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錦集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1
一、按《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相關規定依法辦齊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明、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等證照方可營業;各種證照禁止涂改、偽造、轉讓、倒賣。
二、衛生許可證懸掛在場所醒目處,經營單位名稱、地址、負責人及許可經營項目應與實際情況和營業執照相符。新建、擴建、改建餐飲業公共場所經營單位,按規定程序申領衛生許可證。
三、專人負責管理單位各種證照,按相關法規規定按時辦理衛生許可證等證照審驗、變更、換證手續,避免持過期失效證照。
四、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合格證明、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上崗,并按要求定期組織從業人員復檢、復訓,禁止無證上崗或持過期失效證件上崗。
五、餐飲業公共場所經營單位使用的消毒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消毒產品有關標準規范要求,并提供消毒產品生產企業有效的營業執照、衛生許可批準文件和產品檢驗報告等復印件。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2
1、有專人負責中央空調的衛生管理工作。管理人員必須經有關的衛生知識培訓。
2、空調通風的`機房應保持干燥清潔嚴禁堆放無關物品。
3、衛生清掃工具、消毒設備必須專物專用,嚴禁那為它用。必須使用合格的消毒劑。
4、空調系統新風量應滿足每人每小時20~30立方米。
5、保證空調系統所吸入的空氣為室外新鮮空氣,嚴禁間接從空調通風的機房、建筑物樓道及天棚吊頂吸人新風。
6、空調系統的冷卻塔、過濾網、表冷器、冷凝水盤表面應保持清浩,定期委托專業清洗消毒機構進行檢查、清洗、消毒,并進行定期檢測評價。
7、空調房間內的送、排風口應經常擦洗,保持清潔,表面無積塵與霉斑。
8、必須建立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使用、維護、清洗和消毒檔案。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3
為加強本單位二次供水設施衛生管理,更好地履行衛生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職責,保障顧客的身體健康安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設施的日常運轉、保養、清洗、消毒、安全應由專人負責管理。
二、設施管理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
三、二次供水水箱的清洗、消毒工具及設備必須專管專用。
四、設施必須加蓋加鎖以防范不安全隱患事故發生。
五、設施與飲水接觸表面必須保證外觀良好,光滑平整,所用防護涂料必須符合有關衛生規范要求,不對飲用水水質造成影響。
六、無水箱水質消毒設施的場所,必須配置水質檢測余氯盒、專用飲用水消毒劑。每日測定水箱水質游離余氯含量并記錄。管網末捎水游離余氯不應低于0.05mg/l,測試記錄本必須保存以備檢查。
七、通過設施所供給的飲用水感官性狀不應對人體產生不良影響,不應含有危害人體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質,不引起腸道傳染病發生或流行。
八、每年應對二次供水用水箱進行1—2次全面清洗、消毒,設立清洗、消毒記錄,并對水質進行檢驗,及時發現和消除污染隱患,如發生事故應及時報告衛生監督部門。
九、水箱清洗、消毒應按照衛生監督部門的有關要求,按規范程序進行。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4
衛生間管理是企業管理水平和員工禮貌素質的綜合體現,為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創造一個干凈、衛生的生活環境,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男、女宿舍樓衛生間管理由專人負責,其它區域衛生間管理由所在單位職責人負責。
二、衛生間務必保證設施完好,標志醒目,上下水道暢通,無跑、冒、滴、漏現象,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
三、訂時打掃,全天保潔,通風良好,做到各種設施干凈無污垢,地面無積水、無痰跡、無異味、無蠅蛆和煙頭,一處不合格罰款10元。
四、衛生潔具做到清潔,無水跡、無浮塵、無頭發、無銹斑、無異味,墻面四角持續干燥,無蛛網,地面無腳英無雜物,一處不合格罰款10元。
五、便后及時沖洗,做到手紙入簍,當天清理,便池內嚴禁丟棄報紙和雜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違者發現一次罰款20元。
六、衛生間墻壁上嚴禁亂寫亂畫,對故意損壞衛生設施者,將根據情節輕重罰款50―100元。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5
一、安全制度
為了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和進一步加強安全工作,預防和杜絕火災,保障賓客的生命財產和國家的財產安全,杜絕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四川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結合本部門的具體情況,特定以下各項制度各班組及個人嚴格遵守執行。
(一)消防與安全
1、新工上崗前必須經過消防安全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
2、全體員工必須做到人人懂消防,人人會用消防器材和重視消防安全工作。
3、各班主應嚴格進行日常消防設備器材的檢查與保養工作,責任落實到具體崗位,以保證使用正常。
4、各點全面負責安全的管理人員要定期檢查和更換消防器材,保證使用的使用性。
5、做好“預防為主”的方針,杜絕火災因素,下班時認真檢查水、電氣開頭的完好情況,負責落實到具體人員。
6、廚師長、領班應把消防安全工作列為日常重點工作,督導員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7、定期組織和積極參加酒店安全部組織的消防培訓活動,增強員工的消防知識,提高應變能力主消防意識。
(二)法制與安全
1、加強法制觀念,認真執行《關于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和《條例》。
2、增強安全工作責任感樹立道德感,積極配合支持部門和酒店,廚房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嚴厲打擊各種刑事犯罪和“六害”行為,做好防范工作,不參與各種犯罪和“六害”活動。
3、提高警惕性,維護部門的良好秩序,全體廚房員工應自覺不在工作時會客,對出入工作場所的閑雜人員要主動問清事由,嚴禁進入廚房,發現可疑情況要及時向上級領導映,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4、重視防盜,消毒工作,下班離開前檢查并鎖好框穿門,認真做好集體財產、物品保管,防止出現事故。
5、全體員工應自覺提高思想意思,遵紀守法和重視安全工作,維護社會環境的安定和酒店內部的良好秩序。
二、衛生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廚房各班組衛生的全面管理工作,為保證食品衛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對人體的危害,保障賓客的身體健康,增強體質。根據《食品衛生法》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特制定以下各項制度,各班組全體員工必須遵照執行。
(一)個人衛生
1、餐飲做作業人員必須健康檢查合格,各項衛生法規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
2、凡患“五病”和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均不得從事食品制作和接觸直接入食品工作《五。毫〖、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
3、全體人員必須做好個人“四勤”衛生,合格后方能上崗。
4、操作必須隨時保持個人清潔衛生及儀表儀容整潔,符合標準。
(二)食品衛生
1、嚴格執行食品“四不”制度,確保食品原料使用安全。
2、食品加工制作的工具、用具、盛具、設備使用前后必須進行嚴格的清潔衛生、消毒工作,合格后才能使用。
3、加工制作時必須對原料進行嚴格檢查,沖洗、浸泡消毒、漂洗,保證食品衛生。
4、生、熟原料加工場所必須嚴格分用實行工具,用盛具專用制。
5、外購食品做好各項驗收工作,合格后方能制作和出售。
6、已加工或已成品的食品必須做好保潔工作,防止污染。
7、嚴格執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食品添加劑,使用范圍和使用量”的頒規定標準,嚴禁超標。
8、原料、食品與半成品保管執行“四隔離”制度,以保證使用合格和衛生安全。
(三)環境衛生
廚房加工間及環境衛生要做到:
1、無“四害”,無蛛網,無灰塵。
2、無不新鮮,變質原料,無變質敗食品。
3、工作臺,水池及各種設施設備清潔明亮。
4、地面、墻壁、天花板、天窗玻璃干凈清潔,無廢棄物,無油膩。
5、貨架、冰柜內的物料,成品按類分開,堆放整齊。
6、潲水桶平時加蓋,保持外部清潔,滿后及時運走,并將內外沖洗干凈,以免有嚴重異味和招引蠅蟲,造成食品污染。
7、各班組應制定日常衛生、計劃衛生的工作安排,并嚴格執行。
8、對各班組實行衛生目標責任制。下班前必須保證各自負責區域達到衛生標準后方能下班。
(四)獎片懲制度
1、為加強衛生工作的嚴肅性和使衛生制度嚴格執行,提高全體員工的衛生意識,自覺做好衛生工作,特將衛生工作質量與獎懲掛鉤,樹立合乎時代發展要求的新的進行的衛生道德風尚。
2、個人衛生,環境衛生達到標準的并能長期堅持,由廚房、總廚房部對班組或個人進行表揚或獎勵,并報送餐飲部。
3、凡達不到標準的每違一條,由廚房、總廚房部酌情對班組或個人進行批評或處罰。
4、食品衛生長期未發生事故,達到標準,符合食品衛生法規扣班作用于及信用由總廚做好記錄并進行獎勵。
5、凡食品衛生不合格的每違一條,由廚房部、總廚房對班組個人進行處罰。
6、實行各班組衛生管理工作與領班(廚)掛鉤,各廚房衛生管理工作與廚師長獎懲掛鉤的制度由廚房部、總廚房部執行。
7、各廚房班組及個人對獎懲制度必須嚴格服從。
三、衛生執行標準
(一)個人衛生
1、廚師必須嚴格遵守衛生制度,個人衛生做到“四勤”,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
2、勤剪指甲。指甲長度不超過0.1厘米,避免指甲縫藏納污垢,影響食品衛生和個人健康。
3、操作前、便后、休息后、中途離崗后,從地上拾起污物或手接觸污物后等都必須將雙手洗凈,消毒、保持雙手清潔。
(二)小學學校公共場所的管理制度
為搞好公共場所、公共環境的安全和衛生管理,創造良好的公共場所衛生條件,預防疾病,保障全校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創造良好的學習、生活、工作環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條本規定適用范圍:辦公室、教室、會議室,多媒體室、閱覽室、實驗室、保健室、運動場、活動室、食堂、廁所等。
第二條教室、閱覽室內采光、照明必須符合國家教育部的有關要求。
第三條必須并保持教室、閱覽室等的空氣流通,做好通風設備設施的管理。
第四條做好周邊環境、場所的安全衛生管理工作,減少或禁止噪音,保證教學、工作、生活的正常開展。
第五條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實驗室的廢棄物,隨時清除生活垃圾,營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環境。
第六條體育場地要經常檢查場地設施,發現設施損壞,應及時維修,保證使用安全。嚴禁一切車輛進入體育場地內。體育場地只提供校內學生及教職工活動,校外人員必須辦理租借手續,方準提供使用。要保持體育場地內外以及周邊環境的整潔衛生。
第七條學校的校舍維修、改造以及設計必須符合有關管理部門的安全衛生要求。
第八條公共場所的使用部門應當建立安全衛生管理責任制度,并配合學校安全衛生管理人員進行安全衛生檢查與監督管理。
第九條學校按有關規定對公共場所、公共環境的從業人員隨時進行安全衛生培訓并做好考核工作。
第十條為保證全校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公共場所、公共環境的衛生工作人員,必須持有上崗證或健康合格證,才能從事本項工作。
第十一條公共場所、公共環境工作人員應該按規程操作。
第十二條凡不按本規定操作的單位或個人,如發生事故,學校將按有關法規進行人員調整,情節嚴重者,并進行經濟處罰,追究法律責任。
(三)學校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
一、為搞好校園公共場所衛生,使全校師生在一個良好的衛生環境中工作和學習,使全校師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特制定本制度。
二、各班負責自己教室及門前走廊衛生,由學生輪流打掃衛生。
三、教師辦公室由本辦公室老師輪流打掃衛生。實驗室、圖書室、微機房、語音室、食堂等由各管理人員負責衛生。
四、校園內綠地、道路、走廊、廁所、場地的.衛生,劃分為若干小區,由各班負責一個小區的衛生。每學期輪換一次。
五、各班要安排衛生值日,對本班教室及走廊公共場所、衛生包干區,實行每天二次小掃,周未掃除。周末掃除要抹洗走廊腰墻、窗臺。
六、各辦公室要安排衛生值日,對本辦公室地面每天進行灑水、清掃。各教師要時時清理自己的辦公桌面,做到桌面整潔、無塵。實驗室、圖書室、微機房、語音室等要做到定期清掃,做到地面、桌面清潔無塵。
七、全體師生都要做到“四不準”,以凈化校園!八牟粶省笔侵福翰粶孰S地吐痰。不準亂丟字紙。不準抽煙,不準涂畫和污損墻壁門窗。
八、各辦公室衛生每周由學校辦公室進行檢查評比。各班教室和包干區由值周班級或行政值周教師每天檢查,筆錄評分情況;周末按年級,由年級組長組織各班勞動員,進行周末衛生檢查。并每日公布檢查評比結果。
(四)學校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
第一條:廁所由專門指定的人員進行定期沖洗、打掃及消毒工作,每天不得少于一次,達到無臭、無蠅、無便、無污水停積。
第二條:各廁所所需的消毒藥水,由總務處負責發放,每周徹底消毒一次。
第三條:總務處對廁所衛生進行不定期的檢查,并記錄檢查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對其負責的班級采取相應的處罰措施。
第四條:垃圾、糞便處理辦法:
1、每天早、晚各清掃一次,全天必須每隔1小時用流水沖洗一次。
2、廁所內的垃圾實行袋裝化,定點收集垃圾,由各負責班級值日生定時清掃垃圾,并及時將其運至垃圾場。
3、禁止將易塞物等垃圾扔進下水道中,必須扔在紙簍中,每天有清掃人員及時倒掉,地面打掃干凈。
4、校內廁所的衛生打掃情況由總務處衛生處衛生部管理并檢查,由督導辦監督。
第五條:打掃辦法實施:
1、按級輪流,一周換一次,第二周周日晚上交接。
2、該班打掃期間若發現廁所堵塞由本班負責處理通道。
3、每次清理垃圾時,提前到后勤處領取垃圾袋,要節省使用垃圾袋,不可學雜費。
4、每天早、晚要徹底清掃一次廁所衛生,保證廁所內地面上無垃圾、下水道中無糞便。
第六條:處罰方法:
1、凡發現把垃圾扔進池內者,由總務處和值日生監督?郯嗉10分。
2、凡中心小學廁所衛生管理制度在墻上亂寫亂畫者,扣班級5分。
5、公共場所禁煙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控制煙草危害,保障公民身心健康,維護公共場所無煙環境,依據愛國衛生相關規定,結合本街道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全街道干部職工要自覺遵守本制度,不得在禁煙場所吸煙。
第三條本單位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包括:
(1)機關各科室、公共辦公室和會議室;
(2)機會關所有檔案資料室;
(3)職工活動室;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禁止吸煙場所。
第四條凡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應設有明顯禁煙標志,不設置任何,吸煙器具,不設附有煙草廣告的標志和物品。
第五條街道控制煙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機關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工作,各村居及單位負責轄區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工作,并履行以下職責:
(1)做好禁止吸煙的宣傳教育工作;
(2)在禁止吸煙場所設置醒目的禁止吸煙標志;
(3)及時勸阻在禁止吸煙場所內的吸煙行為;
第六條全街道干部職工有義務勸阻進入禁煙場所內的吸煙者禁止吸煙;全街道干部職工有義務宣傳吸煙對人體健康的危害。第七條禁止吸煙場所的管理部門,應當對違規定吸煙者進行勸阻教育,對不聽勸告者責令其離開該場所。
第八條本規定由街道控煙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九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六)公共場所禁煙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控制煙草危害,保障公民身心健康,維護公共場所無煙環境,依據愛國衛生相關規定,結合本街道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全街道干部職工要自覺遵守本制度,不得在禁煙場所吸煙。
第三條本單位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包括:
(1)機關各科室、公共辦公室和會議室;
(2)機會關所有檔案資料室;
(3)職工活動室;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禁止吸煙場所。
第四條凡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應設有明顯禁煙標志,不設置任何,吸煙器具,不設附有煙草廣告的標志和物品。
第五條街道控制煙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機關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工作,各村居及單位負責轄區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工作,并履行以下職責:
(1)做好禁止吸煙的宣傳教育工作;
(2)在禁止吸煙場所設置醒目的禁止吸煙標志;
(3)及時勸阻在禁止吸煙場所內的吸煙行為;
第六條全街道干部職工有義務勸阻進入禁煙場所內的吸煙者禁止吸煙;全街道干部職工有義務宣傳吸煙對人體健康的危害。第七條禁止吸煙場所的管理部門,應當對違規定吸煙者進行勸阻教育,對不聽勸告者責令其離開該場所。
第八條本規定由街道控煙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九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醫院禁煙管理制度
為減少吸煙造成的危害,保障身體健康,創造良好的公共場所衛生環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中醫院實際,制定本管理制度:
1.本制度適用于通化縣中醫院范圍內的所有公共場所的控制吸煙監督管理活動,活動遵循加強引導、限定場所、專人負責、嚴格管理的原則。
2.所有公共區域禁止吸煙,設置明顯的禁止吸煙標識。
3.中醫院所有范圍內任何人員不準抽游煙。
4.不在中醫院禁止吸煙場所或者區域內設置吸煙器具;不在中醫院院內設置附有煙草廣告的標識和物品。
5.設立控煙監督員,對在院內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吸煙的行為予以制止,內部員工有此類行為且拒不改正的,可予以罰款五十元的處罰。
6.所有員工需對患者及家屬做好禁煙、控煙的勸導和解釋工作,在工作范圍內不提供吸煙器具。
本管理制度自xxxx年3月1日起施行
(七)餐飲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
1、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如有違反,按集團相關規定處理。
2、請假提前三天告之領導,請假條一天前送到,必須由本人或親屬送達,病假當天須寄交病假條,醫院證明,必須由本人送達,如有特殊情況,可親屬代送。
3、上班時必須按規定著裝,戴工號牌,著裝要整齊干凈,不佩帶首飾(手表除外),不留長指甲,女餐飲員工要統一盤花,化淡妝,穿肉色絲襪,男餐飲員工不得留長發,胡須,穿深色襪子。
4、站位期間,站位要端正,不可背靠墻或家私柜,不得私自竄崗,打鬧,爭吵,不得跑,大聲喧嘩,唱歌。
5、要時刻用好禮貌用語,必須“請”字當頭,“謝”不離口,如遇客人或領導要主動打招呼。
6、上班期間不得玩或接聽私人電話,手機一律關機,上下班必須走餐飲員工通道,不可走前門,不得進入吧臺重地。
7、上班期間不能擅用店內設施及物品(客用電梯,客用樓梯,客用洗手間等)。
8、不得擅自接觸客人的隨身物品,不得與客人帶的小孩嬉戲玩耍。
9、熟悉本店現階段供應的酒水和菜單價格。
10、禁止偷吃偷喝,偷拿店內財務,情節嚴重者將轉交司法部門處理。
11、內部餐飲員工的私用物品不可帶入餐廳,統一放在更衣柜。
12、當班領班及值班人員必須檢查好燈,門窗,排風,水電及衛生;
13、餐飲員工用餐時不可倒飯倒菜,禁止浪費。
14、下級必須服從上級,上級有錯也要先服從后投訴,要有層級管理,不得頂撞,爭吵。
15、工作期間不要嚼口香糖,不要吃零食,在任何時候都要維護自身的形象,不要發脾氣。嚴禁在店內外打架斗毆,違者重罰。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6
食堂是學生生活一個公共場所,應保證良好的清潔環境,為進一步提高與完善衛生管理,制定以下制度:
一、在食品操作過程,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嚴把"病從口入"關,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去做,保證就餐者的身體健康。
二、將食堂的工作場所進行嚴格劃分,分別由將衛生分擔區域落實到人,做到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管。每人將自己的衛生分擔區域認真清掃整潔。
三、食堂衛生要天天保持干凈整潔,做到窗明地凈,無油漬,窗臺無灰塵。保證紗窗完整無破損,發現破損時及時上報修理。暖氣片(管)及各種上下水管道無灰塵。垃圾桶要及時清理,不得長時間存放。
四、每周六、日進行衛生大掃除,周一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檢查,對檢查不合格的'區域,根據情節進行處罰。
個人衛生:
(一)必須具備有區級以上衛生部門的健康證。
(二)工作時必須著工作服、戴工作帽(巾),并要保持衣裝整潔干凈。
(三)必須有良好的個人衛生,要做到四勤:勤洗澡、勤理發、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
(四)在工作期間不允許佩戴特別的飾品,女員工不應畫濃妝,涂染指甲;男員工不留長頭發、長胡須。
(五)不得穿褲頭、背心、拖鞋上班。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7
一、事項名稱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
二、設定依據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四條“國家對公共場所以及新建、改建、擴建的公共場所的選址和設計實行衛生許可證制度。衛生許可證由縣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簽發。
三、申請條件
1、公共場所經營企業應當有與其經營的項目相適應的場所;
2、申請單位經營環境符合相應的公共場所衛生標準(《旅店業衛生標準》GB 9663—1996、《文化娛樂場所衛生標準》GB 9664—1996、《理發店、美容店衛生標準》GB 9666—1996、《公共浴室衛生標準》GB 9665—1996、《體育館衛生標準》GB 9668—1996、《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展覽館衛生標準》GB 9669—1996、《游泳場所衛生標準》GB 9667—1996、《商場(店)、書店衛生標準》GB9670—1996)的有關要求;
3、從業人員健康體檢培訓合格,取得健康合格證;
4、企業提供的衛生許可申請書和其他相關材料符合要求。
四、收費依據和標準
不收費
五、辦理資料
1、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申請書
2、工商行政部門出具的單位名稱預先核準證明文件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者業主資格證明和身份證復印件
4、經營場所使用證明材料(房屋產權證和租賃協議)
5、經營場所及其周圍環境平面圖,經營場所內部平面布局示意圖
6、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檢測機構也具的公共場所空氣質量監測報告書
7、從業人員健康檢查、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材料
8、工商行政部門出具的單位名稱預先核準證明文件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9、法定代表人或者業主資格證明和身份證復印件
10、經營場所使用證明材料(房屋產權證和租賃協議);
11、經營場所及其周圍環境平面圖,經營場所內部平面布局示意圖;
12、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檢測機構也具的公共場所空氣質量監測報告書;
六、辦理地點:
縣政務服務中心(人民西路100號)
七、辦理時間
20 工作日 (非法定假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夏季3:00》-6:00)
八、聯系電話
xxxx
九、辦理流程
受理-現場審查-審批-發證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的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公共場所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應當遵守有關衛生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以及相關的衛生標準、規范,開展公共場所衛生知識宣傳,預防傳染病和保障公眾健康,為顧客提供良好的衛生環境。
第三條衛生部主管全國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國境口岸及出入境交通工具的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鐵路部門所屬的衛生主管部門負責對管轄范圍內的車站、等候室、鐵路客車以及主要為本系統職工服務的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隊伍和公共場所衛生監測體系,制定公共場所衛生監督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五條鼓勵和支持公共場所行業組織開展行業自律教育,引導公共場所經營者依法經營,推動行業誠信建設,宣傳、普及公共場所衛生知識。
第六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違反本細則的行為,有權舉報。接到舉報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調查處理,并按照規定予以答復。
第二章衛生管理
第七條公共場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是其經營場所衛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設立衛生管理部門或者配備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具體負責本公共場所的衛生工作,建立健全衛生管理制度和衛生管理檔案。
第八條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檔案應當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一)衛生管理部門、人員設置情況及衛生管理制度;
(二)空氣、微小氣候(濕度、溫度、風速)、水質、采光、照明、噪聲的檢測情況;
(三)顧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換及檢測情況;
(四)衛生設施的使用、維護、檢查情況;
(五)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清洗、消毒情況;
(六)安排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情況和培訓考核情況;
(七)公共衛生用品進貨索證管理情況;
(八)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應急預案或者方案;
(九)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要求記錄的其他情況。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檔案應當有專人管理,分類記錄,至少保存兩年。
第九條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建立衛生培訓制度,組織從業人員學習相關衛生法律知識和公共場所衛生知識,并進行考核。對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崗。
第十條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組織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從業人員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上崗。
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疾病的人員,治愈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第十一條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保持公共場所空氣流通,室內空氣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
公共場所采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應當符合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相關衛生規范和規定的要求。
第十二條公共場所經營者提供給顧客使用的生活飲用水應當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要求。游泳場(館)和公共浴室水質應當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
第十三條公共場所的采光照明、噪聲應當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
公共場所應當盡量采用自然光。自然采光不足的,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配置與其經營場所規模相適應的照明設施。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采取措施降低噪聲。
第十四條公共場所經營者提供給顧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應當保證衛生安全,可以反復使用的用品用具應當一客一換,按照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潔。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第十五條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根據經營規模、項目設置清洗、消毒、保潔、盥洗等設施設備和公共衛生間。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建立衛生設施設備維護制度,定期檢查衛生設施設備,確保其正常運行,不得擅自拆除、改造或者挪作他用。公共場所設置的衛生間,應當有單獨通風排氣設施,保持清潔無異味。
第十六條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配備安全、有效的預防控制蚊、蠅、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設施設備及廢棄物存放專用設施設備,并保證相關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及時清運廢棄物。
第十七條公共場所的選址、設計、裝修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規范的要求。
公共場所室內裝飾裝修期間不得營業。進行局部裝飾裝修的,經營者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保證營業的非裝飾裝修區域室內空氣質量合格。
第十八條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設置醒目的禁止吸煙警語和標志。
室外公共場所設置的吸煙區不得位于行人必經的通道上。
公共場所不得設置自動售煙機。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開展吸煙危害健康的宣傳,并配備專(兼)職人員對吸煙者進行勸阻。
第十九條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按照衛生標準、規范的要求對公共場所的空氣、微小氣候、水質、采光、照明、噪聲、顧客用品用具等進行衛生檢測,檢測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檢測結果不符合衛生標準、規范要求的應當及時整改。
公共場所經營者不具備檢測能力的,可以委托檢測。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在醒目位置如實公示檢測結果。
第二十條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制定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應急預案或者方案,定期檢查公共場所各項衛生制度、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危害公眾健康的隱患。
第二十一條公共場所發生危害健康事故的,經營者應當立即處置,防止危害擴大,并及時向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危害健康事故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第三章衛生監督
第二十二條國家對公共場所實行衛生許可證管理。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按照規定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衛生許可證。未取得衛生許可證的,不得營業。
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的具體范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公布。
第二十三條公共場所經營者申請衛生許可證的,應當提交下列資料:
(一)衛生許可證申請表;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身份證明;
(三)公共場所地址方位示意圖、平面圖和衛生設施平面布局圖;
(四)公共場所衛生檢測或者評價報告;
(五)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
(六)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還應當提供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檢測或者評價報告。
第二十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公共場所衛生許可申請之日起20日內,對申報資料進行審查,對現場進行審核,符合規定條件的,作出準予公共場所衛生許可的決定;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許可的決定并書面說明理由。
第二十五條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應當載明編號、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經營項目、經營場所地址、發證機關、發證時間、有效期限。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有效期限為四年,每兩年復核一次。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應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
第二十六條公共場所進行新建、改建、擴建的,應當符合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經營者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預防性衛生審查手續。
預防性衛生審查程序和具體要求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第二十七條公共場所經營者變更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的.,應當向原發證衛生行政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公共場所經營者變更經營項目、經營場所地址的,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重新申請衛生許可證。
公共場所經營者需要延續衛生許可證的,應當在衛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原發證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
第二十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組織對公共場所的健康危害因素進行監測、分析,為制定法律法規、衛生標準和實施監督管理提供科學依據。
縣級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承擔衛生行政部門下達的公共場所健康危害因素監測任務。
第二十九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對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實施量化分級管理,促進公共場所自身衛生管理,增強衛生監督信息透明度。
第三十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根據衛生監督量化評價的結果確定公共場所的衛生信譽度等級和日常監督頻次。
公共場所衛生信譽度等級應當在公共場所醒目位置公示。
第三十一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對公共場所進行監督檢查,應當依據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采取現場衛生監測、采樣、查閱和復制文件、詢問等方法,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或者隱瞞。
第三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公共場所衛生監督抽檢,并將抽檢結果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三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對發生危害健康事故的公共場所,可以依法采取封閉場所、封存相關物品等臨時控制措施。
經檢驗,屬于被污染的場所、物品,應當進行消毒或者銷毀;對未被污染的場所、物品或者經消毒后可以使用的物品,應當解除控制措施。
第三十四條開展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檢測、評價等業務的技術服務機構,應當具有相應專業技術能力,按照有關衛生標準、規范的要求開展工作,不得出具虛假檢驗、檢測、評價等報告。
技術服務機構的專業技術能力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組織考核。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五條對未依法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擅自營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以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一)擅自營業曾受過衛生行政部門處罰的;
(二)擅自營業時間在三個月以上的;
(三)以涂改、轉讓、倒賣、偽造的衛生許可證擅自營業的。
對涂改、轉讓、倒賣有效衛生許可證的,由原發證的衛生行政部門予以注銷。
第三十六條公共場所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可處以二千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正,造成公共場所衛生質量不符合衛生標準和要求的,處以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依法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衛生許可證:
(一)未按照規定對公共場所的空氣、微小氣候、水質、采光、照明、噪聲、顧客用品用具等進行衛生檢測的;
(二)未按照規定對顧客用品用具進行清洗、消毒、保潔,或者重復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
第三十七條公共場所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給予警告,并處以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對拒絕監督的,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依法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衛生許可證:
(一)未按照規定建立衛生管理制度、設立衛生管理部門或者配備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或者未建立衛生管理檔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組織從業人員進行相關衛生法律知識和公共場所衛生知識培訓,或者安排未經相關衛生法律知識和公共場所衛生知識培訓考核的從業人員上崗的;
(三)未按照規定設置與其經營規模、項目相適應的清洗、消毒、保潔、盥洗等設施設備和公共衛生間,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上述設施設備,或者挪作他用的;
(四)未按照規定配備預防控制鼠、蚊、蠅、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設施設備以及廢棄物存放專用設施設備,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預防控制鼠、蚊、蠅、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設施設備以及廢棄物存放專用設施設備的;
(五)未按照規定索取公共衛生用品檢驗合格證明和其他相關資料的;
(六)未按照規定對公共場所新建、改建、擴建項目辦理預防性衛生審查手續的;
(七)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未經衛生檢測或者評價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
(八)未按照規定公示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衛生檢測結果和衛生信譽度等級的;
(九)未按照規定辦理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復核手續的。
第三十八條公共場所經營者安排未獲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的從業人員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工作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五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九條公共場所經營者對發生的危害健康事故未立即采取處置措施,導致危害擴大,或者隱瞞、緩報、謊報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處以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依法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衛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公共場所經營者違反其他衛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按照有關衛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進行處罰。
第四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收取賄賂的,由有關部門對單位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細則下列用語的含義: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指為使房間或者封閉空間空氣溫度、濕度、潔凈度和氣流速度等參數達到設定的要求,而對空氣進行集中處理、輸送、分配的所有設備、管道及附件、儀器儀表的總和。
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指公共場所內發生的傳染病疫情或者因空氣質量、水質不符合衛生標準、用品用具或者設施受到污染導致的危害公眾健康事故。
第四十三條本細則自5月1日起實施。衛生部1991年3月11日發布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同時廢止。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8
為了更好地履行衛生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職責,保障顧客的身體健康安全,按照《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才開始經營,并按時辦理
年審及復核或換證手續。
二、設置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確保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體檢證明、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上崗。
三、要在明顯處公示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及衛生信譽度等級牌。
四、每晚要徹底清洗和消毒池浴,顧客用過的`浴盆要做好清洗消毒;同時還要做好清洗和消毒的工作記錄。
五、設置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公用品消毒間,配備齊全的消毒和保潔設施,并配有專人負責消毒工作。
六、對浴衣、浴褲、毛巾、浴巾等棉織品要求做到嚴格消毒,并做好保潔工作,確保提供給顧客使用的衣褲做到一客一換一消毒。
七、浴室設置氣窗,保持良好通風,做到氣窗面積為地面面積的5%;浴室地面坡度不小于2%,室頂應有一定弧度。
八、禁止患性病和各種傳染性皮膚病的顧客進入浴室就浴。
九、場所內禁止吸煙,設置明顯的禁煙標志和禁煙管理措施。
十、使用的化妝品、消毒劑做到按規定索證,確保符合國家衛生要求。
十一、提供給顧客使用的衛生用品也要做到按規定索證,確保符合國家衛生要求。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管理。保障廣大旅客及交通運輸工作人員的身體健康,根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的候車(船)室,公路水路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服務于交通運輸的各公共場所。
第三條、交通系統各級行政部門是交通運輸公共場所衛生管理的主管部門。交通系統各級衛生防疫站為交通運輸公共場所衛生監督機構。未設立衛生防疫站的,交通運輸行政部門應委托地方衛生防疫機構負責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
第四條、港口客運站、長途汽車站、客船的設計、經營應符合國家規定的公共場所衛生標準。
第二章、衛生管理
第五條、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的經營者負責對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培訓,由所在地交通衛生監督機構負責考核。
交通衛生監督機構,應根據國家“公共場所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教學大綱”編寫教材。下達培訓任務和要求。公共場所從業人員未經培訓或培訓后成績不合格不準上崗。
第六條、凡在主要對旅客和職工服務的公共場所從事直接服務的人員,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健康檢查,新從事此項工作的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后,方準上崗。
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經營者應于每年四月三十日前向交通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應檢人員名單。健康檢查工作由交通衛生監督機構或其指定的醫療部門承擔。檢查工作應于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完成。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經營者應在檢查工作結束后一周內,將檢查結果上報交通衛生主管部門。對檢查合格者,交通衛生監督機構核發健康合格證。
第七條、乘客定額一百人以上的客船,建筑面積二百平方米以上的長途汽車站候車室、港口客運站候船室及其他服務于交通運輸的公共場所經營者,必須持有交通衛生監督機構簽發的交通衛生許可證,方準辦理營業手續。申請交通衛生許可證,須向所在地的交通衛生監督機構提出。交通衛生監督機構接到申請后應對營業場所進行審查、監測,符合《條例》要求的,發給衛生許可證。
新建、改建、擴建交通運輸公共場所或變更營業項目,按上述程序重新申領衛生許可證。
衛生許可證每兩年復核一次,未按《條例》及實施細則的規定如期復核的原衛生許可證即自行失效。
第八條、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的候車(船)室,水路、公路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服務于交通運輸的各公共場所因不符合衛生標準和要求,造成下列危害健康事故的,經營單位除進行妥善處理外,應及時報告交通衛生監督機構。造成嚴重危害公民健康事故或中毒事故的應向受害人賠償損失:
(一)因微小氣候不符合衛生標準造成虛脫休克的;
(二)因空氣質量惡化造成呼吸道傳染病的;
(三)因強烈眩光刺激造成短暫視力損害的;
(四)因強烈噪聲造成短暫聽力損害的`;
(五)因飲用水不衛生造成介水傳染病流行和中毒的;
(六)因公共用具和衛生設施不衛生造成腸道傳染病、病毒性肝炎、皮膚病、性病等傳染性疾病的;
(七)因意外事故造成一氧化碳、氨氣、氯氣、消毒殺蟲劑中毒的。
以上各項必須用標準方法檢測,經交通衛生監督機構確認。
第三章、衛生監督
第九條、各級交通衛生監督機構負責管轄范圍內的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工作,并在業務上接受當地衛生防疫機構的業務指導。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工作實行分級管理的制度。中心衛生監督機構負責所屬地區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監測,并對所屬的衛生監督機構進行業務指導。
第十條、各級交通衛生監督機構對所轄范圍內的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的新建、擴建、改建工程的選址和設計,進行衛生審查,參加竣工驗收,對經營活動進行預防性和日常的衛生監督管理。
第十一條、交通衛生監督機構可根據需要設置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員。執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任務。衛生監督員應選擇政治思想好,遵紀守法、工作認真,作風正派,秉公辦事,具有醫士以上(含醫士)的技術職稱、熟悉有關監督監測業務和規章的人員擔任,并經衛生監督機構的上級衛生主管部門考核批準。
設置衛生監督員后,應向交通部衛生主管部門和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年發送旅客在五十萬人次以下的長途汽車站候車室、港口客運站候船室,可設衛生監督員一人。超過五十萬人次,每增加三十萬人次,增設衛生監督員一人?痛渴逅以O衛生監督員一人。
第十三條、交通運輸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員執行公務,必須著裝整潔,佩帶“中國衛生監督”證章,出示衛生監督員證書。
交通部直屬單位衛生監督機構設置的衛生監督員,由交通部衛生主管部門發給證書和證章。各雙重領導港務局衛生監督機構設置的衛生監督員可由交通部衛生主管部門發給證書和證章。各省、市、自治區、計劃單列市交通主管部門所屬衛生監督機構設置的衛生監督員由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發給證書和證章。
第四章、罰則
第十四條、對違反本《辦法》的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經營者,交通衛生監督機構應依照《條例》及實施細則的規定給予警告、罰款、停業整頓、吊銷衛生許可證的處罰。
第十五條、對依法行使職責的衛生監督人員謾罵、毆打,阻撓衛生監督人員依法行使職責者,由公安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進行處罰。對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交通系統各級衛生主管部門的人員、交通衛生監督機構的人員以及所設置的衛生監督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收取賄賂、循私舞弊的,由其主管部門給予行政或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辦法由交通部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本辦法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10
1、建立傳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報告制度,場所負責人和衛生管理員為責任報告人,其它人員也有報告義務。
2、傳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報告范圍
。1)室內空氣不符合衛生標準所致的虛脫休克
。2)公共用品用具、水和衛生設施遭受污染所致傳染疾病、皮膚病
。3)意外事故導致的紅眼。ㄖ赣斡境匾鸬.流行性結膜炎),因意外事故所造成顧客消毒劑中毒等。
。4)發現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
3、發生傳染病或健康危害事故時,場所經營者應立即停止相應經營活動,協助醫務人員救治事故受害者,采取預防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的繼發。
4、發生事故后,除了及時搶救病人外,事故報告責任人還必須及時報告衛生行政部門和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嚴格隔離現場,并會同衛生部門及時處理。
5、事故處理后,立即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其內容包括:事故經過及處理、事故原因及責任、事故教訓、今后防范指施,并送至當地衛生執法監督所和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6、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傳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11
一、衛生管理人員應每天進行衛生檢查。
二、各部門每周進行一次衛生檢查。
三、單位負責人每月組織一次衛生檢查。
四、各類檢查應有檢查記錄。
五、發現嚴重問題應有改進及獎懲記錄。
六、檢查公共場所各種設施、設備,損壞應及時維修并有記錄,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12
為保證公共場所客用化妝品的衛生質量,保障消費者健康安全,按照《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實施細則》的`有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采購的化妝品要有標識標簽,并注明產品名稱、廠名、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編號、產品執行標準和出廠合格標記。
二、采購的化妝品說明書或小包裝上應當注明生產日期和有效使用期限。
三、不得采購未注明批準文號的特殊化妝品和無進口批準文號及中文說明的進口化妝品。
四、采購的化妝品標簽、小包裝或說明書不得宣傳療效和使用醫療術語,普通化妝品不得注有適應癥。
五、不得自行灌裝和配置化妝品。
六、采購化妝品必須索取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復印件)和產品衛生檢測合格報告單(復印件),并有與原件相符的簽字確認。
七、采購的化妝品必須有采購記錄,采購員對每一種產品名稱、規格、數量、供貨單位名稱及地址、聯系人及電話號碼進行登記并簽名,同時記錄索證情況,經驗收員簽字確認。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13
為更好地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加強本單位的自身管理,不斷進步本單位的衛生程度,保護廣闊公眾身體安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及《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衛生容許證、從業人員安康證、培訓合格證必須齊全有效,衛生容許證及公共場所衛生信譽等級牌要懸掛在醒目處。
二、要保持環境整潔、美觀,地面無污垢和垃圾。
三、必須設有消毒間和消毒設施,所設容器要標記明顯。
四、被套、枕套(巾)、床單等臥具要一客一換,常住客床上用品至少一周一換,用后必須清洗和消毒。
五、公用茶具應每日清洗消毒。茶具外表必須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陀每诒、茶杯消毒要按以下程序操作和備用:
1、物理消毒
紅外線消毒:將洗滌好的餐具放入消毒柜;溫度保持攝氏100度,消毒時間不得少于15分鐘。
2、化學消毒
對不宜蒸、煮的口杯、茶杯、酒杯可在洗凈后用化學消毒(程序:除殘渣→熱堿水浸泡洗刷→化學消毒→清水沖)
。1)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當對人體平安、無害,必須經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批準消費的`產品。
。2)消毒液濃度、消毒時間必須嚴格按消毒液的使用說明進展。
3、口杯、茶杯的保潔
經消毒的口杯、茶杯應有專門的保潔柜,存放整齊防止與其它雜物混放,防止重復污染,并對保潔柜定期進展清洗消毒。
六、顧客用棉織品要在符合要求的消毒效勞機構或自備洗滌消毒間內清洗消毒。消毒后的產品要放在保潔柜內。撤換下的顧客用棉織品要按規定的程序分類清理回收,且不能污染清潔物品。
七、客房內衛生間的洗漱池、浴盆應每日清洗消毒。無衛生間的客房,每個床位應裝備有不同標記的臉盆和腳盆各一個。臉盆、腳盆和拖鞋要做到一客一換,用后必須清洗和消毒。
八、公共衛生間要做到每日清掃、消毒,并保持無積水,無蚊蠅,無異味,無水垢、污垢。
九、經營場所的公共衛生間要做到每日清掃、消毒、并保持無積水、無蚊蠅、無異味。
十、經營場所要有防蠅、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設施,并經常檢查設施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
十一、店內自備水源和二次供水水質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二次供水蓄水池要符合輸水管材衛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十二、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要到達《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標準》要求。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14
一、每天早晨,各個樓層對各自負責的工作區域進展清掃,包括樓道衛生。樓梯扶手,樓道垃圾桶外表及垃圾袋的更換,滅火器的抹塵,各樓區域的花區定時澆水,如有任何一項不按時清理,每人每次扣10元。
二、客房內不能出現死角衛生,其中包括門后,電腦桌后,床底?照{定時清理,大房間內沙發套,窗簾定時清洗,麻將桌牌要擺放有序。桌底要清掃。如有一項不按時清理,每人每次扣10元。
三、客房內抹塵要仔細到位,電視,電腦屏幕不能有水漬,布毛等,客房物品要擺放整齊有序,不能亂放,如違背每次扣10元。
四、客房內蓋杯,電壺要清洗到位,壺內不得有殘渣,飲水機桶要更換及時,違者每次扣5元。
五、客房內門,衛生間門,開關,壁燈每天都要抹塵,墻壁污點及時清理,違者每次扣5元。
六、客房內床單被罩做到一客一換,其中包括鐘點房,損壞的布草要及時更換,以便使用。不退的房間客人不在時,必須更換床單,被罩。如接到客人因此投訴,每人扣10元。
七、客房內空調水及時倒掉,違者罰5元,造成嚴重后果的',處分加重。尤其是夏天。
八、客房內拖鞋清理干凈,放入鞋柜,擺放消毒條,違者扣5元。
九、衛生間內馬桶清理干凈,外表不得有水漬,尿漬,桶內不得有大便殘留,每天更換消毒條,消毒條要擺放有序,違者扣5元。
十、衛生間洗漱用品應齊全,如發現漏配任何一樣,每次扣5元。
十一、衛生間頂,墻壁或玻璃門清理到位,面盆,水嘴,淋浴,鏡子,口杯不得有水漬,如發現每次扣5元。
十二、效勞員查房時應仔細快捷,如發現漏查商品自己承當,漏配商品每次扣10元,沒補齊的商品及時上報前臺。
十三、清掃衛生時,不得用熱水,如發現一次扣20元。
十四、不得有抹布,用過的布草遺留在房間,如發現每次扣5元。以上制度望員工自覺遵守,假設違背嚴格按照制度執行,不留任何情面。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15
為了更好地履行衛生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職責,保障顧客的身體健康安全,按照《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才開始經營,并按時辦理年審及復核或換證手續。
二、設置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確保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體檢證明、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上崗。
三、要在明顯處公示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及衛生信譽度等級牌。
四、嚴格按照沖身淋浴——強制浸腳消毒——游泳池流程管理,確保游泳人員持有游泳健康合格證明。
五、設置專人負責游泳池的池水消毒和水質檢測。適時投加消毒劑,每場前檢測余氯和水質PH值一次,并公示水質檢測結果。保證池水水質符合《游泳場所衛生標準(GB9667—1996)》的要求。余氯在0。3—0。5mg/L之間。PH值在6。5—8。5之間。
六、要使池水凈化循環裝置及消毒設施設備保持正常運轉,游泳池在開放期間內應每日定時補充新水5—10%。
七、要做到強制浸腳消毒池池水每4小時更換一次,水深不小于20厘米,浸腳池水余氯5—10mg/L。
八、采購消毒劑時索取相關證明文件,確保使用的消毒劑符合衛生標準要求,同時氯化消毒時有防護措施,并做好消毒記錄。
九、要在顯眼處設立嚴禁性病、傳染性皮膚病、肝炎、急性結膜炎(紅眼。┑葌魅静』颊呷氤赜斡镜母媸緲伺。
十、保持游泳池周圍環境整潔、及時清理池水懸浮物。
十一、保持淋浴室、更衣室、衛生間清潔無異味、無積水。保持機械通風裝置等衛生設施運轉正常。并定期消毒。
十二、不出租游泳衣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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