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制度(通用6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制度 1
一、基本要求
1、危險貨物的裝卸應在裝卸管理人員的現場指揮下進行。
2、在危險貨物裝卸作業區應設置警告標志。無關人員不得進入裝卸作業區。
3、進入易燃、易爆危險貨物裝卸作業區應:
a) 禁止隨身攜帶火種;
b) 關閉隨身攜帶的手機等通訊工具和電子設備;
c) 嚴禁吸煙;
d) 穿著不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和不帶鐵釘的工作鞋。
4、雷雨天氣裝卸時,應確認避雷電、防濕潮措施有效。
5、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在一般道路上最高車速為 60km/h ,在高速公路上最高車速為 80 km/h ,并應確認有足夠的安全車間距離。如遇雨天、雪天、霧天等惡劣天氣,最高車速為 20 km/h ,并打開示警燈,警示后車,防止追尾。
9、禁止在裝卸作業區內維修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
6、運輸過程中,應每隔 2 h 檢查一次。若發現貨損(如丟失、泄漏等),應及時聯系當地有關部門予以處理。
7、駕駛人員一次連續駕駛 4 h 應休息 20min 以上; 24 h 內實際駕駛車輛時間累計不得超過 8h 。
8、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發生故障需修理時,應選擇在安全地點和具有相關資質的汽車修理企業進行。
10、對裝有易燃易爆的和有易燃易爆殘留物的運輸車輛,不得動火修理。確需修理的車輛,應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根據所裝載的危險貨物特性,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并在消防員監控下作業。
11、運輸劇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險貨物的,應當具備罐式車輛或廂式車輛、專用容器。
12、運輸劇毒危險貨物的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容積不得超過10立方米,但罐式集裝箱除外;運輸劇毒、爆炸、強腐蝕性危險貨物的非罐式專用車輛,核定載質量不得超過10噸;運輸爆炸、強腐蝕性危險貨物的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容積不得超過20立方米。
13、運輸劇毒品的,必須到公安部門辦理劇毒品公里運輸通行證,并按規定路線從事運輸。
二、出車前要求
1、運輸危險貨物車輛的有關證件、標志應齊全有效(車輛道路運輸證核定經營范圍、車輛標志牌是否與所裝運危險貨物類別項別相符),技術狀況應為良好,并按照有關規定對車輛安全技術狀況進行嚴格檢查,發現故障應立即排除。
2、 運輸危險貨物車輛的車廂底板應平坦完好、欄板牢固,對于不同的危險貨物,應采取相應的襯墊防護措施(如鋪墊木板、膠合板、橡膠板等),車廂或罐體內不得有與所裝危險貨物性質相抵觸的殘留物。
3、檢查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配備的消防器材,發現問題應立即更換或修理。
4、根據所運危險貨物特性,應隨車攜帶遮蓋、捆扎、防潮、防火、防毒等工、屬具和應急處理設備、勞動防護用品。
5、駕駛人員、押運人員應檢查隨車攜帶的“道路運輸危險貨物安全卡”是否與所運危險貨物一致。
6、 裝車完畢后,駕駛員應對貨物的堆碼、遮蓋、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對影響車輛起動的不安全因素進行檢查,確認無不安全因素后方可起步。
7、運輸危險化學品的駕駛員、押運人員必須了解所運載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危害特性、保障容器的使用特性和發生意外時的應急措施。
三、運輸途中要求
1、駕駛人員應根據道路交通狀況控制車速,禁止超速和強行超車、會車。
2、運輸途中應盡量避免緊急制動,轉彎時車輛應減速。
3、通過隧道、涵洞、立交橋時,要注意標高、限速。
4、運輸危險貨物過程中,押運人員應密切注意車輛所裝載的危險貨物,根據危險貨物
性質定時停車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會同駕駛人員采取措施妥善處理。駕駛人員、押運人員不得擅自離崗、脫崗。
5、運輸過程中如發生事故時,駕駛人員和押運人員應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及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環境保護部門、質檢部門報告,并應看護好車輛、貨物,共同配合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
6、運輸過程中需要停車住宿或遇有無法正常運輸的情況時,應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
7、運輸過程中遇有天氣、道路路面狀況發生變化,應根據所載危險貨物特性,及時采取安全防護措施。遇有雷雨時,不得在樹下、電線桿、高壓線、鐵塔、高層建筑及容易遭到雷擊和產生火花的地點停車。若要避雨時,應選擇安全地點停放。遇有泥濘、顛簸、狹窄及山崖等路段時,應低速緩慢行駛,防止車輛側滑、打滑及危險貨物劇烈震蕩等,確保運輸安全。
四、運輸爆炸品要求
1、運輸爆炸品應使用廂式貨車。
2、廂式貨車的車廂內不得有酸、堿、氧化劑等殘留物。
3、不具備有效的避雷電、防潮濕條件時,雷雨天氣應停止對爆炸品的運輸、裝卸作業。
4、應按公安部門核發的道路通行證所指定的時間、路線等行駛。
5、施救人員應戴防毒面具。撲救時禁止用沙土等物壓蓋,不得使用酸堿滅火劑。
6、裝卸時嚴禁接觸明火和高溫;嚴禁使用會產生火花的工具、機具。
7、車廂裝貨總高度不得超過 1.5 米。無外包裝的金屬桶只能單層擺放,以免壓力過大或撞擊摩擦引起爆炸。
五、運輸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要求
1、車廂內不得有與所裝貨物性質相抵觸的殘留物。
2、夏季運輸應檢查并保證瓶體遮陽、瓶體冷水噴淋降溫設施等安全有效。
3、運輸中,低溫液化氣體的瓶體及設備受損、真空度遭破壞時,駕駛人員、押運人員應站在上風處操作,打開放空閥泄壓,注意防止灼傷。一旦出現緊急情況,駕駛人員應將車輛轉移到距火源較遠的地方。
4、壓縮氣體遇燃燒、爆炸等險情時,應向氣瓶大量澆水使其冷卻,并及時將氣瓶移出危險區域。
5、發現氣瓶泄露時,應確認擰緊閥門,并根據氣體性質做好相應的人身防護: a) 施救人員應戴上防毒面具,站在上風處搶救;
b) 易燃、助燃氣體氣瓶泄漏時,嚴禁靠近火種;
c) 有毒氣體氣瓶泄漏時,應迅速將所裝載車輛轉移到空曠安全處。
6、除另有限運規定外,當運輸過程中瓶內氣體的溫度高于 40℃時,應對瓶體實施遮陽、冷卻噴淋降溫等措施。
7、裝車時要擰緊瓶帽,注意保護氣瓶閥門,防止撞壞。車下人員須待車上人員將氣瓶放置妥當后,才能繼續往車上裝瓶。在同一車廂內不準有兩人以上同時單獨往車上裝瓶。
8、氣瓶應盡量采用直立運輸,直立氣瓶高出欄板部分不得大于氣瓶高度的四分之一。不允許縱向水平裝載氣瓶。水平放置的氣瓶均應橫向平放,瓶口朝向應統一;水平放置最上層氣瓶不得超過車廂欄板高度。
9、妥善固定瓶體,防止氣瓶竄動、滾動,保證裝載平衡。
10、卸車時,要在氣瓶落地點鋪上鉛墊或橡皮墊;應逐個卸車,嚴禁溜放。
11、裝卸作業時,不要把閥門對準人身,注意防止氣瓶安全帽脫落,氣瓶應直立轉動,不準脫手滾瓶或傳接,氣瓶直立放置時應穩妥牢靠。
12、裝運大型氣瓶(盛裝凈重 0.5噸 以上的)或氣瓶集裝架(格)時,氣瓶與氣瓶、集裝架與集裝架之間需填牢填充物,在車廂欄板與氣瓶空隙處應有固定支撐物,并用緊繩器緊固,嚴防氣瓶滾動,重瓶不準多層裝載。
13、裝卸有毒氣體時,應預先采取相應的防毒措施。
14、裝卸氧氣瓶時,工作服、手套和裝卸工具、機具上不得沾有油脂;裝卸氧氣瓶的機具應采用氧溶性潤滑劑,并應裝有防止產生火花的防護裝置;不得使用電磁起重機搬運。庫內搬運氧氣瓶應采用帶有橡膠車輪的專用小車,小車上固定氧氣瓶的槽、架也要注意不產生靜電。
15、配裝時應做到:
a) 易燃氣體中除非助燃性的不燃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堿性腐蝕品、其他腐蝕品外,不得與其他危險貨物配裝;
b) 助燃氣體(如,空氣、氧氣及具有氧化性的有毒氣體)不得與易燃、易爆物品及酸性腐蝕品配裝;
c) 不燃氣體不得與爆炸品、酸性腐蝕品配裝;
d) 有毒氣體不得與易燃易爆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酸性腐蝕物品配裝; e) 有毒氣體液氯與液氨不得配裝;
六、運輸易燃液體要求
1、根據所裝貨物和包裝情況(如,化學試劑、油漆等小包裝),隨車攜帶好遮蓋、捆扎等防散失工具,并檢查隨車滅火器是否完好,車輛貨廂內不得有與易燃液體性質相抵觸的殘留物。
2、裝運易燃液體的車輛不得靠近明火、高溫場所。
3、裝卸作業現場應遠離火種、熱源。操作時貨物不準撞擊、摩擦、拖拉;裝車堆碼時桶口,箱蓋一律向上,不得倒置;集裝貨物,堆碼整齊;裝卸完畢,應罩好網罩,捆扎牢固。
4、鋼桶盛裝的易燃液體,不得從高處翻滾溜放卸車。裝卸時應采取措施防止產生火花,周圍需有人員接應,嚴防鋼桶撞擊致損。
5、鋼制包裝件多層堆碼時,層間應采取合適襯墊,并應捆扎牢固。
6、對低沸點或易聚合的易燃氣體,若發現其包裝容器內裝物有膨脹(鼓桶)現象限時,不得裝車。
七、運輸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要求
1、運輸危險貨物車輛的貨廂、隨車工、屬具不得沾有水、酸類和氧化劑。
2、運輸遇濕易燃物品,應采取有效的放水、防潮措施。
3、運輸過程中,應避開熱輻射,通風良好,防止受潮。
4、雨天運輸遇濕易燃物品,應保證防雨、防潮濕措施切實有效。
5、裝卸場所及裝卸用工、屬具應清潔干燥,不得沾有酸類和氧化劑。
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制度 2
危險品運輸是特種運輸的一種,是指專門組織或技術人員對非常規物品使用特殊車輛進行的運輸。一般只有經過國家相關職能部門嚴格審核,并且擁有能保證安全運輸危險貨物的相應設施設備,才能有資格進行危險品運輸。
危險品是易燃易爆有強烈腐蝕性的物品的統稱,危險品的運輸存在巨大的危險性,稍不注意可能會造成物資損失或者人員傷亡,根據不同的性質危險品分為以下幾種。
依據GB13690-92 《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和GB6944-86《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兩個國家標準將化學品按其危險性分為8大類:
、 爆炸品
、趬嚎s氣體和液化氣體
、 易燃液體
、 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菅趸瘎┖陀袡C過氧化物
、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 放射性物品
、喔g品。
安全操作規程
1、從事運輸危險品的駕駛員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感和事業心,牢固樹立對國家企業人民生命財產負責的責任性。
2、從事危險品運輸的駕駛員必須持有公安消防部門核發在有效期內的“危險運輸證”
3、運輸化學、危險物品要事先掌握了解貨物的'性能和消防、消毒等措施,對包裝容器、工具和防護設備要認真檢查,嚴禁危險品漏、散和車輛帶病運行。
4、在運輸、?课kU區域時,不準吸煙和使用明火。
5、凡危險品的盛裝容器,發現有滲漏、破損等現象,在耒經改裝和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之前,易引起氧化分解、自燃或爆炸現象,應立即采取自救,向領導、廠方、當地消防部門報告,盡快妥善處理解決。
6、易燃危險品在炎熱的季節應在上午10時前,下午3時后運輸。
7、嚴禁將有抵觸性能的危險物品混裝在一起運輸,各種機動車進入危險品庫區、場地時,應在消聲器上裝卸阻火器后,方能進入。
8、裝運危險物品的車輛不準停在人員稠密、集鎮、交通要道、居住區等地主,不準將載有
蘇州上上物流有限公司
危險品的車輛停放在本單位車間、場內。如確因裝卸不及、停車或過夜修理等,應向領導或負責值班人員報告,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9、危險物品運輸的車輛,應及時進行清洗、消毒處理,在清洗、消毒時,應注意危險物品的性質,掌握清洗、消毒方法知識,防止污染、交叉反應或引起中毒等事故。
10、凡裝運危險物品的車輛需過渡口時,應自覺報告渡口管理部門,遵守渡口管理規定,裝運危險物品的車輛應嚴格遵守公安消防部門指定的路線行駛。
11、裝運危險物品的車輛,應配備一定的消防器材,急救藥品,黃色三角旗或危險品運輸車輛標志等。
12、危險品運輸駕駛員除遵守上述安全操作規程之外,還需遵守汽車駕駛員的安全操作規程。
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制度 3
一、目的
本標準規定了危險化學品采購、運輸裝卸、儲存、使用、報廢處理等過程中的安全要求。
二、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危險化學品的采購、運輸、裝卸、儲存、使用、報廢處理過程的安全管理。
三、術語和定義
危險化學品是指國家2002版《危險化學品目錄》所規定的化學品。
四、程序
1、危險化學品及原料的采購,應指派責任心強,熟知危險化學品一般性質及其安全防護知識的人員承擔采購。憑許可證件按公安部門有關規定統一辦理。
2、使用車間和部門每月月底前將下月所需物質名稱、數量、規格上報生產部,生產部根據庫存情況,報采購部進行采購。
3、物質采購進廠后倉庫人員根據物資進廠清檢單,并要求中心化驗員化驗,經化驗分析合格后方可入庫。
危險化學品的運輸
1、危險化學品運輸必須符合國家有關交通法規,辦理相關的運輸手續,運輸單位應指派專人押運,運輸人和押運人必須責任心強,熟悉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和安全防護知識以及異常情況下的危急處理方法。
2、運輸單位和個人必須對裝運物品嚴格檢查,對包裝不牢、破損,品名、標簽標志不明顯的危險化學品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罐體不得裝運。
3、危險化學品裝卸、運輸人員在裝卸、運輸時應按要求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品,搬運時必須輕拿輕放,防止碰撞、拋擲及傾倒。對裝卸及搬運的員工應經常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并且要有一定業務知識的固定人員來擔任。
4、運輸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的車輛等工具應徹底清掃干凈后,才能繼續裝運其它劇毒化學品,性質相抵觸的物品,不得同時裝運。
5、禁止用翻斗車、電瓶車運輸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品,汽車和容易產生火花的各種車輛進入生產區域時,排氣管應帶上阻火器。
危險化學品的存放
1、危險化學品必須及時入庫,不得露天堆放。
2、危險化學品應貯存在制定地點,不得與其它物質混合存放,庫房要求干燥、無積水、不漏水、防潮物品應加木板墊放,放置整齊。
3、庫內嚴禁一切明火,禁止吸煙、禁止一切火種和帶火頭、冒火和外部打火的機動車輛進入。
4、倉庫管理人員要選派責任心強、經過專門訓練、熟知劇毒化學品物化性質及安全管理常識的.人員擔任。
5、危險化學品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做到“四無一!焙蛧栏褡袷亍拔咫p”制度(“四無一!奔盁o被盜、無丟失、無違章、無事故、保安全;“五雙”制度即雙人保管、雙人領取、雙人使用、雙把鎖、雙賬本)。堅持規范化管理,嚴禁混存、混運。
6、危險化學品必須有出入庫發放管理制度,主管部門按要求加強檢查,嚴格執行。
7、根據不同的危險化學品,在庫房內要有相應的標識和圖形標志,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和防護器具。
8、庫房人員工作結束后,應該進行安全消防檢查,切斷電源。
危險化學品的使用
1、危險化學品使用場所和操作人員,必須配有專用防護用品、操作結束后必須更換工作服,否則不得離開作業場所。
2、嚴禁用手直接接觸危險化學品,并不得在危險化學場所飲食。
3、危險化學品使用場所應配備一定數量的解毒藥品,以備應急之用。
4、禁止使用絕緣軟管插入易燃液體槽內進行移液作業。
5、桶裝或罐裝有毒或揮發性毒品時,必須裝蓋擰緊、密封,防止揮發或濺出傷人,并移到良好通風處,若一時無法處理可與安環部聯系協同解決。
6、領料時,禁止地面滾桶,防止摩擦、撞擊。領料途中要考慮環境影響是否對領料構成危險,否則要采取安全措施。
7、在設備發生故障,液體滲漏,改變工藝條件,由自動變手動,操作時必須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8、盛裝危險化學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須確保干凈,兩者相遇會引起燃燒的原料,嚴禁前后混用,危險化學品一旦散落在地面上應立即處理回收。
9、危險化學品使用后廢渣、廢氣等,由使用單位負責處理,要嚴格執行環保規定,不得私自亂倒,污染環境。自行處理不了的,應及時報告,通過安環部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危險化學品的報廢處理
1、危險化學品用后的包裝桶、塑料桶、塑料袋,必須嚴格管理,有能力、資質處理則自行消毒處理,并有專人負責處理,沒有處理能力的,則要交與生產或銷售廠家回收處理。
2、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的報廢處理,必須預先提出申請,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經有關部門批準,方可處理。
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制度 4
1、目的
為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進入企業的安全管理,減少車輛在行駛、停放和裝卸等環節的安全風險,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安全部門、保衛部門、成員企業儲運部門、物料管理部門、危險化學品運輸單位對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管理
3、主要內容
3.1保衛部在王家灣門衛設置記錄本,對所有進入園區的危險化學品車輛進行登記;
3.2保衛部負責對危險化學品貨場、磅房附近的危險化學品車輛進行調度,引導車輛在危險化學品貨場停放,根據裝卸情況有序放行車輛進入生產區域。
4、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進入作業流程
4.1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到王家灣大門時,門衛保安人員應要求司機對車輛及貨物相關信息進行登記,并向司機告知園區禁煙、禁火的安全管理規定,要求司機將攜帶的.打火機交給門衛保管(卸貨完畢出廠時在門衛取走打火機)然后方可放行;司機不配合門衛進行登記、上交火機的,門衛保安人員有權拒絕放行,并將情況向歸口管理單位和安環部通報;
4.2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進入王家灣大門后,門衛保安人員安排車輛正確停放在危險化學品貨場的劃定區域(易燃易爆和非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分開停放),或者在不與裝卸發生沖突的情況下由歸口管理單位派人直接引領過磅進入使用單位;
4.3所有進入生產區域卸貨的液態、氣態危險化學品車輛必須由歸口管理單位派人引領才能過磅、進入使用單位,無人引領的車輛只能暫時停在危險化學品貨場;
4.4液態、氣態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過磅后,進入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門衛前,車輛必須安裝阻火器,相關管理人員必須按要求查驗車輛及運輸人員資質、隨車攜帶滅火器等應急器材情況(型號、數量是否符合要求,器材是否在有效期內);
4.5液態、氣態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有序進行卸裝作業,禁止同一庫區兩輛或兩輛以上(載同一類物質)車輛同時進行裝卸,液氨和環氧乙烷車輛不能同時裝卸;待裝卸的車輛只能在;坟泩龅却耙卉囕v裝卸完畢離開企業或停在;坟泩,后一輛車才能開向庫區,卸貨結束前管理人員、車輛司機、押運員不能離開卸貨現場,卸裝作業現場不能打手機;
4.6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卸貨完畢,到磅房過磅后,司機須向門衛出示過磅單,經門衛登記后方可駛出廠區。
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制度 5
1、嚴格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進行危險化學品的運輸活動。
2、運輸危險化學品必須由取得危險貨物運輸資質的單位承擔運輸,押運人員必須取得相應資格證。
。、通過公路運輸劇毒化學品的,托運人向目的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部門申請辦理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辦理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托運人應向公安部門提交有關危險仡學品的品名、數量、運輸始發地和目的地、運輸路線、運輸單位、駕駛人員、押運人員、經營單位和購買單位資質情況的材料。
。、托運人托運危險化學品,應當向承運人說明運輸的危險化學品的品名、數量、危害、應急措施等情況,同時提交與托運的危險化學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
5、運輸、裝卸危險化學品,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要求并按照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6、通過公路運輸危險化學品,必須配備押運人員,并隨時處于押運人員的監管之下,不得超裝、超載,不得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禁止通行的區域;確需進入禁止通行區域的,應當事先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由公安部門為其指定行車時間和路線,運輸車輛必須遵守公安部門規定的行車時間和——
路線。
7、運輸危險化學品途中需要停車住宿或者遇有無法正常運輸的情況時,應當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
8、劇毒化學品在公路運輸途中發生被盜、丟失、流散、泄漏等情況時,承運人及押運人員必須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9、運輸車輛行駛速度在不超過限速標志的前提下,在高
速公路上不低于每小時7。公里、不高于每小時9 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不超過每小時6 0公里。
10、在危險貨物裝卸、保管、貯存過程中,應當根據危險貨物的性質和保管要求,輕裝輕卸,分區存放,堆碼整齊,防止混雜、撒漏、破損,不得與普通貨物混合存放。
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員工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1、熟悉并掌握所采購的各種危險化學品的名稱、分子式、理化性質、危險性、包裝要求、事故應急處理辦法、滅火方法。
2、必須從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企業采購危險化學品。
。、在采購危險化學品時,先要嚴格核對和檢驗危險化學品生產廠家或經營企業所提供的危險化學品樣品的名稱、規格、安全技術說明書、安全標簽、包裝要求、質量,樣品經檢驗合格,方可簽訂訂貨合同。不得訂購無產地、無生產廠家、無安全技術說明書、無安全標簽和檢驗合格證的危險化學品。
4、在提取對人體有害和腐蝕性危險化學晶時,應根據物品的危險性,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
5、在進入危險化學品倉庫提貨時,不得攜帶火種。禁止穿戴能產生靜電火花的化纖織物衣服和帶鐵釘的鞋進入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倉庫。在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倉庫內禁止使用手機。
6,在提貨時要對危險化學品進行驗貨,認真核對物品的名稱、規格、安全標簽、數量,嚴格檢驗物品的質量、包裝是否符合要求、有無泄漏。
7、需采購員自行辦理托運的危險化學品,只能委托有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的運輸企業承運。并且必須向承運人說明運輸的危險化學品的名稱、數量、危害、事故應急措施等情況。不得將危險化學品匿報或者謊報為普通貨物托運;
。、運輸危險化學品需要添加抑制劑或者穩定劑的,需告知承運人;
。、需采購員臼行辦理托運的劇毒化學品,必須向貨物運達目的地縣級以上公安部門申請辦理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
。保、不得攜帶易燃、易爆、強腐蝕性等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危險化學品樣品乘坐公共交通車、船、飛機。
消防管理制度
。、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采取先進的防火和救災技術,實行目標管理。
2、每年進行一次全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結合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消防演練。全體員工必須學會使用簡單的小型滅火器,如泡沫滅火器、千粉滅火器等。
。、嚴禁在作業場所、倉庫區吸煙和攜帶火種入內。
4、機動車輛進入廠區必須按規定路線行駛,未經批準,禁止機動車輛進入易燃、易爆生產區和倉庫區。 5、發生火災時,義務消防隊員要積極配合進行滅火,并維持現場秩序。
危險化學品購銷管理制度
1、對采購的原料、設備、防護用品、器具、器材必須按照規定進行驗收,并對其質量負責。
2、不得采購國家明令禁止的危險化學品。
3、做好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采購,運輸、保管、發放各個環節的安全工作,嚴格遵守國家頒發的的有關安全規定,加強安全管理,確保安全。
4、不向任何個人銷售危險化學品。
5、發生人身、污染事故后,必須保護好現場,及時報告領導和有關部門,參加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6、不向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企業采購及銷售危險化學品。
7、不采購、銷售沒有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的危險化學品。
8、購買危險化學品時必須索取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
9、銷售化學品時同時將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的下傳給買家。
10、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必須由危險貨物運輸資質的單位承擔運輸,押運人員必須取得相應資格證。
11、通過公路運輸劇毒化學品的,托運人應當向目的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部門申請辦理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
12、定期對駕駛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考核、配合交通部門做好廠管車輛檢審工作。
13、對運輸工具、車輛和駕駛人員嚴格管理、督促有關
人員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
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制度 6
1.目的:
為加強危險化學品的運輸、裝卸過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安全事故的發生,做到危險化學品的運輸、裝卸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公司內所有危險化學品的運輸、裝卸環節。
3.職責:
3.1供應部、銷售部負責對運輸車輛、人員的資質檢查及車輛安全設施的檢查。
3.2相關單位保管員負責整個裝卸過程的監護。
3.3安全部負責對裝卸過程的安全監督檢查。
4.工作程序
4.1.1供應部、銷售部在危險化學品進行裝卸前,要根據有關要求檢查車輛的資質和安全附件是否齊全。
4.2對裝卸操作人員的工作要求
4.2.1裝卸操作人員,必須由經過培訓合格的人員負責,其他人不得擅自操作。
4.2.2操作人員在裝卸危險化學品期間不得脫離崗位,當班不能裝卸完畢或有緊急情況需交下一班次或其他人繼續裝卸時,一定要以書面的形式交代清楚,防止發生物料的泄漏。
4.2.3裝卸、搬運危險化學品時應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倒和滾動。
4.2.4裝卸對人體有毒害及腐蝕性物品時,操作人員應具有操作毒害品的一般知識,操作時輕拿輕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裝破損物料外溢。操作人員應戴防護眼睛、佩戴膠皮手套和相應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護服。
4.2.5作業中不得飲食,不得用手擦嘴、臉、眼睛。每次作業完畢,應及時用肥皂(或專用洗滌劑)洗凈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護用具應及時清洗,集中存放。
4.2.6裝卸易燃液體時需穿防靜電工作服,禁止穿帶鐵釘的`鞋子。桶裝的易燃液體物料不得在水泥地面滾動。桶裝的各種氧化劑也不得在水泥地面滾動。
4.2.7各項操作不得使用沾染油污及異物和能產生火花的機具,作業現場需遠離熱源和火源。
4.2.8裝卸危險化學品時,操作人員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集中精力注意裝卸的情況,以便于出現異常情況時,及時采取應急措施。
4.2.9工作前應認真檢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開啟易燃易爆的桶裝物料的桶蓋時,應使用銅或者銅鋁合金的專業扳手。
4.2.10公司內各車輛裝卸點所配備的消防器材及急救藥品,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確保其有效完好;如存在失效、數量不夠等現象,要及時報告單位、部門領導。
4.2.11應熟練掌握裝卸過程中的一般事故處理方法和防護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4.3對運輸槽車隨車人員的工作要求
4.3.1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裝卸應符合《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的有關規定。
4.3.2從事危險貨物運輸、裝卸的人員,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崗位培訓,憑專業崗位操作證書上崗作業。
4.3.3從事危險貨物運輸、裝卸人員對所運危險貨物要掌握其化學和物理性質及應急措施。
4.3.4運輸、裝卸作業時,必須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4.3.5進入裝卸作業區前,必須安裝防火罩,不準隨身攜帶火種,裝卸易燃、易爆危險貨物時,不準穿帶有鐵釘的工作鞋和穿著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
4.3.6車輛進入危險貨物裝卸作業區,駕駛員應按有關安全規定駛入裝卸貨區。
4.3.7車輛?控浂鈺r,應聽從作業區指定人員的指揮,車輛與貨垛之間要留有安全距離;待裝、待卸車輛與裝卸貨物的車輛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并不準堵塞安全通道。駕駛員不準離開車輛。
4.3.8裝卸過程中,車輛的發動機必須熄滅并切斷總電源。在有坡度的場地裝卸貨物時,必須采取防止車輛溜坡的有效的措施。
【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制度】相關文章:
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責任書12-25
[優選]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責任書02-20
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02-11
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預案02-11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11-16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應急預案02-12
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處置應急預案03-08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10篇11-16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的應急預案(10篇)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