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共場所衛生的管理制度

    時間:2024-06-27 16:55:34 公共管理 我要投稿

    (推薦)公共場所衛生的管理制度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共場所衛生的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推薦)公共場所衛生的管理制度

      公共場所衛生的管理制度 篇1

      一、按《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相關規定依法辦齊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明、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等證照方可營業;各種證照禁止涂改、偽造、轉讓、倒賣。

      二、衛生許可證懸掛在場所醒目處,經營單位名稱、地址、負責人及許可經營項目應與實際情況和營業執照相符。新建、擴建、改建餐飲業公共場所經營單位,按規定程序申領衛生許可證。

      三、專人負責管理單位各種證照,按相關法規規定按時辦理衛生許可證等證照審驗、變更、換證手續,避免持過期失效證照。

      四、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合格證明、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上崗,并按要求定期組織從業人員復檢、復訓,禁止無證上崗或持過期失效證件上崗。

      五、餐飲業公共場所經營單位使用的消毒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消毒產品有關標準規范要求,并提供消毒產品生產企業有效的'營業執照、衛生許可批準文件和產品檢驗報告等復印件。

      公共場所衛生的管理制度 篇2

      學校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

      為搞好公共場所、公共環境的安全和衛生管理,創造良好的公共場所衛生條件,預防疾病,保障全校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創造良好的學習、生活、工作環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條本規定適用范圍:辦公室、教室、會議室,多媒體室、閱覽室、實驗室、保健室、運動場、活動室、食堂、廁所等。

      第二條教室、閱覽室內采光、照明必須符合國家教育部的有關要求。

      第三條必須并保持教室、閱覽室等的空氣流通,做好通風設備設施的管理。

      第四條做好周邊環境、場所的安全衛生管理工作,減少或禁止噪音,保證教學、工作、生活的正常開展。

      第五條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實驗室的廢棄物,隨時清除生活垃圾,營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環境。

      第六條體育場地要經常檢查場地設施,發現設施損壞,應及時維修,保證使用安全。嚴禁一切車輛進入體育場地內。體育場地只提供校內學生及教職工活動,校外人員必須辦理租借手續,方準提供使用。要保持體育場地內外以及周邊環境的整潔衛生。

      第七條學校的校舍維修、改造以及設計必須符合有關管理部門的安全衛生要求。

      第八條公共場所的使用部門應當建立安全衛生管理責任制度,并配合學校安全衛生管理人員進行安全衛生檢查與監督管理。

      第九條學校按有關規定對公共場所、公共環境的從業人員隨時進行安全衛生培訓并做好考核工作。

      第十條為保證全校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公共場所、公共環境的衛生工作人員,必須持有上崗證或健康合格證,才能從事本項工作。

      第十一條公共場所、公共環境工作人員應該按規程操作。

      第十二條凡不按本規定操作的單位或個人,如發生事故,學校將按有關法規進行人員調整,情節嚴重者,并進行經濟處罰,追究法律責任。

      公共場所衛生的管理制度 篇3

      為認真貫徹落實《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規范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健康體檢與衛生培訓,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九條、第十條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包括臨時工、試用工)上崗前必須經過健康體檢,取得健康合格證方可上崗工作。

      二、從業人員應具備相關的衛生法規和基本衛生知識。新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應取得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

      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體檢組織機構,定期(每年)組織從業人員到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衛生檢測機構進行體檢。

      四、建立從業人員健康體檢和衛生知識培訓的檔案。從業人員必須持健康證上崗。

      五、對健康體檢中發現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它有礙公共場所衛生疾病的患者應及時調離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崗位,治愈后方可恢復原工作。

      公共場所衛生的管理制度 篇4

      1、凡設有集中空調的單位應加強對空調的衛生管理,并由專人負責。

      2、集中空調場所應有足夠的新風供應,新風量不低于20m3/人〃h,新風口必須設在室外并遠離污染源,新風口應定期清洗。

      3、集中空調系統的各處過濾器的濾網必須定期檢查、清洗,不得積塵,保持干凈完整,清洗的頻次視濾網的清潔狀況而定。

      4、回風口、出風口、排氣口等處應定期清洗,保持干凈,不得積塵,保持完整不破損,出風口四周不應有黑煙跡。

      5、風機房內應保持干凈整潔,無雜物,無積水,不能作倉庫用或其他用途。

      6、集中空調場所必須重視排氣,采用機械排氣的',排氣扇及入風口應保持清潔干凈,不積塵,排氣扇應能正常運轉。

      7、應加強冷卻塔的衛生管理,每半年更換冷卻水一次,每年清洗不少于一次。

      8、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導致或者可能導致空氣傳播性疾病時,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及時關閉所涉及區域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

      公共場所衛生的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一九八七年四月一日頒發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衛生部頒發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各級政府要將公共場所衛生工作列入經濟和社會事業建設總體規劃,加強對衛生管理和衛生監督工作的領導,明確各有關部門的職責。

     。ㄒ唬┟窈、鐵路、交通部門,要加強車站(包括火車站和汽車站)、機場、碼頭、港口等公共場所和交通工具的衛生管理;商業、物資、輕工、糧食、外貿、文化、體育、旅游、園林等部門,要把公共場所衛生工作列入企業經營管理考核的重要內容,加強管理。

     。ǘ┯媱、建設、環保、規劃設計等部門,要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制定公共衛生設施建設規劃,對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公共場所,按《條例》及其有關規定把好選址、設計關。

     。ㄈ┬麄、新聞、教育等部門,要利用各種宣傳工具,采取多種形式,宣傳《條例》精神,普及公共場所衛生知識。

     。ㄋ模┕、工商、財政、環保等部門,要按《條例》有關規定,協助和配合衛生監督機構,加強對公共場所的衛生管理和環境保護工作。

     。ㄎ澹└骷壭l生部門是對公共場所衛生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的衛生行政機關,要加強對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管理,健全監督網絡,充實監督人員和技術裝備。

      第三條 公共場所的主管部門,要建立完整的衛生管理制度,配備專職或兼職的衛生管理人員,對所屬經營單位(包括個體經營者,下同)的衛生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

      第四條 經營單位應建立衛生責任制度,負責所經營的公共場所的衛生管理,接受衛生監督機構的監督管理。按《實施細則》第五條規定,對本單位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的培訓。

      各級衛生監督機構負責本轄區內經營單位的負責人、個體經營者的衛生知識培訓和考核工作。

      第五條 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必須按《實施細則》第六條規定,進行體格檢查,領取“健康合格證”。

      “健康合格證”不得涂改、轉讓、倒賣、偽造。工作期間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第六條 凡在本省境內的公共場所,包括照像館、郵局、銀行(儲蓄所)、客運售票處等,應按《實施細則》第七條規定申請領取“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第七條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每年復核一次,持證單位或個人應填寫復核登記表,經發證機關審核合格后,在復核登記表上加蓋年度審核章,并在“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上加貼年度有效貼花,逾期三個月未加蓋年度審核章和未加貼年度有效貼花者,按未領取“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處理。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不得涂改、轉讓、倒賣、偽造。

      第八條 未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條例》第二條和本辦法第六條所列舉的公共場所的經營活動。

      對吊銷“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者,衛生監督機構須提出書面意見,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九條 公共場所經營單位因不符合衛生標準和要求造成危害健康事故的,應按《實施細則》第八條規定,向當地衛生監督機構報告,并填寫事故報告表。

      第十條 發生危害健康事故,未及時報告或少報、漏報、不報的,衛生監督機構應追查補報;對故意隱匿不報者,由衛生監督機構追究當事者的責任;觸犯刑律的,提請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一條 公共場所的建設項目必須接受衛生監督機構的衛生監督管理,建設單位應將下列資料報送衛生監督機構審查,領取“公共場所建設項目衛生許可證”:

      1.設計任務書、可行性研究及擴初設計的衛生篇章,對需要編制建設項目衛生評價報告書的,應在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完成,在擴初設計同時,編制衛生評價報告書;

      2.建設用地范圍內和選址周圍的有關環境資料;

      3.與衛生有關的施工設計資料。

      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衛生監督機構必須對建設項目的衛生設施質量、衛生技術措施、環境衛生質量等方面進行全面的`衛生評價,提出書面驗收結論。

      第十二條 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實行分級管理。

     。ㄒ唬┦〖壭l生監督機構負責全省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管理,并對部、省屬單位(包括部、省屬外商投資企業)進行直接衛生監督管理;對新建、擴建、改建的部、省屬公共場所進行預防性衛生監督,發放“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ǘ┦行l生監督機構負責本轄區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管理,并對市屬單位(包括市屬外商投資企業)實行直接衛生監督管理;對新建、擴建、改建的市屬公共場所進行預防性衛生監督,發放“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ㄈ┛h(不設區的市、區)衛生監督機構,對本轄區內的公共場所實行衛生監督管理,對所屬新建、擴建、改建的公共場所進行預防性衛生監督,發放“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第十三條 上級衛生監督機構監督、指導下級衛生監督機構的工作,省級衛生監督機構對下級衛生監督機構及本轄區內民航、鐵路、交通、廠(場)礦衛生監督機構作出的不恰當的處理決定,有權糾正或重新處理。

      第十四條 各級衛生監督機構按《實施細則》第十一條、第十三條規定的標準和要求設立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員,根據工作需要可在鄉、鎮、街道衛生院(所)防保醫生中設立公共場所助理衛生監督員,協助衛生監督員進行工作。

      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員必須遵守衛生監督員守則,在職責范圍內對公共場所進行衛生監督管理。

      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員在執行公務時必須佩戴“中國衛生監督”證章,出示監督證件。

      第十五條 對違反公共場所衛生管理的單位或個人,由各級衛生監督機構根據《實施細則》第四章規定,給予處罰。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省衛生廳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共場所衛生的管理制度 篇6

      一、按范要求設置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消毒間,有專用清洗池、消毒設施及保潔設施,并保證能正常運轉。

      二、指定專人按操作規范對公共用品用具進行清洗、消毒和保潔工作。

      三、清洗消毒間應有明顯標志,環境整潔,通風換氣良好,無積水積物,無雜物存放。

      四、供顧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應嚴格做到一客一換一消毒。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供顧客使用的公共用品應符合國家衛生標準。

      五、清洗消毒應按規程操作,做到先清洗后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應在有效期內,消毒設備(消毒柜)應運轉正常。

      六、清洗消毒的茶杯、口杯、酒具等杯具及公共用品,應當完好無損,必須做好消毒記錄,保證一客一用一消毒。

      七、清洗飲具的清潔工具應專用,防止交叉污染。

      八、清洗消毒后的各類用品用具應達到有關衛生標準的規定并保潔存放。清洗消毒后的茶具應當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符合《食(飲)具消毒衛生標準》規定。補充杯具、食具應注意手部衛生,防止污染。

      九、保潔時間較長的茶杯、口杯、酒具等杯具,必須再次進行清洗消毒后,方可供客人使用。

      十、保潔柜應定期清洗消毒,建立出入登記制度,不得存放其它物品或有雜物。

      公共場所衛生的管理制度 篇7

      1、主要領導負責,建立衛生管理網絡,配備衛生管理人員,建立好各項衛生臺帳。

      2、嚴格貫徹《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及實施細則,持有效“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經營,衛生質量符合國家標準。

      3、積極配合衛生監督部門開展監督和監測工作。

      4、從業人員(包括臨時工)每年進行健康體檢,凡患有病毒性肝炎、傷寒、痢疾、活動性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它有礙公共場所疾病者,及時調離。未能取得健康證者不得上崗工作。

      5、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衛生知識和操作技能培訓。新上崗人員未經體檢和取得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不得上崗工作。

      6、建立衛生宣傳制度,加強衛生宣傳,提高從業人員的'衛生意識和法制觀念。

      7、建立公用物品的消毒、換洗制度。公用物品的消毒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實行上客一換一消毒。消毒換洗臺帳齊全。

      8、建立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報告制度。發生事故按照要求及時向衛生防疫站報告。

      9、定期檢查、考核、評比。

      公共場所衛生的管理制度 篇8

      一、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檔案有專人負責,專柜保管,隨時備查。至少保存兩年。

      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檔案每半年進行一次系統整理,做到分類歸檔保存,每件檔案應有編號、目錄以便于查找。

      三、衛生部門的監督意見書、采樣記錄、檢驗報告、處罰文書及本單位建立的衛生管理制度、日常檢查記錄、獎懲意見等及時歸檔。

      四、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檔案應當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ㄒ唬┬l生管理部門、人員設置情況及衛生管理制度;

     。ǘ┛諝、微小氣候(濕度、溫度、風速)、水質、采光、照明、噪聲的檢測情況;

     。ㄈ╊櫩陀闷酚镁叩那逑、消毒、更換及檢測情況;

     。ㄋ模┬l生設施的使用、維護、檢查情況;

     。ㄎ澹┘锌照{通風系統的清洗、消毒情況;

     。┌才艔臉I人員健康檢查情況和培訓考核情況;

     。ㄆ撸┕残l生用品進貨索證管理情況;

     。ò耍┕矆鏊:】凳鹿蕬鳖A案或者方案;

     。ň牛┦、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要求記錄的'其他情況。

      公共場所衛生的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創造良好的公共場所衛生條件,預防疾病,保障人體健康,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下列公共場所:

     。ㄒ唬┵e館、飯館、旅店、招待所、車馬店、咖啡館、酒吧、茶座;

     。ǘ┕苍∈、理發店、美容店;

     。ㄈ┯皠≡、錄像廳(室)、游藝廳(室)、舞廳、音樂廳;

     。ㄋ模w育場(館)、游泳場(館)、公園;

     。ㄎ澹┱褂[館、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

     。┥虉觯ǖ辏、書店;

     。ㄆ撸┖蛟\室、候車(機、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條公共場所的下列項目應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

     。ㄒ唬┛諝、微小氣候(濕度、溫度、風速);

     。ǘ┧|;

     。ㄈ┎晒、照明;

     。ㄋ模┰胍;

     。ㄎ澹╊櫩陀镁吆托l生設施。

      公共場所的衛生標準和要求,由衛生部負責制定。

      第四條國家對公共場所以及新建、改建、擴建的公共場所的選址和設計實行"衛生許可證"制度。

      "衛生許可證"由縣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簽發。

      第二章衛生管理

      第五條公共場所的主管部門應當建立衛生管理制度,配備專職或者兼職衛生管理人員,對所屬經營單位(包括個體經營者,下同)的衛生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并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六條經營單位應當負責所經營的公共場所的衛生管理,建立衛生責任制度,對本單位的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的培訓和考核工作。

      第七條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持有"健康合格證"方能從事本職工作;加辛〖、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第八條經營單位須取得"衛生許可證"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辦理營業執照。在本條例實施前已開業的,須經衛生防疫機構驗收合格后,補發"衛生許可證"。"衛生許可證"兩年復核一次。

      第九條公共場所因不符合衛生標準和要求造成危害健康事故的,經營單位應妥善處理,并及時報告衛生防疫機構。

      第三章衛生監督

      第十條各級衛生防疫機構,負責管轄范圍內的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工作。

      民航、鐵路、交通、廠(場)礦衛生防疫機構對管轄范圍內的公共場所,施行衛生監督,并接受當地衛生防疫機構的業務指導。

      第十一條衛生防疫機構根據需要設立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員,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交給的任務。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員由同級人民政府發給證書。

      民航、鐵路、交通、工礦企業衛生防疫機構的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員,由其上級主管部門發給證書。

      第十二條衛生防疫機構對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職責:

     。ㄒ唬⿲矆鏊M行衛生監測和衛生技術指導;

     。ǘ┍O督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指導有關部門對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的教育和培訓;

     。ㄈ⿲π陆、擴建、改建的'公共場所的選址和設計進行衛生審查,并參加竣工驗收。

      第十三條衛生監督員有權對公共場所進行現場檢查,索取有關資料,經營單位不得拒絕或隱瞞。衛生監督員對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有保密的責任。

      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員在執行任務時,應佩戴證章、出示證件。

      第四章罰則

      第十四條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或者個人,衛生防疫機構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停業整頓、吊銷"衛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

     。ㄒ唬┬l生質量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而繼續營業的;

     。ǘ┪传@得"健康合格證",而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

     。ㄈ┚芙^衛生監督的;

     。ㄋ模┪慈〉"衛生許可證",擅自營業的。

      罰款一律上交國庫。

      第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造成嚴重危害公民健康的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對受害人賠償損失。

      違反本條例致人殘疾或者死亡,構成犯罪的,應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對罰款、停業整頓及吊銷"衛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不服的,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15天內,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但對公共場所衛生質量控制的決定應立即執行。對處罰的決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訴的,由衛生防疫機構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七條公共場所衛生監督機構和衛生監督員必須盡職盡責,依法辦事。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收取賄賂的,由上級主管部門給予直接責任人員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條例的實施細則由衛生部負責制定。

      第十九條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公共場所衛生的管理制度 篇10

      1、公共場所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健康檢查,領取“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明”后方能上崗工作。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治愈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3、旅店業、餐廳、咖啡廳、酒吧、茶座、娛樂場所、公共浴室、理發店、美容店、游泳場(館)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其余場所從業人員每兩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4、公共場所內經營食品的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按《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進行。

      5、公共場所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接受衛生知識培訓,學習有關衛生法律法規,基本衛生知識和基本衛生操作技能等,熟悉并嚴格執行本崗位的各項衛生操作規程和有關衛生要求。

      6、公共場所從業人員上崗后每兩年進行一次衛生知識復訓。

      7、健康檢查項目按衛生部“預防性體檢管理辦法”進行,“健康證明”均不得涂改、轉讓、倒賣、偽造。

      8、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必須講究個人衛生。

      9、公共場所經營單位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有連續二年應檢與應培訓人員、已檢與已培訓人員和已領健康證、培訓證人員名單;有衛生監督部門通知的`不合格人員名單及其去向記錄。

      公共場所衛生的管理制度 篇11

      1、衛生管理人員架構

      A.美容院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上崗,健康檢查每年進行一次。

      B.保潔員有何蘭芳、韋月瓊,執行《保潔員工作規程》,負責美容院日常環境衛生維護工作,衛生主管連建英負責監督。

      C.保潔員需參加相關衛生知識培訓,熟悉衛生部《美容美發場所衛生規范》要求,掌握各種物品的清洗消毒程序,操作熟練、正確。

      D.成立環境衛生管理小組,組長由衛生主管連建英擔任,組員有黃海妮、麥小燕、熊少蘭、植潔梅、施彩嬋,負責監督美容院各項衛生制度的執行情況。

      1)每月召開一次檢討會,檢討美容院的衛生管理存在的問題,及時向公司反映,商討改進方案。

      2)每月與衛生主管一起參加一次衛生大檢查,適當自發開展優秀評比活動。

      3)衛生安全突發時間及例外事件處理

      2、美容院布草衛生制度:

      A、所有布草必須做到一客一換,將用過的毛巾置放于三樓毛巾回收房的毛巾回收專用桶內,每天上午10:00收集到干洗店消毒清潔,確保數量必須保證足夠周轉不夠時立刻通知購買添置。對送洗單位要求無污漬、無異味,抽檢合格方可收貨;

      B、客人拖鞋使用前必須在紫外線消毒鞋柜里消毒后方能提供給客人使用,并定期進行消毒清潔并晾干、

      C、干凈的布草存放于專用布草柜子里密封,不得直接暴露于空氣當中,防止二次污染,保持干凈,做到無雜物、污物或其他物品。不能與用過的毛巾一起存放,不能給顧客使用已用過的布草。

      3、美容院美容工具衛生制度:

      A.洗面巾,床單,浴帽,內衣褲,浴衣,暗瘡針,指套,手套等,全部使用一次性用品,并注意存放于美容房間和物品房的干燥密封處、

      B.眉鉗,眉剪美容師人手一把自行妥善保管,使用前、后均用酒精及消毒水消毒、(每個房間備一瓶75%消毒酒精),物品房設有工具消毒專用桶。

      C.美容房間,定時用醫用紫外光滅菌燈消毒、消毒后必須在《房間消毒登記本》上記錄

      D.客人飲用杯用一次性,或套在玻璃杯托著使用,食具洗滌后存放于消毒柜消毒后再用、

      E.客人使用的梳子必須消毒清洗后,置于電子消毒柜的臭氧層消毒后,整齊置放于梳妝臺標有《已消毒》的籃子里,并準備好帶有《未消毒》標志的籃子給客人盛放使用過的'梳子。

      F.每次服務客人前,美容師必須將雙手用肥皂清洗干凈,擦干,服務時帶上一次性口罩,并每天更換新口罩。

      G.處理暗瘡問題,必須帶上一次性指套或手套(嚴重的),使用后即棄。

      H.如發現美容工具破損,生銹的應立即廢棄,并更換新的工具;

      4、美容院空調器、排氣扇清洗衛生制度:

      A、空調隔塵網清洗由滿師傅負責,堅持每月清洗一次;每次清潔后必須在《空調清潔登記本》上記錄好清洗的空調、和時間。

      B、墻身地面,洗手間定期用稀釋消毒水拖抹沖洗消毒、

      C、所有通風設備保持正常運轉,過濾網和送風排風管保持清潔,調好各局部場所的新風配量,保證各局部場所有新風輸送;

      5、美容院衛生間、浴室、浴缸衛生制度:

      A、衛生間、浴室、浴缸清洗消毒要有專屬人員負責,浴缸要求一客一洗一消毒;浴缸一定要使用一次性塑料袋,用完即棄,坐便器的一次性坐墊用完及時更換;

      B、凡是客人使用過洗手間和房間,保潔員和美容師第一時間進行檢查、清潔、歸位。

      C、禁止接待皮膚病、性病等客人。

      6、美容院垃圾清理制度:

      A、每天下午4點前清理垃圾桶,并將垃圾讓垃圾車收走,垃圾桶及蓋要每日清洗干凈,保持清潔;

      B、及時清理地面的垃圾,地面每日要保持干凈,整潔,不積污、不積水,不能有老鼠、蟑螂蒼蠅等昆蟲;

      C、互相影響:養成衛生習慣,自覺維護環境衛生,禁止吸咽、隨地吐痰、亂丟紙屑、雜物;

      7、美容師環境衛生維護制度

      A、按照《衛生責任區分配》,將所有美容師指定為區域負責人以及《房間區域主人》,要求責任人每天按《衛生責任標準及執行規范》負責各自區域(儀器按標準及時清整歸位,衛生、消毒干凈徹底,物料、家具按標準補充、擺放)

      B、主人按照《主人職責》來負責該房間區域的日常維護及監督。

      C、衛生主管每天定時檢查一次,及不定時抽查,不合格者將按《衛生管理之處罰條例》處罰區域負責人和責任人,保障店內衛生人人參與,相互督促,落實到位。

      8、服務記錄與歸位管理

      A、前臺要記錄好每天服務的客人到店及服務情況。

      B、服務后,美容師必須按照《歸位流程及標準》,將房間、床鋪、儀器等物品整理、換洗、歸位,并在《歸位記錄》上記錄歸位情況、時間、及簽名。

      9、美容院公共用品消毒方法:

      1)茶具:電子消毒柜高溫層

      2)梳子:電子消毒柜臭氧層

      3)分料碟、調模碗、調料棒:電子消毒柜

      4)拖鞋:電子消毒鞋柜

      5)毛巾:電子毛巾消毒柜和送專業洗毛巾廠。

      6)地板:用稀釋的漂白水拖地

      7)房間空氣:紫外線燈

      8)美容師的手:肥皂。

      9)眉鉗:75%酒精

      公共場所衛生的管理制度 篇12

      1、營業場所依法取得衛生許可證后方可營業。

      2、場所內所有從業人員須持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并經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

      3、健全衛生管理制度,區域分工明確,責任落實到人。管理組織每周開展衛生檢查改進工作,并做好記錄,建立衛生檔案。

      4、衛生專干負責經常性衛生檢查和對本單位從業人員衛生知識的培訓。

      5、候車室內外環境整潔、美觀,地面無果皮、痰跡和垃圾,座椅、墻面、玻璃、壁燈干凈無塵。

      6、候車室內的衛生間地面必須保持干燥潔凈,便池、馬桶、面盆必須隨時清理干凈,臺面、鏡面、烘手機必須干凈無塵。

      7、候車室內禁止吸煙,設立明顯禁煙標志和專門吸煙室。吸煙室應安裝獨立的.通排風裝置,并保持通風良好,空氣清潔。

      8、候車室內應加強自然通風,保持機械通風設備的正常運轉,機械通風設備按衛生要求每周清洗過濾設備并記錄完整,保證室內足夠的新風量。

      9、候車室須有固定衛生宣傳欄,利用電視、廣播定時向旅客播放衛生知識,并要做到有資料和記錄。

      10、候車廳三防設施完善,做到候車廳基本無蠅。

      11、停車場設置車輛清洗臺,并配備足夠數量的密閉垃圾容器。

      12、場所內配備足夠數量的密閉垃圾容器,做到垃圾無滿溢、無滲漏、日產日清;垃圾容器每天消毒,垃圾儲運密閉化。

      公共場所衛生的管理制度 篇13

      廁所是傳播疾病、造成污染的地點之一,加強廁所衛生管理,是衛生工作的一個重要方面,學校廁所由總務處負責管理,各使用部門要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第一條:廁所由專門指定的人員進行定期沖洗、打掃及消毒工作,每一天不得少于一次,到達無臭、無蠅、無大便、無污水停積。

      第二條:各廁所所需的消毒藥水,由總務處負責發放,每周徹底消毒一次。

      第三條:總務處對廁所衛生進行不定期的`檢查,并記錄檢查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對其負責的班級采取相應的處罰措施。

      第四條:垃圾、糞便處理辦法:

      1、每一天早、晚各清掃一次,全天務必每隔1小時用流水沖洗一次。

      2、廁所內的垃圾實行袋裝化,定點收集垃圾,由各負責班級值日生定時清掃垃圾,并及時將其運至垃圾場。

      3、禁止將易塞物等垃圾扔進下水道中,務必扔在紙簍中,每一天有清掃人員及時倒掉,地面打掃干凈。

      4、校內廁所的衛生打掃狀況由總務處衛生處和學生會衛生部管理并檢查,由督導辦監督。

      第五條:打掃辦法實施:

      1、按級輪流,一大周換一次,第二周周日晚上交接。

      2、該班打掃期間若發現廁所堵塞由本班負責處理通道。

      3、每次清理垃圾時,提前到后勤處領取垃圾袋,要節省使用垃圾袋,不可學雜費。

      4、每一天早、晚要徹底清掃一次廁所衛生,保證廁所內地面上無垃圾、下水道中無糞便。

      第六條:處罰方法:

      1、凡發現把垃圾扔進池內者,每人每次罰款5元,由總務處和值日生監督?郯嗉10分。

      2、凡在墻上亂寫亂畫者,一經發現罰款2元,扣班級5分。

      3、值日生應將紙簍全部放到墻角,凡將垃圾桶放到路中央者扣該班10分。

      公共場所衛生的管理制度 篇14

      游泳場所衛生管理制度

      1、游泳場所經營單位必須領取“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后方能營業,“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必須懸掛在場內顯眼處。并按國家規定定期到衛生監督部門復核。逾期3個月未復核,原“衛生許可證”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擴建或變更許可項目必須報衛生監督部門審核,驗收合格并取得衛生許可后方能營業。

      3、經營場所的衛生條件和衛生設施必須符合GB9667-1996《游泳場所衛生標準》的`要求。

      4、應建立衛生管理制度和衛生管理組織,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應建立和健全衛生檔案。應協助、支持和接受衛生監督部門的監督、監測。

      5、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明”上崗,并按

      國家規定進行復檢和復訓。

      6、泳客應持健康證入場,患性病、傷寒、痢疾、肝炎、肺結核、傳染性皮膚病、重癥沙眼、急性結膜炎、中耳炎、精神病和酗酒者嚴禁入場游泳。

      7、室內泳場應有新風供應,新風入口應設在室外,遠離污染源,空調器過濾材料應定期清洗或更換。

      8、更衣室、淋浴室和衛生間必須保持清潔衛生,排水暢通,設置有效的獨立的排氣裝置。衛生間設座廁者必須使用一次性座廁墊紙。

      9、應有消毒設施和消毒制度。泳池水游離余氯應保持在0.3-0.5mg/1,必須備有余氯檢測設施和有檢測記錄。必須配備專兼職水質凈化、消毒員。

      10、在泳池入口處,必須分別設有強制性淋浴池和浸腳池。浸腳池寬度與走道相同,長度不少于2米,深度不低于20厘米,游離余氯保持在5-10mg/1,須4小時更換一次。

      11、禁止出租游泳衣、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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