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職業衛生管理制度15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1
宗旨和定義:
為了加強對職業病防護設施與職業病防護用品的監督管理,使職業病防護設施和職業病衛生防護用品在使用時符合國家標準和衛生要求,以控制或者消除職業病危害因素,保障勞動者的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稱的職業病防護設施(以下稱“防護設施”),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產過程中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為目的,采用通風凈化系統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設施以阻止職業病危害因素對勞動者健康影響的裝置和設備。
具體細則:
建立、健全職業病防護設施責任制,對職業病危害因素采取有效防護措施。
第一條(使用防護設施要求)
對有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環境采取有效的防護設施,保障勞動者工作環境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溶度(強度)符合國家的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
第二條(購置防護設施要求)
不得使用沒有生產企業、沒有產品名稱、沒有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檢測報告的防護設施產品。
第三條(防護設施效果檢測)
自行或委托有關單位對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場所設計和安裝非定型的.防護設施項目的,防護設施在投入使用前應當經具備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檢測、評價和鑒定。
未經檢測或者檢測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防護設施,不得使用。
第四條(建立技術檔案)
對防護設施應當建立防護設施技術檔案管理:
(一)防護設施的技術文件(設計方案、技術圖紙、各種技術參數等);
(二)防護設施檢測、評價和鑒定資料;
(三)防護設施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
(四)使用、檢查和日常維修保養記錄;
(五)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評價報告。
第五條(日常維護)
對防護設施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維修、保養,保證防護設施正常運轉,每年應當對防護設施的效果進行綜合性檢測,評定防護設施對職業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
第六條(知識培訓和指導)
對勞動者進行使用防護設施操作規程、防護設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關知識的培訓,指導勞動者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施。
第八條(擅自拆除或停用)
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護設施。如因檢修需要拆除的,應當采取臨時防護措施,并向勞動者配發防護用品,檢修后及時恢復原狀。經工藝改革已消除了職業病危害因素而需拆除防護設施的,應當經所在地同級衛生行政部門確認,并在職業病防治檔案中做好記錄。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2
為預防、控制和消退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加強和規范管理制度
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建設的監督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職業病防治法》、國家平安監管總局《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規矩的要求,結合用人單位實際狀況制定本制度。
一、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應該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下簡稱職業衛生“三同時”)。職業病防護設施所需費用應該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
二、用人單位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應該向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職業衛生“三同時”的備案、審核、審查和竣工驗收。
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可以與平安設施“三同時”工作一并舉行。
三、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采取分類監督管理。按照建設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風險程度,分為職業病危害普通、較重、嚴峻三類建設項目。
。ㄒ唬┞殬I病危害普通的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應向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職業病防護設施由用人單位自行組織竣工驗收,并將驗收狀況報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ǘ┞殬I病危害較重的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應該報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核;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后,由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組織驗收;
。ㄈ┞殬I病危害嚴峻的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應該報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核,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應該報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查,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后,由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組織驗收。
四、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用人單位應該在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階段托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舉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編制預評價報告。
五、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編制完成后,用人單位應該組織有關職業衛生專家,對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舉行評審。
用人單位對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的真切性、合法性負責。
六、用人單位應該向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備案或者審核,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ㄒ唬┙ㄔO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備案或者審核申請書;
。ǘ┙ㄔO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
。ㄈ┯萌藛挝粚︻A評價報告的評審看法;
。ㄋ模┞殬I衛生專家對預評價報告的審查看法;
。ㄎ澹┞殬I病危害預評價機構的資質證實(影印件);
。┓、行政規矩、規則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涉及發射性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建設項目,用人單位需提交建設項目發射防護預評價報告。
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經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或者審核同意后,建設項目的選址、生產規模、工藝或者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職業病防護設施等發生重大變更的,用人單位應該對變更內容重新舉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辦理相應的備案或者審核手續。
八、存在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用人單位應該托付具有相應資質
的設計單位編制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
九、用人單位在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編制完成后,應該組織有關職業衛生專家,對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舉行評審。
用人單位應該會同設計單位對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舉行完美,并對其真切性、合法性和有用性負責。
十、對職業病危害普通和職業病危害較重的建設項目,用人單位應該在完成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評審后,根據有關規定組織職業病防護設施的施工。
十一、對職業病危害嚴峻的建設項目,用人單位在完成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評審后,應該根據國家平安監管總局《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方法》第五條、第六條的規定向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的申請,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ㄒ唬┙ㄔO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申請書;
。ǘ┙ㄔO項目立項審批文件(復印件);
。ㄈ┙ㄔO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
。ㄋ模┯萌藛挝粚β殬I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的評審看法;
。ㄎ澹┞殬I病防護設施設計單位資質證實(影印件);
。┠柯殬I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審核批復文件(復印件);
。ㄆ撸┓、行政規矩、規則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3
根據職業健康檢查報告,采取下列措施:
1.對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調離或者暫時脫離原工作崗位;
2.對健康損害可能與所從事的職業相關的勞動者,進行妥善安置;
3.對需要復查的.勞動者,按照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要求的時間安排復查和醫學觀察;
4.對疑似職業病病人,按照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的建議安排其進行醫學觀察或者職業病診斷;
5.對存在職業病危害的崗位,立即改善勞動條件,完善職業病防護設施,為勞動者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職業病危害防護用品。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4
一、總則
按照“管生產必須管職業衛生”的原則,各級管理人員及各部門員工須認真履行職業病防治的相應責任,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落實職業病防治各項工作。本公司實行責任倒查制度,如因未履行崗位職責,造成職業病危害事故,將依據《職業病防治法》等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包括行政責任、民事責任與刑事責任。
二、職責
(一)職業衛生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公司成立以廠長為組長的職業衛生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有副總經理、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專(兼)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和工會代表組成,具體職責:
1、審議并監督落實本公司職業病防治責任制、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及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
2、審議對本公司員工職業病防治工作方面的獎懲決定;
3、審議并監督落實本公司職業衛生的其他重大事項。
。ǘ⿵S長(主要負責人)職責
廠長是本公司職業病防治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公司的職業衛生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履行下列職責:
1、組織制訂并督促落實本公司職業病防治責任制、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及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
2、建立職業衛生管理機構,配備職業衛生管理人員;
3、落實職業病防治資金投入;
4、責成有關部門及時解決員工對職業衛生的合理化建議和正當要求;
5、落實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業病防治職責。
。ㄈ⿵S務副理(分管負責人)職責
廠務副理是本公司職業病防治直接責任人,對本公司職業病防治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履行下列職責:
1、組織實施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保證經費和人員落實到位;
2、協助廠長具體實施有關職業病防治工作。
(四)專(兼)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職責
1、協助廠務副理(分管負責人)開展職業衛生工作,負責聯系政府職業衛生監管部門;
2、組織對職工進行職業衛生培訓教育;
3、組織職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建立健康檢查檔案;
4、組織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監測;
5、協助制訂職業衛生管理制度、職業衛生操作規程,對這些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6、每季度組織現場檢查,發現職業病危害隱患有權責令改正,或報告廠務副理(分管負責人)研究處理;
7、負責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參加事故調查處理;
8、負責建立職業衛生管理臺帳和檔案;
9、負責承辦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等工作。
。ㄎ澹┞殬I衛生管理機構和職責
環境健康安全部(EHS)是本公司的職業衛生管理機構,在廠務副理的`領導下,具體組織落實本公司職業病防治工作。環境健康安全部履行下列職責:
1、起草本公司職業病防治管理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2、起草本公司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各崗位職業衛生操作規程,并組織實施;
3、建立健全本公司職業衛生管理檔案和職業衛生管理臺帳;
4、配合調查和處理本公司職業病危害事故;
5、定期檢查公司各部門職業病防治工作開展情況,對查出的問題制訂整改措施,落實解決;
6、負責本公司職業衛生知識培訓的組織和實施工作;
7、監督管理和評估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六)生產部的職責
1、貫徹落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2、編制本公司生產工藝、技術改進方案,發現有利于保護員工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時,及時上報主要負責人,申請逐步替代現有存在職業病危害的技術、工藝、材料。
3、配合環境健康安全部建立健全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清單、崗位分布以及作業人員接觸情況等資料;
4、定期檢查職業病防護設施,對職業病防護設備、應急救援設施進行維護保養,檢修,確保安全運行,對存在的問題,應及時報告環境健康安全部;
5、領用并發放個人防護用品,督促工人正確使用,定期對個人防護用品進行維護、保養;
6、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按規定上報,并及時組織搶救。
。ㄆ撸﹩T工的職責和義務
1、學習和掌握相關的職業衛生知識,增強職業病防范意識;
2、自覺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
3、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4、發現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報告。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5
一、職業病防治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實行分類管理、綜合治理。
二、采用有效職業病防護設施,并為職工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三、對可能發生急性職業損傷的工作場所,應當配置現場急救用品、沖洗設備、應急撤離通道。
四、對職業病防護設備、應急救援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應當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檢修,定期檢測其性能和效果,確保其處于正常狀態,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五、公司與職工訂立勞動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時,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職工。
六、對職工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指導職工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七、職工應當學習和掌握相關的職業衛生知識,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發現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報告。
八、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職工,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職工。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公司承擔。
九、對不適宜繼續從事原工作的職業病病人,應當調離原崗位,并妥善安置。
十、女職工在月經期、已婚懷孕準備期、懷孕期、哺乳期由于生理特性,在勞動和工作中遇到一些特殊的困難。應給予女職工特殊的勞動保護。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6
1.用人單位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有關規定,設置職業衛生管理機構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衛生管理工作。
2. 用人單位必須制定并落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職業衛生檔案管理制度。
2.1用人單位必須重視建立詳細的職業衛生檔案,其應包括:
2.1.1廠企基本情況:單位簡史、生產工藝流程圖、存在有毒有害的`種類和工序、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及評價、有毒有害作業群體分布及其健康評定和職業性四種人(職業病、疑似職業病、觀察對象及職業禁忌癥)情況等。
2.1.2職業健康情況:勞動者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年齡、藉貫、婚姻狀況、出入廠時間、勞動合同時限、健康狀況、工種調動、工資發放及出勤情況等)、職業史、危害因素接觸劑量、勞動保護、現病史、職業性健康檢查結果及其健康評價等。
2.1.3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監測、檢測情況:包括危害因素種類、監測或檢測時間、地點、濃度(強度)、國家允許標準及評價結論等。
3. 用人單位必須做好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工作,并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
3.1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內容包括:用人單位基本情況,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濃度或強度,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生產技術、工藝、材料、防護措施和應急救援設施等。
3.2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應當在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后30日內申報,生產技術、工藝、材料等發生變更后30日內申報變更內容。
4. 用人單位必須做好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及其相關衛生知識的培訓工作,并形成制度長抓不懈。
4.1單位負責人和安全技術部門、醫療部門、工會組織及車間的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應定期接受地方衛生行政部門組織的職業衛生培訓。
4.2車間工人必須參加結合本單位職業病危害的特點而設的上崗前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用人單位應設立考核管理和文字培訓資料。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7
為了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我廠職工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改善生產作業環境,搞好職業衛生工作,經職業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制定本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一、各部門、各車間在廠長、職業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履行各自職責,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衛生管理臺帳及有關檔案,并妥善保存.
二、嚴格執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的規定.
三、依法履行向勞動者職業病危害告知義務.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勞動者,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并以標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職工對職業病危害的防范意識.
四、依法執行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查制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的預評價,審查,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驗收等程序.
五、對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逐步采取技術改造、配備必要的.防護設施、防護用品等,落實各項防護措施,積極改善勞動條件.向勞動者提供符合職業病防治要求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組織對各部門、各車間職業病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領導小組處理,落實部門按期解決.
七、依法組織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應急的職業健康檢查,發現有與從事的職業有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及時調離原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組織本單位職業病患者的診療.
八、依法組織對勞動者的職業衛生教育與培訓.
九、組織開展對本單位各作業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檔案,并妥善保存.
十、定期委托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作業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檢測與評價結果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想勞動者公布.
十一、建立應急救援預案,成立應急救援分隊,落實職責,以利急需,嚴格執行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制度.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8
為了進一步強化學校內部管理,為學生創造一個安全、和諧的學習環境,讓全校女生學得放心,住得放心,保證她們身心免受侵害,為此,特制訂如下制度,希望全體女生自覺遵守。
一、紀律管理制度
1、每間寢室必須按學校要求,按時點名就寢。
2、按時就寢起床,就寢后不能講閑話,吵鬧,放錄音機,搞活動,點蠟燭,熄燈鈴響后不再開水,不許洗衣服等。
3、任何人不能在寢室里高聲大叫或故意起哄。
4、寄宿生未經班主任同意不準在校外住宿,晚自習下課后,全體女生均不能外出。
二、女生安全保衛制度
1、每間寢室必須選好寢室長,由寢室長保管好鑰匙把門鎖好,否則丟失東西由其負責。
2、嚴格執行學校的作息時間,防火防盜,不得使用電器,。睡覺前一定要插好門拴,保證寢室安全。
3、全校休假時,寢室一律不開放,女生必須回家,不準留在寢室里。
4、保管好自己的錢物,嚴禁出現亂偷亂拿別人的'錢物。
5、加強值日值班,禁止外來人員直接進入女生宿舍。
6、女生提高自我防范意識,不得隨意外出,確實需要外出,必須向生指老師請假,由班主任批準后,應結伴而行,方可離校,但不能到不安全的地方去。
7、晾曬衣服晚上一定要收好,否則丟失后果息負。
8、上課時間寢室每天必須鎖好門,關好窗戶,任何人沒有特殊情況不能進入寢室。
9、配備手電,夜間起床方便要相互照應,至少三個同行。
10、男生不得擅自進入女生宿舍,女生也不得單獨進入男生宿舍。確實有事,需要到異性宿舍的,必須經過教師同意。
11、女生不能單獨進入男教師宿舍,男教師在辦公室與女生談話或輔導功課時,必須開門。
三、衛生制度
1、寢室每周進行兩次大掃除,一天一小掃,由寢室長安排。
2、室內要求地面清潔,四周墻壁無塵跡,蜘蛛網,不許亂打釘子,掛衣服,不得私拉電線,開關。
3、不許在走廊上倒水,洗漱等。
4、被子統一一個方向疊成四方形,枕頭放在被子上面,東西擺設成一直線,鞋子、毛巾掛放一條線。
5、講究衛生,不亂扔果皮紙屑,不將飯菜帶進寢室。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9
一、各部門在職業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履行各自職責,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衛生管理臺帳及有關檔案,并妥善保存。
二、嚴格執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的規定。
三、依法履行向勞動者職業病危害告知義務。職業衛生管理制度。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勞動者,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并以標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職工對職業病危害的防范意識。
四、依法執行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查制度,按照的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的預評價、審查認可、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驗收認可等程序。
五、對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逐步采取技術改造、配備必要的`防護設施、防護用品等,落實各項防護措施,積極改善勞動條件。向勞動者提供符合職業病防治要求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組織對各部門職業病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領導小組處理,落實部門按期解決。
七、依法組織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發現有與從事的職業有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及時調離原崗位,并妥善安置。職業衛生管理制度。依法組織本單位職業病患者的診療。
八、依法組織對勞動者的職業衛生教育與培訓。
九、組織開展對本單位各作業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檔案,并妥善保存。
十、定期委托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作業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檢測與評價結果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向勞動者公布。
十一、建立應急救援預案,成立應急救援分隊,落實職責,以利急需,嚴格執行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制度。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10
為了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職工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改善作業環境,搞好職業衛生工作,經職業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制定本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一、施工企業應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施工現場的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二、施工現場應配備常用藥品及繃帶、止血帶、頸托、擔架等急救器材。
三、施工現場應結合季節特點,做好作業人員的飲食衛生和防暑降溫、防寒取暖、防煤氣中毒、防疫等各項工作。
四、施工現場應設專職或兼職保潔員,負責現場日常的衛生清掃和保潔工作,F場辦公區和生活區應采取滅鼠、滅蚊、滅蠅、滅蟑螂等措施,并應定期投放和噴灑滅蟲、消毒藥物。
五、施工現場辦公室內布局應合理,文件資料宜歸類存放,并應保持室內清潔衛生。
六、施工現場生活區內應設置開水爐、電熱水器或飲用水保溫桶,施工區應配備流動保溫水桶,水質應符合飲用水安全衛生要求。
七、現場宿舍必須設置可開啟式窗戶,宿舍內的床鋪不得超過2層,嚴禁使用通鋪。
八、現場宿舍內應保證有充足的空間,室內凈高不得小于2.4m,通道寬度不得小于0.9m,每間宿舍居住人員不得超過16人。
九、現場食堂應設置獨立的`制作間、儲藏間,門扇下方應設不低于0.2m的防鼠擋板,配備必要的排風設施和冷藏設施,燃氣罐應單獨設置存放間,存放間應通風良好并嚴禁存放其他物品。
十、現場應設置水沖式或移動式廁所,廁所大小應根據作業人員的數量設置。
十一、施工現場應加強食品、原料的進貨管理,食堂嚴禁購買和出售變質食品。
十二、施工作業人員如發生法定傳染病、食物中毒或急性職業中毒時,必須要在2小時內向施工現場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衛生防疫等部門進行報告,并應積極配合調查處理。
十三、施工作業人員如患有法定傳染病時,應及時進行隔離,并由衛生防疫部門進行處置。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11
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職業病防治法》和《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等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職業健康安全部將在可行性論證階段委托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做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并提交衛生行政部門對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進行審核。
二、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所需費用應當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三、設計單位提交的建設項目可研報告應有職業衛生專篇的內容,初步設計中應有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的內容。
四、可能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設計單位應按照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書的要求在初步設計中編制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職業健康安全部將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交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進行衛生審查,經審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五、設計單位要嚴格按照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批的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和審查批復的要求,在設計圖紙中落實各項職業病防護措施,項目建設單位要嚴格按照設計圖紙進行施工,確保職業病防護設施質量可靠。
六、建設項目在竣工驗收前,熱源部將委托具有資質的評價單位在12個月內對建設項目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并按規定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建設項目當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對不符合職業衛生標準和職業病防護要求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項目部必須整改直至符合規定,否則不得投入生產。
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職業健康安全部應委托取得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資質認證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
八、職業健康安全部按照《建設項目職業衛生審查規定》和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在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審核、防護設施設計專篇審查、竣工驗收中提交相應的申請材料。
九、職業健康安全部應組織相關部門參加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的'評審,并建立相應的“三同時”審批檔案。
十、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防護設施審查、控制效果評價、防護設施竣工驗收報告書、批復文件或函等原件由職業健康安全部移交給設計單位和項目部,并做好相關交接手續。
項目職業衛生管理制度11
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等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職業健康安全部將在可行性論證階段委托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做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并提交安監部門對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進行審核。
二、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所需費用應當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三、設計單位提交的建設項目可研報告應有職業衛生專篇的內容,初步設計中應有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的內容。
四、可能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設計單位應按照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書的要求在初步設計中編制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向安監部門提交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進行衛生審查,經審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五、設計單位要嚴格按照經安監部門審批的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和審查批復的要求,在設計圖紙中落實各項職業病防護措施,項目建設單位要嚴格按照設計圖紙進行施工,確保職業病防護設施質量可靠。
六、建設項目在竣工驗收前,委托具有資質的評價單位在12個月內對建設項目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并按規定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建設項目當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對不符合職業衛生標準和職業病防護要求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項目部必須整改直至符合規定,否則不得投入生產。
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職業健康安全部應委托取得省級以上安監部門資質認證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
八、職業健康安全部按照《建設項目職業衛生審查規定》和安監部門的要求在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審核、防護設施設計專篇審查、竣工驗收中提交相應的申請材料。
九、組織相關部門參加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的評審,并建立相應的“三同時”審批檔案。
十、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防護設施審查、控制效果評價、防護設施竣工驗收報告書、批復文件或函等原件由職業健康安全部移交給設計單位和項目部,并做好相關交接手續。
十一、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有關職業衛生“三同時”的其他規定按照國家現行的法規、標準和公司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執行。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12
為預防、控制和消除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加強和規范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建設的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職業病防治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用人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下簡稱職業衛生“三同時”)。職業病防護設施所需費用應當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
二、用人單位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應當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職業衛生“三同時”的備案、審核、審查和竣工驗收。
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可以與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一并進行。
三、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實行分類監督管理。根據建設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風險程度,分為職業病危害一般、較重、嚴重三類建設項目。
(一)職業病危害一般的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應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職業病防護設施由用人單位自行組織竣工驗收,并將驗收情況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二)職業病危害較重的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應當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核;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后,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組織驗收;
(三)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應當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核,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應當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查,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后,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組織驗收。
四、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用人單位應當在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階段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編制預評價報告。
五、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編制完成后,用人單位應當組織有關職業衛生專家,對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進行評審。
用人單位對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六、用人單位應當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備案或者審核,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備案或者審核申請書;
(二)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
(三)用人單位對預評價報告的評審意見;
(四)職業衛生專家對預評價報告的審查意見;
(五)職業病危害預評價機構的資質證明(影印件);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涉及放射性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建設項目,用人單位需提交建設項目放射防護預評價報告。
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或者審核同意后,建設項目的選址、生產規模、工藝或者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職業病防護設施等發生重大變更的,用人單位應當對變更內容重新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辦理相應的備案或者審核手續。
八、存在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用人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編制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
九、用人單位在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編制完成后,應當組織有關職業衛生專家,對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進行評審。
用人單位應當會同設計單位對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進行完善,并對其真實性、合法性和實用性負責。
十、對職業病危害一般和職業病危害較重的建設項目,用人單位應當在完成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評審后,按照有關規定組織職業病防護設施的施工。
十一、對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用人單位在完成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評審后,應當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第六條的規定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的`申請,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申請書;
(二)建設項目立項審批文件(復印件);
(三)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
(四)用人單位對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的評審意見;
(五)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單位資質證明(影印件);
(六)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審核批復文件(復印件);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十二、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經審查同意后,建設項目的生產規模、工藝或者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等發生重大變更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變更的內容,重新進行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并在變更之日起30日內辦理相應的審查手續。
十三、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應當由取得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負責施工,并與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同時進行。
十四、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建設期間,用人單位應當對其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十五、建設項目完工后,需要進行試運行的,其配套建設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試運行。
試運行時間應當不少于30日,最長不得超過180日,國家有關部門另有規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業除外。
十六、建設項目試運行期間,用人單位應當對職業病防護設施運行情況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監測,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建設項目沒有進行試運行的,應當在其完工后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用人單位應當為評價活動提供符合檢測、評價標準和要求的受檢場所、設備和設施。
十七、用人單位在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編制完成后,應當組織有關職業衛生專家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進行評審。用人單位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十八、職業病危害一般的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由用人單位自行組織職業病防護設施的竣工驗收,并自驗收完成之日起30日內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備案,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備案申請書;
(二)預評價報告備案通知書(復印件);
(三)建設項目立項審批文件(復印件);
(四)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
(五)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機構的資質證明(影印件);
(六)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
(七)專家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評審意見;
(八)用人單位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評審意見;
(九)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自行驗收情況報告;
(十)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十九、職業病危害較重的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用人單位應當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申請書;
(二)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審核批復文件;
(三)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機構資質證明(影印件);
(四)建設項目立項審批文件(復印件);
(五)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
(六)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
(七)專家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的審查意見;
(八)用人單位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評審意見;
(九)職業病防護設施施工和監理單位資質證明(影印件);
(十)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二十、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用人單位應當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申請書;
(二)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批復文件(復印件);
(三)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機構資質證明(影印件);
(四)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
(五)專家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的審查意見;
(六)用人單位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評審意見;
(七)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資質證明(影印件);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二十一、分期建設、分期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建設項目,其配套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應當分期與建設項目同步進行驗收。
二十二、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后未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同意或者驗收合格的,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1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組織對員工進行職業衛生法規、職業衛生知識、操作規程、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維護的培訓,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職業衛生管理部門和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職業衛生教育培訓監督管理工作,并指定專業的職業衛生培訓人員,負責本公司的職業衛生知識教育培訓。
二、教育培訓內容:
1、職業衛生法律、法規與標準;
2、職業衛生基本知識;
3、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4、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5、發生事故時的應急救援措施;
6、公民健康素養基本知識與技能。
三、教育培訓的對象與方式:
1、新員工的培訓:新員工在上崗前應進行三級職業衛生培訓,分別為廠級、車間級和班組級。廠級培訓由廠職業健康安全科組織進行,車間級由車間主任組織,班組級由班組長組織。培訓后應進行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2、員工在調動崗位時,應進行針對性的職業衛生培訓,培訓后進行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崗。
3、外來臨時工人,應進行針對性的職業衛生培訓,確保其從事勞動時不受到危害。
4、各單位對其在職員工應進行定期的職業衛生教育學習,生產單位每2個月應進行一次職業衛生知識教育學習,輔助單位單位每季度應進行一次職業衛生知識教育學習,并有教育學習記錄。
5、所有的`職業衛生培訓應有記錄,記錄內容包括時間、日期、培訓內容、培訓老師、培訓地點,受培訓人簽名等。
6、公司定期邀請衛生、疾控等部門職業衛生專業人員對各單位職業衛生負責人、管理人員,進行全面的職業衛生培訓,提高職業衛生管理業務能力。
7、所有的培訓資料要設立職業衛生培訓臺賬,并有專人保管,各生產單位培訓情況應每年11~12月報公司職業衛生管理部門備案。
8、未進行職業衛生培訓的員工或考核不合格的員工不得上崗作業。
四、各單位應每年制定職業衛生培訓計劃,落實培訓經費。公司年度職業衛生培訓計劃需得到總經理的批準后實施。
五、本規定解釋權歸公司職業健康安全部。每年按公司流程對其合規性進行評估修訂。
六、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有關職業衛生教育培訓的其他規定按照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職業衛生標準和公司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執行。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14
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職工健康及其相關權益,促進安全生產,走可持續發展道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職業衛生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分類管理,綜合治理”的方針,實行“公司監督、部門負責、分級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體制。企業內部相關部門各負其責相互協作,做好職業衛生工作。
2、公司設置職業衛生管理組織機構,由職業衛生管理組負責本企業的職業病防治。
3、公司的負責人接受職業衛生培訓,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依法組織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4、制定本單位職業病防治年度計劃及實施方案。
5、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并定期組織檢查實話情況。
6、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和職工健康監護檔案,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職工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性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職工。
7、建立健全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制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對職業病危害作業現場進行定期檢測及評價。檢測、評價結果存入企業職業衛生檔案,定期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向職工公布。
8、建立健全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9、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新建、擴建、改建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應當按照《建立項目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辦法》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
10、對職業病防護設備、應急救援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應當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檢修,定期檢測其性能和效果。確保其處于正常狀態,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11、對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應當在其醒目位置,設置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當載明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結果、預防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15
1、新工人上崗前,醫療部門必須進身體健康檢查,不適于從事礦山井下作業時,不得錄用,患有呼吸系統,心血管系統疾病者不得從事接觸有毒有害氣體的作業;
2、對職業病和其他病患者,應調離原工作崗位;
3、在淋水的井筒內作業,要設防水圈,井下巷道內淋水,要導入排水溝,人員來往的巷道經常清掃雜物和污泥,定期清洗巖壁,保持井下衛生:
4、地面和井下各作業地點附近必須設飲水站,及時供應清潔開水,并設專人供應飲水,飲水容器必須有保溫裝置并加蓋上鎖,送保健食品的`器具要經常消毒,巷道內的空氣必須新鮮不受污染;
5、每一個中段應在項板巖石穩定,回風巷道處設置廁所,經常清掃和消毒,保持井下衛生:
6、井上和地面各作業地點的噪聲水平,不得超過90 分貝(a聲級);
7、各坑口應設保健站或醫務室,并備有電話、急救藥品箱和擔架,班組長應學會急救知識,醫務部門每年要進行培訓;
8、井下鑿巖必須濕式作業,不能出干貨,爆破后要洗· 刷巷道:
9、必須搞好礦區環境衛生,作到文明生產;
10、新建、擴建、改建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要提交職業病危害預防評價報告;
11、每年要對職業病重點人員進行醫療診斷,對接觸危害人員進行普查,必須對職業病重點人員建立健康監護擋案;
12、井下空氣中氧氣含量不得低于20%,空氣溫度不得超過28℃;
13、對井下通風、粉塵、有毒有害氣體、溫度、濕度、噪聲等應定期檢測,發現超標,應及時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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