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糾紛
公司管理混亂,在近期提出離職,領導說必須帶了新人才可離職。而且后幾個月的社保,單位都未曾繳納,本人擔心公司爛帳,必須讓我帶完新人才可離職。按照勞動法的規定,提出離職30天后,單位應該給我離職證明的,我可以去新單位簽訂新合同的,如果原單位不提供離職證明,怎么辦,難道真的要在離職申請提出后,帶完新人才可以離職嗎?(超過30天,我也要在原單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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