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級造價工程師《案例分析》考點:合同價款調整

    時間:2024-11-26 09:24:12 科普知識 我要投稿
    • 相關推薦

    一級造價工程師《案例分析》考點:合同價款調整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一級造價工程師《案例分析》考點:合同價款調整,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一級造價工程師《案例分析》考點:合同價款調整

      知識點:合同價款調整

      1.合同價款調整的事項

      (1)法規變化類(主要包括法律法規變化事件);

      (2)工程變更類(主要包括:工程變更、項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單缺項、工程量偏差、計日工等事件);

      (3)物價變化類(主要包括:物價波動、暫估價事件);

      (4)工程索賠類(主要包括:不可抗力、提前竣工(趕工補償)、誤期賠償、索賠等事件);

      (5)其他類(主要包括現場簽證以及承包雙方約定的其他調整事件)。

      2.法律變化引起的合同價款調整

      施工合同履行期間,在基準日(投標截止時間前的第28天或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簽訂前的第28天)后,因執行相應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引起工程造價發生增減變化的,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調整合同價款。

      有關價格的變化已經包含在物價波動時間的調價公式中,則不再予以考慮。

      如果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導致的工期延誤,按不利于承包人的原則調整合同價款。

      (在工程延誤期間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和相關政策發生變化引起工程造價變化的,造價合同價款增加的,合同價款不予調整;造成合同價款減少的,合同價款予以提調整。)

      3.工程量偏差引起的合同價款調整

      合同中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可以按以下原則辦理:

      (1)綜合單價的調整原則

      當應予以計算的實際工程量與招標工程量清單出現偏差(包括因工程變更等原因導致的工程量偏差)超過15%時,對綜合單價的調整原則為:當工程量增加15%以上時,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應予調低;當工程量減少15%以上時,減少后剩余的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應予調高。具體調整方法在合同中約定。

      (2)總價措施項目費的調整當應予以算的實際工程量與招標工程量清單出現偏差(包括因工程變更等原因導致的工程量偏差)超過15%,且該變化引起的措施項目相應發生變化,如該措施項目是按系數或單一總價方式計價的,對措施項目費的調整原則為: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項目費調增,工程量減少的,措施項目費調低。具體調整方法在合同中約定。

      4.物價變化類引起的合同價款調整

      1)采用價格指數調整價格差額

      式中:△P——需調整的價格差額;

      P0——根據進度付款、竣工付款和最終結清等付款證書中,承包人應得到的已完成工程量的金額。此項金額應不包括價格調整、不計質量保證金的扣留和支付、預付款的支付和扣回;變更及其他金額已按現行價格計價的,不計在內;

      A——定值權重(即不調部分的權重);

      B1,B2,B3,、、、,Bn——各可調因子的變值權重(即可調部分的權重)為各可調因子在投標函投標總報價中所占比例;

      Ft1,Ft2,Ft3,、、、,Ftn——各可調因子的現行價格指數,指根據進度付款、竣工付款和最終結清等約定的付款證書相關周期最后一天的前42天的各可調因子的價格指數。

      F01,F02,F03,、、、,F0n——各可調因子的基本價格指數,指基準日的各可調因子的價格指數。

      2)采用造價信息調整價格差額施工合同履行期間,因人工、材料、工程設備和施工機械臺班價格波動影響合同價格時,人工、施工機械使用費按照有關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人工成本信息、施工機械臺班單價或施工機具使用費系數進行調整。

    【一級造價工程師《案例分析》考點:合同價款調整】相關文章:

    一級造價工程師《案例分析》考點10-17

    2024一級造價工程師考試《案例分析》試題及答案10-16

    監理工程師案例分析11-17

    小學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高頻考點:案例分析答題技巧10-22

    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實訓心得體會11-25

    案例分析報告12-30

    案例分析范文07-25

    案例分析總結01-21

    心理案例分析11-07

    黄频国产免费高清视频_富二代精品短视频在线_免费一级无码婬片aa_精品9E精品视频在线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