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0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篇1
1、嚴格遵守國家的財務法規,財政紀律,方針政策和企業管理制度。
2、遵守公司財務制度,嚴守財務機密,不得隨意泄密,泄密者給予1000元罰款,嚴重者開除。
3、對每月發生的經濟業務要及時結帳、記帳,做到帳證、帳表、賬物、帳款相符。
4、總帳會計必須每月一次同建設方、總包方和協作單位結清所有材料、資金往來帳,防止串戶,不要影響要款,如耽誤要款,每次罰300元。注意保管好原始帳本。
5、輔助會計要月月對清職工往來帳,防止串戶,如出現漏帳,其全數金額由輔助會計自己賠償。
6、公司只設一本總帳,項目部不再設立分帳,所有票據均有總經理一支筆審批報支,其余任何人簽字僅作證明,證明人不能在審批欄簽字。職工借款由各項目部經理審批簽字,500元以上借款征得總經理同意。
7、財務會計要重點抓好要款,隨時掌握正確的經濟收入情況,材料費支出、應收工程款數據,及時的按合同規定回收工程款,確保公司正常運轉。
8、財務人員要記好帳、管好錢、用好錢,資金金額控制在一定范圍內,不允許長期巨款宕帳。職工借款控制在200元內,管理人員控制在500元內,一年中不得超過三次,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批準。如借款超支造成集體損失,由審批人賠償。
9、對于所有分包工程款只能先付70%,其余部分要由總經理同意后才能付款。如果未按規定擅自付出分包工程款,造成損失由付款人和準付人賠償20%。
10、材料會計要認真嚴格把好材料進出、材料積存和材料消耗關。因資金緊缺,對材料已驗收入庫但貨款未付的,應根據收料單、合同或協議,分單位、分類別每月30日報財務科。如果材料進出帳不符,每次罰款200元;材料積存不報而繼續采購的.,發現一次罰200元,并追究責任。
11、材料會計每月匯總干部職工出勤、獎分,包括職工工傷出勤并張榜公布。
12、財務上對于交來的各種內部罰款,有關分攤費、擔保金、賠償費和其它應扣款,都得一筆不漏地扣除歸戶,如發現遺漏由記帳人賠償。
13、成本考核會計,每月必須及時做好低成本考核,數據要正確,數據不正確罰100元,不按要求弄虛作假者罰款200元。
14、工地廢鋼筋收入及其他收入,一律交公司財務入帳。各項目部不準以任何借口用轉帳支票套取現金,一經發現罰責任人1000元并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15、財務上要對有關人員的備用金及時提供,保證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但是領用者應該及時結帳,如果發現三個月不結帳,罰領款數額的10%。
16、從20xx年元月以后各項目部必須把電纜、電線和固定資產一樣編號列入臺帳。還有臨設用材中,50元至200元的低值易耗品也要列入名細并加強管理。
17、干部職工領藥品,一律記帳到戶,醫藥費包使用,每天按0.5元計算。工傷人員去醫院治療,除住院外,醫院配藥的處方一律帶回工地并由公司醫生給予配藥。
18、材料付款由項目經理、技術、質量、材料、預算、倉庫分別簽字。分包工程付款由項目經理、施工員、質量、安全、預算、公司經理簽字,違反制度未簽字付款的,罰責任人1000元并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節
總則
第1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
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目標。
第3條
財務管理工作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第二節
財務機構和財務人員
第4條
公司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配備專職財務人員。
第5條
公司的財務機構:財務科,是公司的財務管理部門。
第6條
財務科主要職責:
1、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編制公司的財務計劃、資金計劃和會計報表等,落實完成計劃的措施,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監督各項財務活動,考核生產經營成果,向總經理報告工作。
2、審查公司基建、投資、貿易等發展項目及重要經濟合同,對可行性報告提出評估意見。
3、負責全公司的資金融通調拔決策工作,經總經理簽署后執行。
4、監督全公司的財務管理和活動。
5、監督本部門會計人員執行國家的財經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財經紀律,制止不符合財經法令、不講經濟效益,不執行計劃和違反財經紀律的事項,并向總經理報告。
6、對財務人員的調動、任免、晉升、獎懲等提出建議、評定,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7、負責本部門財務人員的培訓工作,不斷提高財務人員的素質和業務水平。
第7條
計劃財務科科長領導計劃財務科的工作,在總經理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8條
財務科科長的職責:
1、主持計劃財務科的工作,領導財務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切實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
2、執行總經理有關財務工作的決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經營成本,審核監督資金的動用,及時、準確、完整地核算生產經營成果,考核計劃執行情況,按期(月、季、年度)向總經理提供數據、資料和財務分析報告。
3、籌劃經營資金,負責公司資金使用,計劃的審批,報批和資金的籌措工作。
4、編制審核各種會計報表,主持公司的財產清查工作。
5、參與公司的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6、協調處理對內對外的關系。
第9條
財務部門建立稽查制度,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項目的登記工作。
第10條
財務人員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
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賬。
第11條
公司領導要切實保障財務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第12條
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報銷或執行,并及時向主管領導報告。
嚴禁任何人對堅持原則的`財務人員進行打擊報復,公司對堅持原則的財務人員予以表揚和獎勵。
第13條
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也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移交交接具體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必須進行監交,一般財務人員的交接,由計劃財務科科長進行監交;計劃財務科科長的交接,由總經理進行監交。
第三節
會計核算原則
第14條
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法律法規中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賬簿,財產清查,成本核算等事項的規定。
第15條
公司采用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并按有關規定辦理會計事務。
第16條
記賬方法采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第17條
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的各種文字記錄必須用中文記載;數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第18條
公司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
第四節
資金管理
第19條
計劃財務科要加強對資金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合理運用,提高效益。
第20條
銀行賬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賬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賬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賬套取現金。
第21條
銀行賬戶的賬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第22條
銀行賬戶印鑒的使用實行2章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定代表人私章由本人保管,不準由1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23條
單位庫存現金不得超過3000元,超過部分當日下午下班前送存銀行,嚴禁坐支現金。
第24條
一切現金收付,必須收付有憑據。
第25條
嚴禁私設小金庫,嚴禁公款存入私人賬戶,嚴禁使用兩本賬或賬外有賬。
第五節
工資及獎金
第26條
公司實行“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27條
員工的工資標準及獎勵方法由企管科提出方案,報總經理審批后,由計劃財務科執行。
第六節
庫存物資管理
第28條
倉庫部門必須建立嚴密的出入庫制度和保管規范,每月向計劃財務科報送一份庫存報表。
第29條
倉庫每月由會計會同倉庫保管人員進行一次實物盤點,并與賬面結存數進行核對。
第30條
對庫存物資的盤盈盤虧,倉庫不得自行進行處理,必須查明原因后,報總經理審批后進行處理。
第七節
會計憑證和檔案管理
第31條
公司必須加強對發票的管理,安排專人負責發票的登記、領用、清理、核對、保管工作。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開、虛開發票。違者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理。
第32條
會計憑證必須內容真實,手續完備,數字準確,不得涂改、挖補,如事后發現差錯,必須由經辦人員負責按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
第33條
會計檔案必須按月裝訂成冊,妥善保管,不得丟失,保管時間按會計制度規定進行保管。
第34條
會計檔案保存期滿銷毀時,應抄具清單,報總經理、董事會、財政部門、稅務機關等同意后,才能銷毀。
第八節
其他
第35條
本管理制度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原制度與本制度有沖突的,以本制度為準。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節財務計劃管理
第一條根據集團總部和酒店集團對酒店經營目標的要求,在酒店總經理的領導下對市場及酒店經營情況調查分析的基礎上,提出酒店全年經營計劃大綱;各部門根據經營計劃大綱編制各自的經營計劃,經酒店管理班子集體討論通過報酒店集團,集團總部審批后,由酒店財務部匯總編制酒店財務計劃。
第二條酒店財務計劃主要包括經營計劃,資本性支出計劃,現金收支計劃,外匯收支計劃,還本付息計劃,人員編制和工時利用計劃等。
1.經營計劃的制訂,要以集團總部和酒店集團的管理目標為依據,以市場客源、價格等方面的變化和在上年費用支出的水平為基礎,結合物價上升指數并考慮酒店經營支出的水平,在酒店總經理的領導下,通過市場營銷部、房務部、餐飲部、人力資源部和財務部集體討論確定。
2.資本支出計劃的制訂,要根據酒店實際情況和工程部專業人員提出的維修改造計劃以及各部門提出的設備購置計劃,由財務部匯總編制。財務部根據集團總部和酒店集團的指示,按照計劃的現金需要數量,編制成表后報酒店集團與集團總部批準。
3.現金收支計劃的制訂,要根據經營計劃,資本性支出計劃,還本付息計劃,外匯收支計劃等由財務部編制,報酒店總經理送酒店集團和集團總部批準。
4.下年度的經營計劃編制時間在每年10-11月完成。
第三條財務計劃報集團總部和酒店集團批準后,由酒店管理班子委托財務部將計劃指標下達到各個部門。酒店管理班子將按周、按月考核計劃完成的情況,并根據市場經營預測的情況,不斷地調整周、月、年的計劃。在財務計劃執行過程中,按時間劃分成年度計劃、三個月預測計劃和本月調整計劃。
第四條為保證支付的合理性、經濟性,在資本支出計劃超過規定標準時要報酒店集團和集團總部批準;酒店財務部要按財務計劃審批每一筆支出,對沒有列入計劃的臨時急需開支,則需根據情況報酒店集團或集團總部批準。
第二節會計核算原則
第五條酒店的會計核算工作是根據中國的有關法律、法規、條例的有關規定制訂酒店會計制度和核算程序。
第六條會計年度按公歷年度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確定。
第七條會計核算采用'權責發生制'。
第八條會計記帳采用借貸記帳法。
第九條酒店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各種會計記錄都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營業務進行登記,要求手續完備,內容完整、準確、及時。會計的一切自制憑證、帳簿、報表均用中英文書寫。
第十條記賬本位幣為人民幣。
第十一條記賬匯率以國家公布的牌價為基礎,年終以人民銀行年末外匯牌價進行調整。
第十二條固定資產折舊采用直線法,按固定資產原值的3%計提殘值;開辦費按財務制度在開業當月一次性攤完,其他遞延費用采用平均攤銷法。
第三節資金管理規定
第十三條流動資金管理
1.流動資金的管理原則是既要保證酒店營業所需的資金,又要加快資金周轉。
2.流動資金管理的依據是按酒店管理班子報酒店集團批準的現金流量計劃表執行。要加強流動資金管理,嚴格審查各項庫存占用的資金,應收結算款占用的資金。要責成信貸部定期核對,及時催收應收款項,合理安排應付款的支付,及時歸還貸款及上繳各種款項。
3.各酒店的流動資金由酒店集團根據集團總部的要求進行統一調動。
第十四條固定資金管理
1.酒店固定資金主要是銀行存款。
2.按酒店規定,營業收入的3.5%作為提取預算大維修費用,主要用做各項固定資產的維修、改造;在當年未支用的部份,年終還要沖減費用,調整損益。
3.凡已經列入并被集團總部批準的資本性支出計劃的項目,必須向酒店集團申報,批準后實施,所需資金由集團總部統一撥款。
第十五條現金管理
1.酒店現金管理采用備用金制度。
1.1根據經營情況,向各收款處和總出納等有關部門配備一定數量的備用金。
1.2備用金金額的核定是根據每天現金的平均支出量,按三天的用量進行核定。核定出的備用金由各使用部門填制備用金申請表,按規定批準后,從銀行提款。
1.3.財務部財務經理、日審主管、夜審主管及審計員定期檢查備用金的`使用情況,核對備用金的金額,并填制備用金核查情況表,說明檢查結果,對于核查出的長短款,要說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報財務總監批準。
1.4.酒店支付500元以下(含500元)的款項都要通過使用總出納備用金來支付,因此,總出納備用金要根據支出情況隨時補充。酒店支付500元以上的款項都要通過支票或銀行轉帳支付,具體見第十五條.3.點?偝黾{申請補充備用金,要填制備用金補充申請表,并將有關零星支出憑證及原始發票附在申請表后,送應付款主管逐一審核后,填寫支票申請,報酒店財務負責人審批后,從銀行提款補足備用金。
2.對于從營業收入中取得的現金、轉帳支票、信用卡等,由總出納進行清點,并編制總出納收入表,每日送存銀行,任何人不得從營業收入中坐支現金。
3.對于酒店使用轉賬支票付款的管理
3.1.由使用部門填寫支票申請,由總會計師根據所附采購訂單或其它有關明細單證審批,由應付會計填寫支票后,再送酒店財務負責人簽字,送酒店總經理簽字批準。
3.2.支票領取者,需在應付款的支票登記簿和支票根上簽字后,方可領用。
3.3.凡領用后的支票要在7天內將發票送回應付會計,并注銷登記。超過一個月未回的支票,由酒店財務負責人督促回收。
4.每月定期編制月度現金流量表
4.1.財務負責人根據現金流量表來安排日常財務收支計劃。
4.2.酒店應按現金流量表,按時計提酒店資金(利潤)。
4.3.酒店對工程款的支付要按計劃和有關報批手續進行。
4.4.現金流量表按月編制,每月都要修正現金收支計劃,使酒店在現金日常管理中能按計劃進行。
第四節付款審批管理
合同付款審批
第十六條合同請款規定:
(1)由合同跟蹤人負責請款,填寫付款審批表,并附上蓋有《請款專用章》的合同復印件和其它附件。
(2)所有以酒店名義簽訂的合同,無論合同跟蹤人為酒店或酒店集團職能部門須先經簽訂合同的酒店財務部審核,登記。
第十七條合同付款審批職責:
1.由合同跟蹤人、各級審核審批人各負其責。
2.不同付款內容附有不同付款依據,由不同審批人或職能部門審核和審批,明確各自的審核內容及范圍,各條線把關。
3.財務部對付款審核實行二級負責,屬于酒店審核權限的付款審核由酒店會計進行一級審核,酒店財務負責人進行二級審核;屬于酒店集團審核權限的付款由酒店財務部進行一級審核,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進行二級審核。
第十八條合同付款審批權限:
1.20萬元以下款項最后審批人為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負責人、總經理;
2.20萬元以上月資金計劃內和月資金計劃外的最后審批人為集團財務副總裁(超過500萬元由總裁/董事局加簽)。
非合同付款審批
第十九條行政費用付款審批
1.審批職責,同合同付款審批職責;
2.審批權限:
2.1酒店行政費用開支最后審批人為酒店財務部經理、酒店總經理;
2.2酒店集團總部各部門行政費用開支最后審批人為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負責人、酒店集團總經理;
2.3酒店集團總經理費用的開支由集團財務副總裁或其指定負責人審批,并由指定人員審核。
第二十條行政費用外付款審批:
1.審批職責:同合同付款審批職責;
2.審批權限:
2.12萬元元以下最后審批人為酒店第一負責人;
2.22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最后審批人為酒店集團財務負責人,酒店集團老總;
2.310萬元以上月資金計劃內和資金計劃外的最后審批人為集團財務副總裁(超過500萬元由總裁/董事局加簽)。
第二十一條付款集中會審辦法:酒店集團職能部門和酒店集團老總對付款的審批采取每周兩次集中會審制。
第五節外匯管理規定
第二十二條嚴格執行國家外匯管理的各項制度和規定。
1994年1月1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宣布取消官方外匯牌價,酒店以中國人民銀行每天發布市場外幣對人民幣的兌換價格作為基礎,以中國銀行外匯牌價作為兌換外幣的價格,外國客人支付給酒店的現鈔一律通過'外幣兌換處'兌換成人民幣予以結算。
第二十三條客人使用外幣信用卡付款時,應將信用卡直接從銀行購買外匯并存入外匯現匯戶,也可以根據需要直接存入人民幣帳戶。從異地或境外匯入的外匯可直接進入外幣現匯戶,其它托收的外匯支票、匯票等可在托收后存入外匯現匯戶。
第二十四條嚴格按國家規定控制外匯現匯戶的支出,外幣不足時可向外匯管理局申請,批準后向銀行購買。對外采購時必須嚴格控制,每筆匯款必須經過酒店管理班子批準報酒店集團審批后方可匯出。若外匯管理班子另有規定時,則按規定辦理。
第二十五條建立嚴格的往來款項記錄,對于以外幣應收國外的款項,應及時記帳;同時建立外幣鋪助登記帳,以便更好地核對、結算。對外幣業務產生的匯兌損益,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及時列入當期損益。
第二十六條酒店外幣兌換從銀行購買水單后,立即登記并妥善保管,使用過的水單,要及時注銷號碼,每天外幣兌換處管理人員必須對水單進行審核。使用過的水單定期打捆,送財務部檔案庫保存。
第二十七條酒店按政府各部門對外匯管理要求,及時、準確地填寫各種外匯報表。對外匯的收入、支出、結存的各項數字按報表要求的口徑逐一填報。對酒店內部各級外匯報表中的收、支情況,要分析具體情況,剔除外匯在內部結算的因素,避免外匯收支的重復計劃。
第二十八條外匯的稽核
主要對《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外匯管理施行細則》執行情況的稽核;對各有關外匯業務記錄完整性、合法性,以及外匯帳戶核算的準確性進行稽核。杜絕套匯、逃匯現象。日;斯ぷ饔韶攧詹拷浝碡撠煻綄绦。
第六節臺賬的管理
第二十九條為加強酒店的資產管理,防止資產的流失,各相關部門的相應崗位均設臺賬。
第三十條各相應崗位根據合同費用、物資的具體情況設置臺賬。臺賬分合同臺賬、費用臺賬和物資臺賬。合同臺賬按合同類別、合同會簽、合同請付款時間、合同金額等設立明細項目;費用臺賬按費用明細設立項目;物資臺賬按物資的品種、規格、單價、數量、金額等設立明細項目。
第三十一條各相應崗位針對不同的臺賬要求逐日逐筆詳細登記每一份合同、每一筆費用支出、每一項物資進出,隨時核對帳實是否相符,做到'日清月結'。
第三十二條各相應崗位在登記臺賬的過程中如發現帳實不符的情況,應及時查明原因,并將差異情況及時上報部門負責人和財務部,并按相關制度辦理。
第三十三條每月月末對臺賬做出匯總表,便于進行總量控制,對合同、費用、物資的使用進行核算和監督。
第七節成本費用的管理
第三十四條成本費用是指酒店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物料、原材料消耗,人工報酬或其它耗費。
第三十五條根據管理班子與國家財會制度的有關規定,酒店制訂了成本及費用項目,并按客房、餐飲、商場、電話、洗衣、商務、健身、美容等營業部門和其它非經營部門分別進行成本費用的核算及考核管理。
第三十六條酒店成本主要指餐飲成本和商品成本。餐飲成本主要指食品飲品的原材料、輔料的進價加運輸、關稅等費用的成本;商品成本主要指商品進價加有關費用。
第三十七條費用的核算與控制
1.營業費用,主要是客房、餐飲、商場等經營部門發生的直接費用,是各部門可直接控制的費用;
2.行政費用,主要是行政管理費、市場費、能源及維修費用,是不能直接計入各個部門的費用;
3.非經營費用,主要是折舊費、大修費、集團總部費、土地使用費、房產稅、保險費、匯兌損益、利息等費用,是管理者無法直接控制的費用。
4.對于第二類行政管理費用,由各職能部門進行控制,按照預算計劃進行考核。
第三十八條成本費用核算原則
1.依據權責發生制原則,以權責發生的時間作為會計確認的基礎,同時,收入與其相關的成本費用要相互配比,以正確核算各期損益。
2.成本費用發生時,要按實際成本計價。
3.合理劃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由于支出而產生的效益僅與會計年度相關的,應作為收益性支出;而支出產生的效益與幾個會計年度相關的,則應作為資本性支出。
4.酒店為購建固定資產,購入無形資產及其它資產支出、對外投資支出、罰沒損贈及其它與生產經營業務無關的其它支出,不能列入成本費用。
第八節會計憑證及賬簿的管理
第三十九條會計憑證管理
1.會計憑證是記錄酒店經濟業務,明確經濟責任的書面證明,是登記賬簿的依據。
2.酒店會計憑證分為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財務記賬是通過集團采用的財務軟件系統實現的,因此酒店的付款憑證主要以支票號作憑證登記號,借貸方均通過科目代號來表示;收款憑證則以酒店內部編號入賬。審核會計要審核憑證的真實性、及時性,又要檢查憑證表示經濟業務的合理合法性;要審核記賬憑證的內容是否與原始憑證相符合,又要檢查所出賬的會計科目代號,以及金額有無差錯。
3.酒店會計憑證在完成經濟業務手續和記賬之后成為重要的會計檔案和歷史資料。會計憑證由財務部各個有關小部門按照一定的順序號或按公司名稱分類存檔,并在封面上登記記帳憑證的日期、號碼等。年終登記編制清單,封存在箱子內歸入會計檔案室,各有關小部門均需建立登記本。歸入檔案室的有關會計資料登記在本,以備查詢。
第四十條賬簿的管理
1.酒店財務記帳是依據會計憑證通過電腦系統處理實現的,賬簿實際是打印出的電腦報表。電腦記帳要求會計科目必須用9位數字代碼來代替,所以,酒店會計科目中只有一級會計科目,而同一科目下的明細帳是通過代碼完成的。
2.總賬做平行登記是將應收款、日審、應付款本月每一科目的發生額及余額直接轉到總賬相應科目中進行匯總。
3.電腦記賬將所有會計資料存在光盤上保存。光盤按一定編號專人保管,存放在保險柜中。
4.會計賬簿要保管好,辦法與記賬憑證管理類同。
5.定期打印所有帳表,按類別裝訂成冊,至少一式二份,由財務各小部門的專人負責保管。尤其是對應定期保存的帳表,應列出清單,由專人保管。
6.對歷史賬簿的查閱,應經過財務領導批準后辦理有關借閱手續。
第九節會計報表
第四十一條會計報表是按周、月、年度等會計報告期,正確及時地反映經濟成果的報表,它是酒店在某一時期或年度終了的經濟活動總結。
第四十二條編制會計報表一定要確保填列數字真實正確,內容項目完整,邏輯關系清楚,說明合理,上報及時。
第四十三條在編制會計報表前必須將各類明細帳核對無誤,總賬余額與各明細賬全部一致,方可編制有關的會計報表。
第四十四條會計報表要按規定做好說明,內容報表要定期做好分析,為改善經營管理提供數據。
第四十五條所有通過電腦完成的報表必須至少打印二份,按類進行裝訂,并有專人負責保管。對于需要長期保存的報表,要登記造冊,按年度分類裝訂,妥善保管。
第四十六條查閱報表時要辦理借閱手續。
第十節會計監督
第四十七條會計人員必須執行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和酒店制訂的制度,維護國家和酒店的利益,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賬薄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按規定的程序報告并處理。
第四十八條會計核算員對違反財務制度的收支項目,可按《會計法》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執行。
第四十九條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對會計資料及所反映出的經濟活動進行稽核。
第五十條總出納不準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五十一條會計人員主要職責是進行會計核算和實行會計監督;參與擬訂財務計劃,分析預算執行情況,考核資金使用情況,考核資金使用效果;揭露經營管理中的問題。
第五十二條會計人員調動崗位或離職,必須與接管人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分部負責人監督交接;財務部分部門負責人交接時,由酒店財務部負責人監督交接;財務部主要負責人交接時,由酒店總經理和酒店集團財務監督交接。酒店集團財務負責人交接時,由集團總部派人監督交接。
第五十三條財務管理實行酒店財務負責人負責下的全員責任制,每位會計人員各司其職,專業分工,逐級負責,直線垂直式管理。若在酒店經營方針和財務管理上,酒店總經理與財務負責人意見不一致時,財務負責人可直接向公司財務總監報告解決,以保證財務政策和制度的正確執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篇4
一、小規模私營企業財務管理特征
小規模私營企業投資規模小、自有資金有限、企業經營管理水平低、產品科技含量低、員工素質不高、市場競爭力有限。
這類企業的財務管理主要有以下特征:
1、財務管理地位不高
小規模非科技型私營企業,其決策模式主要為經驗決策。
私營企業在經營決策方面有著高效率的優勢,但決策程序較粗糙,決策所需信息中,在相當程度上仍使用以供銷人員為主體的偶遇式市場信息收集方式,信息的收集處理利用并無規范的規則,財務人員幾乎不會參與收集分析信息,決策信息準確度較差,決策的可靠度低。
企業財務管理未受到重視、財務管理在業主以外的管理中影響不大、地位不高。
2、未配置獨立的財務管理機構或人員
大部分小企業未配置獨立的財務管理機構或人員,財務人員當作“記賬”員,主要負責對外提供財務與納稅報表。
有些會計平時不到企業中去,月底或月初企業經營者把資料交給他們,他們根據取得的資料做賬。
由于取得的資料不完整,往往造成存貨、資金、往來、費用等不真實,記賬戶數多了后,賬務處理簡單化,將企業的經營業務不是逐筆登記記賬憑證,而是采取匯總登記(不管有多少發票),也不按照要求設置二級明細科目。
3、財務管理職能作用不大
小規模私營企業在發展初期,人與人的關系基于血緣關系和地緣聯系,對團體以外的人不信任。
在財務這一敏感部門,“忠誠度”成為用人的重要標準,無血緣、鄉緣關系的財務管理群體很難與家族勢力平衡。
所以,在小規模、低層次的私營企業,真正的財務專業人才很難留住,財務人員大多未經正規的專業培訓,缺乏財務管理的能力,難以為管理高層提供有效的財務信息。
4、企業法人財務觀念淡薄
財務觀念是財務管理的基礎,觀念的更新會帶來管理水平的提高。
而目前為數不少的小規模私營企業經營者,在經營中主要靠“拍腦袋”、“搏一搏”,財務管理對他們來說,是個不可理解的概念。
他們認為財務就是記賬或算賬。
自己辦的`企業,只要平時記流水賬,到年底結算有無盈利即可,沒有必要設立會計總賬、分類賬、明細賬,沒有必要按照《會計制度》要求進行會計核算和財務分析。
因此,許多原始資料不提供給財務,把會計只當作納稅申報的工具,沒有真正發揮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作用。
5、企業資產管理混亂
一是現金管理混亂。
多頭開戶銀行,材料采購和產品銷售大量用現金交易,企業業務人員隨意支取現金長期不結算,有的企業現金收入不入賬、正常的費用支出也不入賬等。
企業現金管理不規范,給企業財務管理埋下隱患。
二是應收賬款失控。
這主要發生在產品(商品)供大于需的私營企業,由于供貨企業間的互相競爭激烈,為了避免自己的產品被淘汰出局,采取墊資發貨辦法,造成應收賬款居高不下。
三是存貨管理混亂。
沒有建立完整、準確的材料(商品)、產品倉庫明細賬。
材料(商品)采購因資金緊張賒欠款項,對方沒有開具發票或為了壓價不要求對方開票,造成入賬無原始憑證,有的以白條入賬,有的干脆不入賬,造成企業存貨一攤糊涂賬。
四是固定資產管理混亂。
有的企業購置固定資產時,沒有及時登記入賬;有的企業購置的固定資產沒有取得發票而無法入賬;有的企業購置的固定資產由于原始記錄不清,無法按現有《會計制度》要求采取分類折舊;有的企業報廢、毀損的固定資產沒有按規定清理,造成賬實不符。
二、對加強管理的建議
1、加強對企業經營者的財會知識培訓
有關部門應針對目前私營企業在財會方面存在的問題,對經營者開展業務培訓,提高經營者的法制觀念。
特別要加強對《公司法》、《合同法》、《稅法》和《財務》、《會計制度》、金融法規等財經法律、法規的學習輔導,提高經營者對加強企業財務管理重要性的認識,充分理解財務管理在企業經營中的作用,要從企業的長遠發展去審視企業的經營管理,摒棄“小富即安”的小農意識,要做到規范經營、守法經營,這樣才能辦好企業、辦大企業。
2、加強對財務人員的培訓
財政部門作為企業財務人員的主管部門,要通過調查研究,找出私營企業財務人員存在的薄弱環節,制定出培訓的方式和內容,有針對性地解決存在的問題。
也可采取企業會計互審互查方法,使他們在檢查中增長知識,以達到提高財會人員業務素質之目的。
同時對私營企業中財務管理混亂的企業,應加強執法力度,對不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的,或采取不法手段偷稅的,應按照《會計法》、《稅法》的相關規定對企業法人予以經濟處罰、行政處罰、甚至刑事處罰;對相關的會計責任人員予以吊銷會計證等行政處罰,觸犯法律的要追究其刑事責任。
3、加強外部監管力度
從目前私營企業的現狀來看,靠企業自身約束來規范會計工作是不現實的,我們應該更多地借助于外部監管,幫助私營企業實現會計規范化。
我國的會計監督是由國家監督、社會監督和企業內部監督三位一體的監督體系,其中前兩種屬于外部監督。
國家監督是由財政、稅務、銀行、工商、證券、監管等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實施的監督;社會監督則以會計中介機構為主體,由其接受他人委托,對有關單位的會計工作進行審計、驗資等工作。
如其在執業過程中,發現私營企業會計核算過程中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應及時上報財政、稅務等主管部門,對私營企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應予以嚴肅處理。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財政部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和本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第一次股東大會通過決議的財務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遵照有利于國家,有利于社會,有利于企業,有利于職員的企業宗旨,是企業內部財務管理的最高準則,亦是對企業經營管理進行審計的`基本準則。
第三條公司設立財務部門,審計部門,本辦法的實施經董事會授權,由公司財務部門實施,對公司的經營管理過程中經濟行為的審計經監事會授權,由公司審計部門或聘請中介審計機構實施。
第四條公司下屬各分支機構,各門店有關財務管理細則,不得與本細則相違背,如有違背均以本細則為準。簡介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目錄第一章總則第二章財務部門職責第三章財務人員管理第四章商品管理第五章現金管理第六章固定資產管理第七章工程、設備管理第八章車輛、大型設備維修管理第九章費用管理第十章工資結構與資金管理第十一章借支、報銷管理第十二章社會養老保險及醫療保險第十三章舉債、擔保第十四章審計第十五章附則有限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財政部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和本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第一次股東大會通過決議的財務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遵照有利于國家,有利于社會,有利于企業,有利于職員的企業宗旨,是企業內部財務管理的最高準則,亦是對企業經營管理進行審計的基本準則。
第三條公司設立財務部門,審計部門,本辦法的實施經董事會授權,由公司財務部門實施,對公司的經營管理過程中經濟行為的審計經監事會授權,由公司審計部門或聘請中介審計機構實施。
第四條公司下屬各分支機構,各門店有關財務管理細則,不得與本細則相違背,如有違背均以本細則為準。第二章財務部門職責
第五條嚴格執行《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和《商業企業會計制度》及其它財務規章制度,認真、負責貫徹實施本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第六條根據會計核算原則,組織好公司的財務核算,包括購進、存貨、往來、貨幣資金、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短期、長期投資、費用工資、稅金、利潤及利潤分配等核算,按要求建帳、記帳、算帳、結帳、對帳。
第七條及時,完整,準確,真實編制月報和年報報表。
第八條及時編制公司各門店,下屬分公司的經濟效益考核表,為計提工資和資金提供財務依據。相關推薦:倉庫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專賣店鋪日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篇6
一、總則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制定本制度;
2、為規范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財務管理細則
一、總原則
1、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征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事業部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屬計劃外的,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
2、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二、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財務經理職責
1、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范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并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11、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審核、匯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三、現金管理制度
1、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庫存現金超過3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業務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報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準,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后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6、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后出納須在審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簽章,并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復報銷。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每工作日結束后。
3、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繳款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由經辦人、部門經理、財務主管(經理)、總經理(計劃外部分)簽字后出納方可開出。
5、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6、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五、印鑒的保管
1、銀行印鑒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總經理印鑒分別由財務經理和出納負責保管。
六、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出納人員在每周完成出納工作后,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出納報告表”,并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2、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面余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帳單的余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3、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篇7
參考建議各位財務、人資、行政的朋友,可以根據自己公司實際情況修改調整完善。重要在于制度的實施流程與執行管理和執行監督,并與崗位職能掛鉤,同時需要符合企業自身的業務特點?梢詫⒅贫群娃k公OA軟件及管理流程操作結合執行。
一. 總則
1 為加強集團的財務管理,規范集團的各項財務管理行為,保證集團戰略和目標順利落實,保障集團資產的安全、完整,促進首聯集團的發展,特制訂本制度。
2 集團財務管理的根本目標:以集團股東為主體的利益相關人利益最大化。
3 集團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和任務:
3.1 建立和健全集團基本財務管理體制。包括組織機制、決策機制、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機制、信息流轉機制等。
3.2 制定集團財務管理規則,包括各財務事項操作規范和管理權限,具體包括:
3.3 投資融資和收益分配:其核心內容是企業發展“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的科學統一,具體包括選擇融資渠道及合理的資本結構,綜合分析評估投資風險與報酬,協助進行投資決策;制定符合股東利益和企業長遠發展需求的股利分配政策。
3.4 通過系統的全面預算制度和配套的監控體系,對集團業務運作和資金流轉進行管理和監控,保證集團戰略目標實現的效果和效率,實現股東權益的保值增值。
3.5 建立良好的企業內部控制系統,加強風險防范,保證資產安全,降低成本控制的費用。
3.6 遵照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為各政府機構和股東提交準確完整的財會信息。
4 集團內部各單位財務制度不得違反或與本制度的規定和原則相沖突,本制度未盡事項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準。
二. 財務管理體制
1 集團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獨立核算的財務管理體制。集團的財務管理工作,在集團高層領導下,由集團總部財務管理部具體組織實施。各分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在各分公司總經理及總部財務管理部和總部財務副總的領導下,由其財務部門負責人組織實施,除接受總部財務管理部的檢查監督外,還要主動做好自查工作。
2 財務管理工作的開展以總公司、各分公司財務部門為主,各職能部門為輔;總公司、各分公司的財務部門的主要職責如下:
2.1 建立健全財務系統的基本規制,包括:
2.1.1 財務部門的目標體系和決策流程
2.1.2 核心業務的標準、制度流程
2.1.3 財務部門的組織設置/權限分配/崗位責任制/人員招聘、考核、培訓發展等
2.1.4 企業財務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和內部信息流轉的規定
2.1.5 培育和倡導符合公司文化導向的財會系統價值理念
2.2 核心業務流程包括:
2.2.1 財務系統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業務及管理目標的制定流程
2.2.2 嚴格遵循國家和集團各項財務制度的要求,辦理融資投資收益分配以及財務結算和核算業務;
2.2.3 組織編制財務預算,監督預算的執行情況;
2.2.4 負責經營活動分析工作,編制財務報告,真實、客觀、準確、及時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2.2.5 統一的貨幣資金管理和稅務籌劃制度,保障整體利益的實現;
2.2.6 集團規定的重大業務審批制度
三. 權限分配
1 各經營財務事項審批權限人由業務部門負責人、專業管理部門負責人、財務部門負責人、公司或集團高層領導構成。
2 審核責任人依據相關業務規范和經營政策對具體經濟業務的發生內容及要件進行審核。
3 審批責任人依據整體經營利益原則對具體經濟業務的發生必要性進行審批。
4 審核和審批權限人主要包括:
4.1 集團總部
4.1.1 職能部門經理:各管理職能部門經理在專業職權范圍內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1.2 財務副總:分管各項業務或分公司的副總在各自的分管領域范圍內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1.3 總經理: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1.4 總經理辦公會: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審核或審批權,體現高管層集體決策的原則。
4.1.5 董事長辦公會: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審核或審批權,在經濟事項的審批程序中體現為最終審批權責任機構。
4.2 收入中心。收入中心為按業態分的各分公司。
4.2.1 各分公司:在專業職權范圍內對分公司的經濟事項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2.2 各分公司職能部門負責人:在專業職權范圍內,對縱向隸屬關系范圍內的單店的經濟事項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2.3 各分公司總經理:依據相關經營政策要求,對利潤中心的經濟事項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2.4 此外,如在單項業務環節存在其他審核或審批權限機構,分別在細則中描述。
4.3 關于授權:各審批責任人可執行臨時授權,向下或同級授權執行審批責任;
授權必須以書面形式說明授權事項、授權對象和授權范圍(日期和內容金額),以授權方親筆簽字為準,特殊情況下該書面授權說明可電話溝通后后補。所有授權文件應編號歸檔保存。
4.4 財務開支審批一般原則:
4.4.1 先下級,后上級;
4.4.2 先定性審核,后定量核準;
4.4.3 先業務行政線,后財務線。
4.5 財務開支審批要點:
4.5.1 開支是否合理、合規、真實;
4.5.2 單據是否合法,數量、金額是否準確;
4.5.3 是否完備了必要的手續,如:資產購置是否經過批準,資產是否經過驗收等,辦理財務手續的基礎要件是否齊全,如原始業務單據等;
4.5.4 是否符合審批權限和開支標準的規定以及有關文件的精神;
4.5.5 是否符合有關經濟合同或協議的約定。
4.6 財務開支審批權限除本制度和集團其他有關制度、規定已明確的外,其余由各分公司的總經理負責組織制訂。
4.7 對審批權限中未能涉及的具體事項,財務人員應作出符合常理的專業性判斷,交由具有類似或相近事項審批權限的領導審批,并要保持一致性原則。
4.8 財務人員任職基本要求:
4.8.1 極強的保密意識;
4.8.2 認真、仔細、一絲不茍的工作作風;
4.8.3 忠于企業,嚴格遵守財經紀律;
4.8.4 工作穩定性較強;
4.8.5 具備與職位相適應的財會專業技能和任職資格。
四. 財務管理規則
1 籌資管理
1.1 籌資原則
1.1.1 總體上以支撐集團戰略、遵從集團統籌安排、滿足集團資金需要為原則。
1.1.2 長遠利益與當前利益兼顧;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兼顧。要慎重考慮公司的償債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償債而陷入困境。
1.1.3 在控制融資風險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各種融資渠道,權衡資本結構(權益資本和債務資本比重)對企業穩定性、再籌資或資本運作可能帶來的影響,以綜合資金成本率最小為目標。要注重學習運用各級政府及行業優惠政策,積極爭取低成本籌資如:無償、資助、無息或貼息貸款等;
1.2 權益性籌資
1.2.1 各分公司的實收資本不得隨意變更。各分公司資本的增減變動,不論是貨幣資金投入還是往來劃轉,均應報集團財務管理部審核,經批準后方可執行;合資企業注冊資金的增減變動應經本單位董事會批準,并聘請董事會認可的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后報集團總部備案。
1.2.2 合資企業在注冊或增資擴股時,應督促所有股東遵照國家有關法規和董事會要求,及時、足額交付資本金,對未按時或足額交付資本金的,應提交本單位董事會作股權調整等處理,并報總部備案。
1.2.3 合資企業股東投入的資本金不得以非法定程序抽回;
1.2.4 合作項目吸收的資金比照注冊資本進行管理。
1.3 債務性籌資
各分公司向銀行借款應遵從銀行與國家的有關規定,并以維護公司信譽為首要原則,及時辦理銀行借款到期歸還、續借申報工作,避免罰息、拖欠利息和延誤借款歸還事件的發生。
1.4 集團控股企業的以下對外借款(包括長短期借款、票據貼現等)須報集團審批:
1.4.1 向其他單位和個人借款超過萬元、向銀行借款超過萬元時;
1.4.2 融資成本高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時;
1.4.3 向有收購或參股意向的借款人借款;
1.4.4 借款有限制性條款,可能導致公司控制權易手或對公司其他方面產生重大影響如:如要求以公司的知識產權、重大資產作質押、擔保等。
1.5 集團總部及控股企業融資成本高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含)以下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辦公會審批。
1.6 未經集團同意,集團附屬單位之間不得互相拆借資金。
1.7 集團控股企業的以下內部拆借須報集團審批:
1.7.1 集團成員單位之間短期資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內),金額 萬以下的,須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萬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1.7.2 集團成員單位之間長期資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上),金額 萬以下的,須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萬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1.8 各分公司應在維護本單位信譽、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商業信用、緩交稅費等方式融資。
1.9 簽訂融資合同或協議時,應考慮法律因素和對企業稅收的影響,選擇最有利的方式。
2 投資管理
2.1 投資分為長期投資和短期投資兩種,長期投資指持有時間準備超過一年的各種股權性投資(如:獨資或與他方聯合設立公司、參股其他公司)、發行債券、其他債權投資及改建、擴建與新項目投資等,短期投資指能夠隨時變現并持有時間不準備超過1年(含1年)的投資,包括股票投資、債券、基金投資及其他債權投資等,日常固定產購置不作為投資管理。
2.2 集團及控股企業設立新公司或參股其他公司(非上市公司)、搞新項目開發,必須事先進行可行性研究,從以下幾方面進行定量和定性分析、評價。
2.2.1 對公司發展戰略的影響;
2.2.2 對公司經營的影響;
2.2.3 主要風險和應對措施;
2.2.4 公司的'資源包括人力、物力、財力、管理能力能否滿足新的投資需要;
2.2.5 投資收益;
2.2.6 稅務論證。
2.3 集團內企業任何權益性投資(含股權投資)項目的確定,都應在詳盡的市場調查的基礎上,遵循穩健性原則,以“不高估收益、不低估風險”的慎重態度編寫可行性研究報告,并召開包括由財務人員、有關專業人員參加的投資項目審評會,最終提交集團總經理辦公會和董事會審批。
2.4 長期投資項目立項一經批準,財務部門、融投資部門應積極配合項目操作部門做好項目啟動等前期工作及以后的投資管理,包括項目所需資金的籌措、調度、資金使用效果的跟蹤等工作。
2.5 集團內企業以房產、設備等固定資產進行聯營投資,在項目立項后應聘請專業機構進行資產評估,并比照固定資產轉讓的審批權限,報集團有關領導審批。
2.6 原則上不對被投資單位提供超出投資份額的借款、擔保。特殊情況需提供的,全資企業應按審批權限報集團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合資企業由其董事會批準,同時必須要求被投資單位提供反擔;虻盅何,提供抵押物的,必須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2.7 年度終了后,投資單位應關注被投資單位(包括股權投資)的董事會決議及利潤分配方案,積極催收應上繳利潤。
2.8 被投資單位(不含股權投資)應在投資全部到位后或發生股權變更時,及時辦理驗資手續;歇業或終止經營,投資單位應及時辦理或督促辦理有關工商、稅務等法律手續。
2.9 集團內企業應充分利用各種投資渠道提高閑置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并遵循“風險第一、收益第二”的原則,企業從事短期投資必須經集團批準(政府部門分配的國債認購任務除外)。
2.10 被允許從事短期投資的企業,財務部門要制定嚴密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風險控制,并監控及分析業務部門的操作過程,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匯報。
2.11 長、短期投資的所有權不得登記在個人名下。
2.12 投資審批權限:
2.12.1 集團控股企業的投資審批權歸集團公司(政府部門分配的國債認購任務除外),非控股企業由其董事會確定。
2.12.2 設立新公司、參股其他公司等權益性長期投資,投資額 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至萬元(含萬)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萬元至萬元(含萬)的,由集團董事會批準;投資額在萬元以上的投資由集團股東會批準。
2.12.3 股票、基金等短期投資,在一級市場進行申購由集團董事長批準,二級市場上投資則必須經集團董事會批準。
2.12.4 通過資本市場實施并購,須經集團股東會批準。
2.12.5 債權投資
1) 國債及企業債券(含可轉換債券)在一級市場申購,在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以上但不超過萬元的,由董事長審批;萬元以上的,由董事會審批;在二級市場投資,無論金額大小均由集團董事會審批;
2) 原則上一般不得向集團外企業提供以獲取利息收益為目的貸款,特殊情況下,由集團董事會批準。
2.12.6 集團總部及控股企業新項目投資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 萬元以上但不超過萬元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會審批。
2.12.7 各分公司的投資及投資效果、收益情況每年至少應向集團匯報一次。
2.12.8 投資清理審批權限。權益性投資的清理須報集團領導審批。
3 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管理
3.1 集團定義單位價值(包括運輸、保險、安裝等費用)在元以上,使用年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機器機械設備、電子設備、辦公設備、運輸工具以及其它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等資產為固定資產;對一些單價不足元,但數量眾多,在企業的經營中發揮較大作用的,根據管理需要也可列為固定資產,但需報經集團財務管理部批準。
3.2 固定資產的計劃與審批:
3.2.1 固定資產購置必須有請購計劃,詳細說明計劃購置的固定資產種類、名稱、單價、購置原因等;
3.2.2 非經營性固定資產請購計劃審批權限:
3.2.3 集團總部和各分公司固定資產請購計劃金額在萬元以下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為萬元-萬元的,須報集團總經理辦公會審批;金額在萬元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3.2.4 固定資產的處置,如報廢、出售及盤盈、盤虧的處理,應報經集團批準。
3.2.5 具體程序為:各分公司向集團財務管理部提交固定資產處置請示報告,由集團財務管理部會同集團其他職能部門商定處理意見,最后報集團有關領導審批。
3.2.6 單個分公司報廢、盤盈、盤虧金額在萬元以下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出售固定資產單位金額在 萬元以下的,由集團主管副總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
3.3 固定資產的購置與驗收:
3.3.1 大宗固定資產的購置應采取招標或詢價的方式;
3.3.2 固定資產購置的經辦人應在購置完成后持“購置固定資產審批報告”、“驗收合格單”及有效稅務發票到財務部辦理報帳手續,財務部門須查驗上述手續是否完備并核對購入資產的內容、附(備)件、價格等與合同、發票、單據一致后方能入帳;
3.3.3 由于采用分期付款或其他原因,在固定資產驗收并投入使用后,尚未取得發票時,財務部門應依據“購置固定資產審批報告”,“驗收合格單”,并注明暫時未取得發票的原因,預計取得發票時間,回收發票責任人等,辦理暫估入帳手續。已完工的在建工程,應及時辦理結算及驗收手續,轉入固定資產;
3.3.4 購置固定資產,不得以個人名義定購、辦理產權登記、注冊等;遇特殊情況必須以個人名義辦理時,需經集團董事長批準。
3.4 無形資產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購買、轉讓及授權他方使用必須經過集團批準。
3.5 各分公司財務部門應定期對遞延資產的帳面情況和攤銷情況進行清理,對長期掛帳的費用性開支和消耗性支出按集團相關會計政策及時處理,根據資產實際收益情況調整遞延資產的帳務處理,并清理其他經濟事項在遞延資產中的臨時掛帳,避免遞延資產虛增。
3.6 財務人員應注意考慮費用資本化的可能性和可行性,隨公司發展階段和戰略意圖的不同,做出費用資本化與否的選擇。
4 貨幣資金及結算資金
4.1 庫存現金管理
4.1.1 各分公司現金的使用范圍應符合國家《現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嚴格控制現金結算,超出結算起點的付款應通過銀行結算;特殊情況下需用現金結算時,必須取得對方的收款收據;各分公司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
4.1.2 各分公司必須核定庫存現金限額,限額的核定以本單位3天以內的現金日常用量為準,凡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送存銀行,企業現金的存入及取出應派車輛接送,切實做好安全保衛措施。
4.1.3 除零星現金收入可以補充庫存外,收入的現金應當天送存銀行,在銀行停止收款后收進的現金,應存入企業保險柜,于第二天上班后及時送存銀行。
4.1.4 出納員在辦理現金收付時,必須檢查收付款憑證是否按規定的審批權限及程序經過審批,不得受理未按規定審批的收付款業務;不得受理不完整、不真實、不合法的內外部憑證,并視情況報告財務負責人。
4.1.5 出納員在辦理現金收付時,應堅持“當面點清”的原則,每筆現金收付后,須加蓋“現金收訖”或“現金付訖”戳記。
4.1.6 “現金日記帳”應使用訂本式帳簿,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出納員仍要設置現金收付登記簿,逐筆登記。
4.1.7 出納員必須做到“日清月結”,日記帳與庫存現金應于每日終了后核對,如出現長短款,應報告財務負責人,查明原因后及時處理。
4.1.8 不準用白條抵充現金,不準因私借支現金,不準保存帳外現金,不得公款私存。
4.1.9 各企業財務部負責人或安排出納以外的其他人員每兩月至少對出納庫存現金檢查核對一次,驗證帳實是否相符,情況異常時,應進行突發性檢查。
4.1.10 出納員不得兼管任何購、銷業務和實物收發;不登記除銀行存款、現金日記帳外的任何其他帳簿;不兼管財務稽核和不抄寄結算帳戶的對帳單。
4.1.11 現金支付范圍:
1) 支付給員工的工資、獎金、津貼及勞保福利等開支;
2) 個人勞務報酬;
3) 報銷(或借支)的差旅費、業務費、修理費等;
4) 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5) 集團董事長、總經理、各分公司總經理批準的其他特別支出。
4.2 銀行存款管理
4.2.1 出納員在每月終了后5個工作日內,應根據銀行對帳單仔細核對和清理銀行日記帳,查明未達帳項及其原因,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及其說明,交部門財務稽核人員審查核對并簽字認可后報財務經理審批。
4.2.2 《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及其說明應每年裝訂成冊歸檔。
4.2.3 各分公司財務部門應定期對各開戶行的戶頭進行清理、核對,對不再使用的帳戶應及時辦理銷戶手續。
4.2.4 各分公司要嚴格規定銀行存款支付審批權限,出納人員應嚴格把關,履行審批程序,做到單據齊全、審批手續完備、合乎規章。各級審批人員出差、休假等不在公司期間,應對審批權限進行書面授權。
4.2.5 財務人員應通曉各類銀行結算方法,并根據情況選擇對公司較為有利的方法進行結算。
4.2.6 各分公司應就臨時閑置資金通過通知存款、定存等方式獲取最大利息收益。
4.2.7 款項支出須有可靠依據,并符合以下原則。:
1) 支出項目必須按規定辦理批準手續;
2) 收到的資產必須經檢查驗收;
3) 有關憑證的價格、金額、付款條件等經審核無誤。
4) 已經支付的付款憑證上應加蓋銀行(現金)付訖章,以防重復付款。
4.3 結算資金管理
4.3.1 結算資金主要指因商品銷售、購買物品等與其它單位發生的債權、債務往來。財務部門應本著加速資金周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防止壞帳、呆帳的發生、充分利用商業信用獲取資金、維護本單位信譽的原則進行結算資金的管理。
4.3.2 結算資金按往來性質記入應收應付、預收預付等會計科目。各科目按業務發生單位設立明細帳,并在備注中注明我方經辦人姓名和往來內容,不得以業務員名稱等其他形式設立明細戶頭。
4.3.3 各分公司對存貨銷售應嚴格控制賒銷,對庫存積壓的存貨可采取降價、置換等方式進行處理;各分公司賒銷、積壓存貨降價處理應報經各分公司總經理批準。
4.3.4 各分公司應建立必要的崗位責任制,明確規定業務部門及經辦人對應收帳款的收回應負全部責任。
4.3.5 財務部門應每月向本公司領導和業務部門通報應收帳款情況,督促催收。對長期未收回的款項,要求有關人員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追索。
4.3.6 對于已采取多種措施,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如果超過國家規定掛帳期限,可經本公司總經理確認和集團批準,報稅務主管部門批準后作壞帳損失處理。債權雖然從財務帳上核銷,但并不意味著放棄債權,仍應設置處理壞帳登記簿進行備查登記,視情況采取或繼續采取法律途徑進行追索。
4.3.7 各分公司應取得并妥善保管好能證明公司債權客觀存在的依據如:合同協議、提貨憑證、對帳函件等。
4.3.8 在支付應付帳款時,應對照合同等仔細復核,并同預付貨款及應收帳款等全部債權一起清理結算,防止重復付款。
4.3.9 財務部門每月應對債權的帳齡和債權損失可能性進行綜合分析,密切關注債務人的近況,對快過訴訟時效期的債權或償債能力趨弱的債務人應及時提請本公司領導采取法律或其他行動,防止壞帳損失的發生或擴大。
4.3.10 每個年度末,各分公司應按集團會計政策提取壞帳損失準備,并應定期對壞帳損失做出處理。
4.3.11 壞帳損失標準如下:
1) 債務人已撤消、破產、資不抵債,依照民事訴訟法進行追償后,確實無法追回;
2) 債務人死亡,既無遺產可供清償,又無義務承擔人,確實無法追回;
3) 因故在訴訟時效期內未起訴而債務人又拒不承認債務或雖承認但基本不具備償債能力;
4) 債務人逾期不履行償債義務已達三年以上,仍然無法收回。
5) 滿足上述條件之一,就應列入壞帳損失。
4.3.12 報批核銷壞帳時,應詳細說明債務人有關情況、發生應收款項的經濟事項、拖欠原因、催收情況等。同時,還應提交壞帳損失申請書,報經稅務機關認可。
4.3.13 壞帳損失審批權限:各分公司的壞帳損失核銷均應報集團審批;各分公司年度壞帳損失總額在萬元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元以下的,由集團財務管理部部長審批;總額在萬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元以上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總額在萬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萬元以下的,由集團總總經理審批;其余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如債務人為與各級審批人有關聯關系或利益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無論金額大小,一律由董事長批準。
5 存貨管理
5.1 盤虧、毀損、報廢處理的審批權限:各分公司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應報經集團審批后方可處理:
5.2 總額1萬元以內的,由總部財務管理部部長審批;萬元-萬元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萬元-萬元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具體報批程序同固定資產的報批程序。
5.3 外贈產品或其他存貨的審批權限:金額在元以下的,由各分公司總經理審批;金額在元-萬元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元-萬元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
5.4 低值易耗品管理
5.4.1 辦公用具類低值易耗品統一由行政部門按計劃購置,辦理登記、領用手續,且采購與驗收、保管不得為同一人,其審批權限由各分公司根據具體情況自行確定;
5.4.2 個人保管使用的低值易耗品若丟失或人為損壞,應由責任人照價賠償;
5.4.3 正常損耗、損壞需重新領用時,必須以舊換新;
5.4.4 低值易耗品攤銷一般采用一次攤銷法;如一次性領用量太大,對當前成本費用產生較大影響時,亦可采用分期攤銷法,但攤銷期一般不超過一年;
5.4.5 低值易耗品之價值雖然一次性攤銷,但對實物應在備查簿上進行登記管理。
5.5 各單位應根據自身的具體特點制訂本單位的存貨管理制度。
6 營業收入管理
6.1 各分公司應按照國家會計制度和集團有關制度的規定,正確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嚴禁收入不入帳或收入長期掛帳而不結轉銷售等隱瞞、截留營業收入,切實按收入與費用配比的原則結算當期利潤。
6.2 各分公司應建立健全發貨、退貨的內部控制制度。倉庫應根據提貨憑證發貨;
6.3 發生退貨時,要按規定的程序審批,確認退貨原因,辦理入庫手續;退付貨款后,應取得對方單位的收款憑據。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篇8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二、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四、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賬。
五、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建設局財務科監交。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
七、公司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賬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八、記賬方法采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九、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十、公司以單價 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五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機器設備;
3、電子設備(如微機、復印機、傳真機等);
4、運輸工具;
5、其他設備。
十一、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機器設備10年;
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十二、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則。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十三、固定資產必須由財務部合同辦公室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辦公用具、用品購置與管理
1、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辦公室造計劃、報經領導批準后方可購置。
2、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柜、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
3、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其它事項
1、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其它財務資料。
2、積極參與建設資金的籌措工作,通過籌集資金的活動,盡量使資金結構趨于合理,以期達到最優化。
3、配合公司業務部門對項目工程的竣工、財務決算進行監督管理。
4、自覺接受上級主管、財政、稅務等部門的檢查指導,并按其要求不斷完善制度、改進工作。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 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 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第九條 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 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 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并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 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準,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 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并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 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馀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後處理。
第十七條 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 流動資產管理
第十八條 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 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余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戶印簽實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簽。
第二十一條 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馀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并編制銀行存款馀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并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 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并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 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范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 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并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范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五章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財務經理職責
1、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范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并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9、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審核、匯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財務部職責
公司財務部是從事公司財經事務及資金活動的管理與執行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財務管理、籌資管理和財務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圍和職責主要有:
一、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具體包括:編制公司的各項財務收支計劃;審核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F金收付、費用報銷、稅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進行公司籌資、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間的關系,依法納稅。
二、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具體包括:遵守國家頒布的財經法規與會計準則,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核算科目,設置明細賬、分類賬、輔助賬,及時記賬、結賬、對賬,做到日清月結、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賬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三、負責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包括:設置成本歸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帳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記匯總各項成本數據資料,及時、正確地為成本預測、控制、分析提供資料;按合同、預算、審核支付工程、設備、材料款項,配合項目部做好工程、材料設備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成本輔助帳的設置,健全各項統計數據。
四、建立經濟核算制度,利用會計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五、進行公司內部審計。
第二章項目資金管理
一、總則
。、公司實行總經理一支筆審批制度。任何款項支付均需總經理最終審批方能報銷。
。、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總經理指定專人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公司業務往來中需要用印時,應由用印申請人在《用印登記簿》上進行登記,并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批準后方能進行。外單位用本公司印章時,均需經總經理同意并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3、各部門對外支付時,需寫明完整的收款人名稱并附合同、清單及其它批準文件。原則上收款人應是發票開具單位。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將款項支付給第三者的,必須附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書面通知上需加蓋收款人公章、法人章并經該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及工程公司總經理批準意見方能進行。
4、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公司總經理書面批準后方能進行,嚴禁先辦后補手續。
5、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復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總經理書面批準方能進行。
6、為規范公司費用報銷行為,準確核算公司當期費用發生額,對當月發生的費用,必須在次月10日前報銷完畢;超過10日未超過30日的,應書面說明理由并一事一報一批;超過30日未報銷的,視為本人放棄報銷。
7、費用報銷原則為:誰經辦,誰報銷,絕對禁止以他人名義報銷或代為報銷。
8、公司的所有工作人員在對外經濟往來中,均應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絕對禁止坐支坐用或挪款他用。
二、工程費用審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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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墊資項目前期經費實行總額控制,由公司撥付或由其它項目墊付,只能進行必需性支出;收到甲方進度款后,已支付所有費用從進度款中扣回。
2、按月進度收取工程款的項目,各項支出均從所收取的進度款中進行,支付的費用總額不得超出已收取的進度款總額。
。、墊資項目不進行必需用途支付或進度款工程項目支付累計金額超過收取的進度款總額的,財務部門不得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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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費、機械費(含租賃費)支付計劃:由工長上報項目經理,經審批后按最終批準額支付。支付程序為:工長統計→項目經理提出支付計劃→預算部負責人審核結算單→財務部負責人審核→公司總經理或其授權人批準→財務部按批準額度支付。人工費實行借款的,可只填制付款憑證或結算表,結算表需單獨填制,不可多個工序或與完工工序混合或合并填制。預付的人工費,須填明工序名稱、完工程度、第幾次預付、累計已預付金額。單項工程預借款時,須經技術員、施工員、質量員、施工工長、項目經理簽注意見;機械費預借款時,須經安全員、施工工長、項目經理簽注意見。
。、材料費不實行借款,有關材料費用的支付采用支付計劃制度。材料方面的支付計劃,由材料負責人按單個項目上報項目經理。各項目經理匯總后,填報統一格式的“工程款支付計劃申請表”,由財務部審核后交報總經理審批,總經理批準后由財務部安排支付。支付程序為:材料進倉驗收→倉庫記賬→項目經理匯總提出支付計劃→財務部負責人審核→公司總經理或其授權人批準→財務部按批準額度支付。材料供應方須按“工程款支付計劃申請表”批復金額開具發票(附項目部收料單),發票上須有材料負責人、項目材料員、技術員、施工工長、項目經理簽字。
。、借款單要求:預借款時,須填寫統一格式的借款單,一式兩聯,第一聯借款時交財務部作為付款和掛賬依據;第二聯留項目經理處,作完工結算時沖銷借款或核對依據。填寫借款單時須字跡清晰、可辯。
4、周轉金制度:工程項目的零星支付實行周轉金制度。周轉金僅限于以下人員領用并實行定額管理。周轉金應按規定的使用范圍和開支權限使用,不得轉借他人或挪作他用。公司定期、不定期的對周轉金進行清查盤點,實行月末對賬。
。1)項目經理周轉金2萬元,用于支付日常開支;
。2)材料負責人周轉金3萬元,用于0.5—1.0萬元以內零星材料支出;
。3)項目部材料員周轉金1萬元,用于0.5萬元以下零星材料支出。
周圍金范圍內的支付按本章規定報銷時限及程序,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報銷。
5、分包項目:分包的單項工程完工后,由各項目部技術員負責結算,施工員、質量員進行現場驗收復核,項目副經理復核后,交項目經理,待整體工程完工后,由項目經理統一整理,按支付計劃程序支付。分包的單項工程,分包人須在“單項工程結算單”領款人處簽字確認工程價款,并出具總價款票據。
第三章成本管理
一、材料采購
。、公司的材料采購由材料供應部門全面負責。
。、材料供應部門在采購材料時,應首先根據生產需要填制采購預算單,注明采購材料名稱、數量、用途、申請金額,經部門主管(項目經理)同意、總經理批準,可到財務部辦理借款手續。
3、采購人員要根據采購內容填制采購明細表,屬農副產品收購的要同時取得對方身份證復印件及村委會證明信一并交回采購內勤保管,沒有取得對方身份證復印件的財務部不予報銷。
。、采購必須簽訂書面的材料買賣合同,無合同的,不予報銷,嚴禁采用先進材料后補合同的形式采購,如有發現,將對相關人員及部門主管重罰。
二、材料入庫
。、各材料庫房必須建立、健全材料賬務,嚴格執行材料出入庫制度,做到賬物相符,賬賬相符。
。、采購人員憑采購明細表辦理材料入庫手續,由公司倉庫管理員和材料會計共同驗收后(主要材料要通過公司質檢員驗收)辦理入庫手續。
。、對于所購材料,庫房管理人員須認真清點、驗收所購材料,核對品名、數量、規格、型號無誤后,填制四聯式入庫單,入庫單須有兩人簽字(庫管、項目材料員)并加蓋驗收章。入庫單第一聯存根倉庫留存登記臺帳,第二聯交財務,第三聯結算聯給對方作為在財務支款依據(要有總經理簽字),第四聯驗收聯作為材料會計入帳憑證。
三、材料領用
所有材料的領用,必須填“材料計劃領用表”,“材料計劃領用表”須經技術員、項目副經理或項目經理同意簽字后,庫管員方可發料,領用人在領料單(出庫單)上須簽字確認。
四、材料管理
。、每月月末庫管員依據收料單(入庫單)、領料單(出庫單),對當月收、領料數據進行匯總,及時編制一式三聯收、領料情況匯總表,一聯由庫管員留存、一聯報公司財務部做賬、一聯交項目經理備案。給財務部的報表必須于次月的3號前上報。
。、公司每半年組織人員對庫管員所管理的材料進行盤點,對盤虧的材料由庫管員說明原因,超過規定損耗的從庫管員工資中補足。
。、公司每年根據各項目庫管員的盤虧、盤盈和平時報表的上報質量情況進行評比,對第一名進行獎勵,倒數第一名進行處罰。(注:周轉性材料的領購比照以上執行)
。、庫房管理人員應認真清點收到的租賃材料,與機械租賃公司做好交接手續;退還租賃材料時,退還機械租賃公司,與機械租賃公司做好退還手續;退到其他項目部的,與其他項目部做好交接手續;退還時未做手續的,視作材料在本項目部丟失。
五、成本管理職能分工
。、公司預算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審核,工程招投標文件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或委托外部造價咨詢機構編制招投標文件時的外聯。
2、材料供應部門負責組織工程設備材料的采購供應及合同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設備、材料進行采購,確保設備、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3、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及時準確了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負責工程進度款的復核工作,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后決算的審定工作。
4、工程中間結算程序。施工單位于每月1到3日,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預算部審核,預算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文件資料提出審核意見,并在每月5日前送財務部會簽。財務部根據有關文件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并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總經理審批。
。、工程決算程序。
。1)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序報預算部復核,財務部會簽。
。2)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3)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總經理牽頭,由工程項目部、預算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第四章合同管理
一、對外經濟往來中,涉及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專業分包、物資設備采購供應等,均應簽訂書面合同書。嚴禁口頭協議和非正規書面合同形式。未簽訂合同書的,財務部不予付款。
二、公司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的合同管理工作,并應指定專人負責具體工作。
三、簽訂合同時,洽談權、審查權、批準權應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經辦人、審查人、批準人各司其職,分工負責。任何合同均需經過評審程序評審后,方可批準簽訂。
四、經辦人應于合同簽訂前,驗證對方當事人有效證件,驗明主體資格,了解其資信狀況,審查對方經辦人代理權限,審查對方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與合法性。
五、屬投標中標的項目,經辦人要召集有關部門共同審查業主招標文件,確定公司投標書主要條款。
六、公司對外簽訂的合同,有格式文本的,應使用格式文本簽約;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原則上采用GF-1999-0201版本。不具備上述條件的,也必須采用合同書形式,所有合同均應約定以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為合同成立要件。
七、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或授權委托人持授權委托書簽署,一事一授權。
八、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時,應首先由公司總經理或總經理的授權人持授權書簽署意見,然后由合同章的管理人再根據簽注意見,決定是否在合同文本上加蓋合同專用章,蓋章時應做好登記。
九、公司與甲方簽訂施工合同或項目部與分包單位簽訂單項工程勞務分包合同,或項目部與材料供應單位簽訂材料供應合同后,應于5日內向財務部提交合同副本1份。(包括電子版)
十、合同依法簽訂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各項目部必須認真履行合同,維護公司信譽。對履行過程中對方當事人的違約行為,項目部應立即查明情況,認真、穩妥收集證據,及時、合理、準確向對方提出索賠報告。
十一、對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下列行為,公司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并要求其承擔全部損失:
1、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收受賄賂,與他人惡意串通,出賣公司利益;
2、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玩忽職守,導致公司遭受巨大經濟損失;
3、其他故意違反本管理制度的行為。
第五章聯營項目管理制度
一、聯營工程簽訂聯營協議、施工合同后,經辦人應于5日內將合同副本提交公司財務部副本。
二、聯營單位工程款到公司賬戶后,聯營單位須提供本次工程價款50%的原材料采購稅務發票,并開具工程款收據,并由經營部負責人簽字,財務部依據聯營協議扣除管理費等款項后,方可支付聯營單位工程款。
三、聯營管理費必須按規定收取,未經總經理同意,任何人無權少收或不收管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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