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林流轉合同

    時間:2024-03-28 16:45:16 合同范文 我要投稿

    山林流轉合同范本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山林流轉合同范本,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山林流轉合同范本

    山林流轉合同范本1

      甲方:

      乙方:

      根據規定,縣街街道辦事石莊村委會小石莊村民小組,對安林證字(20__)第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中,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業經登記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小石莊村民小組本著發展林業,繁榮林業,拓展林業經濟。召開黨員會,村民代表會及戶長大會,將小石莊集體所有和部分村民經營的林權林地招標公示。經公示競標結果,同意轉讓給本村村民沈克川承包經營管理。雙方經多次反復協調,核實,對林地流轉讓,承包給的問題,共同達成以下協議:

      一、承包競價面積,按林勘面積 畝,另外小山頭有約 畝林地( 畝由中標者到林業部門審批后方可采伐),實際面積待過林權證手續時甲、乙雙方請有關測繪部門測量數為準。

      二、在轉讓承包中,林地的四至分別為:第一林班東至:以村民上山路的左邊為界;南至:第一段以文家林地為界;第三段埂上為界;第四段上為界;西至:以八角亭上山路邊為界;北至:起為界;第二林班東南邊至:上為界;至:右邊為界;北至:第一段;第二段:為界;第三林班東至:以沈家墳堂下村民上山路(麻栗坡-團地)的左邊為界;南至:第一段:為界;第二段:為界;西至:第一段為界;第二段:為界;北至看守房后墻邊兩米為界;

      三、荒山林地轉讓承包的含義:

      1、一次性將林地上的樹木出賣,采伐手續由承包人去辦理;

      2、林地采發以后,由承包人重新種植經濟林木;

      3、轉讓承包期限三十年,從__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到期后,若因政策影響,可延長__年。

      四、轉讓承包的價款及支付方法:經村民代表,黨員會議多次研究決定:招標竟價總價不低于人民幣伍拾萬元。支付方法是以競價當天現金支付。__年月日招標競價,本村村民已人民幣五十萬五千元取得承權,尾數五千元為村小組辦完相關手續后支付。

      五、轉讓承包的林地,甲方必須是以林權證上界定的范圍為準,并以甲乙雙方到林業部門給予辦理林權流轉手續,村民以戶為單位由村小組辦理,簽名蓋章為證并備案。

      六、乙方承包林地以后,由乙方自主經營經濟林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甲方不作干預。

      七、乙方采伐林木,必須經林業主管部門審核批準,數量,樹種,范圍,時間及重新營造林木的要求及繳納的相關費用。

      八、承包期間,若地下發現礦藏資源可利用,需要開采,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繳納相關費用;并且向村小組按規定繳納有關費用。

      九、承包期間,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規定,幫助乙方協調與鄰近社隊發生的相關問題,特別是護林防火,安全保衛及水土保持等方面的問題。

      十、在承包期間,國家征用該林地的賠償,地上附著物,設施的.賠償歸乙方所有;土地賠償款扣減乙方不滿的年限和林地投入的開發費后歸甲方所有。企業單位占用,應賠償的林地開發費歸乙方所有。若國家征用和企占用,承包期不滿,甲方應按不滿年限計算和荒山林地開發費,賠償給乙方。

      十一、在承包期間,遇國家對林業發展優撫的各種政策優惠及補助,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歸乙方享用。

      十二、違約責任:屬于國家政策變化,收到不能承包等影響,不算違約。甲乙雙方造成的違約責任,按地上附著物和設施的現行價格,請有資質的評估公司評估,按地面附著物和設施總價值的%比例,作違約賠償付守約方,合同照樣執行。

      十三、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反,若有異議,雙方共同協商,以書面補充完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流轉合同范本2

      甲方(流轉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住所:

      乙方(受流轉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住所: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流轉林地

      甲方將承包經營的林地名稱(小地名):______,坐落____縣____鄉(鎮)____村____組,東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西至________,北至________,面積____畝(實際面積以雙方人員實測、驗收為準)的林地的承包經營權流轉給乙方。山場四至界限詳見附件一造林驗收圖。

      二、流轉期限

      甲方承包林地的期限為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次流轉林地期限為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流轉林地的用途

      本流轉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批準,不得用于非林業建設或者閑置荒蕪。

      四、雙方權利

      (一)甲方權利

      1、有權要求乙方按本承包合同約定的承包林地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

      2、有權按本流轉合同約定流轉林地的期限,期滿后收回流轉林地經營權。

      3、在符合付款條件時,有權要求乙方按約付款

      (二)乙方權利

      1、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產品。

      2、經依法登記取得承包林地林權證書的,可以依法采取轉讓、出租、人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

      3、有權享受國家發展林業的優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期內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獲得相應的林木補償費和按比例分成的.林地補償費。

      五、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按照協議第一條的約定,及時提供符合本協議約定條件的造林基地。

      2、甲方提供造林基地應符合以下條件:

      a.造林基地為規劃中商品林用地,非生態林、防護林、特種用途林、放牧、薪材、風光、墳墓用地以及農業種植或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含國防、軍事用途)用地。造林基地內有低洼水地、石塊地、未風化石塊地、墳墓地等,應將其從造林基地總面積中剔除,該被剔除的林地,甲方不得再興造墳墓或堆砌雜物。

      b.造林基地未作任何處分,且權屬界址清楚。

      c.對造林基地周圍的宜林丘崗地,其界址必須已明顯劃定,無任何產生相關糾紛的可能,甲方必須將其詳細位置告知乙方,并在附件上標明界址。

      林地承包合同

      d.造林基地不存在任何法律糾紛。

      提供造林基地的相關法律手續。

      3、應當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本承包合同。

      4、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應當保證承包林地具有明晰產權,確認本承包林地沒有林權糾紛,不是債務抵押物。如該承包林地權屬有糾葛,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負責處理,并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6、甲方應當杜絕并處理該承包林地范圍內與當地其他單位、集體經濟組織及村民的爭執、權屬糾紛及侵權事件。

      7、因國家建設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征用該林地時,積極協助乙方向政府辦理各項補償手續以使乙方得到充分、有效、及時的補償

      8、在辦理林權移轉過戶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林權移轉給乙方的書面報告。如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予協助。如因甲方的延誤,影響林權過戶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9、承包林地內有低洼水地、石塊地、未風化石塊地、墳墓地等,應將其從承包林地總面積中剔除,該被剔除的林地,甲方不得再興造墳墓或堆砌雜物。

      10、將承包林地范圍內及范圍外的原有設施包括道路、渠網、排灌及其他林業、電力、水利等設施應無償提供乙方使用,并協助乙方辦理水、電、交通聯網等工作。

      1

      1、協助乙方到林業部門辦理基地造紙材采伐指標單報單批,協助乙方到林業部門辦理林木采伐證以及運輸手續。

      1

      2、協助乙方獲得國家、省、市確定的造紙林基地的各項林業稅費減免及其他相關優惠政策。

      (二)乙方義務

      1、不得改變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不得將承包林地用于非林業建設或者閑置荒蕪。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

      3、負責與甲方共同測量確認造林基地四至范圍的面積。

      4、國家和集體建設需要使用承包林地的,應服從安排。但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合理補償。

      5、因國家重點建設征用承包的造林基地,所獲補償金,其中屬補償乙方投入的地上固定設施的部分、地上苗木(或林木)補償的部分歸乙方所有。屬補償土地的部分,歸甲方所有。

      6、如乙方依據需要在承包林地內增建林業設施及開辟林道、防火帶,甲方不得干涉或阻礙。

      7、在承包林地內發生的破壞行為,應采取積極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六、特別約定

      1、甲方對流轉林地已擁有林權證書的,應當在本流轉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甲乙雙方持林權證書和本流轉合同,共同到原辦證單位做林權證書變更登記。

      2、甲方對流轉林地未擁有林權證書的,應當在本流轉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甲乙雙方持有關材料到辦證單位辦理流轉林地的林權證書。

      3、乙方在一定期限內將部分或者全部流轉林地承包經營權轉包或出租給第三方,應當經過甲方和林地所有者同意,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4、甲方與發包方(林地所有者)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

      七、流轉價格及支付方式和時間

      本流轉合同林地流轉價格為每年每畝____元,合計____元年;流轉林地上林木一并轉讓給乙方的,價格為每畝___元(沒有時可填寫為零元),合計____元。

      付款時間: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計算承包費用,在辦妥《林權證》等變更過戶手續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辦妥《林權證》等過戶手續之日的承包費。其余每年承包費用在當年____月____日前由乙方付清。

      付款方式:采用網上銀行支付或轉帳支付、。

      付款前,甲方應提供與該期應付金額相當的發票或事業性收費收據等予以報銷的憑證。在甲方未能提供相應憑證之前,乙方可暫停支付。

      八、協議變更和解除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2、如有下述情形之一,則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協議而不必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因遭受不可抗力或國家法律政策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導致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

      3、如有下述情形之一,則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協議而不必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1)甲方嚴重違反本協議規定,損害乙方利益,致使乙方無法實現本協議訂立之目的。

      (2)因遭受不可抗力或國家法律政策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導致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

      九、違約責任

      1、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造成守約方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本合同,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損失。

      2、如遇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不認為違約,依法可免除或減輕責任。

      十、爭議解決

      由于簽署和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所有爭議以及與本合同相關的其他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并可提請鄉(鎮)人民政府調解,如協商、調解不成,需訴訟解決,任何一方均應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均簽字并蓋章(如甲方為自然人可按手印代替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一份,乙方三份。

      4、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按印)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人:

      甲方指定通訊地址:乙方指定通訊地址: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流轉合同范本3

      甲方:

      組 長: 身份證號:

      副組長: 身份證號:

      乙方:

      村 民: 身份證號:

      簽訂合同時間:20_年10 月15 日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規定,縣街街道辦事石莊村委會小石莊村民小組,對安林證字(20xx)第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中,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業經登記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小石莊村民小組本著發展林業,繁榮林業,拓展林業經濟。召開黨員會,村民代表會及戶長大會,將小石莊集體所有和部分村民經營的林權林地招標公示。經公示競標結果,同意轉讓給本村村民沈克川承包經營管理。雙方經多次反復協調,核實,對林地流轉讓,承包給 的問題,共同達成以下協議:

      一、承包競價面積,按林勘面積178.6畝,另外小山頭有約 80 畝林地(80 畝由中標者到林業部門審批后方可采伐),實際面積待過林權證手續時甲、乙雙方請有關測繪部門測量數為準。

      二、在轉讓承包中,林地的四至分別為:

      第一林班

      東至:以村民上山路( )的左邊為界;

      南至:第一段以 文家林地為界;

      第三段 埂上為界;

      第四段 上為界;

      西至:以八角亭上山路 邊為界;

      北至: 起為界;

      第二林班

      東南邊至: 上為界;

      西至: 右邊為界;

      北至:第一段 ;

      第二段: 為界;

      第三林班

      東至:以沈家墳堂下村民上山路(麻栗坡-團地)的左邊

      為界;

      南至:第一段: 為界;

      第二段: 為界;

      西至:第一段 為界;

      第二段: 為界;

      北至 看守房后墻邊兩米為界;

      三、荒山林地轉讓承包的含義:

      1、一次性將林地上的樹木出賣,采伐手續由承包人去辦理;

      2、林地采發以后,由承包人重新種植經濟林木;

      3、轉讓承包期限三十年,從20__年10月10日起,至20__年10月10日止。到期后,若因政策影響,可延長12年。

      四、轉讓承包的價款及支付方法:經村民代表,黨員會議多次研究決定:招標竟價總價不低于人民幣伍拾萬元。支付方法是以競價當天現金支付。20__年10月10日招標競價,本村村民 已人民幣五十萬五千元取得承包權,尾數五千元為村小組辦完相關手續后支付。

      五、轉讓承包的林地,甲方必須是以林權證上界定的范圍為準,并以甲乙雙方到林業部門給予辦理林權流轉手續,村民以戶為單位由村小組辦理,簽名蓋章為證并備案。

      六、乙方承包林地以后,由乙方自主經營經濟林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甲方不作干預。

      七、乙方采伐林木,必須經林業主管部門審核批準,數量,樹種,范圍,時間及重新營造林木的要求及繳納的相關費用。

      八、承包期間,若地下發現礦藏資源可利用,需要開采,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繳納相關費用;并且向村小組按規定繳納有關費用。

      九、承包期間,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規定,幫助乙方協調與鄰近社隊發生的相關問題,特別是護林防火,安全保衛及水土保持等方面的`問題。

      十、在承包期間,國家征用該林地的賠償,地上附著物,設施的賠償歸乙方所有;土地賠償款扣減乙方不滿的年限和林地投入的開發費后歸甲方所有。企業單位占用,應賠償的林地開發費歸乙方所有。若國家征用和企業占用,承包期不滿,甲方應按不滿年限計算和荒山林地開發費,賠償給乙方。

      十一、在承包期間,遇國家對林業發展優撫的各種政策優惠及補助,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歸乙方享用。

      十二、違約責任:屬于國家政策變化,收到不能承包等影響,不算違約。甲乙雙方造成的違約責任,按地上附著物和設施的現行價格,請有資質的評估公司評估,按地面附著物和設施總價值的20 %比例,作違約賠償付給守約方,合同照樣執行。

      十三、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反,若有異議,雙方共同協商,以書面補充完善。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山林流轉合同范本4

      甲方:

      乙方:

      為硬化臨澧縣官亭鄉青龍村十五組公路,造福子孫,解決實際問題,甲方將十五組所屬山林及山林所有物流轉給乙方經營處理。經雙方協商,特制定立如下合同:

      一、流轉范圍

      面積約60畝。(見附圖)

      二、流轉時間

      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日止。自簽定合同之日起,租賃面積內的新有林木屬乙方所有,乙方有權隨時處置,流轉期滿后,所有流轉面積的現存林木10公分以下不可動移,在流轉期內不可改變其性質。期滿后按時將林地按流轉面積和范圍歸還給甲方,乙方在租賃期間享有繼承轉讓權。

      三、流轉金額

      乙方分兩次將租賃和林木折價款____萬元付清,簽字之日首付____萬元現金,余額路面開始硬化付清。

      四、流轉期間,甲方必須無條件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如出現阻撓制止不合理的要求條件造成損失,概由甲方負責。

      五、流轉期間,甲方無條件提供租賃范圍內的通路土地面積,其路面維修費用由乙方支付。

      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方一份。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此合同一并隨有十五組全體村民的簽字附件壹份,其原件由乙方持有。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公證方(簽字):

      ___年___月___日

    山林流轉合同范本5

      流出方(以下簡稱甲方):

      流入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本著合法、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流轉事宜協商一致訂立合同:

      一、甲方將坐落于( )的荒山 畝流轉給乙方使用。林權證號( )。

      二、土地流轉期限:流轉期限為30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共計30年。

      三、土地流轉方式及流轉用途:

      流轉方式:轉讓

      流轉用途:發展經果林、種植業、養殖業。

      四、土地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1、流轉價款按所得進行“二八”分成,即乙方賣樹除稅后的所得,甲方得兩成,乙方得八成。

      2、土地流轉價款支付方式: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費用現金一次性支付。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獲得約定流轉款。

      2、監督乙方依法合理使用和保護土地,制止其損害土地資源行為。

      3、甲方應當保證乙方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保證水、電、路通(電只提供220V照明用電)。

      4、乙方有權基于本合同約定的.土地使用目的,他人不得干涉。

      5、乙方在承包期內享有財政繼承權,合同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包權。

      6、乙方在承包期內有合同轉讓權,但不得損害甲方利益,不得改變土地使用性質。

      7、在承包期內乙方不得阻止國家及各類企業事業建設用地,對占用園地、苗木、地面附屬物等賠償費用應歸乙方所有(標準應按當時市級政府補償標準),地皮賠償費用歸屬甲方所有,合同期滿后果樹等一切附屬物應歸乙方自行處理,乙方必須及時處理。

      8、在承包期內,乙方不承擔合同外任何附加費用。

      六、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鄉級司法機關公關公正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司法機關一份,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ê炞稚w章)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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