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試用期勞動合同

    時間:2023-07-01 11:08:01 試用期 我要投稿

    試用期勞動合同匯編15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試用期勞動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試用期勞動合同匯編15篇

    試用期勞動合同1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本條為預告性解除條款,也稱無過失性辭退,在符合上述三種情形的,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明確規定在三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但第二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又排除了第(三)項的適用,即“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這似乎自相矛盾。

      我們都知道,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試用期也是勞動合同期限的一部分,當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這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不可避免的會正好遇到勞動者正處于試用期的情形,既然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合同,在試用期內理應也可解除。如果非要把第四十條規定的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時段理解為試用期后的“正式合同期”, 那么,既然“正式期”用人單位可依據第四十條第(三)項解除勞動合同,而雙方仍處于互相考察階段的“試用期”卻不能依據該項解除勞動合同,似乎不合情理,顯得本末倒置。

      同樣的問題,發生在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身上。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但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如果勞動者處于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卻不得依據本條解除勞動合同。筆者認為,在符合法定裁員條件及程序下,用人單位依據法律規定可裁減“正式”員工,卻無法裁減“試用”員工,這不得不令人感到奇怪。難道處于試用期的勞動者的權利還更大于處于“正式期”的勞動者的權利?“試用期”本來就是一個雙方相互了解、相互考察的磨合期,這段時期勞動關系并不穩固,勞動者提前三天通知就可離職,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也可解除合同。既然法律規定在“正式期”可解除合同,為何要限制試用期內勞動合同的解除?遇到這種情況,司法實踐中用人單位完全可以等多幾天(畢竟試用期不長),等到試用期滿再行解除勞動合同或者裁員,同樣可達到目的,對于勞動者來說,只是結果遲幾天到來而已,法律做出這種限制意義又何在呢?

    試用期勞動合同2

      試用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如何賠償?相信這是許多人特別關心的問題。其實,我們常說的賠償是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賠償金,很少聽說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一般情況下,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一定的賠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如何賠償?

      若是因為用工方的原因解除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的,需要征求勞動者的意見。

      在勞動者同意的情形下,簽訂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并依據協議約定,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

      在勞動者不同意協商解除,而用工方又因自身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原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30天通知,沒有通知的要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代通知金,當然也需要根據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

      所以,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因用工方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用工方需要支付半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的),并提前1個月通知勞動者本人。但考慮到試用期的特殊性,試用期滿就要轉正,因此,一般采用支付一個月代通知金的方式解除勞動合同。

      二、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勞動者在有以上法定事由的情況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管有沒有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都不用賠償),否則造成損失的就要進行賠償了,不然就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由此可見,勞動者在自身權益受到影響的情況下,可以依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

    試用期勞動合同3

      甲方:北京稻葵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ㄒ唬┍竞贤噪p方簽署之日起生效。試用期為 個月,乙方在各方面表現優秀或對公司做出巨大貢獻可提前轉正。此合同可因甲方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在定期考核中發現未能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或所做行為給甲方造成巨大損失可依法予以終止。

     。ǘ┖贤行谙逓椋耗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任務

     。ㄒ唬┮曳降膷徫换虿块T: 。

     。ǘ┮曳酵瓿杉追秸0才诺墓ぷ魅蝿。

      三、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每周工作日為五天,每日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4小時的工作制度。并保證每周乙方至少不間斷休息24小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長工作時間不受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ǘ┥a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ㄈ┰诜ǘü澣蘸凸菁偃諆裙ぷ鞑荒荛g斷,必須連續生產、運輸或者營業的;

     。ㄋ模┍仨毨梅ǘü澣蘸凸菁偃盏耐.a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ㄎ澹橥瓿蓢谰o急任務的;

     。橥瓿蓢蚁逻_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的;

     。ㄆ撸┕咎厥饣蚓o急任務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通知說明。

      五、休假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

      六、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職工工資,特別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制定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甲方可按企業工資制度調整乙方工資。

      3.甲方每月15日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4.如甲方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低于本市最低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均應予補發,并應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七、勞動紀律及獎懲

     。ㄒ唬┮曳綉袷丶追揭婪ㄖ朴喌摹秵T工行為規范》等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ǘ┛记谥贫鹊任募斠姼郊,乙方簽字確認后生效。

      八、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ǘ┤缂追揭蛏a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并由雙方簽字(蓋章)。如甲方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ㄈ┯邢铝星樾沃坏,勞動合同即告終止: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乙方死亡;乙方被批準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關閉,宣告破產;本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ㄋ模┍竞贤浖、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ㄎ澹┯邢铝星樾沃坏,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邢铝星樾沃坏,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

      3.甲方不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繳納退休養老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金的;

      4.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5.甲方故意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其

      他合法權益的,乙方可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ㄆ撸┮曳椒且罁竞贤幎ǖ冢┙獬齽趧雍贤,應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免除乙方應依約承擔的責任。

     。ò耍┘滓译p方解除本合同,須提前7天書面通知對方。提前時間不足者,按相距的實際天數,以乙方當月工資收入的日平均數額計算補償給對方。

     。ň牛┤舯竞贤K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技術資料,如數交還給甲方,如有遺失應予按價賠償。

      九、其他

     。ㄒ唬┘追街贫ǖ摹秵T工行為規范》、《考勤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ǘ┍竞贤幢M事宜按北京市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ㄈ┍竞贤皇絻煞,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普度寺后巷5號院 地址:

      郵政編碼:100006 郵政編碼:

      身份證號碼:

    試用期勞動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定及制度,并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元/月,甲方按______發放。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______日左右發放,若乙方工作不足______個月時,按月工資比例折合實際工作天數計算。若工資發放日恰逢周______或______,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_________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八、乙方如在報到后工作時間不滿______月主動提出辭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被甲方解雇,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等費用后,按照_________元/月的標準發放報酬。

      九、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予以解雇,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十、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并予以解雇。乙方應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全額的賠償責任。

      十一、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二、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并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且繳納養老保險?己瞬缓细裾,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將予以解雇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______個月。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三、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經雙方簽字后起生效。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個____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為:__________________,具體職責以甲方崗位說明書為準。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管理規定及制度,并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標準為____元/月,其中包含基本工資____元/月,績效工資____元/月,工資按月發放。其他補助及特定崗位依照工作量計算的薪酬依照甲方薪酬制度執行。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五、乙方在報到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的培訓、食宿、交通等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在次月25日左右發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個月時,按基本工資結合實際工作天數計算。若工資發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三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八、乙方如在報到后工作時間不滿一個月主動提出辭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被甲方解雇,按照基本工資計算報酬。

      九、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予以解雇。

      十、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操作規范或者甲方的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并予以解雇。乙方應對甲

      方造成的損失予以全額的賠償責任。

      十一、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二、乙方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并經考核合格,將在當月內與甲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且繳納養老保險。

      十三、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己知曉甲方的劍度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起生效。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簽字)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試用期勞動合同6

      甲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用工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一年。即自____年___月_日至____年__月_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崗位工作,履行職責,完成任務。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方為乙方提供生產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工作報酬

      按雙方商定的計件工資標準定時發放,不再享受福利待遇及費用。

      五、工作紀律

     。保曳椒䦶募追降纳a按排,完成生產任務,保證產品質量。

     。玻厥馇闆r不能上班時需事先請假。

     。常異圩o公共財產,保管好自己的.工用具,發生丟失要給予賠償。

     。矗唇浖追皆试S,不得攜帶公司任何物品出崗。

      六、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如有違反甲方工作紀律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對甲方的工作安排、工資待遇或其它種.種原因如有不滿,同樣有權解除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

      七、注意,乙方如違反操作規程所出現的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事故責任。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年__月_日

      乙方(簽章):___

      ____年__月_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7

      甲方(用人單位) 名 稱:

      地 址:

      性 質:

      乙方(勞動者) 名 稱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依據《勞動法》及其他相關法規的規定,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動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試用期限

      試用期限為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工作內容

      (一)甲方聘用乙方從事 (崗位)工作;

      (二)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乙方的工作能力及工作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對崗位職責進行修改、變更。

      第四條 工作地點

      甲方安排乙方在 湖南省長沙市 工作,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乙方的工作能力及工作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實行 標準 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 8 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 40 小時。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甲方可根據工作實際情況合理調整乙方工作時間。

      (二)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法定節、假日為休假日;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具體情況,決定調整乙方休息、休假的具體時間;榧、產假、喪假等按甲方規定執行。

      (三)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工時制度,因生產經營需要加班的,除法定節假日外,甲方應當依法安排乙方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甲方需支付加班工資。

      第六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試用期間,工資標準為 元/月。

      (二)試用期滿后,工資標準為 元/月。甲方可按乙方的技術水平、勞動態度和工作效等在增減30%范圍內對前面約定的工資標準進行調整;但調減后的工資標準與甲方依其制度規定應發給乙方的崗位津貼、獎金等報酬之和,不得低于甲方同工種或同崗位最低工資標準,也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乙方享受的崗位津貼和獎金待遇,按甲方規定執行。

      (四)當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同意其工資待遇按甲方新工資標準予以調整。

      第七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和生活福利待遇

      (一)甲方已將與乙方工作崗位有關的工作條件、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等情形明確告知乙方。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的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以及未成年工,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四)補貼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費補貼、通訊補貼等按甲方規定執行。

      第八條 社會保險

      (一)甲方依照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費(社

      會保險費或基金中依法應由乙方個人承擔的部分,由甲方從應付乙方報酬中直接代扣代繳)。

      (二)甲方實際支付給乙方的報酬和福利待遇(含獎金、津貼、補貼和其他福利等)對應的金額之和超過依本合同約定應支付的工資標準的,超過部分包括了這部分金額所應繳納的全部保險費和基金等;相應的全部保險費和基金等由乙方個人承擔并負責繳納(乙方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障機構等繳納,也可以交由甲方代繳;因乙方未繳納而相關機關要求甲方繳納或扣繳的,甲方可以從以后應付乙方報酬中直接扣除,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九條 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單位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分配,堅持出勤,積極勞動,保證完成規定的各項任務。

      (二)甲方制訂的崗位職責,乙方必須遵守。

      第十條 教育與培訓

      甲方應加強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安全生產教育,根據工作和生產的需要進行業務、職業技術培訓。

      第十一條 勞動合同變更

      (一)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變更勞動合同: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2.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規定已經修改;

      3.由于甲方單位嚴重虧損或關閉,停產,轉產確實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規定,或由于上級主管機關決定改變了工作任務,性質;

      4.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無過失且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 在合同沒有變更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從事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況除外:

      1.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及時搶修或救災;

      2.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單位內工種之間,機構之間);

      3.發生不超過一個月時間的短期停工;

      4.甲方依約調動、調換乙方工作崗位;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須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按照甲方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但甲方的規章制度與法律、法規、規章相抵觸的除外;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導致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須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但應當提前

      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省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出現其他確需裁減人員的情況,在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職工代表會議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代表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的。

      (3)其他因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后解除的,甲方可以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五)無法定事由,乙方不得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

      形式通知甲方,并依本合同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有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限屆滿;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四)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完成;

      (五)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六)乙方退休;

      (七)乙方獲準出境定居;

      (八)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解散;

      (九)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消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十)其他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支付賠償金:

      (1)由于甲方的原因訂立的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

      (2)違反本辦法或者勞動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違反有關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賠償金標準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二)乙方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下列損失:

      (1)甲方為錄用乙方直接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甲方因維護自身權益而支出的律師費、交通費、文印費、收集相關證據等發生的相關費用等。

      (三)因乙方存在本合同第十二條第(一)款第(2)項、第(3)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保守商業秘密

      無論是否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均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其泄密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

      由甲方制定的《員工手冊》( 20xx年 1月版本并于 20xx年 1月修正)為本合同有效附件。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試用期勞動合同8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方招聘乙方為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試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試用合同期限:

      試用期為 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日至___年___月__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_____工作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元(含養老、醫療、住房公積金)。試用期滿后,并經考核合格,可根據平等協商的原則,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試用期間,乙方由于個人原因所發生的疾病以及傷殘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的義務

      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試用合同;

      2.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范的義務;

      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則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

      乙方: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試用期勞動合同9

      試用期是包含在勞動合同期之內的,其前提是要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本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勞動合同解除的相關知識:

      勞動部《關于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6條規定: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消滅勞動關系的法律行為。勞動合同的解除分為協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三種;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既可以由單方依法解除,也可以雙方協商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出現國家法律、法規或合同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時,不需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合同效力可以自然或單方提前終止;約定解除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因某種原因,在完全自愿的情況下;ハ鄥f商,在彼此達成一致的基礎上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效力。

      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從訂立到履行過程中可以預見的中間環節,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是維護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正當權益的重要保證勞動合同的解除具有以下特征:

      1、被解除的勞動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勞動合同

      2、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必須是在被解除的勞動合同依法訂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進行

      3、人單位與勞動者均有權依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請求;

      4、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受勞動合同中約定的終止條件的限制。

      如果用人單位不是依據法律規定的情形解除勞動合同的話,那么就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樣的,要是勞動者沒有提前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話,因此給單位造成損失的,也要承擔賠償責任。為您整理本篇文章,感謝你的閱讀。

    試用期勞動合同10

      《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單位沒有任何理由予以阻攔。

      沒有必要再去跟單位理論試用期不給合同是違法行為,更不用擔心沒有合同單位會惦記扣下你這一個月工資,因為法律對類似于你遇到的這種情況,做了明確規定。

      1、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

      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因此,你們單位雖然試用期不給合同,但已經履行了一個階段的試用期,已與單位形成事實勞動關系,你為單位提供了勞動,單位就必須向你支付工資或報酬。否則就侵害了你的合法權益,與你形成勞動爭議。

      你可以向公司住所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勞動仲裁,請求裁決單位支付克扣的工資及25%經濟補償金。

      相關鏈接:

      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40.勞動者依據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應按照勞動者的實際工作天數支付工資。

      問題補充:

      1、勞動仲裁的時限:

      《勞動法》第八十二條“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2、負有什么樣的舉證責任

      參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二的規定。

      同時,試用期內的工資可以低于正式錄用后的工資,但根據《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币簿褪钦f,不管是試用期還是正式錄用期,其工資均不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所以你工作了39天他就要給你39天的錢

      員工使用期解除勞動合同,工資按照之前約定的`試用期工資發放。如果勞動合同中對試用期工資未明確約定,需要雙方協商,或執行集體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八條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試用期勞動合同11

      一、關于試用期辭退有否補償的問題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簡而言之,若是因為用工方的原因解除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的,需要征求勞動者的意見。在勞動者同意的情形下,簽訂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并依據協議約定,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在勞動者不同意協商解除,而用工方又因自身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原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30天通知,沒有通知的要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代通知金,當然也需要根據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所以,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因用工方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用工方需要支付半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的),并提前1個月通知勞動者本人。但考慮到試用期的特殊性,試用期滿就要轉正,因此,一般采用支付一個月代通知金的'方式解除勞動合同。

      二、相關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試用期勞動合同1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于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經協商,雙方簽署本協議如下:

      1.甲方提前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是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雙方一致同意于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2.乙方辦理好工作交接手續后,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所有費用,包括工資、津貼和福利待遇。

      3.甲方為乙方繳納社保和住房公積金至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4.在此基礎上,雙方確認對方的權利和義務已經履行,沒有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一次和解后,乙方自愿放棄包括經濟補償在內的.所有其他要求,并承諾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甲方在完成離職手續后,應向乙方提供相應的離職證明。

      本協議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乙方(簽字):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簽約時間: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簽約時間: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試用期勞動合同13

      甲方: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甲方生產因素,需要各崗位人員,在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

      本合同試用期從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合同期從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共x年。試用期勞動合同二.生產、工作任務

      1.甲方根據生產、工作任務需要,安排乙方工作,并承擔本崗位工作任務。

      2.乙方同意并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并按合同規定和各崗位要求履行本崗位職責。

      二.勞動制度

      1.甲方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各項具體規章制度。

      2.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提供必要的勞動場所和設備。

      2.甲方發放各崗位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

      3.乙方要嚴格遵守崗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維護生產設備,搞好崗位環境衛生工作。

      四.工作任務和勞動報酬

      1.乙方應認真學習業務技術,積極工作,完成甲方分配的崗位工作任務及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2.甲方根據生產需要暫定乙方的崗位是xx,暫定崗位工資x元。如有需要,甲方有權調動乙方崗位和工資。

      3.甲方應按期支付乙方工資,即次月的`28日發放。

      4.經甲乙雙方協定,乙方必須完成甲方交給的月計劃生產任務,按勞計酬。具體作息時間由各車間、部門自行調整。在規定時間內不能完成任務,乙方自覺自愿加班,加班所產生的費用由各部門、車間負責報到生產部批準后在月工資中發放,不再另計報酬。乙方請假時,不計報酬。

      5.乙方對報酬存異議時,必須在次月提出,否則視為認可。

      6.解除勞動合同后,乙方的當月工資,甲方應按規定在次月28日發放。

      五.保險福利

      1.乙方因公受傷時,按企業有關規定辦理。

      2.乙方按國家和當地政府規定的標準繳納社會養老保險,由甲方按月代為扣繳,轉入當地社會保險機構。

      3.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為乙方繳納社會養老保險。

      4.乙方自愿不參加社會保險的簽字、蓋。簒xxx。

      六.教育與培訓

      1.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崗位培訓和安全教育。

      2.甲方派人或出資對乙方進行培訓后,乙方必須為甲方服務三年,另附簽《培訓協議》。

      七.合同終止和解除及續訂及責任

      1.合同期滿時,合同即行終止。

      2.甲方拖延工資,未經乙方同意時,即行終止。

      3.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合同解除。

      4.乙方損害甲方利益及甲方公共形象時,合同解除。

      5.合同期滿后,經甲乙雙方協商續訂。

      6.因乙方違反企業制度或違反法律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必須承擔相應的賠償。

      7.甲方認為乙方無法勝任甲方給予的工作崗位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8.在試用期間,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9.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0.雙方解除合同時,乙方必須按企業規定辦理相關辭職手續。

      八.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時,可以向甲方提出調解,也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附則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自愿簽訂,簽字生效。

      2.對本合同有異議時,乙方必須在一個月內向甲方提出解除或更改

      3.因部分職工不愿參加社會保險,甲方將不負責其各類保險費用,視為自動放棄,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以任何理由索取。

      4.乙方必須認真完成甲方交給的生產任務。

      5.乙方要嚴格執行甲方的規章制度,并自愿接受違反企業規章制度的處罰。

      6.乙方在進入甲方上崗后,必須認真學習甲方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企業標準)。

      7.乙方因某種原因,請求辭職時,必須提前一個月提交辭職申請,否則將視為自動離職,放棄任何報酬。

      甲方: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簽訂時間:xx年xx月xx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管理規定及制度,并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發放。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15日左右發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個月時,按月工資比例折合實際工作天數計算。若工資發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七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八、乙方如在報到后工作時間不滿一月主動提出辭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被甲方解雇,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等費用后,按照1500元/月的標準發放報酬。

      九、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予以解雇,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十、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并予以解雇。乙方應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全額的賠償責任。

      十一、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二、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并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且繳納養老保險?己瞬缓细裾,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解除試用后合同。

      十三、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起生效。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15

      去年4月,阿輝在東莞常平鎮某公司找到了一份操作員的工作。用人單位與他口頭約定每月工資為2500元,但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然而上班才27天,用人單位就將他辭退了,理由是“試用期不合格”。

      阿輝不服,找公司交涉。公司拿出了當初的招聘啟事。啟事中提到,阿輝的崗位合同期3年,試用期為6個月,經考核表現良好的可以縮短試用期為1個月或3個月。并且,公司在下發給每位員工的《員工手冊》中明確規定新聘員工實行試用期6個月,勞動合同期限為3年。

      公司稱,雖然與阿輝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阿輝入職即表示默認和接受試用期為6個月的招聘條件。

      阿輝認為,公司并沒有和他具體約定試用期,現在他已和公司建立了事實勞動關系,就不能隨隨便便被“炒魷魚”。于是,他向東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常平仲裁庭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賠償金、工資差額以及未簽勞動合同的2倍工資補償金等。

      面對員工的索賠訴求,公司堅稱,阿輝是自己在試用期內表現不合格,才被解除勞動關系,公司此舉符合法律規定,無需支付賠償金。在仲裁和一審敗訴后,又向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今年9月,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判定用人單位以“試用期不合格”辭退阿輝違法。

      【法院判決】:

      法院審理認為,公司以在試用期內不符合任職條件為由解雇阿輝。然而,招聘啟事、《員工手冊》所記載的'試用期只是公司單方面確定的,無證據證明是經過雙方協商一致而達成的,且公司與阿輝均確認雙方之間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故公司所稱的試用期是不能成立的,應視為雙方之間沒有試用期。由此可見,公司解雇阿輝的理由不能成立,屬違法解雇,應當向阿輝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賠償金2500元。

      勞動合同先不簽,先試用一個月,干得好就留下,干不好就“退貨”。慣用此伎倆的用人單位要注意了,《勞動法》中規定的試用期制度,是以勞動合同雙方在合同中有明確約定為前提的。未簽訂勞動合同,就不存在所謂的試用期。以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勞動關系,屬違法解雇,需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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