遵照企業財務通則、會計準則等,合理組織會計核算工作,實行會計監督,對各種款項和有價證券的收付、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債權、債務發生的核算,基金的增減和經營收支、費用成本的計算,要按會計核算程序,正確辦理會計手續,如實登記入帳,并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由物相符。
(四)根據制定批準的財務開支計劃和規定的開支范圍、標準,認真審核各項原材料設備采購計劃,準確、及時地做好成本核算的審查、控制、結算,努力降低成本。
(五)嚴格按國家規定的現金使用范圍支付現金,控制庫存現金額。妥善保管庫存現金、各種人價證券和財務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據,按照有關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辦理款項的收付。
(六)按時完成會計財務工作,及時
編制各種會計報表,按規定完成稅金的申報、測算、繳納、減免工作,負責社會集團購買力下的控購商品的采購審查、報批、登記工作。
(七)審核計算和發放公司人員的工資、獎金和福利及保險管理,負責固定資產的添置、調撥、清產核資、報損、折舊管理。
(八)負責公司的資金籌集、融通、使用、管理,統籌公司對外長期投資,負責項目投資的財務評估,審核和費用控制。
(九)公司經濟合同歸口管理,參與主要經濟合同的洽談、擬訂、審核、簽約,做好合同登記、立卷歸檔工作并負責組織檢查、督促經濟合同的履行。
(十)主持或參與下屬企業經營(承包)方案的談判、簽約工作,以及各部門目標計劃責任制財務指標的確立、考核,并實施過程監督、評價和向公司領導及時反饋。
(十一)負責公司的內部審計、稽核工作。
(十二)妥善保管會計檔案資料,對各種會計帳冊、憑證和報表進行歸檔、立卷、調閱、銷毀等作業管理。
(十三)定期進行會計資料匯總、整理、統計,分析財務計劃執行情況,考核資金使用效果,揭示企業運作存在問題,及時為領導決策提供準確的財務信息、經營狀態和合理化建議。
(十四)負責領導財務部下設的預決算部門、財務結算中心、內部銀行機構。
(十五)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任務
公司財務部除做好公司總部的財務核算工作外,負責對下屬實體的財務工作進行檢查、監督、指導、規范,對整個公司的財務人員進行培訓。
第十條財務總監協助總經理管理好整個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對全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負責。
財務總監主要職責如下:
1.執行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主持編制并簽署公司的財務計劃、信貸計劃和會計報表等,落實完成計劃的措施,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指導各項財務活動,考核生產經營成果,對總經理負責并報告工作;
2.審查公司基建、投資等發展項目及重要經濟合同,對可行性報告提出評估意見;
3.負責全系統的資金融通調拔決策工作,經總經理或董事會簽署后執行。
4.審核下屬公司、企業投資和效益的計算方案;
5.編制公司員工工資、獎金、福利方案和股東分紅派息方案;
6.監督全系統的財務管理和活
7.監督全系統的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執行國家的財經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財經紀律,制止不符合財經法令、不講經濟效益、不執行計劃和違反財經紀律的事項;
8.對各級財務人員的調動、任免、晉升、獎懲等提出建議、評定,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9.負責搞好全系統財務人員的培訓工作,不斷提高財會人員的素質和業務水平;
10.審核上報財政、稅務、工商等各部門的財務報告及其他財務資料。
第十一條財務部經理領導財務部的工作,在總經理和財務總監領導下主持公司的財務工作。
財務部經理的主要職責是:
1.主持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務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切實地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
2.執行總經理和財務總監有關財務工作的決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經營成本及各項費用,審核監督資金的運用及經營效益,按月、季、年度向財務總監、總經理、董事會提交財務分析報告;
3.籌劃經營資金,負責公司資金使用計劃的審批、報批和銀行借、還款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會計人員對下屬公司、企業進行財務檢查,監督下屬公司、分店執行財經紀律和規章制度情況;
5.協助財務總監編制各種會計報表,主持公司的財產清查工作;
6.參與公司開發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十二條財務部副經理協助經理工作,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
第十三條下屬公司、分店的財務部經理,在總經理領導下主持本單位的財務工作。財務部經理的主要職責是:
1.主持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會人員完成各項會計業務的工作;
2.制訂財務計劃,搞好會計核算,及時、準確、完整地核算生產經營成果,考核計劃執行情況,定期提供數據、資料和財務分析報告;
3.參與投資、重大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負責編制會計報表,主持清查財產;
5.執行財經法令、制度、決定,堅持原則,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
6.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帳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第十四條主管會計崗位職責
(一)公司總部主管會計職
1、負責編制公司匯總報表及財務分析工作。
2、負責公司總賬的登記工作,并保證在次月15日前核對無誤。
3、考核各實體日常上報公司財務的各項工作的完成時間及效果。
4、督促各實體與公司往來賬會計對賬。
5、配合財務經理調度公司貨幣資金。
6、負責對其他會計人員所做記賬憑證及所附原始憑證進行稽核,保證原始憑證真實、合法、完整,會計科目使用正確無誤。
7、負責公司簽訂合同的保管工作。
8、督促各公司會計完成本職工作。
9、在財務經理安排下辦好外部協調工作。
10、認真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下屬實體主管會計職責
1、負責編制公司財務分析工作。
2、負責公司總賬的登記工作,并保證在次月15日前核對無誤。
3、督促本單位各會計完成本職工作。
5、負責對其他會計人員所做記賬憑證及所附原始憑證進行稽核,保證原始憑證真實、合法、完整,會計科目使用正確無誤。
6、負責會計檔案的保管工作。
7、負責除貨幣資金、資產、成本、往來款之外的其他明細賬的登記工作。
8、在財務經理安排下辦好外部協調工作。
9、認真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條出納崗位職責
1、在經理領導下,按照國家財會法規、公司財會制度的有關規定,認真辦理提取和保管現金,完成收付手續和銀行結算業務。
2、根據審核無誤的'手續,辦理銀行存款、取款和轉帳結算業務;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帳;及時根據銀行存款對賬單,在月末作出相應調整,做到與銀行對帳單相符。
3、登記現金和銀行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保證帳證相符、帳款相符、帳帳相符,發現差錯及時查清更正。
4、認真審查臨時借支的用途、金融和批準手續,嚴格執行市內采購領用支票的手續,控制使用限額和報銷期限。
5、正確編制現金、銀行的記帳憑證,及時傳遞給會計登帳。
6、配合對應收款的清算工作。
7、嚴格審核報銷單據、發票等原始憑證,按照費用報銷的有關規定,辦理現金收支付業務,做到
合法準確、手續完備、單證齊全。不開遠期支票和空頭支票。
8、核算人事部提供的薪金發放名冊,按時發入公司職工的工資、獎金。
9、負責及時、準確解繳各種社會統籌保險、公積金等基金的工作。
10、負責妥善保管現金、有價證券、有關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據,做好有關單據、帳冊、報表等會計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11、負責掌管公司財務保險柜。
12、完成財務經理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六條成本會計崗位職責
1、負責抽查廚房原材料、倉庫材料和吧臺商品的盤點情況。
2、月底組織統一進行倉庫、廚房和吧臺原材料、庫存商品盤點,并負責相關賬務處理。
3、月底將各部門領用的原材料、庫存商品與市場購買單、各倉庫發料單相核對,確保成本核算的真實性。
4、及時核算每周、每月的原材料成本率,如發現指標波動幅度較大,上報財務負責人。
5、及時完成成本項目的憑證編制和記賬工作,并按月將有關科目與總賬核對。
6、負責對廚房核算員、倉庫保管員進行業務指導。
7、及時與保管員、核算員、廚師長、膳食部經理溝通,以便能更好的查找原因、控制成本。
第十七條往來款會計崗位職責
(一)公司總部往來款會計崗位職責
1、負責公司消費關系單位的檔案管理工作,并根據營銷部有關簽字消費協議,及時做好登記工作。
2、負責鑒定各實體轉交的簽字消費賬單的真實性,并負責及時催收結算由公司管理的關系單位的消費賬目。
3、及時登記往來款項明細賬,并保證在次月15日前與總賬核對無誤。
4、每月核對一次各實體往來款余額,并保證于次月20日前核對完畢。
5、每月與客戶對賬一次,以免遺留問題。
6、每周四上午10:00之前制定出應付賬款明細表,及時準確的反映公司對外欠款情況,給公司付款決策者提供依據。
7、對公司出現的壞賬、呆賬及時查明原因,上報財務經理,待總經理作出處理決定后,及時進行賬務處理。
8、負責公司總部及各實體應收款項催收工作的考核總結,上報財務經理。
9、負責登記撥付所屬資金”明細賬,并與各實體財務部門協商對賬時間。
10、隨時協助公司總部出納到各實體收款,并于每周五經總經理批準后協助總公司出納對外付款。
11、及時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實體往來款會計崗位職責
1、及時登記往來款項明細賬,并保證在次月15日前與總賬核對無誤。
2、每月與客戶對賬一次,以免遺留問題。
3、對公司出現的壞賬、呆賬及時查明原因,上報財務經理,待總經理作出處理決定后,及時進行賬務處理。
4、負責本實體應收款項催收工作,按月做出應收賬款賬齡分析及催收工作總結報告,上報財務經理。
5、負責登記“上級撥入資金”明細賬,并定期與公司總部財務部門對賬。
6、及時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八條資產會計崗位職責
1、負責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明細賬的登記工作,并保證在次月15日前與總賬核對無誤。
2、每月到各部門對實物進行盤點一次,保證固定資產賬與低值易耗品賬與實物相符。
3、對在盤點過程中發現的盤盈、盤虧、毀損、報廢等情況,及時上報并按要求處理。
4、對所管轄區的閑置財產負責保管好,并建立閑置資產備查賬,每月末上報閑置資產庫存統計表,協助主管上級做好閑置資產的調配工作。
5、協助公司有關部門及時處理無利用價值的閑置資產及廢舊物資。
6、認真、準確核算固定資產折舊及低值易耗品的攤銷工作,并及時做好報廢資產的賬務處理工作。
7、公司總部資產會計負責公司倉庫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的每月盤點及財務核算工作。
8、及時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九條記賬會計崗位職責
1、及時登記除貨幣資金、資產、往來款之外的明細賬,并保證在次月15日前與總賬核對無誤。
2、負責檔案管理工作,保證檔案資料及時分類歸檔、保存完整。
3、及時清理各明細科目,如有異常及時上報。
4、及時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條稽核崗位職責
1、認真審核吧臺及廚房的賬單,仔細核對吧臺收入是否與賬單相符。
2、對賬單出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到各相應部門及財務經理。
3、核對賬單的優惠及打折權限,是否按公司規定執行。
4、對各吧臺商品進行不定期盤點,每月不少于四次,盤盈商品充公,盤虧商品由吧臺人員賠償。
5、不定期抽查收銀臺備用金金額,是不與公司規定相符。
6、及時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一條收銀員崗位職責
1、負責本崗位商品領用、盤點、擺放、檢查工作。
2、負責備用金的清點領用工作。
3、負責結賬收款與營業日報表的填寫并上報工作。
4、負責餐廳的信息傳遞工作。
5、負責本崗位設施設備的安全檢查和維護保養工作。
6、負責本崗位的衛生清理工作。
7、及時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二條保管員崗位職責
1、負責商品和物資驗收、貯存和發放工作。
2、負責及時記錄商品保管賬及填寫商品標識卡。
3、負責商品庫的日清月結和各實體商品與物料的月底對賬工作,準確及時完成商品調撥。
4、負責本崗位的衛生清掃工作,負責倉庫區域的安全工作。
5、及時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三條各級財務部門都必須建立稽查制度。
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三條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
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帳。
第二十四條各級領導必須切實保障財會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第二十五條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上級財務部門報告。
公司支持財務人員堅持原則,按財務制度辦事。嚴禁任何人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進行打擊報復。公司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予以表揚或獎勵。
第二十六條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被撤銷、合并單位的財會人員,必須會同有關人員編制財產、資金、債權債務移交清冊,辦理交接手續。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
移交交接必須監交。下屬公司、分店一般財會人員的交接,由本單位負責人會同財務部經理進行監交;財務部經理的交接,由總公司財務部經理會同本單位負責人進行監交;總公司財務部經理的交接,由總經理會同財務總監進行監交。
第四節科目報表及會計核算原則
第二十七條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第二十八條公司采用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并按有關的規定辦理會計事務。
第二十九條公司根據實際需要,增設“1212物料用品”、“1213燃料”、“1135撥付所屬資金”、“2323上級撥入資金”等會計科目,并統一編號。
第三十條記帳方法采用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帳位幣。人民幣同其他貨幣折算,按業務發生當日的匯率折算。
第三十一條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必要時可用外國文字旁述;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第三十二條公司對公司資本堅持資本確定、資本充實的原則。
第三十三條公司財務核算采用權責發生制原則。
對同一時期的各項收入及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都必須在同一時期內反映,如應付工資、應提折舊等均按規定時間進行,不應提前或延后。
第三十四條公司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非經總經理辦公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第三十五條凡與公司合作經營的企業,應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具體如下:
1.以現金投資的,應以收到或存入開戶銀行的日期和金額作為記帳依據;
2.以廠房、設備、原材料等實物投資的,應按合同規定并經檢驗核實的實物清單、金額、收到實物的日期作為記帳依據;
3.以專有技術、專利權等無形資產作投資的,應以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為記帳依據;
4.各方交付的出資額,應由政府批準的注冊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后,據以發給出資證明。
第三十六條公司向其他單位投出的資金,應按投出時交付的金額記帳,所發生的收益和損失,應在投資損益科目中入帳,在利潤表中單獨反映。
第三十七條長期借款的利息支出,應根據使用單位用款時間計算利息。
第三十八條公司以單價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固定資產分類及折舊年限詳見《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固定資產以預留5%的殘值后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第三十九條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價。需安裝的固定資產,應加上安裝調試費。進口設備還應包括關稅等。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第四十條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1.盤盈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帳,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沖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3.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后的凈額)與固定資產凈值的差額,其收益轉入營業外收入,其損失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4.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及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會計手續,并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進行核算。
第四十一條公司每年按年末應收賬款余額10%的比例提取壞帳準備金。
第四十二條公司主要的會計報表有如下幾種:
1.資產負債表(年、季、月);
2.利潤表(年、季、月);
3.現金流量表(年度);
4.利潤分配表(年);
5.資產減值準備明細表(年度);
6.股東權益增減變動表(年度);
7.固定資產增減變化表(月);
8.現金出納月終盤存表(月);
9.應收、應付和預付款項明細表(月)。
第四十三條報表編制的時間要求:各實體報表于每月29日下午前報公司財務,公司匯總報表于每月1日前編制完成。
第四十四條報表編制程序和質量要求:由各實體財務先編制,報公司財務匯總。會計報表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會計賬簿紀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
第四十五條公司及各實體報表須加封面,封面上加蓋單位財務章、法人章、財務負責人章、制表人章并注明日期。會計報表上須加蓋單位財務章、法人章、財務負責人章、制表人章。
第五節內部牽制牽制度
第四十六條內部牽制的原則
(一)凡是公司的財務收支、采購、生產、銷售、投資等各種活動,其管理部門之間都要相互約束、相互監督。凡是涉及款項、財物的收付、保管、結算、登記工作的各崗位,必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辦理。
(二)對公司內部機構、崗位及其職責和權限進行合理設置和分工,堅持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的原則,確保不同部門和崗位之間權責分明,相互制約監督。
(三)制定的內部牽制制度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公司實際情況。
(四)能夠明確各項經濟業務的牽制手續和牽制責任人,并能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十七條公司主要負責人:各股東按《公司法》規定行使監督權,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對經營者行使監督權?偨浝韺Χ聲撠,負責總個公司的經營管理。財務總監由董事會任命,對公司財務行使監督權。
第四十八條公司財務根據各項經營指標對各實體主要負責人考核、監督。
第四十九條資金管理的內部牽制規定:
(一)貨幣資金的支出必須由公司總經理審批、部門負責人、財務經理、經辦人簽章后方能辦理。收付程序要首先經稽核人員審核無誤后,才能由出納員辦理收付款,非全額報銷憑證,應由稽核人員注明大寫人民幣實報金額。
(二)嚴格按規定程序辦理支付業務,除現金管理辦法規定的現金開支范圍外,1000元以上的款項支付,通過銀行轉賬,不得支付現金。
(三)除財務部門外,其他任何部門無貨幣資金收付職權。
(四)嚴格審核付款原始憑證,有權拒絕辦理一切不合法、不真實的收支業務。
(五)當天的收支業務,必須當天做完記賬憑證并登記入賬,做到日清。且各類付款憑證上必須加蓋付訖章、稽核員章、出納員章。
(六)非出納人員代收款項,必須與出納員辦理交接登記手續。
(七)10000元以上的付款必須先做憑證,經審核員審核后方能付款。
(八)出納員不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九)各吧臺及財務人員使用發票必須辦理有關手續。
(十)工資表、獎金表須經實體財務填制并上報公司人事部審核無誤簽章,由總經理簽批后,方可發放。
第五十條材料采購由三人以上共同辦理,定價員做到貨比三家,材料物美價廉,以最低價格,買到質優物品。付款員負責按約定價格付款。復核監督員負責檢驗材料質量,觀察付款員付款金額是否正確。財務部不定期(每周至少兩次)派詢價員,到市場詢價,詢價結果交保管員及財務部門核對。
第五十一條采購員采購的物品,交保管員驗收,根據物品驗證標準,對數量、質量、價格逐一核對,在驗收單上簽名。
第五十二條各類物品(原材料、物品、商品)須有兩套以上的賬進行管理。其中保管員根據驗收單、領料單收貨發貨,登記保管賬,成本會計或記賬會計根據驗收單、領料單登記賬本,兩者定期核對。
第五十三條使用人領用物品填寫領料單,交部門負責人簽字,保管員審核后,根據領料單發放物品,并當即填寫單價、金額及合計金額大小寫,并在保管處簽字,領料人核實品種、數量后,在領料人處簽字。領料單一式三聯,要求字跡清晰,不得涂改,存根聯及財務聯留保管處,營業結束后,由保管將財務聯送財務,存根聯保管據此記賬,領料人一聯由領料人自行帶回保管。
第五十四條實體之間物品調撥,由需方填寫調撥單,負責人、領料人、發料人簽字必須俱全,第一聯為領料方保管記賬
聯,第二聯為領料方財務記賬聯,第三聯為發料方財務記賬聯,第四聯為發料方保管記賬聯。
第五十五條固定資產購置,由需用部門填寫固定資產購置請求單,經部門負責人、總經理簽字后,交工程部辦理。購置固定資產必須取得正規發票,交財務部門辦理入賬手續,并填寫固定資產卡片。使用部門負責對固定資產進行驗收,并辦理驗收手續
財務管理制度5
1、資金審批制度
縣委辦公室有關財務上的一切收入和支出,包括不同渠道不同名義的各種經費,均由主任一支筆簽批。
正常辦公經費數額較少,由分管主任確定支付后,要按期報主任簽字,數額較大的支出由分管主任請示主任同意后方可支付。
職工子女入托費由分管財務副科長直接確定支付。
工作人員差旅費由主任簽字支付。
2、主管會計和現金會計之間的業務責任
主管會計負責管理總帳,分類明細帳,記帳憑證和各種報表。
現金會計負責記好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帳,負責管好各種支票和現金。
兩個崗位要做到錢帳兩分開,錢物兩分開,票印兩分開。
3、醫療費報銷制度
享受公費醫療人員,必須到縣醫院就診,憑醫療費收據和處方箋到財務報帳。
4、車輛費用報銷制度
車輛維修及更換易耗材料,如數額較小,由分管主任確定支付并按時報主任簽字支付;數額較大,須由分管主任請示主任同意后支付。道橋費由隊長統計后由分管主任簽字并報主任簽字報銷,一次一結。
5、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辦公用品實行統一采購、保管、發放,實行定點采購,享受最低價,嚴把質量關。
具體實施由行政科長統計,報主管主任確定,并與分管財務副科長一同購買,現金會計保管。如數額較大,須由分管主任報主任同意后實施。
出、入庫要嚴格履行登記手續,做到帳物相符;辦公用品不重復購置。
6、監督和審計制度
要認真執行各項財經紀律,及時糾正和制止各種違紀現象。要自覺接受審計部門和本單位領導的監督和審計,反映情況要實,提供資料要準。
對弄虛作假和嚴重失職者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問題嚴重的要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財務管理制度一、為了規范醫院財務行為和會計工作秩序,發揮財務在醫院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促進醫院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醫院財務制度》、《醫院會計制度》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醫療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醫院財務管理任務: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正確安排和合理使用資金。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確保國有資產安全。認真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積極推進績效考核方法,完成目標管理,做好財務監督、檢查和經濟活動分析。進行經濟預測,參與經濟決策,做好醫療收費的管理工作。
三、醫院財務管理范圍: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資產管理、對外投資、貨幣資金等,以及財務分析和監督檢查。
四、醫院財務管理體制: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模式,醫院一切財務活動在總院長的領導下,由醫院財務部門統一負責管理。醫院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征的.總院長負責制。各醫療分支機構預算內的支付,由本單位財務負責人復核,執行院長審批,即可辦理。屬預算外的,由醫院財務負責人復核,經醫院總院長審批或由總院長書面授權的執行院長審批。
五、院長為醫院財務總負責人,對醫院財務負總責。執行院長為各醫療分支機構財務總負責人,對本單位的財務負總責。醫療分支機構的財務主管人員由醫院任命,接受醫院財務部門的管理。
六、各醫療分支機構應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辦法,做好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定期上報會計報表及財務分析,服從醫院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七、醫院的財務管理接受財政、審計、物價等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財務管理制度6
物業財務管理制度之投資及資金管理
1、權益的管理
a.實收資本按國家有關法規進行管理。
b.資本公積、未分配利潤、儲備基金等股東權益應按政府相關法規和董事會的決議進行處置和分配。
2、投資管理
未經公司董事會批準不得進行證券投資,其他長期投資按批準權限、申報程序上報公司董事會批準。
3、融資管理
融資必須經公司董事會批準。
4、擔保管理
未經公司董事會批準,嚴禁對本公司及以外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擔保。
5、債權、債務的管理
對各項應收款、預付款、存出存入保證金要及時入帳,明確責任人,按季核對,及時催收。對確實無法收回的.,如屬經辦人責任,則由經辦人承擔全部或部分賠償責任。
6、資金管理
a.基本原則:根據深圳物業管理行業管理辦法有關管理酬金提取規定,公司按一定比例收取管理酬金后,分公司(管理處)盈余應屬全體業主,各分公司(管理處)往來帳戶要及時清理不得占用公司資金,公司無特殊情況亦不得占用分公司(管理處)資金。公司財務部統籌安排使用自有資金,實行資金計劃管理。
b.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公司董事會批準,不得將資金借給外單位或個人;也不得向外單位或個人提供公司銀行帳號。
c.銀行貸款必須向公司董事會申報,經批準后實施。
d.加強對外幣資金的管理,按國家外匯管理局和有關法規辦理外幣業務。
f.開設銀行帳戶應書面報告公司主管財務副總裁批準后,報公司財務部備案,銀行帳戶檔案資料由財務部指定專人保管,帳戶管理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7
第一條為規范市直中小學校(包括幼兒園和直屬事業單位,下同)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和諧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中小學校財務制度》、《教育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教財〔20xx〕21號)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結合市直中小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市直公辦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和其他所屬教育事業單位。
第三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按規使用資金,確保資金使用有效安全。
第四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增強資金使用的計劃性;規范教育經費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完善財務管理制度,規范學校收費和資金使用行為;加強學校經濟活動監督,維護學校正常經濟秩序。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五條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的管理體制要求,學校的財務收支嚴格按年度預算進行管理,實行主管部門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體制。學校財務活動和國有資產、校辦產業、服務活動等項目的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第六條學校一般設立會計、出納兩個財務專業崗位。必須選擇原則性強,廉潔奉公,熟悉國家有關財經方針、政策,有一定專業知識,愛崗敬業,并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的人員擔任學校財務;為保證財務專業人員素質,各單位財務專業人員的配備、更換必須按規定上報市教育局計財處審核,主管局長審批,學校不得擅自任免財務專業人員。
第七條學校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從事學校財務管理的記賬人員、審批人員、出納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并做到相互分離、相互制約、相互監督。要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財會人員要提高責任心,正確行使會計監督職權,對違反法律規定的會計事項,應拒絕辦理或者按照職權予以糾正,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確保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第八條建立健全財會人員考核獎勵制度,按照考核辦法,每年組織一次財會人員的考核,對考核優秀的,給予表彰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要及時進行調整。市教育局計財處負責對學校的財務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
第三章預算管理
第九條中小學預算是根據學校發展規劃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預算編制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和真實性的原則。
第十條中小學預算編制方法:收入預算,根據市財政局和市教育局布置口徑,參考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及本年度收入增減因素測算編制;支出預算,根據學校正常開展教育教學等活動及發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
第十一條中小學校的年度預算經財政部門審批核定后,學校財務活動嚴格按預算執行。
第十二條中小學校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如果發生相關政策重大調整,可報請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調整預算。
第四章收入支出管理
第十三條收入是指中小學校開展教育教學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中小學校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教育經費撥款、其他經費撥款、撥入?、教育費附加),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十四條中小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費必須使用由市財政(稅務)部門統一印(監)制的專用票據;除財政補助收入和上級補助收入外的其他所有收入必須全額上繳市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各項收入(特別是各項手續費、勞務費、回扣、折扣等)必須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核算管理,嚴禁公款私存、設立賬外賬、坐收坐支等私設“小金庫”現象,管理制度。
社會各界對學校的捐資助學款,應統一全額繳入麗水市人民教育基金會,按照基金會章程統一用于改善辦學條件、幫困扶貧、獎教獎學等,嚴禁學校擅自收取和使用。
第十五條支出是指中小學校為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中小學校支出主要包括:事業支出、其他支出、專項支出、教育費附加等支出。
第十六條中小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白條及其他不規范票據作為報銷憑證,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支出。
第十七條學校所有支出實行校長負責制,要明確一位校級領導分管財務工作,劃定審批權限。對于招待費、單項在5000元以上的大額資金的使用,須由校領導二人以上簽字。要定期向全體教職工公布學校收支及管理情況。
第十八條中小學校支出中七項具體規定:
1.招待費支出。學校公務接待遵循熱情、節儉、文明的原則,嚴格控制招待費支出,不準學校間以任何形式輪流作東相互吃請,不準學校內部搞招待活動。招待費用按校務公開要求,定期(至少每季度一次)向教職工通報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招待費支出額度原則上控制在日常公用經費的.10%以內。
2.考察費支出。學校嚴格控制考察費用支出,團體考察活動實行報批制度。每項考察活動實施前,須將活動主題、參與對象、人數姓名、考察地點、費用金額和委托辦理單位等內容以書面形式向市教育局申報(具體報市教育局辦公室),經市教育局批復同意后才能實施,批復單作為考察費用報銷入賬支出的附件。
3.績效工資支出。學校認真貫徹執行《麗水市義務教育學?冃ЧべY實施辦法》,嚴禁利用公用經費和其他收入自行發放津貼補貼,嚴禁在平臺外發放任何現金、實物或有價證券,嚴禁違反規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
4.大額支出。學校重大經濟事項,須經學校黨政班子集體討論,在意見一致的基礎上形成科學決策;大額支出報銷必須轉賬,嚴禁現金報銷;報銷的原始憑證除了具備經辦人、證明人和審批人簽字手續之外,還必須附注簡要的情況說明。
5.專項支出。學校取得的各類專項資金,不論來自于何種渠道,都必須按照“?顚S谩钡脑瓌t管好用好;?顦I務核算須設置相應的明細賬戶,做到清晰、準確、效用。
6.基建、維修項目支出。學;、維修資金3萬元(含3萬元)以上項目,必須先向教育局辦理報批立項手續;教育基建工程項目管理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規定,符合規定數額的小型建設工程項目,不管資金來源渠道都必須辦理公開招標或政府采購手續;5萬元(含5萬元)以上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須報送教育局,工程審計報告是結算工程款的合法依據;支付工程款時,承建單位必須提供稅務部門印制的建筑專用發票,且發票上的單位名稱和承建單位及中標采購單位必須一致。
7.公用經費支出。嚴格執行《浙江省中小學公用經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浙財教字(20xx)84號)精神,對照有關使用標準和規定,優化公用經費支出結構,公用經費不得用于學校食堂、商店等部門發生的如水電費、管理費等與教育教學無直接關聯的支出,做到厲行節約,杜絕浪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十九條中小學校因教育教學需要購置器材設備、辦公用具及圖書資料等,符合政府采購條件的,必須辦理政府采購手續,政府采購批復單作為采購業務報銷入賬列支的附件。
第二十條支出票據要求。一是票據合法,原始憑證必須是合法發票或正規收據;二是內容清楚,應寫明商品和服務的詳細內容,不能只寫大類;三是要素齊全,包括日期、發票單位名稱、商品數量、單價、金額、填制人簽名、填制單位公章;四是審批手續齊全,按上述規定的程序簽批;五是無涂改現象,隨意涂改原始憑證即視為無效憑證。
第五章幫困助學資金管理
第二十一條認真做好幫困助學工作。各學校要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資料審核、保管工作,要嚴格執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不得任意擴大或縮小幫困范圍和提高或降低幫困標準。
第二十二條學校要嚴格執行《麗水市直學校助學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麗教計〔20xx〕128號)的規定,加強對助學資金的管理,對各類獎助學金實行分賬核算,?顚S,及時發放,不得截留、擠占、挪用,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各類資金發放表需由學生本人簽名。
第二十三條因流生、轉學、或其他原因引起獎助學金等款項有節余的,必須由市教育局統籌安排使用。
第六章代辦服務費和食堂管理
第二十四條學校和教師不得在為學生代辦服務過程中獲取任何利益,確有折扣,應按實進入學校賬戶,與學生按實結算,不得挪作他用;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代辦服務性收費應事先告知學生家長,書面征求學生家長意見,明碼標價,未經告知和書面征詢,不得收費;代辦服務性收費應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收取,據實結算。
第二十五條中小學校要加強對學校食堂的財務核算和管理。學校食堂要開設銀行專用賬戶,設置會計賬薄進行財務核算;學校食堂應配備具有會計從業資格的專(兼)職會計人員,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并嚴格執行;學校食堂應堅持收支平衡原則正確核算盈虧,對學校食堂財務收支情況、采購價格等學生、家長關心的熱點,學校應(每周或每月)公示并形成制度;按照非營利原則,確保向師生提供良好的膳食服務,切實維護好學生的合法利益,嚴禁學校將食堂作為侵占學生利益的“平臺”。
第七章資產管理
第二十六條資產是指中小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中小學校的資產包括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二十七條中小學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對應收及暫付款項應當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對無法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經規定程序批準后
財務管理制度8
銷售管理制度
第一條依據。本公司銷售業務的事務處理須依照本規定進行。
第二條目的。本規定的目的在于明確銷售活動中事務處理的基準及手續,使其經營得以合理進行。
1.處理銷售方面的事項;
2.從定價、報價到貨款回收為止的一切與銷售有關實務;
3.因銷售而發生的會計記賬事務;
4.廣告、宣傳業務;
5.開發。
第三條銷售計劃的立案。銷售計劃在策立之前,應先就一般經濟行情的預測和過去的銷售實績的分析、市場調查資料等,拿來與工廠的設備及生產狀況做一對照后再立案。
第四條定價。定價時除對工廠的成本進行調查外,還須參酌其他同業公司及市場行情,力求確實、妥切。
第五條受理訂貨的合同。受理訂貨的合同,原則上以文書方式,雙方互相交換,如此才能使與顧客訂立的契約內容確實。
第六條嚴格遵守交貨日期。務必嚴格遵守交貨的日期。為達此目的,要不斷與顧客、生產部門和技術部門保持密切聯系,這樣才能使設計迅速確定。
第七條貨款的回收。務必設法使產品銷售后的貨款順利回收。因此,除了需盡快采取請款手續外,在貨款收訖之前,必須經常留心其發展。
第八條統一整理方式。賬簿的記載、傳票資料的發出及整理,須以互相牽制為根本,在整理方式上必須求其統一與合理化。
第九條廣告、宣傳。廣告、宣傳的目的在于提高公司商譽及產品的知名度,以此喚起需求,幫助銷售計劃的推行與完成。在實施廣告或宣傳時,必須依據統一的計劃,重點實施,使經費能夠最有效的運用。
第十條產品開發。開發新產品時需使顧客認識新產品,并喚起他們的需求,才能擴大銷售管道。另外,對于改良意見須加以統一,對于未來的品項也須進行研究,如此才能鞏固銷售的根基。
第十一條銷售部門的定義。在本規定中,銷售部門是指國內貿易部和國際貿易部。
第十二條銷售計劃的制定?偨浝硇枰罁疽幎ǖ谖鍡l的內容,與相關部門進行聯絡、協議制定銷售計劃。
第十三條定期計劃表。銷售計劃中需定期制定者包括:各月份長期銷售額計劃表及各月份的進款計劃表。
1.各月份進款計劃表須于每月初將各銷售人員及各戶別的當月進款預估額記入表中。
第十四條資料的提出。部門經理應將上述各項計劃的資料及計劃表按時提交給總經理。
第十五條資料的調查分析。銷售人員為制定第十六條中的各項計劃,應收集市場動向及其他資料,進行調查與分析。
第十六條舉行會議?偨浝響ㄆ谡偌N售部門經理,舉行年度、半年度訂貨受理會議、月份銷售會議及每月收款會議,借由討論來制定銷售計劃。
1.月份銷售會議于每月上旬舉行,目的在于審議銷售計劃的妥當性。
2.每月進款會議于每月上旬舉行,目的在于制定每月的收款計劃,并進行審議。
第十七條預估生產的處理。依據銷售計劃,如有必要進行預估生產的準備時,銷售經理須發出生產準備委托書,經由總經理的裁決后,送交生產部。
第十八條情報的獲得、報告。銷售部門經理必須依照規定的要領,不斷的掌握市場動向,其他同業公司的估價狀況及自己的訂單接獲情況,適時地向總經理報告。
第十九條信用調查。銷售部門必須不斷努力掌握顧客的信用狀況。尤其是對于首次交易的對象應特別慎重,如交易涉及重大的應請示總經理的裁決而后行事。 第二十條收集、整理各項資料。銷售計劃人員必須不斷收集產品價格表、庫存品一覽表及其他定價、報價、受理訂貨時的必要資料,設法使其完備,幫助銷售人員的銷售活動得以順利進行。
第二十一條報價。報價分為標準產品的報價與特定產品的報價二種:
1.標準產品的報價是指產品價格表中所列出本公司的標準規格商品的報價。
2.特定商品的報價是指產品價格表中未列出價格或標準規格品以外的商品的報價。
報價的裁決基準:標準產品和特定產品的售價以下列規定為裁決基準:
1.產品報價在基價下浮20%的.售價,由董事長裁決。
2.產品報價在基價下浮10%-15%的售價,由總經理裁決。
3.產品報價在基價下浮5%的售價,由銷售部門經理裁決。
第二十二條如果客戶沒有特別指定,通常以本公司所指定的報價表來進行報價。
第二十三條規格厚度和顏色必須以基價為基準,進行測算,并促請盡快決定。原則上須向技術部門和生產部門預審。
第二十四條銷售合同文本的處理。在受理訂貨時,須依照下列規定來處理銷售合同文本:
1.在銷售合同號碼上冠以英文字母,以表示產品銷售的國家或地區。原則上需依照銷售合同來進行。如果是依照訂貨書的話,原則上須填寫訂貨書來代替銷售合同。
2.前項銷售合同文本的交換發生困難時,也務必設法取得足以證明的文書。
3.銷售合同若由顧客一方做成,則須注意對其記載的內容是否與本公司所提的報價內容相符,并做好詳細的檢核工作。若銷售合同文本由本公司負責制作,由須依照另外所規定的文本格式為標準。
4.銷售合同文本一概由銷售計劃人員負責保管。因此,銷售計劃人員必須備有合同登記簿,將規定的內容記入其中。
第二十五條銷售編號的使用區分。銷售編號的使用區分,則另行規定。
第二十六條受理訂貨的事務手續。受理客戶的訂貨時,須依照下列規定完成事務手續:
1.銷售計劃人員須及時發出訂貨的出貨傳票,并依照規定的順序送交各關系部門。訂貨的出貨傳票,在必要時尚須附上訂貨明細表、訂貨說明、包裝細節等。
2.出貨傳票的記載事項如有變更,應重新發出訂正后的出貨傳票。
第二十七條出貨計劃的控制、管理。銷售人員出貨計劃的控制、管理工作,應由銷售計劃人員來負責。
第二十八條出貨的事務處理。產品出貨的相關事務處理應依據下列規定來進行:
1.銷售人員在接到訂單經由銷售計劃人員發出,由技術部、生產部執收出貨預定表,根據此表,銷售部門始可開始著手準備出貨、質量檢測及貨款回收等等相關事宜。
2.如有質量檢測的必要時,銷售人員應填寫質量檢測委托單,委托技術部門進行。
第二十九條不良品的退換等。關于不良品的退換及免收費的交貨品等,遵照另行規定來進行。
第三十條銷售合同的變更、解除。有關銷售合同的變更、解除的處理,請依照另行規定進行。
第三十一條貨款回收的事務處理。銷售貨款的回收事務須依照下列規定進行:
1.當交貨完畢時,銷售人員須連同出庫單及其他必要資料,提交給客戶。
2.財務部為證明已確實收受進款時,應在進款通知薄的收款欄中顯示確認,然后送交銷售計劃。
3.銷售人員如果為了收款而須帶著收據前往客戶處時,須先在財務部寫上證明。
4.若因特別情況需要,在收款時必須先交付客戶臨時的收據時,事后須迅速以正式收據換回臨時收據。
第三十二條貨款的催討。如果貨款的回收發生延遲時,銷售人員應根據合同規定的方式,發出催促單,催請客戶繳付貨款。如果貨款的回收拖延過久,在不得已情況下有時必須采取法律途徑來催款。但這種情況,銷售人員應事先照另外的規定,取得債務的確認書。
第三十三條倒債的處理?蛻羧粢蚱飘a或其他因素以至貨款回收無望時,此部分的未收款項應視為損失來處理。在這種情況下,除非有特別規定,否則應事前提出并請示裁決。損失處理的相關事務由財務部負責辦理。
第三十四條賬簿的登記。賬簿的登記一律以傳票為依據。
第三十五條傳票的種類。傳票種類可分為下列三種傳票:
1.訂貨的銷貨傳票。
2.訂貨的銷貨修正傳票。
3.應收賬款傳票。
第三十六條訂貨的銷貨傳票。訂貨的銷貨傳票,除了應將訂貨的內容通知技術部門、生產部門外,并得委托技術部門、生產部門著手進行作業及出貨外,一方面也可作為與各相關部門聯絡、交接記錄及各項統計的資料。
第三十七條訂貨的銷貨修正傳票。訂貨的銷貨修正傳票則以出貨傳票的記載內容發生變更時的修正,及訂貨預估金額確定時的通知傳票。
第三十八條賬簿的種類。賬簿分為下列三種:
1.訂貨賬本及訂貨補助簿。
2.應收款賬本及賒欠補助簿。
3.收款賬本及收款補助簿(收款通知簿)。賬本、補助簿分別由財務部及銷售計劃人員負責記賬、保管。
第三十九條訂貨賬本。訂貨賬本及補助簿是依照銷售編號順序,記載從受理訂貨到貨款回收為止的一切交易經過。
第四十條應收款賬本。應收款賬本及補助簿是為了確定客戶間目前的賒欠款所填而設定的,從銷貨開始到收款為止的過程都須記入賬本中。
第四十一條收款賬本。收款賬本及補助簿則是依照銷售編號,記載銷售額的收賬明細,銷售計劃人員與財務部之間同時利用它來通知,回復收款的情況。 第四十二條各種賬本。各種賬本應于每月月底做好對照查核之工作,并由總經理負責審核。
第四十三條統計及各項調查報告。銷售計劃人員應制作下列統計及調查報告,并作為銷售業務的經營資料。其中,必須定期制作的,包括收款日報、銷售月報及銷售年報。
1.收款日報必須每天制作,并依照銷售人員類別及收款種類(現金、支票、人民幣、外匯等)記載前一天的收款實績。
2.銷售月報應于每月上旬制作,記載內容包括訂貨、出貨及上個月的收款實績、本月份預定收款及訂貨、賒欠、訂金、傭金、各項應收賬款額明細等。
第四十四條代理合同。本公司產品銷售代理合同(本公司為甲方、代理方為乙方)分為結算價格合同及銷售手續費(傭金)合同,但以前者結算價格合同為主。
1.所謂買斷價格合同是指乙方從甲方買進產品,然后以乙方直接使用的合同。
2.所謂銷售手續費(傭金)合同是指乙方作為甲方的代理人,直接銷貨給顧客的合同。
第四十五條合同書的保管。由辦公室負責保管。
第四十六條各種賬簿的管理。關于各種賬簿及傳票資料的保存、廢棄,一切皆以本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
第四十七條報價、合同、交貨等。對客戶的報價、合同、交貨、貨款情況及收據等資料,原則上以銷售經理的名義存檔。
財務管理制度9
一、財會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會計人員工作規則》,堅決觀測國家有關財經工作方針、政策及各項財務制度,嚴格執行資金管理的審批制度,嚴肅財經紀律。
二、財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財務專業知識,持證上崗,并自覺接受上級財務部門的指導與監督,嚴格按照上級規定設置的會計核算,制定會計報表,建立財務檔案。
三、財務經費管理應于年初、年末認真做好年度預算和決算工作,及時將經費使用情況向上級報告,并應定期向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經費使用情況。
四、各部門年初應制定相應的經費預算,然后根據實際情況,由分管校長會同財會人員統籌安排,下達各部門年度經費指標,計劃用款。
五、國撥資金及各項開源收入必須入賬統一管理,?顚S。在資金管理上嚴格按規定使用各項專用基金,不得任意擴大開支范圍和提高標準。
六、學校財務活動必須嚴格按學校經費報銷審核制度辦理,經簽字后的`財務活動,簽字者負有行政責任。
七、在財務活動中,執行者必須廉潔奉公,嚴格把好質量關,不得進行有損于學校利益的活動,一經查出將嚴肅處置,直至開除公職。
八、物資采購及工程項目嚴格執行學校物資采購及招標制度,任何人不得違反相應的規定。
九、在資金管理中,差旅費報銷、零星采購報銷等各項支出均按學校經費報銷審核制度辦理,原則上在財務活動發生后一周內結付完畢。學生代辦費的開支嚴格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
十、本制度對學校進行的所有財務活動有效。
財務管理制度10
為加強對團市委機關財務工作的科學管理,明確財務規范,提高管理水平,更好的服務于團市委各項工作開展,根據國家有關財務法規、制度和市財政局有關規定,結合團市委事跡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1、團市委機關財務管理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財務管理法規、制度,財務行為應嚴格執行市財政局各項規定
2、團市委財務管理實行書記“一支筆”審批,嚴格財務監督和財務公開。
3、團市委機關財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管理,財務人員具體實施。青少年宮、團校財務工作在團市委監督下獨立核算和管理
二、經費使用管理
1、團市委機關行政辦公經費,由書記室負責籌集,通過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申報,拓展項目,減輕部門工作壓力。部門活動經費由部門通過多種渠道積極爭取,分管書記協調支持
2、團市委機關行政經費、專項經費、部門自籌經費的,統一由辦公室管理,希望工程款、團費賬戶由辦公室進行管理。各部門對自籌資金、專項經費收支要建立流水賬,定期與辦公室對賬。
3、機關日常辦公所有行政開支,包括文印費、燃油費、書報費、電話費、郵資、會議室使用費、辦公用品購買費、辦公設備購置費等,統一由辦公室按月按季度結算。
4、機關召開大型會議、開展綜合性大型活動等產生的各項支出費用,由辦公室按項目扎口后統一結算。
5、部門開展條線活動、召開條線會議、對口接待等產生的各類支出費用,報送辦公室審批后上報財政報銷
三、財務行為管理
1、借款。因公借款超過2千元以上,應提前1天告知辦公室。借款需填寫單據,經書記簽字同意。借款結清應在一個月之內,確需延期還款的需經書記同意。部門借款不得超過部門經費余額。部門自籌經費確需在資金入賬前開局正式發票的,一律按借款處理,應在本月內清還。
2、報銷。所有報銷原始憑證必須是正式發票,經手人填寫“費用報銷單”,注明支出用途和時間,辦公室對支出進行核對。支出單據實行“一單三簽”,即經辦人簽署姓名,分管書記簽署意見、書記簽批,辦公室見書記審批前次后方可付款。差旅費應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按有關規定核銷。200元以下小額支出無發票的,應填寫“支出報銷單”報銷。
四、固定資產和辦公用品管理
1、團市委機關固定資產和辦公用品,由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制定購買方案,經書記室同意后統一采購。凡屬政府采購規定范圍內的應按政府采購程序辦理。
2、辦公室應建立固定資產目錄,每年底清查核對一次。部門應做好保管,使用工作,防止固定資產損失。機關工作人員變動,應辦理固定資產清核手續,做好交接。固定資產的變賣、調撥、報廢,應經書記室批準后按有關規定辦理。
3、機關辦公用品由辦公室專人管理,根據工作實際需要發放,做好登記,避免浪費
4、活動用品由活動部門自行購置和保管
五、財務監督與公開
1、辦公室應每月向書記提供團市委月度財務報告,每年提供團市委年度財務報告,準確反映財務收支、結余等經費使用和資產變動情況。青少年宮、團校每季度向書記室提交財務報告
2、團市委機關3000元以上單項大額支出,須經書記辦公室研究審批。青少年宮30000元以上,團校10000元以上非常規性大額開支,須向書記辦公室通報
3、機關財務管理應按照公開規范的原則,主動接受辦公室和部門的監督與查詢;部門財務活動應自覺接收辦公室的管理和監督。
六、差旅費的'報銷
差旅費的報銷標準,除嚴格執行市財政局有關規定外,根據團市委實際,做如下補充:
1、在市區辦事,原則上不予報銷出租車費。確因特殊情況,需要乘坐出租車的,事先要征得分管書記同意,報銷時應寫明乘車時間、事由、線路,并經分管書記審核同意后方可按規定報銷。
2、乘坐飛機規定:因公出差的工作人員,提倡乘坐火車。團市委各部室負責人因公出差可乘坐飛機單程一趟;一般工作人員出差,原則上不乘坐飛機,確因任務緊急需乘坐飛機,應事先填寫《乘坐飛機審批表》,經辦公室審核,由書記審批后方可乘坐,否則不予報銷。
3、乘坐火車規定:
。1)副處級以上干部及相當職級的人員可乘坐一等軟座或硬臥。
。2)其余人員可乘坐二等軟座以下(含二等軟座)等級按實報銷;乘坐火車從晚上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且夜間乘車六個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十二小時的可購同席臥鋪票。
七、公用物品及報刊、雜志的訂購與管理
各種物品、辦公用品由辦公室統一購置、配備發放和管理。固定資產先由辦公室有關人員登記造冊,然后購置到各需用部室,由各部室指定專人管理使用。
物品的購置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各部室如需購買辦公用品,經同意后由辦公室統一購買或委托各部室購買,否則,不予報銷。團市委工作人員如有調動,要在10天內交還所有在本委工作期間所發放的辦公用品。
辦公用品的領取,由保管人登記,領取人簽字。
報刊、雜志訂閱由辦公室提出具體意見,報書記批準,統一訂閱。
財務管理制度11
一、財務管理
1、財會人員和理財小組要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財政方針、政策,維護財經紀律,正確進行財務監督。
2、凡經相關部門批準并由學校替代收取的教輔、管理、保險等費用,必須請示學校校長方可給付。
3、學校經費的`支出,以發票或食堂采購憑證為準,每張票據必須有經手人說明用途、分管財務領導證明,才可報校長審批,在出納處報帳。
4、假鈔誰收取誰負責,教師個人和財務人員賬目往來一般以憑據為準。
5、出納會計每月定期向校長書面報告財務收支和現金余額情況。
6、分管財務領導每學期向教職工公布財務情況,接受咨詢。
二、學校物資采購、保管、領用
。、學校物資購、管、用實行登記制,由學校分教務、總務、政教、幼兒園線負責登記工作。
。、大宗采購1000元以上校務會決定,3000元以上報總支審批。
。、采購人員須預先支取現金的,須出具借條,采購完報賬后換回借條。
4、假期財產保管由值班人員負責,按相關制度追究責任。
5、學校物資不得外借校外人員,一般不借給教師個人使用,凡因故需要借用的,必須校長批準,出具借用條據,并在規定時間內歸還,有損壞的按1.5倍價格賠償。
三、班級財產維修承包辦法
班級財產由班主任管理,損壞由學校負責維修,但視情況追究班主任責任。
四、借款、用電、就餐等規定
1、教師個人借款500元以上,須由校長審批。所有借款優先從教師工資或績效中扣除。
2、教職員工校內用電嚴格按表收費,電表由學校購買安裝,用戶使用保管,遺失或人為損壞由用戶負責。用戶調動或離職由續住者繼續使用保管。
3、學校為學校教職工提供工作餐,教職工來客一天內不收取伙食費,超過一天按每餐5元收取伙食費。
4、正式教師直系子孫(特指子、孫)就讀幼兒園按標準收取保育費,不收伙食費,就讀小學按標準收取一切費用。
五、財務后勤領導小組(xxxx秋)
1、領導小組組長:XX
成員:XXXXXXXX
2、理財小組組長:XX
組員:XXXXXXXX
財務管理制度12
為了加強對公司店面資金的管理,使公司貨幣資金更好的流通運轉,特制定此制度。
1、公司給店鋪500元零用金,以備店面找零周轉。此筆款一直放在店里做為長期找零的周轉資金。
2、店鋪的營業款每天不能多于500元,早班與晚班交接時間為15:30。
3、店鋪早班收銀員在當天的下午16:00-16:30,將營業收入存入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里;
4、店鋪晚班收銀員在晚上營業結束后,將營業款交給店長,由店長將其鎖好,次日上班后由店長交與早班收銀將昨晚的營業款存入公司指定的銀行賬號上,晚班的存款時間為次日的上午10:00-10:30。
5、店鋪晚班的收銀員在晚上九點鐘前將當天的營業款結算清楚。
6、遇到當天晚班的營業收入超過2萬元時(含2萬元),由店長打電話知會公司高層管理人員,派司機及出納兩人在當晚上九點半鐘到達店鋪將當天的款項及對應的'結算單一起交回公司保管,當值人員要與公司的財務人員辦理好單據的轉接工作。
7、店鋪收銀員要管理好單據跟營業款做到錢跟單據金額一致,如人為的造成現金短款,其責任由收銀員自己承擔。
8、銷售小票因客戶原因要作廢,要將此號碼的全部票據聯寫上作廢兩個字,并有店長簽名注明作廢原因交與財務部。
9、銷售小票是公司收入的標志,店鋪管理人員要格對票據進行管理,不得隨意撕毀銷售小票,銷售小票要求聯號。
財務管理制度13
為加強財務管理,適應激烈市場競爭要求,提高企業效益,實現本企業上新臺階,根據有關會計法規和本公司實際,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總原則
1.公司各員工必須遵紀守法從公司整體利益出發,相互協作。
2.公司各經營部門必須相互銜接,各負其責。
3.須做到錢帳分管,帳物分管,手續齊全。
4.經手每項業務必須簽字,“簽字”就是牽制。
二、材料采購制度
1.材料庫存既保證生產需要,又無積壓,采購費用小。
2.每次采購必先由倉庫向采購部門申請。
3.采購部門根據申請打訂單(三份),送財務部審核、經理審批方可向客戶聯系采購。
4.采購部門必須保證材料及時、保質、保量、價優到位并能取得增值稅票。
5.材料進入公司以后,倉庫必及時清點數量,質量管理部門驗收質量合格后,倉庫填制入庫單有關人員簽字送財務部門,倉管人員及時登記入帳。
6.供應商必須提供請款單、發票、公司訂單,經財務部門審核、經理審批,才可付款。
三、現金管理制度
1.現金管理必須遵循錢帳分管,錢票分管原則,會計管帳票,出納管錢。
2.每項現金收入必須由會計開據票據,出納收現,并在票上簽字蓋上“現金收訖”戳記。
3.現金收款票據必須設置三聯,會計、出納、經辦人和客戶分別一聯,以便核對。
4.出納必須確,F金的.安全,防止遺失、偷竊。
5.出納必須根據經辦人簽字、會計審核、經理審批的憑據付款。
6.出納必須即時登記現金日記帳,核對收入、支出、余額并與實際庫存現金相符,做到日清日結。
7.出納不得擅自借款給員工,借款必須有總經理批準簽字,并不得超過規定限額。
8.月底會計同出納核對現金余額和銀行存款余款,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四、成本控制制度
1.各員工必須有很強的成本意識,不斷提高自己的技術水平,節約能耗,提高效率,保證質量。
2.會計要同其他部門制定每年每種產品的成本計劃,材料耗用定額,費用標準。
3.材料入庫保管人員組織驗收,清點數量,檢查質量,如有數量和質量問題,及時通知采購部門和供應商。
4.材料入庫及時由保管人員填制驗收單,驗收單上必須有檢查質量人員和保管人員同時簽名,一份三聯,及時送財務、采購部門,以便核對。
5.領料單一份三聯,財務部、領用部門、倉庫各一聯。
6.倉庫保管人員必須立即登記材料數量式帳戶,月底抽查材料實物與帳存是否相符。
7.財務部門必須建立原材料數量金額式二級帳控制,修理配件零星物料建立金額式二級帳控制,修理配件零星物料倉庫可以以表代帳,月底必須同倉庫帳核對相符。
8.各部門按定額用料,超過定額必須查明原因,屬于主觀因素,責任人必須承擔責任;屬客觀因素經總經理批準調整定額。
財務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財務管理制度
監督公司財産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産清查。
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財務管理制度
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爲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第九條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十一條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財務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并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準,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并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馀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後處理。
第十七條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財務管理制度
第四章流動資産管理
第十八條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馀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戶印簽實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簽。
第二十一條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馀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并編制銀行存款馀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并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財務管理制度
清收情況的分析,并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范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并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范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五章長期資産管理
第二十五條長期投資的管理,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分爲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公司進行長期投資應認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認證,按公司審批許可權的規定批準後,由財務管理中心辦理入帳手續。公司對被投資單位元沒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擁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條固定資産的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資産應納入固定資産進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財務管理制度
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②不屬於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
第二十七條固定資産要做到有帳、有卡,帳實相符。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産的價值核算與管理,綜合管理部負責實物的記錄、保管和卡片登記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産明細帳。
第二十八條固定資産的購置和調入均按實際成本入帳,固定資産折舊采用直線法分類計提,分類折舊年限爲:
房屋、營業用房30年
通訊設備、交通運輸設備3年
電子電腦、辦公及文字處理設備3年
電器設備、安全保衛設備3年
第二十九條已經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産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産,不再補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産,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産,當月照提折舊。
財務管理制度
第三十條對固定資産和其他資産要進行定期盤點,每年末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盤點一次,盤點中發現短缺或盈馀,應及時查明原因,并編制盤盈盤虧表,報財務部審核後,經總經理批準後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無形資産指被公司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産,包括:專利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無形資産按實際成本入帳,在受益期內或有效期內按不短於10年的期限攤銷。
第三十二條遞延資産是不能全部計入當期損益,需要在以後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産的改良支出和攤銷期限超過一年,金額較大的修理費支出。開辦費自營業之日起,分期攤入成本。分攤期不短於5年,以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産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賃期內分期攤銷。
第六章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條公司的營業收入包括手續費收入、其他營業收入等。營業收入要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并認真核實、正確反映,以保證公司損益的真實性。
第三十四條營業收入要按照規定列入相關的收入專案,不得截留到帳外或作其他處理。
財務管理制度
第七章成本費用管理
第三十五條公司在業務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業務有關的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是管理公司經濟效益的重要內容?刂坪贸杀举M用,對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條成本費用開支范圍包括:利息支出、營業費用、其他營業支出等。
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負債形式籌集的資金成本支出。
營業費用包括: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醫藥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住房公積金、保險費、固定資産折舊費、攤銷費、修理費、管理費、通訊費、交通費、招待費、差旅費、車輛使用費、報刊費、會議費、辦公費、勞務費、董事會費、獎勵費、各種準備金等其他費用。
固定資産折舊費:指公司根據固定資産原值和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産分類折舊率計算攤銷的費用。
攤銷費:指遞延資産的攤銷費用,分攤期不短於5年。
財務管理制度
各種準備金:各種準備金包括投資風險準備金和壞帳準備金。投資風險準備金按年末長期投資馀額的1%實行差額提取,壞帳準備金按年末應收帳款馀額的1%提取。
管理費用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職工工作餐費、取暖降溫費、全勤獎勵費等其他費用。
第三十七條職工福利費按工資總額14%計提,工會經費按工資總額2%計提,教育經費按工資總額3%計提。住房公積金經批準後,由公司按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納。
第三十八條加強對費用的總額控制,嚴格制定各項費用的開支標準和審批許可權,財務人員應認真審核有關支出憑證,未經領導簽字或審批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對違反有關制度規定的行爲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第三十九條公司各項成本費用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管理和核算,費用支出的管理實行預算控制,財務管理中心要定期進行成本費用檢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八章利潤及利潤分配管理
財務管理制度
第四十條公司營業利潤=營業收入營業稅金及附加營業支出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投資收益包括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股利等。
營業外收入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具體包括:固定資産盤盈、處理固定資産凈收益、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罰沒收入、罰款收入,確實無法支付而按規定程式經批準的應付款項等。
營業外支出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具體包括:固定資産盤虧和毀損報廢凈損失、非常損失、公益救濟性捐贈、賠償金、違約金等。
第四十一條公司利潤總額按國家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後,依照繳納所得稅,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按以下順序分配:
被沒收的財物損失,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弭補公司以前年度虧損;
財務管理制度
提取法定盈馀公積金,法定盈馀公積金按照稅後利潤扣除前兩項後的10%提取,盈馀公積金已達注冊資本的50%時不再提取。
提取公積金、公益金按稅後利潤的5%計提,主要用於公司的職工集體福利支出。
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根據股東會決議,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九章財務報告與財務分析
第四十二條財務報表分月報和年報,月報財務報表包括資産負債表、損益表。年度財務報表包括資産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營業費用明細表、利潤分配表。公司財務月報表應於次月15日內完成,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於次年90日內制作,必要時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第四十三條年末還應報送財務情況說明書。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內容包括:
業務、經營情況,利潤實現情況,資金增減及周轉情況,財務收支情況等。
財務管理制度
財務會計方法變動情況及原因,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變動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資産負債表制表日至報出期之間發生的對公司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爲正確理解財務報表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財務分析是公司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管理中心應對公司經營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總結、評價和考核,通過財務分析促進增收節支,充分發揮資金效能,通過對財務活動不同方案和經濟效益的比較,爲領導或有關部門的決策提供依據。
第四十五條總結和評價本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的財務報告指標包括:①經營狀況指標:流動比率、負債比率、所有者權益比率;②經營成果指標:利潤率、資本利潤率、成本費用利潤率。
第十章會計電算化
第四十六條會計電算化硬體設備是指專用於會計電算化的微機及其配套設備,包括伺服器、工作站、網線、印表機、ups電源等。會計電算化硬體設備由財務管理中心統一管理和使用,非會計電算化工作人員一般情況下不得使用,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應經財務管理中心經理批準,在不影響會計電算化正常工作情況下進行。
第四十七條財務軟體是用與完成會計核算、處理會計業務的軟體。
財務管理制度
操作人員在實際工作中發現軟體的設計功能未能正常實現時,應立即與軟體發展商聯系,進行修改、調試,完成調試後,應及時檢查、核對,以確保相應帳務資料和功能模組的正確性。
第四十八條每月10日前對上個月的會計資料進行備份。操作人員運用財務軟體必須是通過系統功能表選項進入系統操作,應根據工作需要設置操作許可權和密碼。操作人員對使用的硬體設備的安全負責。下班時,應關閉設備的電源。設備的開啓和關閉應嚴格按規范程式進行。
第四十九條公司會計電算化未通過財政部門評審之前,采用微機和手工帳并行的辦法。每月末,會計核算人員必須將手工帳與微機帳進行核對。保持手工帳與微機帳一致。
第五十條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系統的管理,嚴格按照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程式和許可權規定執行。電子支付密碼器、智慧ic卡、帳戶密碼和操作人員密碼是使用企業銀行系統的關鍵要素,應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員卡應按照分管并用的原則,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人和操作員分別設制密碼,不得一人統管使用。
第十一章附則
財務管理制度
第五十一條本辦法由公司財務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第五十二條本辦法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開始施行。
財務管理制度15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的財務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經費的使用效益,促進學校各項工作健康、協調、持續發展,根據《教育法》、《會計法》、《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國家戒布的《中小學財務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依據教育局下發的文件精神,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一、領導組織:
財務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預算核查組:
組長:
成員:
驗收組:
組長:
成員:
二、預算制度(經費支出,不預算、不執行)
1、每年12月份,學校制訂出第二年財務開支預算。
2、除常規開支以外的額經費開支,應寫處書面報告,經研究同意后,才能納入預算內開支。
3、每年的開支,不得超出當年的收入。
4、義保經費不得用于計劃外的開支,未經批準,不予以報銷。
三、統一審批制度
1、審批權限
。1)開支50元以下,由后勤主任審核;
。2)開支50元以上,500元以內,由分管財務的副校長審核,由校長負責審批。
。3)開支500元以上,20000元以內,由中心校長辦公會集體研究決定,校長審批。
。4)開支20000以上者,為額支出,由教育局審批。
2、審批程序
。1)500元以上20xx元以內的項目資金開支,先由經辦人簽字,校長審批,再由分管財務的中心校副校長代表集體審批簽字,最后由中心校長審批后報銷。
。2)對不合理的開支和未經審批的開支,不得付款,并及時向學校領導映。不得無理糾纏會計人員。
四、各類費用報銷制度
1、會議費、活動費及招待費的管理
。1)學校舉行型活動確需經費,需經分管領導擬出報告,經校長辦公會研究同意并決定其總金額方能開支。
。2)對外活動的接待費,必須由校長同意,并定出接待標準,否則一律不予以報銷。
。3)上級的各項收費,報銷發票時,要出具上級征收費的文件或通知。
2、差旅費的管理
。1)教職工因公出差(含開會、學習、考察、參觀),由學校研究確定對象和人數(去城內辦事應提前報告學校以便統籌安排)后,方可出差,否則不予以報銷差旅費。
差旅費、住宿費、車船費按標準報銷:出差地區車船費報銷標準、住宿費報銷標準、生活費報銷標準備。
注:生活補助縣級30元,市內50元,市外100元。
。2)一般不予以報銷包車發票,特殊情況(緊急事情)確實需要租車,經校長同意后,方可租車和報銷租車發票。
3、額支出的'管理
額支出應在有預算的基礎上,先申報,再實施,嚴禁先斬后奏。申報應先向中心學校預算組申請,中心學校匯總上報,經教育局審批后,方可實施。實施時,先同施工方簽定施工合同;工程結束后,由施工方出椐發票,經中心學校驗收組驗收合格簽字后,方可報校長簽字報銷。報銷時要四證齊全:審批報告、施工合同、發票、驗收報告(萬元以上要有審計報告)。
五、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要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定期清查,年終必須盤點,做到帳物相符。對丟失、毀損的要查明原因,屬于人為損壞者,由當事人照價賠償。
2、對所有固定資產都落實責任承包制(使用者為責任承包人),人員變動時(學生使用部分每學期清理一次)進行清理,丟失、損壞照價陪償。
3、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變買,原價值在50元以內的由后勤主任把關處理,50元以上100元以內由管后勤的副校長把關處理,超過100元者,必須報學校研究同意,方能報廢或變買。
4、不得私自將公物借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需借用者應征得學校的同意,持借條到保管員處借取,借物單位或個人不按時歸還,聯系人和保管員有責任追回。
5、學校樓舍等維修,由學校研究后實施。
六、理財制度
1、學校財務管理必須堅持管理的原則,成立以教職工代表為主,有關領導參加的管理領導小組。成員由教職工產生,并由學校派。
2、管理小組有權監督財務的實施情況,有權對資金的使用情況、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編制情況進行檢查,有權檢查現金、存款、固定資產和會計帳目。
3、管理小組參與學校重開支的討論和決定。
七、會計報表制度
1、年初向中心學校報送收支預算表,年終要保送收支總表,并寫出預決算說明書。
2、每月向中心學校報送預算開支情況報表。
八、財務審計制度
1、定期審計。學校的財務,由學校管理小組在年中或年末進行定期審計,做到查漏補缺,糾正錯誤。對審計出的問題要嚴肅處理。每次審計結束后要及時寫出書面報告,向學校匯報情況,并將審計情況上墻公布,接受職工監督。
2、專項審計。根據職工映的問題,由管理小組對有關項目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項審計,及時澄清事實,妥善解決問題。
3、離任審計。學校財會人員在離任進行工作交換時,在學校領導的監督下,向新任財會人員辦理移交手續,確保財務關系的連續性質。
九、財務公開制度
為了增強學校財務開支的透明度,學校財務人員必須每月向教職工公布(在校務公開欄中公布)財務收支情況。
另:財經管理制度、資金管理制度、票據管理制度等按上級規定執行。
本制度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如與上級文件精神有抵觸的地方,以上級文件精神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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