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作弊通告(通用10篇)
通告,是適用于在一定范圍內公布應當遵守或者周知事項的周知性公文。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學生作弊通告,歡迎閱讀。
學生作弊通告 1
各班主任:
在本次高一年級期中考試中,11月19日(星期三)上午的生物學科,第十九考場,高一A6班趙浪、高一B3班陳光金違紀攜帶手機進入考場參加考試,被監考老師當場沒收,兩位同學已承認違紀行為;同考場,高一A8班楊明惠在考試期間,夾帶其他生物試卷進行作弊,該同學已承認作弊事實。據此,給予趙浪、陳光金兩位同學違紀通報批評處分;給予楊明惠同學通報批評處分,該門成績作零分處理;11月19日(星期三)下午的語文學科,第七考場,高一A10班楊光香違紀攜帶手機進入考場參加考試,并利用手機傳抄答案,被監考老師當場沒收;第二十考場高一B4班邱游凱酈在考試期間,翻書及夾帶進行作弊,兩位同學已承認作弊事實。據此,給予楊光香、邱游凱酈兩位同學通報批評處分,該門成績作零分處理。為嚴肅考風考紀,端正學風考風,希望各位老師在考試中要嚴格執行《考場規則》,學生要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如發現違紀現象將從嚴處理。
特此通報
教務處
20xx年11月20日
學生作弊通告 2
各班主任:
期末考試臨近,鑒于以往月考和期末等各種考試,學生作弊現象屢禁不止,經校領導同意。對期末考試作弊學生按大掛處理,大掛補考費為每科300元,補考不通過不予發放畢業證,大掛學生不允許提前畢業。
特此通知。
大連中港通關職業技術學校教務處
20xx年xx月xx日
學生作弊通告 3
各班主任:
在20xx年1月5日《概率論與數理統計A》重修考試過程中,xx學院大四學生考試前建立了QQ群,謀劃群體作弊。該生先利用手機軟件拍攝考試試題并將照片發送給考場外同學,考場外同學將做好的試題答案通過QQ群傳到考場內,其中群內一名學生在抄襲群內提供的答案過程中被監考老師發現,群內所有學生構成協同作弊事實。
在20xx年1月7日《高等數學》的'重修考試過程中,某學院大四學生通過微信群將試題傳至考場外,考場外同學將做好的答案傳回考場,微信圈內所有學生構成協同作弊事實。
以上同學通過通訊工具進行群體舞弊,性質惡劣,無論是場外發送答案的,還是場內接收答案的,將均按《濟南大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給予處分,按照學校學位管理相關規定,所有涉事學生將無法獲得學士學位,特此通報。
希望廣大同學引以為戒,牢固樹立誠信考試意識,不要心存僥幸心理,堅決杜絕作弊事件發生。
學生工作部(處)教務處
20xx年1月7日
學生作弊通告 4
同志們:
系XX班學號XX同學,在其中考試期間,傳遞小紙條,經老師發現并制止其作弊行為,但該同學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當場頂撞老師,出言不遜,并撕毀試卷,態度極其惡劣。該同學的行為對本校的優良學風以及同學們的學習氛圍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特經學校教務處研究決定,對該同學做出以下處分決定,(就是處分的結果)。要求該同學反思己過,向老師認錯,并在全校師生面前做出書面檢討。
望廣大同學引以為戒。
教務處
20XX年XX月XX日
學生作弊通告 5
同志們:
經過調查,我校系專業XX級X班學生X同學(學號:123456789)在XX年XX月XX日期末考試中違反了考場規則,被發現翻閱與考試無關的.書籍,并且攜帶并使用通訊設備。依據《云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考試相關規定》的規定,X同學的行為構成了作弊,而且該行為情節惡劣。因此,學校決定對X同學做出全校通報批評以及留校察看的行政處分。
特此通報
云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教務處
20XX年XX月XX日
學生作弊通告 6
同志們:
茲有廣東xx學院商學院20xx級商務英語1班的.XX同學在期末英語考試過程中作弊,監考老師按規定沒收了XX的試卷,XX非但不服,還與監考老師發生爭執,并侮辱監考老師。該同學未按照學校相關規定進行考試,其行為屬于明知故犯,目無師長,嚴重影響學校相關管理紀律。
為嚴肅規范學風,警戒他人,杜絕此類現象的發生,根據教育部門有關規定,經教務處研究決定,給予XX同學全校通報批評處分。
希望全校學生以此為戒!在學校中嚴格遵照規定考試,如再發生類似現象,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特此通報!
xx學院XX學院
20xx年xx月xx日
學生作弊通告 7
學院廣大師生:
茲有汽車與機械工程學院汽車工程系汽車營銷1班黎xx同學,在20xx—20xx學年期末《科技應用文》考試中,利用手機作弊。
根據經濟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手冊》第三十條規定,給予黎xx同學批評通報。希望廣大同學以此為戒,在學校中嚴格遵守考試規則,營造良好考風考紀。
xxx
20xx年xx月xx日
學生作弊通告 8
各二級學院、各部們處室:
xx學校x年級xx系xx班xx同學,平時學習不認真,經常曠課,缺交作業,上課講話打瞌睡,在x月x日財務會計期末考試中作弊,F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當時該生將事先準備好的字條放入鉛筆盒,乘打開時偷看,其不斷打開關閉筆盒的'情況引起監考老師的注意,當老師要檢查筆盒,他執意不肯交出,后又迅速將字條揉成一團塞進口袋,并稱老師無權搜身,不肯承認自己的作弊行為,態度極為惡劣,還影響了其他同學的考試。根據《考場紀律》、《學生手冊》第X章第X條,對該學生取消其該門課的考試成績,不得參加正常補考,如態度惡劣則給予記過處分或開除學籍。希望全體同學引以為戒,嚴格遵守考試規則。
教務處
20xx年xx月xx日
學生作弊通告 9
同志們:
我校商學院20xx級商務英語1班的學生xxx在期末考試中被發現作弊,監考老師依照規定收繳了他的試卷。然而,王昊不但沒有認錯,還與監考老師發生爭執并辱罵對方。這種行為嚴重違反了學?荚嚰o律,更是對教師的`不尊重。因此,經過教務處討論,決定對王昊同學進行全校通報批評處分。希望全校師生引以為戒,嚴格遵守考試規定,共建誠信校園。如果再有類似行為發生,學校將采取更加嚴厲的措施處理!
特此通報!
xxx
20xx年xx月xx日
學生作弊通告 10
各教學系部、班級:
為彰顯考試的公平公正,踐行誠信教育,現在對期末考試學生違規情況通報:
其中,王,陳兩人在考試過程中串通考,其情節嚴重。違反了《南華工商學院學生手冊》違紀條例第二章第十三條第三款,【由他人代替了考試、替他人參加考試、組織作弊、使用通訊作弊及其行為嚴重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因情節極其嚴重,影響惡劣。學校將按照規章制度執行,具體情況請留意南華工商學院校風校紀委員會處理為準。
其中,洪培苗、尹小梨、張奕純、楊嘉琪等人,違反了《南華工商學院學生手冊》違紀條例第二章第十三條第一款【凡考查、考試、補考作弊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請團總支、學生會、助理團各部門展開核查,凡是作弊者各組織部門請照章程,開除清退出部門處理,取消評優評先、獎助學金評選資格,以上行為將記入學籍檔案存檔。
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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