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店規章制度

    時間:2022-05-18 23:27:11 服務業/酒店/餐飲 我要投稿

    酒店規章制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酒店規章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酒店規章制度

    酒店規章制度1

      酒店規章制度是指酒店為保證服務質量和酒店運轉秩序所制定的各種規則、章程、程序和辦法的總稱,是酒店員工共同遵守的規范和準則?茖W合理的酒店規章制度是酒店現代化管理的重要方法,是國家法律法規在酒店中的具體體現,對促進酒店的依法經營和管理具有重要意義。

      當前,許多酒店,特別是星級酒店都制定了嚴密科學的規章制度,如管理方案、員工手冊、服務規程等,對促進酒店的經營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北京兆龍飯店、廣東小天鵝賓館等對酒店規章制度還裝訂成冊,員工人手一份。國家旅游局曾專門發文在全國星級酒店推廣他們的做法。但是,不少酒店在制定規章制度方面存在一些問題,如有些規章制度違背國家法律法規,有些規章制度缺乏整體觀念,常常存在“按下葫蘆瓢起來”的現象,有些規章制度過于簡單、不夠規范,有些規章制度之間缺乏協調性等。

      如何解決這些問題呢?酒店在制定規章制度過程中,應體現“四性”。

      1、合法性

      酒店規章制度是國家法律法規在酒店得以貫徹落實的基礎,酒店規章制度只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才是有效的。要做到酒店制定的規章制度具有合法性,首先要做到管理權限合法,酒店規章制度是酒店的管理措施,反映酒店的管理權利,這種權利必須在法律法規賦予的權限之內。如果酒店制定的規章制度超越了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權限,其規章制度就是違法無效的。如國家法律規定,只有司法機關具有依法對個人進行搜查的權力,但有的單位在制訂《行政督察條例》時卻規定,對外出帶包的員工,值班保安有權進行搜查,顯然,這超越了自身的權限,并違反了法律規定,該條無效。

      其次,要做到管理內容合法,酒店管理內容的很多方面,國家都有法律規定,如經營決策、財務管理、勞動管理、食品衛生、消防管理、環境保護等。酒店制定的這些方面的規章制度,其內容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能出現規章制度規定的內容與法律規定相沖突的情況。如有的單位《臨時工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各部門臨時用工如司爐工、洗碗工等不簽勞動合同,不交納社會保險金等內容,就不符合《勞動法》第十六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和第七十二條,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規定。

      再次,要做到管理手段合法,管理手段的合法性是使管理內容得以實現的保證,F在,不少酒店對違反規章制度的員工采用各種手段進行處罰,如有的單位《職工獎懲條例》規定,新錄用員工試用期間違反酒店有關規定的,除扣發當月獎金外,延長試用期6個月,就與《勞動法》第二十一條,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的規定相悖。

      2、實用性

      酒店制定規章制度是為了實現管理好酒店以獲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目標,所以酒店的規章制度必須符合酒店的實際情況,能夠執行且有利于酒店的發展。

      從內容上看,制度的實用性一方面要求酒店制定的規章制度要有利于酒店參與市場競爭,有利于推動酒店發展。另一方面,也要與酒店內部實際情況相符,在促進酒店加強科學管理的前提下,做到實事求是,可以執行。如有的單位為強化內部監督,按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制定了《酒店內部審計條例》,由于后續改革和配套規章沒有跟上,雖是一個好制度卻無法執行,相反,卻損害了制度的嚴肅性。

      3、規范性

      酒店規章制度要做到形式規范統一,文字明確具體,表述簡明扼要,體例保持統一性?刹捎眯蜓、主體、附則式,也可采用總則、分則、附則式或條目式。每項規章制度都應有具體執行部門,配合執行部門和違規監督部門。如有的單位在制訂《關于外欠管理的幾項規定》時,只有執行部門,沒有違規監督部門,雖然制訂了制度,卻因不規范,造成沒有檢查、沒有落實,形同虛設。

      4、協調性

      酒店的全部規章制度構成酒店的管理體系,規章制度之間應互相聯系,不能互相矛盾。酒店規章制度制定的內容,要注意與其他相關制度的相互關系,避免沖突和遺漏。同時注意規章制度在批準和發布程序上與其他規章制度的統一性,防止規章制度的審議、批準、發布程序發生錯誤和政出多門!豆痉ā返谖迨畻l規定,經理“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第四十六條規定,董事會“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因此,酒店規章制度有些要有經理辦公會討論決定,有些要提交董事會討論通過。討論通過的規章均應由經理簽發。

      酒店規章制度具有嚴肅性、權威性、規范性和強制性的特點,一旦實施,酒店員工在工作中的行為就必須以此為準則,違反規章制度將受到懲罰。因此,酒店在制定規章制度時,要體現“四性”。

    酒店規章制度2

      一、服從上級

      員工須服從上級工作分配,執行工作指令。如有問題須直接向上級匯報請示。

      二、儀表儀容

      1)員工須保持個人清潔、勤洗理、勤修指甲,不留異味。

      2)男員工頭發不過衣領,發角不過耳,不蓄胡子,不燙發,染彩發。女員工保持淡雅清妝,長發須盤起,不燙怪發,不濃妝艷抹,涂指甲油。

      3)工作時間內除結婚戒指外,不得佩戴任何飾物及私人移動電話等。

      4)皮鞋須保持清潔光亮。

      5)須按規定著裝,并保持其整潔。

      三、考勤

      6)除部門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外,所有員工上下班出入酒店須簽到、簽離。

      7)員工須執行上班簽到、下班簽離制度。員工上、下班時間以實際到崗、離崗時間為準。

      8)嚴禁代人、托人簽到、簽離。

      四、工作制服

      1、酒店根據工作需要確定工作服的式樣和發放數量,員工工作時間內須按規定著裝,并要注意愛護,不得擅自修改。

      2、員工離店須將工作服交回工作服遺失或無故損壞者須酌情賠償。

      五、拾遺

      員工拾到任何財物,須立即向部門報告,由統一送交吧臺登記、保管。

      六、會見親友

      員工當班時間不得會見親友。如有特殊情況,經部門經理批準可在酒店指定地點會見。

      七、電話和移動電話

      1、僅供客人和工作使用,嚴禁員工私用。特殊或緊急情況確需使用時,須

      先征得部門經理的同意后,方可使用。

      2、員工的移動電話在上班時間不的開機或震動

      八、小費和禮品

      員工不得收取客人小費和禮品,更不得公開和索要。如客人主動給予時,先要婉言謝絕,說明情況;如客人堅持確實不能謝絕時,先應禮貌收下并致謝,事后須向上級報告并上交登記。

      九、部門規章制度

      除酒店規章制度外,部門經理可根據本部門管理的實際需要,制定適用于本部門的制度,所有部門的制度須經人力資源部備案,以作為酒店總規章中的'部分規章,并不得與酒店總規章相抵觸,否則無效。

      十、薪金保密

      1)為鼓勵各級員工恪盡職守,并能為酒店盈利與發展積極做出貢獻,實施以貢獻論酬的薪金制度;為培養憑貢獻爭取高薪的風氣、避免優秀人員遭受嫉妒,特推行薪金的保密管理辦法。

      2)各級領導及所屬人員應養成不探問他人薪金的禮貌,不評論他人薪金的習慣,形成以工作表現爭取薪酬的良好氛圍。

      十一、工作餐

      酒店為當班員工提供免費工作餐。員工須嚴格執行員工餐廳就餐制度,在規定時間內有秩序地就餐,就餐時不得浪費飯菜;不準擅自領他人就餐;不準將食品帶出餐廳等。

      十二、員工宿舍

      員工宿舍為酒店提供給外地員工的福利,住宿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并按規定辦理住宿手續。

      十三、站崗

      1、站崗時間一到須到指定的地方站崗

      2、不的串崗,聊天

      獎勵條例

      酒店對員工獎勵分為、

      1、在完成工作任務、提高個人業務水平和酒店服務質量方面有突出成績的。

      2、在酒店節約原材料、能源和資金方面有顯著成績的。

      3、在改進酒店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有突出成績的。

      4、保護公共財產、防止和挽救事故有功,

    酒店規章制度3

      一、嚴格執行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酒店全體員工的共同利益。

      二、宿舍實行定置管理,員工服從酒店統一安排,實行統一編號,對號安排床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對換住房和床位,不得擅自拆離床位,違者每次扣5元。

      三、全體員工憑工號牌進入員工宿舍,違者每次扣5元。進入宿舍區應做到:

      1、不影響他人休息,上、下樓梯腳步輕。

      2、不準大聲喧嘩、吵鬧。

      四、宿舍每間寢室設寢室長一名,其職責如下:

      1、總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清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門戶等;

      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的關閉;

      3、檢查本寢室員工的歸寢情況。

      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主管及親友并送醫院。

      五、宿舍衛生管理制度:(總經理工作部將不定期抽查,凡有不符合以下各項要求的寢室均做扣10元處理):

      1、保持宿舍的內務衛生干凈, 各宿舍內應該做到窗明鏡亮,被褥疊放整齊,桌椅擺放整齊,各種用具擺放整齊;

      2、保持各宿舍墻面原有面貌,嚴禁亂貼亂劃亂釘;

      3、地面無紙屑、果皮、瓜殼等雜物,保持地面光亮。

      4、垃圾、紙屑扔到指定的垃圾筐內。

      5、換洗衣服不得堆積室內,其余衣、鞋必須收入柜內。衣服、被褥在規定位置晾曬。

      六、不準往走廊和窗戶外倒水或扔東西,發現一次扣5元。

      七、保持公共衛生間、澡堂和各公共區域的清潔,不準亂扔衛生紙、塑料袋、舊牙膏等雜物,以免堵塞下水管。違者每次扣15元,并支付疏通下水管的費用。

      八、未經允許不得在外住宿;

      1、不按酒店統一安排住宿,要求單獨出外住宿者由申請人書面申請報總經理工作部,由總經理工作部批準后方可遷出宿舍;

      2、總經理工作部將按員工的休、請假情況不定期檢查員工的歸寢情況。

      九、所有員工必須在23:00之前歸寢(正常上班和加班除外),未經休、請假回家,又未及時歸寢者,發現一次扣10元處理,重犯者作待崗直至開除處理。特殊情況需及時向總經理工作部請假,未經批準而未及時歸寢者每次扣5元。

      十、宿舍禁止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違者每次扣10元并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給予辭退、開除處理或移送公安機關。

      十一、會客管理制度:

      1、23:00以后男女宿舍不得互訪,違者每次扣5元。

      2、宿舍管理員應做好會客登記,員工親屬或客人進入宿舍須進行登記,由所訪員工迎領方可進入,如所訪員工不在可在值班室等候。

      3、未經允許不得留宿外來人員,父母、兄妹等直系親屬來探望,確需留宿者應提前向總經理工作部報告,經批準后方可留宿。留宿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二天。

      十二、愛護公共財物,節約用水用電。

      1、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及使用電爐,未經批準不得使用300W以上的電器設施,違者每次扣10元,并沒收設備。

      2、故意損壞公共門鎖、桌椅等設施照價賠償并扣10元處理,性質惡劣或屢教不改者作除名處理。

      3、寢室應做到人走燈熄、熄燈就寢,隨手關燈。

      4、隨手關好水籠頭和電器開關。

      5、23:30時后員工娛樂室停止一切活動,違者每次10元處理。

      十三、嚴禁亂拿亂翻同事的物品,不準私拿他人物品,更不得亂翻他人箱包,偷看他人書信、日記,違者每次扣30元,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十四、自己的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應及時報由總經理工作部配合公安機關處理。

      十五、室內不得使用和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十六、積極主動配合消防安全員搞好宿舍防火工作,宿舍內禁使用明火,發現火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迅速報告處理,以免引起火災事故,造成損失將依法追究有關責任。

      十七、團結友愛,和睦相處。

      1、做到不利于團結的話不說,不利于團結的事不做。

      2、講文明風格、不準罵人、吵架,違者進行嚴肅處理。

      3、宿舍嚴禁打架、斗毆及酗酒,違者每次扣30元直至辭退,造成傷害的,一切費用由肇事者自理并交公安機關處理。

      十八、宿舍鑰匙由總經理工作部統籌管理、分配、復制,其他人員非經同意不得復制,違者每次扣10元。

      十九、宿舍設管理員兩名,負責宿舍管理事務。

      1、宿舍值班分兩班倒,時間為每日8:30(之前)

      2、按規定對宿舍來訪客人進行登記,有權拒絕未登記客人進入宿舍區;

      3、對不遵守本制度的員工進行登記,并及時報總經理工作部;

      4、負責打掃宿舍公共區域的衛生。

      5、由于員工宿舍管理員管理不嚴導致員工違反本制度,則與員工一并處理。

    酒店規章制度4

      保安員日常管理制度:

      1、上下班走員工通道。

      2、上下班及用餐時需要打卡,不得漏打或替人代打,如出現漏打要及時告之部門主管。

      3、確因某種原因不能上班的保安員,應事先請假,如有特殊情況,應設法于當日通知部門主管,并得到許可,否則視為曠工。

      4、工作時間不能穿著制服外出購物,不準吃東西、喝酒,不準聽收錄機,不準看電視,不準唱歌、大聲喧嘩或閑聊。

      5、除指定人員外,不準使用客用設施。

      6、未經允許不可在酒店內攝影及攝像。

      7、每位員工進入酒店范圍內應佩戴胸牌、員工證。

      8、部門主管及保安人員有權隨時抽查有關證件。

      保安員守則

      一、工作態度:

      1、按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說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3、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告直屬上司。

      4、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員工尚未接班前當班員工不得離崗。員工下班后,無公事,應在30分鐘內離開酒店。

      5、保安員不得在任何場所接待親友來訪。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保安員不得使用客用電話。外線打入私人電話不予接通,緊急事情可向直屬上司申請。6、上班時嚴禁串崗、閑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煙,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7、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8、未經部門經理批準,保安員一律不準在餐廳做客,各級管理人員不準利用職權給親友以各種特殊優惠。

      二、制服及工作牌:

      1、保安員制服由酒店發放。員工有責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

      2、所有員工應佩戴作為工作服一部分的工作牌。

      三、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衛

      1、保安員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保安員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干凈、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發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梳理好頭發,使用發夾網罩。

      5、男員工應穿皮鞋,禁穿拖鞋或涼鞋。女員工應穿黒鞋,肉色統補襪其端不得露于裙外。

      6、手指應無煙熏色,女員工只能使用無色指甲油。

      7、只允許戴手表、婚戒以及無墜耳環。廚房員工上班時不得戴戒指。

      8、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9、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嘩。做到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四、拾遺:

      1、在酒店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主管作好詳細的.記錄。

      2、如物品保管三個月無人認領,則由酒店最高管理當局決定處理方法。

      3、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五、酒店財產:

      酒店物品(包括發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酒店將立即予以開除,并視情節輕重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六、出勤。

      1、保安員必須依照部門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征得部門主管允許。

      2、保安全在工作時間未經批準不得離店。

      七、員工通道:

      1、員工上下班從指定的員工通道入店。

      2、后臺員工非工作關系不得任意進入店內客用公共場所、餐廳,使用酒店內客用設施。

      3、員工在工作時間要離開酒店時,應向主管部門申請,經部門主管同意后方能離店。

      九、酒店安全:

      1、員工進出酒店,主管人員保留隨時檢查隨帶物品的權利。

      2、員工不得攜帶行李、包裹離店,特殊情況必須部門主管同意方可離店。

      十、電路故障:當電路出故障時,應采取下列措施:

     。1)通知維修人員,立即采取應急措施,不要擅自處理。

     。2)和正在用餐客人談話,表示歉意。

      十一、消防安全

      酒店配有標準的消防設備。每一位員工都必須熟悉并了解正確使用火器和消防設備,熟記酒店消防樓梯和疏散通道。

    酒店規章制度5

      一、懲處條例

      警告

      1、例會或上班遲到、早退。

      2、上班時間吃零食。

      3、隨地吐痰,亂丟紙屑、果皮等雜物。

      4、違反宿舍的各項規章制度,受到批評教育者。

      5、不走樓梯,非工作需要擅自使用客用電梯。

      6、在規定的禁煙區內吸煙。

      7、當班時聽音樂、看電視,打私人電話或用電話聊天。

      8、工作時間擅離崗位,串崗或扎堆聊天,不經請示擅帶酒店外人員進入酒店。

      9、對上級分派工作遲緩、拖延,工作責任心不強,粗心大意,造成工作差錯,情節輕微者。

      10、在公共場所或當班時儀容不整不按規定著裝,如歪帶工牌、頭發不整、依靠墻壁等。

      11、在客用場所有剔牙、挖耳、抓癢、摳鼻孔、照鏡子、化妝、打響指、吹口哨、手插口袋、雙手叉腰、高聲喧嘩等有失職業風度的舉動。

      12、服務不主動、不熱情、不用敬語和禮貌用語,不積極解決客人提出的力所能及的要求,引起客人不滿。

      13、員工有違章違紀行為,在場的管理人員不糾正、不制止,不履行管理責任,情節較輕的。

      14、違反有關規章制度或部門規定,情節輕微的。

      15、在衛生檢查中發現多處不合格者。

      注意:以上條例如有違反,可同時對員工處以罰款1元以上;管理者處以3元以上。

      輕度過失

      1、一個月之內受到兩次口頭警告者。

      2、不服從上級合理命令,沒有完成工作任務或有意怠工,對上級有不禮貌言行者。

      3、工作中搬弄是非,誹謗他人,散布不利于團結的言論;工作上缺乏協調合作精神,致使工作受到影響。

      4、當班時間打瞌睡、干私活。

      5、違反各種安全守則、工作程序、操作規范和各項規章制度。

      6、對下屬不管理,發現違紀不制止、不按規定處罰。

      7、私自使用客用品或客用設施,擅自翻動賓客物品。

      8、語言粗俗,對客人不禮貌,與客人爭辯,未經同意擅自闖入客人房間或領導辦公室。

      注意:以上條例如有違反,可同時對員工處以罰款3元以上;管理者處以5元以上。

      小過失

      1、兩個月之內受到兩次輕度過失處理。

      2、工作不認真、不熱情受到客人或領導投訴。

      3、私自接受客人小費、物品,或有遺留物品未及時上交

      4、工作時間高聲喧嘩以至影響客人休息。

      5、由于個人工作失誤而影響對客服務工作。

      6、違反各崗位的`工作程序或規章制度以至造成工作隱患。

      7、用不適當的手段干擾他人的工作。

      8、擅自動用賓客的物品或器具,未經批準私自使用酒店設備。

      9、明知財物受到損失或丟失,而不管不問不匯報。

      10、提供不真實不準確的報告、表格或材料。

      11、泄露酒店機密,遺失酒店鑰匙、單據等重要物品。

      注意:以上條例如有違反,可同時對員工罰款5元以上;管理者處以10元以上。

      大過失

      1、三個月之內受到兩次記小過失處理。

      2、二個月之內連續兩次受到賓客或領導的投訴。

      3、工作時擅離崗位或玩忽職守造成一定惡劣影響。

      4、管理不善,造成酒店嚴重損失。

      5、上班時飲酒或帶有醉態。

      6、拒不接受領導安排的合理工作,態度惡劣。

      7、工作失職造成停電、停水、停機等重大事故。

      8、其他違反規章制度,情節嚴重不足辭退的。

      注意:以上條例如有違反,可同時對員工罰款10元以上;管理者處以15元以上。

      辭退、除名或開除

      1、嚴重失職、營私舞弊,造成重大損失。

      2、被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4、盜竊或私拿酒店物品,私開客房。

      5、侮辱、誹謗、毆打、恐嚇、威脅、危害同事和領導或打架斗毆。

      6、酗酒、賭博造成惡劣影響。

      7、不服從領導指揮,拒絕領導指派的合理工作,經教育無效。

      8、故意損壞公物。

      9、利用公職謀私,挪用公款。

      10、對外界發表有關酒店的污蔑性言論,發表有損酒店聲譽的言論,嚴重損壞酒店形象。

      11、記一次大過失或兩次小過失或警告后仍無明顯悔改表現。

      12、其他嚴重違章違紀行為。

      注意:以上條例如有違反,可同時對員工罰款20元以上;管理者處以30元以上。

      二、獎勵條例

      1、 在服務工作中,成績突出、表現優異。除班前會上表揚外,可獎勵5元以上。

      2、 提出合理化建議,對提高服務質量或節能降耗做出貢獻。除表揚外,可獎勵10元以上。

      3、 優質服務,受到酒店領導或客人好評。除表揚外,可獎勵15元以上。

      4、 責任心強,及時發現各種隱患,防止事故發生。除表揚外,可獎勵20元以上。

      5、 拾金不昧,為酒店贏得聲譽。除表揚外,可獎勵20元以上。

      6、 扎實工作、吃苦耐勞、團結同事,受到一致肯定。除表揚外,可獎勵30元以上或得到職位提升。

      7、 見義勇為,保護集體和賓客財產生命安全。除表揚外,可獎勵30元以上。

      8、 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貢獻,除表揚外可根據情況給予一定經濟獎勵。

    酒店規章制度6

      1、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準確、快速地做好收銀結算工作。嚴格按照各項操作規程辦事,在收款時自覺遵守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要敢于制止和揭發,起到有效的'監督作用。

      2、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收款過程中做到快、準、不錯收、不漏收,對于各種鈔票必須驗明真偽。

      3、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工作時間不得攜帶私人款項上崗,每日收入現金,必須切實執行"長繳短補"的規定,不得以長補短,發現長款或短款,必須如實向上級匯報。備用金,必須班班交接,天天核對,具有書面記錄,并在班前班后準備足夠零鈔。

      4、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不得將公款挪作私用。

      5、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接受信用卡結賬時,應認真依照銀行有關規定受理。

      6、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每班營業結束時,必須認真核對報表數與實收數是否一致,并做好交班工作,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有關本部門營業收入情況資料及數據。

      7、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認真填寫交款清單,錢款與清單一致,投款必須填寫投款報告,投款需有人見證,并在"收點交款袋報告"上簽名。

      8、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愛護及正確使用各種機械設備(如電腦、打印機、計算器、驗鈔機等),并做好清潔保養工作。

      9、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做好開市前、收市后的收款崗內外衛生,保持桌面的整齊、干凈。

      10、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以員工手冊為準繩,自覺遵守酒店的一切規章制度。

      11、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積極參加培訓。

      12、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嚴格按照規定穿著工服,保持個人儀表儀容的整潔大方。

      13、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積極完成上級分配的其他工作。

    酒店規章制度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維護酒店辦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參照國家有關法規,結合酒店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是對酒店全體職工進行考勤與管理的基本

      依據。

      第三條 必要的、嚴格的、實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重要保證,是提高全體職工素質的必要條件。各部門領導和有關負責人必須嚴抓考勤管理。

      第四條 自覺維護正常的辦公秩序,是酒店全體員工的共同

      職責,要嚴以律已,互相監督,確?记诠芾砉ぷ髀涞綄嵦。各部門管理人員要加強檢查和督促,嚴格管理、嚴格要求,以保證本考勤制度的實施。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五條 根據國家規定,酒店二線管理人員實行標準工時制度,正常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時,下午13:30-17:30(冬季),上午08:30-12:00時,下午14:00-18:00(夏季)

      一線崗位員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時輪班工作制,在法定休假節日、休息日輪班工作視為正常出勤。

      酒店原則上不鼓勵員工加班,但出于工作需要或任務緊急,員工有責任加班,加班在一個月內調劑補休,如因部門工作安排不能補休,可逐月順延。

      第六條 全體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員工上

      下班及加班者必須打卡,員工應按工作時間的規定準時打卡上下班。

      第七條 員工上下班,必須親自打卡,如果員工替他人打卡

      或由他人代替打卡,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的員工,雙方各處罰100元。

      第八條 所有人員須先到酒店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上級主管批準,交人力資源部補上打卡記錄,未經上級主管批準的,按遲到或曠工處理。員工上班時間內因事外出,不需要出入打卡,但必須有上級主管批準。

      第九條 員工上下班漏打卡,必須由直屬上級主管簽卡證明上下班時間,交人力資源部補上打卡記錄,否則按曠工處理。每月規定簽卡不得超過3次,超過3次簽卡無效(特殊情況除外) 。

      第十條酒店上下班時間,由保安與各部門管理人員監督員

      工打卡。所有上班人員均應于規定的上班時間前打卡,不得于打卡上班后外出(公出除外)。所有下班人員應先打卡后外出,外出后補打下班卡無效。

      第十一條 日夜輪班部門,應按時交班、接班,如果接班者未按時接班,應報請主管處理,不得擅自離去。

      第十二條 員工上下班及加班,必須如實打卡,如有上班打

      卡后不上班或下班時不打卡,等到一小時或幾小時后打卡,或沒有上班找上級主管簽卡,除按曠工處理外,每次加罰款20-50元以示警告,累計三次以上者,按開除處理。

      第十三條 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打卡到達工作

      崗位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5分鐘之內不計,5分鐘至30分鐘內,按遲到或早退一次處理,扣罰5元,超過半天按曠工一天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

      第三章 請假、休假管理

      第十四條 員工請假必須先填寫請假條,按管理權限審批,到人力資源部備案后方可休假,特殊情況應在事后及時補上,請假實行累計管理制度。

      第十五條 請假的類別、期限

      一、年休假:員工在本酒店工作滿一年后,可享5天帶薪假,每遞增一年則增加一天假,以此類推,年假最多不超過15天。如當年事假或其他假超過15天者,不再享受當年年假。年假必須在本年度內休完,不得累計或預休。

      二、法定假:所有員工每年均可享受11天法定休假,即:“元旦”1天、“春節”3天、“清明”1天、“五一”3天、“端午”1天、“國慶”1天、“中秋”1天,法定公休假內值班、加班者,部門安排補休或按規定計發加班工資。

      三、病假:凡休病假的員工必須持酒店指定醫院開具的病情證明,按請假程序報部門及直接管理人員同意后,方可休病假,不按規定程序請假、續假者;一律視為曠工及嚴重違紀行為。病假期超過本人法定醫療期的,解除勞動合同。病假期間不發工資(工傷除外)。

      四、事假:員工必須有充分的理由方可請事假,部門及酒店有權根據工作需要,酌情審批員工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休事假者一律視為曠工及嚴重違紀行為。員工請事假三天以內(含三天)者,由本部門經理審批并交人力資源部備案,事假四天至半個月以內的,由本部門經理批準后再報總經辦批,超過半個月的`假期須總經辦審批并報總經理。員工每年累計事假超過三十天者,酒店有權辭退。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及相關津貼、補助費等。 五、婚假:在酒店工作滿一年的,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六、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及子女)去世,可休3天喪假。

      七、產假:在酒店工作滿一年后懷孕的女員工,可在生育后按國家規定享受產假,產假期間不享受工資,酒店為其辦理生育險。

      八、調班:員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需要調班,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請,營運相關崗位人員由于工作性質的特殊性,需與其調班的對接人在該申請簽字確認后,經部門經理簽批后方可生效。原則上非工作原因需要調班的情況一個月不得超過三次。

      第十六條 考勤處罰規定

      一、遲到或早退:上班或下班5分鐘之內不計,5分鐘至30分鐘內,按遲到或早退一次處理,扣罰5元,超過半天按曠工一天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

      二、曠工:曠工按工資的三倍處罰,連續曠工三天以上或當月曠工累計超過五天,酒店可以解除勞動關系,并除名。

      凡下列情況均以曠工論處:

      (1)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

      (2)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即不到崗;

      (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4)打架斗毆、違紀致傷造成無法上崗;

      (5)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缺勤。

      三、考勤罰金在工資內扣除。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各部門若有員工請假隱瞞不報,未到人力資源部備案、或有私自停班的現象,一經查出對該部門責任人將嚴厲處罰。

      第十七條 凡酒店員工對違反考勤制度予以舉報查實者,對舉報人予以獎勵十元每次。

      第十八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今后若國家法律法規變更將作相應的調整。

      第十九條 本制度由酒店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酒店規章制度8

      第一節 目的及執行程序

      目的:為了保證酒店資產物資不受損失,確保酒店資產物資有專人管理,加強酒店所有員工的責任心,特制訂此資產管理制度。

      執行程序:

      為了落實責任,各部門應設兼職的資產管理員(通常為本部門主管或文員)負責本部門內各項物資的管理工作,此項工作通常由各部門負責人指派。各部門的資產管理員應及時對發至本部門、或由本部門購進的物品進行分類登記。登記的內容包括物品的單價、數量、質量、規格、對于固定資產還要登記購置的廠家、規定的使用年限、必要的技術參數、物品的存放位置等。財務部成本控制人員將定期對各部門的物品進行盤查,如發現丟失、損壞,將追究部門資產管理員的責任。第五條固定資產的購置與驗收。固定資產由公司工程部負責統一購置,購置前須填寫“固定資產購置申請單”,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辦理。低值易耗品購入后,統一由使用部門負責驗收,驗收人員應認真核對固定資產的類別、數量、規格、型號等,看是否與購置申請單一致。固定資產經驗收核對無誤后,驗收人員在驗收單上簽字,并交使用部門負責人簽字。驗收單一式四聯,第一聯為存根聯,由使用部門留存,并據以填寫本部門的資產清單,第二聯為實體財務聯,第三聯為公司財務聯,第四聯為結算聯,由經辦人據以辦理報銷手續。使用部門驗收固定資后,由財務部門與使用部門及時簽定財產管理責任書。

      第二節 低值易耗品標準與分類

      (一)低值易耗品標準

      低值易耗品是指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下,在經營活動中新使用的家具類、辦公及管理用具類、工器具類、儀器、儀表及構不成固定資產的設備等。

      (二)低值易耗品分類

      1.家具類:各種桌、椅、凳、床、沙發、茶幾、卷柜等。

      2.辦公及管理用具類:計算器、收錄機、電風扇、鐘表、自行車等。

      3.工器具類:萬用表、搖表、電流表、電壓表、測繪儀器等。

      4.玻璃器皿:各種量杯、玻璃杯、酒杯、扎壺等。

      5.瓷器:各種瓷杯、骨碟、煙灰盅、湯煲等。

      6.金銀器類:各種金銀器或鍍金、鍍銀餐具或用具等。

      7.布草類:各種口布、臺布、毛巾、床單等。

      (三)低值易耗品使用年限

      1、不銹鋼類;2年

      2、陶瓷類;1.5年

      3、玻璃制品;0.5年

      4、專用工具;1.5年

      5、毛毯;2年

      6、布草類;1.5年

      7、鐵制品、鋁制品;1年

      8、其它1年

      第三節 低值易耗品管理與分工

      財務部成本部負責低值易耗品的日常核算與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各部門資產管理人員對低值易耗品進行盤點清查,保證低值易耗品帳、卡、物三相符,各部門經理對使用中的低值易耗品的實物管理負全面責任,各部門資產管理員負責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管理,確?、物、相符。

      第四節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與核算

      (一)低值易耗品增加

      低值易耗品增加時,各部門的資產管理員應及時對發至本部門、或由本部門購進的物品進行分類登記。登記的內容包括物品的單價、數量、質量、規格、物品的存放位置或交至相應崗位保管等。

      (二)低值易耗品減少

      低值易耗品出現報廢、毀損,使用部門應填制《報損單》,應說明原因并提出處理意見,由財務部成本控制、工程部進行鑒定,交財務部經理、總經理審批。單項或批次低于500元的`由財務部按現行稅收政策進行帳務處理,登記帳卡。單項或批次超出500元的,須上報總公司審批。

      (三)低值易耗品的內部轉移

      低值易耗品發生內部轉移時,由轉入的部門提出申請,經轉出的分部門和財務部核批后,由轉入部門資產管理員填制《內部調撥單》,轉入轉出部門辦理移交和驗收手續并簽字后,報財務部進行帳務和卡片調整,卡隨物走。

      (四)低值易耗品的攤銷

      根據酒店的實際情況,對單位價值或批次在1,000元以下及易破損的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攤銷法”。一次攤入成本費用。對單位價值或批次在1,000元以上的,采用“分次攤銷法”,按受益年限分次攤銷。

      (五)低值易耗品清查

      財務部負責組織各部門資產管理員每半年對低值易耗品進行一次清查,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根據各部門經營特點以及低值易耗品性質的不同,對各部門低值易耗品的損耗標準規定如下:

      1.餐飲部

      1)瓷器玻璃器皿的月度損耗流失金額不超過該月度餐飲收入的千分之五。2)不銹鋼金銀器的月度損耗流失金額不超過該月度餐飲收入的千分之一。3)餐飲布草的月度損耗流失金額不超過該月度餐飲收入的千分之一,以后每增加一個月度,損耗比例增加0.25個千分點(從每年第一個月度起計算,兩年為一個周期)。

      2.客房部

      1)客房用品的季度損耗流失金額不超過600元。

      2)客房用品指客房以及公共區域范圍內提供給客人使用的瓷器、玻璃及其他器皿、衣架、雨散電筒、裝飾品等。不包括固定資產、一次性用品和布草。

      3)客房布草的月度損耗標準:季度損耗流失金額不超過該季度客房收入的萬分之一,以后每增加一個季度,損耗比例增加0.5個萬分點(從每年第一個月度起計算,兩年為一個周期)

      3.備注

      1)不列入損耗流失核算的項目:不按規程操作造成損耗流失,可視情節的輕重,由當事人負責按進貨價格賠償?腿藫p壞的,按照酒店制定的價格由當事人賠償。

      2)損耗標準只適用于當期,不可累計至下一期使用。

      3)洗衣房洗爛損壞已賠償的項目不列入損耗核算。

      4)特別批準免于賠償的項目可不列入損耗核算。

      5)已賠償的項目不列入損耗核算。

      6)各部門需及時填寫各種物料報損單或賠償通知單。

    酒店規章制度9

      一、工作職責:

      1、執勤時間統一著裝,姿態端正,樹立威武、文明的執勤形象。不準穿奇裝異服;夏天不準穿拖鞋、背心、短褲;

      2、公司保安白天實行坐班制,白班期間保安不可隨意上樓,如果有事或問題需上樓時,經行政中心同意后方可上樓,并及時找人替崗。當班期間作好當班值勤記錄,力求詳細、準確、客觀,并分別簽名確認。

      3、上層領導到來應主動站起問好,董事長、總經理及客戶到門口時應主動開門迎接。

      4、對來公司人員應做到熱情有禮,不卑不亢,外來人員進辦公樓應問詢清楚,如是客戶應主動與相關部門聯系,經確認后方可放行,由保安填寫客戶登記表;

      5、有推銷人員要求進公司,應先電話確認是否和相關部門聯系,確認后進行會客登記(填寫“會客登記表”),在得到確認并進行登記后方可放行,在人員離樓時應檢查核對“會客登記表”的簽字回執。如身份不明或形跡可疑人員進公司,保安應視情況進行靈活處理;

      6、嚴格檢查員工徽章或證件(員工必須佩帶徽章),有權拒絕沒有佩帶徽章的員工進入公司,有權拒絕不符合公司著裝要求的員工進入公司,對于員工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應立即制止,如果員工不聽勸阻,報辦公室后有權對此員工處罰;

      7、對本公司員工應加強監督管理,上班時間員工因為業務外出必須進行出入登記。如果員工不登記者有權拒絕其出入;

      8、維護打卡秩序,監督打卡紀律,防止員工代打卡。如遇打卡失敗等特殊情況,應監督員工填寫手工簽到表;

      9、負責公司消防中心的管理工作,熟練掌握各種消防設施的使用方法,和上級消防機關保持緊密聯系,遇到緊急情況及時反饋并作應急處理。定期檢查公共區域的.消防設施,對電源集中區、火源區不定期進行巡查,及時發現事故隱患,防患于未然;

      10、晚上隨時對各樓層進行巡視,若有亮燈、門窗開啟等情況,務必關閉。如發現可疑情況,提高警惕,靈活處理。若事態嚴重,立即上報或報警;

      11、配合行政中心,對員工執行公司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對發現的問題應及時進行制止,情節嚴重的交行政部處理;

      12、保安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紀律,并嚴格按照公司紀律的要求對違反規定的員工在授權范圍內執行處罰。

      13、下班期間,留意公司員工攜帶的物品,防止公司財物丟失。

      二、懲罰制度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情節給予警告至大過處理,造成嚴重后果者,可給予開除處理

      1、上班時著裝不整潔,不注意儀容,有損保安形象的,每次罰款20元;

      2、上班時,做與值班無關的事(如看書、閑聊),影響工作者,處以罰款20元,上班睡覺者,第一次罰款50元,第二次予以辭退,非工作需要,外人嚴禁在值班室逗留,違者雙方各罰款50元。

      3、上班時發現違法亂紀、不遵守公司規章制度的人和事,不制止、不處理、不上報或縱容者,對當班保安罰款50元;

      4、上班期間,由于瀆職行為造成公司財產、物品丟失的,由保安按物品價格的兩倍進行賠償;視情節輕重處100元罰款至辭退。

      5、不認真履行保安職責,不服從領導,玩忽職守、故意刁難、打擊報復同事者,視情節給予處罰,特別嚴重者,給予開除處理,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送公安機立案處理;

      6、有其它違紀行為的,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罰。

      三、獎勵制度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嘉獎至記大功表彰

      1、在執勤過程中,嚴格、公正、文明,無任何責任事故,可做表率;

      2、在處置突發事件、維護公司利益的活動中,表現突出,貢獻突出者;

      3、有其它重大突出表現者。

    酒店規章制度10

      1.員工每月享受帶薪休假4天,每天工作8小時(不含用餐和休息時間)。特定部門除外。

      2.根據營運需要,公司按《勞動法》規定可以要求員工超時工作,以等同時間補鐘。

      3.門店實行全員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拒不參加打卡,以曠工論處。

      4.每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下罰款現金10元,10分鐘以上按1分鐘1元計,15分鐘以上4小時以內扣罰75元,當月遲到、早退累計3 次,另行扣罰75元。

      5.員工漏打卡每月不得超過2次,同時須由部門負責人簽字證明方為有效。當月漏打卡第3次扣款30元,以后每漏打卡1次扣罰10元

      6.曠工:基層員工曠工1天扣罰150元;其他人員曠工1天扣罰300元,連續曠工3 天、作自動離職處理。

      7.員工連休、病假、事假5天(含)由部門負責人審批執行,5天以上由門店總經理審批。

      8.病假:員工請假須有醫院或相關醫療機構,開具的病假證明單及收費單,員工所獲得的病假天數與扣薪金天數相等。

      9.事假:扣除所請事假天數的工資,且事假不享受當月請假期內公司特定福利和其他獎勵補貼,事假全年累計10天和病假全年累計達15天以上,不享受年假。

      10.年假:凡在本公司任職滿一年的員工,享受有薪年假5天,,工作期間提出辭職的'不享受年假年假不許跨年度累計,受到兩次以上警告處分或重大違規違紀處罰的,當年年假取消。

      11.請假必須要填《員工請假卡》,需要提前24小時申請,經批準后,假期生效,不接受電話請假,未經批準不得無故缺席或擅自離崗,否則以曠工論處。

      12.員工享有國家法定節假日,部門按實際工作需要制定休假計劃,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按公司規定給予補休處理

      13.婚假、產假、喪假參照員工手冊相關規定

    酒店規章制度11

      一、 工作態度:

      1、按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員工對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見,一般情況下應先服從執行。

      3、員工對直屬上司答復不滿意時,可以越級向上一級領導反映。

      4、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說話和氣,謙虛謹慎。

      5、對待賓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 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告知直屬上司。如以自身原因引起的客人投訴視情節給予嚴肅處理。

      6、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員工尚未接班前當班員工不得離崗。員工下班后,無公事,應及時離開酒店。

      7、未經部門經理批準,員工不得在酒店內接待親友來訪。員工不得使用客用電話。

      8、上班時嚴禁串崗、閑聊、吃零食、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9、員工應自覺保持更衣室衛生,不放雜物;鞋子不得隨意擺放;

      10、不準利用職務之便給親友予以各種特殊優惠,各類優惠折扣需經部門主管以上領導批準審核。

      11、前廳員工應嚴格按照工作流程為賓客辦理預訂、入住、退房等手續,熟悉各 類房型、朝向、價格,熟悉各協議價格。

      12、嚴格準確執行交接班程序。認真做好各項工作記錄、規范填寫各項工作報表。

      13、積極參加部門例會及各項培訓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水平。

      二、 制服及工號牌:

      1、員工制服由酒店發放,員工有責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

      2、所有員工應佩戴作為工作服一部分的'工號牌。員工遺失或損壞工號牌需及時申請補發,并按規定繳納成本費用。

      3、員工離職時須把工作服和工號牌交回到人事部門。

      三、 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衛生:

      1、員工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站、立、行姿勢端正得體,面帶微笑,站立服務,使用普通話、使用禮貌用語。

      2、員工的工作服裝應隨時保持干凈、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發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梳理好長發,使用發夾或發網。

      5、員工應穿正裝黑色皮鞋,禁穿拖鞋上崗。女員工長襪末端不得露于裙外。

      6、允許佩戴手表、婚戒以及無墜耳環,其它夸張顯眼首飾上班時間嚴禁佩戴。

      7、 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8、 工作場所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嘩。做到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9、保持工作區域內衛生整潔,衛生必須一班一清。

      四、 拾遺:

      1、在酒店任何場所拾到現金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部門主管,作好詳細記錄。

      2、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五、 酒店財產:

      酒店物品(包括發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酒店將立即予以開除,并視情節輕重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六、 出勤:

      1、員工必須依照領班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變更班次休假須先征得部門領班允許。

      2、員工請假應按酒店相關請假程序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員工在工作時間未經批準不得離店。

      4、員工必須按照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

      5、部門考勤員應客觀公正嚴肅的做好部門考勤,不得弄虛作假;

      七、獎勵:

      1、服務工作優異,受到客人口頭或書面表揚者,給予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者,視情節上報酒店給予獎勵;

      3、敢于和不法分子做斗爭,積極保護酒店財產不受損失;

      4、節能降耗,減少部門成本者。

      5、對于工作認真良好的員工,部門根據情況提供升職空間。

    酒店規章制度12

      1、每日班前檢查服務員的儀表、儀容。

      2、了解當時用餐人數及要求,合理安排餐廳服務人員的工作,督促服務員做好清潔衛生和餐、酒具的準備工作。

      3、隨時注意餐廳就餐人員動態和服務情況,要在現場進行指揮,遇有VIP客人或舉行重要會議,要認真檢查餐前準備工作和餐桌擺放是否符合標準,并親自上臺服務,以確保服務的高水準。

      4、加強與客人的溝通,了解客人對飯菜的意見,與公關銷售員加強合作,了解客人檔案情緒,妥善處理客人的投訴,并及時向中餐廳經理反映。

      5、定期檢查設施和清點餐具,制定使用保管制度,有問題及時向餐廳經理匯報。

      6、注意服務員的`表現,隨時糾正他們在服務中的失誤、偏差,做好工作成績記錄,作為評選每月最佳員工的依據。

      7、負責組織領班、服務員參加各種培訓、競賽活動,不斷提高自身和屬下的服務水平。

    酒店規章制度13

     1. 基本政策 公司員工在被聘用及晉升方面享有均等的機會; 職位或補空缺職位時,本公司將在可能情況下首先考慮已聘用員工,然后再向外招聘; 工作表現是本公司晉升員工的最主要依據。

      2. 入職手續 應聘者通過公司面試,并經確認合格后,可被公司聘為正式員工。 新入職員工必須填寫《公司員工登記表》一式二份并準備彩色一寸照片2 張; 公司將組織新入司員工參加新員工培訓,以使員工對公司概況有初步了解。

      3. 試用期 新員工被錄用后,一律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時間為三個月,試用期間公司將對員工的表現及其對工作的適應程度進行考核。; 試用期薪資執行公司制度標準; 試用期屆滿,經公司考核者,可轉為正式員工,考核不合格者,公司予以辭退。正式員工薪資待遇按公司工資制度執行。

      4. 聘用的終止 試用期間以后,公司或員工均可提出終止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至少22 個工作日) 提交書面通知。 若員工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公司可不必提前通知員 工與其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

      5. 勞動合同 新員工在入職一個星期內,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員工應嚴格執行勞動合同。

      6. 離職手續 凡離職者,必須先填寫離職申請書。 員工離職應按公司規定移交所有屬于公司的財產,經核準離職且辦妥移交手續,方可正式離職。 未辦離職手續自行離職者,公司財產若有損失、遺失,其損失全額從薪資中扣還;

      7. 個人資料 員工的個人資料包括家庭住址、電話、婚姻及子女狀況及時提供給公司行政部。

      8. 業績考評 公司推行嚴格的績效考評制度。實行年終考核和年中考核?己私Y果將作為員工晉升或 提薪的重要依據。員工福利

      9.社會保險 在公司工作三個月試用期屆滿,并經正式錄用者,公司購買社會保險。

      工作規范

      1. 行為準則 盡忠職守,服從領導,保守業務秘密;愛護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制度及工作守則;保持公司信譽,不做任何不損公司信譽的`行為;

      2. 工作態度 員工應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提高工作效率;熱愛本職工作,對自己的工作職責負全責員工之間應通力合作,互相配合,不得相互拆臺或搬弄事非; 對本職工作應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待人接物態度謙和,以爭取公司同仁與客戶的合作;

      3. 工作紀律 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服從上級的工作安排,一經上級主管決定 ,應嚴格遵照執行;

      考勤制度

      1. 工作時間 公司員工實行每周五日四十小時工作制。周六、周日為正常工休時間。 公司作息時間為:

      2. 考勤辦法 公司員工一律實行早晨上班簽到制。簽到必須本人親自執行,不得代簽。在規定時間未簽到者,視為遲到;超過31 分鐘,視 為曠工。遲到、曠工者分別按公司制度予以處罰。

      3. 請假程序和辦法 員工請假,需填寫請假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審批后提交行政人事部。如假期超過三天的, 需經總經理批準,方可準假。

    酒店規章制度14

      為配合前廳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員工的工作行為,特制定此制度。

      1、誠實,是員工必須遵守的道德規范,以誠實的態度對待工作是每位同事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

      2、同事之間團結協作、互相尊重、互相諒解是搞好一切工作的基礎。

      3、以工作為重,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是每位同事應盡的職責。以上三條是每位服務人員必須遵循的行為準則。

      4、住宿員工應互相幫助,友好相處,為他人著想,不影響他人。

      一、考勤制度

      1、按時上下班打卡,接班,做到不遲到,不早退。

      2、事假必須提前一天通知部門領導,說明原因,經部門經理批準后方可休假。

      3、病假須持醫務室或醫院證明,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4、嚴禁私自換班,換班必須有申請人、換班人、領班、經理簽字批準。

      5、嚴禁代人打卡、請假。

      二、儀容儀表

      1、上班必須按酒店規定統一著裝,佩帶工號牌,工服必須干凈、整齊。

      2、酒店要求保持個人儀容儀表,站、立、行姿勢要端正、得體。

      3、嚴禁私自穿著或攜帶工服外出酒店。

      4、有破損的,顏色不合標準的絲襪,身上夸張飾物嚴禁穿戴。

      5、嚴禁染發,上班時間必須將頭發盤起,戒指不得多戴(婚戒除外)。

      三、勞動紀律

      1、嚴禁攜帶私人物品到工作區域。(例如:提包、外套)

      2、嚴禁攜帶酒店物品出店。

      3、嚴禁在酒店范圍內粗言穢語,散布虛假或誹謗言論,影響酒店、客人或其他員工聲譽。

      4、工作時間不得無故竄崗、擅離職守,下班后不得擅自在工作崗位逗留。

      5、上班時間嚴禁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6、嚴格按照規定時間換飯,除用餐時間外,不得在當值期間吃東西。

      7、嚴禁在工作時間聚堆閑聊、會客和擅自領人參觀酒店。

      8、上班時間內嚴禁收看(聽)電視、廣播、錄音機及任何書報雜志。

      9、嚴禁使用客梯及其他客用設備。

      10、嚴禁在公共場所大聲喧嘩、打鬧、追逐、嬉戲。

      11、嚴禁背對前臺而立,當著客人的`面前接聽私人電話。

      12、嚴禁手機響鈴,必須調為震動。

      四、工作方面:

      1、嚴禁私自開房。

      2、除行李員外,其余人員不得擅自到客房、餐飲、康樂區域。

      3、當班期間要認真仔細,各種營業表格嚴禁出現錯誤。

      4、不得與客人發生爭執,出現問題及時報告部門經理與當領班,由其處理。

      5、服從領導的工作安排,保質保量完成各項工作。

      6、服務接待工作中堅持站立、微笑、敬語、文明服務,使賓客感覺親切、安全。

      7、積極參加部位班組例會及各項培訓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水平。

      8、工作中嚴格按照各項服務規程、標準進行服務。

      9、認真做好各項工作記錄、填寫各項工作表格。

      10、自覺愛護保養各項設備設施。

      11、工作中要注意相互配合、理解、溝通,嚴禁出現推委現象。

      12、嚴禁出現打架、吵架等違紀行為。

      13、嚴禁出現因人為因素造成的投訴及其他工作問題。

      14、工作中要有良好的工作態度。

      以上規章制度,希望員工認真閱讀,嚴格遵守,將部門的文化素質展現出來,創造出和諧的工作環境。

    酒店規章制度15

      一、廚房員工必須遵守本店的規章制度,如有違反者情節嚴重給予處罰。

      二、員工必須按規定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曠工。如果違反嚴格處罰,未到下班時間不得更衣。違規一次扣罰10元。

      三、請假應提前一天通知以上領導給予批準,必須寫請假條,由廚師長簽字才能生效。不得離崗,未給批準,按曠工處理。

      四、員工辭職需提前一個月向廚師長打辭職報告簽字同意,如不按規定,違反辭職報告而自己離職者,按曠工處理,扣發工資。

      五、上班禁止在廚房打撲克、下棋、、玩手機、抽煙、看報紙現象,如有違反者以10-200元處罰。

      六、員工上下班必須走員工通道,如有違反者將給予處罰。違規一次10元。

      七、嚴禁在廚房偷吃,偷酒店的任何東西,一徑發現按原價的十倍罰款。

      八、員工之間要團結互助,積極向上,嚴禁打架斗毆,違者處罰100元以上的處罰。干部參與加倍扣罰。情節嚴重者交公安部門處理,予以辭退。

      九、禁止在廚房內放置任何私人物品,保持廚房內整潔衛生,上班時間不得脫離崗位,不吵鬧追趕,不得串崗。

      十、上班時間不得會客,非本店人員不得進入廚房。

      十一、所有廚房員工,任何時間不得進入前廳“包廂閑逛”不得對服務員有不文明的行為,熱菜間的員工,不得進入冷菜間和點心房。

      十二、所有廚房員工,工作時一律不得浪費原材料,如有違反被發現罰款一次10元以上。

      十三、配菜要保持菜肴數量和質量,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浪費,由主墩直接把關,如有浪費,主墩和切菜各處以10元以上處罰。

      十四、值班人員在中晚上下班之前一定要檢查廚房的水、電、煤氣及物品的擺設。

      十五、廚房工作人員不得在工作時間坐在打荷臺和冰箱上,違者處以10-50元處罰。

      十六、上崗工作服佩工號牌,戴工作帽,穿戴整潔。工作時間絕對服從領導安排。若不服從,發生頂撞吵嘴現象,違者以30-50元處罰,情節嚴重者立即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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