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管理制度【優選】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職業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職業安全管理制度1
為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在校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特制定以下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1、交通安全要求。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培養良好的.交通行為習慣;嚴格規范騎車、乘車及行路,要求學生做到不追爬車輛,不搭乘非營運車輛,不在公路上追逐、嬉戲,不并排騎車或追趕聊打,不騎車載人,不無證駕駛摩托車或木蘭車;嚴禁在校園內騎車,出入校門時應推車前行。
2、用電用火安全要求。校園內不擅自使用明火,不使用蚊香、蠟燭等驅蚊、照明物品,不使用用電、用火的取暖設備,不擅自在教室或其他地方為手機充電;宿舍內不準私拉私接電線,嚴禁使用電源電器,住宿生的手機充電由舍務人員負責,不可擅自為之。
3、工場間安全操作要求。實訓課時,學生不得擅自用電、用油、用設備,所有操作必須在老師的指導和監督下進行。
4、校園安全要求。學生必須規范佩戴胸卡,憑胸卡進出校門,不得擅自把胸卡借給他人;課間要注意文明休息,不做危險活動,不帶管制器具進校;不與校外閑雜人員串通一氣或受校外閑雜人員指使,敲詐、欺壓本校學生;通學生放學后不滯留學校;學生節假日不到校(特殊情況除外)
5、住宿生安全要求。宿舍內的一切設備不準隨意拆裝和移動,不隨意更換床位;不準并鋪合睡,以免發生墜床等事故;按時就寢,不可爬窗跳墻逃夜在外;節假日住宿生必須回家休息,不可隨意去同學家過夜。
6、疾病防控要求。有疾病流行或發生傳染病時,學生不可接觸病源;一旦感染流行病、傳染病,要配合學校及時隔離治療。每逢季節轉換,學生要勤換洗衣服、勤洗頭洗澡、勤剪指甲,加強鍛煉,提高抵抗力。
7、飲食衛生安全要求。學校食堂可為學生提供三餐,但目前我校不少學生在校外就餐,而有些食品屬于“三無”食品,從業人員也沒有健康證,很難保證食品的衛生質量,食品安全隱患威脅著學生的健康成長。所以要強化學生飲食安全意識,要求學生養成良好的飲食衛生習慣,注意飲食安全,謹防病從口入。
職業安全管理制度2
。ㄒ唬┥蠈W和放學,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行人靠右走,橫過馬路走人行道;不準涉水過河;不準無證駕駛摩托車;騎自行車時不準帶人,不準騎快車比賽,不準單手、脫手、并排、搭肩、搭機動車,遇到交叉路口、拐彎處等要減速緩行;不準追、爬、欄、阻各種車輛;不準在馬路上玩耍逗留,要按時上學和放學。
。ǘ┎粊y買亂吃變質有異常的食物,不買流動攤販、無證副食店的食品。不喝不干凈的'水,防止細菌感染和食物中毒,口中不含硬物。
。ㄈ┎粶仕阶缘胶恿、水庫、壩塘游泳。
。ㄋ模┎粶仕阶岳接電,不能用金屬異物插入插座,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器。發現學校有漏電、脫落、短路、起火等情況及時報告宿舍管理員,不可擅自操作處理。
。ㄎ澹┎粶试谒奚崂锷、點蠟燭、點油燈。不帶、不玩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就寢后私自外出。晚上就寢后和白天離開宿舍要鎖好門窗。
。┎粶逝缐、爬樹、爬欄桿和從較高處跳下。不準在護欄旁互相推拉,不準騎在護欄和窗臺上面玩耍,打掃衛生擦玻璃、黑板要特別注意安全,謹防摔下來發生傷害事故。
。ㄆ撸┙勾蚣芏窔,不準拉幫結伙、持器械從事暴力活動。
。ò耍┎粶实轿7、變壓電器、高壓電線下、油庫、建筑工地、汽車旁邊、井邊、河邊、塘邊、火邊等危險地帶逗留玩耍。
。ň牛┎粶噬米噪x校,有事外出要請假,不準在外就宿和留宿外人。女生外出要結伴而行,并事先向家長和老師或同學說明去向,不能單獨行動。學生自行組織活動,事先要報告班主任或學校領導、老師。要善于識別陌生人哄騙,盡量不與陌生人交談,更不要輕易接受陌生人“饋贈”的食物和物品。
。ㄊ┎粶蔬M“三室兩廳一吧”,即卡拉OK室、電子游戲室、桌球室和放像廳、營業性舞廳、網吧,嚴禁搞賭博活動;嚴禁觀看和傳播色情光碟、書籍和淫穢歌舞表演。不準談戀愛。
。ㄊ唬┎粶蕘y擲亂拋東西,不準玩火藥、彈弓、玩具子彈槍、尖器利器和爆竹。
。ㄊ﹨⒓哟笮突顒右约吧舷码A梯要小心慢行,不準跳躍上下臺階,不故意追趕、擁擠、推撞他人。
。ㄊ﹨⒓芋w育等活動,活動前要做好準備活動,活動中正確使用體育器械,不準私自玩弄有危險性的體育器械。訓練鉛球、鐵餅、標槍等投擲項目時,其他人要遠離投擲區- 6 -觀看,在沒有教師維持秩序的情況下,不得隨意亂投。在跳馬、跳箱、單杠、雙杠、爬桿、爬梯等器械上,一定要有人在場保護,不可單獨無組織亂來。
。ㄊ模┳鰧嶒灢僮鲿r,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在操作過程中防止觸電、酸堿腐蝕、氣體爆炸,嚴禁從實驗室帶走危險化學藥品。如遇突發安全事故,應及時報告教師。
職業安全管理制度3
一、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必須根據施工特點,編制有針對性的'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措施。
二、開工前必須編制施工臨時用電方案,并由專業技術員向臨電安裝人員作書面交底,臨電維修必須執行部頒及地方有關規定,做好送電、維修、檢查記錄。
三、項目開工前,所有施工項目均有詳細的施工方案和職業健康安全技術交底、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四、凡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配戴安全防護用品及其他勞保用品,嚴禁赤膊赤腳作業,嚴禁酒后作業。
五、施工現場的孔洞、臨邊,均應設有效的安全防護。
六、高處作業應系好安全帶,所有工具應裝入工具袋內,嚴禁拋扔物料。
七、施工現場的各類小型工具,必須專機專人定期保養,電動機具的接零接地應牢固可靠,絕緣良好方可使用。
八、施工現場有毒物品、危險物品必須專人管理,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職業安全管理制度4
一、認真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有關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熟悉醫院制定的醫療廢物管理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各項工作要求及安全防護知識。
二、嚴格按照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的正確方法和操作程序執行。收集、運送醫療廢物的人員要有嚴格的防護措施,要穿工作服、戴手套、工作帽、口罩等。
三、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每次運送或貯存結束后立即進行手清潔和消毒。
四、要掌握在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存及處置過程中預防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損害的措施及發生后的處理措施。
五、醫療廢物暫存處禁止吸煙及飲食,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
六、每日對運送周轉箱清洗消毒,暫存處每次轉運后進行清潔和消毒處理。
七、在收集、運送、暫存醫療廢物的過程中,要防止醫療廢物流失、泄露、擴散和意外事故情況的發生;要掌握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露、擴散和意外事故情況時的緊急處理措施。
八、定期對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等工作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必要時對有關人員進行免疫接種,防止其受到健康損害。
九、院感科經常對衛生安全防護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等工作。
十、發生職業暴露后的處理流程
1、工作人員因針刺、割傷、咬傷、或者血液/體液濺到粘膜或者通過破損的皮膚而暴露于血液/體液后,應馬上用肥皂和清水沖洗暴露部位15分鐘。如果噴濺到眼睛或粘膜,要用清水沖15分鐘。受傷者應馬上向自己的上級報告,并尋求進一步的治療。
2、如有傷口、應當在傷口旁端輕輕擠壓,盡可能擠出損傷處的血液,并用肥皂和流動水沖洗10分鐘以上,禁止進行傷口的局部擠壓。
3、受傷部位的傷口沖洗后,應當用消毒液如75%的酒精或0.5%碘伏進行消毒,并包扎傷口。
4、醫療廢物收集、包裝人員發生職業暴露后,除立即采取以上措施外,還要查找可能的感染源,然后根據感染源,采取進一步處理措施。
5、進行患者、受傷者的相關的`血液監測,如肝功能、乙肝二對半、丙肝抗體、艾滋病、梅毒等。
6、發生暴露30分鐘內向本科室領導報告,2小時內科室向醫院感染管理科報告。
7、醫院感染管理科接到報告后進行登記,并針對刺傷的損害進行評估,確定暴露級別和暴露源的病毒載量水平,制定追蹤觀察和實施預防性用藥方案。
十一、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應急預案
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時,應當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的規定采取相應緊急處理措施,對致病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求援;同時向縣衛生局、環保局報告,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單位和居民通報。同時按照以下要求及時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1、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時,第一發現人以最快的速度報告醫院感染管理科,醫院感染管理科核實情況后立即報告有關的主管部門;
2、確定流失、泄漏、擴散的醫療廢物的類別、數量、發生時間、影響范圍及嚴重程度;
3、組織有關人員盡快對發生醫療廢物泄漏、擴散的現場進行處理;
4、對被醫療廢物污染的區域進行處理時,應當盡可能減少對病人、醫務人員、其它現場人員及環境的影響;
5、采取適當的安全處置措施,對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區域、物品進行消毒或者其他無害化處置,必要時封鎖污染區域,以防擴大污染;
6、對感染性廢物污染區域進行消毒時,消毒工作從污染最輕區域向污染最嚴重區域進行,對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過的工具也應當進行消毒;
7、工作人員要做好衛生安全防護后進行工作。處理工作結束后,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對事件的起因進行調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預防類似事件的發生。
職業安全管理制度5
工程項目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及辦法
(1)本項目職業健康安全實行三級管理,即:一級管理由安全副經理領導下的安全環保部負責,二級管理為施工作業廠隊負責,三級管理由班組負責。
(2)根據本工程的特點及條件制定《施工生產職業健康安全責任制》、并按照頒布的《責任制》的要求,落實各級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職業健康安全負責制,人人做好本崗位的職業健康安全工作。
(3)本項目開工前,由工程技術部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制定實施性職業安全技術方案,對土方開挖、運輸、混凝土澆筑、基礎處理、金結制作與安裝等作業,編制和實施專項職業健康安全措施,確保職業健康安全。
(4)實行逐級職業健康安全技術交底制,由項目經理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詳細的職業健康安全技術交底,凡參加交底的人員要履行簽字手續,并保存資料,安全環保部專職安全員對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作好記錄。
(5)加強施工現場安全教育。
、籴槍こ烫攸c,對所有從事管理和生產的人員施工前進行全面的職業健康安全教育,重點對專職安全員、班組長和從事特殊作業的操作人員進行培訓教育。
、谖唇洶踩、職業健康教育的施工管理人員和生產人員,不準上崗,未進行三級教育的新工人不準上崗,變換工作或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而沒有進行培訓的人員不準上崗。
、厶厥夤しN的操作人員需進行安全教育、考核及復驗,嚴格按照《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定》且考核合格獲取操作證后方能持證上崗。對已取得上崗證的特種作業人員要進行登記,按期復審,并設專人管理。
、芡ㄟ^職業健康安全教育,增強職工安全意識,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樹立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并提高職工遵守職業健康安全紀律的自覺性,認真執行安全檢查操作規程,做到不違章指揮、不違章操作、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達到提高職工整體安全防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6)認真執行安全檢查制度。
項目經理部要保證職業健康安全檢查制度的'落實,規定檢查日期、參加檢查人員。安全環保部每旬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安全員每一天進行1~2次巡視檢查。視工程情況,在施工準備前、施工危險性大、季節性變化、節假日前后等組織專項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勞動保護問題,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定人限期進行整改和驗收。
(7)按照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對易燃、易爆物品、火工產品的采購、運輸、加工、保管、使用等工作項目制定一系列規章制度,并接受當地公安部門的審查和檢查。炸藥必須存放在距工地或生活區有一定安全距離的倉庫內,不得在施工現場堆放炸藥。
(8)按月進行職業健康安全工作的評定,實行重獎重罰的制度。嚴格執行建設部制定的安全事故報告制度,按要求及時報送安全報表和事故調查報告書。
(9)建立安全事故追究制度,對項目部內部發生的每一起安全事故,都要追究到底,直到所有預防措施全部落實,所有責任人全部得到處理,所有職工都吸取了事故教訓。
職業安全管理制度6
、俳⒏骷壈踩珝徫回熑沃,明確責任,并定期檢查執行情況。
、诮洕邪贤兄贫ò踩a指標,確定獎罰標準。
、壑贫ǜ鞴しN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班前進行交底。
、茼椖坎颗鋫鋵B毜陌踩珕T,班組設兼職安全員,對安全活動進行指導和管理。
、莨局贫ò踩芾砟繕耍▊隹刂浦笜撕桶踩_標、文明施工目標),并逐級進行安全責任目標分解,定期進行考核。
、拗贫ǘㄆ诎踩珯z查制度,對事故隱患做到定人、定時間、定措施進行整改。
、咧贫ò踩逃贫,對新入廠工人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班前安全活動制度,并做好記錄。
、嗵厥夤しN必須持證上崗,項目部建立特殊工種臺賬,并進行動態控制。
、岚匆幎▽B毎踩珕T和有關施工管理人員進行年度培訓和考核。深入開展'百日安全無事故'活動,事先要制定規劃,事后要有總結。
、鈱Πl生的'工傷事故按規定進行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并建立工傷事故檔案。
職業安全管理制度7
一、新生報到往返途中必須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現金,防止途中丟失、被竊。
二、進校后所帶箱包,要隨手攜帶,加強看管,不要到處亂放,防止遺失、錯拿。
三、進入宿舍,箱包要加鎖存放,有壁櫥的房間,個人壁櫥應同時加鎖。
四、新生應當日交清各項費用,個人身上不宜多帶現金。
五、個人洗曬鞋、衣、被等生活用品,注意及時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邊過夜。
六、新生進校不要從地攤或在學校內向陌生人購買生活用品、學習用品等,防止受騙上當。
七、新生不要隨便交朋友,特別是校外人員要謹慎相處,防止被騙被詐,外出活動不準進入任何公共娛樂場所。
八、注意妥善保存購飯菜專用卡,一旦丟失應及時到食堂微機房掛失,防止卡上錢被他人偷用。
九、在校內外都必須遵守交通法規,注意交通安全,不要違章橫穿公路,預防發生交通事故。
學生處
xxxx年xx月xx日
職業安全管理制度8
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職責制度
1 、目的明確公司范圍內各職能部門和各級人員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應做的事情和應負的責任。
2、范圍適用于公司范圍內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職責管理工作。
3、職責
3.1、公司總經理批準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職責。
3.2 、公司安全監察部負責編制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職責。
3.3 、公司人力資源部參加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職責的編制。
3.4 、分公司經理根據機構設置負責劃分項目分公司部門的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職責。
3.5 、各部門負責制定未列入本職責范圍本部門各崗位人員的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職責。
4 、 資源需求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5 、工作流程
5.1 、總則
5.1.1 、公司及所屬各單位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國家、行業有關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把尊重人、關心人、愛護人作為公司經營理念,不斷完善職業健康安全條件,規范職工安全行為,在確保從業人員職業健康安全、保障國家和投資者的財產免遭損失的前提下開展工作。
5.1.2 、公司實行以各級行政正職為安全第一責任人的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監督體系,推行逐層簽訂安全責任書制度,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考核、總結施工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考核、總結安全工作(以下簡稱“五同時”)。
5.1.3 、各級副職和各職能部門應在各自主管業務范圍內對健康安全和環境工作負責。
5.1.4 、必須貫徹“四不放過”的原則,發生事故后,應立即進行調查分析。調查分析事故必須實事求是,尊重科學,嚴肅認真,做到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應受教育者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罰不放過。
5.1.5、 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核心,黨、政、工、團組織主要負責人,以及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各專業公司和有關職能部門行政正職參加的安全生產委員會,作為全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最高機構,負責決策和協調全公司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安全監察部為安全生產委員會的辦事機構,統一歸口管理全公司安全監察工作。項目分公司和專業公司成立相應的組織。各級、各部門密切配合,圍繞著統一的部署,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5.1.6 、項目分公司經理應根據分公司機構設置和分工、本職責的有關規定,確定分公司有關部門和人員的安全職責。對未設分公司由專業公司管理的工程項目,由專業公司經理根據人員分工和本職責的有關規定確定其安全職責。專業公司經理對下屬有關人員的職責可根據其崗位職責和本職責的規定作調整。
5.1.7、 本制度未制訂安全職責的崗位,由所屬部門制定,使每個崗位都有明確的安全職責,做到各負其責。
5.2、 各級與各部門的安全職責
5.2.1、 公司總經理職責
5.2.1.1、 負責建立健全并貫徹落實公司各級領導和各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和組織公司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
5.2.1.2、 負責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和監督體系,并使之有效、有序運行;
5.2.1.3、 批閱上級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文件并組織落實,及時協調解決在貫徹落實中出現的問題。
5.2.1.4 、主持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工作,直接領導公司安全監察部門,并對公司及所屬單位安全監察機構的建立健全負責;
5.2.1.5、 審批公司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計劃,并組織實施,對全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和安全生產目標負全面責任。參加或主持公司安全工作例會,及時掌握公司安全生產形勢,部署安全工作。
5.2.1.6、 保證安全生產所需資金的投入,審批公司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確保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和使用;
5.2.1.7 、確保公司及所屬單位安全專用獎金的建立和使用,做到對安全工作嚴格獎懲;
5.2.1.8、 組織并主持公司安全大檢查,及時研究解決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問題;
5.2.1.9、 及時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參加或組織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對事故責任者處理意見的落實。審批“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
5.2.1.10、 組織或委托生產副總經理組織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2.1.11、在向職代會報告的同時報告安全生產工作,主動接受員工和員工代表在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監督和建議。
5.2.2 、公司黨委書記(副書記)職責
5.2.2.1、 把搞好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內容,貫穿于思想政治教育之中,積極宣傳、貫徹黨和國家關于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上級的有關規定,充分發揮黨群組織對職業健康安全的思想保證和民主監督作用;
5.2.2.2 、把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列入黨委的重要議事日程,對公司發生的事故承擔相應的領導責任;參與研究安全生產的重大活動和重要問題,充分發揮黨、工、團組織在安全生產中的保證和監督作用,密切配合行政共同搞好安全工作;
5.2.2.3、 負責建立和完善企業安全文化,部署安全思想教育內容,領導黨群組織和政工部門,緊密圍繞公司的安全生產形勢,采用各種生動有效的形式,開展安全思想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和遵章守紀等教育,引導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
5.2.2.4 、在干部考核、選拔及雙文明建設評比工作中,把安全業績作為重要的考核內容。
5.2.2.5 、經常深入現場,了解安全生產情況,掌握職工思想動態,領導和指導基層黨群組織及時解決職工隊伍中的思想問題和影響安全生產的不良傾向。
5.2.2.6 、責成紀檢部門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3 、公司生產副總經理職責
5.2.3.1 、領導和協調各職能部門對安全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的管理,受安全第一責任人委托主持公司安全工作例會,聽取安全情況的匯報,分析安全形勢,掌握并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負責在公司的工程協調會上布置、安排安全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工作;
5.2.3.2 、負責組織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教育工作;
5.2.3.3 、組織并參加安全大檢查,督促下屬單位對隱患的整改,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5.2.3.4 、組織對頻發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實;
5.2.3.5 、參加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督促下屬部門組織防范措施的貫徹執行;
5.2.3.6 、對沒有成立項目分公司由專業公司管理的工程,在與分包單位簽訂承發包合同前,組織對其進行施工資質和安全業績的審查;
5.2.3.7 、組織或協助總經理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2.4 、公司經營副總經理職責
5.2.4.1、 對分管部門的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5.2.4.2 、負責在經營管理的同時,把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關安全工作。
5.2.4.3 、確保承發包合同中有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要求和獎懲規定。
5.2.4.4 、負責組織實施安全工作與經濟掛鉤的管理辦法。
5.2.4.5 、負責落實公司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
5.2.4.6 、督促公司有關部門及下屬單位安全獎勵基金的建立和使用。
5.2.4.7 、督促分管部門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實施整改措施,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5.2.4.8 、督促分管部門建立健全各級、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并督促定期組織檢查執行情況。
5.2.4.9 、負責審批勞動防護用品、營養津貼的發放標準。督促及時采購發放勞動防護用品、防暑降溫物品。
5.2.5 、后勤多經副總經理職責
5.2.5.1 、對分管部門和多經單位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負責多經單位安全監督機構的建立健全。
5.2.5.2 、負責分管部門和多經單位建立健全各級、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安全與環境管理制度,并定期組織檢查執行情況。
5.2.5.3 、批閱有關多經單位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重要文件并組織落實,及時協調解決貫徹落實中出現的問題。
5.2.5.4 、負責組織并主持分管部門和多經單位的安全大檢查,組織實施整改方案,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5.2.5.5 、主持多經單位的安全工作會議。
5.2.5.6 、審批多經單位年度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確保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和使用。
5.2.5.7 、負責組織、督促及時采購、發放職工勞動防護用品、防暑降溫物品。
5.2.5.8 、主持分管部門和多經單位發生的重傷及以上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6 、紀委書記職責.參與公司的安全生產活動,經常了解安全生產情況,督促各級黨員干部和各有關職能部門履行自己的安全職責;負責把安全業績作為重要的考核內容落實到干部考核工作中去 .按照規定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對由于違紀而造成事故的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督促制訂整改措施;凡因領導干部瀆職、失職、對安全生產領導不力、上級的安全生產措施得不到落實、領導干部違章指揮、安全生產秩序混亂等原因造成事故時,要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5.2.7、 公司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職責
5.2.7.1、 協助總經理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生產技術和環境保護技術保證體系,健全公司技術管理和技術監督體系,并使之有效、有序運行;
5.2.7.2、 負責建立健全各級各部門的安全生產技術責任制;
5.2.7.3、 組織公司技術監督工作,組織制訂技術規程、規定和反事故措施,組織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技術問題;
5.2.7.4、 組織編制并審核公司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5.2.7.5、 組織安全工作規程、規定的學習、考試及取證工作。組織安全技術教育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取證工作。
5.2.7.6、 組織編制并審批公司投標用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負責確定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編制模式和編制標準。負責組織由公司管理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措施的審查及審批。
5.2.7.7、 掌握主要施工機械的安全使用情況。
5.2.7.8、 參加公司安全大檢查,審定重大施工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方案;
5.2.7.9、 組織對頻發性事故原因的`分析,解決施工中存在的重大安全技術問題。
5.2.7.10、 組織施工安全設施的研制及安全設施標準化的推行工作。
5.2.7.11、 審批技術革新及施工新技術、新工藝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5.2.7.12、 參加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事故的技術鑒定及技術防范措施的審定。
5.2.8、 公司總經濟師(副總經濟師)職責
5.2.8.1、 組織并督促分管部門在進行經營管理的同時,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安排有關安全工作。
5.2.8.2、 在組織檢查、總結經營工作完成情況時,同時檢查、總結安全工作。
5.2.9、 公司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職責參與公司的安全生產活動,經常了解安全生產情況,負責審核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安排、落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費;督促財務部門確保勞動保護、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費和安全獎勵的開支;監督、指導做好員工工傷和企業財產保險工傷工作,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負責協調保險賠償處理工作。
5.2.10、公司工會職責組織貫徹執行全國總工會頒發的工會勞動保護監督的有關條例,開展群眾監督網活動。
.2.10.1 v對本公司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群眾監督工作全面負責;
5.2.10.2、 負責貫徹落實全國總工會頒發的工會勞動保護的有關條例,負責建立健全公司的職業健康群眾安全監督體系,開展群眾監督工作;
5.2.10.3、 把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納入工會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定期進行研究;
5.2.10.4、 指導和組織基層工會實行民主管理,加強員工思想教育,增強員工主人翁責任感,廣泛發動群眾,積極參與安全生產活動,為實現安全生產獻計獻策;
5.2.10.5、 充分發揮工會和職代會的群眾監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成員或職工代表,對公司各級行政領導人、管理人員貫徹執行國家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政策、法規及上級有關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查出的問題,以書面形式送達行政負責人和有關部門,提出解決或糾正的意見、建議,限期整改;
5.2.10.6 、參加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及有關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會議和活動,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大檢查,及時了解和掌握公司安全生產形勢;
5.2.10.7、 審議安全獎懲辦法,按照規定參加有關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10.8、 組織工會系統,大力宣傳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及電力行業的安全規程制度;會同行政廣泛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競賽和安全教育活動,提合理化建議,表彰職業健康安全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5.2.10.9、 把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問題,列入職工代表大會的議題進行審議;
5.2.10.10、 督促和協助行政對職工特別是特殊工種和女職工按規定進行定期健康檢查;參與勞動鑒定工作,對傷殘、塵肺病等職業病職工,督促和協助行政及時做好康復、治療、療養工作,按規定落實有關待遇;
5.2.10.11、 會同女職工委員會,做好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5.2.10.12、 督促行政貫徹國家有關勞動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制止超體能工作,限制加班加點。對必要的加班加點,督促落實相應的勞動保護措施;
5.2.10.13、 督促行政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勞動保護經費,按規定在生產工作現場設置可靠充足的勞動保護設施。監督勞動防護用品的購置和發放,對不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用品,應要求有關方面予以完善、補充或更換。
5.2.11 根據國家勞動保護和上級工會有關文件,支持并動員廣大員工積極參與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監督活動,為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獻計獻策;指導和組織基層工會實行民主管理,群策群力制止侵害員工勞動保護權利、威脅員工人身安全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切實發揮安全生產中的群眾監督作用;參與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獎懲條例的審定,并就涉及員工勞動保護、職業健康等方面的內容提出意見和建議,協助行政完善其內容;幫助、教育員工增強安全意識,提高個人防護能力,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勞動競賽,表彰安全生產的先進集體和個人 按規定參加員工人身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行政組織的安全大檢查活動,檢查勞動保護、職業健康措施計劃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提出,并敦促行政限期解決;及時反映員工提出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意見和建議,協助行政改進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5.2.12、 公司總經理工作部職責
5.2.12.1、 負責制定辦公區域的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并負責管理和監督檢查。
5.2.12.2 、負責合理安全調度辦公用車。保障應急情況下的用車。
5.2.12.3、 負責及時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資料送交有關領導批閱,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認真處理。
5.2.12.4、 協助領導了解安全生產情況,傳遞安全生產信息,及時印發有關安全學習的文件材料。協助做好重傷及以上事故現場的攝影攝像工作。
5.2.12.5、 負責訂閱、分發安全報刊、規程、規范和資料。
5.2.13、 公司政治工作部職責
5.2.13.1、 在公司的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工作作為一項工作內容,積極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充分發揮思想政治工作對安全生產的思想保證作用。
5.2.13.2、 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部門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參與研究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活動和重要問題,協調和組織黨員、團員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活動,發揮模范帶頭作用。
5.2.13.3、 緊密圍繞企業的安全生產形勢,積極開展生動活潑的企業安全文化、安全思想、職業道德和遵章守紀等教育活動,引導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
5.2.13.4、 在雙文明建設評比工作和參加干部考核工作中,把安全業績作為集體和個人的重要考核內容。
5.2.13.5、 經常深入現場、班組,了解安全生產情況,掌握職工思想動態,及時反映職工隊伍中的思想問題和影響安全生產的不良傾向,并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
5.2.13.6、 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14、 公司人力資源部職責
5.2.14.1、 負責組織新入廠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凡未經公司級安全教育培訓并合格者,不得分配上崗工作。
5.2.14.2 、負責安排調換工種人員進行新崗位安全技術教育培訓及考試工作。
5.2.14.3、 負責考察干部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在提拔、使用干部時,把干部的安全生產政績作為考察的重要內容。在員工晉級、評獎時,把安全施工情況作為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
5.2.14.4、 負責按定員編制和要求,配備合格的安全監察部門人員;
5.2.14.5、 負責審定人員和機構編制,按照勞動法規和標準保證施工生產一線人員定員定編合理,能滿足施工生產需要;
5.2.14.6、 負責勞動保護管理工作,制定并督促執行職業防護用品和津貼發放標準,。經常深入現場調查了解職工勞動條件,負責解決勞動保護制度和職工保健中存在的問題;
5.2.14.7 、負責組織職工及新入廠人員的身體健康檢查;負責組織有毒有害作業工種人員的職業病普查工作;負責組織職工作業場所粉塵、噪聲、有毒有害氣體及其它職業危害的檢測;
5.2.14.8、 負責員工工傷保險工作;
5.2.14.9、 負責貫徹落實安全獎懲辦法,確保安全獎勵的提;
5.2.14.10 、將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納入全員教育培訓計劃,并在進行干部任職資格和職工技術考核時,同時進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考核;
5.2.14.11、 負責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及取證工作。負責組織安監人員的培訓和干部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工作;
5.2.14.12、 嚴格執行有關臨時工安全管理的規定。在簽訂計劃外用工合同時,應明確有關安全條款;
5.2.14.13、 參加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管轄范圍內員工和領導干部的安全考核工作和安全生產獎懲考核工作,負責辦理違章和事故責任人員的行政處分手續。參加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的工作。
5.2.15 公司衛生所職責(設在人力資源部)
5.2.15.1 負責夏季防暑藥品的采購供應工作。
5.2.15.2 協助組織新入廠人員的體檢和職工的定期體檢,對有職業禁忌和職業病者,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5.2.15.3 負責建立職工健康檔案。負責做好工傷人員的搶救、醫護,協助鑒定傷情。
5.2.15.4 參加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工作。
5.2.15.5 負責普及心肺復蘇等各種急救知識,協助不設衛生所的工程點配置急救藥品。
5.2.15.6 掌握職業病危害崗位的情況,參加職業危害的治理。
5.2.15.7 監督檢查飲食、飲水和環境衛生,負責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治理措施。
5.2.16 公司財務部職責
5.2.16.1 確保勞動保護費用的開支。負責按已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勞動保護用品購置計劃的需求,及時提供資金;
5.2.16.2 負責及時承付安全獎勵用款;
5.2.16.3 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員工工傷和公司財產保險工作。
5.2.17 公司經營開發部職責
5.2.17.1 負責在進行經營活動、預算定額管理的同時,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關施工安全工作。
5.2.17.2 在組織編制公司施工計劃及綜合進度時,應根據工程規律和季節施工特點,組織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
5.2.17.3 在簽訂由公司管理的工程承包合同或外包工程項目時,必須有安全文明施工的明確要求和獎罰規定,并經安全監察部門同意后,方可簽約。
5.2.17.4 在工程招標過程中,把施工隊伍的安全資質、安全施工業績、安全管理狀況作為中標的主要考核指標之一,確保工程施工質量和施工安全;
5.2.17.5 對于錄用的分包單位,按規定預留安全施工的保證金,待分包項目完工并經安全監察部門審核后予以結算。
5.2.17.6 參加公司對分包單位的安全檢查。參加分包單位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18 公司審計職責
5.2.18.1 在審計工作中發現因資金使用不當或挪用生產資金而影響安全生產的情況,合同有關部門進行查處;
5.2.18.2 負責審計經營承包中安全費用的正確使用和事故損失費用情況。
5.2.19 對發生重大經濟損失事故進行審計并參與事故調查處。監察部職責
5.2.19.1 協助考察各級領導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和安全生產政績狀況。
5.2.19.2 配合做好干部的遵章守紀安全教育工作。
5.2.19.3 參加因干部的失職和瀆職行為而造成的重傷及以上責任事故的調查處理,并監督執行。
5.2.20 公司工程管理部職責
5.2.20.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環境保護、施工機械管理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的有關規定,負責在組織、管理施工活動及進行生產調度的同時,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關施工安全工作;
5.2.20.2 在編制投標書的同時,組織編制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措施,并在中標后的施工管理中組織檢查落實。審查未設項目分公司由專業公司管理的工程所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審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參與審查其中大、中型起重機械拆裝作業指導書及安全施工作業票,并參與作業過程中的監督;
5.2.20.3 在工程協調會和檢查、總結施工計劃完成情況時,同時檢查、總結、安排安全文明施工情況。深入施工現場,掌握安全文明施工動態,及時督促整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5.2.20.4 負責安全設施的研制開發工作;
5.2.20.5 在推行和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時,組織制定安全操作規程,并負責組織培訓;
5.2.20.6 參加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標準、規范、規程的制定和審查;
5.2.20.7 負責在檢查、驗收工程項目和公司自身基建中的新建、擴建、改建、挖潛及革新項目,按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的規定,做好職業健康安全設施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的“三同時”工作;
5.2.20.8 負責分包單位技術管理和技術能力的審查;
5.2.20.9 在固定資產的設備招標中,把設備的安全性能作為中標的主要考核指標之一,確保采購的設備安全可靠;
5.2.20.10 參加安全施工大檢查。負責組織季度施工機械安全大檢查;
5.2.20.11 負責做好施工機械用、管、修、租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施工機械選型購置、修理、改造、報廢處理過程中的審查、鑒定工作;
5.2.20.12 負責組織編制施工機械安全操作規程;負責組織機械操作、安裝、維修、檢驗及管理等人員的安全技術教育、培訓、考試及取證工作;
5.2.20.13 組織施工機械的定期技術檢驗和性能試驗。參加大、中型起重機械的負荷試驗工作;
5.2.20.14 負責采購供應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中屬固定資產管理部分施工機械、安全器材及采購后的檢查驗收工作。確保采購的設備器材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5.2.20.15 貫徹落實安全獎懲辦法。組織制定施工機械安全文明施工與經濟掛鉤的實施細則,并督促執行。負責做好機械設備倉庫、堆場的安全工作;
5.2.20.16 參加職業危害的治理。參加竣工移交后的工程,因質量問題引發的安全事故及發生在分公司造成重傷以上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施工機械事故的調查、分析、統計、報告工作。
5.2.21 體系部職責
5.2.21.1 負責對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運行的日常協調、檢查與考核工作;
5.2.21.2 組織評價和確認公司危害因素和環境因素,編制危害因素和環境因素、中高度風險和重要環境因素清單;
5.2.21.3 負責對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目標、指標、管理方案所涉及的部門實施情況定期進行檢查和監督;
5.2.21.4 提出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的培訓需求;
5.2.21.5 負責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審核活動的實施;
5.2.21.6 負責組織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手冊、程序等文件的編寫、頒布、修訂;
5.2.21.7 負責公司適用的法律、法規的獲取、識別、確認、公布和更新;
5.2.21.8 主管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信息交流;
5.2.21.9 為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評審提供資料;
5.2.21.10 負責對糾正預防措施實施效果進行驗證和評價。
5.2.22 公司器材管理部職責
5.2.22.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倉儲物資及危險品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并負責制定管理制度;
5.2.22.2 負責由公司管理的物資材料、小型機械、配件、工器具、勞動保護、防暑物品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中特種防護用品的采購、保管、發放工作,會同安全監察部門對勞動防護用品進行試驗和鑒定,確保采購的物品和安全用具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5.2.22.3 組織倉庫管理人員認真學習有關危險品保管的專業安全知識,嚴格執行危險品發放、領用簽字手續;負責做好劇毒、易燃、易爆及設備中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5.2.22.4 嚴格執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負責做好物資和設備倉庫、堆場的防火安全工作;
5.2.22.5 負責組織并實施對本部門使用的機械、設備、安全用具的按期檢查和試驗。
5.2.23 多種經營產業部職責
5.2.23.1 督促多經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管理制度,督促制定年度安全工作目標、計劃,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5.2.23.2 負責建立健全多經企業的安全管理網絡,并督促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建立和落實;
5.2.23.3 督促多經企業按時編制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確保安措費用的計列和提;
5.2.23.4 協助分管領導定期召開多經企業安全工作例會、組織安全檢查,落實整改措施;
5.2.23.5 督促、檢查分包單位的安全資格審查與管理;
5.2.23.6 組織和參加多經企業事故的調查處理,提出防范措施并監督實施,負責多經企業人身事故的統計和上報。
5.2.24 分公司經理職責
5.2.24.1 主持分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工作,直接主管安全監察部門;
5.2.24.2 批閱上級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文件并組織落實,及時協調解決在貫徹落實中出現的問題;
5.2.24.3 審批分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目標計劃。主持安全工作例會,及時研究解決安全文明施工及職業危害中存在的問題;
5.2.24.4 批準分公司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和使用,確,F場具備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
5.2.24.5 保證安全獎金的建立和使用,確保安全工作嚴格按獎懲規定實施;
5.2.24.6 保證承發包合同中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獎罰措施,并嚴格按合同執行;
5.2.24.7 組織并參加分公司的安全施工大檢查;
5.2.24.8 組織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2.24.9 及時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并主持重傷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參加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機械設備、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25 分公司黨總支書記(副書記)職責
5.2.25.1 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安全生產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內容,積極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上級的有關規定,充分發揮黨群組織對安全生產的思想保證和民主監督作用;
5.2.25.2 把安全工作列入黨總支的重要議事日程,對分公司發生的事故承擔相應的領導責任;參與研究有關安全生產的重要活動和重要問題,并動員和組織黨員、團員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活動,發揮模范帶頭作用;
5.2.25.3 領導黨群組織,緊密圍繞公司和分公司的安全生產形勢,開展思想政治工作,采用各種生動有效的形式,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教育、敬業精神和遵章守紀等教育,使職工樹立起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
5.2.25.4 在干部教育及雙文明建設工作中,注重把安全業績作為重要的考核內容;
5.2.25.5 經常深入現場、班組,了解安全生產情況,掌握職工思想動態,及時解決職工隊伍中的思想問題和影響安全生產的不良傾向;
5.2.25.6 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26 分公司生產副經理職責
5.2.26.1 領導和協調各職能部門對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的管理。在分公司生產調度會上布置、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工作;
5.2.26.2 督促分公司有關部門和所在項目的專業公司將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與施工計劃同時下達、同等考核,確,F場具備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
5.2.26.3 負責組織對重大危險性施工項目開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進行檢查、落實。對重大的危險性施工項目,應親臨現場監督施工;
5.2.26.4 負責組織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教育工作;
5.2.26.5 組織并參加安全施工大檢查,組織實施整改措施;
5.2.26.6 組織對頻發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實;
5.2.26.7 負責組織實施并協調對分包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
5.2.26.8 協助分公司組織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2.26.9 參加重傷、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機械設備、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組織防范措施的貫徹執行。
5.2.27 分公司經營副經理職責
5.2.27.1 對分管部門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5.2.27.2 負責在經營管理的同時,把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關安全工作;
5.2.27.3 確保承發包合同中有安全要求和獎懲規定,貫徹安全施工與經濟掛鉤的考核辦法;
5.2.27.4 在與分包單位簽訂合同前,必須組織對其進行施工資質和安全資質的審查;
5.2.27.5 負責落實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
5.2.28 分公司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職責
5.2.28.1 對分公司的和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技術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5.2.28.2 組織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5.2.28.3 組織安全工作規程、規定的學習與考試。負責組織安全技術教育工作;
5.2.28.4 負責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指導編制人員按投標書規定的模式和標準編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組織編制施工項目安全措施的分類編制、審查、審批程序。負責組織編制和審批重大施工項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審批安全施工作業票;對重大施工項目和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的施工項目施工,應親臨現場監督指導。掌握主要施工機械的完好狀況和安全使用狀況;
5.2.28.5 組織技術革新及施工新技術、新工藝中安全施工措施的編制、審核和報批;
5.2.28.6 負責組織施工安全設施的研制及安全標準化設施的推行工作;
5.2.28.7 參加安全施工大檢查,負責解決存在的安全技術問題;
5.2.28.8 參加重傷、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機械設備、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提出技術性防范措施。
5.2.29 分工會(包括分公司、專業公司分工會)職責
5.2.29.1 宣傳國家及上級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職工進行遵章守紀和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知識的教育。
5.2.29.2 督促行政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條例和標準。落實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的“五同時”。
5.2.29.3 督促并督促行政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以及年度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目標、措施和計劃。
5.2.29.4 督促行政做好對新進廠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對換崗人員、特殊工種的安全教育,做到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5.2.29.5 經常深入施工現場檢查勞動保護設施狀況,每季至少組織一次分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小組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找反饋行政領導并督促及時解決,協助行政限期治理,嚴格執行事故隱患通知書送達制度;
5.2.29.6 督促行政對粉塵、噪聲、有毒、有害及其它職業危害工作環境按規定定期進行檢測,發現超標立即限期治理,對治理難度大的問題,協助行政組織攻關治理。對一時難以治理達標的職業危害作業點,要協助行政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保障職工的身體健康,同時向上級報告;
5.2.29.7 督促和協助行政組織職工、特殊工種人員按規定參加體檢。對傷殘、塵肺病等職業病職工,及時協助做好治療、康復、療養工作和落實有關待遇;
5.2.29.8 參加行政組織的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各類事故隱患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紀律現象;
5.2.29.9 每季度召開一次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小組會議,討論收集整理有關職業健康安全工作的問題、意見、和建議,總結、布置季度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工作任務;
5.2.29.10 督促行政在發生異常情況時及時進行調查,按“四不放過”原則處理,做到原因清楚,責任明確,對策落實;
5.2.29.11 督促行政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休息時間和休假的規定,制止危害職工安全與健康的加班加點,對必須加班加點要督促落實勞動保護措施;
5.2.29.12 監督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發放使用情況;
5.2.29.13 會同女職工組織做好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5.2.29.14 組織開展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合理化建議和競賽活動;
5.2.29.15 配合行政對班組安全建設進行檢查考核。督促協助行政搞好安全活動,分工會主席經常參加班組的安全活動;
5.2.29.16 參與傷亡事故及嚴重危害職工健康問題的調查,及時上報事故和職業危害情況。
5.2.30 分公司辦公室職責
5.2.30.1 負責制定辦公、生活區的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并負責管理和監督檢查。負責生活鍋爐和為生活服務的場所、設施的維護管理。
5.2.30.2 負責飲食衛生和生活區衛生環境管理工作。
5.2.30.3 負責辦公用車的安全調度及應急情況下車輛的保障。
5.2.30.4 在分公司的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內容,積極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的有關規定,充分發揮思想政治工作對安全生產的思想保證作用。
5.2.30.5 及時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資料送交有關領導批閱,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認真處理。
5.2.30.6 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部門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參與研究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活動和重要問題,協調和組織黨員、團員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活動,發揮模范作用。
5.2.30.7 緊密圍繞分公司的安全生產實際,開展思想政治工作,開展生動活潑企業安全文化、安全思想、職業道德和遵章守紀等教育,引導職工牢固樹立 “安全第一”思想。
5.2.30.8 協助領導了解安全生產情況,傳遞安全生產信息,起草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及時印發有關安全學習的文件和材料。負責訂閱、分發安全報刊和資料。
5.2.30.9 經常深入現場、班組,了解安全生產情況,掌握職工思想動態,及時反映職工隊伍中的思想問題和影響安全生產的不良傾向,并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
5.2.30.10 協助工傷事故的搶救和事故現場的攝影攝像工作,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31 分公司人事教育部門職責
5.2.31.1 負責組織直接分配到分公司的新入廠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凡未經(分)公司級安全教育培訓并合格者,不得分配上崗工作。
5.2.31.2 負責安排調換工種人員進行新崗位安全技術教育培訓及考試工作。
5.2.31.3 協助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和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5.2.31.4 協助考察干部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把干部的安全生產政績作為考察的重要內容。
5.2.31.5 經常深入現場調查了解職工勞動條件,協助解決職業健康安全制度和職工保健中存在的問題。
5.2.31.6 協助組織職工及新入廠人員的身體健康檢查和有毒有害作業工種人員的職業病普查工作。
5.2.31.7 負責安全考核的實施和安全獎勵的提取。
5.2.31.8 嚴格執行有關臨時工安全管理的規定。在簽訂計劃外用工合同時,應明確有關安全條款的要求。
5.2.31.9 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32 分公司財務部門職責
5.2.32.1 確保勞動保護費用的開支。負責按已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勞動保護用品購置計劃的需求,及時提供資金。
5.2.32.2 負責及時承付安全獎勵用款。
5.2.33 分公司經營管理部門職責
5.2.33.1 在進行經營活動的同時,必須把安全放在首位,負責安排有關安全工作。
5.2.33.2 在組織編制分公司施工計劃及綜合進度時,應根據工程規律和季節施工特點,組織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與環境保護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
5.2.33.3 在簽訂內部承包合同或分包工程項目時,必須有明確的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獎罰規定。并經安全監察部門同意后,方可簽約。
5.2.33.4 在招用分包單位時,必須會同安全監察部門審查其安全資質。不合格者,嚴禁錄用。
5.2.33.5 對于錄用的分包單位,必須預留其施工管理費的百分之三十,或工程款的百分之五,作為安全施工的保證金,待分包項目完工并經安全監察部門審核后予以結算。
5.2.33.6 負責組織對分包單位的安全教育。參加對分包單位的安全檢查,參加分包單位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34 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門職責
5.2.34.1 負責在組織、管理施工活動及進行生產調度的同時,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關施工安全工作。
5.2.34.2 負責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的同時,組織編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并在施工中組織貫徹落實。負責審查一類作業指導書中的安全措施和審定二類作業指導書中安全措施,審查安全施工作業票。
5.2.34.3 負責制定現場文明施工管理細則和考核辦法。負責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劃和總平面的布置與管理。負責現場文明施工、環境衛生、防止“二次污染”、保護成品措施的執行情況的管理、監督與控制。
5.2.34.4 負責在檢查、驗收工程項目的同時,檢查、驗收工程項目中的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設施,做到“三同時”。
5.2.34.5 在生產調度會上,檢查、匯報和安排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作。深入施工現場,掌握安全施工動態,及時協調交叉施工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改善作業條件,促進安全施工。
5.2.34.6 負責安全設施的研制開發工作。
5.2.34.7 在推行和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時,組織制定安全操作規程,并負責組織培訓。
5.2.34.8 負責現場機械安全使用情況的巡視,及時發現和處理存在的問題。負責做好施工機械用、管、修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參加大、中型起重機械的負荷試驗工作。
5.2.34.9 負責安排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中有關項目。
5.2.34.10 負責分包單位技術管理和技術能力的審查。
5.2.34.11 負責安全施工措施的分發管理工作。負責分發安全規程、規范和安全資料。
5.2.34.12 參加安全施工大檢查。定期組織施工機械安全大檢查。
5.2.34.13 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施工機械事故的調查、分析、統計、報告工作。
5.2.35 分公司器材管理部門職責
5.2.35.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倉儲物資及危險品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并負責制定現場的實施細則。
5.2.35.2 負責采購、保管、發放勞動保護用品、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中特種防護用品、防暑降溫、物資材料、小型機械、配件、工器具,確保采購的物品和安全用具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會同安全監察部門對勞動防護用品進行試驗和鑒定。
5.2.35.3 組織倉庫管理人員認真學習有關倉庫管理、危險品保管的專業安全知識;嚴格執行危險品發放、領用簽字手續;負責做好劇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設備中安全防護設施的催交供貨。
5.2.35.4 嚴格執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負責做好物資和設備倉庫、堆場的防火安全工作。
5.2.35.5、負責組織并實施對本部門使用的機械、設備、安全用具的按期檢查和試驗。
5.2.36 、分公司衛生所職責
5.2.36.1 、負責夏季防暑藥品的發放供應工作。
5.2.36.2 、負責新入廠人員和高處作業人員的體檢,對有職業禁忌癥者,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5.2.36.3 、負責工傷人員的及時搶救和醫護,協助做好傷情鑒定工作。
5.2.36.4 、負責普及心肺復蘇等各種急救知識。
5.2.36.5 、掌握職業病危害崗位的情況,參加職業危害的治理。
5.2.36.6 、負責飲食、飲水等生活衛生和環境衛生的監督檢查和控制,負責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治理措施。
5.2.37 、分公司保衛部門職責
5.2.37.1 、組織制訂重點要害部位的保衛方案,加強治安防范,做好防火、防盜、防治安災害事故、防破壞等 “四防”工作。
5.2.37.2 、認真貫徹“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負責開展治安和防火安全宣傳教育,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網絡。
5.2.37.3 、負責消防器材的配置、維護管理和防火、防爆、劇毒、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5.2.37.4 、負責組織定期的防火、防爆專業性安全檢查,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5.2.37.5 、負責組織火災、爆炸、中毒等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負責火災、爆炸、中毒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
5.2.37.6 、參加安全施工大檢查。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
5.2.38 、專業公司經理(副經理)職責
5.2.38.1 、對本單位在各工程點所承擔的項目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5.2.38.2 、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措施和規定,負責組織編制、批準本單位的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措施,并組織實施。
5.2.38.3 、在計劃、布置、檢查施工時,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貫穿到每個施工環節,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施工。
5.2.38.4 、負責配置保證各工程點安全施工的各項資源。
5.2.38.5 、負責組織并實施對施工機具、安全工器具、職業健康安全防護用具的定期檢查試驗和鑒定工作。
5.2.38.6 、按時提出本單位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上級批準后負責組織實施。
5.2.38.7 、負責組織對未設分公司由本單位管理的工程項目開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進行檢查與落實,批準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在內的一類作業指導書(但不包括大型起重機械的拆、裝作業指導書),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施工。對各工程點重要的施工項目,應親臨現場監督施工。
5.2.38.8 、負責本單位職工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負責提出本單位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
5.2.38.9 、主持每月一次的安全工作例會,組織每月一次的安全施工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掌握本單位在各點的安全文明施工動態,負責安排解決存在的問題。
5.2.38.10 、貫徹執行安全工作與經濟掛鉤的管理辦法,嚴肅查處違章違紀行為。
5.2.38.11 、負責對分包項目進行安全監督與管理。
5.2.38.12、 及時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組織并主持輕傷事故和嚴重未遂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5.2.39 、專業公司黨支部書記(副書記)職責
5.2.39.1、 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作為重要工作內容,積極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充分發揮黨支部對安全生產的保證監督作用。
5.2.39.2、 把安全工作列入黨支部的重要議事日程,對本單位發生的事故,承擔相應的領導責任;參與研究有關安全生產的重要活動和重要問題,動員和組織黨員、團員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活動,發揮模范帶頭作用。
5.2.39.3、 領導和帶領本單位黨群組織,緊密圍繞公司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形勢,開展思想政治工作,采用各種生動有效的形式,對職工進行企業安全文化、安全思想、職業道德和遵章守紀等教育,引導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
5.2.39.4、 經常深入現場、班組,了解安全生產情況和職工思想動態,及時解決職工中的思想問題,糾正影響安全生產的不良傾向,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
5.2.40、 專業公司專責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包括專業公司在項目分公司的技術負責人)職責
5.2.40.1、 負責本單位的職業安全健康和環境保護技術工作。
5.2.40.2、 組織并主持安全工作規程、管理規定的學習與考試。組織并實施安全技術教育工作。
5.2.40.3、 負責組織編制未設分公司由本單位管理的工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及重要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措施。負責審核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在內的一類作業指導書,批準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在內的二、三類作業指導書。辦理重要工程項目安全施工作業票的報審,并親自進行交底。
5.2.40.4、 負責布置、檢查、指導班組技術員編制分項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和交底工作。督促檢查班組技術員按規定填寫安全施工作業票。
5.2.40.5、 組織編制本單位技術革新和施工新技術、新工藝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5.2.40.6、 負責組織本單位安全設施的研制和安全設施標準化的推行工作。
5.2.40.7、 負責對分包單位施工項目進行安全施工技術上的監督與指導。
5.2.40.8、 參加本單位的安全檢查,解決存在的安全技術問題。
5.2.40.9、 參加輕傷事故和嚴重未遂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防范事故的措施。
5.2.41、 項目專業公司(系指專業公司在項目分公司的機構)經理(副經理)職責
5.2.41.1、 認真貫徹上級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措施和規定,組織編制本單位的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措施,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5.2.41.2、 在計劃、布置、檢查施工時,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貫穿到每個施工環節,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施工。
5.2.41.3、 負責組織并實施對施工機具、安全工器具、職業安全防護用具的定期檢查試驗和鑒定工作。
5.2.41.4、 按時提出本單位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上級批準后負責組織實施。確保本單位施工場所具備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
5.2.41.5、 負責組織對跨班組施工項目開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進行檢查落實。對重要的施工項目,應親臨現場監督施工。
5.2.41.6 、負責本單位職工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認真組織與檢查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動。
5.2.41.7、 主持召開每月一次的安全工作例會。組織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檢查,負責安排解決存在的問題。
5.2.41.8 、貫徹執行安全文明施工與經濟掛鉤的管理辦法,嚴肅查處違章違紀行為。
5.2.41.9、 負責對分包單位的施工項目進行安全監督與管理。
5.2.41.10、 受本專業公司經理委托組織并主持輕傷事故和嚴重未遂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5.2.42、 班組長職責
5.2.42.、1 對本班組人員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負直接管理責任。
5.2.42.2、 負責組織本班組人員學習與執行上級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規程、規定制度和措施。帶頭遵章守紀,及時糾正并查處違章違紀行為。
5.2.42.3、 認真組織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動,及時總結與布置班組安全工作,并作好安全活動記錄。
5.2.42.4、 認真進行每天的“站班會”和班后的安全小結。
5.2.42.5、 每天檢查施工場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督促本班組人員正確使用職業安全防護用品和用具。
5.2.42.6、 負責進行新入廠人員的第三級安全教育和變換工種人員的崗位安全教育。指派專人帶領新工人上崗工作。
5.2.42.7、 在工程項目開工前,負責組織本班組參加施工的人員接受安全技術交底并簽字。對未簽字的人員,不得安排參加該項目的施工。施工中,嚴格按作業指導書(任務單)的要求組織施工。
5.2.42.8、 負責本班組施工項目開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的檢查、落實并簽證確認。對危險作業的施工點,必須設安全監護人。
5.2.42.9、 負責組織每周一次的安全檢查,做好每日安全巡查。
5.2.42.10、 負責按規定安排對本班組使用的施工機械、安全工器具、職業健康安全防護用具進行檢查維護,保證安全使用。
5.2.42.11、 督促本班組人員進行文明施工,收工時及時清掃整理作業場所。
5.2.42.12、 貫徹實施安全施工與經濟掛鉤的管理辦法,做到獎罰嚴明。
5.2.42.13、 組織本班組人員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訓,及時改進班組安全工作。
5.2.43、 班組(專業、項目)技術員職責
5.2.43.1、 負責本班組(專業、項目)的安全技術和環境保護技術工作。
5.2.43.2、 協助班組長(專業、項目)組織本班組人員學習與執行上級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程、規定、制度及措施。
5.2.43.3、 負責一般施工項目安全施工措施的編制和安全施工作業票的填寫以及交底工作,并監督檢查措施的執行情況。
5.2.43.4、 協助班組長(專業、項目)進行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和施工項目開工前安全文明施工條件的檢查。
5.2.43.5、 協助班組長(專業、項目)定期進行施工機械、安全工器具、職業安全防護用具的檢查和維護。
5.2.43.6、 參加班組(專業、項目)的事故調查分析,協助班組長填報事故登記表。
5.2.44、 施工人員職責
5.2.44.1、 認真學習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規定、規程、制度和措施,自覺遵章守紀,不違章作業。
5.2.44.2、 正確使用安全工器具及職業安全防護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進行可靠性檢查。
5.2.44.3、 施工項目開工前,認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書上簽字。
5.2.44.4、 作業前檢查工作場所,做好安全防護措施,以確保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下班前及時清掃整理作業場所。
5.2.44.5、 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專業使用的機械、設備及工器具。
5.2.44.6、 正確使用與愛護安全設施,未經本單位專職安全員批準,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設施。
5.2.44.7、 施工中發現不安全問題應妥善處理或向上級報告。對無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經安全交底的施工項目,有權拒絕施工并可越級報告。有權制止他人違章;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5.2.44.8 、認真參加安全活動,積極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議。幫助新工人提高安全意識和操作水平。
5.2.44.9 、發生人身事故時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并及時報告;調查事故時必須如實反映情況;分析事故時應積極提出改進意見和防范措施。
5.2.45 、 公司安全監察部職責
5.2.45.1 、組織制定公司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制度,經批準后監督執行。
5.2.45.2 、負責制定公司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標、計劃,經批準后組織貫徹實施。
5.2.45.3 、監督檢查分公司、專業公司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狀況管理和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有權制止和處罰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行為,有權根據現場情況決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設施;
5.2.45.4 、 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權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2.45.5 、 負責匯總并參加編制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檢查實施情況。
5.2.45.6 、協助公司領導組織召開公司安全工作會議;負責組織召開安全專業會議。
5.2.45.7 、協助總工程師組織安全工作規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規定的學習、考試及取證工作, 負責對新入廠人員進行一級安全教育。
5.2.45.8 、督促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取證工作。協助組織安監人員的培訓和中層干部的崗前安全教訓培訓工作。負責專業消防人員和義務消防人員的培訓。
5.2.45.9 、參加工程投標文件和屬公司管理的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查。參加公司自身基建項目“三同時”的審查和竣工驗收。審查未設分公司的工程及租賃在外的大型起重機械的作業指導書和安全施工作業票。
5.2.45.10 、協助公司領導定期組織并參加安全大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5.2.45.11 、負責審查分包單位的安全資質。
5.2.45.12 、負責對分公司和專業公司進行安全考核。
5.2.45.13 、 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職業保健、防暑降溫和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采購、發放,并監督試驗、鑒定工作。
5.2.45.14 、 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訂防止職業中毒和職業病的措施,并對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2.45.15 、 組織制定公司本部重點要害部位的保衛方案。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網絡,加強治安防范,做好以防火、防盜、防治安災害事故、防破壞為主的“四防”工作。
5.2.45.16 、 協助開展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競賽活動。
5.2.45.17 、 負責公司范圍內消防器材的調配與公司本部消防器材的維護管理工作。
5.2.45.18 、 負責對劇毒、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和防火防爆工作的安全監督管理。
5.2.45.19 、 負責施工機械和車輛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5.2.45.20 、對環境保護和生活與環境衛生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5.2.45.21 、 參加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參加重大施工機械設備、火災、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人身傷亡事故、火災、爆炸、中毒、交通等事故的統計、分析和上報的管理工作。
5.2.45.22 、 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勞逸結合和女工特殊保護工作。
5.2.45.23 、對公司所屬多種經營企業的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治安保衛、消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實行歸口管理。
5.2.46 、 分公司安全監察部門職責
5.2.46.1 、 負責制定分公司年度或工程項目安全工作目標、計劃,經批準后組織貫徹實施。
5.2.46.2 、 負責匯總并參加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批準后監督實施。
5.2.46.3 、 協助開展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工作。協助分公司總工程師組織安全工作規程、規定的學習與考試。負責對新入廠人員的第一級安全教育。
5.2.46.4 、 參加現場生產調度會,布置、檢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
5.2.46.5 、 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專業施工組織設計和單位工程、重大施工項目、危險作業以及特殊作業的安全施工措施,審查安全施工作業票,并監督措施的執行。
5.2.46.6 、 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中毒和職業病的措施,審查施工防塵、防毒、防輻射及環境保護措施,并對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2.46.7 、深入施工現場掌握安全施工動態,監督、控制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和職工的作業行為,協助解決存在的問題。有權制止和處罰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行為,有權根據現場情況決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設施;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權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2.46.8 、負責現場文明施工、環境衛生措施執行情況的監督管理與控制。
5.2.46.9 、 負責現場環境保護措施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
5.2.46.10 、 參與膳食、飲用水等生活衛生、環境衛生工作的監督檢查,負責對現場醫療救護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5.2.46.11 、 負責施工機械和車輛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5.2.46.12 、 監督職業防護用品、用具和安全工器具的定期檢查試驗、鑒定工作。審批職業防護用品發放標準規定外的防護用品和特殊防護用品。
5.2.46.13 、 負責制定防暑降溫措施并監督措施的執行。
5.2.46.14 、負責組織安全網絡活動;定期召開安全員工作例會。監督檢查專業公司和有關部門安全工作。指導班組進行安全建設。
5.2.46.15 、負責制定分公司安全工作與經濟掛鉤的實施細則,負責對專業工地和有關部門進行安全考核。嚴肅查處事故和違章違紀行為。
5.2.46.16 、負責審查分包單位的安全資質。貫徹落實對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規定。監督承發包項目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與經濟掛鉤辦法的實施。
5.2.46.17 、協助分公司領導組織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協助領導組織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按“三定”(定人、定時間、定項目)原則督促整改。
5.2.46.18 、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勞逸結合和女工特殊保護工作。
5.2.46.19 、參加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人身、廠內交通事故的統計、分析和上報的管理工作。
5.2.47 、專業公司(工地)專職安全員職責
5.2.47.1 、監督檢查施工場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狀況和職工的作業行為。
5.2.47.2 、有權制止和處罰違章作業及違章指揮;有權根據現場情況決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設施;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權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2.47.3 、參加本單位重要施工項目和危險作業項目開工前的安全交底,并檢查開工安全文明施工條件,監督安全施工措施的執行。審查三類作業指導書。
5.2.47.4 、 參加本單位安全工作例會和生產調度會,協助本單位領導布置、檢查、總結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5.2.47.5 、協助本單位領導布置與檢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動;監督、檢查班組每天的“三交、三查”(交任務、交安全、交技術,查衣著、查“三寶”、查精神狀態)站班會。
5.2.47.6 、負責本單位施工現場和安全衛生責任區內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環境衛生措施執行情況以及生活衛生的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5.2.47.7 、負責本單位施工機械和車輛交通安全監督工作。
5.2.47.8 、負責本單位防火防爆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5.2.47.9 、督促并協助本單位有關人員做好職業防護用品、用具和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試驗、鑒定工作。
5.2.47.10 、協助本單位領導組織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對新入廠人員進行二級安全教育。
5.2.47.11 、參加本單位安全大檢查,對發現的問題,按“三定”原則督促整改。
5.2.47.12 、參加安監部門組織的安全專業檢查,參加安全員工作例會。
5.2.47.13 、負責對分包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進行監督、檢查與指導。
5.2.47.14 、負責對班組安全文明施工進行考核與獎懲。
5.2.47.15 、協助本單位領導組織輕傷事故、嚴重未遂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47.16 、負責建立本單位的安全管理臺帳,及時傳遞安全信息。
5.2.48 、班組兼職安全員職責
5.2.48.1 、協助班組長組織本班組人員學習貫徹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工作規程、規定和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指示與要求。
5.2.48.2 、協助班組長進行班組安全建設,開展各項安全活動。
5.2.48.3 、協助班組長組織安全文明施工。有權制止和糾正違章作業行為。
5.2.48.4 、檢查作業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檢查和督促本班組人員做好安全施工措施、正確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勞動防護用品、用具。
5.2.48.5 、協助班組長開展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
5.2.48.6 、 協助班組長建立安全管理臺帳;做好安全活動記錄;保管好有關安全資料。
5.2.48.7 、 參加本班組事故的調查分析。
6 、監測與改進
6.1 、在安全檢查時對職責履行情況進行檢查。
6.2 、在機構和部門職能調整時,對本職責作相應的調整。
7 、 相關和支持性文件
7.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
7.2 、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
7.3 、《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國電電源[20xx]49號
7.4 、《安全施工管理》程序
7.5 、《安全檢查管理制度》
7.6 、《安全獎懲管理制度》
職業安全管理制度9
1.總則
1.1為明確公司職業安全衛生職責,落實職業安全衛生責任,達到職業安全衛生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專責,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保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1.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和“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職業病防治工作方針,遵循“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一崗雙責”的原則,逐級落實職業安全衛生責任。
1.3公司各級行政負責人為職業安全衛生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全面負責。各級主管領導為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直接責任人,履行職業安全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1.4職業安全衛生工作與生產經營工作“五同時”的原則是編制本制度的重要依據。
1.5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管理。
1.6本制度規定了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機構、各職能部門和各級人員的職業安全衛生職責。
2.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機構職責
2.1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
公司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安委會由總經理任主任,副總經理任副主任,成員由各職能部室及各服務部主任組成。
2.1.1其職責:
2.1.1.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關于職業安全衛生的方針、政策、法規。
2.1.1.2審定公司職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
2.1.1.3審定公司年度職業安全衛生方針、目標、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及長遠規劃。
2.1.1.4審定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的獎懲事宜。
2.1.1.5組織安全大檢查。
2.1.1.6審批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方案。
2.1.1.7審批重傷以上傷亡事故、重大火災爆炸事故的調查報告、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
2.2安委會辦公室
安委會下設辦公室是安委會的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安全生產部,其職責是:
2.2.1貫徹、落實國家、地方和集團公司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政策、法規和標準。監督檢查公司各部門的執行情況。
2.2.2推行安全生產部學管理方法,組織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編制職業安全衛生技術措施計劃,監督檢查職業安全衛生技術措施項目的實施。
2.2.3制訂公司職業安全衛生工作計劃,并負責貫徹實施。
2.2.4組織職業安全衛生監督檢查。對有嚴重事故隱患的部門下達事故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并及時報告領導。
2.2.5策劃并參加制訂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組織協助有關部門制定、修訂、審查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同時對職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2.2.6配合人力資源部做好三級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復訓教育工作。配合黨群工作部開展職業安全衛生宣傳工作。
2.2.7積累職業安全衛生資料,研究分析員工傷亡事故的發生規律,提出防范措施。
2.2.8按“四不放過”原則組織并參加員工因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對造成傷亡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負責全廠傷亡事故登記、統計、分析,并作出報告。參加設備、火災等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2.2.9參加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三同時”審查,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引進技術改造、大的修理工程項目的方案審查、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和試運轉工作,督促勞動防護設施和主體工程按“三同時”制度執行。
2.2.10訂勞動防護用品、保健津貼發放標準及制度。按照有關規定,組織編制公司勞動保護用品、清涼飲料發放計劃,并負責對勞動保護用品的質量驗收。督促有關部門及時按標準發放,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2.2.11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女工、未成年工特殊保護工作。
2.2.12負責指導各部門的職業安全衛生工作,組織開展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競賽、評比、獎懲工作。
2.2.13組織開展職業安全衛生技術科學研究,總結推廣職業安全衛生科研成果和職業安全衛生先進經驗。
2.2.14協助公司領導組織開展安全大檢查和專業性、季節性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督促有關部門解決,對其中需要采取技術措施的重大問題,組織有關部門研究解決。
3.各類人員職責
3.1董事長
3.1.1貫徹落實國家和上級部門的職業安全衛生和消防方針、政策、法規制度。
3.1.2組織制訂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目標,審定公司安全規劃和計劃,對重大問題做出決策。
3.1.3貫徹執行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規定,保證職業安全衛生投入,確保職業安全衛生技術措施計劃經費、安全教育和安全獎勵經費的落實,確保公司生產經營條件符合職業安全衛生要求。
3.2監事會主席
在組織監察審計工作的同時監察審計職業安全衛生工作。
3.3總經理(或受委托的片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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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建立、健全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3.3.2組織制定并落實本部門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3.3確定符合條件的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技術負責人;
3.3.4保證本部門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3.3.5督促、檢查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3.3.6組織開展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應急演練工作;
3.3.7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3.3.8組織實施本部門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保障從業人員的職業健康;
3.3.9組織制定并實施本部門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落實應急準備工作;
3.3.10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組織事故搶救。
3.4黨委書記、黨委副書記
3.4.1監督行政執行職業安全衛生、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
3.4.2教育黨、團員在職業安全衛生工作中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帶動群眾,做好職業安全衛生工作。
3.4.3參加職業安全衛生檢查,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督促行政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消除或加以控制。
3.4.4參加重大傷亡、火災、爆炸事故的調查報告的研究,對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3.4.5努力做好員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員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嚴防因思想認識問題,影響職業安全衛生,以致發生各類事故。
3.4.6經常督促檢查所轄業務范圍內各職能部門履行職業安全衛生職責情況。
3.5主管人事、教育的公司領導
3.5.1在總經理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職業安全衛生、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法規,對分管范圍內的有關安全工作負責。
3.5.2加強公司勞動管理,合理安排使用勞動力,在定員、定額工作中充分考慮員工的安全與健康,員工轉正、定級、調資、升級等考核中必須有安全內容。對患有職業禁忌癥的員工應安排合適的新崗位。對疑似職業病患者督促有關部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給與相應的待遇。
3.5.3督促有關部門有計劃地對各類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培訓。
3.5.4表彰獎勵在職業安全衛生工作上有顯著成績者。處理不重視職業安全衛生、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因瀆職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重大火災、重大爆炸事故的責任者。
3.5.5經常督促檢查所轄業務范圍內各職能部門履行職業安全衛生職責情況。
3.6主管消防、保衛、人武的公司領導
3.6.1組織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其《實施細則》和相關法規,領導消防工作,組織制訂消防管理制度,并督促做好宣傳、教育、培訓、落實工作。
3.6.2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易燃易爆物品、劇毒物品和易制毒品管理制度的落實及安全保衛保密工作。
3.6.3組織公司消防、食物中毒、公司重大活動和自然災害和其他突發事件等專項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并負責組織培訓和演練工作。
3.6.4按“四不放過”原則組織對火災事故、食物中毒事故的調查處理。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3.6.5參加公司安全大檢查,組織消防設施專業檢查,按時檢查所轄部門安全職責履行情況,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落實整改。
3.7主管生產、安全的公司領導
3.7.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職業安全衛生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協助總經理抓好安全管理,直接領導公司安全管理機構的工作。對公司職業安全衛生負直接領導責任。
3.7.2組織分管的各部門建立相應的職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并經常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3.7.3認真執行“五同時”。實行安全和生產兩個指標同時下達,兩項工作同時抓。領導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措施計劃,在生產調度會上,討論解決生產問題的同時要討論解決職業安全衛生問題。
3.7.4組織并參加各種安全大檢查和專業性安全檢查(每季不少于一次),并按時檢查危險點,及時協調解決檢查中發現的問題。
3.7.5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對各類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主持重傷以上事故的調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對造成重大傷亡或火災、爆炸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3.7.6負責將職業安全衛生重大問題及時提交安委會或公司領導辦公會討論解決。組織制定、審批、協調和落實職業安全衛生措施計劃,組織推行職業安全衛生科學管理,逐步改善生產作業條件。
3.7.7檢查督促安全生產部的工作,總結推廣職業安全衛生經驗,對在職業安全衛生工作中有突出貢獻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失職者和事故責任者給予懲處。
3.8主管技術的公司領導
3.8.1領導技術系統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職業安全衛生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履行職業安全衛生職責,認真貫徹職業安全衛生的技術標準和要求,對公司的職業安全衛生在技術管理方面負領導責任。
3.8.2為保證職業安全衛生、改善勞動條件、提高公司本質安全度,積極組織工藝技術部門開展科學研究,用技術創新來提高公司的本質安全度。
3.8.3負責審定公司關鍵性的安全技術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8.4在產品設計、定型、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過程中,組織貫徹和實施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方面的技術標準。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時、嚴格執行“三同時”,即:新、改、擴建項目(包括采用新設備、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等)的勞動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3.8.5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發生因工死亡、重傷、重大設備事故時,組織有關技術人員查清事故的技術原因,并負責找出防止同類事故發生的技術措施。
3.8.6經常督促檢查所轄業務范圍內各職能部門履行職業安全衛生職責情況。
3.9工會主席
3.9.1領導工會系統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履行職業安全衛生職責,對公司職業安全衛生在工會工作管理方面負責。
3.9.2組織貫徹和實施有關基層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工作條例。
3.9.3組織貫徹和監督實施女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3.9.4監督檢查公司所屬部門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的情況,并督促主管業務部門撤消或糾正違反勞動法規的決定和措施。
3.9.5參加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措施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參加公司新、改、擴建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對未經上級部門審查或竣工驗收的項目,有權阻止施工或投產。
3.9.6參加傷亡事故、重大設備事故、火災事故和車輛肇事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協助有關部門共同研究制定預防事故的措施。
3.9.7組織制定工會組織的重大活動應急處置預案,并監督實施。
3.10主管后勤的公司領導
3.10.1在總經理領導下,對所轄范圍內的職業安全衛生、勞動保護工作負直接責任。
3.10.2貫徹落實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建筑施工安全法規、規程、制度、標準。監督檢查所轄部門對公司有關建筑施工方面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3.10.3組織制訂公司房產安全管理規定,并督促實施。
3.10.4組織對所轄部門及相關業務范圍的安全性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3.10.5督促分管部門執行工程項目“三同時”的規定,按時完成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措施項目,認真抓好各項工程施工中的安全工作。
3.10.經常督促檢查所轄部門履行職業安全衛生職責情況。
3.11主管經營、質量的公司領導
3.11.1領導經營管理系統貫徹執行國家的職業安全衛生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履行職業安全衛生職責,對經營管理、檢驗、計量管理方面的有關安全工作負責。
3.11.2負責年度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措施項目經費預算審定工作,保證職業安全衛生、改善勞動條件。
3.11.3執行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方面的技術標準,在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中執行國家“三同時”的規定。
3.11.4在組織項目建設時同時組織抓好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安全工作,監督所轄部門執行公司“相關方安全管理制度”。
3.11.5經常檢查所轄部門職業安全衛生職責履行情況。
3.12總會計師
3.12.1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經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質量驗收的勞動防護用品費用以及營養保健、清涼飲料等費用,并監督有關部門?顚S。
3.12.2按照集團公司的規定,負責審查職業安全衛生教育經費、安全獎勵經費的提取和使用。
3.12.3在審查年、季、月的財務收支計劃中,同時審查安全技術措施專用基金的費用,及時支付職業安全衛生上發生的零星技安措施費用。
3.12.4經常督促檢查所轄部門履行職業安全衛生職責情況。
3.13其他副總經理
3.13.1在分管的業務工作內,貫徹上級及公司的職業安全衛生方針、法規、制度,落實上級和公司的職業安全衛生工作要求。
3.13.2經常檢查所轄部門職業安全衛生職責履行情況。
3.14總工藝師
3.14.1負責組織為實現安全、文明生產,改善勞動條件,改進安全操作、安全裝置方面的科學研究和設計工作。
3.14.2負責組織安全技術研究,領導工藝設計工作。
3.14.3督促、審查工藝技術人員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定,在試制、投產前,向生產部門提供安全技術操作資料,嚴格執行“三同時”規定,相關資料交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會審。
3.14.4督促、審查工藝技術人員在擬定工藝方案進行工藝設計時,充分考慮職業安全衛生要求,采用有利于人身安全、健康的新工藝,并詳細規定解決勞動保護方面問題的處理原則和措施。
3.14.5督促、審查工藝技術人員在各種工藝規程中列有職業安全衛生操作內容,并將其列入各工序工藝卡中,作為指導工人安全操作的依據。
3.14.6督促、審查工藝技術人員在進行工裝設計時,從結構上保障實現操作安全的要求,必要時應同時設計有效的安全防護裝置。
3.14.7在進行生產定型時,審查是否將職業安全衛生方面的要求列為生產定型的基本條件。
3.14.8必要時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和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3.14.9督促、監督技術人員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進行工藝技術改造時,嚴格執行“三同時”審批管理制度。
3.15總經理助理
3.15.1在分管的業務工作內,貫徹上級及公司的職業安全衛生方針、法規、制度,落實上級和公司的職業安全衛生工作要求。
3.15.2了解并掌握主管工作范圍內的職業安全衛生狀況和動態,經常教育員工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理念,協助總經理做好職業安全衛生工作。督促分管部門落實職業安全衛生職責,并做好隱患整改工作。
3.15.3參與分管業務范圍內的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
3.16安委會辦公室主管領導(安全管理機構主管領導)
3.16.1貫徹、落實國家、地方和集團公司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政策、法規和標準,并組織、監督、檢查公司各部門的執行情況。對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工作全面負責。
3.16.2組織推行安全生產部學管理方法,組織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組織編制職業安全衛生技術措施計劃,督促檢查職業安全衛生技術措施項目的實施。
3.16.3組織制訂公司職業安全衛生工作計劃,并負責貫徹實施。
3.16.4組織并參加職業安全衛生監督檢查。發現重大事故隱患及時下達事故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并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3.16.5策劃并參加制訂、完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組織協助有關部門制定、修訂、審查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同時組織對職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3.16.6按“四不放過”原則組織并參加員工因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對造成傷亡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參加設備、火災等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3.16.7參加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三同時”審查,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引進技術改造、大的修理工程項目的方案審定、設計審定、竣工驗收和試運轉工作,督促勞動防護設施和主體工程按“三同時”制度執行。
3.16.8組織制訂勞動防護用品、保健津貼發放標準及制度。組織編制公司勞動保護用品、清涼飲料發放計劃,加強對勞動保護用品的質量監管。督促有關部門及時按標準發放,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3.16.9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女工特殊保護工作。
3.16.10負責指導各部門的職業安全衛生工作,組織開展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競賽、評比、獎懲工作。
3.16.11組織開展職業安全衛生技術科學研究,總結推廣職業安全衛生科研成果和職業安全衛生先進經驗。
3.16.12協助公司領導組織并參加安全大檢查和專業性、季節性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督促有關部門整改,對其中需要采取技術措施的重大問題,組織有關部門研究解決。
3.16.13組織接觸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職業健康檢查和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體格檢查。發現疑似職業病患者和職業禁忌癥人員,督促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按規定處理。
3.17生產性部門主要領導
3.17.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的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方針、政策、法規及公司的有關制度,對本部門的職業安全衛生負全責。
3.17.2接受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
3.17.3健全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建立職業安全衛生的正常秩序。根據本部門的特點,建立健全各崗位人員的職業安全衛生責任制、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和部門職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并監督部門員工嚴格執行。
3.17.4嚴格執行“五同時”規定。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經營工作時,同時把安全工作貫徹到每一個具體環節中去,做到職業安全衛生經;、制度化、具體化、標準化。認真組織好操作人員班前、班中的崗位安全檢查,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保證安全的條件下組織生產。
3.17.5負責部門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對部門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訓,組織部門專業安全技術知識和應急知識、應急能力培訓;部門特種作業人員要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證后,方可上崗操作。對新員工、調換工種人員,復工人員和實習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并做好原始記錄備查。
3.17.6組織制定本部門負責的臨時性危險作業(登高作業、吊裝作業、動火作業、大型搬運作業、帶電作業、深坑作業、罐內作業、設備內部維修作業等)的職業安全衛生保障措施工作,經主管部門審批后執行,并指定專人負責現場職業安全衛生管理。
3.17.7嚴格對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管理。按時檢查本部門危險點,認真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并落實整改。
3.17.8發生員工因工傷亡事故時,負責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及時報告公司領導和生產安全部。并負責組織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查明原因,認真總結教訓,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對職業安全衛生有貢獻或事故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
3.17.9組織好均衡生產,嚴格控制加班加點,保證員工勞逸結合,做好女員工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3.17.10領導并支持本部門兼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的工作。及時向上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反映職業安全衛生上存在的問題,并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或方案。
3.17.11對本部門設備要加強維護管理,使其處于良好狀態,保證安全裝置完整、靈活、可靠。
3.17.12組織編制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現場應急處置預案,并組織培訓、演練。
3.18一般管理部門主要領導
3.18.1司的有關制度,對本部門的職業安全衛生負全責。
3.18.2接受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
3.18.3根據本部門的特點,建立健全各崗位人員的職業安全衛生責任制和部門職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并監督部門員工嚴格執行。
3.18.4格執行“五同時”規定。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經營工作時,同時把安全工作貫徹到每一個具體環節中去,做到職業安全衛生經;、制度化、具體化、標準化。
3.18.5負責部門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對部門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訓,組織部門專業安全技術知識和應急知識、應急能力培訓;
3.18.6組織編制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現場應急處置預案,并組織培訓、演練。
3.18.7發生員工因工傷亡事故時,負責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及時報告公司領導和生產安全部。并負責組織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查明原因,認真總結教訓,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3.18.8領導并支持本部門職業安全衛生聯絡員的工作。及時向上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反映職業安全衛生上存在的問題,并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或方案。
3.19部門其他副職領導
3.19.1在分管工作范圍內,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及上級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方針、政策、法規與規定。
3.19.2協助部門主要領導做好本部門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在部門主要領導不在時認真履行部門主要領導職業安全衛生職責。
3.20團委書記
3.20.1宣傳國家和上級團組織的職業安全衛生、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對團員、青年進行安全教育、勞動紀律教育。
3.20.2組織團員、青年開展多種形式的職業安全衛生活動?偨Y、推廣團員、青年中的職業安全衛生先進經驗,表彰先進集體及先進個人時要有職業安全衛生內容。
3.21專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
3.21.1貫徹、執行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法律、法規、政策,監督檢查公司各部門的執行情況。
3.21.2編制公司職業安全衛生技術措施計劃和職業安全衛生工作計劃,并負責貫徹落實,按計劃和上級要求開展各種職業安全衛生活動。
3.21.3參加制訂完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參加修訂、審查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并對其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3.21.4配合人力資源部做好三級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復訓工作,配合組織部、工會辦公室做好職業安全衛生宣傳工作。
3.21.5經常開展職業安全衛生巡查工作。發現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及時制止,發現特別不安全的情況,有權先令停止生產,并及時報告領導研究處理;發現重大事故隱患及時下達事故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并及時報告領導。協助領導組織開展安全大檢查和專業性、季節性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督促有關部門整改,對其中需要采取技術措施的重大問題,協調有關部門研究解決。
3.21.6參加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三同時”會審,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引進技術改造、大的修理工程項目的方案審定、設計審定、竣工驗收和試運轉工作,督促勞動防護設施和主體工程按“三同時”原則執行。
3.21.7及時收集、積累職業安全衛生資料,為領導及時提供職業安全衛生資料。
3.21.8按“四不放過”原則組織對輕傷事故的調查處理,參加重傷以上事故的調查處理,對造成傷亡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負責如實登記、統計、報告因公傷亡事故。參加設備、火災等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3.21.9制訂保健津貼發放標準及制度。按照有關規定,組織編制公司勞動保護用品、清涼飲料發放計劃,并負責對勞動保護用品的質量驗收。督促有關部門及時按標準發放,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3.21.10負責對公司兼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進行業務指導;做好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競賽、評比工作。
3.21.11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女工特殊保護工作。
3.21.12日常工作中嚴格按照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開展工作,積極推行安全生產部學管理方法。參加安全技術科學研究,總結推廣職業安全衛生科研成果和先進經驗。
3.21.13監督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參與本部門安全生產決策;
3.21.14督促和指導本部門其他機構、人員履行安全生產職責;
3.21.15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檢查,督促整改事故隱患;
3.21.16參與本部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制定及演練,承擔本部門應急管理工作;
3.21.17參與審查有關承包、承租部門的安全生產條件和相關資質;
3.21.1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3.22兼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
3.22.1協助部門領導認真貫徹執行上級關于職業安全衛生的指示、規定、制度。做好基層安全管理工作,并負責監督檢查安全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3.22.2接受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的業務指導,積極參加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組織的安全活動和業務會議,向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如實反映職業安全衛生情況,提供改進安全工作的建議,并負責組織、指導本部門班組安全員開展好經常性的安全活動。
3.22.3積極宣傳勞動保護工作方針、
政策和職業安全衛生知識,負責對新工人、實習、代培人員進行部門級安全教育,組織本部門員工進行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知識的學習,負責建立和管理本部門有關安全檢查、安全教育、事故登記等各項職業安全衛生的原始記錄,協助領導組織開展職業安全衛生競賽活動,做好有關安全獎懲方面的工作。
3.22.4協助部門領導組織開展安全日查、周查,并經常進行現場安全檢查,仔細檢查事故隱患,制止違章行為,遇有危及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和可能導致火災、爆炸等事故的作業情況,有權先行停止操作,并及時報告領導處理。
3.22.5參加對本部門受壓容器、行車等重點設備的技術性安全檢查,參加制定本部門臨時危險作業的安全措施方案,監督有關人員嚴格遵守。督促本部門特殊工種人員及時參加安全技術培訓。
3.22.6參加本部門研究制定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設備大修以及新建、擴建、改造工程項目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督促實施。同時參加本部門工程驗收和試運轉工作。
3.22.7參加本部門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及時進行本部門事故登記、報告,協助本部門領導制定預防事故的措施。督促有關人員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做好事故處理方面的各項工作。
3.23生產調度員
3.23.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的方針、政策、規定,遵守執行公司規章制度。在布置生產工作時同時提出安全要求和措施,在檢查生產任務完成情況時同時檢查安全要求和措施落實情況,發現違章、違紀行為及時制止,發現事故隱患及時落實解決。
3.23.2參加產品試驗時,組織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以防產品試驗過程中的事故發生。
3.23.3在組織產品加工、裝配、運輸時,明確現場作業安全要求,提醒相關人員在加工、裝配、運輸過程中應注意的職業安全衛生事項。
3.23.4因整改隱患需要加工的設備設施零、部件,應與產品零、部件同樣調度,按時間節點要求組織生產加工。
3.24動力管理、技術人員
3.24.1負責水、電、氣、暖動力系統的管理和安全運行,保證公司科研生產的需要和正常運行,對因管理不到位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負管理責任。
3.24.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電力、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安全法規、標準和管理辦法,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
3.24.3負責安全用電知識的宣傳教育,積極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器材,努力做好水、電、氣、暖安全管理工作,加強水、電、氣、暖動力系統的檢查,防止跑、冒、滴、漏事故發生。
3.24.4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水、電、氣、暖圖樣和電力裝置等有關資料的合理性、安全性,把好工程的水、電、氣、暖系統的質量關,參加工程驗收。
3.24.5經常深入生產科研作業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對空壓機、壓力管道、壓力容器、電氣系統和電力設備的事故隱患及時編制整改計劃,并組織整改和驗收。會同安全管理人員做好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氣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3.24.6及時做好相關設備設施及附件的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工作,并做好記錄。
3.24.7編制相關事故應急預案,并負責做好現場人員的應急處置知識的培訓工作。
3.25基建項目管理人員
3.25.1按照“三同時”原則辦理審批和驗收手續,認真落實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消防管理部門、工會辦公室意見,組織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設計審查和驗收,確保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3.25.2嚴格執行公司相關方安全管理制度,簽訂施工合同時同時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明確施工隊伍的安全職責和施工職業安全衛生要求和文明施工要求。
3.25.3配合施工隊伍做好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對施工質量、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進行監督管理。
3.26后勤、房產管理人員
3.26.1按照集團公司安全質量標準化的要求組織對公司廠房、辦公用房、輔助用房的安全性鑒定,建立公司生產經營用房安全檔案,對危房采取有效的預防加固和監控措施。
3.26.2為確保公司生產經營用房的安全使用,定期制定房屋維護修繕計劃,并組織落實。
3.26.3經常對公司內房產進行安全性檢查,發現問題(包括屋檐腐朽脫落、墻體脫落、墻體松動、漏雨、下水不暢等)及時落實修繕。
3.26.4雨季來臨之前及時組織對下水道進行疏通,以防引起水災。
3.26.5冬季來臨之前做好防寒、防凍、防雪災工作。制定門窗修繕計劃和危房加固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3.26.6經常檢查公司路面狀況,發現坑溝及時安排修繕。
3.26.7關注氣象變化,風暴、寒流來臨之前通知各部門關好門窗,做好預防風暴寒流災害準備;大雪之后及時組織掃雪、清理危房積雪。
3.26.8嚴格執行“相關方管理制度”。在接待外來維修人員時,告知公司安全、保衛、保密制度,并要求嚴格執行;在簽訂外包合同、承租合同時同時簽訂安全協議;在接待短期施工隊伍簽訂施工合同時同時簽訂安全協議,同時要求施工隊伍填寫“施工隊伍安全信息表”,并口頭或書面通知公司安全管理人員。
3.26.9在進行樹木移栽時或修剪時,應充分考慮操作過程的安全問題,制定有效的安全方案報部門領導審批(必要時報生產安全部審查)后實施,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確保樹木移栽或修剪工作的安全。
3.27部門技術人員
3.27.1負責修改完善部門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發現工藝不合理可能引起安全生產事故或職業危害時,應及時通知工藝管理部門修改。
3.27.2在審查或執行工藝文件時,發現使用的有毒材輔料可以用無毒或低毒材輔料替代時,應及時通知有關技術人員修改工藝文件。
3.27.3負責監督檢查操作人員嚴格執行工藝規程,發現有違反工藝紀律的行為應及時制止糾正。
3.27.4負責收集一線工人對改善工藝、改善操作、改善現場、改善設備、改善安全方面的合理化建議,及時匯總上報部門領導或有關部門。
3.28生產班(組)長
3.28.1認真執行公司和部門職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加強班組安全管理,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藝規程,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對本班(組)的安全工作負責。
3.28.2根據生產任務、生產環境和員工思想、情緒狀況等特點,合理安排工作任務,提出職業安全衛生要求和職業安全衛生注意事項。
3.28.3經常組織班(組)成員學習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現場禁止行為。教育班組成員做遵章守紀的文明人。
3.28.4嚴格執行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檢查制度。工作前提醒班組成員穿戴好防護用品、檢查設備安全防護裝置是否完好、開關手柄等是否靈活;班中檢查糾正班組成員的行為是否違章;班后提醒班組成員各種開關復位、做好設備潤滑和現場文明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落實解決,一時不能解決的及時報告部門領導。
3.28.5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及時做好工作記錄。交班時,提醒接班人員應注意的事項和未解決的問題。接班時,要問清楚上一班設備設施的運行狀況,有無異常情況。
3.28.6做好班組成員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對新調入的工人、長期病事假復工的人員進行崗位安全教育,并指定專人進行現場操作指導。不得分配未經安全教育或不熟悉安全操作技能的新工人上崗獨立操作。
3.28.7組織班內成員開展以改善安全操作、改進安全設施、消除事故隱患為目的的技術革新活動。
3.28.8發生工傷事故要及時搶救、及時報告,要注意保護現場,并做好詳細記錄,組織全班組員工認真分析,吸取教訓,提出防范措施。
3.29班組安全員
3.29.1協助班組長開展班組安全工作,組織班組員工認真落實各項職業安全衛生的措施和要求。杜絕違章作業,爭當安全、文明生產無事故班組。業務上接受本部門兼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的指導,積極參加本部門和安全管理系統組織的各項職業安全衛生活動。做好職業安全衛生工作方面的原始記錄。
3.29.2努力學習職業安全衛生知識,協助班組長開展職業安全衛生宣傳教育和安全評價等活動。督促本班組工人遵守規章制度,愛護和正確使用設備、工具、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嚴防事故發生。
3.29.3對新調入班組的工人、來班組實習代培人員進行崗位安全教育,并監督及時建立師徒合同或確定專人負責培養,使新到班組人員盡快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3.29.4負責組織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檢查,并做好記錄。經常檢查班組成員的遵章守紀情況,及時制止違章作業。對職業安全衛生中的好人好事及時提請領導表揚鼓勵,并作為職業安全衛生競賽考核成績,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安全問題,及時告知有關人員或報告班組長進行解決。
3.29.5協助班組長進行事故分析,制定事故預防措施,并督促實施。
3.30管理、技術崗位人員
3.30.1積極參加安全技術培訓,努力學習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知識和技術,不斷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
3.30.2遵守國家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公司職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不違法、不違章、不違規。
3.30.3發現他人違章作業和冒險蠻干應及時勸阻、糾正,勸阻,糾正無效時應及時報告。
3.30.4對在工作過程中因違法、違規而導致事故的后果負責。
3.30.5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服從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的指導,積極關心職業安全衛生工作,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建議。
3.30.6發生事故和危險時,應立即報警,采取應急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并設法及時搶救受傷人員。同時盡快向領導報告,做好事故現場的保護工作。
3.31技能人員
3.31.1積極參加安全技術培訓,努力學習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知識和技術,不斷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護能力。
3.31.2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藝規程、勞動紀律和職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不違章、違規,不冒險蠻干,確保自身和他人安全。
3.31.3發現他人違章作業和冒險蠻干應及時勸阻、糾正,勸阻、糾正無效時應及時報告;有權拒絕不符合或違反安全規定指揮及安排。
3.31.4按規定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
3.31.5搞好整潔文明生產,發現生產區域事故隱患,及時向上反映,并積極參加整改。愛護職業安全衛生設備、設施和用具,不得擅自拆除安全防護裝置和設施。
3.31.6在執行交接班制度時,同時交接職業安全衛生方面的事宜。
3.31.7多人作業要服從統一安排,聽從指揮,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為他人著想。
3.31.8對在生產(工作)過程中因違章而導致事故的后果負責。
3.31.9積極參加競賽、檢查、評比、講座、革新及事故分析等各種安全活動。服從班組長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的指導,積極關心職業安全衛生工作,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建議。
3.31.10發生事故和危險時,應立即報警,采取有效的應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并設法及時搶救受傷人員。同時盡快向領導報告,做好事故現場的保護工作。
4.職能部門職責
4.1生產調度部門
4.1.1嚴格執行“五同時”,堅持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時,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安全工作。在編制生產作業計劃時,同時提出職業安全衛生要求,各級生產調度會上有職業安全衛生內容。
4.1.2組織好均衡生產,嚴格控制加班加點,搞好勞逸結合,確保生產安全。
4.1.3組織外場試驗時,制定外場試驗安全措施,并認真落實,確保外場試驗整個過程的安全。
4.1.4貫徹執行和廣泛宣傳上級公安部門、交通運輸部門有關車輛管理、交通安全管理的條例、法規。認真做好人員、物資運輸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4.1.5對本部門在用機動車輛、電瓶車定期進行維護保養,發現問題及時維修。
4.1.6經常對本公司車輛駕駛、特種作業人員及其他機械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4.1.7開展多種形式的職業安全衛生、安全行車、安全運輸的競賽活動,表彰先進,總結推廣先進經驗。經常督促駕駛人員學習交通規則及公司的有關規章制度。
4.1.8建立、健全駕駛人員、運輸車輛職業安全衛生的有關檔案資料和交通事故的檔案。
4.2設備能源管理部門
4.2.1負責編制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
4.2.2組織制訂、修訂、審查有關動力生產和使用動力的安全管理制度與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執行情況經常進行督促檢查。
4.2.3協助人力資源部組織對壓力容器、電氣、焊接等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培訓、復訓和考核,確保其持證上崗。并對所管理和操作各種動力設備的員工進行遵章守紀的安全教育。
4.2.4負責機械、電氣、起重、壓力容器等設備的安全管理,定期做好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的維護保養工作和定期安全檢驗工作。保證安全附件齊全、靈敏、有效。
4.2.5經常檢查設備的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落實整改,確保設備始終保持安全運行狀態。
4.2.6按計劃完成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措施項目;組織施工時執行公司《相關方安全管理辦法》。
4.2.7按“四不放過”原則,負責一般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參加由于設備問題造成的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組織查處重大設備事故和與人身安全有關的一般設備事故,擬定預防措施,督促有關部門認真實施。
4.2.8負責對職業安全衛生防護裝置、設施的安全管理(包括建檔、制定維護保養計劃、定期檢查等),定期進行維護、保養,確保其正常運轉。
4.2.9負責全廠手持電動工具、電風扇、電焊機的安全檢修,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性檢測,并認真做好記錄。
4.2.10負責對全廠避雷裝置及電網接地系統的年檢,以確保公司建筑設施、危險場所的安全及電力系統的安全運行。
4.3采購、庫房管理部門
4.3.1按計劃采購供應職業安全衛生所需的器具和材料。采購安全附件和吊索具時必須索取安全合格證和產品使用說明書。
4.3.2負責按計劃采購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各類勞動防護用品,并負責保管工作。采購的特種勞保防護用品,生產日期、生產廠家、產品合格證、特種勞動防護品安全標志應齊全。
4.3.3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危險化學品法律法規和公司《危險化學品管理辦法》。
4.3.4對危險物品的運輸、儲存、發放和報廢建立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認真執行。按規定控制、審批、發放危險化學品,確保生產現場不超量。
4.3.5在采購、安裝、調試設備時執行《“三同時”評審制度》和《相關方安全管理辦法》。
4.3.6定期回收處置生產現場的廢舊物資(含廢氣油、廢酒精、切屑等生產廢棄物),確保生產現場在符合安全的條件下生產。
4.4公司辦
4.4.1在安排、總結公司工作時,將職業安全衛生工作納入公司計劃和總結內容,并協助總經理做好職業安全衛生計劃落實工作。
4.4.2及時調整安委會成員,協助總經理做好職業安全衛生責任制的落實工作,并經常檢查有關部門的職業安全衛生責任制的履行情況。
4.4.3協助生產安全部組織各種職業安全衛生活動,并做好記錄。
4.4.4根據季節情況,合理安排作息時間。
4.5組織部
4.5.1監督檢查各級領導及各職能部門履行職業安全衛生職責情況。配合有關部門檢查職業安全衛生制度的執行情況,并提出考核意見。
4.5.2參加重傷以上傷亡事故及其他重大責任事故的調查處理。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對違章指揮,造成重大責任性傷亡事故和經濟損失的黨員干部,根據干部管理權限,進行組織處理。
4.5.3在考核、選拔、任用管理者時,應考察其安全管理能力和業績。在安全工作上嚴重失職的,不應任用和提拔。
4.5.4教育黨、團員在職業安全衛生工作中發揮應有的先鋒模范作用,帶動群眾搞好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并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的黨、團活動。
4.5.5認真做好職業安全衛生方針、政策、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的宣傳教育工作和員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員工遵紀守法、遵章守紀的自覺性。
4.5.6協助生產安全部總結、推廣職業安全衛生先進經驗,表彰先進集體、先進個人。
4.6人力資源部
4.6.1按國務院有關規定,負責選配具有專業技術知識,熟悉生產工藝和有一定組織管理能力的健康人員從事專職職業安全衛生技術管理工作,并保持相對穩定。
4.6.2不得將有殘疾的工人,職業禁忌癥的工人分配到其禁忌的工作崗位。因工傷、職業病不能從事原工作的員工,根據勞動保護有關規定,妥善安排適當工作。在勞動調配工作中,做好女工保護工作。
4.6.3負責組織各種職業安全衛生教育培訓,職業安全衛生教育應列入企業教育工作計劃,并認真落實。
4.6.4負責參觀、實習人員和代培人員的安全教育。
4.6.5保證勞動定額符合職業安全衛生的要求。制定勞動定額時,充分考慮勞動條件、勞動強度。
4.6.6搞好員工勞動紀律教育,對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影響職業安全衛生的員工,提出處理意見。參與重傷以上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
4.6.7公司雇用的臨時工、外包工合同中,應有專門的安全條款,并對其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
4.6.8組織員工進行文化、技術學習培訓時,同時安排有關的安全技術、職業衛生教育內容。
4.7檢驗計量部
4.7.1按技術條件驗收零部件和成品,對產品安全性要求的錯驗、漏驗負責,并及時反饋信息。
4.7.2及時處理用戶對公司產品存在的有關安全問題信息,嚴重的要列入質量整改計劃,或向公司領導提出更新換代建議。
4.7.3組織對動力系統壓力容器、氣瓶等各種壓力表、計量表及公司各部門的儀器、儀表等的檢查、校驗、建檔。負責對公司各部門在用壓力表、計量表、儀器、儀表的使用情況進行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安全問題負責處理,并根據具體情況制定措施,納入計劃,進行解決。
4.7.4制定并執行本部門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督促檢查落實。
4.8技術管理、質量管理部門
4.8.1在制訂科研生產計劃時同時提出職業安全衛生要求。組織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評審時通知安全管理人員和工會勞動保護監督員參加,負責組織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的“三同時”評審。
4.8.2嚴格執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認真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做好各檔案室、庫等的安全管理工作,對檔案資料的消防、安全負責。
4.8.3按檔案管理規定,做好安全檔案的歸檔、保管工作。
4.8.4負責提供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方面的資料。
4.8.5積極推廣應用先進的安全技術新成果和勞動保護新技術,對安全技術的運用、推廣、創新有成績者,給予表彰、獎勵。
4.8.6在進行生產定型時,將職業安全衛生方面的基本要求列為生產定型的基本條件,與其他條件同時審定。
4.9設計部門
4.9.1在產品的研制、定型過程中積極探索和采用符合職業安全衛生要求的新技術、新設備,充分考慮產品的安全性,解決產品研制、定型中的職業安全衛生問題,保證設計出來的產品安全可靠。
4.9.2在設計新產品、自制設備設計時,應積極采用人機工程及各種相應的安全技術和防護措施,使產品、設備符合安全技術規定的要求。在試制、投產前,提供相關安全操作資料。
4.9.3組織科研產品進行外場試驗時,編制相應的安全管理規定,并認真落實執行。
4.10工藝管理部門
4.10.1負責公司生產現場的工藝布局和工藝技術文件的制定,對工藝布局文件和工藝技術文件的安全性負責。
4.10.2在擬定工藝方案進行工藝設計時,充分考慮職業安全衛生要求,并詳細規定解決勞動保護方面問題的處理原則和措施。進行工藝技術改造時,進行工藝平面布局時,嚴格執行“三同時”規定。
4.10.3在編制各種工藝規程時,同時編制相應的職業安全衛生要求,并將其列入各工序工藝卡中,作為指導工人安全操作的依據。
4.10.4參加為實現安全、文明生產,改善勞動條件,改進安全操作、安全防護等方面的科學研究和設計工作。
4.10.5采用新工藝、推廣新技術、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定,在試制、投產前,應向生產部門提供安全技術操作資料,嚴格執行“三同時”規定,相關資料交安全生產部會審。
4.10.6在進行工裝設計時,從結構上保障實現操作安全的要求,必要時應同時設計有效的安全防護裝置。
4.10.7必要時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和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4.10.8在進行新工藝、新技術培訓時,應同時進行相應的安全操作培訓,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安全技術培訓。
4.11財務部門
4.11.1在財務管理上,正確處理安全和生產的關系,保證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經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質量驗收的勞動防護用品費用以及營養保健、清涼飲料等費用,并監督有關部門?顚S。
4.11.2按照集團公司的規定,保證職業安全衛生教育經費、安全獎勵經費的提取和使用。
4.11.3在年、季、月的財務收支計劃中,安排安全技術措施專用基金的費用,對職業安全衛生上發生的零星措施費用保證及時支付與結算。
4.12企業管理、計劃管理
4.12.1編制公司年度綜合計劃時,同時編制職業安全衛生年度計劃,并做到同時實施,同時檢查其完成情況。
4.12.2在落實、考核公司各部門經濟技術指標時,同時落實、考核職業安全衛生指標。
4.12.3編制生產經營計劃時應同時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做到同時實施,同時檢查其完成情況。
4.12.4對安全檢查中發現的急待解決的安全問題,負責通過調整或追加計劃及時安排有關部門進行解決。
4.12.5在組織實施新、改、擴建工程項目時,執行公司《“三同時”評審制度》和公司《相關方安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4.13工會辦公室
4.13.1督促并協助行政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法令。
4.13.2積極向員工宣傳黨和國家的職業安全衛生方針、政策、法規和公司的職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組織并協助有關部門對員工進行遵章守紀和自我保護的安全知識教育。
4.13.3充分發揮“群眾監督”職能,認真監督檢查行政的職業安全衛生工作。
4.13.4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的措施,并督促措施的認真執行。
4.13.5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4.13.6總結、交流勞動保護工作經驗,表彰職業安全衛生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4.13.7維護員工合法權益,保護員工的生命權、健康權、休息權,做好女員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4.13.8保護員工在職業安全衛生方面提建議、提意見的民主權利和員工在工傷責任事故處理中受處分后的申述權利。
4.13.9在開展勞動競賽時必須有職業安全衛生內容。
4.13.10在組織舉辦各種活動時,負責編制相應活動現場處置預案,并負責組織培訓、落實。
4.14后勤、消防管理部門
4.14.1負責公司后勤管理和消防管理工作,對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事故后果負責。
4.14.2貫徹執行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公司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4.14.3組織各部門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負責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制定各項消防管理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并監督檢查制度的執行情況。
4.14.4經常對員工進行消防應急知識教育培訓,確保員工“人人會報警、會逃生、會使用身邊的滅火器材”。
4.14.5負責消防器材的配備和消防安全檢查工作,及時做好消防器材及設施的定期檢測工作,確保消防器材及設施保持在完好有效狀態。
4.14.6參加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參加采用新材料、新工藝方面的火險特性研究。負責禁火區域動火作業的審查及現場監護工作。
4.14.7負責按“四不放過”原則組織對火災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4.14.8做好易燃、易爆、劇毒、易制毒品等化學危險品場所的安全保衛工作,確保不流失。
4.14.9定期檢查賓館、食堂、單身宿舍、綜合科技樓等消防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落實整改。
4.14.10負責做好自然災害預防和應急管理工作。定期開展火災事故應急演練,努力提高員工遇警不亂,從容應對火災事故的能力。
4.14.11做好炊事機械安全管理工作,定期進行檢查、維護、保養,發現問題及時維修。
4.14.12負責做好食品的安全管理工作,食品進貨渠道正規,清洗到位,確保食品符合有關食品衛生標準,防止發生食物中毒和疾病傳染事故。
4.14.13發生事故后醫務人員應及時趕到現場進行處理,妥善處理工傷事故受傷者的傷情,避免、減少因誤診而拖延傷情導致增加受傷者痛苦或致殘的情況。傷情嚴重的應及時護送受傷者到醫院搶救。
4.14.14負責對員工進行安全衛生保健教育和培訓,使其掌握簡易臨時急救方法。
4.14.15負責廠房、辦公用房和公用住房的安全管理,定期進行檢查,并組織有關部門對有問題的房屋進行鑒定,提出對危房的處理意見(拆遷或大修)。
4.14.16做好房屋白蟻的檢查、防治工作,確保廠房和住房的安全性。
4.14.17做好集體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完善相應安全管理制度,并檢查執行情況。
4.14.18負責公司內部道路的安全管理,制定相關管理制度,并監督執行,經常檢查路面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公司內部道路的安全暢通。
4.14.19負責制定廠內各種車輛行駛、停放的管理制度,并監督檢查。
4.14.20組織施工時執行公司《相關方安全管理辦法》。在接待外來維修人員時,告知公司安全、保衛、保密制度,并要求嚴格執行;在簽訂外包合同、房屋承租合同時同時簽訂安全協議;
4.14.21在進行樹木移栽或修剪時,制定有效的安全方案報部門領導審批(必要時報生產安全部審查)后實施,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確保樹木移栽或修剪工作的安全。
4.15監察審計部門
4.15.1在監察審計其他工作時同時監察安全生產工作。
4.15.2參加對部門和中層以上干部安全生產目標指標完成情況的檢查和考核。
4.15.3參加安全生產大檢查。
5.附則
5.1本制度下列用語的含義:
5.1.1“一崗雙責”:崗位職責、安全職責。
5.1.2“五同時”: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經營工作時,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職業安全衛生工作。生產經營工作包括公司的生產、工藝制定、科研與實驗、科研管理、建設項目管理、施工管理、綜合管理、設備管理、計量管理、合同管理等。
5.1.3“四不放過”: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未落實不放過;責任者未受到處理不放過。
職業安全管理制度10
一、學校安全
學校實行安全責任制,嚴格按照“誰主管、”“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實行班主任包班級,任課老師包課堂制度。每學年學校與科室負責人、科室負責人與本科室人員(班主任、任課老師由學校另外簽訂)簽訂,班主任與學生及學生家長簽訂“學生責任書”,就學校安全目標、安全職責、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明確責任。
二、學校安全教育制度
學校要加強師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要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氣候、地理、社會等不同環境以及年齡特點,確定相應的安全教育內容,制定切實的教育計劃,有重點、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每學期開學初、放假前要集中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平時要結合班會、廣播會、課堂教育滲透安全教育。要組織師生學習《中小學安全知識讀本》、《學校安全工作須知》、《市民生活安全手冊》及各種。要聘請公安、交通、衛生、消防等部門專業人員上安全教育課,保證安全教育的正確性和規范性。要利用“安全教育周”和“安全教育月”突出教育主題,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課,保證安全教育的正確性和規范性。要利用“安全教育周”和“教育”突出教育主題,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提高教育效果。
三、制度
學校安全管理是學習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要健全制度,明確管理人員和職責,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抓、時時有人管,確保實現校園天天平安的目標。
1、加強學生“一日安全常規”管理
學生科、班主任對學生上學、放學及在;顒用總環節要提出安全要求,對有可能發現安全事故的重點環節確定專人負責,進行重點監控,確保學生安全。每個班級和每個宿舍配備,每天密切留意學校、班級和宿舍的安全問題,發現問題及時記錄和匯報。
2、加強校舍和學校資產、總務科要完善校舍鑒定制度
確定,定期和校舍,做好記錄,發現問題要及時報相關部門;按照上級和學校資產管理規定,嚴格管理學校資產,責任到人。電教部門定期對學校的網絡進行檢查,尤其注意對和一些不正當網絡訪問進行監控,維護學校網絡的流暢和潔凈。
3、加強交通安全管理
學校聯同相關部門在門口公路設立警示標志、限速標志。平時教育學生過馬路走天橋,學生上學、放學時要加強重要位置、重要地段的管理,學校門衛在密切留意狀況,有異常情況馬上報學校。加強車輛進出校園登記和停放規范的管理。
4、加強消防安全管理
安全辦要密切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人員密集場所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暢通,疏散指示標志要清晰,各類消防設施、器材要完備?倓湛埔訌娪没、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及時更換老化用電線路。學生科和住校老師要加強學生宿舍管理,嚴禁學生私拉電線,私用電器,用蠟燭照明,要經常性檢查。
5、加強飲食衛生安全管理
按照教育部衛生部《學校食堂與學校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要求,總務科要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要加強食堂工作人員管理,嚴禁外人隨便出入食堂;建立食品、原料采購、運輸、儲存、加工、銷售安全的管理制度,嚴把各個環節,嚴格操作規范,嚴防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加強食堂基礎設施建設,配備消毒、防蠅、防鼠等必要設備;用水要符合國家規定飲用水標準;飯堂工作人員要定期檢查身體,取得衛生部門健康合格證后方可上崗。學校要教育學生不得隨意到校外無牌無證餐廳和飲食攤點就餐。
6、加強學生健康安全管理
要按規定配備校醫,加強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建設;要強化學生常見病和傳染病防治,定期對教室、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消毒。
7、加強學校周邊環境治安管理
學校積極與公安、聯防辦、城管、交通等部門密集配合,加強學校周邊環境治理及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學校保衛人員要配合行政執法部門堅決制止在學校門口擺攤設點、?寇囕v,確保校門交通暢通無阻。校門不能有面向學生小食品攤點,校園周圍200米以內不得開錄像廳、網吧等娛樂場所。學校保衛人員要晝夜值班、巡邏,宿管人員要特別加強女生宿舍的安全保衛工作。
8、加強教育教學安全管理
全體教職工要遵守職業道德規范,關心愛護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嚴禁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嚴禁役使或變形役使學生,認真落實《中小學教育教學管理的有關規定》,規范辦學行為,減輕課業負擔,努力創造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發展的環境,促進學生主動、活潑、健康發展。要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時化解學生心理問題?迫卫蠋熂仁钦n堂的組織者,也是課堂的責任人,教育教學(尤其是體育課)應該在安全的前提下進行。
四、校內外大型活動審批制度
各年級、班級組織的大型集體活動須報學校審批,審批報告要附有安全管理方案;顒忧,要對活動場所進行安全檢查,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顒舆^程中,要加強現場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禁止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活動和一般性慶典活動。確需學生參加的大型慶典活動,必須由學校報請教育局批準。
五、校安全報告制度
要加強學校事故及事故隱患報告工作。專人負責,及時向市教育局及當地政府報告學校安全工作情況。學校發生的`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及師生非正常死亡后,應在1小時內向區教育局及衛生、公安等相關部門報告。
六、學校安全檢查制度
學校對校舍、消防設施、教學器材、教學設施、設備進行綜合性的定期檢查;不定期進行專項檢查。檢查時要填寫檢查情況記錄表,對發現的問題要建立跟蹤檔案、臺賬,及時整改。
七、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學校建立安全工作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列入評優評先的重要內容,做到有計劃、有檢查、有總結。對在平安校園的創建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科室、年級、班級、教職工、學生要予以表彰鼓勵;對在平安創建工作中出現安全責任事故的,在評優評先中實行一票否決,并按照事故和責任大小,分別給予扣除相應崗位補貼、紀律處分、行政處分等處罰,后果嚴重的按照有關規定是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職業安全管理制度11
第一條為規范管理中等職業學校開展學生實習工作,保護實習學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中等職業學校(以下簡稱“學!保⿲W生實習,應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堅持教育與生產勞動相結合,遵循職業教育規律,培養學生職業道德和職業技能,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和就業,提高教育質量。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學生實習,主要是指中等職業學校按照專業培養目標要求和教學計劃的安排,組織在校學生到企業等用人單位進行的教學實習和頂崗實習,是中等職業學校專業教學的重要內容。中等職業學校三年級學生要到生產服務一線參加頂崗實習。
第四條學生實習由學校和實習單位共同組織和管理。學校和實習單位在安排學生實習時,要共同制訂實習計劃,開展專業教學和職業技能訓練,組織參加相應的職業資格考試;要建立輔導員制度,定期開展團組織活動,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學校和實習單位在學生實習期間,要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生在實習期間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第五條組織安排學生實習,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學生實習提供必要的實習條件和安全健康的實習勞動環境。不得安排一年級學生到企業等單位頂崗實習;不得安排學生從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隱患的實習勞動;不得安排學生到酒吧、夜總會、歌廳等營業性娛樂場所實習;不得安排學生每天頂崗實習超過8小時;不得通過中介機構代理組織、安排和管理實習工作。
第六條學校應當建立健全學生實習管理制度,要有專門的實習管理機構,要加強實習指導教師隊伍建設,要建立學生實習管理檔案,定期檢查實習情況,處理實習中出現的有關問題,確保學生實習工作的正常秩序。
第七條實習單位要指定專門人員負責學生實習工作,根據需要推薦安排有經驗的技術或管理人員擔任實習指導教師。
第八條實習單位應向實習學生支付合理的'實習報酬。學校和實習單位不得扣發或拖欠學生的實習報酬。
第九條企業接收學生實習并支付給實習學生的報酬,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支付學生實習報酬有關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__]107號)有關規定在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第十條建立學校、實習單位和學生家長經常性的學生實習信息通報制度。學生到實習單位頂崗實習前,學校、實習單位和學生本人或家長應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各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學生在校內參加教學實習,學校和學生本人或家長是否簽訂書面協議,由學校根據情況確定。
第十一條學校安排學生赴國(境)外實習的,應當根據需要通過國家駐外有關機構了解實習環境、實習單位和實習內容等情況,必要時可派人實地考察。要選派指導教師全程參與,做好實習期間的管理和相關服務工作。
第十二條學校和實習單位應當加強對實習學生的實習勞動安全教育,增強學生安全意識,提高其自我防護能力;要為實習學生購買意外傷害保險等相關保險,具體事宜由學校和實習單位協商辦理。實習期間學生人身傷害事故的賠償,依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第十三條實習學生應當嚴格遵守學校和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未經學校批準,不準擅自離開實習單位;不得自行在外聯系住宿;違反實習紀律的學生,應接受指導教師、學校和實習單位的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學?韶熈钇鋾和嵙,限期改正。學生實習考核的成績應當作為評價學生的重要依據。 第十四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實習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實習管理制度,加強監督檢查,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實習單位和其他有關方面,共同做好實習管理工作,保證實習工作的健康、安全和有序開展。
第十五條對積極開展中等職業學校學生頂崗實習工作、管理規范、成績顯著的學校和單位,以及先進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第十六條對不履行實習管理職責的學校和實習單位,負有管理責任的政府有關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對拒不改正或者因工作失誤造成重大損失的,應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職業安全管理制度12
目的
為使生產科所使用工具管理有所依據,降低工具消耗,同時保證正常生產需求,特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制度使用于生產科所有的儀器和工具。
3、程序
3.1、工具的申購生產科所需的工具的申購工作必須在每月25號之前完成。
3.2庫房工具的領用
3.2.1生產科工具由生產科工具管理員到庫房工具庫統一領用,其他人員不得私自到工具庫領用工具。
3.2.2生產科工具要留有保證正常生產的備用量,但備用量不能過大,盡量做到隨用隨領。
3.2.3到庫房領用工具填寫領料單,寫明領用工具的名稱、型號、數量、領用時間,經工具庫庫管簽字確認方能領用。
3.2.4生產科保留工具領料單第三聯,并填寫《工具領用記錄表》,做好所有領用的工具的記錄。
3.3生產科工具領用、借用及退還
3.3.1生產線領用工具必須由本生產線線長或者leader領用,其他人員無權領用
3.3.2領用工具必須填寫《生產線工具領用記錄》,并進行簽字確認。
3.3.3生產線領用新的.工具時必須拿同樣規格型號的舊工具進行更換,并在《生產線工具領用記錄表》上備注“以舊換新”。
3.3.4生產線線使用頻率不高的工具在使用完時及時歸還工具管理員,并在《生產科工具領用記錄》上填寫歸還時間。
3.4.5其他部門借用工具須由借用部門簽字,經生產科長同意并填寫《生產科借用記錄表》方能借用。歸還時寫明歸還時間。
工具管理及考核
4.1生產科工具除生產線使用的以外,其余由生產科工具管理員統一進行保管。
4.2工具保管員每月按時統計當月的工具消耗情況。根據生產科當月的產量,作出每月工具的單位消耗,并以電子版的格式作入生產科月報中。
4.3生產線每日交接如實填寫《生產線工具交接記錄》,發現異常,第一時間上報生產科長和工具管理員。工具管理員及時填寫《工具損壞記錄》。
4.4生產線工具若被認定屬人為損壞的,損壞責任人除按原價賠償外還要扣除相應績效獎金,找不到責任人的,其工具所屬的生產線全體員工進行分擔。
4.5生產線所有工具必須嚴格按照工具使用說明進行操作,嚴禁違規、 過載、野蠻操作,違者按《生產科考核標準》進行考核,造成重大損失的還要追究其連帶責任。
4.6生產科工具管理員定期對生產線工具進行檢查,如發現交接記錄未及時、如 實填寫,工具丟失不及時上報,工具損壞未及時報修等情況,一律按《生產科考核標準》進行考核。
4.7對于丟失的工具,責任人須按原價100%行賠償。
4.8對于未達到使用壽命而報廢工具,相關責任人除賠償工具剩余價值外還要承擔因工具報廢而造成的其他責任。
4.9工具的績效扣款在月底績效考核中一并扣除。
工具的報修及備用工具的領用
5.1生產線使用的所有工具一旦損壞應立即填寫《工具維修單》并送至技術部進行報修,嚴禁對故障的工具私自進行拆卸或修理。
5.2生產線工具修理時到工具管理員處領用生產線備用工具,并填寫《生產科工具領用記錄》,備注寫明領用原因。 6、工具報廢6.1生產科工具報廢,須提前填寫《工具報廢單》,先交由生產科長簽字審批,再有技術部門出具關于工具報廢的書面意見,經處置中心主任簽字后方能進行報廢。 7、節約使用工具和降低工具消耗7.1發動和依靠全體員工參與工具管理,提高員工的主人翁意識,用 好、用長、不丟失工具。7.2加強對工具的技術指導,在使用工具過程中,嚴格按照工具的操作工藝進行,嚴禁不正當的操作帶來的工具過度磨損和消耗。7.3在日常的工作中總結好的經驗和方法,改良工具的操作工藝。7.4加強對工具的維護、保養、回收和翻新工作。加強工具的日常保養與點檢,回收舊(壞)的工具,對于回收的工具進行拼裝或修理,在不影響正常生產的情況下,延長工具的使用周期。7.5不斷提高自制工具的質量也可以降低工具的消耗。 注:工具管理使用的表格《生產科工具申購單》 《工具領用記錄表》 《生產線工具領用記錄》 《生產科借用記錄表》 《工具維修單》 《工具損壞記錄》
職業安全管理制度13
1.目的與范圍
為保證員工的職業健康安全,特制訂本規定;本規定適用于本公司的勞動保護和勞保用品的管理。
2.職責
2.1總經辦負責制定職業健康安全的防護用品的發放標準與管理;
2.2總經辦安全管理人員和生產管理部負責監督檢查勞防用品管理制度貫徹和防護用品的使用情況。
2.3各有關部門須嚴格按照職業健康安全的防護用品的要求佩戴實施。
3工作程序
3.1基本原則
3.1.1為防止各種職業中毒、外傷等涉及職業健康安全而配發給員工使用的各種用品統稱為勞動保護用品。各種勞防用品是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項輔助措施,應與生產福利待遇區分開來。
3.1.2各種勞防用品是根據各工種的崗位特點和條件而相應確定。凡屬于保護員工職業健康安全的防護用品,公司嚴格按相關政府規定要求發放。
3.1.3各種勞保用品發放標準依照公司規定,結合崗位與生產作業條件的實際情況而制定。隨著操作條件的改變而不斷調整。
3.1.4凡上崗操作的`員工必須配備防護用品,并按規定穿戴。
3.2管理辦法
3.2.1勞保用品的發放標準的制定
3.2.2各辦公室、事業部、制品部根據崗位安全操作需要,由各主管填寫“崗位操作勞保用品申報單”,經總經辦審核后,按標準發放。(發放標準見附表)
3.2.3勞保用品發放標準原則上每年審核,調整一次,以使發放標準符合實際性。
3.2.4勞保用品的發放標準一經批準后,公司全體員工原則上不得額外領取勞保用品。如有領用的,按勞保用品的實際價格,由領用人承擔。特殊情況,必須有總經辦批準的“崗位操作勞保用品申報單”才能領用。
3.3勞保用品的采購
3.3.1倉庫管理員于每月30日前,根據倉庫庫存情況和勞保用品發放標準編制勞保用品采購單,經總經辦批準后交采購部采購。(所有物品統一在麥德龍采購)
3.3.2采購部根據采購單于每月5日之前,將所需的勞保用品采購入庫。
3.4勞保用品的發放
3.4.1各部門負責人每月必須嚴格按各崗位人員填寫登記表上報總經辦。
3.4.2倉庫管理員于每月8日,通知各部門主管開領料單領用勞保用品。
3.4.3倉庫管理員必須嚴格按勞保用品的發放標準進行發放。
3.4.4倉庫管理員每次發放完勞保用品后,必須在勞保用品登記簿上做好發放臺帳,以備核查。
3.5勞保用品使用管理規定
3.5.1發放給員工個人的防護用品,員工在生產操作過程中必須按要求正確使用。
3.5.2經常接觸粉塵、化學品的員工工作時必須戴好防毒、防塵口罩。
3.5.3特殊工種在工作時必須嚴格按要求穿戴好相應的防護用品。
3.5.4對于要穿防護鞋的工種,各事業部、制品部主管填寫申報單交總經辦,經審核批準后由總經辦統一購買并備案發放。防護鞋每6個月更換一次。
職業安全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學院領導班子的決策行為,防范決策風險,提高科學民主決策水平,推動學院科學發展,按照關于凡屬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運作(以下簡稱“三重一大”)事項必須由領導班子集體研究作出決定的總體要求,根據《關于堅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學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實施意見》和《高等學校- 2 - 落實“三重一大”制度實施辦法》精神,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必須堅持科學民主決策原則。學院建立健全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凡“三重一大”事項必須經學院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防止個人或少數人專斷。要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意見,完善群眾參與、專家咨詢和集體決策相結合的決策機制。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黨內法規和有關政策,保證決策的科學民主。
第二章“三重一大”的主要內容
第三條“三重一大”決策制度,是指凡屬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運作事項,必須由領導班子集體研究作出決定的制度。實行“三重一大”制度,必須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
第四條重大事項決策,是指凡涉及學院改革發展穩定,關系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均屬重大事項決策范疇。主要內容包括:
1.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上級部門有關文件、會議、決策等重要工作的貫徹、部署和落實;
2.學院發展戰略以及規劃的制定和調整;
3.學院章程的制定、修改以及全校性規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廢除;
4.涉及學院全局的重要改革方案、改革措施的制定和調整;
5.學院年度總體工作計劃(要點)的制定和調整;
6.學院黨的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意識形態工作,德育工作、文化建設、和諧校園建設等重大事項的處理及相關政策的制定和調整;
7.學院黨政領導班子自身建設,干部隊伍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等重大問題的處理及相關政策的制定和調整;
8.學院人才工作規劃及重大人才政策,師資隊伍建設等相關政策的制定和調整;
9.學院內部組織機構及人員編制的設置和調整;
10.學院辦學規模和年度招生計劃的制定和調整;
11.專業設置和建設規劃的制定和調整;
12.學院年度財務預算方案、預算執行和決算情況的審定,重要專項經費的確定和調整,“三公”經費支出等;
13.學院建設總體規劃,基礎設施等重要辦學資源的配置和調整;
14.教職工招聘、職稱評定、聘任及解聘等重要事項的方案及相關政策的制定和調整;
15.學生培養方案的改革和調整,學生管理工作中重大問題的處理及相關政策的制定和調整;
16.學院各類大額度科研經費預算、支出、審核和監管的政策制定和調整;
17.涉及違反學術規范行為等重大問題的處理決定;
18.校級(含校級)以上榮譽稱號的授予以及推薦辦法的制定和調整;
19.全校性重大獎懲事項的政策制定和處理決定;
20.關系到收入分配、福利待遇、醫療、住房等涉及教職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項的處理及相關政策的制定和調整;
21.重大人員傷亡、責任事故、突發事件的處理決定;
22.安全生產和后勤保障等重要事項的政策制定和調整;
23.學院重要資產處置和無形資產的授權使用;
24.學院民族事務方面的重大事項;
25.學院主辦或承辦的重大活動;
26.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其他重大決策;
27.其它需要學院集體討論決定的重大決策事項。 第五條重要人事任免,是指學院科級以上干部的任免和需要報送上級機關審批的重要人事事項,主要包括:
1.學院黨政機構和二級學院等內部組織機構領導班子成員以及享受相應待遇的非領導職務人員的黨紀、政紀處分;
2.學院中層副職以上干部任免;
3.全國、省、市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其他重要人士候選人的審議推薦;
4.涉及學院整體工作的學術委員會、職稱評審委員會負責人和成員的確定;
5.向上級推薦后備干部及學院民主黨派負責人。
第六條重大項目安排,是指對學院規模條件、辦學質量等產生重要影響的重大項目的設立和安排。
1.重大基本建設項目、不動產購置、重大維修項目;
2.大宗物資、儀器設備的采購項目;
3.土地、房屋以及大型貴重設備器材等資產的出租和轉讓;
4.國內外合資(含對外投資)、合作(含對外合作辦學)的重大項目以及對外投資、貸款項目;
5.重大租賃、轉讓、承包及社會服務項目;
6.學院大型慶典活動;
7.其它需要學院集體討論決定的重要項目。
第七條大額度資金的使用事項,是指超過學院所規定的黨政領導人有權調動的資金限額的使用,主要包括:
1.預算編制、調整涉及的大額度資金安排;
2.5萬元以上(含5萬元)的資產捐贈、授權使用、產權變更;
3.未列入預算且單項支出在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的支出項目(其中,10~50萬元的支出,由院長辦公會研究決定;50萬元以上的單項支出,由學院黨委會研究決定);
4.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的貸款、投資、融資項目;
5.其它大額度資金運作事項。 第三章集體決策機制和程序
第八條依照《高等教育法》及《辦公廳關于堅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學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實施意見》,我院實行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學院黨委會、院長辦公會為學院“三重一大”事項的決策機構。學院黨委會討論決定關系學院全局的重大事項,統一領導學院工作,支持院長獨立負責地行使職權。院長全面負責學院的教學、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對重大問題通過院長辦公會行使決策權。
第九條凡屬于“三重一大”事項,在提交集體決策之前應當認真調查研究,經過必要的論證程序,充分聽取、吸收各方面的意見。
1.必須進行事項的調查研究,有關職能部門應組織論證和提出擬解決的方案和建議;
2.涉及到師生的切身利益,影響學院改革發展,或者有重大社會影響的“三重一大”事項在正式決定前,實行預公開制度,有關部門應當將擬討論確定的方案和理由向師生公布,充分聽取意見并形成書面材料;
3.依照《高等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暫行條例》規定,應由學院教代會審議通過或審議決定的事項,在集體決策之前要提交教代會審議或通過,并形成書面材料;
4.依照《高等教育法》和學院有關規定,應由學院各專項工作委員會審議的重大事項,在集體決策之前要經學院各專項工作委員會審議;
5.干部的任免,在集體決策前要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相關規定中確定的程序執行;
6.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的決策前,應由相關部門組織論證并提交論證材料,論證材料應包括財務處和審計機構的意見;有設立專項工作小組的,應經專項工作小組討論同意后才能提交材料;
7.其它“三重一大”事項,在院黨委會或院長辦公會決策之前,應依照法律、法規和學院規定的程序,廣泛調查研究,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深入進行論證和協調,提交專項報告。
第十條集體決策的程序
1.提交材料。凡提交集體決策的事項,應有詳細的調研論證材料,提出具體的方案或建議等,除需保密外,一般應至少提前3天報送學院黨政辦公室。
2.確定議題。黨委會議題由黨委成員提出,經黨委書記確定。院長辦公會議議題主要由應會領導提出,由黨政辦公室匯總,然后提交院長審定。黨委書記、副書記可以對院長辦公會議提出建議議題。
黨委會議有關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議題,應在會前聽取院長意見;院長辦公會議的重要議題,應在會前聽取黨委書記意見。意見不一致的議題暫緩上會,待進一步交換意見、取得共識后再提交會議討論。
黨政辦公室應提前2天將議題和有關材料分別送給參會人員,需保密的'事項除外。會議必須圍繞原定議題進行,不得臨時動議。
3.確定參會人員。為全面了解決策事項情況及其落實執行,由學院黨委書記或院長確定有關議題的列席會議人員。
4.確定會議記錄人員。應根據會議要求確定負責會議記錄的人員,記錄人應全面、真實地記錄會議發言討論的情況及形成的意見。
5.民主集中。會議應暢所欲言,各抒己見,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形成共識。
6.明確責任。會議決議或決定一經形成,要按照“集體決策、明確責任、分工負責”的原則貫徹落實。
第四章集體決策的形式和議事規則
第十一條“三重一大”事項應以會議的形式集體研究決策。不得以傳閱會簽或個別征求意見等方式代替會議決定。會議決定的事項應按照學院黨委會或院長辦公會議事規則規定提出,議題應經學院黨委書記、院長審閱并充分溝通后,方可提交會議研究決策。除緊急情況外,不得臨時動議,或由個人或少數人臨時決定重大事項。緊急情況下由個人或少數人臨時決定的,決定人應對決策負責,事后應及時報告并- 9 - 按程序予以追認。
1.確定為集體決策的議題,要落實民主集中制的原則,黨委會議到會人員是應到會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才能召開會議;院長辦公會議到會人員是應到會人數的半數以上才能召開會議。
2.“三重一大”事項的議事規則按照《職業技術學院委員會議議事規則》和《職業技術學院院長辦公會議議事規則》執行。
3.與會領導班子成員應充分發表個人意見,逐個明確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緩議的意見,并說明理由,確保決策民主化、科學化、制度化。
3.集體決策的事項,必須明確實施落實的單位和負責人。
4.參與“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的個人對集體決策有不同意見,可以保留或向上級反映,但不得擅自改變或拒絕執行。
5.經黨委會、院長辦公會作出的決策,如遇特殊情況,需再次上會復議,必須有1人動議,并在會前征得三分之二以上應會人員的同意,否則不得復議。
第十二條學院建立處理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程序。對重大突發事件和緊急重要情況,來不及召開會議進行決策的,學院黨委書記、院長或委托其他人可臨機處理,事后應形成書面材料,并及時向黨委會或院長辦公會報告。
第十三條參加集體決策會議的人員,應按照有關規定遵-守會議的紀律。
1.參加集體決策會議的人員應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對尚未正式公布的會議決策和需保密的會議內容,不得提前對外泄露;對會議討論發言、表決等情況,一律不得對外泄露;
2.參加集體決策會議的人員應遵守回避制度。在討論有關議題和工作時,涉及到與會個人或直系親屬的,按規定應當回避的,有關人員必須回避;
3.“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的會議記錄要做到“五明確”。即:具體事項明確、決策范圍明確、決策形式明確、決策程序明確和責任追究方法明確。會議要將決策參與人、決策事項、決策過程、決策結論、工作實效等以會議通知、議程、記錄、紀要、決定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資料,并存檔備查。
第五章集體決策事項的實施
第十四條分工組織實施。學院黨委會、院長辦公會決定的事項,由領導班子成員按照分工組織實施,個人不得擅自改變,如需改變必須經過決定事項的會議批準。
1.凡屬院黨委會或院長辦公會決定的“三重一大”事項,所有班子成員必須認真執行,個人無權擅自改變或拒絕執行集體決議。如有不同意見可以保留或按照組織程序向上級黨組織反映,但在沒有作出新的決策前,必須嚴格執行;
2.執行“三重一大”決策過程中如發現新情況、新問題,要按照相關程序進行復議,及時修正完善。經過再次決策后, 執行新的決策。
第十五條加強監督檢查。
1.“三重一大”事項應按照院務公開原則予以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2.學院“三重一大”制度的執行情況,列為院級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和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報告的重要內容,接受上級機關的檢查、考核和責任追究;
3.“三重一大”制度的執行情況,列為學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干部考核、民主生活會、述職述廉的重要內容;
4.院紀委、監察、審計、財務等部門根據職責權限對“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并提出糾正建議;
5.教職工代表大會依照規定對學院的重大事項進行民主監督;教代會和全體教職工有權監督“三重一大”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有權向上級部門反映意見;
6.對未經領導班子集體決策實施的“三重一大”事項,有關部門和人員可提出質詢,或向上一級黨委、行政、紀檢監察部門報告。
第六章責任追究
第十六條決策嚴重失誤,給國家、學院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者惡劣影響的,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和《職業技術學院工作人員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相關條款,對以下情況進行責任- 12 - 追究:
。ㄒ唬┎宦男谢虿徽_履行“三重一大”制度決策程序,不執行或擅自改變集體決定的;
。ǘ┪唇浖w討論決定而個人決策的;
。ㄈ┪聪蝾I導集體提供真實情況而造成決策失誤的;
。ㄋ模﹫绦袥Q策后發現可能造成損失,能夠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糾正的;
。ㄎ澹┢渌蜻`反本實施辦法而造成失誤的。
第十七條 責任追究主要依據本人職責范圍,明確集體責任、個人責任或直接領導責任、主要領導責任,根據事實、性質、情節應承擔的責任,依法依紀追究。
第七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辦法由職業技術學院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實施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職業安全管理制度15
1、目的
落實建設項目職業健康安全設施'三同時'(即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管理,從源頭上控制和預防職業健康安全事故。
2、范圍
適用于公司范圍內實施的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和技術引進(含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等建設項目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
3、職責
3.1技建部門
3.1.1負責建設項目職業健康安全設施'三同時'的歸口管理。
3.1.2負責建設項目施工過程中職業健康安全措施的檢查和督促工作。
3.2安監部門
3.2.1參與建設項目職業健康安全設施的可行性研究審查,初步設計審查,施工監控和建設項目職業健康安全設施的驗收。
3.2.2負責建設項目施工過程中職業健康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
3.3各相關部門
負責由各相關部門實施的建設項目的職業健康安全'三同時'管理和施工過程中職業健康安全措施的管理與監督。
4、內容和要求
4.1建設項目職業健康安全設施'三同時'管理
4.1.1可行性研究與設計階段
a)建設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時,技建部門應督促編制單位進行職業危險與危害的論證,并將論證內容以專門章節編入可行性研究報告。
b)在初步設計中,工程設計單位應嚴格遵守現行職業健康安全標準,編制《勞動安全衛生專篇》。
4.1.2施工階段
a)安監部應監控建設項目中職業健康安全設施采購,安裝和施工,索取相關檔案資料和資質證明,并建立相應的原始記錄。
b)在施工過程中,技建部門應經常檢查建設項目的職業健康安全設施施工進度,施工質量,督促施工方嚴格按施工圖紙和設計要求施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糾正措施,并做好相關記錄。
c)職業健康安全設施完工后,技建部門應會同施工單位對職業健康安全設施的施工建設,資金使用情況及有關的技術資料進行整理歸檔。
4.1.3試生產和竣工驗收階段
a)建設項目竣工后,職業健康安全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試運行,使用單位做好試運行記錄。
b)試運行期間,安監部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有關設備,場所的`職業健康安全監測和檢驗,并將試運行期間職業健康安全設施的運行效果,有關監測檢驗數據和問題予以記載.對不符合國家法規,標準的情況,技安監部應督促設計,施工單位進行整改。
c)凡國家強制進行預評價的建設項目,技改部門應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進行職業健康安全驗收評價,獲取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和安全驗收評價報告,并向有關衛生和安全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驗收和辦理有關建設項目職業健康安全設施驗收批文。
d)未強制進行職業健康安全預評價的一般建設項目,安監部應依據《勞動安全衛生專篇》和技術施工設計中職業健康安全設備和裝置的要求,以及試運行中各種監測和檢驗數據,組織建設項目職業健康安全設施的竣工驗收,驗收可單獨進行,也可與主體工程驗收同時進行。
e)在驗收中提出的意見,安監部應督促設計或施工單位迅速組織整改,整改完畢后形成整改報告,并將整改報告提交驗收審批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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