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安全合同模板匯編五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安全合同5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合同 篇1
甲方:北京鐵路局石景山車務段
乙方:中鐵六局集團北京鐵路建設有限公司第二十五項目部
根據路局計劃和安排,乙方在張石高速公路淶源曲村至插箭嶺連接線下穿京原鐵路K183+155.3 1-15m框架地道橋工程的基坑開挖、后背、滑板、線路加固、橋體頂進、線路恢復、路基注漿、出入口擋墻及附屬工程施工。為確保施工期間施工地段的行車及人身安全、明確施工單位與配合單位的責任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如下:
一、工程概況
1、施工項目:張石高速公路淶源曲村至插箭嶺連接線下穿京原鐵路K183+155.3 1-15m框架地道橋工程。
2、作業內容:京原鐵路線K183+155.3 1-15m框架地道橋的基坑開挖、橋體預制、線路加固、橋體頂進、線路恢復、路基注漿、出入口擋墻及附屬工程施工。
3、施工時間:20××年4月05日~20××年6月30日
4、影響范圍:京原線淶源車站至北屯車站間K183+100m~K183+220處。
二、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
施工責任地段:京原線淶源車站至北屯車站K183+100m~K183+220m;
施工期限:20××年4月05日~20××年6月30日
三、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范:
1、甲、乙雙方嚴格執行《技規》、《行規》及北京鐵路局京鐵師[20xx]435號《關于公布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等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和配合作業。
2、乙方按《驗標》、《施工規范》、《設計規范》、施工圖紙和設計文件的要求嚴格施工。
四、安全防范內容、措施及結合部安全分工
1、施工前,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安全培訓,合格后方可作業。
2、乙方施工人員在車站必須服從甲方車站值班員的統一指揮,乙方施工駐站人員應主動到甲方車站聯系施工有關事宜,未得到車站值班員準許不準擅自施工。
3、施工期間乙方應按北京鐵路局批準的施工計劃(電報),于施工前兩天10:00前到車站,在《行車設備施工登記簿(計劃施工)》上進行施工登記。內容要與施工計劃(電報)相符,正確齊全不準涂改,甲方負責向列車調度申報施工登記。
4、施工前1小時,乙方施工駐站員需持《施工駐站員證》進入車站行車室,在車站辦理登記、簽認、消點等聯系事宜。
5、施工必須得到準許施工的調度命令,雙方簽認后方可開始施工,施工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車站值班員指揮,嚴格命令時間,嚴禁提前動用設備。
6、施工期間乙方駐站員在車站行車室負責聯系防護,現場設專人監護,行車室至施工現場拉接直通電話,保證與現場的聯系暢通,并及時向甲方車站全班員匯報進度,施工完成后,應及時登記消點,由甲方車站值班員向調度請求開通命令。
7、乙方設置的一切防護或限速標志必須符合《技規》《行規》及路局有關文件的規定,不得干擾正常的運輸生產。
五、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淶源站行車室“行車設備施工登記簿”運統-46進行施工登記本,由車站值班員受理乙方施工負責人(駐站員)的施工登記。
2、施工開始必須憑車站值班員交付乙方施工負責人準許施工的書面調度命令。
3、施工完畢,根據乙方施工負責人登記消點及開通消點的內容,車站值班員負責向列車調度員請求施工完畢的開通調度命令。
4、乙方在施工開始前,施工負責人必須到石景山車務段聯系、研究施工方案及施工期間的施工安全措施,確定施工期間具體施工負責人及駐站員。
5、乙方施工如影響或動用其它既有設備時,應提前征得車站同意并按規定登記要點,施工時要嚴守時間,延時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6、施工期間,乙方必須設專人防護,施工中使用的`工具、人員、機械等物不準侵入線路限界,不準影響列車正常運行。施工完畢,徹底清理線路障礙物,必須達到列車運行條件后,方準登記消點及辦理開通手續。
7、施工期間,乙方制定防護措施,嚴格按施工方案、施工日期施工,不得隨意變更。嚴格執行列車通過施工地段時不頂進制度。
8、施工中出現危及行車安全情況時,乙方現場負責人應立即通知甲方車站值班員,雙方共同采取緊急措施,確保行車和人身安全。
9、車站在保證安全生產的前提下,應盡量給乙方提供方便,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10、確實需要延長施工時間時,乙方按規定提前登記要點。
11、甲方工作人員在發現乙方施工中存在危及行車的隱患時,立即停止施工,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
1、因施工造成影響行車秩序、設備故障、行車、人身事故,一律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及損失。
2、甲、乙雙方如有違約或未按規定履行本協議時,要按照路局文件及法律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有關事項: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定蓋章后生效。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鐵道部及國家相關職能部門制定的有關法律法規,如有違反,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定性定責。
3、其它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甲 方:北京鐵路局石景山車務段 乙 方:中鐵六局集團北京鐵路建設有限公司第二十五項目部
經辦人: 經辦人:
電 話: 電 話:
日 期: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2
發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一車間改擴建工程項目委托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建設工程施工承包協議的同時,簽訂本安全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分包工程范圍和內容:土建、水工程
4、分包形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項目期限
自年 月 日起開工至年 月 日止完工。
三、協議內容
一、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施工圖,提供水、電,為乙方創造施工條件。
2、甲方負責檢查工程的文明施工、消防、安全等情況。
3、甲方負責工程竣工后的安全驗收工作。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具備工程施工需要的相應能力,特種作業人員應具備相應資質。
2、乙方負責對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做好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工作。
3、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以及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各項有關安全、消防、治安等相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4、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類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對檢查發現的違章行為和安全隱患,要積極組織整改。
5、乙方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系及各種安全操作規程,施工現場設有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負責人經常與甲方保持聯系,參與甲方組織的安全會議與安全活動,對施工安全負責并進行管理。
6、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由乙方自理,并做好現場安全防護執行情況的監管。
7、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等由乙方自備。如乙方需向甲方借用,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好借用手續。乙方一經接收,設備和工具的保管、維修以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故障損壞遺失或造成傷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擔責任,負責賠償。
8、乙方人員發現安全隱患,應即停止施工,落實整改后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該施工單位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于安全狀態,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后果自行負責。
9、乙方人員施工應在甲方指定區域或施工范圍內,未經允許不得擅自動用、改動甲方的設備設施,不得擅自進入其它車間、庫房等非相關場所,影響甲方正常生產或危及甲方生產和員工安全。
10、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事故(包括由乙方責任造成甲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甲方有協助緊急搶救傷員的義務,乙方負責事故上報,經濟賠償及善后處理。
11、超出工期仍需按協議規定執行,超工期所發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12、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后即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
地址: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期: 日期:
安全合同 篇3
使用高處作業吊籃(以下稱吊籃)作業時,應嚴格按本協議規定執行:
一、吊籃操作及使用人員要求身體健康,精神正常,操作前不得飲酒,經過相關操作技能培訓與考核,持有操作證方可上崗,非指定人員不得動用吊籃。
二、吊籃屋面懸掛裝置安裝齊全,可靠,穩定;旋轉絲杠使前輪離地,但絲杠頂端不得低于螺母上端,支腳墊木不小于4×20×20厘米。
三、兩懸掛機構的間距要與懸掛平臺兩掉點的間距相等,其誤差在兩懸掛機構間距大于懸吊平臺兩掉點距離時不超過10cm,以免影響安全鎖的使用。
四、配重鐵:900公斤以上(25kg/塊)不得短缺。所有配重塊要均勻套在兩后支架的`穿桿上,并穿上防失螺栓,以免誤搬運及丟失。
五、吊籃嚴禁超載使用:標準籃(6米)最大工作載質量為630kg。
六、工作前承租方必須檢查以下項目:
1、前列二、三、四、五項。
2、所有連接件齊全、牢固、可靠;無丟失損壞。
3、提升機穿繩正確,在穿繩和退繩時,務必用手拉緊鋼絲繩端及出繩端,使其處于始終緊張狀態;鋼絲繩無斷股、無死結、無硬彎,每捻距中斷絲不得多于4根,鋼絲繩下端墜鐵齊全、離地。
4、安全鎖無損壞、卡死,動作靈活,鎖繩可靠;嚴禁將開鎖手固定于常開位置。
5、電氣系統正常,沖頂限位行程開關靈敏可靠,位置正確。
6、每次使用前均應在2米高度下空載2-3次,確認無故障方可使用。
七、每次吊籃運行只能由一個人控制,在運行前提醒籃內人員,并確定上、下方無障礙物方可運行,下行時特別注意不能碰到墜繩鐵。
八、上吊籃工作時必須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嚴禁酒后上吊籃作業禁止在吊籃內吸煙;禁止在吊籃內進行電焊作業;禁止在籃內用梯子或其他裝置取得較高工作高度。
九、吊籃任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應請專業技術人員維修,使用人員不得自行拆、改任何部位。
十、不準將吊籃作為運輸工具垂直運輸物品。
十一、雷、雨、大風(陣風5級以上)等惡劣天氣不得使用吊籃,應停置地面。
十二、雨天、噴涂作業和吊籃使用完畢時,應對提升機、安全鎖、電器箱進行遮蓋。下班后切斷電源。
十三、承租方應按建筑施工安全規模劃出安全區,架設安全網。
十四、出租方所提供的電源,必須具備漏電保護裝置。
十五、操作人員在施工過程中,不允許從吊籃內向外攀爬或向樓內跳躍。
十六、承租方在使用吊籃前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并持有操作證,遵守其各項條款之要求與規定及安全操作規程和本協議。因吊籃本身質量問題造成事故由出租方負責,由于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發生事故由承租方負責。承租方在吊籃的運輸組裝拆卸過程中發生的人員事故由承租方負責。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安陽方融建筑機械有限公司
。ê炚拢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4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相關資料。
2、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章制度的抽考。
3、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操作、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5、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坍塌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等有關電力生產規程和甲方關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繳納工傷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培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安全、有序的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2、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3、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5、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
第六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甲方(發包方)簽字蓋章:
乙方(承包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安全合同 篇5
工程名稱:
一、抹灰
1.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并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具。
2.凡不符合高處作業的人員,一律禁止高處作業。并嚴禁酒后高處作業。
3.嚴格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遵守高處作業規定,工具必須入袋,物件嚴禁高處拋擲。
4.懸空作業處應有牢靠的立足處,并必須視具體情況,配置防護網、欄桿或其他安全設施。
5.懸空作業所用的索具、腳手板、吊籃、吊籠、平臺等設備,均需經過技術鑒定或驗證方可使用。
6.多種施工機械和電源電器必須由持證人員操作,無證人員不得開機和接電,防止傷人。
7.在外腳手架下穿行要戴好安全帽,在高空危險處操作要系好安全帶。
8.對腳手板不牢固之處和蹺頭板等應及時處理,要鋪有足夠的.寬度,以保證手推車運灰漿時的安全。
9.腳手架上的材料、工具應分散堆放,不得超載。腳手板上不允許許多人集中在一起操作, 一塊腳手板上不得超過兩人集中操作。禁止與其他工種垂直交叉作業。
10.砂漿機應有專人操作維修、保養,電器設備應絕緣良好并接地。
二、外墻面磚:
1.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并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具。
2.凡不符合高處作業的人員,一律禁止高處作業。并嚴禁酒后高處作業。
3.嚴格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遵守高處作業規定,工具必須入袋,物件嚴禁高處拋擲。
4.懸空作業處應有牢靠的立足處,并必須視具體情況,配置防護網、欄桿或其他安全設施。
違章操作后果自負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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