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餐飲業經營協議書

    時間:2022-01-24 19:38:49 服務業/酒店/餐飲 我要投稿

    餐飲業經營協議書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協議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寫好協議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餐飲業經營協議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餐飲業經營協議書

    餐飲業經營協議書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雙方本著平等互利,互惠雙贏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的宗旨

      能發揮雙方的積極性,并能使現有的餐廳營業額大幅的上升,充分發揮乙方的人務資源、優勢并能保證,每年給餐廳帶來____萬以上的利潤。如果當年達不到____萬的利潤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范圍

      以餐飲為主,并兼做旅游商品。

      第三條 合作經營期限

      合作期限為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方式、期限

      1、______餐廳房屋年租金定為____萬元,即每人每年____萬元,乙方每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訖____萬元,如第一年利潤沒有達到____萬元,合同自動終止。但當年餐飲的營利甲、乙雙方各占____℅。

      2、關于旅游商品的投資,甲、乙雙方各投入____℅。按利潤分成。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利分配:甲乙雙方各占____℅。

      2、在甲、乙雙方協議之前(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任何關系。

      第六條 糾紛的處理

      1、當雙方意見不統一發生糾紛,首先要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上訴縣級人民法院。

      2、經營中乙方無權轉讓出租權,否則本合同無效。

      第七條 免賠責任

      因外力無法抗拒的,如地震、山洪爆發、洪水等不可抗拒的'損失,乙方不承擔損失,同時因為國家及法地政府的政策,需要修路,拆遷等。本合同自動作廢,乙方不享受任何賠償損失,地面所有賠償均歸甲方。

      第八條 協議生效期

      甲、乙雙方簽訂協議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ㄗⅲ孩僭诤献髌陂g由甲、乙雙方共同出資、投資的資產,如遇拆遷時,第三方賠付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共同分配;②甲、乙雙方在合作經營期間如遇到不可抗拒因素,導致餐廳不能正常經營時,甲方應無條件退還當年的租金。)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業經營協議書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合作經營甲方承包___________餐飲專營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本協議所稱的餐飲店,系指甲方依法承包的由各方合作經營的營業場所,該場所專業從事餐飲服務相關業務。

      2、餐飲店的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飲店正式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協議所稱的合作經營,系指餐飲店由合作各方按約定承擔費用及經營責任,甲方作為負責人,全權負責管理工作,對外開展業務,負責日常的經營管理活動的經營行為。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范圍、經營期限

      1、經營項目為特色餐飲,范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業務。

      2、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三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餐飲店的所有投資及日常費用的開支均由各方共同出資承擔。

      2、各方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元(人民幣)。

      甲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_______%。

      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_______%。

      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_______%。

      3、各合作人的出資,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日匯到甲方銀行卡上,甲方使用股份資金時,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第四條 經營管理及人員管理

      1、甲方代表各方對餐飲店進行全方位的經營管理,其他各方有權對甲方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但不得干涉甲方經營。

      2、甲方有權對餐飲店經營所需人員進行管理,其他各方不再進行管理。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

      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作創收盈余,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

      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1、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甲方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資

     。1)在經營期限內,經甲方書面同意,合作人可以退資,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偎劳龌蛘弑灰婪ㄐ嫠劳;

     、诒灰婪ㄐ鏋闊o民事行為能力人;

     、蹅人喪失償債能力;

     、鼙蝗嗣穹ㄔ簭娭茍绦性诤献髌髽I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傥绰男谐鲑Y義務;

     、谝蚬室饣蛑卮筮^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蹐绦泻献魇聞諘r有不正當行為;

     、芎献鲄f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

      經甲方書面同意后合作人可以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2、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1、在退資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據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被依法撤銷;

     。4)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后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作人按出資比例進行承擔。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作人未經甲方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

      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

    餐飲業經營協議書3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餐飲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作名稱 、主要經營地、法人:

      合作經營店鋪名為:

      經營場所位于:

      面積:

      第三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特色烤魚,范圍包括 等。

      第四條 合作期限

      一、本次合作并無特定日期,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合約視為終止。

      二、在沒有三方同意終止該合同時,其中一方在三年期限內不得轉讓給他人。

      第五條 出資方式

      1.甲方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 元(人民幣大寫: ),占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 __元(人民幣大寫: ),占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 _ __元(人民幣大寫: ),占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資,于__ _年 月_ _日已交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人民幣大寫__ _ 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所有財產為

      各合作人平分。

      第六條 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作創收盈余,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餐飲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作名稱 、主要經營地、法人:

      合作經營店鋪名為:

      經營場所位于:

      面積:

      第三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特色烤魚,范圍包括 等。

      第四條 合作期限

      一、本次合作并無特定日期,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合約視為終止。

      二、在沒有三方同意終止該合同時,其中一方在三年期限內不得轉讓給他人。

      第五條 出資方式

      1.甲方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 元(人民幣大寫: ),占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 __元(人民幣大寫: ),占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 _ __元(人民幣大寫: ),占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資,于__ _年 月_ _日已交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人民幣大寫__ _ 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所有財產為

      各合作人平分。

      第六條 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作創收盈余,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一)退資

      1. 自愿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1)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注: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1)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2)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 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傥绰男谐鲑Y義務及承諾。如:對店鋪所有事情不管不問,消極工作。

     、谝蚬室饣蛑卮筮^失給合作事項造成經濟損失; ;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作退資處理。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 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二)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 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二)合作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經營期間大家共同管理一切事務及相關勞動,各家人員不得無故缺勤,上班 否則扣出當日工資,一個月內累計缺勤3天者,扣10天工資

      五天者扣15天工資,5天以上者扣一個月工資,(重大特殊情況出外,事假者必須征得另外兩方同意方可離開,此情況不算于累計缺勤)

      5.經共同協商討論,各合作人必須有一定的人員參與日常經營及工作,

      如相關兩方工作人員多于另一方,其兩方人員必須給予支付工資,金

      額以大家商定為準,或不支付兩方工資,而扣取另一方工資,金額以大家商定為準。

      第八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二)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 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合作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店面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可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最后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未到約定日期而轉讓給另一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三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三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或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字蓋章處: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2)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如果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

      財產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用于清償債務或其他執行原因,合伙人實際不能繼續履行其出資義務,與此對應的權利也應因之而喪失,所以合伙人實際上也就退伙了。)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這個是時間的問題了,就是說上邊的情況一旦發生,那么就以發生的時間為退資時間。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這個意思是說:在沒有經得大家的同意,以合作的名義搞其他的業務得的錢要歸全合作人所有,由于這個事情給大家造成損失要全部賠償。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就是說除掉你們大家簽訂的協議或其他的約定,還有沒有經大家的同意,你們合作人當中的任何一個人不得與自己的合作企業進行交易,就是經營往來,也就是做自己企業的生意。

      2. 合作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店面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可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就是說因為其他的原因必須對大家的財產進行清算,就是散伙的意思了,那么這種情況的清算人就應該由全體合伙人來清算,或者合伙人大家有超過一半的人同意大家合伙人里的其他人來清算,合作的店面解散15天內,必須指定大家同意的清算人或與大家合作的另一方來清算財產,也可以律師、會計師等第三方當清算人,這個情況主要是大家為了公平公正和不想麻煩而找的。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一)退資

      1. 自愿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1)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注: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1)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2)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 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傥绰男谐鲑Y義務及承諾。如:對店鋪所有事情不管不問,消極工作。

     、谝蚬室饣蛑卮筮^失給合作事項造成經濟損失; ;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作退資處理。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 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二)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 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二)合作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經營期間大家共同管理一切事務及相關勞動,各家人員不得無故缺勤,上班 否則扣出當日工資,一個月內累計缺勤3天者,扣10天工資

      五天者扣15天工資,5天以上者扣一個月工資,(重大特殊情況出外,事假者必須征得另外兩方同意方可離開,此情況不算于累計缺勤)

      5.經共同協商討論,各合作人必須有一定的人員參與日常經營及工作,

      如相關兩方工作人員多于另一方,其兩方人員必須給予支付工資,金

      額以大家商定為準,或不支付兩方工資,而扣取另一方工資,金額以大家商定為準。

      第八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二)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 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合作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店面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可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最后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未到約定日期而轉讓給另一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三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三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或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字蓋章處: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餐飲業經營協議書4

      合伙人(甲方):姓名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住址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合伙人(乙方):姓名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住址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合伙人(丙方):姓名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住址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合伙人(丁方):姓名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住址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合伙人(戊方):姓名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住址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鑒于,

      幾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餐飲品牌,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幾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餐飲的經營宗旨: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門店名號、主要經營地址:

      第三條合伙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年。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合伙人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合伙人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合伙人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合伙人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元。

      合伙人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

      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余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出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合伙人共同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入伙、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合伙人雙方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另一方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合伙人退伙后,幾方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它合伙人。未經過全體合伙人同意,不得將合伙股份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結算。

      第七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幾方合伙人共同選舉為合伙負責人。以為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

      幾方合伙人選舉負責合伙門店的財務。

      幾方合伙人選舉負責合伙門店的運營。

      幾方合伙人共同商議覺得合伙門店的重大事項,議事規則另行制定并幾方簽署。

      第八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況下,另幾方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伙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伙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伙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雙方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雙方合伙人擔任。

      3.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伙門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確定合伙經營門店,與公司《管理咨詢協議》,委托該公司提供的管理咨詢服務,人力資源派遣,財務管理,獲得該公司的商標許可,并支付相關費用。

      (三)本協議確定合伙經營門店,對外為個體工商戶承擔民事責任,對內則依據本協議確定各合伙人的責任、權利、義務。

      (四)本合同一式五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五)本合同經雙方合伙人簽名后生效。

      合伙人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

      簽署時間:________

    餐飲業經營協議書5

      合伙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住址:

      合伙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住址:

      鑒于,雙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經營宗旨

      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名稱、范圍、主要經營地址

      1、經營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主要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經營項目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伙期限

      合作項目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

      1、合伙人平均每人出資___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作為租賃房屋、添置設備設施、門面裝修及前期經營費用。

      2、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余分配:以出資額各1/2為依據,按平均分配。

      2、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合伙人共同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__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入伙、退出、出資的轉讓

      1、入伙

     。1)原則上不吸收新合伙人合伙,特殊情況下吸收新合伙人,必須經所有原合伙人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4)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其他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5)一方合伙人違反國家法例法規對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6)合伙人退伙后,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它合伙人。未經過全體合伙人同意,不得將合伙股份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結算。

      第七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1、合伙人共同選舉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即法人代表)。

      2、合伙人同意由安排為合伙門店的財務會計師。

      3、合伙人同意由安排為合伙門店的財務出納員。

      4、合伙人同意由安排為合伙門店的前臺收銀員。

      5、合伙人共同商議合伙門店的重大事項,經所有合伙人同意后實施;議事規則另行制定并由合伙人簽署。

      第八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人有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負責人決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2、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如其業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合伙人在本區域內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3、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其他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合伙營業的繼續

      1、在一方退伙的情況下,另一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2、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伙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伙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伙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2)合伙事務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3)被依法撤銷。

     。4)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雙方合伙人擔任。

     。3)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5)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2、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或其財產份額出質(即作為擔保、抵押)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伙門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確定合伙經營門店,對外為個體工商戶承擔民事責任,對內則依據本協議確定各合伙人的責任、權利、義務。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合伙人各執_____份。

      4、本合同經雙方合伙人簽名后生效。

      合伙人(甲方):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時間:

      合伙人(乙方):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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