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工機械管理制度

    時間:2024-07-06 15:51:33 機械/重工/工業自動化 我要投稿

    (必備)施工機械管理制度15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施工機械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必備)施工機械管理制度15篇

    施工機械管理制度1

      1.1.1 目標、指標

      使施工設備處于良好運行狀態,充分發揮設備效能,確保施工任務的完成。

      1.1.2 控制方法

      1.設備的使用控制

      (1)施工現場使用的主要機械必須做到定人、定機、定崗位職責。操作工須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持證上崗。

      (2)設備應保持技術性能良好,運轉正常,安全裝置靈敏可靠。新購以及經大修、改造重新安裝的塔吊、附墻電梯,在投入使用前,應進行技術和安全裝置的檢驗。由公司工程管理處驗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3)所有機械操作人員要認真學習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嚴格按照規程的要求進行操作。

      (4)各設備科、機械租賃站要加強對機操工履行崗位職責情況的檢查,要促使所有機操工做到“四懂三會”、“崗前三檢查”、“崗中三做到”、“崗后五不走”。

      (5)各分公司或項目經理部專(兼)職機械管理員要督促機操工對所操作的機械進行技術安全狀況檢查,對主要機械要填好使用記錄和安全點檢卡。

      2.設備的維修控制

      (1)定期點檢適用于對施工生產影響大,技術復雜的大型關鍵設備及安全要求高的設備如塔吊、施工電梯、混凝土輸送泵等。由各機械租賃站技術人員、機修人員、機操人員三方面共同進行。每半月均需進行點檢,發現問題即組織力量在現場搶修。并做好記錄。

      (2)設備的中小修一律按《全國統一施工機械保養修理技術經濟定額》規定要求執行。由各分公司機械租賃站組織實施和驗收。

      (3)設備維修保養或清洗所產生的廢油不可隨意棄置。車間或施工現場必須配備專門容器集中收集廢油。機械維修保養人員應隨時將產生的廢油集中到專用容器內。

      3.設備安全運行控制

      (1)公司各級設備管理部門應經常組織機械操作人員進行安全知識學習,學習內容以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為主。

      (2)對塔吊和施工電梯等大型機械從安裝、驗收、檢測、使用直至拆除實行全過程的控制和管理。安裝和拆卸必須由具備拆裝資質的隊伍承擔。應有完整的拆裝方案。對大型機械設備實行三級驗收制。一級為各分公司初驗;二級為公司工程安全處復驗;三級為市安全監督站檢測。

      (3)項目部專(兼)職機械管理員應對進入施工現場的中小型機械進行驗收,安全裝置不全的機械不得進入現場使用。

      (4)機械設備發生事故,工程管理處應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根據事故處理規定組織分析,認真進行處理.化學危險品使用和存放管理方案

      1.1.3 目標、指標

      防止化學危險品在存放和使用中產生突發“火災、爆炸、中毒”等事故,并努力使其對人和環境造成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事故發生率為零。

      1.1.4 控制方法

      1.化學危險品的保管人員首先應了解、掌握該種產品的危害,按照產品說明書或安全的相關要求予以妥善保管,做好相應標識。

      2.要有針對性的制訂化學危險品進庫、出庫、存放、隔離等防護措施。

      3.貯存化學危險品時,應做好標識,標明品名、可能產生的危害及注意事項。

      4.化學危險品使用前應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以防止事故發生。

      5.化學危險品發放應有施工負責人批準。

      6.當日施工剩余化學危險品應退回倉庫或交專人保管,時刻保持處于受控狀態。

      7.化學危險品操作人員的自身防護應嚴格按照產品說明書中規定執行。

      8.化學危險品消耗記錄表應認真填寫。

    施工機械管理制度2

      1目的

      為規范xxxxxxx熱電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對施工機械的全面管理,實現對施工機械的有效控制,確保安全使用,防止發生大型機械事故,特制定本標準。

      2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xxxxxxx熱電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的施工機械的管理工作。

      3引用標準及相關子系統

      3.1引用標準

      3.1.1 《中國xxxxxxx公司工程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辦法》;

      3.1.2國經貿廳安全[1999] 477號《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試行標準》;

      3.1.3 《起重機械安全規程》;

      3.1.4勞動部安字[1991]8號《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

      3.1.5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

      3.1.6 《電力建設施工機械設備管理規定》。

      3.2相關子系統

      3.2.1安健環管理

      3.2.2檔案管理

      3.2.3基建與生產接口管理

      3.2.4評估及改進管理

      4專業術語定義

      4.1施工機械: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機價值在2000元以上、基本上能獨立發揮作用的施工用機械。

      4.2起重機械:包括塔式起重機、龍門式起重機、履帶吊、汽車吊、電梯、液壓提升裝置等用于起重作業的機械。

      5職責

      5.1標準監督實施及完善負責人

      xxxxxxx熱電有限公司基建副總經理為本標準負責人,負責全面管理本標準,指定專人維護標準并保證標準執行的有效性。

      5.2標準監督實施及完善執行人

      xxxxxxx熱電有限公司安監部主管領導是本標準監督實施及完善標準執行人,負責檢查本部門標準的執行情況,提出修訂和完善本標準的報告;指導、協助本單位有關部門開展工作;提出改善的建議并監督改進措施的執行情況。

      5.3安監部

      5.3.1建立xxxxxxx熱電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施工現場機械安全管理體系網絡。

      5.3.2監管各單位施工機構管理體系的正常運作。

      5.3.3監督監理、施工單位嚴把機械“五關”:機械進場關、機械管理關、人員資質關、重大起吊作業方案審查關、機械使用關。

      5.3.4監管施工單位起重機械“四個隊伍”:安裝(拆卸)、維修、使用、檢測四個隊伍的建設。

      5.4監理單位

      5.4.1監督施工單位起重機械“四個隊伍”的建設,定期監督檢查。

      5.4.2負責審查施工單位的機械管理標準、機械保證體系及人員配備、資質報審備案。

      5.4.3審查施工單位大、中型起重機械安全準用證、安裝(拆除)資質證、操作許可證,并備案。

      5.4.4負責施工單位大型機械安全操作專利號、重大吊裝、重要設備運輸、大型起重機安拆等作業指導書、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及技術安全交底等的審查。

      5.4.5監督檢查施工機械安裝、拆除、使用、維修過程的安全技術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5.4.6掌握進入施工現場施工機械數量和分布及日常檢查考核。

      5.5施工單位

      5.5.1制訂施工機械各項管理標準,明確施工機械的安裝、檢測、使用、維護、保養管理辦法。

      5.5.2建立施工機械安裝(拆卸)、維修、使用、檢測“四個隊伍”。

      5.5.3負責施工機械及人員資質報審工作以及施工方案的編審。

      5.5.4負責施工機械配置、維修、安裝、拆除、報廢的全過程涉及職業安全衛生及環境的管理。

      6執行標準

      6.1施工機械的配置

      6.1.1各單位進入xxxxxxx項目公司工地的施工機械必須是具有設計許可證的單位設計,具有制造許可證的單位制造,起重機械并具有“起重機械安全技術監督檢驗合格證書”的產品。

      6.1.2各單位必須把進入本工地機械隨機文件向xxxxxxx項目公司安監部和監理公司提供檢查。

      6.1.3各施工單位機械管理部門(公司)及監理負責組織對進入本工地使用的機械進行能力認可,填寫(設備能力認可表)。

      6.2施工機械安裝(拆卸)

      6.2.1在現場進行安裝起重機械的`各單位,必須取得安全認可證書?缭綇V東省的單位還須到施工所在地區有關部門備案。

      6.2.2安裝專業隊伍應配足各工種人員,并必須經過勞動部門專門培訓并取得相應有效證件。

      6.2.3機械的拆裝作業必須依據制造廠說明書進行,大型機械特別大型起重機械的拆裝,應結合該設備的檢查情況、吊裝機具和環境、場地、氣候等實際情況,由專業安裝隊伍的技術人員編寫作業指導書,并明確安裝(拆卸)人員名單,同時制定出相應的負荷試驗方案。

      6.2.4作業指導書必須按規定的審批標準執行。

      6.2.5起重機拆裝過程管理必須按有關安全技術規程進行,由機械專業工程師及安監人員監督安裝(拆卸)過程中。

      6.2.6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后,由各單位組織機械專業檢驗人員及監理工程師按規定進行檢驗。

      6.2.7各種起重機械的負荷試驗由專業安裝隊伍組織實施,各施工單位相關技術人員及監理工程師現場監督和協調。負荷試驗完后,起重機械專業檢驗員、機械管理工程師及監理工程師對設備重新認真檢查,起重機械專業檢驗員匯總試驗檢查情況,提出檢驗結論,并簽字認可。對設備遺留的問題要限期整改,整改單位整改結束后機械管理工程師及監理工程師檢查確認。

      6.2.8各單位起重機械安裝的安全質量經自檢合格后,使用前須按規定向所在地區的地、市勞動部門申請安全技術監督檢驗。

      6.3施工機械的使用與管理

      6.3.1各施工單位的起重機械經地、市勞動部門檢驗合格,起重機械作業人員持有勞動部門考核后簽發的安全操作證,建立了安全管理規章標準,并向所在地、市部門申請取得起重機械準用證后方可使用。

      6.3.2各施工單位的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規章標準至少包括下列內容:

      司機守則

      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

      起重機維護、保養、檢查和檢驗標準

      制定施工機械防大風方案措施

      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管理標準

      起重機械作業和維修人員安全培訓、考核標準

      6.3.3各單位起重機械在使用過程中應建立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其內容包括:

      設備出廠技術文件

      安裝、修理記錄和驗收資料

      使用、維護、保養、檢查和試驗記錄

      安全技術監督檢驗報告

      設備及人身事故記錄

      設備的問題及評價

      6.3.4施工機械的安全操作規程由施工機械所屬單位技術人員按照該設備的技術能力、使用說明書和使用安全狀況編寫,編寫中要特別指出該設備作業前、作業中、作業后的安全注意事項,并經本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擔執行,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嚴格按該機械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6.3.5各單位的施工機械(特大型起重機械)按集中管理、統一調度、專業維修的原則向使用部門提供服務,以確保使用安全。

      6.3.6各施工單位機械管理部門(公司)對施工機械的技術狀況、維修保養、安全操作和執行標準的情況,實行監督管理和考核。

      6.3.7大型起重設備、運輸車輛、推土機、挖土機、裝載機等,必須嚴格執行定人、定機、定崗位標準。

      6.3.8遇有照明不足,大霧,指揮人員看不清工作地點或起重駕駛員看不清指揮人員時不準進行起重作用。

      6.3.9遇有六級以上大風時,禁止進行露天作業,應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6.3.10起重機在吊有重物時,駕駛人員不得離開操作室,作業時操作人員不得從事與操作無關的事或與他人閑談。

      6.3.11起吊時,與工作無關的人員,禁止進入起重工作地點,且任何人不準在吊臂和吊物下行走或停留。

      6.3.12起重機工作完畢后,應摘除掛在吊鉤上的千斤,并將吊鉤升起;對用油壓或汽壓制動的起重機應將吊鉤降至地面,吊鉤鋼絲繩呈收緊狀態,懸臂式起重機應將起重臂放到40°--60°,如遇大風,應將臂桿轉到順風方向,剎住制動器,所有操縱桿放在定檔位置,切斷電源,操作室門窗關閉并上鎖后方可離開。

      6.3.13大型載運設備必須由專人駕駛、保養,加強人員“三證”、費用交割手續要齊全。

      6.3.14嚴格執行《交通規則》和所在單位有關規定,運行中,必須按規定路線行駛,嚴防發生車輛事故。

      6.3.15施工機械在使用過程中,當其生產技術能力或安全運行可能發生問題時,由機械所屬單位負責人組織對其進行安全技術鑒定。經檢查發現起重機械有異常情況時,嚴禁帶病運行。

      6.3.16起重機械作業時,必須按《中國xxxxxxx公司工程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辦法》中規定的工程,編制施工安全作業指導書并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施工時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6.3.17各施工單位必須按期向所在地區的地、市勞動部門申請在用機械安全技術檢驗,更換起重機械準用證。

      6.4起重機的檢查

      6.4.1各使用單位要建立機械檢查標準,經常對機械進行檢查,檢查結果記錄存檔。

      6.4.2各單位的施工機械按規定必須接受地區或監督管理,起重機械、電梯、廠內機動車、定期通過規定機構的檢驗。

      6.4.3有大型起重機械的施工單位要按照規定設置專職機械巡檢員(由機械管理工程師擔任)。

      6.4.4機械檢查包括年度檢查、每月檢查和每日檢查。

      每年對在用的起重機械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1)其中載荷試驗可以結合吊運相當于額定起重量的重物進行,并按定額速度進行起升、運行、回轉、變幅等機構安全性能檢查。

      2)停用1年以上的起重機械,使用前也應做全面檢查。

      3)起重機械遇四級以上地震或發生重大設備事故,露天作業的起重機械經受九級以上風力后,使用前都應做全面檢查。

      每月至少應檢查下列工程:

      1)安全裝置、制動器、離合器等有無異常情況。

      2)吊鉤、抓斗等吊具有無損傷。

      3)鋼絲繩、滑輪組、索道、吊鏈等有無異常情況。

      4)配電線路、集電裝置、配電盤、開關、控制器等有無異常情況。

      5)液壓保護裝置、管道連接是否正常。

      6)停用1月以上的起重機械使用前也應做上列檢查。

      每天作業前檢查下列工程

      1)各類極限位置限制器、制動器、離合器、控制器以及電梯廳門聯鎖開關、緊急報警裝置、升降機的安全鉤或其它防斷繩裝置的安全性能等。

      2)軌道的安全狀況。

      3)鋼絲繩的安全狀況。

      6.4.5各單位檢查及巡查人員在每個現場檢查結束時,對檢查出的問題下達“機械檢查問題整改通知單”,并由責任人負責組織落實,按規定期限整改,整改結束后向機械管理工程師回復“機械檢查問題整改后反饋單”,對于按期限無法解決的問題,要反饋當前的處理情況及解決問題的預測期限及防范措施。

      6.5施工機械的維護

      6.5.1各單位負責本單位機械設備維護保養工作的具體落實。

      6.5.2機械設備的維護保養實行日常保養,定期維護保養與特別保養相結合的辦法。

      6.5.3機械設備的日常保養根據其說明書的要求進行,由機械操作工每天執行,并按規定好記錄。

      6.5.4機械設備的定期保養。

      機械設備的定期保養:起重、運輸、土方、機加工及砼機械設備每季進行一次,其它機械每半年進行一次,各單位要編制“設備定期保養計劃”并制訂各機械相應的“定期保養記錄表”。

      設備定期保養計劃的實施:設備操作人員按照“定期保養記錄表”中明確的保養工程對設備進行保養作業,并在保養記錄表中記錄有關保養結果。

      各單位機械管理工程師負責驗收保養結果,并在保養記錄表上審核簽字認可。

      6.5.5機械設備的特別保養

      設備的特別保養是指起重機械的轉移保養、攪拌站的轉移保養及機動車的的檢保養。

      由各單位的機械管理工程師負責組織實施,向特別保養實施的機械公司下達有關機械轉移保養記錄表,機械公司按表中明確的保養工程對設備進行特別保養作業,并在表中記錄有關保養結果,機械管理工程師整理歸檔。

      嚴禁在施工機械運行中進行機械保養及維修作業。

      6.6施工機械的報廢

      6.6.1施工機械達到使用報廢年限、磨損嚴重或因意外事故使機械設備受到嚴重損壞無法修復又無改造價值或安全性能下降,繼續使用存在嚴重隱患或能耗超標使用已不經濟時,按各自的管理標準辦理報廢。

      7檢查、評價與反饋

      標準執行人應經常檢查本部門本標準的執行情況進行評價,并決定本標準是否升版。

      標準執行人須確保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修訂版本。

      工程施工機械管理制度3

      1、施工現場設專職機械管理人員,對現場使用的機械設備(包括自有、租賃設備)實行安裝、使用全過程管理。

      2、機械設備操作保證專機專人,持證上崗,嚴格落實崗位責任制,嚴格執行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反腐的十字作業法'。

      3、施工現場的起重吊裝全部由專業隊伍進行,起重吊裝設專職信號指揮人員。起重吊裝作業前根據專項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劃定施工作業區域,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和專職的監護人員。起重回轉半徑與電線必須保持安全距離。

      4、塔式起重機路基和軌道的鋪設及起重機的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及原廠使用規定,并辦理驗收手續。經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5、使用中定期進行檢測塔式起重機的安全裝置(四限位、兩保險),必須齊全、靈敏、可靠。

      6、群塔作業方案中,應保證處于低位的塔式起重機臂架端部與相鄰塔式起重機之間至少有2米的距離。配備固定的信號指揮和相對固定掛鉤人員。

      7、塔式起重機吊裝作業時,嚴格遵守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交底中的要求,吊物嚴禁超出施工現場的范圍。六級以上大風強制停止吊裝作業。

      8、施工現場塔式起重機、電動吊籃等機械設備必須有市建委頒發的統一編號;安裝單位必須具備資質,作業人員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同一臺設備的安裝和頂升、錨固必須由統一單位完成,安裝完畢后填寫驗收表,數據必須量化,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施工現場機械設備安全防護設置必須保證齊全、靈敏、可靠。

      10、施工現場的木工棚、鋼筋棚、混凝土攪拌棚、卷揚機棚、空氣壓縮機全部采用桁架式防砸、防雨操作棚。

      11、各種機械設備要有安裝驗收手續,并在明顯部位懸掛安全操作規程及設備負責人的標牌。

      12、施工現場機械嚴禁超載和帶病運行,運行中禁止維護保養;操作人員離機或作業中停電時,必須切斷電源。

      13、圓鋸的鋸盤及傳動部位應安裝防護罩,并設置保險檔、分料器。

      14、砂輪機應使用單向開關。砂輪必須裝設不小于180度的防護罩和牢固可調整的工作托架。嚴禁使用不圓、有裂紋和磨損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輪。

      15、平面刨、手壓刨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

      16、吊索具必須使用合格產品。

      17、鋼絲繩應根據用途保證足夠的安全系數,凡表面磨損、腐蝕、斷絲超過標準的,或打死彎、斷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18、吊鉤除正確使用外,應有防止脫鉤的保險裝置。

      19、卡環在使用時,應保證銷軸和環底受力。吊運大模板、大灰斗、混凝土斗和預制墻板時,必須使用卡環。

    施工機械管理制度3

      1、塔吊的裝拆由專業公司負責。在塔吊裝、拆前,必須作塔吊安裝與拆除的施工方案,報項目經理部、項目總工審批合格后方準施工作業。

      2、塔吊的四限位'、'二保險'等安全可靠。塔吊吊鉤以下索具作到安全使用。塔吊信號指揮工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嚴格執行'十不吊'的規定。

      3、機械設備操作應保證專機專人,持證上崗,嚴格落實崗位責任制,并嚴格執行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反腐的十字作業法'。

      4、施工現場的起重吊裝必須由專業隊伍進行,信號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起重吊裝作業前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劃定施工作業區域,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和專職的監護人員。

      5、外用電梯的基礎做法、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規定。安裝與拆除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企業進行,認真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及安裝工藝要求。如遇特殊情況(附墻距離需做調整等)應由機務、技術部門制定方案,經總工程師審批后實施。

      6、外用電梯司機必須持證上崗,熟悉設備的結構、原理、操作規程等。班前必須堅持例行保養。設備接通電源后,司機不得離開操作崗位,監督運載物料時做到均衡分布,防止傾翻和外漏墜落。

      7、施工現場塔式起重機,外用電梯、電動吊藍等機械設備必須有市建委頒發的統一編號;安裝單位必須具備資質,作業人員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同一臺設備的.安裝和頂升、錨固必須由同一單位完成,安裝完畢后填寫驗收表,數據必須量,化,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施工現場的木工、鋼筋、混凝土、卷揚機械、空氣壓縮機必須搭設防砸、防雨的操作棚。

      9、鋼絲繩應根據用途保證足夠的安全系數。凡表面磨損、腐蝕、斷絲超過標準的,或打死彎、斷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10、攪拌機加料時,工具不能碰撞攪拌葉片,更不能在運轉中把工具伸進攪拌斗內扒料。

      11、分包方使用的機電設備,必須辦理交接驗收手續,非特殊工種,不得從事特殊工種作業,操作簡易機具的作業人員,企業單位的勞動部門要組織培訓、考核合格后,由安全部門簽發操作證,無證者不準上崗操作。

      12、鋼筋起吊必須捆綁牢固,吊勾下方不得站人,吊運綁扎鋼筋工作架子必須系好鋼絲繩,在無任何牽連的情況下進行吊運,到位后,待工作架放穩,搭好支撐方能放下鋼絲繩。

      13、當風速達到15m/s(6級以上)時,吊裝作業必須停止。做好臺風雷雨天氣前后的防范檢查工作。夜間施工要有足夠的照明。

      14、無論在工作之前和工作中,凡需搬運打蛙夯機必須先切斷電源,不準帶電搬運,以防造成打夯機誤動作;操作人員應穿戴好絕緣用品;兩臺以上打夯機同時作業時,左右間距不小于5m,前后不小于10m。相互間的膠皮電纜不要纏繞交叉,并遠離夯頭。

    施工機械管理制度4

      康居高層樓群施工機械設備安全管理措施

      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的'要求,使用施工機械,按施工進度分期組織進場。

      機械設備進場后由技術、生產、機械及有關部門組織正確安裝調試及驗收,要經常性保養,保持施工機械完好狀態。

      對機械設備使用貫徹管用結合,人機固定的原則,每臺機械必須有專人負責管理使用,嚴格執行三定(定人、定機、定制度)制度。

      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持證上崗,熟悉所操作機械情況,做到'四懂三會'即懂原理、懂構造、懂性能、懂用途,會操作、會維修保養、會排除故障。

      對大型機械特別是塔吊、垂直提升機械,外用電梯等設備各種限位裝置必須靈敏、齊全可靠。

      每臺塔吊至少要有兩名持證上崗的信號指揮員,非信號不得指揮塔吊。信號應清晰準確,各工種應配合一致,協調工作。嚴禁超負荷起吊,斜吊或斜拉掛鉤,五級以上大風或下大雨嚴禁作業,超吊重物大臂下和物料超吊運行方向下方,盡量減少人員作業和活動。

    施工機械管理制度5

      1 目的

      為了防止施工現場機械設備事故發生,確保施工現場機械設備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2 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總承包工程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

      3 引用文件

      《上海市安全生產條例》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設備管理制度》

      4 術語

      無

      5 職責

      5.1工程總承包部是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的`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檢查、督促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的管理,對大型機械設備安全專項方案進行審批和監管工作。

      5.2項目經理部是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的實施部門,負責機械設備安全的日常管理。

      6 工作程序

      6.1項目經理部根據工程項目施工的需要,配備必需的機械設備,并填寫《機械設備清單》表。

      6.2 項目經理部組織工程項目進場機械設備的驗收,辦理或審核有關安全檢測手續,并取得安全使用證,填寫《施工供方機械設備驗證/檢查表》。

      6.3項目經理部應檢查特種機械設備作業人員安全持證情況,對特種機械設備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訓,并做好《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表》、《安全教育培訓記錄表》。

      6.4項目經理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督促做好機械設備的年檢工作。

      6.5項目經理部應加強機械設備運行過程中安全檢查,發現隱患,督促機械設備使用單位進行整改,確保安全運行。

      6.6 項目經理部做好機械設備退場前的清保工作,并督促機械設備權屬單位或承租單位按操作規程實施機械設備的拆、卸、搬運等。

      6.7工程總承包部按《設備管理制度》檢查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情況,安全生產部不定期抽查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情況。

      7 報告記錄

      7.1 《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表》

      7.2 《安全教育培訓記錄表》

      7.3 《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

      7.4 《機械設備清單》

      7.5 《施工供方機械設備驗證/檢查表》

    施工機械管理制度6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確保機械設備的安全運行和職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項目部所有部室及人員、各施工隊、施工班組必須執行本細則。

      第三條:施工現場必須健全機械設備安全管理體制,完善機械設備安全責任制,各級設備動力部門負責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各級安全部門負責機械設備的監督檢查。項目部對違反本細則的人員,應給予經濟或行政處罰。

      第四條: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必須有主要施工機械的平面布置圖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嚴格執行。施工計劃必須保證必要的設備維修保養時間,嚴禁盲目追求施工進度而濫用設備的現象。

      機務人員

      第五條: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包括移動機具(如拌合機、電焊機、對焊機、切割機、木工機械和電錘等)的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沒有妨礙從事本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必須經過專門訓練,熟悉機械性能,經考核合格,取得的安全操作上崗證后,方可上崗操作。

      第六條:特種作業人員(起重機械駕駛、起重吊運指揮和掛鉤作業人員、場內機動車駕駛人員等)必須按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定》和《濟南市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的要求培訓和考核,取得市勞動局頒發的“濟南市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后,方可上崗操作,并按國家規定的要求和期限進行審證。

      第七條:實習期操作人員必須持有實習證,在師傅現場指導下,才能操作機械設備。

      第八條:在非生產時間內,未經主管部門批準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機械設備。

      第九條:操作人員在操作時必須嚴格按照勞動保護部門的規定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條: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指令;強令違章作業的,不管是否造成后果,均應嚴肅追究強令人的責任;操作人員盲目服從違章作業,應負直接操作責任。

      第十一條:機管和操作人員隊伍應相對穩定。

      第三章 機械設備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第十二條:新購和改裝的機械設備有設備動力部門鑒定驗收,制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保護措施后,方可投入運行。

      第十三條:自行制造的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生產設備安全衛生設計總則》的規定,并將設計方案、圖紙、計算書等文件報主管設備的總工程師審批同意后,方可同意制作。

      第十四條:經過大修的重要施工機械應經設備主管部門驗收合格,發給使用證后,方可使用。

      第十五條: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的安裝應嚴格執行驗收制度。塔式起重機等大型機械設備,由項目部設備主管會同施技、安全以及機械操作人員進行初驗,合格后由公司設備物資部、安全科協同政府安檢部門進行驗收;炷翑嚢铏C等中小型設備,由設備主管人員組織施技、安全部門和機械操作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掛牌才能使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機械設備一律不準使用。

      第十六條:大型塔式起重機等技術性能復雜的的機械設備,應編制拆裝方案,經公司主管工程師審批后,方可進行作業。

      第十七條:各類施工機械的安全防護裝置和安全措施必須按有關安全技術規程配置,并保持齊全、有效。嚴禁拆除機械設備上的各種安全防護及監測、指示、儀表等裝置。

      第十八條:機械設備必須嚴格執行“定機、定人、定崗位”的制度;大型塔吊和拌合機等設備應實行人機固定,建立機長負責制的專業機組。

      第十九條:所有施工現場的機管、機修和機操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機械設備的維修保養規程和安全操作規程;機械設備應按原機技術性能的規定正確使用必須嚴格執行定期保養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設備的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反腐工作,當機械機械設備運轉到保養周期定額工時時,必須按規定進行保養。嚴禁機械設備超負荷使用、帶病運轉和在作業中進行維修。

      第二十條:按有關的.安全技術標準制定各類設備的安全檢查表,定期進行檢查評比;查出的問題要納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限期整改。

      第二十一條:吊具和索具應符合相應國家標準,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使用。

      第二十二條:起重機械必須嚴格執行“十不吊”的規定,遇六級和六級以上的大風、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作業。

      第二十三條:做好冬、雨季和臺風期間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入冬及臺訊前應對機械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保養;冬季使用機械設備應執行建設部《建筑機械冬季使用的有關規定》。雨季應采取有效的設備防護措施,避免雨淋受損、影響施工。

      第二十四條:施工現場應具備機械設備的安全運行所需的道路、場地、機棚及供水等條件;夜間作業必須有充足的照明。

      第二十五條:兩臺起重機在同一位置作業,兩機之間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物)的距離不得小于5米。

      第二十六條:起重機應設專職指揮員采用國家標準信號進行指揮。當正常指揮發生困難時,應設兩人指揮或采取有效的聯系方法進行指揮。

      第二十七條:施工現場機械設備應嚴格執行有關報廢的規定,嚴禁使用報廢的機械設備。

      第二十八條:設備物資部門應健全機械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每臺設備的例行保養,定期保養、其它保養及安全運行和檢測記錄必須準確、及時、齊全;兩班制以上的作業機械設備,均須實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并歸入技術檔案。

      機械設備事故處理

      第二十九條:機械設備事故分類:

      一般事故:設備損壞,其直接損失價值在500-1000元或停產在5天以內者;

      大事故 : 設備損壞,其直接損失價值在1000-20xx元或停產在10天以內者;

      重大事故:設備損壞,其直接損失價值大于20xx元或停產10天以上者。

      直接損失的價值按設備損壞后至恢復正常狀態所需的工料費用計算確定。塔式起重機發生傾翻、摔臂、脫軌、塔帽脫落、轎箱墜落,不論大小,均屬重大事故。

      機動車輛在場外行駛中發生交通事故,除由交通監理部門按規定處理,還應按車輛損壞程度作為機械事故處理。

      第三十條:機械設備事故的處理權限:

      一般事故由項目部查處后將結果報公司備案;

      大事故報公司調查處理,并將結果報局備案;

      重大事故報局安質處調查處理,寫出機械設備重大事故調查報告,并報建委備案;

      發生重大事故應在事發后四小時內向公司、局主管部門作概要匯報。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二日

    施工機械管理制度7

      由于便道上行駛的施工車輛繁多,為了保證便道暢通和前場施工的順利進行,杜絕施工現場交通事故發生,我分部確定以下交通安全管制規則,望大家嚴格遵守。

      第一條

      施工便道只允許與施工有關的車輛進入和行使,社會車輛和閑雜人不得隨意進入施工便道。否則發生的一切事故由責任人自己承擔。車輛交匯時,讓車的原則是:罐車優先、重車先行、其他車輛合理避讓。

      第二條

      任何施工車輛不得占道行使,同時不能隨意?吭诒愕郎嫌绊懫渌囕v通過。對于隨意?渴┕け愕烙绊懫渌┕ぼ囕v正常行駛的,視情節嚴重,給與相關責任人100元~300元罰款。

      第三條

      遇到前臺澆筑混凝土時,施工車輛(吊車、鉆機、鋼筋籠運輸車、裝載機等)與罐車混凝土交匯時,應及時靠邊,罐車優先通過。影響混凝土罐車正常行駛幾前臺混凝土施工的,每次給予相關責任人500元罰款。

      第四條。

      鋼筋籠運輸車在運輸鋼筋籠時遇到混凝土罐車應靠邊停下讓罐車先行通過,不允許將便道堵塞,必須保證罐車順利通過到達現場。由于鋼筋籠運輸車導致混凝土不能按時到達現場的,每次給予相關責任人500元罰款。

      第五條

      施工現場吊車支設時不能占用便道,不得隨意將大臂置于便道上方。發現有違反規定的,每次罰款200元~500元。

      第六條

      車輛在便道上發生故障時,應盡量駛離便道,實在不能駛離的要?吭诒愕赖挠覀。

      第七條

      施工車輛在便道上發生擁堵時,要服從項目部交通協管人員的'指揮和處理。有不聽指揮造成便道擁堵20分鐘以上的,視情節嚴重,給與相關責任人100元~500元罰款。

      第八條

      便道上交通擁堵20分鐘以上仍不能解決時,須及時通知項目部管理人員。

      第九條

      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駕駛員或操作手,不得隨意下車進入施工場地,進入施工場地時必須佩戴安全帽。發現一次,一人罰款50元~100元。

      第十條

      上級領導檢查現場時,一切施工車輛應禮讓,檢查車輛先行。

      發現有違反規定的,每次罰款500元。

      第十二條

      項目部各級管理人員在自己的職責權限內應積極配合便道交通管理,對于在管段內發生的交通擁堵,要及時進行協調處理,保證現場施工連續進行。

      第十三條

      項目部所有管理人員將對便道進行實時監控,發現交通堵塞及時拍照存底,隨時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罰款。

    施工機械管理制度8

      1)施工機械必須具有出廠合格證,大型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必須具有出廠合格證和國家質監部門頒發的安全準用證,否則禁止投入使用。

      2)大型起重機等特種設備的安裝、拆卸、檢修、檢驗、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3)堅持“三定”制度,嚴禁未學過本機構造原理和操作規程并未取得獨立操作資格的人員單獨操作機械。學員必須在本機師傅的帶領下進行操作。嚴格禁止非本機操作人員操作機械。

      4)在機械的明顯位置應掛有安全操作規程和機械責任牌,機械責任牌內容包括:機械名稱、機械型號、操作人、責任人等內容。

      5)機械使用部門應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機械的技術性能和安全狀況,包括年度檢查、每月檢查、每周檢查和每日檢查。

      6)作業場地的地面和周圍環境應能保證施工機械的安全工作,進入施工地點的道路應能保證施工機械的安全通過,必要時應加以修整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7)施工機械在使用過程中,當其生產技術能力或安全運行可能發生問題時,先由機械所屬單位負責人組織對其進行安全技術鑒定,當嚴重影響安全運行時,須組織對其進行安全技術鑒定。

      8)當施工機械存在不安全隱患時,使用單位應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能重新投入使用,若暫時不能解決,必須制定相應的.再保護措施和有針對性的施工技術交底,確保機械能安全使用后方能重新投入使用。

      9)嚴格執行維護保養制度,定期保養,嚴禁只用不養,以養代修。經常檢查機械運行情況,一旦有異常情況或損傷時,必須及時處理,嚴禁帶病運行。

      10)每天工作結束后,必須做好施工機械的防火、防雨、防風、防凍等工作。

      11)起重機特殊情況下作業要嚴格按本《施工機械使用、維修管理制度》執行,以確保安全。

    施工機械管理制度9

      為滿足施工進度的要求,須安置塔式起重機作業。根據各部結構、重量、數量、角度編制塔式起重機作業專項方案和技術保證措施滿足《起重機械安全規程》(gb6067.85)執行企業、項目工地兩級管理體系。

      中小型施工機械在進場前進行維修保養做到外觀精美,機質良好,安全裝置齊全有效。并嚴格執行驗收制度,無有關部門核發的建筑施工機具安全使用合格證不使用,F場的機械設備操作滿足《建筑施工機械安全技術操作規程》(jgj33.20xx)的要求。執行企業、項目工地兩級管理。

      1施工現場設專職機械管理人員,對現場使用的機械設備(包括自有、租賃設備)實行安裝、使用全過程管理。

      2機械設備操作保證專機專人,持證上崗,嚴格落實崗位責任制,嚴格執行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的十字作業法'。

      3施工現場的起重吊裝全部由專業隊伍進行,起重吊裝設專職信號指揮人員。起重吊裝作業前根據專項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劃定施工作業區域,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和專職的監護人員。起重回轉半徑與電線必須保持安全距離。

      4塔式起重機路基和軌道的鋪設及起重機的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及原廠使用規定,并辦理驗收手續。經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5使用中定期進行檢測塔式起重機的安全裝置(四限位、兩保險),必須齊全、靈敏、可靠。

      6群塔作業方案中,應保證處于低位的塔式起重機臂架端部與相鄰塔式起重機之間至少有2米的'距離。配備固定的信號指揮和相對固定掛鉤人員。

      7塔式起重機吊裝作業時,嚴格遵守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交底中的要求,吊物嚴禁超出施工現場的范圍。六級以上大風強制停止吊裝作業。

      8施工現場塔式起重機、電動吊籃等機械設備必須有市建委頒發的統一編號;安裝單位必須具備資質,作業人員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同一臺設備的安裝和頂升、錨固必須由統一單位完成,安裝完畢后填寫驗收表,數據必須量化,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施工現場機械設備安全防護設置必須保證齊全、靈敏、可靠。

      10施工現場的木工棚、鋼筋棚、混凝土攪拌棚、卷揚機棚、空氣壓縮機全部采用桁架式防砸、防雨操作棚。

      11各種機械設備要有安裝驗收手續,并在明顯部位懸掛安全操作規程及設備負責人的標牌。

      12施工現場機械嚴禁超載和帶病運行,運行中禁止維護保養;操作人員離機或作業中停電時,必須切斷電源。

      13圓鋸的鋸盤及傳動部位應安裝防護罩,并設置保險檔、分料器。

      14砂輪機應使用單向開關。砂輪必須裝設不小于180度的防護罩和牢固可調整的工作托架。嚴禁使用不圓、有裂紋和磨損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輪。

      15平面刨、手壓刨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

      16吊索具必須使用合格產品。

      17鋼絲繩應根據用途保證足夠的安全系數,凡表面磨損、腐蝕、斷絲超過標準的,或打死彎、斷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18吊鉤除正確使用外,應有防止脫鉤的保險裝置。

      19卡環在使用時,應保證銷軸和環底受力。吊運大模板、大灰斗、混凝土斗和預制墻板時,必須使用卡環。

    施工機械管理制度10

      目的

      為規范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管理,杜絕設備作業過程中容易發生的事故,保持公司生產的正常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所有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及環節控制。

      一、管理職責:

      公司設備科和安全科是公司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主管部門,(以設備科為主)負責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具體工作。

      二、管理內容與方法:

      1.凡是在本公司承擔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的制作、安裝、修理、改造、化學清洗等施工的單位,必須取得省級以上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資格證書,并經設備科和安全科審查后方可開工。

      2.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由設備科和安全科審查后,報市技術質量監督局進行驗收,頒發設備使用證方可投入使用。

      3.使用單位要加強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管理,對其要有專人負責,建立設備基礎臺帳,有關資料要齊全、存檔。

      4.購置的特種產品、設備,必須是勞動部門頒發有制造許可證廠家制造的質量合格產品。

      5.特種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培訓和考核,取得相應的操作合格證方可上崗操作。

      6.認真執行特種設備安全點檢制度,確保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裝置、靈敏、準確、可靠。

      7.使用特種設備要按規定實行定期技術培訓,檢驗要提前向設備科和安全科報,監測、檢驗計劃由設備科和安全科委托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技術質量監督管理局認可的單位進行監測。

      8.特種設備按規定需要報廢、改造、修理的,由使用單位向設備科和安全科寫出申請報告。

      附則

      本制度由設備科、安全科負責解釋。

      施工機械特種設備管理制度2

      (一)制定特種設備安全責任制

      1、各職能部門安全責任制。制定各職能部門的安全責任制。包括: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職責,崗位培訓教育部門安全職責和制度等。

      2、各崗位安全責任制。制定特種設備各崗位安全責任制。包括:安全生產負責人崗位職責,特種設備專職兼職管理人員崗位職責,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崗位職責等。

      (二)制定特種設備安全規章制度

      制定本單位的特種設備安全規章制度。包括:特種設備維護保養管理制度,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制度,特種設備定期自查及隱患整改制度,特種設備報檢制度,特種設備安全培訓制度等。

      (三)制定特種設備操作規程

      根據特種設備種類以及法規、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編制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包括:快開門壓力容器操作規程等。

      (四)制定應急救援預案

      根據本單位特種設備使用情況,制定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相應的.搶險裝備和救援物資;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救援演練。

      三、特種設備行政許可及定期檢驗

      (一)行政許可

      1、特種設備行政許可規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在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

      2、特種設備行政許可變更。特種設備停用、注銷、過戶、遷移、重新啟用應到質監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3、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必須經質監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證書方可上崗操作。作業人員必須與企業辦理聘任手續并到質監部門備案。

      (二)特種設備定期檢驗

      1、特種設備報檢。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在特種設備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各特種設備的檢驗日期可從檢驗報告、合格標志查看)。

      2、特種設備報檢要求。按特種設備檢驗規程提供相關資料。

      四、安全培訓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在落實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持證上崗的基礎上,必須在本單位內對特種設備作業進行業務培訓和安全、節能教育。做到有安全培訓計劃,有培訓記錄、有培訓考核。

      五、特種設相關記錄

      (一)特種設備日常使用狀態記錄(特種設備運行記錄) 根據特種設備的類別分別印制特種設備日常使用狀態記錄,將設備的使用狀態記錄在案。

      (二)特種設備維護保養記錄(包括安全附件等保養記錄) 根據特種設備類別分別印制特種設備維修保養記錄,每次對設備維護保養做好記錄。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負責,維護保養后,維護保養人員和用戶應在保養單上簽名,保養單至少一式二份,用戶和維護保養單位各留一份存檔。并且至少15日對電梯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

      (三)特種設備檢查記錄

      根據特種設備類別印制特種設備定期自行檢查記錄(包括日檢、月檢、年檢記錄),每月至少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并記錄在案。

      (四)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印制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當特種設備出現運行故障和事故時,詳細記錄故障或事故出現的原因、解決方法等。

      (五)定期檢驗整改記錄

      將每次定期檢驗主要存在問題及落實整改情況記錄在案。

      (六)鍋爐房記錄。鍋爐房要設立六種記錄:

      1、鍋爐及附屬設備的運行記錄;

      2、交接班記錄;

      3、水處理設備運行及水質化驗記錄;

      4、設備檢修保養記錄;

      5、單位主管領導和鍋爐房管理人員檢查記錄; 6、事故記錄。

      六、特種設備檔案管理

      (一)統一檔案盒規格

      特種設備的檔案盒應統一規格。檔案盒側面應注明類別,盒內要附上檔案目錄。檔案可參照下面方法分類:

      (二)檔案分類

      1、文件法規類。將特種設備的法律法規、文件統一存放。

      2、綜合管理類。將特種設備安全責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管理結構圖、專職兼職安全管理員任命書、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安全責任承諾書等統一存放。

      3、特種設備總臺帳類。

      使用帳本或信息化管理系統對特種設備臺帳進行管理,帳物相符,能方便索引到相應的檔案信息。至少包括如下內容:

      1)設備分布情況。最好有本單位的特種設備分布圖。

      2)特種設備臺帳。將本單位特種設備分類登記在冊。包括:注冊號、使用登記證號、電梯年審情況、定期檢驗情況等

      3)安全附件管理臺帳。將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附件分類登記在冊,并標明安全附件安裝所在的設備。

      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管理臺帳。將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及相關的管理人員的基本情況登記在冊,并注明作業人員所操作的特種設備。

      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類。將每年的培訓計劃、培訓情況、考核情況作業人員證或復印件等資料統一存放,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件應有使用單位的聘用記錄并到質監局備案,證件在有效期內。

      5、應急救援類。將特種設備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計劃、演練情況資料統一歸檔。

      6、技術檔案類。以一臺設備一個技術檔案為原則(可用多個檔案盒存放),將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特種設備使用證、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表、定期檢驗報告、安全附件校驗報告統一存放。

      7、特種設備相關記錄。特種設備記錄每月歸檔整理一次,將設備日常使用狀態記錄、特種設備維護保養記錄、特種設備檢查記錄、特種設備交接班記錄、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統一存放。

    施工機械管理制度11

      1、作業場地要有良好的排水條件,機械近旁應有水源,機棚內應有良好的通風、采光及防雨條件,并不得積水。

      2、作業后,應及時將機內、水箱內、管道內的存料、積水放盡,并清潔保養機械、清潔工作場地,切斷電源鎖好電閘箱。

      3、固定式攪拌機的操作臺應操作人員看到各部工作情況,儀表、指標信號準確可靠,電動攪拌機的操作臺應執上橡膠或干燥木板車。

      4、傳動機構、工作裝置、制動器等,均應緊固可靠,保證正常工作。

      5、骨料規格應與攪拌機的性能相符合的轉動方向,各工作裝置的操作、制動、確認正常方可作業。

      6、進料時嚴禁將頭或手伸入料斗與機架之間察看或控制進料情況,運轉中不得用手或工具等物伸入攪拌筒內扒出料。

      7、料斗升起時,嚴禁在其下方工作或穿行。料坑底部要設料斗枕墊,清理料坑時必須將料斗用鍵條扣牢。

      8、向攪拌筒內功口料應在運轉中進行,添加必須先將攪拌機內原有的栓全部卸出后才能進行。不得中途停機或在滿載荷時啟動攪拌機,返轉出料者除外。

      9、作業中,如發生故障不能繼續運轉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將攪拌筒內的砼清除干凈,然后進行檢修。

      10、作業后,應對攪拌機進行全面清洗,操作人員如需進入筒內清洗時,必須切斷電源,設專人在外監護,或卸下熔斷器并鎖好電閘箱,然后方可進入。

      11、作業后應將料斗降落到料斗坑,如須升起則應用插銷扣牢。

      砼輸送泵

      1、泵機運行時,機手不得離崗,并應經常檢查各壓力表、油溫表、真空表等是否正常,電流、電壓表、各機構是否正常。

      2、泵機運行時,嚴禁將手及其它異物伸入料斗內,也不得隨意打開篩網。

      3、任何維修工作,都必須在關閉主機及電源,并使蓄電器具卸荷后方可進行。

      4、距離泵操作者3m以內的輸送管,接頭和彎管應定期更換,該范圍內的管路應用木板或金屬板加以防護,以免傷人。

      5、凡發生意外堵管,拆清管珞時;操作者應戴可視透明防護罩,以免遭管內線殘存壓力傷害。

      卷揚機

      1、安裝時,其座必須平穩牢固,設置可靠的地錨并應搭設工作棚。操作人員的位置應能看清指揮人員的拖動或起吊物件。

      2、作業前檢查卷揚機與地面固定情況、防護設施、電源線路、制動裝置和鋼絲繩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3、以動力正反轉的卷揚機,卷筒旋轉方向應與操縱桿關上指標的方向一致。

      4、從卷筒中心到第一導向滑輪的距離,帶槽卷筒就大于卷筒寬度的'15倍,無槽卷筒應大于20倍。當鋼絲繩在卷筒中間位置時,滑輪的位置應與卷筒中心垂直。

      5、卷揚機制動操作縱桿的行程范圍內不能有障礙物。

      6、卷筒上的鋼絲繩應排列整齊,如發現重疊或斜繞時,應停機重新排列。嚴禁在轉動中用手、腳手拉、踩鋼絲繩。

      7、作業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業的卷揚機鋼絲繩。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卷揚機。休息時物件或品籠應降至地面。

      8、作業中,如遇停電,應切斷電源,將提升物降至地面。

      圓盤鋸

      1、鋸片上方必須安裝保險擋板和滴水裝置,在鋸乍后面,防齒0.10至0.15米處,必須安裝弧形棋刀。鋸片的軸主半徑,應與軸徑相同。

      2、鋸片必須鋸齒尖銳,不得連續缺齒兩個,裂紋長度不得超過0.20m,裂縫未端應沖止裂孔。

      3、被鋸木料厚度,以鋸片能露出木料0.01~0.02米為限,夾持鋸片的法蘭盤的直徑應為鋸片直徑的1/4n。

      4、啟動后,待轉這正常后方可進行鋸料。送料時不得將木料左右晃動或高抬,遇木節要緩緩送料。鋸料長度應不小于0.5m。接近端送時,應用推棍送料。

      5、如鋸線走偏,應逐漸糾正,不得猛扳,以免損壞鋸片。

      6、操作人員不得站在鋸片放置離心力面上操作,手不得跨越鋸片。

      7、鋸片溫度過高時,應用水冷卻。直徑在0.6m以上的鋸片,在操作中應噴水冷卻。

      注:現場的中小型施工機械由工程處質安科組織驗收。

      砼振搗器

      1、插入式振搗器軟軸的彎曲半徑不得小于50cm,且不得多于2個彎。不得用力硬插、斜推或使用鋼筋夾住棒頭,也不得全部插入砼中。

      2、平板振搗器的電源線必須固定在平板上,開關裝在把手上。

      3、操作人員必須穿戴絕緣膠靴和絕緣手套。

      鋼筋調直切斷機

      1、在調立塊未固定、防護罩未蓋好前不得送料,作業中嚴禁打開各部防護罩及調整間隙。

      2、鋼筋送入后,手不得接近曳輪,必須保持一定距離。

      3、送料前,應將不直的料頭切去。

      鋼筋切斷機

      1、接送料臺應和切下部保持水平。

      2、機械未達到正常轉速時不得切料。

      3、不得剪切直徑和強度超過機械銘牌規定的鋼筋和燒紅的鋼筋。

      4、一次切斷多根鋼筋時,其總截面積應在規定的范圍之內。

      5、剪切低合金鋼筋時,應換用高硬度切刀。

      6、切斷短料時,手和切刀之間應保持150mm以上,手所至端頭小于400mm時,應使用套管或夫具。

      7、嚴禁用手直接清除刀片附近的斷頭和雜物,非操作人員不得在負筋擺動范圍和切刀附近停留。

      8、發現機械運轉不正常、有異響或切刀歪斜等情況,應立即停機修理。

      鋼筋彎曲機

      1、工作臺和彎曲機臺面應保持平直。

      2、芯軸的直徑應為鋼筋直徑的2.5倍。

      3、彎曲鋼筋時,嚴禁超過規定的鋼筋直徑,根數和機械轉速,作業中嚴禁進行更換芯軸、銷子和交換角度、調這等作業,亦不得加油和清掃。

      4、嚴禁在彎曲鋼筋的作業半徑內和機身不設固定銷的一側站人。

      鋼筋冷拉設備

      1、根據冷拉鋼筋直徑,合理選用卷揚機和夾具。

      2、卷揚機的設置位置距冷拉中線不小于5m,操作人員能看到全部冷拉場地。

      3、冷拉場地兩端地錨外側設置警戒區,裝設防護欄桿和警戒標志,嚴禁無關人員在此停留。

      4、卷揚機操作人員看到指揮信號并待所有人員離開危險區后,方可作業。作業時,操作人員必須離開鋼筋至少2m以上,冷拉應緩慢均勻地進行。

      焊接機械

      1、電弧焊

     。1)焊接設備應有完整的保護外殼,一、二次接線柱外應有防護罩。

     。2)現場使用的電焊機應設有可防雨、防潮、防曬的機棚,并備有消防用品。

     。3)焊接銅、鋁、傳、錫、鉛等有色金屬時,焊接人員應戴防毒面具或呼吸濾清器。

     。4)接地線的接地電阻應不大于4歐姆,不得接在管道、機訂設備、建筑的金屬構架和軌道上,接地線和把線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帶有熱源的物品上。

     。5)長期停用的電焊機,使用時需檢驗其絕緣電阻(不得低于0.5m)拉線部分不得有腐蝕和受潮現象。

     。6)施焊現場的10m范圍內,不得堆放氧氣瓶、乙塊發生器、木材等易燃物。

     。7)作業后應清理場地、滅絕火種,切斷電源和鎖好閘箱。

      2、交流電焊機

     。1)不可接錯初、次級線。

     。2)嚴禁接觸初級線路的帶電部分。

     。3)移動焊機時,應切斷電源。

      3、直流電焊機

     。1)啟動后應檢查電刷和換向器,如有大量火花時,應停機查明原因并及時排除。

     。2)數臺焊機同時工作時,應逐臺啟動,并使二相載荷平衡。

    施工機械管理制度12

      進場的大型機械(如門吊、塔吊等),要求施工單位上報安拆裝方案,并及時履行進場驗收手續。對于大型機械(如門吊、塔吊等),要求施工單位編制吊裝方案。在現場的巡視檢查中,檢查大型機械的的運行記錄和維護保養記錄,并檢查司機、信號工等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

      大型機械的安拆裝方案,主要審查以下資料:安裝單位資質、安裝人員資質、安裝單位的編制和審批人簽字及加蓋安裝單位公章情況、施工單位和安裝單位的安全協議、上報方案封面編制人及編制單位為安裝單位、機械的制造許可證、安裝過程中的現場責任人、安裝方案內容明確。

      大型機械的吊裝方案審批,需要注意吊裝過程中的現場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吊裝作業的安全措施等。

      現場檢查過程中,應對門吊的軌道基礎、電器連接、防脫鉤裝置、鋼絲繩等進行重點的檢查。

      進場的機械(如汽車吊),履行進場驗收手續,包括合格證、檢測報告、施工單位驗收表(見安全資料規程)、安全檢驗合格證等,現場驗收包括對限位器、鋼絲繩等進行重點驗收,具體內容參照安全資料規程中關于汽車吊驗收表中的相關內容,以符合安全性能和現場使用為準則。

      小型機械的進場驗收,主要檢查機械的安全防護、電動開關是否靈活、資料是否齊全等。

      機械的管理是一個動態的管理,而且不同于一般的隱患,當發現存在安全隱患時,有權要求司機或相關人員暫停使用,督促現場負責人予以整改并消除安全隱患,同時上報相關人員。

      鑒于目前的安全形式,機械使用的安全已經成為施工過程中安全控制的一個重點環節。

      施工機械管理制度8

      各種機械、電氣焊設備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的取證人員才能上崗作業,做到持證上崗,遵守操作規程和崗位制度,做到專人專要、一機一崗,操縱、裝拆、檢修、必須由持證專業人員完成。

      各種高壓氣瓶專人保管發放,減壓器應有安全閥,氧氣瓶與可燃性乙炔瓶不可同放一處,均距明火10m以上,存放、使用時避免陽光曝曬不得相互碰撞,做好防震墊圈的`保護。

      各式起重機械,牽引及輔助工具標明最大負荷量,超高、低限位以及力矩限位、傳感、繼電保護、指示器、?垦b置、夾軌器必須靈敏、齊全、可靠,一經發現故障,應由專職人員停機維修。

      1)施工機械安全措施:

      平刨傳動部位應設防護裝置及安全裝置。

      嚴禁使用浮桶式乙炔發生器,乙炔發生器應有回火安全裝置,距離明火不小于10米。保險鏈、防爆膜等保險裝置應靈敏,合格。

      施工現場使用的機動車輛,司機應持證上崗駕車,制動裝置靈敏,嚴禁載人或違章行車。

      各種氣瓶應有明顯標志,距離乙炔發生器應符合規定要求,氣瓶應有防震膠圈有防爆,防曬措施。

      電焊機應有良好的接地保護,電源線應按規定設置,接線端防護齊全,應有防雨措施,焊把把線絕緣良好,嚴禁隨地拖拉。

      正確使用各種機械設備,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做好機械設備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反腐。保證機械設備的附屬裝置,隨機工具,經常整潔,完好、齊全。

      2)電焊機安全技術措施:

      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其電源的裝拆應由電工進行。

      電焊機要設單獨的開關,開關應放在防雨的閘箱內,拉合時應戴乎套側向操作。

      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應戴手套。在潮濕地點工作,應站在絕緣膠扳或木板上。

      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焊接貯存過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須清除干凈,并將所有孔口打開。

      在密閉金屬容器內施焊時,.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并應有人監護,嚴禁向容器內輸入氧氣。

      焊接預熱工件時,應有石棉布或檔板等隔熱措施。

      把線、地線,禁止與鋼絲繩接觸,更不得用鋼絲繩或機電設備

      代替零線。所有地線接頭,必須連接牢固。

      更換場地移動把線時,應切斷電源,并不得手持把線爬梯登高。

      清除焊渣、采用電弧氣刨清根時,應戴好防護眼鏡或面罩,防止鐵渣飛濺傷人。

      多臺焊機在一起集中施焊時,焊接平臺或焊件必須接地,并應有隔光板。

      釷鎢極要放置在密閉鉛盒內,磨削釷鎢極時,必須戴好手套、口罩,并將粉塵及時排除。

      二氧化碳氣體預熱器的外殼應絕緣,電壓不應大于36伏。

      雷雨時,停止露天焊接作業。

      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

      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施焊時,應經有關部門檢試許可后,方可施焊。

      工作結束,應切斷焊機電源,并檢查操作地點,確認無起火危險后,方可離開。

    施工機械管理制度13

      一、作業前使各部結構無變形,連接螺栓無松動;節點無開焊,裝配正位,附墻壁牢固、站臺平整;鋼絲繩固定良好,運行范圍內無障礙

      二、啟動前檢查地線、電纜無損,控制開關應在零位。電源接通后、電壓應正常,機件無漏電;各種限位裝置、梯籠門電器聯鎖應良好,儀表靈敏有效。

      三、升降機乘人或載物,應荷載均勻,嚴禁人和貨物混裝,嚴禁超載。

      四、開動前,應明鈴示警,運行中不準開啟籠門。

      五、工作時遇到大雨、雷雨、大暴雨、濃霧及四級以上大風應停止作業,運行中有機械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

      六、未切斷電源前操作人員不得離開操作位置。

      七、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取得操作合格證,必須專人、定機、定崗位專人負責,非本機人員不得擅自操作。

      八、操作前對軌道、附墻壁的金屬結構、聯結件是否牢固可靠、升降齒輪、齒條、傳動齒輪和安全器齒輪是否松動進行全面檢查。

      九、運行一段時間要對升降機標準節架垂直度、連接螺栓、接地電阻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十、梯籠門必須設置聯動關閉裝置,只能將門完全關閉后、梯籠才能開啟。

      十一、工作完畢應對籠內清理干凈,切斷電源,鎖好升降機梯籠門,切斷總電源開關。

    施工機械管理制度14

      一、機務人員管理

      機械設備操作人員須身體健康,沒有妨礙從事本作業的疾病和缺陷,受過專門訓練,熟悉機械性能,經考核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證后,方可上崗操作。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的要求培訓和考核,取得勞動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后,方可上崗操作。

      實習機操人員必須持有實習證,在師傅現場指導下才能操作機械設備。在非生產時間內,未程的指令;強令違章操作,不管是否造成后果,均應嚴肅追究強令人的責任。機管和操作人員隊伍應相對穩定。

      二、機械設備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施工現場及項目部應建立健全機械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每臺機械設備的例行保養、定期保養及安全運行和檢測記錄,必須準確及時安全;兩班制以上作業的機械設備,均應實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并歸入技術檔案。

      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的安裝,應嚴格執行驗收制度。塔式起重機和人貨電梯等大型機械設備,應由項目部、安全科、機械管理領導小組和機操人員進行初驗,合格后再由公司動力、安全科進行驗收。井架、卷揚機、攪拌機等中小型機械,由項目部安全科機械管理領導小組、機操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掛牌才能使用。

      大型塔式起重機、人貨電梯等技術性能復雜的機械設備,編制拆裝方案,經公司總工程師審批后,方可進行作業。各類施工機械的'安全防護裝置和安全措施,必須嚴格按有關的安全技術規程配置,并保持齊全有效。嚴禁拆除機械設備上的各種安全防護及監測、指示、儀表等裝置,機械設備必須嚴格執行定機、定人、定崗位的制度;大型塔吊、人貨電梯和打樁機械等設備應實行人機固定,建立機長負責的專業機組。

      起重機械必須嚴格執行'十不吊'的規定,遇六級含(六級)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起重機、樁機露天作業。吊具和索具應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并應嚴格按有關規定使用。起重機應設專職指揮工,采用國家標準信號進行指揮。高層建筑人貨兩用電梯等垂直運輸機械應設置有效的通信聯絡信號。施工設備易發生故障,危險性較大的地方,應配置報警裝置。

      所有施工現場的機管、機修和機操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機械設備的保養規程和安全操作規程,機械設備應按原機技術性能的規定正確使用,必須嚴格執行條例制度和定期保養制度,作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設備的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反腐工作,當機械設備運轉到保養周期定額工時時,必須按規定進行保養。嚴禁機械設備超負荷使用、帶病運轉和在作業運轉中進行維修,按有關安全技術標準,制定各類設備的安全檢查表,定期進行檢查評定,檢查出的問題要納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限期整改。

      施工現場應具備機械設備的安全運行所需的道路、場地、機棚以及供水、供電、排水等條件,夜間作業必須有充足的照明。做好冬季和臺訊期間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入冬及臺訊前,應對機械設備進行一次性全面檢修保養。

      工程施工機械管理制度5

      1施工機械設備的進場安全管理

      無論是自有、新購還是租賃的施工機械,項目經理部的設備管理人員均應在進場前對其機械性能和安全性能進行確認,合格后方準進入施工現場。對租賃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應向業主提供相關的資料。

      2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

      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經安全生產教育和相關培訓合格后,須持有國家法定單位頒發的資格證書上崗,嚴禁無證操作。設備管理部門定期對設備管理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定教訓計劃和培訓內容,保證他人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還必須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

      3警告標志和安全實體圍欄

      按照施工現場安全要求,在機械設備作業點設置警告標志和安全實體圍欄,各類施工機械應在其醒目位置懸掛安全操作規程牌,并落實到機械責任人。

      4機械設備的檢驗

      對起重機械、機動車輛、索具、壓縮氣瓶等,應按照國家法規和標準進行檢測和試驗,并取得法定部門出具的檢驗證書或準用證,并將其復印件交到業主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5機械設備人員的勞動保護

      項目部應根據勞動保護用品配備及使用的有關規定,為設備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個人勞保用品。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必須配備與之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

      對納入地方法定部門歸口管理的特種設備如塔式起重機,在安裝自檢合格后提請法定單位檢驗,合格并取得規定的檢驗和批準后方可投入使用;

      對機械的檢查分為日查、月查、季查,都必須做好書面記錄。日查由操作者完成,月查由器材部完成,季查由項目部安全小組完成,只有合格的機械才可貼標簽(如下)。在日查、月查中發現機械有故障,必須撕下'合格'標簽,掛上'禁止使用'標牌,在解除故障后,由安全小組檢查合格后才可重新貼上'合格'標簽,并做好維修記錄。當發現機械出現很大的隱患,無法進行維修時,必須驗明原因后,報項目經理批準后進行報廢處理。

      6設備按安裝、調試、使用、維護、拆除

      對起重機械的安裝、使用、拆卸、運輸、軌道敷設等,都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塔式起重機的拆裝、運輸應由具有資格的拆裝專業班組負責進行。

      器材部負責制定專業管理程序和安裝拆卸方案、安全技術交底書,由負責安、拆的設備技術人員向全體裝、拆人員進行交底,并形成簽字后存檔;

      7在機械醒目位置及通道口掛設相應的安全標志牌

    施工機械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現場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以及《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和公司管理需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所屬項目部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的購置、租賃、安裝、拆卸、使用、維修、檢驗檢測活動及實施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是指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中使用各類塔式起重機、移動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高處作業吊籃、龍門架(井架)物料提升機、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等起重機械設備。公司經理部和公司技術負責人負責全公司所屬項目部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具體工作有公司質安科負責。

      第三條公司所屬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具體負責本項目起重機械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并負責制定相關起重機械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規定。

      第四條公司所屬項目部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的采購、租賃、使用、安裝和我檢驗檢測除接受公司管理部門安全監督管理外,還應接受上級主管部門依法進行的安全監督管理。

      第二章設備采購與報廢

      第五條公司所屬項目部或者個人購買的起重機械設備必須是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許可生產的質量合格產品。未實行許可生產的產品應具有省級上有關部門的產品鑒定書。購買進口設備,應當通過商檢,并具有產品合格證明。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起重機械設備不得購買:

      一、國家和本省市明令淘汰。

      二、國家和本省市規定禁止使用的。

      三、達不到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

      四、安全保護裝置配備不齊全的。

      第六條項目部自行研制制造用于特殊工程施工的非定型的起重機械設備必須有設計圖和設計計算書,由公司技術部組織專家論證和鑒定,符合安全技術條件的經公司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條公司所屬設備租賃公司或項目部購買的起重機械設備應當建立起重機械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起重機械設備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具備以下內容:

      一、原始資料,包括購買合同、使用維修、及安裝說明書、出廠檢驗報告、許可生產證明、產品質量合格證、交接驗收記錄等。

      二、設備履歷書,包括歷次大修理、改造記錄、運轉時間記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安全保護裝置調試記錄及日常維護保養記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事故記錄等。

      三、設備存在的問題和評價及其它資料。

      第八條公司所屬設備租賃公司應當對出租的起重機械設備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測,合格的方能出租。

      出租時應向承租方出具檢測合格證明。租賃雙方在簽訂租合同時,應當明確各自安全、使用、安裝、拆卸及維護保養方面的責任。禁止出租檢測不合格的起重機械設備。

      第九條起重機械設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予以報廢:

      一、國家和本省市明令淘汰的。

      二、主要結構件應力超過原計算應力15%的。

      三、主要結構件腐蝕深度達原厚度10%的。

      四、存在其他嚴重事故隱患的。

      報廢后起重機械設備不得再使用或整機轉讓。

      第三章安裝與拆卸

      第十條公司所屬項目部起重機械設備地基基礎施工方案必須經公司技術負責人審查批準后,方可施工。

      第十一條項目部對從事建筑起重機械設備安裝的分包單位,應審查其具有建設行政主管核發的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證書,并按照資質證書許可的范圍分包建筑起重機械設備的安裝、拆卸等施工內容。

      第十二條項目部應當依照起重機械設備安全技術規范及本規定的要求,檢查監督起重機械設備安裝分包單位,進行起重機械設備的安裝、位移、頂升、附著、拆卸等活動,并對安裝質量及作業過程的安全負監管責任。

      負責起重機械設備安裝的分包單位工程施工中,應當服從公司管理部門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

      項目部應當設備安裝單位提供擬安裝設備位置的地質資料、施工平面圖及隱蔽工程驗收報告。

      第十三條設備安裝單位從事起重機械設備安裝的工作人員及管理人員,應當經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建筑起重機械設備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管理工作。

      第十四條起重機械設備安裝和拆卸前,項目部負責起重機械設備安拆單位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的安裝或拆卸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組織現場管理人員與安裝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第十五條起重機械設備安裝或拆卸作業前,作業人員應當對擬安裝或拆卸設備的完好性進行檢查。作業時,應當設置警戒區,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施工現場應當設置負責統一指揮的人員和專職監護人員,各工序應當定崗、定人、定責。作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施工方案的拆裝工藝。

      第四章檢驗檢測與驗收

      第十六條起重機械設備每次安裝完畢后,項目部應當要求安裝單位對起重機械設備進行調試。安拆單位相項目部進行起重機械設備移交前,項目部應委托具有建筑起重機械檢驗檢查資格的檢測機構對安裝的起重機械設備進行檢測,檢測合格后與檢測機構、安裝單位及設備產權單位聯合進行安裝質量驗收,經驗收后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七條項目部應收集起重機械設備安裝單位設備安裝技術檔案,包括下列文件:

      一、安裝單位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安裝許可證和安拆人員證件。

      二、安裝或拆卸合同。

      三、專項安全施工方案、技術措施及施工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四、安裝驗收資料。

      五、檢測資料(檢驗報告書)

      六、移交使用的文件。

      第十八條檢測單位交給項目部的建筑起重機械檢驗檢測結果、鑒定結論應當由相關的檢驗檢測人員對檢驗檢測機構負責人簽署。

      建筑起重機械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對檢驗檢測結果、鑒定結論負責。

      第十九條建筑起重機械檢驗檢測機構進行起重機械設備檢驗檢測時,發現嚴重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告知項目部,項目部應立即向公司安全部門報告。

      第二十條經建筑起重機械檢驗檢測機構檢測合格的起重機械設備,項目部應當將合格標志置于或者附著于該設備的顯著位置。

      第五章使用與維修

      第二十一條項目部應當在起重機械設備安裝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到工程所在地區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登記標記應當置于或者于該機械設備的顯著位置。

      第二十二條項目部應當對起重機械設備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象條件變化,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施工現場暫時停工時,應當做好變化工作。

      第二十三條項目部必須執行建設部《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和湖南省相關專業標準。

      第二十四條項目部應當對在用起重機械設備進行以下維護保養與檢查:

      (一)進行日常維護保養

      (二)每周至少進行一次檢查,并做好記錄。

      (三)對安全保護裝置定期進行校驗、檢修,并做記錄。

      第二十五條實行總承包的群塔作業現場,項目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有防止群塔作業相互碰撞的措施。未實行總承包的群塔進行作業的,項目部應向建設單位要求與其他施工單位統一制訂避免群塔作業相互碰撞的措施。

      第二十六條項目部起重機械設備管理人員當經過省級建設主管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起重機械設備操作人員應當持證上崗。

      第二十七條起重機械設備的加節、升附著必須由安裝單位完成。加節、升附著安裝完畢后,安裝單位與項目部必須履行驗收簽字手續后,設備方可使用。

      第二十八條安裝后停用半年以上的起重機械設備在重新啟用前,必須經建筑起重機械檢測機構重新進行檢測。檢測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

      起重機械設備使用達到國家規定使用年限的,應當進行機構安全性能檢驗。經檢驗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

      第六章管理與監督

      第二十九條項目部應建立起重機械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一、起重機械出廠技術資料、產品合格證、使用維護說明書、易損零件圖、電器元件布置圖、必要的安全附件型式試驗報告及安裝技術和資料。

      二、租賃合同及安拆合同

      三、安裝單位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安裝許可證和安拆人員證件。

      四、安拆施工方案。

      五、起重機械設備安裝開工條件審查記錄。

      六、起重機械設備及應急救援預案,基礎施工圖、驗收記錄。

      七、特種設備救援機構出具的驗收證明《檢驗報告書》

      八、塔機群塔作業防碰撞方案和起重機械設備方案專項安全技術交底。

      九、加節、升附著驗收記錄。

      十、起重機械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十一、起重機械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及交接班記錄。

      十二、起重機械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第三十條項目部應建立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責任制,配備具有一定專業技術水平的安全管理人員對起重機械進行日常管理,制定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定人、定機,要求人人有崗有責,機器臺臺有人操作管理。

      第三十一條項目部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要經常對在用的起重機械進行檢查維護,并制定定期檢查管理制度,包括日檢、周檢、月檢、年檢、對起重機進行動態監測病做好記錄,對發現的問題應當按照相應的安全技術規范和技術進行處理。對于無法處理的問題,應及時向公司報告,并會同公司管理部門對問題進行處理,問題處理后應對設備進行全面的檢查并做好記錄,保障起重機械安全運行。

      一、日檢。由司機負責作業的例行保養項目。主要內容為清潔衛生,潤滑傳動部位,調整和緊固工作,通過運行測試安全裝置的靈敏可靠性,監聽運行中無異常聲音。

      二、周檢。由項目部設備安全管理人員、維修工和司機共同進行。除日檢項目外,主要內容是外觀檢查,檢查器、緊急報警裝置的靈敏、可靠性,通過運行觀測傳動有無異常響聲及過熱現象。

      三、月檢。有公司管理部門和項目部有關人員共同進行。除周檢項目外,主要對起重機械的動力系統、起升機構、回轉機構、運行機構、液壓系統進行狀態檢測,更換磨損、變形、裂紋、腐蝕的零件部。對電氣控制系統,檢查饋電裝置、控制器、過載保護、安全保護裝置是否可靠。通過測試運行檢查起重機械的泄露、壓力、溫度、震動、噪聲等原因引起的故障。對起重機械的機構、支撐傳動部位進行狀態下主觀檢測,了解掌握起重機械技術狀態。

      四、年檢。由公司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與項目部有關人員共同進行。除月檢內容外,主要對起重機械進行技術參數檢測、可靠性試驗,通過檢測儀器,對起重機械隔工作機構運動部件的磨損、金屬結構的焊縫、測試探傷,通過安全裝置及部件的試驗,對起重設備實運行技術狀況進行評價。確定大修、改造,更新起重機械設備。

      第三十二條公司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本規定對司屬項目部起重機械設備購置、安裝、使用和檢驗檢測實施安全監督管理。對起重機械設備實行安全監督時,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一)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

      (二)發現有違反安全技術規范和本規定的行為或者在用的起重機械設備存在安全隱患的,責令作業人員及時采取措施,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三)判定部合格權,決定返修權,停工權,罰款權。

      第七章設備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第三十三條設立由公司質安經理牽頭,質安科為主,項目經理配合的緊急事故救援領導小組。明確職責,責任到人。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包括對起重機械出現事故后的處理原則,緊急情況下所采取的程序、方法、步驟及相關部門人員的職責分工協作等,并定期組織現場演習。項目部應根據起重機械特點、范圍,對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編制起重機械設備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三十四條若發生起重機械設備安全事故,項目部應立即想公司報告,并及時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組織搶救,保護事故現場。

      第八章崗位管理責任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規定,公司設備租賃公司出租未經安全性能檢測或者經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責令立即整改,直至合格,并處壹萬元的罰款。獨自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規定,項目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工整改,直至合格,并處伍仟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援追究相關行事責任,項目責任人承擔相關刑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一、委托不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承擔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的。

      二、項目部無專職起重機械設備安全管理人員的。

      三、機械設備操作人員上崗或人證不符的。

      四、未對機械設備操作人員進行操作安全技術教育培訓的。

      五、使用未經檢驗或者驗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的。

      六、機械設備、安全保護裝置、施工機具易損配件在進入施工現場前未經查驗不合格及投入使用的。

      七、無批準的起重機械設備地基基礎施工方案和驗收記錄的。

      八、無起重機械及其附件、安全保護裝置的日常維修保養記錄的。

      九、無起重機械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及交接記錄的。

      十、無起重機械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的。

      十一、無加節、升附著驗收簽字手續,設備即投入使用的。

      十二、起重機械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及其它所需資料或資料不齊全的。

      十三、無起重機械設備安全技術檔案資料弄虛作假的。

      以上罰款有項目負責人支付。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規定,公司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人及工作人員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停職處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死亡事故或者其他后果,構成犯罪的,追究相關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全年工資總額20%的罰款或者按照管理權限給與撤職處分,五年內部的在擔任公司的主要負責人。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規定項目負責人為對工程建設項目實體經濟管理的責任人。

      第三十九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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