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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2024-07-24 23:25:55 銷售 我要投稿

    銷售合同管理制度(通用10篇)

      現如今,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銷售合同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銷售合同管理制度(通用10篇)

      銷售合同管理制度 1

      為保障公司產品銷售業務的正常運行,銷售部門按公司有關產品價格、結算政策、交易方式等規定向經銷商提出要約,促使代理商承諾并簽定《代理合同》,并促進合同的執行過程符合規范要求。

      1)、在與客戶開展銷售業務活動中,每筆業務都必須按規定詳細填寫公司統一印制的《代理合同》,以此作為公司銷售計劃、發貨、回款、折讓的依據。協議單位除簽訂全年購銷協議外,每筆業務同樣要簽訂《購銷合同》。

      2)、回款期限折讓以整筆合同執行完畢為準,對分品種回款的客戶應每品種簽訂一個合同,以防止部分結款時無法兌現折讓。

      3)、與客戶簽訂合同必須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價格政策、資信限額、交貨方式、結算政策執行。

      4)、與客戶簽訂合同時,須詳細填寫產品品名、單位價格、交貨時間、購貨方全稱及開戶行、帳號、稅號、交貨地點、結算方式和期限等,內容完整無漏項,字跡工整、清晰。

      5)、銷售部門主管嚴把合同審批關,對所簽合同要認真審核,經確認符合條件后方可批準執行。

      6)、根據合同上注明的交貨日期安排發貨,無合同不得發貨。

      7)、銷售部門建立合同臺帳,詳細記錄收貨單位、簽訂日期、品名、批號、發貨數量、合同金額、執行情況等,以備查詢。

      8)、《購銷合同》應每月整理、裝訂成冊,存檔備案。

      銷售合同管理制度 2

      一、購房合同簽署及管理辦法

      為規范公司合同簽署及文檔管理,做好部門協同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領用購房合同(以下簡稱合同)

      銷售部根據需要可一次性從辦公室領取空白合同(已蓋章)五十份,并登記合同編號。銷售部應指定專人保管空白合同,并對領用者進行登記。因誤填等原因作廢的空白合同須交回辦公室銷毀。如有丟失,應即時通知辦公室,并根據合同編號登報聲明。

      簽署過程

      1、購房合同由銷售部人員(法人代表委托授權)負責簽署,合同正本一式兩份至五份,銷售部應將公司留存的原件全部交辦公室檔案員保管。

      2、收取定金:客戶定金在5000元(含)以下的,由銷售部指定人員收取,并在當日交到財務部;定金在5000元以上的,由財務部收取,出納應以最快速度到達銷售現場,時間不得超過40分鐘。

      合同條款的.依據(公司方)

      1、合同面積以總工室出具的《xx暫測面積》為標準。以非標準分割單位出售,須經總工室測定,總經理簽字認可。

      2、合同金額以總經理簽發的《xx價格報告書》為標準。以低于標準的價格出售,須經總經理同意。

      3、付款方式、::違約責任、設計變更、質量承諾、產權登記、物業管理、保修責任等各項事宜均以總經理簽發的有關文件為標準。

      4、以上標準應交辦公室存檔,財務部備份。

      合同更改

      因某種原因須更改合同,經雙方協商后(公司方必須經總經理同意),簽定程序同上。作廢合同處理辦法同上。

      合同查詢及使用

      1、辦公室將合同內容錄入公司局域網供有關人士查詢;

      2、辦公室負責合同資料的準確性、及時性、保密性;

      3、查詢權限為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銷售部正副經理及該合同簽署人,財務部正副經理、辦公室正副主任及合同保管員;

      4、調用或查看原件的權限為總經理、副總經理、銷售部經理、財務部經理、辦公室主任。其余人員須經以上人士同意,方能調用或查看。

      合同內容審查

      財務部根據合同條款為依據,及時(三個工作日內)對每份合同進行審查,如有不符合標準情況,須立即與總經理核實。

      報表統計

      財務部根據合同匯總銷售報表,并通過郵件方式每周呈總經理,報表主要參數指標為:客戶姓名、簽約日期、成交面積、成交金額、已付金額、未付金額、本月應收款、本季度應收款、本年度應收款等。

      二、銷售部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1.銷售部的印章由內管員負責保管。印章的使用只限于公務用途。

      2.員工使用印章時必須填寫《印章使用登記表》,說明用途,由內管員審核后方可蓋章。

      3.發現有非法使用印章的員工將被立即開除。

      三、顧客資料的管理:

      對凡到各售樓處看房的來訪客戶,售樓員都必須詳細、認真地記錄有關資料,由項目經理負責整理和管理,各售樓處的客戶資料共享。

      銷售合同管理制度 3

      一、 目的

      為準確理解客戶要求,對每份合同和訂單進行評審,確保合同的有效履行和滿足客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 適用范圍

      適用于營銷中心所屬各銷售部和銷售管理部所有產品的合同和訂單的評審。

      三、職責

      1、營銷管理部:負責組織合同和訂單的評審。

      2、各銷售部經理:負責合同評審的填寫。

      3、營銷中心總經理:負責合同評審的審核和一般合同評審的審批。

      4、合同管理員:負責合同評審記錄和合同保存,并跟進合同評審后的執行。

      5、總經理:負責重大合同和特殊合同評審的審批。

      6、各相關部門:負責參與合同評審,并對合同中涉及到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工作負責。

      四、定義

      合同評審是指:接到客戶訂單以后,為了確認能夠保質保量地完成訂單,對生產能力和物料進行確認,消除生產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避免因生產過程中出現解決不了的問題而影響產品質量和交貨時間的一項活動。

      五、合同評審的相關規定及流程

      1、合同評審的分類:

      A、口頭訂單或電話通知訂單。

      B、一般合同:有書面合同、傳真。

      C、特殊合同: 指根據客戶的要求,產品需進行更改或需設計、開發的新產品。

      D、重大合同:指承包線合同或單次外賣金額在50萬以上的銷售合同。

      2、合同評審的時機:在客戶意向達成后或草案簽訂之后,正式合同文本簽訂之前。

      3、合同評審的內容:

      3.1、產品的名稱、規格型號、技術及質量要求以及客戶的特殊要求是否已明確。

      3.2、數量、交貨日期、價格、交付方式、結算方式、爭端處理應有明確的文字說明并已理解

      3.3、對合同附件,如客戶的特殊要求、有關標準、生產條件、技術能力能否滿足合同要求進行評審。

      3.4、對客戶提出的質量管理體系的要求應進行評審,并滿足其要求。

      3.5、合同應符合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規定。

      3.6、必須滿足客的戶所有要求,同時對任何與客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要求得到解決。

      4、合同評審的方法:

      4.1、口頭訂單或電話訂單的評審:

      口頭合同或電話訂單由銷售部業務員直接填寫《客戶訂貨電話記錄》,明確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格、包裝要求、質量及交貨期要求,交各銷售部經理簽字,作為合同評審的依據。

      4.2、一般合同的評審:

      對于一般國內客戶,由各銷售部經理與生產部經理(或生產廠長)直接進行合同評審,主要評審產品的生產能力、檢驗標準、交貨日期等是否能夠滿足客戶要求。在確保能夠滿足顧客要求的前提下,將評審結果記錄在《銷售合同評審表》里,評審通過后,交營銷中心總經理確認簽署意見后即可生效。

      4.3、特殊合同及重大合同的評審:

      4.3.1、國外及國內特殊合同、重大合同的.評審須由各銷售部經理組織計劃、采購、工程中心、財務等

      相關部門負責人以會議的形式進行評審,對顧客的特殊要求在評審過程中進行討論,商定措施,合同評審同意后,由參加會議人員在評審表上簽字,并由銷售部組織人員填寫《銷售合同評審記錄》匯總各部門會審意見后交營銷中心總經理簽署意見,并報總經理批準實施,確保在規定的期限內達到顧客的期望。

      4.3.2、如銷售部業務員遇到屬新產品或老產品需改變結構、性能等時,先由工程中心參與和客戶商談技術協議等,然后按4.3.1條款進行合同評審。

      4.4、 合同評審通過后,由各銷售部經理直接將合同的所有要求和參數,以《業務通知單》的形式通知

      到銷售管理部合同管理員,由合同管理員通過K3系統,以《銷售訂單》的形式一份下達給生產計劃、采購部、財務部、質檢部等相關部門。

      5、合同變更、修改:

      5.1、當顧客在合同簽訂后又提出變更或修改的要求,可與顧客簽訂《合同補充的協議》;如變更量大,可重新簽訂合同。

      5.2、合同不管是補充還是重簽,均應重新進行合同評審,評審審批后由營銷管理部及時將變更后的要求傳遞到有關職能部門。

      5.3、如因特殊情況延誤交貨期,由各銷售部經理負責將情況與顧客溝通、協商,請求諒解,并告之變更后的發貨時間。

      6、合同評審流程圖:

      六、相關記錄表格

      1、《客戶訂貨電話記錄》——————詳見后附表格

      2、《銷售合同評審表》——————詳見后附表格

      3、《業務通知單》——————源自《與顧客有關的過程控制程序》后的附表

      4、《合同補充的協議》——————詳見后附表格

      5、《銷售訂單》——————源自《與顧客有關的過程控制程序》后的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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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的

      為明確銷售合同的審批權限,規范銷售合同的管理,規避合同協議風險,確保銷售合同的執行,減少合同糾紛,降低風險,保障公司利益。按照本公司相關管理制度授權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產品銷售合同全過程的管理。本制度規定了銷售合同評審、簽定、履行、修改、糾紛處理、評級考核及合同檔案管理事項及要求。

      三、職責

      1、銷售部負責產品銷售合同的'簽訂、修改及糾紛處理。

      2、市場部負責產品銷售合同評審、下訂單及合同管理。

      四、銷售合同審批及簽訂

      1、合同的簽訂書寫應規范化、具體化,字跡清晰、工整,不得涂改,經手人必須簽字,否則不予制作銷售合同;客戶簽名不清時,銷售人員應向客戶詢問確認后在合同上用鉛筆以正楷字進行標明。

      2、銷售人員與客戶就購買產品達成銷售意向后,應填寫《合同簽訂申請單》,報銷售經理審核,經銷售經理對配置、價格及付款方式按權限審批。

      3、符合公司訂金支付標準,正常的產品標配成交條件且訂單金額在200萬以下的《合同簽訂申請單》經市場部經理簽批后即可蓋章執行;非正常訂金支付標準等與標準成交條件不符的《合同簽訂申請單》由主管部門領導批準后蓋章執行;無訂金等與標準成交條件不符的《合同簽訂申請單》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蓋章執行。

      4、《合同簽訂申請單》經相關負責人簽批后,市場部銷售內勤可根據此單制作產品銷售合同,銷售人員可與客戶簽訂產品銷售合同。

      五、合同檔案管理

      1、銷售合同訂立后,銷售人員將合同正本交市場部內勤建立客戶檔案,復印件送交財務部等相關部門,客戶信息輸入客戶電子檔案。

      2、銷售合同檔案(銷售合同正本、合同簽訂申請單、產品訂單、排產單等相應單據)由市場部內勤統一管理。

      3、市場部內勤按照公司編號標準編號歸集,并建立檔案目錄。

      4、合同責任人或相關人員查閱合同檔案,須經市場部經理同意,并負有保守商業秘密的義務。

      六、銷售合同的修改

      1、銷售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簽定合同時所不能預料的情況而導致合同難以執行下去時,可以由銷售人員與客戶商談解決方法,并就解決方案簽字進行合同的修改。

      2、未經公司許可,銷售人員不可擅自與客戶修改合同或簽訂補充協議或進行口頭承諾。否則,由銷售人員自行承擔后果。

      3、銷售合同發生變更或者解除時,必須與客戶協商,達成一致后以書面形式確定,由雙方簽字確認,同時報公司財務部門備查。嚴禁在原合同上進行更改,嚴禁將原合同私自銷毀。

      七、合同糾紛處理

      1、發生合同糾紛首先必須采用協商的方式解決。

      2、確實協商不成涉及賠償、起訴等方式解決的,由銷售部將情況寫明上報主管領導批準后,轉由公司法律顧問負責指導及辦理相關事宜。

      八、附則

      1、本制度若與公司章程、合同管理規定等上級管理制度有沖突的,依照公司級規章制度要求執行。

      2、本制度由市場部負責編制和修改,經主管領導及總經理審批后發生效力,由市場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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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總則

      第1條為明確銷售合同的審批權限,規范銷售合同的管理,規避合同協議風險,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適用于企業各銷售部、業務部門、各子公司及分支機構的銷售合同審批及訂立行為。

      第2章銷售格式合同編制與審批

      第3條企業銷售合同采用統一的標準格式和條款,由企業銷售部經理會同法律顧問共同擬定。

      第4條企業銷售格式合同應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供需雙方全稱、簽約時間和地點。

      2.產品名稱、單價、數量和金額。

      3.運輸方式、運費承擔、交貨期限、交貨地點及驗收方法應具體、明確。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責任及限制責任條款

      6.違約責任及賠償條款。

      7.具體談判業務時的可選擇條款。

      8.合同雙方蓋章生效等。

      第5條企業銷售格式合同須經企業管理高層審核批準后統一印制。

      第6條銷售業務員與客戶進行銷售談判時,根據實際需要可對格式合同部分條款作出權限范圍內的修改,但應報銷售部經理審批。

      第3章銷售合同審批、變更與解除

      第7條銷售業務員應在權限范圍內與客戶訂立銷售合同,超出權限范圍的,應報銷售經理、營銷總監、總裁等具有審批權限的責任人簽字后,方可與客戶訂立銷售合同。

      第8條銷售合同訂立后,由銷售部將合同正本交檔案室存檔,副本送交財務部等相關部門。

      第9條合同履行過程中,因缺貨或客戶的特殊要求等,銷售部或客戶提出變更合同申請,由雙方共同協商變更,重大合同款項應經總裁審核后方可變更。

      第10條根據合同規定的解除條件、產品銷售的實際和客戶的要求,銷售部與客戶協商解除合同。

      第11條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訂立合同時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在達成變更、解除協議后,須報公證機關重新公證。

      第12條銷售合同的變更、解除一律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第13條企業法律顧問負責指導銷售部辦理因合同變更和解除而涉及的違約賠償事宜。

      第4章銷售合同的管理

      第14條空白合同由檔案管理人員保管,并設置合同文本簽收記錄。

      第15條銷售部業務員領用時需填寫合同編碼并簽名確認,簽訂生效的合同原件必須齊備并存檔。

      第16條銷售業務員因書寫有誤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廢的.,必須保留原件交還合同管理檔案人員。

      第17條合同檔案管理人員負責保管合同文本的簽收記錄,合同分批履行的情況記錄,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等。

      第18條銷售合同按年、按區域裝訂成冊,保存20xx年以作備查。

      第19條銷售合同保存××年以上的,合同檔案管理人員應將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單位的合同清理另冊保管,已收款合同報銷售經理批準后作銷毀處理。

      第5章附則

      第20條本制度由銷售部負責制定、解釋及修改。

      第21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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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商品房買賣合同》由專人專職負責保管。

      2、每套房子的合同一式五份。

      3、銷售員在客戶交完首付款或全部房款后,領取并填寫《合同登記表》、《合同審批表》,領取合同。

      4、銷售員依據合同范本與客戶簽訂正式合同,客戶對合同條款如有異議,必須請示經理,嚴禁擅自更改條款內容。

      5、嚴禁在合同中進行文字修改。

      6、銷售員與客戶簽訂完合同后,合同附《合同審批表》,及時交還公司進行審批,不得自己保管。

      7、合同經房管局登記備案后,一份交客戶,兩份留公司存檔。

      8、銷售員若遺失合同,處以20元罰款。

      銷售合同管理制度 7

      一、“銷售合同”為公司經營樓宇銷售業務中由有關業務人員與購樓客戶雙方簽訂的買賣,內容包括雙方名稱地址、執照及身份證號碼、物業情況、戶型、樓號、價格條件、付款方式、違約罰則等內容,具有雙方遵照執行的經濟約束力及發生買賣糾紛時的法律依據作用,應予嚴格管理與執行。

      二、“銷售合同”的形式各銷售項目中使用的“樓號確認書”、“樓宇認購書”、“樓宇預定書”及可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書”等。其中“確認書”、“認購書”或“預定書”的形式及條款可根據各銷售項目的實際情況由公司銷售部經理負責制定,并報經公司主管總經理審批實施!吧唐贩抠I賣合同”應使用政府統一制作的標準版本。

      三、各銷售項目中使用的“樓號確認書”、“樓宇認購書”等自雙方簽署,并經銷售部經理核驗無誤加蓋合同章后生效。此類“認購書”應在客戶履行部分(如按期支付首期樓款〔或全部〕并按期付清購樓全款)義務后。由買賣雙方改簽“商品房買賣合同書”并按需要公證手續,“認購書”同時失效。失效的“認購書”應予保存于“購樓客戶檔案”中備考,直至客戶獲得房產證書。經市公證機關公證后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書”由公司保存的文本應予長期妥善保存。

      四、公司銷售業務人員應在其主理的銷售項目確定后,嚴格執行并督促客戶執行有關的“銷售合同”。

      嚴格按照各項目既定的價格條件、付款方式、交樓時間等與客戶簽訂銷售合同,不得擅自加以修改;

      銷售經理應在核定銷售合同有關條款無誤并確認收到預付定金后方可加蓋合同章;

      項目主理銷售人員應負責填寫“xx樓宇銷售合同執行情況表”如實反映各項收款情況,并將每筆收款向財務部核實、記錄;

      各項銷售合同執行中發生客戶拖欠交付樓款情況,有關銷售業務人員有責任進行催款,直至收齊全部樓款;

      銷售業務人員應積極配合財務部、合同審算部對銷售合同執行情況的審查。

      五、銷售業務人員在簽署和執行銷售合同過程中,如發生下述情況應及時向銷售經理反映,銷售經理如不能即時解決,應報告主管總經理審批處理:

      客戶以任何理由要求修改價格條件或付款方式;

      客戶因任何理由而拖欠不交付樓款的;

      因任何理由要求改變買主姓名、換樓或中止合同的;

      客戶以非標價幣種支付樓款而其兌換率不能確定的;

      客房要求改變所購樓宇的建筑格局、裝修條件的;

      其他導致經濟糾紛的情況。

      上述情況的處理結果應記錄于“客戶購樓檔案”中備查。

      六、上述第五條情況發生,經審批程序認可,其處理辦法規定如下:

      客戶因故拖欠樓款,須按應付期至實付期收取所拖欠款的利息:

      每期拖欠一個月內的收取月息‰

      每期拖欠三個月內的收取月息‰

      每期拖欠六個月內的.收取月息‰

      (上述罰息可參照當時國家銀行公布的貸款情況處理,即予收回樓盤,沒收定金,該樓盤另行發售,該客戶已支付的部分樓款,應從中扣除拖欠總額的xx%月息后,余款退還客戶:如客戶在交付定金后,首期款或全款拖欠超過二個月,則予沒收定金,收回樓盤;

      客戶在未辦銷售合同公證手續之前更改買主姓名,收取更名費樓款總價的xx%;此種更改如屬夫妻、父子等直系親屬關系,在客戶提交有效證明文件(復印件)及更名報告后,經銷售部經理簽署認可,可免收更名費;

      客戶在未辦理銷售合同公證手續之前更換樓號,收取更換樓號費樓款總價的1%;客戶以任何自身理由退樓,按上述第1款中“拒不交付樓款”相同辦法處理,應退樓款需在該樓宇另行售出并收到樓款后才可退還客戶;

      客戶在辦理銷售合同公證手續之后,公司不再接受改變買主姓名、更換樓號及退樓事宜。

      客戶以非標價幣種支付樓款的貨幣兌換率,參考當日市外匯調劑中心成交價或當地xx銀行的匯率計算,其數據由公司財務部提供;

      客戶要求修改所購樓宇的格局、裝修條件,經公司設計、工程部書面認可后,應按修改施工報價向客戶收取費用;

      客戶購樓時間如晚于原定分期付款期限,在公司認可的情況,業務人員可按其實際購樓時間順延分期期限,但交樓前必須收回全款。

      如確因公司方面原因、不可抗力因素、市場的變化等客房拖欠、拒交樓款、要求換樓或退樓等情況,其處理辦法由公司即時另行確定。

      七、銷售業務人員應在項目竣工交付使用時為正常履約的客戶辦理房產證書。如客戶在此前因任何理由未全部履行銷售合同規定的有關義務,公司銷售業務人員應交樓及停辦房產證書,直到客戶交清購樓全款及按第六條有關規定支付欠款利息后才可為其完成全部購樓程序。

      八、客戶在付清購樓全款時,由財務部開具正式發票;樓宇竣工后以公司名義向客戶發出“入伙通知書”,該類發票與通知書應由人員在客戶檔案內記錄。

      九、包含上述各類銷售合同及有關文件的客戶檔案屬保密性質,業務人員不得擅自向無關人員出示或作其他用途;如有公安、司法機關人員因辦案需查閱、復印客戶檔案,應要求提供有關機構的介紹信及出示來訪人員的身份證明文件并予記錄。

      十、本規則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實施,公布之日起啟用,本部各銷售管理、業務人員應遵照執行,并充分利用電腦方式進行記錄與操作。如有違反,將按公司有關條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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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規范《銷售合同》的簽訂和管理,加強銷售部對規范銷售合同簽訂管理,以及對合同簽訂監控和歸檔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1、全款合同三份,合同中必須填寫的內容:合同必須用簽字筆填寫,場上、品牌、機型、整機編號、發動機號、銷售價格、交貨日期、公司制定的付款賬號、客戶提車地點、車輛或設備的詳細工作地點、簽訂合同的時間、在合同上必須由業務人員簽字、客戶簽字(按手印或公章);各分支機構經歷要在業務員簽訂的`合同上簽字確認銷售。

      2、合同中的保險條款,業務員要盡量做好客戶的工作,讓客戶以公司為被保險人為所購買的車輛在當地保險公司投財產險、第三者責任、車損險,以減少公司的業務風險。

      3、全款業務中業務員簽訂一式三份的銷售合同正本,銷售運費承擔協議一式兩份,整機交接表一份,客戶信譽調查表一份,并要求客戶簽字確認。

      4、業務員必須將合同交給銷售內勤進行審核。如審核不通過,銷售內勤不得上報銷售部經理審批簽字,必須返給業務員重新簽訂合同。

      5、業務員不得直接上報銷售部經理在合同上簽字。

      6、銷售內勤必須認真審核合同填寫內容,并檢查合同簽訂的價格和分期期限是否符合權限規定。

      7、合同必須在銷售部經理簽字后,銷售內勤方可加蓋合同章,合同生效。

      8、合同生效后,全款合同必須交客戶一份、財務一份、銷售內勤留存一份。

      9、合同生效后,一經涂改該合同視為無效合同。一經查明,當事人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0、合同生效后,客戶提取車輛前必須要求客戶填寫《整機交接單》,分支機構保修卡由銷售代表填寫,分支機構保修卡由銷售內勤填寫,如漏填,相關業務員、銷售內勤需承擔相應責任。

      11、銷售合同的使用必須按銷售方式的不同使用專用合同,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以其他合同代替。因合同文本使用錯誤和材料不全責成相關業務員限期補全,如不能補全的與下月考核掛鉤,并承擔因此給公司造成的風險及損失。

      12、分支機構在《銷售合同》簽訂后,當日將合同傳回公司本部,合同傳回時間最遲不得超過次日中午12:00。分支機構應將《銷售合同》、《整機交接表》和保修卡原件、分期業務還需將公證書四分原件合同、公正需要的相關資料在整機出口次日,五日內寄回總公司。

      13、分支機構送回公司的合同,經審核與銷售權限不符的合同,次份合同將不作為業務員業績。

      14、分支機構未簽合同,私自將車輛出口使用或調撥的分支機構,一經查明分支機構經理和當事人將承擔法律責任。公司并處以5000—20000元罰款。

      銷售合同管理制度 9

      一、目的

      為了規范銷售合同簽訂、加強銷售合同管理、合理規避合同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銷售合同/定單(包括一般要求合同、特殊要求合同以及由甲方主持簽訂的買賣合同、框架協議和代儲代銷協議等)的簽訂、審批、變更、保管等各項事項的規范和管理。

      三、公司銷售合同格式應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供需雙方全稱、簽約時間和地點。

      2、產品名稱、質量標準、單價(價格審批)。

      3、運輸方式、運費承擔、交貨期限、交貨地點及驗收方法應具體、明確。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責任及限制責任條款

      6、違約責任及賠償條款。

      7、具體談判業務時的可選擇條款。

      8、合同雙方蓋章生效等。

      9、銷售經理按月檢查客戶經理對違約賠償事項的管理情況,并將結果匯總上報給主管銷售副總經理與總經理。

      10、若客戶不愿意簽訂銷售合同,由客戶經理填寫《免簽銷售合同申請單》,報銷售部經理審核,經主管銷售副總經理和總經理審批后免除簽訂銷售合同;銷售訂單應按“銷售訂單評審流程”中“XX條款”執行。

      四、職責與權限

      1、公司采用同一的銷售合同模板,有市場銷售部編制,總經理批準,經綜合部備案后發行使用;

      2、銷售部主管業務員負責來自顧客方隊產品的要求好而技術指標等,并依照銷售合同模板具體擬定銷售合同;

      3、銷售部負責銷售合同的評審;

      4、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代理人負責銷售合同的簽署。

      五、實施程序

      一)銷售合同的評審與簽訂

      1、銷售合同在正式簽訂之前,必須進行合同評審。合同評審主要是對顧客信用以及合同中規定的產品要求、技術指標、數量、價格、交貨期、交貨地點、付款條件、違約責任等所有涉及到的要素進行全面評價與審核,旨在降低銷售風險。

      1)一般要求的銷售合同(成熟產品)由銷售部主管業務員或部經理直接進行評審;

      2)特殊要求的銷售合同(新產品)由銷售部會同其他相關部門,包括研發部、工藝部、生產部、品質部、技術部等共同進行評審;

      3)合同金額巨大或比較關鍵的銷售合同評審,應在總經理和其他有關副總經理的主持下進行。

      4)合同評審中如有異議,應及時與顧客進行溝通協商,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力爭達成一致。

      2、合同經評審后,無異議,方可正式簽訂銷售合同。

      1)銷售合同必須使用公司標準模板(甲方主持簽訂的合同除外),統一編號,編號方式為:SZ+對方縮寫+年月日—(1、2、3),編號不得重復。

      2)簽訂銷售合同時,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

      3)銷售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二)銷售合同的匯總與保管

      1、市場銷售部人員負責銷售合同的匯總和管理,并建立“銷售合同管理臺賬”;

      2、銷售合同統一保管,按顧客、簽訂時間等進行分類分冊保管;

      3、銷售部負責保管3年以內和未履行完畢的銷售合同;

      4、綜合部檔案室負責保管3年以上且已經履行完畢的銷售合同。

      三)銷售合同的履行與跟蹤

      1、銷售合同依法簽訂,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本著“守法、守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確保合同的全面履行。

      1)銷售部人員負責將已簽訂合同/訂單錄入公司A6管理系統中;

      2)銷售部人員負責確認合同/訂單中各項產品的完成方式,比如外購、開發、生產、外包等等:

     。╝)需要外購的產品,信息傳達給采供部采購人員,由其完成采購;

     。╞)需要生產的成品產品,與生產部門勾通并下生產計劃單到生產部進行生產;

     。╟)需要外包的產品,由由市場銷售部人員從檔案室調出圖紙,交予有資質的合格外協廠家進行生產。

      3)銷售部人員負責銷售合同/訂單中指定產品的交付和跟蹤,以及使用情況的信息收集。

      四)銷售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客戶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要求時,銷售部經理應從維護本公司利益的角度出發,采取恰當的處理方式,保證公司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2、銷售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按簽訂合同時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在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后,應簽訂合同變更或解除協議。合同變更或解除協議只作為原銷售合同的附件,共同使用產生法律效力。

      五)銷售合同糾紛的處理

      1、因客戶原因造成合同變更與解除的,銷售部經理必須要求其賠償本公司損失。

      2、因本公司過錯造成客戶要求變更與解除合同的,應主動承擔責任,以免造成雙方損失擴大。

      3、因雙方原因造成客戶要求變更與解除合同時,應與對方積極協商,共同解決。

      4、合同糾紛的處理原則:

      1)在處理合同糾紛時,必須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保障公司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2)合同糾紛處理以雙方協商解決為主、其他解決方式為次。

      3)本公司員工在處理糾紛時,及時上報,積極主動,不互相推諉、指責。

      5、合同糾紛的處理方法:

      1)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保障公司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的原則。

      2)因本公司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雙方損失。

      3)因合同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4)協商達不到預期要求時可依合同約定的糾紛解決方式進行訴訟或仲裁。

      六、相關記錄

      1、《銷售合同管理臺賬》

      2、《銷售合同》

      七、合同的管理

      1、銷售業務員因書寫有誤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廢的,必須保留原件。

      2、銷售合同及相關檔案屬于公司機密文件,保管和借閱按公司《檔案管理制度》機密文件要求執行。

      銷售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3

      第一條、為了加強銷售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的規范管理。

      保證合同的嚴肅性、有效性,規避銷售風險,減少銷售損失,降低銷售成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總則

      1、本制度中的合同是指以銷售本公司產品為標的的.所有銷售合同。

      2、公司所有銷售的產品必須簽訂銷售合同。

      3、合同的簽署應堅持“規避風險,降低成本,實現效益最大化”的原則。

      4、合同的執行實行營銷業務員負責制,即每一合同由營銷業務員全權負責管理。負責合同的洽談、起草、簽訂、履行(包括:貨物的生產、出庫、運輸、交付)以及結算(包括:票據的傳遞、出口退稅資料的傳遞等)。

      5、主管銷售的副總經理、經理以及公司財務部門有責任指導和監督合同的洽談、簽訂、履行和結算工作,其他有關人員和部門應積極配合營銷業務員履行合同。

      第三條、合同的洽談

      1、合同的洽談工作由營銷業務員負責完成。

      2、營銷業務員在洽談合同時,應做到:

     。1)遵循國家及行業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

     。2)遵循公司產品的種類及質量體系。

     。3)遵循公司對各類產品的定價原則。

     。4)盡快了解需方的需求、公司資信等基本情況。

     。5)規避各類風險,尤其是合同回款的風險和匯率風險。

      第四條、合同的起草

      1、營銷業務員負責合同的起草工作。

      2、合同起草應遵循以下原則:

     。1)合同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國際貿易規則,完整、準確地表述各項條款。

     。2)必須從供需雙方的利益出發,明確合同供需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所有合同的合同號應按合同編號辦法統一編寫,同時應及時登記在《銷售合同臺帳》上。

      第五條、合同的評審按公司規定相關管理制度執行

      第六條、合同的簽訂

      1、對產品的要求確認后,由授權人代表公司與客戶簽訂合同。

      2、合同價格需符合定價會議所定產品出廠價格。

      3、銷售合同章由專人管理,只有當合同簽署授權人簽字后,才可加蓋合同章。

      4、合同為多頁的,應加蓋騎縫章。

      第七條、合同的簽訂權限按公司相關制度執行

      第八條、合同的執行

      1、合同的執行工作由營銷業務員負責。

      2、產品生產:

     。1)對無現貨的銷售合同,營銷業務員應嚴格按照合同的要求,及時填寫《客戶定單》,通知市場部物流專員。物流專員結合生產情況及時合理下達《生產訂單》送達生產單位備貨。對有現貨的合同物流專員根據公司財務制度及時填寫《產品發貨詳情單》,經財務部簽字后組織安排發貨。

     。2)生產單位接到《生產訂單》后,立即根據要求,保質保量地組織生產貨物,并按時交付。

      第九條、合同的修訂

      當合同的內容由于某種原因需要變更時,合同應及時修改。如有必要,對變更后的內容再次進行評審。變更后的條款必須經過顧客書面認可。

      第十條、合同的管理及保密

      1、營銷業務員、檔案管理人員及其他人員必須對公司的銷售政策和合同內容嚴格保密,違反者將按照公司有關制度進行處罰。

      2、除公司財務部和業務往來銀行有權索取相關業務合同外,其他任何部門取閱合同,須經銷售經理批準。

      3、營銷業務員、檔案管理人員平時應注意合同的存放,避免合同被他人偷閱。

      4、銷售合同每月由檔案管理人員負責按合同編號整理歸檔,業務部門應保證合同的有效性、完整性。

      銷售合同管理制度 10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銷售合同的簽訂、履行和管理,防范合同風險,保障公司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銷售合同的管理。

      三、職責分工

      1. 銷售部門

      負責與客戶進行商務談判,起草銷售合同。

      對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跟蹤,及時處理客戶的反饋和問題。

      2. 法務部門

      負責審核銷售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支持,協助解決合同糾紛。

      3. 財務部門

      負責審核合同中的'價格、付款方式等財務條款。

      辦理合同款項的收付和結算。

      四、合同簽訂流程

      1. 合同起草

      銷售人員根據與客戶達成的意向,起草銷售合同。

      合同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合同雙方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產品或服務的名稱、規格、數量、價格;交貨時間、地點和方式;付款方式和期限;質量標準和驗收方法;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方式等。

      2. 合同審核

      銷售人員將起草好的合同提交給法務部門進行法律審核。

      法務部門審核通過后,提交給財務部門進行財務審核。

      如有需要,可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會簽。

      3. 合同審批

      審核通過的合同,按照公司的審批權限,由相關領導進行審批。

      審批后的合同,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

      4. 合同簽訂

      銷售人員與客戶正式簽訂合同,確保合同的簽訂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要求。

      五、合同履行

      1. 銷售部門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安排產品或服務的交付。

      2. 客戶應按照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支付款項。

      3. 財務部門應及時核對合同款項的收付情況,確保資金安全。

      4. 如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問題,銷售部門應及時與客戶溝通協調,采取有效的解決措施。

      六、合同變更與解除

      1. 合同變更或解除應符合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的條件。

      2. 如需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由銷售部門提出申請,經相關部門審核,按照審批權限審批后執行。

      3. 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簽訂書面協議,并作為原合同的補充文件。

      七、合同檔案管理

      1. 銷售部門負責合同的日常保管,建立合同臺賬,對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解除等情況進行記錄。

      2. 合同履行完畢后,銷售部門應將合同及相關資料整理歸檔,移交公司檔案管理部門。

      3. 檔案管理部門應按照檔案管理的規定,對合同檔案進行妥善保管,確保檔案的安全和完整。

      八、監督檢查與違規處理

      1. 公司定期對銷售合同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2. 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罰款、降職、撤職等。給公司造成損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九、附則

      1. 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或政策相沖突,以國家法律法規或政策為準。

      2. 本制度由公司[管理部門]負責解釋和修訂。

      3.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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