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延長員工試用期 推薦度:
- 相關推薦
延長員工試用期[熱門]
試用期的長短跟勞動合同的期限是息息相關的。勞動合同法中規定,如果員工勞動合同的期限是在3個月一年以下的,那么他的試用期限最長為1個月。如果員工勞動合同的期限在一年以上,3年以下的,那么他的試用期限最長為2個月。如果員工勞動合同的期限超過3年以上,無論是固定期限還是沒有固定期限,那么一個員工的試用期最長為6個月,即不能超過半年。
當然,在經過雙方一致協商后,可以選擇適當地縮短試用期,也可以適當地延長試用期限,但延長后的試用期仍不得超過法律所規定的試用期上限。法律對試用期的限制規定有以下幾點:
第一,如果該勞動合同是短期的,例如勞動合同期限本身不超過3個月,那么該勞動合同不能夠約定試用期。
第二,如果該勞動合同是以工作任務完成進展為期限的,那么該勞動合同不能夠約定試用期。
第三,如果該勞動合同對象是非全日制用工的,例如兼職等,那么該勞動合同也不能夠約定試用期。此外,如果勞動合同中只約定了試用期,即單獨設定了試用期,那么此試用期是無效的,這個試用期限就是勞動合同的期限。
最后,同一個公司只能對同一個員工約定一次試用期。
關于試用期的工資,可以由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但是不能夠低于這個公司同樣崗位的最低一檔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或者不能夠低于雙方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所以公司到底能否延長一個員工的試用期呢,答案是肯定的,當然也是有一定條件和限制的。
首先,公司不能單方擅自延長試用期期限,如果公司單方面決定延長試用期,那么該決定是無效的。公司必須和員工經過一致協商后,才可以合法延長試用期。
第二,試用期是有時間的上限的,它與勞動合同的期限相對應,這是法律強制的規定。如果公司延長的試用期超過了這個上限就是無效的,即使公司和員工協商一致后約定的延長試用期,那也是無效的。
第三,如果公司和員工約定好,在法律允許范疇內雙方約定將試用期延長,那么這種情況不屬于上面提到的“同一個公司只能對同一個員工約定一次試用期”的情況。即這種情形不屬于公司對員工約定了2次試用期,而是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合意后對勞動合同的內容做出了變更。
綜上所述,如果在法律規定范圍內,公司和員工雙方達成一致約定延長試用期,且延長后的試用期期限沒有超過法律規定的上限,那么它就是有效的。而如果公司沒有經過員工同意,單方面延長試用期,那么該決定是無效的。而當公司即使同員工達成合意延長期限,但期限超過了法律規定的上限,那么該協商也是無效的。
【延長員工試用期】相關文章:
延長員工試用期10-18
如何合法延長試用期11-09
試用期延長協議06-26
試用期延長協議(經典)04-10
[薦]試用期延長協議02-21
延長試用期協議集錦03-01
試用期延長協議書08-04
試用期延長協議精選5篇06-26
延長試用期協議書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