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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2024-06-27 17:36:22 愛車 我要投稿

    汽車抵押合同13篇(熱門)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汽車抵押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汽車抵押合同13篇(熱門)

      汽車抵押合同 篇1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抵押合同:

      一、質抵押當車輛品牌:__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

      數量:______臺。

      機動車行駛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碼:______________

      二、抵押金額:人民幣_____萬元整。評估價值人民幣_____萬元整。

      三、抵押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抵押費用:月利率:_____‰月綜合費率:_____‰合計:_____‰。

      五、雙方責任:

      1.質抵押車輛在乙方封存。在抵押期限內,乙方負責該車的安全并不得轉讓、出租、出售、拆動或損壞。

      2.質抵押車輛的保險,由甲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3.自抵押期滿之日起五日內,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當。逾期不贖當也不續當的,視為絕當。

      4.絕當物品估價不足5萬元的,由乙方自行變賣或者折價處理,損溢自負;絕當物品估價超過5萬元的,按有關規定處理,所得收入在乙方扣除當金本息、綜合費用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后,剩余部分退還給甲方,不足部分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

      5.本合同約定:借款人按月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即每月_____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當月綜合費用。借期在五日內,利息和綜合費用按日計算;借期在十日內,利息和綜合費用按半個月計算;借期在十日以上(包括十個工作日),利息和綜合費用按整月計算。如借款人未能履行此約定,貸款人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并向借款人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

      6.本合同所約定的利率和綜合費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借款人必須按時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直至借款人清償完債務為止。

      7.超期贖當或續當,每日按抵押金額的0.5‰增收滯納金。

      8.隨車手續:__________,由乙方保存。

      六、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當票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法律及國家商務部、公安部頒布的《典當管理辦法》執行。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

      甲方(印章):__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

      辦人(簽字):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汽車抵押合同 篇2

      鑒于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xx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xx。

      2、數量:xx。

      3、價值:xx。

      第二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xx年,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并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后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后的財產過戶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并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帳戶,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xx銀行xx分行xx帳戶,即乙方指定的帳戶。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后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后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xx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xx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xx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xx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稅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稅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余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 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并經xx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xx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xx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xx份,送xx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xx(章) 抵押權人:xx(章)

      代表人:xx(簽字) 代表人:xx(簽字)

      地址:xx 地址:xx

      銀行及帳號:xx 銀行及帳號:xx

      xx年xx月xx日訂立

      汽車抵押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抵押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抵押人的財產抵押。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

      本抵押擔保合同擔保范圍為主債權及利息、抵押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和訴訟費)。

      抵押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條 抵押物概況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

      抵押物數量:_________。

      抵押物質量:_________。

      抵押物所在地:_________。

      2.評估價值: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 _________元整,抵押率為__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元整。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價值。財產抵押后,該財產的價值大于所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額部分。

      3.抵押期限為_________年,自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4.下列財產可以抵押(抵押物權屬):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2)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3)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4)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上述所列財產一并抵押。

      5.以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6.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權;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

      (3)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4)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第三條 抵押物登記

      1.抵押人授權抵押權人在本合同簽訂后執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及全套有關該抵押物的證明文件到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的登記備案手續。

      2.抵押人授權抵押權人在獲得該抵押物的正式產權證明后,依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到有關的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該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并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存于抵押權人。

      3.辦理抵押物登記的部門如下:

      (1)以無地上定著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為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土地管理部門;

      (2)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

      (3)以林木抵押的,為縣級以上林木主管部門;

      (4)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

      (5)以企業的設備和其他動產抵押的,為財產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4.抵押人以本合同第二條第四項規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5.抵押人以其他財產抵押的,可以自愿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6.未辦理抵押物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抵押人辦理抵押物登記的,登記部門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證部門。

      7.辦理抵押物登記,應當向登記部門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復印件:

      (1)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2)抵押物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書。

      第四條 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1.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對該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因抵押人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物產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動轉為本合同的抵押物。

      2.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置。由此引起抵押權人的任何損失,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3.抵押人對該抵押物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對該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損壞,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第五條 抵押物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取得該抵押物_________日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物購買保險。保險的賠償范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損毀;投保金額不得少于重新購買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保險期限至主合同到期之日,如抵押人不履行到期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完畢為止。

      2.抵押人需在保險手續辦理完畢十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為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抵押權人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款(除非抵押權人書面同意)。

      3.抵押期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抵押人須無條件賠償抵押權人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

      4.抵押人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抵押權人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定,代為購買保險,所有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5.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抵押人應就受損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并辦理相應手續。

      6.抵押人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稅費。抵押人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抵押權人造成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應負責賠償。

      第六條 抵押權的實現

      1.發生以下情況的,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1)根據主合同的約定主合同提前到期的;

      (2)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2.在抵押人不履行主合同約定條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就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權人處分本抵押合同項下之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1)用于繳付因處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

      (2)用于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應付的一切費用;

      (3)扣還根據本合同抵押人應償還抵押權人的債務及其他一切款項。

      3.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抵押權人應退還抵押人。

      4.如果抵押權人不適當行使抵押權,抵押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異議,造成利害關系人損失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5.如果債權未受清償是因抵押權人自己的過錯造成的,則抵押權人不得行使抵押權。

      第七條 權利義務

      (一)抵押權人的權利義務:

      1.在抵押人到期還清債務后,抵押物權消失。

      2.抵押權人有權檢查、監督抵押財物的保管情況,了解抵押人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抵押人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抵押人違反主合同的行為,抵押權人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用制裁。

      3.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抵押權人有權中止主合同的履行:

      (1)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抵押人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后,無力向抵押權人履行債務。

      (3)抵押人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抵押人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3.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4.抵押人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抵押權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損害而得到的賠償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二)抵押人的權利義務:

      1.應嚴格按照住合同規定時間主動履行債務。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抵押權人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抵押權人發現抵押人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抵押權人通知抵押人當即改正或可終止主合同。

      3.抵押人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并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抵押人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抵押權人提供新的抵押物,若抵押人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抵押權人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4.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5.抵押物由抵押人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分公司投保,以抵押權人為保險受益人,并將保險單交抵押權人保管,保險費由抵押人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抵押權人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債務。

      6.當抵押人為主抵押人時,主抵押人采取欺騙的方法,隱瞞事實真相,蒙蔽抵押權人相信其已經提供抵押擔保而實質上是重復抵押的,如果抵押權人的債權受到損害,有權追償抵押人除抵押物以外的其他財產,以清償其債權。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抵押權人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履行債務,給抵押人造成經濟上的損失,抵押權人應負責違約責任。

      2.抵押人如未按主合同規定履行債務,一經發現,抵押權人有權終止合同并加收_________%的罰息。

      3.抵押人如不按期履行債務,或有其它違約行為,抵押權人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

      第九條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1.向抵押權人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2.準許抵押權人或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依法對抵押物進行檢查;

      3.抵押人在工作單位、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時,須在十日內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4.抵押人在占有該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并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5.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該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抵押人保證在十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權人。

      第十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抵押權人或抵押人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二條 合同的轉讓

      1.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并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2.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的,抵押權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3.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抵押人清償。

      4.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

      第十三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 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3.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五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十六條 其他

      1.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_________。

      2.抵押人按期履行主合同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責任后,本合同即告終止。抵押權人將協助抵押人到有關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并將抵押財產所有權權屬證明文件和收據退還抵押人。

      第十七條 合同的效力

      1.抵押權人提供的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3.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權人(蓋章):_________ 抵押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 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鑒(公)證意見:

      經 辦 人: 鑒(公)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汽車抵押合同 篇4

      抵押人: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車輛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車輛抵押。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同意就下列車輛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車輛型號及車牌號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

      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借款總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小寫)。

      第四條抵押車輛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車輛承擔維修、養護義務并負有保證抵押車輛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車輛不得重復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定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汽車抵押合同 篇5

      抵押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

      2、數量:_____.

      3、價值:_____.

      第二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并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后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后的財產過戶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并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帳戶,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銀行___分行___帳戶,即乙方指定的帳戶。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后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后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稅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稅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余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 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并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___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權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簽字) 代表人: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汽車抵押合同 篇6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大廈(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與________________公司簽訂協議書一份,規定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將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__用地退還給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___公司愿補償__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給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大廈愿為________________公司按協議規定的期限支付補償款提供抵押并簽訂如下抵押協議: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公司簽訂的協議書規定的大________________公司應支付的_____________萬元補償款,其支付期限分別為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____萬元。

      第二條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號的________________大廈的房產作_____________公司履行義務的抵押擔保,該房產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屬框架結構,屬乙方所有,其房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號

      _____________。

      第三條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范圍與________________

      公司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的.范圍相同,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產。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為并有權要求再提供擔保。

      第五條本抵押協議簽訂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房產的房地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號,由甲方負責辦理抵押物的評估并向有關登記相關辦理抵押物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物登記費用雙方各半承擔。

      第六條因本抵押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有關機關登記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大廈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汽車抵押合同 篇7

      協議人:(以下簡稱甲方)

      協議人:(以下簡稱乙方)

      因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供應價值為15萬元的貨物(或乙方于 年 月 日向甲方借款15萬元),現乙方無力償還甲方的到期債務,自愿將自己所有的車輛抵給甲方,以抵消所欠甲方的債務,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現自愿就以車抵債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__牌轎車折抵給甲方,乙方所欠甲方的債務15萬元抵銷。

      該車輛的車架號為:

      發電機號為:

      車牌號為:

      二、乙方保證車輛的所有權沒有爭議,保證車輛無抵押,且交付時能夠正常行駛,不拖欠車輛應繳稅費。

      三、乙方應當協助甲方辦理車輛過戶手續,過戶費用由甲方承擔。如因甲方在辦理車輛過戶手續過程中發現因車輛存在問題無法辦理過戶手續時,應當在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并將車輛歸還乙方。

      四、在約定期間甲方將車輛歸還于乙方,經乙方驗收后,乙方所欠甲方的債務仍然視為存在,乙方應當以其他方式予以清償。

      五、甲方未能辦理車輛過戶手續,又沒有在約定時間內通知乙方,視為乙方已經將所欠甲方的款項清償。

      六、乙方將車輛登記證書、車輛行駛證交付給甲方,甲方應當為乙方出具收據,收到上述證件時視為車輛已交付給甲方,車輛交付給甲方時乙方所欠甲方的債務消滅。

      七、在完成車輛交付后,該車輛的風險由甲方承擔,在該車輛沒有交付之前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八、在完成車輛交付后,甲方即是該車輛的實際所有人和使用人,無論是否辦理完畢過戶手續,因甲方實際占有該車輛期間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九、甲方應當在車輛交付的同時,將先前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欠款憑證交付給乙方,并當場進行銷毀。

      十、如因該協議的簽訂和履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均應當友好協商,不能協商一致時,任何一方可以在該協議的履行地提起訴訟。

      以上協議一式兩份,協議內容是甲、乙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雙方承諾均完全理解了協議條款的全部內容,且不存在任何一方提供了協議格式條款的情形;該協議在雙方簽字后即日生效,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汽車抵押合同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抵押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抵押人的財產抵押。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抵押擔保的范圍

      本抵押擔保合同擔保范圍為主債權及利息、抵押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和訴訟費)。抵押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條抵押物概況

      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評估價值: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抵押率為__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元整。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價值。財產抵押后,該財產的價值大于所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額部分。抵押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下列財產可以抵押(抵押物權屬):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2)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3)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4)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上述所列財產一并抵押。以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權;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

      (3)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4)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第三條抵押物登記

      抵押人授權抵押權人在本合同簽訂后執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及全套有關該抵押物的證明文件到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的登記備案手續。抵押人授權抵押權人在獲得該抵押物的正式產權證明后,依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到有關的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該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并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存于抵押權人。

      辦理抵押物登記的部門如下:

      (1)以無地上定著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為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土地管理部門;

      (2)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

      (3)以林木抵押的,為縣級以上林木主管部門;

      (4)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

      (5)以企業的設備和其他動產抵押的,為財產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抵押人以本合同第二條第四項規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抵押人以其他財產抵押的,可以自愿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未辦理抵押物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抵押人辦理抵押物登記的,登記部門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證部門。

      辦理抵押物登記,應當向登記部門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復印件:

      (1)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2)抵押物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書。

      第四條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對該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因抵押人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物產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動轉為本合同的抵押物。

      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置。由此引起抵押權人的任何損失,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抵押人對該抵押物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對該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損壞,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第五條抵押物的保險

      抵押人須在取得該抵押物_________日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物購買保險。保險的賠償范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損毀;投保金額不得少于重新購買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保險期限至主合同到期之日,如抵押人不履行到期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完畢為止。

      抵押人需在保險手續辦理完畢十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為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抵押權人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款(除非抵押權人書面同意)。

      抵押期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抵押人須無條件賠償抵押權人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

      抵押人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抵押權人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定,代為購買保險,所有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抵押人應就受損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并辦理相應手續。

      抵押人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稅費。抵押人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抵押權人造成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應負責賠償。

      第六條抵押權的實現

      發生以下情況的,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1)根據主合同的約定主合同提前到期的;

      (2)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在抵押人不履行主合同約定條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就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權人處分本抵押合同項下之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1)用于繳付因處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

      (2)用于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應付的一切費用;

      (3)扣還根據本合同抵押人應償還抵押權人的債務及其他一切款項。

      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抵押權人應退還抵押人。

      如果抵押權人不適當行使抵押權,抵押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異議,造成利害關系人損失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如果債權未受清償是因抵押權人自己的過錯造成的,則抵押權人不得行使抵押權。

      第七條權利義務

      (一)抵押權人的權利義務:

      在抵押人到期還清債務后,抵押物權消失。

      抵押權人有權檢查、監督抵押財物的保管情況,了解抵押人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抵押人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抵押人違反主合同的行為,抵押權人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用制裁。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抵押權人有權中止主合同的履行:

      (1)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抵押人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后,無力向抵押權人履行債務。

      (3)抵押人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抵押人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抵押人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抵押權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損害而得到的賠償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二)抵押人的權利義務:

      應嚴格按照住合同規定時間主動履行債務。

      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抵押權人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抵押權人發現抵押人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抵押權人通知抵押人當即改正或可終止主合同。

      抵押人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并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抵押人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抵押權人提供新的抵押物,若抵押人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抵押權人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抵押物由抵押人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分公司投保,以抵押權人為保險受益人,并將保險單交抵押權人保管,保險費由抵押人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抵押權人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債務。

      當抵押人為主抵押人時,主抵押人采取欺騙的方法,隱瞞事實真相,蒙蔽抵押權人相信其已經提供抵押擔保而實質上是重復抵押的,如果抵押權人的債權受到損害,有權追償抵押人除抵押物以外的其他財產,以清償其債權。

      第八條違約責任

      抵押權人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履行債務,給抵押人造成經濟上的損失,抵押權人應負責違約責任。

      抵押人如未按主合同規定履行債務,一經發現,抵押權人有權終止合同并加收_________%的罰息。

      抵押人如不按期履行債務,或有其它違約行為,抵押權人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

      第九條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向抵押權人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準許抵押權人或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依法對抵押物進行檢查;

      抵押人在工作單位、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時,須在十日內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抵押人在占有該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并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該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抵押人保證在十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權人。

      第十條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或抵押人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二條合同的轉讓

      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并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的,抵押權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抵押人清償。

      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

      第十三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五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十六條其他

      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按期履行主合同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責任后,本合同即告終止。抵押權人將協助抵押人到有關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并將抵押財產所有權權屬證明文件和收據退還抵押人。

      第十七條合同的效力

      抵押權人提供的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權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抵押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汽車抵押合同 篇9

      抵押方:(以下稱甲方)X X市煤氣公司

      接受方:(以下稱乙方)X X市財政局

      為確保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尼桑轎車一臺。

      第二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共作價伍拾萬元人民幣。

      第三條

      抵押財產由甲方自行保管,乙方應允許甲方使用,甲方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理其抵押財產。

      第五條

      甲方如出現未按約定還款期還款,乙方有權處理抵押財產。

      第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借款合同失效時自動失效。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年__月__日

      汽車抵押合同 篇10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公司經營需要,以自有車輛作為抵押向乙方借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規,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

      甲方愿把其名下的車輛作為抵押。該車輛品牌為________,型號為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

      第二條 抵押款

      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小寫)。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為借款本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三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__天,自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如到期不還款,乙方有權處理該抵押車輛的所有權。

      第四條 抵押情況聲明、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后一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并列出抵押情況聲明,經核實無誤后雙方在抵押情況聲明上簽名,加蓋手印,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由乙方負責暫管,一切倉儲及其保險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雙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

      第六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

      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廈門市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亦有權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直接過戶至乙方名下(甲方無條件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或其它方式處分。

      第七條 爭議糾紛解決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爭議,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可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解決:

      1、申請仲裁機關裁決。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他約定

      1、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并簽訂補充合同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向第一審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汽車抵押合同 篇11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證明人: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產或經營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并以車輛作為抵押物,乙方同意出借并簽訂合同內容。

      第一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元整。

      第二條:貸款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借款從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每月到期還款小寫____元整。

      第三條:抵押車輛品牌:_________________機動車牌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車駕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在還款金額及期數甲方未還款,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扣除全部保證金。且乙方有權扣回抵押車輛,甲方未履行歸還月還金額,甲方自愿同意乙方扣回抵押車輛,借款人保證并同意抵押車輛讓乙方扣回。甲方如不

      按期付息還本,乙方可法律途徑扣回抵押物。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償還本借款,視為甲方徹底違約,甲方同意并保證抵押車輛歸乙方所有。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付責賠償。到期保證金全額退還。

      第五條:借款人與貸款人商定,借款人按月歸還貸款本息,借款借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同意以上還款期數及金額,如果不按以上還款數及金額還款,甲方同意抵押車輛允許乙方扣回。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甲乙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證明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汽車抵押合同 篇12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 年 字第 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 萬元整,抵押率為 %。實際抵押額為 萬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 待甲、乙雙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抵押價額 %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 抵押財產中的 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 抵押財產意外毀損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變更主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不列入破產清算范圍,乙方并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有權用主合同中尚未償還的借款與被毀損的抵押財產相抵銷,并可追索剩余價款;蛘咭笠曳交謴偷盅贺敭a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 %的違約金。

      4。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5。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 %的違約金,并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十五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一式 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汽車抵押合同 篇13

      賣車方(甲方):

      買車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現將牌號為;____,車主____,發動機號____,車架號____的____色____車壹輛,轉賣給乙方,本著雙方自愿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該車20__年__月__日成交。成交價格人民幣__萬__仟__佰元整。

      二、甲方保證該車來源合法,該車的一切證照手續齊全合法有效與檔案相符,保證乙方隨時過戶轉籍。

      三、乙方購買該車后,如發現該車在交付給乙方之前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必須立即無條件全額退還乙方購車款__萬__仟__佰元整,并賠償乙方直接及間接經濟損失,負責相關法律責任。

      1、有盜搶嫌疑;

      2、發動機號車架號與檔案不符;

      3、車身顏色未經審批改造;

      4、遺留交通違章肇事未結案;

      5、有債權債務抵押借款扯皮糾紛;

      6、分期付款購車未付清余款或其他原因被車管部門或相關執法機關凍結;

      7、非法組裝拼裝車輛;

      8、不能按約定時間提供原車主過戶證件手續致使乙方不能過戶;

      9、檔案審驗的簽字簽章,如有任何一種屬偽造致使乙方不能過戶或過戶后被發現追究的;

      10、該車在轉賣給乙方后,無論是否辦理過戶轉籍,無論賣出時間長短,一旦被發現在本次轉賣有盜搶行為的;非法轉賣他人車輛的'。

      四、20__年__月__日__時前,該車發生的一切民事、法律責任、經濟糾紛、債權債務、交通違章事故等一律由甲方負責,20__年__月__日__時后,該車發生的上述責任由乙方負責。

      五、該車過戶費由方負責,現雙方確定:甲方在20__年__月__日前提供該車一切過戶手續,并協助乙方過戶。

      六、甲方現已于20__年__月__日將該車及該車行駛證購置證,20__年__月__日養路費保險費單證交給乙方,乙方已付清車款人民幣__萬__仟__佰元整。

      七、本協議甲乙雙方一旦簽字,即被視為完全領會協議條款并愿意按各條款內容執行。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簽字:__乙方簽字:__

      電話:__電話:__

      20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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