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

    時間:2024-06-01 12:04:13 財務管理 我要投稿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通用】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工會財務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通用】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省郵政工會及全省各級郵政工會活動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工會經費的使用效益,確保工會資金安全、合規,更好地發揮服務大局、服務基層、服務職工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會計法》、《工會財務制度》、《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以及全總、省總以及郵政集團工會的有關規定,結合甘肅郵政工會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省郵政工會財務管理工作是在工會主席直接領導下,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依法理財,規范操作,確保工會經費運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保障工會各項活動的正常開展。

      第三條 工會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工會預算,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資源,保證工會活動經費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四條 工會財務管理原則:堅持遵紀守法原則,堅持依法獲取原則,堅持經費獨立原則,堅持預算管理原則,堅持服務職工原則,堅持勤儉節約原則,堅持民主管理原則。

      第二章 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工會財務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體制,財務經常性收支實行嚴格的管理審批制度。

      第六條 工會必須設立獨立會計帳戶,會計、出納、經審不能由同一人擔任,必須認真履行工會財務管理職責。

      第三章 工會預算管理

      第七條 工會預算應由企業工會委員會集體討論后共同審定。

      第八條 工會必須在分析上一年預決算執行情況的基礎上,根據工會本年度的工作規劃、任務及重大活動項目,合理、全面編制工會財務年度預算。

      第九條 預算必須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

      第十條 如遇特殊情況急需追加預算時,經工會委員會集體討論,經工會主席批準,同時上報上級工會后方可追加。

      第四章 工會經費收入管理

      第十一條 會費收入,是核算工會會員每月按本人工資向企業工會交納會員費。

      第十二條 撥交經費收入、上級補助收入、行政補助收入,其他收入應全部納入工會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

      第五章 工會經費支出管理

      第十三條 職工活動支出,是核算工會為會員及其他職工開展教育,文體、宣傳等活動發生的支出;鶎庸攲䥺T繳納的會費全部用于會員活動支出;鶎庸獓栏癜凑帐】傓D發文件《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和省總《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實施意見》,嚴格管理職工活動支出。

      第十四條 維權支出,是核算工會直接用于維護職工權益的支出。包括工會協調勞動關系和調解勞動爭議、開展職工勞動保護、向職工群眾提供法律咨詢等法律服務、對困難職工幫扶、向職工送溫暖等發生的支出及參與立法和本單位民主管理、集體合同等其他維權支出。

      第十五條 業務支出,是核算工會培訓干部、加強自身建設及開展業務工作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開展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的學習和培訓所需教材資料和講課酬金等;評選表彰優秀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的獎勵;組織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和協作活動;召開工會代表大會、委員會、經審會以及工會專業工作會議;開展外事活動、工會組織建設、建家活動、大型專題調研;經審經費、基層工會辦公、差旅等其他專項業務的支出。

      第十六條 行政支出,是核算工會為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工會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如: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郵電費、差旅費等。

      第十七條 資本性支出,是核算工會從事建設工程、設備工具

      購置、大型修繕和信息網絡構建而發生的實際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構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交通工具購置、大型修繕、信息網絡購建等資本性支出。

      第十八條 補助下級支出,是核算工會為解決下級工會經費不足或根據有關規定給予下級工會的各類補助款項。

      第十九條 其他支出,是核算由工會組織的職工集體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工會組織逢年過節向全體會員發放少量的節日慰問品,會員個人和家庭發生困難情況的補助,以及會員本人過生日的慰問等;及以上支出項目以外的.必要開支。

      第六章 工會經費報銷管理

      第二十條 工會經費的報銷時間,必須在費用發生一周內報賬。如有特殊情況,原始憑證不能超過一個月,過月者拒絕報銷。原始憑證上必須有開票單位的“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業務內容必須填寫清楚,大小寫金額必須一致,不得有涂改、刮擦、挖補等現象。

      第二十一條 經辦人所報銷費用的票據,必須按發生的時間順序分類整理、粘貼,并按要求填寫報銷憑證,報銷憑證上注明具體用途、經辦人員,并由經辦人、相關負責人簽字后報批。省會和省公司機關工會報銷金額在1000元以內由省郵政工會副主席審批、1000元以上由省郵政工會主席審批,省公司直屬單位工會報銷,由本單位工會主席簽字,其他審批手續同上。

      第七章 現金與支票管理

      第二十二條 嚴格遵守《現金管理條例》。執行銀行核定的現金庫存限額,月末賬面余額與銀行賬戶對賬單進行核對,使賬面余額與銀行余額相符。對于未到達的帳項要及時查詢,并及時處理。

      第二十三條 控制不合理的現金支出。超過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須使用支票,無特殊理由,原則上不使用現金。工會組織活動,如確需備用現金時,必須由工會主席批準后,辦理借款手續,在活動結束一周內辦完結算手續。

      第二十四條 領用支票時,須經工會主席同意后,方可將支票交給經辦人員。

      第二十五條 財務人員應將支付的支票日期、收款單位、金額填寫齊全。有效收據蓋有單位財務章必須與支票填寫的收款單位名稱完全一致,否則拒付該款。

      第八章 財務稽核管理

      第二十六條 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要求,企業工會財務應設立會計、出納崗位,并明確崗位職責。

      會計職責:

     。1)制定本單位的各項會計制度,并監督貫徹執行。做好財務收、支計劃,分清資金渠道,合理使用資金。

     。2)定期分析預算情況,收、管、用好工會經費,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帳。

     。3)會計要認真做好記帳憑證并進行審核,做好總帳、明細賬,做到每季度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每月對銀行存款余額進行帳單核對。

     。4)審查和參與擬訂各項經費預、決算計劃,負責向上級工會、工會代表大會或全委(擴大)會議報告工會財務收支情況。

      出納員職責:

     。1)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收付憑證經工會主席審批后進行復核,辦理款項收付。

     。2)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存入銀行。

     。3)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逾期未用的支票要及時收回注銷,支票遺失要及時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支票的使用要做好登記。

     。4)要保守保險柜密碼的秘密,保管好鑰匙,不得任意交于他人。

     。5)保管好有關印章,嚴格按規定使用,所有印章不得一人保管。

     。6)做好現金日記帳和銀行日記帳,每年一本。

     。7)出納員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簿的登記工作。

      第九章 財務檔案管理

      第二十七條 根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開展財務會計檔案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條 做好會計記賬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表和有關財務部門文件,合同等的裝訂、存檔和保管。

      第十章 財務監督

      第二十九條 工會財務管理應嚴格執行企業工會制定的制度,自覺接受企業工會經審的定期審查,自覺維護財經紀律,保障工會經費正常使用。

      第三十條 工會主席離任必須接受審計。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各市州郵政分公司工會、省公司直屬各單位工會都要依照本制度,制定本級工會財務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2

      一、總則

      1、校工會是在學校黨委領導下相對獨立的群眾團體,學校工會財務工作是直接在工會主管主席的領導下,在上級工會及本校財務部門指導下,負責全校工會經費核算工作和管理工作。

      2、校工會財務工作必須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務部頒發的《會計人員工作規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以及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條例為工作準則。

      3、校工會財務人員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各項財務制度,發揮會計的反映和監督職能,遵守財經紀律,維護國家、集體和全校教職工的合法利益。

      4、校工會財務人員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的方針,認真學習專業知識,正確處理會計帳務,熟練運用計算技術和分析方法,提高業務素質,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和無私奉獻的精神,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為領導當好參謀,為全校教工當好家,理好財。

      二、管理范圍及辦法

      工會財務制度包括工會資金的籌集、分配、計劃、使用和財產進出、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主要有:預算、決算管理制度,會費、經費收繳制度,經費使用原則和開支范圍,財產管理制度,民主管理制度等。

      1、經費、會費收入、開支及管理

      (1)經常向主管領導和財務部門宣傳有關政策規定,使撥交經費的政策深入人心,全面落實。

      (2)抓好組織建設,增強組織觀念,提高會員素質,使會費收繳率達到100%。

      (3)嚴格制度,依法辦事。每月按時按規定向上級工會上解經費,做到及時、準確、足額。

      (4)面對現實,合理使用,量入定出,周密計劃。經費的使用向基層分會傾斜,向開展活動傾斜,并保證每年略有節余。

      (5)經費開支,嚴格執行上級工會規定的范圍,對超出范圍的開支必須集體討論,對不合理的開支不予報銷。

      (6)強調計劃性,超過千元的開支必須先提出計劃,經集體討論通過后方可實施。

      (7)堅持一本帳、一支筆、一個戶頭,杜絕以留代報現象。

      (8)堅持公布制度,院工會每半年向工會委員會,基層分會向全體會員公布經費、會費使用情況,接受民主監督。

      (9)堅持廉潔公正,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堅決予以抵制。

      2.經費預決算:

      (1)編制預算時要分析上年預決算執行情況,掌握當年的工作規劃和重大活動項目,力爭使預算符合實際。

      (2)控制預算外開支,如遇特殊情況急需追加預算時,報主席會議討論批準后方可追加。

      (3)加強對財會人員的業務學習,不斷提高其業務能力,通過預決算能夠看出工會工作的標準及全貌。

      3.會計工作制度:

      (1)熟悉本職義務,掌握財經政策,嚴格執行法律制度,認真履行職責,及時上帳,準確清楚。

      (2)做到日清月結,及時提供準確數據。

      (3)每月同銀行核對一次帳目,千張傳票事故率不超過0.5%。

      (4)接待報銷的同志應主動熱情,堅持原則,手續齊全,必須堅持先審批,后報銷的原則,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并做好解釋工作。

      (5)月末憑證副件完整,裝訂整潔。

      (6)按規定控制庫存現金,保證支付而不超限額。

      (7)嚴禁向私人借工會財務現金和支票。

      (8)出主意、想辦法、協助主管領導收好、管好、用好經費。

      4.認真執行工會財務紀律

      (1)工會財務工作應按照上級規定和財務制度認真編制,執行財務計劃,預算、費用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分清經費渠道,合理使用經費,保證完成工會各項活動所需費用。

      (2)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認真記賬,算賬、報賬,做到手續齊全,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賬。

      (3)不準挪用,截留應上解的經費。

      (4)不準化大公為小公,損害會員利益。

      (5)不準私分工會財務,不準侵占國家財產,用白條頂庫存。

      (6)不準濫發獎金,津貼和實物。

      (7)不準用公款請客送禮,鋪張浪費。

      (8)不準弄虛作假,虛報冒領。

      (9)不準借出差、開會之機游山玩水,探親訪友。

      (10)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堵塞漏洞。

      5.會計職責

      (1)具體分管本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

      對各項財務會計工和要定期研究布置、檢查、總結。要積極宣傳,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要把專業核算與群眾核算緊密結合起來,不斷改進財務會計工作。

      (2)組織制定本單位的各項會計制度,并監督貫徹執行。

      (3)組織制定本單位的財務收、支計劃,開支標準和開支范圍,分清資金渠道,合理使用資金。

      (4)負責完成各項上交任務。

      (5)開展財務成本完成情況分析,收、管、用好工會經費,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賬。

      (6)審查或參與擬訂各項經費予、決算計劃,當好領導參謀。

      (7)負責向本單位領導和職代會報告財務狀況,審查對外提供的會計資料。

      (8)組織會計人員學習政治理論和業務技術,負責會計人員的考核。

      6.出納員職責

      (1)、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

      a.嚴格按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稽核人員審核簽章的收付款憑證,進行復核,辦理款項收付。

      b.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憑證上加蓋印章及“收訖”、“付訖”戳記。

      c.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規定的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不能用白條抵庫,更不能挪用現金。

      d.嚴禁簽發空頭支票。

      (2)登記現金和銀行的記帳,每月終了,現金的帳面余額要同實際庫存現金核對相符。每月終了,銀行存款的帳面余額要與銀行對帳單核對。

      (3)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簿的登記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4)保管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

      (5)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收據及空白支票,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但簽發支票所使用的各種印章,不得全部交一個保管。

      7.會計檔案保管制度

      (一)總則

      (1)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的科學管理,更好發揮會計檔案的作用,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校工會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2)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薄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資料。因此,凡是記錄和反映校工會經濟活動,經過會計核算的.各種憑證,賬薄和報表均屬會計檔案范圍。

      (3)會計人員要按照國家和上級關于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和要求,對本單位的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薄、會計報表、財務計劃,單價預算和重要的經濟合同等會計資料,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成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指定專人妥善保管,防止丟失損壞。

      (4)調閱會計檔案,要嚴格辦理手續,本單位人員調閱會計檔案,要經會計主管人員同意,外單位人員調閱會計檔案,要有正式介紹信,經會計主管人員或單位領導人批準,批準后要詳細登記調閱的檔案名稱,調閱日期,調閱人員的姓名和工作單位,調閱理由,歸還日期。調閱人員一般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需要復制的、要經過本單位同意。

      (5)對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要按照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由財務部門和檔案部門共同鑒定,報請批準后,進行處理,對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要填寫“會計檔案銷毀清冊”。銷毀時,由單位領導指定檔案部門和財務部門共同派員監銷。并在銷毀清冊上簽名或蓋章!皶嫏n案銷毀清冊”要長期保存。

      (6)合并、撤消單位的會計檔案,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移交給并入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指定的其他單位接收保管,并由交接雙方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3

      1、負責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2、做到逐日逐筆記賬,每日結出余額,并與實際庫存現金核對相符。

      3、定期和會計核對賬目,做到賬賬相符。

      4、安全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

      5、認真執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各項規定。

      6、不坐支現金。

      7、不公款私存。

      8、不白條抵庫。

      9、不挪用公款。

      10、不超銀行規定的庫存現金限額留存現金。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務的發展,根據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規,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景,制定本制度。

      第2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的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

      第3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辦學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閑置、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4條根據我市教育局20xx年1月1日印發的《市民辦學校財務會計管理規定》,結合學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業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5條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董事會和校長的領導下,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設置財務部,財務部設主任一名,財務副主任一名,會計一名,出納一名。

      第6條學校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

      一、財務主任的崗位職責

      1、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行情景,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稅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并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2、審核學校的會計原始憑證是否貼合會計工作規范的要求,是否貼合國家的稅務、會計的有關規定,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的原始憑證應予拒絕受理,并且退回經辦人。

      3、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向校長及董事會供給反映學校經營情景的財務會計資料。負責學校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工作,并就預算執行情景進行差異分析,報學校領導和校董事會,按時做好月度財務核算,并就月預算執行情景進行分析。

      4、審核記賬憑證,審核或編制內部管理財務報表,編寫財務分析報告,按時上交校領導及校董事會。

      5、嚴格審核學校的各項費用開支,審核學校收繳費是否貼合物價管理規定,組織好學費的收繳、入庫、上繳工作,親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時催繳學費。

      6、協助總務處及組織財務人員對學校的資產(包括現金、固定資產、教學設備、圖書資料、其它財產物資)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盤點,核對賬實是否相符。

      7、在堅持各項規章制度的前提下,協調好與各個部門的關系,做好服務工作,好學校領導,當好家,理好財。

      8、做好資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總務處,做好學校資產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分布在學校各部門的財產安全與完整。

      9、協調與當地稅務、物價部門、銀行等學校外部的往來關系。

      10、參與經濟合同的評審工作,防范經營風險,做好學校對外簽訂合同的預審、備案、保管、整理工作。

      11、安排指導財務人員各個崗位的工作,并組織學校財務部門每月的工作小結會,總結學校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提高財務工作水平。根據招生收費工作需要,安排好節假日人員的值班工作。

      12、按時完成校董事會及學校領導交付的其它臨時性工作,同時以身作則組織與帶好財務隊伍,將財務工作做得更好。

      二、財務副主任崗位職責

      1、財務副主任由集團公司指派,不駐校,不坐班;2、第月15日前向財務主任收集上月的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及預算執行情景、稅務申報資料、銀行對賬單等資料;

      4、了解學校預算編制與執行情景,協助財務主任嚴格執行學校年度預算;

      5、協助財務主任作好學校的財務經營提議;

      6、做好學校董事會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項。

      三、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財經法規、會計制度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賬簿(不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的登記與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銀行劃款繳交學費發票的開具,并做好學生繳費與發票相對應的備查工作。

      3、按要求預編內部會計報表,編制對外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稅務申報,完成教育、物價、稅務等政府管理部門規定的具體工作。

      4、做好收款收據、發票、統計資料、財務會計資料及其它財務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保管、備份工作。

      5、學校供應商貨款結算的預審工作。

      6、財務主任或學校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出納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國務院關于現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現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并與會計賬核對,以保證賬賬相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規定,超過部分必須送存銀行,不坐支學費,不白條抵現,堅持學費款與費用款分管的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

      3、對個人借款、個人費用、分期付款、先付貨款(定金)做好備查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資金的安全。

      4、每日編制現金流量表,月末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并督促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5、不得將出納工作隨意交他人代管,如確有必要離崗時,必須由財務主任指派他人代管,并且必須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現金的日清月結工作,保證賬實相符,遇有情景,必須及時上報財務主任。

      7、做好員工膳食收費系統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費的統計、復核、檢查與對賬工作,完成財務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學校預算管理

      第7條預算是指學校根據教育教學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學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校預算的主要資料是支出預算。

      第8條預算編制方法支出預算,應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學校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代支款項不納入學校支出預算,代收代支款項應納入“代管款項”科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第9條預算編制的報審批程序學校預算由學校按照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這兩大經費支出項目提出預算方案,該預算方案應根據“以收定支,適當結余”的原則編制。學年度預算應在每學年開始的暑期編制完成,并上報學校董事會。校董事會根據上學年度的經費支出預算執行情景,批準下學年度的預算。

      為保證學校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董事會一般應于每學年度開學前(即每年的8月20日前)批準學年度預算方案。如因故未獲批準,校長有權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景,先行支付相關費用,待預算方案獲得批準后,先行支付的費用應納入批準的的預算方案。

      校長在批準的預算資金范圍內,根據學校的教育教學情景,決定預算內資金的具體使用。

      第10條預算的調整學校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如果國家相關政策或法規有較大調整,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確需調整時,能夠報請學校董事會調增或調減支出預算。學校根據董事會的相關批復,重復前款相關程序。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11條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學雜費收入。

      第12條學校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學校從財政(教育)部門取得的各項事業經費,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門按學校收取的公辦學生的學位數撥付學校的事業經費。

      二、學雜費收入,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按物價部門核準收取的應收費用,主要是學生繳納的學雜費。

      三、其他收入,即上述規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社會捐贈,利息收入等。

      第13條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并使用貼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賬戶,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第14條學校收費管理的具體規定

      一、學校收費項目的規定

      1、學雜費,即向學生收取的教育成本費。

      2、學習、生活用品費(即代收款項),用于學生日常生活、學習的用品。

      3、其他費用,指未納入上述收費項目,但按政府部門規定、根據學校教育教學需要而零星收取的費用。

      二、收費人員的規定

      1、教育成本費、代收款項統一由財務部或由學校授權招生辦收取,其他人員或部門未經授權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

      2、學生零星款項(如校服、紅領巾款)由生活教師(走讀生由班主任)收取,并及時交到財務部。

      4、對于其他因工作需要確需由非財務部收取的費用,必須事先征得財務部的同意,并在其指導下才能收取,否則作違規處理。

      5、其他費用的收取按財務部的'相關規定辦理。

      三、收費金額的規定

      1、成本費按學校規定收取,代收代支款項按家長選擇的就讀方式收取。

      2、對于本花園的物業業主子女,須持集團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證明,按規定享受優惠。

      3、教職員工的子女在本校入學,其成本費收費按學校規定辦理,先到人事部辦理預審手續,經校長批準同意后,按批準的金額收取。

      4、其他費用的收取,按物價部門批準、由學校公示的價目表收取。

      四、收費流程

     。ㄒ唬⿲W費及代收費

      1、老生:家長選擇就讀方式,》財務派發繳費通知,》家長繳費(現金存折銀行轉賬),》財務匯總學生就讀方式統計表并報總務一份,》總務制作就讀卡片,》學部、總務供給服務,》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選擇就讀方式,》財務計算補退費,》總務更改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供給服務。

      2、新生:家長選擇就讀方式,》招生辦辦理入學手續,》家長繳費(現金存折銀行轉賬),》總務制作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供給服務,》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選擇就讀方式,》財務計算補退費,》總務更改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供給服務。

     。ǘ┦型饨煌ㄙM校車長期統計學生乘車考勤,》校車管理員匯總,》校車長簽字確認(電子表格發財務),》財務審核匯總,》校車長定期收取車費并上交財務。

      五、其他

      1、財務部于每學期開學前按規定制定價目表,置于校內網,以供查閱。

      2、財務部每學期定期(如一個月一次)供給學生就讀方式明細表給學部,學部生活教師或班主任應認真進行核對,如有學生交費與服務不符的,應通知家長向學部辦理轉檔手續。

      3、學生臨時休學的,學部應于三天內書面通知總務及財務,以便辦理暫停服務手續,待最終確定結果后,再按規定辦理正式手續,否則,所以造成的損失由學部相關負責人員承擔。

      4、校財務部將不定期對學生交費情景進行現場核對,將核對結果告知校辦。校辦應將核對情景作為當月績效考核資料之一,如現場核對結果與實際情景有出入,將對直接職責人員(如生活教師、班主任、學部主任、德育主任等)給予100—500元的經濟處罰,并直接從其當月績效工資中扣除。

      5、其他未述及的收費管理,參照現有相關規定辦理。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15條支出是指學校為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16條學校的支出包括:

     。ㄒ唬┲鳡I業務成本: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其資料包括與教學直接相關的教師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教研活動支出、教學資料支出和其他費用等。

     。ǘ┕芾碣M用:包括教師以外的管理人員、工勤人員及其他人員的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修繕費、取暖費、物業費等。

     。ㄈ┴攧召M用:包括利息支出、匯兌損失及相關手續費等。

     。ㄋ模I業外支出: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如固定資產的盤虧等。

      第17條學校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必須以不影響正常教學活動為前提。在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并按照必須的比例合理分攤。

      第18條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學年度初由校董事會批準的年度預算計劃。超預算支出項目,報董事會批準后,由財務主任及財務副主任共同簽字確認、由校長審批后方可執行。

      第19條學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第20條學校的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章年度凈收益及其分配

      第21條年度凈收益是指學校年度收入扣除辦學成本后的余額。能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彌補以前年度經營虧損,其余部分并入學校結余。

      第22條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學校應當從年度凈收益中,按不低于25%的比例提取學校發展資金,用于學校的建設、維護和教學設備的添置、更新;按不低于5%的比例提取獎學助學基金,用于支付學生獎學金、助學金、開展勤工助學活動報酬及困難學生補助等;按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風險保證金,用于學校發生意外事故和學校終止的善后處理。

      本條各項資金提取累計未使用總額到達本年度預算支出總額的70%時,不再進行提取。

      各項基金的使用須在年度預算內做專項預算并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剩余部分按國家相關規定,由校董事會決定其分配方案或其他用途。

      第七章資產管理

      第23條資產是指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第24條學校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25條流動資產是指能夠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會款項、借款、存款等。存款是指學校在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過程中為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燃料、消耗物資和低值易耗品等。

      學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從企業會計制度相關規定),對應收及暫付款項應當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對確定無法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職責,經規定程序批準后核銷。對存貨應當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存貨的盤盈、盤虧應及時進行調整。

      第26條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堅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到達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學校的固定資產分類及折舊年限如下:

      一、房屋和建筑物,折舊年限為20年;

      二、專用設備、交通工具和陳列品,折舊年限為10年;

      三、一般設備、圖書和其他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5年。

      上述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規定,可根據國家相關財務制度進行調整。

      第27條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一般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核銷。大型、精密、貴重的設備、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有關部門鑒定,報校董事會批準。

      第28條學校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賬、卡、物相符。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定的程序及時處理。

      第29條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使用供給其中一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及其他財產權利。

      一、學校財務工作任務

      認真貫徹執行上級財政制度和財經紀律,本著精打細算,勤儉節儉的原則,對學校各種資金的使用,進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經過記帳、算帳、報帳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資金的使用情景;完善財務規章制度,堵塞漏洞,嚴格監督資金的有效使用。對學校教育經費實行“分級管理,經費包干,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辦法,做到量入為出、收支平衡。

      二、經費收入管理

      學校財務部門管理以下各項資金:

      a、上級撥入的事業經費、專項撥款、基本建設撥款。

      b、上級撥入的預算外資金。

      c、學生學雜費收入。

      d、各種捐贈款項收入。

      e、其他雜項收入等。

      財務部門對事業費、基建經費和學校預算外收入應分開管理,嚴禁將預算內經費轉入預算外使用。

      三、經費計劃管理

      a、學校向財務部門供給下年度需要的設備和主要項目費用的開支計劃,由財務部門據此作出下年度預算,經主管校長審核。

      b、學校根據上級下達的當年經費數,安排相關工作。

      c、在經費使用中應堅持嚴格按計劃用款、?顚S玫脑瓌t,并自覺理解審計部門的審計,若確需要更改項目,須經領導簽字批準。

      四、經費使用管理

      1、費用報銷一律先由科室負責人簽字后校長審批,然后到財務室報銷。

      2、預算外的各項經費,應嚴格按照財務制度規定,在領導審核批準的項目和限額內開支使用。

      3、教職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長批簽。

      4、物資采購人員為各部門購物借款,由總務部門根據使用部門供給的采購計劃數擬出借款金額,經總務部門負責人批簽后,采購人員方可到財務部門辦理借款手續,采購設備的借款金額在5000元以上,須經主管校長批簽。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五、計憑證、帳票、報表以及會計檔案管理。

      a、學校財務部門應按照財務制度和學校的有關規定,認真審核各項原始憑證。貼合財務規定的開支單據給予報銷,不貼合規定的單據,不予報銷。否則,追究當事人職責。

      b、學校財務部門,應按會計制度對各類經濟業務事項,經過會計憑證及時記帳、算帳。做到日清月結,手續完備,資料真實,帳目清楚,數字準確,資料齊全。

      c、財務部門各經辦人員,應按崗位要求,按時向主辦會計供給各項經費開支的明細科目余額表,供主辦會計編造會計月報、季報、年度決算報表。編造的各種報表,經主管校領導審閱同意后,報上級主管部門。

      d、財務部門各崗位經辦人員,應按財務檔案管理要求,將會計憑證、帳薄、財務計劃、會計報表,以及有關開支的經濟文件資料,分類清理、裝訂、編號、造清單送交主辦會計匯總,編造移交清冊,送交學校檔案管理。

      e、財務部門除向上級報送財會報表外,及時向領導反映不合理開支和超支的情景,協助領導管好、用好資金。

      六、財務監督與檢查

      1、學校財務部門應認真執行財務制度,維護財經紀律,對于不執行計劃,違反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的開支,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付款或報銷,同時報領導處理。

      2、學校財務部門有權對學生財產、物資的使用和保管部門進行財產、物資的核對和檢查,以保證國家財產、物資的完整和安全。

      3、會計必須對學校負責,每月對各項費用憑證審核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和糾正。

      4、主管校領導每年對財務部門的會計憑證、帳薄抽查一次,以保證學校財務計劃和財務制度的正確貫徹執行。

      5、財務人員有職責幫忙和監督學校領導認真執行《會計法》和財經紀律,對于學校領導違反《會計法》和財經紀律的行為,經指出的不改正的,財務人員有權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5

      一、為了充分發揮會計反映和控制的職能,保證會計資料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準確性,特制度本制度。

      二、稽核內容:

      1.審查各項財務收支;

      2.復核會計憑證及帳表。

      三、稽核要求:

      1.對各項財務收支,應根據財務制度規定,逐筆審核,對不合規定的.收支,應提出意見,并向領導匯報,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2.對于原始憑證,應審核其合法性和真實性,對審查手續是否完備,數字是否準確,分錄是否符合會計制度規定,對于會計報表,應復核是否符合制度規定的編報要注,對帳簿要定期進行抽查,檢查是否符合記帳要求,是否按會計工作規定辦事。

      三、稽核時間

      1.各項計劃,會計憑證,會計報表的稽核,在編制完畢時進行稽核;

      2.定時抽查會計帳簿,抽查面不低于明細帳的20%。

      四、內部牽制制度:

      1.會計出納分設。出納只能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

      2.購物必須有經手人、驗收人及領導簽字后方能報銷。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6

      為了科學地管理好使用好學校工會各項經費,加強核算,提高財務管理水平,更好地為廣大教職工服務,維護財經紀律,特制定學校工會財務制度如下:

      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全國總工會有關財務規章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二、按照工會財務制度的規定,認真編制財務計劃,做好預、決算工作,按時上報上級工會。

      三、堅持工會經費獨立管理的原則,獨立開設銀行賬戶,按規定確立財務機構及會計人員,按上級工會規定管好用好校工會經費,做到?顚S。

      四、及時足額撥交工會經費。

      五、工會財務管理由校工會主席一支筆負責,一切經費支出均由校工會主席審批后執行。

      六、工會經費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

      七、認真接受經費審查委員會和學校的財務審查,按時做好財務工作總結和財務收支報告,做好財務賬目的管理,及時整理歸檔。

      八、在財務監督的共同合作下,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各種單據需有經辦人、驗收人(或審核人)簽字,否則不得付款。

      九、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不定期進行所有現金檢查。

      十、按上級工會要求做好財務自查、自檢工作,按時向工會委員會報告經費使用情況,自覺接受會員群眾和經審會的監督。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7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工作方針、政策、制度、紀律。

      二、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工會經費收支由主管會計審核簽字,工會主席審批。

      三、年底及時編好下年度工會經費預算,做好本年度決算。

      四、根據工會經費獨立原則,建立預算、決算和經費審查監督制度。工會主席作為法人代表是工會財務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工會會計是直接責任人。

      五、站工會財務必須自覺接受上級工會和站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審查監督。站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每年至少對工會經費的收支情況進行一次全面審查,并向站工會委員會提交書面審查報告。

      六、工會經費收支,預、決算經站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后定期向會員大會報告,接受民主監督,并予以公示。會員有權對工會經費使用情況提出意見和質疑。

      七、妥善保管現金和一切財務帳表、憑證、檔案、資料。

      八、開支要有計劃,否則不予報銷。借款外出采購,需經主席批準,及時報帳。

      九、站行政向站工會撥繳的全員職工工資總額百分之二的工會經費主要用于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工會實體創收的收入和會員上繳會費的百分之四十可以用于會員福利性開支。

      十、按季度做好資金平衡表。

      十一、工會經費、財產和站撥給工會使用的不動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調撥。

      十二、根據特別工作需要,及時提供有關資料。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8

      1、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規定和上級工會要求處理會計業務。

      2、各項經濟業務全部通過本單位財會機構或委托有資質的代理記賬機構等統一核算。

      3、會計憑證的格式、內容、填制方法、審核程序、錯誤更正方法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工會會計制度》的要求。

      4、原始憑證真實、完整、合法、有效,并附有相關附件,報銷單據上經辦、證明、驗收、稽核、批報等相關人員簽章齊全。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蓋有出具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并與收款單位名稱相符。對外單位開具的原始憑證蓋有本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

      5、記賬憑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規范填制,做到要素完整、摘要簡明、科目正確、數字準確、編號連續、字跡清晰,相關會計人員簽章齊全。會計憑證裝訂厚薄適中、工整美觀。

      6、會計賬簿設置齊全,有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基層工會日記總賬),并設有必要的輔助賬和備查賬,各類賬簿的`啟用、登記、結賬、錯誤更正方法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工會會計制度》的要求,記賬及時,文字規范。

      7、明細賬包括各類收入明細賬、各類支出明細賬、固定資產明細賬、往來款項明細賬等。日記賬包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備查賬包括低值易耗品備查賬、呆壞賬處理備查賬等。

      8、賬簿登記以審核無誤的記賬憑證或原始憑證為依據。各種賬簿單獨裝訂,頁號連續,整潔美觀。

      9、定期核對相關賬目記錄,并將賬目記錄的有關數字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債權債務等相互核對,保證賬證相符(會計賬簿記錄與原始憑證、記賬憑證相符)、賬賬相符(同一經濟業務在不同賬簿之間的記錄相符)、賬實相符(各類賬簿記錄與資產、負債實有數額相符)。

      10、按照上級工會和有關方面要求定期編報會計報表。會計年度終了,按時編制工會財務報告。工會財務報告主要內容包括:工會經費收支決算封面、決算說明書、收支決算表,年末資產負債表,年末收入支出表,年末往來款項明細表,年度經費收解報告表。

      11、發生調整預算的,附有本級工會的調整預算報告。

      12、財務報告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格式統一、裝訂整齊、報送及時,并經分管財務的工會主席、經審主任及編制人審閱并簽章。年度財務報告經本級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后按時上報上一級工會。

      13、賬務處理全部實行會計電算化。根據財政部《會計電算化工作規范》的要求,建立健全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配置與會計電算化需要相適應的硬件,按照上級工會的要求選用財務軟件,保證會計電算化工作順利實施。

      14、紙質記賬憑證應及時打;紙質會計報表應按季打;紙質會計賬簿、決算報告應在次年第一個月內全部打印并裝訂成冊,也可根據需要臨時打印、裝訂成冊。

      1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本單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定期整理歸檔,妥善保管,規范辦理調閱和銷毀事宜。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9

      一、加強財務管理,貫徹執行財務工作,為群眾、為生產服務。切實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充分發揮其物質保證作用;二、遵照上級有關規定,認真討論編制財務計劃和預、決算。嚴格執行經費開支標準,走時檢查分析財務收支情況;

      三、督促檢查和幫助工會小組、車間工會,做好會費收繳工作,按時收繳工會經費;

      四、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檔案資料和現金(上級核定數),按時間礦工會和經費審查委員會報告各項經費的收支情況;

      五、每年向工會會員公布財務收支情況;

      六、協助有關人員健全工會財產,物品管理制度,全面系統登記工會財產,物品帳目監督檢查工會財產物品保管和使用情況;

      七、財務工作人員工作變動時,應辦清交接手續,并有工會領導負責監交;

      八、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對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開支,拒付管理;

      九、財務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堅持原則、秉公辦理、不謀私利,做到收支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

      出納員工作職責

      一、按財務管理制度和財經紀律,合理使用各項經費,不得亂支、挪用,不得以白條抵押現金;

      二、認真管好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必須嚴格遵守規定的庫存現金限額;

      三、登好現金和銀行存款帳薄,做到帳目清楚,“現金”余額與帳戶余額相符,銀行存款帳戶余額與銀行對帳單余額一致;

      四、妥善保管各種支票,防止丟失;

      五、搞好庫房的物資管理,做到帳物相符,在領、借時必須手續完備;

      六、配合會計檢查指導基層工會會費收繳工作;

      七、遵守勞動紀律,不隨便離崗,搞好本職工作;

      八、搞好協作配合,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任務。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10

      1、組織開展本會的'會計工作,并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財務管理情況,提出合理化建議,改善經費運營管理。

      2、組織制定本會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并付諸實施。

      3、認真編制并嚴格執行財務收支計劃、固定資產購建方案等。

      4、參與運行決策和各種經濟合同的擬定,加強事前監督。

      5、負責本工會的審核、記賬、算賬工作,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規定時間和項目公開賬目。

      6、做好會計檔案的保管工作。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工會經費管理,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充分體現工會經費為廣大教職工服務,根據《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和有關財務管理的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工會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依法多渠道籌集工會活動經費,合理編制工會預算,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資源,保證工會活動經費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三條 工會財務管理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財務制度,堅持依法理財、民主管理、勤儉節約、手續完備原則,組織工會財務活動,保障工會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

      第二章 工會經費籌集

      第四條 工會會員繳納會費。根據工會章程規定,在職工會會員每月按本人工資收入的0.5%繳納會費,工會委托校財務處從工資中扣繳。

      第五條 學校行政撥款。學校根據《工會法》規定,每月按全部教職工工資總額(含各種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的2%下撥給工會。

      第六條 專項資金。學校為支持工會開展大型活動(如教代會)、老干部活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職工福利等加撥的專項經費。

      第七條 其他收入。社會贊助、捐贈、上級獎勵、利息收入等。

      第三章 工會經費使用和管理

      第八條 工會經費主要用于維護教職工權益、開展教職工文化教育和文體活動、工會干部培訓和工會積極分子獎勵、職工福利和困難教職工補助、慰問和送溫暖活動、對外交流和調研考察、工會建設和辦公費用等。

      第九條 按照“經費獨立管理原則”,獨立建立銀行賬戶,實行獨立核算。 第十條 工會經費的使用必須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和“勤儉節約”的原則,提高經費的使用效益,做到“用得合理,群眾滿意”。

      第十一條 工會經費實行預決算制度。年初由工會財務人員根據校工會年度工作計劃、活動安排,作出經費使用預算計劃,經工會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并經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核后,嚴格按財務預算運行;年終做好決算,定期向教職工公布賬目,接受教職工監督。

      第十二條 工會經費開支由工會分管財務的副主席“一支筆”審批。2萬元以上大額開支須有主管校領導(工會主席)簽批。報銷時要有正規發票,由經辦人、驗收人簽字,分管財務的副主席簽審后方可報銷,做到票證齊全,手續完備。

      第十三條 校工會組織大型活動前,由活動的第一負責人擬定活動費用預算報告,提交工會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后方能實施。

      第十四條 工會經費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抵押。

      第十五條 校工會將上解上級工會后的工會經費的30%按比例劃撥給分工會,作為分工會獨立開展活動經費。

      第十六條 各分工會應將劃撥的經費主要用于為教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不得用于與工會活動無關的費用。

      第十七條 各分工會經費開支由分工會主席審批,經校工會分管財務的副主席審核后,憑正規發票(發票背面要注明活動項目,經辦人、驗收人簽字,分工會主席簽審)實行實報實銷。

      第四章 工會經費的`監督和檢查

      第十八條 發揮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監督作用。年初預算和年終決算必須經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批準,平時經費開支要接受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監督和檢查。

      第十九條 發揮工會財務人員的監督作用。工會財務人員要堅持按工會財務制度辦事,有權拒付不合理開支。特殊情況下,需經主席辦公會議審批并注明情況。

      第二十條 工會委員會換屆時要向下一屆工代會報告本屆財務工作情況;各分工會年終要向本單位、本部門的會員公布工會經費收支情況,做到財務公開。

      第五章 工會財務人員職責要求

      第二十一條 工會財務人員必須具備會計從業資格證,有財務工作經驗,一般由學校財務處人員擔任。

      第二十二條 工會財務人員要嚴格執行各項財務制度,遵守財經紀律,努力鉆研業務,提高業務素質,正確處理會計賬務,確保工會經費運作管理合法、安全、有效。

      第二十三條 工會賬戶會計記賬憑證要求合理合法,真實反映經費業務,憑證內容要素要齊備完整,按照會計制度規定,正確使用會計科目。

      第二十四條 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移交人員應將工會財務的一切憑證、賬本、表冊、印章、現金、支票等所有會計資料編制移交清冊,會同監交人員當面向接管人逐項清點移交。財務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離職。

      第二十五條 工會財務的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應按有關規定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成冊歸檔。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加強工會財產管理,定期進行財產清查。凡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或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相對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必須登記固定資產總賬及明細賬,并由專人使用管理。

      第二十七條 財產損壞、遺失照價賠償。遺失按原價新舊程度折價賠償;損壞按修理價賠償。

      第二十八條 財產年久廢舊,由管理人員向工會委員會提出報廢建議,經審查核實后,作報廢處理。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經校工會委員會討論通過后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條 本制度解釋權屬校工會委員會。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會計人員必須加強政治學習,不斷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堅持黨的基本原則,樹立全局觀點,遵紀守法,忠于職守,廉潔奉公,實事求是,全心全意地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認真學習專業知識,提高業務素質,正確處理會計帳務,熟練運用計算技術和分析方法為領導當好參謀,為全校教職工當好家、理好財。

      第二條工會財務管理工作在工會主席的直接領導下,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依法理財,規范操作,確保工會經費運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保障工會各項活動的正常開展。

      第三條堅持經費獨立管理原則,工會經費獨立開設銀行賬戶,實行獨立核算。

      第四條工會經費堅持民主管理原則,建立預算、決算和經費審查監督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的監督;接受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審查。

      第五條工會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單位預算,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流失;如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對單位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工會財務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體制,財務經常性收支實行由工會分管財

      務工作的主席“一支筆”審批制。工會重大經濟事項,需報請主管校領導和校經費審查委員會同意后方能執行。

      第七條工會應設置獨立的財務室并配備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業務能力的財會人員。會計、出納、稽核崗位不能由同一人擔任,要分工明確,各負其責。

      第八條工會財務人員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各項財務制度,發揮會計反映、監督職能,維護國家、集體和全校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九條工會財務報銷必須執行學院規定審批制度,財務人員有權拒付不符合報銷手續的單據及不符合經費開支的標準的發票。日常會計收受的原始憑單必須具備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計量單位、數量、單價和金額,并具有填寫單位的財務專用章和經辦人簽字。同時有經手人、驗收人、單位負責人簽字方予報銷。

      第九條工會財務人員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樹立全心全意為會員服務的意識,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必須按照上級工會規定設置總賬及明細分類賬。認真做好記賬、報賬、算賬、結賬等工作,做到手續清楚,數字準確,情況真實,賬目清楚,提供準確可靠的會計資料。

      第三章預決算管理

      第十條工會財務預算是根據工會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

      第十一條收入預算的編制要參考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根據預算年度的收入增減因素和措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根據事業發展需要與財力可能編制。

      及損失。

      第二十一條工會經費支出包括會員職工活動支出、維權支出、業務支出、行政支出、資本性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事業支出、其他支出等。

      第二十二條工會經費的使用應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為出、收支平衡”和勤儉節約的原則。經費應重點用于維護職工權益、開展職工培訓教育和職工群眾活動方面,提高經費使用效益。嚴格執行工會經費的開支范圍和標準。

      第二十三條工會經費使用堅持預算管理原則,所有費用均應納入預算并嚴格按照預算執行。

      第二十四條堅持民主管理原則,定期接受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審查。

      第二十五條工會經費必須堅持為教職工服務的原則,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費用;不得為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

      第二十六條工會各項支出必須取得合法規范的發票、收據等原始憑證,發票或收據上要有發票或收據監制章和開票單位財務專用章;辦理支出事項至少兩人經手,發票背面應有財務負責人、經辦人、驗收或證明人親筆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

      第二十七條購買物品前必須征得主管財務的主席批準;購買時需兩人以上同往;回來后,有專人負責核對數目。

      第二十八條按財務規定在限額內使用現金,超出限額應使用轉賬支票。

      第六章資產管理

      第二十九條資產是工會擁有或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由流動資產和固定資產兩部分組成。

      第三十條流動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暫付款、借出款、庫存材料、投資等。

      工會必須獨立開設銀行基本帳戶,實行獨立核算。

      工會在銀行開立的帳戶只能用于本工會業務范圍內的資金收付,不得有與工會無關的資金進入帳戶內結算,不準出租、出借或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單位撤消后,銀行帳戶要按相關規定清理撤消。

      銀行資金不得外借,違反者要追究法律責任。造成經濟損失的,要由審批人

      負責追還,無法追還的,由審批人負責賠償。

      不得私設“小金庫”、保留帳外帳,不得假造用途套取現金,不準“白條”抵現,不得坐支。

      所有暫存、應付款項,應及時清理歸還。對暫付款,要按規定手續審批,取得合法憑證后方可支付。公款不得私借,因公借款,辦事結束后要及時結報,收回余款,堅持一借一清。

      第三十一條固定資產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圖書、其他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的核算起點為:一般設備單價1000元以上,專用設備15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實物形態的資產或單位價值未達規定標準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

      固定資產必須有專人管理,每年至少清查一次,發現短缺、損壞,要查明原因,屬于非正常損失的要追究責任,根據情況責成責任人予以全部或部分賠償。

      第三十二條資產的購置、使用、調撥、報廢、報損等應有嚴格的報批手續并落實到相關責任人。定期進行各類資產的'清查與盤點工作,保護工會財產的完整與安全。

      第三十三條所有資產應指定專人管理和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或隨意調撥,不得將工會經費、資產做為學校經費、資產予以凍結、查封、抵押、清償債務。

      第三十四條工會組織合并的,依法屬于工會的經費和資產歸合并后的工會所有,工會組織撤消時,應在上級工會主持下,清理工會的資產和經費。清理后的資產和經費結余全部上交上級工會。

      第七章財務監督

      第三十五條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工會必須接受國家有關部門和學校財務部門的財務監督,并建立嚴密的內部控制制度。

      第三十六條工會的各項收支活動都應接受工會代表大會和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監督與審查。

      第三十七條財務人員按《會計法》及其它有關規定行使財務監督權,對違反國家財經法規的行為,有權提出意見并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

      第八章工會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八條工會財務的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及其他相關文件應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和要求,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成卷,裝訂成冊,編制目錄。

      第三十九條工會會計檔案一般不對外借閱,因特殊原因經工會主席批準,可以提供查閱,并辦理登記手續。但借閱者不得拆散、撕掉、剪裁、涂改和污損原卷冊。借閱者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如有特殊需要,經工會主席批準可進行復制。

      第四十條合并撤消單位的會計檔案,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移交給并入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指定的其他單位接收保管,并由交接雙方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第四十一條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須提出申請,編制銷毀清冊,報主管領導批準。銷毀時須有有關審計、經審部門和上級財務主管部門參加監銷。

      為了科學地管理好使用好學校工會各項經費,加強核算,提高財務管理水平,更好地為廣大教職工服務,維護財經紀律,特制定學校工會財務制度如下:

      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全國總工會有關財務規章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二、按照工會財務制度的規定,認真編制財務計劃,做好預、決算工作,按時上報上級工會。

      三、堅持工會經費獨立管理的原則,獨立開設銀行賬戶,按規定確立財務機構及會計人員,按上級工會規定管好用好校工會經費,做到?顚S。

      四、工會財務管理由校工會主席一支筆負責,一切經費支出均由校工會主席審批后執行。

      五、工會經費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

      六、認真接受經費審查委員會和學校的財務審查,按時做好財務工作總結和財務收支報告,做好財務賬目的管理,及時整理歸檔。

      七、在財務監督的共同合作下,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各種單據需有經辦人、證明人(驗收人)簽字,否則不得付款。

      八、按上級工會要求做好財務自查、自檢工作,按時向工會委員會報告經費使用情況,自覺接受會員群眾和經審會的監督。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13

      1、建立健全內部財會制度,加強內部會計控制,防范化解財務風險。

      2、一切財務收支必須首先經過審核,符合要求后才能編制記賬憑證,記賬憑證必須經過復核后才能據以記賬。對審核、制單、復核、記賬等工作要分人交叉進行。

      3、根據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的原則,明確職責分工,實行會計、出納分設,錢、賬、物分管,確保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相互制約和相互監督。

      4、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在設置會計人員工作崗位時應做到:凡涉及財產和貨幣資金的收付、結算及其登記的任何一項工作,必須由二人分工掌管。

      5、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6、會計負責日常收支核算和審核工作,編報本級工會各期財務報表、年度經費收支決算,確保各種會計資料及時、準確、真實、完整。

      7、財會人員必須具有一定的專業知識、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遵守會計職業道德規范。財會人員應當加強業務學習,參加地方財政部門舉辦的繼續教育培訓和上級工會舉辦的業務培訓。

      8、財會人員保持相對穩定。財會人員的任免應符合法定手續,財會人員調動或離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14

      一、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任務

      1、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國家、團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2、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并對預算過程進行控制管理和結算;合理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儉開支,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學校內部管理制度;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按規范做好賬目、單據、報表等工作,并理解上級相關部門的財務檢查。

      二、財務管理體制

      1、學校財務管理體制是:“統一領導,集中管理”,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

      2、學校財務處為學校的單一財務機構,在校長領導下,統一管理學校的各項財務工作,學校設財務主管1名,財務人員若干名。

      3、學校財務處應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以及學校實際情景,明確分工并制定人員崗位職責,每學期對財務人員的崗位職責的履行情景進行必要的考核。

      三、預算及收入管理

      1、學校預算的依據是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入計劃。學校財務處應在每年的`一月前按有關規定編制好下上年度的財務結算和本年度的財務預算。

      2、編制預算必須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收入預算堅持進取穩妥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儉的原則。

      3、學校收費實行一費制。愛德分校的收費按有關文件執行。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據學校為發展事業和開展教育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發生的各項耗費和損失。

      2、學校支出包括:

     、攀聵I支出。事業支出的主要資料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它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它費用。

     、茖m椯Y金支出。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的專項資金,必須按項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項目完成后并理解有關部門的檢查和驗收。

      3、學校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由財務處結合學校情景制定有關規定和開支標準,并報校長室審批。

      五、資產管理

      1、資產是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2、流動資產是指能夠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借出款、存貨等。存貨是指學校在開展教育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過程中耗用而存儲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消耗性物資、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堅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到達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質,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4、固定資產分類:學校固定資產一般為六類: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它固定資產。

      5、學校財務處應配合裝備服務中心,結合學校具體情景,制定存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六、財務監督和檢查

      1、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對違反財經法規的支出,財務處有權拒絕,同時報告領導處理。

      2、財務監督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后監督三種形式。財務處對不一樣的經濟活動實行不一樣的監督形式。

      3、學校財務處主管有權且必須組織專業人員對學校的會計工作進行審計(包括行政、工會、食堂、基建等),并進行有效的經濟核算。

      4、學校財務處應理解上級有關部門的財務監督和審計。

      七、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1、財務報告是指反映學校必須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財務處應以月報的形式向校長室和財政部門供給財務報告。而各條線必須定期以月報的形式向財務處供給財務報告。

      2、財務處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主要資料包括學校事業發展和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情景、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善措施等。

      八、財務處應根據上述管理制度進一步細化,制定出有關配套的規章制度,構成科學規范的財務運行模式。

      九、以上管理制度的解釋權屬校長室,該制度將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為了更好地規范和完善學校的財務管理制度,規范財務行為,嚴密財務手續,維護財經紀律,強化財務的監督與管理,確保財務工作有序進行,使財務管理制度不流于形式,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現將我校的財務管理制度、收費管理制度、采購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如下:

      學校財務制度是強化財務管理的一種手段,是財經工作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令、法規的具體表現。因此,學校必須建立財務管理制度。

      1、要合理安排,按要求、正確制定預算內、外資金收支計劃。

      2、每學期,財會人員應及時向分管財務的校長、總務報告各項經費的收入情況,并配合校長做好預算內、外支出計劃,做到統收統支,?顚S。

      3、必須做到民主理財,不得單立賬目,嚴禁公款私存,學校只能在指定的銀行開立賬號,不得私自找銀行或儲蓄所建賬存款。

      4、嚴格財經審批手續,所有報銷發票應有經手人、驗收人或證明人簽字,并注明事理,最后由校長審批方可報銷。

      5、部門或個人向財務辦理借款手續時,借款人應填寫借條,并說明借款使用原因,分管財務校長審批后,財務人員才能給予借款。

      6、不管是接待還是購置設備等,報銷票據都必須具有稅務監制章的合法發票,必須具備發票的名稱、填制發票的日期、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或專用章),大小寫必須相符。其發票背面須有經辦人和證明人簽名或簽章,屬于固定資產的,必須填寫財產登記表。

      7、全校財產物資的申購、調配、報廢等均由總務處辦理。保管室負責保管、驗收,履行領用手續。

      8、差旅費報銷,當事人應如實填明出差事由、地點、日期、出發和到達時間、票價。車票應貼在報銷單背面,報單人簽名,學校領導審批,會計審核后才能辦理報銷手續。

      9、學校的收據和發票,是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和法定依據,學生票據和事業性發票均由總務購買,會計向總務領用,用多少領多少,用完要及時上繳財政。如果開錯,此發票三聯填上“報廢”字樣,作為報費處理。

      10、學校財務要做到日清月結,每學期結束,學校要成立結帳小組,清期賬目做到民主理財。

      11、自覺接受上級審計部門的審計,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12、財會人員必須嚴格執法,自覺執行財經紀律,做好財務核算,做到賬物相符,帳帳相符。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1、為規范工會活動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工會經費及其他資金的使用效益,使工會在學校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中更好地擔負起自身的各項基本職責。根據《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和區教育工會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工會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學校工會財務管理工作是在工會主席的直接領導下,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依法理財,規范操作,確保工會經費運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保障工會各項活動的正常開展。

      3、工會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依法多渠道籌集工會事業資金,合理編制工會預算,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資源,保證工會事業活動經費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4、工會財務管理原則:堅持依法理財原則,堅持民主管理原則,堅持工會主席負責制原則,堅持手續完備原則,堅持勤儉節約原則,堅持預算管理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原則。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職責

      5、工會財務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體制,財務經常性收支實行由工會主席“一支筆”審批制。中學工會主席的審批權限為1000元,超出權限金額及其他工會重大決策、重大投資事項,需工會委員會討論同意后報請主管校領導和上級工會審批后,方可執行。

      6、工會必需設置獨立會計賬戶,配備具有相關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的人員擔任財會工作,原則上應持證上崗,會計、出納、經審不能由同一人擔任,認真履行工會財務管理職責。

      第三章工會預算管理

      7、工會編制預算是在分析上年預決算執行情況的基礎上,根據工會本年度的工作規劃、任務及重大活動項目,合理、全面的編制工會年度財務收支計劃。

      8、工會預算編制必須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妥的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的原則,勤儉節約的原則。

      9、制訂工會年度預算應由學校工會委員會集體討論后共同審定。

      10、調整預算,如遇特殊情況急需追加預算時,經工會委員會集體討論報學校分管領導,同時上報區教育工會審核批準后方可追加。

      11、工會財務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第四章工會收入管理

      12、會費收入,是核算工會會員每月按本人工資的0.5%向工會組織繳納的會員費。學校工會每月按照行政轉來的會費數額入賬,工會用以開展各項工會會員活動項目,不得用于其他。

      13、撥交經費收入,是核算學校行政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規定的,按學校每月工資總額的2%,撥付給工會。其中,40%上繳上級工會,60%用于本級工會活動開支。

      14、上級補助收入,是核算上級工會撥入的指定項目收入,如建設“教工之家”,購買文體設備等項目內容,基層學校工會應積極爭取上級工會的支持和幫助。

      15、行政補助收入,是核算學校行政給予工會的補助款。包括基建、維修、幫困、教師暑期休養活動等項目,做到?顚S,落到實處。

      16、其他收入,是核算上述規定以外的各項收入。如投資收益、捐贈收入、利息收入等。其他各種收費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各種收費標準、范圍,并使用規定的合法票據。

      第五章工會支出管理

      17、會員活動費,是核算工會開展群眾性的活動和會員特殊困難補助的費用。在使用上,要進一步做到面向廣大會員,不能用于職工福利補貼。會費使用原則上應合理安排,做到當年會費用于當年活動,實現無赤字,無結余。

      18、職工活動費,是核算工會開展教育,文體、宣傳等活動的費用。按照工會有關制度的規定,嚴格掌握發放標準和范圍,對發放的`有關紀念品等應予以登記造冊及簽收。

      19、工會業務費,是核算工會用于履行工會職能、加強自身建設和開展業務工作等方面的費用,主要由工會干部培訓費用,工代會、經審會等各項會議費,工會干部探望病人、幫困補助以及其他專項費用構成。工會應掌握困難職工的具體情況,把工會對困難教職工的關心和照顧落實到位,同時掌握好幫困政策和補助標準,做好凝聚力工程。

      20、其他支出,是核算工會其他活動的支出。

      第六章現金與支票的管理

      21、嚴格遵守《現金管理條例》。執行銀行核定的現金庫存限額按規定控制庫存現金,保證支付不超限額。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月末賬面使之余額與銀行賬戶對賬單進行核對,使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的余額按規定調節后相符。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并督促有關人員及時處理。

      22、控制不合理的現金支出。超過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須使用支票,無特殊理由,原則上不予以使用現金。

      23、支付現金時,必須由收款人本人簽字,原則上杜絕代領現金支付方式。

      24、工會組織會員外出活動,如確需備用現金時,必須經工會主席批準后,辦理借款手續,在活動結束一周內辦完結算手續。

      25、領用支票時,須經工會主席同意后,方可將支票交給經辦人員。

      26、財務人員應將支付的支票、收款單位、金額填寫齊全。有效收據蓋有單位財務章必須與支票填寫的收款單位名稱完全一致,否則拒付該款。

      第七章財務稽核管理

      27、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的要求,學校工會財務應設立會計、出納崗位,并明確崗位職責:

      出納員職責

     。1)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審核人員審核簽章的收付憑證,經工會主席審批后,進行復核,辦理款項收付。對于重大開支項目,必須經學校工會委員會集體審核簽章。

     。2)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以“白條”抵充庫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金。

     。3)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須簽發不填寫金額的轉賬支票,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用途、簽發日期,規定期限和報銷期限,并由領用支票人簽章。逾期未用的空白轉賬支票,要及時收回注銷。不得將空白支票交給其它單位或個人簽發,對于填寫錯誤的支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與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遺失時,要立即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

     。4)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對于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其安全和完整無缺。如有短缺,要負賠償責任,要保守保險柜密碼的秘密,保管好鑰匙,不得任意交他人。

     。5)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出納人員所管的印章必須妥善保管,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但簽發支票所使用的各種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納一人保管。

     。6)對于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必須嚴格管理,專設登記薄登記,認真辦理領用注銷手續。

     。7)出納員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根據記賬憑證分別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并結出余額,F金的賬面余額要同實際庫存現金核對相符。銀行存款的賬面余額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對于未到賬款,要及時查詢。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簽發空白支票,不準將銀行賬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

     。8)出納員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薄的登記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會計職責

     。1)制定本單位各項會計制度,并監督貫徹執行。

     。2)定期分析工會經費預算完成情況,收、管、用好工會經費,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賬。

     。3)會計人員對出納員交來的記賬憑證上的業務摘要、金額、張數、日期等內容進行審核,上述內容若有一項登記差錯,退回出納人員重新填制。

     。4)會計人員根據正確的記賬憑證登記“基層工會經費收支日記總賬”(賬表聯用報告表),同時與出納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也應該對相符。

     。5)會計人員應當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實地盤點庫存現金時,出納人員必須在場,盤點結果應與庫存日記賬相符。

     。6)會計人員應當每月對銀行存款余額進行賬單核對。如余額不符,必須編制銀行存款調節表,核對相符。如余額調節后仍不相符,應進一步查明原因,確定有無違反銀行結算管理制度的問題。

     。7)審查或參與擬訂各項經費預、決算計劃。負責向上級工會、學校領導和職代會報告工會財務狀況、提供相關會計資料。

      28、經審員每季對會計報表進行審查。

      29、會計、出納分工明確,各負其責。工會主席財務印章由專人保管。

      30、基層工會主席應對報送的財務報表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章財務檔案管理

      31、根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加強會計檔案的科學管理,更好發揮會計檔案作用,認真落實財務會計檔案管理工作。

      32、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薄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資料。因此,凡是記錄和反映學校工會經濟活動,經過會計核算的各種憑證,賬薄和報表均屬會計檔案范圍。

      33、會計人員要按照國家和上級關于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和要求,對本單位的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薄、會計報表、財務計劃,單價預算和重要的經濟合同等會計資料,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成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并送交校檔案室保管,防止丟失。同時和各種資料均要按會計檔案要求保管年限為十五年,到期按檔案銷毀要求操作處理。

      34、調閱會計檔案,要嚴格辦理手續,本單位人員調閱會計檔案,要經學校工會主席及會計主管人員同意,批準后要詳細登記調閱的檔案名稱,調閱日期,調閱人員的姓名、單位,調閱理由,歸還日期。調閱人員一般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需要復制的要經學校領導同意。

      35、合并、撤消單位的會計檔案,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移交給并入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指定的其他單位接收保管,并由交接雙方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第九章財務監督

      36、工會財務管理應嚴格執行學校工會制定的內部控制制度,自覺接受學校工會經審員的定期審查自覺維護財經紀律,保障工會經費正常使用。

      37、工會可以按照規定程序提請學校行政領導和上級工會對本級財務的審計監督。

      38、建立健全工會主席離任審計制度。

      第十章附則

      39、本制度與上級部門的制度有矛盾時,以上級部門的制度為準。

      40、本制度由學校工會負責解釋,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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