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行業員工守則【大全3篇】
餐飲行業員工守則1
一:前臺
1. 上班時間要明確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2. 服務態度要好,清楚掌握好客房的房態,學會靈活推銷。(雙多單少,多推銷雙人房。)
3. 對自己的工作要負責,工作態度要認真。
4. 不能拿酒店的物品私用或帶回家。
5. 節假日不能休息,不能在前臺吃東西,工作期間不能擅自走動、不能大聲喧嘩、上班不能上網聽歌(玩手機)。不能在前臺上網(電腦)發現要重罰。
二:前臺操作(重點注意事項)
1. 做好接待、訂房的工作。
2. 每天交接班要認真,交接好前臺的賬務、
3. 銷售了酒水要開好單據、簽上開單人的姓(名)及日期。煙、撲克、火機的單要夾好,每天交接班要兌好。(每星期盤點一次)
4. 退房后客人的錢未拿走的要登記好、備注好是否收了押金單或房卡?腿嘶貋砟脛毡匾灻
5. 上夜班的收銀員要按時關燈、做日結、
6. 續住房續住無交押金的要通知客房部互相配合。
7. 客人交定足夠的押金連續住幾天的要刷定房卡。
8. 退房后客人有物品遺漏的要登記并保管好、確認后才給客人。
9. 借到房間的充電器、排插、房卡、查房要確認是否還在房間,沒有的要賠償該物品的費用。
10. 半個小時之內轉房的就收一下清潔費、(盡量說服客人不要轉房)
11. 開房刷卡的客人,要交代清楚預授權已經不能手動完成的,要客人拿卡才可以完成。(可以先刷好消費,在押200左右現金作押金。)
12. 電腦房須在輸壓金時,輸入電腦費(20元)。
13.退房后,每張房卡都要消除。
14. 要保持前臺的清潔,即使再忙、中午的空閑時間也要搞好衛生,保持清潔。每天的報紙要按時夾好!
15. 中午的催房時間推到1點,不要太早催客人退房!熟客2點過來退也沒事(靈活處理)中午2點左右客人還沒下來交代說續住或房間電話沒人接的,叫客房部上房間看下。
16.客人退房一定要收取壓金單,沒有壓金單不能退錢(開房人憑身份證再簽名確認也可)。
17.中午1點催房,不用太早,熟客2點鐘退房也可,如果到時間催房沒人聽電話的叫客房服務員去房間看一下。
18.公安系統資料要認真檢查(頭像、行政區域、房號等)。
19.房卡每天都要消掉(團體消卡)。
20.夜班在早上7:30要寫好房態。
21.不可擅自動用前臺的同財物或公物私用。
22.為客人開好房后,告訴客人有需要請打前臺電話:8888轉0。
23.開房時不要直接問客人要什么房,主動推銷電腦房,豪華房。
24.打發票要仔細認真,與客人核對好地址、姓名、金額、消費名稱(餐費還是房費)。
25.零晨5點以后開的房不算當天的,輸壓金即可,不用輸房費。
三、早班工作流程
1.交接班:盤點好前臺的現金、刷卡單;煙、火機、撲克及其它物品(有銷售的要及時開酒水單)。
2.打掃前臺的衛生。
3.退得比較多房后把黃色的清單分今天與昨天的統計燕核對,再到“公安系統”那邊退房。
4.將退房后的房卡消掉,送過來的'報紙抽空夾好。
5.中午1點鐘打電話去客房確認客人是否續住(無人接電話讓客房服務員去房間檢查),2點左右作營業報表,填寫收入登記表。
四、中班
1.交接班:盤點好前臺的現金、刷卡單;煙、火機、撲克及其它物品(有銷售的要及時開酒水單)。
2.下午6點左右(天色微黑)開大堂燈與招牌燈。
3.開房與退房工作。
五、夜班
1.交接班:盤點好前臺的現金、刷卡單;煙、火機、撲克及其它物品(有銷售的要及時開酒水單)。
2.交接班后關掉“樓梯吊燈”、“大堂吊燈”,凌晨1點左右關掉“背靠內燈”、“內圈燈”、“大堂圈燈”。
3.對一下壓金單及刷卡單,確認每間房是否輸入壓金,房費是否正確,凌晨5點左右做日結(5點以后開的房輸入壓金即可,不用輸入房費)。
4.日結完成后重新登陸,改好班次;關掉“招牌燈”、“地外線”、“外過道”。
六、領班的工作職責
1、每天監督前臺收銀員的崗位工作,確保賬目的準確,協助收銀員對系統的操作。
2.監督前臺的衛生清潔與設備的保養工作。
3.經常檢查前臺的辦公用品是否夠用,并及時作好申領工作(營業報表打印紙、房態表打印紙、酒水單、收據本、預付款單據、發票、各類文具等)。
4.經常檢查前臺的消費商品數量,并及時作好申領工作。
5.每個月月底排好前臺員工的下月的班次。
6.按時將當天的營業額輸入電腦,并發給總經理。
7.每月底將作廢的發票對好,上交財務;交地二樓打發票、刷卡的數量統計交給財務。
餐飲行業員工守則2
為了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加強管理制度,達到較高的工作效率,保持優質的服務質量,特制訂此員工管理細則。
1.工作時間為早班9:00—14:00,晚班16:30—22:00,不允許遲到早退,遲到五分鐘以上十分鐘以內,罰款5元;遲到十分鐘以上一小時以內,罰款10元。
2.員工必須穿戴本店統一服裝,保持衣著干凈、整潔,女生以化淡妝為宜,不允許留長指甲染指甲,如有違反,罰款5元。
3.餐前檢查衛生時間為,每天上午10:40、下午17:40,如發現不合格,根據情節的輕重予以相應的處罰。周一大掃除,如有不合格,每人每次罰款5元。
4.每天上午11:30站位,下午17:40站位,站位時不允許談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5.工作時間不允許打電話,吃東西。
6.同事之間,要互相團結,不允許吵架,如有異議下班時再溝通,決不允許在客人面前爭吵,經領導勸解無效者罰款5-100元,重者開除并扣除三天工資。
7.對領導要堅決服從,如有不同意見可下班后提出,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
8.服務員要以熱情、微笑、文明、禮貌的態度對待顧客,如被投訴,第一次罰款50元,第二次罰款100元,三次以上予以開除,并扣除當月工資。
9.服務員要節約、愛護本店用品,包括(水、電、餐巾紙、方便筷、等小物品),如有浪費現象的發生,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處罰。工作餐吃多少打多少,杜絕發生浪費現象,如果發現浪費,每次罰款20元。
10.服務員不允許在工作時間吃客人吃剩的.東西,如被發現,給予警告。
11.工作時間不準擅自離崗,如有特殊情況須同領導打招呼,經同意后方可離開。
12.如果因服務員點菜失誤或其他原因造成客人退菜情況,所退菜品由服務員按賣價自己買單,酒水若有落單者同樣按賣價賠償。
13.在酒店內住宿的員工每晚23:00之前必須歸宿,不歸宿者出現任何意外酒店概不負責。
14.工作時間決不允許服務員之間分瓶蓋,影響工作,如被發現沒收瓶蓋,并罰款10元。
15.周末、訂餐、過節都不得請假、休假(特殊原因例外,并需領導批準)請假一天扣一天工資,請霸王假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未經領導批準私自離開超過三天,按自動離職處理,并扣除當月工資。
16.服務員每月公休兩天,本月未請假、遲到、早退者為滿勤,給予滿勤獎30元。
傳菜員
1.所有小料由傳菜員統一配備,收回、保存,如因失職造成損失,由傳菜員負責按照賣價賠償,并額外罰款10元。
2.時刻保持傳菜口衛生,包括調料盒的調料衛生,備足調料,廚房窗戶衛生、衛生間衛生。
收銀員
收銀員由于工作失誤造成落單,收銀時出現錯誤,由收銀員按損失賠償,并額外罰款10元。以上所有員工如有辭職需提前一個月交,如有違反,扣除當月工資。離職時必須把本店給配備的所有衣物毛巾等物品洗干凈返還本店,如有違反,按店購置物品金額扣除。
獎勵制度
1.對本店做出杰出貢獻或對本店發展提出合理建議的員工,本店將給予一定的獎勵。
2.受到客人書面表揚的,每次給予服務員100元現金獎勵。
以上制度是為了本店能有更好的發展前景,請各位員工支持! 每位員工下班之前必須做好自己的收尾工作前堂檢查爐灶是否關閉、桌椅擺放是否整齊、并在客人走出餐廳后關閉所有電源。廚房配菜師在下班之前必須把廚房物品歸類,菜品放入保鮮柜并檢查冰箱是否通電,搞好廚房衛生。洗碗工要做到輕拿輕放,把前堂收回的餐具洗干凈、歸類,清潔洗碗池、殺魚臺及墻壁,各處衛生搞好方能下班。
希望各位員工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謝謝配合!
餐飲行業員工守則3
一、十要
二、十不要
(一)在公司內口角、叫囂、吵鬧不聽制止者。
1.要微笑,以發之內心的微笑為顧客服務;
2.要整潔
3.要禮貌
(三)在工作時間內偷閑、瞌睡、精神萎靡者。
(四)在工作時間內擅離職守,或集眾談天、嘻笑者。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調查屬實給予解雇:
1.借端聚眾罷工、怠工煽動工潮者。
2.故意損壞公物經查明屬實者。
3.工作疏忽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4.違抗命令情節重大者。
5.竊取公物者。
6.見災不救,釀成大禍者。
7.有舞弊情形經查明屬實者。
8.在店內毆人成傷,情節重大者。
9.威脅店長及在職員工者。
10.工作時間內睡覺者。
11.在店內賭博者。
12.破壞團體名譽或散布謠言,影響工作秩序者。
13.利用職務之便利私用店內材料,制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
14.捏名誣控同事者。
15.疏于檢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竊者。
三.福利.培訓及請假
1.員工工資均按月支付,工資等給標準依國家規定辦理。
2.新進員工工資,由店長及所擔任的工作擬訂,送由總經理核定。
3.新進員工工資不得高于同一店內具有相當資格條件的'原有員工的現支工資
4.員工工作未滿一日應按實際工作時間比例計算工資。
5.員工加工,按每小時計給工資。
6.為增進員工技能及知識水準,視實際需要,在不妨礙工作原則下,舉辦各種教育培訓課程,員工不得無故拒絕參加。
7.員工患傳染病者,應予停止工作,依照規定給假治療,經醫師證明確已痊愈后方準復職。
8.員工傷亡恤助,依勞動法的規定辦理。
9.員工退休,依勞動法的規定辦理。
10.員工出差,填寫員工出差簽派單,呈經店長核準后,交總經理。因故延長出差時間時,請示店長補準。
11.員工于星期例假日、臨時規定之假日,均予給假休息,工資照給。
員工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1.年以上未滿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滿五年者10日。
5.年以上未滿十年者14日。
10.年以上者每年加給1日,其總數不得超過30日。
11.員工請假依下列規定處理之:
(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得請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過14日,假期內不給工資。
(二)因疾病必須治療者得檢具公立醫院或指定的醫院證明請給病假,每年不得超過30日,住院者,不得超過一年。逾限一年后尚未痊愈無法復工者,規定予以解雇。
(三)因結婚者得請給婚假3日,假期內工資照給。
(四)承重孫的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請給喪假3日,子女得喪假3日。假期內工資照給。
(五)女性員工分娩者得給娩假四星期,流產并經公產醫院或醫務室證明懷孕三個月以上者給假二星期。
(六)全月不請假者,給予相當一日工資的獎工一日。
13.員工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經店長核準后方得離工,否則以曠工論,店長應將員工請假單即日送交總經理核辦。
14.請假逾限或確因臨時緊急事故未及請假不到而于事后補假者,均應提出確實證明,須經店長核準。
15.公傷病經公立醫院或勞保指定醫院證明必須休養者,申報店長給予公傷假。
16.請假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累積八小時為一日。
17.請假期內所遺工作由直接店長指定代理人,員工離開前應將工作及有關資料工具、鑰匙等交由直接指定人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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