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

    時間:2024-03-14 15:50:31 職業/專業/職能 我要投稿

    [實用]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1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實用]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15篇

    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1

      1總則

      1.1為加強本廠職業健康監督管理,切實落實各級人員職業健康監督管理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廠實際,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本廠職業衛生管理的獎勵和處罰。

      2管理職責

      2.1職業衛生管理辦公室負責職業衛生管理獎懲歸口管理。

      2.2本廠各行政部門負責所屬范圍內職業衛生管理獎懲的具體實施。

      3獎勵條件和范圍

      3.1認真完成職業衛生管理目標,并取得良好績效的單位和個人。

      3.2認真組織開展職業衛生宣傳教育和培訓,取得明顯效果。

      3.3推廣應用職業衛生技術措施項目取得明顯效果的班組和個人。

      3.4及時排查職業衛生隱患、糾正違章,杜絕職業衛生事故發生,確保從業人員職業健康。

      4獎勵形式及獎勵程序

      4.1獎勵采用物質獎勵與精神獎勵相結合的形式。

      4.2職業衛生管理辦公室根據本廠各職能部門職業衛生管理目標實現情況,分別按月、季、年提出獎勵建議方案,報工廠審批后實施。

      4.2.1對職業衛生項目實施效果明顯的班組,每季度職業衛生管理辦公室填報《專項獎金審批表》報廠審批后實施獎勵。

      4.2.2職業衛生獎勵按取得的`績效和評比等級,對評選出的先進個人獎勵200-1000元。

      4.2.3對發現職業危害隱患并杜絕了事故的發生,獎勵100-500元。

      4.2.4職業健康監督管理獎勵經費由工廠專項撥付,?顚S,不得挪用。

      5職業衛生管理辦公室處罰范圍及程序

      嚴格執行職業健康管理處罰標準(項目、處罰金額等另行自定)。職業衛生管理辦公室根據事故責任大小和責任人對事故的認識態度等情況,除給予相關經濟處罰外,也可對事故責任人4天停崗學習。

    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2

      為了加強對職工衛生和職業病的管理,加強對塵毒危害點的控制,保護員工自身體健康與安全,特制定的本規定。

      一、基本原則

      1、職業衛生工作堅持“預防堅持、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方針,結合文明生產,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減少有害因素,為職工創造良好作業環境。

      2、單位主要領導對本單位的職業衛生工作全面負責,堅持管生產必須管職業衛生的原則。

      二、管理與監督

      1、在主管領導的領導下,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制定改善有毒有害勞動條件的技術措施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有毒有害作業職工的保健津沾發放工作。

      2、建立專門機構或設置專人負責對職業衛生工作的管理,其職責是:

     。1)貫切執行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職業衛生方面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標準。

     。2)制定單位職業衛生工作長遠計劃和年度計劃。

     。3)掌握單位有害作業點的工分布情況,并按規定進行監測。

     。4)由人事部門進行配合,對新從事有毒有害的工作人員進行體檢。發現有職業禁忌者,不得從事有害有毒作業。

     。5)對長期進行有害有毒的工作人員,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建設健全接觸有害因素員工的健康檔案。

     。6)參加新、改、擴建生產性工程建設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

      3、單位應根據職業病的診斷機構的意見安排有職業病的'員工進行醫療或療養。

      4、在醫治和療養后被確認為不能從事有害作業的,應在被確認之日起兩個月內調離崗位,確診為職業病的員工,調離原工作崗位后仍享受原工種保健待遇。

      5、從事有害作業的員工,應按規定接受職業病檢查,所占用的生產工作時間按正常出勤處理。如職業病防治機構認為需要住院的作進一步檢查時,不論其最后診斷為職業病否,在此期間享受職業病待遇。

      三、防護措施

      1、新、改、擴建生產性工程項目的職業衛生防護措施必須執行“三同時”規定,使作業場所的有毒有害的濃度(強度)符合國家衛生標準。

      2、開展技術革新和技術改造,從根本上改善勞動條件。在原材料選用時應首先采用無毒或低毒代替有毒有害或高毒,改進操作技術和生產設備及工藝,減少環境污染。

      3、生產單位要加強通風排塵,改善生產環境?刂啤岸螇m毒源”,杜絕散落毒物再次散發。

      4、設備部門應加強對防塵防毒設備的管理,使用單位要加強維護保養,提高設備完好率。

      5、加強個人防護措施,注意個人衛生。對接觸毒物的生產工作,要根椐工作性質和需要,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用具。

      6、不得安排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參加有職業危害的生產勞動。

      7、貫砌執行國家有關女工保健的規定,做好職工“五期”保健工作。未生育能力的有毒作業。

    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3

      為了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我廠職工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改善生產作業環境,搞好職業衛生工作,經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職業衛生工作小組討論,制定本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一、各部門、各車間在總經理、安委會職業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履行各自職責,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衛生管理臺帳及有關檔案,并妥善保存。

      二、嚴格執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的規定。

      三、依法履行向本部門勞動者職業病危害告知義務。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勞動者,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并以標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職工對職業病危害的防范意識。

      四、依法執行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查制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的預評價、審查認可、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驗收認可等程序。

      五、對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逐步采取技術改造、配備必要的防護設施、防護用品等,落實各項防護措施,積極改善勞動條件。向勞動者提供符合職業病防治要求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組織對各部門、各車間職業病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領導小組處理,落實部門按期解決。

      七、依法組織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發現有與從事的職業有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及時調離原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組織本單位職業病患者的診療。

      八、依法組織對勞動者的職業衛生教育與培訓。

      九、組織開展對本單位各作業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檔案,并妥善保存。

      十、定期委托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作業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檢測與評價結果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向勞動者公布。

      十一、建立應急救援預案,成立應急救援分隊,落實職責,以利急需,嚴格執行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制度。

    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4

      1、單位優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職業病和保護勞動者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逐步替代職業病危害嚴重的技術、工藝、材料。不得生產、經營、進口和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設備和材料。

      2、單位應按《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制度》對工作場所進行檢測、評價。

      3、單位對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作業場所立即采取措施,加強現場作業防護,提出整改方案,積極進行治理。對嚴重超標且危害又不能及時整改的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采取補救措施,控制和減少職業病危害。

      4、單位應在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的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當闡明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及應急救治措施。具體參照《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GBZ158-20xx)。

      5、單位應在可能發生急性職業危害的有毒有害作業場所按規定設置警示標識、報警設施、沖洗設施、防護急救器具專柜,設置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泄險區,同時做好定期檢查和記錄。

      6、員工從事有毒有害作業時,必須按規定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嚴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試劑和儀器設備,嚴禁使用有毒有害溶劑洗手和沖洗作業場所。

      7、加強對檢維修場所的職業衛生管理。對存在嚴重職業危害的生產裝置,在制定停產檢修方案時,應有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參與,提出對塵、毒、噪聲等的防護措施,確定檢維修現場的職業衛生監護范圍和要求。對存在嚴重職業危害的'裝置檢維修現場應嚴格設置防護標志,應有相關人員做好現場的職業衛生監護工作。

      8、應加強檢維修作業人員的職業衛生防護用品的配備和現場沖洗設施完好情況的檢查。

      9、應加強檢維修現場塵毒檢測監控工作,根據檢維修現場情況與有關部門聯系檢測事宜,隨時掌握現場塵毒濃度,及時做好防護工作。

      10、應做好檢維修后開工前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防護效果鑒定工作,重點對檢維修后設備設施的整改等情況進行檢查確認,避免設備啟動時發生意外職業傷害。

      11、加強對勞動防護用品正確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凡不按規定使用勞動防護用品者不得上崗作業,并追究車間班組的管理責任。

      12、有毒、有害物品的包裝,必須符合安全、衛生要求,防止泄漏擴散。

    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5

      為對生產過程中職工職業健康的控制、預防和消除職業危害,保證該瑞土公司所有職工的職業健康和勞動法中規定的女職工的特殊權益和保護,特制定本制度。

      1、職工職業健康檢查

      該礦山各級負責人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職業病防治法》及地方職業病防治法規的`有關規定,定期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職工職業健康檢查。

      2、職業健康檔案管理

     。1)各部門負責人應建立健全該部門職工的職業健康體檢檔案,對該部門職工的職業健康檢查結果進行記錄和存檔。

     。2)職業健康體檢檔案由專人負責,并做好分類、登記、查閱、保管工作。

     。3)礦山負責人每年對各部門職業健康檔案進行檢查(每年至少一次)。

      3、職業病防治

     。1)該礦山各級負責人負責對該部門職工進行職業健康知識的宣傳,增強職工的職業危害防護意識,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和維護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2)礦山安全科組織該礦山所有職工進行崗前的職業健康知識的培訓。

     。3)礦山各負責人實行職業健康安全負責制,配備相應的衛生管理組織和專(兼)職人員,具體承擔職業病防治工作。

     。4)礦山負責人協同地方職業病防治機構按規定做好職工的職業病防治工作,對職業危害因素檢測實施質量控制,并進行抽查測定。

     。5)該礦山對有職業禁忌的職工調離其所禁忌的工作崗位;對職業病人調離原有害工作崗位。

     。6)該礦山對職業病人應及時進行防治、康復和定期復查;對疑似職業病的職工,要及時組織復查和治療。

      4、職業病防治監督檢查

     。1)檢測人員必須執行國家的衛生標準,檢測技術應科學、規范,結果必須真實,不得弄虛作假。

     。2)按照國家和衛生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將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濃度或者強度的檢測結果及時報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并及時向職工公布。

     。3)該礦山應協同上級衛生行政部門依法對職業病防治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并公布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和職業病情況。

      5、女職工的特殊權益和保護

      勞動管理部門應依據勞動法對女職工在“四期”和因生理特點所承擔的社會特殊責任而規定的應享有的權益給以保護。

      6、本制度由該礦山安全科制定并負責解釋,從公布之日起實施。

    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確保我廠經濟的持續發展,制定本管理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稱職業病是指本企業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接觸粉塵、高溫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第三條:本企業所設立的職業病危害場所監測點及職業病危害因素均按國家公布的職業病分類和目錄的內容對照本企業相關職業病因素而定。

      第四條:企業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設立職業病防治管理崗位,根據本部門的實際情況,結合崗位建立職業病防治責任制程序、操作規程,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對本單位產生的職業病危害承擔責任。

      第五條:各分廠、車間有一名領導負責職業病防治工作依法參加針對本部門使用的從事有職業病危害崗的臨時工的工傷社會保險,以分散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的風險。

      第六條:本企業實行職業衛生專職管理監督制度,制定職業病防治規劃和職業病防治監督管理體制,企業職業衛生行政部門(職防工作領導小組)對各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崗位,職業病防治的基礎管理及各項制度法規的落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和考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本企業職業衛生管理機構由職業病防治領導小組組成。

      第八條:設立廠級職防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職防工作的總經理擔任,副組長由總經辦負責人擔任。組員由負責環保安全的管理人員生產部負責人開發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本企業職防工作的組織管理,制定本企業職業病防治工作計劃,依照法律和本企業職防管理細則對本企業內各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工作及管理,實行檢查、監督和考核,負責全廠范圍的職防工作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第九條:本企業職業病防治的職能管理部門總經辦,配備專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一名,負責本企業職防工作的基礎管理,組織聯系相關的體檢、監測及評價工作,負責職業衛生檔案和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的建立、完善和保管,制定相關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監督、檢查各用人單位的落實情況。

      第十條:本企業內必須設定其專職或兼職職防管理員,負責有關職業病防治工作的各項任務,在本單位的組織、落實,負責檢查、監督各項職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在本單位有效執行。

      第三章 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本企業用人單位在與職工訂立勞動合同的同時應將對其所從事的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后果,職業病防治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之對方,并在勞動合同中注明。

      第十二條:本企業用人單位在錄用從事有職業病危害崗位工作的職工之前需對要錄用者做專項職業健康檢查,即崗前體檢,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第十三條:各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職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職工從事其所禁忌的職業。

      第十四條:對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與所從事的.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職工應將其調離原工作崗位,并安置,對從事有職業病危害崗位的職工在其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需對其進行職業健康檢查。有職業病危害崗位調入無職業病危害崗位時也應對其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五條:職業健康檢查的醫療機構必須是經市衛生行政部門認證的,檢查項目由醫療機構根據《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的相關內容確定,用人單位須將職工各時期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和相關資料建檔保管,并有將檢查結果告之職工的義務。

      第十六條:以上十一至十五條是根據《職業病防治法》有關勞動用工過程中用人單位應遵守的職業病防治條款,凡因違反以上條款所引起的勞動爭議,職業病糾紛及因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用人單位承擔其法律責任。并對部門主要領導處以500元罰款。

      第十七條:用人單位對有職業病危害崗位,勞保及職業病防護設施應派選專人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并由職防管理員定期對上述設施和設備的性能和效果進行檢測,確保正常、靈敏、有效。

      第十八條:用人單位在大中修設備或廠房及設施改造時要同時大中修或改造改進勞保及職業病防護裝置并與主機裝備同時投入運行并確保正常有效。

      第十九條:勞保及職業病防護設施設備和裝置各部門不得擅自拆除、挪用廢置不用或隨意改裝,用人單位如需對上述設施、設備裝置進行更新或改裝,必須經職能部門同意主管廠長批準,方可進行。

      第二十條:用人單位必須為從事有職業病危害作業的職工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或勞保用品,保護用品應到市衛生部門認證的勞保用品商店或廠家購買。

      第二十一條:勞保器具要根據作業性質、條件、勞動強度、防護器具性能和防護范圍進行正確選用,不準超出防護范圍的使用或代用。

      第二十二條:建立健全勞動保護用品的購買(領取)、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報廢等管理制度,并應按照勞保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和使用中對其防護功能進行必要的檢查。

      第二十三條:以上十六、二十二條是用人單位對有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和個人應采用防護管理的措施,也是職業病防護工作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違反以上所列條款的用人單位的主要領導將以100-300元處罰,部門處以500-1000元罰款。

      第四章 職業衛生監測與職工體檢的管理

      第二十四條:職業衛生監測是生產過程中防治職業病的重要手段,是保證勞動者在有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場所中不超過國家規定的職業接觸限值,根據《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本企業各單位定時、定點對有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進行檢測及評價,并向職工定期公布檢測及評價結果,違反此項條款,不對有職業危害的作業場所進行評價的用人單位,將承擔由此產生的職業病全部后果和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職業衛生專職人員應配合用人部門管理員對有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場所進行日常觀測,發現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不符合標準時應及時采取措施,通報有關職能部門,并做出現場監測報告。

      第二十六條:用人單位在做好職防監測評價工作的同時要建立職業病危害作業場所管理制度和監查紀錄,日常工作由部門職防管理員負責,本企業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和專職管理人員要不定期的進行現場監查,做好職防衛生監查管理,做好職業衛生檔案的存檔工作。

      第二十七條:本企業專職職防人員應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條款定期與認證的職業衛生部門取得聯系,組織本企業有職業病危害崗位的職工進行體檢,專職人員、職能科室必須做好此項工作的組織落實,否則將對部門或個人處以300元罰款。

      第二十八條:各用人單位的職防管理人員要積極配合廠職能部門的工作,按廠職防部門的要求組織好本部門體檢工作,做到不遺漏崗位,不遺漏應體檢的職工,不遺漏項目,違反此條規定,用人單位或其負責人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職業病事故和與其相關的經濟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凡從事有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正式職工、合同工,工期一年的臨時職工均應參加健康體檢,健康體檢職防監測及其他有關職業病防治所需的費用均在生產成本中例支。

      第三十條:負責職防工作的職能部門專管人員對從事有職業病危害崗位的職工要建立健全有關其個人的健康檔案,主要內容有職業史,職業病危害接觸史、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和職業病診療等,對于離退或調離職業病危害崗位的職工的個人健康檔案要封存保管不得遺失,遺失一份處以200元罰款,并承擔由此而引起的后果。

      第三十一條:職工在離崗或退職后,有權索取其個人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職防管理人員應如實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復印件上蓋章。

      第五章 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三十二條:緊急救援領導小組是本企業職業病防治和事故應急救援的專項機構,由廠職業病防治領導小組兼職,其職責:制定并整理檢查培訓的計劃和演練,考核救護人員的業務能力,負責本企業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事故搶救所需的設備、器具、藥品的設置與審批,負責事故現場的指揮搶救,物資調配及相關的對外聯系工作,負責組織事故的調查和善后處理。

      第三十三條:職業病危害事故搶救小組是發生危害事故時的臨時組織,由企業醫務人員、負責職業病的職能科室,各部門領導職防員、安全員、值班人員等組成,負責對受傷人員的應急搶救運送,保證企業或本部門職業病防護用品設施和搶救器具的完好。

      第三十四條:應急救援的設備、器材及藥品一是配備有職業病危害的車間、崗位由部門職防員負責定期檢查、補充和更換;

      第三十五條: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應服從緊急救援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采取如下措施:

      (一)停止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的作業,控制事故現場,以防止事態擴大。

      (二)疏通撤離通口,撤離作業人員。

      (三)保護事故現場,保留導致職業病危害的材料、設備、工具等。

      (四)對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危害的勞動者及時搶救。

      (五)按規定進行事故報告,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

      第三十六條:本管理細則為勞動合同附件。

      第三十七條:本管理細則解釋權在廠職防領導小組。

    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促進公司可持續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建設部《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白銀集團股份公司生產作業現場安全職業危害防治管理辦法》,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職業病防治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實行分類管理、綜合治理。

      第三條公司總經理全面負責職業病防治工作,分管安全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

      第四條各工程公司是職業危害防治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作業場所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負責,必須依法對員工健康承擔法律責任,保障勞動者享有的健康權益。

      第五條安全管理部是職業病防治的監督管理部門,根據《職業病防治法》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政策、法規、標準對職業病防治工作實行監督檢查,對公司職業病防治實行統一規劃并組織實施。其主要職責是:

     。ㄒ唬┴瀼芈鋵嶞h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和職業病防治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并監督檢查貫徹執行情況;

     。ǘ┲贫ü韭殬I衛生管理制度,參與編制公司職業病防治規劃,并監督實施;

     。ㄈ﹨⒓訉彶樾陆、改建、擴建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中能產生職業病危害項目的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和職業病危害嚴重項目的防護設施設計、審查及竣工驗收;

     。ㄋ模┙M織開展職業衛生宣傳教育、技術培訓和經驗交流等。

      第六條員工依法享有下列職業衛生保護權利:

     。ㄒ唬┇@得職業衛生教育、培訓。

     。ǘ┇@得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療、康復等職業病防治服務。

     。ㄈ┝私夤ぷ鲌鏊a生或者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應當采取的`職業病防護措施。

     。ㄋ模┮蠊咎峁┓下殬I病防治要求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ㄎ澹⿲`反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為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芙^違章指揮和強令進行沒有職業病防護措施的作業。

     。ㄆ撸﹨⑴c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對職業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七條因員工依法行使正當權利而降低工資、福利待遇或者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行為無效。

      第二章前期預防

      第八條工作場所職業衛生要求:

     。ㄒ唬┊a生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其危害因素強度或濃度應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ǘ┯信c職業病危害防護相適應的設施。

     。ㄈ┦┕どa布局合理,符合有害與無害作業分開的原則。

     。ㄋ模┯信涮椎母麻g、吸煙室等衛生設施。

     。ㄎ澹┳鳂I場所與生活場所分開,作業場所不得住人。

     。┰O備、工具、用具等設施符合保護員工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ㄆ撸┓、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其他規定。

    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8

      為對生產過程中職工職業健康的控制、預防和消除職業危害,保證本公司職工的職業健康和勞動法中規定的女職工的特殊權益和保護,特制定本制度。

      1.職工職業健康檢查

      公司各級工會組織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及地方職業病防治法規的有關規定制定,定期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職工職業健康檢查。

      2.職業健康檔案管理

      2.1各分公司工會建立健全本單位職工的職業健康體檢檔案,對本單位職工的職業健康檢查結果進行記錄和存檔。

      2.2職業健康體檢檔案由專人負責,并做好分類、登記、查閱、保管工作。

      2.3公司工會每年對各單位職業健康檔案進行檢查,每年不少于一次。

      3.職業病防治

      3.1公司各級工會組織負責對本單位職工進行職業健康知識的宣傳,增強職工的職業危害防護意識,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和維護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3.2分公司安全科組織本單位職工進行崗前的職業健康知識的培訓。

      3.3公司各級組織實行職業健康安全負責制,設立相應的勞動衛生管理組織和專(兼)職人員,具體承擔職業病防治工作。

      3.4公司各級組織協同地方職業病防治機構按規定做好職工的職業病防治工作,對職業危害因素檢測實施質量控制,并進行抽查測定。

      3.5分公司對有職業禁忌的職工調離其所禁忌的工作崗位;對職業病人調離原有害工作崗位。

      3.6公司各級組織對職業病人應及時進行治療、康復和定期復查;對疑似職業病的職工,要及時組織復查和治療。

      4.職業病防治監督檢查

      4.1檢測人員必須執行國家的.衛生標準,檢測技術應科學、規范,結果必須真實、不得弄虛作假。

      4.2按照國家和衛生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將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濃度或者強度的檢測結果,及時報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并及時向職工公布。

      4.3公司各級工會組織應協同上級衛生行政部門依法對職業病防治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并公布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和職業病情況。

      5.女職工的特殊權益和保護

      勞動管理部門應依據勞動法對女職工在“四期”和因生理特點所承擔的社會特殊責任而規定的應享有的權益給以保護。

      6.本制度由公司工會制定并負責解釋,從發布之日起實施。

    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9

      一、為了加強對職業病防護設施的監督管理,使職業病防護設施和職業病衛生防護用品在使用時符合國家標準和衛生要求,以控制或者消除職業病危害因素,保障勞動者的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職業病防護設施(以下稱“防護設施”),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產過程中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為目的,采用通風凈化系統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設施以阻止職業病危害因素對勞動者健康影響的裝置和設備。

      三、人力資源&行政部主管公司職業病防護設施的監督管理工作。各部門負責所在部門的職業病防護設施的監督管理工作。

      四、公司建立、健全職業病防護設施責任制,確保責任到人,保證職業防護設備的正常運行。

      五、職業防護設施要符合國家的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故購置防護設施應當符合如下要求:

     。ㄒ唬┊a品名稱、型號;

     。ǘ┥a企業名稱及地址;

     。ㄈ┖细褡C和使用說明書,使用說明書應當同時載明防護性能、適應對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ㄋ模z測單位應當具有職業衛生技術服務資質,檢測的內容、應當有檢測依據及對某種職業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結論。

     。ㄎ澹┎坏檬褂脹]有生產企業、沒有產品名稱、沒有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檢測報告的防護設施產品。

      六、建立防護設施責任制,并采取下列管理措施:

     。ㄒ唬┰O置防護設施管理機構或者組織,配備專(兼)職防護設施管理員;

     。ǘ┲贫ú嵤┓雷o設施管理規章制度;

     。ㄈ┲贫ǘㄆ趯Ψ雷o設施的運行和防護效果檢查制度。

      七、對防護設施應當建立防護設施技術檔案管理

     。ㄒ唬┓雷o設施的'技術文件(設計方案、技術圖紙、各種技術參數等);

     。ǘ┓雷o設施檢測、評價和鑒定資料;

     。ㄈ┓雷o設施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

     。ㄋ模┦褂、檢查和日常維修保養記錄;

     。ㄎ澹┞殬I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評價報告。

      八、日常維護

      對防護設施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維修、保養,保證防護設施正常運轉,每年應當對防護設施的效果進行綜合性檢測,評定防護設施對職業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

      九、知識培訓和指導

      對勞動者進行使用防護設施操作規程、防護設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關知識的培訓,指導勞動者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施。

      十、擅自拆除或停用

      各部門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護設施。如因檢修需要拆除的,應當采取臨時防護措施,并向勞動者配發防護用品,檢修后及時恢復原狀。

      公司(蓋章)XXXX年XX月XX日

    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1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組織對員工進行職業衛生法規、職業衛生知識、操作規程、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維護的培訓,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職業衛生管理部門和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職業衛生教育培訓監督管理工作,并指定專業的職業衛生培訓人員,負責本公司的職業衛生知識教育培訓。

      二、教育培訓內容:

      1、職業衛生法律、法規與標準;

      2、職業衛生基本知識;

      3、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4、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5、發生事故時的應急救援措施;

      6、公民健康素養基本知識與技能。

      三、教育培訓的對象與方式:

      1、新員工的培訓:新員工在上崗前應進行三級職業衛生培訓,分別為廠級、車間級和班組級。廠級培訓由廠職業健康安全科組織進行,車間級由車間主任組織,班組級由班組長組織。培訓后應進行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2、員工在調動崗位時,應進行針對性的.職業衛生培訓,培訓后進行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崗。

      3、外來臨時工人,應進行針對性的職業衛生培訓,確保其從事勞動時不受到危害。

      4、各單位對其在職員工應進行定期的職業衛生教育學習,生產單位每2個月應進行一次職業衛生知識教育學習,輔助單位單位每季度應進行一次職業衛生知識教育學習,并有教育學習記錄。

      5、所有的職業衛生培訓應有記錄,記錄內容包括時間、日期、培訓內容、培訓老師、培訓地點,受培訓人簽名等。

      6、公司定期邀請衛生、疾控等部門職業衛生專業人員對各單位職業衛生負責人、管理人員,進行全面的職業衛生培訓,提高職業衛生管理業務能力。

      7、所有的培訓資料要設立職業衛生培訓臺賬,并有專人保管,各生產單位培訓情況應每年11~12月報公司職業衛生管理部門備案。

      8、未進行職業衛生培訓的。員工或考核不合格的員工不得上崗作業。

      四、各單位應每年制定職業衛生培訓計劃,落實培訓經費。公司年度職業衛生培訓計劃需得到總經理的批準后實施。

      五、本規定解釋權歸公司職業健康安全部。每年按公司流程對其合規性進行評估修訂。

      六、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有關職業衛生教育培訓的其他規定按照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職業衛生標準和公司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執行。

    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11

      1目的

      1.1為了控制、預防和消滅我礦職業病危害,保護員工身體健康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適用于本礦各單位。

      2 術語和定義

      2.1 職業病:是指勞動者在工作及其他職業活動中,因接觸職業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國家規定的職業病范圍的疾病。

      2.2 職業禁忌癥:是從事特定職業或接觸特定職業危害因素時,比一般職業人群更易遭受職業危害和易患職業病,或者可能導致原有疾病病情加重;蛘邚氖伦鳂I過程中,可能導致對他人健康構成危險的特殊生理或病理狀態。

      3 職責

      3.1 工會負責對職業病防治實行民主管理和群眾監督。

      3.2 安全管理科負責對職業危害因素的辨識、評價、制定防治職業危害的措施。

      3.3 人力資源科負責對職業病患者調換工作崗位、安排休養,并負責職業病患者統計、報告、檔案管理工作。

      3.4 教育培訓科負責全礦員工的職業病防治宣傳、培訓工作。

      3.5 各單位負責職業病防治措施的實施,對職業病設備經常檢查、維護和定期檢測保持正常運轉。并按規定發放給員工符合質量要求的勞動保護用品。

      3.6 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遵守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職業衛生操作規程。并享有職業病預防、保健、治療、康復的權利。

      4 一般規定

      4.1 人力資源科、工會、安全管理科、教育培訓科、各基層單位應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和經常性的職業安全衛生和職業病防治的.教育和培訓。

      4.2 人力資源科認真組織,各單位積極協助,每位員工必須參加每年一次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及時將檢查結果告知勞動者本人。

      4.3 各單位不得安排有職業病禁忌癥的人員從事于禁忌相關的工作。

      4.4 通風區定期對礦井粉塵進行檢測,并將檢測結果上報安全管理科。

      5 職業病管理

      5.1 職業病的診斷鑒定,由醫療保險定點醫院或項目合同醫院初步診斷,報安全管理科,由安全科報集團公司職業病防治中心,由集團公司指定醫院組織診斷鑒定。

      5.2 安全管理科接到集團公司職業病防治中心鑒定結論為職業病后,填寫職業病登記表,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職業病報告。

    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12

      加強衛生管理工作,改善員工勞動條件,保護員工的安全和健康,是企業安全管理中的一項重要工作。各級管理人員和全體員工必須重視這項工作,切實貫徹“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并同企業的文明生產結合起來,堅持綜合治理,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減少以至消除傳染和疾病的發生,達到保護勞動力,促進生產的目的。

      1、職業安全衛生和衛生防疫工作由擔任工業衛生及職業病專業委員會主任的公司級管理人員領導。

      2、安全技術、工會、生產、設計、技術、工藝、計劃、財務、人事勞資、機械動力和技改等部門都要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履行職業安全衛生和衛生防疫工作職責。

      3、職業安全衛生和衛生防疫管理機構應努力做好基礎管理工作,清查和掌握全公司(工地)職業危害和疾病危害因素的基本情況和污染源的分布情況,員工人數及體檢情況。

      4、對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質,必須加強管理和控制,并指定專人負責,防止發生中毒事故。

      5、掌握本企業的職業危害因素,對塵、毒、噪聲、振動、輻射等污染危害點的治理制定長遠規劃和近期工作計劃,并積極責成專人負責組織實施。

      6、對接觸塵、毒、噪聲、振動、輻射等有害作業人員健康檢查,建立、健全職業安全衛生檔案、職工個人健康檔案及有關的臺賬資料。

      7、新員工應按規定要求做好就業前體檢,體檢合格者才能進入公司工作。

      8、生產作業現場應落實各級環境衛生責任制,由一名安全負責人分管衛生工作,綜合員負責日常管理。

      9、生產作業現場做到無積水、泥漿;落地灰要及時清理,主要通道、樓梯間保持通暢;雜物、垃圾按規定區域堆放,并定期清理。工地排水暢通。

      10、生產作業與生活區分開;生產材料分區域堆放整齊,砂石分類隔離堆放;機具設備要保持清潔。

      11、設立衛生包干區,按辦公室、會議室、宿舍、飯堂、廁所(浴室)、大門口、道路、材料堆放場地等劃分包干范圍,輪值清掃。

      12、廁所、浴室要有專人打掃、保持清潔衛生,做到無積水、無污垢、無尿積、無臭味。

      13、做好施工工地除四害工作,做到無鼠、無蠅、無蟑螂、無蚊等滋生地。

      14、

     、攀程脧N房必須有衛生許可證,炊事員持健康證上崗,穿著統一工作服。在工作時不準戴手飾、不準搽指甲油;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

     、挪毁徺I、不出售變質食物,菜蔬要浸泡,嚴防農藥中毒。生熟食品要分開存放,熟食品要加紗蓋;賣飯間要有防蠅措施;賣飯間無雜物。

     、偶庸ど焓澄镆稚煺璋、刀具、冷藏柜生熟食品要分層存放。每月清洗冷藏柜一次。各種盛裝熟食容器、餐具等每次使用前要洗干凈及高溫消毒。廚房內應無鼠跡、無蟑螂。

     、旁铑^、門窗、賣飯臺、地面要經常保持清潔衛生。每天打掃不少于三次,確保廚房內外衛生清潔。

      15、生產現場宿舍應與生產區域分開。每間宿舍任命一名安全、治安、衛生、計生責任人為室長,負責日常安全、治安、衛生、計生等管理工作。

      16室長安排室內人員每日輪值打掃衛生,做到室內無雜物、無積水、室內生活用品擺放整齊,床鋪整潔干凈。遵守衛生管理制度。

      17、員工如發生疾病應及時到醫院進行治療,防止病情加重。

    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13

      企業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1 目的與范圍

      為規范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加強員工遵守職業衛生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自覺性,提高公司員工職業病防治意識和防范技能,保護勞動者的健康,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規定了教育培訓的對象、方式、內容、計劃制定及培訓實施、記錄保存、實施及效果檢查等。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單位,以及在本公司參觀學習及進行有關作業的人員。

      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 《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 《**省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規定》

      《**省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編制要點》

      3 職責

      3.1 分管職業健康的公司領導是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的主管領導。

      3.2 人力資源部為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的歸口管理單位。負責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計劃的審定。根據需要統一安排新員工、外來人員(包括外來參觀、學習、臨時工作、勞務用工人員等)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

      3.3 安全技術部是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的配合管理單位,負責組織實施和檢查考核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主要職責是:

      a) 負責公司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管理,制定《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管理制度》,配合所屬各部門、單位開展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

      b) 負責公司級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安全管理人員的職業衛生安全教育培訓、再教育培訓、考核和資格證。〒Q)證等工作。

      c) 負責公司級職業衛生教育培訓,督促各部門、單位進行職業衛生教育培訓。

      d) 負責公司級的新員工、外來人員(外來參觀、實習、臨時工作、勞務用工人員等)職業衛生安全教育與考核。

      3.4 各部門、單位是公司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的具體實施單位。

      主要職責是:

      a) 負責對組織本單位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安全管理人員的職業衛生安全教育培訓、再教育培訓、考核和資格證。〒Q)證等工作。

      b) 負責組織本單位在職員工的日常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

      c) 負責本單位新上崗從業人員職業衛生教育工作;新上崗的員工在職業健康體檢合格后,由所屬單位對其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經培訓合格后方可安排具體工作。 d) 負責建立本單位員工的職業衛生教育培訓臺帳,并妥善保存簽字記錄、考核資料等;

      3.5 工會負責督促并協助開展本單位職業衛生宣傳教育和培訓。

      4 教育培訓內容與方法

      4.1 基本要求

      4.1.1 各部門、單位要重視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堅持做好職業病防治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提高員工的職業病防范意識和技能。

      4.1.2 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應當以自主培訓為主,不具備培訓條件時,也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病防治培訓機構,對員工進行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

      4.1.3 對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崗位的勞動者,應進行專門的職業衛生培訓,經考核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4.1.4 對因變更工藝、技術、設備、材料,或者崗位調整導致勞動者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發生變化的,應當重新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

      4.1.5 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實施分級實施及分級管理,可與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同步實施,各實施單位應做好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相關記錄,建立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檔案,并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和改進。

      4.1.6 建立《職業衛生宣傳培訓檔案》,妥善保存至少3年。

      4.2 教育培訓方式及類別

      4.2.1 教育培訓方式分為宣傳欄、集中講座、參觀學習、知識競賽、現場教育、會議宣講以及單位組織的實地應急演練等活動。

      4.2.2 教育培訓類別:主要負責人及管理人員教育培訓、新員工教育培訓、在職員工日常教育培訓、外來工作人員培訓等。

      4.2.2.1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教育培訓

      公司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安全管理人員,應具備與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職業衛生知識和管理能力,必須接受專門的職業衛生安全培訓,經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對其職業衛生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職業衛生安全資格證書后,方可履職。

      4.2.2.2 新員工教育培訓

      新員工入職前必須進行三級教育培訓中的全部職業衛生相關內容培訓,保證其具備本崗位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及應急救援設施操作、個人防護用品使用及自救互救所需的知識和技能等,經考核合格后方能安排上崗作業。

      轉崗、復崗員工必須完成三級教育培訓中的部門級和班組級教育培訓。

      4.2.2.3 在職員工日常教育培訓

      在職員工在崗期間的定期(不定期)開展職業衛生相關內容培訓。

      4.2.2.4 進入各生產區域參觀學習及作業的人員,接待部門必須對其進行職業病防治教育,并在參觀學習人員“外來參觀人員危害告知卡”簽字。教育內容主要包括:本單位所從事生產的特點、各生產裝置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及防護措施、本單位發生的職業病危害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4.3 教育培訓內容

      公司及所屬各部門、單位職業病防治教育培訓內容具體包括:

      1) 國家職業病防治方針、政策,職業衛生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2) 單位職業病防治目標、管理機構、實施計劃、方案及生產工藝流程等基本情況;

      3)職業衛生管理相關知識;

      4)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預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識;

      5)公司制定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職業衛生操作規程;

      6)法律法規及政府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內容;

      7)職業病危害防護設備使用、維護以及個人使用的防護用品佩戴、使用;

      8) 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的應急救援措施、基本技能等;

      9) 典型職業病危害事故案例分析及防范措施;

    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14

      1.1.1 貫徹執行國家關于職業衛生、職業病防治的.法規、規范和規定,做好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工作;匯總和審查各項技術措施、計劃,并且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1.1.2 參加對生產性建設工程項目工業衛生“三同時”監督工作;

      1.1.3 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好員工職業健康檢查,并建立健康檢查檔案;

      1.1.4 對有毒有害作業場所員工的勞動保護、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提出配備計劃;

      1.1.5 負責對員工進行職防教育、現場自救互救教育和考核;

      1.1.6 組織制訂職業病衛生防范的相關制度和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對這些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1.7 負責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參加事故調查處理;

      1.1.8 負責建立企業職業衛生管理臺帳和檔案,負責登錄、存檔、申報等工作;

    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15

      為認真貫徹《職業病防治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的相關規定,規范勞動者個體防護用品的發放和使用,切實維護勞動者相關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勞動防護用品是用人單位免費發給勞動者個人使用保管的公共財物,是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免遭或減輕職業病危害的一種輔助措施,必須以實物形式發放,不得以貨幣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二、根據崗位作業性質、條件、勞動強度以及相關技術標準,為員工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正確有效地個體防護用品。產品應具備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安全標志和使用說明書等,使用說明書應當同時載明防護性能、適用對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三、勞動防護用品中的服裝(含工作棉衣)結構及款式,必須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具備永久性安全標識,做到領口緊、袖口緊、下擺緊。一些特殊場合所穿著的服裝,不應有明口袋,不得使用金屬附件,便于連接和解脫,適應作業時的肢體活動。

      四、對于從事多種崗位作業的勞動者,應當按其主要作業工種發放勞動防護用品,如果從事其他工種作業時,可由部門提出申請,借用其所需要的防護用品。 五、凡員工工種有變動時,應及時辦理手續變更現行工種的勞動防護用品(原工種的勞防用品發放使用時間相應延長)。

      六、員工因某種原因離開原崗位不從事生產工作,在六個月以上,其防護用品應按實際離開時間相應延長使用期限或停發。

      七、對于生產中必須佩戴的安全帽、安全帶、絕緣防護用品、防毒面具、防塵(毒)口罩等特殊防護用品,必須建立定期品質檢查和保養制度。使用前要注意檢查,使用中要注意維護,使用后要注意保養。對受到過較大外力沖擊的安全帽,發現有磨損、疵點的'安全帶及出現刺穿、破損的安全鞋等,應不受使用年限的限制,及時更換。不合格或失效的防護用品嚴禁使用。

      八、特種勞動防護用品購置,應根據工作場所及崗位要求編制計劃,所采購物品必須符合《職業病防治法》中的相關規定及相關產品標準的技術要求,必須具備國家安監總局的安全標志、標識,必須具備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所出具的產品檢驗報告。

      九、對于在易燃、易爆、燒灼及有靜電發生的場所作業的人員,應當配備具有相應防護性能的阻燃服、酸堿類化學品防護服或防靜電服等特種勞動防護用品。

      十、用人單位的相關職能部門應對員工如何正確地使用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教育和培訓,并開展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活動,提高安全防范意識。

      十一、凡領用絕緣防護用品及工具的部門或個人,在重新更換領取時,必須實行以舊換新的制度,以保證人身安全。不屬領用絕緣工用具和勞動防護用品的部門或個人,需領用絕緣工用具和勞防用品時,必須提出申請報有關部門批準。

    【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06-09

    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10-21

    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精品】12-20

    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 6篇06-09

    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 (6篇)06-09

    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6篇)06-10

    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精選6篇06-10

    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通用12篇)07-24

    職業病防治標語07-05

    黄频国产免费高清视频_富二代精品短视频在线_免费一级无码婬片aa_精品9E精品视频在线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