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管理制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印刷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印刷管理制度1
1、為了保證紙張質量,入庫的紙張需要分類存放并進行標識。倉庫管理員需要勤整理,保持庫容整潔和安全。確保紙張不混放、不潮濕、不霉變。
2、庫區附近嚴禁煙火,保證通風,消防器材碼放位置顯著,標識清楚,定期更換,確保有效。
3、因質量問題需要退貨、換貨的紙張,必須由使用部門提出書面意見,經公司領導鑒定并簽字后準許調換。被退回的紙張要單獨存放并進行標識。由出版社提供的紙張,發生質量問題,必須得到出版社的.認可。
4、倉庫管理員需要定期清倉查庫,及時掌握紙張變動,特別是常用紙張的變動情況,盡量做到庫存數量合理。
5、努力降低成本,對節約的紙張、回收的殘紙等認真登記入帳,分類碼放,標識清楚,并做好記錄,不得擅自處理、變賣。
6、對銅版紙外包裝紙要做好回收整理工作,二次使用,作為社會產品的打包用紙,以節約生產成本。
印刷管理制度2
在保管原材料時,我們還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材料入庫后要分類存放,填寫標識卡、對材料勤整理,保持庫容整潔、安全,同時要做到材料、貨架“四定位”、“三相符”,即臺帳序號、品名、規格、用途四定位;帳、卡、物三相符。做到材料不混放、不潮濕、不霉變、不腐爛變質。
2.貴重材料、精密零部件、軸承要單獨存放,確保不潮濕、不生銹,必要時,用黃油密封保存。
3.汽油、柴油、異丙醇、酒精等危險品要隔離存放,搬運要謹慎小心,防止磕碰、撞擊,庫區附近嚴禁煙火,保持通風,消防器材碼放位置顯著,標識清楚,定期更換,確保有效。
4.倉庫管理員要定期盤點、清倉查庫,及時掌握材料的變動情況,并將庫存月報表報董事長、總經理,保證庫存數量合理。
5.對回收的材料要認真登記,分類碼放,標識清楚,并做好記錄,不得擅自處理、變賣。
印刷管理制度3
一、印刷業經營者必須嚴格按照印刷委托書或者委托印刷證明規定的印數印刷,不得擅自加印。
印刷業經營者每完成一種印刷品的'印刷業務后,應當認真清點印刷品數量,登記臺賬,并根據合同的規定將印刷成品、原稿(或電子文檔)、底片、印板、校樣等全部交付委托印刷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擅自留存。
二、 印刷業經營者應當建立印刷品承印檔案,每完成一種印刷品的印刷業務后,應當將印刷合同、承印驗證的各種證明文件及相應的復印件、發排單、付印單、樣書、樣本、樣張等相關的資料一并歸檔留存。
印刷管理制度4
1、倉庫管理人員需要及時為生產服務,為車間生產、產品質量提供保障,對生產所需的原輔材料進行科學預測,根據生產淡旺季和產品結構的要求編制月度采購計劃,報分管領導審批。
2、印刷材料采購人員需要按照《物資采購申請單》的要求及時采購,以確保正常生產。
3、增強環保意識,減少污染,實施綠色印刷是公司在十二五期間的戰略決策,材料采購人員所購買的原輔材料必須是綠色環保型的'。
4、主要原材料油墨必須是植物類油墨,并符合HJ/T370的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膠粘劑符合HJ/T220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采購人員需要向供貨單位索取產品檢測報告,了解材料的內在質量要素。油墨、上光油、橡皮布、膠粘劑等原輔料不得添加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
印刷管理制度5
一、 印刷業經營者對印刷活動中產生的殘次品,應當按實際數量登記造冊,對不能修復并履行交付的,應當予以銷毀,并登記銷毀印件名稱、數量、時間、責任人等。其中,屬于國家秘密載體或者特種印刷品的,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時銷毀。
二、印刷業經營者使用電子方法排版印制或者打印國家秘密載體的',應當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規定辦理。
印刷管理制度6
一、安全生產承諾
主要負責人向社會、供應商和從業人員做出明確的、公開的、文件化的安全承諾,企業安全生產方針目標等。
二、安全運行天數
安全生產運行天數及計時起始日期,每天更新。
三、安全生產禁令
結合企業生產實際制定的安全生產禁令
安全生產禁令
1、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2、嚴禁未經安全培訓合格的員工獨立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嚴禁無證上崗;
3、嚴禁未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進入生產崗位;
4、嚴禁未經審批,未落實防范、監護措施,進行危險作業;
5、嚴禁未落實安全措施,進行設備檢修工作;
6、嚴禁發現事故隱患后未及時消除或未落實防范措施,繼續作業;
7、嚴禁安全設施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
四、領導帶班制度
明確帶班領導范圍、帶班領導安全職責等。
1、切實掌握當班的安全生產情況(包括作業現場環境情況,設備設施運行情況、人員的狀態、安全操作情況、物料存放使用情況等)。
2、監督檢查企業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執行和落實情況,認真落實作業現場安全檢查,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裝置、環節的檢查巡視。嚴格制止“三違”現象。
3、督促和指導各部門的安全工作,解決生產中的突發問題,現場當班無法解決處理的應立即上報。
4、負責指揮企業重大異常生產情況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發生危及員工生命安全的隱患或緊急情況時,立即采取停產、撤人、排除隱患等緊急處置措施,并及時上報。
5、若值班當日發生事故,負責組織對傷員的搶救,保護好現場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同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協助事故調查、原因分析,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6、值班領導不得擅自脫崗、離崗;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值(帶)班,須提前完成調班,并及時將調換班情況向有關部門、崗位告知。
7、做好值班交接工作,認真填寫值(帶)班記錄,包括值(帶)班時發現的.異常情況及處置措施。
8、領導值班所涉及的合理化改進建議和事故隱患問題交由EHS部門進行整理匯總和監督落實。
五、入廠安全須知
明確企業主要風險因素、進入廠區安全注意事項、勞動防護用品佩戴要求、廠(庫)區總平面布置圖等。
入廠安全須知
1、進出廠區必須在門衛處登記,充分了解本公司的安全規章制度和重點危險區域。
2、車輛進入廠區限速20公里/小時。
3、廠區內為非吸煙區,禁止一切煙火。
4、在限制區,嚴禁使用手機。
5、廠內禁止飲酒和非法使用違禁藥物,以及進行違法行為。
6、未經許可不得攝影、拍照;遵守廠內所有警示標識的要求。
7、未經許可不得進入餐廳、接待室外的其他建筑;進入危險區域,須由本公司人員陪同。
8、未經許可或取得工作許可證,不得操作公司內任何設備設施,不得從事動火、登高等危險作業。
9、任何事故或未遂事件必須告知您的聯系人,遇有緊急情況服從公司指揮,到指定地點集合。
10、遵守公司其他安全規定。
印刷管理制度7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規范印刷業經營者的設立和審批,促進印刷業經營者提高經營素質和技術水平,根據《印刷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和國務院有關整頓和規范印刷市場秩序的精神,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印刷業經營者,包括從事出版物、包裝裝潢印刷品印刷經營活動的企業,從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經營活動的企業、單位或者個人,以及專項排版、制版、裝訂企業或者單位和復印、打印經營單位或者個人。
第三條印刷業經營者資格的審批,除應符合本規定外,還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印刷業總量、結構、布局規劃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四條經營出版物印刷業務的企業,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企業的名稱、章程;
(二)有確定的業務范圍;
(三)有適應業務需要的固定生產經營場所,廠房建筑面積不少于800平方米;
(四)有能夠維持正常生產經營的資金,注冊資本不少于200萬元人民幣;
(五)有必要的出版物印刷設備,具備2臺以上最近十年生產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的目錄》的自動對開膠印印刷設備;
(六)有適應業務范圍需要的組織機構和人員,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產、經營負責人必須取得省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頒發的《印刷法規培訓合格證書》;
(七)有健全的承印驗證、登記、保管、交付、銷毀等經營管理、財務管理制度和質量保證體系。
第五條經營包裝裝潢印刷品印刷業務的企業,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企業的名稱、章程;
(二)有確定的`業務范圍;
(三)有適應業務需要的固定生產經營場所,廠房建筑面積不少于600平方米;
(四)有能夠維持正常生產經營的資金,注冊資本不少于150萬元人民幣;
(五)有必要的包裝裝潢印刷設備,具備2臺以上最近十年生產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的目錄》的膠印、凹印、柔印、絲印等及后序加工設備;
(六)有適應業務范圍需要的組織機構和人員,企業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產、經營負責人必須取得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門(以下簡稱出版行政部門)頒發的《印刷法規培訓合格證書》;
(七)有健全的承印驗證、登記、保管、交付、銷毀等經營管理、財務管理制度和質量保證體系。
第六條經營其他印刷品印刷業務的企業、單位,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企業或單位的名稱、章程;
(二)有確定的業務范圍;
(三)有適應業務需要的固定生產經營場所,廠房建筑面積不少于100平方米,且不在有居住用途的場所內;
(四)有適應業務需要的生產設備和資金,注冊資本不少于50萬元人民幣;
(五)有適應業務需要的組織機構和人員,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必須取得縣級以上出版行政部門頒發的《印刷法規培訓合格證書》;
(六)有健全的承印驗證、登記、保管、交付、銷毀等經營管理、財務管理制度和質量保證體系。
第七條經營專項排版、制版、裝訂業務的企業、單位,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企業或單位的名稱、章程;
(二)有確定的業務范圍;
(三)有適應業務需要的固定生產經營場所,廠房建筑面積不少于300平方米;
(四)有能夠維持正常生產經營的資金,注冊資本不少于80萬元人民幣;
(五)有必要的排版、制版、裝訂設備,具備2臺以上最近十年生產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的目錄》的印前或印后加工設備;
(六)有適應業務范圍需要的組織機構和人員,企業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產、經營負責人和單位負責人必須取得地市級以上出版行政部門頒發的《印刷法規培訓合格證書》;
(七)有健全的承印驗證、登記、保管、交付、銷毀等經營管理、財務管理制度和質量保證體系。
第八條經營復印、打印業務的單位,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單位的名稱、章程;
(二)有確定的業務范圍;
(三)有適應業務需要的固定生產經營場所,廠房建筑面積不少于15平方米,且不在有居住用途的場所內;
(四)注冊資本或資金數額不少于10萬元人民幣;
(五)有必要的復印機、計算機、打印機、名片印刷機等設備(不應有八開以上輕印刷設備);
(六)有適應業務范圍需要的組織機構和人員,單位負責人必須取得縣級以上出版行政部門頒發的《印刷法規培訓合格證書》;
(七)有健全的承印驗證、登記、保管、交付、銷毀等經營管理制度。
第九條個人從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經營活動和復印、打印經營活動的,應當符合本規定第六條、第八條的規定。
第十條印刷業經營者從事其他種類印刷經營活動的,應當同時具備設立該印刷企業或者單位的資格條件。
第十一條出版行政部門必須按照本規定審批印刷業經營者資格,不符合本規定條件的不得批準設立。
第十二條對印刷業經營者的年度核驗,除適用本規定規定的條件外,還要求印刷業經營者無違反印刷管理規定的記錄。
第十三條本規定施行前已設立的印刷業經營者于20xx年3月1日前未達到本規定規定條件的,暫不予換發《印刷經營許可證》。
第十四條本規定自之日起施行。
印刷管理制度8
一、車間主任在安排各機臺印件前,必須認真核對《生產通知單》、樣張、成品樣(原樣)、藍圖紙樣,并對機臺交待清楚印版和紙張準備情況,發現資料不齊或印張、樣張、紙張不符時,應及時通知生產部處理,不得擅自投入生產。
二、機臺在裝版前必須認真檢查版面有無、明顯帶臟、曬虛、圖像文字錯漏、邊框線等曬版質量問題,檢查有問題的印版不得上機,應即時匯報車間主任處理,取得補版或另行安排印件。
三、無附標識(書名、帖數、裝訂折頁分本貼標)的印版不得上機,并退回制版車間,報質量科或生產科處理。
四、印版有問題時由主任交制版車間主任確認、處理;打樣發現帶邊框線,取版時未發現,烤版由制版車間主任負責安排人員到機臺處理,夜班機臺不能處理,改用別的版。沒烤版的由機臺處理后印刷(邊框離字<2mm由制版負責修,2mm以外由機臺處理)。
五、完成校版、套印準確、;墨色跟準后,送質管員校對、簽付印樣,再由車間主任簽墨色樣后方可開。ǚ止芙浝、客戶簽樣也必須按以上程序進行),夜班按正常墨色印,第二天補簽。(套書簽一次墨色樣張)。
六、印刷過程中要求做到30-50張抽樣檢查:印品規矩、污損、劃傷、色相、接頁、接圖等。
七、印刷高檔產品過程必須隔板,每一隔數量多少視印品情況而定,一般標準為印張面不能與隔反面相抵,否則將會對下一工序造成質量影響。
八、印刷過程要把不良品抽掉,便于檢驗工作進行,印刷到最佳效果時,應標出“樣張”100-500張,做樣書時使用,印刷完成后送到指定地方,經檢驗樣書墨色不行,立即重印,不分白班,夜班。產品質量的`檢驗按國標內容認真檢驗,不合格品超過放數應立即補數,否則按出版規定定價工資中扣除。當班在印刷過程中因工作不負責任造成批量報廢,在交貨期緊的情況下,該班應求助下一班協調幫助解決。
九、印刷過程中必須規矩一致,印刷完每一臺板產品,機長必須按照下機實際數量如實填寫產品交接單。并明確標明規矩或不準字樣,若因人為工作責任不清造成損失,查明當班一是抽檢規矩不一致;二是批量產品夾雜不一規矩造成缺數必須補數。
印刷管理制度9
印刷室工作原則:提高質量、講求效率、嚴守紀律、保守秘密、勤儉節約、熱情服務。
一、印刷室是與教育教學活動密切相關,直接為教育教學服務的重要陣地,擔負著為全校師生印刷教學資料的艱巨任務。因此,負責印刷工作的.人員要樹立為教育教學一線服務的思想,積極主動工作,全心全意為師生服務。
二、印刷室印刷的各類試卷、教學資料等必須經管理員釘釘批準,印刷員得到批準后方可印刷。印刷要及時、保證質量。
三、印刷室印刷的資料都要登記,明確記錄年級、科目、姓名、版數、日期。
四、與學校工作無關、與教學無關的個人資料不得在學校印刷。
五、印刷的機器設備要專人管理和使用,機器一旦出現異樣,必須停止使用,等待維修。
六、印刷室的機器設備要妥善保管和維護,發現問題及時修理,以保證資料印刷的質量。
七、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印刷材料試卷等,每20張以上在一體機完成,20張以下在復印機完成,努力為學校節省開支。
八、印刷室工作人員每月必須將紙張、油墨等耗材上報管理員。
九、保持室內衛生、嚴禁在印刷室內吸煙、做好防火、防水、節電、通風、防盜等安全工作。
印刷管理制度10
1目的
為統一歸口公司的各項印刷品的印刷管理,同時合理的規范公司各項印刷品的申報審核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2.1本標準規定了印刷品的分類、申請、印刷、入庫、發放及報銷管理等;
2.2本標準適用于集團及各下屬子公司。
3術語
印刷品:這里指的.印刷品指出版物、包裝裝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等。
出版物包括報紙、期刊、書籍、地圖、年畫、圖片、掛歷、畫冊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的裝幀封面等。
包裝裝潢印刷品包括商標標識、廣告宣傳品及作為產品包裝裝潢的紙、金屬、塑料等的印刷品。
其他印刷品包括文件、資料、圖表、票證、證件、名片等。
4職責
4.1印刷品需求部門負責提出印刷申請,提供印刷品樣件與印刷標準要求,負責新印刷品樣件的驗收;
4.2辦公室審核印刷品的用途、數量及內容、價格;
4.3品牌公關部負責聯系對外印刷業務,印刷品的數量及整體質量(報廢率抽檢)驗收入庫及使用中質量問題的跟蹤處理;
4.4申請部門對送交的樣品進行核實和確認;
4.5倉庫負責印刷品的入庫、保管、發放及通知使用部門及時領用;
5印刷品的申請
5.1需求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及庫存情況及時填寫《吉奧印刷品申請單》(一式三聯,一聯留存,二聯辦公室,三聯印刷廠),經部門主管簽字確認后,由經辦人報備至辦公室(同時提供設計原稿或標準樣件)
5.2辦公室主任審核其印刷品的價格、使用范圍、需求數量及內容有效性(涉及公司保密信息類、行文規范類、法律法規類等規定的);
5.3辦公室審核通過后交品牌公關部,由印刷品負責人員聯系對外印刷業務同時核算成本價,最終經行政副總審批同意后落實實施。
6印刷品的印刷、入庫驗收及發放
6.1品牌公關部接到《吉奧印刷品申請單》后,由印刷品負責人聯系印刷廠家,原則上至少聯系兩家,以最優價為合作對象;
6.2新印刷品應由印刷廠家先提供樣件,由品牌公關部確認后經申請部門驗收簽字方可進行按實際數量印刷;
6.3印刷過程中對于涉及公司保密信息的印刷品應由印刷品負責人監印,印刷后要對印刷樣件進行封樣或現場銷毀;
6.4印刷后物資由印刷品負責人員對需入庫印刷品進行驗收,倉庫根據《吉奧印刷品申請單》為其辦理入庫手續;
6.5印刷品入庫后,倉庫人員應及時通知申請部門領取所需印刷品,未申請部門如需求經申請部門同意后方可領用。
7印刷品的報銷
7.1對于有經常性印刷需求部門的印刷成本控制額度由財務部進行即時監控。
7.2印刷廠家開具印刷品的增值稅發票需辦公室審核后交財務部審定,經行政副總批準后予以結算。
8罰則
9附錄
9.1相關文件
9.2相關記錄
《印刷品申請單》(GA/RM 01·14-01A)
9.3相關流程圖
《印刷品管理流程》
印刷管理制度11
第一條 印刷品的保管和發放等工作,由企業倉庫保管員負責。
第二條 出版物等印刷品印刷完畢后,要全部交由倉庫保管,倉管員要根據各工序的交接單進行核對,確保所有產品都進倉。
第三條 倉管員要妥善保管印刷品,作好保密工作,防止印刷品遺失,并做好防潮、放火工作。
第四條 印刷品的`出倉,要嚴格按財會部門開具的出倉單發貨。
印刷管理制度12
為嚴格執行國家《印刷業管理條例》,保證雙方合法經營,杜絕假冒商標、制版事件,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營業員必須驗證客戶的營業執照和簽定雙方加蓋公章的.承印委托書。
2、涉及商標印刷,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商標印刷的有關規定,要求委托方出示《注冊商標證》方可承印。
3、禁止承接和印刷含有反動、淫穢、迷信內容和國家明令禁止的印刷品及其他內容的印刷品。
4、承接介紹產品為內容的廣告宣傳品,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驗證委托方的廣告經營資格證明。
5、承接公司內部資料印刷,必須驗證對方的《內部資料出版物準印證》。 承印如出現不合格產品,必須由雙方人員確認后,統一銷毀。
以上規定本公司所有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如有違反,輕者按公司條例處罰,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印刷管理制度13
1 主題內容及適應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安全生產責任人、安全教育、廠區消防、交通管理、安全管理、安全檢查、事故管理、獎勵與懲罰、工傷工資等。
本標準適用于**印刷廠各崗位安全生產工作。
2 安全生產責任人
2.1 安全生產總則
2.1.1 安全工作實行廠長總負責制、主管廠長具體分管責任制相結合。
2.1.2 各車間和職能部門負責人,在各自的工作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負責,同時對主管廠長負責。
2.1.3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每個職工必須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做到恪盡職守,各負其責。
2.2 廠長職責
2.2.1 廠長是企業的安全工作總負責人,必須要認真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法規、制度和標準。
2.2.2 重視職工的勞動條件和企業的安全生產及環境衛生狀況,重視女工勞動保護工作。
2.2.3 批準、發布工廠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長遠規劃。
2.2.4 經常深入現場了解掌握安全生產情況,組織研究安全生產措施,推廣先進的安全技術和管理方法,審定重大災害事故的預防和處理方案。
2.2.5 建立健全安全組織機構,提高職工安全生產意識。
2.2.6 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及時研究和解決有關安全生產的問題。
2.2.7 組織全廠安全教育與考核工作。
2.2.8 堅持安全生產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工作。
2.3 廠長辦公室職責
2.3.1 負責義務消防人員的培訓工作,定期組織消防知識的學習和消防演習。
2.3.2 負責消防器材的配備、維護及管理工作。
2.3.3 組織調入職工和新職工上崗前的入廠安全教育工作。
2.3.4 定期組織有害工種和女工勞動保護的有關規定的學習,做好勞保和保健品的發放工作。
2.3.5 控制加班、加點,做好勞逸結合。
2.3.6 定期對職工安全生產進行檢查考核。
2.3.7 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和工傷鑒定工作。
2.3.8 管理好廠區環境衛生、門衛值班、安全保衛工作。
2.4 財務室職責
2.4.1 對安全措施所需費用要單獨列項,及時支付費用。
2.4.2 保證勞動保護用品、保健費的合理采購及發放。
2.4.3 凡安全措施不落實的生產項目不得支付費用。
2.4.4 各類財務憑證的管理和現金的保管工作。
2.5 經營供應科職責
2.5.1 做好經營人員外出安全教育,提高業務人員安全意識。
2.5.2 對采購的器材、防護器具必須有驗收記錄,要保證所購產品的質量,對產品質量負責。
2.5.3 嚴格執行防火管理制度,搞好倉庫防火、防盜、危險物品的管理。
2.5.4 對送貨駕駛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考核,做好送貨途中的安全工作。
2.5.5 對運輸工具、卸紙人員嚴格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2.6 生產技術科職責
2.6.1 組織編制或修訂生產工藝規程、操作規程、安全技術規程、安全管理制度和職工勞動防護用品標準。
2.6.2 制訂生產計劃和安全生產措施以及改善勞動條件的項目,督促車間嚴格執行安全制度。
2.6.3 在進行生產技術的改革和挖潛改造時,做好周密的論證及實施計劃,要保證設備及人員的安全。
2.6.4 負責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上報,并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2.6.5 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組織安全考核。
2.6.6 定期組織全廠性安全大檢查,監督、檢查事故隱患,落實好整改工作。
2.6.7 經常深入現場進行檢查,指導車間安全生產工作,發現違章生產及時制止,不聽勸告者,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通知主管領導。
2.6.8 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2.6.9 負責對設備、水、電的安全管理工作。
2.7 車間主任職責
2.7.1 車間主任是車間的安全負責人,對車間安全工作負有全面責任,認真執行各項安全生產法規、制度和標準。
2.7.2 嚴格執行車間安全生產規程和安全生產措施。
2.7.3 組織開展各種安全生產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
2.7.4 組織落實車間安全生產教育,定期對車間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考核。
2.7.5 組織車間安全檢查,確保設備、安全裝置、防護設施處于完好狀態,發現隱患及時整改,車間無力整改的要及時向主管廠長報告。
2.7.6 參加車間各類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并按規定及時上報。
2.7.7 建立、健全各類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臺帳。
2.8 機(組)長職責
2.8.1 組織機組職工學習,貫徹執行工廠和車間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2.8.2 認真交接班,做到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
2.8.3 檢查本崗位安全制度執行情況和安全設施,并做好記錄。
2.8.4 嚴格執行勞動紀律,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檢查本機臺職工的安全作業。
2.8.5 負責機臺、防護器具、安全裝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
2.8.6發現隱患要及時解決,作好記錄,本崗位不能解決的要及時上報車間,一旦發生事故要立即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并協助做好事故處理工作。
2.9 職工職責
2.9.1 積極參加車間組織的.安全活動,安全常識學習,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9.2 認真交接班,生產前必須認真檢查本崗位的設備是否運行正常。
2.9.3 精心操作,嚴格執行工藝規程,遵守勞動紀律,記錄要真實、整潔。
2.9.4 定期檢查設備、準確分析,判斷和處理生產過程中的異常情況。
2.9.5 認真維護保養設備,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做好記錄,保持現場清潔。
2.9.6 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各種勞動防護用品、器具和防護器材、消防器材。
2.9.7 不違章作業,制止他人違章作業,未經許可,不能操作其他工種的生產設備,同時也拒絕其他工種的人員操作自己的設備,有權拒絕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生產安排。
2.10 衛門值班室職責
2.10.1 來廠參觀人員,須經廠長辦公室同意后,由專人帶領方可參觀。
2.10.2 職工家屬、親友及小孩,未經允許一律不準進車間。
2.10.3 出廠物品,一律憑出門證或送書單,值班人員有權檢查和詢問,經檢查核對無誤后方可出廠。
2.10.4 值班員嚴守工作崗位,負責廠內安全,不得擅離職守,如有事遠離崗位時,不能自找人頂崗,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手,并負責收發書信、報紙、刊物、電話、電報、及時轉交有關部門和人員。
2.10.5 各車間的鑰匙應有專人負責,下班后將鑰匙交給門衛值班人員,非因公不能隨意領取鑰匙擅自開門,特殊情況經廠辦公室批準,方可開門,并辦理登記手續。
2.10.6 值班人員負責全廠考勤工作,對于遲到、早退、帶刷卡者,中間擅自離廠人員進行登記,當天報廠長辦公室。
2.10.7 班值班人員,要經常對廠區周圍及車間進行巡邏,檢查工廠防火重點部位的情況;發現一切可疑情況,及時報學校7971110和主管廠長。
2.10.8 值班人員要負責檢查廠區存放各類物資的防雨設施是否完好,發現問題及時匯報主管廠長。
1.10.9 下班后遇到工廠停電,值班人員要負責檢查各車間斷電情況,凡未斷電的設備要即時斷電。
2.10.10 由于值班人員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損失的,按9.2條中(4、5、6、7)款,要追究其責任。
2.10.11 安全領導小組
組 長:袁治彪
副組長:王建人柳祥
成 員:龍 琳 侯 強 朱愛蓮 連繼民 樊亞斌 王延軍
3 安全教育
3.1 新職工進廠實行三級安全教育
3.1.1 廠級教育,由廠辦公室和生產設備科負責。教育內容:印刷行業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和工廠安全規章制度、安全知識和事故案例,并進行考試。
3.1.2 車間教育,由車間主任負責。教育內容:本車間生產特點、生產工藝流程、主要設備性能、安全技術規程和制度、事故教訓、安全生產注意事項。
3.1.3 機臺(組)教育,由機(組)長負責。教育內容:根據崗位生產任務的特點,對設備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和安全裝置、安全技術規程,事故教訓,個人防護用品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3.2 安全教育時間
3.2.1 廠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一天,車間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二天,機(組)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三天,進行考試合格后,方準上崗。
3.2.2 工廠內部調動及脫產半年的職工上崗時,必須進行車間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一天,進行考試合格,方準上崗。
3.2.3 進入工廠參觀、實習、學習的人員,負責接待的人員要對參觀者進行安全注意事項的教育,并指派專人負責帶隊,到生產現場講解。
4 廠區消防
4.1 消防總則
4.1.1 消防工作是由廠長總負責,主管廠長具體分管,車間組織實施,職工防范的多層次、全方位工作,全體職工既要遵守制度,又要消除隱患。
4.1.2 消防工作是工廠管理工作中一項重要工作,它關系到公共財產和職工的人身安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防患于未然”是全廠每一個職工的責任。
4.2 防火規定
4.2.1 嚴禁廠區吸煙
4.2.2 車間、庫房內,經常保持清潔,對紙花、廢頁隨時清理,車間廢油布、棉絲存放在固定、防火的位置,不得隨意堆放。
4.2.3 車間易燃品隨用隨領,不準儲存過多易燃品,如酒精、乙醚,汽油、煤油和稀料等,并分類存放,妥善保管。
4.2.4 車間照明燈應做到人走燈滅,馬達停轉,電源拉閘。
4.2.5 庫房對各類油料、紙張、化工原料,分類存儲,對易燃品嚴格管理,定量發放。
4.2.6 非電工人員不準私自安裝電源,亂拉線路,嚴禁電閘懸吊和接觸易燃物品,嚴禁在配電室亂堆放雜物。
4.2.7 消防器材應妥善保管,滅火器應定期更換藥劑、消防器材周圍不得堆放其它物品,保證消防道暢通。
4.2.8 嚴禁小孩在廠區玩火,由此引起的火災,追究當事者及家長的責任。
4.2.9 嚴格禁止辦公室使用電爐,生產需用電爐時需主管廠長批準,因生產使用電爐、電烘箱、電焊、電加熱等設備,需采取有效防火措施,操作人員不得擅離職守,各負其責。
4.2.10 嚴禁閑雜人員進入車間,嚴禁職工及其他外來人員帶小孩進入廠區。
4.3 消防職責
4.3.1 安全消防工作由主管廠長全面負責,有權處理消防工作的一切事宜。
4.3.2 辦公室負責消防工作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經常向全廠職工進行防火教育,杜絕各類火災事故的發生;擬定和修定消防制度,督促檢查各部門執行情況,組織義務消防員的培訓,配備和管理消防器材等工作。
4.3.3 生產技術科負責電器設備和防火日常工作,其職責是:經常教育電工,車間操作人員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全廠的電器設備線路安全,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負責處理電器線路消防和生產中發生的火警事故。
4.3.4 各車間、職能部門對管理范圍的防火工作全權負責,其職責是:經常向職工進行火災教育,認真執行規章制度,并提出部門具體管理措施。發現違反制度者,進行批評教育,并按規定及時處理。一但發生火災,組織職工撲滅,火災撲滅后保護好現場,并查清原因和肇事者并及時上報廠部進行處理。
4.3.5 義務消防隊職責是:模范執行防火制度,有權對違反規定的人員進行勸阻、批評教育,熟悉單位的防火措施,牢記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積極參加消防業務學習、消防技術培訓和消防技術演練。
4.4 義務消防隊人員名單
隊 長:柳 祥
副隊長:樊亞斌
隊 員:侯 強 王延軍 劉 偉 蔡秉欣 岳志明
徐世紅 陳海善 任天陽 郗曉東 劉 祥
5 交通管理
5.1 為保障交通運輸安全,防止事故發生,管理工作由辦公室全面負責。
5.2 嚴禁在消防通道停車,禁止在生產道路上進行阻礙交通的作業。
5.3 汽車運輸裝卸物資工作完成后,隨時清理現場。
5.4 嚴禁在廠區內快速行駛和酒后駕駛。
5.5 機動車輛的車況必須良好,并按有關規定定期審驗。
5.6 嚴禁無證駕車,非駕駛員駕駛車輛,嚴禁實習駕駛員單獨駕駛車輛。
5.7 嚴禁貨運機動車輛人貨混裝,超噸位裝載或駕駛室超員乘座。
5.8 嚴禁庫房、車間、設備旁停放自行車,自行車必須存放自行車棚。
5.9 機動車、違規行駛造成的交通事故,除保險合同賠償外,自理部分由當事人按9 . 2款中相應條款對應執行,違規行駛造成交通罰款由個人自理。
6 安全管理
6.1 計劃依據
6.1.1 根據《勞動保護法》和印刷行業主管部門有關勞動保護制度及標準,制定本廠有關安全生產制度。
6.1.2 根據影響安全生產的重大隱患制訂有關防范措施。
6.1.3 做好預防火災、爆炸、工傷等的發生,職業病要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
6.1.4 完善生產所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以及采納職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
6.2 計劃編制
6.2.1 各車間或各職能部門提出年度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報生產技術科。
6.2.2 生產技術科編制工廠年度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報廠長辦公室審批。
6.2.3 主管安全生產廠長定期召開有關部門及車間負責人參加的專項會議,研究確定年度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執行措施。
6.2.4 經審核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由生產設備科負責貫徹執行。
6.3 資金來源
6.3.1 生產設備的改造或大修(不增加固定資產),由大修修理費開支;
6.3.2 不增加固定資產的安全技術措施,由生產維修費開支;
6.3.3 每年從當年留用的設備折舊資金中,提取10%用于安全技術措施不足。
6.4 物資供應
6.4.1 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所需設備、材料,由經營供應科采購;
6.4.2 小型設備易損設備備用配件,由生產技術科負責采購。
6.5 檢查和報告
6.5.1 主管廠長定期(每季度)組織有關部門負責人對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并由主管廠長作出總結。
6.5.2 生產設備科要定期檢查,并向主管廠長匯報安全技術措施執行情況,重大項目,向廠長辦公會議匯報。
6.6 設備安裝驗收
6.6.1 新設備安裝試車后,經試運行三個月正常后,在主管廠長領導下,由生產設備科和車間或部門按要求組織驗收,必要時邀請同行業技術人員和有關部門參加驗收;
6.6.2 使用車間對設備安全運行情況安全技術和指標需改進的情況;安全技術科用書面形式報告主管廠長,
6.6.3 生產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經驗收合格使用正常后,納入正常管理。
7 安全檢查
7.1 任務與要求
7.1.1 發現和查明各種不安全隱患,督促整改。
7.1.2 監督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實施。
7.1.3 制止違章調度,嚴禁違章操作。
7.1.4 廠區防盜、防火和重點部位重點防范工作。
7.2 安全檢查時間
7.2.1 全廠性的安全綜合大檢查(包括節假日前的檢查)。
7.2.2 季節性檢查。
7.2.3 日常安全和保衛工作檢查。
7.3 安全檢查人員
7.3.1 主管生產技術的廠長。
7.3.2 廠辦公室負責人;
7.3.3 生產科負責人;
7.3.4 經營供應科負責人;
7.3.5 車間負責人、各機(組)長;
7.4 檢查的內容
7.4.1 安全檢查必須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及具體計劃,在安全檢查過程中,要邊檢查,邊整改,檢查工作結束,及時總結獎評,將檢查材料匯總后,報廠辦公室進行考核。
7.4.2 綜合檢查(每月一次)主要是查思想、查紀律、查制度、查隱患;
7.4.3 專業檢查(半年一次)主要是電氣裝置、機械設備、廠房建筑、防爆、防塵、防火和廠區防盜工作等。
7.4.4 季節檢查,主要是有針對性的檢查,防火、防雨、防洪、防雷電、防暑降溫、防風、防凍保溫和廠區防盜工作等。
7.4.5 日常檢查主要是分崗位,車間管理人員和工人檢查自檢查。
7.4.6 生產一線職工上崗應認真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交接班進行檢查和班中自查。
7.4.7 各級檢查人員對查出的隱患都要逐項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
7.4.8 對安全生產隱患,要做到“三定”(定項目、定時間、定人員),“四不準”(凡個人能整改的不推給班組,凡班組能整改的不推給車間,凡車間能整改的不推給廠部,凡廠部能整改的不推給上級主管部門)限期整改。
7.4.9 各級檢查組織人員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要把整改情況報告生產技術科,對重大隱患及整改情況,及時向主管廠長匯報。
8 事故管理
8.1 事故分類
8.1.1 工藝事故:指生產過程中,由于違反工藝規程、操作規程或操作不當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的無法挽回的產品損失。
8.1.2 設備事故:指設備因非正常損壞,造成停機時間、影響了生產進度、材料損失、加大設備維修的有關費用。
8.1.3 質量事故:指產品質量(包括服務質量)達不到行業技術標準和技術規范及客戶退貨等的經濟損失。
8.1.4 交通事故:指違反交通運輸規則或其它原因,造成車輛損壞,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搶救費用。
8.1.5 火災事故:指因火災引起的,對公共財物和人身安全造成損失和損害,火災造成的損失和為搶救火災而造成的各類經濟損失。
8.1.6 安全事故:指職工因打架斗毆,女職工操作設備因長發不帶工作帽、穿高跟鞋工作造成人身傷害者,及偷拿產品和盜竊工廠物資,給工廠造成的不良社會影響和經濟損失。
8.1.7 破壞事故:凡蓄意對公共財物和人身安全造成的經濟損失和人身傷害。
8.1.8 工傷事故:指企業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非工傷事故,指職工因違章操作,擅自操作他人設備等非生產因素,在廠區內發生的人身傷害。
8.2 管理部門
8.2.1 工藝事故、設備事故、質量事故,由生產技術科和經營供應科負責。
8.2.2 交通事故、安全事故,由廠辦公室負責。
8.2.3 工傷事故、火災事故、破壞事故,由生產技術科和廠辦公室負責。
8.2.4 各職能部門按管理范圍,協助調查處理。
8.3 事故處理
8.3.1 工藝事故、質量事故,依照工廠《產品質量管理辦法》中有關條款規定具體執行。
8.3.2 火災事故,依照公安部、勞動部、國家統計局聯合發布的《火災統計管理規定》中有關條款規定執行。
8.3.3 交通事故,依照公安部《關于做好交通管理統計工作的通知》中有關條款規定執行。
8.3.4 傷亡事故,依照《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則》和工廠《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條款規定執行。
8.3.5 破壞事故,依照公安部《治安處罰條例》中有關條款規定執行。
8.3.6 設備事故、安全事故,依照工廠《安全生產管理辦法》中有關條款規定具體執行。
8.3.7 其它各類事故,按國家有關部門及工廠制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8.3.8 凡外來人員及本廠職工帶小孩進入廠區發生的意外事故,后果由當事人自負。
8.3.9 凡設備事故、公共財產被盜、人身傷害,損失金額3000元或工傷休息30天以上者,為重大事故。
8.4 事故搶救
8.4.1 廠內發生事故,必須積極搶救,妥善處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擴大。
8.4.2 發生重大事故,廠領導要直接指揮,各部門協助搶救和防止事故擴大。
8.4.3 重大事故,事故最先發現者,除立即處理外,應逐級上報。對重大事故,工廠要立即將事故概況(發生時間、地點、原因、傷亡及經濟損失情況等),在24小時內向學校有關部門報告。
8.4.4 一般事故,在三天內按規定填寫事故調查報告送生產技術科。
8.4.5 凡因公受傷,從受傷之日起,若一個月以后,由輕傷轉為重傷,不再按重傷上報。
8.5 責任劃分
8.5.1 安全管理實行廠長負責制,正職分配的工作,副職不執行或拖拉未辦導致事故的,由副職負主要責任。副職向正職反映,建議得不到重視和支持,或不研究不解決而造成后果的,由正職負主要責任。
8.5.2 工廠規章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由主管廠長負責,管理部門已制訂或已建議制定規章制度,廠長不頒發或不組織實施的,由廠長負責。
8.5.3 生產工藝設計不明確,由設計者和主管者負責。在生產過程中發現工藝設計問題,可以采取措施彌補而不采取的,由主管廠長負主要責任,已制定措施,卻不執行而釀成事故的,由違反者負責。
8.5.4 違章操作發生事故,由違章者負責。擅自操作他人設備發生事故,由操作者負責。被委派操作發生事故,由操作者負主要責任,委派者負管理責任。
8.5.5 學徒工在學習期間,必須在師傅的指導下工作,不聽師傅指導,擅自操作造成事故,由本人負責,在師傅指導下操作發生事故,由師傅負主要責任。
8.5.6 酒后操作設備,發生事故,由操作者負完全責任。
8.5.7 因管理不善,紀律渙散,違范安全制度發生事故時,要追究主要管理部門領導的責任。
8.5.8 廠里發生事故,均要按“三不放過”(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受處理和未認識錯誤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處理。
8.5.9 對重大事故,廠主管部門領導,組織由有關人員參加的事故調查和事故處理,并將處理意見提交廠長辦公會議研究。
8.5.10 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按《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執行。
8.5.11 由于不服從管理,違反規章制度或強令違章冒險操作,而發生重大事故,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和玩忽職守罪的人員,由司法部門依法懲處。
9 獎勵與懲罰
9.1 獎勵
9.1.1 全年車間無重大設備、安全事故,職工工傷休息不超過100天,給車間主任和部門負責人一次性獎勵各1000元,主管廠長獎勵1500元。
9.1.2 模范遵守制度做出顯著成績者,給予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
9.1.3 敢于向違反工廠制度的行為做斗爭和檢舉他人偷拿產品或盜竊工廠物資者,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9.1.4 對防火或救火有功和保護公共財產及職工利益免受損失者,給予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
9.1.5 對防止或搶救事故有功的個人,工廠給予表彰和獎勵,表現突出者,報上級部門表彰。
9.1.6 機臺、班組全年無任何安全事故,分機臺、班組不同情況,給予一次獎勵200~500元。
9.2 懲罰
9.2.1 職工在車間吸煙者,每一次罰款50元,車間主任及各部門管理人員在車間吸煙者,每一次罰款100元。職工在車間吸煙,廠領導和各部門管理人員在現場不制止者,加罰款50.00元。
9.2.2 在車間發現一個煙頭,每個人罰款10元,車間主任罰總額20%;
9.2.3 機臺不按規定保管使用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品,及各種擦洗設備的油布亂堆亂放者,發現一次罰款10元;
9.2.4 因事故造成損失500元以內,責任人全部賠償;
9.2.5 因事故造成損失500元以上,責任人賠償80%,不得低于500元;
9.2.6 因事故造成損失1000元以上,責任人賠償60%,不得低于800元;
9.2.7 因事故造成損失20xx元以上,責任人賠償40%,不得低于1000元。
9.2.8 職工偷拿產品被檢舉者,按該產品價值的10倍處罰;盜竊工廠物資者,按材料原價的10倍處罰,情節嚴重者追究刑事責任。
9.2.9 凡外來人員及本廠職工帶小孩進入廠區發生的事故,一切后果自負,各種費用自理。
9.2.10 門衛值班人員不負責任,嚴禁閑雜人員及小孩進入車間,發現一次,給門衛值班人員罰款10元。
9.2.11 門衛值班人員有責任,禁止職工為他人帶刷卡行為,發現一次,除懲罰當事人外,給予門衛值班人員罰款10元。
9.2.12 根據事故大小,損失多少、情節輕重,以及影響生產程度等情況,除對事故責任者賠償經濟損失外,給予行政警告、記過、記大過、降職、降薪、撤職、留廠察看、開除出廠藉、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9.2.13 事故的調查處罰和行政處分經生產技術科研究討論,報廠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后執行。
9.2.14 因管理不善,紀律渙散,發生的設備事故損失超過3000元以上,按經濟損失多少,給車間主任和部門責任人賠償損失的5%;主管廠長賠償損失的3%;廠長賠償損失的1%。
9.2.15 因管理不善,紀律渙散,制度不健全,職工違反操作規程,擅自操作他人設備發生的工傷事故造成職工休息,休息時間30天以上,按休息時間長短,情節輕重,給予車間或部門責任人賠償事故責任人休息期間享受待遇的5%;主管廠長賠償事故責任人休息期間享受待遇的3%;廠長賠償事故責任人休息期間享受待遇的1%。
10 工傷工資
10.1 職工因工傷事故,造成職工休息,在15天以內,享受本人全額檔案工資;一個月以內,享受本人檔案工資90%;一個月以上,享受本人檔案工資的70%,直至上班;集體職工在工傷休息期間,一個月以內,每月工資500元,一個月以上,每月工資400元;臨時工在工傷期間,一個月以內,每月工資400元,一個月以上,每月工資300元。
10.2 職工因違章操作,擅自操作他人設備,非生產因素發生的工傷責任事故,除賠償造成事故的一切經濟損失外,其治療費報70%,因工傷休息,按病假享受各種待遇,臨時工每月100元生活費。
11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西北師大印刷廠廠長辦公會議提出。
本標準由袁治彪負責起草。
本標準提全廠職工大會討論同意。
本標準修改和解釋權屬廠長辦公室。
本標準自20xx年3月修訂,20xx年3月起執行。
印刷管理制度14
一、車間辦公室工作人員,應辦事公道,作風正派,說話和氣,待人禮貌。
二、因事到小組辦事,不得在生產區域閑逛,不得聊天,不給職工散布消極的東西。
三、每周召開一次車間管理人員,班組長參加的車間生產會議:檢查生產進度、質量情況,調度是否得當,有無窩工現象(工序銜接是否合理)。發現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解決措施。
四、每月召開一次質量分析會,分析人員思想、設備、技術狀況以及原輔材料等諸因素,找出影響質量的重要原因,及時提出辦法和措施。
五、堅持每月對原輔材料使用情況的檢查,分析超定額造成浪費的原因,提出解決措施和辦法,總結節約原輔材料的經驗,表彰好人好事。
六、堅持安全文明生產,做到每月定期檢查兩次,內容:
。1)設備安全與衛生情況,(2)電器是否正常運轉。(3)產品是否堆放整齊。(4)環境是否清潔衛生。
七、搞好原始記錄和日報工作,準確及時地綜合反映車間每日完成任務的進度,按時報送職能科室。搞好原始記錄的收集整理,并利用資料分析生產活動的各種情況、指導生產,為總結提高打下良好基礎提供可靠資料。做好”五帳一卡”的完善和歸檔工作(”五帳”:產量、質量、考勤、用料、安全生產帳;"一卡”工具管理卡)。支持班組統計員工作,不斷提高他們的業務水平,協助他們妥善保管小組的各種原始記錄,以備存查。
車間會議學習制度
一、全車間職工每周必須按所布置的學習時間、學習內容,認真參加政治、生產、技術的.學習,學習中做到思想集中,刻苦學習,討論時積極發言。
二、學習按時參加,不準遲到、早退、無故缺席,有事做到先請假。作好學習考勤記錄和學習記錄,把它作為獎金考核的一項內容。
三、車間召開小組長會(或組織學習),事先半小時通知各小組長,主持會議人要先做開好會的一切準備工作。到會者不得無假不到,遲到五分鐘以上者,罰款貳角,主持會議者遲到罰款伍角。
車間勞動紀律和考勤制度
為加強勞動紀律,保持正常勞動生產秩序,按工人參加管理與專業管理相結合執行考勤制度,車間統計員負責全車間考勤工作,各班組長或考勤員堅持嚴格考核。職工自覺遵守、協助管理。
一、考勤員應以負責精神每天準確考勤,以上班鈴聲響后為準,考勤不在時,一律按缺勤處理,下班也以打鈴為準。(中午不準提前就餐,違者按早退處理,管理人員加重處罰)。作好記載,按月將考勤表送車間審核,并交車間統計員作計算工資和出勤率的依據。
二、遲到、早退、中途離崗的累計時間超過半小時者,按曠工處理,曠工除不發工資外,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處分。
三、生產、工作時間不準看小說、睡覺、打牌、下棋、洗衣服、織毛線、擦自行車等,有以上行為者按曠工半天處理。上班時間打架斗毆、吵架哭鬧不工作者,不計出勤,所造成的工時或其他損丟由鬧人負責。班前或上班時間不得飲酒,凡酒后不許上班,作曠工處理。
四、職工不服從調度指揮而不上班、不工作者,作曠工處理,除停發工資外,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理。
五、職工有違犯勞動紀律、賭博、私拿產品、有意損壞產品和公物者,除給予經濟罰款處,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理,如有被公安機關拘留審查期間停發工資。
六、因斗毆負傷、休息期間,停發工資,負傷者的工效和醫療費用由責任者負擔,因家庭糾紛而引起的病傷假,按事假處理。
七、堅守工作崗位,工作時間不竄崗,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消極怠工,不攬私活,不做私活。
八、遵守操作規程,注意安全生產,愛護工具設備,節約原輔材料,提高技術業務能力,努力實現優質高產、低消耗。
車間文明生產制度
一、熱愛祖國,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熱愛本廠,熱愛本職工作。
二、遵紀守法,維護正常生產秩序,不賭博,不打架斗毆,不損公肥私,不私拿產品。不喝酒上班。堅決抵制精神污染,堅持為"四化”學政治、學文化、學科學、學技術,開展健康的文體活動。
三、在工作、生產場所不大聲喧嘩、吵鬧、說話和氣,待人堅持使用禮貌語言,不說臟話,更不得罵人。四、堅持穿戴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上班,嚴禁赤腳、赤膊、只穿內褲、披頭散發、穿高跟鞋、拖鞋(需要穿工作拖鞋的必須穿者除外)以及拖拉著鞋等上班。嚴禁站在拖紙車上蹓空車。保護安全生產,防止人身傷亡事故。
五、嚴禁在有毒氣體、塵毒危害的班組、工作室外吃東西,嚴禁帶與生產無關的器具、化學藥品進入車間。
六、不準帶客人(參觀學習者除外)、小孩進入車間和在車間里會客;車間和辦公室內不準停放自行車、輕騎車,更不準上班時間擦車、打毛線、做私活,違者所誤工時,按曠工處理。
七、搞好生產、工作場所的清潔衛生;堅持日小掃周大掃制度。做到機器設備整潔、無油污;門窗清潔、玻璃明亮;白料、產品、工具柜堆放整齊;地面無廢紙、棉紗團、油污、油墨水跡、煙頭和臟物。責任清潔區干凈衛生,陰溝暢通,陽溝無臟水、污物。
八、保持車間主要通道暢通,通道一米五以內禁止堆放產品、紙墩和拖紙車;白紙和產品堆放高度不得超過一米五。
九、嚴禁在生產崗位上、機器上、車間通道上游動吸煙,吸煙應到指定的吸煙點吸煙,車間辦公室吸煙應備煙塵缸,防止火災和破壞清潔衛生。違者按規定罰款,車間干部加倍罰款。
十、考核辦法;
1、車間文明生產衛生檢查,由車間工會組織檢查評比公布。
2、每月總結評比幾次,按月檢查情況累計得分高低取得前三名獲”文明機臺、班組"和單項獎(具備方案另定),對文明生產搞得差的班組或機臺扣發月獎5%。
對私拿產品的處理方法
為了加強車間管理,除了加強政治思想教育外,還必須在紀律上、經濟上賞罰嚴明。對私拿產品,半成品、原輔材料的人,按如下辦法處理。
一、凡私拿產品、半成品、原輔材料完全由個人負責。
二、凡生產崗位上的同志,私給他人產品原輔材料的,其責任由私給產品人負責。
三、凡私拿產品、半成品和原輔材料者,作如下處理。
1、按產品商品價格2—5倍罰款,寫出書面檢查并張榜批評。
2、取消當月一切獎金。
3、重犯者除罰款加倍外,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理。
4、對勇于揭發私拿產品者,經調查屬實,根據功勞大小發給1—50元獎金。并保護揭發人。
5、對串通騙取獎金,經查出后,加倍扣回所得獎金,(干部嚴加處理)并根據情節輕重進行行政處理。
以上辦法由車間直接處理,如遇重大事件,由車間報廠長審批后執行。
印刷管理制度15
為了遵守公安機關和新聞出版局的有關規定,守法經營,特制定如下制度:
1、本公司設驗證員,負責承印驗證工作。
2、所有來印刷的客戶必須出示營業執照,非公司的.不予以承印,否則發現承印冒牌產品的予以重罰。
3、委托印刷單位必須遵照國家法規、法紀,凡屬特殊行業的必須出示特殊行業許可證,否則不予承印。
4、凡是超范圍和違法、違規的都不得接受承印,否則將追究接單人的法律責任。
5、在驗證各類證明、文件時,應兩人在場,驗證完畢要在業務登記表上署名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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