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塔吊租賃合同

    時間:2023-07-15 11:02:02 合同范文 我要投稿

    塔吊租賃合同[優秀15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塔吊租賃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塔吊租賃合同[優秀15篇]

    塔吊租賃合同1

      承包方(甲方):_________

      租賃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工程施工需要,向乙方租用塔機事宜,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雙方議定本租賃合同事項條款如下:

      一、租賃塔機名稱(型號、規格):QTZ63(SLP5013)

      二、租賃時間:乙方設備進場安裝完畢雙方自檢合格之日起至甲方通知拆除當天為止。

      三、預計工期:12個月(如果甲方原因使用不滿三個月按三個月收費)

      四、收費標準

      1、塔機月租金___元/月。

      2、塔機操作費:前期2人操作,每月工資3500.00元,增加到四人操作每月工資4500.00元(兩個操作人員,兩個指揮人員)。

      3、最后不足一月使用時,按日租金計算。

      五、付款方式:(本條款按第四條收費標準逐臺核算);

      1、塔機進出場費共貳萬捌仟元整,乙方設備進入施工現場甲方支付進出場費壹萬伍仟(15000.00)元,安裝完畢雙方自檢合格后支付進出場費余款13000.00元。

      2、塔機安裝完畢并經甲方監理和乙方驗收合格之日一個星期之后第一天起算租金。

      3、塔機租金從正式起動計算之日90天支付一次,拖欠時間超過5天,乙方將按租金20%天收取滯納金,拖欠時間超過7天,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4、操作人員工資當月發放,超過十天,操作人員有權停機,

      六、甲方權利及責任:

      1、甲方嚴格遵守本合同條款,該塔機在合同期限內使用權屬甲方。

      2、塔機安裝期間,甲方應按照乙方提供的需要制作塔機基礎,基礎應達到《塔要使用說明書》及有關技術要求,并對制作塔機基礎負責,同時提供安裝時間、電源,租賃過程中吊鉤以下(除料斗外)部件費用由甲方承擔。工地塔機日常保養所須的油料及配件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保證塔機24小時正常工作。

      4、甲方有保護塔機的責任和義務,如果甲方現場管理人員違章指揮,乙方有權拒絕吊運。

      5、甲方在使用塔機計費結束前,應提前十天書面通知乙方,并保證該塔機正常拆出的障礙物已清除,拆塔道路暢通,免費提供拆塔所用的'鋼管及架子,配合乙方共同完成拆塔工作。租賃截止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截止時間(并付清租賃費時間)為準,該時間為計費結束時間。

      6、租賃期間甲方應按照有關施工法規定及工地管理規章制度,以及塔機操作規程對塔機操作人員進行嚴格管理,并將操作人員的每月考勤及工作表現評述及時反饋乙方。

      七、乙方權利及責任

      1、該塔機產權屬乙方。

      2、乙方負責塔機的安裝調試,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達到運行標準。

      3、乙方應保障該塔機正常運行,若出現故障,應立即組織力量維修排除,一般故障必須在5小時內排除,較大的故障在48小時內排除,若超過48小時,按日租金3倍扣除租金。每月不得超過一次,乙方塔機每月有2天維護保養時間(保養時間必須征得甲方同意)。

      4、乙方操作人員應與甲方簽訂有關上崗手續,認真執行甲方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正確指揮及工作安排,乙方操作人員離開工地,必須征得甲方主管同意。

      5、在租賃期間,如乙方塔吊因本身機械因素(含塔吊倒塌、塔身斷裂、大臂斷裂等),造成的財產損失及人員傷亡事故,應由乙方承擔并負責賠償。

      6、塔機使用的相關手續由乙方辦理,保證甲方正常施工,如因乙方塔機證照不全,造成停工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八、補充協議:

      1、乙方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照塔機的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如因乙方操作員操作失誤造成的人員傷亡及損壞甲方財產,造成的一切損壞由乙方全部承擔。

      2、乙方操作人員由甲方提供食宿,不另收費。

      3、第一次安裝高度30米,增高費從增高之日起,每增高一節(2.0米),每節每月增加壹佰伍拾元計算,附墻按250元/道月租費(兩道)。

      4、此塔機租賃價格乙方不開具發票。

      九、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支付定金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賃合同2

      承租方(簡稱甲方):

      出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和誠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本合同第1條所述設備(以下簡稱租賃設備或設備)的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1、租賃設備

      1.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乙方的營業執照、機組人員的操作資格,以及市建委核定的特種設備檢測中心審發的各種有效證件和拆裝單位的拆裝資質證書復印件。

      1.3、乙方保證提供的租賃設備經特種設備檢測中心合格檢測報告,技術性能良好。

      2、設備交付

      2.1、約定交付時間和約定交付地點。乙方應在 年 月 日之前將租賃設備交付到位于 。

      2.2、甲方變更上述約定交付時間和約定交付地點應提前14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無法交付租賃設備也需要提前14天書面通知甲方。因未能及時通知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給予賠償。

      2.3、設備交付時,甲乙雙方應派代表清點設備及附屬配件,并填寫交接清單,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雙方代表的簽字時間為實際交付時間。

      3、設備安裝與驗收

      3.1、乙方應在2.1約定的交付時間14天以前向甲方提供準確的基礎制作圖紙和技術要求,并指派專業人員協助甲方完成設備基礎的施工工作。

      3.2、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確定機械設備基礎施工方案并負責設備基礎的施工和提供汽車吊;A驗收后將相關技術資料復印件由甲方蓋章或甲方代表簽名后交付乙方簽收,上述費用由甲方承擔。

      3.3、甲方應向乙方出具一份現場平面圖,提供坐標尺寸及詳細的地質資料,標明設備位置。甲方負責提供專用的一級配電箱,負責接通電源,提供充足的組裝場地,保證設備進出場道路暢通和作業方便。若因現場不具備安裝、拆卸和設備運行條件而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3.5、設備安裝由乙方負責,拆立塔、裝卸車的機械費用由甲方承擔。

      3.6、安裝完畢后,乙方負責驗收工作、組織驗收資料并承擔全部費用。甲方配合乙方進行驗收。應當有雙方代表參加驗收并在驗收報告上簽字,雙方各執一份。

      4、合同價格及支付方式

      4.1、甲方應支付乙方設備進出場費 元(大寫: ),甲方應在設備進場時支付 元(大寫: )。

      4.2、設備租賃期限暫定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設備月包干租賃費(不計加班)為每月 元 (大寫: )。

      4.3、設備到場時甲方支付進出場費和前三個月的租賃費,以后費用按月結清。如甲方拖欠租賃費,乙方有權停塔,停塔期間照常收取租賃費,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4.4、本合同價格是甲乙雙方根據招標文件和乙方投標報價經充分協商確定。本合同價格己經充分考慮了施工中可能遇到的諸種復雜因素和一切必需的費用。除本合同中另有規定或經雙方協商變更,在合同履行期間不論發生其他任何情況任何一方均不得要求變更合同價格。

      5、租賃設備的維修、保養和運行

      5.1、乙方負責租賃設備的維修、保養服務。租賃期間的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2、設備發生故障,乙方維修人員白天應在8個小時之內趕到現場,最大限度地減少施工損失。乙方塔機故障維修保養而停機每月少于48小時,屬于正常維修,甲方不扣減租賃費用。因維修或保養停機每月超過48小時,超過部分按實際停機天數扣減租賃費用。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承擔因停機造成的其他損失。

      5.3、乙方負責為租賃設備配備機組人員三人,其中包括機長一人。機組人員要接受甲方的指揮,配合施工,保證租賃期間24小時待命服務。對不遵守工地管理制度,無故刁難甲方施工人員的機組人員,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更換要求。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應在48小時內予以更換。乙方配備的機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5.4、甲方應配備足夠的專職信號工、掛鉤人員,且必須持證上崗。信號工不得違章指揮。如因違章指揮或掛鉤不當造成的事故,一切后果由甲方負責。

      5.5嚴禁甲方人員擅自操作、修理塔機。因甲方擅自操作修理塔機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因甲方司機自己操作而發生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5.6、多臺設備作業時。甲方應制訂詳盡的作業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向信號工和機組人員作出書面安全交底。

      5.7、甲方負責提供住宿,保證機組人員必要的休息。

      5.8、當塔吊需要錨固(外用電梯需要接高)時,甲方應在7日前通知乙方 。 甲方應根據乙方提供的數據和需求,認真做好預留孔洞和作業平臺的搭設等準備工作。

      5.9、乙方應保證機械維護保養制度的落實,使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機組應按照《起重機械安全規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的規定做好設備的日常檢查和月檢,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檢查記錄存檔。甲方有權檢查設備的運行檔案和日檢、月檢記錄。

      6、出租變更

      6.1、在租賃期間乙方如將租賃設備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正式通知甲方,租賃設備新的所有權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繼續履行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義務。

      6.2、在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將乙方塔機轉讓、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6.3、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移租賃設備;否則,因甲方擅自轉移設備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7、設備保管和風險責任

      7.1、從租賃設備實際交付給甲方,到設備交還乙方為止,這一期間設備保管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7.2、租賃設備發生意外事故后,最終賠付責任按照甲乙雙方在事故中的實際責任負擔。

      8.設備交還

      8.1甲方使用設備完畢,要求歸還設備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或甲方交付郵局的時間為租賃費計算的`截止時間。乙方收到歸還設備的通知以后應在 24小時內到達設備現場與甲方辦理設備交還手續。甲乙雙方在清點設備以后要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各持一份。

      9、.糾紛解決

      9.1、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一方違約造成另一方損失或不能正常履約,守約方應當及時向對方提出書面材料,說明有關情況和索賠要求。收到此類資料的一方應當在7天內給予書面答復,超過7天不答復視為同意提出書面資料一方的要求。在守約方通知或應當知道對方違約的情況后28天后不向對方提出書面資料,視為放棄向違約方提出索賠請求。

      9.2、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糾紛,先以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人民法院裁決。

      10、甲乙雙方代表及聯絡方式

      10.1、甲方指定 為乙方的履約代表,其在履約過程中的簽字與乙方蓋章或乙方法寶代表人的簽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履約代表的通訊地址: ,電話: 。 10.2、乙方指定 為乙方的履約代表,其在履約過程中的簽字與乙方蓋章或乙方法寶代表人的簽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履約代表的通訊地址: ,電話: 。 10.3、履約過程中發生文件傳遞應當用書面形式?梢越挥蓪Ψ铰募s代表簽收,或以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的方式通過郵局遞交。按照上述地址將有關文件遞交郵局即視為文件己經送達。

      10.4、甲乙雙方改變履約代表,應書面通知對方。因未通知對方而造成的損失或其他法律責任由未通知一方承擔。

      11、合同生效與解除

      11.1、雙方合作過程中,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作補充。

      11.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價款支付完畢失效。

      承租方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電話:開戶銀行:銀行帳號:簽定日期: 年 月電話: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日

    塔吊租賃合同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結合市場的租賃慣例,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充分協商后,在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完全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履約,不得違約,具體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出、承租標的物(塔吊)現狀:良好

      (一)名稱:塔式起重機(下簡稱塔吊)(標準高度)

      (二)型號:(三)塔吊的設備編號: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承租塔吊的數量:壹臺

      第三條:

      塔吊的租賃期限及特別約定

      (一)租賃期限:共計承租月。

      甲方從月乙方從年月日起止將塔吊還交甲方場地。

      (二)特別約定:

      1、租賃期滿,租賃費結清后,經甲方同意,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在承租臺數、租金租期等條款雙方重新約定,重新簽訂塔吊租賃合同。

      2、冬季停工停機起不得早于當年的11月日,如早于該日期,租金應交到該日期,租金按實際日期計算。

      3、春季開工開機日期不得晚于當年的3月日,如晚于此日期,租金從此日期開始計算;如早于此日期,租金按實際日期計算。

      4、春開冬停的日期由甲乙雙方簽字予以確認。

      5、塔吊在乙方施工現場安裝完畢后,經甲乙方在安裝檢測調試認定書上簽字,之后乙方方可使用塔吊,乙方并負責維護、維修、保養工作,承擔維護、維修、保養所發生的費用。如果乙方未在安裝調試認定書上簽字而使用塔吊,就視為默認塔吊達到施工使用標準。

      6、乙方在甲方場地提出設備時,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在出庫單明細上確認簽字,設備返還進按出庫單驗收。

      第四條:

      租金及給付期限(租金用人民幣支付)

      1、每臺塔吊租金為(大寫)2、本合同雙方簽字即生效,簽字后乙方即向甲方交付(大寫)

      3、余下租金乙方提前10天支付,例如1月1日支付1月10日以后的租金。

      4、租金總額是否包含稅金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五條:

      抵押金

      1、合同簽訂后乙方即向甲方交付抵押金,待本合同履行期滿后,乙方將塔吊還交給甲方,經甲方驗收后,認為可以退還押金時,甲方將抵押金退還給乙方,乙方向甲方交付收到抵押金的收條。

      2、在乙方不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時,抵押金可抵部分租金。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如乙方根據施工需要增加塔吊標準節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增加月租金,每增加壹節每月增加租金(大寫)

      2、甲方有權監督和檢查乙方對塔吊的維護保養工作。

      3、如果甲方發現乙方的塔吊操作者違反《塔吊操作規程》。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更換懂得《塔吊操作規程》的操作者,否則,甲方塔吊的損壞修理費、更換零部件費用由乙方按價賠償。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塔吊操作者進行操作技術培訓和安全生產教育。

      5、甲方有義務按乙方要求,協助乙方安裝調試塔吊,達到生產使用要求,雙方在安裝調試認定書上簽字確認。安裝調試認定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乙方租賃后發現因塔吊自身原因的機械、電路故障造成停工,甲方應及時安排修理技師到現場進行修理,若未及時派人修理因此所引起的乙方誤工所連帶的一起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7、甲方保證塔吊生產年限為20xx年生產并在塔吊進場時保證塔吊鋼絲繩是新換的、導輪運轉靈活、電氣電路穩定、駕駛操作系統靈敏,各項技術指標正常,并保證甲方24小時到現場機修服務。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裝卸費用,裝卸費用含汽車吊、人工費費用。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協助乙方安裝調試塔吊,并達到生產使用要求。

      2、如果不是乙方的原因,塔吊出現故障,經生產廠家或技術監督部門鑒定,確定責任后,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修理費和更換零部件的費用。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保證其塔吊每月保證完成27個工作日,否則乙方有權扣除塔吊少于27個工作日之外天數的租金。

      4、乙方有義務按時支付增加標準節的租金。

      5、乙方有義務做好塔吊的維護保養工作。

      6、乙方有義務對其操作手進行操作技術培訓和安全技術教育。

      7、乙方有義務按甲方要求更換不按《塔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操作的'操作者。

      8、塔吊在甲方場地交付乙方后,所發生的運輸費、安裝費、檢測費雙方協商確定為壹萬元,合同到期后再次的拆卸費、返還塔吊的運輸費雙方協商確定為壹萬元,生產期間所發生的電費等費用,全部有乙方承擔。

      9、乙方必須盡職盡責地保管、維護保養塔吊,否則丟失了塔吊按甲方購價格上線賠償,如發生塔吊毀損,乙方按市場零售價向甲方賠償。

      10、本合同履行期滿后,乙方將塔吊還交甲方場地,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乙方方可向甲方要收到塔吊的收條。

      第七條:

      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地震、戰爭等因素)造成塔吊毀損、滅失等事故乙方不予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

      雙方違約條款

      (一)甲方的違約條款

      1、如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必須向乙方支付合同約定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

      2、如果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二)乙方的違約條款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必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并繼續履行本合同。

      2、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甲方有權收回塔吊,發生的拆運等經濟損失由乙方按實際發生支付賠償金。

      3、如果乙方違約,剩余的租金及抵押金不予退還。

      4、如果乙方將塔吊轉租,賣掉、抵賬,超載造成塔吊損壞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新塔吊價格賠償。

      第九條:

      本合同未約定到的條款,雙方再經過協商,達成一致后,作為合同的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

      雙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如果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到甲方單位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履行期滿,費用結清,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有關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塔吊租賃合同4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雙方同意按照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由甲方租給乙方下列財產:

      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每月租金進出場費及拆裝費租憑物塔吊價值(元)

      塔吊QTE-5513臺3每臺每月25000元 55萬元/每臺

      第一條、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的租金執行,每月1日—5日給算一次上月所的生的租金,所產生的租金不含稅費和發票費用,乙方不得拖欠,如有拖欠每日加收全部租金的百分之一租金賠償給甲方,塔吊基本高度為 12 節,超出高度加節另附租賃費,每節每天 30 元,每套附墻每天 30 元,加節加附墻以甲方通知單為準。甲方所出租的塔吊以廠家出廠時的基本配置為標準出租給乙方,不含其它附屬配置。

      第二條、租賃期限為 天,(自20xx年8月29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根據租用財產數量,雙方商定預交押金 元,(所租財產未退之前不得以押金抵租金)。

      第四條、甲方塔吊司機 3 人由乙方負責食宿及安全管理,如因非本吊車司機操作吊車發生的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乙方制定的各項安全制度甲方要積極配合,服從乙方人員的指揮,按時作業,保證乙方在工作中正常使用,乙方輔助作業人員將所吊物件捆扎牢固,必須符合操作規程標準,如發生松散落物發生的.事故或乙方指揮不當發生的事故乙方承擔一切責任。乙方必須按甲方提供的基礎圖紙做好基礎,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如因基礎不標準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乙方租用期間甲方必須保證吊車正常運轉,及時辦理安檢手續,保證作業時間,出現故障及時搶修乙方必須配合協助,因故障導致停工每天不得超過 12 小時,如超過扣除甲方當天租賃費。

      第七條、塔吊設備產權甲方所有,乙方在租用期間僅擁有使用權,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移動或處理甲方擁有的塔吊機,更不得抵押或賣與他人,租賃期滿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或阻止甲方拆除所租塔吊,若出現本條所描述的情況視為乙方自愿同意按甲方塔吊的價值購買此塔吊,并及時付款,未到合同期滿退還所租塔吊,按原約定租期計算租金。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此合同履行地為 銀川市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如需安裝監控設備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自己安裝。

      第九條、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以后發生業務不另簽合同,一律按此合同執行。

      第十條、冬季停工乙方向甲方報停工時間,由甲方負責人確認為準,否則視為乙方正常施工。如乙方未按合同付款方式執行,冬季停工不予報停,繼續向承租方收取租費。

      第十一條、運輸方式:甲方負責送貨到乙方施工現場、并負責安裝調試,退還撤離施工現場由甲方負責,所產生的費用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 元,如乙方未按時支付,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十二條、補充開之日期從 開工。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材料員: 材料員:

      電話: 電話:

    塔吊租賃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項目部(以下簡稱乙方)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款。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訂立,甲方同意將一臺QTZ塔吊租賃給乙方,用于程家橋路258號廠房垂直運輸使用,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機械配套及價格:

      1、甲方出租塔吊一臺及一切配套設施。

      2、甲方配備隨機負責駕駛工上崗操作證一名。

      3、價格:該工程主體結束為止,租金按每月計算,機械租費__________元/月,甲方配備隨機負責駕駛工上崗操作證一名,其工資由乙方負責支付給甲方。在每月月底按時支付當月租金,如逾期繳納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月按租金百分之一計算)。

      4、甲方設備進場后,安裝調試通過使用,乙方支付進出場費__________元正。

      5、基礎預埋件押金__________元,到工程結束預埋件無損壞,押金退還。

      二.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設備的運輸、安裝、拆卸等工作,費用有甲方自負。

      2.設備的維修和保養由甲方負責,費用有甲方自負。

      3.甲方委派的隨機人員必須具有一定的法制觀念和高度的責任性及上海安全操作規程。

      4.甲方委派的隨機人員必須一切服從現場管理人員指揮,如乙方臨時決定需要通宵作加班的,甲方隨機人員必須操作跟班作業。

      5.如設備發生故障,甲方司機立即通知或派人修復,造成停工白天超過8小時,扣除當天臺班,停工超過二天,扣除七天租金。

      6.甲方提供租借設備和安裝拆下設備的資料,甲方負責申報,領取合格證書。如安全部門驗收不附合,罰款有甲方負責。工地造成停工費用在租金內扣除。

      7.運輸、安裝、拆卸、維修和保養出現的安全事故有甲方自負。

      二、乙方責任:

      1、甲方委派的隨機人員必須具有一定的法制觀念和高度的'責任性。嚴禁乘人超載,如果出現造成的安全事故所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2、安裝拆卸前乙方確保大型機械進出場的道路暢通,以及安全防衛設施。

      3、乙方提供甲方配備隨機負責駕駛工住宿。

      4、如乙方發現問題立即向甲方配備隨機負責駕駛工回報。

      三、租賃日期:安裝申報,領取合格證書后開始至乙方工程結束前15天通知止。

      (租賃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四、補充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

      五、此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必須遵守。

      六、此合同一式二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待款清后自動失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塔吊租賃合同6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簽名: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簽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賃名稱:山東華夏QTZ40塔吊一臺。

      二、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租金的標準,每月元(大寫元)加節每月大寫 貳佰 元)不含稅費。由乙方指派專業人員使用管理。

      2、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設備到施工現場后首付租金40000.00元(大寫,安裝完畢運行正常后按雙方事先約定半年一付。

      3、甲方必須保證塔吊在安裝完成能正常運行,若不能正常運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且退還一切費用。

      三、租賃物資的保管與維修:

      1、乙方對租賃物要妥善使用、保管。租賃物返還經雙方檢查驗收,必須能正常運行使用,如造成租賃物人為損壞、丟失,由乙方照價向出租人賠償。

      2、在租賃期間,租賃物的自身機械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耗材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更換鋼絲繩、附軸等。

      四、出租人或承租人變更:

      1、在租賃期間,租賃物所有權轉移第三人,應正式通知乙方,租賃新物的所有權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人。

      2、在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將租賃物資轉給第三人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物,如有發生,乙方應向甲方賠償所有的損失。

      五、其他約定:

      1、進場的拉運費、安裝費由承租人承擔。

      2、因出租的.機械設備的各項技術安全資料不齊全,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3、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物的質量以及提供相應合格證書等,如租賃物在使用過程中因其自身質量問題(如塔吊臂斷裂等)所造成的事故損失由甲方承擔。

      4、計費時間:

      1)塔吊附著必須按規定規范安裝。

      2)、租金計算按安裝調試合格之日開始計算,截止日期按退單日期計算。起止時間雙方簽訂協議為合同附件。

      3)、如冬季不退還,按實際停工及復工時間計算。

      5、乙方必須按時對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壓箱或電機正常磨損發生故障必須及時維修,維修費用及人員由甲方承擔,如甲方不及時派專業人員進行維修所造成的工期延誤,所有的經濟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6、由乙方人為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六、本工程完工后,不需要塔吊運行時,申報甲方,辦理退還塔吊建筑機械的協議手續后停止合同。

      七、本合同在租賃期間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的附件均為合同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賃合同7

      承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現甲方于 工程建設的需要,特向乙方租賃塔式起重機以供其施工使用,根據《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的要求,就相關的租賃事項經雙方友好協商達到如下協議,希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租用乙方中聯塔式起重機 臺,型號為 ,塔機安裝高度以滿足該項目建筑屋面施工的要求(不含塔樓的高度),起重臂長 米,實際安裝臂長是 米;

      二、租賃期

      2.1、租期不少于 個月,不足 個月租期的按 個月計算租金,超過則按實際 使用日期計算;

      2.2、正常情況下塔機啟租日期按塔機經乙方所委托的安裝公司安裝、調試完成,并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合格當日起計算,在乙方取得有資質的檢驗檢測單位檢查合格證當日,若甲方仍不與乙方簽定交付使用手續,則塔機從該日期第二天起租賃自動生效;如因甲方趕工,按塔機安裝調試完成投入使用之日起計算:塔機截止時間甲方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并以書面通知停機之日為準;

      2.3、乙方塔機(標塔)按本合同約定,或甲方要求時間進場,在乙方塔機進場后,甲方不及時進行塔機基礎施工,不及時向乙方所委托的安裝公司提交相關的屬于甲方的塔機報裝資料的(如:施工方案、計算書、基礎驗收證明、合同、所需的所有其它文件及蓋章等全部資料、手續等)等原因造成塔機不能及時安裝、檢測的,則塔機起租日以乙方標塔進場之日起15日后之次日開始計算(屬乙方原因的除外);

      2.4、塔機進退場

      2.4.1、塔機進場時間:鑒于乙方新塔機進場投入使用,甲方需提前不少于15日歷天以通知乙方進場,以滿足甲方及時施工的需要;

      2.4.2、塔機退場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三、塔機租金、進退場費用、檢驗檢測費

      3.1、租金

      3.1.1、 塔式起重機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整/臺機;

      3.1.2、租金包括塔機使用費和維修檢修費,塔機司機工資由甲方負責;

      3.2、所租賃塔機按 “先使用后付租金”原則租賃使用,交付使用當日(或啟租當日)起開始計算租金,月租金在每三月結算一次,于次月5日前支付;超過7天仍未向乙方支付租金的,乙方可選擇停機,其停機期間的租金照計;超過15天仍未支付租金的,乙方有權拆除塔機;應付而未支付的租金從第15天(含15天)起以未支付額為基準每日加收5%作為延遲付款之滯納金,甲方不得因此而有異議

      3.3、進退場、地腳螺栓、附墻費

      3.3.1、進退場費: 塔機地腳螺栓費塔式起重機進退場為人民幣 元整/臺機;該費用包括塔式起重機運輸、安裝、拆卸、檢測、塔機地腳螺栓、附墻預埋件等有關費用;

      3.3.2、不超過塔機附墻規定長度的附墻費由乙方承擔,而超過塔機附墻規定長度(垂直距離為4米內)的附墻費將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由雙方另行商定;

      3.3.3、進退場、地腳螺栓費在進場塔機安裝完成之日(一星期內)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完畢;

      3.4、以上費用均以不含稅人民幣計算,乙方只開具收款收據進行收款,甲方以現金、匯款方式將每次結算租金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5、塔機經有資質的檢驗檢測部門檢測、驗收,其所需的檢驗費、取證費用由乙方承擔;

      3.6、本單價已含屬乙方人員之工傷保險費、醫藥、物價差、工人安全用品等費用。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與乙方責任范圍相關的而使甲方先行墊付的費用,甲方有權從應付給乙方的租金額或費用中優先扣除。

      四、安裝、調試及驗收

      1、塔機的拆除由乙方委托有安裝資質的單位完成,并向甲方提交安裝(拆卸)方案及安裝單位資質證明資料,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并承擔裝拆過程中的相關安全責任。

      2、塔機安裝完畢,乙方應按國家有關標準、規范及塔機《使用說明書》中要求進行調試和自檢,甲方配合按程序向有關部門申請報裝、報檢,直到領取塔機安裝使用合格證。

      五、甲方責任

      1、塔機僅限于本合同約定的項目工程使用,甲方無權將塔機轉至另一工程使用;

      2、塔機所有權屬于乙方,甲方無權將塔機作為抵押、轉讓給第三方或另作該工程之外的其他的用途使用,否則甲方須賠償因此而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3、必須按照國家相關法規及省市有關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管理條例,負責塔機的現場安全管理;

      4、負責無償提供該塔機的用電(每臺塔機供電容量不少于35Kw),應在離塔身不大于5米范圍內設一專用電箱(電箱內配置隔離開關、漏電開關且參數須符合使用要求);

      5、保證塔機在裝、拆作業及使用過程中的塔機工作面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同時配備塔機在工地現場的指揮人員和司索人員及配置對講機、料斗、索繩等塔機作業所需的機具,且保證所提供的司索和指揮符合國家有關安裝規范的要求,因不符合安全規范的司索或者指揮而造成的事故及其相關責任由甲方負責;

      6、按乙方提供的塔機平面布置圖、附墻預埋螺栓等要求進塔機基礎施工及附墻螺栓預埋;

      7、及時配合乙方工作人員的維修保養工作,如工地沒有工作時,應協調乙方對該塔機進行維修保養。原則上每月累計不少于兩天讓乙方對塔機進行保養及安全檢測;

      8、甲方必須保證塔機進、退場道路暢通,提供足夠的空間及場地給乙方進行裝拆作業。因道路或場地造成乙方的損失均由甲方負責賠償。塔機無法進退場的其租金照計;

      9、協助保管塔機,以防失竊、人為破壞;

      六、乙方責任

      1、每臺塔機配備持證和技術操作有經驗的司機負責開機,司機工資由甲方承擔。

      2、負責塔機進退場的發貨、收貨清點及進退場運輸過程中的裝卸車的安全。

      3、按照有關塔機維修保養規范及安全操作規程,負責租賃內塔機的日常管理、維修及安全操作。

      4、乙方維修人員應做到及時服務,在接到故障通知后迅速來到現場排除故障,若每次因故障維修超過24小時仍不能修復塔機,則扣除當天租金(雙方必須在每次停機超過24小時辦理停機簽證手續)

      5、乙方司機及安裝維修人員應遵守甲方的現場安全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的調度以滿足施工需要(包括加班),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誤施工生產。

      6、乙方提供的塔機必須保證質量合格,機械狀況完好。并向甲方提供完備的技術資料和使用過程中的安全檢查及相關資料。

      7、因乙方塔機司機違章操作與塔機自身質量問題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8、負責提供塔機基礎設計相關參數和預埋螺栓的安裝作技術指導。

      七、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所提供的塔機必須滿足塔機使用說明書中的規定及甲方該工程屋面層施工(非塔樓段施工)的要求,若甲方的特別需要而需乙方增加塔機高度或附墻數量時,其所需增加的全部材料、設備費、人工費由甲方承擔;

      2、塔機的.安裝位置由乙方根據現場條件、建筑物特點進行布置,當附墻距離大于3.5米時由甲方協助相關技術人員進行計算,并出具相應的技術文件書,以此確定附墻方法及附墻桿件制作,其附墻桿件制作、安裝所需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3、雙方必須嚴格按照有關安全規程及相關規范進行管理和作業,若發生安全事故,則分清責任,如因塔機本身質量問題或塔機司機違障操作及塔機在裝拆過程中所造成的事故和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雙方若有爭議,則按當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仲裁結果執行。

      4、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任意加設或拆除塔機上的零件及標志、標識等,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5、如因甲方或工程停工造成塔機停機,停機期間租金照計。

      6、塔機在正常使用過程中的附墻及頂升加高所需的時間在計算租金時不得進行扣減計算;

      7、本租賃合同為連續不間斷租賃合同,不因節假日或氣候等任何原因扣減租賃時間和租金。

      8、雙方往來的函件,應在收到之日起五天內予以回復(急函不超過三天),過期不復則視為對發函件方的默認和肯定

      9、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指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造成的塔機損壞及安全事故,各方均承擔屬于自已范疇內的損失及責任。

      10、乙方新塔機制作配重時所需的材料、人工由乙方負責,甲方協助完成;

      11、乙方及時配合指導甲方做好塔機基礎的施工工作;

      12、乙方全權委托 先生對該工程塔機租賃期間的全部工作及收款事務,其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

      八、合同履行

      1、因本合同產生的糾紛,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無法達成一致時則通過司法途徑由工地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處理。

      九、附則

      1、本合同至雙方簽字蓋章后即時生效,至租賃完畢甲方付清所有款項,乙方塔機退場后即時失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租賃完畢甲方付清所有款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賃合同8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結構:

      4、工程層數及總高度:層,總高米。

      第二條租賃機械及附件的名稱、型號

      1、名稱:塔吊

      2、型號:

      3、數量:臺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塔吊進出場費(安裝拆卸費)元/臺(不含稅,此費用指正常安裝拆卸費用,若施工現場或施工需要25噸以上汽車吊拆卸時額外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支付);塔吊進場安裝合格后,甲方付清進出場費。

      2、塔吊月租金元/臺(不含稅,含機組人員工資),按月結算,不足一月按實際天數計算,租費元/天。安裝完畢后,由陜西特種設備質量安全監督檢測中心發證準許使用之日起為租金算起日,若因甲方資料不齊全導致不能備案檢測或甲方因工程需要提前使用,則租費按實際使用日期開始計算。一次包死不做調整。

      3、如甲方原因機械安裝完成后15天內,未能檢測或因故停用,租賃費用按機械安裝

      完成日至出場日計算,進出場費仍由甲方承擔。甲方未能在約定時間內通知乙方安裝機械,則乙方有權另行安排本機械的使用。甲方可根據工程實際開工情況與乙方另行協商機械使用時期。

      4、塔吊租金包含:機械的使用費、司機的工資、維修保養、保險等。

      5、塔吊的進出場費包含:機械的運費、安裝、拆卸、調試、政府部門部門檢測驗收費等。

      若因甲方施工需要地下節做一次性預埋的須支付地下節成本5000元,若甲方拆除塔機(地下節),爆破費用由甲方承擔,在確保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乙方可回收,則不計成本費

      第四條甲方的責任、義務

      1、甲方負責乙方進場安裝、拆卸時場地的“三通一平”,提供操作人員的住宿、飲食。(飲食費用乙方自理)。

      2、甲方負責將動力電源接至基礎邊的電源箱內,滿足塔吊的用電需要,電費甲方承擔。

      3、甲方負責塔吊的基礎施工,乙方提供相關技術資料及預埋件。制作基礎所有費用甲方承擔;甲方負責基礎的驗收與維護,并將結果及相關資料提供給乙方。

      4、機械進場前甲方必須配合乙方辦理建設部門要求的備案登記資料,由乙方申報建委,若甲方不提供相關資料或資料不全所造成的監檢部門的`一切罰款,均由甲方承擔。

      5、機械進場后,甲方配合卸貨,且做好保管。甲方必須配合乙方塔吊的安裝、頂升加節,頂升加節需提前48小時通知乙方。

      6、機械運作前,甲方必須向乙方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不得違反操作規程,強行使用塔吊或甲方人員擅自使用操作塔吊。甲方違章指揮時,乙方操作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7、甲方在工程完工前15日以書面通知乙方停機的確切時間,為拆機做好場地及出場道路暢通等工作,并辦理機械租賃費的結算手續。

      8、甲方如現場條件不滿足拆機的要求或未按約定支付租賃費的,則視為機械正常工作,按天計取租賃費。

      第五條乙方的責任、義務

      1、塔吊安裝由乙方負責,安裝前乙方應提供給甲方安裝時的技術資料,甲方配合現場施工,乙方負責提供塔吊基礎預埋及螺栓、附墻及技術資料。一次性預埋材料或鉆孔由甲方負責。

      2、機械進出場,乙方與甲方必須辦理相關的出入庫手續(清單附后)。

      3、甲方未按時支付租金,超過一個月時乙方有權停機,直到付清上月租金為止,停機期間月租金不變。因此造成的損失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4、負責為所租賃的設備配備機組人員。機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機組人員進入工地必須持證上崗,乙方應向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遵守工地規章制度,服從甲方進度要求必須加班。

      5、機組人員密切配合,保證24小時正常施工,搞好優質服務

      6、乙方應保證機械維修保養制度的落實,機組應按照〈起重機械安全規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的規定做好設備的日常檢查和月檢,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使塔式起重機隨時處于最佳性能狀態。

      9、下列情況造成的停機乙方仍收取臺班費用:

      A、社會停電(8小時以內)。

      B、甲方要求的停機(在提前一周的通知情況下,根據停機時間長短,在半月之內不計租金,半月至1個月,按實際停用天數*783元*30%計租金,一個月以上停機按實際停用天數*783元*50%計租金)。

      C、政府部門規定的惡劣天氣及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停工

      D、春節假期20天不計取月租金。超過20天,按正常收取月租金(如不放假則按實收費

      10、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A、施工前甲乙雙方應對機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B、信號工要按照吊裝要求指揮吊裝,指揮失誤造成的事故(損失)一律由甲方負責,司機禁止在無信號的情況下吊裝,否則后果自負。

      C、機械本身的損害及乙方機械操作人員操作不當造成的損害及停工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

      第六條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若發生合同糾紛,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發生爭議,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合同有效期為合同簽定之日至所有款項付清為止,款項付清后合同自動失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承租方(甲方):出租方(乙方):

      負責人:負責人:

      電話: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塔吊租賃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項目部(以下簡稱乙方)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款。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訂立,甲方同意將一臺______________租賃給乙方,用于程家橋路258號廠房垂直運輸使用,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機械配套及價格:

      6、甲方出租塔吊一臺及一切配套設施。

      7、甲方配備隨機負責駕駛工上崗操作證一名。

      8、價格:該工程主體結束為止,租金按每月計算,機械租費壹萬元/月,甲方配備隨機負責駕駛工上崗操作證一名。

      9、甲方設備進場后,安裝調試通過使用,乙方支付進出場費仟元正。

      10、基礎預埋件押金仟元,到工程結束預埋件無損壞,押金退還。

      二.甲方責任:

      15.甲方負責設備的運輸、安裝、拆卸等工作,費用有甲方自負。

      16.設備的維修和保養由甲方負責,費用有甲方自負。

      17.甲方委派的隨機人員必須具有一定的法制觀念和高度的`責任性及上海安全操作規程。

      18.甲方委派的隨機人員必須一切服從現場管理人員指揮,如乙方臨時決定需要通宵作加班的,甲方隨機人員必須操作跟班作業。

      19.如設備發生故障,甲方司機立即通知或派人修復,造成停工白天超過8小時,扣除當天臺班,停工超過二天,扣除七天租金。

      20.甲方提供租借設備和安裝拆下設備的資料,甲方負責申報,領取合格證書。如安全部門驗收不附合,罰款有甲方負責。工地造成停工費用在租金內扣除。

      21.運輸、安裝、拆卸、維修和保養出現的安全事故有甲方自負。

      二、乙方責任:

      9、甲方委派的隨機人員必須具有一定的法制觀念和高度的責任性。嚴禁乘人超載,如果出現造成的安全事故所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10、安裝拆卸前乙方確保大型機械進出場的道路暢通,以及安全防衛設施。

      11、乙方提供甲方配備隨機負責駕駛工住宿。

      12、如乙方發現問題立即向甲方配備隨機負責駕駛工回報。

      三、租賃日期:安裝申報,領取合格證書后開始至乙方工程結束前15天通知止。(租賃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四、補充內容:

      五、此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必須遵守。

      六、此合同一式二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待款清后自動失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塔吊租賃合同10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施工中需要塔吊,現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雙方平等互利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和合同法中《租賃合同》的有關條款,就甲方要求增加的塔吊有關事宜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第1條:租賃設備概況

      序號

      設備名稱

      型號

      數量(臺)

      吊鉤高度

      臂長(m)

      基礎方式

      1

      塔吊

      qtz6018

      1

      根據需要

      60

      予埋節式

      第2條:費用組成

      序號

      設備名稱

      型號

      塔吊進出場費(元/臺)

      基礎預埋費(元/臺)

      月租費(元/臺)

      1

      塔吊

      q6018

      注:1、塔吊月租費包括在使用過程中的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和每臺塔吊3個司機的人工費等

      第3條:費用的組成及結算方法

      3.1費用的組成原則

      3.1.1本合同各項費用是依據由乙方編制甲方審定的設備施工方案,在參照了當期當地同類設備市場租賃價格后雙方所商定的。若未發生3.1.2條款中所列各項,價格一旦確定,則合同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減各項費用。

      3.1.2若發生下列內容,所增減的費用雙方另行協商。

      3.1.2.1由于甲方原因,所租設備改型或設備參數增加或降低。

      3.1.2.2由于現場原因,原設備施工已無法實施。

      3.1.2.3由于現場原因,設備在報停后無法及時降拆、退場的。

      3.2停置處理

      3.2.1 塔吊進場安裝完畢,驗收合格后,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設備發生停置,則乙方按正常租賃費的50%計取費用。

      3.2.2 塔吊在租賃期間,由于非乙方原因,塔吊如果要發生連續15天以上的停置(不含15天),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塔吊可以按照停置處理,停置期間乙方按照正常使用的月租費的50%計費;如果設備發生15天(含15天)以下的停置,乙方按照正常的租費計費。

      3.2.3 如果設備要發生冬停,塔吊乙方按照正常租金的45%計費。

      3.2.4 塔吊書面報停后,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設備延期退場,則乙方按照正常租賃費的40%計費。

      3.2.5 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報;騿⒂迷O備。

      3.3費用支付

      3.3.1費用計取時間:塔吊從甲乙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至項目經理部書面停止使用之日止。

      如果設備驗收合格后,甲方沒有啟用該設備,則從上述之日到正式啟用之日視為設備停置期間,乙方按照本合同的3.3.1條執行。

      塔吊安裝完畢,甲乙雙方應該及時組織驗收,非乙方原因,甲方應該在安裝完畢2日內同意驗收,否則,從安裝完畢后的第3天塔吊開始計取租賃費。

      甲乙雙方約定,設備租賃不足整月的計費方法,按照相應設備的月租費除以當月天數換算成的日租費,乘以天數。

      3.3.2 租賃費支付

      租賃費按月支付。每月5日前,乙方向甲方遞交當月結算單,甲方經審核簽字后于當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當月費用。

      3.3.3 設備進出場費:設備安裝驗收合格后,甲方隨當月租賃費支付乙方全部進出場費50%,設備拆除后,隨當月租賃費支付余下50%的進出場費。

      第4條 甲方責任

      4.1 負責審定乙方編制的《設備安裝拆除技術方案》和其它涉及設備正常使用的有關技術方案,方案一旦審定,雙方應嚴格按照方案實施。甲方負責設備的現場定位和基礎施工,達到方案要求,并承擔相應責任。

      4.2 確保設備進出場道路暢通和設備安裝、降拆所必需的'操作面。

      4.3 塔吊使用過程中的吊鉤以下的各種吊具由甲方解決。

      4.4 負責現場安全管理和機械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及任務交底。

      4.5 負責機械設備在現場停置期間的保衛工作和機械設備的防護工作。

      4.6 甲方負責協調與周邊的關系,保證設備運轉不受影響.

      4.7 甲方無償為乙方人員提供工具房和宿舍,為乙方駐場人員創造飲食條件和取暖條件,飲食費用自理。

      4.8 提供滿足設備正常使用所需的一次電源,一次電源箱距離機械設備中心不超過5米,電壓確保在361v-399v范圍內,設備發生的電費由甲方承擔。由于現場電壓不穩,造成設備損壞,由甲方負責修復或賠償維修費用。

      4.9 負貴搭拆設備工作范圍內的安全防護和環保防護,保證達到相關標準。

      4.l0 甲方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雙方約定的用途和設備的操作規程進行指揮作業,禁止違章指揮,甲方承擔違章指揮引發的安全責任。若未按雙方約定用途和設備的操作規程進行指揮作業,乙方操作人員有權拒絕操作,并照常收取租賃費用。

      4.11 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及時足額支付乙方租賃費用。甲方無正當

      理由不按合同付款期限支付乙方費用,乙方可在遞交當期結算單25天之后暫停為甲方服務。

      4.12 設備拆除退場前3日內,甲方應該付清全部費用。

      4.13 甲方對于乙方的任何罰款,甲方應該在罰款單開具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否則,乙方視為罰款無效.

      4.14甲方承擔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責任。

      第5條 乙方責任

      5.1 根據施工現場的條件和甲方的要求,編制塔吊技術方案。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設備符合行業規定。

      5.2 負責設備的進出場(進場運輸、安拆和退場運輸),嚴格按照甲方審定的技術方案進行施工。

      5.3 根據甲方的工作負荷情況提供足夠用的塔司,如為滿足項目24小時施工需要,保證配備每塔3名司機。

      5.4 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技術達到行業管理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向甲方吃、拿、卡,要。由于司機服務配合不按服務規范要求進行或其他原因,不能滿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權提出更換司機。

      5.5 定期對設備進行維修保養,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承擔設備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的維修保養費用。

      5.6 設備發生故障后,乙方應迅速組織搶修,由于故障原因造成每臺設備停止使用每月累計不得超過24小時,否則,甲方有權扣除超過期間的相應設備的租賃費,扣減費用按照日租費乘以超過期間天數的兩倍計。

      5.7乙方人員進入甲方現場應遵守現場規章制度,聽從甲方指揮、安排。

      5.8按照有關規定對進入現場的塔吊進行管理。

      5.9負貴設備司機操作過程的安全技術交底。

      5.10乙方承擔由于設備本身問題或司機誤操作引發的安全責任。

      第6條 爭議

      6.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其它機構解決。

      第7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7.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方案變更、增項,雙方以書面形式簽字認可后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2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在雙方完成約定工作內容,費用全部結清后即告終止。

      第8條合同份數

      8.1本補充協議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8.2 本補充協議副本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月 日 年 月 日

    塔吊租賃合同11

      出租方:(以下甲方)

      承租方:(以下乙方)

      根據國家《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一、甲方將租給乙方,經乙方安裝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則,后果自負。

      二、租賃時間(租賃費起止時間)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送還之日止(最多扣減春節期間2月份一個月時間,春節放假時間不足一個月按實際停用天數計算,使用期不足半年按6個月計算)。

      三、本合同附件,發貨單、驗收單、對賬結算單均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租賃期間,乙方對租賃物品要妥善保管并負責維修、保養,交回時必須完整清潔,如有損壞、變形、保養不善或零部件缺失等情況,要按租賃物的原價賠償給甲方。

      五、租賃期間乙方要嚴格按照所租物品的操作規程、保養要求操作使用,在此期間如有安全事故發生,責任由乙方負責,由此造成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六、租賃物由甲方負責裝車、運送至乙方指定地點,用完送還時由乙方負責裝車、運送至甲方指定地點(不超出范圍),租賃物交驗地點由甲方指定。裝車費及運輸費用甲、乙方各承擔一次。甲方不負責設備自身的安裝及拆卸。

      七、租賃時乙方交付押金___元,并提供證明信及身份證等手續,租賃費每月結算一次并給付上月產生的費用,送還物品時必須結清租賃費,如有拖欠,乙方須承擔每日‰滯納金。乙方如拖欠租賃費超過60天,甲方有隨時收回租賃物的`權利,且由乙方負擔因此產生的維修、拆卸設備、裝卸車等費用。

      八、乙方租賃的甲方設備需設專人持證操作,因操作人無證上崗,違章作業而對租賃物造成損壞,所產生的責任及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九、租賃物品的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轉租、轉讓、抵債,更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甲方有隨時收回租賃物的權利,否則,將按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追究其責任。

      十、解決合同糾紛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賃合同12

      因工程施工需要,甲方租賃乙方塔吊_________臺投入到_________工程施工,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及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塔吊起重機租賃合同一份。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一、塔吊規格型號

      1.塔吊型號:_________固定式

      數量:_________臺

      2._________塔吊自由高度_________m,本工程要求使用高度為_________m,工作半徑_________m,末端吊重_________T,最大吊重_________T(_________ m以內)。按說明書需_________道附著。

      3.附墻桿件、耳板、基礎預埋件、附墻桿件的錨固件等,由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圖紙制作及安裝,并承擔費用;甲方負責提供電源至乙方塔吊最下端5m處。

      二、租期計算

      1、塔吊租期至少為_________個月,不足_________個月按____個月租金收;超過_________個月按實際租期計算(租期最后一個月不足整月的按_________元/天計算租賃費)。

      2、塔吊安裝后,達到以下條款中任何一條即從當天開始計算租賃費:

     。1)、塔吊通過專業檢測中心或政府主管部門檢測驗收之日。

     。2)、塔吊通過施工現場當地認定或指定的其它機構的驗收之日。

     。3)、塔吊因工程需要開始投入使用(以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為準,乙方接到甲方啟用函后方可啟動塔吊供甲方使用)。

      3、停止計費日期確定:甲方書面報停之日或簽字確認停止使用之日為停止計費日期。

      4、安裝調試完畢取證后因非乙方原因不能使用,雙方約定從主機安裝調試取證后計算租金。

      5、雙方約定,塔吊租賃期限為塔吊開始計費日至塔吊書面報停之日止,塔吊報停后,甲方仍需使用,則租期自然延至塔吊最后使用之日,期間乙方正常收取機械租賃費用。

      6、塔吊書面報拆后,由于甲方原因引起塔吊無法及時退場,導致塔吊閑置在現場的時間不得超過1個月,且閑置7日內乙方不收取費用,閑置超過7日乙方按照日租費的50%收取費用。

      三、租金計取方式

      1、月租金:每月租金為:RMB_________萬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 整),含兩名塔司工資。

      2、塔吊安拆、頂升人工費為:RMB_________萬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整)。

      3、基礎預埋件支腿費為:RMB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萬元整)。預埋馬凳的制作和現場基礎施工由甲方負責并承擔費用。

      4、塔吊進退場運輸費為:RMB_________萬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四、租金結算支付方式

      1、簽訂本塔吊起重機租賃合同之日甲方預付乙方RMB_________萬元訂金。

      2、塔吊月租賃費按月結算,由乙方當月25日向甲方確認當月結算,甲方審核無誤后并由乙方開具稅務發票后于次月5日辦理付款,并確保于次月的10日前款項到達乙方公司賬戶,依次類推,至全部租賃費付清為止。但租賃費的尾款必須在塔吊退場前一次性支付完畢。

      3、塔吊主機進廠后10日內(雙方確定進廠時間),甲方在乙方開具合格的稅務發票后一次性支付乙方進退場費RMB 萬元。安拆頂升人工費RMB_________萬元。

      五、違約金

      1、當甲方未能按本塔吊起重機租賃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塔吊費用時,延遲期間就遲付部分甲方向乙方支付延遲付款的違約金。

      2、違約金按每超過一天為延遲付款金額的千分之三計算。

      計算方法為:延遲付款金額×3‰×延遲付款天數。

      六 結算方式

      1、甲方以銀行電匯的方式支付乙方費用。

      七、塔吊進場時間

      雙方約定,塔吊的進場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進場前甲方必須制作好塔吊基礎,并確;A能滿足塔吊安裝。甲方的進場通知應提前15天以傳真或特快專遞形式送達乙方。

      八、塔吊驗收

      1、貨到工地,甲方負責對塔吊外觀品質進行驗收并簽署進場確認書,塔吊基礎預埋件和整機進廠雙方填寫交接貨物清單,并負責對貨物保管。

      2、主機安裝調試合格,由乙方負責組織自檢,向甲方提供《自檢報告》作為起租依據。

      3、乙方負責塔吊檢測取證工作并承擔檢測費用。

      九、雙方責任約定

      1、甲方責任:

      1.1塔吊到達現場及撤離現場和基礎施工、安裝、頂升、拆除所需的汽車吊或現場倒運所需的運輸車輛由甲方提供,并承擔其費用。

      1.2甲方負責免費按甲方正式工作人員標準(含床及水電)提供乙方裝、拆人員、塔司住宿。

      1.3塔吊的操作由乙方提供的司機負責,塔吊如有故障,乙方現場人員無法處理時,由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根據需要派維修服務人員,維修期間由甲方負責免費提供乙方維修服務人員住宿。

      1.4甲方在使用過程中負責提供持證的合格指揮人員。

      1.5負責提供塔吊安裝、拆卸、使用過程中的用電和電費;提供塔吊使用所需的專線電源及進電配電箱,一次電源箱距離塔吊中心不超過5米,(電壓380V,正負不超過361V-399V);自行解決吊鉤以下的吊繩及其它吊裝吊具。

      1.6負責塔吊安、拆、附著、升降過程中所需腳手架的搭拆工作,并負責塔吊附著件的現場焊接以及其他所需工具給乙方免費使用。塔吊使用過程中塔吊吊鉤以下的各種吊具、索具、鐵扁擔等由甲方解決,費用和由此所引發的.安全責任甲方承擔。負責搭拆塔吊安裝、拆除工作范圍內的安全防護和警戒,嚴禁無關人員進入警戒區。

      1.7甲方承擔因基礎制作不合格和指揮不當引起的事故責任、安全責任和經濟損失。

      1.8租賃期間塔吊所有權(使用權除外)歸屬乙方,甲方在按時支付租金的前提下擁有塔吊的使用權。任何情況下,甲方無權轉讓、變賣、扣押、處置乙方塔吊。

      1.9甲方必須保證有足夠的空間滿足乙方塔吊的進退場、安裝和拆卸,并要保證道路壓平夯實暢通,塔吊基礎無積水、無淤泥。拆卸塔吊甲方必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乙方。

      1.10租賃期間甲方如不按時支付乙方各項費用,乙方有權停機,停機期間租賃費照計,由此造成的工程損失由甲方承擔。

      1.11甲乙方隨時注意氣象部門的預報,并做好防風,防雨、防滑、防暑降溫等季節性氣候變化的相應措施,以保證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和施工機械、設備的安全。

      1.12負責塔吊及其附件在現場期間的安全保衛工作,如發生偷盜事件,應由甲方賠償相對應的配件和損失。

      2、乙方責任:

      2.1、由乙方負責塔吊進退場和裝拆、頂升工作。

      2.2乙方司機必須嚴格按照塔吊操作規程安全操作,制定塔吊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好維修保養及各種檢查記錄。

      2.3甲方允許乙方每月有累計不超過兩天時間對塔吊進行維修保養,但乙方應盡可能地利用塔吊休息期間進行維修保養。

      2.4因乙方塔吊的質量問題或塔吊備件不足導致的當月累計停機時間超過48小時的,則停機期間按月租金的1/30乘以停機天數由甲方予以扣除。

      2.5塔吊司機須服從甲方管理,如不能按照甲方要求服務配合,甲方可要求乙方更換司機。乙方機械設備負責人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2.6根據施工現場條件對基礎進行設計和甲方制作基礎時的技術指導工作。

      2.7乙方特殊工種(起重工、塔司等)要經專業培訓,并持有政府主管部門簽發的合格證上崗。提供二名合格持證塔吊司吊,乙方負責支付司機工資及司機保險費,租賃期間司機服從甲方管理。

      2.8乙方保證塔吊運轉正常、性能良好,雙方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辦事,禁止違章操作。

      十、爭議

      1.本塔吊起重機租賃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時,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它

      1、塔吊必須于200 年 月 日前安裝調試合格投入使用。

      2、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3、合同一式四份,正本二份副本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住所:

      開戶行:

      帳號: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塔吊租賃合同13

      出租方: (簡稱甲方)

      聯系電話/傳真:

      承租方: (簡稱乙方)

      聯系電話:QQ:

      因乙方建筑工程施工需要,由甲方出租 X臺塔式起重機給乙方 XX項目工地施工

      使用。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現就租賃期內的有關事宜訂立如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賃設備的基本情況如下表:

      二、租期、租賃費標準:

      三、租期計算方法:

      1、租期暫定為 12個月,從甲方塔機主機到場之日起至乙方書面通知甲方拆除之日止。乙方簽發的設備拆除(停用)通知書須經甲方代表人簽收或加蓋公章有效。設備連續使用期限超過 1 個月,按實際使用天數(月租金÷30天×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2、塔機安裝調試完畢,甲、乙雙方配合進行自檢,自檢合格,甲、乙雙方在自檢報告上簽字、蓋章。同時,甲方將塔機交給乙方工地使用,乙方在塔機使用確認書上簽字、蓋章。乙方未簽塔機使用確認書,不得使用塔機。

      3、從簽自檢報告、塔機使用確認書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為辦理塔機申報檢測、使用備案登記正常工作日。在此期間,乙方可正常使用塔機,甲方按本條第一款之約定,計算租期,收取租金。在辦理備案手續期間如有關單位檢查,協調由甲方負責。

      4、乙方通知塔機主機進場后,因乙方原因導致塔機不能及時安裝,或者塔機安裝調試合格,乙方暫時不使用塔機,乙方同意從甲方塔機主機進場之日起第三天為租期計算起始日,甲方開始計算租期,收取租金。

      四、租賃費結算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塔機進退場費、月租金標準均為不含稅價,采用人民幣結算支付。

      2、進退場費支付:甲方設備進場申報完后,乙方一次付清甲方設備進退場費 貳萬元整。

      3、合同簽訂后,甲方設備到場后乙方支付預付月租費整(¥ 元)。

      4、月租金按先交付租金,后使用設備的原則,采取預付方式支付租金。即塔機進場之日起(以甲、乙雙方簽字的塔機使用確認書日期為準),使用滿月支付下月租金,以此類推,至租期結束,租金結清止。

      5、塔機進退場費:乙方憑甲方開出的租賃收據付款。月租金從起租之日始每足一個月乙方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將租金劃撥到甲方賬戶里,如超時未付款將停止使用塔機。付款方式:乙方可采用電匯、轉帳支票方式支付給甲方。未經甲方書面委托,乙方不得支付現金(含司機借款)。

      五、乙方要求塔機進場,應提前十五天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接到乙方塔機進場通知后,應按乙方通知的塔機進場日期要求,將塔機備好,運送到乙方安裝使用工地,做好安裝準備工作,并及時組織安裝。

      六、甲、乙雙方的責任:

     。ㄒ唬、甲方的責任:

      1、負責塔機進場、退場的運輸及費用,負責進場后的安裝、頂升加節、拆卸工作。

      2、塔機安裝、拆卸前,應編制安裝、拆卸方案,送乙方公司審批。負責塔機檢測資料的收集、整理、報送,做到塔機檢測一次合格,并及時將特種設備檢測部門的檢測合格報告送交乙方。

      3、負責租期內塔機的維修、保養、配件供應及費用。

      4、負責配備持操作證或上崗證的塔機操作司機兩名,并支付司機人員工資;塔機司機每人每天上班工作時間為8小時,如超過8小時以外工地需要司機加班的,司機應服從工地安排,上機加班。

      5、負責提供塔機預埋的地腳螺栓(固定支腿)、附墻架及附著預埋件,并按乙方通知預埋日期要求送到工地,配合乙方處理塔機基礎及附著預埋。

      6、塔機司機必須嚴格按照塔機安全操作規程操作塔機,制定塔機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填寫塔機維修、保養及運行檢查記錄,送乙方現場機械管理人員確認簽字。

      7、負責承擔因塔機本身質量缺陷或操作不當造成的事故責任及經濟損失。

     。ǘ、乙方的責任:

      1、甲方人員在安裝、頂升加節、拆卸塔吊時,乙方必須保證塔吊周圍20米內不允許任何人員走動,否則出現任何工傷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負責塔機進場、退場時道路障礙清理,確保運輸板車(12米~18米)進、出道路暢通;確保25噸汽車吊能正常安拆,如因工地原因25噸汽車吊不能達到安拆要求,多出部分的吊車費用由乙方承擔。

      3、負責根據塔機生產廠方提供的圖紙,做好該臺塔機基礎并承擔其費用。

      4、負責提供塔機申報檢測的相關資料,如基礎隱避工程資料、工程概況、塔機使用備案表、工地塔機施工平面布臵圖、塔機安裝驗收表等,并協助甲方報裝報檢。因提供資料不及時,導致不能及時申報檢測,其責任由乙方承擔。

      5、負責配備塔機吊鉤以下的吊具并承擔其費用。

      6、每臺塔機乙方自行足額配備(至少兩名)指揮人員,負責行政及勞動用工管理,并承擔支付工資及福利費用。

      7、如塔吊需頂升加節、安裝附墻,需至少提前5天電話與甲方辦公室相關負責人取得電話聯系,便于甲方合理安排工作。

      8、負責支付塔機司機工作時間每人每天超過8小時以外加班時間的加班補貼,加班補貼標準按乙方工地標準支付。負責對甲方派到工地工作的塔機司機的現場教育、管理。司機人員應服從乙方工地現場管理,嚴格遵守乙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對不服從管理,不遵守勞動紀律的塔機司機,乙方有權通知甲方予以更換。

      9、在塔機升高加節安裝附著時,負責免費提供電焊機、氧氣、乙炔等物資,供甲方施工作業使用。同時,派4名員工配合甲方(限地面)施工作業。在塔機使用過程中,負責免費提供符合塔機運行要求的專用電源,并送到塔機下部(5米以內)專用電箱內。負責提供塔機司機與指揮相互聯系的.對講機兩對,乙方提供的對講機應保證通話效果良好,若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故障(除司機人為損壞外),應負責免費調換和維修。

      10、負責免費提供甲方派到工地現場工作的司機人員在工地工作期間的食宿及生活用水、電。

      11、負責承擔因基礎制作不合格和指揮不當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及經濟損失。

      12、負責搭建附著安裝平臺和提供塔機附著拉桿并承擔其費用。

      13、乙方負責做好工地塔機維修、保養,運轉情況的確認工作,乙方工地現場管理塔機的施工人員必須每天在塔機維修、保養、運行記錄上簽字確認。

      14、乙方負責設備進場日起至設備退場日止甲方設備及部件、配件在乙方工地施工現場的看護責任,塔機進場后須填寫一份塔機設備及配件交接清單,并由雙方簽字確認。甲方如需調動設備及配件時,應由甲方指定人員持加蓋公章的物資調動申請單,乙方登記確認后方可放行。如未按此程序或因乙方工地現場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設備部件、配件被盜丟失,乙方應按所丟失部件、配件當時的市場價格照價賠償。

      15、塔吊安裝調試完畢,乙方人員不得隨意調節各個限位器,或指使塔吊司機進行調節。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16、除指定的塔吊操作員外,任何人不得上塔吊或操作塔吊。因此造成的一切人身和財產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

      1、甲方設備未按乙方書面通知日期進場,每延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該塔機延期進場違約金,違約金按(月租金÷30天X 實際延期天數)計算。

      2、單臺塔機故障停機時間每月累計不得超過48小時,如超過48小時,其超出部分時間甲方同意乙方每天(24小時折算為1天)扣款(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停機時間除外),扣款額按[月租金÷30天X (故障實際停機天數-2天)]計算。

      3、租期結束,因乙方工程場地障礙(含地面、空中),不具備塔機拆卸條件造成延期拆塔,延期期間租期從書面通知停用之日起連續計算至工地現場具備塔機拆卸條件,塔機拆卸退場日止。

      4、乙方不按期支付租金,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日租金等額的違約金,違約金額按(月租金÷30天X實際延期天數)計算:同時,超過合同約定支付時間____天時,甲方有權停止塔機使用,停機期間租期租金照計照收,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自行承擔。

      5、如乙方未按時支付租金,甲方有權拒絕乙方附墻、頂升加節、更換鋼絲繩等一切售后服務,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工程完工拆塔之日,必須付清全部塔機租賃費。若乙方延期支付租賃費,每天按拖欠租賃費總額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八、為了保證乙方工程按時使用塔機和甲方設備的合理利用,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保留塔機時間為一個月,塔機安裝進場日期超過一個月,甲方不保證按本合同約定的塔機品牌、型號提供塔機。

      九、設備所有權屬甲方,乙方在按期支付租賃費的前提下,擁有設備使用權;任何情況下,乙方無權對設備進行抵押、轉讓或轉租。

      十、合同簽訂時,甲方、乙方均要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復印件并加蓋公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十一、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方、乙方各執壹份。 甲 方: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經辦人: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開戶行:農行張家灣分理處

      賬 號:XXXXXXXXXX

    塔吊租賃合同1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雙方工作的需要,乙方需向甲方租賃施工塔吊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地點:工程名稱:

      二、塔吊型號:塔吊臂長:最大幅度起重量:安裝形式:固定式獨立高度:所需高度:附墻道

      三、進場日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費用結算:

      進場費:___元/臺退場費:___元/臺組裝費:___元/臺拆裝費:___元/臺附墻費:___元/道租賃費按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按日歷天數收取___元/日歷天/臺,附墻以上高度按___元/道/天收取,即每塔___元/天總費用___元/天=___元大寫:

      五、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在塔吊進場的前三天,乙方應支付進場費用___元。

      2、乙方根據甲方的技術要求,負責做好塔吊的基礎(固定式安裝)。

      3、塔吊需附墻,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負責鐵件的預埋,在正常距離內(4米),附墻桿由甲方提供,若超出(4米),附墻桿由乙方提供。

      4、在基礎做好的前提下,乙方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進場。

      5、塔吊進場后,應在七日內安裝和使用,若超出七日,承租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6、安裝結束后,乙方應立即支付甲方安裝費___元,每月結算,定期五號支付上月發生的租賃費用,若無故拖延費用,甲方有權停機。

      7、塔吊結束后,立即辦理結算手續,7日內付清所有余款。

      8、塔吊操作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由乙方負責發放,并免費提供食宿。

      9、塔吊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生故障,甲方應積極派人修理,并承擔修理費用,修理時間超過4小時,停收當日臺班費用。

      10、在使用中,如果由于操作工違章作業等原因造成塔吊損壞的及安全事故的,由甲方承擔。

      11、如因乙方亂指揮造成損失及安全事故或基礎等原因,造成塔吊損傷和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相關的經濟損失。

      12、如施工中不再需要塔吊,乙方應提前一周通知甲方,甲方應立即做好塔吊的準備,于三日內退場。

      13、乙方提供塔吊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上崗證件,進行操作,禁止無證上崗。

      14、其他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六、違約

      違約按照總價10%收取違約金,即___元

      本合同一式貳份,因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以上條款待全部余款結清后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賃合同15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因甲方工程需要,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肌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設備簡介:QTZ63貳臺

      二、設備使用地點:光谷一路

      三、租賃時間:

      20_年2月10號至20_年12月10號,租期10個月。月租29500元(含進出場費、安全、報驗)。甲方原因:(1、腳于架等物阻礙塔吊降節。2、場地道路使乙方車輛不能進出。3、按合同款未付清又不能達成新協議。)使設備無法出場,則視同甲方按合同繼續使用乙方設備,租金連續計算至乙方設備出場之日止。因甲方原因使己方設備進場后遲遲不能安裝,則按設備進場后第七天開始計算租金。

      四、租賃價格及付款方式:

      1、設備租金壹臺每月29500.00元整(貳萬玖千伍佰元整),不含塔吊司機工資,租金按月結算。設備安裝調試完畢當日開始計算租金,租金每月結算。停用設備書面通知乙方,經乙方認可后租金終止,余款塔吊拆除之前一次付清。

      2、設備租用的最后個月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每月按30天)

      3、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款項以乙方出具的收款憑證或甲方匯款憑證為準(以上價格均不含稅金)。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1負責塔機的基礎施工,并向乙方提供相關資料,以便報檢。

      1 .2租賃期間享受租賃設備的使用權,乙方必須確保甲方使用。

      1 .3有權要求乙方根據工程進度及時做好升節,附墻服務,滿足工程進度要求

      1.4維護施工場所正常秩序,保證乙方人員、設備不受外來侵害,承擔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和機損事故責任及相關的經濟損失。

      1.5負責操作人員的工作餐、住宿及工資。

      1.6遵守設備安全操作規程,不強令司機違章作業,允許司機每天抽出少量時間對設備進行檢查保養。負責提供吊具及吊具的安全。

      1.7設各所需電源送至設備底部,配置單獨的標準配電箱,并承擔設備耗用的電費;

      1.8塔吊安裝、拆除退場時指派一名有經驗人員協調有關事項(并提前十天通知

      1.9如該工地塔吊存在多塔作業,附近有高壓線、塔吊位于主干道上需要進行專家論證的,專家論證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協助配合完成資料。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 .1向甲方提供設備基礎施工圖紙及相關資料,參與設備基礎定位以及基礎完成之后的驗收工作,向甲方提供塔吊相應的.各種技術資料參數及相關部門驗收合格證。

      2.2設備在租賃期間的所有權屬于乙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不得在所租設備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

      2.3甲方違約欠款,乙方有權停機,有權提前拆除租賃設備,并向甲方追索相關經濟損失。

      2.4負責設備的維護、保養,當設備出現故障時必須及時派人修理,2-4小時內必須到現場排故。

      2.5確保塔吊使用期間的安全并承擔因設備本身質量問題造成的事故及損失的全部責任。

      2.6隨機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同時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2.7起重設備進場安裝,拆卸過程中的運輸,吊裝,裝卸人員均由乙方負責,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運行使用過程中因操作不當,設備故障而引發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六、違約責任

      l、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條款,否則違約方必須承擔違約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2、甲方必須嚴格按合同條款執行.確保資金支付,否則乙方有權采取各種措施及單方面停機,如甲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必須按合同應付款每月向乙方支付3%的滯納金。

      3、甲方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完成報裝、報驗資料。

      七、其他:

      1、設備租賃期間,甲方如遇特殊情況而需停工,租金照常計算,可書面通知乙方撤出塔吊司機,扣除司機工資,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設備轉租給第三方使用。(設備租賃期跨越春節,乙方減去7天租賃費)。

      2、該項目塔吊報停后.如區安全站要求該塔吊拆本項目腳手架,安全站管理員不在拆卸告知書簽字,則有甲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另補充規定,其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5、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出現爭議,必須在乙方管轄范圍內的人民法院裁決執行。

      6、各種合同費用付清,塔吊撤除退場后,本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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