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時間:2024-06-03 15:25:06 報告范文 我要投稿

    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實用]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全事故報告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實用]

    安全事故報告制度1

      1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程序,落實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2范圍

      公司及公司屬各基層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造成人身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的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適用于本制度。

      3引用文件

      3.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2《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3.3《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和處置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21號);

      3.4大連港集團有限公司《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辦法》。

      4管理規定

      4.1公司安全部負責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的綜合管理;其他職能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相關事項的管理;各基層單位負責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的綜合管理。

      公司各級工會組織依法參與事故調查處理,有權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

      4.2事故報告應當及時、準確、完整,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事故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

      4.3事故調查處理應當按照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堅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的原則。

      4.4事故發生單位必須全力支持、配合公司、集團和政府有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和干涉對事故的依法調查處理。

      4.4事故報告

      4.4.1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公司安質部及主管安全經理報告,主管安全經理應立即向總經理報告,并在事故發生30分鐘內報告至集團安全安委辦。

      特別是發生較大人員傷亡或被困、危險化學品泄漏、中毒、著火、爆炸等事故,除按規定向公司報告外,必須在10分鐘內向集團安委辦和市安監局(電話)口頭報告,在撥打110、119報警時,應同時撥打12350或82595958向市安監局應急中心報告。

      發生交通、火災等事故,事故發生單位除按相關規定向公安部門報告外,還應按照以上規定報告公司安質部。

      4.4.2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單位全稱、隸屬關系、行業類型、經濟類型、企業規模、各類證照等);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已經采取的措施;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4.3事故報告后出現的新情況應當及時補報。

      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須及時補報。交通事故、火災事故自發生之日起7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須及時補報。

      4.4.4事故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要立即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根據事故救援的需要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要在搶險救援過程中科學施救,確保救援人員的生命安全,防止擴大傷亡或者發生次生事故。

      4.4.5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證據。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清理或者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必須使用攝像、錄像等技術手段采集證據,妥善保存現場痕跡和物證,保留好現場視頻監控。

      4.5事故調查

      4.5.1發生死亡事故或者集團認為需要調查的,由集團聯系政府相關部門負責組織;重傷及以下事故的調查,由集團負責組織。輕傷事故經集團同意公司可自行調查。

      4.5.2集團組織的事故調查,事故調查組由安監部門、大連港公安局以及工會派人組成,并可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邀請有關職能部門及專家共同組成事故調查組。

      4.5.3公司組織的'事故調查,事故調查組由安質部、工程部、工會及相關部門組成,并可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邀請集團安監部有關領導參加指導。

      4.5.4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當具有事故調查所需要的知識和專長,并與所調查的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系。

      4.5.5事故調查組履行下列職責:

     。1)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

     。2)認定事故的性質和事故責任;

     。3)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4)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4.5.6事故調查組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了解與事故有關的情況,并要求其提供相關文件、資料,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4.5.7事故發生單位的單位負責人、現場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在事故調查期間不得擅離職守,并應當隨時接受事故調查組的詢問,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4.5.8事故調查報告要嚴格按照新《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制定的《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執行,事故調查報告和有關資料須歸檔保存。

      4.6事故處理

      4.6.1對負有事故責任的單位及相關人員,按照政府批復的意見和集團事故處理通報及公司事故處理通報進行處理。對負有事故責任的人員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6.2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對公司主要負責人的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依照集團對事故責任單位事故處理通報執行,公司不做另行處理;對公司其他高管人員需要承擔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的,由公司主要負責人比照集團事故處理通報提出處理意見。

      4.6.3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公司對事故責任單位及責任單位領導成員的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依照下列規定執行:

     。1)按照新《安全生產法》規定,發生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對事故責任單位分別處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

    安全事故報告制度2

      一、重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和較大未遂傷亡事故救援總結報告制度

      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省級及以上專業安全生產應急機構分別組織對本地區、本領域每一起重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和較大未遂傷亡事故成功救援情況及時進行總結,逐起事故編寫救援總結報告。

      (一)救援總結報告的主要內容

      1.事故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報告及救援經過;

      3.應急預案啟動和執行情況;

      4.事故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成立及組成情況;

      5.專業救援隊伍、裝備調用情況以及救援過程中發生的實際費用;

      6.救援方案制定及執行情況、救援過程中應用的裝備及技術情況、專業救援隊伍的搜救情況;

      7.事故原因和性質的簡要分析;

      8.事故救援的經驗和教訓,包括應急預案、事故報告和救援組織、協調、指揮及救援隊伍、專家、裝備、技術等方面;

      9.對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救援隊伍改進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

      10.事故現場相關圖紙資料,現場搶救的有關圖片。

      (二)救援總結報告上報程序與時間

      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于事故救援結束后的20個工作日內將救援總結報告報送省應急中心。

      省級及以上專業安全生產應急機構于事故救援結束后的10個工作日內將救援總結報告報送相應的上級機構,同時報送省應急中心。

      二、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季報制度

      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省級及以上專業安全生產應急機構、省屬企業及時掌握本地區、本領域和本企業的安全生產應急機構建設、應急演練開展、應急救援隊伍開展預防性安全檢查、事故救援以及應急救援隊伍安全技術等工作情況,填寫相關季報表(見附件2)。

      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于每季度結束后的5個工作日內將季報表1、季報表3~8報送省應急中心。

      省屬企業于每季度結束后的5個作日內將季報表2、季報表3~8報送省應急中心。

      省級及以上專業安全生產應急機構于每季度結束后的5個工作日內將季報表3、4與相關的內容和表5、7報送省應急中心,同時報送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安全事故報告制度3

      一.目的

      為建立并保持有效的事故處理機制,對已發生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進行調查、分析,落實防范設施,并按法規要求逐級報告,為建立正常的生產秩序提供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網吧范圍內的事故報告、調查與處理。

      三.職責

      1、網吧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各類事故的統計,并主管、協調

      或監督各類事故的`調查報告處理工作,確保該制度的有效運行。

      2、事故單位對已經發生或正在發生的事故,要根據本制度要求盡可能迅速地進行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工作,以確保工作效率。

      四.工作制度

      1、事故報告

     。1)事故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采取的應急措施等。

     。2)事故發生后,當事人或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直接或逐級報告網吧安全管理部門,當事人并需在3天內填寫好《安全生

      產事故調查表》,交于網吧安全管理部門,單位負責人接到重傷以上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用電話、電報、電傳等快速方法報主管部門(行政主管部門)、當地安監部門和公安等部門。。

     。3)在報告事故的同時,應按《應急準備制度》要求開展救援工作,防止事故及事故損失擴大。

     。4)發生火災事故后,應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發生生產、設備、交通事故后,應立即(來自:小龍文檔網:安全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制度)向網吧職能部門報告,并盡快通知網吧有關領導和其他相關部門。

      2、事故的調查和分析

      事故調查處理應當按照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原因,事故性質和責任,堅持?四不放過?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受不到處理不放過、沒有采取措施不放過、職工不受教育不放過。

     。1)一般性事故由保安部調查。

     。2)遇有與機械設備技術有關的輕傷事故或一次重傷1-2人事故,由經理、保安部及相關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進行調查。

     。3)一次重傷3人以上事故的,按照隸屬關系由安監局視情況進行調查、處理、結案。

     。4)重大傷亡事故,應按《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國務院第75號令,1991年2月22日)進行調查和報告。

     。5)事故調查組有權向發生事故的單位和有關部門、人員了解有關情況和索取有關資料,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拒絕。

     。6)調查組在三天內向網吧報送《工傷事故調查表》,以便及時對事故進行分析處理。

      3、事故的處理

     。1)輕傷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建議,應先由事故單位負責處理,并把處理意見上報網吧,由網吧上報同級安監部門備案。

     。2)對于重傷、死亡或非傷亡的重、特大事故,經理代表組織、主持召開事故現場會,與會人員應包括事故單位相關人員及生產、技術、安全、設備、工會等有關負責人。

     。3)發生工傷事故后根據事由和事故原因給予當事人和其部門主管相應的處分。

    安全事故報告制度4

      1、要高度重視重大安全事故的報告,不得有隱瞞、包庇、僥幸心理,導致事態擴大和蔓延。

      2、師生在校園內外或他人在校園內發生的非正常死亡或重大傷害事故,無論學;蚪處熡袩o過錯責任,學校都必須在事發2小時以內向教育局、當地政府、公安部門報告。

      3、發生學生傷亡事故,必須及時告知學生家長,并全力組織搶救,力爭使損失和影響減小到最底限度。

      4、學校發生的校舍垮塌、火災等安全事故,無論有無人員傷亡,學校均要在事發2小時以內向教育局、當地政府、公安部門報告。

      5、凡出現重大安全事故,首先發現的.教師就是第一責任人,要及時向校長報告,并積極實施救護。對推諉扯皮、隱瞞、拖延不報的,將根據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6、學校要與教育局、當地政府、派出所建立聯系制度,對一般安全事故,積極配合,協調處理,將問題解決在基層,確保學校秩序正常。

      7、學校發生事故后,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妥善處理,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事故處理后,在一周內及時將事故原因及處理結果書面報告教育主管部門。

      8、學校要制定師生傷害緊急情況應急處置工作預案,保持高度警覺,加強安全防范,確保不發生安全事故。

    安全事故報告制度5

      為切實加強我園安全工作,強化幼兒園的安全意識。我園將定期對本園發生的安全事故情況進行通報,做到警鐘長鳴。并努力杜絕幼兒園安全事故的發生,切實保障教師和幼兒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就進一步加強幼兒園安全事故通報工作制定以下內容: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從維護社會穩定的高度出發,以對教師和幼兒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極端負責的精神,進一步提高對做好幼兒園安全事故報告工作的認識,加強領導、采取措施、切實做好幼兒園安全事故報告工作,確保幼兒園及各班級安全事故及時如實上報。

      二、安全事故報告的主要任務

      幼兒園(班)要做到及時報告園內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幼兒意外傷害、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教師及幼兒非正常死亡事件等。

      三、幼兒園安全事故報告的主要內容

      安全事故的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安全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人數、原因、現況等。

      四、幼兒園安全事故報告責任制

      為確保幼兒園(班)及時、準確的報送安全事故信息,要層層建立責任制,哪個班級或部門發生遲報、漏報、瞞報、誤報等問題由哪個班級負責人或部門負責人負責,對安全事故發生后,隱瞞、緩報或者謊報的',將嚴肅追究直接負責人的行政責任,對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五、安全事故報告辦法

      各班級或部門人員出現安全事故,主班教師或其部門負責人立即報告園領導,另對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上報要形成書面報告,逐級上報。

      六、跟蹤了解并及時報告安全事故進展情況

      教師或領導在獲悉幼兒或員工發生安全事故后,應詳細了解情況在積極協助有關人員對教師、幼兒或員工進行救治的同時,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對造成安全事故的原因進行調查,及時追蹤了解安全事故的發生、發展等情況,并應將相關情況及時逐級報告上級領導主管部門。

    安全事故報告制度6

      為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校學生傷害事故,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和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1、學校發生火災,治安(刑事)、食品、意外、自然災害等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在第一時間,按照事故類別、性質向有關部門求援施救,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

      2、學校負責人接到安全事故報告以后,應立即啟動相應的安全預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并應當立即如實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3、學校內發生人員死亡(正;蚍钦#┗蛞淮涡允鹿蕚3人或財產損失5000元以上安全事故。學校應當在10分鐘內電話上報,1小時內局面報告市教育局安監辦。事故傷害程度低于以上情況的一般事故應當在24校內電話或口頭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結案報告。

      4、安全事故報告的必要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事故簡要經過、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報告單位、報告人及其他應當報告的事項。

      事故調查處理程序

      1、在課間活動中,追逐打鬧、跌倒碰傷、撞傷、互相間撕打扭傷等所引起的傷害,首先把學生送到學校衛生室進行簡單處理;如傷害較重,應及時把學生送往附近的醫院治療;同時通知監護人到醫院配合治療,做好受傷學生家長的穩定工作,并及時調查原因,分清責任,提出處理辦法。老師事后主動為學生補課,辦理傷害事故的賠保事宜。

      2、體育課上擅自行動或運動不當等造成的傷害,除現場急救外,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內將受害者送往附近的醫院治療,并通知其監護人。待事故調查清楚,分清責任后,再提出處理辦法。

      3、在上學、放學途中,發生傷害,學校在獲悉情況后,要立即組織人員赴現場了解情況,組織急救,通知監護人,并及時報警。

      4、學生在校食用餐后或飲用水后發生不適,應由學校老師立即護送附近的醫院診斷治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若大面積學生發生不適情況,學校應立即組織搶救,并向衛生、防疫、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同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保護現場及48小時留樣食品;及時上報,10分鐘內電話上報,1小時內書面報告市教育局安監辦,并積極配合衛生監督所調查取證;如為疑似人為投毒,必須及時報警,控制人員流動,配合公安部門調查取證。

      5、房屋給學生帶來傷害時,立即將學生撤離到安全地帶,就地組織搶救,并撥“120”,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內將學生送醫院治療,同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及時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

      6、場地、設施給學生帶來傷害時,立即就地組織急救,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內將學生送醫院治療,同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

      7、學生外出參觀和社會實踐等引起傷害時,就地組織急救,并撥“120” ,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內將學生送醫院治療,同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

      8、校內任何發現火情的人應及時撥打“119”、“110”,在消防人員未到達之前,學校應及時疏散學生到安全地帶,盡量避免人身傷害;如為疑似人為縱火,必須及時報警,控制人員流動,配合公安部門調查取證。

    安全事故報告制度7

      為加強本校安全事故報告管理,嚴防控制安全事故在學校內的發生,依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切合本校實情,特制定本制度。

      一、為嚴防學校安全事故的發生,本校設置吳勇、向吉運、向道輝、梁春波及各片小,村小負責人為報告人,由向萬春副校長負責學校安全事故報告管理工作。

      二、學校所有教職工,學生都是義務報告人,發現的安全事故要報告學校專兼職報告人員。

      三、學校安全事故報告人要依法履行職責,一旦發現分管內的.安全事故,要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并按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報告內容時限及方式

    安全事故報告制度8

      1、學校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財物被盜(破壞)、群體性治安事件、各類安全事故、自然災害、師生非正常死亡等涉及師生生命健康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的事故后,事故現場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除按學校有關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和妥善處置外,要及時如實報告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和與事故種類相關的有關求助機構和職能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誤報或拖延不報。

      2、學校事故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人員傷亡情況、財產損失情況、事故簡要經過、采取的施救和處理措施、事故可能出現的發展趨勢、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報告單位、報告人及其它應當報告的事項。

      3、學校發生無人員死亡、重傷1人、財產損失1萬元以下的'一般性事故后,學校應當在2小時內電話或口頭向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后向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寫出書面結案報告。

      4、學校發生死亡1人或重傷3人或財產損失1萬元以上的重大事故,以及群體性治安事件后,學校應當及時電話或口頭向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報告,24小時內向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寫出書面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后向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寫出書面結案報告。

      5、學校發生死亡3人或重傷10人或財產損失4萬元以上的特大安全事故,以及大規模群體性治安事件后,學校應當在知道事故發生后的第一時間,立即通過電話或口頭向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和與事故種類相關的有關職能部門報告,隨后應當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隨時補充報告事故的最新情況,在8小時內向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寫出書面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后向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寫出書面結案報告。

    安全事故報告制度9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傷亡事故,積極采取預防措施,防止和減少傷亡事故發生,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本標準適用于公司內支付工資的各種用工形式的職工,包括固定職工、合同制職工、臨時(包括招用的農民工)等。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訂單)適用于本文件。

     。▏鴦赵旱493號令)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條例

      國務院令第586號工傷保險條例

      gb6441—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

      gb6442—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則

      aq9007—20xx生產安全事故救援演練指南

      3、術語與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事故

      造成死亡、疾病、傷害、損壞或其他損失的意外情況

      3.1.1輕微事故

      是指造成皮膚、軟組織挫傷且面積較小的傷害。

      3.1.2輕傷事故

      是指一般傷害不太嚴重,造成職工肢體傷殘,或者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質性輕度損傷,表現為勞動能力輕度或暫時喪失的傷害。輕傷事故也可以表現為一般休工在一個工作日或一個工作日以上的事故。

      3.1.3重傷事故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為重傷事故:

     。1)經醫生診斷為殘廢或可能成為殘廢的。

     。2)傷勢嚴重,需要進行較大的手術才能挽救的。

     。3)人體要害部位嚴重的灼傷、燙傷或非要害部位的灼傷、燙傷占全身面積的1/3以上。

     。4)嚴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鎖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腳骨等因受傷引起骨折)、嚴重腦震蕩等。

     。5)眼部受傷較劇,有失明可能。

     。6)手部傷害。大拇指軋斷一節,食指、中指、無名指、小指任何一只軋斷兩節或任何兩只各軋斷一節的;局部肌腱受傷甚劇,引起機能障礙,不能自由伸曲,殘廢的。

     。7)腳部傷害。腳趾軋斷三只以上的,局部肌腱受傷甚劇,引起機能障礙,不能行走自如,可能殘廢的。

     。8)內部傷害。內臟損傷,內出血或傷及腹膜等。

     。9)凡不在上述范圍內的傷害,經醫生診斷后,認為受傷較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參考上述幾種情形,由企業行政部門會同工會提出初步意見,報當地主管部門審查確定。

      3.1.4死亡事故

      指包括在勞動場地當場死亡或傷后一個月內死亡的事故,同時傷亡3人或3人以上的故事是多人事故

      3.2火災事故

      凡失去控制并對財物和人身造成損害的燃燒現象都為火災。

      3.3資產(設備)損失事故

      設備資產損失萬元以上的事故。

      3.4交通事故

      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3.5其他事故

      4、職責

      工傷事故管理的歸口主管部門,負責組織事故的調查分析、統計、結案工作。

      事故及時報告、救治傷員、保護事故現場、防止事故擴大、配合事故調查等工作。

      5、管理內容要求

      5.1總則

      傷亡事故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工作應當按照實事求是和“四不放過(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防止事故再次發生的預防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的原因,查明事故性質和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并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5.2工傷事故認定

      5.2.1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等意外傷害的;

     。╠)患職業病的;

     。╡)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輛傷害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5.2.2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視同工傷: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搶救無效死亡的;

     。╞)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d)職工符合(1)、(2)情形的,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5.2.3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認定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

     。╞)醉酒導致死亡的;

     。╟)自殘或者自殺的;

      5.3工傷事故分類

      5.3.1輕傷事故:指職工負傷后休息一個工作日以上,構不成重傷的事故。

      5.3.2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均作為重傷處理;

     。╝)經醫生診斷為殘廢或可能成為殘廢的;

     。╞)傷勢嚴重,需要進行較大手術才能挽救的;

     。╟)人體要害部位嚴重灼傷、燙傷或者非要害部位,但灼傷、燙傷占全身面積三分之一以上的;

     。╠)嚴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鎖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腳骨等因受傷引起骨折)、嚴重腦震蕩等;

     。╡)眼部受傷較劇、有搶眼可能的;

     。╢)手部傷害:大拇指軋斷一節的;食指、中指、無名指、小指任何一只軋斷兩節或各軋斷一節的;局部肌腱受傷甚劇,引起機能障礙,有不能自由伸展的殘廢可能的;

     。╣)肢部傷害:腳趾軋斷三節以上的;局部肌腱受傷甚劇,引起機能障礙,有不能行走自由如和殘廢可能的;

     。╤)內部傷害:內臟損傷、內出血或傷及腹膜等;

      5.3.3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的事故。

      5.3.4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含三人)的事故。

      5.3.5職業;勞動者在生產勞動及其它職業活動中,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引起疾病。

      5.3.6未遂事故;指發生了事故但沒有出現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事故。

      5.4事故的應急處理和上報

      5.4.1緊急處理

     。╝)發生事故的單位,在事故發生后立即撥打醫療機構急救電話或者派專人護送傷員到醫療機構進行緊急處置、急救過程中應聽從醫護人員的安排,配合組織搶救。

     。╞)保護好事故現場,因搶救需要而必須移動現場物件時,應當進行拍照、做出標志和詳細記錄,并繪出事故現場圖。同時采取措施,穩定職工的情緒。

      5.4.2報告

      a)發生輕傷或重傷事故,負傷人員或最先發現的人員要立即直接或逐級報告單位領導及安技部,并在48小時內填寫《傷亡事故登記表》,經審批后,兩份與醫生診斷證明一并存檔,一份退回原單位保管。

     。╞)發生死亡事故及三人以上(含三人)重傷事故,單位領導及安技部要立即報告企業主要負責人,同時立即將事故概況上報政府安全生產行政主管部門、工會。

     。╟)單位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5.5事故的調查處理

      5.5.1事故的調查程序

      1 、輕傷事故由1小時內,召開有關人員參加的事故調查分析會,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并于10天內填寫事故報告表。

      2、死亡事故、一次三人以上(含三人)重傷事故由政府安全生產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分析,單位內部人員協助配合調查,以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3、特別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按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執行。

      5.5.2事故調查要點

     。╝)物證搜集

     。1)現場物證包括:破壞部件、碎片、殘留物、致害物的位置等。

     。2)在現場搜集到的所有物件均應貼上標簽,注明地點、時間、管理者。

     。3)所有物件應保持原樣,不準沖洗擦拭。

     。4)對健康有害的物品,應采取不損壞的原始證據的安全防范措施。

     。╞)事故事實材料搜集

     。1)發生事故的單位、地點、時間。

     。2)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姓名、年齡、文化程度、職業、技術等級、工齡、本工種工齡、支付工資形式。

     。3)受害人和肇事者的技術狀況,接受安全教育情況。

     。4)受害人的受傷部位和程度。

     。5)出事當天,受害人和肇事者什么時間開始工作、工作內容、工作量、作業程度、操作時的動作(或位置)。

     。╟)事故發生的有關事實

     。1)事故發生前的設備、設施等的性能和質量狀況。

     。2)使用的材料在必要時進行物理性能或化學性能實施與分析。

     。3)有關設計和工藝方面的技術文件、工作指令和規章制度方面的資料及執行情況。

     。4)關于工作環境方面的狀況:包括照明、濕度、溫度、通風、色彩度、道路、工作面狀況,以及工作環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質取樣分析記錄。

     。5)個人防護措施狀況應注意它的有效性、質量、使用范圍。

     。6)出事前受害人或者肇事者的健康狀況。

     。7)其他可能與事故致因有關的細節或因素。

      5.5.3證人材料搜集

     。╝)現場攝影

     。1)顯示殘骸和受害者原始存息地的所有照片。

     。2)可能被消除或殘骸踏的痕跡;如剎車痕跡、地面和建筑物的痕跡、火災引起的損害的照片、冒頂下落物的空間等。

     。3)事故現場全貌。

     。4)利用攝影或錄像,以提供較完善的信息內容。

     。╞)制作事故圖

      報告中事故圖,應包括了解事故情況所必須的信息,如事故現場示意圖、流程圖、受害者位置圖等。

      5.5.4事故分析要點

      事故原因的確定是在事故調查取得大量第一手資料的基礎上進行的,事故原因分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

      5.5.4.1直接原因

      人的不安全行為和機械、物質和環境的不安全狀態

     。╝)不安全行為包括

     。1)操作錯誤、忽視安全、忽視警告。

     。2)造成安全裝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設備。

     。4)以手代替工具操作

     。5)物體存放不當。

     。6)冒險進入危險場所。

     。7)攀、坐不安全位置。

     。8)在起吊物下作業、停留。

     。9)機器運轉時加油、修理、檢查、調整、焊接、清掃等工作。

     。10)分散注意力。

     。11)未用個人防護用品。

     。12)對易燃、易爆物處理不當。

     。╞)不安全狀態包括

     。1)防護、保險、信號等裝置缺乏或有缺陷。

     。2)設備、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3)個人防護用具,如安全帽、安全鞋等缺少或有缺陷。

     。4)生產現場環境不良。

     。╟)間接原因

     。1)技術和設計上有缺陷,如工業結構、建筑物、機械設備、儀器儀表、工藝過程、操作方法、維修檢驗等設計、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問題。

     。2)教育培訓不夠、未經培訓、缺乏或懂得安全操作技術知識。

     。3)勞動組織不合理。

     。4)對現場工作缺乏檢查或指導性錯誤。

     。5)沒有操作規程或操作規程不健全。

     。6)沒有或不認真實施事故預防措施,對事故隱患整改不力。

     。7)其他

      分析事故的時候,應從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間接原因,從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再分清主次,進行責任分析。

     。╠)事故調查報告內容

     。1)事故單位基本情況

     。2)事故經過

     。3)事故原因

     。4)事故的責任分析

     。5)事故性質和對有關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6)事故教訓和今后的防范措施。

     。7)今后需進一步研究的課題(如對規程、制度等的修改意見)。

     。8)附件、技術鑒定、筆錄、圖紙、照片等。

     。╡)事故調查組在事故調查期間有權向事故發生的單位、有關人員了解情況和索取有關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礙、干涉事故調查組的正常工作。

    安全事故報告制度10

      1、目的

      本程序描述了嘉興市燃氣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稱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時間上報和調查處理程序,以及分析處理方法和原則,明確了公司各部門、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事件處理的職責。

      2、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嘉興市燃氣集團有限公司生產安全事故及燃氣事故的上報、調查處理規定。

      3、編制參考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

      《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國務院

      《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質總局

      《xx市城市供水、燃氣突發事故應急預案》xx建委

      《xx市建委關于進一步加強燃氣行業安全生產事故信心報告的通知》嘉建委城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 gb6441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則》 gb6442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準》 gb6721

      4、定義

      生產安全事故:是指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造成人身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責任事故:是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管理規定。違反有關管理規定,是指違反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包括以下三種情形:

     。1)國家頒布的各種有關法律、法規等規范性文件。

     。2)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上級管理機關制定的各種規章制度,包括工藝技術、生產操作、技術監督、勞動保護、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規程、規則、章程、條例、辦法和制度。

     。3)雖無明文規定,但反映生產、科研、設計、施工的安全操作客觀規律和要求,在實踐中為職工所公認的行之有效的操作習慣和慣例等

      非責任事故:非責任事故是指由于自然界的因素而造成不可抗拒的事故的事故,或由于當前科學技術條件的限制而發生的難以預料的事故。

      本程序中,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5、職責:

      5.1總經理/分管安全副總經理

     。1)成立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設立應急網絡,應對事故和突發事件;

     。2)保證足夠的人力、物力和應急資源且有效投入;

     。3)根據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向主管部門及相關單位上報事故;

     。4)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組織事故的應急搶險工作。

      5.2安全質監部

     。1)事故的歸口管理,建立事故事件的臺賬,對事故事件進行歸檔;

     。2)組織對輕微(具體定義見附件6)調查和處理;

     。3)如現場需要進行交通管制的,應聯絡交管部門進行交通管制;

     。4)發布事故案例,實施事故案例教育。

      5.3其他各部門、員工

     。1)發現事故立即向本部門主管、安全質監部經理及公司領導報告;

     。2)配合事故的.調查;

     。3)若事故現場有人員傷亡、火災等還應立即撥打119、110、112.

      6、詳細描述

      6.1基本要求

      事故報告應當及時、準確、完整,任何部門、所和個人對事故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

      事故調查處理應當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經過、事故原因和事故損失,查明事故性質,認定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并對事故責任者依法追究責任。

      任何部門、所和個人不得阻撓和干涉對事故的報告和依法/本規定的調查處理。

      6.2事故的分類與報告

      6.2.1事故的分類與等級劃分

      事故的分類見附件6.

      6.2.2事故報告

      事故發生部門在事故發生后一方面采取措施進行初期事故控制,防止事態擴大,一方面立即上報部門主管;部門主管了解情況后立即上報安全質監部經理或者公司領導。

      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在接到事故報告后,除了應立即組織搶救之外,還應立即向市建委園林市政局及嘉興市城市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質量安全部報告(電話快報);1小時內以書面的形式報送至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有關部門(由安全質監部填寫書面事故快報)。如有人員傷亡、特種設備事故其他相關部門。

      輕微事故發生單位立即報告安全質監部,安全質監部負責組織對事故調查處理和記錄;若為燃氣事故,還應報告嘉興園林市政局及嘉興市城市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質量安全部。

      6.2.3事故狀態報告

     。1)安全質監部負責匯總事故事件的狀態報表(見附件3:qr29003《事故統計表》;

     。2)客戶服務部每月1號,將上月燃氣用戶事故狀態表報送安全質監部,安全質監部根據事故情況,對公司進行安全績效的考核(見附件3:qr29003《事故統計表》)

      3)工程技術部每月1號,將上月工程項目事故狀態表報送安全質監部,安全質監部根據事故情況,對公司進行安全績效的考核(見附件3:qr29003《事故統計表》)。

      6.3事故的應急救援

      事故發生后,應立即按照不同類別事故的救護程序展開救護活動,必要時啟動《公司應急預案》,具體見附件6.

      7、事故調查處理

      事故發生后,及時組織事調查小組,收集事故相關材料、證據,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政府部門成立調查小組時,積極配合協助調查小組展開調查。

      7.1事故調查

      7.1.1成立調查小組

     。1)事故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織相關人員成立事故調查小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上級部門介入調查的,公司應組織人員配合政府行政部門的調查小組調查處理。

      7.1.2事故現場管理

      事故發生后,應首先積極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并保護好事故現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件不得破壞或移動,為搶救傷者需移動有關的物件時,必須做好標志,并進行拍照。

      7.1.3事故資料收集

      7.1.3.1工傷事故

     。1)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

     。2)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姓名、性別、年齡、文化程度、職業技術等級、工齡、本工種工齡;

     。3)受害人和肇事者受安全教育情況;

     。4)出事當天,受害人和肇事者開始工作時間、工作內容;

     。5)受害人和肇事者過去的事故記錄(如有);

     。6)事故發生前設備、設施、物件等的性能和狀況;

     。7)有關設計的技術文件、工作指令和規章制度方面的資料及執行情況;

     。8)個人防護設施的情況;

     。9)事故前,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健康情況。

      7.1.3.2設備設施事故

     。1)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

     。2)設備設施的名稱、價格、型號、使用年限、安全狀況、操作人員;

     。3)操作人員開始工作的時間、工作內容;

     。4)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情況。

      7.1.3.3燃氣事故

     。1)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

     。2)巡檢、安檢、維護負責人;

     。3)用戶基本情況;

     。4)如是管線事故,則需要提供管線工程資料及材質。

      7.1.4收集證人材料:

      及時找有關人員進行事故詢問調查,并做好“事故/事件調查詢問筆錄”(見附錄3)。

      7.1.5現場拍照

     。1)事故現場殘骸細節照片,如有傷亡,也應拍照;

     。2)可能被清除或被踐踏的痕跡;

     。3)事故現場全貌。

      7.1.6事故分析

      7.1.6.1目的:

      掌握事故情況,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擬訂改進措施,防止事故重復發生。

      7.1.6.2事故分析步驟:

     。1)查閱事故調查材料;

     。2)按以下七種內容進行分析:

      受傷/受損部位;

      受傷/受損性質;

      起因物/事;

      致害物;

      受害/受損方式;

      不安全狀態;

      不安全行為

      管理因素。

     。3)確定事故的直接原因;

     。4)確定事故的間接原因;

     。5)確定事故的責任者。

      7.2事故處理

     。1)事故的處理必須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事故處理完畢10天內,《事故調查報告》(見附錄2);

     。2)因責任人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勞動紀律,不認真履行工作責任,造成事故者,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經濟處罰、公司內部行政記過處分,情節特別嚴重的,由事故調查組提出處理建議,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批準執行;觸犯《安全生產法》、《刑法》、《特種設備安全法》等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7.3糾正/預防措施

      安全質監部根據事故調查情況提出預防和改進措施,并撰寫《事故調查報告》。調查報告應包含事故調查記錄、事故概況、事故損失清單、事故原因分析、事故結論、糾正、預防措施和相關責任人的處分建議!妒鹿收{查報告》經安全質監部審核,事故調查小組組長批準后,由總經理簽發。

      安全質監部負責對糾正/預防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和復查,并將整改情況的記錄附于事故記錄進行歸檔。

      7.4理賠

      對于燃氣事故涉及理陪的項目,由安全質監部處理,管線所、客戶服務部、辦公室等相關部門協助

      對于工傷事故參照《工傷事故管理制度》執行。

      8、事故的歸檔

     。1)由事故調查組負責整理事故的資料檔案,移交安全質監部存檔。

     。2)事故處理結案后,應歸檔的事故資料如下: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表》、《事故調查報告》和《事故詢問筆錄》;

      現場調查記錄、圖紙、照片;

      技術鑒定或試驗報告(如有必要時);

      物證、人證材料;

      事故責任者的自述材料;

      醫療部門診斷書;

      處分決定和受處分人員的檢查材料;

      有關事故的通報等文件。

      9、記錄

      事故記錄由安全質監部歸檔,并于第二年年初將資料移交檔案室。

    安全事故報告制度11

      一、生產安全事故等級

     。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安全事故報告程序

      1、監理部轄監標段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同時保護好事故現場,及其向上級報告,等待事故調查組調查處理。

      2、監理部轄監標段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應當嚴格遵守有關事故報告程序的規定:

     。1)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監理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所屬單位、急指揮部總指揮,事故發生單位必須在第一時間報告總監理工程師、業主負責人,同時(于1小時內)向建設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報告,并立即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

     。2)相關人員在接到事故發生單事報告后,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助事發單位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對事故情況確認后,要以最快方式(10分鐘內),向負責人簡要報告事故過程和發生事故的原因、人員傷亡、搶險救援等情況。

     。3)負責人在接到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后,對事故發生情況,做出較為詳細的了解并得出初步判定事故等級后,通報屬地政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每一級上報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特殊情況可越級上報。

      3、事故報告的主要內容

     。1)事故反正的簡要概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和當前狀態;

     。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以及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已經采取的控制措施;

     。6)對事態發展的初步評估(如果有);

     。7)報告人(或單位)姓名(或名稱)、聯系方式;

     。8)其它應報告的情況。

      三、事故調查以及處理

      1、在事故調查處理中要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發生一般事故及以上等級事故,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規定由相應級別政府組織調查,事故發生單位有關領導、部門要做好積極配合工作,對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發生輕傷事故,由事故發生單位項目部負責組織調查。調查組由事故發生單位有關領導、安全管理機構、事故部門以及有關部門人員組成。

      事故調查的成員要求:應當具備有事故調查所需的知識和專長,并與所調查的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系。

      3、調查組職責有:查明事故經過、原因、人員傷害情況、直接經濟損失,認定事故責任,提出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總結教訓,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等。

      4、做好事故檔案保管工作。對事故調查過程中形成的材料都應存入檔案,以便備查。

    安全事故報告制度12

      為積極預防、為了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和生命財產安全,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學校制定了以下學生傷害事故處理及報告制度:

      一、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

      二、學校負責人在收到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并按照學校的應急預案進行處理。同時,還應根據國家規定,及時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與事故相關的安全職能部門如實報告,不能隱瞞、謊報或拖延報告。

      三、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后,應當按事故的類別、性質向相關部門報告:

     。ㄒ唬⿲W校發生火災事故后,現場相關人員應立即撥打緊急火警電話"119",向消防部門報告并請求援助與救援;同時,他們還應立即通知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隨后應根據層級關系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該事故。

     。ǘ┬淌掳讣l生后,事故現場的相關人員應立即撥打報警電話“110”,向公安部門報告并請求援助。同時,在等待援助的過程中,他們還應立即通知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隨后應按照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進行報告。

     。ㄈ┦称分卸臼鹿。學校發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撥打急救電話“120”,向 衛生 防疫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求援施救的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ㄋ模┢渌鹿剩ㄒ馔馐鹿、自然災害事故等)。學校發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由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四、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后,應當根據事故的類別、性質按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相關部門報告:

     。ㄒ唬⿲W校在發生沒有人員死亡、但有1人重傷或財產損失的一般事故后,應在1小時內通過電話或口頭方式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待事故處理完畢后,學校還需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一份書面結案報告。

     。ǘ﹪乐厥鹿拾l生時,學校應立即電話或口頭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在12小時內提交書面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后,學校還需要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一份書面結案報告。這些舉措旨在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事故情況,以確保事故得到有效的處理和跟蹤。

     。ㄈ┲卮笫鹿拾l生時,學校應立即通過電話或口頭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以及與事故相關的安全職能部門報告。隨后,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學校應及時補充報告最新進展情況,并在事故發生后6小時內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書面報告。待事故處理結束后,學校還需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書面結案報告。這些舉措旨在確保學校及時、全面地向相關部門匯報事故情況,以便做出進一步的處理和防范措施。

      五、安全事故報告的必要內容包括:

      1、 事故發生的時間和地點:準確記錄事故發生的日期、具體時間和地點,為后續的分析和研究提供基礎。

      2、 傷亡情況:詳細描述事故中涉及的人員傷亡情況,包括受傷人數、死亡人數、傷勢嚴重程度等信息。

      3、 事故簡要經過:清晰而簡潔地敘述事故的發生過程,包括引起事故的.主要原因、相關環境條件和活動等。

      4、 采取的施救措施:詳細描述在事故發生后所采取的緊急救援措施,包括急救、疏散、滅火等行動。

      5、 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對事故進行初步分析,找出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根本原因,以便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6、 報告單位:明確報告事故的單位或組織名稱,確保報告的準確性和可追溯性。

      7、 報告人:指明填寫報告的責任人員姓名及職務,以便溝通聯系和了解責任追究情況。

      8、 其他應當報告的事項:根據相關法規和政策要求,列出必須在報告中涵蓋的其他事項,例如環保、安全生產等方面的要求。以上是安全事故報告的必要內容,確保報告的準確性和全面性,以便進行后續的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

      六、其他書面報告制度。只要是安全因素造成的:

     、、住院治療需上報。

     、、每次三人就診需上報。

     、、學校被盜超過1000元需上報。

     、、火災造成損失超過500元需上報。

     、、學生非正常死亡需上報。

     、、小學六年級畢業后,在初中報名前發生的溺水死亡需上報。

    安全事故報告制度13

      為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校學生安全事故,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我校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一、學校發生一般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視事故等級程度立即逐級報告學校安全相關負責人。

     。ㄒ唬┌l生學生輕微(如小面積皮膚擦傷、課間糾紛等)安全事故后,應先通知學生所在班級班主任(如聯系不上班主任,則通知副班主任)到現場處理;班主任無法處理則上報年級主任和安全辦主任請求協助處理,直到事故得到妥善解決。

     。ǘ┌l生學生較大(如較大面積皮膚擦傷、流血、骨頭損傷、不同班級學生打架等)安全事故后,應先通知學生所在班級班主任和年級主任到現場處理,班主任通知學生家長,年級主任通知校醫和安全辦主任,請求協助處理,直到事故得到妥善解決;安全辦主任將事故處理情況上報分管副校長。

     。ㄈ┌l生學生嚴重(如交通事故、打群架、燒傷、休克、失蹤等)安全事故后,應先通知安全辦主任,安全辦主任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處理,并通知校醫、分管副校長及其他有關人員到現場協助處理,直到事故得到妥善解決;安全辦主任將事故處理情況上報校長。

      二、學校發生嚴重安全事故后,學校安全辦負責人除按《學生安全事故處理(應急)程序》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外,應當按照事故的類別、性質立即如實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與事故種類相關的有關安全職能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ㄒ唬┗馂氖鹿。學校發生火災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在第一時間內,撥打火警電話“119”,向消防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求援施救的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ǘ┲伟玻ㄐ淌拢┦鹿。學校發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在第一時間內,撥打匪警電話“110”,向公安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求援施救的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ㄈ┦称分卸臼鹿。學生發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撥打急救電話“120”,向衛生防疫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求援施救的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ㄋ模┢渌鹿剩ㄒ馔馐鹿、自然災害事故等)。學校發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由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三、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后,應當根據事故的類別、性質按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相關部門報告。

     。ㄒ唬┮话闶鹿。學校發生無人員死亡,重傷1人或財產損失1萬元以下的安全事故后,學校應當在24小時內電話或口頭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結案報告。

     。ǘ┲卮笫鹿。學校發生死亡1人或重傷3人或財產損失1萬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后,學校應當在2小時內電話或口頭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24小時內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結案報告。

     。ㄈ┲靥卮笫鹿。學校發生死亡3人或重傷10人或財產損失S萬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學校應當在其知道事故發生時,立即通過電話或口頭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與事故種類相關的有關安全職能部門報告,隨后應當根據事故的具情況,隨時補充報告事故的最新情況,8小時內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結案報告。

      四、安全事故報告的'必要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事故簡要經過、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報告單位、報告人及它應當報告的事項。

    安全事故報告制度14

      為了規范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公司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制度。

     。ㄒ唬┻m用范圍

      在公司所有施工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造成人身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的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適用本制度。

     。ǘ┦鹿史诸

      1、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第493號令),根據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按照《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GB6441—1986),傷亡事故按事故類別分為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淹溺、灼燙、火災、高處墜落、坍塌、冒頂片幫、透水、放炮、火藥爆炸、瓦斯爆炸、鍋爐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傷害共20種;按傷害程度分為輕傷(指損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傷害)重傷(指相當于附錄B表定損失工作日等于和超過105日的失能傷害)死亡。

     。ㄈ┦鹿蕡蟾

      1、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負傷者或有關人員要立即逐級報告項目負責人和項目安全主管部門、分公司主管領導和安全主管部門、集團公司主管領導和安全主管部門。公司負責人接到報告后,視傷害程度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公司或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2、事故報告應當及時、準確、完整,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事故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

      3、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發生事故的項目名稱及所屬單位;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類別、事故嚴重程度;

     。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事故的簡要經過;

     。6)已經采取的措施;

     。7)報告人情況和聯系電話;

     。8)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5、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事故相應應急預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6、事故發生后,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ㄋ模┦鹿收{查

      1、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要按照權限迅速組成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的調查和分析。

     。1)輕傷事故,由項目部負責組織事故調查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將事故調查報告于事故發生后5日內報送公司安全管理部門。

     。2)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等級的重傷、死亡等生產安全事故,按政府有關部門的意見,由公司或政府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公司調查組由企業負責人或其指定人員組織安全、生產、技術、人力資源等有關人員及工會成員參加。

      2、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當具有事故調查所需要的知識和專長,并與所調查的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系。

      3、事故調查組履行下列職責:

     。1)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

     。2)認定事故的性質和事故責任;

     。3)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4)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4、事故調查組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了解與事故有關的情況,并要求其提供相關文件、資料,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事故發生單位的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在事故調查期間不得擅離職守,并應當隨時接受事故調查組的詢問,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事故調查中發現涉嫌犯罪的,事故調查組應當及時將有關材料或者其復印件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事故調查中需要進行技術鑒定的,事故調查組應當委托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的單位進行技術鑒定。必要時,事故調查組可以直接組織專家進行技術鑒定。技術鑒定所需時間不計入事故調查期限。

      6、事故調查組成員在事故調查工作中應當誠信公正、恪盡職守,遵守事故調查組的紀律,保守事故調查的秘密。

      未經事故調查組組長允許,事故調查組成員不得擅自發布有關事故的信息。事故調查組應當按規定期限內提交事故調查報告。由公司組織調查的重傷或死亡事故,于事故發生后25日內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ㄎ澹┦鹿侍幚

      1、事故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人員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處理不放過;沒有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不放過的原則。

      2、在進行事故調查分析的基礎上,事故責任項目部應根據事故調查報告中提出的事故糾正與預防措施建議,編制詳細的糾正與預防措施,經公司分管安全領導及相關部門審批后,嚴格組織實施,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應當接受工會和職工的監督,事故糾正與預防措施實施后,由公司安全部門實施驗證。

      3、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由公司依據事故調查報告中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建議,進行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4、公司在組織事故調查、處理的同時,組成事故善后處理小組,按照國家規定進行事故的善后處理。負傷人員屬于本企業職工時,善后小組要同時進行負傷人員工傷認定、工傷鑒定和工傷保險申報工作。

      5、事故調查處理結束后,公司或分公司(項目部)安全部門應負責將事故詳情、原因及責任人處理等編印成事故通報,組織全體職工進行學習,從中吸取教訓,防止事故的再次發生。

     。┦鹿侍幜P及責任追究

      對事故責任者,要根據事故情節及造成后果的嚴重程度,按公司規章制度給予經濟處罰、行政處分。

    安全事故報告制度15

      為切實做好我校的安全工作,確保師生人身和財產的安全,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1、實行網絡式報告制度。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副校長、政教、教務、總務主任為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各年級組、班主任、全體保安為組員的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同時,各班應成立相應的安全小組,設立衛生員1人,安全協管員3人以上。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學校安全小組,學校安全小組接到安全事故報告以后,除按《學生安全事故處理(應急)程序》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外,應立即如實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與事故種類相關的有關安全職能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2、設立門衛登記制度,外來人員必須登記,校門必須按時開關。有外來人員需進校時,門衛必須上報校辦。學校成立治安小組,按照輪流表協助門衛做好放學時段的管理工作。

      3、每班每天早晨要上報班級學生的出勤情況,并對本班學生進行晨檢,對未出勤的學生要查明原因,記錄備案。

      4、嚴格規范教師、學生請假制度,上班時間教師、學生出校門時,必須報經教務處、政教處批準,方可出入。

      5、學校安排有行政值周、行政值日及分塊管理教師,處理并記錄值日期間的偶發事件,特殊情況向校長或公安機關報告。

      6、學校每天安排保安24小時值班巡邏,有情況及時與領導取得聯系。

      7、夜班值勤人員每晚要認真進行檢查,對辦公室、功能室、教室、食堂廚房及其它重要場所,應按統一規定落鎖,以防壞人入內,本校學生亦應按規定出入。

      8、上課時間不會客。發現陌生人在校內活動要進行查問,發現形跡可疑的及時向值日領導報告。

      9、各班級要經常利用班會的`時間對學生進行各種安全知識教育。如:飲食衛生安全、交通安全等等,以豐富學生的安全知識,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班級內、校內出現較大安全事故分別由班主任、值周老師負責及時向校長報告;出現一般安全問題由班主任、值日老師負責登記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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