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務的管理制度

    時間:2024-12-02 08:28:21 財務管理 我要投稿

    (精品)財務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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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品)財務的管理制度

    財務的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學校財務管理,規范財務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事業發展,根據財政部發《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國家教育部發《學校財務制度》等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學校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三條 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依法多渠道籌集事業資金;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并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科學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約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規范校內經濟秩序;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

      第二章 學校財務管理體制和會計人員

      第四條 學校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學校在統一財經政策、統一預算管理、統一財務規章制度、統一資源調配、統一財會業務領導的前提下,根據事權與財權相結合的原則,學校在校內部分單位設立二級財務機構。

      第五條 學校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分管副校長協助校長全面領導學校的財務工作。

      第六條 校財務處作為學校一級財務機構,在校長和分管副校長的領導下,統一管理學校的各項財務會計工作,財務處的主要職責:

      1.負責制定全校統一的財務會計制度和管理辦法,擬定校內財經政策,參與學校經濟方面的決策。

      2.負責組織編制學校年度預算,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負責完成決算工作。

      3.依法多渠道籌集資金,合理配置學校資源。

      4.負責全校的財務收支和收費管理,負責事業性支出的校內價格的制定和審批。

      5.負責全校的國有資產管理和清產核資工作。

      6.負責對二級財會機構的業務領導和監管工作。

      7.積極開展會計核算,提高會計工作質量。嚴格控制各項開支,努力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8.負責校內的財務監督檢查工作,規范校內經濟秩序,維護學校財經紀律。

      9.負責全校各單位的會計人員的業務管理工作。

      10.其他財務與會計工作。

      第七條 學校根據綜合管理和財會業務的需要,在校內相應單位和部門設立二級財務機構。二級財務機構為校財務處的派駐機構,其財會人員由財務處委派,其財會業務受財務處的統一領導、指導和監管。二級財務機構的設立由校財務處提出,經分管人事和財務的副校長會商同意后報學校校長辦公會審批。

      第八條 學校按照《會計法》和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在校財務處和二級財務機構配備專職財會人員。學校財務處正職的任免應事先征得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副職的任免應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學校的財會人員歸口財務處統一管理。財會人員的調入、調出、考評、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由校財務處會同人事處辦理。全校財會人員的業務培訓、業務考核、獎懲、繼續教育等統一由校財務處組織實施。

      第九條 全校從事財務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不具備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不得從事專職或兼職財務會計工作。

      學校財會人員應當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熟悉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樹立嚴謹的工作作風,遵守工作紀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學校財會人員應當定期參加學習和培訓,不斷提高會計理論水平、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修養。

      學校財會隊伍應保持相對穩定。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在規定期限內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十條 學校財會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的程序、要求進行財會工作。對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出現的違法行為,應當依照《會計法》和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學校財務處、二級財務機構、?萍籍a業(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離職時必須進行經濟責任審計。

      校內財會人員的聘任實行回避制度。各單位責任人、財會主管人員的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的會計和出納工作,同一單位內的會計和出納也不得是親屬。需要回避的親屬為: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配偶親關系。

      第三章 學校預算管理

      第十一條 學校財務預算是指學校根據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而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編制預算必須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總原則。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妥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注重效益、勤儉節約等原則,不得編制赤字預算。學校預算內、外一切財務收支均須納入預算范圍,由學校統一核算,統一管理。預算外資金必須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十二條 學校預算由校財務處根據學校年度計劃和各單位收支計劃以及年度收支增減的情況,提出預算建議方案,經學校黨委常委會審議通過后,報江蘇省財政廳審核批復后執行。預算一經批準,即對學校財務收支活動具有約束力。

      第十三條 為了維護學校預算方案的嚴肅性,經批準的預算方案不得隨意變更。確因情況發生變化需要進行調整的,區別情況進行辦理。其中:調減預算由財務處直接辦理;需要追加預算的,金額在5萬元以下(含5萬元)由主管財務的副校長審批;金額在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含20萬元)由校長審批;金額在20萬元以上需報經學校黨委常委會審議決定。財務處根據審批報告或決議辦理預算的調整。

      第四章 學校收入管理

      第十四條 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第十五條 學校的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和其他收入。

      1、財政補助收入是指學校從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事業收入。包括:教育經費撥款、科研經費撥款(縱向)、其他經費撥款(房改經費、醫療經費等)。

      2、事業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輔助活動的收入,含學生學費、住宿費、培養費、各種辦班收入、實驗教學服務收入,成教收入和承接科技項目、開展科研協作、轉讓科技成果、進行科技咨詢所取得的收入和其他收入。

      3經營收入是指學校在教學、科研及其輔助活動之外,不具備法人資格的非獨立核算單位,其開展的社會服務取得的收入。

      4、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是指學校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如:附屬中小學獨立核算單位上繳的收入等。

      5、其他收入是指學校在上述規定范圍之外取得的各項收入。含投資收益、捐贈收入、利息收入、企業利潤等。

      第十六條 校內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入交由財務處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和核算,校內各單位不得截留、隱瞞、挪用、私分學校收入。學校各項收入必須按規定及時足額上繳校財務處,嚴禁各單位私設“小金庫”。

      第十七條 學校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范圍和標準,由校財務處審核報經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其他任何單位不得自立收費項目和提高收費標準。

      學校的發票、收據歸口校財務處統一管理。財務處按照國家規定領購、登記、保管、使用合法的票據,并根據學校實際需要統一印制或監制校內結算、管理票據。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領購、印制、買賣、代開、轉借和銷毀票據。

      學校校辦企業其生產經營應使用稅務發票,其發票的購買、使用按照稅務部門規定辦理,按規定可使用行政事業收據和校內收據的除外。

      第五章 學校支出管理

      第十八條 支出是指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十九條 學校支出包括事業支出、經營支出、自籌基本建設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撥出經費、上繳上級支出等。

      1、事業支出指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事業支出的內容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支出、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業務招待費和其他費用。

      2、經營支出是指學校在教學、科研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經營支出與經營收入應相互配比。

      3、自籌基本建設支出是指學校用財政補助收入以外的資金安排基本建設所發生的支出。學校應在保證事業支出的需要、保持預算收支平衡的基礎上,統籌安排自籌基本建設支出,隨年度預算報上級主管部門核批,列入基本建設計劃。自籌基本建設資金與國家撥給的基建投資統一納入基本建設財務管理,按項目進行核算。自籌基本建設資金單獨列支。

      4、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即學校用財政補助收入以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進行補助所發生的支出。

      第二十條 學校在開展教學、科研和非獨立核算的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不能直接歸集的,應按照有關規定的比例合理分攤。

      第二十一條 學校在有關部門取得的指定用途的專項資金,應當堅持“?顚S谩钡脑瓌t,按要求單獨核算,并定期報告資金的使用情況。項目完成后,報送專項資金支出決算和使用效果的書面報告,并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驗收。

      第二十二條 學校應建立健全財務支出審批制度,按不同的經費支出類別和金額大小分級審批。

      學校的各類開支應嚴格按照預算數控制。校各級財務部門和單位應根據預算確定的`項目、范圍、支出的額度安排各項開支。對超出預算和無預算的支出,財務部門有權拒絕辦理。 校內各單位的財務支出審批,應指定一名單位負責人簽字,實行專人負責。

      第二十三條 學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樹立勤儉辦學的觀念,嚴格控制支出,杜絕浪費現象,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實際發生數。 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中沒有統一規定的,由學校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對涉及教職工工資、津貼、補貼和福利等方面的開支,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擴大開支范圍或提高發放標準。

      第二十四條 學校二級單位財務部門應嚴格維護財經紀律,執行國家財經制度以及學校的財務規章制度,對違反規定的開支,財務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并向校財務處報告。

      第六章 結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五條 結余指學校年度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的余額。

      第二十六條 經營收支結余應當單獨反映。經營收支結余可以按國家有關規定彌補以前年度經營虧損,其余部分并入學校結余。

      第二十七條 學校結余除專項資金結余按照國家規定結轉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外,可以按國家有關規定提取職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全部轉入事業基金用于彌補以前或以后年度收支差額。

      第七章 專用基金管理

      第二十八條 專用基金是指學校按照規定提取和設置的有專門用途的資金。專用基金包括修購基金、職工福利基金、學生獎貸基金、勤工助學基金、住房基金和其他基金等。

      第二十九條 修購基金可按事業收入和經營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轉入,在修繕費和設備購置費中列支。

      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可轉入修購基金,專門用于固定資產的維修和購置。

      第三十條 職工福利基金可按事業結余的一定比例提取或按照其他規定提取,用于職工集體福利設施和集體福利待遇等支出。

      第三十一條 學生獎貸基金和勤工助學基金是按照規定從教育事業費和事業收入中提取轉入,用于支付學生獎學金、學生貸學金、生活困難補助、學生開展勤工儉學活動的報酬。

      第三十二條 住房基金是由學校按照國家的房改政策出售住房所取得的收入形成,用于建設職工住宅、住房補貼及其他支出。

      第三十三條 學?梢园凑諊矣嘘P規定,根據事業發展需要提取或者設立其他專用基金。

      第三十四條 專用基金的使用應遵循“先提后用、量入為出”、“專設帳戶、單獨核算”、“區別性質、?顚S谩钡脑瓌t。專用基金統一歸口財務部門管理和核算,并按照規定的用途和使用范圍使用,不得擠占和挪用。

      第八章 學校資產管理

      第三十五條 資產是指學校占有或者使用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學校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一節 流動資產

      第三十六條 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借出款、存貨等。

      第三十七條 貨幣資金的管理

      1、現金是指學校及二級核算單位的庫存現金,主要用于日常零星開支,庫存現金數額不得超過銀行核準的限額,必須嚴格執行國務院頒發的《現金管理暫行條理》的規定,在規定的開支范圍內使用。

      2、銀行存款是指學校及各二級核算單位必須按照《銀行帳戶管理辦法》的規定開立銀行帳戶,學校銀行帳戶歸口財務部門管理。對獨立核算和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校辦企業,經校財務處審核批準,可在金融機構開設銀行帳戶。銀行帳戶的變動或撤消須報經校財務處批準。

      學校及校內各二級單位的銀行存款戶應按不同帳號設立銀行帳,必須嚴格按照《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銀行結算,及時、定期逐筆核對相符,每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列明未達帳項。

      校內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錢、帳分管制度,不得坐支現金。

      第三十八條 應收及暫付款是指學校應收未收或暫時墊付,預付給有關單位或個人而形成的停滯在結算過程中的資產,體現為學校對有關單位或個人的一種債權。

      學校應加強對應收及暫付款的管理,必須及時、定期對應收及暫付款進行清理、結算,促使應收及暫付款及時收回和報銷,不得長期掛帳。對校內單位和個人無正當理由占用應收及暫付款,如差旅費借款返校超過半個月,匯出款項超過兩個月未辦理結算手續的,財務部門在催還無效的情況下可在個人工資和單位預算指標中扣還。特別要加強對離校人員的應收及暫付款的管理,以免給學校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學校應對應收及暫付款項建立壞帳核銷制度,對于確實無法回收的款項,應查明原因,分清責任,若屬個人原因應追究個人的責任,若屬非個人原因,應按規定的審批程序辦理核銷手續。未經審核批準,財會人員不得私自核銷壞帳損失。

      第三十九條 借出款項是學校借給校內附屬單位(獨立核算單位和校辦產業)的各類周轉金性質的款項,一般借出期限為一年以內。

      借款單位應按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并按期歸還學校借款。對逾期不還學校借款的單位,在催還無效的情況下學校將對單位領導人給予行政處罰并從其相關經費中予以扣還。

      第四十條 存貨是指學校為開展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后勤服務過程中而購置的各種器材物資,包括專用材料和物資、低值易耗品、文具辦公用品等。 學校為了保證教學、科研等活動正常進行,必須加強對材料的管理,物資管理部門和有關單位應建立健全材料采購、驗收、保管、領發和使用等環節的管理規章制度,確保學校材料物資的安全完整。

      各單位應當對存貨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帳實相符。存貨的盤盈、盤虧應及時進行調整,并上報校財務處。

      第二節 固定資產管理

      第四十一條 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的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第四十二條 學校的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各類固定資產明細目錄由學校財務部門會同有關分管部門制訂。

      房屋和建筑物是指學校擁有占有權和使用權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其中,房屋包括辦公用房、教學科研用房、校辦產業用房、庫房、學生宿舍用房、職工宿舍用房、食堂、招待所用房及其他用房;建筑物包括道路、橋梁、運動場、停車場(庫)、紀念碑或塑像、水塔水池、圍墻等;附屬設施是指同房屋、建筑物不可分割的、不單獨計算價值的配套設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內的通水、通氣、通油管道、通訊、有線電視線路、輸電線路、電梯、衛生設備等。

      專用設備是指根據學校教學、科研和其他工作的需要購置的各種具有專門性能和用途的設備,如電教設備、實驗室儀器設備、醫療、體育器械、交通工具等。

      一般設備是指學校的各種通用性設備。如辦公用家具、計算機、空氣調節器、一般文體設備等。

      文物及陳列品是指學校擁有和接受捐贈的供教學、科研或收藏、展覽、陳列用的各種文物、古物、字畫、紀念物品等。

      圖書是指學校圖書館及院系、單位、科研課題組儲藏的、統一管理使用的各類書籍、期刊和雜志。通過光盤、磁盤存儲的電子出版物亦作為圖書管理。

      其他固定資產是指沒有包含在以上五類中的固定資產。

      第四十三條 學校財務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資產分管部門應建立健全固定資產購置審批制度。學校固定資產的購置,應做到資源共享、優化配置,要經過有效的論證和可行性研究,避免重復購置而造成資源的浪費。

      第四十四條 學校對成批量或價值較高的固定資產的購置,應實行集中采購制度和進行招投標制度,以降低購置成本,減少浪費,防止學校權益受損。

      第四十五條 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經單位申請,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設備室與設備管理處等有關部門鑒定后經相關校領導審批后報財務處、設備處核銷固定資產帳。對單臺價值5萬元(含5萬元)以上的儀器設備的報廢、轉讓,需上報國防科工委批準,20萬元以上的需報財政部批準。

      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納入校財務處統一管理和核算,在支付必要的清理費用后全部轉入學校修購基金?顚S。

      第四十六條 學校應當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帳、卡、物相符,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報有關部門,按規定程序及時處理。

      第三節 無形資產管理

      第四十七條 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使用者提供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以及其他財產權利。

      第四十八條 學校無形資產在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統籌管理下由有關分管部門歸口管理。學校及各分管部門應建立無形資產管理制度,加強無形資產管理,充分發揮無形資產的效益,保證無形資產的完整,防止無形資產流失。

      學校各單位和個人應維護學校的利益,保護學校的無形資產。

      第四十九條 學校無形資產的計價原則,外購的無形資產應以實際支付的費用計價;自研的無形資產須經過法定程序認定后按實際發生的有關費用計價;接受捐贈取得的無形資產,可按捐贈方提供的反映其價值的資料入帳,若無資料可參照同類無形資產的市價入帳。

      第五十條 學校無形資產的轉讓和投資應當嚴格審批程序,并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取得的收入除國家另有規定外計入事業收入。學校為取得無形資產而發生的支出,計入事業支出。

      第四節 學校對外投資管理

      第五十一條 學校對外投資是指利用貨幣資金、實物和無形資產等向校辦企業或其他單位的投資。

      第五十二條 按照投資方式的不同,學校對外投資主要分為經營投資和債券投資兩種。經營投資是指學校出資興辦的校辦企業或與其他企業聯辦的合資、合作企業;債券投資是指學校通過購買債券方式進行的投資,包括購買國庫券和其他各類債券。

      第五十三條 對外投資的原則,以不影響學校正常的教學、科研等工作為前提,不得用國家財政撥款和規定不得用于對外投資的其他資產進行對外投資。

      第五十四條 學校以實物、無形資產對外投資,必須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法定評估機構由校財務處、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代表學校委托和聘請。

      第五十五條 學校所有的對外投資項目都必須進行充分的可行性論證。學校重大對外投資行為(含對校內投資)應當經過學校黨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批準或備案。對外投資屬于將非經營性資產轉作經營性資產的,應按國家規定的審批程序辦理資產的劃轉手續。學校二級單位不得自行決定本單位的對外投資,確需對外投資的,應先將方案報校財經領導小組會議初審,認為確有必要或可行的,再報學校最高決策機構研究決定。

      第五十六條 學校必須明確自身與被投資企業或單位的產權關系和經濟關系,確保學校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學校各單位及被投資企業和單位不得使用學校的資產從事期貨、股票等高風險投資。

      學校對經營性資產實行有償使用和投資回報制度。

      學校對校內各單位使用的教學、科研、行政用資產超出學校核定的部分實行有償使用。

      第九章 學校負債管理

      第五十七條 負債是學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包括:借入款、應付及暫存款、應繳款項、代管款項等。

      第五十八條 借入款是指學校因借貸行為而形成的負債,指學校向主管部門、金融機構、其他部門借入的資金,主要用于基本建設項目、科技開發、校辦產業周轉等。

      第五十九條 學校因事業發展需要借入款項時,應堅持謹慎原則,嚴格控制借款規模,事先制訂詳細的借款計劃和還款計劃,必須經過學校最高決策機構研究決定。同時要加強對借入款項的管理,確保其按規定的用途使用,提高使用效益,保證借入款在規定期限內歸還。

      學校任何單位未經學校批準不得向金融機構和外單位借款,不得向社會公眾集資,不得給所屬企業或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經濟擔保,不得將銀行帳戶或營業執照轉借他人或變相轉借他人。

      第六十條 應付及暫存款項是指學校因未及時與對方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而形成的一種負債。

      學校各單位應加強對應付及暫存款項的管理,指定專人管理,保證及時清理和結算。

      第六十一條 應繳款項是指學校按照有關規定上繳財政、稅務及主管部門的各類款項。

      學校各單位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足額上繳各類應繳學校的款項,不得無故拖欠。

      第六十二條 代管款項是指學校接受委托代為管理的各類款項,代管款項主要內容包括黨費、團費、工會會費、掛靠學校管理的各類專業協會、會議費等。代管款項的所有權和使用權都不屬于學校,但應將有關經費管理辦法報財務處備案,并作為核算的依據。學校財務因履行管理工作,征得委托單位和個人同意,可以收取一定的管理費。

      第十章 學校內部財務清算

      第六十三條 學校內部機構經學校批準發生劃、轉、撤、并時,應當進行內部財務清算。

      內部機構進行財務清算時,學校應成立清算工作小組,對被清算單位的財務、財產、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理。核實各項財產、債權和債務帳目,編制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債權、債務處理方法;做好國有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等工作,并妥善處理好各項遺留問題。

      第六十四條 被劃轉、撤并的內部機構財務清算結束后,經校財務處和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審查后呈報校長審批,分別按照下列辦法進行處理。

      1、因隸屬關系改變,成建制劃轉的內部機構,其全部資產、債權、債務等無償移交,并相應劃轉事業經費指標。

      2、撤消的內部機構,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基礎上,全部資產、債權、債務等由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財務處和設備處共同研究處理辦法。債權的追索原則上由原機構負責人和經辦人負責。

      3、合并的內部機構全部資產、債權、債務等移交接收單位或新組建單位。合并后多余的國有資產由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財務處和設備處按規定進行調配。

      第十一章 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第六十五條 財務報告是反映學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包括財務報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第六十六條 學校財務部門按規定向主管部門報送年度財務報告。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情況表、專用基金變動情況表、有關附表及財務情況說明書。

      第六十七條 學校應建立健全二級核算單位財務報告制度。對實行二級核算的單位應按照行業會計制度規定和校財務處的要求,定期向學校財務處和審計法規處報送財務報告,并對財務報告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財務、審計部門定期或不定期對其真實性進行檢查,以保證真實、完整地反映各單位的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情況。

      第六十八條 財務分析是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分析內容包括學校事業發展的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專用基金變動以及財務管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

      財務狀況說明書主要說明學校收入及其支出、結余及其分配、資產負債變動、專用基金變動的情況、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六十九條 財務分析指標包括經費自給率,預算收支完成率,人員經費支出與公用經費支出占事業支出的比率、資產負債率、生均費用支出增減率等。

      學校二級財務機構的財務分析指標體系,由校財務處統一設置和修訂,以便于分析、考核校內各單位的財務管理狀況。

      第十二章 學校內部財務監督

      第七十條 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學校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學校必須接受國家有關部門的財務監督,并建立嚴密的內部監督制度。全校各單位必須接受學校財務處和審計法規處的財務監督。

      第七十一條 學校的財務監督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后監督三種形式,具體要求:

      建立健全各級經濟責任制、對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及財務主管人員實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制度。

      對二級會計機構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財務審計。

      建立健全校各財務機構的內部控制制度和稽核制度。

      對學校二級會計機構和學校投資控股企業實行會計委派制。

      對重要的財務會計崗位實行定期輪崗制度。

      重大對外投資、資產處置、向金融機構借貸和其他重要經濟業務事項的決策均應經學校黨委常委會或校長辦公會集體研究決定。

      根據校務公開的原則,定期在有關會議上通報學校財務狀況和預、決算情況。

      對會計資料不定期進行內部審計。

      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及時提供會計資料以及有關情況。

      支持財會人員依法履行其職責和依法行使財務監督權,維護其正當權益。

      對違反本辦法的單位責任人追究其領導責任。

    財務的管理制度2

      第一節 財務工作準則

      一、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司內部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總公司及所屬各分公司及項目部的財務管理。

      第三條 本管理制度是財務管理、會計記帳、成本核算、材料核算、工時統計的準則。

      二、會計人員的行政隸屬關系

      第四條 分公司及項目部財務人員均直屬總公司財務部管理,向總公司負責;財務人員的人事關系、工資、福利待遇等均直屬總公司。分公司或獨立項目部對財務人員進行使用管理。

      三、基本工作要求

      第五條 本公司會計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六條 財務人員在工作中應當遵守職業道德,樹立嚴謹的工作作風,嚴守工作紀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第七條 財務人員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法規和制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開展工作,保證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第八條 會計報表由各級財務部門每季度編制并上報一次,總公司財務部負責管理并編制合并會計報表,會計報表必須由主辦會計、財務主管、行政主管簽名。會計報表應分別送財務總監、總經理和董事長各一份。

      第九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條 財務人員崗位調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負責的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移交必須在財務總監或分管總經理的監督下進行,沒有辦好交接手續的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扣發當年工資。

      第二節 資金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總公司的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資金使用成本,激活沉淀資金,設立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

      第二條 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是總公司資金籌集、資金管理、資金調度、資金決算的職能部門,同時負責稅務、銀行等業務關系的處理,直接由總公司財務總監領導。

      第三條 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設主任一人、出納一人。

      二、資金籌集

      第四條 總公司對外籌集資金,包括向金融機構貸款等全部由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辦理,其他分公司及項目部與總公司其它管理部門均無權辦理上述業務。

      第五條 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對外籌集資金應根據總公司董事會的決議進行,所籌資金的用途應符合董事會決議的要求,必須?顚S,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條 融資審批權限:500萬元以下的融資由資金管理中心決定,500至1500萬元由總公司董事長審批,1500萬元以上總公司董事會討論決定。

      三、資金管理

      第七條 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的資金管理權限包括資金籌集、帳戶管理、資金調度、資金決算等各方面。

      第八條 各分公司可根據需要開設一個基本帳戶和若干個一般帳戶,各分公司及項目部開設帳戶必須由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統一辦理,分公司及項目部均不得白行設立帳戶。

      第九條 為減少沉淀資金,各分公司每半年應對現有銀行帳戶進行一次清理,對不再發生資金進出的銀行帳戶要進行銷戶處理,在銷戶前應向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寫出書面報告,經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同意后辦理。銷戶的銀行帳戶資金全部匯入分公司基本帳戶。

      第十條 各分公司及項目部、項目收取的所有款項必須存入資金管理中心帳戶,使用的資金由資金管理中心按計劃調撥;如收取的款項為承兌匯票或現金,應向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報告,按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的意見辦理。

      第十一條 各分公司及項目部應于每月25日前將下月所需資金書面報告報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審批后報董事長批準。資金計劃應按工程項目(單位)、費用類別分別填寫。

      第十二條 各分公司及項目部應嚴格按照審批后的資金計劃使用資金,不得挪作他用;如發現有挪用資金的,將對分公司經理和財務負責人每次分別罰款500元。

      第十三條 各分公司及項目部審批后的資金計劃中的支出項目因各種原因未能付出的,應向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報告,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在下月計劃中調整;各分公司可在需要付出時列入資金使用計劃。

      第十四條 各分公司及項目部應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資金使用情況和本月資金收款計劃同時報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資金使用情況表應按工程項目(單位)、費用類別分別填列,對資金計劃與實際支出的差異做出說明。

      第十五條 要款責任人

      項目經理為項目部要款的第一責任人,分公司經理為分公司要款的第一責任人。項目預算員編制決算書及進度報表并辦理甲方、監理簽字手續,同時協助項目經理參與要款工作,并辦理項目付款手續;分公司經理和經營科長、副科長對項目要款工作提供必要支持并疏通上層關系;財務人員負責要款手續辦理工作,并負責款項回收。

      第十六條 要款程序

      1、進度款要款程序

      (1)每月項目預算員編制進度報表,提請監理和業主代表審批,根據合同和已回收工程款情況提出要款計劃數額,必要時項目預算員可請分公司經營科協助,經營科必須給予支持。

      (2)項目經理或預算員與業主(總包)方主管人員溝通和協商,獲取付款承諾并向分公司經理匯報;

      (3)分公司經理獲知付款信息后,應迅速做出同意或要求增加數額的指示,必要時親自或指派經營科長、副科長協助辦理;

      (4)分公司財務科長根據項目經理提供的付款信息,自行或委派財務科其他人員到業主(總包)辦理要款手續,回收資金。

      2、年終要款規定

      (1)年終根據分公司下達的要款指標,分公司經理應在每年 lO月中旬召集生產(副)經理、經營科長、副科長、項目經理、財務科長專門研究,擬定年終要款計劃,明確責任人; .

      (2)相關責任人根據分工積極投入要款工作,必須確保工程款回收;

      (3)分公司經理每周主持召開要款工作碰頭會,將業主承諾、資金動向及要款進展情況相互通氣,并針對要款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研究具體對策,部署下階段要款方案;

      (4)年終要款的操作程序參照進度款要款程序。

      3、竣工決算要款規定

      (1)項目預算員根據工程審計部審計后的決算書與業主(總包)辦理完決算手續,需要社會審計的工程完成社會審計后,方為預算員在本項目的工作完成,在此之前調到新的項目后仍須承擔原項目的決算辦理工作,分公司經營科承擔領導、協助和協調的責任;

      (2)項目經理如未調離本分公司,仍為工程決算要款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工程尾款和保修金的回收工作;

      (3)分公司經理和經營科長、副科長為要款直接責任人,要給項目經理提供必要的支持,在項目經理調離本分公司情況下直接負責要款工作。

      第十七條 要款工作必須滿足本分公司資金周轉要求,同時滿足公司上交款規定數額,上交款中下列款項必須無條件確保:

      1、項目使用的機械、料具,根據公司內部標準計算的租金;

      2、根據分公司人數確定的上繳資金;

      3、應上交的利潤;

      4、應上交的陳欠款;

      5、公司墊資的計劃回收款。

      第十八條 要款獎罰

      l、對上述要款工作未能及時、準確、有效完成者,視情節輕重每次給予處罰,公司財務總監、資金管理中心主任均有權進行處罰;

      2、要款指標獎罰列入分公司考核指標,有關規定見公司檢查監督制度。

      四、資金調度

      第十九條 總公司資金調度權歸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各分公司及項目部不得拒絕執行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下達的資金調度指令,必須將指定的款項匯入指定單位的開戶銀行。

      第二十條 各分公司及項目部因經驗不足或計劃不周,發現所報資金使用計劃有漏項或少報的,可及時向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辦理補報手續;經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審核,報總公司財務總監批準后辦埋。

      五、資金結算

      第二十一條 各分公司及項目部劃入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的資金在扣除各分公司及項目部應上交總公司的資金后,原則上歸各分公司及項目部使用,不收取利息;各分公司及項目部存放在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當資金不足使用時,各分公司及項目部可向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辦理借款手續。

      第二十二條 各分公司向集團申請借款的條件:工程收款達到合同應收款的70%并按照公司規定收回陳欠款無法滿足墊資工程資金。

      第二十三條 各分公司向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辦理借款,應制定相應的還款計劃,逾期不能還款的,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將加收罰息;該罰息將直接從該分公司經理和財務負責人的經濟指標考核獎勵中扣除。

      六、資金使用

      第二十四條 資金使用審批規定

      1、分公司和項目部按照月計劃使用的資金,由分公司經理及付款程序辦理,50萬元以內的支付由分公司經理簽字,50—100萬元支付由分公司正副經理簽字,100萬元以上由分公司正副經理、經營科長、財務科長聯合簽字,F金會計必須嚴格把關,超出計劃使用的資金必須報總公司資金管理中批準。

      2、其它分公司按照月計劃使用50萬元以內的支付由分公司總經理(執行經理)簽字,50萬元以上由總公司總經理簽字。

      3、對于工程款、分包工程款、材料款的支付,應由財務人員審核,尤其是尾款的支付必須由財務科長簽字確認。在支付款項時感情用事、不把關,出現超付的對責任人罰款3000元以上,嚴重的降職或開除,必要時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 支票與財務印章管理

      支票與現金必須分人保管,企業財務專用章和私章由分公司(分公司)財務科長保管,支票與現金由現金會計保管,不得簽發空頭支票,不得簽發與預留銀行印鑒不符的支票及延期支票。

      第二十六條 對外付款規定

      l、分包工程進度款的支付程序如下:

      分包單位向項目技術負責人申報當月工程進度報表,項目技術負責人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確認后報項目預算員,由項目預算員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報項目經理按照分包合同審批簽署付款意見后報分公司經營科,由分公司經營科審核合同履行情況后轉分公司財務科審核已經付款的情況,簽署意見后交分公司經理確定工程進度款支付。

      2、分包工程決算支付程序如下:

      分包單位工程完畢后編制分包工程決算書,報項目技術負責人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同時應保證甲方、監理已經簽署驗收合格意見,轉交項目預算員對決算書進行審核后報項目經理審批,項目經理簽署意見后報食堂會計、材料會計對發生的伙食費、材料費進行決算,在上述程序履行完畢后報分公司經營科審核合同執行情況并申請工程審計部進行分包審計,票據審計部按照審計資料審批有關票據后由分公司財務科根據合同扣除保修金并填寫付款憑證后報分公司經理審批,分公司經理按照付款審批權限的規定決定或報總經理批準簽署付款意見,分公司財務科根據本意見支付相應款項。

      3、材料款支付程序

      材料款的支付根據材料采購合同規定由材料采購員提出付款申請,由材料科長簽字認可;如為材料預付款報分公司經理審批后支付;材料進場后的付款由材料采購員交使用單位的倉庫和收料員簽字確認并由項目經理對材料付款簽署意見后報分公司經理批準后支付。

      4、對于向我方人員行賄的,一經查實扣罰總價的10%。

      5、本條由監事會、票據審計部和分公司經理行使處罰權。

      第三節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第一條 目的

      為加強固定資產的保管及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范圍

      本制度所稱固定資產,是指企業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械、運輸工具及其它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的主要設備,但單價在20xx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過2年的也作為固定資產。

      第三條 管理部門

      固定資產按下列類別分別進行管理,其管理及保養由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負責:

      1、土地、房屋、通訊設備、辦公設備、非運輸車輛由使用部門辦公室負責管理;

      2、計算機、網絡設備由網絡中心負責管理;

      3、運輸車輛、機械設備、工程料具由機具管理務中心管理;

      4、生產工具由使用單位倉庫負責管理;

      5、其它資產由資產管理科管理。

      第四條 編號

      固定資產取得后,由財務部門依據其類別分別編號并掛牌,同時移交管理部門管理。

      第五條 增減報告

      資產管理科在下一季度第一個月的15日前就固定資產情況編制報表,交管理單位核對后由管理單位、財務部門、使用部門分掣孽存,本項采用計算機處理報表。資產使用管理部門應在每月末將增減、調動情況報資產管理科。

      第五條 盤點

      公司財務管理部、資產管理科組織資產管理部門每年10月份組織一次盤點。盤點后應編制固定資產盤點報告,注明盈虧原因,由總經理審核并簽署意見,根據公司的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批準后,在期末結帳前處理完畢,盤盈固定資產計入營業外收入,盤虧或毀損的固定資產,在減去過失人和保險公司等賠款和殘值之后,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

      第六條 固定資產的增置、營造

      1、企業固定資產在取得時,應按照取得時的成本入帳,取得時的成本包括買價,運輸和保險等相關費用,以及為固定資產達到可使用狀態前所必要的支出; 。

      2、接受債務人以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按應收債權的帳面價值加上應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帳價值;

      3、接受捐贈的資產由財務部門進行評估加上應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帳價值。

      第七條 固定資產折舊

      固定資產按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

      第四節 現金管理制度

      第一條 公司在下列范圍內可以使用現金:

      1、職工工資、津貼、獎金;

      2、個人勞務報酬;

      3、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備用金;

      4、1000元以下零星支出;

      5、分公司(分公司)經理審批的其它開支;

      6、各種業務招待費;

      7、購買農副產品。

      第二條 公司辦理勞保福利,購置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及其它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決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三條 分公司庫存現金按照國家會計制度執行,不得超過開戶銀行核定的現金限額,超出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四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出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必須事先報總經理和開戶銀行批準。

      第五條 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的,必須填寫備用金領用單或借款單,總公司人員由公司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分公司人員由公司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其他分公司人員由分公司總經理批準,分公司人員由分公司經理批準,所有審批人員必須建立臺帳,財務審計部應經常對其進行審計。

      第六條 符合本制度第一條規定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據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憑證,經手人和主管領導簽字,并經董事長或董事長委托人簽字后由現金會計支付現金。

      第七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根據各部門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編制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和財務總監審核后填制憑證,交總經理簽字,由現金會計發放現金,并由財務部門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八條 現金會計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收入與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決算,帳款相符。

      第九條 財務審計部定期或不定期對各單位的銀行資金、現金進行檢查,發現帳實不符的不論何種情況均視為貪污挪用。

      第五節 票據審批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則

      第一條 對公司經濟往來的票據分兩種辦法進行審批,即原則上采用董事長一支筆審批,或在董事長批準的部分分公司及項目部采用計劃審批法。

      第二條 審批要求:一、審批人員必須實事求是地根據公司各種管理制度進行審批;二、必須根據雙方合同的約定辦事;三、必須根據有關財務規定進行審批;四、必須查清預算價和實際發生量方可審批;五、遇特殊情況或各種干擾時,應及時向董事長或總經理匯報,以便采取措施及時解決;六、對分包工程款必須在工程審計完畢后方可審批;七、對低值易耗品必須根據指導價審批;八、其它材料必須附有符合規定的招投標手續和合同方可審批。

      上述第六、七、八款手續必須符合公司資金管理制度的程序,否則對責任人按照資金管理制度第二十一一二十三條規定處罰。

      第三條 在審批發票時,必須做到連續編號,發票上寫明所附單據張數,凡發現不在報支范圍內的發票,當場撕毀。

      第四條 凡是單獨發生的發票,包括汽油發票,必須張張審批,堅決不允許粘貼在封面上審批,F金會計、成本核算登記員要嚴格把關,配合好審計部做好前期準備工作。

      第五條 在逐張發票審批的同時,把票據的金額、編號及發票本身號碼同時輸入計算機。

      第六條 不管任何人報銷發票,發票上都必須具備對方開好的日期,如發現沒有日期或自己填制日期的,作無效處理。發票審批時,所有手續必須完備,如發現搞形式主義補辦手續的,不予報銷并進行處罰,屢教不改的開除。

      第七條 差旅費、過路費、定額發票等除在封面上簽字審批外。對里面的小單據必須張張簽字或蓋章,以防再次重復報銷。定額發票必須連號且蓋有對方的財務專用章,差旅費也必須與實際相符。如發現無正式車票的或缺車票的不予報銷,當場撕毀。

      第八條 原則上各類發票都由直接主管人簽字、監督,不屬直接主管的不得無原則的簽字與表態,發現后發票作無效處理,并當場撕毀,同時追究簽字人的責任。

      第九條 各部門主管一定要認真負責,實事求是,把好簽字關,通過審批發現誤差的,一切損失由簽字人全額承擔,并加倍罰款。

      第十條 凡是各種費用指標包干,均須憑實際票據報批,節余部分歸個人所有,超支不予報銷。

      二、計劃審批試行辦法

      第十一條 本試行辦法的票據審批權歸試點單位經理(總經理),在報批過程中超出計劃部分由審批人負責。

      第十二條 大額費用每月編制計劃,計劃偏差控制在20xx元以內,傳真報總經理審批后由現金會計按計劃發放。

      第十三條 平時管理費開支(如差旅費、業務招待費等)每半月申報計劃,計劃偏差控制在1000元以內,傳真報總經理審批后一份報票據審計部,由現金會計按計劃發放,個人備用金按照制度規定,在計劃內領用。

      第十四條 公司對該財務和票據每兩月進行一次審計,如發現弄虛作假或不按照公司制度審批,不論金額大小,第一次罰審批人20xx元,第二次罰5000元,第三次取消審批權,情節嚴重的開除或追究法律責任。

      三、差旅費報銷規定

      第十五條 市內差旅費實行包干制,由審計部制定標準,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

      第十六條 市外出差人員在出差之前須征得部門主管同意并事先向辦公室通報,不通報的做曠工處理。

      第十七條 管理人員出差,乘坐輪船、火車及長途汽車須憑相應的票根報銷。報銷標準:項目經理、科長報銷火車硬座,輪船三等艙以下;一般管理人員報銷火車硬座,輪船四等艙以下。如因特殊原因第二天上午必須投入工作,可以夜間乘火車,報銷硬臥。

      第十八條 工地與工地之間調遣以公共車為主。

      第十九條 緊急公務必須搭乘飛機、專車時,應事先以書面說明

      原因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事后憑發票和經批準的書面申請報銷。

      第二十條 搭乘公司交通工具者,不予報銷交通費,如發現按票據額的兩倍罰款。

      第二十一條 出差伙食補助不論職務高低,往返途中統一每天補貼30元,并且地區之間來往路程時間要超過8小時才能補貼。

      第二十二條 出差結束后,必須及時到考勤處辦理注銷手續。

      第二十三條 婚假、產假、大中專畢業生每年一次探親假、喪假報銷來回路費。其余一律不報。

      四、招待費和業務費審批規定

      第二十四條 500元以上的餐費報銷必須附上菜單明細,對白紙抄寫的部分菜單,必須蓋好與飯店相符合的公章.否則不予報銷,當場撕毀。

      第二十五條 為保證對總公司、分公司及項目部費用考核的正確性,招待費報銷時必須另附說明,要寫明費用事由和列支部門,并注明所有陪同人員。

      第二十六條 成本核算登記員必須把發生費用的部門和人員記錄清楚,不得串戶,不得徇私舞弊記在領導的帳上,領導也要以身作則,不得將下屬的餐費拿來報支,堅決杜絕利用公司名義招待自己的親戚好友或公司內部人員,一經查實,發票當場撕毀,同時給予雙倍處罰。

      第二十七條 項目招待費在十七項指標中考核,在指標70%內項目經理自行支配,其中大約30%用于項目技術負責人和預算員對外交往,超出70%后每次使用必須報分公司經理批準。

      第二十八條 管理人員招待費不得超過公司規定的年度和每次使用的限額,特殊情況須請示分公司經理同意。

      分公司經理招待甲方主要人員盡量讓分公司生產(副)經理、經營科長、項目經理一起參加,避免發生不必要的重復支出。

      第二十九條 不允許將超額發票分開報銷,一經發現,當場撕毀,并予以雙倍處罰。

      第三十條 逢年過節拜訪的合作單位及上一級部門,額度都得事先請示總經理,并列出明細,報銷時須經過總經理或董事長批復,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辦公費審批規定

      第三十一條 添置計算機、復印機、傳真機等辦公用品必須先向總經理書面申請,不得事后補辦手續。購買工程上所需要的書籍,應由各科室負責人向總公司辦公室提出申請,同意后方可購買,凡沒有申請簽字的,或擅自購買的一律不予報銷,報銷時必須經同級辦公室主任簽字。

      第三十二條 小型辦公用品(如各類手頭文具、計算器、質檢尺、小型卷尺等)由公司統一采購,公司對每個職位的管理人員核定限額,管理人員在限額內領用。小型辦公用品由辦公室辦理采購和發放事務。

      第三十三條 一般管理人員辦公桌、辦公椅等,原則上不添置,但由于人員增加必須添置的,一般人員辦公桌不得超過每張350元,并事先征得審計部同意。

      第三十四條 項目辦公室辦公家具標準:

      1、3萬平方米以上大包工程項目經理辦公室費用50000元,包括辦公桌椅、沙發、茶幾、傳真機、飲水機、文件柜、空調、計算機;如有項目總工,總工辦公室費用30000元,包括計算機、辦公桌椅、沙發、茶幾、飲水機;

      2、3萬平方米以下大包工程和分包工程項目經理辦公室費用30000元,包括辦公桌椅、沙發、茶幾、飲水機、文件柜、電話;

      3、主體項目必須安裝固定電話。

      第三十五條 對管理人員手機話費實行包干,標準由票據審計部核定。

      六、材料票據審批規定

      第三十六條 一次性購買萬元以上設備及電動工具,必須有三家以上的招投標手續及質保書、保修卡方可審批,報批時按照招標程序辦理。

      第三十七條 合同內屬我方采購的材料,如不爭取而歸甲方采購的,對材料負責人、項目經理、分公司經理、生產經理(副經理)分別罰20xx元;對我方采購的材料,借口甲方采購而在價格上弄虛作假的,罰材料負責人、項目經理、分公司經理、生產經理(副經理)各10000元;凡是招投標手續弄虛作假的,罰分公司經理、生產經理(副經理)、材料負責人、經營科副科長、項目經理各10000元,材料員,、預算員各5000元。以上三種情況由監事會主席和票據審計負責人處罰。如連續出現三次,對責任人給予開除處理。

      第三十八條 通過正規招投標程序而采購的材料價格,如經材料監督員詢價發現價格偏高的,責任人賠償50%;如發現弄虛作假的,按100%賠償,并對以上人員罰款1000元以上。

      第三十九條 所有甲供材料轉帳單必須憑公司領貨憑證上的實際數量,由材料會計辦理好各項手續,核對后方可進行審批,只提供轉帳憑證無領貨憑證的作無效處理,不予審批并進行處罰。

      七、分包隊伍票據審批規定

      第四十條 對分包隊伍票據的審批:(1)一定要按公司有關招投標手續的規定進行審批,無合同約定的不能審批,并查清有關事情的來龍去脈;若合同中沒有明確由我方分包,系甲方指定的,我公司不承擔進度、質量、安全和付款責任,配合費按規定收;(2)必須查清當地的預算價和我方的實際工程量;(3)按公司的有關規定,手續齊全后,才可審批。

      八、拖延發票報銷的處罰

      第四十一條 低值易耗品材料在付款完畢后一個月內辦理報批手續。

      第四十二條 招投標材料、設備及工程發包,在合同簽訂后一個星期內必須將合同交票據審計負責人,合同履行完畢一個月內必須辦理報批手續。

      第四十三條 所領用的備用金(不含定額備用金),一個月內必須結一次帳,否則超過一個月,罰所領備用金金額的10%;超過兩個月,罰所領備用金金額的15%;超過三個月,罰所領備用金金額的20%。

      第六節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第一條 會計應該以會計期間分期決算帳目和編制財務會計報表。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歷起訖日期確定,半年度、季度、月度為會計中期。

      第二條 會計報表做到內容完整、數字真實、計算準確,不得漏報或任意取舍,會計報表之間、會計報表各項目之間,凡有對應關系的數字應當一致,會計報表中本期與上期的有關數字應當相互銜接。

      第三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它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該歸檔。

      第四條 會計憑證按月、按照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表明月份、季度、起止年、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年內資料由分公司及項目部財務科長保管,一年后交總公司檔案室,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五條 會計報表應按照季度、年度按時歸檔,由財務管理部指派專人管理,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六條 對上述五條中出現一處遺漏或錯誤,給予責任人30元罰款,由公司財務管理部負責處罰。

      第七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或其指派人員批準,如出現泄密現象對財務負責人與直接責任人進行處罰。

      第七節 備用金及借款管理制度

      一、備用金管理規定

      第一條 公司總部備用金的領用一律由公司總經理批準,總經理外出不在當地時,由副總經理批準(重大款項副總經理通過電話請示總經理);分公司工作人員備用金由分公司經理審批,其它分公司的資金一律由分公司總經理審批。

      除上述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不準批準使用任何資金。

      第二條 有關人員的備用金額度規定如下:

      總經理2萬元;副總經理1.5萬元;分公司經理1萬元;分公司生產(副)經理3千元;經營科長5千元;項目經理、部門及其他科室負責人3千元。

      副總經理以上人員、分公司經理需領用備用金,可自行到財務部門辦理手續,其他人員一律按第一條規定辦理。

      第三條 特殊情況因公務確需的,由其直接主管簽字后按照第一條規定辦理。 第八節 會計核算及財務管理規定

      一、核算體制

      第一條 總公司實行總公司、分公司及項目部、項目部三級核算,對于個人往來項目必須核算到個人。其中總公司和分公司實行全面核算,分公司實行內部獨立核算,項目部實行成本核算;分公司實行獨立核算,承擔有限民事責任。分公司及項目部分別為利潤中心、利潤指標中心和成本指標考核中心。

      第二條 總公司設立財務管理部,其它分公司設立財務科,各分公司、機具管理中心設立財務科,項目部設兼職成本核算員(由預算/定額員兼任)?偣、分公司及項目部均獨立建帳,進行會計核算,編制會計報告。

      第三條 總公司與分公司為總分公司關系,分公司受總公司領導,總公司財務管理部對分公司財務部(科)行使領導、指導職能;分公司財務部對各分公司財務科行使領導、指導職能;分公司財務科對項目部成本核算員行使指導職能?偣矩攧展芾聿繉λ鶎俑骷壺攧諜C構人員負有指導、檢查、監督、考核、人員調配、培訓的責任。

      第四條 總公司對會計人員實行委派制,各級會計人員必須對總公司負責,各級會計人員的工作業績由總公司財務管理部實施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進行獎罰。分公司及項目部對會計人員有使用權。

      第五條 總公司財務管理部統一負責處理對外關系,協調與各地財政、稅務、銀行的關系,各分公司及項目部凡涉及各地財政、稅務、銀行的相關事宜必須事前向總公司財務管理郡請示、匯報,未經總公司財務管理部授權或同意,不得擅自辦理上述事宜(日常正常的納稅申報由各分公司及項目部辦理后報總公司財務管理部備案)。

      第六條 總公司內,對一般關聯方交易原則上按市場經濟規則操作,按市場價進行決算;對重大關聯方交易的決算原則和方法,必須事前報告總公司董事長審批。

      第七條 總公司財務管理部負責對總公司的資產進行管理,編制總公司的合并會計報表;各分公司負責對本分公司的收入、成本、費用進行全面核算,如實反映各自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各分公司負責對本分公司的收入、成本、費用進行內部獨立核算,年終將當年會計利潤上交分公司財務科,分公司財務科要對各分公司的會計報表進行匯總。

      第八條 分公司財務部負責各分公司之間經濟往來的協調工作,保證各分公司“內部往來”資料的準確、一致。

      第九條 分公司之間的物資調撥,調撥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由公司審計部進行調控、監督。調撥甲供材料按市場價決算,預算價格與市場價的差額由調出方承擔。該差額不影響經濟指標考核,由成本核算科從調出方的成本中扣除。

      第十條 分公司及項目部之間的物資調撥,調撥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調撥甲供材料按市場價決算,預算價與市場價的差額由調出方負擔。該差額不影響經濟指標考核,由成本核算科從調出方的成本中扣除。

      第十一條 機械設備加工公司向機具管理中心提供模板等開具材料調撥單;公司財務部按月向各分公司及項目部分配固定資產折舊。雙方均通過“內部往來”列帳。

      第十二條 年度末,各分公司將當年實現的利潤全部交分公司財務科。會計處理如下:借記:本年利潤;貸記:內部往來一公司財務科;如為虧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二、會計核算

      第十三條 會計核算流程按總公司公布的《財務會計工作流程圖》執行。

      第十四條 公司目前實行《施工企業會計制度》。

      第十五條 各級財務機構都必須及時記帳、結帳,當天的業務當天要處理,不得拖延。

      第十六條 原始憑證必須符合國家和總公司規定要求,各項要素完備,不得以虛假的原始憑證列帳。

      第十七條 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采用現金流量表日記帳,由現金會計登記,每月與總帳進行核對,F金每月由財務主管(科長、總帳會計)監督盤點抽查一次,并做好盤點記錄;現金會計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并由財務主管簽字。

      第十八條 對有關部門和個人實行定額備用金制度,并要求及時報銷,報銷時支付現金以補充備用金。定額備用金核算流程按公司公布的《財務會計工作流程圖》執行。

      第十九條 為保證發票能及時得到審批,當事人應根據國家和公司的規定要求,取得正規、合法的發票,并進行整理,做好封面,由直接主管人簽字,交票據員檢查登記;公司制度規定發票后面應附有相關證明材料的,必須同時送審。票據員應嚴格審查把關,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駁回,限于一周內整改完畢,符合要求的送公司審計部審批。凡無正當理由,未在公司制度規定的時間內將發票交公司審計部審批的,一律按公司制度對當事人進行處罰。駁回整改的如在下月仍不送審的,按二倍進行罰款。

      第二十條 分公司員工的工資由分公司及項目部每月按計稅工資進行預提。

      第二十一條 各級財務機構的材料會計負責材料的采購、領用、結存、調撥、退料、報廢的會計核算工作。材料計劃流程和材料采購流程根據公司有關制度執行。

      對外購材料,如果收到材料而發票未到,原則上應于月末進行預點;為簡化會計核算程序,由各分公司材料會計于每年12月末根據各項目材料報表上結余額為負數的材料,單列統計報表報財務科,財務科據此進行預點,下一會計年度建立新帳時將原預點數全額沖回。

      第二十二條 每年12月25日前由分公司材料部門、材料會計、項目部倉庫保管員、收料員對各項目部的庫存材料(含大宗材料)進行盤點,對盤點結果要寫出書面報告,分析盤盈、盤虧的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報分公司經理,并上報公司總經理。分公司經理審核批準后財務部門要及時進行帳務處理。

      第二十三條 固定資產實行分類管理,按類提取折舊。固定資產分類及預計使用年限如下:

      一類:房屋、建筑物 20年

      二類:試驗設備及儀器 5年

      三類:施工機械 10年

      四類:運輸設備 10年

      五類:生產設備 10年

      六類:電子設備 3年

      提取折舊時,預留凈殘值3%,采用直線法(平均年限法)按月計提。折舊費除房屋外,均由各使用單位承擔。

      固定資產帳目由公司資產管理科編報,固定資產管理信息實行計算機管理,按照固定資產類別、使用單位分別進行管理。

      第二十四條 固定資產每年lO月份進行一次清理盤點,由財務管理部協助配合資產管理科組織實施,并將清理結果報公司總經理。

      第二十五條 固定資產采購按照公司規定的權限和程序進行采購,發票及購進單經審計部審批后,由公司資產管理科組織建立固定資產,同時會計科登記入帳。大型設備分期付款而發票未到的,先根據購進單組建固定資產,同時貸記:應付帳款或長期應付款,并按規定計提折舊,待取得發票并經審計部審批以后,沖回原估計入帳數,按發票重新列帳,如發票與原列帳數不一致,應調整已提折舊金額。

      第二十六條 項目部的臨時設施要單獨核算分攤,購建時,借記:臨時設施;每月按當月完成產值占項目總產值的比例分攤臨時設施價值,借記:工程施工一臨時設施攤銷,貸記:臨時設施攤銷;竣工時,借記:臨時設施攤銷,貸記:臨時設施;收回的殘值收入,沖減工程成本。

      第二十七條 年度末各項目部應對未完工程成本進行盤點,不允許通過調節未完工程成本調節利潤,一經查出,將嚴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進行處罰。未完工程盤點由項目部經理組織工程、預算、材料、財務人員按照權責發生制的要求進行。盤點時可采用“約當產量法”或其它有效方法進行。

      第二十八條 分公司20xx元以下的生產工具由各分公司自行采購,一次性攤銷到有關項目部的成本。

      第二十九條 對應收帳款加大收款力度,落實責任人,簽訂責任狀,分公司總帳會計和材料會計每月要和甲方核對往來帳目,防止和糾正差錯,并辦理簽認手續,參與收款工作。

      第三十條 公司對固定資產、長期投資、短期借款、長期借款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核算(不含分公司之間內部往來)。

      三、成本核算

      第三十一條 分公司財務部門要根據審計部門審批的發票,正確歸集各項目部的成本、費用,并按規定的方法進行分攤,以保證成本核算的準確性。

      第三十二條 成本、費用與收入要成配比,要準確劃分已完工程與未完工程的成本,不得利用調節未完工程成本來調節利潤。

      第三十三條 確認收人要遵循謹慎性原則,對未經審計部門審計的工程項目只能暫按內部預算確認收入。

      第三十四條 分公司、項目部要根據發票審批的有關規定,做好事前審核準備工作,完備各種手續,以保證各種成本費用能及時進帳,提高成本、費用核算的準確性。

      第三十五條 目前公司會計上計算機記帳和手工記帳并行,為便于成本核算科的考核,計算機中的工程成本帳的項目設置要與考核項目一致,成本項目設置如下:

      1、人工費;2、材料費;3、機械費;4、其它直接費(下設料具費、臨設費、其它);5、間接費用(下設項目管理人員工資、辦公費、業務費、其它間接費)。

      手工記帳上的工程成本帳的項目不變。

      第三十六條 會計科與成本核算科要加強溝通,成本核算科要深入分公司,每季度核對一次成本、費用進人會計核算的資料,找出形成差額的原因,提出調整處理的意見。

      第三十七條 為加強項目部的成本自控能力和配合成本核算科的工作,各項目部設兼職成本核算員。成本核算員主要是在項目部經理的領導下,對項目部的成本進行計劃、組織、協調、監控,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項目部經理匯報和通報分公司財務機構。項目部的成本管理具體分工如下:

      預算員:按月下達項目部的制造成本,分別報送項目部經理、分公司財務總帳會計、公司財務管理部成本核算科;組織材料員工工時統計員、機械管理員及時完成自身的成本核算和控制工作,發現異常情況(如材料超耗、工人工時超支、機械閑置或不足等)及時進行協調并及時向項目部經理和分公司財務機構匯報。

      材料員:根據項目部的制造成本,按月編制材料采購、耗用計劃,控制材料的耗用,對多余材料要在材料報表中如實反映,以便公司統一調配,防止材料積壓,每月25日完成當月材料報表的編制工作。

      工時統計員:根據項目部的制造成本,按月編制工人用工計劃,通過生產管理部組織工人的調配,防止出現多用工人或因工人不足影響工程進度,控制用工總量,防止工時超耗,每月25日完成當月工時統計報表的編制工作。

      機械管理員:根據項目部的制造成本,按月編制機械使用計劃,通過機械管理中心進行機械設備的調配,防止出現多用機械或因機械不足影響工程進度,督促司機或操作人員做好機械設備的保養維修工作,每月25日完成當月機械設備運轉統計報表的編制工作。

      第三十八條 各分公司之間要每月核對一次內部往來款,防止少計、漏計成本、費用。

      第三十九條 為加強對項目部成本的監控力度,分公司經營科應協助、督促項目部按月下達各項目部制造成本指標,以便財務部門與實際成本進行比較,分析差異原因,采取措施控制成本支出。

      第四十條 各分公司、項目部應實事求是地上報產值報表,不得上報虛假報表,任意抬高或壓低產值,預算核算的資料準確率不得低于98%。

      第四十一條 甲方外包工程不得進入內部產值報表,如是通過我方過帳的,必須單獨列示,并加以說明。

      第四十二條 分包工作量應單獨編制報表,并按各自的取費標準分別列出并作出對比分析表,若為包清工的,應把我方提供的材料作為甲供材料列入其中。

      第四十三條 為確?己撕秃怂愕臏蚀_性,項目部必須按月、季、階段實施工作量盤點制度,預算核算必須與財務核算、材料部門的分割部位、范圍、時間保持一致。項目部經理親自落實,分公司經營科副科長、總帳會計、材料會計及公司成本核算科、會計科必須抽查、監督,對確因工程情況出現的不一致,必須作出書面說明。

      第四十四條 建安產值、建安經濟收入、經濟收人的范圍、標準

      按公司頒發的標準實施。

      第四十五條 人員工時統計按下發的報表統一填寫,內容正確、時間及時、項目分列清楚,并每月與分公司工時統計部門核對清楚,找出差異原因;不正常未出報表的項目由分公司經營科副科長落實填制補充報表。

      第四十六條 平均人員數按大、小年分別對待,大年按330出勤天/人計算,小年按315出勤天/人計算。

      第四十七條 成本核算和會計核算的各種資料必須由經辦人和審核人簽字,并對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四十八條 為保證資料的準確性,成本核算和會計核算必須分季度、按工程結構封頂、工程竣工兩個階段匯總調整。

      第四十九條 成本核算和會計核算人員必須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如發現資料不準確或弄虛作假,騙取考核獎勵,根據情節輕重發現一次給予500—5000元罰款。

      第五十條 會計報表實行分公司經理、財務科長共同負責制,分公司經理、財務科長都要在會計報表封面上簽字蓋章,以明確經濟責任。

      四、財務管理

      第五十一條 資金管理和調度、融資、投資,執行公司資金管理制度。

      第五十二條 公司人員備用金按定額備用金管理,即一次領用,報銷時以現金補充備用金,備用金數額執行公司資金管理制度,如備用金超過定額,現金會計有權拒付。

      第五十三條 員工借款必須由現金會計每月進行登記記錄,并在次月lO日之前將登記簿交到財務管理部,如越權批示的一律對審批人員和現金會計按制度進行處罰。

      第五十四條 為加強對分公司及項目部資金的監控力度,實行資金周報制度。分公司及項目部必須如實填報,并在周日將當周資金收支情況及下周的重要收支預計情況報到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資金管理中心對其真實性和正確性進行抽查,發現弄虛作假的,每次罰分公司經理、財務負責人、現金會計各500元。

      第五十五條 安裝與土建的資金按甲方對土建與安裝分別審定的進度款拆分,沒有對土建與安裝分別審定的按照二者產值減去甲供料占總產值減去甲供料的比例進行,土建項目應及時將應拆分給安裝的資金撥付到位。

      第五十六條 分包單位開發票的問題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如果分包合同價款不含稅金,則由我方請稅收部門出具完稅證明給分包隊伍(如涉及多個分包隊伍,可提供完稅證明復印件),由分包隊伍提供發票給我方;如果分包合同含稅金,則分包隊伍必須提供相關發票給我方。

      第五十七條 分公司需對外投資的,必須經總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未經董事會研究決定擅自對外投資的,將對批準人和財務負責人進行處罰。各分公司均不得對外進行投資。

      第九節 財務盤點制度

      第一條 目的

      為保證存貨及財產的正確性,加強管理人員的責任心,加強財產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盤點范圍

      存貨盤點:原材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養材料、外協加工料品、下腳料;

      財產盤點:固定資產、保管資產等的盤點;

      財務盤點:現金、票據、有價證券、租賃契約。

      第三條 盤點方式

      1、固定盤點:盤點工作每年于年中和年末盤點兩次,由財務管理部組織有關管理部門進行;

      2、突擊盤點:監事會和審計部不定期進行盤點,對突擊盤點中查出的帳實不符事項,輕者對責任人罰款20xx元以上,嚴重的罰款2~3萬元。

      第四條 盤點工作注意事項

      1、財務管理部在盤點前擬定工作計劃,報總經理批準后下達盤點通知,并召集有關部門負責人召開盤點協調會,擬定時間表;

      2、盤點原則上采用全面盤點方式,如確因事情特殊無法辦理,須經董事長批準方可改變方式;

      3、盤點應盡可能采用精確計量,每項財物數量確定后再進行下一項,盤點結果不得變動;

      4、盤點結果應由財務管理部委派的盤點人員填寫“盤點統計表”,一式兩份,一份交資產管理部門,一份由財務部門保存以核對盈虧數量。

      第五條 盤點報告

      財務管理部依據“盤點統計表”編制“盤點盈虧報告”,送資產主管部門說明盈虧原因及對策后,送回財務部門會呈董事長、總經理審核。本報告一式四份,一份報董事長、一份報總經理、一份交資產管理部門,一份財務管理部留存。

      盤點盈虧金額平時列入暫估科目,年末以凈額轉入本年度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

      第六條 賠償處理

      材、物、料管理人員及保管人員有下列情況者,賠償相同金額并處以500元以上罰款:

      1、對所保管的財物進行盜賣、掉換或化公為私者;

      2、對所保管的財物未經批準擅自轉移、借撥或損壞不報者;3、未盡保管責任或由于過失致使財物遭受盜竊、損失或盤虧者。

      第十節 財務管理獎罰條例

      第一條 嚴守財務機密,對本公司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有關費用,不得隨意泄露,泄露者給予1000元罰款,嚴重者開除。

      第二條 每月30日對本月發生的經濟業務及時結帳,做到帳證、帳表、帳實相符,如有錯誤每次處罰扣分。

      第三條 對公司規定的上交資金統計表、收款收據使用表、工程量、應收款統計表于次月5日前上報總公司財務管理部,遲一天處罰扣分。

      第四條 要同建設方、總包方和協作單位定期結清所有材料、資金往來帳,防止串戶,不得影響要款,如耽誤要款要進行處罰。

      第五條 分公司及項目部財務人員增開銀行帳戶,必須書面申請,向總公司財務管理部報批,擅自增開罰款1000~20xx元。

      第六條 發現簽字手續不全和殘缺不全的票據,每次對報批人罰款50元。

      第七條 登記帳簿的文字要求數字準確,無刮、擦、涂、抹現象,否則發現一次罰50元。

      第八條 使用虛假的發票,發票不予報銷,每張罰款100元,并且在內部公告上曝光。 第十一節 內部審計制度

      第一條 企業內部審計是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對各種票據、分包工程款、萬元以上材料招投標和有關費用包干執行情況的審計,及各職能部門履行職責情況的審查、評價。公司內部審計組織有:財務審計部、票據審計部、工程審計部,審計部門直屬監事會主席和董事長領導,為股東服務,除監事會主席和董事長及其指派人員外,其他人員均無權干涉上述部門的工作,總經理、副總經理只有詢問和索要資料的權力。

      第二條 內部審計人員必須依法審計、忠于職守、堅持原則、客觀公正、廉潔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如審計人員在工作中徇私情、弄虛作假,發現一次罰20xx元,第二次罰10000元,第三次開除。

      第三條 內部審計人員必須具有一定的財務專業知識、熟悉財務管理、工程預算等相關業務,了解和掌握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當地施工預算定額,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第四條 審計人員必須不斷更新知識,掌握新的財務、會計、金融、稅務、外貿、外經等法規以及工程預算和電算化技術。

      第五條 內部審計人員必須遵循獨立性原則、客觀性原則、群眾性原則和政策性原則,要依據國家法律、標準和企業規章制度進行審計。在選擇審計依據時,必須選擇與審計事項有關的依據,即選擇與審計事項期限相一致的憑據或是最新制定的法規、制度為依據。擅自改變審計依據或憑主觀想象審計的,經查實后每次處以500元以上罰款。

      第六條 審計人員必須根據審計目的,采取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取得有效證據,以判斷、證明被審計事項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效益性和達標程度,并作出正確、公正的審計結論及合理化建議。若有違背,處以500—1000元罰款。

      第七條 審計人員必須認真審核憑證、帳表、決算書,檢查資金和財產,檢測財務會計軟件,查閱有關文件和資料。

      第八條 對審計涉及的有關事項必須進行調查,并索取有關文件、資料等證明材料。

      第九條 對嚴重違反財經法規或嚴重浪費的行為,及時予以制止,否則對審計人員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若審計人員主觀臆斷、處事不公的,罰款500元以上。監事會主席、總公司董事長負責處罰。

      第十條 審計人員對以種種理由百般刁難、阻撓和妨礙審計工作以及拒絕提供有關資料者,應及時向監事會主席匯報,并對有關責任人罰款1000—5000元。

      第十一條 對嚴重違反財經紀律和法規并造成嚴重損失的直接責任人,扣除當年工資,并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二條 對審計報告、審計處理意見、審計附件(與審計有關的各種證據)必須及時收集、整理、歸檔、保管。

      第十三條 票據審計部、財務審計部、工程審計部在開展工作過程中必須及時總結,必要時在總公司董事會上要進行匯報。

      本制度由董事長、監事會主席和審計部負責人行使處罰權。

    財務的管理制度3

      一、總則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制度本制度;

      2、為規范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制度,結合公司相關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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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范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其他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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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并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11、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ㄈ⿻嬄氊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造成的后果承擔責任。

      3、出納員不得簽發不確定的日期的支票,不得簽發任何種類的空白支票,當付款金額無法確定時,可簽發限額轉帳支票,并寫明用途和收款單位。

      4、財務人員不得在支票簽發前預先加蓋簽發支票的印章,簽發支票時必須按編號順序使用,對簽錯的支票或退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并與存根一起保管。

      5、應及時登記支票登記簿,與銀行及時核對存款余額。

      6、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四、資金審批制度

      1、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董事長批準。如果董事長不在公司,應以電話的方式與其聯系,確認是否批準款項的支付,事后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簽意見;

      2、往來款項的沖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董事長批準;

      3、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董事長批準;

      4、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董事長批準后財務方可報支;

      5、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復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6、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7、公司對貨幣資金支付的審批建立以“誰批準,誰負責”為原則的責任追究制度,審核人、批準人要對由本人審核、批準支付的貨幣資金負責任,以防范貨幣資金風險,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對于違反公司財務制度的規定而批準支付的單據,各相應審核人或審批人以失職論處。

      8、報銷人營私舞弊、弄虛作假,對違規違紀金額不予報銷,對已經報銷的,除退回違規報銷金額外,同時對報銷人予以違規報銷金額5—10倍的罰款,情節嚴重者一律開除并做進一步處理。

      9、財務人員在收到報銷單據后應審核報銷單據是否填寫、粘貼規范,是否經過有效批準,所附附件是否合法合規等,對符合要求的報銷單據應及時制作報銷憑證并交與出納處付款,對不符合要求的應退回報銷人并向報銷人說明退回理由。

      10、出納收到報銷單后應檢查部門負責人、公司負責人、會計簽名是否齊全,對審批手續齊全的報銷單據應及時給予報銷,對于不符合審批手續的報銷單出納有權拒絕報銷或付款。

      五、發票管理制度

      (一)各部門對發票實行專人管理,領取發票由專人負責,責任到人,財務部設發票管理臺帳,由領用人

      簽字;

      (二)不準轉借、轉讓發票,發票只準本單位的開票人按規定用途使用;

      (三)發票啟用前,應先清點,如有缺聯、少份、缺號、錯號等問題,應整本退回;(四)填開發票時,應按順序號,全份復寫,并蓋單位發票印章,各欄目內容應填寫真實、完整,包括客

      戶名稱、項目、數量、單位、金額,未填寫的大寫金額單位應劃上“○”符號封頂,作廢的發票應整份保存,并注明“作廢”字樣

      (五)嚴禁超范圍或攜往外市使用發票,嚴禁偽造、涂改、撕毀、挖補、轉借、代開、買賣、拆本和單聯

      填寫;

      (六)開具發票后,如發生銷貨退回情況需開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或取得

      對方有效證明;

      (七)使用發票的部門和個人應妥善保管發票,不得丟失;如發票丟失,應于丟失當日用書面報告財務部,再由財務部上報處理

     。ò耍┤缫虬l票管理不善而發生稅務部門罰款,公司將直接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經濟責任。

      六、費用報銷管理制度

      (一)報銷人必須取得相應的合法票據(相關規定見發票管理制度),且發票背面有經辦人簽名。

      (二)填寫報銷單應注意:根據費用性質填寫對應單據;嚴格按單據要求項目認真填寫,注明附件張數;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簡述費用內容或事由。

      (三)報銷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備款或以轉帳形式轉入工資帳戶由員工自行提取。

     。ㄋ模┎盥觅M報銷

      1、員工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并注明出差隨同人員、事由、地點、天數、時間、所需資金,按規定程序報批后憑出差申請單填寫借款單報批后到財務部預借差旅費,原則上之前出差借款沒報銷的,這次出差不予借款

      2、凡與原出差申請單上的時間、地點、人數等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增加天數、人數等需經部門負責人、公司負責人簽署意見方可報銷;

      3、出差期間發生的共同費用報銷,報銷單上需同行人員簽名確認;

      4、出差人員應在回公司后五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事宜,根據差旅費報銷標準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后附出差申請單及原始報銷憑證,按程序審批后交財務部,由會計審核借款金額,出納開收據沖抵借款

      5、出差報銷標準見行政相關規定。

     。ㄎ澹╇娫捹M的報銷

      1.普通員工手機通訊補助見行政相關規定;

      2.固定電話實行定額制,由人力行政部統一報銷。

     。┙煌ㄙM的報銷標準

      普通員工外出辦事原則上應盡量乘坐公交車,特殊情況經部門經理以上(含)事先批準,可以乘坐出租車,報銷憑證上需注明時間、路程起始點、外出工作內容。市場人員交通費補貼見行政相關規定。

     。ㄆ撸┺k公費及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報銷

      由行政部負責辦公用品統一采購,填寫購買辦公用品借款單,后附“辦公用品請購單”,執行公司借款流程,行政部采購專員在借款之后3個工作日內,必須采購完成并辦理報銷事宜,執行公司費用報銷流程(月結另議)或是不借款先采購后報銷付款給供應商。

     。ò耍┱写M報銷

      1、公司招待費用原則上由行政部統一安排,統一結算。

      2、部門因公需招待時,應事先申請,經公司負責人批準后方可招待。

      3、進行招待申請時應填寫“業務招待申請單”,應詳細注明招待時間、地點、對方人員、己方陪同人員等信息。

      4、其它非公招待客人一律由個人承擔

     。ň牛┙逃涃M及培訓費報銷

      1、教育經費及培訓費用由人事行政部統一進行預算、統一管理、統一安排。

      2、費用發生前使用部門應向人事行政部門申報員工培訓計劃、培訓時間、所需經費,經人事行政部門審核后傳一份至財務部門。

      3、費用使用部門應嚴格按照計劃在申請范圍內使用費用。

     。ㄊ┵M用報銷單填寫及粘貼的規定

      1、報銷單據填寫應力求整潔美觀,不得隨意涂改;

      2、報銷單封面與封面后的托紙必須大小一致,各票據不得突出于封面和托紙之外(票據過大時應按封面大小折疊好);

      3、若報銷票據面積大小相同或相似(如車票等),需有層次序列張貼;

      4、報銷單據金額、類型相同的(如車票等),應盡量張貼在一塊,并按金額大小排列;

      5、報銷票據在粘貼時,確保審核人能夠完全清楚地審閱到報銷金額;

      6、報銷單據一律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填寫,不得使用圓珠筆或鉛筆填寫;

      7、報銷單各項目應填寫完整,大小寫金額一致,并經部門領導有效批準;

      8、有實物的報銷單據須由驗收人驗收后在發票背面簽名確認,需入庫的實物單據應附入庫單;

      9、出租車票據需注明業務發生時間、起至地點、人物事件等資料,每張出租車票背面需有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10、在空白報銷單上將原始報銷憑證按小票在下、大票在上的要求,從右至左呈階梯狀依次粘貼;若票據較少,可直接在正式報銷單的反面粘貼(原始憑證的正面與報銷單的正面同向);若票據較多,可在多張空白報銷單上粘貼。

      11、以下情況不予報銷:違章罰款及其它因當事者過失造成的損失浪費,其它不符合國家開支標準的單據,無理由跨年度的單據。

      七、應收應付管理制度

     。ㄒ唬┈F金收款管理

      1.送貨人員在為客戶送完貨驗收完成后,應要求收貨人員簽回《送貨單》。

      4.原則上現金支付必須由財務人員親自辦理,若送貨人員接受委托在收取客戶現金貨款后,必須在回到公司后第一時間上繳到財務部,并填寫《現金繳款單》,與公司出納進行交接,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坐支公款。

      5.出納應在收款后第一時間知會會計,便于應收帳務處理。

      6.會計應定期統計整理欠款客戶名單、欠款金額、欠款時間、預處理方式等。

     。ǘ┰陆Y收款管理

      對于月結付款客戶或者欠款客戶,由會計建立應收賬款管理臺帳,列出明細,月結時間之前一周由會計向客戶發出《請款單》傳真,由會計向對方相應人員催欠。

      2.收到貨款的同時寄送貨款發票或是收款人攜帶發票上門收款,如需要進行現款回收時公司派出收款人員收款,以下為公司委托員工向客戶收取貨款的規定:

     、儆嘘P人員進行收款業務時,須先到財務處辦理客戶回簽白單的領出登記以及有關委托手續。對于未收到款項的白單在回到公司后及時返還給財務,并作出還單登記;對于已收到的款項,收款人要憑有出納蓋章確認的《現金繳款單》到財務處進行銷單手續。

     、谟嘘P人員收到的貨款,必須在回到公司后第一時間上繳到財務部,不得私自坐支公款。

     、廴缢湛铐棇俅蛘凼杖〉,必須經得董事長簽名認可,否則財務部將按單據的實際金額向收款人收繳。

      3.在公司發出《請款單》且對方無法明確貨款清結時間時,會計將此項貨款催欠工作移交給該項業務聯系的業務員,進入欠款處理流程。

      (三)采購付款管理

      1.采購部必須根據多途徑,少環節,貨比三家,適時、適質、適量、適價保證原物料的供給,提供報價單至少有三家可選擇比較。

      2.采購部必須有完整的采購結算檔案,并建立有效的采購分析檔案。采購部應在每批原料收貨后一周內及每月底與供應商核對帳務,防止出現差錯。采購部和財務部應于每月末與供應商核對供貨數量、應付貨款和商務處理等資料,采購部應對供貨市場,供應商情況,需購原物料質量、價格、數量、運輸資料、進銷數據、原物料庫存、原物料耗用情況等作出定期分析,并及時提交原物料的市場行情、月原物料采購計劃、外欠貨款及資金需求計劃給董事長(部門負責人)。

      3.一批原物料驗收完畢,采購部應及時整理各種單據,打印“付款申請單”一并送財會部做為付款憑證。付款憑證有:采購申請單、合同、驗收單、發票;

      4.必要的原物料預付貨款應遵循以下幾點:

      (1)必須是信用良好的固定供應商,對貿易公司性質的供應商不得采用預付貨款的結算形式。

      (2)必須事先派專人或信用良好的第三方,如派采購、品管人員一起去實地調查供應商的實物供應,質量保證情況和目前的經濟狀態等情況,并將調查報告提交董事長。

      (3)必須有完整的正式合同,重要合同須經國家認可的公證機關予以公證。在合同中必須有明確的交貨地點,交貨期限,質量標準,和在需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轄范圍內履約。

      (4)原物料預付貨款支付以后,采購部和財會部必須同時明確專人負責該項原物料和貨款的追蹤記錄,直至該合同履行完畢。

      5.如發生付款后進貨量不足等情況造成公司多付款或供應商欠款,財務部要責成具體經辦人員盡快追回,必要時應采用法律手段追回。

      6.經辦人員根據采購憑證、入庫單或相關協議(合同)與財務部確定付款方式,由經辦人員填寫《付款申請單》,按財務權限審核。要求供應商或請款方提供正規的發票,同會計審核請款手續。

      7.所有手續合格后,出納付款。

      8.對于頻繁業務往來或超過一定金額的應付款,公司原則上進行月結或分批付款,特殊情況由董事長批準后進行。

     。ㄋ模┢渌犊罟芾

      1.公司人員工資、獎金的發放,須嚴格按照規定執行。每月的工資、獎金由人事主管部門填寫發放表,經會計、總經理、董事長簽字同意后,財務部審核發放。

      2.需交納的各項稅,,按國家稅法有關規定辦理,經財務部會計審核,董事長批準后繳納。

      3.因工程需要所發生的生產、技術和管理人員外出培訓費用由財務負責人、、總經理、董事長按管理預算費用標準嚴格控制批準。

      4.所有付款憑證必須由財務部負責人(或被授權人)簽字、總經理、董事長審批后才進行辦理。

      5.經辦部門持發票報銷時,發票內容必須與付款申請表內容相同,且金額不得超出付款申請表金額。發票必須有效、填寫齊全、規范,不符合財務報銷規定時,必須更換發票,否則財務人員不予受理。

      6.經辦部門要按照要求認真填寫付款憑證,由經辦部門負責人簽字,未注明相應合同編號、訂單編號以及不按合同規定辦理預付款和結算款的,財務人員不予受理。

      八、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財務部應有專人負責保存會計檔案,定期將財務部歸檔的會計資料,整理裝訂后按順序立卷登記。

      2、會計檔案一般不得帶出室外,如有特殊情況,需帶出室外復印時,必須經財務部經理批準,并限期歸還。

      3、由于會計人員的變動或會計機構的改變等,會計檔案需要轉交時,須辦理交接手續,并由監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簽字或蓋章。

      4、會計檔案保管期限: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會計憑證類:

      (1)、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匯總憑證15年

      (2)、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和銀行對賬單5年

      會計帳簿類:

      (1)、日記帳15年

      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25年

      (2)、明細帳、總帳、輔助帳15年

      (3)、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后固定資產卡片及清單保管5年

      會計報表類:

      (1)、主要財務指標報表(包括文字分析)3年

      (2)、月、季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5年

      (3)、年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永久

      其他類:

      (1)、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及銷毀清冊永久

      (2)、財務成本計劃3年

      (3)、主要財務會計文件、合同、協議永久

    財務的管理制度4

      一、基本原則

      為加強對典當行的財務管理,堵塞漏洞,增收節支,提高效益,特制度本制度。

      1、財會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根據《會計法》、《會計準則》及《財務通則》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典當行經營狀況。

      2、財會人員要始終堅持“帳表相符、帳帳相符、帳證相符、帳實相符”的“四相符”原則,做到憑證要素齊全、往來帳目清楚,資金日清月結。

      3、財會人員要按照商務、工商、稅務等部門的要求及時準確地上報財務報表及相關資料;要定期向總經理上報業務經營情況和損益情況。

      二、收支管理

      1、典當行的一切收入統一由財務部管理,財務應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原則,典當收入款任何人無權以收抵支和挪作它用。

      2、出納員收款,必須使用財務部指定認可的收款單。

      3、凡因公需借用公款者,必須按照規定的借款審批程序,報經總經理批準。所借公款均要在辦理公務結束后三天內,到財務部辦理報帳手續。

      三、票證及印章管理

      財務部要建立重要空白憑證領用登記制度,對質押當票、轉帳支票、現金支票、繳款單等重要憑證,財務部門要統一購置,按照數量、種類造冊登記。重要憑證領用必須按以下規定執行,用完后的存根不需留存的要及時上交財務部門。

      1、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簽發均由出納人員管理,出納員應建立“支票使用登記簿”,按支票號順序登記支票的發出日期、用途、金額、經辦人等。

      (2)支票上使用的印鑒共2枚,其中個人印章由出納員保管,財務專用章由財務部經理保管,會計人員對支票的簽發要實行監督。

      (3)出納員在填寫支票時,要按照銀行的有關規定執行,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簽發遠期支票,不準出租或出借支票。

      (4)作廢的支票,出納員要在支票存根上蓋“作廢”章,并在“支票使用登記簿”上注明“作廢”,并將該支票交給財務經理存檔備查。

      (5)領用支票時,領用人須填寫支票申領單,經總經理批準、財務部經理簽字、領用人在“支票使用登記簿”上簽字后,方可領用。

      (6)領用支票的業務部門,應妥善保管已領用的支票,并應在領用支票之日起七天內向財務部門結算,否則不予辦理新的`業務。

      2、當票管理

      (1)當票是當戶與典當行發生質押、抵押融資關系的重要原始憑據,財務部門購進印制的當票要統一登記,營業部、業務部在領用空白當票時,要按印刷號碼的先后順序;領用人領用當票時應填寫“當票申領單”,注明本數及號碼數,由業務經理簽字,總經理批準后,在當票使用登記簿上簽字。

      (2)財務部要監督當票使用,實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制度。每月底要對當月當票使用情況及庫存當票的實物情況進行盤點核對,檢查保管是否有誤。

      四、現金管理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現金管理條例,結合本典當行的實際情況特作如下規定:

      1、公司的現金只能由財務部的出納員負責收支和保管,其他任何人無權辦理現金收支業務。

      2、現金只能在規定的范圍內使用,包括:支付職工工資、津貼;支付個人勞務報酬;支付各種勞保福利費用;出差人員的差旅費;結算起點(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等。

      3、營業部備用現金初步核定為5千元,根據業務情況,備用金超過5千元需上繳財務部;備用金不足時,可向財務部重新申領以補足備用金。

      4、現金收入應于當日送存銀行,一般情況下,不得坐支現金。營業部備用金使用應一日一結,定期與財務部出納對帳;財務部可定時或不定時抽查柜臺備用金使用情況。

      5、現金收付的各種原始憑證,必須經過會計人員嚴格審查,并編制記帳憑證,出納人員應根據經過審核的記帳憑證,辦理收款和付款業務。

      6、出納人員在收付現金后,必須在原始憑證上加蓋“現金收訖”或“現金付訖”的戳記,以表示原始憑證上所列款項收到或已經支付,以防止重收或重付。

      7、建立現金日記帳,由出納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記帳憑證逐筆記載現金的收、付,并在記帳憑證上簽章,作為已經記帳的依據。每日營業終了,應計算出當日現金的收入,付出及結余,做到帳款、帳帳相符。

      8、出納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不準私自挪用現金;不準以“白條”抵庫;不準謊報用途套取現金;不準將私人現金與公款混合;不準將私人財物放入公家保險柜內。

      9、現金存折由會計保管,密碼由出納員保留,取款時,由出納辦理,取款完畢,存折退歸會計保管。為了保證現金的安全,每天的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2萬元限額。

      10、為加強對出納工作的監督,財務主管應對出納人員經管的現金進行定期、不定期的清查,發現帳款不符或者有其他不符合規定的行為,應及時查明原因,報領導和有關部門處理。

      五、費用管理

      1、費用支出應按照增收節支、降低成本的原則嚴格控制,逐步建立各項費用的定額控制辦法,以達到節約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

      2、辦公用品采購:辦公用品的購買,先由各部門提出書面計劃表,包括數量、預計金額,交辦公室匯總,再經總經理審批后,送財務部作為辦理借支或報銷的依據,原則上一般不得超出預計金額,超過的應陳述正當理由。

      3、所有費用報銷必須在單據上注明事由,由經手人簽字,證明人簽字,對于手續不全的,財務部可以拒絕結算。

      4、所有費用審批,實行總經理一支筆制度,無總經理簽字的費用單據,財務部不得報銷。

      5、固定資產的購置及大額費用發生,由總經理請示董事長后決定。

    財務的管理制度5

      一、采購程序

      1、各部門需要零星物品購置時,應由該部門組長填寫申購單→庫管簽字→部門負責人簽字→總經理簽字→采購實施購買。

      2、采購人員購貨時,須對多家(三家以上)進行價格、質量比較;供貨商定向送貨的不得高于既定價格標準。

      二、采購方式的確定

      1、對于用量大、消耗快、周轉頻繁的原材料,應該選擇供貨商送貨的方式。

      2、對于使用頻率低,不容易集中采購的零星物品及餐中斷檔急需物品可由采購人員采購。

      3、采購方式上采用“定點、定價、定時”采購原則。

      4、對于一些特殊的.原材料可由外地發貨,按計劃定期申購。

      三、供貨商進場程序

      1、供貨商的尋找原則上由采購主管負責,總經辦主任、財務會計協助;

      2、供貨商進場首先與總經辦主任接洽,總經辦主任在財務會計的協助下(財務會計全程參與),談妥相關合同細節(以酒樓合同范本為標準合同格式),經總經理審查批準后,由總經理出面代表酒樓與供貨商簽定合作協議。

      3、總經辦以書面形式通知財務會計、庫管及相關使用部門負責人,并將已簽定的合同(協議)送交財務部一份備檔,另一份留存備查。

      四、供貨商處罰程序

      1、凡供貨商違反相關合作條款(送貨不及時、原材料質量問題、拒絕送貨、配合工作不到),到由總助、行政總廚、財務會計、庫管告知辦公室;

      2、辦公室了解事情原委后,由辦公室主任作出處罰決定,開出罰單;

      3、辦公室所開罰單交總經理審批;

      4、辦公室將對供貨商的罰單交財務部執行,財務部在結算供貨商款項時按罰單標準予以扣除。

      五、供貨定價制度

     。ㄒ唬┰牧鲜袌鰞r格調查

      1、酒樓每月組織供貨市場調查不得少于兩次,且應填寫市場價格調查表,寫明市調時間及地點,各參加人員在市調表上簽字。財務會負責調價表格打印、價格記錄工作并負責調價表保管。

      2、市場調查由總助、行政總廚、總經辦主任、財務會計組成,具體由財務會計召集。

      3、市場調查時間定于每月、日,如恰逢周末,應作適當順延。

     。ǘ┒▋r程序

      1、每次市場價格調查后,應及時制定當期的供貨商品執行價格,先由總助、行政總廚、總經辦主任、財務會計、采購主管初定,再交總經理審定后,最后交董事會審批。董事會審批后將執行價格以書面形式交財務部執行。

      2、原材料采購定價標準

      處在批發價和零售價之間(即高于批發價低于零售價)。

      3、價格調整:

      因市場變化情況特殊,供貨商提出價格調整要求,首先由供貨商報總經辦主任,總經辦主任了解相關市場情況后與總助,財務會計碰頭商量定出調價草案,再報總經理審批。

     。ㄈ┕┴浬痰母鼡Q與續用

      在合作過程中如發現供貨商有不履行合同的行為,且經溝通后無效,由總助、總經辦主任、財務會組成審查小組,集體討論決定是否更換、續用,然后報總經理最后裁奪。,

    財務的管理制度6

      1、學校財物一律歸學校所有,統一登記造冊,建有財產賬,教職工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2、所有公物不經學校批準不得外借。

      3、學校對辦公室配置的教學用品、辦公用具、生活用品、臉盆、保溫瓶三年更換一次,教師工作調動不足三年者配用物品不得帶走,平時誰毀壞誰賠償。

      4、教師每學期用的教學資料應登記造冊,使用后歸還,丟失的賠償。

      5、教師調動前所用的'公物及資料應向學校交清,否則應照價賠償。

      6、任何人不得私自購買東西,所需物品應由后勤擬定計劃后報請校長批準。

      7、財務管理人員要廉潔奉公,敢于抵制不正之風,嚴格財務制度,未經領導批準的開支不得報銷。

      8、嚴格財經制度,任何教師除一費制外不得收取任何費用,按一費制收取的金額一律上繳,不得私自占用,更不準借作他用。

      9、各辦公室、教室電燈要節約用電,不得亮長明燈,更不準私自使用電器設備。

      10、嚴格出差補助制度,未經批準一切費用不得報銷,出差補助標準按國家標準執行。

      11、會計要做到日清月結,月收支情況向校長匯報,并定期公布賬目,每月應向校長以書面形式寫出收支余缺情況,年終寫出收支平表。

    財務的管理制度7

      為規范經委機關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確保機關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嚴格遵照市政府資金結算中心的規定,本著“精打細算、統籌安排、量入為出、從嚴控制”的原則,合理、規范使用資金,保障經委各項工作的有效、正常開展。

      二、發揮財務的監督、管理職能,做好各項經費的預算控制和核算管理、資金收支計劃、年度決算,定期分析經費支出情況,考核資金的使用效果,挖掘增收節支的潛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證委機關工作的正常運轉。

      三、加強辦公經費和專項資金管理,按照批準的預算和用款計劃,合理安排使用資金。用款部門支用款項時,需提出用款申請,經委主要領導批準后,由辦公室按批復意見予以支付。凡是財政撥入的專項資金,應按有關財務規定實行統一核算,不能以撥列支。

      四、委機關經費支出嚴格實行“一支筆”制度。日常經費報銷由經辦人、部門負責人或分管領導簽字后,報經委主要領導簽批后方可報銷。

      五、報銷出差費用,須同時粘貼會議通知(上級行政會議)等有關證明。原則上只報銷住宿費、在外公共交通費(不含出租車費)、伙食補助費。住宿標準:副局級以上領導每人每天150元以下,其他人員每人每天100元以下。生活補助費標準:市外省內每人每天12元,省外國內每人每天15元,特區每人每天20元。非正式在編人員不得領取伙食補助。凡是會議統一安排食宿、單據中含餐費和委托旅行社承辦外出活動的,不得領取伙食補助。

      六、凡是公共交通能夠到達的城市出差,原則上不準自帶車輛。工作人員出差期間,因游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活動、餐飲等開支的一切費用,均由個人自理。

      七、委機關承辦的大型會議,由辦公室統一安排。本著精打細算,厲行節約的原則,提出預算,報委主要領導批準。各部門承辦的會議,也應本著節約的.原則提出預算,經分管領導審查后,報委主要領導批準。會議報銷單據應列清會議室租金、伙食費、住宿費等明細;會議表彰獎勵支出須有人事部門的批準文件。會議不準發放各種禮品、紀念品。

      八、對低值易耗辦公用品的購進和發放從嚴管理。辦公用品由辦公室統一購買并列帳,領用或發放需登記簽字。

      九、大額辦公用品和固定資產購置,需報委主要領導批準后,嚴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購目錄所確定的采購范圍,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實行政府集中采購。

      十、報銷的各種費用必須出具真實合法的原始票據,原始票據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必備的要素:

      (一)必須具有稅務部門或財政部門監制字樣的專用章;收據原則上不予報銷,特殊情況需由兩位經辦人簽字。

      (二)必須具有出據單位加蓋的行政或財務專用章。

      (三)必須具有填制日期、付款單位或付款人、費用項目及名稱、相等的大小寫金額、開票人等,票據上的商品名稱必須詳實,內容籠統的單據,不予報銷。

      (四)原始票據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不得在原始票據上涂改、挖補。

      (五)對未按規定取得的原始票據,不予報銷。

      十一、嚴格遵守國家銀行的各項結算制度和現金管理制度,費用在1000元以內的支出可用現金結賬,凡是超過1000元的經費支出業務,均應使用支票結算。支出金額較大的會議費、車輛維修費、加油費結算時,需兩人以上同行辦理。報銷會議費時須附有構成會議費的明細清單和到會人員名單;報銷車輛維修費、加油費時須附有每筆業務清單。

      十二、機關工作人員各種支出的報銷,要當月開支當月報銷;凡有借款,但未報帳,不得再次借支款項,做到“前賬不清,后賬不借”。避免跨年度報銷。

      十三、財務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財務制度、財經紀律,堅持原則,不得以權謀私、挪用公款,做到收有憑支有據,并按月填制、報送收支情況表。

      十四、委機關現金報銷日為每周二、周四上午。

    財務的管理制度8

      為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標準村級財務“村帳鎮代管”制度,結合我鎮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各村集體土地征用補償費、“一事一議”籌集資金、拍賣、承包或轉讓費、爭取的工程資金及工作經費、捐贈款項、往來清收款、承受捐贈、集體統一經營收入、承受捐贈財產物資的變現收入、村集體財產變賣收入、各種暫收、借貸款項、上級部門撥款等,村集體資金要及時上交鎮專戶管理。

     。2)其它直接以現金結算的,村級報帳員必須在取得款項后及時將現金繳到鎮經管站銀行帳戶上,嚴禁坐收坐支,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3)村級費用支出必須本著“量入為出、以收定支、略有結余”的原則。村級支出主要用于村級組織辦公經費、經營支出、生產性支出、建立性支出、公益事業建立性支出、?顚m椫С龅。

     。4)支出必須取得合法、真實、有效的原始憑證。

     。5)購置物資要開具發票,報賬員(出納)不得私自開白條證明報銷。建立性支出要簽訂施工合同,施工完畢后由施工方開具發票,提供與發票中施工方一致的賬號,轉賬處理。

     。6)勞務用工費支出,應召開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會議,審核通過并附參會人員簽名的會議記錄。

     。7)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群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視管理工作。

     。8)村里的每筆收支事項,每張原始憑證都必須經民主理財組審理核準簽字,加蓋理財專用章。

     。9)民主理財小組在監視中,發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展處理。

     。10)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票,先通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簽字后加蓋村民理財小組專用章,再由村主任和村支部書記審批報銷(村書記主任一人兼任的必需兩人以上簽字審批)。

     。11)興辦公益事業及購置固定資產等,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會討論同意通過前方可實施。

     。12)500(含500)元以下的支出,經手人必須取得合法有效原始憑證→理財小組審核同意簽字蓋章→村主任和書記審批→交鎮經管站審核簽字→分管領導和片長審核簽字→鎮長審核簽字→轉賬付款。500元以上的支出,經手人必須取得合法有效原始憑證→理賬鄉代管”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鄉鎮實際情況重新修訂我村級財務管理相關制度。

      1、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一定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齊全,手續健全,特別對開支的發票要注明資金去向,回絕白條入賬。

      3、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4、村級應合法組織本級收入,所取得村級收入必須在收款七日內由村報賬員存入村賬專戶。收入包括:

     。1)上級轉移支付用于補助村級開支缺乏的資金;

     。2)村級統一經營收入、發包收入、企業上交收入;

     。3)資產設施租賃收入;

     。4)對內、對外投資的利潤收入;

     。5)土地補償;

     。6)變賣集體資產收入;

     。7)上級部門及單位的補助收入、專項撥款及投入的.資金;

     。8)救災、救濟、扶貧款;

     。9)各種代收、借入資金及外來投資和捐款;

     。10)其它收入。

      5、村級支出實行報賬制管理,支出單據原則上是稅務發票或農村財務管理辦公室統一印制的報賬單、證明單、領條等,不得以不標準的憑證入賬,嚴禁無據付款。

      6、村級各項財務支出均需按規定程序審批后,由村報賬員(會計)到鎮村賬會計處報賬。

     。1)開支200元以內的由村主要負責人審批(報賬時有經辦人、證明人和村主要負責人簽字);

     。2)開支200元―1000元的由村支兩委集體研究討論經鎮駐村干部及片長審核后審批(報賬時有經辦人、證明人、鎮駐村干部及片長審核和村支書、主任會簽);

     。3)1000元以上的大額開支由村理財小組審核并在原始票據加蓋理財小組章后,經鎮駐村干部及片長審核后,由村主任和村支書會簽報賬(報賬發票有村理財小組章,有經辦人、證明人、鎮駐村干部及片長審核和村支書、主任會簽)。

      7、村干部年度工資經村支兩委集體評議,經黨委、政府審批才能發放。原則上村干部工資不得超過鄉財政撥發年度的轉移支付。但村內資金較好,年終收益分配有節余時,可以適當增加。

      8、村干部補貼按照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發放,不得超規定發放。

      9、市、鎮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于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嚴格做到?顚S,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委摸底造冊,通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后,張榜公布無異議后才能發放給受災村民。

      10、但凡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工程建立資金,事先有預算,事中有監視,事后有結算,?顚S,并張榜公布,承受群眾監視,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財務的管理制度9

      一、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任務

      1、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國家、團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2、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并對預算過程進行控制管理和結算;合理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儉開支,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學校內部管理制度;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按規范做好賬目、單據、報表等工作,并理解上級相關部門的財務檢查。

      二、財務管理體制

      1、學校財務管理體制是:“統一領導,集中管理”,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

      2、學校財務處為學校的單一財務機構,在校長領導下,統一管理學校的各項財務工作,學校設財務主管1名,財務人員若干名。

      3、學校財務處應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以及學校實際情景,明確分工并制定人員崗位職責,每學期對財務人員的崗位職責的履行情景進行必要的考核。

      三、預算及收入管理

      1、學校預算的依據是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入計劃。學校財務處應在每年的一月前按有關規定編制好下上年度的財務結算和本年度的財務預算。

      2、編制預算必須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收入預算堅持進取穩妥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儉的原則。

      3、學校收費實行一費制。愛德分校的收費按有關文件執行。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據學校為發展事業和開展教育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發生的各項耗費和損失。

      2、學校支出包括:

     、攀聵I支出。事業支出的主要資料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它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它費用。

     、茖m椯Y金支出。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的專項資金,必須按項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項目完成后并理解有關部門的檢查和驗收。

      3、學校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由財務處結合學校情景制定有關規定和開支標準,并報校長室審批。

      五、資產管理

      1、資產是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2、流動資產是指能夠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借出款、存貨等。存貨是指學校在開展教育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過程中耗用而存儲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消耗性物資、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堅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到達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質,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4、固定資產分類:學校固定資產一般為六類: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它固定資產。

      5、學校財務處應配合裝備服務中心,結合學校具體情景,制定存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六、財務監督和檢查

      1、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對違反財經法規的支出,財務處有權拒絕,同時報告領導處理。

      2、財務監督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后監督三種形式。財務處對不一樣的經濟活動實行不一樣的監督形式。

      3、學校財務處主管有權且必須組織專業人員對學校的會計工作進行審計(包括行政、工會、食堂、基建等),并進行有效的經濟核算。

      4、學校財務處應理解上級有關部門的財務監督和審計。

      七、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1、財務報告是指反映學校必須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財務處應以月報的形式向校長室和財政部門供給財務報告。而各條線必須定期以月報的形式向財務處供給財務報告。

      2、財務處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主要資料包括學校事業發展和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情景、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善措施等。

      八、財務處應根據上述管理制度進一步細化,制定出有關配套的規章制度,構成科學規范的財務運行模式。

      九、以上管理制度的解釋權屬校長室,該制度將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為了更好地規范和完善學校的財務管理制度,規范財務行為,嚴密財務手續,維護財經紀律,強化財務的.監督與管理,確保財務工作有序進行,使財務管理制度不流于形式,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現將我校的財務管理制度、收費管理制度、采購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如下:

      學校財務制度是強化財務管理的一種手段,是財經工作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令、法規的具體表現。因此,學校必須建立財務管理制度。

      1、要合理安排,按要求、正確制定預算內、外資金收支計劃。

      2、每學期,財會人員應及時向分管財務的校長、總務報告各項經費的收入情況,并配合校長做好預算內、外支出計劃,做到統收統支,?顚S。

      3、必須做到民主理財,不得單立賬目,嚴禁公款私存,學校只能在指定的銀行開立賬號,不得私自找銀行或儲蓄所建賬存款。

      4、嚴格財經審批手續,所有報銷發票應有經手人、驗收人或證明人簽字,并注明事理,最后由校長審批方可報銷。

      5、部門或個人向財務辦理借款手續時,借款人應填寫借條,并說明借款使用原因,分管財務校長審批后,財務人員才能給予借款。

      6、不管是接待還是購置設備等,報銷票據都必須具有稅務監制章的合法發票,必須具備發票的名稱、填制發票的日期、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或專用章),大小寫必須相符。其發票背面須有經辦人和證明人簽名或簽章,屬于固定資產的,必須填寫財產登記表。

      7、全校財產物資的申購、調配、報廢等均由總務處辦理。保管室負責保管、驗收,履行領用手續。

      8、差旅費報銷,當事人應如實填明出差事由、地點、日期、出發和到達時間、票價。車票應貼在報銷單背面,報單人簽名,學校領導審批,會計審核后才能辦理報銷手續。

      9、學校的收據和發票,是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和法定依據,學生票據和事業性發票均由總務購買,會計向總務領用,用多少領多少,用完要及時上繳財政。如果開錯,此發票三聯填上“報廢”字樣,作為報費處理。

      10、學校財務要做到日清月結,每學期結束,學校要成立結帳小組,清期賬目做到民主理財。

      11、自覺接受上級審計部門的審計,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12、財會人員必須嚴格執法,自覺執行財經紀律,做好財務核算,做到賬物相符,帳帳相符。

    財務的管理制度10

      一、民營醫院財務管理需要提高的地方分析:

      1、民營醫院的員工對財務管理缺乏應有的重視程度:民營醫院的財務管理還是粗放式管理。民營醫院的醫生與護理人員都是醫學專業人才,但是,缺乏對財務管理的認識及相關知識,這樣就忽視了財務資金的管理與使用效率問題,沒有進行科學的投資規劃,造成了一些醫療設備的不合理采購,使得民營醫院的固定資產的閑置與浪費,這顯然降低了資金的使用效率和加大了投資風險。有的醫院提高收費標準,增加收費項目影響醫療質量,影響了醫院的未來發展和信譽。

      2、財務管理與制度需要進行完善:民營醫院的財務管理不夠規范,沒有嚴格按照財務管理制度執行,造成了財務管理的混亂。有的民營醫院沒有按照相關的財務管理法規的規定,對于財務管理人員設置出現了不合理安排,讓會計、出納等由一個人負責,影響了會計核算的工作。民營企業在財務管理制度方面還存在很多漏洞,例如在財務工作制度、內部控制制度等方面都不夠規范與健全,財務管理人員的職責也不夠明晰,難以有效執行財務管理控制制度。

      3、民營醫院財務管理的專業化水平比較低:由于民營醫院的財務管理人員缺乏醫院會計的行業經驗,對于醫院財務會計的相關制度也不夠熟悉,這些都制約了醫院財務管理水平。還有的民營醫院財務管理人員缺乏責任心,專業技能方面也不進行學習,財務管理工作基礎就不夠扎實,難以為醫院的投資提供有價值的財務信息。一些民營醫院在財務管理信息化建設方面還滯后,不能滿足患者和財務管理等方面的需要,使得財務管理處于較低工作效率。民營醫院的財務管理缺乏有效的長遠規劃,造成了醫院的發展只顧眼前和短期利益,缺乏投資發展的戰略眼光。

      二、強化財務管理和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的有效措施:

      1、要增強財務管理意識:民營醫院要加強財務管理人員的專業化培訓,對醫院的`員工要宣傳與教育財務管理知識與意識,使員工在工作中重視成本管理,提高資金的投資效果與使用效率。同時,民營醫院的財務管理水平提高了,也能夠為醫院的經濟活動提供財務信息和決策依據,使醫院獲得較好的投資收益與效益。

      2、民營醫院要完善財務管理制度:民營醫院應加強財務管理制度建設,科學合理地設置財務崗位和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執行相關工作流程,并且加強對各部門的考核,針對財務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要及時進行評價與完善。同時,對于民營醫院的財務管理信息化制度建設要進一步落實,要根據民營醫院現狀,逐步建立與完善財務核算、庫房管理等部門的信息化,提高財務管理的準確性與效率。這樣民營醫院管理者能夠及時獲得財務管理信息,對醫院的管理進行改進,使財務資金使用獲得高效率,提升了民營醫院的整體管理水平與服務效率。

      3、要對財務管理人員進行專業的崗位培訓:由于民營醫院的發展更多地還是取決于員工的專業化水平與綜合素質。因此,民營醫院要定期對員工進行崗位培訓,特別是對財務管理人員要加強專業能力的培訓,增強業務處理能力。對于醫務人員加強財務管理的培訓,增加其財務知識,有助于提高經濟決策的科學性。

      4、民營醫院應重視對財務的基礎管理:財務部門應加強會計電算化核算工作,使會計工作更加規范化。加強民營醫院預算管理,科學合理地配置民營醫院的各項資源。加強民營醫院的收入與支出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提高醫院經濟效益。加強民營醫院固定資產和凈資產管理,優化資產結構,增強醫院綜合實力、盈利能力。

      三、結束語:通過對強化民營醫院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進行探討,得出民營醫院的財務管理成為醫院未來戰略發展的核心。它能夠緩解制約民營醫院發展的資金使用問題,能夠為醫院的發展提供科學的決策依據,促進民營醫院的良好發展。民營醫院財務管理要重點進行投資管理、成本控制等工作,提高財務管理人員的內部控制意識,提高民營企業資金使用效率,才能為社會創造更好的醫療服務和效益。

    財務的管理制度11

      一、敬崗敬業,熟悉法規,依法辦事,客觀公正,搞好服務,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建立會計帳冊,進行會計核算,及時提供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會計信息。

      二、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辦理現金收付和結算業務。

     三、對審批手續不全的財務收支應當退回,要求更正。

      四、對違反國家統一的財政、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財務收支,不予辦理。

      五、職工公出借款憑證必須附在記帳憑證后面。職工出差回來三天內應向財務報帳。收回借款時,應當另開收款收據,不得退還原借款憑證。要及時清收欠款。

      六、正確計算銷售收入和經營業務收入,認真審查收入憑證,正確計算和分配利潤。

      七、按照稅法規定及時足額繳納各項應交稅金。

      八、按照會計管理檔案的辦法、規定和要求當年會計檔案年終后,由會計檔案管理員審查核對,整理立卷,制定目錄,裝訂成冊,妥善保管,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財務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和會計監督,規范財務行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公司法》,以及有關法規、政策、制度,結合本集團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各全資子公司(含事業性質、企業化管理單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簡稱所屬企業)。

      第三條集團公司和所屬企業是獨立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集團公司各職能部門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不得自立銀行帳號。

      第四條集團公司對國家授權經營的國有資產負有保值增值責任,集團公司對各所屬企業所占用的國有資產實行占有責任制。各所屬企業必須設立會計機構,根據內部牽制制度合理配備會計人員,及時、準確、真實地核算企業所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并實行有效的會計監督。

      第五條各所屬企業應加強經營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費用,確保企業財產的安全完整,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條各所屬企業的財務部門和財務人員必須自覺地接受集團公司財務監督管理,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對會計帳冊應妥善保管,未經集團批準不得銷毀;對企業的資金,不得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嚴禁資金體外循環。第七條集團公司對各所屬企業的管理以產權為紐帶,享有投資收益權。

      第八條各所屬企業不得以其資產對非控股子公司或集團以外的法人提供擔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擔保的,必須經集團公司批準。

      第二章集團公司財務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九條集團公司設計劃財務部,對所屬各企業及參股公司占有的集團資產實行統一管理。

      一、制訂和完善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核算制度及其他財會規章制度,并負責實施。

      二、負責集團總部會計核算、報表合并和財務分析,對所屬企業財會業務進行指導、檢查、考核。對發現違反財務會計制度有關規定的應予以糾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團預算管理體系,組織集團所屬企業年度預算的編制,并編制合并預算,負責預算執行情況的跟蹤、分析并提出建議。

      四、參與投資項目效益論證,實施過程的財務監督;負責集團公司投資權益的管理,并向集團提供投資收益分析報告,參與各所屬企業投資收益分配工作,并對投資方面重大決策(如投資、融資、利潤分配等)向集團決策層提供建議;建立健全投資檔案,對集團股權性投資項目參與股權管理。

      五、負責集團授權經營考核及獎勵方案的實施與跟蹤,分解下達各所屬單位占用的國有資產增值指標并按期考核;對授權范圍內的國有資產進行清產核資、產權登記、產權界定。六、對所屬企業財務管理實行財務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規定并負責實施。

      七、根據集團經營戰略,協調各所屬企業之間的.資金分配和資金調撥,根據集團發展需要,策劃集團融資方案并實施。

      八、了解各所屬企業重大經營決策,提出財務風險防范措施,向集團提出建議。

      九、制定集團公司內部結算價格。按照市場價格制訂集團公司內部之間的結算價格,調解因價格而引起的集團公司內部經濟糾紛。

      十、如實反映集團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按照有關規定,編制集團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和集團公司的合并財務會計報告。

      第三章所屬企業財務機構職責

      第十條貫徹執行國家的財務會計政策法規,執行集團公司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具體實施辦法并負責實施。并報送集團公司計劃財務部備案,接受集團公司的財務監督。

      一、做好各項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健全內部會計管理制度。各企業應不斷完善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內部牽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記錄、定額管理、計量驗收、財產清查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健全內部經濟責任制,建立科學規范的內部經營考核體系。

      二、集團所屬各企業實行預算管理。

     。1)每年1月中旬,根據集團預算管理制度,向集團書面報告下一年度的財務預算草案。

     。2)2月中旬上報正式預算案。

     。3)各企業財務預算的主要指標應由集團公司董事會討論通過。

     。4)上報集團的預算案應由企業總經理或單位負責人簽字同意。

      三、所屬企業應真實地記錄和反映本公司的經濟活動和財務狀況,準確核算本公司經營成果,及時向集團公司上報月(季)度、中期、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每個會計年度終了,應根據集團要求聘請具高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年報進行審計。

      四、對外的長期投資項目,資產轉讓、兼并、破產、拍賣,必須經集團公司批準方可處置。

      五、擁有被投資企業20%以上權益的所屬企業,對其長期投資必須采用權益法核算并編制合并會計報表。

      六、固定資產增加、報廢、調出或處置必須報集團公司批準。

      七、壞帳損失單戶在5萬元以上的,必須報集團公司批準,企業不得隨意核銷。各企業壞帳準備金可選擇按應收帳款總額比例提取和按帳齡分析法計提。按應收帳款總額比例提取的,壞帳準備金比例統一按0.5%計提。應收帳款的考核辦法按照集團頒布的《關于應收帳款的管理規定》辦理。

      八、每年進行一次財產清查盤點,對各項資產的盤盈盤虧,必須查明原因,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必須報集團批準后方可入帳。

      九、各企業在年度終了進行利潤分配時,須統一按照稅后利潤總額的15%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積金超過注冊資本的企業,在征得董事會同意后可以不再計提。

      十、各企業應嚴格執行集團頒布的財務指令、通知等文件,對文件精神有異議的,應在接到有關文件之日起5天內向集團有關部門遞交書面意見,集團有關部門應在收到文件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制度由集團計劃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通過之日起執行。

    財務的管理制度12

      第一條為了規范行政單位的財務行為,加強行政單位財務管理和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行政單位工作任務的完成,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本規則適用于各級各類國家機關、政黨組織(以下統稱行政單位)的財務活動。

      第三條行政單位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量入為出,保障重點,兼顧一般,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降低行政成本,注重資金使用效益。

      第四條行政單位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

     。ㄒ唬┛茖W、合理編制預算,嚴格預算執行,完整、準確、及時編制決算,真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

     。ǘ┙⒔∪攧展芾碇贫,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加強對行政單位財務活動的控制和監督;

     。ㄈ┘訌娰Y產管理,合理配置、有效利用、規范處置資產,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ㄋ模┒ㄆ诰幹曝攧請蟾,進行財務活動分析;

     。ㄎ澹⿲π姓䥺挝凰鶎俨w口行政財務管理的單位的財務活動實施指導、監督;

     。┘訌妼Ψ仟毩⒑怂愕臋C關后勤服務部門的財務管理,實行內部核算辦法。

      第五條行政單位的財務活動在單位負責人領導下,由單位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行政單位應當單獨設置財務機構,配備專職財務會計人員,實行獨立核算。人員編制少、財務工作量小等不具備獨立核算條件的單位,可以實行單據報賬制度。第六條行政單位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

      第七條按照預算管理權限,行政單位預算管理分為下列級次:

     。ㄒ唬┫蛲壺斦块T申報預算的行政單位,為一級預算單位;

     。ǘ┫蛏弦患夘A算單位申報預算并有下級預算單位的行政單位,為二級預算單位;

     。ㄈ┫蛏弦患夘A算單位申報預算,且沒有下級預算單位的行政單位,為基層預算單位。

      一級預算單位有下級預算單位的,為主管預算單位。

      第八條各級預算單位應當按照預算管理級次申報預算,并按照批準的預算組織實施,定期將預算執行情況向上一級預算單位或者同級財政部門報告。

      第九條財政部門對行政單位實行收支統一管理,定額、定項撥款,超支不補,結轉和結余按規定使用的預算管理辦法。

      第十條行政單位編制預算,應當綜合考慮以下因素:

     。ㄒ唬┠甓裙ぷ饔媱澓拖鄳С鲂枨;

     。ǘ┮郧澳甓阮A算執行情況;

     。ㄈ┮郧澳甓冉Y轉和結余情況;

     。ㄋ模┵Y產占有和使用情況;

     。ㄎ澹┢渌蛩。

      第十一條行政單位預算依照下列程序編報和審批:

     。ㄒ唬┬姓䥺挝粶y算、提出預算建議數,逐級匯總后報送同級財政部門;

     。ǘ┴斦块T審核行政單位提出的預算建議數,下達預算控制數;

     。ㄈ┬姓䥺挝桓鶕A算控制數正式編制年度預算,逐級匯總后報送同級財政部門;

     。ㄋ模┙浄ǘǔ绦蚺鷾屎,財政部門批復行政單位預算。

      第十二條行政單位應當嚴格執行預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安排各項資金,不得超預算安排支出。

      預算在執行中原則上不予調整。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預算的,行政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程序報送審批。

      第十三條行政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編制決算,逐級審核匯總后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

      第十四條行政單位應當加強決算審核和分析,規范決算管理工作,保證決算數據的完整、真實、準確。第十五條收入是指行政單位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包括財政撥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財政撥款收入,是指行政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單位依法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行政單位依法取得的應當上繳財政的罰沒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國有資產處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屬于行政單位的收入。

      第十六條行政單位取得各項收入,應當符合國家規定,按照財務管理的要求,分項如實核算。

      第十七條行政單位的`各項收入應當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第十八條支出是指行政單位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和完成工作任務所發生的資金耗費和損失,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單位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務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是指行政單位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在基本支出之外發生的支出。

      第十九條行政單位應當將各項支出全部納入單位預算。

      各項支出由單位財務部門按照批準的預算和有關規定審核辦理。

      第二十條行政單位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開支范圍及標準,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對節約潛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進行重點管理和控制。

      第二十一條行政單位從財政部門或者上級預算單位取得的項目資金,應當按照批準的項目和用途使用,?顚S、單獨核算,并按照規定向同級財政部門或者上級預算單位報告資金使用情況,接受財政部門和上級預算單位的檢查監督。

      項目完成后,行政單位應當向同級財政部門或者上級預算單位報送項目支出決算和使用效果的書面報告。

      第二十二條行政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購制度等規定。

      第二十三條行政單位應當加強支出的績效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第二十四條行政單位應當依法加強各類票據管理,確保票據來源合法、內容真實、使用正確,不得使用虛假票據。

      第二十五條結轉資金,是指當年預算已執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執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第二十六條結余資金,是指當年預算工作目標已完成,或者因故終止,當年剩余的資金。

      結轉資金在規定使用年限未使用或者未使用完的,視為結余資金。

      第二十七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的管理,應當按照同級財政部門的規定執行。第二十八條

      資產是指行政單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等。

      第二十九條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應收及暫付款項、存貨等。

      前款所稱存貨是指行政單位在工作中為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材料、燃料、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等。

      第三十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并且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及構筑物;通用設備;專用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檔案;家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

      第三十一條在建工程是指已經發生必要支出,但尚未達到交付使用狀態的建設工程。

      在建工程達到交付使用狀態時,應當按照規定辦理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和資產交付使用。

      第三十二條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使用者提供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等。

      第三十三條行政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單位資產管理制度,加強和規范資產配置、使用和處置管理,維護資產安全完整。

      第三十四條行政單位應當按照科學規范、從嚴控制、保障工作需要的原則合理配置資產。

      行政單位資產有原始憑證的,按照原始憑證記賬;無原始憑證的,應當依法進行評估,按照評估價值記賬。

      第三十五條行政單位應當加強資產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資產建賬、核算和登記工作,定期或者不定期進行清查盤點,保證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年度終了,應當進行全面清查盤點。對資產盤盈、盤虧應當及時處理。

      第三十六條行政單位開設銀行存款賬戶,應當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并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第三十七條行政單位應當加強應收及暫付款項的管理,嚴格控制規模,并及時進行清理,不得長期掛賬。

      第三十八條行政單位的資產增加時,應當及時登記入賬;減少時,應當按照資產處置規定辦理報批手續,進行賬務處理。

      行政單位的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但財政部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九條行政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對外投資或者舉辦經濟實體。對于未與行政單位脫鉤的經濟實體,行政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監管。

      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行政單位不得舉借債務,不得對外提供擔保。

      第四十條未經同級財政部門批準,行政單位不得將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對外出租、出借。

      第四十一條行政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資源共享、裝備共建,提高資產使用效率。

      第四十二條行政單位資產處置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依法進行評估,嚴格履行相關審批程序。

      第四十三條負債是指行政單位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者勞務償還的債務,包括應繳款項、暫存款項、應付款項等。

      第四十四條應繳款項是指行政單位依法取得的應當上繳財政的資金,包括罰沒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國有資產處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

      第四十五條行政單位取得罰沒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國有資產處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應當按照國庫集中收繳的有關規定及時足額上繳,不得隱瞞、滯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四十六條暫存款項是行政單位在業務活動中與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發生的預收、代管等待結算的款項。

      第四十七條行政單位應當加強對暫存款項的管理,不得將應當納入單位收入管理的款項列入暫存款項;對各種暫存款項應當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

      第四十八條行政單位劃轉撤并的財務處理,應當在財政部門、主管預算單位等部門的監督指導下進行。

      劃轉撤并的行政單位應當對單位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和管理工作,并妥善處理各項遺留問題。

      第四十九條劃轉撤并的行政單位的資產經主管預算單位審核并上報財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批準后,分別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ㄒ唬┺D為事業單位和改變隸屬關系的行政單位,其資產無償移交,并相應調整、劃轉經費指標。

     。ǘ┺D為企業的行政單位,其資產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評估作價后,轉作企業的國有資本。

     。ㄈ┏蜂N的行政單位,其全部資產由財政部門或者財政部門授權的單位處理。

     。ㄋ模┖喜⒌男姓䥺挝,其全部資產移交接收單位或者新組建單位;合并后多余的資產,由財政部門或者財政部門授權的單位處理。

     。ㄎ澹┓至⒌男姓䥺挝,其資產按照有關規定移交分立后的行政單位,并相應劃轉經費指標。

      第五十條財務報告是反映行政單位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預算執行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

      第五十一條行政單位的財務報告,包括財務報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支出明細表、財政撥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資產投資決算報表等主表及有關附表。

      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行政單位本期收入、支出、結轉、結余、專項資金使用及資產負債變動等情況,以及影響財務狀況變化的重要事項,總結財務管理經驗,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

      第五十二條財務分析是依據會計核算資料和其他有關信息資料,對單位財務活動過程及其結果進行的研究、分析和評價。

      第五十三條財務分析的內容包括預算編制與執行情況、收入支出狀況、人員增減情況、資產使用情況等。

      財務分析的指標主要有:支出增長率、當年預算支出完成率、人均開支、項目支出占總支出的比率、人員支出占總支出的比率、公用支出占總支出的比率、人均辦公使用面積、人車比例等。

      行政單位可以根據其業務特點,增加財務分析指標。

      第五十四條行政單位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編制財務報告,認真進行財務分析,并按照規定報送財政部門、主管預算單位和其他有關部門。

      第五十五條行政單位財務監督主要包括對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結轉和結余管理、資產管理、負債管理等的監督。

      第五十六條行政單位財務監督應當實行事前監督、事中監督、事后監督相結合,日常監督與專項監督相結合,并對違反財務規章制度的問題進行檢查處理。

      第五十七條行政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經濟責任制度、財務信息披露制度等監督制度,依法公開財務信息。

      第五十八條行政單位應當依法接受主管預算單位和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

      第五十九條財政部門、行政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則,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處理。

      第六十條行政單位基本建設投資的財務管理,應當執行本規則,但國家基本建設投資財務管理制度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六十一條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財務制度的適用,由財政部另行規定。

      行政單位所屬獨立核算的企業、事業單位分別執行相應的財務制度,不執行本規則。

      第六十二條本規則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財務的管理制度13

      為嚴格遵守黨和政府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認真執行上級工會規定,貫徹為工會建設服務,為教育服務,為群眾服務,切實抓好收、管、用三個環節。

      一、按期收好各項經費:工會經費和工會會費

      二、記帳及時、切實做到內容、數字真實、摘要清楚、經常核對,做到帳帳相符、帳據相符、帳表相符。

      三、對報銷發票嚴格審查,禁用不規范的發票或白條為原始憑證。

      四、會員慰問費不超過會費的20%

      五、妥善保管現金和一切帳目帳務、憑證,定期向工會委員會報告財務工作情況和各項經費的`開支情況,主動向經費審查委員會提供有關的財務工作資料,接受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

      六、工會會計人員要認真執行新《會計法》和工會的各項財務制度、財務紀律,按《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的要求做好本職工作.

      七、本制度自通過之日起施行。

    財務的管理制度14

      一、為規范財務行為,嚴密財務手續,加強會計基礎工作,確保財會工作有序進行,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和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則。

      二、學校財務活動和有關會計基礎工作,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規則的規定。

      三、單位或個人向財務辦理借領、報銷各種款項時,應當做到憑證合法、內容完整、填寫規范、手續齊備,并有預算指標。

      四、辦理借款

      1、借款人應按規定如實填寫借款單,借款人員簽名須是本人簽名,不可代筆。

      借款單經學校領導審批,并經會計室審核后付款。

      2、所有借款一律實行“誰借誰還”的原則。

      屬于差旅游費或零星購物的現金借款,應于出差回;蜣k妥驗收手續后辦理報銷結賬手續。

      五、購買物品的發票及報銷

      1、購買物品前要落實經費來源,申購貴重儀器設備的,要經過校長室的可行性論證。

      2、購買時應認真了解商品質量是否可靠,價格是否合理,能否取得套印有稅務監制章的合法發票。

      從企業取得的購貸發票的內容必須具備:發票的名稱;

      填制發票的日期;

      填制發票單位名稱或填制人姓名;

      經辦人員的簽名或蓋章;

      接受發票單位名稱;

      經濟業務內容;

      數量、單價和金額。

      3、從外單位取得的發票,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或發票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等)。

      凡填有大寫和小寫金額的發票,大寫與小寫金額必須相符。

      4、持有效發票向財務報銷時,其發票背面必須有經辦人和證明人簽名或簽章。

      屬于固定資產的`,必須填寫財產登記手續。

      5、全校財產物資的申購、驗收、調配、報廢等均應由總務處統一辦理。

      六、差旅費報銷

      按規定如實填寫“差旅費報銷單”。

      具體寫明出差事由、地點、日期、出發和到達時間、票價、預借差旅費數額等,車票粘貼前應除去非面額硬紙部分,住宿費及其他合法單據粘貼在報銷單背面。

      經報銷人簽名,學校領導審批后向會計室辦理報銷手續。

      七、預算

      每學期開學后,財會人員應及時向校長報告各項經費收入情況,并配合校長做好經費預算計劃,做到?顚S,杜絕開空頭支票。

      八、結帳和審計

      1、學校帳目要做到日清月結,每學期結束,學校要成立結帳小組,清理全期帳目,做到民主理財。

      2、自覺接受上級審計部門的審計,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九、其他事項

      1、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的經濟業務,應當將批準文件作為原始憑證 。

      如果批準文件需要單獨歸檔的,應當在憑證上注明文件的批準機關名稱、日期和文號。

      2、會計憑證不得外借,其他單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會計憑證時,經財務處負責人批準,可以復制。

      向外單位提供的會計憑證復制件,應當在專設的登記蒲上登記,并由提供人員和收取人員共同簽章。

      十、本規則自頒布日起實施。

      凡與本規則不一致的,以本規則為準。

    財務的管理制度15

      一、負責鄉政府及所屬部門所有票據的領用、發放、回收、登記、銷號工作。

      二、負責使用單位票證的`發放、回收、登記、銷號工作。

      三、領用的票據除鎮政府及所屬部門使用外,其他人員不得使用,專管人員不得將票據轉借他人,不得給外單位使用。

      四、各單位使用財政統一收費收據,必須憑收費許可證領用及收費,并及時辦理結報,如發現使用統一收費票據亂收費的,應及時收回,并予以糾正。

      五、各種票據及存根,應妥善保管,防止丟失、毀壞,并及時向上結報。

      六、定期盤查票證。凡發現票據有丟失,應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上報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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