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餐飲管理制度

    時間:2024-12-24 17:38:39 服務業/酒店/餐飲 我要投稿

    (精品)餐飲管理制度

      在現在社會,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餐飲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品)餐飲管理制度

    餐飲管理制度1

      是酒店酒樓服務的重要環節。顧客得好不好直接體現這個酒店酒樓的,甚至是形象。投訴處理的好不僅可以讓賓客滿意,也可以提高企業的服務水平,從而獲得更多的顧客和更好的口碑。但是處理得不好往往會讓酒店酒樓的聲譽受損。因此,的過程中制定顧客投訴是十分有必要的。

      業投訴處理的好不僅可以讓賓客滿意,也可以提高企業的服務水平,從而獲得更多的顧客和更好的口碑。餐飲顧客投訴是指顧客觀上認為由于餐廳服務或產品存在不足而引起的麻煩、不愉快或損害了他們的利益等情況由此向服務人員、管理人員及有關部門表示的不滿。投訴會讓我們失去一部分賓客,更會給酒店帶來不好的聲譽。為提升企業的整體服務水平,最大程度減少投訴,提高賓客滿意度,結合某飯店的投訴管理實際情況,特歸納出以下投訴管理辦法以供借鑒參考:

      一、賓客投訴原因:

      1、對服務員態度的投訴

      包括:粗魯的語言,不負責任的答復或行為,冷冰冰的態度,若無其事,愛理不理的接待方式,過分的熱情,待客不主動,不熱情,不注意語言修養,沖撞賓客,挖苦、辱罵賓客;拿物品給賓客不是遞而是扔或丟;無根據地亂懷疑賓客取走酒店物品,或者誤以為他們沒有結帳就離開等;

      2、對服務質量的投訴

      包括:服務員沒有照賓客的合理要求提供服務,電話長時間無人接聽,取送物品不及時甚至送錯,未經賓客同意私闖客人房間,不尊重賓客的風俗習慣,忘記或搞錯了賓客交代辦理的事情,損壞、遺失賓客的物品等;

      3、對清潔衛生、食物的投訴

      包括:房間床鋪不干凈、未按賓客要求更換布草,房間/浴缸內有頭發絲或污垢,餐廳菜品有異物或毛發,食品有異味不新鮮,菜品不合口味等;

      4、對安全事故及異常事件的投訴

      包括:停水(電)、偷竊、傷病、醉酒、電梯卡人、房內反鎖等情況引起的投訴等;

      5、對個人隱私受侵犯的投訴

      包括:偷聽賓客談話,未經允許進入賓客房間,打聽賓客年齡或收入,泄露賓客等;

      6、對設施設備的投訴

      包括:淋浴熱水不熱,空調不制冷,電梯運行不正常,馬桶堵塞,衛生間漏水,照明不足等;

      7、對環境的投訴

      包括:環境嘲雜、噪音、房間不隔音等。

      在消費過程中的額外要求

      包括:要求贈送小吃、菜品、飲料酒水、鮮花、水果、禮品或者房間升級等。二、投訴的`分類

     。1)有效投訴

      指經過認真調查核實,賓客投訴的問題是由于酒店方違反有關的標準、規定或程序,即屬酒店責任的投訴。

      合理的額外要求

      指賓客確因喜歡本飯店的產品而提出的額外要求,或者現場員工實施了管理授權確能增加賓客的期望值和滿意度。

     。3)無效投訴

      指經過查證最后核實,非酒店責任的投訴。

     。4)重大投訴

      A、經濟糾紛在20xx元以上的投訴事件。

      B、由服務員的態度、部門間的協調、酒店的制度、條例等引起客人的強烈不滿。

      C、顧客向酒店的上級部門、消協、媒體等部門提出申訴、索賠的投訴。

      D、由于顧客強烈不滿的投訴,影響了本酒店的聲譽,導致日后公關銷售工作的困難,或反映出部門內部管理和服務質量存在重大問題。

    餐飲管理制度2

      為進一步加強XX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督促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促進食品安全社會協同治理,推進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信用體系建設,提高食品安全監管效能,強化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力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XX省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要求,結合全市實際,務求實效,特制定本制度,具體如下: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XX市轄區范圍內從事餐飲服務活動的餐飲服務經營者、單位食堂的“紅黑榜”評價、公布、撤銷等事宜。

      二、評價規則

     。ㄒ唬┮婪ㄈ〉谩妒称方洜I許可證》或《食品經營登記證》,嚴格遵守和執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定和其他監督管理要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落實到位,近一年內無違法違規行為及食品安全不良記錄,已實施“互聯網+明廚亮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列入食品安全“紅榜”名單予以公開表揚,以資鼓勵。

      1.誠信守法,在本行業內做出突出貢獻,榮獲縣級及以上政府或部門表彰的;

      2.通過省級或市級示范單位創建評定;

      3.日常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狀況在本區域或同類型單位中處于領先水平,具有示范引領作用的;

      4.開展“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和“一客一夾”工作要求落實到位或有特色的;

      5.媒體、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員、公眾等推薦值得鼓勵、推廣的經驗做法,經縣區市場監管局審核后報送的;

      6.配備食品安全總監和食品安全員,嚴格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制度”工作機制;

      7.實施“互聯網+明廚亮灶”工程,達到“后廚可看”,日常記錄可查,食品安全可溯的監管機制。

     。ǘ┓舷铝星樾沃坏牟惋嫹⻊仗峁┱,納入“黑榜”名單:

      1.一年內累計兩次及以上因食品安全問題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立案調查并受到行政處罰;

      2.因食品安全問題一年內受到消費者投訴舉報兩次及以上,且經查證屬實的;

      3.因食品安全問題被新聞媒體或其他途徑曝光,造成負面影響且經查證屬實的;

      4.被省、市、縣(創建辦、平安辦)在“平安檢查”、“文明創建”或上級部門檢查、督查通報,存在嚴重問題的;

      5.在日常監管中發現安全隱患較多,經教育提醒,限期整改,仍整改不到位;

      6.監督檢查中存在以下一項重點項:

     。1)餐飲服務經營場所發現超過保質期或腐敗變質的食品或原料;

     。2)發現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

     。3)生產經營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4)發現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食品的。

      7.監督檢查中存在以下兩項及以上一般項:

     。1)餐飲食品加工場所存在臟亂差現象;

     。2)未取得健康證明或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清洗消毒保潔不符合規范要求,或者餐飲服務設施、設備未按規定定期維護、清洗、校驗;

     。4)根據法定職責未履行進貨查驗職責,索證索票和相關憑證、記錄落實不符合規范要求的;

     。5)未按要求進行食品貯存、運輸和裝卸的;

     。6)其他影響食品安全的風險隱患和行為。

      8.未嚴格落實“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要求和措施的餐飲單位;

      9.在就餐服務中未主動提供公筷公夾或“一客一夾”以及提醒顧客使用公筷公夾的餐飲服務單位;

      10.存在可能危及公眾安全的食品安全風險,需告知公眾知曉而未告知的。

      三、評價程序及信息公布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紅黑榜”的評價按照屬地管轄原則,由各縣區市場監管局按照“紅黑榜”評價規則,對擬上榜的餐飲服務單位做好審核,報送市局食品安全經營監管科初審,提交局領導審批同意后,通過XX市級政府門戶網站、微信平臺等媒體向社會公示。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紅榜”每半年至少向社會公示一期,“黑榜”每季度至少向社會公示一期。公示信息包括餐飲服務提供者的名稱、地址等基礎信息,以及在監督檢查中能客觀反映餐飲服務提供者食品安全狀況的相關信息。

      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或者法律法規有規定不予公開的,不得對外公示。

      四、動態管理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紅黑榜”實行動態管理:被列入“黑榜”的餐飲服務單位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問題整改的,可以向轄區市場監管局申請撤銷餐飲“黑榜”,經轄區市場監管局驗收合格后,由市局食品安全經營監管科初審,提交局領導審批同意后統一發布撤銷通告,并在原發布渠道公布。

      被列入“紅榜”的餐飲服務單位因食品安全問題達不到“紅榜”條件的,報經市局食品安全經營監管科初審,提交局領導審批同意后統一發布撤銷通告,并在原發布渠道公布。

      對“紅黑榜”公示有異議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可以向轄區市場監管局申請核實,并提供相關書面證明材料。轄區市場監管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進行核實,向提出申請人作出答復,經審查認為內容有誤的,應當及時在發布平臺予以更正,核查期間,不影響“紅黑榜”的公示和管理。

      五、公示有效期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紅榜”公示的有效期不超過一年;“黑榜”公示的有效期為一年,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確定期限。有效期時長自公示之日起計算。

      六、獎懲措施

     。ㄒ唬┍涣腥搿凹t榜”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在餐飲服務行業產業提升的各類資金獎補、評優評先等方面予以重點支持、優先推薦;

     。ǘ┍涣腥搿昂诎瘛钡牟惋嫹⻊仗峁┱,在依法予以查處的同時,應實施以下管理措施:

      1.對“黑榜”餐飲服務提供者主要負責人由縣區市場監管局進行約談,列入重點監管對象,增加監管頻次,并隨時追蹤整改情況;

      2.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一年內不得參加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組織的評優、評先活動,不得作為示范創建的推薦對象;已經獲得榮譽稱號的按程序及時撤銷;

    餐飲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餐飲服務監督管理,保障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餐飲服務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管全國餐飲服務監督管理工作,地方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餐飲服務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食品安全標準及有關要求從事餐飲服務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責任。

      第五條鼓勵社會團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的普及工作,增強餐飲服務提供者食品安全意識,提高消費者自我保護能力;鼓勵開展技術服務工作,促進餐飲服務提供者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餐飲服務相關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引導餐飲服務提供者依法經營,推動行業誠信建設,宣傳、普及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知識。

      第六條鼓勵和支持餐飲服務提供者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而采用先進技術和先進的管理規范,實施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體系,配備先進的食品安全檢測設備,對食品進行自行檢查或者向具有法定資質的機構送檢。

      第七條任何組織和個人均有權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進行社會監督,舉報餐飲服務提供者違反本辦法的行為,了解有關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信息,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二章餐飲服務基本要求

      第八條餐飲服務提供者必須依法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餐飲服務許可證》。

      第九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被吊銷《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單位,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5年內不得從事餐飲服務管理工作。

      餐飲服務提供者不得聘用本條前款規定的禁止從業人員從事管理工作。

      第十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從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患有《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第十一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并建立培訓檔案;應當加強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

      第十二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采購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

      餐飲服務提供者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等采購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者的相關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等文件;從固定供貨商或者供貨基地采購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商或者供貨基地的資質證明、每筆供貨清單等;從超市、農貿市場、個體經營商戶等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采購清單。

      餐飲服務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采購記錄制度。采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進貨票據。

      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購記錄及相關資料,妥善保存備查。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十三條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的證明文件等,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企業各門店應當建立總部統一配送單據臺賬。門店自行采購的產品,應當遵照本辦法第十二條的規定。

      第十四條餐飲服務提供者禁止采購、使用和經營下列食品:

     。ㄒ唬妒称钒踩ā返诙藯l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ǘ┻`反《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的食品;

     。ㄈ┻`反《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條規定的食品;

     。ㄋ模┻`反《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的進口預包裝食品。

      第十五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食品安全標準采購、保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劑。應當將食品添加劑存放于專用櫥柜等設施中,標示“食品添加劑”字樣,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臺賬。

      第十六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嚴格遵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餐飲服務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ㄒ唬┰谥谱骷庸み^程中應當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發現有貪腐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ǘ┵A存食品原料的場所、設備應當保持清潔,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物品,應當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食品原料,并定期檢查、處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ㄈ⿷敱3质称芳庸そ洜I場所的內外環境整潔,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ㄋ模⿷敹ㄆ诰S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溫、冷藏、冷凍等設備與設施,校驗計量器具,及時清理清洗,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ㄎ澹┎僮魅藛T應當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

     。┬枰熘萍庸さ氖称,應當燒熟煮透;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當在冷卻后及時冷藏;應當將直接入口食品與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

     。ㄆ撸┲谱鳑霾藨斶_到專人負責、專室制作、工具專用、消毒專用和冷藏專用的要求;

     。ò耍┯糜诓惋嫾庸げ僮鞯墓ぞ、設備必須無毒無害,標志或者區分明顯,并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設備應當在使用前進行消毒;

     。ň牛⿷敯凑找髮Σ途、飲具進行清洗、消毒,并在專用保潔設施內備用,不得使用未經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飲具;購置、使用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具、飲具,應當查驗其經營資質,索取消毒合格憑證;

     。ㄊ⿷敱3诌\輸食品原料的工具與設備設施的清潔,必要時應當消毒。運輸保溫、冷藏(凍)食品應當有必要的且與提供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保溫、冷藏(凍)設備設施。

      第十七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開展抽樣檢驗時,被抽樣檢驗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配合抽樣檢驗工作,如實提供被抽檢樣品的貨源、數量、存貨地點、存貨量、銷售量、相關票證等信息。

      第三章食品安全事故處理

      第十八條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本級政府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制定本部門的預案實施細則,按照職能做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第十九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日常監督管理中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關食品安全事故的舉報,應當立即核實情況,經初步核實為食品安全事故的,應當立即向同級衛生行政、農業行政、工商行政管理、質量監督等相關部門通報。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事發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本級政府領導下,及時做出反應,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依法處置,并及時按照有關規定向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二十條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調查,有權向有關餐飲服務提供者了解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情況,要求餐飲服務提供者提供相關資料和樣品,并采取以下措施:

     。ㄒ唬┓獯嬖斐墒称钒踩鹿驶蛘呖赡軐е率称钒踩鹿实氖称芳捌湓,并立即進行檢驗;

     。ǘ┓獯姹晃廴镜氖称饭ぞ呒坝镁,并責令進行清洗消毒;

     。ㄈ┙洐z驗,屬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監督銷毀;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ㄋ模┮婪▽κ称钒踩鹿始捌涮幚砬闆r進行發布,并對可能產生的危害加以解釋、說明。

      第二十一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第二十二條餐飲服務提供者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應當立即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設備設施和現場,在2小時之內向所在地縣級政府衛生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并按照相關監管部門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配合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按照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和樣品,不得拒絕。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三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餐飲服務經營規模,建立并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量化分級、分類管理制度。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聘請社會監督員,協助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

      第二十四條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履行食品安全監督職責時,發現不屬于本轄區管轄的,應當及時移送有管轄權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接受移送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被移送案件的處理情況及時反饋給移送案件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五條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接到咨詢、投訴、舉報,對屬于本部門管轄的,應當受理,并及時進行核實、處理、答復;對不屬于本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通知并移交有管轄權的部門處理。

      發現餐飲服務提供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及有關要求的食品原料或者食用農產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其成因屬于其他環節食品生產經營者或者食用農產品生產者的,應當及時向本級衛生行政、農業行政、工商行政管理、質量監督等部門通報。

      第二十六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履行職責時,有權采取《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措施。

      第二十七條食品安全監督檢查人員對餐飲服務提供者進行監督檢查時,應當對下列內容進行重點檢查:

     。ㄒ唬┎惋嫹⻊赵S可情況;

     。ǘ⿵臉I人員健康證明、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建立檔案情況;

     。ㄈ┉h境衛生、個人衛生、食品用工具及設備、食品容器及包裝材料、衛生設施、工藝流程情況;

     。ㄋ模┎惋嫾庸ぶ谱、銷售、服務過程的食品安全情況;

     。ㄎ澹┦称、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進貨查驗和索票索證制度及執行情況、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制度及執行情況;

     。┦称吩、半成品、成品、食品添加劑等的感官性狀、產品標簽、說明書及儲存條件;

     。ㄆ撸┎途、飲具、食品用工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的清洗、消毒和保潔情況;

     。ò耍┯盟男l生情況;

     。ň牛┢渌枰攸c檢查的情況。

      第二十八條食品安全監督檢查人員進行監督檢查時,應當有2名以上人員共同參加,依法制作現場檢查筆錄,筆錄經雙方核實并簽字。被監督檢查者拒絕簽字的,應當注明事由和相關情況,同時記錄在場人員的姓名、職務等。

      第二十九條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餐飲服務環節的抽樣檢驗工作,所需經費由地方財政列支。

      第三十條食品安全監督檢查人員可以使用經認定的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技術進行快速檢測,及時發現和篩查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及有關要求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使用現場快速檢測技術發現和篩查的結果不得直接作為執法依據。對初步篩查結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及有關要求的食品,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進行檢驗。

      快速檢測結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及有關要求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采取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第三十一條食品安全監督檢查人員抽樣時必須按照抽樣計劃和抽樣程序進行,并填寫抽樣記錄。抽樣檢驗應當購買產品樣品,不得收取檢驗費和其他任何費用。

      食品安全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及時將樣品送達有資質的檢驗機構。

      第三十二條食品檢驗機構應當根據檢驗目的'和送檢要求,按照食品安全相關標準和規定的檢驗方法進行檢驗,按時出具合法的檢驗報告。

      第三十三條對檢驗結論有異議的,異議人有權自收到檢驗結果告知書之日起10日內,向組織實施抽樣檢驗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檢申請,逾期未提出申請的,視為放棄該項權利。

      復檢工作應當選擇有關部門共同公布的承擔復檢工作的食品檢驗機構完成。

      復檢機構由復檢申請人自行選擇;復檢機構與初檢機構不得為同一機構。復檢機構出具的復檢結論為最終檢驗結論。

      復檢費用的承擔依《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五條的規定。

      第三十四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轄區內餐飲服務提供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記錄許可頒發及變更情況、日常監督檢查結果、違法行為查處等情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對有不良信用記錄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實施重點監管。

      食品安全信用檔案的形式和內容由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作出具體規定。

      第三十五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吊銷《餐飲服務許可證》的情況在7日內通報同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第三十六條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公布下列日常監督管理信息:

     。ㄒ唬┎惋嫹⻊招姓S可情況;

     。ǘ┎惋嫹⻊帐称钒踩O督檢查和抽檢的結果;

     。ㄈ┎樘幉惋嫹⻊仗峁┱哌`法行為的情況;

     。ㄋ模┎惋嫹⻊諏m棛z查工作情況;

     。ㄎ澹┢渌惋嫹⻊帐称钒踩O督管理信息。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七條未經許可從事餐飲服務的,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條的規定予以處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查處:

     。ㄒ唬┥米愿淖儾惋嫹⻊战洜I地址、許可類別、備注項目的;

     。ǘ恫惋嫹⻊赵S可證》超過有效期限仍從事餐飲服務的;

     。ㄈ┦褂媒涋D讓、涂改、出借、倒賣、出租的《餐飲服務許可證》,或者使用以其他形式非法取得的《餐飲服務許可證》從事餐飲服務的。

      第三十八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ㄒ唬┯梅鞘称吩现谱骷庸な称坊蛘咛砑邮称诽砑觿┮酝獾幕瘜W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制作加工食品;

     。ǘ┙洜I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ㄈ┙洜I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ㄋ模┙洜I貪腐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ㄎ澹┙洜I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

     。┙洜I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

     。ㄆ撸┙洜I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ò耍┙洜I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經營的食品;

     。ň牛┯嘘P部門責令召回或者停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經營的;

     。ㄊ┎惋嫹⻊仗峁┱哌`法改變經營條件造成嚴重后果的。

      第三十九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ㄒ唬┙洜I或者使用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ǘ┙洜I或者使用無標簽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標簽、說明書規定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

     。ㄈ┙洜I添加藥品的食品。

      第四十條違反本辦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二款、第十六條第(二)、(三)、(四)、(八)、(九)項的有關規定,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十一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八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第十項的規定,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十三條餐飲服務提供者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三款規定,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條第二款進行處罰。

      第四十四條本辦法所稱違法所得,指違反《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從事餐飲服務活動所取得的相關營業性收入。

      第四十五條本辦法所稱貨值金額,指餐飲服務提供者經營的食品的市場價格總金額。其中原料及食品添加劑按進價計算,半成品按原料計算,成品按銷售價格計算。

      第四十六條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執法中,涉及《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第八十六條、第八十七條適用時,“情節嚴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ㄒ唬┻B續12個月內已受到2次以上較大數額罰款處罰或者連續12個月內已受到一次責令停業行政處罰的;

     。ǘ┰斐芍卮笊鐣绊懟蛘哂兴劳霾±葒乐睾蠊。

      第四十七條餐飲服務提供者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或者有其他法定情形的,應當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四十八條在同一違反《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案件中,有兩種以上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分別裁量,合并處罰。

      第四十九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作出責令停業、吊銷《餐飲服務許可證》、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

      當事人要求聽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聽證。

      當事人對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五十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不履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或者其工作人員有瀆職、玩忽職守、舞弊行為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對相關負責人員或者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或者降級的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其主要負責人應當引咎辭職。

      第六章附則

      第五十一條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根據本辦法的規定制定實施細則。

      第五十二條國境口岸范圍內的餐飲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依照《食品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以及相關行政法規的規定實施。

      水上運營的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食品安全管理,其始發地、經停地或者到達地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均有權進行檢查監督。

      鐵路運營中餐飲服務監督管理參照本辦法。

      第五十三條本辦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衛生部20xx年1月16日發布的《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餐飲管理制度4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瘜W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酒店(賓館)內發生火災時,立即組成火場指揮處,下設四個組:通訊聯絡組、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各組職責:

      通訊聯絡組:撥“119”向消防隊報警,同時通知其它各組人員到位,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車的到來。滅火行動組:利用酒店(賓館)現有的滅火器材組織滅火。

      疏散引導組:負責組織疏散人員離開火場,搶救受災物質。負責火災現場的警戒,及時疏散無關人員和車輛,保障消防車直接迅速進入火場撲救,維護火場滅火、疏散物資的良好秩序。

      安全防護救護組:做好火災現場安全防護工作,如有人員傷亡,及時撥打“120”搶救傷員。

    餐飲管理制度5

      餐飲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是企業內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規范固定資產的購置、使用、維護和處置流程,確保資產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降低運營成本,提高經營效率。

      內容概述:

      1. 資產分類與編碼:明確各類固定資產的定義,建立統一的'資產編碼體系,便于識別和追蹤。

      2. 購置審批:設定購置標準和流程,包括預算編制、采購申請、審批和合同簽訂等環節。

      3. 固定資產管理:規定資產的登記、領用、保養、盤點和折舊計算方法。

      4. 使用與維護:制定設備操作規程,確保安全使用,并規定定期維護和檢修計劃。

      5. 資產轉移與處置:明確資產內部調撥、出租、報廢和出售的審批程序和責任歸屬。

      6. 責任追究:建立違規處理機制,對資產損失或浪費行為進行問責。

    餐飲管理制度6

      第一條 為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規范學校餐廳經營行為,有效控制學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發生,保障師生飲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河南省學校餐廳餐飲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河南省教育廳辦公室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學校食品安全與傳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校成立餐廳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餐廳食品安全工作的領導、規劃和部署。學!胺ǘù砣恕睘閷W校餐廳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

      第三條 后勤管理處在主管校領導的領導下,主要負責學校餐廳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學校設立專職食品安全員,具體負責監督檢查學校餐廳食品安全,以及相關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實,履行監督檢查的職能。

      第四條 學校保衛部門應對餐廳等易發生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的場所加強安全保衛工作,加大餐廳周邊的巡查力度。餐飲服務中心應嚴禁非相關崗位人員進入餐廳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儲間等,嚴防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學生用餐安全。

      第五條 學校團委、學生處應以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宣傳教育,教育學生不買街頭無照、無證商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強學生食品衛生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第六條 校醫院負責對學校餐廳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疾病防疫、衛生督導以及從業人員健康督導工作;負責出現食物中毒時的'初步搶救病員的工作。

      第七條 學校餐廳應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方可營業,校內餐飲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體檢合格后方能持證上崗。學校要定期對相關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第八條 學校餐廳應當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第九條 學校餐廳食品加工、貯存、銷售、陳列的各種防護設施、設備及其運送食品的工具,應當定期檢查維護;冷藏、冷凍及保溫設施應當定期清洗、除臭,溫度指示裝置應當定期校驗,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第十條 學校餐廳所售定型包裝食品必須有產品合格證,食品陳列與銷售符合衛生要求,不得經營過期變質及三無食品(無廠名、無廠址、無生產和保質期限的食品)

      第十一條 學校餐廳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時,必須立即向領導報告,并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積極配合學校和地方衛生行政部門開展食物中毒事故調查和處理。

      第十二條 學校餐廳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市場采購,并索取、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貨方名稱、產品名稱、產品數量、送貨或購買日期等內容。長期定點采購的,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采購供應合同。

      第十三條 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采購記錄制度。采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進貨票據。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十四條 食品及原料的貯存應做到專人管理,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

      第十五條 食品成品應建立留樣制度。留樣由專人負責,留樣食品應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100g,并做好留樣記錄和樣品標記(包括品名和留樣時間)。

      第十六條 餐飲服務場所和食品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食品安全標準采購、保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劑。應當將食品添加劑存放于專用櫥柜等設施中,標示“食品添加劑”字樣,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臺賬。

      第十七條 嚴格安全保衛措施,嚴禁非工作人員擅自進入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確保食品加工過程及原料存放的衛生與安全。

      第十八條 對于飲食工作各級責任人員違反規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其各自職責,造成就餐者身體損害甚至生命危險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十九條 責任追究程序

      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由學校組織相關負責人進行調查并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報校長辦公室等有關部門依據相關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二十條 本辦法經校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餐飲管理制度7

      一、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堅持個人衛生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換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帽)做到個人衛生整潔。

      二、儀容儀表整潔、符合要求,按規定著裝,上班不帶戒指、耳環、手表,不涂指甲油。男不留長發,女發不披肩,化妝淡而大方。

      三、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參加各崗位接觸食品(原料)及食具消毒工作。

      四、每日如實向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員匯報自己的健康狀況。

      五、凡患有5種傳染病如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毒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者,凡出現腹痛、腹瀉、手外傷、燙傷、皮膚濕疹、長癤子、咽喉腫痛,耳、眼、鼻溢液、發熱、嘔吐、黃疸等癥狀時,及時停止制售食品工作,進行治療,經醫生證明確已治愈后方可恢復原崗位位工作,患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如流涎癥、牛皮癬等,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餐飲服務環節食品的工作。

      六、餐飲服務環節制售食品時應保持雙手清潔,在加工直接入口食品前、處理食品原料后、接觸與食品無關的物品后、上廁所后必須洗手。

      七、餐飲服務環節加工食品時不吸煙、工作時不做有礙服務形象的動作,如抓頭發、剪指甲、揪耳朵、伸懶腰.剔牙、揉眼睛、打呵欠;咳嗽或打噴嚏時,要用手帕掩住口鼻。

      八、認真學習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要求與衛生知識,熟練掌握本崗位餐飲服務食品衛生規范、標準與要求,自覺抵制、揭露、檢舉違反《食品安全法》的各類行為。

    餐飲管理制度8

      一、嚴禁使用未經消毒的餐(飲)具;購置、使用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具、飲具應查驗其經營資質,索取消毒合格憑證。

      二、餐(飲)具根據不同的消毒方法,應按其規定的操作程序進行清洗、消毒,嚴格執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潔制度。

      三、物理消毒法: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鐘以上;紅外線消毒一般控制溫度120℃保持10分鐘以上;洗碗機消毒水溫控制在85℃,沖洗消毒40秒以上;瘜W消毒法:餐飲具全部浸泡在有效氯濃度達到250m g/L (250ppm)的消毒液中,作用5分鐘以上。

      四、餐(飲)具經物理消毒后應達到光、潔、澀、干的要求,經化學消毒后應達到光、潔、無異味的要求。

      五、消毒后的餐(飲)具要自然濾干或烘干,不應使用手巾、餐巾擦干,以避免受到再次污染;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餐飲具。

      六、應及時將消毒后的餐飲具放入張貼有“已消毒”標志的專用保潔柜內,保潔柜內不得存放其他物品;保潔柜應定期清洗,保持潔凈。

      七、用于餐飲加工操作的工具、設備應用后洗凈,保持清潔,定位存放;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設備應當在使用前進行消毒。

      八、餐(飲)具清洗消毒水池應專用,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使用中嚴格防止混用。

      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接觸生、半成品和熟食品的工具、容器和設備應通過顏色、大小、材質、文字等形式做到標志清楚,定位存放使用;所有的工具、容器和設備應做到使用后清洗干凈、定位存放,并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和設備在使用前還須進行消毒。

      三、食品應當燒熟煮透,加工時食品中心溫度應不低于70℃;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須經充分再加熱后方可食用;不得將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輔料)經烹調加工后再次供應。

      四、冷藏、冷凍設備中的食品應做到成品、半成品、原料分開存放,并明顯標識;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盡快冷卻后再冷藏,常溫存放時間不得高于2小時。

      五、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應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并應有詳細記錄。

      六、灶臺、抹布隨時清洗,保持清潔;不用抹布揩碗盤,滴在盤邊的湯汁用消毒抹布揩擦。

      七、嚴格按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規定》要求,收集處理廢棄油脂,及時清洗抽油煙機罩。

      八、加工結束后,調味料加蓋,工具、用具、洗刷干凈,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干凈,臺面整潔無油污,容器清潔無殘渣,砧板潔凈無霉斑,不留衛生死角;加工場所內的垃圾桶應加蓋,每餐后及時清除垃圾。

      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管理制度

      一、餐飲服務提供者應建立并指定經培訓合格的專(兼)職人員負責落實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制度。

      二、從生產加工單位直接采購時,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三、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批量或長期采購時,應當查驗并留存加蓋有公章的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等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少量或臨時采購時,應當確認其是否有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四、從農貿市場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市場管理部門或經營戶出具的加蓋公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從個體工商戶采購的,應當查驗并留存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或復印件、購物憑證和每筆供應清單。

      五、從食品流通經營單位和農貿市場采購畜禽肉類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直接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

      六、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可以由餐飲服務企業總部統一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建立采購記錄;各門店應當建立并留存日常采購記錄;門店自行采購的產品,應當嚴格落實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制度。

      七、采購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應當索取口岸進口食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與所購食品、食品添加劑相同批次的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復印件。

      八、采購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業蓋章(或簽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的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或復印件)。

      九、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入庫前,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規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購記錄。采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產品類別或供應商、進貨時間順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和進貨記錄,不得涂改、偽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管理制度

      一、嚴格執行《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管理辦法》,加強和規范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管理,提高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餐飲安全管理人員培訓、考核等管理工作。餐飲安全管理人員每年應接受不少于40小時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集中培訓,完成培訓后,應參加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考核,考核成績合格的,由考核部門發給培訓合格證明。餐飲安全管理人員在從事相關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前,應取得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培訓合格證明。

      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建立餐飲安全管理人員培訓檔案,詳細記錄培訓情況。培訓檔案建立和記錄情況納入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信用檔案管理。申請人申請《食品經營許可證》時,應提交餐飲安全管理人員有效培訓合格證明。

      四、餐飲安全管理人員應承擔以下管理職責:

      (一)餐飲服務單位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管理。

      (二)餐飲服務單位場所環境衛生管理。

      (三)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加工制作設施設備清洗消毒管理。

      (四)餐飲服務單位人員健康狀況管理。

      (五)餐飲服務單位加工制作食品管理。

      (六)餐飲服務單位食品添加劑貯存、使用管理。

      (七)餐飲服務單位餐廚垃圾處理管理。

      (八)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確定的其他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

      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一、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二、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將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原件或復印件按照崗位分類存檔,到期前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確保健康證明在有效期內。

      三、實行每日崗前健康檢查制度,每日上崗前由班組長遂一檢查每個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健康狀況,并詳細記錄;從業人員出現咳嗽、腹瀉、發熱等有礙于食品安全的病癥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四、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專間操作人員還需戴口罩,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飾物,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

      五、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便后應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動水沖洗。

      六、從業人員必須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將考核結果計入從業人員個人檔案。

      食品添加劑管理制度

      一、食品添加劉使用必須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或衛生部公告名單規定的品種及其使用范圍、使用量,不得隨意擴大使用范圍和使用。

      二、禁止在食品生產中使用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

      三、禁止以掩蓋食品腐敗變質、掩蓋食品本身或加工過程中的質量缺陷、以摻假、摻雜、偽造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劑。

      四、嚴格執行食品添加劑進貨查驗、索證和臺賬記錄制度。不得購入標示不規范、來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劑;食品添加劑標簽必須載明“食品添加劑”字樣,標簽、說明書應載明:名稱、規格、凈含量、成分或者配料表、使用范圍、用量、使用方法、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生產許可證編號、生產品標準代號。

      五、落實食品添加劑“五!(專人采購、專人保管、專人領用、專人登記、專柜保存)管理制度。

      六、食品添加劑應存放于專用櫥柜,并標示“食品添加劑”字樣,妥善保管。

      七、按照規定的品種、使用范圍、用量使用食品添加劑。配備精確的稱量設施,按照規定的使用量準確稱取。

      八、建立食品添加劑使用記錄(臺賬),對食品添加劑的品種名稱、生產單位、用于加工制作的食品品種(用途)、使用量、使用時間、使用責任人等進行登記。

      九、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或菜單上公示使用食品添加劑的名稱。

      十、除用于部分飲品加工和糕點表面的修飾外。嚴禁餐飲服務單位在食品加工制作中使用人工合成色素和含有人工色素的食品調味料(包括某些品牌的吉士粉、果昧膏、色香油、叉燒汁、燒昧汁、茄汁等)。

    餐飲管理制度9

      第一條指定經培訓合格的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專(兼)職人員應當掌握食品安全法律知識、食品安全基本知識以及食品感官鑒別常識。

      第二條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市場采購,并應當索取、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貨方名稱、產品名稱、產品數量、送貨或購買日期等內容。長期定點采購的,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采購供應合同。

      第三條從生產加工單位或生產基地直接采購時,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第四條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批量或長期采購時,應當查驗并留存加蓋有公章的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等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第五條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少量或臨時采購時,應當確認其是否有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第六條從農貿市場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市場管理部門或經營戶出具的加蓋公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從個體工商戶采購的,應當查驗并留存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或復印件、購物憑證和每筆供應清單。

      第七條從食品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和農貿市場采購畜禽肉類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直接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

      第八條采購乳制品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第九條批量采購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應當索取口岸進口食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與所購食品、食品添加劑相同批次的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復印件。

      第十條采購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業蓋章(或簽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的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或復印件)。

      第十一條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入庫前,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規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購記錄。采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

      第十二條按產品類別或供應商、進貨時間順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和進貨記錄,不得涂改、偽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餐飲管理制度10

      服務大廳管理制度旨在確保服務大廳高效、有序地運行,為公眾提供優質、專業的服務體驗。其主要內容涵蓋以下幾個方面:

      1. 服務標準與規范:定義服務人員的行為準則,包括禮儀、態度、專業技能等方面的要求。

      2. 工作流程:明確服務請求的接收、處理和反饋機制,確保服務流程順暢。

      3. 培訓與發展:規定員工的培訓計劃,提升服務質量。

      4. 客戶滿意度管理:設立客戶滿意度評價體系,持續改進服務質量。

      5. 問題解決與投訴處理:建立快速響應的投訴處理機制,及時解決客戶問題。

      6. 環境與設施管理:保持服務環境整潔,確保設施設備正常運行。

      內容概述:

      1. 人員管理:包括員工的選拔、培訓、考核和激勵機制,確保員工具備良好的職業素養和服務意識。

      2. 服務流程標準化:制定詳細的'服務流程圖,確保每個環節都有清晰的操作指南。

      3. 信息化管理:利用信息技術,實現服務請求的自動化跟蹤和管理,提高效率。

      4. 質量監控:設置定期的質量檢查和評估,確保服務標準得到執行。

      5. 應急預案:針對可能出現的問題和突發情況,制定應急處理方案。

      6. 持續改進:通過數據分析和客戶反饋,不斷優化服務流程和政策。

    餐飲管理制度11

      志愿者服務管理制度旨在規范志愿者活動的組織、管理和服務,以確保志愿者工作的高效、有序進行,同時也保障志愿者的權益。制度涵蓋了志愿者招募、培訓、考核、激勵、權益保護等多個環節。

      內容概述:

      1. 志愿者招募與選拔:明確招募標準,規范選拔流程,確保志愿者隊伍的質量。

      2. 培訓與發展:制定詳細的培訓計劃,提升志愿者的專業技能和服務意識。

      3. 工作分配與調度:合理分配工作任務,確保志愿者能有效參與并貢獻價值。

      4. 考核評估:建立公正的評價體系,客觀衡量志愿者的.工作表現。

      5. 激勵機制:設立獎勵制度,激發志愿者的積極性和忠誠度。

      6. 權益保障:提供必要的保險和法律援助,保護志愿者的合法權益。

      7. 反饋與改進:建立反饋渠道,持續優化管理制度,提升服務質量。

    餐飲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餐飲管理制度

      第一節 餐廳日常工作制度

      一、遵守工作紀律,按時上下班,做到不遲到、不早退。

      二、按規定著裝,持續良好形象。

      三、工作中不準嬉笑打鬧,不準聊天、干私活、吃零食、看電視、打手機。

      四、不準與顧客發生糾紛。

      五、工作中做到“三輕”(動作輕、說話輕、走路輕)、“四勤”(眼勤、嘴勤、手勤、腿勤)。

      六、工作中按規定用餐,不準吃、拿出售的成品。

      七、休事假或公休要提前請假,按服務區《考勤和請銷假制度》執行。

      八、愛護設施、設備,人為損壞,照價賠償。

      九、落實例會制度,對工作進行講評。

      第二節 餐具衛生管理制度

      一、餐具經消毒后務必存放在保潔柜內。

      二、員工不準私自使用餐廳各種餐具。

      三、保潔柜內不得存放個人餐具和物品。

      四、餐具要干凈、衛生,無手印、水跡、菜漬、灰塵。

      五、經常檢查餐具的完好狀況,對殘損餐具要及時更換。

      第三節 餐廳個人衛生管理制度

      一、服務人員務必有本人健康證明,持證上崗。

      二、按規定著裝,工作服務必干凈,無污漬。

      三、工作時不許戴首飾和各種飾品。

      四、工作前按要求洗手,始終持續手部清潔。

      五、不準在食品區或客人面前打噴嚏、摳鼻子等。

      六、上班前不準吃異味食品,不準喝含酒精飲料。

      第四節 餐廳設施設備保養制度

      一、餐廳的設施、設備按規定要求定期進行保養。

      二、保溫臺每班要及時加水,避免干燒狀況發生。

      三、定時清洗空調慮網。

      四、調整保溫臺溫度要輕扭開關,避免用力太猛,造成損壞。

      五、保溫臺換水要先關電源,后放水,再清除污垢。

      六、對設施、設備出現異常狀況及時報告餐廳主管。

      第五節 后廚日常工作制度

      一、檢查工具、用具狀況,發現異常狀況及時匯報。

      二、按崗位要求規范操作,保證質量。

      三、愛護公物,不吃、拿后廚食物及原料。

      四、值班期間保管好后廚物品,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后廚。

      五、落實各項安全防范制度,確保后廚的設施、設備食品原料的安全。

      六、遵守工作紀律,有事提前一天請假。

      七、落實例會制度,對工作進行講評。

      第六節 冷拼間管理制度

      一、冷拼人員要按規定著裝,不帶個人物品入內。

      二、室內溫度不超25度。

      三、禁止無關人員入內。

      四、柜內儲存食品擺放整齊,分類存放,每周至少清理一次。

      五、進入冷拼間的食品務必清洗干凈。

      六、刀、夾、盆、墩工具消毒后使用,不可用抹布擦拭。

      七、上班前開紫外線燈消毒30分鐘進入冷拼間,工作人員手部清洗消毒后方可操作。

      八、加工冷拼食品做到隨到隨拼,并做到所有原料冷存。

      九、冷拼間所用抹布、毛巾、棕刷等清潔用物品,按要求持續清潔。

      十、冷拼間不得存放非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下班前要把容器、工具刷洗干凈,冷拼用的墩、板按要求擺放。

      第七節 后廚個人衛生制度

      一、后廚從業人員務必持健康證明上崗。

      二、進入后廚務必更衣、洗手消毒后,進入自我的工作區域。

      三、后廚工作人員不留長發,不留長指甲,不染指甲,不佩戴首飾,衣帽整潔,不留胡須。

      四、后廚工作人員要勤洗澡、勤曬衣被、勤理發。

      五、后廚工作人員上班前不使用氣味濃烈的化妝品,持續面部清潔。

      六、后廚工作人員不準隨意品嘗食物,不對食物打噴嚏、隨地吐痰、咳嗽、抓耳撓腮,不抽煙、不剔牙、不打哈欠、不扣鼻子、不嚼口香糖。

      第八節 食品衛生管理制度

      一、烹制菜品的原料貼合衛生使用要求,外觀新鮮無腐爛、無農藥味。

      二、按洗滌切配程序的原料方可烹制。

      三、加工前檢查肉類是否新鮮,有無異味、變色現象。

      四、當天未加工完的原料要及時存入冰柜內,加工的成品要加蓋防塵、防蠅罩。

      五、燉煮肉類食品應燒熟煮透,中心溫度大于70度。

      六、調料缸內禁止混放調料,并持續外觀整潔。

      七、嚴格按照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加工順序操作,避免交叉污染。

      八、洗滌分設洗菜池、洗肉池、洗水產品池,做到專池專用,避免交叉污染。

      九、切配墩生熟分開,專墩專用,操作結束后,將墩、刀清洗干凈,按要求存放。

      十、清真食具按要求專柜存放,操作時產生的廢棄物及時放入垃圾桶內,并加蓋。

      十一、工作結束后將垃圾及時清倒,并將垃圾桶清洗干凈。

      十二、操作間原料不準落地存放,應擺放到貨架上。

      第九節 后廚衛生管理制度

      一、后廚衛生實行廚師長負責制,衛生區職責到人。

      二、后廚地面干爽,無水漬、雜物、油漬。

      三、操作臺臺面要整潔,無雜物、污物。

      四、灶臺要整潔無雜物、無積水、無污物,炒鍋、手勺要潔凈、規放整齊。

      五、冰柜要生熟標識清楚,內外清潔,每周至少除霜一次。

      六、主食庫、調料庫、蔬菜庫貨架及各種容器潔凈衛生,擺放整齊。

      七、面點間設施、設備外觀潔凈,蒸箱內及時換水,操作臺每班清洗一次。

      八、涼菜間設施設備要清潔,操作臺內外干凈,物品擺放有序。

      九、垃圾桶、墩布等清潔工具,使用、存放貼合要求。

      十、無“六害”(老鼠、蟑螂、臭蟲、蒼蠅、螞蟻、蚊子),墻角無蜘蛛網。

      十一、后廚墻壁每月至少清洗一次,油煙機每周至少清洗一次,持續通風暢通。

      第十節 設施設備保養制度

      一、室內要經常通風,避免設施、設備受潮。

      二、面點間的烤箱內不能存放雜物或易燃原料工具。

      三、和面機、壓面機每日上班前檢查潤滑狀況,定期進行保養。

      四、每班操作前檢查爐膛內有無雜物、積水,持續油路、風道暢通。

      五、使用各種容器要輕拿輕放,有破損的要及時修復或更換。

      第十一節 餐具消毒管理制度

      一、清洗餐具按照一洗、二消、三沖、四保的順序操作。

      二、洗滌后的餐具、用具務必無水跡、無油跡、無食物殘渣。

      三、按要求配比消毒液,對餐具消毒。

      四、消毒后的餐具及時放入保潔柜內,按規定擺放,防止二次污染。

      五、每次消毒完畢,將消毒設施沖洗干凈。

      六、經常檢查餐具、飲具的破損狀況,對破損的要及時進行更換。

      第十二節 食品采購、儲存、索證管理制度

      一、采購人員所采購的食品務必貼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禁止采購下列食品:

      (一)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它感性異常的食品、原料及調料。

      (二)無檢驗合格證明的定型包裝食品及調料。

      (三)已過保質期的定型包裝食品及調料。

      (四)不貼合標簽規定的食品及調料。

      (五)無動檢證明的冷鮮肉系列。

      (六)無資質的生產廠家或供應商帶給的`產品。

      二、采購運輸食品的工具(車輛)務必持續清潔。

      三、儲存食品的場所、設備要持續清潔,無毒斑、鼠跡、蒼蠅、蟑螂。

      四、倉庫通風要持續良好,與外界相通的門要設置防鼠版,地漏、地溝要設置防鼠網,孔徑不大于6mm。

      五、倉庫內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物品。

      六、食品要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由專職或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定期檢查,并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主食庫要建有防鼠臺,各類散裝原料要用密閉的容器存放。

      七、采購食品時,應向供貨商索取該批產品衛生檢驗合格證。

      八、采購鮮(凍)畜、禽、肉及其制品,應索取畜類獸醫部門出具的獸醫衛生檢驗合格證明。

      九、采購進口食品,應索取由進口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機構出具的衛生檢驗合格證明。

      十、采購員違反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事故,由其個人負責賠償,并根據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職責。

    餐飲管理制度13

      人事工作制度是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涵蓋了員工招聘、培訓、績效管理、薪酬福利、勞動關系等多個方面。這些制度旨在確保企業人力資源的有效配置,提升員工的工作效率,維護企業的穩定運營。

      內容概述:

      1. 招聘與選拔:明確招聘流程、崗位要求、面試標準,保證公平公正的用人機制。

      2. 培訓與發展:制定員工培訓計劃,包括新員工入職培訓、技能提升培訓、領導力發展等。

      3. 績效管理:建立科學的績效評價體系,定期進行績效考核,以此為晉升、調薪、獎勵的'依據。

      4. 薪酬福利:設定合理的薪酬結構,包括基本工資、獎金、福利等,保持市場競爭力。

      5. 勞動關系:處理員工合同、工時、休假、勞動保護等問題,保障員工合法權益。

      6. 企業文化:塑造和傳播企業價值觀,促進員工對企業目標的認同和歸屬感。

    餐飲管理制度14

      烹調加工操作間管理制度

      1、在制作加工過程中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觀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用水水質應符合gb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

      2、需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燒熟煮透,中心溫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

      3、直接入口熟食品須盛放在經過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內。用于餐飲加工操作的工具、設備必須無毒無害,標志或者區分明顯,并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

      4、烹調后至使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及時采用高于60℃熱藏或低于10℃冷藏(冷藏的熟制品應當在冷卻后及時冷藏)。

      5、應當將直接入口食品與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疊放。

      6、工作結束后,調料品加蓋,工具、用具洗刷干凈,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干凈,不留殘渣、油污,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垃圾桶必須加蓋。

      食品原料庫房管理制度

      1、食品經營者應當依法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倉庫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質(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不得存放個人物品和雜物。

      2、設專人負責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購、驗收、發放登記管理制度。做好食品出入庫登記。做到先進先出,易壞先用。腐敗變質、發霉生蟲等異常食品和無有效票證的食品不得驗收入庫。及時檢查和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3、各類食品按類別、品種分類、分架擺放整齊,做到離地10厘米、離墻10厘米存放于貨柜或貨架上。宜設主食、副食分區(或分庫房)存放。

      4、倉庫內要用機械通風或空調設備通風、防潮、防腐、保持通風干燥。定期清掃,保持倉庫清潔衛生。

      5、散裝食品應盛裝于容器內,并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持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供應商提供)。

      6、肉類、水產、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儲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須粘有明顯標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等),肉類、水產類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積或擠壓存放。

      7、應有滿足生熟分開存放數量的冷藏設備,并定期除霜(霜薄不得超過1厘米)、清潔和保養,保證設施正常運轉。

      8、設置紗窗、排風扇、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妨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不得在庫房內吸煙。

      9、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

      配餐間衛生管理制度

      1、配餐間按專間的要求進行管理,要做到“五!(專用房屋、專人制作、專用工具、容器、專用冷藏設備、專用洗手消毒設施),其他人員不得隨意進出。

      2、配餐間工作人員進入專間前應二次更衣,更換潔凈的工作衣帽,并將手洗凈、消毒,工作時必須戴口罩。

      3、空氣消毒裝置運轉正常,每日工作前后開紫外線燈30分對室內空氣進行消毒。

      4、操作前應對配制食品進行檢查,凡有腐爛變質或其它感觀性狀異常焊,不得配制使用。

      5、盛放食品的容器放置在配餐臺上,不得落地存放。

      6、工作結束后,及時清理配餐間衛生,確保配餐臺無殘渣、湯汁,無油漬、污漬,地面清潔衛生,打開紫外線燈消毒30分鐘。

      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組織職工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并建立培訓檔案。

      2、應當依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加強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法律法規和相關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

      3、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從業人員包括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從事食品采購、保管、加工、供餐服務等工作的人員。

      4、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認真制訂培訓計劃定期組織有關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含新參加和臨時人員)開展食品安全知識、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及職業道德培訓,使每名員工均能掌握崗位食品安全知識及要求。

      5、培訓方式以集中授課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應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6、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等有關信息記錄檔案,并明細每人培訓記錄,以備查驗。

      從業人員健康及衛生管理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按時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有效《健康證》和《餐飲人員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后方可參加工作。杜絕先上崗后體檢。

      2、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等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將調離工作崗位。

      3、食品生產經營者應依法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4、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掌握本崗位要求,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規范操作。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內,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制售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嘗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5、工作人員操作前,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嚴格按規范洗手并消毒。

      6、工作人員不得留過長頭發、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環等飾物。在銷售食品成品時必須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隨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廁及存在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行為。

      食品采購索證驗收制度

      1、餐飲行業應當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設備、洗滌劑消毒劑等)的采購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確保所購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2、采購食品原材料必須到許可證照齊全有效、有相對固定場所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訂購學生集體用餐(含學生飲用奶)須到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向固定供貨采購食品的,宜簽訂采購供貨合同。

      3、應當建立臺賬(采購記錄)。按格式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持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進貨清單或發票。

      4、應當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代購記錄及相關資料,記錄、票據的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

      5、采購食品時應進行感觀檢查,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有毒有害、有異味、超過保質期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觀不潔、破損、包裝標簽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來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6、未包裝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標簽要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42、47、48和66條的規定。

      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公示管理制度

      1、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包括:加工過程中使用的所有食品添加、醬油、醋、鹽、八角等各種香料。

      2、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基本信息包括:品名、生產廠家、生產許可證編號、供貨單位等。

      3、公示的基本信息要與實際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相符,不得提供虛假信息誤導消毒者。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有變化的要及時更換公示信息。

      4、采購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要專店采購、專賬記錄、專區存放、專器稱量、專人負責,并按照有效期使用。嚴禁采購和使用無合法生產資質以及標簽不規范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

    餐飲管理制度15

      餐飲業采購管理制度是指一套規范餐飲企業采購活動的規則和程序,旨在確保食材質量、控制成本、提高效率,并維護企業運營的.穩定性和可持續性。

      內容概述:

      1. 供應商選擇與管理:確立供應商評價標準,定期評估供應商的品質、價格、交貨時間、服務等方面表現。

      2. 采購流程規范:明確從需求提出到合同簽訂的每個步驟,包括詢價、比價、議價、審批、訂貨、驗收等環節。

      3. 庫存管理:設定合理庫存水平,防止過度庫存導致的資金占用和食材浪費。

      4. 質量控制:制定嚴格的食材檢驗標準,確保食材新鮮安全。

      5. 成本控制:通過市場調查和數據分析,定期調整采購策略,降低成本。

      6. 合同管理:規范合同條款,保障企業權益,預防法律風險。

      7. 信息記錄與報告:建立完整的采購記錄,定期生成報告,以便監控和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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