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資合同

    時間:2024-06-02 17:51:46 金融/投資/銀行/保險/財會 我要投稿

    投資合同[優選15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投資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投資合同[優選15篇]

    投資合同1

      甲方:

      乙方:

      鑒于:

     。1)甲方與乙方于20xx年xx月xx日達成投資合作協議,甲方向乙方煤礦投資100x萬元,乙方按照甲方投資總額40%每年向甲方支付投資收益。

     。2)上述協議達成后,甲方依約向乙方支付了x萬元投資款,乙方迄今為止未向甲方支付任何投資收益,亦未歸還任何投資款。

     。3)現甲方要求退出投資,乙方同意甲方退出。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退出煤礦投資一事,達成如下一致意見,以資共同信守。

      1、甲方收回投資x萬元,乙方向甲方支付投資期間的投資收益元,上述費用共計x萬元。

      2、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3日內將上述費用x萬元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甲方書面指定收款賬戶)。

      3、甲方收到乙方的.款項后,不再對煤礦享有任何權益,不承擔任何煤礦的債務,亦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煤礦的生產經營活動。

      4、如乙方未按照上述約定支付款項,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應付款項千分之一的違約金,乙方違約導致甲方采取法律途徑的,乙方應當承擔甲方因此而產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等費用。

      5、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旱V蓋章)

    投資合同2

      甲方:

      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以 為項目投資主體。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的股份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合伙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合伙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合伙協議成立后,行使其作為合伙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 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工程結算前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對合伙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愿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投資合同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我國《合同法》等的規定,就渝g08590山川中型客車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愿購買以孫淑慧的名字掛靠在重慶市豐都縣公路運輸公司的.渝g08590山川中型客車,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享收益。

      二、該車總價37.6萬元(大寫叁拾柒萬陸千元),甲乙雙方各出資一半即18。8萬元(大寫壹拾捌萬捌千元),利潤、虧損平均分擔。

      三、駕駛員、售票員的工資隨行就市。

      四、該車從__年8月1日開始甲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享受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在__年8月1日以前將18.8萬元(大寫壹拾捌萬捌千元)的購車款交給甲方,該車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六、該車在__年8月1日以前的所有債權債務歸甲方享有和承擔。

      七、甲方保證該車在雙方開始共同經營期間大小配件齊全,保持車輛正常運行。

      八、該車保險已交到__年1月,__年的返還款各一半。

      九、本協議雙方簽字生效,任何一方違約付守約方違約金為該車總價的10%。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

    投資合同4

      貸款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期限為 日。

      二、借款用途為 。

      三、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 元。

      四、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息為 %,月利息為 %。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借款,逾期部分按金額加收利息 %。

      五、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六、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乙方還款保證人____________,為確保本契約的履行,愿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的責任。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區人民法院(選擇性條款不得違反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可選擇原告、被告、標的物、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

      八、合同生效期、數量及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投資合同5

      第一條 釋義

      除本契約其他條款另有規定外,下列詞語具有如下意義:

      本基金 指根據本契約規定所設立的藍天基金。

      基金單位 指代表本基金一定資產份額的最小等份。

      人 指我國民法通則所指的民事活動的參與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受益人 指持有本基金所發行的單位份額并依據本契約規定享有相應的資產實際所有權、收益分配權、剩余資產分配權、受益人大會表決權等權益及承擔本契約和本基金章程和現行法規規定的義務的人。

      主管機關 指對基金實施行政管理職能的政府機構,本契約中通指中國人民銀行深圳經濟特區分行。

      經理人 根據基金管理規定,作為本基金的主要發起人和本契約的締結人之一,受信托人委托將本基金資產做投資管理活動的人。在本契約中專指深圳藍天基金管理公司或其繼任人。

      投資 指經理人將本基金資金以購買任何股票、債券、銀行票據、商業票據及其它有價證券及其所應占的資金份額,或以對企業進行參股等項目為資金運用的對象進而獲取相應之利益的行為。

      信托人 指根據基金管理規定,作為本契約的締約人之一,按本契約規定對本基金資產進行保管的人,在本契約中專指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深圳市分行或其繼任人。

      會計年度 指公歷每年的1月1日起至當年的12月31日止的期間。

      年初資產凈值 指本基金在每會計年度開始后第一個估值日的資產凈值。

      受益憑證 指根據基金管理規定由信托人和經理人為募集本基金資金而向受益人簽發的有價證券,在本契約中通指經主管機關批準的證券存折。

      單位持有人 指登錄在受益人名冊上的每一基金單位的實際持有人,同時通指本基金的所有受益人。

      受益人名冊 指本契約第四條所述的記載有關本基金受益人名稱、地址、持有單位份額等資料的登記名冊。

      登記人 指受信托人委托負責受益人名冊登錄和保管工作的人或機構.本契約專指深圳證券登記公司。

      交易日 指國內有合法證券交易活動的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商或銀行的任一營業日。

      關連人 泛指下列三種人:

     。ǎ保┲苯踊蜷g接擁有經理人或信托人總股份額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決權的人;

     。ǎ玻┦苌鲜觯ǎ保╉椝傅娜丝毓傻娜;

     。ǎ常┯山浝砣嘶蛐磐腥酥苯踊蜷g接擁有總股份額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決權的人。

      估值 指根據本契約第六條規定所對本基金有關資產或債權的價值進行評估的活動。

      估值日 指經理人按本契約規定進行資產凈值計算并公布的任一交易日。

      首次發行費 指本契約第七條所指的首次發行費。

      經理年費 指經理人根據本契約第十三條3款規定所應享有的款額。

      資產凈值 指根據本契約第六條規定的本基金或本基金發行的一個基金單位(根據上下文要求而定)所擁有或代表的資產價值。

      信托年費 指信托人根據本契約第十二條3款規定所應享有的款額。

      核數師 指根據本契約規定由經理人經信托人同意后所指定的對本基金會計帳目進行核數的公認專業機構及其專業人員。

      一般決議 指在根據本契約第十條規定召開的受益人大會上由占表決權總票數50%或以上票數通過的決議。

      特別決議 指根據本契約第十條規定召開的受益人大會上占表決權總票數75%或以上票數通過的決議。

      會計結算日 指本契約規定的本基金存續期間的每年12月31日。

      待分配收益帳戶 指本契約規定的專供存放待分配收益資金的帳戶。

      收益分配日 指在本基金存續期內每會計年度終了后經信托人提出并由受益人大會確定的該會計年度的收益分配過戶截止日,該日不得超出該會計年度的會計結算日后三個月期間。

      本基金章程 指《藍天基金章程》及其今后的修改或增補部分。

      基金管理規定 指《深圳市投資信托基金管理暫行規定》。

      計價日 指本基金每一估值日以前最近之證券交易日或股權估價日或房地產評估日。

      第二條 本基金

     。保净鹈Q:藍天基金。

     。玻净鸢l行規模:本基金最高發行限額為30000萬單位,最低發行額為18000萬單位,每一基金單位面額為人民幣壹元。本基金在初始封閉期內不上市交易,亦不對外追加發行基金單位,但在存續期內可以增加基金單位總額并相應增加受益人持有的單位數額的形式來派發每年的收益。

     。常净鸫胬m期:本基金自成立起初始三年為封閉式單位信托投資基金,期滿前根據受益人大會決議并經主管機關批準可以延長封閉期(最長不超過十年),或轉為開放式投資基金,及或轉為經理人發起的另一名下的投資基金。

     。矗净鹳Y產由下列部分構成:

     。ǎ保┌l售基金單位的資金收入;

     。ǎ玻├蒙鲜鲑Y金所進行的投資或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財產;

     。ǎ常┏鍪刍蜣D讓上述投資或財產的資金收入;

     。ǎ矗┥鲜鐾顿Y或財產在存續過程中所形成的增值、溢價及其它非營業性收入;

     。ǎ担⿲⒂嘘P收益進行再投資所獲得的收入;

     。ǎ叮┏鲜鲰椖客獾钠渌s項收入。

     。担净鸬纳鲜鲑Y產(以下統稱本基金資產)由信托人按信托原則在名義上持有,本基金的所有投資人(或受益人)為實際持有人。

     。叮磐腥藨獮樯鲜鲑Y產開立獨立于自有資產或他人資產之外的單獨帳戶進行保管和持有;本基金的一切對外業務活動均以本基金名義出現。

     。罚磐腥、經理人或受益人均不能依據本契約對本基金資產享有留置權、抵押權或其它優先權。

     。福净鸪鲇谕顿Y經營上的要可以隨時向外借入以現金或其它資產形式體現的資金;本基金借款余額不能超過本基金在該會計年度的年初資產凈值。

      本基金的上述借款可來源于信托人、經理人或關連人,但該等借款利率一般不應高于當期同業的通常利率水平。

      第三條 本基金單位的發行、受益憑證和持有人

     。保净饐挝坏陌l售對象、發行辦法和發行期限按主管機關核準的招募說明書所列實施。

     。玻恳换饐挝坏拿嬷禐槿嗣駧乓荚,發售價格為人民幣壹元,另加收發售價格3%的首次發行費。

     。常净饐挝缓褪芤鎽{證均以記名的書面憑證形式發行,每一受益憑證(交易手)為1000基金單位。

     。矗净鹚l行的受益憑證是表示單位持有人享有對本基金一定份額資產的所有權、受益權或其它權益并承擔相應義務的證明,不得保障收益的憑據。

     。担浝砣隧氄J購并持有本基金單位發行總額5%的份額,且在本基金清盤前未經主管機關批準不得低于上述原始數額。

     。叮净饐挝坏膶嶋H持有人同時為本基金的受益人,每一受益人按本契約規定所享有的對本基金的權益大小,與該受益人所持有的本基金單位份額大小成正比,但任何受益人均不享有對本基金某一特定資產的特別權利。

     。罚净饐挝坏氖芤嫒嗽诒净鸱忾]式存續期間不得向本基金贖回其所持的基金單位。

     。福绻净鹪谝幎ǖ陌l行期限內所售出的'基金單位數額達不到最低限額的要求,則本基金不能成立,屆時將由發起人將已募集的金額加上按人民銀行規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計算的利息,在扣除相應發行費用后一并退還給認購人。

      第四條 受益人名冊和基金單位的轉讓

     。保净鹪谖瓷鲜星盎蜷_放式運作期間,受益人名冊由經理人以書面或電子信息形式制作、登錄、變更和保存,上市后可交由登記人辦理。受益人名冊記錄的內容為:

     。ǎ保┦芤嫒说男彰凸┓峙洮F金收益用的銀行帳號或存折號;

     。ǎ玻┦芤嫒怂钟械幕饐挝环蓊~;

     。ǎ常┰撌芤嫒苏J購或受讓基金單位的日期及轉讓人的有關資料;

     。ǎ矗┗饐挝晦D讓的過戶日期。

     。玻芤嫒巳缯J為需要更改上述記錄內容時,應向經理人或登記人提出更改申請,由經理人或登記人按有關規定程序進行審核,并視情況決定是否在受益人名冊上作出相應變更。

     。常芤嫒松矸莸拇_認和其所持單位份額的大小一般應以受益人名冊的記錄為準。

     。矗净鸪闪M三年后,如屬延長封閉期,則本基金單位可申請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基金單位上市后的交易規則按照上市的證券交易規則執行。

     。担魏问芤嫒司袡鄬⑵涿碌幕饐挝煌ㄟ^經理人或其委托的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商有償轉讓給他人。

     。叮鲜龌饐挝坏慕灰谆蜣D讓價格按該交易日的市場價格確定,并由轉讓方和/或受讓方另行支付主管機關規定的印花稅和手續費。

     。罚鲜鲛D讓中的受讓人須持轉讓憑證向經理人或登記人辦理已轉讓的基金單位過戶手續后,方能享有該份額基金單位的收益公配等權益。

      第五條 基金的投資目標、投資范圍及投資限制

     。保净鹱鳛槊嫦蛏鐣男滦徒鹑谕顿Y工具,目標是根據證券等市場的變化情況,將投資人所匯集的資金以多元化組合投資的方式投放于不同類別的已上市或非上市的股票和債券等有價證券上,或企業的股權、房地產或期貨等投資項目上,以求分散和降低投資風險并達到本基金資本的較大增值。

     。玻净鹪诔跏茧A段,證券投資將以上市交易的股票和債券為主。并以深圳、上海兩地市場為主。為了更好地利用投資機遇,本基金也可以參與非上市公司的股權收購及合作開發經營房地產等業務。

     。常净鸬耐顿Y規;蚍秶邢铝邢拗疲

     。ǎ保┩顿Y于股票的資金不超過本基金該會計年度初資產凈值的80%,投資于債券的比例不超過40%,投資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權不超過30%,房地產和期貨等其它類投資不超過40%;

     。ǎ玻┩顿Y于任一上市公司的股票或其它任何一種證券的總金額不超過本基金年初資產凈值的10%;投資于任一上市公司股票或其它證券的數額不超過該公司該種股票或證券發行總數額的10%;

     。ǎ常┍净鸩荒芡顿Y于其它各類基金所發行的單位或受益憑證,不能以本基金資產為他人提供擔保,不能投資于承擔無限責任的項目;

     。ǎ矗┍净鸩荒軐ν夥趴,但等待投資時機的款項可對外短期拆借,拆借余額不能超過本基金年初資產凈值的25%;

     。ǎ担┙浝砣嗽谖传@得信托人書面同意前,不得將本基金資產投資于經理人自己的股東擁有30%以上股權的企業或項目上。

     。矗谙铝星闆r下,如果本基金的任何投資已超出上述投資限額,經理人無須對該投資額進行調整(包括無須減少或追加投資或作其它資產配置):

     。ǎ保┯捎诒净鹑炕虿糠仲Y產升值或貶值,或由于某種市價變動的原因而造成該項投資額超過上述限額時;

     。ǎ玻┯捎谑芡顿Y的企業出現兼并、重組、分立、轉讓等情況而造成該項投資額超限時;

     。ǎ常┯捎诒净鹪诮洜I活動中支出或收入一定款額而造成該項投資額超限時。

     。担浝砣嘶蚱潢P連人在未獲得信托人書面同意前,不得以其本人名義與本基金發生投資往來關系。

     。叮净鸫娣旁谛磐腥嘶蚪浝砣嘶蜿P連人處的現金存款的利率不得低于當期同業的存款利率水平。

     。罚浝硪钥呻S時根據經營需要決定某一投資項目或隨時將部分或全部投資項目變現后將資金轉作其它用途。

     。福鲜鲆磺型顿Y活動均應遵循市場通常交易方式進行,除非經理人認為有必要采用對本基金并無不利的其它交易方式,但須得到信托人同意。

     。梗磐腥擞袡嗑芙^接受其認為不符合本契約規定的投資或其它財產,并可要求經理人及時采取措施,將不符合本契約規定的投資或財產加以替換。

     。保埃浝砣酥挥性诒净鸪闪⒉⒔浶磐腥藭嫱夂蟛趴砷_展投資經營活動。

      第六條 資產估值規則

     。保净饐挝簧鲜泻竺吭碌牡谝粋證券交易日為本基金資產和基金單位的估值日。

     。玻净鹳Y產和基金單位的估值遵循深圳市的會計準則、參照國際慣例并遵照本契約的有關規定進行。

     。常净鹳Y產價值的數額應按下列基準確定:

     。ǎ保┤魏紊鲜械幕驋炫频淖C券投資項目的價值應按該投資市場計價日相等投資份額的收市價計算,但下列除外:

     。幔绻鲜鐾顿Y市場不止一處,則按主要投資市場的收市價計算;

     。猓绻鲇谀撤N原因在一定時間內無法從上述投資市場中獲得價格數據,則按前一計價日價格計算或視需要暫停估值;

     。悖绻顿Y項目須負擔利息而上述價格資料并未包括該應計利息部分,則在對該投資項目計算時應將至計價日止的應付利息部分預先扣除。

      注:如果經理人循上述途徑所獲得的并據稱是最新資料的價格與實際價格有誤差,經理人不對此差錯承擔任何責任。

     。ǎ玻┤魏挝瓷鲜袀蚨唐谏虡I票據以買進成本加上自買進次日起至計價日止應收利息為準計算。

     。ǎ常┿y行存款及類似貨幣性資產的價值應按其票面值加上至計價日止應收的利息為準計算。

     。ǎ矗┤魏我堰_成價格協議但尚未實施的需要依約交割的投資或其它財產的價值應按該投資或財產權責發生后應具有的價值來計算。

     。ǎ担┕蓹嗷蚱渌辞逅愕耐顿Y項目按該項投資原始成本加上依預期利潤值計至計價日止應能獲取的利潤數來計算。

     。ǎ叮┏鲜鐾顿Y或財產項目之外應收付的債權債務按至計價日止應收回或應付的數額進行計算。

     。ǎ罚┌匆幎ㄔ诒净鹳Y產中待攤或預提的所有規費或其它支出金額,應按上月月末余額減去上月月末至計價日止應攤銷部分或加上至計價日止應預提部分后,余額計入本基金資產總額來計算。

     。矗净鹳Y產按上述方法估值后,如果資產價值大于帳面值,增值部分作為重估盈余入帳;如小于帳面值,則從重估盈余中扣除。

     。担畬瓷鲜龇绞剿嬎愠龅谋净鹳Y產總額減去本基金負債總額后的余額,即為本基金在該估值日的資產凈值。

      將上述資產凈值除以本基金已發行的單位總額后的得數,即為每一基金單位資產凈值。

     。叮浝砣丝梢栽诮浶磐腥送夂,將上述投資項目或其它財產的計值方式作適當調整,或采用其它計值方式,以能真實反映資產的實際價值。

     。罚净鸬膯挝毁Y產凈值每月在《深圳特區報》或《深圳商報》上公布一次。

      第七條 本基金的費用

     。保状伟l行費,包括發起費用、傭金、承銷費、宣傳廣告費和文件資料印制和派發費等,其費率按基金單位發售價格的3%計算,由認購人在認購基金單位時一并支付。

     。玻鸾浝砟曩M,其費率為本基金年資產帳面凈值的1.2%,逐日累計,并在每月10日前由信托人從本基金資產中直接支付給經理人。

     。常鹦磐心曩M,其費率為年資產帳面凈值的0.3%,逐日累計,每月10日前由基金信托人從本基金資產中直接提取。

     。矗鹗芤嫒嗣麅缘怯涃M、受益憑證托管費、上市交易費和分配基金收益所發生的費用,由信托人根據本契約或有關規定的標準從信托資產中按時支付給經理人登記人或證券商或證券交易所。

     。担婊蛲ㄖ净鹩嘘P事項及編制年報、季報等文件的費用及律師費、核數師費、公證費等應付費用,由信托人依據經理人的指定或有關合同并核實后從本基金資產中支付。

     。叮鹪谶M行投資和管理運作中,向外借款或辦理財產保險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或利息支出,由信托人依據有關合同從本基金資產中支付。

     。罚净鹜顿Y經營中或獲得的收益中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及地方性規費等,由信托人從本基金資產中支付。

     。福鲜鲰椖恐獾呐R時性必需開支或法規或當地政府規定的繳費,由信托人認可后按實際發生額從本基金資產中支付;

     。梗浝砣嘶蛐磐腥嗽趯⒈净鹳Y金進行投資和管理活動中所發生的必須開支由信托人從本基金資產中支出,但經理人和信托人本身的日常行政管理開支不得由本基金承擔。

      第八條 會計和審計報告

     。保净饐为毩,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玻净饡嬛贫劝瓷钲诮洕貐^會計準則執行;特區會計準則未作規定的,參照國際慣例執行。

     。常浝砣嗽诿考窘K了后的一個月內,須向信托人提交本季度信托報告,信托人在每半年終了后的一個半月內,應公開本基金的中期財務報告,在每會計年度終了后的三個月內,向受益人大會提交經核數師公允審計過的年度財務報告。

     。矗净鸬耐顿Y和管理活動中的會計帳簿以及資產保管會計帳簿均由信托人建立和保管;經理人負責建立和保管本基金的一切投資或管理活動事項記錄。

      經理人與信托人均應為對方查看和復制所建帳簿或記錄資料提供方便條件。

     。担鲜鲆磺袝嫅{證或帳簿或投資管理記錄資料的保存年限為本基金清盤終結后滿五年。

     。叮净鸬暮藬祹煈獮樵谥袊箨懟蛳愀圩缘膶I會計機構及其專業人士,且必須獨立于信托人、經理人或關連人。

      第九條 收益分配

     。保净鹪诿恳粋會計結算日止所實現的該會計年度收益總額是指該會計年度內本基金投資經營中所獲得的任何股息、紅利、利息、利潤和/或其它種類的收入(包括已/應收回的債權)的總收入部分,扣除當年應支出的所有投資經營成本和應納稅額、地方性規費等款項后的余額部分。

     。玻净鸬纳鲜雒磕晔找婵傤~扣除按規定或可由經理人提取的業績獎金部分后的余額,為該會計年度的可分配收益總額。

     。常鲜霎斈甑目煞峙涫找婵傤~和分配方式由信托人確定并經受益人大會通過后,按本基金單位的總數額計算出每一基金單位可分配收益數,并依照收益分配日在冊的受益人名單由經理人或登記人以現金形式直接劃撥入每一受益人在受益人名冊上登錄的銀行戶頭內,或以送紅利單位的形式打印出受益憑證發交給受益人。通常情況下,本基金每年的收益分配均采用派送紅利單位的形式。

     。矗净鹈磕攴峙涫找嬉淮,通常于每個會計的年度終了后的三個月內進行,一般不進行中期分配;如果該會計年度的收益總額低于本基金年初資產凈值5%的比例或無收益,則該年不進行收益分配。

     。担鲜雒磕晔找娲娣旁诖峙涫找鎺糁锌捎嬋〉睦⑹杖,應轉入下一會計年度的可分配收益數額內,但在該年收益分配日后的分配過程中均不再計提利息。

     。叮绻蚴芤嫒俗陨碓蛟斐尚磐腥嘶蚪浝砣嘶虻怯浫藷o法在一定期限內(一般為本基金清盤前達到五年或到本基金清盤開始日止)將應分配給該受益人的收益及時派發出去,則該受益人被視為已自行放棄上述收益的受益權,且在上述期限后無權再向信托人或經理人索償在上述情況下,上述無法公配出的收益應構成基金資產的一部分。

      第十條 受益人大會及決議

     。保芤嫒舜髸磕曛辽僬匍_一次,通常在該會計年度終了后的二個月內召開,或者是根據代表本基金單位份額總數10%或以上的受益人書面建議后臨時召開。

     。玻钟谢虼肀净饐挝灰欢ǚ蓊~(視發行情況而定)的受益人有權出席大會,不足上述份額的受益人可以書面委托其它有權出席人發表有關意見或代行表決權,經理人和信托人的董事和獲授權的高級職員均可出席大會。

     。常髸匍_的時間、地點、出席人資格和會議議題經信托人確定后,應至少提前二十天以在《深圳特區報》或《深圳商報》上刊登公告和寄發信函的方式通知受益人。任何受益人無論出于何原因末見到或收到上述通知,均不影響該次大會決議對其產生的約束力。

     。矗髸氂谐钟谢虼肀净饐挝话l行總份額30%或以上的受益人或其委托人出席方可正式召開并可討論和表決一般決議;如需討論和表決特別決議,則出席人所代表的本基金單位份額應達到發行總額的50%或以上。

     。担绻ㄖ拈_會時間已過十分鐘而簽到的出席人所代表的基金單位份額達不到上款的要求,則大會必須順延15日后召開,時間和地點由大會主席或信托人決定后仍按上述方式通知受益人。凡屬延期召開的大會對出席人所持有或代表的基金單位份額不作任何要求,且可討論和表決所有原定的議案。

     。叮髸飨尚磐腥耸孪葧嬷付;如果信托人未指定或已指定的大會主席遲到15分鐘以上,則由出席人當場推舉出一位出席人擔任大會主席。

     。罚谴髸飨鶕頉Q需要或根據代表本基金發行單位總份額10%或以上的出席人的提議而決定采用每一基金單位一票的表決方式,大會表決決議一般以每一出席人一票的表決方式進行。

     。福话銢Q議的通過或否決須有上述出席人表決權總額50%或以上贊同或反對方為有效,特別決議的通過或否決有上述出席人表決權總份額75%或以上贊同或反對方為有效。

      大會通過的任何決議對全體受益人(包括未出席大會的受益人)、經理人和信托人均有約束力。

     。梗髸臅h紀要應詳細記錄大會召開的時間、地點、出席人名單、議題和大會討論和通過或否決的決議,并由大會主席簽名。上述會議紀要正本交信托人保存,副本交經理人留存。

     。保埃铝惺马楉毥洿髸鳛樘貏e決議進行討論和表決:

     。ǎ保⿲Ρ净鹫鲁踢M行修改或增補;

     。ǎ玻⿲Ρ酒跫s進行修改或增補;

     。ǎ常┮呀K結會計年度的收益分配方案;

     。ǎ矗┍净鸫胬m期的延長或轉變為開放式基金的提案;

     。ǎ担┍净鹌跐M清盤或提前清盤事項;

     。ǎ叮┙浝砣嘶蛐磐腥说霓o職或撤換;

     。ǎ罚┢渌嘘P本基金的重大事項。

      上述所通過的特別決議必要時須經主管機關核準。

      第十一條 本基金的結業和清盤

     。保净鹪诜忾]期屆滿未獲延長時或延長封閉期屆滿時,或受益人大會決定不轉變為另一名下的投資基金時,或在開放式運作期間受益人大會決定終止本基金時,經主管機關批準,本基金應結業。

     。玻诔霈F下列情況之一時,本基金經受益人大會通過決議并經主管機關批準,可以提前結業:

     。ǎ保┯捎诂F行法規的變更或新法規的實施使本基金不能繼續合法存在或運作時;

     。ǎ玻┙浝砣艘蚬释巳位虮怀窊Q而在二個月內無新的經理人繼任時;

     。ǎ常┬磐腥艘蚬释巳位虮怀窊Q而在二個月內無新的信托人繼任時;

     。ǎ矗┮虿豢煽沽χ率贡净鸩荒苷_\作達二個月以上時;

     。ǎ担┍净鸬馁Y產凈值連續六個月以上降至已發行基金單位面額總值70%以下時。

     。常磐腥、經理人或代表本基金已發行單位總份額50%或以上的受益人均有權書面提出本基金提前結業的建議。

     。矗净鸬慕Y業經主管機關批準后,信托人應盡快以公告或信函的方式將本基金的結業日和基金單位的過戶截止日通知受益人,同時由信托人負責組織本基金清算小組,經理人在本基金決定結業后不得再進行任何新的投資,且本基金單位停止轉讓。

     。担净鹎逅阈〗M的組成人員應包括信托人、經理人、注冊會計師或核數師、法律顧問等。

     。叮净鹎逅阈〗M的職責為:

     。ǎ保┣謇、核對和保管對本基金所有資產;

     。ǎ玻┣謇肀净鹞唇Y的債權債務;

     。ǎ常┮云湔J為適當的方式盡快變現一切未以現金形式存在的資產。

     。ǎ矗┫蛑鞴軝C關提出本基金結余資產的分配方案并在獲批準后負責該方案的實施;

     。ǎ担┴撠煴净鸾Y業過程中的其它事宜。

     。罚净鹎逅阈〗M及其受托人在履行上述職責時有權獲取合理的報酬,且該項報酬經主管機關核準后可優先從本基金結余資產中受償。

     。福芤嫒嗽谏鲜霰净鸾Y余資產分配開始達一定期限(通常為十二個月)后未領取的部分,應上交主管機關處理。

      第十二條 信托人

     。保磐腥吮仨毬男邢铝新氊煟

     。ǎ保﹨f助經理人發起本基金;

     。ǎ玻┡鋫鋵B毴藛T負責妥善保管好本基金資產;

     。ǎ常┰O立本基金資產的單獨帳戶并將之區別于自有資產或他人資產之外進行登錄和核算;

     。ǎ矗┙⒉⒈4鎲挝皇芤嫒嗣麅,召集受益人大會以及負責收益分配;

     。ǎ担┴撠煴净鹱C券交易中的交割、清算和過戶并負責股權及其它項目的投資清算;

     。ǎ叮┍O督經理人履行其職責并監督其投資管理活動符合本契約和本基金章程的規定;

     。ǎ罚┐_認經理人在履行職責中不違反本契約規定的投資行為后依其指示辦理有關收支的財務手續;

     。ǎ福⿲彶楹凸_本基金的財務報告及其它公開性文件;

     。ǎ梗┍酒跫s或本基金章程中規定的信托人應履行的其它職責。

     。玻磐腥说挠嘘P義務如下:

     。ǎ保┮跃S護所有投資人或受益人的利益為行為準則,盡心盡職,遵約守法;

     。ǎ玻⿲ζ涫芡械谋净鹳Y產承擔保管和監督責任;

     。ǎ常┳⒁獗J乇净鹕虡I秘密,任何時候不得向外(包括向屬下無關職員)泄漏本基金現時的和未來的投資計劃、意圖和狀況;

     。ǎ矗o權干涉或不執行經理人的未違反本契約規定的投資決策,否則應承擔對本基金或經理人所受損失的賠償責任;

     。ǎ担┯胸熑渭皶r將對本基金或經理人有重大影響的事由通報經理人,并積極協助經理人采取相應措施,有責任為經理人查閱本基金資產或受益人等有關資料提供便利條件。

     。常磐腥司哂袡嘁妫

     。ǎ保┯袡嗳〉帽净鹦磐心曩M和其它為本基金或經理人墊支金額或遭受非自身責任引致的經濟損失的合理補償;

     。ǎ玻┯袡鄬彶榻浝砣说耐顿Y計劃或方案,逐筆核查每筆占本基金年初資產凈值5%以上金額的投資項目;

     。ǎ常┯袡嗑芙^接受經理人不符本契約規定的投資或經營行為;

     。ǎ矗┯袡嘧再M委托他人辦理信托人負責的有關事務;

     。ǎ担┬磐腥俗鳛楸净鹚型顿Y人或受益人資產的名義所有人和權益代表人,其與經理人締結的本契約對上述投資人或受益人均有約束力。

     。ǎ叮┍酒跫s中規定的其它權益。

      第十三條 經理人

     。保浝砣吮仨毬男邢铝新氊煟

     。ǎ保﹨⑴c并主要負責本基金的發起工作;

     。ǎ玻┓治鲅芯扛饔嘘P投資市場動向或趨勢,制訂出可行性強的投資計劃或方案;

     。ǎ常┙M織專業人士獨立地對本基金資產進行投資和管理;

     。ǎ矗┙浶磐腥耸跈,代表本基金對外簽訂和履行一切投資合同或協議;

     。ǎ担┒ㄆ趯Ρ净鹳Y產和單位進行估值并予以公布;

     。ǎ叮┴撠煴净鹨寻l行的基金單位的上市交易工作;

     。ǎ罚┒ㄆ诰幹坪瓦f交經理報告,并向受益人大會報告工作;

     。ǎ福┨岢雒恳粫嬆甓鹊氖找娣峙浣ㄗh和初步方案;

     。ǎ梗蕚、印制和公布本基金有關情況的公開性文件資料;

     。ǎ保埃┍酒跫s規定的其它職責。

     。玻浝砣说挠嘘P義務如下:

     。ǎ保┮耘崿F本基金的宗旨為行為的最高目標,盡心盡職,遵約守法;

     。ǎ玻┲斏鬟x擇和決定每一個投資項目,注意發揮多元化組合投資的優越性,對本基金承擔投資管理責任;

     。ǎ常┳⒁獗J乇净鹕虡I秘密,任何時候不得向外(包括向屬下無關職員)泄漏本基金現時的和未來的投資計劃、意圖和狀況;

     。ǎ矗┯胸熑渭皶r將對本基金或信托人有重大影響的事由通報信托人,并主動積極采取相應措施;有責任為信托人查閱本基金投資和管理等有關資料提供便利條件;

     。ǎ担⿲ζ涫芡腥嘶驅傧侣殕T的相應代理行為承擔責任

     。常浝砣说挠嘘P權益如下:

     。ǎ保┯袡嗳〉帽净鸬慕浝砟曩M和其它為本基金或信托人墊支金額的合理補償,有權對為本基金進行投資和管理活動中非經理人責任所遭受的損失獲得合理的補償;

     。ǎ玻┯袡嗳〉媒浝砣藰I績獎金。本契約規定經理人業績獎金數額為該年度末本基金資產凈值超過年初資產凈值25%以上部分中按25%的比例提取,并按照上述原發解為每月計提一次。具體為從本基金在該會計年度內每一估值日之前一月實現的收益達到該月額度后的超額部分中按25%比例預提,逐月調整,年終平衡后視情況決定是否實提。計提公式如下:

      計提額=(vn-vo-n/48×vo)×25%

      式中:vo表示本基金的年初資產凈值;

     。觯畋硎竟乐等涨耙辉碌馁Y產凈值;

     。畋硎居嬛翟聰。

     。ǎ常┰诓贿`反本契約規定條件下,有權選擇決定每一筆投資或采取每一筆投資或采取每一項管理行為;

     。ǎ矗┰诒净鸫胬m期內,享有時本基金資產的投資充分經營權和處分權;

     。ǎ担┍酒跫s規定的其它權益。

      第十四條 信托人和經理人的免責

     。保磐腥撕徒浝砣嗽诼男懈髯月氊熤芯粚ο铝蟹亲陨磉`法或違規或違約所引致或產生的后果承擔任何責任:

     。ǎ保┰谡I務交往中接受對方當事人鑒署、蓋章和/或交付給信托人或經理人的任何通知、決議、指令、信函、憑證、聲明、說明、票證、重組計劃或其它代表所有權的憑證或其它據信為真件的投資文件資料等而使本基金、信托人或經理人遭受的損失;

     。ǎ玻┙浝砣嘶蛐磐腥烁鶕F行法律或政策或當地政府或主管機關的規定或要求(無論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所采取的或不能采取的行動及其后果;

     。ǎ常┯捎诳陀^條件的原因而無法或不可能執行本契約的有關規定;

     。ǎ矗┓切磐腥嘶蚪浝砣酥付ɑ蛭械娜魏未砣、托管人或經紀人擅自而為的行為(但對因信托人或經理人對上述人的選擇、指定或委托錯誤所造成的損失仍應負責);

     。ǎ担┰谒盏降娜魏螜嘁孀C書、轉讓證書、申請表格或其它有關書面憑證或文件上的簽名或蓋章,或其他人在上述證書上偽造的或無權所為的簽名或蓋章(信托人或經理人有權利但無義務將上述簽名或印章送有關方面辨別真偽),或依據上述簽名或蓋章所采取的行動或實施的作為;

     。ǎ叮⿲β男惺芤嫒舜髸媳頉Q通過的任何已記入由大會主席簽名的會議紀要中的決議(盡管該決議在事后發現不符合大會召開或形成決議的有關要求,或該決議并非對所有受益人均有約束力);

     。ǎ罚┯捎谙驴钏械娜魏毋y行業者、注冊會計師、律師、經紀人、代理人或其它有關人或經理人或信托人(非本契約有規定)的任何失誤行為、忽略行為、判斷錯誤、遺忘、失慎等所造成的,或因信托人、經理人善意相信和依賴上述人的建議或信息而使本基金、信托人或經理人所遭致的任何損失。

     。玻磐腥撕徒浝砣嗽诼男斜酒跫s所規定職責過程中,可根據來自任何作為信托人或經理人的代理人或顧問的銀行業者、注冊會計師、律師、經紀人、代理人或其它人士以書信、電話、電傳、傳真形式傳達的任何建議或信息而采取投資或管理行為,且不為上述建議或信息中的失誤之處承擔責任。

     。常潜酒跫s前面部分有相反明確規定,信托人和經理人應視為已獲得履行各自職責的充分授權,可自行決定或采取履行職責的方式方法,并對非自身故意或疏忽的作為或不作為而給本基金造成的任何資產損失、損壞或經營支出增加或經營困難不承擔任何責任。

     。矗磐腥撕徒浝砣丝桑

     。ǎ保┙邮芷湔J為合格的任何人、機構或聯合組織所出具的據信足以證明本基金有關資產價值的或資產購入或售出價格的或資產上市價格的證明文件;

     。ǎ玻┮罁魏涡袠I/專業協會或官方機構內已形成的慣例和規律來進行投資或其它財產的買賣。

     。担酒跫s不阻止經理人或信托人的下列行為:

     。ǎ保┏吮酒跫s第三條第5款規定之外,以自己的名義和資金購入、持有或處分本基金單位;

     。ǎ玻┮宰约旱亩禄驅傧侣殕T個人名義和資金購入、持有、售出或處分不構成本基金資產的任何投資項目或其它財產;

     。ǎ常└髯耘c其他人或與本基金資產的持有人或受益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機構或組織)締結經濟合同或進行經濟往來活動;

     。ǎ矗┮越浝砣嘶蛐磐腥说拿x再參與或合作創立一個與本基金完全獨立的新的基金,且無需將從新基金獲得的任何收益交付給本基金。

     。叮磐腥丝桑

     。ǎ保⿲σ蚱渖埔獍凑战浝砣说娜魏瓮顿Y或經營要求所采取或不采取的行為或經理人所為或所不為的行為或因上述行為造成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ǎ玻┏烁鶕酒跫s規定而由其從本基金資產中支付的項目外,信托人再無任何義務支付任何開支項目;

     。ǎ常┬磐腥藷o義務以本基金名義提起或參與其認為可能會造成由其承擔經濟支出或經濟責任的任何與本契約規定或本基金有關的法院起訴、庭審、或答辯活動(除非經理人提出書面要求且根據本契約規定應由本基金負責足額補償其可能遭受的經濟損失)。

     。罚浝砣丝桑

     。ǎ保┤绶浅鲇谠诼男斜酒跫s規定的職責中本身故意或疏忽方面的原因,經理人對其按照本契約規定所為或所不為的行動及其結果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ǎ玻┏潜酒跫s有明確規定,經理人對信托人所為或所不為的任何行動及其后果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ǎ常┯袡喟凑毡酒跫s的有關規定,將自己應承擔的全部或部分工作任務、享有的權力或可自行決定的事務交給信托人同意的第三人履行或實施。在此情況下,經理人仍有權全額享有本契約規定應支付給經理人的經理年費、業績獎金以及其它一切有關補償。

     。福浝砣嘶蛐磐腥擞袡噤N毀歸自己保存的并已超過一定期限的本基金的有關會計帳簿、憑證及其它文件資料(保存期限為本基金清盤終結后滿五年)。

     。梗酒跫s所明確規定的對信托人或經理人在履行職責中所遭受的經濟賠償均為補足性的,并不影響到法律規定或法院判決書、調解書或仲裁機構裁決書規定的其他人對信托人或經理人所作的賠償(但信托人或經理人必須充分證明其在履行職責時并不存在故意、疏忽、失職、違約的情況和責任)

      第十五條 信托人或經理人的辭職或撤換

     。保磐腥嘶蚪浝砣丝梢愿鶕陨淼囊庠冈诒净鸫胬m滿十年并繼續存續時辭去信托人或經理人的職務,但須按下列程序進行:

     。ǎ保┬磐腥嘶蚪浝砣嗽谖粗付ㄐ碌男磐腥嘶蚪浝砣饲安坏米孕型巳。

     。ǎ玻┬磐腥嘶蚪浝砣嗽谟o職時所選定的新信托人或經理人必須符合信托人或經理人的資格和能力要求,并應取得本契約另一方締約人的同意和受益人大會特別決議的批準。在此情況下,留任的本契約締約人應與新加入的締約人簽訂一份本契約的補充協議,以確認由新加入的締約人或繼任人取代欲退出的締約人的位置和履行其職責。

     。ǎ常┥鲜鎏鎿Q程序完成后,新舊締約人均應將上述情況盡快通知各受益人。

     。玻磐腥嘶蚪浝砣嗽谙铝星闆r下可建議受益人大會表決并報經主管機關批準后,撤換經理人或信托人:

     。ǎ保┙浝砣嘶蛐磐腥吮旧矸亲栽傅乇磺灞P;

     。ǎ玻┙浝砣嘶蛐磐腥藝乐厥毣驀乐剡`反現行法律或基金管理規定或本契約或本基金章程的規定;

     。ǎ常┬磐腥嘶蚪浝砣擞谐渥憷碛上嘈挪⒁詴嫘问街赋鰪木S護大多數受益人的利益考慮應撤換掉經理人或信托人;

     。ǎ矗┐肀净鹨寻l行單位總份額50%或以上(經理人或信托人持有或視為持有的單位份額除外)的受益人書面要求撤換經理人或信托人。在此情況下,如果被撤換的是經理人,則其所持有的基金單位份額全部由新的經理人按最近的估值日價格收購。

     。常谏鲜鎏鎿Q或撤換程序中完成前,欲辭職或被撤換的經理人或信托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契約規定的有關職責,不得自行退任,否則應承擔由此而給本基金或另一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

      經理人或信托人的退任或被撤換日期通常應為新的經理人或信托人的上任日期。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保净鹦磐衅跫s在履行過程中如在當事人之間出現意見分歧或爭端,首先應由爭執雙方通過友好和平等協商的方式解決爭端,如果無法解決,則將爭執情況向主管機關報告,由主管機關進行調解或裁決。任何不接受上述調解或裁決的爭執方均可向深圳市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玻鉀Q上述爭端的準據法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規和有關地方性法規;上述法規未及之處,參照相應國際慣例。

      第十七條 本契約的修改或增補

     。保酒跫s可以根據現行法規的變更或新法規的實施或地方性的新規定或主管機關的新要求或本基金受益人的提議或受益人大會的決議或運作形勢的需要而經信托人和經理人平等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予以修改。

     。玻酒跫s可因信托人或經理人一方的辭職或被撤換而由留任的一方與新的經理人或信托人平等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簽訂補充協議。

     。常酒跫s的重大修改或任何補充協議均須經受益人大會通過并報主管機關批準方為有效,并構成本契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八條 本契約的生效及準據法

     。保酒跫s經雙方締約人簽字蓋章并報主管機關批準后即行生效并具有相應法律效力,同時對本基金成立后的所有受益人均有約束力。

     。玻酒跫s一式六份,主管機關和公證處各留存一份,締約人各保存二份,每份均具同等效力。

     。常酒跫s內容可印制成冊并對外公開發售(收回工本費)或供投資人在有關場所免費查閱,但其效力應以本契約正本為準。

     。矗酒跫s的準據法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規定;對于上述法規或規定未及之處,應參照相應國際慣例。

      第十九條 本契約的終止

     。保绻净鹞茨茉谝幎ǖ钠谙迌瘸闪⒒虮净鹨亚灞P完畢,則本契約視為終止。

     。玻酒跫s的任何方式的終止均不得違反本契約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條 其他

     。保潜酒跫s中有明確規定,本契約當事人在本基金封閉式運作期間均應嚴格按本契約的規定執行。

     。玻酒跫s的對外解釋權由經理人和信托人共同行使。

    投資合同6

      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發廊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發廊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發廊,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伙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伙經營的發廊名字為:

      經營場所位于:,面積: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專業美發沙龍,第四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伙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伙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甲方為負責公司經營管理;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對合伙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支付合伙債務;工資為底薪一千元加公司業績百分之五為經營管理策劃待遇。

      2、獎金分配:隨著合伙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后,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伙人商議后決定。

      3、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

      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俸匣飬f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诮浫w合伙人書面同意退伙;

     、郯l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偎劳龌蛘弑灰婪ㄐ嫠劳;

     、诒灰婪ㄐ鏋闊o民事行為能力人;

     、蹅人喪失償債能力;

     、鼙蝗嗣穹ㄔ簭娭茍绦性诤匣锲髽I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三人合伙開店協議書2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__年__月__日出生,現住址:__市(縣)__街道(鄉、村)__號

      合伙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況)

      合伙人: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況)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經營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為__萬元,甲出資__萬元,乙出資__萬元,丙出資__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__%、__%、__%。

      第二條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伙三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三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伙人: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伙人:______(簽字或蓋章)

      __年__月__日

    投資合同7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為了支持國內高科技高成長性企業的快速穩健發展,根據國務院批準,由國家發改委、科技部、財政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銀監會、證監會、外匯管理局等十部委聯合發布的《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辦法》中有關代理創業投資的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有關委托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達成本委托代理創業投資合同。

      一、合同標的:

      甲方全權委托乙方代理甲方投資遼寧新大地食品飲料有限公司原始股股權壹百萬股,投資金額人民幣壹百萬元(100萬元)。依法從事創業投資,依法承擔股權上市中的縮率。

      二、合同有效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收益分配

      1、合同期滿,甲方按百分之五十(50%)分享本期創業投資的.凈利益。

      2、合同期滿,乙方按百分之五十(50%)分享本期創業投資的凈利益。

      3、合同期滿,如不能在美國OTCBB市場掛牌上市退出時,乙方按每股1.50元人民幣單價回購甲方全部投資股權,合計返回人民幣金額壹百五十萬元給甲方。

      四、甲方的權利

      1、有權分享本期創業投資的股權凈利益。

      2、在合同期滿時,有權看乙方本期投資收益報告。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有權在乙方下屬的投資登記管理部門進行登記、委托轉讓,有權在股票上市后確定股票退出價位。

      五、甲方的義務

      1、在本合同的約定期限內,不得提前要求乙方返還其代理投資資金。

      2、甲方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規定,承擔代理創業投資的投資風險。

      3,甲方保證自己的投資資金的來源合法。

      六、乙方的權利

      1,有權分享本期創業投資的股權凈收益50%。

      2,有權以甲方代理人的身份,對標的企業進行投資管理和監督,并行使股東的表決權和否決權。

      七、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委托的創業投資有增值義務,對甲方的委托行為負有保密義務。

      2,股票上市后退出的時間和價格必須及時告知甲方得到雙方一致確認。

      3,對所有投資項目進行嚴格調查、審核、論證、決策及科學管理。____年____月____日

      4,保證本期創業投資成本及利潤單獨核算、準確、真實。

      八、結算地點及結算時間:屆時公告通知。

      九、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留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并且甲方投資款匯入乙方專用帳戶后本合同立即生效。

      十、合同糾紛解決辦法:協商、仲裁或訴訟。

      十一、每期代理創業投資的辦理時間為二個月。

      甲方簽字: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資合同8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注冊號:___________

      丙方(擔保人) 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有關的法律法規規定,當事人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出借人)_________出借人民幣_________,期限___個月,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期限屆滿日為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的,順延至節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利息按實際占有天數計算。

      第二條:借款利率為月息___‰,從出資人實際交付借款之日起計息至本金結清之日。

      第三條:乙方借款用途為經營周轉。乙方承諾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作違法活動。 第四條: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后當日,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具體借款金額和借款時間以支付憑證為準。

      第五條:乙方還款方式為:按月還息,每個月二十日為乙方的付息終結日。在每月1日至20日(含20日)期間借款的借款人需將第一個月利息直接交給出借人;二十日之后借款的借款人應在次月的二十日之前(含20日)支付的第一個利息。本金分期歸還或到期后一次性歸還,具體歸還辦法見還款計劃書。

      第六條:根據乙方之請求,丙方愿對本合同項下甲方對乙方的全部債權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在借款到期之日起三日內如乙方未能足額將借款本金償還甲方時,丙方保證將應付款項(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償付給甲方。

      第七條:因乙方不履行還款義務,丙方為乙方代為償還借款后,甲方即將本合同項下的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等在內的所有債權轉讓給丙方,丙方即成為乙方新的債權人,丙方享有本合同中甲方對乙方享有的所有合同權利。

      第八條:本合同如須辦理公證,乙方承擔公證費用。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

      2、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抽回資金。

      3、 借款交付后,配合丙方對乙方使用借款進行管理和監控。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借款,不得將借款轉作他用,更不能用于違法行為。

      2、 乙方應根據丙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文件及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文件的真實性與合法性。

      3、 按照約定向丙方支付擔保服務費。

      4、 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5、 乙方的居住地、聯系方式、單位的變遷等發生變更,必須在變更后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6、 乙方服從丙方的貸后管理與風險監控。

      7、 自甲方實際向乙方發放貸款當日,乙方應向丙方繳納人民幣______保證金。

      第十一條: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對乙方的資信、資產狀況進行調查。

      2、按照約定承擔保證責任后,丙方成為乙方新的債權人,享有原債權人的所有權利和義務。

      3、受甲方委托對乙方使用借款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催收,并對借款風險進行監控。

    投資合同9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和《XX市投資信托基金管理暫行規定》的有關精神和要求,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深圳分行和深圳藍天基金管理公司本著共同發起“藍天基金”

      ,將募集的資金投資于能產生良好效益的經濟領域,以使投資人獲得盡可能高的投資回報和較豐厚的資本增值的宗旨,經平等協商并形成共識后,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釋義

      除本契約其他條款另有規定外,下列詞語具有如下意義:

      本基金指根據本契約規定所設立的藍天基金。

      基金單位指代表本基金一定資產份額的最小等份。

      人指我國民法通則所指的民事活動的參與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受益人指持有本基金所發行的單位份額并依據本契約規定享有相應的資產實際所有權、收益分配權、剩余資產分配權、受益人大會表決權等權益及承擔本契約和本基金章程和現行法規規定的義務的人。

      主管機關指對基金實施行政管理職能的政府機構,本契約中通指中國人民銀行深圳經濟特區分行。

      經理人根據基金管理規定,作為本基金的主要發起人和本契約的締結人之一,受信托人委托將本基金資產做投資管理活動的人。在本契約中專指深圳藍天基金管理公司或其繼任人。

      投資指經理人將本基金資金以購買任何股票、債券、銀行票據、商業票據及其它有價證券及其所應占的資金份額,或以對企業進行參股等項目為資金運用的對象進而獲取相應之利益的行為。

      信托人指根據基金管理規定,作為本契約的締約人之一,按本契約規定對本基金資產進行保管的人,在本契約中專指中國人民建設銀行XX市分行或其繼任人。

      會計年度指公歷每年的1月1日起至當年的12月31日止的期間。

      年初資產凈值指本基金在每會計年度開始后第一個估值日的資產凈值。

      受益憑證指根據基金管理規定由信托人和經理人為募集本基金資金而向受益人簽發的有價證券,在本契約中通指經主管機關批準的證券存折。

      單位持有人指登錄在受益人名冊上的每一基金單位的實際持有人,同時通指本基金的所有受益人。

      受益人名冊指本契約第四條所述的記載有關本基金受益人名稱、地址、持有單位份額等資料的登記名冊。

      登記人指受信托人委托負責受益人名冊登錄和保管工作的人或機構。本契約專指深圳證券登記公司。

      交易日指國內有合法證券交易活動的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商或銀行的任一營業日。

      關連人泛指下列三種人:

     。1)直接或間接擁有經理人或信托人總股份額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決權的人;

     。2)受上述(1)項所指的人控股的人;

     。3)由經理人或信托人直接或間接擁有總股份額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決權的人。

      估值指根據本契約第六條規定所對本基金有關資產或債權的價值進行評估的活動。

      估值日指經理人按本契約規定進行資產凈值計算并公布的任一交易日。

      首次發行費指本契約第七條所指的首次發行費。

      經理年費指經理人根據本契約第十三條3款規定所應享有的款額。

      資產凈值指根據本契約第六條規定的本基金或本基金發行的一個基金單位(根據上下文要求而定)所擁有或代表的資產價值。

      信托年費指信托人根據本契約第十二條3款規定所應享有的款額。

      核數師指根據本契約規定由經理人經信托人同意后所指定的對本基金會計帳目進行核數的公認專業機構及其專業人員。

      一般決議指在根據本契約第十條規定召開的受益人大會上由占表決權總票數50%或以上票數通過的決議。

      特別決議指根據本契約第十條規定召開的受益人大會上占表決權總票數75%或以上票數通過的決議。

      會計結算日指本契約規定的本基金存續期間的每年12月31日。

      待分配收益帳戶指本契約規定的專供存放待分配收益資金的帳戶。

      收益分配日指在本基金存續期內每會計年度終了后經信托人提出并由受益人大會確定的該會計年度的收益分配過戶截止日,該日不得超出該會計年度的會計結算日后三個月期間。

      本基金章程指《藍天基金章程》及其今后的修改或增補部分。

      基金管理規定指《XX市投資信托基金管理暫行規定》。

      計價日指本基金每一估值日以前最近之證券交易日或股權估價日或房地產評估日。

      第二條本基金

      1.本基金名稱:藍天基金。

      2.本基金發行規模:本基金最高發行限額為30000萬單位,最低發行額為18000萬單位,每一基金單位面額為人民幣壹元。本基金在初始封閉期內不上市交易,亦不對外追加發行基金單位,但在存續期內可以增加基金單位總額并相應增加受益人持有的單位數額的形式來派發每年的收益。

      3.本基金存續期:本基金自成立起初始三年為封閉式單位信托投資基金,期滿前根據受益人大會決議并經主管機關批準可以延長封閉期(最長不超過十年),或轉為開放式投資基金,及或轉為經理人發起的另一名下的投資基金。

      4.本基金資產由下列部分構成:

     。1)發售基金單位的資金收入;

     。2)利用上述資金所進行的

      投資或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財產;

     。3)出售或轉讓上述投資或財產的資金收入;

     。4)上述投資或財產在存續過程中所形成的增值、溢價及其它非營業性收入;

     。5)將有關收益進行再投資所獲得的收入;

     。6)除上述項目外的其它雜項收入。

      5.本基金的上述資產(以下統稱本基金資產)由信托人按信托原則在名義上持有,本基金的所有投資人(或受益人)為實際持有人。

      6.信托人應為上述資產開立獨立于自有資產或他人資產之外的單獨帳戶進行保管和持有;本基金的一切對外業務活動均以本基金名義出現。

      7.信托人、經理人或受益人均不能依據本契約對本基金資產享有留置權、抵押權或其它優先權。

      8.本基金出于投資經營上的要可以隨時向外借入以現金或其它資產形式體現的資金;本基金借款余額不能超過本基金在該會計年度的年初資產凈值。

      本基金的上述借款可來源于信托人、經理人或關連人,但該等借款利率一般不應高于當期同業的通常利率水平。

      第三條本基金單位的發行、受益憑證和持有人

      1.本基金單位的發售對象、發行辦法和發行期限按主管機關核準的招募說明書所列實施。

      2.每一基金單位的面值為人民幣壹元,發售價格為人民幣壹元,另加收發售價格3%的首次發行費。

      3.本基金單位和受益憑證均以記名的書面憑證形式發行,每一受益憑證(交易手)為1000基金單位。

      4.本基金所發行的受益憑證是表示單位持有人享有對本基金一定份額資產的所有權、受益權或其它權益并承擔相應義務的證明,不得保障收益的憑據。

      5.經理人須認購并持有本基金單位發行總額5%的份額,且在本基金清盤前未經主管機關批準不得低于上述原始數額。

      6.本基金單位的實際持有人同時為本基金的受益人,每一受益人按本契約規定所享有的對本基金的.權益大小,與該受益人所持有的本基金單位份額大小成正比,但任何受益人均不享有對本基金某一特定資產的特別權利。

      7.本基金單位的受益人在本基金封閉式存續期間不得向本基金贖回其所持的基金單位。

      8.如果本基金在規定的發行期限內所售出的基金單位數額達不到最低限額的要求,則本基金不能成立,屆時將由發起人將已募集的金額加上按人民銀行規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計算的利息,在扣除相應發行費用后一并退還給認購人。

      第四條受益人名冊和基金單位的轉讓

      1.本基金在未上市前或開放式運作期間,受益人名冊由經理人以書面或電子信息形式制作、登錄、變更和保存,上市后可交由登記人辦理。受益人名冊記錄的內容為:

     。1)受益人的姓名和供分配現金收益用的銀行帳號或存折號;

     。2)受益人所持有的基金單位份額;

     。3)該受益人認購或受讓基金單位的日期及轉讓人的有關資料;

     。4)基金單位轉讓的過戶日期。

      2.受益人如認為需要更改上述記錄內容時,應向經理人或登記人提出更改申請,由經理人或登記人按有關規定程序進行審核,并視情況決定是否在受益人名冊上作出相應變更。

      3.受益人身份的確認和其所持單位份額的大小一般應以受益人名冊的記錄為準。

      4.本基金成立滿三年后,如屬延長封閉期,則本基金單位可申請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基金單位上市后的交易規則按照上市的證券交易規則執行。

      5.任何受益人均有權將其名下的基金單位通過經理人或其委托的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商有償轉讓給他人。

      6.上述基金單位的交易或轉讓價格按該交易日的市場價格確定,并由轉讓方和/或受讓方另行支付主管機關規定的印花稅和手續費。

      7.上述轉讓中的受讓人須持轉讓憑證向經理人或登記人辦理已轉讓的基金單位過戶手續后,方能享有該份額基金單位的收益公配等權益。

      第五條基金的投資目標、投資范圍及投資限制

      1.本基金作為面向社會的新型金融投資工具,目標是根據證券等市場的變化情況,將投資人所匯集的資金以多元化組合投資的方式投放于不同類別的已上市或非上市的股票和債券等有價證券上,或企業的股權、房地產或期貨等投資項目上,以求分散和降低投資風險并達到本基金資本的較大增值。

      2.本基金在初始階段,證券投資將以上市交易的股票和債券為主。并以深圳、上海兩地市場為主。為了更好地利用投資機遇,本基金也可以參與非上市公司的股權收購及合作開發經營房地產等業務。

      3.本基金的投資規;蚍秶邢铝邢拗疲

     。1)投資于股票的資金不超過本基金該會計年度初資產凈值的80%,投資于債券的比例不超過40%,投資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權不超過30%,房地產和期貨等其它類投資不超過40%;

     。2)投資于任一上市公司的股票或其它任何一種證券的總金額不超過本基金年初資產凈值的10%;投資于任一上市公司股票或其它證券的數額不超過該公司該種股票或證券發行總數額的10%;

     。3)本基金不能投資于其它各類基金所發行的單位或受益憑證,不能以本基金資

      產為他人提供擔保,不能投資于承擔無限責任的項目;

     。4)本基金不能對外放款,但等待投資時機的款項可對外短期拆借,拆借余額不能超過本基金年初資產凈值的25%;

     。5)經理人在未獲得信托人書面同意前,不得將本基金資產投資于經理人自己的股東擁有30%以上股權的企業或項目上。

      4.在下列情況下,如果本基金的任何投資已超出上述投資限額,經理人無須對該投資額進行調整(包括無須減少或追加投資或作其它資產配置):

     。1)由于本基金全部或部分資產升值或貶值,或由于某種市價變動的原因而造成該項投資額超過上述限額時;

     。2)由于受投資的企業出現兼并、重組、分立、轉讓等情況而造成該項投資額超限時;

     。3)由于本基金在經營活動中支出或收入一定款額而造成該項投資額超限時。

      5.經理人或其關連人在未獲得信托人書面同意前,不得以其本人名義與本基金發生投資往來關系。

      6.本基金存放在信托人或經理人或關連人處的現金存款的利率不得低于當期同業的存款利率水平。

      7.經理以可隨時根據經營需要決定某一投資項目或隨時將部分或全部投資項目變現后將資金轉作其它用途。

      8.上述一切投資活動均應遵循市場通常交易方式進行,除非經理人認為有必要采用對本基金并無不利的其它交易方式,但須得到信托人同意。

      9.信托人有權拒絕接受其認為不符合本契約規定的投資或其它財產,并可要求經理人及時采取措施,將不符合本契約規定的投資或財產加以替換。

      10.經理人只有在本基金成立并經信托人書面同意后才可開展投資經營活動。

      第六條資產估值規則

      1.本基金單位上市后每月的第一個證券交易日為本基金資產和基金單位的估值日。

      2.本基金資產和基金單位的估值遵循XX市的會計準則、參照國際慣例并遵照本契約的有關規定進行。

      3.本基金資產價值的數額應按下列基準確定:

     。1)任何上市的或掛牌的證券投資項目的價值應按該投資市場計價日相等投資份額的收市價計算,但下列除外:

      a.如果上述投資市場不止一處,則按主要投資市場的收市價計算;

      b.如果出于某種原因在一定時間內無法從上述投資市場中獲得價格數據,則按前一計價日價格計算或視需要暫停估值;

      c.如果投資項目須負擔利息而上述價格資料并未包括該應計利息部分,則在對該投資項目計算時應將至計價日止的應付利息部分預先扣除。

      注:如果經理人循上述途徑所獲得的并據稱是最新資料的價格與實際價格有誤差,經理人不對此差錯承擔任何責任。

     。2)任何未上市債券或短期商業票據以買進成本加上自買進次日起至計價日止應收利息為準計算。

     。3)銀行存款及類似貨幣性資產的價值應按其票面值加上至計價日止應收的利息為準計算。

     。4)任何已達成價格協議但尚未實施的需要依約交割的投資或其它財產的價值應按該投資或財產權責發生后應具有的價值來計算。

     。5)股權或其它未清算的投資項目按該項投資原始成本加上依預期利潤值計至計價日止應能獲取的利潤數來計算。

     。6)除上述投資或財產項目之外應收付的債權債務按至計價日止應收回或應付的數額進行計算。

     。7)按規定在本基金資產中待攤或預提的所有規費或其它支出金額,應按上月月末余額減去上月月末至計價日止應攤銷部分或加上至計價日止應預提部分后,余額計入本基金資產總額來計算。

      4.本基金資產按上述方法估值后,如果資產價值大于帳面值,增值部分作為重估盈余入帳;如小于帳面值,則從重估盈余中扣除。

      5.將按上述方式所計算出的本基金資產總額減去本基金負債總額后的余額,即為本基金在該估值日的資產凈值。

      將上述資產凈值除以本基金已發行的單位總額后的得數,即為每一基金單位資產凈值。

      6.經理人可以在經信托人同意后,將上述投資項目或其它財產的計值方式作適當調整,或采用其它計值方式,以能真實反映資產的實際價值。

      7.本基金的單位資產凈值每月在《深圳特區報》或《深圳商報》上公布一次。

      第七條本基金的費用

      1.首次發行費,包括發起費用、傭金、承銷費、宣傳廣告費和文件資料印制和派發費等,其費率按基金單位發售價格的3%計算,由認購人在認購基金單位時一并支付。

      2.基金經理年費,其費率為本基金年資產帳面凈值的1.2%,逐日累計,并在每月10日前由信托人從本基金資產中直接支付給經理人。

      3.基金信托年費,其費率為年資產帳面凈值的0.3%,逐日累計,每月10日前由基金信托人從本基金資產中直接提取。

      4.基金受益人名冊登記費、受益憑證托管費、上市交易費和分配基金收益所發生的費用,由信托人根據本契約或有關規定的標準從信托資產中按時支付給經理人登記人或證券商或證券交易所。

      5.公告或通知本基金有關事項及編制年報、季報等文件的費用及律師費、核數師費、公證費等應付費用,由信托人依據經理人

      的指定或有關合同并核實后從本基金資產中支付。

      6.基金在進行投資和管理運作中,向外借款或辦理財產保險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或利息支出,由信托人依據有關合同從本基金資產中支付。

      7.本基金投資經營中或獲得的收益中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及地方性規費等,由信托人從本基金資產中支付。

      8.除上述項目之外的臨時性必需開支或法規或當地政府規定的繳費,由信托人認可后按實際發生額從本基金資產中支付;

      9.經理人或信托人在將本基金資金進行投資和管理活動中所發生的必須開支由信托人從本基金資產中支出,但經理人和信托人本身的日常行政管理開支不得由本基金承擔。

      第八條會計和審計報告

      1.本基金單獨立帳,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2.本基金會計制度按深圳經濟特區會計準則執行;特區會計準則未作規定的,參照國際慣例執行。

      3.經理人在每季終了后的一個月內,須向信托人提交本季度信托報告,信托人在每半年終了后的一個半月內,應公開本基金的中期財務報告,在每會計年度終了后的三個月內,向受益人大會提交經核數師公允審計過的年度財務報告。

      4.本基金的投資和管理活動中的會計帳簿以及資產保管會計帳簿均由信托人建立和保管;經理人負責建立和保管本基金的一切投資或管理活動事項記錄。

      經理人與信托人均應為對方查看和復制所建帳簿或記錄資料提供方便條件。

      5.上述一切會計憑證或帳簿或投資管理記錄資料的保存年限為本基金清盤終結后滿五年。

      6.本基金的核數師應為在中國大陸或香港注冊的專業會計機構及其專業人士,且必須獨立于信托人、經理人或關連人。

      第九條收益分配

      1.本基金在每一個會計結算日止所實現的該會計年度收益總額是指該會計年度內本基金投資經營中所獲得的任何股息、紅利、利息、利潤和/或其它種類的收入(包括已/應收回的債權)的總收入部分,扣除當年應支出的所有投資經營成本和應納稅額、地方性規費等款項后的余額部分。

      2.本基金的上述每年收益總額扣除按規定或可由經理人提取的業績獎金部分后的余額,為該會計年度的可分配收益總額。

      3.上述當年的可分配收益總額和分配方式由信托人確定并經受益人大會通過后,按本基金單位的總數額計算出每一基金單位可分配收益數,并依照收益分配日在冊的受益人名單由經理人或登記人以現金形式直接劃撥入每一受益人在受益人名冊上登錄的銀行戶頭內,或以送紅利單位的形式打印出受益憑證發交給受益人。通常情況下,本基金每年的收益分配均采用派送紅利單位的形式。

      4.本基金每年分配收益一次,通常于每個會計的年度終了后的三個月內進行,一般不進行中期分配;如果該會計年度的收益總額低于本基金年初資產凈值5%的比例或無收益,則該年不進行收益分配。

      5.上述每年收益存放在待分配收益帳戶中可計取的利息收入,應轉入下一會計年度的可分配收益數額內,但在該年收益分配日后的分配過程中均不再計提利息。

      6.如果因受益人自身原因造成信托人或經理人或登記人無法在一定期限內(一般為本基金清盤前達到五年或到本基金清盤開始日止)將應分配給該受益人的收益及時派發出去,則該受益人被視為已自行放棄上述收益的受益權,且在上述期限后無權再向信托人或經理人索償在上述情況下,上述無法公配出的收益應構成基金資產的一部分。

      第十條受益人大會及決議

      1.受益人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通常在該會計年度終了后的二個月內召開,或者是根據代表本基金單位份額總數10%或以上的受益人書面建議后臨時召開。

      2.持有或代表本基金單位一定份額(視發行情況而定)的受益人有權出席大會,不足上述份額的受益人可以書面委托其它有權出席人發表有關意見或代行表決權,經理人和信托人的董事和獲授權的高級職員均可出席大會。

      3.大會召開的時間、地點、出席人資格和會議議題經信托人確定后,應至少提前二十天以在《深圳特區報》或《深圳商報》上刊登公告和寄發信函的方式通知受益人。任何受益人無論出于何原因末見到或收到上述通知,均不影響該次大會決議對其產生的約束力。

      4.大會須有持有或代表本基金單位發行總份額30%或以上的受益人或其委托人出席方可正式召開并可討論和表決一般決議;如需討論和表決特別決議,則出席人所代表的本基金單位份額應達到發行總額的50%或以上。

      5.如果通知的開會時間已過十分鐘而簽到的出席人所代表的基金單位份額達不到上款的要求,則大會必須順延15日后召開,時間和地點由大會主席或信托人決定后仍按上述方式通知受益人。凡屬延期召開的大會對出席人所持有或代表的基金單位份額不作任何要求,且可討論和表決所有原定的議案。

      6.大會主席由信托人事先書面指定;如果信托人未指定或已指定的大會主席遲到15分鐘以上,則由出席人當場推舉出一位出席人擔任大會主席。

      7.除非大會主席根據表決需要或根據代表本基金發行單位總份

      額10%或以上的出席人的提議而決定采用每一基金單位一票的表決方式,大會表決決議一般以每一出席人一票的表決方式進行。

      8.一般決議的通過或否決須有上述出席人表決權總額50%或以上贊同或反對方為有效,特別決議的通過或否決有上述出席人表決權總份額75%或以上贊同或反對方為有效。

      大會通過的任何決議對全體受益人(包括未出席大會的受益人)、經理人和信托人均有約束力。

      9.大會的會議紀要應詳細記錄大會召開的時間、地點、出席人名單、議題和大會討論和通過或否決的決議,并由大會主席簽名。上述會議紀要正本交信托人保存,副本交經理人留存。

      10.下列事項須經大會作為特別決議進行討論和表決:

     。1)對本基金章程進行修改或增補;

     。2)對本契約進行修改或增補;

     。3)已終結會計年度的收益分配方案;

     。4)本基金存續期的延長或轉變為開放式基金的提案;

     。5)本基金期滿清盤或提前清盤事項;

     。6)經理人或信托人的辭職或撤換;

     。7)其它有關本基金的重大事項。

      上述所通過的特別決議必要時須經主管機關核準。

      第十一條本基金的結業和清盤

      1.本基金在封閉期屆滿未獲延長時或延長封閉期屆滿時,或受益人大會決定不轉變為另一名下的投資基金時,或在開放式運作期間受益人大會決定終止本基金時,經主管機關批準,本基金應結業。

      2.在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本基金經受益人大會通過決議并經主管機關批準,可以提前結業:

     。1)由于現行法規的變更或新法規的實施使本基金不能繼續合法存在或運作時;

     。2)經理人因故退任或被撤換而在二個月內無新的經理人繼任時;

     。3)信托人因故退任或被撤換而在二個月內無新的信托人繼任時;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基金不能正常運作達二個月以上時;

     。5)本基金的資產凈值連續六個月以上降至已發行基金單位面額總值70%以下時。

      3.信托人、經理人或代表本基金已發行單位總份額50%或以上的受益人均有權書面提出本基金提前結業的建議。

      4.本基金的結業經主管機關批準后,信托人應盡快以公告或信函的方式將本基金的結業日和基金單位的過戶截止日通知受益人,同時由信托人負責組織本基金清算小組,經理人在本基金決定結業后不得再進行任何新的投資,且本基金單位停止轉讓。

      5.本基金清算小組的組成人員應包括信托人、經理人、注冊會計師或核數師、法律顧問等。

      6.本基金清算小組的職責為:

     。1)清理、核對和保管對本基金所有資產;

     。2)清理本基金未結的債權債務;

     。3)以其認為適當的方式盡快變現一切未以現金形式存在的資產。

     。4)向主管機關提出本基金結余資產的分配方案并在獲批準后負責該方案的實施;

     。5)負責本基金結業過程中的其它事宜。

      7.本基金清算小組及其受托人在履行上述職責時有權獲取合理的報酬,且該項報酬經主管機關核準后可優先從本基金結余資產中受償。

      8.受益人在上述本基金結余資產分配開始達一定期限(通常為十二個月)后未領取的部分,應上交主管機關處理。

      第十二條信托人

      1.信托人必須履行下列職責:

     。1)協助經理人發起本基金;

     。2)配備專職人員負責妥善保管好本基金資產;

     。3)設立本基金資產的單獨帳戶并將之區別于自有資產或他人資產之外進行登錄和核算;

     。4)建立并保存單位受益人名冊,召集受益人大會以及負責收益分配;

     。5)負責本基金證券交易中的交割、清算和過戶并負責股權及其它項目的投資清算;

     。6)監督經理人履行其職責并監督其投資管理活動符合本契約和本基金章程的規定;

     。7)確認經理人在履行職責中不違反本契約規定的投資行為后依其指示辦理有關收支的財務手續;

     。8)審查和公開本基金的財務報告及其它公開性文件;

     。9)本契約或本基金章程中規定的信托人應履行的其它職責。

      2.信托人的有關義務如下:

     。1)以維護所有投資人或受益人的利益為行為準則,盡心盡職,遵約守法;

     。2)對其受托的本基金資產承擔保管和監督責任;

     。3)注意保守本基金商業秘密,任何時候不得向外(包括向屬下無關職員)

      泄漏本基金現時的和未來的投資計劃、意圖和狀況;

     。4)無權干涉或不執行經理人的未違反本契約規定的投資決策,否則應承擔對本基金或經理人所受損失的賠償責任;

     。5)有責任及時將對本基金或經理人有重大影響的事由通報經理人,并積極協助經理人采取相應措施,有責任為經理人查閱本基金資產或受益人等有關資料提供便利條件。

      3.信托人具有權益:

     。1)有權取得本基金信托年費和其它為本基金或經理人墊支金額或遭受非自身責任引致的經濟損失的合理補償;

     。2)有權審查經理人的投資計劃或方案,逐筆核查每筆占本基金年初資產凈值5%以上金額的投資

      項目;

     。3)有權拒絕接受經理人不符本契約規定的投資或經營行為;

     。4)有權自費委托他人辦理信托人負責的有關事務;

     。5)信托人作為本基金所有投資人或受益人資產的名義所有人和權益代表人,其與經理人締結的本契約對上述投資人或受益人均有約束力。

     。6)本契約中規定的其它權益。

      第十三條經理人

      1.經理人必須履行下列職責:

     。1)參與并主要負責本基金的發起工作;

     。2)分析研究各有關投資市場動向或趨勢,制訂出可行性強的投資計劃或方案;

     。3)組織專業人士獨立地對本基金資產進行投資和管理;

     。4)經信托人授權,代表本基金對外簽訂和履行一切投資合同或協議;

     。5)定期對本基金資產和單位進行估值并予以公布;

     。6)負責本基金已發行的基金單位的上市交易工作;

     。7)定期編制和遞交經理報告,并向受益人大會報告工作;

     。8)提出每一會計年度的收益分配建議和初步方案;

     。9)準備、印制和公布本基金有關情況的公開性文件資料;

     。10)本契約規定的其它職責。

      2.經理人的有關義務如下:

     。1)以努力實現本基金的宗旨為行為的最高目標,盡心盡職,遵約守法;

     。2)謹慎選擇和決定每一個投資項目,注意發揮多元化組合投資的優越性,對本基金承擔投資管理責任;

     。3)注意保守本基金商業秘密,任何時候不得向外(包括向屬下無關職員)

      泄漏本基金現時的和未來的投資計劃、意圖和狀況;

     。4)有責任及時將對本基金或信托人有重大影響的事由通報信托人,并主動積極采取相應措施;有責任為信托人查閱本基金投資和管理等有關資料提供便利條件;

     。5)對其受托人或屬下職員的相應代理行為承擔責任3.經理人的有關權益如下:

     。1)有權取得本基金的經理年費和其它為本基金或信托人墊支金額的合理補償,有權對為本基金進行投資和管理活動中非經理人責任所遭受的損失獲得合理的補償;

     。2)有權取得經理人業績獎金。本契約規定經理人業績獎金數額為該年度末本基金資產凈值超過年初資產凈值25%以上部分中按25%的比例提取,并按照上述原發解為每月計提一次。具體為從本基金在該會計年度內每一估值日之前一月實現的收益達到該月額度后的超額部分中按25%比例預提,逐月調整,年終平衡后視情況決定是否實提。計提公式如下:

      計提額=(vn-vo-n/48×vo)×25%

      式中:vo表示本基金的年初資產凈值;

      vn表示估值日前一月的資產凈值;

      n表示計值月數。

     。3)在不違反本契約規定條件下,有權選擇決定每一筆投資或采取每一筆投資或采取每一項管理行為;

     。4)在本基金存續期內,享有時本基金資產的投資充分經營權和處分權;

     。5)本契約規定的其它權益。

      第十四條信托人和經理人的免責

      1.信托人和經理人在履行各自職責中均不對下列非自身違法或違規或違約所引致或產生的后果承擔任何責任:

     。1)在正常業務交往中接受對方當事人鑒署、蓋章和/或交付給信托人或經理人的任何通知、決議、指令、信函、憑證、聲明、說明、票證、重組計劃或其它代表所有權的憑證或其它據信為真件的投資文件資料等而使本基金、信托人或經理人遭受的損失;

     。2)經理人或信托人根據現行法律或政策或當地政府或主管機關的規定或要求(無論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所采取的或不能采取的行動及其后果;

     。3)由于客觀條件的原因而無法或不可能執行本契約的有關規定;

     。4)非信托人或經理人指定或委托的任何代理人、托管人或經紀人擅自而為的行為(但對因信托人或經理人對上述人的選擇、指定或委托錯誤所造成的損失仍應負責);

     。5)在所收到的任何權益證書、轉讓證書、申請表格或其它有關書面憑證或文件上的簽名或蓋章,或其他人在上述證書上偽造的或無權所為的簽名或蓋章(信托人或經理人有權利但無義務將上述簽名或印章送有關方面辨別真偽),或依據上述簽名或蓋章所采取的行動或實施的作為;

     。6)對履行受益人大會上表決通過的任何已記入由大會主席簽名的會議紀要中的決議(盡管該決議在事后發現不符合大會召開或形成決議的有關要求,或該決議并非對所有受益人均有約束力);

     。7)由于下款所列的任何銀行業者、注冊會計師、律師、經紀人、代理人或其它有關人或經理人或信托人(非本契約有規定)的任何失誤行為、忽略行為、判斷錯誤、遺忘、失慎等所造成的,或因信托人、經理人善意相信和依賴上述人的建議或信息而使本基金、信托人或經理人所遭致的任何損失。

      2.信托人和經理人在履行本契約所規定職責過程中,可根據來自任何作為信托人或經理人的代理人或顧問的銀行業者、注冊會計師、律師、經紀人、代理人或其它人士以書信、電話、電傳、傳真形式傳達的任何建議或信息而采取投資或管理行為,且不為上述建議或信息中的失誤之處承擔責任

      。

      3.除非本契約前面部分有相反明確規定,信托人和經理人應視為已獲得履行各自職責的充分授權,可自行決定或采取履行職責的方式方法,并對非自身故意或疏忽的作為或不作為而給本基金造成的任何資產損失、損壞或經營支出增加或經營困難不承擔任何責任。

      4.信托人和經理人可:

     。1)接受其認為合格的任何人、機構或聯合組織所出具的據信足以證明本基金有關資產價值的或資產購入或售出價格的或資產上市價格的證明文件;

     。2)依據任何行業/專業協會或官方機構內已形成的慣例和規律來進行投資或其它財產的買賣。

      5.本契約不阻止經理人或信托人的下列行為:

     。1)除了本契約第三條第5款規定之外,以自己的名義和資金購入、持有或處分本基金單位;

     。2)以自己的董事或屬下職員個人名義和資金購入、持有、售出或處分不構成本基金資產的任何投資項目或其它財產;

     。3)各自與其他人或與本基金資產的持有人或受益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機構或組織)締結經濟合同或進行經濟往來活動;

     。4)以經理人或信托人的名義再參與或合作創立一個與本基金完全獨立的新的基金,且無需將從新基金獲得的任何收益交付給本基金。

      6.信托人可:

     。1)對因其善意按照經理人的任何投資或經營要求所采取或不采取的行為或經理人所為或所不為的行為或因上述行為造成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2)除了根據本契約規定而由其從本基金資產中支付的項目外,信托人再無任何義務支付任何開支項目;

     。3)信托人無義務以本基金名義提起或參與其認為可能會造成由其承擔經濟支出或經濟責任的任何與本契約規定或本基金有關的法院起訴、庭審、或答辯活動(除非經理人提出書面要求且根據本契約規定應由本基金負責足額補償其可能遭受的經濟損失)。

      7.經理人可:

     。1)如非出于在履行本契約規定的職責中本身故意或疏忽方面的原因,經理人對其按照本契約規定所為或所不為的行動及其結果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2)除非本契約有明確規定,經理人對信托人所為或所不為的任何行動及其后果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3)有權按照本契約的有關規定,將自己應承擔的全部或部分工作任務、享有的權力或可自行決定的事務交給信托人同意的第三人履行或實施。在此情況下,經理人仍有權全額享有本契約規定應支付給經理人的經理年費、業績獎金以及其它一切有關補償。

      8.經理人或信托人有權銷毀歸自己保存的并已超過一定期限的本基金的有關會計帳簿、憑證及其它文件資料(保存期限為本基金清盤終結后滿五年)。

      9.本契約所明確規定的對信托人或經理人在履行職責中所遭受的經濟賠償均為補足性的,并不影響到法律規定或法院判決書、調解書或仲裁機構裁決書規定的其他人對信托人或經理人所作的賠償(但信托人或經理人必須充分證明其在履行職責時并不存在故意、疏忽、失職、違約的情況和責任)

      第十五條信托人或經理人的辭職或撤換

      1.信托人或經理人可以根據自身的意愿在本基金存續滿十年并繼續存續時辭去信托人或經理人的職務,但須按下列程序進行:

     。1)信托人或經理人在未指定新的信托人或經理人前不得自行退任。

     。2)信托人或經理人在欲辭職時所選定的新信托人或經理人必須符合信托人或經理人的資格和能力要求,并應取得本契約另一方締約人的同意和受益人大會特別決議的批準。在此情況下,留任的本契約締約人應與新加入的締約人簽訂一份本契約的補充協議,以確認由新加入的締約人或繼任人取代欲退出的締約人的位置和履行其職責。

     。3)上述替換程序完成后,新舊締約人均應將上述情況盡快通知各受益人。

      2.信托人或經理人在下列情況下可建議受益人大會表決并報經主管機關批準后,撤換經理人或信托人:

     。1)經理人或信托人本身非自愿地被清盤;

     。2)經理人或信托人嚴重失職或嚴重違反現行法律或基金管理規定或本契約或本基金章程的規定;

     。3)信托人或經理人有充足理由相信并以書面形式指出從維護大多數受益人的利益考慮應撤換掉經理人或信托人;

     。4)代表本基金已發行單位總份額50%或以上(經理人或信托人持有或視為持有的單位份額除外)的受益人書面要求撤換經理人或信托人。在此情況下,如果被撤換的是經理人,則其所持有的基金單位份額全部由新的經理人按最近的估值日價格收購。

      3.在上述替換或撤換程序中完成前,欲辭職或被撤換的經理人或信托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契約規定的有關職責,不得自行退任,否則應承擔由此而給本基金或另一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

      經理人或信托人的退任或被撤換日期通常應為新的經理人或信托人的上任日期。

      第十六條爭議的解決

      1.本基金信托契約在履行過程中如在當事人之間出現意見分歧或爭端,首先應由爭執雙方通過友好和平等協商的方式解決爭端,如果無法解決,則將爭執情況向主管機關報告,由主

      管機關進行調解或裁決。任何不接受上述調解或裁決的爭執方均可向XX市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解決上述爭端的準據法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規和有關地方性法規;上述法規未及之處,參照相應國際慣例。

      第十七條本契約的修改或增補

      1.本契約可以根據現行法規的變更或新法規的實施或地方性的新規定或主管機關的新要求或本基金受益人的提議或受益人大會的決議或運作形勢的需要而經信托人和經理人平等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予以修改。

      2.本契約可因信托人或經理人一方的辭職或被撤換而由留任的一方與新的經理人或信托人平等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簽訂補充協議。

      3.本契約的重大修改或任何補充協議均須經受益人大會通過并報主管機關批準方為有效,并構成本契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八條本契約的生效及準據法

      1.本契約經雙方締約人簽字蓋章并報主管機關批準后即行生效并具有相應法律效力,同時對本基金成立后的所有受益人均有約束力。

      2.本契約一式六份,主管機關和公證處各留存一份,締約人各保存二份,每份均具同等效力。

      3.本契約內容可印制成冊并對外公開發售(收回工本費)或供投資人在有關場所免費查閱,但其效力應以本契約正本為準。

      4.本契約的準據法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規定;對于上述法規或規定未及之處,應參照相應國際慣例。

      第十九條本契約的終止

      1.如果本基金未能在規定的期限內成立或本基金已清盤完畢,則本契約視為終止。

      2.本契約的任何方式的終止均不得違反本契約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條其他

      1.除非本契約中有明確規定,本契約當事人在本基金封閉式運作期間均應嚴格按本契約的規定執行。

      2.本契約的對外解釋權由經理人和信托人共同行使。

    投資合同10

      股東各方:

      甲方:xx理工大學法定地址:

      乙方:xxx法定地址:

      丙方:xxx法定地址:

      丁方:xxx法定地址: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投資設立(下稱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

      2、經營范圍:

      3、注冊資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資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X% ;

      乙方以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X % ;

      丙方以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X % ;

      丁方以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X% 。

      三、其它約定

      1、成立公司籌備組,成員由各股東方派員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東代表為組長,組織起草申辦設立公司的`各類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東方先行墊付籌辦費用,公司設立后該費用由公司承擔;

      3、上述各股東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辦公司的各項注冊事宜;

      4、本協議自各股東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東各執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丙方:

      代表人:

      丁方:

      代表人:

      簽訂日期:

    投資合同11

      甲方(房地產開發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投資合作單位):

      注冊地: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誠信的原則,共同參與合作投資開發 房地產項目。為明確雙方的權力、義務和責任,通過友好、平等、認真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和執行。

      一、開發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項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用地性質。簽約時土地用途為__________ _,宗地號 號,使用權人______(以宗地圖、土地使用權證及房產證為準);具體到項目實施時的狀況,均以政府或相關部門的批復文件為準。

      4.項目占地總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其中,在本協議所述地塊上開發建設項目的具體內容主要包括:

     。1)擬建商業工程______平方米;

     。2)擬建住宅工程______平方米;

     。3)擬建地下車庫工程_____ _平方米;

     。4)擬建其他附屬設施工程_____ _平方米。

      二、投資合作模式

      1.合作理念

      甲乙雙方以誠信互利為原則,誠心盡力發揮各自所長,以共同出資、共同管理、共享利潤、共擔風險為前提,合作開發房地產項目。

      2.股權比率

      甲方股權比率占房地產開發項目的47%,乙方股權比率占房地產開發項目的53%。按照股權比例分配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全部收益所得,即利益和風險按各方的股權比例享有或承擔。

      甲乙雙方以誠信互利為原則,誠心盡力發揮各自所長,以共同出資、共同管理、共享利潤、共擔風險為前提,合作開發房地產項目。

      2.股權比率

      甲方股權比率占房地產開發項目的47%,乙方股權比率占房地產開發項目的53%。按照股權比例分配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全部收益所得,即利益和風險按各方的股權比例享有或承擔。

      三、本次合作投資項目額度

      本次合作開發的房地產項目投資總額為________萬元(人民幣),根據上述股權比率,甲乙雙方商定本次投資合作項目各自應出資情況是:

      1.甲方以現款出資 萬元、以現有土地 平方米作價出資 萬元,該兩項實際出資額度占項目投資總額的 %。甲方在本次合作開發項目中所占的股份為47%。

      2.乙方以現款出資 萬元、以現有土地 平方米作價出資 萬元,該兩項實際出資額度占項目投資總額的 %;乙方在本次合作開發項目中所占的股份(含其它資源性股份)為53%。

      3.上述項目投資總額包括項目所占土地及土地之上的拆遷、安置、補償和辦理項目報建手續等費用款項,也包括建筑安裝總造價及各方按比率分得的物業相應應分攤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

      四、合作投資項目資金和財務管理

      合作項目的資金須在雙方指定的_________銀行統一開戶管理。在本協議雙方簽署生效后,按以下具體時間和額度撥付各方應出資的款項:

      1.項目資金的籌集

      根據項目投資總額和上述各方應出資額度,甲方應將現款_____萬元,分_ 次每次撥付_______萬元劃轉至雙方指定的上述銀行賬戶;乙方應將現款______萬元,分_ 次每次撥付_______萬元劃轉至雙方指定的上述銀行賬戶。

      雙方首次撥付劃轉應出資的款項,應在本協議簽定之后____日內劃轉至上述銀行賬戶中;其余分次應出資劃轉款項的時間由雙方據情另行商定,但每次都應在雙方確定用款時間之后的____日內將相應額度的款項及時撥付劃轉至上述銀行賬戶。

      雙方每次向上述銀行賬戶撥付劃轉款項之后,都應及時通知本合作項目財務部門的相關財務人員予以核實確認,以入賬為準。

      2.項目財務和產品管理

     。1)財會管理人員的任職聘用

      項目財會管理人員的聘用須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如果由一方聘用指派的人員擔任會計、則另一方聘用指派的人員擔任出納。

      聘用任職的財會人員必須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工作能力和品德,要懂得并遵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

      聘用任職的項目財務總監須具備“會計師職稱”,并持有國家財政部門頒發認可的“會計師任職資格證”;其他財會人員須具備“會計從業資格證”方可任職上崗。

     。2)財會管理部門須制定嚴謹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各崗位職責;

     。3)財務管理人員須嚴格執行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和財經紀律,嚴格履行財務管理手續,做到日清月結。

     。4)各項財務支出須在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并授權的管理范圍和執行權限內進行。每項財務支出要由被授權的相關責任領導人審查批準,支出票據的報銷須按程序有直接經手人或驗收人及相關領導的親筆簽字方可入賬。

     。5)各項財務收入須開具正規制式的收入票據,杜絕收入打白條入賬。

     。6)本項目中的房產建成后,合作開發項目產品(房產)的出售,須嚴格執行甲乙雙方商定的價格區限(須有定價會議文字紀要),任何一

      方或任何個人無權超出定價區限出售合作開發項目的產品。若產品銷售出現暫時困難,必要時,也可由雙方協商同意后按上述股權比例分配房屋作為各方的收益,雙方應對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各自銷售其分得的房屋產品。

     。7)項目開發建設的成本核算、決算編制、財產清償、利潤分配等,要嚴格遵照國家財務稅收制度執行。

     。8)其他未及事項雙方可隨時商定、文字補充。

      五、項目的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開發項目的前期下列工作應由雙方共同負責盡快落實:

      1.落實開發項目用地規劃手續,盡快取得項目占地規劃批文。土地使用權人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帶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實開發項目占地規劃報建工作。

      3.完成開發項目規劃用地的拆遷、安置及補償工作。

      4.落實開發項目的整體供水、污水處理、供電、安裝、供氣、通訊報裝等手續。

      5.辦理項目的開工手續,取得項目開工證,使項目得以合法開工建設。

      6.落實和完善與項目相關的其他未及工作,以防患未然。

      六、項目工程建設的承發包

      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本項目工程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應通過招標或其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方式科學考證、合理確定。未經對方同意,本協議的任何一方(含關聯方)均不得參加本項目工程的投標和設計、施工;

      七、項目工程管理

      1.本協議簽定之后,甲乙雙方各自委派專人共同組建“項目部”聯合辦公,具體商定:高層領導的分工負責、各部門的組件和人員的聘用安排、落實項目管理和工程監理細則、財務制度和各崗位職責的建立、工程進度安排、與各級行政業務管理部門的聯絡以及與地方相關民事上的溝通、后勤保障等等具體工作。具體協調和落實上述第五、六條的工作內容。

      2.項目的各項行政管理工作,由雙方商定委派指定有工作能力的專人具體負責。

      3.項目的工程建設管理和技術監理工作,由甲方負責委派指定具有專業技術管理和技術監理能力的專人負責,項目建設工程關鍵程序和步驟須有授權的相關領導或直接責任人簽字落實。

      4.本協議未及的項目工程管理其他事項可隨時商定補充。

      八、物業交付

      合作開發項目竣工后,甲乙雙方應共同參加工程承包商和設計單位的竣工驗收,在取得《建設工程質量核驗證書》后方可交付物業管理。

      九、項目產權確認與產權過戶

      1.本協議簽署后應報送_________(開發項目的確權主管機關)審批,以便按本協議各方的出資比率確定合作開發項目物業的產權歸屬于各方

      的具體比率。

      2.按相關法律及政策規定,各方在分得產權物業時,相應分攤的國有土地應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即將該片國有土地使用權人變更為該方的手續。此項手續由乙方負責協調并辦理。

      十、產品售后服務

      嚴格按照國家對房地產開發建設售后相關規定執行,按甲乙雙方權利、義務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一、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所確認的各項義務,任何一方如果沒有依照協議約定履行自己應盡的義務,均構成對本協議的違反,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除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外,應該賠償另一方由此而引發的全部經濟損失。

      2.合作一方如果未按雙方約定的計劃和期限撥付應出資的額度,應當賠償由此而造成的'相應經濟損失。

      3.合作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不得私自向第三方轉讓或租賃本協議所涉及的股份及財產份額、不得私自向任何單位或個人抵押本協議所涉及的資產份額、不得私自設置第三者權益;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向第三方轉讓本協議,均屬無效。否則,違約方應當賠償另一方由此而造成的相應的經濟損失。

      4.合作一方如果嚴重違反本協議,或者因一方的重大過失、或者因一方違法亂紀而導致項目中止或終止的,應當承擔相應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十二、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十三、保密約定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合作協商進行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

      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年。否則,違約方應當賠償另一方相應的或者一定的經濟損失。

      十四、通知和告知約定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告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告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時,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五、協議變更的約定

      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協議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違約方應當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和其他相關連帶責任。

      十六、雙方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按下列方式解決:

     。1)提交項目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以內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一方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者不實際時,其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不利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甲方

      乙方

    投資合同12

      甲方(借款方):____________

      乙方(用款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本合作合同,雙方合作的基本原則是:甲方出借資金,獲取固定15%年息(分12個月支付,每個月支付1、25%),不承擔投資虧損風險,不分享固定利息以外的盈利;乙方出資風險保證金,承擔證券投資交易責任及投資虧損風險,在保證甲方取得固定月息1、25%的前提下獲取投資的全部盈余。具體細則如下:

      一、指定賬戶:在證券公司營業部,甲方所開立資金賬號:股東名稱:上海證券股東代碼:深圳證券股東代碼:雙方將資金共同存入甲方賬戶,甲方出資人民幣_ ____________元整,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整(甲方資金的15%)作為風險保證金,乙方承諾不用于除權證及莊股的交易,投資具有價值的股票,雙方并保證各自資金來源的絕對合法性。甲乙雙方共同向證券營業部申請辦理甲方壹年內正常交易下資產禁取手續。甲方在乙方操作期間不得掛失,不得撤消指定交易,不得轉托管,不得提前支取。除平倉需要,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更改交易密碼。如擅自更改密碼及上述違約行為,則支付對方5%違約金。

      二、賬戶操作:合同期間,甲方將該賬戶交易密碼提供給乙方操作交易,甲方有權監控賬戶資產市值,甲方無交易操作權,如甲方違約則由此造成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并且支付乙方為本合同已經支付利息的3倍作為違約金;合同期間若甲方因不可抗力因素提前終止合同,應提前壹個月通知乙方,若賬戶盈利,則甲方支付乙方為本合同已經支付利息的3倍作為違約金。否則,造成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并退還乙方為本合同已經支付利息的2倍作為違約金。若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提前終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全年15%利息的剩余部分。

      三、利息結算:簽署合同當日乙方即支付甲方下月固定利息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既甲方投入資產總額的1.25%),如乙方滿一個月未能按時支付甲方下月利息(既甲方投入資產總額的.1.25%),則視為乙方終止合同,甲方即有權更改密碼并平倉,剩余資產全部歸甲方所有。

      四、風險控制:當該賬戶的資產總值下降至108%市值既萬元時,乙方必須當即補足資金至____________萬元,既115%市值。當資產總值下降至108%而乙方沒能及時存入資金,甲方有權在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修改密碼強行平倉,終止合同,平倉所得部分歸甲方所有。

      五、收益結算:賬戶資產市值高于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既甲方投入資產的125%)時,乙方有權隨時將高出125%市值部分轉入乙方指定賬戶。

      六、期滿結算:乙方應將甲方證券賬戶中的所有資產變現。雙方并辦理解禁手續。同時甲方將甲方存入資金以外屬于乙方的風險保證金及盈利全額劃到乙方指定賬戶,否則從次日起甲方按當日資產總額日千分之五支付給乙方違約金。

      七、保密條款:雙方互相均賦有為對方保密的責任和義務。除國家有權機關的查詢、審計、稽核等原因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項下的所有合同內容。乙方資產運作屬于高級商業機密,甲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乙方操作狀況,如甲方向第三方透露資產操作情況導致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支付、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資產狀況,否則視為違約。

      八、合同期限:壹年。既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如雙方同意續借則應于本合同屆滿前10個工作日內協商,經雙方協商同意后按此合同為準簽署下年度借款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則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本合同簽定地為市。自簽署后生效。

      甲方(簽蓋章):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乙方(簽蓋章):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投資合同13

      甲方:

      乙方

      雙方在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由甲方出資金乙方負責技術投資和資金管理,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取出贏利資金,按照協議所簽的`收益比例分配,立即給予乙方,不得故意拖延時間。

      二:乙方為了避免在操盤中,由于甲方隨意打開帳戶,給乙方操盤帶來影響,所以乙方要求獨立掌握操盤密碼的權力,甲乙雙方都不得將帳戶和密碼,告訴第三人,如果誰泄露,造成的損失,由誰自己個人承擔.

      三:具體合作模式分5種風險模式

      1甲乙雙方各負責投資本金風險50%,利潤甲方分70%,乙方分30%

      2甲承擔本金60%風險,贏利后甲方分80%乙方分20%

      3甲方負責本金70%風險,分贏利的85%乙方分15%

      4由甲方個人承擔風險100%贏利后乙方分贏利的5%,乙方將甲方的風險控制在x30%左右,如果虧損達到30%乙方必須告知甲方,獲得甲方許可再投資

      5客戶零風險,年收益為固定收益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甲乙雙方都可以隨時要求對方終止本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資合同14

      甲方(投資人):

      身份證號:

      乙方(代理人):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充分信任的基礎上,本著平等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代理事項:

      甲方將自有資金人民幣______元(小寫¥:______元),委托乙方進行債權投資。

      二、代理權限:

      經甲方同意,乙方將甲方資金用乙方名義以債權方式投資給第三方。

      三、委托期限:

      自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委托資金到達乙方指定賬號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代理方式:

      乙方作為甲方債權投資的保證人,確保甲方的本金及收益率為______月______元,并為甲方債權投資及收益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五、分紅方式:

      雙方約定乙方分紅方式為按季度發放紅利,將以匯款形式匯入甲方指定賬戶。

      開戶行:

      姓名:

      賬號:

      六、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知道乙方提供的債務人的真實信息。

      2、甲方有權在委托期限內按照約定提取投資收益。

      3、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債權投資信息,辦理投資的相關法律文件、手續。

      4、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非法投資指令。

      七、合同解除:

      1、在委托期限屆滿,甲乙雙方履行完畢雙方責任義務,合同自動解除。如需展期,雙發協商后簽訂《展期協議》。

      2、在委托期限屆滿,甲方的債權投資沒有如期收回,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收購甲方的債權投資,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______個工作日內將甲方本金及收益轉入甲方指定賬戶,收益按照實際投資期限結算。

      八、其他:

      1、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

      2、本合同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成立,甲方委托資金到達乙方指定賬戶后生效。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投資合同15

      甲方:____鄉鎮政府

      乙方:____

      鑒于甲方良好的投資環境和優質服務,考慮到甲方具備豐富的____資源,加之境內沒有____廠,符合乙方的投資條件,經甲乙雙方多次接觸,現達成如下投資意向:

      一、乙方投資600萬元在甲方境內興辦一家年產10萬噸、年產值4600萬元和年創利稅150萬元的'____廠,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管理。

      二、租用或征用土地和辦理手續證照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三、乙方在甲方境內所辦____廠應繳納的工商各稅必須在甲方繳納,否則不屬于甲方招商引資項目,相應的服務和優惠政策也就不能享受。

      四、乙方開辦的____廠,對環境污染校

      五、甲方為乙方選擇廠址提供幫助,并為乙方開辦____廠協助辦理工商注冊、稅務登記、國土、用水用電等手續,負責工農矛盾調處和各級優惠政策落實到位等。

      六、本投資合同壹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送縣招商局備案壹份。

      七、本投資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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